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无网上取消暂缓就业或暂缓发放高级职称的800元

公司暂缓本人工资,没有发放的具体时间。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本人在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做行政助理,销售员成交的一套房子在签合同时候收取5万元佣金,但是这其中一部分是客户的朋友代付的,收据是本人开的,收款报告需要这位代付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在客户和业主因为某种原因在打官司,无法取得代付款人的身份证,本人现在离职,收款报告已交接给新来的行政助理,财务因为没有代付款人的身份证而拒收该收款报告,因此暂缓了本人工资,他们的答复是拿到该代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才能发放我的工资,没有具体时间,只能等。他们的做法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请问公司没有按国家规定给付1.5倍的加班工资,而且一天加班时间超过3小时,如果本人提出辞职,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辞职可以不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吗?我们公司上班时间一般都是刷指纹的,而且主管都登记的有,主管登记的考勤表每个月都会以截图的形式发给我们进行核对,我现在手上有考勤表的截图,请问考勤表的截图可以作为证据吗?
请问公司没有按国家规定给付1.5倍的加班工资,而且一天加班时间超过3小时,如果本人提出辞职,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辞职能不提请一个月书面申请吗?谢谢
2012年4月进入公司,一直到十一月,中间经常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发生,十二月公司懂事开会,要求我们部门全体放假,理由是公司资金没到位,业务无法开展,待资金到位就回公司上班,但直至今日也没有通知上班,且在离开公司前十月和十一月的工资也没有发放,公司也没有明确说明辞退我们,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注:我们都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十月以前也为我们购买了社保。
我在休产假期间公司说只有产假,但是没有工资发放。按照国家规定休产假期间应该以工资最底标准发放。像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找谁处理?
你好!我是一名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的员工,是2011年6月进入公司,但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本公司与另一家国外认证机构合作第二方验厂审核;这样我们就有两个角色:一个是咨询公司的咨询师,另一个是认证机构的审核员;于2012年9月有一次是我朋友辅导的一个工厂,但是由和我们合作这家认证机构本公司去验厂,当时我也在场;我看大家都是算半个同事,就递了一张名片给来验厂审核的人员;在现场有审核时有一些分其,之后过了几天,他也我扰乱审核投诉我到他们公司本部去;认证机...
计划外怀孕,我现在快休产假,上个月公司把我调离以前的岗位,没有和我说明工资待遇问题,因我以前的工作岗位工资是2100元,现在发工资才1400元,另我准备休产假的时候,上司说没有全额工资发放,我可以提出抗议吗,请问这样算合法吗?谢谢 我们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前是私营企业,今年三月给央企收购。请问剖腹产的产假是几个月? 今天发上个月的工资才知道发了1400元
1.根据心情好坏扣工资,想扣多少就扣多少,也不管员工是否同意,不需要员工签字,直接扣工资。
2.工资的组成是没有基本工资部分,全部纳入考核工资,是否合理?
有无国家规定产检时间算在工作时间内?公司的哺乳期假只有一个月合法的吗?产假期间不发工资,产假后再发放生育津贴合法吗?
您好,我是一名2012年6月的毕业生,在2011年11月-2012年5月,因毕业就业工作需要在一家婚纱摄影店上班,在此期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协议,每天上班凭指纹打卡,5月份因为私人原因写离职报告就没有过来上班了,不过在三天内,我就把工装、工号牌以及自己手上的客户列好清单与主管交接工作,但是我离职后,至今没有拿到4月份的工资,目前我手上有一份4月份的打卡记录,期间缴纳了400元的担保金条,不知道这些证据是不是可以申请法律申诉,劳动局的人告诉我未毕业的人他们...
律师您好:
我和单签钱的合同上工资发放时间是每月的15日,但是从6月起公司单方面把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的27日,之前并未协商,反应后未果。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
我应该怎样处理?
