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逼我结婚里男主角骑得单车是什么品牌,,,,黑色得山地单车品牌

为什么自行车特别是号称山地车,赛车之类的,都设计成几乎趴着才能拿到把子骑单车?这感觉手完全是在做俯卧撑_百度知道
为什么自行车特别是号称山地车,赛车之类的,都设计成几乎趴着才能拿到把子骑单车?这感觉手完全是在做俯卧撑
,赛车之类的,完全是手撑着在骑。,手累。脚倒是不累,都设计成几乎趴着才能拿到把子骑单车?这感觉手完全是在做俯卧撑,感觉好累啊。最近刚刚学骑单车借了辆山地车为什么自行车特别是号称山地车
提问者采纳
1.如果坐直了 上半身的面积会产生很大的风阻 赛车时速达到几十公里的时候 人就会像风筝一样 吹跑了2.俯下身体可以可以降低重心,增加高速稳定性
提问者评价
你真棒,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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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2条回答
实,趴着可以减小风阻,而是风阻,骑自行车最大的阻力不是来自地面,以达到更好的速度
也不是一定要趴着 首先车子的选择根据人的身高和腿长臂长,选择到合适的车子就可以使用正规姿势骑车(姿势请参考国际相关赛事)山地车是横把,骑行中以越野路段居多,需要各种姿势有时还需要站立,只有冲刺的时候需要俯冲式。公路车是弯把,由于骑行路段多为平整路段所以不需要很多姿势,只需要通过频繁更改抓握车把的位置来减缓前臂的疲劳,公路车更多时候是竞速,所以俯冲的样子可以减少气流对身体的阻碍,从而减少体力消耗。公路车速度很快,速度达到40KM的时候无风天气风阻就变的很大了,逆风更大。所以要采取合理姿势来减小风阻。如果骑行这两种自行车感觉姿势不舒服多数的原因是车子为山寨车子或者是车子的大小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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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rame(src='///ns.html?id=GTM-T947SH', height='0', width='0', style='display: visibility:')自行车老了会喜欢什么样的归宿?
2011年秋天,我在西门外的车铺遇到了一辆深蓝色的飞鸽牌买菜车,大概用300块彩礼就把她牵回家了。那时她的嫁妆是一把精致的小锁。我对她并不算好,有时我会让她一个人在大雪里等我一个晚上,有时我会让她带上100斤姑娘加速穿过减速带。但她一直很懂事,方圆50米没有修车铺的地方她从来不掉链子,也不在我着急上课或考试的时候泄气。今天,正好在9号楼修车铺的门口,她的链子突然卡住了。师傅提起车架摇了摇,车轱辘晃晃悠悠的像是要掉下来。师傅当着她的面就说:“两个轴都坏了,修的话大概七八十吧,这钱买个四手的也比这个强。”我很难过。真特对不起她。一年以后我就会离开这个城市。但她真的有些老了,我问过好些人,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我觉得被她带着又亲切又放心,也许不会有谁愿意带她回去了。所以,我就是想问问:一辆老了的自行车,会喜欢什么样的归宿?她还在车铺等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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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个回答
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已是烈士暮年。大一、武汉、酷暑、烈日暴晒、冒烟的柏油路、暴躁不安的心。一天前,我刚买两天的一辆新车,在上体育课的两小时内,被偷走……我记起了师兄的教导,准备去买辆不显眼的自行车。午饭后,我混在拥挤的人潮中,来到了东操旁的一家修车铺,寻觅我的新座驾。在一排整齐闪亮的新车后面,散乱摆放着不少灰头土脸的旧车,旧车之所以旧,不单单是因为他们褪去了包装、黯淡了色彩,更多的,则是来自他们凌乱的站姿,一股子被遗弃的颓气。我看完新车,视线匆匆扫过后排的旧车,眼神被牢牢锁住,一辆车板正地站在那边。这是一辆黑色的永久大铁驴,弯把、大轮、线条简洁,他的车身粗壮而结实,驰骋多年后,岁月在他身上留下了痕迹,车身颜色由黑转乌,光华内敛,隐忍低调,车身同龙头一条直线,笔直地指向前方,像藏着一股劲,在旧车堆里分外显眼,同其他颓丧的旧车格格不入。一股子不屈的傲气,一匹老而弥坚的战马。我走过去,跟老板说:我要这辆车。老板跟我讲了他的故事,这辆车之前的主人是一位老教授,北方人,骑了十多年,后因工作调动,把车留了下来,送给了车铺老板,没提别的要求,只说了一句:别当废品回收就行。这一放就是一年多,他站在那里也是一年多,除了偶尔收摊时的捆车,老板每天都要把他推出来站着,老板自己也很喜欢他。这是一辆好车,快二十年了还是很好骑,他说,可惜就是没人识货。或许现在年轻人不好这一口吧。我低着头,摩挲着车身,心里默念:委屈你了,兄弟。老板说:这车配件已经停产了,正好我这还有些,别的车也用不上,如果以后需要换什么东西,你直接上我这拿,不要钱,别的地方也买不到,小问题啥的,我免费给你修。我一言不发,翻身上车,骑到路的尽头又转回来,下车,跟老板说:这车刹车有点松,你给紧紧,再顺便换个刹车皮吧,不要钱对吧,哈哈。老板:我靠。就这样,我和车铺老板成了朋友,那是个不修边幅的大龄青年,常年灰黑的外套,双手带着被机油染黑的白手套,打结的半长头发,留着一戳小胡子,说话木讷而闷骚,爱自行车。在他的铺子里,我给铁驴换了链条,换了刹车皮,还把他破旧的车座子换成了一个半新的捷安特车座,我知道铁驴对这些事充满了牢骚,所以偶尔会拍拍他的车头,安慰他两句:别生气,换了假肢的老兵,仍然还是个老兵嘛。我骑着他,在绝望坡上上下下无数次,俯身猛蹬,给力的传动,二十年如一日的好使,人车合一,将那些驮着姑娘的玩命蹬车的汉子牢牢甩在身后,下坡的时候呼啸而过,耳边是呼呼风声,加速时他吱哇乱叫,我知道,那是战马欢畅的笑声。我们在武汉的街头呼啸而过。在东湖的雨夜狼狈的逃窜,闪避着身边的汽车。在一帮赛车和山地车中穿过。躲避突然挤我的机动车,被迫挂上马路牙子,摔得好疼,他却一点事没有。他好像也没什么害怕的,可以忍受山路的颠簸,耐得住铁板烧一般的酷夏马路,无论我多么肆意变态的虐着脚下的踏板,他也总是可以给我惊喜,真是一匹混蛋好驴。而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没人惦记,在这样一个偷车率比挂科率还高的校园,我几乎不用锁车,已经不记得有多少次忘了锁,出来推车的时候习惯性的把钥匙插进去锁上,然后往前推,直到车锁和辐条卡上,咔嚓一响,才发现自己又忘了,抱歉的看着它,说声对不起。为了泡姑娘,不顾他的反对,在后座上装上了软垫子,然后在他无奈愤懑的眼神中,向他咨询感情问题:哥,你说,那姑娘喜欢我么?他翻了翻白眼:这不废话么,人家都坐你后座了,你俩打情骂俏,你还偷掐人家姑娘的腰,她也没说什么还给你掐回来,你觉得呢?不愧是身经百战的大铁驴子,分析问题就是有水平。果然,事成了,为了表达谢意,我带他去来了个大宝剑,擦了擦车,紧了紧刹车,链条上了下机油,当然,这些都是那个满眼幽怨的修车老板干的。不要那么幽怨地看着我,你有啥好抱怨的,我又不是没付出,不是给你买了瓶水么。后座有了人之后,骑车的风格也改了,我从野驴变成家马,也成了那些从前瞧不起的lowbee汉子,开始小心翼翼,开始温柔满满,这是人之常情,我相信他能理解。不过,我们还是会午夜出去刷街,带着他一起撒欢,无人的街头,是我们最好的战场。再后来,后座的主人走了,我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带着他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只知道往前骑,却不知道要去哪里,像一只没有了家的野驴。一直走到,他告诉我说:别走了,我们回去吧。