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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中央管理的干部工作调动后应及时转移工资关系的通知》(组通字〔1999〕29号)的有关规定。要加强对工资和各类补贴、津贴发放的管理,对自然减员和已经调离、被开除的人员,要及时核销其工资和各类补贴、津贴。凡有冒领工资和各类补贴、津贴的一律追缴,并追究单位领导人员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受到降级、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和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降低其工资,并不得违反规定调资。
推进政务公开,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在干部录用、人员招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专家选拔以及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应以一定方式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予以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政策规定、办事条件、办理程序、时限、结果和监督投诉途径。在方式上,除在办公场所设立公告栏等形式外,还应区别不同内容、目的和对象,采取在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布或举行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及电子自动查询等形式进行。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级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本地区的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平时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行为的具体措施。当前查处的重点,主要是某些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利用职权,弄虚作假,非法录用干部案件,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已经明确工作即将变动时违反规定突击提拔干部案件,在公务员录用和职称等考试中严重违纪案件以及干部人事工作中受贿索贿、徇私舞弊案件等。对各类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严肃处理。其中凡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典型案件,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律检查机关一定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发现一件,处理一件,决不姑息。涉及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干部的,必须从严处理;凡是参与弄虚作假的,不论情节轻重,都不得继续留在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对不够开除和辞退条件的,要调离原单位。
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管理,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是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出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都要对本地区、本部门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整改的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把加强管理、严肃纪律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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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的思考
新闻来源:
中国干部网
湖北省襄阳市供销社“三万”工作组 王传雄
在“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中,我们走访了很多村干部,他们有很多酸甜苦辣,并且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对如何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心骨作用,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村干部的工作特点。村级组织是农村的基层组织,村干部从事的是最基层的管理工作,村级组织及村干部的性质决定了村干部的工作特点。
(一)直接性。村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一切管理活动都直接实现于他们的实践之中,并接受实践的检验。村干部的管理活动,是群众直接参与的管理活动,村干部要直接面对群众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根据“村民自己的事情由村民自己来办”的原则,有事与村民商量着办,村干部要随时倾听村民对村委会工作的意见,接受他们对处理村政大事的建议,接受村民的监督。
(二)群众性。村干部从事的每一项工作,上至执行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三大国策,下至调解邻里纠纷、婆媳关系、夫妻关系不和,都必须得到群众的理解和响应。村干部工作政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的诚意与能力。同时,村干部大多直接来源于农民群众之中,与农民同呼吸共命运。
(三)综合性。村的范围不大,人口也不多。村级组织所处的层次和管辖范围决定了村级组织的机构设置比较简单,专业分工比较粗,并实行交叉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很少。但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就工作内容与专业分类而言,即村的工作还是比较繁杂和齐全的。任何一个村干部都不能只“专精一业”,要当“多面手”。特别是主要村干部,除了负责全面工作之外,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工作的同时,兼顾其他几个方面的工作。
