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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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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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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着力把模拟法庭打造成青少年法教的有效模式
  安徽省望江县关工委与县法院、检察院关工委联手,从2001年开始,先后在望江二中、望中、三中、华阳、赛口、鸦滩、太慈、长岭等十六所中学举办了青少年模拟法庭,共开展活动十八个场次,受教育学生达5万余人。多年来,他们通过开展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不仅找到了向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种有效模式,也使广大青少年受到了一次次生动的法制教育,从而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与赞同。他们的做法是:
  一、精心选择案例
  &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教育的对象是在校学生,因此他们把模拟法庭庭审的素材选择设定在容易发生在学生群体中的具体典型案例上。由关工委成员负责,发动有关司法人员参加。认真组织模拟法庭的每份材料,从公安机关的证据材料到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再到法院的庭审程序材料、判决书及辩护律师的辩护词均进行了认真的整理,从而形成了一整套庭审脚本。在案例脚本中,他们坚持两点:首先,是经常发生在学生中的案件。如因琐事纠纷而引发的故意伤害、以大欺小劫取其他在校学生的财物等等,这样更贴近学生生活、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并且能够有针对性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其次,对案例进行一定的提炼、加工。通过加工使案例的内容更紧凑、教育意义更加突出,同时,为了避免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对案例发生地、当事人姓名均进行更改。并着重加强庭审辩论程序中的说法力度,侧重于法制宣传与教育,以利于提高对旁听者的教育效果,使学生们在活动中加深了对法律的认识,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解决了青少年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规范青少年的日常行为,有效地减少校园内的违法行为。受到了学校和同学们的欢迎。
  二、认真指导庭审
  他们在指导各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始终坚持搞好三个选择:其一,选择时机。一般都安排在新年开始的上学期,在国庆长假前交任务,利用假期搞演练,从而使学校的教学工作和开展模拟法庭做到两不误。其二,选择好参演对象。考虑到高三是毕业班,高一是初入学新生,以高二年级学生担任为宜。模拟法庭中的法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被告人、证人、法警等每个角色都由这个班级的尖子生来担任。从而避免了因开展活动而对教学秩序的影响。其三,选择好导演。一般由在职或退休法官、检察官、学校政教处主任和班主任组成指导组,从分练到合练每一步骤都进行了指导。正式演练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服装和道具以及法庭陈设也做到规范,参与庭审中的学生根据自己担任的角色要求,法庭用语、感情流露做到真实可信。为达到生动、逼真的法庭调查效果,突出庭审的感染力,让参与者充分感受庭审中的魅力和法律的威严,他们对每个参与的学生不仅语言要规范,而且语气、神态、面部表情等都有严格的要求。由于模拟法庭的案例来源于真实的法庭,经过模拟,其生动性、节奏性、观赏性又高于真实的法庭。因而为广大学生观众所喜闻乐见。
  三、三维一体,激活法律条文
  模拟法庭活动是一种形象直观的普法形式,最适宜在青少年中运用与开展。因此,他们通过控辩审三维一体的庭审模式,以案释法,使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被大大激活,从而使学生入心入脑,这是上法制课所不能比拟的:它让中学生近距离的接触到法律,感受&被告人&的犯罪经历,自觉去寻找&被告人&的犯罪原因以及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感受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它让中学生看到庭审中&被告人&悔恨莫及与&监护人&家长&望子成龙&的矛盾,通过亲情在法庭帮教过程中的真实交流,让参与者置身其中,达到&刻骨铭心&的地步:它让中学生看到自己的同龄人是怎样因一时糊涂而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误,伤害了他人也毁了自己的前途,从中受到教育;同时通过&罪犯&以身说法,充分分析犯罪原因,犯罪心理、犯罪的社会危害以及如何规范行为,怎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获得一次难得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的机会;它使中学生看到通过庭审的各个阶段列举证据,对证据提出意见,各方进行辩论,也可以看到我们国家的司法审判活动中对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公开透明,对审判活动有一个从感性到理性的认识。
  多年来,该县凡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形式配合法制教育的学校均出现零犯罪率。(正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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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校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
新华网北京8月20日电
根据教育部网站20日发布的一项文件,各级学校要保证法制教育时间,不得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
这份由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大中小学法制教育全过程”,“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育计划”。
意见提出,中小学要落实好《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中职学校要落实好《职业道德与法律》中的法制教育内容,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高校要开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开设法律选修课和法治讲座。支持中小学在语文、历史、地理等课程中有针对性地渗透法制教育,在安全、环境保护、禁毒、国防等专题教育中突出法制教育内容。学校可利用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建议,如,鼓励和支持地方编写出版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和理解接受能力的法制教育教学资源;鼓励学校组织模拟法庭、法制征文、法制绘画等活动;让学生参与学校建章立制过程和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鼓励各地开发网络教育课程,使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学生都能够接受到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意见表示要积极探索在中小学设立法制教育专职岗位,鼓励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其他教师参与法制教育。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学校法制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
[责任编辑:青岛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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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日在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群先&&发布时间: 10:19:57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过去的一年,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深化法院改革和机制创新,各项工作有了新发展。一、围绕“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建设,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5189件,审结105251件(含旧存),结案标的额173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14617件,结案标的额76亿元。------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坚持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中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的战略部署,要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观念,严格依法办案,讲究审判、执行艺术,努力追求最佳司法效果。