我擦一擦湿润的眼角,擤一把辛酸的鼻涕,开始往回走。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时间走到了,要离开武汉的时候了。最后那天,我们在校内校外刷了好几圈,绝望坡上上下下好几次,我们走过了每一个曾经战斗过的地方,带他跟车铺老板告了别,这二货居然不收他了,他说看到他就想起这些年他损失的那么多零件,难受,真是小家子气。最后,我骑不动了,我们一起回了宿舍,我准备把他推到舍管的储藏室,打算让那里成为他的终点站。几年过去,他更显苍老,已经远远没有我刚见到他那时的好骑了,我知道,他的日子快到了。我推着他,在灰暗的走廊里慢慢走着,旁边是空空的宿舍,门打开着,里面是残留的破衣服、晾衣架、开水瓶,像大战后的战场,就像这四年的空气被全部抽走。安静的过道上,只有我的脚步声和他轮胎轧过时的声音,偶尔传来几声连接环节摩擦的怪声,真是一把老骨头。终于到了储藏室门口,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能静静地看着他:老哥,我知道,关于分离,你经验比我丰富,你有什么想说的吗?那一次,爱说话的他,出奇地沉默,只死死地盯着我,我知道,他想让我再抱抱他。我沿着龙头向后擦去,手指划过他坚毅的身躯,最后收回手,握上车把,一个激动,翻身上车,左脚撑地,右脚踏板,用我们最熟悉的姿势,只是这次,再不会一脚猛蹬,往外飞奔了。老驴归了棚,他对我说:少年,往前冲吧,答应哥一件事,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把腰杆挺直,做一个山一样的汉子。我默默点头:哥,放心吧,我长大了。一人一车,在屋里看着窗外的夕阳,静静地等待黑夜的来临。我知道,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就像他陪我度过的那么多失意的日子。后来,我有了公路赛,也有了山地车,我喜欢骑车时的感觉,人车合一,自行车就是人类双腿的延伸,让人可以享受驰骋的感觉。有时我走在北京的街头,会看见有人戴着古着的帽子,穿着贴合的袍子,骑着铮铮发亮,崭新的大铁驴,我就会想起他,想起他大开大合的闸口,和提速时的怪叫,我就知道,其实他还在那,做着他那头倔强混蛋的大铁驴,我的手心脚心屁堆心就传来一股热。你问到归宿,我仔细想想,哪有归宿这么一回事呢?铁驴会老,会变得锈迹斑斑,闸皮会松,铁链断裂、铃声嘶哑以至再不能出声,传动变得晦涩,骑起来越来越费力,再不能踏着风声,变得暮气沉沉,然后彻底报废,溶于炉内,或随废渣一起,深埋地底。人也会老,皱纹爬上脸颊,眼干声衰、耳朵也开始不好使,神志也开始模糊,或腐于棺木,或化为飞灰,长葬青山又如何,还不都归了尘土,做了花泥。你说,这里面,哪个算得上是归宿呢?是钢厂还是青山?是废渣还是公墓?人生就是一段旅程,归宿就是终点,而终点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清楚。而车身笔直。而英雄长存。那个夏天,我和铁驴,从一堆小情侣身旁呼啸而过,那男生指着我说:你看那个人,好像一头野驴啊。谨以此文,送给曾陪伴我最敏感多情一千多个日夜,现已不知何处去的永久大铁驴,以及那些道声再见便真的再也不见的兄弟们。
谢邀《1995,自行车墓地》11995年,我朱克芳,还是个刚走上科考战线的年轻人,我的老领导王直王老告诉我,科考探险,是需要有奉献意识的,我们的同行彭加木殒命戈壁,就是最好的诠释。那一年秋天,研究所接到最新指示,让我们立刻执行711号项目,这个项目,在保密序列里是第一位,既然国家需要我们,我们自然义不容辞。我永远忘不了号的下午,王老将我领至办公室,拿出一份红皮报告,写有内参二字,阖上门。《711工程提案,论自行车大国的自行车墓地位置》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我国作为自行车大国的悠久历史,虽然自行车并非诞生于华夏,却发扬于华夏,每年万万辆自行车神秘失踪,有人说亡于贼手,有人说毁于风雨,但试问读者,一生之中,可还记得自己的自行车,现在何处,非也,不是不记得,乃是自行车自己遁隐罢了,遁隐之处,必然是我国的自行车墓地之所,大量珍贵的自行车链条曝尸荒野,是国家的重大损失。“这是...”我面色平静,内心中却如擂鼓,万千个铜锣哗哗作响。王老说,自古以来就有一种传说,凡物必有命,自行车亦有寿命,寿寝之前,乃会自发行驶,去到一处秘密的墓地,迎接自己的末日,约莫半个世纪前,法国的一支科考队,就在巴黎地底发现了一处自行车墓地。“看来国家终于重视我们的研究了。”王老摸出一根软壳玉溪,香烟袅袅,含泪说,在自行车墓地,有许多珍贵的自行车链条,每一根,都可以拍卖到上百万美金,是盗链者眼中的肥肉。“常言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盗链者心狠手辣,为了自行车链条,往往徒手敲碎自行车锁,再将链条抽去,空留一具自行车尸体,老夫曾见过,一辆刚死不久的凤凰二八大杠旁,嘤嘤啜泣的三轮童车,其状非惨不足以形容。”我抬起头,正色道,王老,与其在这里悲天悯人,不如赶紧行动,找到我国的自行车墓地,挽救自行车链条,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正好,我们研究所最近经费也短缺。王老摆摆手,两目微张,吐出一缕薄烟。“明晚飞广州。”“为什么?”“已经找到了。”2大雨夜,我和王老,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一行三人,走进了广州市自行车批发市场旧址。岭南温湿,我颇不习惯,这个向导说粤语,来自当地的孝感村,据说祖辈都是原自行车批发市场的工作人员,一听说我们要去批发市场探险,露出恐惧的表情。“批发市场荒废了好多年,一大块儿地皮,植被茂盛,毒虫蟒兽滋生,你们要小心呐。”“这尼玛还没出市区吧。”从广州机场下来,走了一天一夜,星夜兼程,才赶到批发市场外围,我勾头望去,果然是密林从生,绿化氛围很好,王老拿出柴刀,在前方领路,我与小陈垫后,向导走在最先,四人一行,踏入了神秘的广州市自行车批发市场旧址。首先进入眼帘的,是硕大的自行车销售厂房,原本这里摆满了各种款型的自行车,商家鳞次栉比,如今却只剩一人高的蒿草与叫不出名字的怪藤,我四人小心翼翼,忽然听得草中悉悉索索。“嘘。”向导早年修自行车,食指受伤残缺,只得以中指封唇,姿势略显浮夸。王老不愧是老探险队员了,一个星步上前,柴刀挥舞,草叶刷刷落下,便有一阵男女尖叫之声,一对裸体男女,窜出草丛,赤身跑了。“不要怕,这是我国特有的野炮男女,喜欢在草丛,山头等地交合,是一种无害的野生动物。”我不禁佩服王老的学识,心中暗暗竖起了大拇指。随后,我三人深入批发市场,越往前,天光越暗,抬起头,密林繁茂,头顶的厂房大门遮蔽了日光。忽然领先的向导停下脚步,抬手噤声,我一干人等伏地弯腰,只觉周围都是风声,有些空灵。“看。”顺着向导中指,我看去,数片草叶齐齐左右分开,在那一片翠绿与斑驳的水泥残骸之中,有什么东西正在缓缓出来,发出吱呀声响。“我操。”竟是一辆凤凰牌自行车。3我众人正要欢呼,却觉得后脑冰凉,回身一看,正对着枪口。密林中走来树十个全副武装的男女,强光手电照在我的天灵盖上。“是盗链者。”那领头的自称强子,举手投足,俨然老手,手中一把紫金插锁,乃是捕杀自行车的利器。“你们想干什么?”“不干什么,你们是老专家,有钱大家赚,带路吧。”看来这伙盗链者,是希望我们带路,去向自行车墓地,王老义正言辞,表示自行车是国家保护车辆,我们不能做这种事情。枪响,向导捂着胸口倒在了血泊之中。“卧尼玛,为个自行车你们值得吗?”“值得,一条自行车链条,就能送我们去美利坚。””强子嘴角冷峻,直直盯着我们,像老虎,我和王老别无选择,双手投降。“想要找到墓地,就得跟着这辆凤凰牌自行车,如果我看得没错,这辆车通体破损,后胎已爆,铃铛残缺,行驶起来,吱呀作响,想来已有十年的寿命,确实是往墓地去的不假。”众人旋即上路,那一伙人,个个手里拿着自行车锁,老虎钳和气筒,都是对付自行车的武器,看来是下足了血本。也不知过了多少天,我们尾随这辆凤凰牌自行车,在批发市场的密林里徘徊,随着探险的深入,周围草木越发繁茂,白天几乎和夜晚无二,我不禁有些担心。就在最后一天,所有人精疲力尽之时,那台凤凰牌残缺的铃铛忽然叮叮作响。“到了!”眼前出现一片深谷,王老掏出手帕,擦了擦泪,快步跟上,奈何脚下一滑。“小心!”王老滚下了谷底,瞬时没了声音。4等我们抵达谷底的时候,王老捂着腿伤,正在地上喘气,我忙扶起王老。