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云跑11500米跑步标准成绩的成绩是23秒,比玲玲慢2秒,玲玲的成绩是多少?

  第一章
婚嫁  夏茴终于要嫁人了,对象是自己的男友孙思辉。他们认识已经两年了,在一起也一年多了。当时夏茴是刚刚来到这个城市的打工妹。而孙思辉当时已经是他们公司的经理了,他对她很好,所以她爱上了他。  其实夏茴是出生豪门的富家女,但是不喜欢自己家庭的生活,于是约着自己的好友言小舞一起跑到了这个城市。  来到外地的她们才知道自己以前是多么的幸福,但是倔强的她们却又不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中。  “恭喜你啊,你终于要结婚了。”言小舞说道,脸上全是羡慕:“唉···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嫁出去。”  “快了。”夏茴在敷面膜,她很爱美,所以格外注意自己的样貌。  而此时忽而有人按门铃了,夏茴想起身,而言小舞却说道:“不要动,我来。”  门打开,是快递,言小舞好奇的问:“小茴,你买什么了?”  “没买什么啊?”  快递员说道:“这是别人送的,说是送给自己同学结婚用的。”言小舞一看,上面的名字很陌生,但是她仍旧收下了。  快递很轻,可能是衣服什么的。言小舞打趣的说道:“呦。不是当年哪个暗恋的你男生送的吧,说不定啊,现在还存着幻想呢。”  夏茴敲了她脑袋一下,说:“不许胡说。”  快递打开,是一匹蜀绣。那颜色,红艳艳的,好似血染就的一样。但是就是一眼,夏茴等人的目光就错不开了。  “好美啊,这是蜀绣耶。”言小舞轻柔的抚摸着这衣服:“这可不是印刷的,是真的刺绣啊。”  “是啊,不知道谁送来的。”夏茴比着衣服,好似打算穿在身上似得。  “做成旗袍吧。”言小舞说:“你身材好,穿着也一定好看。”  夏茴点点头。  当天下午,她们两人就一并把那匹蜀绣送到了裁缝店。裁缝看了一眼,说道:“哎呀,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料子啊,做成旗袍,那是上好的。”  裁缝说三天之后就可以让她们来拿了。  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孙思辉也在那里。言小舞一见孙思辉就笑着说道:“都要结婚了,还天天跑我们这里来,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孙思辉知道这丫头的意思,笑着摸出了一张电影票:“最新的,你自己去看吧。”  临走的时候言小舞对着夏茴吐了吐舌头,说道:“小茴,小心哦。一个人很危险。”说完就走了,夏茴当时真想打她。  不过因为那匹蜀绣的事情,所以夏茴的心情格外的好。她就算表现出想要打人的冲动,但是脸上仍旧是挂着笑容的。  “怎么那么开心?”孙思辉问道。  “我今天收到了一份大礼。”夏茴仍旧沉溺在一片的欢悦里面,好似那蜀绣还在自己的眼前,她说:“是一匹蜀绣。很大,可以做一件旗袍呢。”  “哦。做好了穿上给我看看啊。”  “好啊。三天之后就可以做好了。”  这个晚上,言小舞知趣的没有回来,她是在外面过夜的。每次孙思辉来,她都会出去。然后要孙思辉报账,再要夏茴请自己吃饭。  晚上的时候,夏茴靠在孙思辉的胸口想着这段时间的事情。她记得自己刚来公司的时候可以说是什么都不会,老是被人欺负,而这一直都是孙思辉保护她的。  所以很顺理成章的,她就成为了孙思辉的女朋友。  这几天她脸上一直洋溢着一股子的幸福感觉,言小舞老是打趣她:“要结婚的女人就是不一样。”  “别胡说。”虽然如此,但是夏茴的心中仍旧是无比开心的。  所有人都在祝福夏茴,不论真的假的,这个未来的总经理夫人,总是要讨好的。但是只有一个女孩的目光不同,那是一个长相靓丽,穿着时尚的女孩。  那女孩叫做刘菲菲,一直暗恋孙思辉,但是孙思辉不喜欢她。所以她对于夏茴是很敌视的。不过夏茴现在要结婚了,也懒得计较,以前也不计较,现在更加没有那个必要。  三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蜀绣被做成了一件旗袍,那旗袍很合身,穿在夏茴的身上十分的好看。  言小舞打趣的说:“要结婚的女人,穿什么都好看啊。”  “你也可以嫁人啊。”  “我嫁给谁?”
  “暖。老刘不就对你有意思吗?”夏茴笑着说道。  “好啊,你个死丫头。”言小舞假装生气的插着自己的腰说道:“他都四十了,我才二十四咧,你竟然说这种话。”  两个女孩竟然在家中打闹了起来。忽而,言小舞平静了下来:“小茴,你要嫁人了,我真心替你开心。我觉得,你可以穿着这件旗袍去结婚啊。”  夏茴一怔,穿着旗袍结婚,那不是很古典吗?   “你穿好看。”言小舞说道。不知为何,这件旗袍就是有着这种魔力,让人错不看眼睛。可能是因为那是上等的蜀绣的原因吧。  “那你帮我化妆。”言小舞喜欢化妆,为此还特地去学校学习过化妆。夏茴不会化妆,所以常常向她讨教。  她笑着点头。  时间过的很快,已经很晚了。言小舞准备关窗户,却忽而看见楼下似乎站着一个人,在昏暗的路灯下,那人影显得有一丝的诡异。  “那是谁?”言小舞拉着夏茴过来看。  “可能是等人的吧。”  “或许吧。”两个女孩子很快就去睡了。  而第二天,言小舞出去买早饭的时候,却忽而见到了恐怖的一幕——地上有一个穿着婚纱的洋娃娃。  那洋娃娃被人刺了好多根钢针在上面,还在洋娃娃身上,还有着一大片的鲜血。  地上被人用血写了几个字——不要脸、狐狸精。  这些好似就是针对着夏茴来的,忽而言小舞想到了那个刘菲菲。平时就喜欢针对夏茴,这次更是如此。  言小舞来气,她莫莫的清理了一切。然而上楼。  夏茴看见她,说道:“怎么这么久?”  “有点事情。我看到了一个帅哥。”言小舞说道。她就是这么花痴,所以夏茴自然也相信了。  忽而,言小舞又说:“你今天穿着旗袍去上班吧。”  “为什么?”夏茴不解,穿着那件旗袍,会不会有点太突兀?言小舞好像知道她想什么,便说道:“你穿的好看啊。”
  夏茴架不住了,只好照做。  她一到公司所有人都在看她,男人眼中是惊艳,女人眼中是艳羡。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人。  其实夏茴很美。只是不会打扮,而她那古典女人的气质其实非常的适合穿旗袍,尤其是这种手工刺绣的旗袍。  言小舞偷偷的说道:“那个送蜀绣来的人真好。”之后她又故意大声说:“小茴漂不漂亮?”  “漂亮!”  “孙总的眼光好不好?”  “好···”  这一番的闹腾夏茴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因为她不会知道,那话是言小舞故意说给一个人听的,那个人,就是刘菲菲。  刘菲菲果然有点不悦,她走进厕所。而言小舞也在之后跟进了厕所,她一下子就把门关上了,并且拦着刘菲菲说道:“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什么?”刘菲菲故意装作不知道怎么回事。  言小舞冷哼一声:“昨天晚上你在我们家附近吧。今天早上的一切都是你搞出来的吧。”  “你在说什么?”  她的表情仍旧是在狡辩。不过言小舞不管这些,她冷冷的说道:“小茴是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但是我不是。你最好不要乱搞,不然···你知道的。”  她说完这几句话就离开了厕所,只留下刘菲菲一个人在厕所里面咬牙切齿。  出来之后,夏茴好奇的问道:“你怎么那么久?”  “肚子不舒服嘛。”言小舞仔细的打量着夏茴,而就在此时,刘菲菲也出来了。言小舞故意把声音提高,说道:“小茴穿着这旗袍真漂亮,结婚的时候一定更美。”  她看见刘菲菲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不禁觉得开心。  第二天,员工说要请孙思辉和夏茴吃饭。所有人都在,她没有办法推辞。故而只好答应。  那天,他们所有人都很开心,也都喝多了。包括从来不喝酒的夏茴和言小舞,也喝了酒,不过他们酒量着实不好,几杯下肚,就醉的不省人事。  他们当天都没有回去,醉倒在了包厢。这一行人看起来有钱,所有老板也就放任着他们。直到第二天,他们才起来去上班。  夏茴仍旧觉得脑子有点晕晕的。毕竟是女人,又不是做销售的。酒量不好很正常。孙思辉看着自己未婚妻如此,不禁心疼的嗔怪了起来:“不会喝酒就不要喝酒。好了,你和小舞先回去休息休息吧。”  她们点点头,便一起回去了。  在路上小舞还叽叽喳喳的:“昨天喝的真开心。”夏茴没有说话,只觉得头疼。但是一回到家,她却见到了更加头疼的场面。  她们家的门是虚掩着的,她记得自己当时是锁门的。而一推开门,里面丢了一地的衣服。言小舞诧异:“天啦,有贼。”  忽而她看到了地上还有着自己的内衣,她颤颤巍巍的说道:“有变态!”  之后她们环顾四周,发现什么都没丢,丢的只有一样东西——那件旗袍!是的,是夏茴结婚准备穿的旗袍!  “怎么回事?报警吧。”言小舞说道。  夏茴摇头:“算了。”她表情很悲伤,但是她也知道,一件衣服,警察不可能立案。言小舞忽而又说道:“难道是···”  “是什么?”  她咬了咬嘴巴,对夏茴说道:“我怀疑是刘菲菲拿走的你的旗袍。但是···她昨天好像也喝醉了。”  “你为什么那样想?她虽然是不喜欢我,但是也不至于做这样的事情啊。”  之后言小舞把那天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夏茴,夏茴皱着眉头说道:“可是这也不能代表她就是啊。”  言小舞不说话了。   夏茴又说道:“你不要再去找人家了,也许···是我们误会了。”  她就是这样的性格,宁可把全世界看成好人,也不愿意把全世界看成坏人。言小舞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的好友了。  不过虽然夏茴这么说,但是言小舞却没有听从。她在下班的时候,趁人不注意,便拦住了刘菲菲。  她开门见山的说道:“是不是你偷了小茴的衣服?”  刘菲菲脸上写满了不屑:“你有证据吗?在这里乱说。”  一时之间,言小舞被呛住了,说不出一句话来。半响才说道:“你一直嫉妒小茴,不是吗?不过你真的很好笑,阿辉他不喜欢你——”阿辉两个字,言小舞故意说的很大声,是在气刘菲菲的。  “阿辉?”刘菲菲脸上的表情一变,愈发冷了:“你凭什么这么称呼他?”  “哦。对不起。”言小舞一笑:“是妹夫!”  刘菲菲更加的生气了,她颤抖着说道:“你···你不要脸!”  “我不要脸?我看是你不要脸吧。人家先追求的我们小茴,可你呢,还死缠烂打。你真的以为我们不知道吗?有一次你故意把咖啡倒在人家的裤子上面,然后借着擦拭为名,却抚摸人家。你好恶心,人家一把把你推开了,对吧。其实我当时都看到了。而且,阿辉还告诉了小茴。”  “你···”刘菲菲没有想到自己当初的那件事情,竟然会被人家看到,而且孙思辉竟然还告诉了夏茴。  “人家是她男友,当然会告诉她了。”言小舞愈发得意了,忽而,她话锋一转:“是你偷了人家的旗袍的吧。”  刘菲菲脸色铁青,半响才吼道:“是——是我偷的,你又能怎样?那个贱人家世不如我,长得也不如我,凭什么可以和阿辉在一起?”  “哼。”言小舞冷哼一句:“你在幻想吧。我会告诉小茴和阿辉的。告诉他们,你是个怎样的女人。”  说完她转身一走。但是没想到,一向看起来娇弱的刘菲菲竟然会狠推言小舞一把。还把她死死的按在地上。  “贱女人,你们两个贱女人。我弄死你···”  言小舞想挣扎却挣扎不了,忽而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你在干嘛?”刘菲菲被怔住了,立马就跑了。就连高跟鞋,都掉在了地上。  “你没事吧?”那男人走向言小舞,言小舞抬头一看。天啦,这男人长得真帅。  她顿时脸红了。但是转而想到自己现在的这副样子,不禁觉得难为情。  “对不起···”  “没事,那女人是疯子吗?那样会死人的。”男人说道:“我叫做凌洛华,你呢?”  “言小舞。”之后这个男人带着言小舞回到了自己工作的地方,那是一个侦探事务所,好像是名侦探柯南里面毛利小五郎开的那种。  “生意好吗?”  “就这样。”他倒了一杯咖啡给言小舞,说道:“刚才是怎么回事?”  言小舞一五一十的把一切告诉了凌洛华,凌洛华听了皱眉道:“要不要我去调查一下?”  “你?”  “嗯哼。我是个侦探啊。”  言小舞一笑:“我们可没钱。”  “嘿嘿,我们算是朋友了,说什么钱啊,说了伤感情。”之后凌洛华把言小舞送回家了。一回家夏茴就被吓住了。  虽然之前在凌洛华家里洗了脸,但是身上很脏,而且脸上还有伤口,她不禁问道:“怎么回事?”  随即夏茴又看了一眼这个男人,说道:“他没做什么事情吧?”  “没有。是刘菲菲···”  “她”,忽而孙思辉的声音从房间里面传来了,言小舞被吓了一条,没想到孙思辉竟然也在。  她犹豫了一会,把事情都告诉了孙思辉他们。孙思辉敛眉:“我会处理的。”  “不用,我去给你们调查。我是小舞的朋友,不要钱的。”凌洛华一脸的得意。忽而,孙思辉皱着眉头打量起了眼前的这个人。  半天才说道:“凌洛华?”  “咦,你认识我?”  “我当然认识你,你和我一个大学的。你可是我们学校的传奇人物,自比福尔摩斯。对了,听说你毕业开了个侦探事务所,现在怎样了?”  凌洛华叹气:“就那样···”  意思就是快倒闭了。  但是随即他又说道:“不过不管怎样,这件事情,你们交给我来办吧。你们一定要相信我。”他目光诚恳,一副保证完成任务的样子,不禁让众人都笑了。  然而他们却没有想到,就在自己早上还没有睡醒的时候,就接到了公安局的电话。电话那边的口气很冷,只是问道:“你们是凌洛华的朋友吗?”  孙思辉说道:“是的。”  “你们能来市公安局一趟吗?”那边的声音又响起了。  孙思辉看了看身边一脸诧异的女友,说:“好。”  之后他们打电话给小舞,三个人一起去了公安局。此时凌洛华就在里面坐着,他满脸的惊诧,浑身都在颤抖。一见到他们三人,他就站起来说道:“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杀人!”  “怎么回事?”孙思辉按住凌洛华。他仍旧在颤抖,一个劲的说自己没有杀人云云。  之后警察把事情说了个大概,他们告诉孙思辉等人说:“我们是接到报案来到,只见这个人在她家里面,然后她···死了!”  死的人是刘菲菲!众人一怔。  “到底怎么回事?”言小舞也惊了,她不相信凌洛华会杀人。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不相信。  “我···我···”凌洛华哆嗦着说出了事情的经过。  他当时奉命去查探事情的真相,看看那东西是真的在她手中,还是说她只是故意那么说来刺激小舞的。  他在楼下待了很久,却不见那个女人下来。到半夜的时候,他鼓着勇气上了楼,看见那门是虚掩着的。  于是,他便推门进去了。但是没有想到,刘菲菲竟然···竟然被人杀死在了自己的屋内!  她是穿着那件旗袍的,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死去。她站立在客厅,胸口插着把刀子,鲜血染红了旗袍!  后来凌洛华才发现,原来她是被一根线吊着的。  因为惊慌,他推门就跑,却不想被人看到了。于是被邻居抓住,送到了警察局。  “我真得不是凶手啊,真的不是啊···”凌洛华大哭,他哪里见过这种场面,早就被吓得六神无主了。  言小舞张了张嘴:“我想他应该不是凶手。”  忽而,那个警察笑了:“难道我是凶手?”  “···”言小舞被呛住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而此时孙思辉却开口了,“只是在现场而已,不代表他就一定是凶手。我觉得你们应该好好调查调查,而且杀人是一定要有动机的。”  “有。”那个警察说道。  “什么?”  “她!”说着警察竟然一下指向了言小舞,意思是言小舞就是动机。  “不···不会吧?”言小舞惊诧:“和我有什么关系?”  那警察说:“之前有人看见了,那个女人在殴打你,是你男朋友阻止的。”说着看了一眼凌洛华:“他很有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所以动手杀了那个女人!”  “他才不是我男朋友呢。”言小舞赶忙解释。  “反正不管怎么说,人证和动机都有了。”那警察不依不饶的说道。  “物证呢?比如···指纹?这个你们有没有?”忽而,孙思辉开口了:“如果没有在家中找到手套或者是刀子上面的指纹,你们就不能够咬定凶手就是他。”  那警察也被怔住了,半响才说:“这样,如果你们可以找到证据证明他是无罪的,那我们就可以把他放了。”  “证据不是应该你们警察去找吗?”言小舞怒气冲冲的说道。  “对不起,我们只能够找证明他是凶手的证据,不需要去找证明他不是凶手的证据。”一句话差点把言小舞气疯。  好在孙思辉和夏茴都在,不然她那个暴脾气,估计得拿起烟灰缸去袭警。到时候,凌洛华还没有救出来,却先把自己搭进去了。  从警局出来之后,孙思辉显得惴惴不安,他说道:“我们得快点啊。”  “那个死警察。怎么全世界那么多人死,他不死?”  孙思辉和夏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忽而,此时孙思辉的手机响了起来。来电是自己在英国就读犯罪心理学的妹妹——孙玲玲。  她说自己已经回国了,想请哥哥和未来的嫂子吃个饭。
  三人你看我,我看看你的。觉得她可能可以帮到自己,便一起去了饭店。在饭店里面,孙玲玲仔细的听了他们说的话。  她开口说道:“我也觉得凌洛华没有杀害刘菲菲的动机,不过那个警察也真够搞笑的。”  “那···你能帮我们吗?”言小舞问道,她和孙玲玲也认识,而且关系不错。所以她希望她可以帮助自己。  “好的,不过我要先见见那个警察。那个白痴的菜鸟,嘿嘿。”吃完饭,言小舞等人就迫不及待的去了警察局。  那警察头也不抬的说道:“又是你们?有什么事情吗?”  “你连我都不认识了吗?”孙玲玲一番话莫名其妙,那警察一抬头,大叫出声:“哎呀,玲玲!”  “哼。潘玉晨,我现在以你女朋友的身份命令你,找出我朋友的男朋友不是凶手的证据!”她趾高气昂的说道。  忽而,言小舞的脸一阵的发红:“你在胡说什么呀。他哪里是我男朋友,只是一个很普通的朋友,好不好。”  孙玲玲“嘿嘿”一笑:“普通朋友你会那么紧张?”  言小舞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话了。半响才说道:“还是去找证据要紧吧。”  “可是···我就快下班了啊。”那个叫做潘玉晨的警察小心翼翼的说道。此刻言小舞才打量起了这个警察来。其实他长得也很帅,但是一见到孙玲玲就好像一个怕老婆的小男人,一点警察的男子气概都没有。  “我不管。是不是我的话不管用了?”孙玲玲一下子揪住了潘玉晨的耳朵,只见他在那里“哎呀哎呀,要掉了”的说。  言小舞大笑:“我刚才就像扁你了,但是怕袭警,嘿嘿,现在有玲玲,真好。”  就这样,算是强迫的,这个警察就被他们揪到了罪案现场。在路上,言小舞对孙玲玲说:“我有话要对你男朋友说。”  孙玲玲知道言小舞要说什么,便做了个OK的手势。  在后面走的时候,言小舞忽而问道:“你很爱玲玲?”“嗯。”潘玉晨不好意思的点点头,说道。  言小舞又说:“你之所以那么着急,像是要去投胎一样,是为了接玲玲?”  “你才去投胎呢,是啊,我是要去接我女朋友。怎么?”  “玲玲···你男朋友欺负我!”言小舞忽而大喊。孙玲玲听了,瞪了一眼潘玉晨,潘玉晨急忙摇手,表示没有。  “小姑奶奶,我没得罪你吧?”潘玉晨一脸的惊慌。  言小舞说道:“有哦。”  “哪里?”  “之前啊。我告诉你啊,我和玲玲是闺蜜,你要是得罪我呢,我就想办法拆散你们。”言小舞一脸的得意。  忽而,潘玉晨的脑海里面浮现出了言情小说里面常有的桥段——闺蜜破坏自己姐妹的婚姻和爱情,自己去做第三者。  “你在想什么?”言小舞好像看出了潘玉晨的想法,阴沉着自己的脸说道。  “没···”潘玉晨说道。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刘菲菲生前住的地方。门推开,里面好似还有着一股子的血腥气。潘玉晨不禁皱眉低语:“真倒霉,被女朋友一阵臭骂就算了,竟然还···”  “还什么?”孙玲玲平时虽然很温柔,但是在自己男友面前却有点彪悍。那一声大喊,从黑暗中传来,着实让人惊恐。  “没什么。很浪漫。”潘玉晨在黑暗中笑着说道。  忽而,灯被人打开了。开灯的人是孙思辉,他看着地面说道:“你们别闹了,先找找证据吧。”  而就在这个时候,住在刘菲菲对门的邻居出来倒垃圾了,看到这么多人,不禁吓了一条。好在潘玉晨此刻还穿着警服,所以她才很快镇定了下来。  “你好,我们是想来问问关于刘小姐的一些事情的。”孙思辉礼貌的问道。那邻居想了想说道:“比如?”  “嗯···”孙思辉思考了一会,说:“私生活?”