中级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手段确认“白雪”为驰名商标后,在审理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诉青岛联智广告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中,又依法确认“一枝笔”为驰名商标,使其成为我市第十大驰名商标,保障了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非法侵害。青岛获得“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中国大陆最佳商务城市”等荣誉后,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了对民商事审判的认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强了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去年全市法院广泛开展了对我市民营经济、金融企业、外经外贸发展状况的调研活动,并按照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法治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双访双送”活动,出台了依法平等保护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系列文件,要求两级法院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降低企业的商务和诉讼成本,为青岛企业家群体干事创业提供法律保障,这些举措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立法精神,推动“平安青岛”建设顺利进行。全市法院审理一、二审刑事案件5391件,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941人。审结了朱公俊等人“中山圆鲍翅炖品店”店主绑架案和李明君等人宝马车抢劫、杀人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以最快速度审结了吕世乐重大杀人案,依法判处朱公俊等人死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职务犯罪案件265件,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机关的廉洁性;实行刑事案件受害人生活困难救济金制度,帮助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受害人;成立减刑、假释案件专业化合议庭,推行听证制度和裁前公示制度,对重要案件、重点对象进行民主测评,严格了减刑、假释条件,规范了操作流程,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去年,中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3628件,重新犯罪率明显下降。中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做法得到了最高法院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法院宣传推广,并指定我院参加我国与欧盟就减刑、假释问题进行的研讨活动。------依法审理民商事案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市法院共审理借款、购销合同、农村承包、企业破产、知识产权等各类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3653件,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保障了国有企业改革,防范了金融风险,依法保护了诚实守信者,制裁了欺诈失信者,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有关涉外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中级法院审理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五市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和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156件(占全省的2/3),结案标的额7亿元,使青岛成为半岛地区的涉外审判中心,有力地维护了半岛地区的外经外贸秩序,为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半岛城市群建设创造了良好统一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理“民告官”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审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件1251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13件,决定赔偿6件,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抓好非诉行政执行,为了严格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直接参与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70000平方米,保障了全市“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和加强执行工作,实行执行分权与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全市法院共执结执行案件30126件。执行中坚持依法文明执行,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建立执行人员与拍卖机构相分离的隔离带;完善执行案款发放制度,探索财产审计、财产调查、限制消费等执行工作新方法;选调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骨干充实执行队伍,完善了两级法院执行局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机制,最高法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探索跨地区执行合作问题;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鉴定人名册等统一对外委托鉴定制度,同时强化了伤残鉴定、亲子鉴定等自身鉴定项目。中级法院处结1232件司法鉴定案件,鉴定案件数量和鉴定结论采信率居全省前列,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二、积极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打造“心系百姓,情铸天平”司法服务品牌------按照“便民、利民、护民”要求,建立了立案绿色通道和诉讼指导制度。实行立案“一条龙”服务,当日办结立案手续;设置了排期开庭电子公告系统和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方便群众诉讼;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发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通知书》8900余份、《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6900余份,避免和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建立了法官释明权制度,法官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陈述的意见或提供的证据不明确、不充分、不适当的情形下,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确保当事人依法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中院立案庭、民二庭被分别授予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建立涉法信访长效机制,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坚持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对“骨头案”、“钉子案”,两级法院“一把手”亲自接待、亲自协调、亲自处理,两次集中时间开展了对“赴省进京”上访的专项治理活动,使一大批上访多年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狠抓信访工作考核,推行信访责任制、首办负责制和信访听证制度,举行听证会537次;加强法院内部和外部的合作联系,努力提高一、二审和初信、初访的质量和效率,注意从源头上治理,初步建立起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机制;全市法院受理群众来信4516件,接待来访2236人,审查办理省、市交办信访老户案件、信访突出问题案件123件,结服缠访多年的上访老户106名,结服111件,结服率达到了90%,在重点解决上访老户问题的同时,努力避免产生新的上访户。中级法院在全省法院信访考核评比中名列第一。------开展审务进社区、进乡镇活动,探索司法服务的多种途径。