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打桥牌的好处第一次就是全黑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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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不犯的错误再犯,咬碎舌根也要把它咽下去....&
多年不犯的错误再犯,咬碎舌根也要把它咽下去.
一部寒冷彻骨的电影。不温不火的叙事和冷静理智镜头之中酝酿了近乎绝望的压抑、狂躁与寒冷,这部丹麦电影就像北欧的冬天一样寒冷,在颤栗中毫不留情的在人性与社会道德划上深入骨头的一刀。
   这部电影的观影过程绝对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片中酝酿的一种冷而近乎绝望的氛围让整部电影张力饱满,郁结到近乎暴戾的怨气充斥胸腔...&
一部寒冷彻骨的电影。不温不火的叙事和冷静理智镜头之中酝酿了近乎绝望的压抑、狂躁与寒冷,这部丹麦电影就像北欧的冬天一样寒冷,在颤栗中毫不留情的在人性与社会道德划上深入骨头的一刀。&
   这部电影的观影过程绝对不是一个愉快的过程,片中酝酿的一种冷而近乎绝望的氛围让整部电影张力饱满,郁结到近乎暴戾的怨气充斥胸腔,让人意志中的理智与情感大乱阵脚,剧情爆炸式的张力让整部电影的氛围处在一种极其微妙、一触即发的精确位置,而这种微妙张力来源于人内心之间的斗争。所谓三人成虎,但这部电影不仅仅是一个三人成虎的故事,儿童在影片中游离于天使与恶魔之间的设置,让这个三人成虎的故事变得更加深刻和让人不寒而栗,西方国家对儿童的保护和重视也在此片中可见一斑,孩子的话往往是纯真而无意的,但是这种无意的&孩子话&要是沾上社会道德禁区,并被误解,那纯真便可以变成剧毒的毒药,很遗憾,影片中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不幸中毒的倒霉蛋,孩子自然可以不为自己的话负责,短浅的人生阅历让他们在社会的地位中一无所有,而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社会中的一席之地近乎可以是他们的全部,当这些被毁灭时,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性被抹掉,对于一个有理智成年人来说,这是一种变相的谋杀。片中男主角的反应似乎略显迟钝,自我维护也是到了最后才迸发,可是细心的可以发现,在铺垫段落,男主角与孩子的互动之中,与女朋友的交往之中,我看到了男主角身上隐隐约约的被动性格,这种人,往往木讷而善良。&
   孩子算社会中的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在生理和心理上都不成熟,保护自我的能力薄弱,所以一旦发生疑似侵犯儿童的事,社会群体总是会毫无保留的站在孩子的这一端而群起攻之,但是当这种社会性的毫无保留被曲解和误用的时候,孩子就由天使变成了魔鬼,孩子尚未健全的人格和辨识力让社会常规、合理的解决途径在此无路可通,于是他们的话往往带来巨大的破坏性,影片中卢卡斯的生活就被一两句近似胡话的童呓毁灭,但毁灭过程最大的破坏力并不是由孩子直接带来的,而是由社会群体的排斥和异化所带来的,人毕竟还是群居动物,当一个人被孤立和异化的时候,这种隔阂带来的对人的伤害是巨大的,更何况这种排斥和有意的异化是冤屈的,影片的张力便是建立在这种排斥和冤屈的对立上,精准到位的把这种恶毒的人际对立和人物内心的崩塌完美的展现了出来。谣言猛于虎,而当社会伦理禁区的谣言来自天真的孩子,这种破坏力则更加猛烈,影片中,在丑闻和随之而来的各种谣言面前,社会群体之间的对立逐渐变得立体而猛烈,从开始的将信将疑留有余地,到最后近乎整个社会群体的排斥,影片在似乎平静的氛围中酝酿下了更大的恶意,当观众以男主角为第一人称带入故事时,这种慢慢酝酿而来的恶意和仇恨近乎可以演化成反社会的暴戾情绪,一股积郁的愤怒迟迟无法爆炸最终竟成了彻骨的寒意。&
   影片的前半个小时感觉有点云里雾里不知所云,切入过慢,但是一过这个节点,影片便开始展开其爆炸性的张力,导演对镜头的处理平静而理智,就像影片中主人公开始对自己理智的克制一样,但是到了后半段,主人公的理智开始摇晃时,影片的镜头仍然平静如初,这种镜头内的躁动和镜头外的平静理智,让观众产生一种由内及外的愤怒,甚至萌生反社会的暴戾情绪,正是因为镜头冷峻的袖手旁观与故事内的爆炸张力产生的强烈对比,为主人公鸣不平却无可奈何而产生的强烈观影共鸣,带来了极大的带入感和精准的人物塑造。本片的导演托马斯&温特伯格轻松的把观众的情绪玩弄于鼓掌之中,这正是这位丹麦导演的功力所在。这种沉重的社会题材电影往往可以给人带来更多的思考,不论是去年的《爱》还是以往的更多欧洲社会题材电影。影片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教堂的一幕,男主角非常讽刺来到教堂这个乞求救赎的地方,顶着上帝普世之爱的光环这或许是唯一能让他这个&罪人&和一社区&善人&平静共处一室的地方,当孩子们用天使般的声音开始唱圣诞颂歌时,这种恶与纯真的巨大反差让男主角的理智处于崩溃边缘,但是终究理智还是没有崩溃,这种人社会性的属性永远也抹不去,不然他会去绕过卡拉的爸爸,直接对孩子下手,理智告诉卢卡斯孩子是无辜的,卢卡斯只能找卡拉的爸爸出气,我想这是终究个错误的判断,因为最后的一幕非常明确的说明了,这整个闹剧最大的罪魁祸首,并不是卡拉,也不是卡拉做出错误判断的父亲,而是卢卡斯所处的这整个社会的偏见,影片结尾成人仪式非常值得玩味,猎枪的承接和周遭暧昧不清的笑容让人寒颤,成年意味着力量和责任,而也意味着代价,社会族群可以这样接纳你,给予你一定的位置,也可以迅速的像对卢卡斯那般,残忍的把你除名。电影最后那意味深长的一枪是谁开的其实并不重要,它最大的价值便是打醒那些做梦的人,而背后的开枪者,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导演的意图很明确,这个轮廓是为所有人设计的。&
