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馆因故停业欠健身房会员卡多少钱费能定诈骗罪吗?

揭健身房收费潜规则:会员卡转让需缴30%转让费_生活_经济网_国家一类新闻网站
揭健身房收费潜规则:会员卡转让需缴30%转让费
文章导读: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内数家健身场馆,发现健身房收取会员卡转让费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
健身卡转让需再缴30%转让费霸王条款or依合同办事?
专业人士指出:在收取高额转让费的问题上,关键是合同提供方有没有在签约时指出这些条目
&卡内还有大量的未参加课程,自己用不着,转让出去不仅难收本金还需要再支付转让费,这是什么道理!完全是霸王条款!&近日,有读者爆料称,自己办的健身会员卡在转让给朋友时被要求支付总金额30%的转让费。连日来,新快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多家健身房,抱怨自己在转让健身会员卡时遇到过不合理收费的例子也并不少见,健身房收取会员卡转让费已成为行业&潜规则&。
■新快报记者魏星黎楚君/文王云涛/漫画
转让需额外缴费,白领称不解
半年前,在朋友的怂恿下,居住在广州市淘金路的郑小姐在离家不远的梵天优伽瑜伽馆,以2580元的价格办理了一张内含96次课程的健身会员卡,但因为种种原因,她去健身房练习的次数屈指可数。最近,因为工作变动要到其他城市,郑小姐准备将自己刚使用不到10次的会员卡转送给广州的朋友,不料,瑜伽馆方面却表示转让他人需要再缴纳年卡总金额的30%作为转让费,也就是需要另行支付774元,高额的转让费让她感觉很不理解。
&这个30%的转让费是商家自行决定的,虽然有写在办年卡时的合同上,但是转让费的具体用途并未告知。&不满瑜伽馆在转让时收取高额费用,郑小姐认为这种单方面有利的合同肯定是自己遇上霸王条款。转让为何要支付如此高额的费用?新快报记者日前致电郑小姐办卡的瑜伽馆,但当记者表明身份核实情况时,瑜伽馆的工作人员却以不方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回答。
记者随后走访发现,这样的&坑人&情况并不少见。在天河路工作的郭小姐在另一家健身房里也遇到过同样的情况,&事后虽然发现办卡合同上有写转让他人需要交纳转让费,但是当时签约的时候负责的经理人并没有详细告知,只是拿出合同让签字,后来转卡给别人才仔细看过合同里有这一项,实在太坑。&受访中,也有白领反映称,在健身开卡前已经与经理人谈妥可以免费转卡给他人,可是临到转卡时却被告知当时办理的经理人已经离职,之前的协议口说无凭,依旧要按规定交纳转卡费。
健身房收取会员卡转让费成常态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广州市内数家健身场馆,发现健身房收取会员卡转让费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尽管转让费的收费标准不一,但是转让要收费的条款却是不谋而合,一般都在总金额的10%到30%之间。
力美健健身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健身卡限定本人使用,不能外借,如果要办理转卡需要交付转卡费,金额需同负责办理的经理人协商,并不固定收费。而天河路古德菲力健身会所的工作人员则告诉记者转让费固定为500元。
会员卡转让为什么要收费?记者了解到,转卡需要重新办理的手续包括更改持卡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用电脑拍照。问题来了,如此简单的操作,为何收费高达数百元?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高额转卡费是为限制习惯性转卡现象,减少会员流失,也避免因为频繁的人员流动给其他会员带来一定的不安全因素,同时也用这种方式激励持卡会员长期坚持健身的信念。&
是否霸王条款得视情况而定
健身行业收取额外转让费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就此,新快报记者采访了消费维权相关专家。专家表示,从严格意义来说,这种条款并不能归类为&霸王条款&。&合同一定要体现自愿原则&,他说。因此,如果消费者是在被胁迫的情形下签订合同,合同的效力可能受影响。但是,如果消费者是自愿与商家签订合同,就可以理解为消费者认可合同上的条款,那么出现消费纠纷时就应该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处理。该专家解释,&霸王条款&一般出现在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时,强势一方强加于另一方的一些约定。在健身行业这种非垄断性的行业里,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较小。
记者采访了广州知名律师朱永平,他告诉记者,在合同法里有规定,提供方需要向被提供方指出合同中所有不利于或者需要签订者承担更大风险的条目。如果提供方未曾指出这些风险条款而引导签约者签约,则签约者可以上诉法院裁定合同或约定无效。霸王条款在法律上来说也属于违法条款,但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违法,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可以参照,只能通过法院认定为霸王条款即为无效条款。在收取高额的转让费问题上,关键是合同的提供方有没有在签约时指出这些条目。