(四)主动性。村干部从事的管理工作是最基层的管理工作。基层管理工作受上级机关的指挥,容易使人产生被动应付的心理。这种被动应付的心理,在人民公社计划经济体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积极性。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已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迈进。市场经济受市场法则和价值规律的支配,瞬息万变。这就要求村干部从执行政策为主的阶段更多地向自主决策阶段过渡,以主动应战,开拓进取的姿态开展各项工作。
(五)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村干部管理属于微观管理,其对象是具体的人、财、物,一举一动都会涉及到具体的人和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民的素质高低不一,思想觉悟参差不齐,人与人的关系错综复杂。有的农民政治素质与道德水准较高,能配合村干部开展工作,而有的农民私心重,小农意识比较浓厚,甚至有损人利己行为。因此,村干部在进行管理时,必须严格按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办事,坚持原则,秉公而断,不拿原则做交易。对一些棘手问题更要主持公道,不讲私情,不和稀泥。农村的事情十分复杂,情况千差万别。村民小组的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社会情况等各不相同,农户与农户之间在文化背景、家庭经济条件、社会关系、人员素质等方面也不尽一致。村干部在处理问题时,不能搞“一刀切”。对一些条文规定的东西,要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对那些政策条文与村规民约没有作具体规定的内容,更要坚持原则性的统一,实施有效管理。
(六)双重身份性。普通农民从走上村干部岗位之日起,村级组织这个非凡的层次就赋予他们以非凡的使命。与镇以上领导干部相比,村干部的身份是独特的。是农民,又不是纯粹的农民;是干部,又不是标准的国家干部。从法定身份来说,村干部是不折不扣的农民。农民有的,他们都有;国家干部有的,他们都没有。村干部和农民一样,有自己的责任地、生产资料、经营项目以及因此而带来的经济收入。村干部和农民一样,不列入国家公职人员序列,不享受国家干部所具有的工资、福利、公费医疗、退休养老保障等一系列待遇,并对国家承担缴粮纳税等义务。但在种田人心目中,村干部又是名正言顺的干部。村干部除了作为农民辛勤劳动得到收入之外,还享有作为村级组织治理人员的一份报酬。村干部所负责的村被称为“行政村”,和国家干部一样,有时也由上级组织任命。从村干部的自我感觉来说,大部分村干部认为自己大小是个“官”,手中多少有一点权力,如生产安排权、集体财产调配权等等。村干部的这种亦官亦民的双重身份决定着村干部的双重角色。村干部既是农民利益的代表者,又是国家利益的体现者。一方面,村干部作为农民,与农民有一致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要求,要想方设法,使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自己也富在其中。另一方面,村干部作为群众选举和上级任命的干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农村方针、政策、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就要求村干部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要以国家利益为重,以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为重。
二、村干部的主要职责。村一级的组织处于我国农村社会结构的最低层,虽然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却是农村社会结构的基础,村干部处在乡镇基层政权组织和农户这两者之中,他们也是农村户口,与农民一样种有一份责任田,其身份是农民,但同时又是村里各项工作的承担者、决策者,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发展集体经济最直接、最具体的执行者。村干部所做的工作尽管是非政府的治理工作,但村干部工作的好坏,不但关系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治理,自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而且还直接关系到基层组织的巩固,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村干部的工作,在农村中起着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中介和桥梁作用。
根据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在农村改革开放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村干部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组织和带领村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党总结建国几十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产物,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的产物,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行动指南。因此,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做到:一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本地实际出发,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村办工业和第三产业,积极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村经济跃上新台阶。二要当深化农村改革的促进派,积极增强村级组织“统”的功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疏通流通渠通,促进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在稳定与发展农业的基础上,努力开拓第二、第三产业,鼓励农民进城办厂、经商,逐步推行规模经营,集约经营模式。