   &狩猎&这个片名有一定的意味,显然卢卡斯就是社会群体森林中那只被追猎的麋鹿,毫无防备,甚至心怀感激的袒露在黑暗森林之中,无数躲在暗中的猎人可以中伤他,而最后那惊人心魄的一枪,既可以视为恶意的中伤,也可视为善意的警告,但想要表达的暗示都是同一点:走吧,这片森林再也不欢迎你了。这种无意引起的社会群体对个人的排斥,让人看清社会的部分阴暗面貌,深刻见底,暂时不提娈童的恶,说说群体性的排斥,在浩荡历史上,这种多数人对少数人偏见和迫害又能少到哪去?从异教徒到同性恋,从布鲁诺到图灵,这种恶毒的幽灵一直活着,至今伊朗仍对同性恋处予恶毒的石刑,别以为它们离我们很远很远,即使到了今天,它仍然活生生在我们周围匍匐着,无法忽略卡拉作为导火索在事件中起的恶劣作用,但是最可恶的并不是孩子,而是那群虚伪的,带有偏见的,先入为主的,自封卫道士的傲慢大人们,要知道无知并不是文明最大的障碍,傲慢才是。影片的所谓的刻意其实并不过分,这种滑稽天方夜谭似的连锁事件时刻在我们所处的世界上演,如果你细心留意。感谢最后的一枪把我所有的幻想和美好愿景都打了个粉碎。心中郁结已久的戾气最后居然被这突然而来的枪声惊吓冻结成了冰块,一股彻骨的寒意弥漫全身。&
当主人公最后不断道歉说对不起的时候,我看到了松子……潸然落泪……终于理解了“生而为人,对不起”。
这篇文章的一个目的是向大家介绍桥牌游戏。与其他牌类游戏比较起来,桥牌的规则稍微复杂一些,这使得它在中国的普及程度较低。但是,玩桥牌其实并不复杂。我想,桥牌普及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一个好的桥牌规则入门材料。我看了网上的十多篇介绍桥牌规则的文章,仍然半懂不懂。后来下载了一个桥牌游戏(EasyBridge),摸索了几把,基本搞懂后,便在MSN桥牌游戏区中实践了...&
这篇文章的一个目的是向大家介绍桥牌游戏。与其他牌类游戏比较起来,桥牌的规则稍微复杂一些,这使得它在中国的普及程度较低。但是,玩桥牌其实并不复杂。我想,桥牌普及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是缺乏一个好的桥牌规则入门材料。我看了网上的十多篇介绍桥牌规则的文章,仍然半懂不懂。后来下载了一个桥牌游戏(EasyBridge),摸索了几把,基本搞懂后,便在MSN桥牌游戏区中实践了一下。网上介绍桥牌规则的文章让人很难看懂的原因,在于他们把读者假定为对桥牌有一定了解的人。有些文章一开始就是一大堆的专业术语定义,把人送往云里雾里。有些文章则缺乏清楚的叙述结构,许多规则夹杂纠缠,难以厘清。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出,要想写出一篇清晰的介绍桥牌规则的文章决非易事。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让对桥牌一点不懂的人,甚至对扑克也不了解的人,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学会桥牌。我的另一个目的是,通过这篇文章,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为以后写论文和技术文章做点准备。好了,开场白就说到这里,现在进入主题。&一、&&&&&&&& 扑克牌我已经说过,我假定的读者可以对扑克牌全无了解。因此,我想先介绍一下扑克牌。如果你玩过扑克游戏,那么你对扑克牌肯定非常熟悉,就可以跳过这一节。你不知道扑克牌?好吧,你先去商店买一副扑克牌来。你会发现,盒子里面是一张张相同大小的卡片(一般为纸质)。卡片有正反两面,正面的图案各不相同,反面(也称为背面)的图案是一样的。每张卡片称为一张牌。现在,你数数牌的数目。一副完整的扑克牌共有54张。我们来看看这54张牌。因为每张牌的背面图案是一样的,所以我们是通过牌的正面来区分它们的。在以下的叙述中,我们只讨论牌的正面图案。正面图案分为两个部分:中间部分的图案和边上的标志。中间部分的图案对玩家来说没有实质意义,这是因为,我们把牌拿在手中时,一般地我们通过边上的标志就可以区分每张牌,没有必要查看中间部分的图案。正因为中间部分的图案没有实质意义,我们就可以用有些有趣的图片来取代它们。布什政府在攻打伊拉克时,曾经发行过扑克牌通缉令,就将萨达姆政府的重要官员的玉照印在扑克牌上,作为中间部分的图案。现在,我们只谈论能区分每张牌的东西,即边上的标志。一般地,边上的标志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英文字母或数字,它们是A,K,Q,J,10,,9,8,7,6,5,4,3,2,这些英文字母或数字我们称之为点数;另一部分是四种图案,它们的名字分别是黑桃(Spade)、红桃(Heart)、方块(Diamond)、梅花(Cube),这四种图案我们称之为四种花色。