魏星、黎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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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瑞特健身房停业 1500元会员卡只退200
会员对两套解决方案均不满意 澳瑞特健身鲲鹏店至今无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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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办完健身俱乐部会员卡没多久,健身俱乐部就要停业了,咋办?昨天,皇姑澳瑞特健身俱乐部鲲鹏店的多位会员向沈阳晚报投诉,称他们遇到了难心事。
  澳瑞特健身鲲鹏店位于皇姑区昆山中路149号鲲鹏家园三期院内。据俱乐部的会员介绍,&这个健身俱乐部里有一个大型游泳馆,今年3月份,俱乐部推出了会员卡优惠活动,比如办理一年的会员卡可以赠送4个月。&
  毕先生告诉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我是2014年9月办的年卡,到今年12月截止。一周前,俱乐部贴出了要停业的通知。我1500元的会员卡,只给退200元。&毕先生说。
  因为要停业,俱乐部给出了两套解决方案。一是退卡,一是帮助协调到别的店继续使用。
  记者在会员们组建的维权QQ群里看到,大家对这两个方案都不是很满意。有会员表示扣钱太多,&一次没用的会员卡也要扣钱,要扣除6%的发票钱。&另一位会员告诉记者:&可以协调到铁西区的两家俱乐部,可是一家不仅车程长,还没游泳馆。另一家则表示办卡时有优惠。&随后,记者分别给这两家健身俱乐部打电话核实,情况确如投诉者所说。
  昨天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澳瑞特健身鲲鹏店的一位女性负责人。
  记者:现在会员们对你们的退卡扣钱的事情很不满,扣的钱太多了。
  女负责人:没有啊,我们是和会员协商的。
  记者:但是很多会员都说是你们的规定,另外你们提供的铁西两家健身俱乐部,一个需要继续花钱,一个路途太远。
  女负责人:我现在很忙,一会给您回电话。
  可是,一直到下午,记者也没接到回电。记者再次拨打对方的电话,一直没人接。此事将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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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健身房停业 1500元会员卡只退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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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停业 1500元会员卡只退200
会员对两套解决方案均不满意 澳瑞特健身鲲鹏店至今无回应
  刚办完健身俱乐部会员卡没多久,健身俱乐部就要停业了,咋办?昨天,皇姑澳瑞特健身俱乐部鲲鹏店的多位会员向沈阳晚报投诉,称他们遇到了难心事。
  澳瑞特健身鲲鹏店位于皇姑区昆山中路149号鲲鹏家园三期院内。据俱乐部的会员介绍,&这个健身俱乐部里有一个大型游泳馆,今年3月份,俱乐部推出了会员卡优惠活动,比如办理一年的会员卡可以赠送4个月。&
  毕先生告诉记者:&我是2014年9月办的年卡,到今年12月截止。一周前,俱乐部贴出了要停业的通知。我1500元的会员卡,只给退200元。&毕先生说。
  因为要停业,俱乐部给出了两套解决方案。一是退卡,一是帮助协调到别的店继续使用。
  记者在会员们组建的维权QQ群里看到,大家对这两个方案都不是很满意。有会员表示扣钱太多,&一次没用的会员卡也要扣钱,要扣除6%的发票钱。&另一位会员告诉记者:&可以协调到铁西区的两家俱乐部,可是一家不仅车程长,还没游泳馆。另一家则表示办卡时有优惠。&随后,记者分别给这两家健身俱乐部打电话核实,情况确如投诉者所说。
  昨天上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澳瑞特健身鲲鹏店的一位女性负责人。
  记者:现在会员们对你们的退卡扣钱的事情很不满,扣的钱太多了。
  女负责人:没有啊,我们是和会员协商的。
  记者:但是很多会员都说是你们的规定,另外你们提供的铁西两家健身俱乐部,一个需要继续花钱,一个路途太远。
  女负责人:我现在很忙,一会给您回电话。
  可是,一直到下午,记者也没接到回电。记者再次拨打对方的电话,一直没人接。此事将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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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信赖无线产品健身卡转让费500元,霸王条款欠监管_新华每日电讯