12个基层法院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开辟审务公开专栏,设立巡回法庭,采取法庭进社区、进乡镇的形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诉讼调解力度,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62%,其中胶南法院达到了85%;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搞好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和配合,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全市法院12名资深法官担任了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授课50余次,举办模拟法庭29次,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发挥“天平热线”的服务和监督作用,认真解答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听电话2749件,解答和办结2624件;铸品牌、树形象,强化新闻宣传工作,在各类主流媒体上发表法制宣传稿件11657篇,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80余万元;对370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指定律师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对涉及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和快执行;对涉及特困企业和企业破产案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尽量减少诉讼活动对企业的负面影响。------坚持调查研究,拓宽、延伸司法服务领域。全市法院确定了“平安青岛”创建、“严打”长效机制、基层基础工作等20个重点调研课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理论调研文章358篇,21条信息被最高法院采用。对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其中132条司法建议均被有关部门采纳,12条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批示。其中撰写的《大量银行不良贷款被低价收购的现象值得重视》的情况反映,对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7位市领导分别作了批示。去年,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三、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积极稳妥地深化法院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优化配置审判资源,深化主审法官合议制改革。中级法院将改革重点放在提倡院长、庭长亲自办案上,在全国法院率先推出副庭长与主审法官执行同一工作指标、同一考核标准制度。去年,中院28名副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和执行案件2862件,充分发挥了业务骨干和中层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种充分挖掘审判资源、提高司法权威、改变司法行政化的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许多兄弟法院先后到我院参观学习。------开展少年审判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少年审判集中管辖,把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崂山五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指定到市南法院少年审判庭集中管辖,统一了审判标准;审判中实行庭前“人格调查制度”,法院委托专门人员对他们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确保量刑时更加准确、适当,以达到“治病救人、预防重犯”的目的;设立“社区义工工作站”、“阳光学校”,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政策,回访帮教未成年罪犯265人次。这些做法对于矫治未成年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到市南法院视察少年审判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级法院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共同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行审判与执行工作“阳光工程”;推广完善普通程序简化审、小额债务法庭、速裁法庭等改革,提高审判效率;推动裁判文书改革,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增强裁判过程和结果的说理;中级法院和即墨等法院根据法官的专业特点和业务特长,设立房地产、劳动争议等专业化合议庭和审判庭,在实行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分工和定向化发展、培养专家型法官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行集中送达保全,缓解“执行难”。中级法院成立了送达保全处,制定了《送达保全工作制度》等规定,送达保全集中进行,统一管理。送达诉讼文书9479件,财产保全案件277件,标的额10亿元,有效地解决了法律文书送达难、案卷归档难问题,缓解了“执行难”。《人民法院报》以《送达保全集中管理化解“三难”》为题,在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并被最高法院列入《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将在全国法院推广。------创新法院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全年共制定下发指导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性文件17件,举办大型法律适用研讨活动8次,编写典型案例集4部,较好地规范了司法行为,统一了司法尺度;强化司法决策管理,建立起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强化审判执行工作管理,从审判工作的宏观指导,到审判流程、审判质量、执行工作以及监督指导等各个环节都建立起了效率指标、工作规程和质量考评体系,实现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监控;共审结各类再审案件144件,其中维持原判53件,发回重审35件,依法改判和调解56件;中级法院对省高院发回、改判案件逐一进行了分析,追究了19件瑕疵案件办案人的相关责任。最高法院在胶南法院召开了现场会,推广了案件质量全程管理的经验。------围绕“公开、廉洁、高效”原则,创新司法行政管理体制。完善法院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预算,遵章依法使用经费,中级法院年年被评为计划财务、会计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强化了对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nbsp加强了警车管理,实行车辆、驾驶员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制度,中级法院被评为山东省“车辆管理先进单位”;完善了诉讼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了金宏网、互联网、局域网“三网互补”的信息网络体系。中级法院作为全国中级人民法院中唯一的一个,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四、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设法院人才高地。人才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也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的根本保证。我们实施人才强院战略,突出抓好领导人才、审判人才、行政人才和技术人才四支队伍建设。重视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的培养,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院校加强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合作。目前,中级法院有博士、硕士7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76%,高出全国和全省法院平均水平。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还分别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大学和青岛大学的客座教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弘扬先进典型,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我们先后开展了向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牟乃桂学习的活动和“单位学海尔、个人学振超”的“双学三创”活动,用正面形象教育人、引导人;最高法院首次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和短信等形式评选中国十杰法官,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牟乃桂以第二名高票当选;我们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十佳法官”评选活动,并通过《青岛日报》向社会公示;根据案件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和完善了考核奖惩制度,打破了平均主义。