现在我们知道,一般地,每张牌包括两个基本属性:花色和点数,我们就是通过它们来区分每张牌的。我们来数数一副牌是不是有54张。我们知道,一副牌有4种花色,每种花色都有13张牌,那么总共就有52张牌。怎么会少了2张牌呢?原来,我们还没有把大小王计算在内。大小王的边上标志是一个英文单词Joker,这个英文单词的意思是开玩笑的人,或者叫者小丑吧,因为在标准的扑克牌中,它们的中间部分的图案是一个小丑。注意到,这两张牌的边上标志都是Joker,那么怎么能够区分它们呢?如果你是个仔细的人,你会发现这两个Joker单词的颜色是不同的,红色字体的Joker是大王,黑色字体的Joker是小王。如果你不能区分颜色的话,很遗憾,你可能有色盲。如果你有色盲,那怎么办呢?不要紧,你可以请别人在Joker旁边做上标志,比如在大王的Joker旁边写个&大&字,在小王的旁边写个&小&字,这样,你也可以区分大小王了。最后,我们来谈谈花色。黑桃的图案是一个黑色的铲子。红桃的图案是一个红心。这个标志非常普遍。如果你想表达爱意,那么就用这个标志吧。梅花的图案是一片黑色的树叶,带有三个小叶。方块的图案是一个红色的菱形。&二、&&&&&&&& 前期准备桥牌是一种四人玩的扑克游戏。玩桥牌需要4个人,但在实际的出牌过程中,只有3个人参与。为什么会这样呢?先让我卖个关子,稍后再说。玩桥牌只需一副牌,把大小王去掉就可以了。也就是说,玩桥牌需52张牌,它们分为黑红梅方4中花色,每种花色都有13张牌。4位玩家围成一圈坐好就可以开始游戏了。一般地,4位玩家围坐在桌子的四边;如果条件不允许,席地而坐也是可以的。为了区分不同的玩家,我们用东南西北来表示。虽然这里的东南西北与实际的地理方向不需要一一对应,但是它们必须遵守顺时针方向。比如说,某位玩家在东方,那么,按顺时针方向,余下的三位玩家依次在南方、西方和北方。对于一位玩家来说,他的左手方的玩家称为下家,他的右手方的玩家称为上家,坐在他对面的玩家称为对家。玩家与自己的对家结成一组。这样,四位玩家就分为两组。游戏便在这两组中进行。游戏开始前,必须按顺时针方向指定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在整个游戏的过程中,这些方位是不能改变的。事实上,游戏的方位没有实质的意义,他们仅仅是为了记分方便;当然,使用方位也便于阐述游戏的规则。游戏方位指定以后,按常规由位于北方的玩家首先发牌。&发牌人在发牌前应该请下家洗牌,再请上家切牌。洗牌和切牌的目的都是把牌的顺序打乱。洗牌的概念大家都知道,不再叙述。现在谈谈切牌。切牌就是把一堆牌分为上下两个部分,然后将它们上下次序颠倒一下,也就是说,将原来的下堆牌放在原来的上堆牌的上面。发牌时牌的正面朝下,以便让大家都看不到牌的正面。发牌人一张张发牌(正面朝下),每次发牌都是取最上面的那张。第一张牌发给自己(放在自己的面前),然后按顺时针给每人发一张(放在每个玩家的面前),然后又发给自己,依次进行,直至发完全部52张牌。其他的玩家在发牌人发牌时,不应该拿起自己的牌,这是玩桥牌的基本礼仪。发牌结束后,大家就可以拿起属于自己的13张牌,这时叫牌开始了。叫牌由发牌人发起,叫牌结束后进入游戏的主要阶段,即出牌。这样,洗牌、切牌、发牌、叫牌、出牌就构成了一个完整过程,我们称之为一局牌(hand)。每局牌结束后,发牌权按顺时针方向移到下一位玩家。比如,如果当前的发牌人是南边的玩家,那么下一局的发牌人就是西边的玩家。&叫牌的过程比较复杂,要详细地叙述它需要用到许多术语,而这些术语放在出牌的过程中讲述,思路可能更加清晰。因此,我们先讲述出牌,再回过头来叙述叫牌。&&三、&&&&&&&& 出牌出牌开始时,打出第一张牌的玩家称为首攻人,首攻人打出第一张牌的过程称为首攻。首攻以后,首攻人的下家(称为明手dummy)就将手中的牌按花色分类整理好,牌面朝上摊在桌子上,以便让其他的三位玩家看到。在这一局的出牌过程中,明手不再参与。明手的牌由他的对家(称为声明人declarer;有些文章称之为庄家,不过我觉得这个称呼不是很精确)代替打出。需要注意的是,声明人仅仅只是代替明手出牌,他不能把明手的牌拿在手中一起来打,也不能把自己的牌与明手的牌进行交换,而且在打牌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出牌次序,该明手出牌时,必须出明手的牌,该自己出牌时,就出自己的牌。首攻以后,余下的三位玩家每人出一张牌(明手由声明人代替出牌),这样就出了4张牌,这4张牌称为1墩(trick)。在这1墩牌中,有一张牌最大,打出它的玩家称为赢堆人。赢堆人将这4张牌收集起来,放在自己的桌面(表明他赢了这一墩),然后打出下一墩的第一张牌。如此进行,打完13墩,就这一局就结束了。在每一墩牌中,打出第一张牌的人称为发起人。发起人可以打出他手中剩下的任何一张牌,剩下的三位玩家称为跟牌人。跟牌人按顺时针方向每人打出一张牌。与发起人不同的是,跟牌人出牌时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发起人打出的牌的花色称为这一墩的基本花色。如果跟牌人的手中有与基本花色相同花色的牌,那么他必须打这种花色的牌;否则,他就可以打其他花色的牌。其他花色的牌包括将牌或垫牌。什么是将牌呢?将牌就是在叫牌时指定的那种花色的牌。在一墩牌中比较大小,先比较花色,再比较点数。花色的大小顺序是:将牌最大,垫牌最小;点数按从大到小的顺序依次是A,K,Q,J,10,9,8,7,6,5,4,3,2。比如,在一墩牌中,如果只有一张将牌,那么它就是最大的牌;如果有两张以上的将牌,则需要比较将牌的点数,点数最大的将牌就是这一墩中最大的牌;如果在一墩牌中没有将牌,则比较基本花色牌的点数。