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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吉鸟健身卡还没用教练离职 退卡要扣30%费用_网易财经
南京金吉鸟健身卡还没用教练离职 退卡要扣30%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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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金吉鸟健身卡还没用教练离职 退卡要扣30%费用)
  南京市民王小姐在金吉鸟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价值万元的私教,然而还没有开始健身,她就听说自己的健身了。这让王小姐难以接受,因为她当初就是冲着这名教练来的,如今教练走了,她提出要求。健身中心表示,要退就得扣掉卡费的30%。王小姐一算吓了一跳,一次私教课没上,就要赔上3000元?健身房私教离职的情况其实挺常见,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和健身馆该如何正确处理?来听听大众评审团的建议。
  消费者遭遇
  万元办卡后,心仪教练离职了
  王小姐在金吉鸟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私人教练课程卡,并为此预先支付了一万元的课程费用。作为一名老顾客,这并非是她在金吉鸟健身中心的第一次消费。
  “教练非常细致耐心,也很专业,教学风格非常适合我。”王小姐说,她之前已经在金吉鸟跟着这位教练上了一段时间的课程,当时的课程费用约五千元,体验的效果不错。而这一次在金吉鸟健身中心再办万元课程卡,就想继续跟随她心仪的这位教练锻炼。
  王小姐告诉消费评审团记者,让她不解的是,如果不是自己无意中浏览了这位教练的私人微信朋友圈,她根本就不知道教练已经从金吉鸟健身中心离职的这一事实。
  退卡可以,但要扣30%费用
  “等我想要开始锻炼的时候,才知道这位教练已经离职了。”王小姐认为,作为老顾客,她早在金吉鸟留下了非常详细的联系方式,金吉鸟如果及时通知,至少也能给自己一些周转商量的时间,但事实上,金吉鸟什么都没做。王小姐说,她对于金吉鸟的服务意识感到失望。
  面对王小姐的退费要求,金吉鸟方面给出了选择项。一是让其出示一张由三甲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以及书面申请,证明她患有重大疾病以至于不再适合运动;二是退卡扣除30%的费用。
  这让王小姐难以接受。
  在王小姐看来,金吉鸟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擅自更换教练,她是与指定教练“面对面”签订协议的,合同上就是教练的签字,金吉鸟没及时告知该教练离职情况,存在服务缺位,应该承担责任;二是退费要扣除30%的比例太多。
  记者调查
  馆方合同规避了“换教练”风险
  健身场馆的教练流动性很大,因此在签署健身私教合同的时候往往会通过相关条款进行回避风险。南京一家健身场所的业内人士告诉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如果消费者就冲着某位教练去的,那么必须要在合同中增补例如“指定某某教练”的字样,否则发生因为教练离职的情况,那么消费者只能自认倒霉。
  在王小姐出具的这份“私人教练练习协定”中,扬子晚报记者在“条款及申明”中果然看到了相关的表述条款。《协议》称“本协定所规定之课程服务人员为会所私人教练团队,而非唯一指定教练……会员不得以原教练员离职、调岗等原因要求退还课程费用。”
  王小姐:后悔,没细看条款
  面对合同上的这个关于“教练”的条款,当事人王小姐觉得非常后悔。她对记者说,要不是记者提出来,自己还真没注意。当时完全是出于对金吉鸟那位教练的信任,当时没细看合同就签了。王小姐希望自己的亲身遭遇可以给大伙儿提个醒,以后再碰到类似的情况,不但要让商家把协议上的每一句话都给解释得清清楚楚,还得增加防范意识。
  有请大众评审
  难道王小姐只能吃下这“哑巴亏”?金吉鸟的做法无懈可击吗?王小姐还有没有可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的记者请来了大众评审——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曹义怀进行点评。曹义怀认为,这类消费纠纷,要明确3方面问题:
  问题1:认合同还是认教练?
