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健身房会员卡多少钱搬迁了,会员卡究竟能不能退

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好形式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夏廷堂
  公民守法,需要先懂法;公民懂法,需要先普法。而传统的普法模式,生硬单调,是一种单向性、灌输式的知识传播,普法主体与对象缺乏有针对性的交流,收效甚微。在全体公民中真正形成人人学法懂法,遇事找法,自觉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应突破普法旧模式,在教育方法上有创新。法规教育重在提升感召力,当今,要使普法效能最大化。以案释法就是一种好形式。它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生动具体,说服力和感染力强,容易入脑入心,百姓闻乐见,使人们在轻松愉快之中便可受到教育,坦然入胜。使普法宣传更直观、更形象、更生动,更加有效。是提升普法实效好形式。
  以案释法是新时期大众学法用法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多元化发展,老百姓经历越来越丰富,接触面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思想行为日趋活跃,传统的宣教模式越来越不受欢迎。在普法教育的宣传内容上,倘若一味地停留在传统模式上,照本宣科地讲解法律法规条文,单板枯燥令人生厌,收效甚微,使普法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大打折扣,大大削弱。《孙子兵法》也云:“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工作方法并不完全决定成败,但没有好的工作方法,往往会导致失败。以案说法,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件,将抽象静态的法律规定变得形象生动、富有生命力,使视若天书的法律变为大白话,从神秘深奥的圣坛,步入寻常百姓间,融入工作生活中,使普法教育从中获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成效。
  以案释法,案例源于生活,来身边,与听众观众工作、学习、生活关系密切,关联性强,关注性高,这样才易于激发他们的兴趣。以案说法,是群众百食不厌的普法大餐。人们从一个反面案例中,可使人在切肤之痛中体验到什么是国家赞成的,应当做、可以做的,什么是国家反对的,不该做、不能做的;从一个正面案例中,可以激发人遵守法律、维护权益的信心和勇气。法律在具体案件的适用,使人们知道法律是一种行为标准和尺度,不但可以用来衡量合法与非法,可以用来判断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通过具体案例,使人们可以预测自己的同类行为可能会出现同样的法律后果,让执法案例在宣传法律中起到潜移默化的示范、指导和警示教育作用。人们从中以趋利避害,择善而从,把握好人生。
  以案释法很值得期待。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建立了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为实现未来我国普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双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作者单位: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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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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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是指根据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来诠释法律的过程。  一、以案释法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普法志愿者等;  二、以案释法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流动人口、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以案释法;  三、以案释法的内容为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要求各部门年内重点建立和落实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宣传讲解制度、建立以案释法整理编辑制度、建立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制度、建立以案释法律师宣讲制度。
l利用身边或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很明显,自己想
就是用生动的案例来诠释法律,让法律更加容易理解。
借助案情解释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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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电脑显示的分辨率;IE浏览器6.0以上接地气 重保障 新模式 大作用北京市“以案释法”工作开局顺利发布时间: 16:40 星期二来源:
法制网记者王斌
接地气 真正做到喜闻乐见
在北京市平谷区农村远程教育视频现场,几十位老人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深深地被视频中的内容所吸引,有的老人甚至在视频结束之后立即拨通了在远方打工亲人的电话。那究竟是什么内容会让这些老人如此认真地观看并急于与亲人分享呢?
其实,视频中播放的如此接地气的视频,并不是精彩的电影或电视节目,而是由北京市法宣办、市司法局联合市属13家委办局,在全市启动的律师以案释法活动的相关内容。上面老人们看到的是第一期,是由“以案释法进农村”律师宣讲团队精心设计的一堂视频课,讲的是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农民工讨薪如何维权”的问题,这次讲座之后,这个宣讲团队将陆续推出“赡养老人”、“宅基地纠纷”等一系列农民朋友关心的法律讲座,并通过视频案例与通俗说理相结合的宣讲形势,让这些法律讲座真正做到老百姓喜闻乐见,让这些法律知识真正深入人心。
记者最近了解到,以案释法活动举办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会议精神,不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逐步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明分工 坚决落实制度保障
北京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赵菁表示:“以案释法活动不仅要把面做宽,联合各个不同委办局发挥其最大作用,更要把线做专,在谁执法谁普法的大背景下,使各个委办局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责所在。”
此次活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下,首先做到分工明确。明确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农委牵头负责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以案释法;市老龄办、市残联、市妇联牵头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以案释法;市妇联、市住建委、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婚姻家庭继承、小区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案释法;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流动人口、交通出行、城市管理以案释法。各个委办局,分工负责,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负责”。
同时,“以案释法”活动高度注重落实制度保障。建立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评价制度,充分发挥主管单位、主责部门政务协调、督办落实的综合职能,市法宣办加强对协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和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建立了活动登记表、信息报送采用表、新闻稿件登记表等工作台账,确保以案释法活动的规范化、延续性、常态化。
重实效 质量把关模式创新
以案释法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律师们的积极配合,在整个活动中,市律师协会20多家专业委员会,组建了首批13个律师以案释法宣讲团,保证了全年1000场以案释法活动的顺利推进。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市法宣办、市律师协会注重宣传实效,坚决不然宣讲走过场,不让宣讲流于形式,积极做好全市律师各类主题宣讲的组织动员工作。指导各宣讲团根据行业委办局、区县司法局和社会群众提出的具体宣讲需求撰写宣讲内容、设计宣讲方式,根据工作实际,强调工作实效,形成以巡回宣讲、集中宣讲为主,以免费法律咨询为辅,并穿插形式多样的小宣讲的北京市“以案释法”宣讲模式。
赵菁表示,在律师的选择上,是一个双向的选择机制,更是一次严格把关的过程。这次宣讲活动中,律师名气的大小并不重要,活动办更看重的是律师的专业法律素质、宣讲感染力和志愿服务热情,专业法律知识保证了宣讲的针对性。宣讲感染力保证了宣讲的有效性,而志愿服务热情保证了宣讲的持续性。
讲针对 发挥职能服务社会
与以往的普法活动相比,以案释法活动好在何处?
据介绍,此次以案释法活动最重要的是切切实实加强了普法的针对性。活动中,打破了原有的散发宣传品、举办模拟法庭、进入社区宣讲等常规普法模式,时刻强调普法针对性,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在广泛调研社会各界的普法需求后,初步确定第一批以案释法宣讲的4大类13项主题,基本覆盖所有社会重点领域。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以案释法,针对服务于依法行政以及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以案释法,针对服务于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继承、小区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案释法,针对服务于市民生活中的日常法律服务需求;流动人口、交通出行、城市管理以案释法,针对服务于首都功能新定位和“城市病”治理。
正如市司法局行业科科长杨笠光所说:“以案释法,以案件为模板,以普法为目的,选取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进行案例分析,以案说理、以案释法,极大的拉近了相关部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使普法活动更接地气,也更为有效,更好的体现了首都各部门的普法作用。”
法制网北京10月13日讯
责任编辑:莫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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