  “她啊,最近总是和一个男人走的很近。”那欧巴桑发挥了老女人的潜质——说是非。她噼里啪啦的说了一堆关于刘菲菲的坏话。  虽然言小舞不喜欢刘菲菲,但是也不禁想要这个老女人闭嘴。  那老女人说了一个小时,才转身回去。言小舞不禁叹气:“天啦,她老公真可怜。”  “你闺蜜的老公也可怜。”潘玉晨说道,像是在揶揄刚才言小舞的举动。言小舞没有理他,只是问道:“整理出来什么了吗?”  “嗯。”孙思辉从那个女人的话里得知了一丝的线索——刘菲菲最近和一个男人走的很近,而且她还和那个男人说过关于旗袍的事情。之后那个男人好像就真的送了一件旗袍给她。  孙思辉怀疑,那件旗袍就是夏茴的。也就是说,真正偷旗袍的人,并不是刘菲菲,而是那个男人!  但是···那个男人是谁呢?  “那她为什么要承认,还那么说?”言小舞不禁好奇了起来。  “可能是故意为了刺激你吧。”孙思辉说道。  言小舞冷哼一句:“这女人好不要脸啊,自己一面和别的男人不三不四,还一面要追求阿辉你。”  “算了。”夏茴说道:“人都死了,就别说了。”  言小舞住嘴了。  之后又查看了一番,却始终没有找到什么有利的证据。潘玉晨说道:“回去吧。”  “哼。你没有找到证据就想回去?你想的太美好了。”言小舞怒气冲冲的说道。她把凌洛华被抓的过错全部推卸到了潘玉晨的身上。  忽而,孙思辉看到了沙发的一隅,上面有着一个斑点。那个斑点,是一个血迹!  “你们看看那里!”他指着那个地方说道。众人此刻才注意到,那是沙发一个不起眼的地方。  “搬开沙发看看。”孙思辉指挥着大家,一起把沙发给搬开了。一搬开沙发,他就在地上发现了一个纽扣。  那是带血的纽扣。  潘玉晨立马通知了同仁,他们很快就对那个纽扣进行化验。那上面有两组指纹,一组是受害者的,一组是不知名人士的。  那指望和凌洛华的不符合,所以凌洛华并不是凶手。  之后,警方把凌洛华无罪释放了。一出来的凌洛华就一脸倒霉相的说道:“我真是太倒霉了,没钱赚就算了,还进了警局。”但是转过脸来他又说道:“不过要谢谢小舞,多亏了你们帮我,不然我可能还在里面关着。”  “法医在上面发现了刘菲菲的血迹,以及她和别人的指纹。所以推断可能是她被杀的时候血迹溅在上面的,而她又不小心扯掉了那颗纽扣。”孙思辉说道:“这就是天网恢恢啊。”  “可是凶手还没有抓到呢?怎么说,刘菲菲毕竟和我们同事一场,我们能够帮忙的话,就帮吧。”夏茴面色难堪的说道。  “嗯。”孙思辉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会不会···和这衣服有关?”夏茴说道。  其实孙思辉也有这个想法,早不杀刘菲菲,晚不杀刘菲菲,为什么偏偏在刘菲菲得到那件旗袍之后就杀了刘菲菲呢?而且更加古怪的是,到底是谁把这样的料子寄给夏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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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大家。也谢谢莲蓬大大。
  下面放第二章···
  “不过即便是帮忙也得先吃饭啊,我被关了一天了,提心吊胆的,都没吃什么好东西,所以···”凌洛华瞥了潘玉晨一眼,意思是要他请客吃饭。  潘玉晨知道自己躲不掉,只能弱弱的说:“不要太贵。”  “好。”凌洛华一脸的奸笑。  然而他点的确实不是太贵,而是很贵!吃的全是人家饭店里面的招牌菜,就差点鲍参翅肚了。要不是言小舞说人家也只是个小警察,没什么钱,估计凌洛华真的会点。  吃到一般,凌洛华发现了一个人。那是一个四十岁的女人,穿了一件女士的唐装。他死死的盯着那个女人。  潘玉晨本就心疼自己的钱包,此时见凌洛华这样,便忍不住的说道:“怎么,你连中年妇女都喜欢么?”  凌洛华脸色一边,看了一眼夏茴和孙思辉说道:“你们不觉得那个女人衣服看起来很眼熟吗?”  “像是···”夏茴嘀咕。  “蜀绣!”三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那个女人为什么也会有蜀绣?”夏茴好奇的说道。此刻孙思辉等人的面色也显得无比的凝重。  忽而,凌洛华笑了:“要不,就让我去调查吧。我可是神探啊。”  “得了吧。你上次一调查,差点被人看成凶手,你再去,说不定就···”潘玉晨没有说下去了,他发现凌洛华的脸色愈来愈不好。  做了这么多年的警察,他感觉的出来,好似要出事。  “服务员,加菜···”凌洛华以此作为报复。  服务员殷勤的过来了,凌洛华又点了一个海鲜。他看着潘玉晨一脸的苦相,说道:“不会说话,就不要说话。”  之后潘玉晨果然不再说话了。  “其实我觉得可能蜀绣不止一匹。”孙思辉忽而说道。  凌洛华点头,“但是重点是,那些蜀绣到底是谁做的?而且,你不觉得奇怪吗?为什么那些蜀绣会出现在同一个城市呢?”  夏茴也觉得奇怪,却不好说出来。  她不知道那蜀绣究竟是什么人送给自己的,上面的那个名字自己不认识啊,可是却写着自己的名字,由此可见,那人是认识自己的。  “你在想什么?”言小舞看着沉思的夏茴问道。  “在想蜀绣啊。其实那蜀绣真的很漂亮,又是刺绣,感觉应该很贵。那东西,谁会送给我呢?”  言小舞忽而想到了一个人:“不会是你爸爸吧?”  其实孙思辉是知道夏茴是富家女的,但是一时之间忘了这回事,他也说道:“打个电话回去问问?”  “我觉得应该不会,我爸爸···她对我离家出走这件事情很是生气,所以我觉得他不会送这么珍贵的料子给我。而且···那蜀绣,明明是结婚的料子,他怎么可能送给我。”夏茴忽而感到一阵的悲伤。  其实夏茴也想家,只是不敢回去罢了。  “唉···”言小舞也跟着叹气。  忽而,凌洛华咬着螃蟹说道:“请问,你是为什么离家出走的?”  “逃婚。”夏茴说:“我爸爸非要我嫁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那人简直是个书呆子,唉···”接着她又看了孙思辉一眼,说:“还是我家阿辉好。”  孙思辉笑了,却不说话。  半响后凌洛华才说道:“会不会是那个男人送给你的呢?”  “怎么可能。你自己的老婆跟人家跑了,你还送嫁衣?你不是有病吧。”潘玉晨忽而再次开口了。  凌洛华又瞪了他一眼,却不在说话了。  忽而,他仔细的看起了潘玉晨,说道:“真不错。其实你长的很帅,只是···有种小孩子的感觉,你们发现没有?”  此刻众人才注意到,其实不穿警服的潘玉晨,看起来很清秀,有着一种邻家男孩子的感觉。他们忽而知道凌洛华打的主意了。  “你是打算要他去问那个阿姨?”孙玲玲说道。  凌洛华点头。孙玲玲继续说:“这也是个好办法啊。”  “问什么?”潘玉晨苦笑着说道。  “你觉得呢?”众人异口同声。  没办法,少数服从多数。不过凌洛华害怕潘玉晨乱说话,便教他怎么说。他按照凌洛华的指示走到了那个阿姨的身边。  那阿姨正在吃饭,她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孩子,好奇的说:“你有什么事情吗?”  “嗯···”潘玉晨支支吾吾半天才开口:“姐姐,你的衣服真好看!”  那阿姨扑哧一声笑了:“我哪里是姐姐哦,已经是阿姨了。”  “不会吧,您看起来很年轻啊。”那阿姨被逗乐了:“哪里,是衣服的原因吧。”  之后潘玉晨再次问道:“那阿姨,您能够告诉我,您的衣服是哪里来的吗?”  “可以啊。”  那阿姨说自己姓韩,别人都叫她韩大姐。那衣服是前两天在一个市场的时候无意发现的一匹布。  那是一匹蜀绣的布。因为韩大姐年轻的时候学过刺绣,所以一眼认出来,那是刺绣出来的。  刺绣的手艺,现在可以说是失传了。而那红颜的颜色,也只有顶级的燃料可以染就啊。于是乎,她毫不犹豫的买下了那匹布。  说来也奇怪,那看似很贵的衣料却并不贵,相反的,还很便宜。  “那您大约花了多少钱?”  “也不贵,一匹这么长的布,只要三百元。”她说着动手比划了起来,看起来,那布真的很长。  之后潘玉晨回到了自己的桌子,把一切告诉了他们。夏茴听了,立马跑到韩大姐的身边说道:“韩阿姨,请问您可以带我们去您家看看这匹布吗?”  “这···”这种要求的确很唐突,乃至于可以说是有些无礼。  但是夏茴很真诚,她真诚的把一切都告诉了韩大姐:“阿姨,我的一个同事前段时间被人杀了,而她身上就穿着这样的布料做成的旗袍。”  “可是···这也只能说是巧合吧。”韩大姐说道。  夏茴又说:“但是···那衣服本来是我的。有人莫名其妙的送到了我家,之后我同事说自己喜欢,那衣服就被人偷走了,之后她就死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衣服和她的死有着莫大的关系。”  夏茴说的很正常,最终打动了韩大姐。  到了韩大姐家,他们就看到了剩下的布料。那布料还有一半,大约可以做成一件裤子。凌洛华好奇的问道:“阿姨您怎么不做一件旗袍啊。”  韩大姐一笑:“我都这个年纪了,哪里还能穿旗袍啊。”  凌洛华不说话了,觉得自己这话也有点不合适。随即孙思辉又问道:“那阿姨,您这剩下的料子打算怎么处理?”  “给我妹妹也做件这样的衣服。”  夏茴一边听着一边抚摸着蜀绣,那丝滑的感觉,好像是牛奶。而那一层的红光,就是兑了胭脂的牛奶。  那触感,和自己之前的那匹一模一样。  “阿姨,请问您现在还可以看见卖您蜀绣的那人吗?”夏茴问道。  “看不到了。”韩大姐说道:“第二天他就不见了。不过那个男孩子挺好认的,长得很帅,很秀气。”  “还有别的特征吗?”夏茴继续追问。  韩大姐想了想,说道:“有了。他有个很特别的地方,他的眼角下面,有着一颗痣!”这并不算什么特征,而就在夏茴失望的时候,韩大姐却说:“那痣是红色的!”  长了一颗红痣的帅哥,那简直太好热了!  之后从韩大姐家中出来的时候,孙玲玲对潘玉晨说道:“你要留意穿着这样衣服的人,还有就是,留意那个男的。”  “知道。”他像是接受上级安排的任务一样,不敢反驳,也不敢顶嘴。  之后,他们几人各自回了各自的地方,只是言小舞没有和夏茴一起回去了。相反是跟着凌洛华走了。  孙思辉是和父母住的,而且家人都比较保守,所以只是带夏茴回去吃过饭,却不曾过夜。虽然两位老人家十分的喜欢夏茴,却仍旧觉得还是应该要结婚了再住在一起。  所以这次仍旧和以往一样,孙思辉跟着夏茴回去了。  不过也很奇怪,那家人,不许自己未来的媳妇在自己家过夜,却允许自己儿子去自己未来媳妇家过夜。  但是这对于夏茴来说,却没有什么在意。  只是最近事情多,她还不想那么早回去,想在路上多走走。而就这么一走,又让她看到不对劲的地方了。  一个女人挎着的包包,是用那种蜀绣做的!  孙思辉和夏茴对视了一眼,决定上前去问那个女人。那女人见两个陌生人看着自己的包包,以为是强盗,赶紧做出敌视的样子。  孙思辉立马解释道:“不好意思,我们只是好奇您包包上面的缎子而已。”说着他竟然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  见对方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证,那女人才放下了戒备。但是她仍旧觉得无比的疑惑,这两个人没事好奇自己包包上面的料子干什么?  她问道:“这有什么好奇的?”