三要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农村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是以我国国情为依据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村干部要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并结合本地的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当代表全局利益的政策与农民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发生矛盾时,村干部要教育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四要搞好社会服务,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引导农民闯市场提供信息、技术、资金融通、引进人才等各方面的服务。
第二,组织村民自治,带领村民实行自我治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不是国家政权组织与行政机构,也不是经济组织,而是村民自己组织起来,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办理自己事情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干部作为村民委员会的代表者,在中要严格履行四个职责:一是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以满足村民生产、生活、学习、文化娱乐等多方面的需要,如修筑本村道路、桥梁,整顿村容。搞好共共卫生,办好托儿事业,组织文化和科技学习,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等。二是调解民事纠纷。在调解中,注重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促进家庭、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保证生产和生活秩序的稳定。三是协助政府和司法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安定团结,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四是主动及时地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对党组织的建议,在生活上有什么困难等等,村干部要及时了解并如实向人民政府反映,使人民政府较快地听到群众的呼声。
第三,搞好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用社会主义占领农村阵地。村干部要做到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更好更快地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当前,农村各个方面的形势不错,但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还存在某些消极的东西,如封建迷信活动抬头、赌博、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死灰复燃,土地抛荒、民事纠纷增多、干群关系紧张等等。所有这些,都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精神不合怕。因此,村干部要十分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要着重抓好三件大事:一是对农民进行马列主义理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二是对农民进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普及科学知识。三是重视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农民开展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陶治情操。
第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为农村四个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证。虽然村干部没有村级组织的设置权和村干部主要成员的配备权,但村级组织的协调发展运转,不得不依靠村干部。村干部对提高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在这方面,村干部应该做到:一要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二要抓好自身建设,学习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好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水平。三要抓好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知识的学习,抓好农业知识和经营治理知识的学习,使自己成为领导经济工作的行家。与此同时,村干部尤其是党支部一班人要认真做好村民组长的培养、教育、选拔和治理,为村主要干部预备后备力量,增加村级组织的活力。
三、目前村干部的苦衷。村干部工作在社会的最基层,是党和政府与千千万万农户相连的桥梁,村干部形象有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到革命事业的成败。但是,目前有些村干部工作干劲不足,热情不高,有的人心思走,有的前怕龙后怕虎。畏缩不前,究其原因,既有人们主观认识上的不足,又与农村工作确实难做有关。因此,我们一定要体谅村干部的难处,理解他们的苦衷。
(一)范围广。村干部这个“官”虽小,管的事却不少,从大政方针,到油盐酱醋,鸡毛蒜皮;从计划生育、土地治理、环境保护,到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邻里纠纷、婆媳矛盾,夫妻口角;从生产安排,到生老病死、吃喝拉撒。什么都得干,样样都得管。理不清的纠纷,收不完的费,打不尽的土地官司,做不完的计划生育,具体工作多而杂,令人应接不暇,工作搞不好,会上挨批评,会后遭指责,回家还要受老婆埋怨,可以说是三头受气,完全失去了大集体时的威风身份,有时好话说得千言万语,做得千辛万苦,任务还是难完成。一方面村干部是叫苦不迭“不抓不管不称职,敢抓敢管拍报复”。另一方面个别农民是“有吃有喝不求你,出了问题责问你,说错政策就顶你,有了困难要找你,不顺心意就告你”。
(二)难度大。村干部,既是干部,又是农民。他们的这种双重身份使他们经常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