如果我因此提出辞职,公司是否要给我赔偿?关于办理暂缓就业、发放报到证、毕业派遣何改派的说明
一、什么是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凡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暂留学校(户口没迁入学校的毕业生除外),其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时间为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之日起两年。
暂缓就业协议是毕业生与广东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在暂缓就业期间找到工作随时可以办理报到证。在暂缓就业期间不能办理出国、结婚、劳务证等手续。暂缓就业不须交纳任何费用。
外籍生源学生(外国人)、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休学、参军、结业后补考等情况)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办理申请暂缓就业。
二、办理暂缓就业的好处
1、户口(指已将户口转到学校的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不需交纳任何费用,不需自己找人才市场挂靠。
2、暂缓就业时间为两年,两年内将等同于应届毕业生求职。(主要针对两年内想考公务员、国家教师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而这些单位又可能要求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情况。)
三、暂缓就业办理及取消的程序
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在档案送交省就业指导中心前需取消暂缓就业的,由学校统一在网上解除暂缓协议。
在暂缓就业期内,如果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当地人事部门(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就业除外),每周二和周五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到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往单位所在地。
暂缓就业期限(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之日起两年)届满,仍未取消暂缓就业的,档案将由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寄回其生源所在地人事主管部门,户口在学校保卫处的户口迁移手续则要学生本人到学校保卫处进行办理。学生本人需回学校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报到证等)。
四、几种建议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情况
1、考研或专升本(或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面)试或等待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生;
2、今年考研或专升本成绩不入围,但仍希望把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留在学校,明年继续考研或专升本的毕业生;
3、用人单位有意向接收,正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未办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比如非深圳生源签约深圳单位,正在等深圳市人事局批复;
4、已签就业协议,单位在非生源地且单位同意解决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但因故目前无法立即解决的(指短期内可以解决)。
五、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同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主动继续与用人单位联系,争取尽快落实就业单位,落实单位后及时与学校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2、经常浏览校研究生就业网的主页,获取各种就业信息;
  3、定期与学校老师联系,遇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老师咨询;
  4、妥善保管好《暂缓就业协议书》,以便凭此办理就业手续;
  5、组织关系与组织生活以及预备期转正等依靠在原院系党团组织;
  6、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等;
  7、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重人身安全。
六、办理暂缓就业需慎重考虑的几个方面  1、按暂缓就业政策规定,取消暂缓需在暂缓期间内的2、5、8、11月份最后一个星期将协议书等报学校,由学校集中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手续。其他时间省就业中心不予办理。因时间规定很严格,对急需办理落户等手续的毕业生来说麻烦较大。
  2、工龄是从取消暂缓就业之时计起的,无形中与同届及时就业的毕业生相比工龄就短了,推迟了评定职称的时间。
  3、由于当年就业高峰期已过,较好的单位已基本找到适合的毕业生,加之供大于求的矛盾客观存在,拖至下一年度就业,与下一届毕业生争岗位,丧失了应届生的优势。
  4、申请暂缓的毕业生,会影响用人单位对其的评价。毕业生如未及时积极主动地落实就业单位,或随意放弃自认为不理想的可就业单位,情愿申请暂缓就业来慢慢寻找理想的工作,容易使用人单位对你产生你就业定位不准确,没有明确职业生涯规划的评价。
七、常见问题解答
1、是不是我没有找到工作或者在民营、私营企业工作就没有报到证?
答:所有符合毕业派遣条件的毕业生[除考研升学或专升本学生、外籍生源学生(外国人)、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如休学、参军、结业后补考等情况)及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都有一张报到证。具体情况如下:
尚未落实就业或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的师范生,户口和档案会默认回到生源地教育局(只到地级市教育局)。毕业后需到生源地教育局报到。
毕业前已与具体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上主管单位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人事部门盖章的师范生,报到证上会注明具体的报到单位。持报到证至该单位报到即可。
非师范生:
到有档案管理权并同意接受档案的企业(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同学,报到证会注明具体的企业名称,毕业派遣后,直接到该企业人事部门报到。
到没有档案管理权或者不同意接受档案的企业工作的同学,派遣时会默认会生源地。需持报到证到生源地人事局或教育局(师范生)报到。
外省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或者就业单位不接受人事档案的,统一默认派遣到外省人事局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必须持报到证到上述机构报到,再办理其他相应的手续。
外省生源已落实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接收人事档案的,直接派遣至该单位。持报到证至该单位报到即可。
2、我是师范生,我现在在本省某地一家公司工作,该公司不接收我的档案,请问我有没有报到证?是否该办理暂缓就业?