  王小姐强调,自己所签订的“协议”是和熟悉的教练面对面签订的,因此应该默认为是和该教练达成的协议。对此曹义怀认为,消费者购买了金吉鸟健身中心的课程卡,实际上就是购买了健身中心的服务。因此,消费者的协议实际上是和商家达成的,而不是和教练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虽然消费者强调自己一直跟着这位教练学习,就是奔着这位教练才购买课程的,但仍然不能更改这一事实。
  问题2:健身中心可否换教练?
  曹义怀律师指出,健身中心作为商家,其职员有所流动是正常情况,何况在王小姐提供的与健身中心签订的协议之中已经写明关于“教练”流动的相关处理条款。”所以在该起消费纠纷中,消费者不能以某位教练离职为理由解除合同,从这一点来看,金吉鸟健身中心并无不妥之处。
  曹义怀律师指出,由于有协议内容条款的主张,王小姐以教练更换要求退卡,属于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在王小姐与金吉鸟签订的这份健身协议中,并未见到任何关于违约后果以及要交纳百分之三十违约金的描述,硬要王小姐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这涉嫌违背了合同法公平原则。
  曹义怀指出,消费者要求退卡,到底给店家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损失不能由商家自己说了算。商家如果要求王小姐赔偿百分之三十,就必须做出相应举证,证明自己的损失达到了百分之三十,否则这种规定是无效的。
  问题3:扣费30%是否合适?
  处理建议
  格式合同增补条款,明确双方责任
  在一式两份的合同上,消费者一定要仔细看合同,通常情况下,尽管是格式合同,但也是可以加上自己要求的。比如从王小姐这个例子中,她完全可以手写加上“不能更换消费者选定的教练,如果更换,消费者可以去退卡”,这一句,每个合同上都写上这句话,那么王小姐将能完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并且这句话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同时,每一位消费者都应该注意,在类似的场景下,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有不懂不清楚的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真正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这种情况少见,该咋办
  办了健身卡, 医生却建议静养
  想退卡,健身馆开了个条件……
  消费者遭遇
  “小病号”退卡也遇到难题
  刚刚大学毕业的小徐,在南京的一家健身馆办了一张价值3000元的私教课程,然而和别的健身爱好者不同,小徐却是一个“小病号”。她告诉消费评审团记者,她的膝盖半月板做过手术,同时也有肾结石,在是否开办私教课程的时候,心里还是挺犹豫的。
  “当时我也跟私教说了我的情况,但是教练告诉我没事,可以锻炼。”小徐回忆说,当时私教也就是给自己进行了体脂方面的测试,提出了锻炼计划。小徐表示,当时看见私教老师感觉很专业,便也没多想缴纳了3000元的私教费。
  回到家之后,她将办健身卡的信息告诉给了家人,面对“小病号”办健身卡,家里人还是有些担心,建议她去医院咨询一下医生,看看是否合适锻炼。于是小徐便去了一趟医院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面对健身馆提出的锻炼计划,医院给出的建议是身体需要静养。
  带着医生的建议,小徐来到健身馆提出退卡的要求,没想到对方要求她提供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断建议,而且必须要有“不适合锻炼健身”的字样。否则不给退卡。这样的要求让小徐犯了难,如今事情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了,可是这卡一直都没给退。
   消协人士点评
  不退卡的话, 要增加“风险条款”
  南京市玄武区消协秘书长孙育浩告诉扬子晚报消费评审团记者,如果商家在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中,没有关于医院级别的特别约定,那么商家涉及医院级别的条件显然就是在增加消费者的维权难度,应该属于无效要求。
  他建议消费者,一是通过消费者协会或是市场管理部门与商家进行协调;二是如果商家执意不愿退卡,可以提出增加健身风险保障条款,具体内容可以包括如果按照私教计划发生意外或身体不适的状况,商家要做出的赔偿和惩罚性的条款。
  孙秘书长指出,健身的目的是保持身体的健康,所有不利于健康的做法都应该被禁止。而相比于健身场馆内的私教,医生的建议更专业,健身场馆不能让健身者在存有危害健康风险的情况下进行锻炼。(实习生 蔡纳 记者 陈郁)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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