  孙思辉立马说道:“其实我们是打算向您打听一下,您的料子是在哪里买的,是跟谁买的。”  那女人看着眼前这两个古怪的人,半响才说道:“是一个眼睛下面有红痣的帅哥卖给我的,很便宜。”说完就走了。  夏茴知道,那女人一定以为自己是神经病。  “这月色真美啊,好像一个玉盘挂在天上。”孙玲玲看着潘玉晨说道。她在国外留学,所以比较的开放,现在回来了,当然要去自己男朋友家里住咯。  潘玉晨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女友。忽而他说道:“你比这月亮还要美。”  “你什么时候学的油嘴滑舌了?”孙玲玲虽然这么说,却很受落。当然,这个世界上面哪个女人不受落好听的话?  忽而,潘玉晨又说:“你要是能够对我温柔一点就好了。”  “好啊。你竟然嫌弃我不够温柔!”孙玲玲假装生气,追着潘玉晨就打。潘玉晨一边跑,一边说:“你这是袭警,还是老婆打老公?”  “都是。”孙玲玲笑着追。  忽而,潘玉晨不动了。孙玲玲正好奇,他怎么忽然变得和木头似得,杵在那里了呢?孙玲玲走到他身边才看到端倪——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女孩的脚上,穿着的绣花鞋,正是那样子的蜀绣!  他们刚想上前,那小女孩就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潘玉晨本来就喜欢小孩子,此时那孩子又穿着蜀绣,便更加的殷勤了。他连忙跑过去扶起孩子,左看右看,还在嘴里问道:“摔疼了吗?小朋友。”  他那温柔的样子,一看就会是个好父亲。  孙玲玲不禁笑了。  那孩子似乎也很喜欢潘玉晨,嘴里说着叔叔叔叔的,也不哭。潘玉晨便问道:“你妈妈呢?”  “我妈妈在那里。”她一指,就看到一个女人走了过来。  女人似乎看到潘玉晨扶起自己的孩子,连忙道谢。潘玉晨也不客气,带有几分得意的说:“我是警察,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一听警察,那女人竟然脸色都变了。但是随即,她又回复了刚才的神色,说道:“琳琳,谢过警察叔叔了没有?”  “谢了。”琳琳乖巧的说道。  “她也叫做琳琳啊?我也是。”孙玲玲说道。虽然不同字,但是却是同音的,这为她对这个女人增添了一丝好感。  “哦,真的很巧。”那女人说道。  “请问···我们可以向您打听关于这蜀绣的事情吗?”潘玉晨目光真诚的说道,那女人错不看他的眼睛,只好答应带着他前去自己的家中。  那是一栋豪华的房子,房主是女人的老公。他是个文质彬彬的男人,一身的书卷气。据说是个律师。  而琳琳,则是他唯一的女儿。  潘玉晨和他寒暄了几句,便进入了主题:“我想问的是,这鞋子的布料是哪里来的?”那女人自称姓王,名叫做燕蓉。  潘玉晨见女子比自己大,便称呼她为王姐。  她说:“这是我上次逛菜市场看到的布料,那布料是一个年轻的小帅哥卖给我的。”  “是不是眼角有颗红痣?”孙玲玲急忙插嘴。王燕蓉觉得很讶异,她好奇这个女孩子怎么知道这些的。  孙玲玲急忙解释道:“之前的一个阿姨给我们说了,她的缎子就是这么买来的。”  “哦。”王燕蓉说道。  接着她又说:“这料子是很好的,我自己本身就是做服装加工的,所以我看的出来,我真的是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料子,为什么卖的那么便宜。”  “多少钱?”  “好像不到三百。我也不记得了,总之是非常的便宜。”接着她把剩余的料子扯了出来,孙玲玲发现,那料子,其实可以加工一件旗袍。  又是旗袍···她觉得古怪。三匹料子似乎都只能加工旗袍这样的衣服,别的都做不了。  “你为什么不做一件旗袍呢?”   王燕蓉觉得孙玲玲的问题有点好笑,便笑着说道:“这么红,我穿着不合适,给女儿做些鞋子还可以。”  孙玲玲想想觉得也在理,便不再说什么了。  他们又寒暄了几句,便离开了王燕蓉的家。而在王燕蓉送他们出门的一刹那,好似吐出了一口气。  潘玉晨看在了眼里,只觉得奇怪。她为什么叹气?  凌洛华带着言小舞逛了很久,他们没有表白,却好似在热恋一般。总是不舍得分开。  其实对于言小舞而言,自己是有点纠结的。关于这个男人,自己是有好感,可是他的事情自己却不了解。  比如,他有没有女朋友云云。  言小舞是想问的,但是又不好意思去问,总不能直接问:“你有女朋友吗?”这话问的有点失面子,好像自己很想做他女朋友一样。  但是凌洛华毕竟是男人,所以还是比较直接的:“你有男朋友吗?”  言小舞一怔,没来得及说话。而此时凌洛华话锋一转:“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或者,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孩子。”  “我喜欢聪明的,最好是侦探···”其实这话还有一句:“还要姓凌!”  凌洛华虽然开的侦探事务所没几个人关顾,但是毕竟是个聪明人,大有乘胜追击的想法,正准备问:“我呢?”却忽而被眼前的事物扰乱了。  那是一个女人。是言小舞首先发现的。准确的说,那应该是个妓女。搔首弄姿,妩媚妖娆。穿着一件红色刺绣的旗袍。  很显然,就是那蜀绣做成的。  “你看那衣服···”言小舞说道。  “像是蜀绣。”凌洛华接话道。  言小舞点头:“要是可以知道蜀绣的事情就好了。”她看了凌洛华一眼,说:“你可以坐怀不乱吗?”  凌洛华有点开心。他觉得眼前的女孩子很信赖自己,也很喜欢自己。她要自己去打探虚实,却又害怕自己做错事情。  “为了你,我可以。”他心里这么想,嘴里却说:“当然可以。”  于是下一秒他就成为了一个嫖客。其实他是紧张的,毕竟他还是一个处男啊,连幻想某某女性和自己云雨都没有过,怎么不紧张?  他仿佛是害怕那个妓女把自己吃了。  但是更加害怕这个时候倒霉的有警察过来,到时候解释也解释不清楚了。如果说是为了一件衣服和自己朋友去假装嫖客的话,人家警察也不信。  就算信,不是把他当作变态收拾了,那也是把他当作精神病收拾了。更让他觉得要死的,是那个叫做潘玉晨的一定会笑话他。谁叫他今天和他有了过节。  不过英雄难过美人关,为了小舞,还得上。  他就这样风萧萧兮的走进了妓院。他一脸的腼腆,妈妈一看就知道他是第一次来了。便说道:“小帅哥,第一次啊。”  其实凌洛华长得也很帅,而且他的帅其实和潘玉晨是一种类型的,只是他看上去更加的聪明,有着一种天才式的调皮。  他说道:“嗯。第一次。你把你这里的姑娘都叫出来。”  妈妈笑了,这种从电视剧里面抄袭下来的台词放在这种场合,真的是很好笑的。但是她忍住了,她说道:“好。”  凌洛华环顾着所有的女人,最后目光落在了那个穿着红旗袍的女人身上,他说道:“就这个吧。”  “呦,你眼光真好。宝宝可是我们这里的头牌啊。”  凌洛华这才知道,这个叫做李宝宝的女人,是她们妓院的头牌,也就是说:“她是最贵的!”但是已经来了,总不能就这样走吧。  何况自己来的目的还是为了得知蜀绣的下落。所以再难堪,也要忍住。  走进房间之前,那妈妈对着李宝宝说:“他是个雏鸟。”
  “嗯。谢谢妈妈。”李宝宝说。  一进入房间,那女人就迫不及待了。她带着几分挑逗的看着凌洛华,她其实很漂亮,可是凌洛华就是没有反应。  因为他的女神是言小舞,不是这个女人。  李宝宝更主动了,主动的摸着凌洛华的身体,想为他脱衣服。但是凌洛华却巧妙的躲开了,那女人觉得很好玩,好似猫捉老鼠。  她说道:“第一次啊。”  “嗯。”  “没事,我教你···”  ‘“其实···我不喜欢你!”凌洛华忽而说出口了,“是我女朋友要我来的。”他实在不知道怎么称呼小舞,只好说是自己的女朋友。  李宝宝怔住了,半响才说:“你说的不是梦话?”  “不。其实,我女朋友好奇的是你身上的那匹缎子。不过你放心,我会给钱的。”  李宝宝听了不说话,径直的坐下了。“你对你女朋友真好。说实话,很少男人抵得过我的诱惑。”  “的确,你真的很漂亮。说你是芙蓉西施都不为过···”  “谢谢。”   “不过你为什么要做这一行?”  “为了钱。”李宝宝点了一根烟,说道:“你想知道这缎子的什么?”  “嗯···我想知道这是哪里来的。”  李宝宝笑了一下,说:“很奇怪的男人。说是第一次,想要我出台。我平时是不出台的,但是那个男人真的很帅,比你还帅。”说着她看了一眼凌洛华。凌洛华的脸顿时就红了,“你女朋友很幸福。”
  “谢谢。”凌洛华回应。  她又继续说道:“那男人说自己喜欢我,可是没有钱。但是有东西送我,就是这匹缎子。我看了也很喜欢,我觉得这么好的缎子没有几千估计也买不下来。”  “所以你就收下了?”凌洛华好奇的问。  李宝宝点了点头,又吸了一口烟,说:“干嘛不?说真的,那男人帅是帅,就是很特别,眼角下面有一颗红色的痣!红色的痣,挺少见的。”  凌洛华证实了自己的猜想,果然是那个人。  但是那个人为什么要把这匹缎子送给这个女人呢?还有那个阿姨,他是不是故意卖给她的?那阿姨说了,那缎子是在附近的菜场买的。  其实不管是李宝宝还是自己,都看出来了,那缎子很贵。至少一千。但是那个男人不是贱卖,就是白送。  “那男人是不是故意堕落,拿着自己家的宝贝出来消遣的?”凌洛华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  “不可能。”  “你为什么那么肯定?”凌洛华好奇的问道。  李宝宝又点燃了一根烟,说:“因为他是处男。”  “啊···”凌洛华惊诧:“你怎么知道?”  “时间!”  忽而凌洛华懂了,便不再言语,之后便给了钱出去了。临走的时候,李宝宝还说道:“要是下次和女朋友吵架,需要人安慰了,就来找我。”  凌洛华脸红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出去之后,言小舞一脸的急切,她首先问道:“没发生什么吧?”  “没有。”  “那就好。对了,我们去我家那里,现在有事情要宣布。”说完几乎是拉着凌洛华跑得。一路小跑,来不及休息就上楼。  一上去发现孙思辉、孙玲玲、夏茴、潘玉晨都在,而且围坐在了一起,看起来很正经,好像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样。  “我先说一下吧。”孙思辉率先开口:“我们今天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女人,拿着一个包包,上面的缎面就是这种料子做的。卖给她料子的人,是个眼睛下面有红痣的男人。”  “我们也是。一个小孩子的鞋子也是这种料子做的,卖给她妈妈的人,也是眼睛下面有红痣的男人。”孙玲玲接过她哥哥的说道。  而此时凌洛华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开口,该如何开口。而潘玉晨不愧是做警察的,一眼就看出有什么问题了,立马说道:“你也遇见了。”  “嗯。我和···小舞逛街的时候看到的,是···在妓院看到的。”  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变了,好似再看一个变态。就连孙思辉这样一本正经的男人都有点怪怪的。  “你果然不是好人。”潘玉晨说道,一边说一边退开,好像凌洛华有艾滋病一样。  “我···”凌洛华想解释,却被孙思辉抢了话:“你···不该去那种地方,而且···还当着小舞的面,这样太不好了。”  凌洛华只觉得自己有苦难言,还是言小舞此时开口:“想哪里去了,洛华是我和我散步路过,只不过无意看见了。”  “哦。”众人异口同声道,只是他们的话语怪怪的,还是有点不太相信的感觉在里面。  小舞没有理会,继续说道:“后来我就要洛华进去问问了。”  众人又是:“咦。”的一声,好似凌洛华成为了一个失节的妇女。他站了起来,说道:“干嘛干嘛,我们现在是一个战壕的战友了,你们就这样看待自己的战友?觉得自己的战友是那种人吗?”  “不好意思,你只是嫌疑犯,不是我们的战友。”潘玉晨故意说道。  顿时凌洛华说不出一句话了。  半响夏茴才说:“好了好了,不说了。那你有什么收获?”她看着凌洛华说道。凌洛华没好气的说:“是一个眼睛下面有红痣的帅哥送给那个妓女的,那个帅哥是个处男···”  “你玩过···你好大胆好变态!”潘玉晨接下了这句话。  顿时凌洛华一脸的黑线:“鬼。那个女人自己说的。”接着他便把一切都告诉了众人。众人越发的觉得好奇了,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把那么好的料子贱卖,还要送给一个妓女呢?  “会不会是个败家子?”  面对夏茴的提问,孙思辉觉得不像,他说:“应该不是。要败家,也不会败丝绸啊,应该败家别的东西。”  一时之间,疑点重重,却又无法解开。
  以上内容为第二章 标题是遍地蜀绣
  第三章
杀机  之后夏茴和孙思辉又一次的去拜访了韩大姐,而在另外一边,潘玉晨则跟着孙玲玲去找了那个小女孩的家人。  一进入韩大姐家,夏茴就热情的喊了起来:“阿姨。”接着还拿出了一袋子的水果。  “你们太客气了,来坐坐就是了,带水果干嘛啊。”韩大姐也热情的回应着他们两人。夏茴笑了:“阿姨,不知道为什么,一见到您,我就觉得很亲切,所以我们来了,您不介意吧?”  “怎么会呢?”她赶忙倒茶。  喝了一口香茶,孙思辉问道:“阿姨,您还有在看到过那个人吗?”  韩大姐知道他们问的是那个人,她也喝了一口茶,说道:“倒是没有见到过了,怎么,你们对他那么有兴趣?”  “嗯,一点吧。阿姨,您有他的联系方式吗?”夏茴忽而笑道。  韩大姐笑了,她说:“我怎么可能会有呢?”  夏茴一想,也是。随即便不好意思的笑笑了。  忽而,孙思辉注意到了,昨天还放在沙发上面的那匹布不见了。他问道:“您是把那匹布做成一样的唐装给您妹妹了吗?”  “是啊。”韩大姐说;“我妹妹也喜欢这样的衣服。”  “哦。”孙思辉应到。  从韩大姐家中出来的时候,孙思辉老是觉得哪里不对劲,眼皮一个劲的在跳。他的预感有时候是很准的,总觉得要出什么事情。  “怎么了?”夏茴问道。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眼睛老是再跳。我记得···上次刘菲菲死的时候,我好像也这样了。”  “不会吧!”夏茴问道:“难道···韩阿姨会出事?”  “不知道,也许我多心了。”孙思辉仔细一想,刘菲菲这人私底下是很乱的,如果出事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是韩大姐一看就很老实,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情。  但是他仍旧忍不住的往韩大姐住的地方看了一眼。  因为是穿着警服来的,所以一进入王姐家的时候,王姐就有点坐立难安了。潘玉晨觉得里面有事情,但是又不好意思明说。  之后气氛很尴尬,问了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之后,潘玉晨就起身离开了。  王姐是带着一种奇怪的表情送他们出门口的,嘴里说着下次再来,表情却是以后都不要来了。  一走出家门,就有一个女人鬼鬼祟祟的跑了过来,一见到潘玉晨,她就鬼祟着说道:“你是来查那件事情的吧?”  “什么?”潘玉晨好奇。  那女人又说:“暖。那个姓王的女人,不是什么好人。那孩子,是他们买来的!或者拐来的!”  潘玉晨大惊:“你怎么知道?”  “那女人一直生不了孩子,有次和她老公吵得很凶。我们隐约听到,那女人说什么:‘又不是我自己一个人不能生,你也不能生。’云云。”  “所以你怀疑那个孩子是偷来的或者买来的?”   “是啊。”那女人说的绘声绘色,真是十足八婆:“后来一天那女人就从乡下带了一个孩子来,然后说是自己和自己老公在乡下的时候生的孩子。所以,我们都觉得有古怪。”  她的语气好似一个特务,让潘玉晨觉得不舒服。虽然说那样可能是真的,那女人做的也可能犯法,但是现在要调查的还是蜀绣的事情,所以潘玉晨决定过段时间再去调查关于那个孩子的事情。  之后他们回到了夏茴的家中,把自己知道的消息说了一遍。因为还有个女人不知道是哪里的,再来就是那个李宝宝是个妓女,所以就没去问了。  “他们好像都没有见过那个男人。”孙思辉说道。  潘玉晨点头,“不过我这边却有了另一个发现。”  “什么?”众人问道。  “那女人的孩子是偷来的或者买来的!”  凌洛华一个苹果砸过去:“问的又不是这些。”潘雨辰怒目盯着凌洛华,说道:“袭警?”  凌洛华不语。  孙思辉说道:“好了,说点正经的吧。说真的,我总是觉得有点古怪。怎么说···我眼睛一直在跳。”  “啊!哥哥你眼睛跳!你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一次你眼睛跳,我就出了车祸!”孙玲玲说道。  忽而,坐在孙思辉一边的凌洛华赶紧挪了挪位置,生怕沾染了什么霉气。孙思辉白了他一眼,不语。  接着孙思辉说道:“我们···要不要盯着一下那几个人?总觉得她们会出事。”  “嗯。那我负责盯着那个王姐,夏茴和阿辉你负责盯着韩阿姨。至于凌洛华,你就负责那个妓女吧。反正你们关系不一般。”潘雨辰说道。  “什么叫做关系不一般?麻烦你把话说清楚好吗?我跟她什么事情都没有。”凌洛华几乎是跳起来说的。  潘玉晨不管,只顾着嘿嘿的笑。  之后各人真的负责跟着自己要跟着的那几个人。  孙思辉和夏茴发现,那个韩大姐其实每天就是跳跳广场舞。不过在他们的跟踪中,他们看到了韩大姐的妹妹。  那个女人和她长得很像。看起来她们姐妹的关系好像很好。  一日,孙思辉他们在跟踪中无意被她们看到了,韩大姐好奇的说道:“小茴,小辉,你们怎么在这里?”  孙思辉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觉得她们会出事,只能随便找了个借口,虽然那个借口有点奇葩:“那个···其实我···想学广场舞。但是···我不好意思说,所以只能偷看。”  韩大姐扑哧笑了:“你想学告诉阿姨啊,阿姨教你。”  说着拉着孙思辉就去跳广场舞,孙思辉有点手足无措了,他看着夏茴希望夏茴帮他。不过夏茴也不是那种不仗义的人,她说道:“阿姨,我也想学。”  之后一对年轻的情侣就一直在这了跟着韩大姐跳着广场舞。  一日,夏茴对孙思辉说:“我们这样虽然查不到什么东西,但是总是可以保护阿姨她们,也挺好的。”  “嗯。”孙思辉只能一边跳舞一边回应。  而其余的几人,这些天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至于王姐,无非就是接送孩子。而那个李宝宝,做的,就是妓女平时做的勾当。   但是在几日后,事情却出现了转折。  那一日,韩大姐的妹妹没有来跳舞。她说自己要去吃一个老同学的喜酒,所以暂时不去。而孙思辉和夏茴则仍旧留在那里。  也许是跳的时间太久了,现在他们两个人一下班就在那里跳舞,都成了习惯。更要命的是,有次竟然被一个同事看到了。  “孙···孙总,您和您女朋友约会啊。”  “嗯。”孙思辉的脸色一阵的不好,心中想到:“要命,竟然被看见了。”  夏茴也不好意思,只能苦笑。最后还说:“保密,保密。”  之后那人带着会心的笑容离开了,而夏茴和孙思辉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就算了。  而就在孙思辉和夏茴以为自己还要继续丢脸的时候,事情发生了。韩大姐的妹妹死了!不过警方推测那很可能是失足致死的。  她的尸体是在河中发现的,穿着那件蜀绣的唐装。她本身是有点发福的,在水中泡着,就像是一个红色的寿包。  韩大姐哭的呼天抢地的:“妹妹,我的妹妹。你怎么···怎么···都是姐姐不好,姐姐不该让你一个人去喝喜酒的,应该陪着你啊。”  韩大姐的丈夫早死,子女都在国外工作。而这个妹妹,也是离了婚,没有孩子的。所以她们可以说是相依为命。  现在自己唯一的妹妹死了,她自然是悲痛欲绝。  一时之间,孙思辉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了,仿佛说这个也不是,说那个也不是。他只能对警察说:“她是意外致死吗?”  在孙思辉的心中,总觉得这个女人应该是被人杀死的。  而且他还觉得杀死这个女人的,很可能就是杀死刘菲菲的那个人!但是自己没有证据,也没有线索。  夏茴的心情也很不好,韩大姐的妹妹,其实也是个很不错的阿姨,对自己也很好。她背井离乡的,很想念自己的母亲,所以她把韩大姐她们当成了自己的母亲,现在她妹妹死了,她怎能好受?  “我们一定会抓到凶手的!”在韩大姐妹妹的丧礼上面,夏茴狠狠的说道。  “凶手?”韩大姐好奇:“你认为我妹妹是被人杀死的么?”  “是的。阿姨。我总觉得事情有古怪,小韩阿姨不可能是失足溺死的,您也说过,她不喝酒,不喝酒怎么可能溺死呢?”  “可是那个地方实在很偏僻,也有点危险。而且,我妹妹没有得罪过人,怎么可能被人杀死?”  夏茴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只能不说话。  韩大姐见她不说话,以为是她心情不好。到放过来安慰起她来了:“小茴,你是个好姑娘,我妹妹也很喜欢你,你不要太难过了。”  “嗯。”  “我妹妹也希望你开开心心的。”韩大姐虽然这么说,但是脸上却写满了悲伤。这种安慰人的话,要从她的嘴里说出来,着着实实是太难为她了。  “阿姨您也是。”夏茴说道。