“领导,你怎么样?”“克芳啊,你看。”王老抬手指去,我回身,看到了毕生难忘的景象。一排排的自行车,永久,凤凰,吉安特,甚至还有国外的DAHON,Trek与Huffy,错落有致的停留在一起,他们彼此品牌不同,但唯一不变的,是他们年久失修的车身,有的没有铃铛,有的挂着早被撬开的地锁,有的,干脆连笼头也没了,许多或长或短的自行车链条堂而皇之的裸露在外。在盗链者眼里,这些都是白花花的美金。我抬起头,头顶是一片青蓝色的顶棚,忽然觉得这场景十分熟悉。“王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大的自行车棚。”王老点头,是啊,自行车棚,是自行车们夜晚安睡的洞穴,生前如此,死后如斯,这自行车墓地就是个巨大的车棚,也在清理之中。我们看去,见方才那辆凤凰牌自行车找到了自己的空位,铃铛发出最后的悲鸣,链条咯咯转动,终于,身子一歪,倒了下去。车之将死,其铃也善啊。“哈哈哈哈,终于啊!”强子大笑,手下人飞奔向一具具自行车残骸前,从包里摸出一把老虎钳,三下五除二,剪开自行车钢丝,伸手一扯,一条条油渍未干的链条就拿在了手中,场面血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自行车不会放过你们的!”王老忍着伤痛大吼。“谢谢,你们的任务完成了。”强子举起冰冷的手枪,直指我与王老,看来探险队的生命,到此为止了。说时迟那时快,忽然一阵铃声大作,数十辆自行车从草丛中冲了出来!看见自己神圣的墓地被侵扰,自行车们愤怒了,当先一辆二八大杠,通体墨绿,看来是一辆邮政自行车,不消说,具有丰富的行驶经验,自然是他们的车王。车王虽然老迈,但仗着车身高大,竟然后胎使劲儿,飞了起来,强子哪见过如此愤怒的自行车,慌乱中连开数枪,自行车链条中弹,一阵金属鸣响,车油涌出,二八大杠扑腾了几下,死了。“我操。”我大呼,拔出秋裤里藏好的折刀,扑向强子,趁其不备,一刀扎在他大腿上,这把刀常年藏在我的秋裤中,削铁如泥,顷刻间,强子大叫一声,跪了下来。就在此时,从四面八方涌来了不少山地自行车,向强子等人扑去,这些年老的自行车,发出最后的怒吼,用钢丝,用笼头,用车轱辘和脚踏子,攻击着这些不速之客,后者惨叫连连。“王老,跑吧!”我趁机搀扶王老。王老摆摆手,原来刚才一跌,一块儿尖锐石块刺破了王老的脊椎,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克芳啊,我活够了,我研究了一辈子自行车,死了埋在自行车墓地里,我很开心。”“领导!”我泣不成声。“答应我,出去以后,不要告诉别人这里的秘密,人心难测啊!”我点点头,逃离了现场,只觉身后无数自行车铃铛作响,枪声齐鸣,最终,没有了声音。5“克芳啊,王老的死,我们很难过。”所长拍了拍的肩头,葬礼上,由于找不到王老的尸体,我们选择在棺材里放进一辆永久自行车。众人肃穆,忽然,所长偷偷塞给我一份报告。“你看看吧,这是你下一个任务。”我打开,不觉心头一震,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天,王老最后矍铄的目光,是的,国家又需要我们了。《811工程提案,论电动车在我国的大型墓葬群》链条在转,铃铛在响,骑车人的心,永远飞扬。完
上中学时,我好几次故意路过那家商店,就为看他一眼,店铺临街,店门口的形状是长方形,店内常年不开灯,像个仓库,店门口有不少台阶。望了他一眼,再一眼,一眼比一眼醉人,我就买了他,骑在他身上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少年。那时校园最威风的事,是有穿着T恤的少年,载着长发女同学,女同学笑起来像高圆圆,少年不用像谁,一抹斜刘海耷拉在额头,骑车的时候在前面使劲颠。据说这样能让再害羞的女同学,都能抱住少年的腰,抱住了,革命就成功了一半。前面的路有点抖,喂你抱紧一点啊。凌乱的少女捂着裙子,脸上是又痛苦又带笑的表情,很难琢磨她在想什么,因为男同学这么颠过我一次,我还没来得及体会那种又痛苦又带笑的表情,我就掉了下去,四仰八叉,我觉得他是故意为之,因为我不像高圆圆。总之我买了自行车,即使没有人愿意载我,我骑在他身上,走几步,摩擦摩擦,再蹬上来,转一圈,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家这个四方古城,到处都是草原。我骑上他拍了李雷的后脑勺,李雷的后脑勺太鼓,斡旋偏低,看着很碍眼,我曾说李雷,你让我拍拍吧,拍拍就下去了,李雷说滚蛋,他不让,现在他得知道,碍眼的东西我们要捣乱,要反动,要让他懂,不服气是要吃巴掌的。我骑上他去追小红的背影,小红爱穿裙子,我喜欢的男同学,好像喜欢她,因为做完早操后黑板上就有人写了她的名字,歪歪斜斜的,我一看就是他的字,这不怪他,小红太像高圆圆,所以我看到小红就来气,现在我飞速地从她身边踏过去,小红的裙底,春光无限。再后来,我们的故事很平凡,他已熟悉我的汗,成了我胯下的指环。我骑上他去追夜色,行人两三,古墙青瓦,高考前的夜晚都像深渊,路人啤酒烤串砰地叮当响,我穿过黑夜,穿过泔水,又穿过一道又一道霓虹,七彩的灯光在我身上流转,我不知道高考后的世界有没有这些,会不会有七彩光流淌。我骑上他去追时间,爸妈的脸由褶皱变光滑,书柜里的青春读物黄纸转青卷,我的长发齐肩到露耳短,隔壁的男同学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的不是分手是做我女朋友吧。追着追着,家门口的早点还是多放葱花少放盐,他锈了。我知道他追不动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把他搁置在家里的楼底下,也锁着,后来锁上长锈斑了,我解开了,就去读了大学,每次过年回来,他好像更锈了。没有人偷,这么破的一辆车,你把他砸了卖了,拿去回收站处,张师傅笑笑,没蹦一个字,转身就去数他的易拉罐去了。爸妈要我丢了,我不肯,反正楼底也没人放车,我乱扯,锈成一件艺术品,还是挺好看的,90年代的钢铁侠,我们家的装置艺术,名字就叫“不三不四”,就放那吧。我爸妈没有理解我的意思,他们自作主张把他送给了楼下老王,老王有一乖孙,正上幼儿园,老王觉得这车改改还有救,他正好骑着他,送学,老王将他的后座加了一个座,乖孙坐上去,正好卡住,老王又将他的前座加了一个篓,一个铃,这样乖孙坐上去卡住的同时,他还能一路按着铃,去一趟菜场,买些萝卜排骨鲫鱼豆腐。老王笑眯眯的,上车的姿势是老年人的那种姿势,左脚踏上左踏板,右脚平地蹬了几下,一个大飞腿,大屁股坐了上去。每看到这个瞬间,我感觉有些空落落的。曾经炫酷的他,配上我耍酷的上车姿势,那好像叫愚蠢又燃死的青春,如今车到中年,竟也搭配上老气横秋的老王和他吵闹无比的孙儿,这叫什么。一辆跟随了自己五六个年头的自行车,他就是我的武器,我的盔甲,任我还在混沌的时候横冲直撞,我脚下流星,飞速前进,我感觉我不在地平面,在风里,我好像醉了,我应该能飞。虽然我没有体会过,后座上,裙袂扬起,心爱的少年在前面攥着笼头,回望了你一眼,那个时候的醉,心也似在飞,我却像一个少年一样,骑着心爱的单车,在大小巷扫街,做坏事、戏弄同学、比赛、聚会。这种情绪,我比坐在心爱的少年车后,还要感动。就是这样,连自行车也成了代表年少类的一物,你大了,长成了,他就像长在植物外面的茎叶,你簇簇地向上长,他说要剥落自己,你才能长的更高,看地更远。泛黄的那些东西,不仅有车锈,有卷,衬衣裙子,床单上的一块斑,还有回忆。有时你多想带他们一块走。所以我后来有想过找老王要回那辆车,即使爸妈说年底搬家,我们不可能带上他,但是当你看到他爷俩在车上,笑地很开心的时候。有一些东西还是亮了,比如当时我问自己,他搭配上老气横秋的老王和他吵闹无比的孙儿,这叫什么的那个问题。自行车老了会喜欢什么样的归宿?也许是传承。“为什么你会给那辆车取名叫不三不四?”“因为青春的时候,我们拥有过的东西,他们都独一无二。”