答:有报到证,如不办理暂缓,档案将转回生源地教育局,须持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回生源地教育局报到,不影响现在的工作。针对办理暂缓就业的两点优势,如两年内希望等同于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可以办理暂缓就业。是否选择办理,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
3、我是师范生,我已参加茂名市(及市属周边地区)组织的考试,但结果未知,是否应该办理暂缓就业?
答:此种情况不建议办理暂缓。因为茂名生源的师范生默认派遣回茂名市教育局,档案会保留在茂名市教育局。如果考试通过,将由教育局直接分配。对于有志于成为教师的同学来说,此种情况不需要将档案留在学校。
3、我参加了公务员考试(或考研),但最后结果还未知,我是否应该办理暂缓?
答:准备升学(专升本、考研)、考公务员的毕业生及到其他企业单位就业,由于考试、录用与毕业生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办理暂缓后,一旦工作落实,就便于档案及人事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4、我今年考公务员(或考研)没有通过,但希望明年继续参加考试,我是否应该办理暂缓?
答:建议办理暂缓就业。
5、对师范生的建议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师范生办理暂缓就业。具体的影响可以参见上面第六点,但同学们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参见第二点、第四点)来选择。
&&6、我签约了一家广州市的企业,请问我的派遣是怎样的?
答:如果属于广州市生源,无论该企业是否有档案接收权,都可以派遣回广州市相应区的人事局或教育局,到广州市相应部门报到。如果是非广州市生源,必须持有“蓝表”[办理挂靠手续时,需要毕业生本人和接收单位按照人才市场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填写好并签字盖章完毕的协议书、其他材料)交给人才市场,后由人才市场向广州市人事局申请指标,人事局批准后将出具接收函,俗称“蓝表”。],才可以派遣至广州市人事局。如无“蓝表”,也非广州市生源,只能派遣回生源地,须持报到证到生源地教育局或人事局报到(外省生源回外省人事局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到)。
毕业派遣及改派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就业报到证》的办理。《就业报到证》就是《派遣证》。其作用是:
1、《报到证》代表你法定意义上的毕业去向。
2、是毕业生到正式单位上班报到的凭证,单位接收户档、计算工龄、转正定级的依据。
3、毕业生无就业单位,仍需《报到证》,可派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因户档要迁移回去)。
总之,上班、迁户口、存档都需报到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报到证比毕业证还重要。
●派遣
一、已有具体用人单位接收
1、公有制单位正式录用。尽快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好后将《协议书》第三联交回学校编制派遣方案。
①公有制单位指行政事业单位(如机关、医院、学校等)、国有企业(如铁路、煤炭、石油、天然气、银行、烟厂等)。
②正式录用一般指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和户口关系。
2、若属用人单位聘用:①单位可以是公有制单位也可是非公有制单位(如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等),②聘用说明单位不接收你的档案和户口。
这样签协议时有单位盖章,无主管部门盖章。(考虑是否在此长期发展,可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档托管,每年交托管费,这个主管部门的章可到人才交流中心去盖)。协议签好后交回学校编制派遣方案,将来派往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单位聘用制工作,今后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多。
二、没有具体用人单位的,派回生源地(含派往异地人事代理)。
①一般情况下都要派遣。
②原则上派回地级市毕业生主管部门,若县能接收也可派到县毕业生主管部门,派遣方向要准确,避免改派。
③将来毕业生在生源地找到工作,这个派遣证都是有效的,直接到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④如果你在其它地方找到工作,还可以改派。
⑤派往异地人事代理必须有代理单位接收函。
●改派
改派指已派遣过,现在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
1、判断标准:①如果派的是具体单位,换了新单位,而新单位需要新的报到证的就要改派;②如果是派回生源地,而新单位不属于原派遣单位管辖的,需要到该新单位的新报到证的,需要改派。
2、改派需提供材料:①原就业单位退函;②原《就业报到证》;③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师范生在派遣后需到外地当教师的,必须持有与外地学校或者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生源地教育局同意改派的退函、原报到证。)
●办理派遣手续时间段
1、每年4、5、6月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集中签协议时间。
2、每年5、6月为毕业生到所在院系报派遣方案时间,6月底由就业中心到北京市教委办理《就业报到证》。
3、离校之日毕业生可到所在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
4、第一次大批量的派遣称为首次派遣,改派原则上一个月办理一次。
●《就业协议书》的使用注意事项
A、协议书一式三联带复写,第一联用人单位留存,第二联学生自己保存,第三联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B、《协议书》上的项目要逐项填写(如档案接收)、字迹工整。
C、单位、主管部门均需盖章。若单位属非生源地单位,还需人事部门盖章。相对独立的部属企业,盖一个章也可以。
D、协议只能和一个单位签订,不能和两个单位同时签,否则负法律责任。
毕业生就业状况:
1、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书》
2、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3、灵活方式就业:《就业证明》
4、自主创业:《营业执照》
5、升学:《通知书》
6、出国:有关证件(签证、护照等)
7、国家地方项目:报到通知
8、入伍:入伍通知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需提供的手续:毕业生原来报到证;原接收单位的退函;与新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因本校学生的毁约行为会影响到今后我校毕业生求职,学校严格控制毕业生毁约。属于违约改派的,必须持有原单位同意毁约的说明书或者函件。此项必须由毕业生自行与签约单位协商,学校概不参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广东广播电视台 现代教育频道>>图文新闻>>现代教育快讯
