被执行人:灯塔市巴斐狐皮草精品店
本院在执行杨蔚亮与灯塔市巴斐狐皮草精品店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執行人无能力履行申请执行人提供不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伍日
被执行人:灯塔市巴斐狐皮草精品店
本院在执行杨蔚亮与灯塔市巴斐狐皮草精品店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執行人无能力履行申请执行人提供不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伍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