自行车老了自然会被遗弃啊。【序】 时局动荡五道口男子技工学院,身处风云瞬息万变的宇宙中心,与隔壁国际一流大学只有一街之隔,时势不可谓不紧张,各路高手纷沓而至,熙熙攘攘的路口,掩藏在AQI爆表的雾霾和盐酥鸡的香气之下,是各门各派内功的暗流涌动。江湖老规矩,曲不离口,刀不离手,坐骑自然也是一样的。没有坐骑的人,在这里是寸步难行的。打败一个敌人很难,偷走他的坐骑却很容易。除了学生卡,自行车,是五道口第二常丢的宝物。【壹】 江湖传闻距离五道口还有一千一百六十七公里的时候,关于这里名驹配英雄和配狗熊的故事,听进我耳朵的却是不少。可惜故事的结局都是类似的,无论是的卢还是赤兔,最后都免不了被下三滥的江湖术士偷走的命运。英雄一声哀婉,狗熊捶胸顿足,车,却是都找不回来了。那年小女芳龄二九,尚不会御马。幼时的坐骑,还带着两个额外的辅助轮,静静地躺在地下室,灰积了三层。除了我朝的八股圣贤书和罗刹传来的芭蕾古典舞,无一物可傍身。家母再三叮嘱,“到了那边,低调行事,坐骑不可超过三百大洋,否则必失。”家母高智,我点头称是。【贰】初次相识五道口男子技工学院西门外,从圆明园路口,延伸到夕阳尽头,都是车铺。一排排擦的油光锃亮的好车摆在路边,煞是好看,更不要说一排排电动小摩托,在大清这种地大不要钱又上下坡交错的地方,不知每日能省下多少卡路里的热量消耗。说不心动的那都太虚伪了。想起家母忠告,于是暗自静息凝神,再睁开眼时,小红就是这个时候闯入我视线的。我指着车铺角落的小红,“店家,这个几多钱?”店主对于没能说服我买一辆好车这件事,显然是非常不爽的,他的语气走漏了一丝他的不满,“那个啊,远不如这些好骑的,你要的话,三百五拿走好了。”“二百五,你卖不卖?” 面对店家的不耐烦,我闭眼凝息,然后气运丹田,决定这样戏谑他一下。但是店主想来也在这片江湖混了太久,他不动声色的识破了我的阴谋,最终二百八成交。根据大清反坐骑偷窃法第十四条,小红跟所有良驹一样,小红的屁股上,也被烙上了专属于我的代码,俗称学号。不过在排队等待给小红烙印的队伍里,我看到了很多高手手中的坐骑居然是移动和联通两大门派充话费送的。震惊之余,我也不得不佩服这种大隐隐于市的决心,“算你们狠”我暗自啐到。不过无论如何,小红自此,终于是我的了。【贰】 危机四伏可惜有了小红,我也还是不会御马。入我大清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一个月的军训,历代掌门传下的老传统了,据传是为培养我清自强不息的精神,实则是为了锉一锉新人们少年得志的锐气,方便日后管理。毕竟,帝都八月烈日下在大清这种地大物博的地方禁用坐骑,用双脚丈量炙热的大地,排列整齐喊口号的走一圈,就是独孤求败,也得走丢半条命。不过还好,大家都这么靠走的,各个丢了半条命,也就不会有人知道我不能御马了,我暗暗欣慰。幼时总觉得根基太浅,内心太乱,而御马之术,高者诡者也,万不可操之过急。等我觉得时机成熟,满院子练习御马的都是总角儿童了,两个轮子骑得飞快,你追我赶,言笑晏晏。早已及笄的我,推着四个腿儿,车筐还带着一只米奇的粉色小车,思考了一会儿,又默默的把车推回了地下室。那是它最后一次见过阳光,从此它和我不会御马这个秘密一起,葬身地下室。我曾以为这样可以便永不见天日。然而秘密终究是藏不住的,我啃着雪糕,坐在操场边晃着两条腿,望着大清早晚高峰一人一马,往来皆穿梭如箭,绝望的意识到这一点。那一天终于还是来了。大事件发生前似乎都需要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来凸显悲壮,可惜我不是英雄,那天只是日复一日的暴晒集训之后的寻常傍晚,上级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拿着喇叭高声放话了,“明早要集体去校医院体检,但是时间紧任务重征途又遥远,所以组织决定让大家骑车一同前往。” 我脑子轰的一下炸开了,上级顿了一顿,“有没有人还没车需要别人带的?”少年才俊们总都是要强的,我左顾右盼了一下,大家都是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在一个集体英雄主义的年代,鼠辈也得被逼成英雄。我咽了口口水,只好跟着大家一起喊了出来,“没有!”长夜漫漫,心事重的人是睡不着的,我下楼走到小红面前,轻轻抚摸了她,“小红啊,明天一定要配合我啊,不要让我丢人啊。”小红发出嘶了一声,不知是讥笑还是默许?【叁】初征惨败后来回想起来,小红那一声是带着讥笑的默许。第二天一早,大家都整装待发,纷纷召唤出自己的坐骑,在清晨的微光里一个个都显得那么英姿飒爽。只有我在强颜欢笑,握着小红的手,微微颤抖着。“人都到齐了吧?出发”,大师兄一声令下。一时之间人影飘动,再一眨眼,纷纷都已在三尺之外。“居然都是高手”,我只好一咬牙一跺脚,跟了上去。……人总是会选择性遗忘一些惨烈的记忆的,现在想来,回忆片段竟然只剩我在一路尖叫声中,撞遍了我们班二十多口人,最后还差点撞进了常年幽绿诡谲散发异味的校河水,在大师兄和几个男生的一路护送下,灰头土脸的到了校医院,感觉应该直接进外科而不是体检。想来还是颇有当年段誉初使凌波微步的狼狈架势的,不同的是,他全身而退,而我,遍体鳞伤。和小红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就让我学到不少知识。一个很实用,就是驾驭小红神功第一阶。一个更实用,就是不要轻易逞强装逼,尤其是五道口男子技工学院这种风云际会的地方。【肆】 相濡以沫后来,后来就是岁月一点点淹及的日子了。在大清这种高手往来如过江之鲫的地方,对于弱者而言,保住身家性命就已经需要用尽全力了。大部分的日子,蠢蠢的弱弱的我,都在跟小红相濡以沫。帝都冬天的十二级的大风吹起来,常常让我和小红一起撞了树,春天的沙尘暴来临,看不清路摔到狗吃屎的日子也不是没有。逃掉却要点名的那些课,得到情报的第一时间,是小红载着我飞速爬过人神共愤的大上坡冲进六教溜进教室,躲过这些武林泰斗的袭击。混学生组织的那些紧急开会排练聚餐的日子也都是小红,带着我从宿舍冲到千里之外的东门附近,与各路高手共商复国大计,一路伴我走上学生会副主席这半把龙椅。更不要说期末和论文来袭,备考托福GRE这些昏天黑日的日子,也是小红带着我,穿越最凶险诡谲的五道口地铁站区域,在廿四营业的咖啡厅看过的无数次天亮,惊险的一次次压过分数线。尽管深知没有小红我将寸步难行,不过彼时不知感恩如我,常常都是粗鲁的把它扔到路边,摔倒我也不扶的就走了。我一天天的羽翼丰满,渐渐的从初来乍到那个傻逼兮兮横冲直撞的地方女土匪,茁壮成长成一个带着一丝五道口特有侠气的老油条。大一的力不从心,大二的自暴自弃,大三的奋起直追,大四的意气风发,它都不离不弃。春天听涛园门口的杨柳依依,夏夜荷塘月色的蝉鸣不休,秋日二校门附近的金色银杏,冬雪里大礼堂的肃穆庄严,它也一一见证。小红也渐渐变成一个有故事的坐骑了啊。【伍】英雄暮年可是小红却真的老了。最初只是一些刮痕,后来是一场场大雨之后关节处的赤红铁锈,我选择视而不见。唯一一次能想起来的为她心慌,是因为我记着回宿舍,却没能在昏黄的灯光下认出它。那时我已拥有它不算短的时日了,我却不知,在我清独特的黄灯下,她会变成橘色的。后来有了第一次掉链子,所幸大清虽地大物博,坐骑保养所却是处处可见的,我让人给它换了条便宜链子就又出行了,店主修理过程麻利娴熟,我亦没有一丝伤感。再后来它年老色衰,我就更加毫无怜惜了。车铃被人横刀切成两半,后蹄刹车失灵,我干脆习惯了右手单手骑车,只用前刹。前筐被我常年的重物累压,早已不堪重负,东倒西歪破的犹如一堆废铜烂铁我也懒得去换,只听过减速带时它吱吱呀呀的痛苦呻吟而浑然不顾。最后连前刹都失灵了,我自负混迹江湖多年,干脆改脚刹。直到磨薄了几双鞋底,我也不曾想着去保养一下小红。之后呢,园子里兴起过一股名为死飞的千里良驹品种,虽比不得山地越野这样的祖传汗血品种,但其貌美夺目,各路高手争相入手,更有甚者用五位数的银两入手品次好的,日日晚上为防盗贼,亲手背上宿舍。说不心动那更是假的。我甚至常常暗自希望,小红从此逝,我就可以死飞寄余生了。人啊,喜新厌旧的天性真是藏也藏不住。要不是家母觉得死飞性烈难驯,没有刹车过于危险,不予赞助。恐怕小红早已弃尸荒野,变成乱葬岗上的一缕荒魂吧。欲望不死,生生不灭。嫌弃之心既起,就覆水难收,尤其是毕业前夕那段心浮气躁的日子。它最终,也还是逃不过一个凄凉的命运啊。【陆】客死他乡英雄就算不能凯旋,也是需要一个战死沙场的结局才有气势。可惜我没能给小红一个提携玉龙为君死的机会,就把他遗弃在战场了。战死一点都不可耻,被主帅当成弃子扔掉,才最窝囊,能让英雄死不瞑目。可我最后就是这么对待小红的,临死前还砍了他一刀。离开大清的最后几天,兵荒马乱,人心浮动。我最后一次需要小红的时候是去领一些毕业证件,可是心太乱,下楼都忘了钥匙,开不了锁。我连上楼去趟钥匙都懒得动。“最后一次了,怂管” 我白了小红一眼,拖着他丝毫不情愿的沉重身躯,把他带到最近的铺子,问到,“店家,锯这个锁多少钱?”我指了指为防止小红被盗,缠绕在它身上相伴多年红锁。店主明显是在大清这种卧虎藏龙的地方见惯了大场面,只是轻轻瞥了我和小红一眼,“这种锁比较牢靠,锯开得要三十大洋。”“好,现在就锯吧” 我一边掏钱,一边爽快的答应了。