垫牌不用比较,因为它是最小的牌。每局牌共有13墩,墩是记分的基本单位。每一组玩家应该尽量使本组赢的墩数最多。在每局牌的最后几墩,如果某位玩家认为他可以确保赢得剩下的墩数,那么,他可以叫停。叫停的意思就是:&大家不用再打了,我手中的牌已经是最大的了,我可以赢得剩下的所有墩数,再打下去是浪费时间。&其他玩家可以同意叫停,也可以拒绝叫停。拒绝叫停有优先权,意思就是,只要有一个人拒绝叫停,那么就按拒绝叫停处理。同意叫停的意思有两种,对于对方小组,意思是:&好吧,算你恨,我们认输了。&对于叫停者的对家(对家不是明手的情况下),意思是:&伙计,打得好,我支持你!&同理,拒绝叫停也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别高兴得太早,我们至少还可以赢一墩呢!&,另一个是&老兄,我可没有你那么自信,悠着点吧。&不管是同意叫停还是拒绝叫停,叫停以后,大家都得把牌摊在桌面上,并且牌的正面朝上,以便大家可以看到彼此的牌。如果是同意叫停,则开始审核,看看叫停者是不是真的象他自己说的那么牛,可以把剩余的墩数全吃掉。如果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即对方小组可以确信他们可以赢得至少一墩),那么叫停者的行为就是欺诈叫停。对于拒绝叫停的情况,出牌继续正常进行,唯一的区别就是,此时大家的牌要正面朝上摊在桌面上。叫停和欺诈叫停都会影响记分。最后,让我们来总结以下出牌的过程。每一局的第一张牌由首攻人打出,叫着首攻。首攻以后,明手把自己的牌正面朝上摊在桌面上,在这一局随后的出牌过程中,明手的牌由他的对家代替打出,自己不再参与。每打4张牌称为打了一墩。每墩牌中,打出最大的牌的玩家称为赢堆人。赢堆人将这墩牌收集起来,放在自己的面前,称为赢了这一墩,然后他负责打出下一墩的第一张牌。每一小组应该尽量使自己赢的墩数最多,因为赢的墩数是记分的基础。打出一墩牌中第一张牌的玩家称为发起人,其他的三位玩家称为跟牌人。发起人可以打出自己手中剩下的任意一张牌,跟牌人按顺时针方向出牌,第一个跟牌人是发起人的下家。跟牌人出牌必须符合规则。在每局的最后阶段,任一玩家可以叫停,其他的玩家可以选择同意叫停或者拒绝叫停,后者有优先权。叫停会影响记分。&每局结束后,开始记分。记分结束后,进行下一局。与其他的牌类游戏比较起来,桥牌的记分规则略显复杂。而且,不同的玩法,记分的规则是不同的。除了墩数和叫停会影响记分外,叫牌也会影响分数。下一节中,我们将详细谈论叫牌的过程。&四、&&&&&&&& 叫牌在每一局中,发牌结束后是叫牌阶段。叫牌由发牌人发起。前面已经说过,发牌权每局轮换,按顺时针方向转给发牌人的下家。那么,叫牌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在&出牌&这一节中,我们说过,记分的基础是墩数。因此,玩家应该尽量确保己方小组赢的墩数最多。叫牌就是声明己方小组可以赢的墩数。比如,某一小组声明&我们可以赢2墩&,如果没有反对意见,那么他们的声明就是有效声明,这个有效声明称为定约。声明定约的玩家称为定约人,他所在的小组称为定约方。如果定约方完成了任务,他们就可以获得加分;否则,对方小组就获得罚分。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为定约方完成任务(定约)呢?还是举个例子,比如定约为2(即定约方声明他们可以赢2墩),那么在这一局中,定约方必须赢得8墩,才算完成任务。为什么是8墩呢?因为每局共13墩,定约方不仅需要完成基本任务(6墩),还得完成他们声明的任务(2墩),因此总共是8墩。如果定约方赢得的墩数超过了定约,那么超过的墩数称为超墩。比如,定约是2,定约方实际赢了9墩,那么超墩就是1。现在,我们知道,叫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定约。但是,它的目的不仅仅局限于此。好了,我们现在该谈谈叫牌了。叫牌开始时,发牌人有两种选择:出价或不叫(pass)。出价的内容是确定定约的墩数和将牌花色。因为每局共13墩,所以定约墩数在1和7之间(包括1和7)。将牌花色就是声明在这一局中,将使用哪种花色作为将牌。将牌的作用在&出牌&一节已经阐述。将牌花色有5种选择:梅花、方块、红桃、黑桃、无将。无将就是不使用将牌,也就是说在这局牌中没有将牌。总结一下,出价就是声明在这局牌中将使用的将牌花色和声明方准备完成的定约。不叫的意思很简单,就是不做声明。如果发牌人选择不叫,剩下的三位玩家也选择不叫,那么这一局作废,双方的加分都是零,同时开始下一局。按规则,此时发牌权将转移到下家。&叫牌由发牌人开始,按顺时针进行。第一个出价的玩家称为起价人。起叫以后,以后的叫牌行为称为竞叫,竞叫的玩家称为竞叫人。当然,起价人也可以成为竞叫人。比如,当起价人出价以后,其他3位玩家跟着竞叫,竞叫顺序就回到起价人了,此时起价人就成为竞叫人。竞叫有四种选择:出价、不叫、加倍、再加倍。如果竞价人选择出价,那么称他为竞价人。我们知道,出价的内容是确定将牌花色和定约,我们把他们统称为出价(注意,这个出价是名词,意思就是价钱,与出价行为不可混淆。我们从上下文中可以确定出价这个词到底是名词还是动词)。起价人的出价是任意的,但竞价人的出价必须大于前一竞价人(或起价人)的出价。那么,出价的大小是怎样确定的呢?我们把出价从小到大排列如下:1梅花,1方块,1红桃,1黑桃,1无将,2梅花,2方块,2红桃,2黑桃,2无将,&&7梅花,7方块,7红桃,7黑桃,7无将。