  虽然嘴里这么说,但是实际夏茴和孙思辉可是一点都没有闲着。他们到处去打听关于小韩阿姨的一切。  一个和小韩阿姨平时走的比较近的邻居说了这么一件怪事:“在她死之前,我们附近常常出现一个流浪汉,可是她一死,那个流浪汉就不见了!”  这简直就是一个包袱。很有可能就是那个流浪汉杀死的小韩阿姨!  “那流浪汉有没有什么特征?”  “嗯。看起来也有四十多了吧。不过长得还是比较俊秀的,就是眼睛下面有一颗红痣!”  红痣,红痣又是红痣。卖布给韩阿姨她们的,是一个眼睛下面有红痣的男人,现在又出现了一个眼睛下面有红痣的流浪汉。  这一切到底有什么古怪?  不过孙思辉仍旧觉得很奇怪,一个眼睛下面有红痣的流浪汉,而且已经四十了。当时的那个男的不是才二十多岁吗?  “会不会是那个人化了妆的?”夏茴说道:“化妆术很神奇的,把自己化的老一点,也不是不可能的。”  孙思辉点头:“或许吧。”  虽然这个疑点勉强算是揭开了,但是最大的疑点确实——他为什么要杀人?而且更加让人想不通的是,杀人的目的似乎都和蜀绣有关。  “你说,这蜀绣到底有着什么秘密?为什么会如此呢?”夏茴问道。  孙思辉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这蜀绣绝对是有古怪的。”  的确,这匹蜀绣的确很古怪。一时之间,这个地方竟然出现了这么多匹的蜀绣服装,不得不让人震惊。  之后孙思辉和夏茴两人继续在这个小区找寻那个流浪汉的下落。问了一个下午了,他们都没有问出个什么所以然了。  夏茴饿了,说道:“我们先吃点东西吧。”  “嗯。”孙思辉说:“那是不是狗不理?要不,我们去吃?”  夏茴点头,和孙思辉一起去买。孙思辉买了五个,说:“吃吧。”  夏茴是真的饿了,拿起来就塞入嘴里,一边吃,一边说:“嗯。真好吃。”那老板听了,略带得意的说道:“好吃吧。”  “嗯嗯。”夏茴应道。“不止你这么觉得,上次有个怪人也这么觉得啊。”老板见没几个人,便和夏茴开始闲话家常起来了。  “怪人?”孙思辉抢先说道。  那老板一笑:“是啊。那个人真够怪的,可能是精神病。”  孙思辉来了兴趣,问:“怎么个怪法?”  “那人啊,是一个流浪汉,但是却说着奇奇怪怪的话。说我们这比鲍鱼鱼翅做的还好吃。你说怪不怪?他又不像是说假话。”  “为什么觉得不是说假话?”孙思辉问道。  “他的皮夹子打开,里面好多百元大钞。我没细看,但是也知道不少。至少有一千左右吧。而且,还有好多卡,看起来好像挺有钱的。”那老板说:“而且他那股气质,也不像是流浪汉啊,倒像是见过些世面。”  “那人多大了?”  “四十岁左右。很好认,眼角下面有颗红痣!”  老板的话震惊了夏茴和孙思辉,他赶忙追问:“那你知道那流浪汉一般都在哪里睡觉吗?”  “那人也怪,打扮的邋里邋遢的,但是住的地方却挺不错的。暖。”他一努嘴巴,说:“你看隔壁的那个旅馆,他就是住在那个里面的。”  孙思辉一看,那旅馆确实不错,看上去还是蛮新的。他谢过老板急忙跑到了旅馆那里,去打听那个人的下落。  那老板对那个流浪汉的印象很深刻。当然,一个这么古怪的人,任谁都会印象深刻。  “那人挺怪的,看起来像个要饭的,却不想是个有钱的主。”老板还记得那天的事情。  那天已经很晚了,一个流浪汉模样的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来,服务员一看以为是个要饭的,急忙将他往外赶:“你来干嘛?我们没有东西打发给你。”  “呵,有眼不识泰山,我有的是钱。”他说话的语气不卑不亢,老板一听就觉得此人像是个有来头的人。  他见老板好奇的打量着自己,便摸出了五百元来,说:“够吗?”  “这···够了。”老板亲自出来说道:“你是要开什么样的房?”  “能住人就可以,不过要干净。”那人说。  老板立马给他开好房,带着他走进了房间。那人又给了老板几百元,说:“帮我买几件干净的睡衣,还有几条干净的内裤,可以在房间里面穿的,要纯棉的,舒服就好。如果钱不够,麻烦你先垫着,等会我会给你的。”  “嗯。”老板接过现金,说:“要不要买几件干净的外套?”  “不用,我还有事情呢。”说着他就准备洗澡了。  “什么事情?”老板多嘴问了一句。那人说:“私事。”他的语气很威严,让人不敢多问。老板听了,只能下楼。  临走的时候老板觉得真是个怪人。  走出门的时候,老板听到了水声,看来这男人是在洗澡。他按照那男人的要求买了几件上好的睡衣,都是纯棉的。  敲门,男人过来开门,什么也没穿。虽然老板也是男人,但是看见另一个男人的裸体,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他说道:“您为什么不穿件衣服?”  “那衣服脏。内裤和衣服挨着,也脏。所以宁可不穿。”他说的一字一句,带有一种不容他人质疑的威严,那语气,俨然一副领导的派头。  “哦。”老板把衣服和内裤递给他,说:“你给的钱不够。”  那男人也不啰嗦,没有说什么多少钱之类的话。只是说道:“你这里应该可以刷卡吧。等会我下去,你按个数,我刷卡即可。”  他说的很大气,好似多少钱都无所谓一样。  果然,过了一会那男人就下来了。他把头发吹的很干,他本身的头发就不长,是板寸,看起来很有男子气概。  他穿着睡衣和拖鞋,就这么下来,有点随意,但是却不随便。  刚才那个女服务员看的有点痴呆了,眼前的这个人,哪里还是刚才的那个人?已经完全变了模样。  他充满着一种有钱人的气质,又有着一种成熟男人的味道。这样的人,哪里像是要饭的?  他豪爽的付钱,还说:“为了感谢你帮我跑腿,这三百,是给你的。”说着不管老板要不要,就直接给了老板。  老板觉得怪怪的,总觉得自己好像是被要饭的施舍了。  他上楼前那女服务员还说了句:“可真是个怪人啊,那么有钱,还打扮成这个样子。”  第二天早上,他照旧穿着那身破烂的衣服下楼,他看了一眼老板,拿出了那张卡,直接放在柜台,说:“我不知道自己要在这里住多久,所以先放在你这里吧。”  “您的意思是···”  “要退房了你就找我,我直接刷卡。那房间给我留着,要是有时候不回来也给我留一天,这卡放在你这里,你要是不放心,给我一点时间,我取了现金就放在里面,你再把卡退给我。”他说的一点都不在乎。  “那要是钱丢了呢?这我们可不好说啊。”  “几百块钱,无所谓。”  他说完就走了。  “那他之后去了哪里?”孙思辉好奇的问道。  老板说:“他好像是去附近小区了。”  老板继续说起了关于那个男人的事情来。  老板说他一连待了一个星期,每天白天打扮成那个样子,而晚上就变身回一个老板,重新出现在旅馆里面。  那人有时候会常常拜托旅馆老板给他办点事情,但是每次做的事情都很高档。不是去买上等的红酒,就是去买高档的吃食。  每次都会给老板一笔小费。但是他却不许老板过问他到底是什么人,而且不是他要求,也不许服务员进入他的房间,即便是保洁,也是不许的。  但是这个人自身又很爱干净,总是可以把房间收拾的整整齐齐的。有时候,即便是有人去保洁,也觉得没有什么可以打扫的。  但是他还有个古怪的地方——就是他白天穿的衣服,愈来愈脏了,真的像极了要饭的人穿的。  不过他还是很会享受生活的。除了偶尔买几个以外,吃的东西都是很昂贵的。  他白天照旧过着那样的生活。最初老板也不知道他白天到底在干嘛,可后来老板一次无意看见了。  他白天总在那个小区晃悠,老板和人闲聊的时候那个人也说了,这流浪汉来了好久了。他也不问人家要钱,也不捡地上的垃圾。  有时候人家也给他钱,他收了钱也只是淡淡的说句谢谢,没有一般要饭的那种千恩万谢。
  “这人真够古怪的。”一个大妈说道:“我有次看见这人收了人家十元钱,可那人一走,他转手就丢给了另外一个要饭的。”  “哦。那是够古怪的。”  “其实不止一次了,他好几次都这样,把自己的钱,丢给另外一个要饭的。”那大妈继续说道。  孙思辉听到这里不禁觉得无比的古怪,到底是什么人?那么奇怪,像是要饭的,却在接济要饭的。  “还有别的事情吗?比如您还了解他的一些别的情况吗?”孙思辉问道。  “有啊。”老板说自己有次无意听到他讲电话,那人用的可是苹果手机,而且估计不是大陆货,不是美国货,就是欧洲货。
  那人在电话里面骂人,语气很冲,像是老板骂下属。他说:“公司给你们年薪百万干嘛吃的?什么都要问我?你们好意思吗?”  他开的声音也很大,电话那头半响不说话,他仍旧再骂:“难道我时刻都要守在公司吗?你们自己没有脑子吗?再这样,都自己给滚蛋。”  那边的人半响才说:“是···”  那声音很卑微,好像很害怕眼前的这个人似得。  “哦。那此人肯定是个很了不得的人咯。”夏茴说道。说着,她看了一眼孙思辉,他是他们公司的领导,有时候骂下属都不这样。那看来这个人在公司的地位应该比孙思辉还高。  忽而,夏茴问道:“阿辉,我从来没有问过你,你的年薪是多少?”  孙思辉有点猝不及防:“两百万。怎么了?”  “我觉得那个人肯定挣得比你还多。”夏茴说。  “这个小姐说的没错,我也觉得那人是个有钱人。我算了算,这几天他就消费了十几万,吃的用的都要最好的。”旅店老板说。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为何要打扮成一个要饭的,栖身在这个旅馆呢?而且他日夜都去了那个小区,看来必然和小韩阿姨的死有关系。  孙思辉又问:“那他是每个晚上都在你们旅馆吗?”  “是啊。”  “不是。”那个女服务忽而开口了:“老板你忘了,他退房的那天晚上就不是。”  “退房的那天晚上?”孙思辉好奇的问。  “是啊。”那女服务员说:“我记得好像是前天,他当天晚上很晚才回来,足足有十二点多。一回来就去房间了,可不到十分钟又下来了。下来之后说要退房,然后我就给他办了退房手续。而且,那个人可奇怪了,还给了我一千元,说是打赏我的。但是却有着一个古怪的要求。”