1、他们既是负担的承受者,又要充当矛盾的调解人。村干部自己都种了责任田,当前国家有关政策与农民的现实利益之间存在一些矛盾,诸如:低价的农产品与高价的生产资料的矛盾,由于政策的多样性引起的农民负担加重,由于部分农民分不清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之间的经济关系而引起的怨气增多,由于洪涝灾难和粮食体制改革,带来的工作难题等等。村干部的农民身份,使他们和大多数农民一样,在不等价交换中,蒙受利益的“损失”。但是他们的“干部”身份,不促使他们去充当催耕催种的角色,一旦国家、集体、部门与农民发生利益上的冲突,调解,劝说乃至强制执行任务,往往又落到了村干部的身上。完全按“要求”办,农民通不过,干群关系要疏远,他们于心不忍,不按“要求”办,上级不同意,要挨批受罚。欲行不忍,不做不行。这些工作确实难。
2、他们是承担义务的“富翁”,但权力很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一方面作为村干部前身的大队干部,拥有的生产领导权、劳力调配权、收入分配权、实物支配权等。行政的、经济的权力,大多已弱化或丧失。与此同时,又没有赋予村干部必要的、行政的、经济的权力,更无相应的法律手段可利用。村干部与以前的大队干部比,有人戏称是权力的“乞丐”。另一方面,村里工作日益增多,确实又可以说是承担义务的“富翁”。这种权力与义务的分离和反差现象造成了农村不少矛盾的出现。一方面是硬梆梆的任务,一方面是软绵绵的手段;一方面是钢铁的指标,一方面是豆腐的权力。把乡村干部推上了风口浪尖,陷入了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境地。
3、既要积极宣传上级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往往却又要“自食其言”。有的指示、文件缺乏稳定性,朝令夕改,有的政策与基层的实际有差距。如减轻农民负担,各级都十分重视,并下发了许多红头文件、报纸、广播、电台也大造舆论,要求把负担减到最低程度。基层干部自然要按上级要求办,年初信誓旦旦向农民承诺保证除必要的费用外,不再向他们多收一分钱,可实际情况却不尽人意。一到财政入库,就是这个费、那个费、都有文件、都有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村干部真是“左右为难”。
(三)要求高。市场经济的发展,对支部书记的能力要求逐步升级,目前几乎达到了“长、宽、高”的标准。“长”既村支部书记必须具有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一技之长,要成为群众遇事有主,心中不慌的“领航书记”和生财有门路的“科技书记”。“宽”即支部书记的知识面及工作能力要宽,既要有较好的党务工作知识能力,又要有发展经济的意识和才干;既要具备做复杂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又要具备处理各种民事纠纷和社会事务的经验,既要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运用,确保村民勤劳致富,又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即要做一个贴心集体和心想群众的贴心书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书记;注重信息,善于交际的外交书记;以及善于理才,办事灵活的“精明书记”。“高”即党员、村民对支部书记的期望高;农村的要求越来越高;本人思想境界要高,要乐于奉献、勇于吃苦、甘于吃亏。
(四)待遇低。一是政治待遇低,村干部的热情高,但政治上晋级升迁的希望都很渺茫,大多是当了支部书记到了顶,虽然也有一些录用为国家干部,但终究竟是微乎其微。上边讲“有经济地位就有政治地位”,但实际情况却是“加温加压”的会多,“加薪加油”的鼓劲会少。二是经济待遇偏低,村干部一般来说,是村里的能人,他们勤勤恳恳的干事,经济待遇却不高,一年只有工资几千元到一万多元,碰到经济条件差的村,或遭到自然灾难袭击,工资还难得兑现。年年学雷锋,年年尽义务。有的村干部家里还很穷。一到五六十岁,失落感便油然而生。难怪有的干部感叹“青春献给共产党,老了还要儿女养”。三是舆论不公,形象差。新闻媒界对村干部的宣传,往往是正面典型少,反面典型多。一说村干部就好象是乱吃乱喝的典型。这种不公正的舆论,也增加了村干部的难度。被思想界颇为重视的电影《被告山杠爷》中的山杠爷也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农村支部书记。为了改变穷山窝的面貌,他带领村民修水库、修公路。为村民办了许多好事,但是却因为了完成财政入库。捆了一个刁民,最终也未逃脱法律的制裁。
四、调动积极因素,发挥村干部的作用。村干部是由村民主选举产生的农村基层组织的治理者。他们既不终身任职,也不脱产;既是领导者,又是劳动者。村干部的这种双重身份,就使得他们思想复杂,同时也很辛劳。假如不理解这一点,村干部的作用是发挥不出来的。
(一)加强积极因素,发挥村干部的作用。首先是抓宗旨教育,村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的骨干力量,不能视自己为普通群众,更不能做群众尾巴,既然是干部,就得为人民服务,服从组织,要敬业爱岗,为大多人谋利益。其次是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村组干部要讲职业道德,在其位要谋其政,对百姓负责。以此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树立起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带领群众发家致富。
(二)改善待遇,增强村干部的优越感。村组干部的待遇包括经济待遇和政治待遇两个方面。经济待遇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基本补贴(工资)。补贴标准要视其经济发展水平而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二是奖金。奖金有单项任务奖金和年终奖(责任制奖),一般可根据村组干部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实绩来评定。奖金的数额,按工作难度和贡献大小而定。由村民代表会评定。同时,还要根据他们在职期限的长短,实际养老保险制度,解决村级干部的后顾之忧。政治待遇问题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健全落实村党支部的各项制度,即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党的“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学习制度,并把制度落到实处,以提高村组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村组干部的责任心和自觉性。二是关心村干部在政治上的进步。对于党员干部要强调从思想上入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对非党干部,要时刻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村级非党干部中多数是年轻干部,他们的文化素质好,热情高,精力旺盛,关心他们的进步,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三是关心退职村干部的政治生活。可以定期召开村退职干部的座谈会,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听取他们关心村场建设的建议,发挥他们的余热作用。实践证实,解决好村干部的待遇问题,是稳定村干部队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的重要保证。