店家是个高手,闷哼一声,拿着电锯,火光四溅,刀起刀落之间,不过三十秒,车锁已经段成两截。我自负在大清磨练四年,也算修得了一身奇奇怪怪的看家本领,在五号楼后面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店家面前居然被碾压的如此彻底。 “好锁如此,不知一般的锁在店家的手下能否存活哪怕一秒?”我悻悻地递过钞票,暗想“还好他不改行做江洋大盗,不然放眼整个宇宙中心,哪儿还能够有一辆不丢的坐骑?”然而迫不及待要离开大清施展身手的我,哪儿还有心情挂念小红的感受?我最后一次骑着小红冲到目的地,然后就步行出门跟朋友聚会去了。现在想来,连小红最后被我遗弃在哪里都不记得了,更别提他的未来了吧。大清被遗弃的坐骑太多了,隔三差五园子里都会有一场轰轰烈烈的清理遗弃坐骑的活动,校外的大卡车扬着灰尘轰鸣着开进来,拉着这些世人眼中的废铜烂铁离开。我不知它们运往何处,但想来也不就是荒郊哪一个新鬼烦冤旧鬼哭的乱葬岗吧。我想象不来,小红被运走的时候,是还残存着一丝耀眼的红色呢?还是被长期丢弃,风吹雨淋又暴晒之后,跟其他废车一样,带着积灰的铁锈色呢?可我当时离心似箭,只想逃离大清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就让小红,这么窝囊的走了。【柒】长歌当哭做了坏事总还是有一些报应的。我也例外不了,之后的日子里,我每每再次回到大清探望故人,都不得不徒步几公里,走丢半条命才能到达目的地。 “以前有小红的日子,怎么除了六教前的大上坡,从未觉得这路如此漫长?”懊恼如我,还得忍受西门外那些对游客租赁坐骑的小贩的不断叫卖,“自行车租不租,半个小时就能逛完清华”“去你妹的,老子从这出来的,老子当年有小红,对这比你熟。” 我也只能在心里暗骂两句,灰头土脸的走开。不知小红在天之灵,看到我这副落魄神态,又会是什么感觉,是否会跟当年讥笑我不能驾驭它的那声鸣叫一样讥讽我。少年才俊啊,走的总是太急了,只知道逞强好胜,不断扔掉往昔往前跑。身后的过往有多美,都是很久之后才想起来懊悔的。可是如果时光倒流,我化身一个局外人告诫当时的自己,丢弃小红你会后悔的啊。你觉得小红的命运会因此而改变吗?不会的,宫本武藏说,“谁能阻止少年武士赴死啊,他们听不到的。” 就算有人劝阻,面对拥有无数可能的前路,过往再美,也只会是前行的累赘啊,况且当时你根本不觉得它有多美。因为彼时我们太迫不及待地想飞了,根本不在意过往那些摸爬滚打蠢蠢的过往。我忽然想起来多年前,隔壁一流大学曾有一位名唤江南的才子,他在自己的小说里借主人公的嘴说过,“汴大其实是只很大也很多彩的笼子,他则一直是这只笼子里乐不思蜀的大狗熊。现在他彻底自由了。没有人希望被关在笼子里。问题是,给你一片没有边际的天空,你是不是真的敢要?”大清也是一样,君不见,我大清有多少这样的废铜烂铁,就有多少我们这样急切的想逃离这里大展身手的可笑灵魂。【捌】 尾音题主你带着不舍问我,“自行车老了会有怎样的归宿?”你自然是满心期望我能说一个温暖的故事,可是自行车老了,当然只有被遗弃的命运了啊。——谨以此文,纪念自己大清的四年时光和江南笔下各位主角的《此间的少年》。附上去年某个秋日的小红身影吧,那时银杏叶落满大清,老馆馆长也还尚在人间。逝者皆不可追。【任何商业转载需提前通知我并且支付市场价的稿费,违者追究到底】————————————————————————————常年推广小尾巴:个人公众号:Scarlettwei_文章虽然还少,但是后台留言基本都会回。
自行车永久先生是旧物养老院第四十七位住户,算起来今年也有五十来岁了。三十四岁那年因为患了风湿,每走一步链条就「嘎啦嘎啦」地响,上了几次油也不见好转,加上实在受不来南方潮湿的空气,就被送到了这里。初来的时候永久先生很沉默,铃铛耷拉着也不见响。收音机大叔倒是热心,上前去搭话,硬是要给他来一段单田芳的评书,「哎哟我说老兄弟,你这就是抑郁」这是收音机大叔的原话「听我来一段评书,保证好!保证好!」。永久先生也不搭理,就歪着个龙头,靠在墙壁上,一靠就是好多天。每次看到其他人围在一起热络地聊天,他就冷眼在一边看着。他尤其讨厌收音机,觉得他爱出风头,一大把年纪了,总把磁带小子往肚子里塞,扯着个大嗓门吼一句「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夜~~~」,底下还有人叫好。煤油灯兴奋地忽明忽暗,凉席甚至开心地卷了起来。「乡窝宁。」永久先生总这么嘀咕。永久先生第一次主动开口讲话是单车小姐进来的时候。大家都很好奇,单车小姐年岁也不大,据说还留过洋,身上什么毛病也没有,年纪轻轻怎么就进了养老院。但永久先生可没想那么多,单车小姐一进来就把他迷住了。娇小的身材,漆得嫩黄的车身,棕色的坐垫,前面挂着个小巧可人的竹篮,流线型的小腰,刺激着永久先生的铃铛都开始抖了。「这位女士」永久先生好久没动,发现链条响得更厉害了,所以只好「叮叮叮」响了下铃铛,掩盖下刺耳的「嘎啦」声。「什么女士女士的,跟你熟吗?」单车女士哼哼了一声「也不看看自己,一把年纪,坐垫都破了个窟窿。」永久先生一惊,赶紧回过头去看,因为在墙边上靠着太久,都没发现坐垫上的皮掉下了老大一块,里面的破布全露出来了。「哎呀这可不行」缝纫机大婶马上开始嚷嚷起来「来来,我这里刚好有块麻布,结实得紧,我来给你补补。」「不成不成!」永久先生拼命摇着脑袋「我这坐垫可是牛皮的!不能用麻布补,怎么能用麻布补?不成不成!」「穷讲究!」旁边地布鞋大爷提着嗓子喊了一句「你丫还牛皮,吹牛皮!」永久先生涨红了脸,想反驳布鞋一句,又不知道讲什么好,一时被梗在那里。好在缝纫机大婶赶紧出来结尾「哎哟我的大兄弟呐,你先将就将就,等以后有皮了,我再给你缝上一块!」「那怎么成,那怎么成...」永久先生还是不肯,但耐不住缝纫机大妈的软磨硬泡,最后只好在坐垫上补了块麻布。这块朱红色的补丁牢牢地定在黑色的牛皮坐垫上,怎么看怎么刺眼,让永久先生好多天都抬不起头,深怕有人盯着自己的坐垫看。他想起以前还在外面奔走的时候,每次下雨,主人都要拿一块软布包在自己坐垫上,就是怕受了潮。结果如今挡雨的东西,倒是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自从坐垫上补了一块布以后,永久先生倒也没先前那么难以亲近了。刚开始会和留声机大爷偶尔聊聊天,毕竟他觉得留声机没有收音机那么聒噪,一天到晚只知道一通乱叫。后来坐垫上又被老鼠啃掉了几块,就主动去找缝纫机大婶去补。说好的牛皮一直也没有出现,就这样,原本锃亮的坐垫,已经没有完整的牛皮了,全是密密麻麻各种颜色的麻布拼凑在一起。永久先生突然发现这样的日子也不错,讽刺他的单车小姐不久后似乎也承认了这样的日子,虽然还是有点傲气,但到底愿意和大家说话了。她告诉大家自己被送进来,确实也不是身体上的毛病,只是不会换挡,跟不上潮流了。一说到潮流,养老院的各位就会义愤填膺,这大概是大家最讨厌的词了。「你看那个复读机,屁大点小,什么好!」直肠子的收音机大叔就不止一次怨恨过,大哥大和 BB 机这对难兄难弟就会附和,他们特别讨厌手机。算盘老师平时一副老学究的模样,这个时候也免不了埋怨下计算器。还有老喜欢咳嗽的烟斗、抽风的黑白电视、缺了一个角的瓷缸......养老院的日子其实很安逸,时间也过得很快,每天的主题似乎都少不了集体声讨那些年轻人。但永久先生奇怪的发现,随着日子越来越久,养老院的住户增长得越来越快,年纪越来越轻,而且大多都没什么身体上的毛病。前段日子刚进来还抱怨着 MP3 的复读机,过了没多久,就发现 MP3 也跟着进来了。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奇妙的现象:大家一起数落着代替着自己的东西,时间不长,那些被数落的东西也被送进了养老院,然后加入到大家伙中,等待着新一轮的淘汰。这个频率越来越快,快到永久先生都来不及好好认识新人,新人就成了旧人。一日早晨,一辆八成新的山地车走进了养老院的大门。单车小姐感到不可思议,跑上去询问「你不是能变档么,怎么也进来了。」「嘿,会变档有什么用,现在的孩子,都开始玩起死飞了。」山地小弟不屑地哼了一声。永久先生皱了皱眉头,「吱吱呀呀」地凑上前去——如今不仅链条,他的钢圈也长满了铁锈,铃铛基本响不起来了,连回个头都开始困难起来——疑惑地问道:「死飞又是什么?」「也是我们这一族的」山地慢悠悠地走到墙边上,像永久先生当年刚进来那样靠着「就是没刹车。」「没刹车?」永久先生一脸震惊「这么不安全,出事了怎么办?」「嘿,说了你也不懂。」山地没有再解释,靠在墙上安稳地睡起觉来。永久先生望着养老院门外的夕阳渐渐地沉落,他的记忆还停留在老主人第一次看见他的兴奋中。那时他刚刚出厂,个头又大,体态优美。彼时老主人也不过二十不到,骑着他穿过各个弄堂,轮胎摩擦这青石板路,发出好听的声音。他还记得老主人第一次骑着他去接女主人的时候,认认真真把他洗了个干净,尤其是后面的座板,擦了十来遍。他就这么载着他的老主人,屁股上面坐着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少女。来来回回几个春秋,又见证小主人的出生,长大,坐在他身上勉强能够着他的踏板,然后被老主人在背后推着他,穿过树荫下的小道。小主人开心地笑着,不知道老主人在背后早已放了手,那串清脆的笑声像他曾经的铃铛,愉快地落在经过的每一片土地上。永久先生永久搞不明白,外面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而明天,又会有谁走进旧物养老院。