可以看出,总共有35种出价。我们再次说说出价的意义。比如,某玩家说&3红桃&,那么他的意思是,&在这一局中,我想把红桃定为将牌,我们小组可以赢3蹲(实际上要完成的任务是6+3=9墩)&。任一竞价人(或起价人)出价以后,随后的竞叫人可以选择加倍。任一竞叫人加倍以后,随后的竞叫人可以选择再加倍。不管是加倍还是再加倍,如果以后有更高的出价,那么,加倍和再加倍功能取消。在取消加倍和再加倍以前,加倍和再加倍都只能有一次,而且再加倍必须出现在加倍以后。加倍和再加倍的作用都是将本局的记分加倍。具体的记分加倍方法,我们在下一节阐述。那么,叫牌行为什么时候结束呢?起价以后,如果出现3个连续不叫,则叫牌结束。最后一个竞价人(或起价人)称为定约人。定约人的出价确定了这一局的将牌花色和定约方需要完成的任务(墩数)。定约方的出价与是否加倍、是否再加倍合在一起,称为定约(contract)。定约人最终确定了将牌花色。但是,在本组中,第一个将该花色定为将牌花色的玩家可能不是定约人,而是定约人的对家,我们称之为声明人(declarer)。声明人的下家称为首攻人,首攻人的下家称为明手。每局牌的第一张由首攻人打出。我们来总结一下叫牌的过程。叫牌由发牌人开始,顺时针进行,每人一次机会。如果从发牌人开始有连续4次不叫,那么这一局作废。第一个出价的玩家称为起价人。起价人的出价是任意的,但随后的竞价人的出价必须大于前一出价。在出价以后,竞叫人可以加倍一次,加倍以后可以再加倍一次。如果有新的出价,则取消加倍和再加倍功能。起价以后,如果连续出现3个不叫,则叫牌结束。最后一个出价人称为定约人。定约人的出价与加倍再加倍合称为定约。定约方中,首先声明定约将牌花色的人,我们称之为声明人。声明人的下家称为首攻人,首攻人的下家称为明手。
这之突然间的事情,这一天,突然之间我发现我会在七天之后结束生命。事情就像公理定理一样自然而无可辩驳。这种想法,准确的说是一个感觉,像上天的最后通牒,像回光返照之人的自我知觉。我决定记录下来。
我陷入了恐慌之中,尽管我认为我是一个足够坚强的人。我抱着一丝希望,这一切是空谈臆想。可是我又一次次打消了自己的想法,我是这么理...&
这之突然间的事情,这一天,突然之间我发现我会在七天之后结束生命。事情就像公理定理一样自然而无可辩驳。这种想法,准确的说是一个感觉,像上天的最后通牒,像回光返照之人的自我知觉。我决定记录下来。
我陷入了恐慌之中,尽管我认为我是一个足够坚强的人。我抱着一丝希望,这一切是空谈臆想。可是我又一次次打消了自己的想法,我是这么理智,这么坚信,可是不淡定。我不能平复我的心境,不能接受着一切。我上网查找相关的资料,看看有没有和我一样的案例。我感觉我要死了,网上都是抑郁的人的自我哭诉。我和他们不一样,我确定,心里慌张却不压抑,我发接受,我无法接受&&
今天我出去走走,或许我已渐渐接受这个事实,只剩下静静的等待。我让自己心情平静,珍惜好每分每秒。我走过熟悉的每条街道,踏遍陌生的每个角落。我希望我能随着日升而起,跟着太阳的脚步随着日落而息,享受每天的美好,这就是生活的意义。阳光这样明媚,我却不住惆怅,如果这一刻能永恒,那该多好。
我疯狂的看着书,听着歌,看电影,希望忘掉一切,快乐,悲伤,一切刺激的感情刺痛我的内心,让我的心暂时的空白,停止慌张。
我已经无法入眠说是珍惜眼前时光,不如说是一种紧张。
好久一段时间的恐慌而无法记录。我害怕即将到来的死亡,不知是已何种方式,只是这种感觉更明确更肯定了。我反复猜测着种种可能,种种死法。或许我们口口声声早已看破生死,但当死神降临的一刻,没有人能从容面对,细细想来生活是一种枯燥无聊的事,多一天少一天无所谓,可真的到了临近终点的最后几个小时,没有人不慌乱,何其荒诞。或许我们饱读诗书,通古晓今,但当死亡真正降临到自己头上时,又有几个人能理智面对。我这是怎么了,回光返照?我这时又突然来了精神,我已经忘了多少个小时的不食不眠。我的头要炸了,各种想法冲入其中,这或许是最后的记录,我会尽量写得有条理,到底会不会有下辈子,有,我更希望没有。我的心脏跳得厉害,呼吸也很急促,这是临走时的预感吗?我写下这些或许能给后人留下些研究依据。我看看四周,没什么人,也许杀我的人就在远处注视着我,他正策划着谋害我。他一定没料到我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了,可是谁又说我一定是被杀应死呢?或许是意外,交通事故,我应不应该出去走走,看看有没有车撞来,我真的希望这一刻快点发生。可是现在是3点钟,路上应该没什么车。莫非是地震,一般发生在这个点,我抬头看看天花板,没有碎裂,该不该找个角落躲起来,真可笑?我竟如此担心死亡,它快来了,这不是我希望的么。
不知不觉我竟呆呆的面对屏幕坐了两个小时,一动不动,什么也不想,我的思维已经死了吗?把我惊醒的是一种熟悉的感觉席卷心头,死亡,他来了,应该就是这个时候,可是为什么没有变化?是不是我在屋里的原因,莫非真的是车祸?我决定去街上走走碰碰运气,真可笑,我竟很急切。我起身,视线有些模糊,冲击大脑的感觉,眼前一黑&&是这样吗,竟然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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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在喀什和往常一样,一车四人。只是今夜换我来开车。把袁野拾回来的时候,血已经流干,红了一洼沙子。沙漠里血干得快,风一起,血沙子飞走的飞走,埋起的埋起,用不了多久,就没了痕迹。我赶时间,车开得飞快。五点差十分的时候,已经把塔中甩在后面七十公里,刹车,减速,拐弯下公路。车的性能不错,没陷住。我往沙漠里开了半个多小时,大概深入了三十公里的样子,在一座大沙丘前...&