(三)撑腰壮胆,增强村干部的荣誉感。村级干部直接和最基层的群众打交道,由于少数农民熟悉上的偏差和思想水平低,把村干部坚持原则办事,当成是村干部和自己过不去,产生打击报复村干部的行为,支部书记碰到这种情况,一方面要及时与上级党委、政府,获得支持。另一方面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旗帜鲜明地予以保护,并且要在全村的广播大会上大力表彰,以此伸张正气。严厉打击破坏生产和各种报复村级干部的行为。要关心村干部的家庭生活困难,有条件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为村组干部排忧解难,使他们时刻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暖和,增强当村干部的荣誉感,更好地安心工作,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把农村的各项搞好。
(四)奖罚分明,增强村干部的危机感。奖罚分明是治理好村组干部,有效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奖罚的方法可以因村制宜,但不能因人而变,奖罚的方法多种多样,比如经济奖罚,可以把村干部的固定补贴,留出一部分作为浮动工资,与各个阶段完成各项任务的多少挂勾,年终经上级组织检查和群众代表评议后一次兑现。对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完不成的适当扣罚,以体现奖勤罚懒的原则,扭转那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状况。
(五)强化治理,提高村干部的责任感。实行村干部规范化治理是调动村干部积极性的根本保证,它能够把村组干部的工作成绩与其切身利益挂起钩来,使他们的工作有章可循,工作好坏一目了然。村干部的治理制度主要有:1、村组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各自的分工,拿出责任书,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责任,并接受上下监督。2、村干部工作考核制。支部书记对村干部的工作实行定期考核测评。通过考核测评,把握他们的工作情况,促进他们的工作。一般可采用半年一次初评,年终进行总评的方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实绩、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反馈给村干部,并指出他们解决的办法。3、工作讲评制,根据平时和考核的情况,搞好村组干部的评议和讲评。讲评会可以请村干部、村民组长、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讲评会上要把成绩说清,问题说透,并找出问题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安排好后段的。目前,村干部的待遇令人堪忧。一是村干部工资偏低。通过精简村干部职数后,村干部工作的难度和繁简程度较以前大大增加,但大部分村干部待遇偏低,付出与所得失衡。村干部年均元左右的工资,明显比不上外打工或从事其他职业的收入。二是社会保障力度较小。一方面,在职的村干部社会保障差。目前全市还未普及村干部养老保险机制;生活困难补贴也倾向于部分特困党员干部。另一方面,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低或者没有生活补助,不少村干部奉献了一辈子,老了却有病无钱治,有事无人管,生活无着落。三是政治待遇不高。村干部不是国家干部,在选拔录用方面一般只能下不能上,离休后政治荣誉没有照顾,政治上没有奔头。其后果是村干部工作不安心,积极主动性差。极大地挫伤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对于村里日常事物只疲于应付,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谋求个人利益。、100%和90%的标准发放。绩效补贴由市财政统一划拨到镇,由镇结合年终目标考核结果,一次性发给村干部。其次,建立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办法,本着“属地管理、低进低出、政策衔接、财政补贴、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全市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按不低于40%的比例筹集,由社保局为每个参保村干部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使所有享受任职职务补贴的村干部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以上,可按月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待遇,以解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与此相应建立和规范村干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消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最后,落实政治待遇。坚持在政治上给地位,激励村干部干事业。要改变目前村干部只能下不能上,政治上没奔头的处境。认真做好定向考录优秀村干部进入镇公务员队伍工作。扩大从村干部中选拔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渠道,对有知识有能力、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可以优先招录,为村干部提供更广阔的个人事业发展空间,使村干部感到工作有动力,前途有希望,拼搏有劲头。要增加人文关怀,人性化管理村干部,形成一种尊敬村干部,爱护村干部的风气。如在重要节日,组织部门多开展慰问走访老村干部活动,及时主动为困难村干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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