中级法院从下半年开始停止干警休假,采取集中开庭、封闭办案、组织法官集体加班加点等方式,加快办案进度。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近80件,年办案超过200件以上的263人,其中最高达到489件,形成了奋发向上、埋头苦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加强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先后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活动,重点解决审判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执行难和方便群众诉讼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制定了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禁令和实施办法,规范了法官与律师、法官与中介机构的关系,整顿了法官审判纪律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设立了举报中心,成立了违法违纪快速查处小组,去年全市法院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3起5人,纯洁了干警队伍。------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和人大、社会监督,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各项决议、决定,重大部署、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去年,我们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人民法院报》,方便代表和委员全面了解法院系统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案件督查室、院长办公室“三室合一”的专门机构;对重要案件、信件,实行院长督办制度,督办上级领导、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420件;办理三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5件,办结率100%;处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信115件,接待来访127人;邀请和组织代表、委员旁听案件9案46人次。中级法院先后3次向驻青全国、全省、全市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征求意见,增强了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有效性。------提高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我们积极争取12个区、市委转发了关于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报告,解决了困扰法院基层建设的一些困难;加强了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参与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两级法院形成了各部门参与、对口指导、齐抓共管的法庭管理指导体制。去年,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全国性会议14次,中级法院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信访、司法行政管理、人事制度改革等经验16次,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法院领导多次到青岛法院检查指导工作,并抽调我院副院长参加全国司法改革方案的起草工作,给予我们许多鼓励。一年中,中级法院先后被授予全国级的荣誉称号10个;中级法院牟乃桂同志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中国法官十杰”、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泰国、巴西、俄罗斯的首席大法官等到青岛法院参观访问,加强了国际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杜世成等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法院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力度,去年10月份,专门听取了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的汇报,就改进和加强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市政府、政协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也给予了高度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两级法院,向关心、支持帮助法院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而深刻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与新形势发展需要、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审判任务繁重与人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广大法官的工作压力极大;全市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物质装备建设与省内一些兄弟法院相比,还有相当差距;司法环境还不尽人意;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仍占一定比例;个别案件裁判不公,申诉、上访问题仍然存在;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虽有所缓解,但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少数法官政治素质不高,宗旨意识淡薄,纪律作风较差;极个别法官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违法违纪甚至涉嫌犯罪。特别是中级法院执行二庭两名工作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青岛中院形象,它暴露出法院内部管理还存在漏洞,也说明了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将认真吸取教训,以壮士断臂、刮骨疗毒的气概抓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内外部监督,特别是强化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管理,狠抓“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落实,防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获取不法利益,并通过卧薪尝胆、苦练内功,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更加卓有成效的工作和业绩回报党和人民的信赖。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青岛正处在一个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民法院将肩负更大的历史使命和神圣职责。根据全国、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省法院院长会议的精神,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主题,以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主线,抓住班子和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抓住基层基础建设这个关键,全面做好法院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平安青岛”建设。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审理好影响城市文明程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案件,提高市民法制观念和文明程度,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体现司法人文关怀,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能力,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四是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法院班子和队伍建设,建设廉洁、高效的法官队伍,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快“两庭”建设步伐,提高法院可持续发展能力。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决心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苦干,开拓创新,忠实履行职责,以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积极饱满的工作热情,为青岛实现建设“世界知名特色城市”和“全国重点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作出我们应尽的贡献。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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