  “什么要求?”孙思辉问。  “说不许我和别人提起他的事情。可是我都不知道他是谁,我怎么提起啊。我当时还觉得这个人是不是有点不正常。”那女服务员说:“而且啊,更加奇怪的是,他房间里面好多东西都还在,什么没喝完的红酒啊,还有就是穿过的几件衣服,就是那些睡衣,甚至···甚至连内裤都在里面呢。”  “那那些东西呢?”孙思辉问。  “睡衣啥的我见还好,就拿回去洗了洗,给自己老公穿了,酒也自己拿回去喝了。我家条件不好,那些又都是好东西,所以就不想浪费了。”那女服务员说。  夏茴不禁觉得有点恶心,便问道:“内裤你不会也给你老公穿了吧?”  “那怎么可能啊,我都丢了。”那女服务员说。  孙思辉说道:“那你可以把那些东西现在给我们看看吗?现在回去拿。”随即孙思辉给了老板一千元,又给了那女服务员一千元,说:“麻烦你们了。”  见有钱那女服务员怎么可能拒绝,随即立马回去拿来了那些东西。孙思辉仔细一看,那些都是高档的睡衣和红酒,而且有的还没有开瓶了。  “睡衣也就上千,但是这三瓶红酒估计得近十万!”孙思辉一番话吓到了那个女服务员,她急忙做出保护状。  孙思辉笑了:“不要你的,你还是拿去拍卖吧,可以卖个好价钱。”  “当然。我最开始还以为才几百呢。”  “那不可能的。”那老板随即说道:“都是给我几万元去买酒的,还说不要低于三万就行。有次拿了五万给我,说剩余的归我处置。”  老板也是个财迷,说起来,眼中还有着依恋和不舍。  “那你还记得那个男人叫做什么名字吗?”孙思辉问道。  “这···他说自己没有身份证,但是···”老板没有继续说下去了,孙思辉也知道,那人一定是给了老板一笔钱,现在这个年代,别说什么有钱能使鬼推磨,应该说有钱能使磨推鬼。  不过孙思辉也算是打听到了一些东西,比如这个人是个有钱的大豪客。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就比较难找到他了。  “你放心吧,这个人可能现在还是这样的打扮,所以我觉得应该还是很好找的。”夏茴说道。  “未必,装作流浪汉是他的障眼法,或许他早就乔装了。”孙思辉说道。  之后他去问了问潘玉晨,潘玉晨说警察的资料没有找到关于这个人的消息。  接着孙思辉又问:“那我想问问你,请问在你那个王姐那里,有没有发现这样的可疑的人?”潘玉晨摇头,“没啥可疑的人,说实话,我现在都开始想调查关于王姐的那个孩子的事情了,都说是买来偷来的,我好歹是一个人民警察嘛,这个还是要调查的。”  “呦,现在开始调查了?我当时被冤枉的时候,怎么没有想过调查?”凌洛华一句话呛了过去,可见他是个小心眼的人,还在记恨当初的事情。  “行了。”孙玲玲说道:“小舞你管管你男朋友,他怎么还记着那件事情啊。玉晨告诉我了,其实啊,他当时也有那种想法,只是要收队了,所以打算先委屈凌洛华一晚上,第二天再去调查,至于跟你们那么说,那是因为总不能直接说是为了我吧。”孙玲玲的脸上还有着几分的得意。  忽而,凌洛华说道:“好啊,你为了和女朋友见面,连我这样无辜的好人都可以冤枉,我要投诉你。”  “算了。人家也很久没见了,理解一下嘛。”言小舞笑着说道。  见自己的女神这么说了,凌洛华便不再说什么了。  随即凌洛华又说道:“要不,我们交换一下,好不好?你去跟踪那个妓女?我去看你的王姐。”  “不,那个妓女是你的猎物,你自己看着办吧。”  “行了。”孙思辉急忙岔开话题,他觉得再这样下去,肯定又要吵架了:“都说点正经的。”  夏茴说:“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不知道。对了,洛华,你现在就去盯着韩阿姨好了。”孙思辉对凌洛华说道。  “跟踪啊?”  “嗯哼,你是侦探啊。”孙思辉说。  潘玉晨此刻又说道:“哎呦,他是什么侦探啊,那里有客人吗?”  孙思辉不说话,只是看了一眼孙玲玲。孙玲玲会意:“你找死啊?”她一副母夜叉的样子,生生的吓住了潘玉晨。  之后凌洛华和言小舞开始小心翼翼的跟着韩阿姨了,上次孙思辉就是因为失败了,结果每天晚上去跳广场舞,都快一个月了,他现在可得小心点。  他发现,韩阿姨现在每天都是去买菜。据说她子女条件都不错,所以过的也很好,就是有点无聊。以前的话,还有个妹妹,现在妹妹死了,也就没什么依托了。  她每次买菜都会经过一个小巷子,那里一直相安无事。而就在凌洛华以为不会出什么事情的时候,却出事了。  一日,韩阿姨如常从那里走过,却不想上面忽而掉了一个东西下来,生生的砸到了韩阿姨的脑袋!  凌洛华是眼看着韩阿姨死在自己面前的,那东西落在韩阿姨头上后,韩阿姨是哼都没哼,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之后凌洛华才发现,那是一个花瓶!是从顶楼的天台掉落了。他急忙和小舞报警,警察很快就来了。  而没有想到的是来的人是潘玉晨,他一见到韩阿姨的尸体就大惊:“怎么回事?不好好看着她?”  “这么久都没事,没想到···”他又给孙思辉打了电话,孙思辉和夏茴也过来了,一见到韩阿姨的尸体,孙思辉就感叹道:“又是蜀绣!”  是的,韩阿姨今天穿着的,就是那件旗袍!   之后凌洛华和潘玉晨立马上了天台——那是在顶楼的,上面有很多花草,是各户人家种植了,“看来凶手可能一直在这里窥望着下面的一切。”孙思辉说道。  “我不懂,凶手是怎么看见韩阿姨的?”夏茴问道。  “很简单。”孙思辉还没有说话,凌洛华就抢先说道:“韩阿姨穿的衣服很红艳,所以在上面就可以看到。而且这里一般没人经过,只有韩阿姨,凶手只需要摸清楚韩阿姨的路线,再在她穿上那件衣服的时候把花瓶扔下去就可以了。”
  “那凶手很可能就是这里的住户。”潘雨辰接话道,但是随即他又说道:“不过你凌洛华还是有点用的。”  他没理他,只是淡淡的说道:“现在在做正经的事情呢,要吵以后有的是机会——当然,我是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你,可能就几个月了。”  “什么···”潘玉晨刚想骂他,却被孙思辉拦住了。“行了,你自己先招惹的人家,所以谁也别说了。”  之后几个人一起挨家挨户的去问,有没有人上了天台。但是这里住户的素质真差,像潘玉晨穿着警服还好点,但是孙思辉这种平民不是被骂,就是吃闭门羹,要不然,就是被人冷眼相对。  最后还是在潘玉晨的协助下才挨家挨户的问完,看完了。  “我觉得杀人的人,应该就是眼睛下面有红痣的男人,但是那个男人又是怎么消失的呢?”凌洛华说道。  忽而,孙思辉灵机一动,他说道:“我们去对面那栋楼看看。”  说完拉着几人就走。  他一进入另外一栋楼,就立马上了天台。那天台,和这里是一样的,没有门锁着,可以直接从楼梯上去。  他看着那天台好久,才说道:“我知道凶手是怎么消失的了。”  “怎么消失的?”众人问道。  “这里···”他指了指一块木板。“你们没有发现吗?其实两栋大楼的距离并不远,所以凶手完全可以利用木板逃离。”  “不会吧。”众人有点不相信孙思辉说的话。的确,那距离虽然不远,但是也不近,而且那木板也显然不够。  “你们没有注意到吗?在这里有一块石头,而在那边的这个地方,也有一块石头,而且那里还有着木板。”孙思辉说。
  “是。那里的确有木板,可是呢?这有什么不对吗?”潘雨辰问道。  凌洛华一笑,说:“你真的很笨,亏你还是警察。”  “你知道?”  “我当然知道。”凌洛华说;“凶手应该准备了很久,他现在两边放上木板,然后再把一部分的木板伸到外面,也就是和对面的木板对应好。然后在用石头压着。最后再在杀死了韩阿姨之后,再在那两块木板上面加上一块木板就可以了,这样他就可以从那边的天台,到这边的天台了。”  “的确,就是这样的。”孙思辉说道。  夏茴还是有点不懂,于是问道:“可是这样不是很危险吗?要是木板断裂了怎么办?”  “是啊。木板能有这么大的承受能力吗?”潘玉晨也问道。  “没错,一般的木板的确不可以,即便是这样的木板,看起来比较厚的,也未必可以。但是如果有那个东西就一定可以了。”凌洛华说道。  “什么东西?”潘玉晨和夏茴问道。  凌洛华和孙思辉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道:“干冰!”  “干冰?”夏茴好奇。  “我懂了。”潘玉晨说:“只要他把干冰喷在木板上面,木板就会变硬,到时候就完全没有问题了。”  虽然这么说,但是言小舞却仍旧觉得可疑:“这样不是很容易被我们发现吗?”  “完全不会。”凌洛华说:“在韩阿姨被砸死的一瞬间,我们才会往上面看,但是看完之后,我们的注意力就会集中在韩阿姨身上,所以他就是利用这个离开的。”  “那之后的木板要怎么处理呢?”言小舞又问道。  凌洛华想了想:“或许还没有处理吧。你看,那边的,不就还在那里吗?”  “可是···那是怎么推送过去的?”言小舞仍旧觉得奇怪。  “其实很简单。”孙思辉说:“他不需要把所有的木板都冰封好,他只需要把中间的那块冰封好就好了,因为他完全可以把脚步迈开一点。然后他拿起那块木板推送一下那边的那块石头和木板,就可以把那些推送至边角了。”  “只要我们等会在这里找到木板和手套就可以证明了。”凌洛华说道:“他一定带了手套。”  果然,这些东西真的在这栋大楼,就是在一个放杂物的角落里面。孙思辉拿起手套看了看,又闻了闻,接着递给了凌洛华和潘玉晨。他们一闻,随即皱眉。  “这是化学物品的味道,应该就是干冰了。”凌洛华说道。  他真的不服气,凶手就在他眼前这样的消失了,然后又这样的走下了楼,这简直是对于他这个侦探的藐视。  当然,难受的还有潘玉晨和孙思辉,他们也觉得面子挂不住。而此时,夏茴更是痛哭,韩阿姨和小韩阿姨都那么好,没想到竟然···  “我们通知她的家人吧。”孙思辉说道。  他们把电话打给了韩阿姨在国外的家人们,之后他们从国外赶来了,一个个的痛哭流涕。夏茴也和他们抱在一起痛哭。  当一切处理完毕之后,夏茴把那件韩阿姨穿过的唐装要了来,说是留作纪念。韩阿姨的子女也不想看着这些伤心的东西,就都给了夏茴。  夏茴一连好几天都不说话,只觉得一阵的难过。她说道:“我真是个扫把星,自从我得到了那匹蜀绣以后,我们这里就开始死人了,死了那么多人,都是我害死的···阿辉,我们···还是别结婚了。”  “傻瓜。怎么可以说这种话呢?结婚是一定要结婚的,只是先把这件事情处理我们在结婚,好吗?”孙思辉安慰道:“韩阿姨肯定也希望我们开开心心的啊。”  夏茴点头点头,她现在很难过。  看见她这样,凌洛华和潘玉晨也不吵架了,他说道:“相信我和潘玉晨,我们三个人一定可以抓到凶手的。”  “就是,就好像凌洛华说的,我们是战友啊,战友要相信战友的。”他也开始认真了起来。  夏茴勉强笑道:“好,我的好战友,我就相信你们,我想一定可以找到凶手的。”  忽而,孙思辉想到了什么:“你们说,那个男人会不会事先就住在那栋房间?就好像他杀死小韩阿姨一样,不是也现在她家的小区附近转悠了好久了吗?”  众人此时才想到,有一个房间当时他们怎么敲门都不开,邻居说那人不在,很可能,那人就是住在那里的!