放在花园里,上面挂上花花草草,当个花架。
我爸的自行车是三枪,估计很多老人都听过,他85年结婚的时候买的,他一直骑着,每隔几个月都做次保养,像是他的老朋友一样,擦的锃亮锃亮,一直到去年被偷 骑了28年了 他伤心了好几天,感觉魂丢了一样,本来以为这位我的老哥会有个好的结尾,也许,老自行车留给老人的也许是老的回忆吧
我校每到毕业季,都会有成山的自行车被遗弃在围合。你们可以感受一下图片上的,只是冰山一角。图片上的,只是冰山一角。因为废弃的车子太多,单纯靠学校的那点人完全处理不完。于是我们学校多了一处自行车墓地。。。不过今年机智的校领导发现学生经常吐槽生活区和教学区离得太远,走路要走十多分钟,骑车的话又容易被偷。于是校方将废弃的自行车简单维修了下,重新刷漆,并且在校内开设了几个停放点。将废弃自行车变成了公益自行车。仔细想想,中秋发月饼,校庆发票子,三八给妹子们发毛巾和袜子。为了给单身娃创造机会,每年的返校都定在正月十五前。我校其实还是蛮有情怀的
不请自来,这个问题我想到06还是07年《萌芽》上一篇文章《马贼》。高中看《萌芽》、《九州》、《奇幻世界》时最喜欢三篇文章之一。以下是转帖,如涉及版权请告知,我会及时删除。附上亚马逊电子书的链接,喜欢请支持作者。马贼
—— 作者:王若虚  我是个大学生,一个负责任的大学生。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所在的这个学校住着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而停在学校各个角落的自行车,则有一万五千五百多辆。好,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那多出来的两千九百多辆自行车该怎么办?  问题的答案是:有我。                       一  你不必费心思去打听我叫什么名字,我可以自己告诉你,我叫骆必达,信不信由你。  但我不会告诉你我现在几年级,哪个学院哪个系哪个专业,住哪栋楼的几零几,或者长得怎么样,因为这一切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是个马贼。  马贼是个极富古典主义色彩的称谓,当然,你也可以按惯例叫我偷车贼,只要别被我听到。  前面你已经知道,我们学校人口繁茂,加上占地面积实在太大,学生上课下课吃饭洗澡无一不要用来代步,除个别抱着走路能减肥的信仰的胖子和一小部分有条件骑助动车的学生。每天早上这些自行车骑士们赶着上课的景象只能让你想到一部电影——《指环王III》。  但是面对早晨这千军万马般的场面,我一点也没有内心波澜壮阔的反应,我唯一考虑的就是,这些人毕业后会把车子带走么?  答案是:十个人里面有三个人不会。  而我则专门偷这些被人遗弃的车子,然后把他们低价转手掉。反正是没人要的车子,我偷起它们时问心无愧,所谓盗亦有道,有道则行天下,也许就是这个意思。  至于怎么判别哪些车属于没人要,说起来简单的有些令人发指。我每天骑着自己的三斯仿山地车慢悠悠地经过校园里那些地处幽静的自行车停放地时,都会看似漫不经心的瞟上几眼——就这几眼,却像牧民检阅自己放养的马一样,能认出哪辆车在哪里已经停了第几天,有没有移动过位置。一般超过一礼拜没动过位子,就说明是被人扔在那里了,只等着我去拿。  我背英语单词的超强记忆力在这里被用上了。   迄今为止我已经拿下不止三十多辆车,却从来没有见过学校方面有任何举动,说明我偷的全是弃车。当然,也有可能其中会有一两辆出现失误,但是我拿的这二十辆车里没有一辆不是式样陈旧布满灰尘,就算有失主,也不会当回事情,更不会报案。唯一对这点颇有微词的倒是收我车的那个外地人,但我立场坚定,从来不对新车和有主人的车子下手,即使是那次在女生食堂边上发现一辆人家粗心大意忘了上锁的九成新的捷安特女车,也没有顺手牵羊。  我不是好人,但我有我的原则,马贼的原则。           
 二  待在大学的两年里我只看到过一个同行。  那天上午我骑着自己的三斯和另一个骑车的男生在报告厅大楼西面的马路上撞在了一起,似乎我们两个都在走神。好在人和车都没什么事情,那个男生很客气的讲了句不好意思,我也讲了句对不起,就各自走了。整个过程大概不到二十秒钟,但我记住了他骑的那辆银白色捷安特跑车,市价大约一千多,是辆好车。  无巧不成书,当天夜里我推着一辆满是灰尘肮里肮脏又憋着轮胎的永久城市车到学校北门外面的自行车摊头上给车打气,结果发觉他也在摊头上给一辆和我手里的车差不多气质的杂牌女车后轮打气。  我相信我们眼光相撞的那五秒钟里脑筋都转得飞快,然后心照不宣地笑笑,像两个偶遇的老熟人一样,点点头,互相打量了对方手里的车子一眼。  能想到做这种马贼勾当的人都不是笨蛋,一万两千六百八十二个学生里只出了我们这两个马贼,又会在相同的时间短选择相同特征的车子下手,又到相同的校外车摊打气来掩人耳目,不能不说是种心意相通,不由有些惺惺相惜。  他打完气,把气嘴递给我,又拿出一个五角的硬币扔到车摊上那个补胎用的清水盆子里,跟老板指指我,讲了句一起的,便不再多说一句话,也不再多看我一眼,独自骑上车往学校东门方向走了。  和他相反,我则习惯把我拿来的车停到西门附近用自己带来的环形锁锁好,然后在已成惯例的每个礼拜三晚上八点半再到那里跟收车的人见面。那个收车人是我在附近的自行车交易市场结识的,年轻人,话不多,出价也不高,但我从不计较。  我打完气,却没有想过要去追上他。  也许马贼就像豹子,习惯了独自行动,也没有互相加深了解的必要,因为那样反而会更危险,毕竟这是见不得光的事情。  但反过来想想,没有我们,就像草原上没有了食腐的秃鹫,大地上没有了清粪的黑甲虫,这些自行车的尸体便会在各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慢慢变为一推废铜烂铁。人们制造了它们,使用了它们,最后丢弃它们,不能不说是另一种形式上的犯罪。  听上去有点像狡辩?也许吧。                      三  马贼的世界总是孤独的,加上我本就不是个爱说话的人,所以哪怕我是一个大学生,哪怕我有三个室友。不过我的室友们并不孤独,各有各的女友,她们分别叫魔兽、魔兽世界和街头篮球。这三位把他们成天搞得五迷三道的,乐不思蜀,一律过着白天睡觉晚上泡网吧的生活。  所以比起那些不孤独的人,我有着更加自由的空间,这对马贼来讲未必是件坏事。  我在这所学校唯一比较谈得来的朋友叫陈镇,和我一届,是学机械自动化的,可惜直到现在他连最简单的把自行车脱位的链条复位回去都做不到。  陈镇不知道我是马贼,也许他这一辈子接触到的最大罪恶只是买到质量不好的盗版电影碟。  我和陈镇会认识纯属偶然,只因为当初我们在学校的大一新生QQ群里叫同一个名字。由于学的专业不一样,直到大学第二年我们才有机会上同一门课——社会学概论,是全校的公共基础课。  在那堂课上我第二次看见简若宁。  简若宁真名不叫简若宁,这只是我随便给她起的称呼,因为我不知道她叫什么,我只是觉得简若宁这个名字很好听,很配她的气质和脸形。有时候我反倒不想知道她的真名,生怕万一名字和气质的相去十万八千里破碎我大学里唯一的美好梦幻。  是的,谁说马贼不可以有喜欢的人。  我第一次看见简若宁是在大一的十二月,而那天晚上又对我意义非凡——那是我第一次开始自己的马贼生涯。在那之前我暗中仔细观察了足有一个月来作可行性分析,又精心策划了一礼拜,祷告上帝十六次,拜佛二十三次,然后用最简易的丁字刀在三秒钟里弄坏了那辆五成新的城市车的锁心。  从东门那里回来后我发现整个人的后背都湿透了,粘住了一层衬衫。