大学奇葩期末作业盘点:确认墓碑下是否埋尸体发布时间: 点击:1737“奇葩”期末作业,国外大学也不少,例如让学生扮演员工与老板的角色完成写作任务,让学生确认墓碑下是否埋着尸体,甚至还有的作业是为自己写份墓志铭……墓地惊魂之旅加拿大国王大学学院的调查性新闻报道方法课,被琼斯教授从教室挪到了营地山墓园。教授在一个高大的墓碑前宣布了考核作业:学生分为两组,想办法证明,坟墓主人的确埋骨于此。逝者是谁?墓碑上赫然写着:约瑟夫豪生于日,卒于日。但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最关键的是,死者去世的年代没有电脑,记录系统不完善,一切以纸质材料为主。两组成员首先通过维基百科简要了解了逝者:约瑟夫豪,加拿大著名记者、政治家,曾经是当地政界的传奇人物。看到这里,几乎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既然是大人物,历史记录就不会少。于是同学从不同角度下手,在几天之内带回了逝者在医院的就医和死亡记录副本、墓园缴费资料副本、市政厅保留的非公开资料等等。但这些只能证明,此人已死。正当调查陷入僵局时,有同学找到了一本约瑟夫豪的传记,传记中有一段引用了在逝者去世后3天出版的旧报纸,一名记者在现场悼念并亲眼目睹约瑟夫豪盖棺下葬的情景。在公共档案馆的微缩胶片中调出了报道原文,这成为证明逝者埋葬于此的最有利证据。写份悼词给自己美国堪萨斯大学大一写作课上,老师要求学生为自己写一篇悼词。任课老师认为悼词其实是最难写的,因为要在有限的篇幅内高度概括出自己生前的各种经历,充分展现个人的品性。不过,学生对这种“死亡”作业却心存顾虑。因为一般悼词的开头便要交代当事人的“死因”和时间,谁会愿意为自己订上一个“死法”和“日期”呢?部分学生不满,担心这将给自己带来坏运气。后来在老师的“安抚”下,大家才渐渐释怀。虽然“为自己书写悼词”不免有些晦气,但这份作业让学生们提前“反思”了目前的人生,激励他们努力做好未来规划。当前位置: &
&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社发【2014】47号
&&& 为进一步完善职称政策,做好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从9月开始启动,高级职称评审时间从10月开始,中级职称评审时间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时间由各地、各部门和直接聘任单位自行安排。全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直接聘任工作于年底前完成。
&&&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8月31日,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任职资格截止时间可以根据情况适当调整。高、中级职称的任职时间从9月1日算起。
&&& 三、强化基层单位推荐。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推荐工作,建立和完善推荐办法;要设立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能低于三分之二,在推荐工作中需严格执行回避原则,推荐人员需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方能予以推荐;要做好职称推荐与岗位设置工作的有效衔接,逐步实现根据岗位空额科学合理规划职称申报数量;要认真贯彻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公开、聘任岗位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的“五公开、一展示”制度;要严格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申报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 四、严格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各级主管部门要提升对资格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审查办法,完善审查程序,严格审查纪律,提高审查质量,加大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力度,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 五、规范评审委员会评审。各评审委员会要按照《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必须严格依照人社部门遴选的委员名单组建,如确需调整,应由人社部门从专家库中随机遴选;评审委员会中设立学科评议组的,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需提供两套学科评议组成员备选方案,由人社部门随机确定;评审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在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回避原则;申报人员材料原则上需经至少两位评审委员会委员或学科评议组成员评议,并签署意见备查;评审工作需封闭进行,评审委员会委员和学科评议组成员不得单独外出,手机等通讯设备必须集中统一保管,与外界进行必要联系时需使用指定公用电话,并有工作人员监督;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在3日内将评审结果和否决原因向市地(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或省直单位反馈,收到反馈信息后,市地(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或省直单位要在7日内向申报人员反馈,申报人员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负责解释说明等相关工作并详细备案。各级政府人社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监督、检查和指导,要探索实行评审监督员制度,建立健全评审监督员队伍,科学、有效监督评审工作开展。
&&& 六、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各地、各部门要探索实行评审分值制的评价办法,将《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的评价要素量化为具体分值,按照分值高低确定评审结果,通过科学调整权重,保证业绩成果突出、实际工作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保证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 七、净化职称评审环境。各地、各部门要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弄虚作假行为的办法,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可综合利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知网”等网络平台,对有异议的学历、论文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对弄虚作假,或纵容、包庇、参与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已获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如为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由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如为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原件;如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需到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