  我亲爱的莲蓬老大,我想吐槽你啊。为什么一次只能回复发送四千字以内啊···让我这一章节写七千字的孩子情何以堪···一章要分三四次发送有木有···要崩溃了有木有···
  第四章
怪异  潘玉晨急忙向周围的住户打听那个人的情况,住他对门的那家说道:“这人是最近搬来的,那个房子之前一直是出租的。”  “那你可以帮我们联系到房子的户主吗?”  “可以,不过你们要等一下。”他说着便打了一个电话。  二十分钟之后,一个身材略微有些胖的中年男子就赶了过来,那人一见到那么多人围在自己的家门口,而且还有警察就不禁有点紧张了起来。  “你怕什么?”言小舞说道。她有时候说话比较直接,还带有几分泼辣:“你没做坏事的话就不用怕的。”  “是。”那人唯唯诺诺的说道。  他自称姓王,叫做王水。长得是五大三粗的,但是为人却是一副胆小怕事的样子。潘玉晨见他这样,都不好自己问话了,于是便由孙思辉和凌洛华来问。  “你知道现在住在这里的那人的消息吗?”凌洛华问道。  “这个我不知道了。”王水说:“我只是房主,把房子租给他,就没我什么事了。”凌洛华想,自己刚才问的不对,便又改口:“我的意思是,你知道他的信息么?”  “不是很知道。”  “啊···”众人异口同声道。  “你不知道他的信息就把房子租给他?”言小舞说道:“你不怕他是坏人?”  “这···”王水支支吾吾好半天才说道:“他给了我两万块钱。”说着王水打开了门,把几人请了进去。  那房屋看起来颇为老旧,甚至有点简陋。王水给众人一一倒水,而此时众人也清楚了,为什么王水问都不问就把房子租给那人。  这里面的家具什么的加在一起估计都不值两万块钱,而那人却出了两万块钱,估计只有傻子才不租。  “你能给我们说说当时的一些情况吗?”孙思辉问道。  王水连忙应承:“当然可以。”接着他便说起了那天的事情。  他记得那是一个周日,他正在自己的新家里面看着电视。对于这套房子,其实他出租的念头并不强烈,觉得有人租最好,没人也没什么大不了。  这算是半个贫民窟,住在这里的人条件都不怎么太好。王水也是这两年才发达的。他一边看着电视里面的节目,一边吃着瓜子。  忽而,他的手机响了。  “你好,请问你是?”王水问道。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你好,请问是王水王老板吗?”  “是···你是?”  “我想租你的房子。”说完那人就报上了地址,要王水快点过来。本来王水那天就没什么事,所以来的也比较快。  一见面王水就觉得无比的奇怪,此人穿着一件西装,一看就是名牌货,而手机还是苹果。可是身上却有着一股子的味道。  那味道,就像是要饭的人身上才有的。  而且更奇怪的是,那人带到手表,王水也是在电视上面见过,一块就要十万多。一个这样的人,身上怎么会有怪味呢?而且又为什么要租自己的房子呢?  “是您住吗?”王水好奇的问道。  那人点头,说:“是。不过我不知道自己会住多久。”  这话很奇怪,如果是这样,那应该去住旅店啊,难道是觉得旅店太贵了?王水在心中想到。  那人好像看出了王水的迟疑,说道:“不喜欢住旅店,你放心,我至少一次给你两个月的房租。”  “那好吧。”王水说:“那你的身份证什么的有吗?”  “不好意思,我身份证丢了。”那人说道。王水见那人没有身份证,便说道:“这个,我房子不能租给你,不好意思。”  “但是我很需要住你的房子。”他的语气不像求人,王水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男子,他到底还想说什么?  只见他忽而从一个包包里面拿出了几捆的百元大钞,放到王水面前说:“可是我有这个,可以吗?”  王水稍微看了看,至少两万。数了一下,两万五千元。这么多钱,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挣到啊!  “还不行吗?”那人继续问道。  “当然可以。”王水笑着说道:“但是我们这里的条件不好。”  “没关系。”  之后王水带着那人进入了房间里面,那人也不嫌弃,只是看看,一面看还一面点头。王水生怕生意泡汤了,便说道:“您不满意可以装修一下。”  “不用,只是住一下。”  王水便没有说什么了。  “对了。”那人忽而开口:“没什么事情的话,你不要过来,知道吗?”  “是。”王水应到。  孙思辉听完以后说道:“之后的事情呢?你还知道什么?比如那人到底叫做什么?”  “这个···他没有说,我也没有问。”  此时孙思辉已经可以判断了,那人就是之前住在旅馆的人。也就是说,他就是杀死小韩阿姨的人,那么现在又杀了韩阿姨,那刘菲菲也很可能就是这个人杀死的!  “我···没事的话,可以先走吗?”王水战战兢兢的问道。  “你走吧。”潘玉晨说。  从王水那里离开已经是下午了,几个人都还没有吃饭。便想把孙玲玲也叫来,一起去吃点东西。  他们把地方选择在了一家餐厅。他们一边吃饭一边说着关于那个人的一切。  孙玲玲好奇:“你们说那人是不是就是那个年轻人假扮的,他先把那些蜀绣卖给那几个人,然后又把自己打扮的比较老气,然后开始杀人?”  “有这个可能,但是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什么?”潘玉晨吃了一口饭说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孙玲玲说。  “不会是因为好玩吧?”言小舞看过很多这样的美国大片,有的人杀人就是为了好玩。  “不可能。”孙思辉说道:“这样的事情绝对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其实杀人也是很累的。”他一脸严肃的表情,好似真的杀过人。  “你这话说的好像自己杀过人一样。”凌洛华忽而笑道:“不会是要谁谁谁打胎吧。”  顿时夏茴的脸一下白一下红的,显然是很不好意思了。而孙思辉也不好意思了:“别乱说,我···我还是···处男!”  这下子众人都惊诧了,他们两个常常在一起过夜,但是竟然他还是处男!  “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言小舞说道。  “怎么可能。我们是在一起睡觉,但是我们都很有自制能力,我们还没有结婚,就不会做那种事情。倒是你!”夏茴话锋一转:“有没有想过杀人?”说完又看了看凌洛华,这下子轮到凌洛华不好意思了。  “好了好了,不要说这些了。”还是潘玉晨把话题扯了回来,他说道:“我们还是说点正经的吧。比如凶手杀人的目的是什么?”  “我也觉得奇怪,凶手杀人的动机如果是蜀绣的话,那他为什么要把蜀绣卖给那几个人?而且之后为什么又要乔装去杀人?”凌洛华说道。  言小舞想了想:“会不会我们一直想错了?其实卖蜀绣的人,和杀人的人不是一个人?”  众人忽而看向了言小舞,言小舞继续说道:“如果真的是易容,我觉得凶手应该让自己不那么出众,你想啊,那个李宝宝阅男无数都说那是个帅哥,而且不要钱只要布都肯,可见他必然是很帅的。一个帅哥,脸上还有红痣,不是很打眼吗?”  “你的意思是?”凌洛华接话:“他这样的特征不利于杀人?”  “是。”言小舞说:“如果是我的话,我是绝对会把自己打扮的低调一点再去杀人的。”  “但是凶手如果不是他,那会是谁?而且他的动机是什么?”孙思辉说:“如果是为了蜀绣,为什么要把蜀绣留下?如果和蜀绣无关,又为什么要杀死拥有蜀绣的女人呢?”  此时言小舞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孙思辉继续说道:“其实我们也想过,杀死刘菲菲可以说是因为她人品实在不堪,但是那两位阿姨呢?而且你们不觉得奇怪吗?在刘菲菲死的这段时间,城市里面就出现了一模一样面料的蜀绣,而在之前完全没有。”  “所以凶手杀人还是为了蜀绣。”凌洛华说:“而且被杀的人身上都穿着蜀绣,但是凶手却没有带走蜀绣,所以这才是最古怪的地方,对吧。”  “那我们明天去面料市场问问看是怎么回事吧?”夏茴说道。  “不用明天,就今天晚上吧。我们几个兵分几路,潘玉晨你回警局去继续查探那个人的消息,凌洛华你和小舞去找那个妓女。玲玲你就跟我还是夏茴一起去市场看看吧。”孙思辉说。  “停。为什么我要去找那个妓女?”凌洛华不服的说道。  “因为你熟悉啊!”孙思辉一句话让凌洛华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了。  之后他们吃完饭就各自忙各自的去了,孙思辉等先和潘玉晨一起去警局,取出了作为证物的蜀绣,之后便急忙敢去夜市。  至于凌洛华,便和言小舞在不满中去找那个妓女了。  在路上,孙玲玲打趣的看着自己的哥哥说道:“哥,小茴那么漂亮,你没有动心?”  “当然有过。”孙思辉说:“只是我们都比较保守。”
  孙玲玲忽而笑了,没有想到自己的哥哥竟然还是个那么纯情的人。她觉得他和夏茴之间的感情就好像那些言情小说一样,写的那么纯洁,那么不食人间烟火。  “那你呢?小茴姐,你就没有主动想过?”  她的这句话把夏茴的脸都给羞红了,她说道:“没有,我也是个保守的女孩子。”说完低着头便不说了。  孙玲玲见自己哥哥和自己准嫂子都害羞了,便没有在揶揄他们了。哪知道孙思辉却忽而问道:“那你和潘玉晨呢?没有什么吗?”  “我们···我们···”孙玲玲一时之间说不出一句话来,她想不到自己竟然被自己哥哥给将了一军。  之后三人一直不说话的在路上走,一直到了夜市。  这是这个城市的夜市,是这里最美的一隅。在这里,会看到很多白日看不到的东西,除了各色的美食以外,还有着各种的手艺人,他们都会出现在这里。  夏茴眼尖,一眼就看到在远处有着一个小摊贩,那小摊贩是贩卖丝绸的。她立马跑过去,拿起一匹丝绸,在自己身上比划着说道:“真美啊。”  “你喜欢吗?”孙思辉问道:“喜欢就买了吧。”  夏茴点点头。孙玲玲见了,噘着嘴巴说道:“哥哥不能有了嫂嫂就不疼爱妹妹了啊,我也要。”  “行,你选择一样吧。”孙思辉说。  孙玲玲不客气的选择了一匹粉色的丝绸,说道:“这丝绸和我很配。”  “嗯。”卖完东西之后,孙思辉就开始办正经事了,他对着摊贩上那位上了年纪的摊主说道:“师傅,我想问您个事情。”  “什么事情?”那人见这个年轻人一次在自己这里购买了两件丝绸,便表现的很有耐心。  孙思辉见了,拿出了那件蜀绣旗袍问道:“你看看这个?”  那店主见了之后,自己的眼睛都错不看了,他一面称奇一面抚摸着蜀绣说:“这真是上好的蜀绣啊。”  “是啊。师傅您知道这蜀绣的事情吗?”  “这个我不是很了解,但是我能感觉出来,这蜀绣是用顶级的蚕丝来制造的,而且啊,这蜀绣必然是由刺绣好手刺绣的,你看看上面的图案,都要活过来了。”  他说的不夸张,这蜀绣的确是极品。  “那您知道这蜀绣的来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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