也就在路过图书馆后满那片大草坪回寝室的时候我看见了独自蹲在草坪边上的简若宁,她正拿着鱼片干在喂猫,并伴随着猫咪心满意足的喵喵声发出银铃般的轻笑声。  那片草地倒是常有野猫出没,我之前后之后也看过无数滥发慈悲心肠的女生拿着零食去喂它们,但唯独简若宁的脸和声音被我死死记在了脑海里,忘也忘不掉。  我说过,我记忆力很好。  然而在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直到九个月后在这堂新学期的社会学概论课上。  我也说过,我们学校实在太大,人也实在太多。  陈镇不懂得含蓄,上课的时候指着坐在第一排的简若宁的背影道,你看,美女。  不知为什么我偏要装作不在乎,撇撇嘴,讲,看多了,不稀奇的。             四  大学的生活里,我的生命中称得上留下痕迹的只有三个人:陈镇,简若宁,还有那个同行。可惜,这三个人里面却有两个的名字我是不知道,这也许就是马贼的代价。  他们三个唯一一次出现在一起,是那年的圣诞节。  原本以为大学的第二个圣诞节会和第一个圣诞节一样无趣,我甚至还准备再到校园各处去遛遛,看能不能再拿辆小车什么的,陈镇忽然打电话给我,问我去不去学生会在艺术中心舞厅办的圣诞晚会。自从进大学我还没参加过任何大规模的娱乐活动,却鬼使神差了一下,讲,我去。  说是晚会,其实就是个比较大的派对,做做游戏,再歌舞助兴什么的。当中我和陈镇去了次厕所的功夫,回来就看见简若宁坐在舞池中央的高脚凳上拿着话筒在唱侯湘婷的《暧昧》,那个看着猫咪吃鱼干而轻笑的悦耳声音在耳边熟悉的响起:  “我心中延续和你的情感  有一种暧昧的美满  忘记了思念的负担  听不见你们相爱近况  我自私延续心中的期盼  有一种暧昧的晴朗  站在这城市某一端  寂寞和爱像浮云  聚又散”  在众人静静沉醉于歌声的同时我则在暗自埋怨因为膀胱的不争气再度错失知道她名字的机会。  上次则是社会学概论课趁她去厕所的空当想路过她的桌子看一眼她的课本,未曾想那课本被她同学的一本杂志给盖住了,功亏一篑。我唯一能知道的就是她平时骑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上下课。  陈镇从洗手间回来,看着简若宁惊呼:社概课的美女!要是认识她就好了。  我讲那是不可能的:一是因为凭我对陈镇的了解,他虽然为人老实性格好,但向来有色无胆;二是因为简若宁一曲刚尽,就有一个帅气的男生抱着鲜花上去献给她,然后抱着她走下台。  估计当时场内至少有好几个陈镇在唉声叹气。  我则在将目光故意从简若宁身上搬开的同时,看见了自己的那个同行。他显然也看到了我,或者也许早就看到了我。他颇有意味地冲我笑笑,起身带着一个女生离开座位朝艺术中心的门口走去。  我忽然感到好奇,便找了个借口离开陈镇,跟着他们来到外面。艺术中心的门口正好停着两排自行车,都是来玩的学生的。他像没看见我似的,留下女生在一边,径自走向其中一辆车,从裤袋里掏出什么东西打开了车锁。  那不是他原本骑的跑车,而是价格便宜许多的城市车。但他开锁的时候我看得分明,不是丁字刀,而是正宗的自行车钥匙——看来他换车了。  至于他换车的理由,看看此刻坐在他车后座上那个妆画得有点夸张但衣着价格显然不菲的女友,我还是猜出来几分的。  男生对着站在台阶上的我又微微点了下头,脚一使力,车子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五  同样是马贼,他做这个的理由看来和我不一样。他是为钱和他的女朋友,我为了什么呢?  我找不到答案,也许只是为了好玩。  我是个喜欢车子的人,我的三斯仿山地车陪了我五年半,比我所知道的所有情侣待在一起的时间要长很多。  我想自己偷车的唯一比较冠冕堂皇的理由,只是看着那些车子丢在那里慢慢坏掉会觉得很可惜,因为人们总是那么自私和不负责任,好端端的车子就这样扔在车棚或者什么阴暗角落里,让灰尘蒙住它们本来闪亮的光泽,让铁锈摧毁它们曾经旋转不息的双脚。  也许它们从来就不是什么价格不菲的好马,但它们也有渴望奔驰的灵魂。  相比之下,我们楼倒有个人每天骑着好马进进出出,他叫劳凯,家里条件似乎不错,所以总是骑着大功率的二轮小摩托在校园里驰骋,并且坐骑总是常换常新。  不用作猜测我也知道他其实究竟是干什么的。马贼有马贼的思维,也有马贼的经验和直觉。  但这不是我诟病他的原因,马贼不喜欢被人干涉,也不喜欢干涉别人。  问题的关键在于,劳凯就是那天献花给简若宁的男生。  一个每礼拜都会换辆车的男人对于女人的忠诚度是很值得令人质疑的,哪怕他是个车贩子。  有时候简若宁会到我们楼下找劳凯,似乎是因为内敛,总是站在楼门斜对过的小草地边上,两只手拎着小包,脚尖悬空在水泥路沿上,一点一点的,头也很低,从来都不敢正眼抬头看从我们楼里出来的其他男生,和舞台上判若两人。  只有一次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把头抬起来,把目光停留在楼里出来的一个男生的脸上。那个男生叫骆必达,长相平平,全无特质,却是个马贼。  马贼面无表情地骑着车和她擦身而过,就像作案时和那些华丽高级的避震山地或公路跑车而身而过一样,心里默念那句“Something doesn`t belong to you.”,并且相信她在自己经过时又会垂下眼帘,继续等待自己真正在等待的人。  对于简若宁我唯一的非分举动是那次偷车。因为连着有两次我没看见她骑着自己那辆自行车来上社概课,全是步行,便心生疑惑。  后来碰巧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东面那个僻静无人的停车区看见一个女生在停一辆粉红色的捷安特女车。   在我的眼里一辆被用过的车就像一个人的脸,有很多独特的细小特征可以用来辨认。等那个女生离开后我上去检查过了,就是简若宁那辆车无疑,只是换了把新锁。  那是我唯一一次偷一辆有主人的车,两秒钟内丁字刀就破坏了那把新锁。  我把车推到老地方的校外车摊,换了把结实的新锁,又特地加了根环形锁。但和以往不同,我没有把它放到学校东门那里,而是直接停到了简若宁她们寝室楼下,然后把两把锁的钥匙放到了车前筐里垫着的广告纸下面。  这是马贼的方式。  第三天上社概课的时候我看见简若宁终于又骑着这辆车来上课。问题是,又过了两天,我无意中听到我的室友说起这样一则奇闻:我们学校有个女生把她的自行车借给以前的高中同学,结果一天夜里那车被偷了,但第二天早上却又出现在那个女生的寝室楼下,而且还换过了新锁,钥匙就放在车筐里,叫人百思不得其解。             六  那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有了三个新消息。  一是我去加拿大读书的事情快办妥了;  二是简若宁失恋了;  三是我的同行落网了。  同行是因为向一辆崭新的禧玛诺公路跑车下手时被当场抓住的,地点是在晚自修教学楼的外面。我听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事发过后第二天,那时我才知道他的名字叫于世,居然还是他们那栋寝室楼的副楼长。  我比那些对这则消息议论纷纷的大多数人都要了解于世为什么会做马贼,也清楚他为什么会被抓住。他显然已经不满足一辆辆破旧自行车带来的小利益,而是听从了收车人的怂恿,向那些好车下手。  柿子拣软的捏,车子捡旧的偷。忘记这一点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不再是个合格的马贼,所以他就会得到应有的下场。  我自己的生活却依旧平静,好像完全是个局外人。  也差不多就在那个时候,简若宁不再出现在我们楼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装束很嬉哈风格的女孩子,站在楼下等劳凯用大功率的哈桑二轮摩托载她出去玩。  与之相对应的是,那几天的社会学概论课简若宁都没有来上。  “幸好老师没点名。”陈镇也发现这件事情后这样补充道。他真是个单纯的人,大学生活里除了机械工业课本、男生食堂的炸鸡腿、F1和盗版电影之外,只有一个叫骆必达的性格内向乖张的男生。  陈镇也是这所学校里第一个知道我要出国的人。我也只跟他说过我妈那支里就那么一个亲妹妹,而这个亲妹妹偏偏没有生孩子的功能,现在在加拿大混得不错,所以很早就要我过去念书。  我等简若宁分手等了一个月终于等到了,但同时我也要离开了。  马贼的报应。            