&&& 八、完善评审委员会设置。从今年开始,取消国土资源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增设土地测绘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土地工程、地质测量与绘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委托省国土资源厅组建;增设地质矿产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探矿工程、地质实验测试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委托省地质矿产局组建;上述专业的评审标准仍旧按照《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国土资源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执行。
&&&&九、认真做好职称考试工作。各级人社职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外语、计算机等职称考试成绩进行备案管理;各级人事考试中心等考务机构要严肃考试纪律,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证书发放,确保职称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 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各级职称战线工作人员要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增强服务观念;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格抓好政策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高效做好本职工作;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切实为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好务。
&&& 十一、按照“看实绩、重实效”的精神,对业绩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确有专长并获得业内专家认可的,尤其工作在农林牧渔等基层一线的优秀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等条件限制,通过“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相应职称。申报“绿色通道”材料时间截止到9月30日。
&&& 十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是申报上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今年申报职称人员,需提供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参加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卫生、会计、审计、出版和非医疗机构药学系统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人员,需提供本行业规定的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佐证材料。因特殊情况未参加知识更新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可先申请评审,但暂缓核准,在专业技术人员取得《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或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佐证材料后,方可按职称工作管理权限进行核准,印发任职文件和颁发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时间仍按日计算。各地、各部门在职称推荐和评审中,要对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情况如实记载在册,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工作。
&&& 十三、《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已更新,各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务必在职称评审工作启动前下载更新,或下载安装更新后的系统,并通过更新后的职称管理系统录入、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的信息。下载网址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题专栏→职称评审→资源下载专区。
&&& 附件:
&&&&&&&&&&&&&&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12 日
--国家网站--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
中国国家人才网
中国人事考试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
中国就业促进会
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
中国劳动保障科研网
中国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工作网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网
中国博士后
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
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网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国家培训网
国家外国专家局
干部网上课堂
中欧社会保障合作项目
中国医疗保险网
--各省人社厅网站--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西藏自治区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市地人社局网站--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龙江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厅直属事业单位--
黑龙江省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
黑龙江省人才服务局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黑龙江省社会医疗保险局
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局
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仲裁院
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黑龙江省技工教育网
黑龙江技师学院
黑龙江第二技师学院
黑龙江省职业介绍中心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 | 帮助中心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版权所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取消暂缓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