第十章 在喀什和往常一样,一车四人。只是今夜换我来开车。把袁野拾回来的时候,血已经流干,红了一洼沙子。沙漠里血干得快,风一起,血沙子飞走的飞走,埋起的埋起,用不了多久,就没了痕迹。我赶时间,车开得飞快。五点差十分的时候,已经把塔中甩在后面七十公里,刹车,减速,拐弯下公路。车的性能不错,没陷住。我往沙漠里开了半个多小时,大概深入了三十公里的样子,在一座大沙丘前停下,拿车里的行军铲挖了个坑,把三具尸体连随身行李,都扔进去埋了。看天色要起大风,只消刮几个小时,这沙丘就会往尸体这儿移一些,现在薄薄的覆沙,就会变成几米或十几米深。这里本就是无人区,也许数十上百年,都不会有人发现尸体。我顺着来时的车轱辘印回到了公路,六点半,天依然黑着,路上只有我一辆车,没被人瞧见。风已经起了,车轱辘印正在变淡。车到民丰,我下去吃了早饭,走去两条街外的小旅舍睡觉。睡足起身,太阳已经升到天空正中。我走去停车处,远远望了一眼,车已经没有了。离开时我把钥匙留在了车上,窗摇下来一半,果然有人领会了意思。就一般意义而言,我没在车里留下什么痕迹(总会有些毛发和皮肤碎屑),偷车人自会替我做好更换车牌和重新喷漆这些工作。袁野的手机上依然在收到短信。我看了几条,忍不住帮他回了,那边颇有松了口气的感觉,更热络起来。我每隔几小时回一些,做出还在开车,只能用休息的时间回信的模样。甜言蜜语我已经好久没有说了,颇不习惯,效果很好。这将给日后警方的调查造成些麻烦,但我明白自己并非完全为此。这段古怪的关系一直维持到两天后,前因后果我都很了解,所以扮演得非常完美。其实有几次,我想回些恶毒语言,好将这段关系了断,终究没有下手。在和田的夜晚,她打电话过来,格外执着,铃一次次响,足有五六分钟,仿佛我不接就不罢休。这个老式手机在我手上五六十小时用下来,终于开始缺电报警,嘟嘟声夹在来电铃声里响了三四次,然后屏幕一下子灰暗下来。我把SIM卡拆下来掰断,取出电池砸碎手机,扔进垃圾箱。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一路西行,或路边搭车,或乘长途客车,只看心情。开始的时候颇悠然,有些徐徐而行的意思,但随着喀什越来越近,心里躁动不安。不是担忧我会输了这场游戏&&顶多只有一丁点。人说近乡情怯,喀什不是我的故乡,却是我新生之处,旧日少年于地下焚尽,恶魔自血色中出。十二年来,我从未返回过喀什,那儿于我,就是阿格硫斯的足底,而今我要将其补完。于是我加快了速度。杀死三个人之后的第三天中午,我进入了喀什。比答应钟仪的早了一天。克孜勒河就像一条临界线,我心脏的跳动在过河之后变得有点异常,时不时的会漏一拍,漏出一道巨大裂隙,从深渊里吸出些回忆来。就像黑油油肥沃的土被翻动了,自然会看见许多黑色或红色、硬壳或软体、长或短的虫子。老头子和我坐在平板车上,突突着过了克孜勒河。他把我领上高台,领进那幢房子里。他给我指了间屋子,屋外&&小径分岔之处。这些画面盘旋着接踵而至,连成一串。它们原本就在,只是我从不翻动。往日我反复回忆的,是烛火闪动的地下,我拿着刀,血色怎样随之弥漫。回忆如刀,刻出一条条小径,它们相互交错,变成一座迷宫。那是我五年中唯一记忆模糊之处。模糊不是因为缺失,反倒是太过强烈,以至于有种血色梦幻的感觉。我现在已经不知道,当年我出喀什,从震骇里醒转后初次回想时,脑子里是什么画面。这些年我写了太多小说,小说中的那些场景,多是比照那一片血写就。一遍又一遍,那一刻的回忆越来越厚,直到满溢出来,溢出一倍、两倍、三倍,仿佛有许多个我在那一刻同时杀着人,每个我杀人的方式都有细微的不同。或横砍,或竖劈,或精雕细琢&&离喀什拉罕宫越来越近了,十二年前的回忆越来越强烈,那不仅是画面,更是空气里无所不在的气味。然而在这些回忆里,没有她。她当然在,我知道,但在那些确切的画面里我没见着她,平板车上,我记得老头子坐在我后面,脚顶着我的腰,她呢;老头子指给我那扇雕花里积了厚厚一层灰的门,说你就住这儿,她呢。我记得她在,但记不得她到底在哪儿,这可真是古怪。生出这样的念头,我就情不自禁的去回想那片血色中的她,把老头子杀了之后,我说你这个亵渎了的污秽的女神,我来看看你肚子里是不是也是那么白那么纯尽。然后我一刀剁下去&&了吗?
或是我终于没砍下去。我放了她吗?又来了,又来了。关于她的生死问题,我总是搞不清楚。她如果生还,这些年怎不来找我?放下,我对自己说,别去想了,现在的重点,应该是钟仪。远远的,我已经看见那高台。我找了家饭馆坐下,打了个电话。电话是载我来喀什的司机给的,能联系上他的朋友&&一个住在喀什拉汗宫的混子,平日里卖些假玉石,多半时间在四处闲逛或赌博。摆下好酒好菜,尽管是间接的关系,这混子还是兴冲冲地来了。我的身份是个从库尔勒来喀什谋生活的汉人,想做导游,尤其是喀什拉汗宫的导游,需要熟悉地方有见识的朋友指点。酒灌到酣处,我开始问喀什拉汗宫这几天的新鲜事情。他东拉西扯说了些不着边的话,但足够我判断出,喀什拉汗宫周边还没有被**关注。喀什地区民族问题敏感,**的一举一动有太多眼睛盯着,即使便衣布控也会被立刻认出来。钟仪不敢报警本在我的意料中。我形容了她的样貌,问这两天有没有见过。他哈哈笑问是不是我的女人,我说还没有追上,他酒已经上头,也没脑子细问,连说见过,已经在喀什拉汗宫里从早到晚转了两天。&漂亮!&他扒着我的肩膀,酒气熏鼻:&绝对漂亮。赶紧的&&下次带出来喝酒。&我再问更具体的情况,他却结结巴巴地劝酒,看模样随时要倒。怕是再问不出什么东西了,我想。