七   我在学校待的倒数第二天,那个星期三晚上,做了两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是我寄出去了一盒DV的录影带,收件人是学校的保安处。带子的内容是劳凯在学校南门小草坪那里怎么和学生做黑车买卖的,他生意兴隆,当时转手掉两台车。而我借的那台DV质量很好,可以拍得很远,在夜里也能把劳凯的脸拍得很清楚。  和影带一道寄去的还有劳凯的寝室地址。  本来我并不准备为难他,但是有一天晚上我碰巧看见劳凯在学校南门外面的小饭店门口当着一个女生的面给了于世两个耳光,而那个女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于世的前女友,也是现在取代那个嬉哈女孩站在我们楼下等劳凯的人。  那时的于世已经被学校开除,早已没有我前两次见他时的自信和机灵。他被高大的劳凯打倒在地,那个女孩则高傲地别过脸去,跟着劳凯骑上那辆蓝色的HONGDA扬长而去。  我不是正义的化身,我只是个马贼。  但马贼有自己执行正义的方式。  第二件事情是我把我那辆三斯仿山地推到东门那里,跟那个收车人讲我要走了,然后把自己的坐骑卖给了他,价钱是三块钱。  我讲了三遍三块钱,因为那个收车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是我有史以来卖给他的最低价。  用这三块钱我在东门外的公共投币电话亭给简若宁的寝室打了个电话。  我那天问办圣诞节晚会的学生会干部打听简若宁,他们说只是朋友介绍来助场的,忘了名字,担有寝室电话号码。  电话就是简若宁本人接的,我听过她唱歌,认得出她的声音。我说你好,我想你应该不认识我,我就是那个偷过你自行车的人。  简若宁沉默了一会儿,却问了一个有些顽固又有些笨的问题:“你究竟是谁呵?!”  我说你真的不认识我,我只是好心办坏事,明天我就要走了,走之前特别跟你道个别。简若宁那边又寂静了好一会儿,但却没有挂电话,其间我加投了一枚硬币。最后她忽然口气温和地问我: “我能见你一面吗?”             八  我在学校的最后一天,在北门外面的那个车摊买了两把环形锁。   我把第一把锁给了当初令于世落网的那辆禧玛诺跑车,那真的是一辆很亮眼很好的车,价格不菲,在古代肯定属于千里马。其实我很早就认识了它,甚至知道他的主人住哪栋楼,但从来没想过要下手。他的主人自从于世事件后就格外小心,给车上了四把各个类型的锁。   我在他们楼下的车棚里找到了它,拿环形锁把它和车棚立柱锁到一起,整个过程不消一秒钟,锁的钥匙则被我扔到了附近的花坛里。   我现在才发现,其实上锁可以比撬锁快很多。   第二把锁用在教学楼那里。我在教学楼的底下车库里找到了陈镇的那辆凤凰牌城市车,感谢上天它停得离简若宁的女车很近,不必我搬出很远就能将两辆车子靠一起,然后将它们的前轮锁在一道。   十二分三十九秒后,这学期的倒数第三堂社会学概论课下课。   学校里的树很少,就像真正的适合骑兵流动作战的大平原,所以我只能站在旁边那栋教学楼的阴影里面,静静的看着十五分钟后陈镇狼狈而又拼了老命的架着两辆自行车的车头,简若宁则在后面负责推着后轮,二人二车缓缓前行,还不断做着交流,四周则是下课学生川流不息的自行车车河,整体上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学校里最近的自行车摊距离这里有十五分钟左右的步行距离,我相信在这十五分钟里,很多事情都会发生。   前一天晚上我没有答应和简若宁见面,因为已经没有必要。   但在挂电话之前我问了她最后一个问题:   “走之前,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犹豫了一下,讲,我叫骆英纷,骆驼的骆,英雄的英,缤纷的纷。   骆英纷,落英缤纷,美丽极了的名字,而且和我一个姓氏,真巧。   “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她反问我。   我缓缓叹口气,说,谢谢你的名字,我走了,再见。   然后挂断了电话。   看着陈镇和简若宁,不,骆英纷的身影渐渐被车海所埋没,我慢慢走出自己藏身观察的阴暗处,手里握着的那串环形锁的钥匙轻轻的发出金属质特有的清脆碰撞声音。   当初刚进大学的时候,学生会搞过一个很无聊但规模浩大的寻找你同名或者同姓的伙伴的活动,那时室友还们没有被网络游戏所污染,讨论着要不要参加。我对此嗤之以鼻,没有产生任何兴趣,相反开始研究起了自行车。   后来参加了那个活动的室友说活动里姓骆的只有一个女孩子,和我们一届,长得不错,歌也唱得好,我不去真是可惜了。我当时的反应是,他无非是想编个人出来让我后悔罢了,真是小孩子气。   我转身向学校正门口方向走去,很多的学生和很多的自行车在我身边擦肩而过,像多彩又快活的鲤鱼潮,谁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就像当初我四处观察角落里的旧车一样。   快走到大门口的喷水池这里,我看到一个男孩用自行车的后坐载着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子从校外慢慢悠悠地骑进来。两人显然还是大一新生,脸上还带着刚走出中学校门后残留的青涩。   这个学校,再也没有马贼了。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和我擦身而过,然后停住步子,却没有回头,只是右手轻轻一松,那串此刻背负着重要使命的环形锁的钥匙连同那把陪了我快两年的丁字开锁刀,一起陌声沉入了那个清澈的喷水池,最后安静的躺在了池底,像两块微型的金属墓碑,宣告了最后一个马贼的孤独离去。
我以为我错打开豆瓣了(?_?ヾ
缘分啊缘分啊
给它一个故事然后高价在豆瓣拍卖!文艺小资们买的就是情怀!
不会写故事,回答点实际的——改造成装饰品摆放在家里纪念青春 (以下图片均来自网络,侵删)这是改造的工艺品: 如果觉得难度太大有简单实用的改法:比如改成桌子或者大托盘:再比如改成放置厨具的架子:或者表:改成椅子也不错:或者放在花园里:(现在这种车连卖废品都买不了几个钱,自己的青春还是自己收藏吧)
这个问题很情怀,我也情怀一下,缅怀一下我生命里那些个自行车。1990年,我四岁,人生中第一辆自行车,金狮牌童车,当时混得不错的父亲去金狮样品陈列室拿的。后车轮两边还有辅轮,防止摔倒。父亲把车带回来那一天,从后面扶着我在家附近骑了三圈。一周后,我就会骑了,然后,两个辅轮自然拆掉了。父亲扶着我教我学车的记忆,是童年里最美的片段。2009年,大学毕业,当了农村干部。上班第一天,在老村官带领下,去镇子上的车行买自行车。两个小伙伴200块买了辆普普通通的,我花了400买了辆凤凰。从此风里来雨里去,农村干部的生活就此展开。无比爱惜我的这部座驾,每天从村里回到镇上,都把她停在镇上的地下车库里,每个月都擦擦,定期给她上油,自行车这种东西,你对她好,她也对你好,我这辆凤凰,几年里从来没有掉过链子,骑起来非常轻快,就那么带着风,在鱼米之乡的乡间小路,歌唱着我的青春。相比之下,同事那两辆车轮变形,钢架锈蚀……有的时候老牌子确实有它贵的道理。很遗憾,天有不测风云,13年,这辆车不知道被谁骑走了(因为我的车就放在单位地下车库,而且比起同事们的更好骑,但凡几步路的近处,同事会借去买菜办事什么的,我干脆就不锁了)。希望后面的主人能像我一样爱惜她。
北方少雨干燥,放在室外为宜,放在其他车锁车的地方,有天空,有落叶,有伙伴。南方多雨潮湿,放在室内为宜,身边有其他车子或者杂物,能保证不锈蚀,不损坏。让它继续有种枕戈待旦的错觉吧,去废品场说明它死了,挂起来或者装扮成其他的东西,说明他老了。长久的存放,不回收,使它不必对死亡心有戚戚焉,不改动,让它相信自己二十年后还是一辆自行车。想来是极好的。其实,你以为它以为的,说到底还是你以为的,你心安理得的踏实了,它也会的。
不应该写个故事放豆瓣上卖了么?
作为爱好者 不管因何种原因 我不玩车了 我会把我的战驹挂在家里或者放在哪里
擦擦干净,挂起来
去漆,抛光,上漆,烤漆,换中轴,换牙盘和电镀轮圈改老式场地车
希望被改造成依然有用的東西,例如變成全自動花灑。參詳電影《小烏龜是如何長大的》,動手能力強的野野萌翻。參詳電影《小烏龜是如何長大的》,動手能力強的野野萌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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