健身卡转让费500元,霸王条款欠监管
日 15:07:04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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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南宁4月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卢羡婷)一张健身卡转让费500元,这让许多消费者不解:“转个卡为什么需要这么高的费用?”办理健身卡本为健身,到头来为何成了负担。消费者为健身付出的“代价”真不小。
  广西南宁市民王先生与妻子去年8月在南宁琅东一家健身中心办理了两张价值1599元的两年期健身卡。今年1月,王先生的妻子怀孕了,按照协议,凭医院证明可申请停卡1年,有效期往后顺延。这是女性的福利,而王先生以照顾妻子为由申请延期或退卡,遭到拒绝。
  一千多元的健身卡闲置着有点可惜,王先生想到将卡转让给朋友,可是一打探才知道,转卡费需要500元。“健身房收取适当的转让费可以理解,可是费用高达500元有些离谱,并且转卡对于健身房来说就是变更一下信息,没有什么损失。”王先生说,他在签订会员协议时,没有看清楚条款,如果当时注意到“转让会员须交纳500元管理费”,可能就不会这么冲动地消费了。
  不少市民都遇到了和王先生类似的问题,有人因为搬家远离健身中心想要退卡,有人因为工作调动想要退卡,然而退卡是不被允许的,转卡又不得不面对高昂的手续费,很难找到愿意接手的下家,健身卡也就白白浪费了。
  “大家怀着满腔热情花了不菲的价钱办理健身卡,初衷是为了锻炼身体,谁也不希望半途而废,但是工作、生活上的变动时有发生,如果健身房在这方面能灵活对待消费者的需求,也就消除了很多健身爱好者的顾虑,吸引更多的人办卡。”一家健身中心的会员黄女士说。
  记者调查了解到,广西多数健身机构会员卡转让费为200到500元不等,这似乎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
  王先生办卡的那家健身中心的一名负责人称,收取高额转让费是为了防止倒卡卖卡行为,如果转卡门槛过低,可能会出现一些“黄牛党”,将特价卡转手高价卖出,赚取其中的差价。
  此外,健身机构本着对会员负责的态度,严格控制每位会员的出会入会情况,转卡将与新会员重新签订合同,录入信息。他表示这是整个健身行业内的规则,“价格是由公司定的,现在每个健身机构差不多都制定了类似价位的转卡费”。
  一张健身卡,转让费收500元到底合不合理?就此,记者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叶桂明。他认为,消费者办理健身卡已经构成消费行为,有权利将购买的服务让给家人、朋友使用。“健身房并不是什么国家保密机构、防控部门,对人员信息的控制不至于太严格,”叶桂明说,“即使消费者签订的会员协议中涉及了转让费一条,那也是有失公平的,可以说这是商家提出的‘霸王条款’。”
  叶桂明说,许多消费者办理健身卡等各种消费卡之前,没有看清楚相关协议,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尤其是在金额方面的条款。消费者应提高警惕,仔细阅读条款内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条款里面有显失公平的内容,要及时提出。
  对于提高转卡费为防止倒卡卖卡的说法,叶桂明认为,如果健身机构能公平对待每一名消费者,收取相同的会员费,又怎么会形成“特价卡”和“高价卡”的区别?“如果健身机构以抵制‘黄牛党’的理由收取高额转让费,正好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他们在乱抬物价、搞乱市场。这样的商家涉嫌欺诈消费者,消费者们应该勇敢抵制这种行为。”叶桂明说。
  目前,各大消费场所会员卡日益普及,会员卡转让等情况也随之增多。不仅是健身机构,一些美容机构的会员卡、美发卡等转让时也都要客户缴纳高昂的手续费。转卡费似乎成了行业的“潜规则”,因此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无论消费者选择的是付款还是维权,都“划不来”。
  记者从广西物价部门了解到,健身机构会员卡转让手续费不在物价部门定价目录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而对商家设定过高转卡费的做法,目前的监管似乎仍处于空白。
  随着全民健身的开展,人们对新型健身方式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健身经济不断与之向前推进。对于广大健身爱好者而言,如何降低健身成本,是他们较为关注的事情。不少健身爱好者呼吁,相关部门在大力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培养社会指导员的同时,也应关注与健身相关的行业规范制订,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健身环境,激发群众的健身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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