游客进喀什拉汗宫,是要买门票的,像钟仪这样显眼的漂亮女人,有很大机会被记住是几点进入,几点离开,甚至搭乘的交通工具是什么。她在调查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痕迹留下了。她调查的越仔细,留下的痕迹就越多。我要抓到她,并不会花太大的力气。眼前趴在桌子上的这位,已经不能给我更多帮助。我站起身,要出去结帐,他却猛抬起头,抓住我说:&对,你去找她,你把她带来吧。&我拍拍他的手,要说些什么让他放开,却见他鬼祟地笑起来。&我知道她住在哪儿哟。&二十分钟后,我站在了那幢房子门前。这儿不是旅舍也不是宾馆,喀什拉汗宫里的普普通通一民居。这两天,钟仪就没出过喀什拉汗宫。不错的主意,住旅店要留身份信息,如果我有一定的途径,就能知道她的住所。借住民居,就没有这个问题。但于我,这都没有区别。喀什拉汗宫建在高崖上,经过千多年来维族人的居住,而今已经看不出王宫模样,和对崖上著名的高台民居,并没有区别。实际上,公元九世纪的喀什拉汗王朝规模不大,其王宫的规模和样式,与中原人的王宫概念全然不同,在今天看来,普通到尽乎简陋。王宫有一部分是在地下的,当地建筑本就有依地势建上下几层的传统,当年王宫构建时更是如此。但历年地震,地下部分已经堵塞坍塌,后人在上面重建,于是就渐渐绝了入地的通路。如果能够透视高崖,当能见到其中蜂窝煤般的构造,如地下迷宫,封存了许多秘密。钟仪借住的这一家,在崖西侧边缘,看样子有三到四层。最顶上一层可以从高崖上进,而最底下一层,推门而出就直接是崖脚下的马路。门关着。我抬头打量了一会儿,记下这幢房子的方位,从前面不远处的小路绕上高台。对游客来说上喀什拉罕宫需要买门票,但作为一片维族人生活区,另有许多私密小径可以往来。崖上小路纵横交错,通常只是两米多宽。不熟悉的人,转了几转,就会失去方向感,走到死胡同去。&看地上的砖,六角砖表示活路,长方砖表示死路。&这是十二年前老头子告诉我的。我给钟仪的提示,是小径分岔之处。在地窖中时,我失口说出尸骨在喀什拉汗宫地底下。如果她还记得这节的话,就能猜到,这个提示,和尸骨所在地直接相关。实际上,小径分岔之处,有一个通向地下迷宫的入口。不过,这儿处处都是小径分岔之地,所以我给钟仪的提示并无用处。非但如此,还有误导之嫌。生死之间,哪来的那么多客气,如果她真的深信不疑,只能说明她蠢。这儿依旧没有变化。也许和十二年前比,这家多盖了一层,那家又搭了个过街楼,但并不改变什么,一样的穷人家的土墙,富人家的砖花,院子里的无花果树,大多数人家都敞着门欢迎客人,当然,今天更多的是欢迎客人进去买东西。
转了个弯走不多远,见到两扇敞开着的靛青色大门,这就是钟仪借住的那一家。从这儿看有两层,算算刚才走上来的高度,实际应该是四到五层。我走进去,偏房的门开着,里面在卖玉石,有个客人在挑,主人懒懒盘着腿,并不怎么招呼。我径直入了主屋,顶是透光的,一长条拼起来的玻璃天窗,太阳照下来,落在盘旋而下的楼梯上,楼梯两旁,摆满了一盆盆植物。里面冷冷清清,没有人迎我。这一层沿着围栏的房间是打通的,几个妇女在里面专心织毛毯子,一匹一匹织好的毯子挂在墙上,并无客人。我顺楼梯而下,根据经验,钟仪这样的客人不会被安排客居在最顶上一层,多半是在一层或两层的某个房间里。下楼时我有种古怪的感觉,心跳忽地又缺了一拍,险些让我一脚踩空,似有似无的旧日画面又穿梭起来。我在楼梯上呆立了半晌,这才意识到,眼前的这片格局,和老头子的房子非常相似。当然,原本这儿民居的格局都大同小异,比如楼梯样式来去就两三种,撞上相同的并不奇怪。但心中念头既起,就不禁生出了些别样想法。所以我没有在二楼停留,直下一楼。没错,真的是相同的格局。一楼中庭是个很气派的厅,抬头可见十几米高的玻璃天窗,及被植物环绕的三层方型围栏。这里每一层的楼梯都是贴着边直直的一条,没有转折,二楼到一楼的楼梯有所不同,长度只有上几层的三分之二,下口在屋子北墙的中心线上,正对着大门。下了楼梯,是个宽大的平台,连着一楼的围栏,都比中央客厅高出四个踏步,像个半层。我下到一楼平台,往前走几步,再下四个台阶,就是中庭客厅,往左或往右,各是比平台窄一半的回廊,通向这一层的房间。老头子房子的一楼,也是这般模样。这就是小径分岔之处!小径分岔之处在室内,而非室外。任何一个走上高台,走进古喀什拉汗宫范围的人,看见每几十步一处的分岔小路,都会被误导,不可能想到真相。实际上,从逻辑上说,我以那样的方式杀了两个人,混身披血,当然需要一个场所沐浴更衣,才能从容离开啰。但我没想到,钟仪借住的房子,恰好也是这样的格局。她能想到吗?我忽然有些后悔对她的提示了。我往西侧楼梯背面走,这儿有一扇小矮门。既然大体格局一样,那么在相同位置也有这么一扇门就不令我意外。这是储藏室的位置,只不过老头子的储藏室打开矮门后,移开工具箱卷起破毛毯,就露出密道入口的盖子。现在这个储藏室里,是什么?我继续往前走,停在一扇紧闭的门前。十二年前,老头把这间屋子指给我住,而今,钟仪该不会也住在这里吧。这世界上的事情巧起来,有时不讲一点道理。这幢屋子大多数的房门是敞开或虚掩着的,客人借住的房间,则一定在关着门的那几间之中。当然钟仪不会在里面,现在是下午,她应该还在外面走街串巷,寻找小径分岔之处。我留在屋里等她,会是个好主意么,这样的锁,我只需要一分钟。&你好。&有人在我背后说话。
我吓了一跳,飞快转身。是个五十多岁的维族妇女,先前在三楼织毯子的其中一位。&你好。&她再次笑着和我打招呼。&你好。&我用维语回答。&我找一位朋友,她这两天住在这儿。&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我心里嘀咕,得到的消息不对还是找错了人家?&倒是有一位,但她已经走了。&钟仪是今天离开的,早晨她还特意向主人家打听过火车票代售点。我提前了一天到,她提前了一天走。逃走?难道她真的准备今后生活在死亡阴影中,没有勇气在喀什与我直面一搏?不,她不是这样的人!这女人脑子和胆子都不缺。为什么是坐火车,不是飞机?她要坐火车去哪里,乌鲁木齐吗?如果真的要逃,无疑应该乘飞机,直达目的地,而火车唯一的好处,在于追踪的困难性。因为这个才搭火车吗?不。不不不不不。向主人家打听火车票代售点,这行为本身就古怪。可以上网查,也可以直接去火车站买,作为一个和我玩死亡游戏的女人,她有必要把自己的行踪如此明白的表露出来吗?她在故布疑阵。她猜到我能追查到这里,话是说给我听的。所以她不是坐的火车。那么是飞机?我从三楼离开,回到地表的迷宫中。关于这位临时房客在两天中的言行举止,继续假扮追求者的我已经向主人问得清楚。有两件事,让我心底微寒。一,钟仪在底楼楼梯口徘徊许久;二,她问过楼梯下的小门是什么。这两件事都发生在昨天夜里,然后今天一早她就决定比原计划少住一晚,并询问了火车票代售点的事。我找了个好对手。她没逃跑。她想到了我会找到这儿,甚至可能想到我提前到达,并为此做出了对策&&误导我,为她自己争取时间。我已经想得明明白白,既然使出拖延之策,说明她已有了方向。这是她生命最关键的时刻,生死之间,必然爆发出最大的能量和全副的才智。在这种时候如果还寄希望于对手的失误,就太愚蠢了。如果我在那个位置上,怀疑所谓小径分岔之处就是室内底楼楼梯口,会怎么做?我会打听这些年空关的类似房屋有多少,因为如果房子后来住进了人,通往地宫的密道总会被发现的。怎么进入那些房子,开锁踹门还是爬窗?这不是我该替她担心的,她于上午十一点三十分左右离开,至今已三个多小时。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空关着的房子,这高台上会有多少?三幢还是五幢?空关十二年的房子呢,如果她这么问,会不会有人回答她,只有一幢,从这里走,往前,左拐弯,看见长方型的死路石,右拐进去,穿过一道过街楼,右侧就是。她现在,是否已经进入?我一步一步,往那迷宫的中心走去。汗渗进我的假胡子里,有粘稠的厚重感。我全身都像被浆裹住,要用刀子才能划破,要淋上血才能解脱。看见了,长方型的死路石,右拐进去。这条岔路空荡荡,我看见一个透明的人影在前面引着我,那是十二年前的老头子。还是看不见她。没想到你还有个家,我像是说过这一句。我也是直到那一刻才反应过来,为什么每隔一年半载我就被老头子扔在喀什的小破旅舍里几天。我本以为他秘密去见个重要的玉商,因为他总是淘到最上品的好料时才回喀什。老头子把我当作个有好运道的小工,从不会带我回家。无所谓,真的无所谓。我会记得他打断我一根肋骨,记得他一耳光抽聋我半个月,记得他用肮脏的脖子肮脏的脸肮脏的嘴唇触碰她,见鬼,不带我回家算什么事。不过那年他为什么又带我住家里了?就是前面这个过街楼。穿过去,就能看见。我会比她早到么,那我便在楼梯下守着她。天忽然阴了。什么气味?我忽然停下来,那过街楼后面似陡然开阔,荒凉寂静的开阔,全不似这喀什拉汗宫里该有的景色。一个推着二轮车的本地人从侧后的路口经过,我听见声响,跑回去问他。&那儿是怎么回事?&&什么怎么回事?&他朝我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顺口回答,仿佛过街楼后面的那一片是再寻常不过的景致,毫不出奇一般。
然后他才反应过来,说:&那儿啊,早烧了。&四年前的一场地震,让过街楼后面一幢房子走了水,火势蔓延开,没有及时得到控制,因为旁边的那幢房子无人居住。火灭之后,政府推平了房子要重盖,但一直没钱,拖到现在,就了片荒凉的废墟。许多人垃圾直接往那儿扔,日久天长,味儿越来越难闻,没人愿意往那儿去,变成喀什拉汗王宫里的&禁区&。这过街楼也没人住了,从下面经过时,一鼻子的尿臊味。我走进了这片禁区。真好,我看着眼前的一切想,老头子的家被推成了平地。而且,当钟仪打听空关房子的时候,应该不会有人把这幢房子告诉她了吧,因为这幢房子已经不在了呀。我站在这片开阔地的中央,苍白的天并未因此显得高远,反而低低地沉下来。我踩在混着砖屑的土上,开始打量周围,辨认位置。一堵残墙上挂着的天蓝色马赛克,旁边的几个壁龛,土坯间时有几抹未剥落的青色墙皮。缓缓地,那个位置上,一幢三层的楼房破土而出,它升起来,升起来,直升到我需要仰望的高度,它的身躯水波一般的飘荡,又坟墓一般的阴实,仿佛触手可及。我向它走去。那一天,也是差不多的时辰,午后三四点钟,太阳不烈,屋内阴阴的。我从午睡中醒来,犹记得从迷梦里把我唤起的声音。我推开门,房子里极静,像只剩了我一个。我回忆梦里的声响,站到了小径分岔之处。眼前,小门上的挂锁开着。于是我拉开门,就看见了卷起的毡毯,移开的工具箱,和斜靠在一旁的长方型密道盖子。我向前一步,穿过记忆之屋的外墙,站在了当年的底层客厅里。断壁残垣间,一件件家具器皿浮现,这真让我惊讶,我竟然把它们记得清清楚楚!我环顾四周,觉得自己大概离精神错乱不远了。我向右前方转向,这里有一个缓坡,地面稍高出一截,要是把土刨开,大概还能看见下面的水泥平台和几级台阶吧。在坡上一角,几块塌落的水泥板斜靠在残墙上,搭出了一个小空间,这就是储藏间的位置了。一块弯折的薄门板横在前方,半遮半掩,仿佛在为地下密道做最后的守护。我两步就走到了门板前,一眼望进去,瞬时周围的所有幻景烟消云散。一个黑洞洞的入口!还是那块长方型的水泥盖子,这次它被平置在一旁,拖痕是新的。终究是比钟仪晚了一步。还不太晚,她仍在里面。心里有一个懦弱的声音怂恿我把盖子盖上,我没去理会,手脚并用地爬了下去。我爬得很小心,尽量不发出声音。干燥的泥土气息直往鼻子里钻,仿佛前一位探访者扬起的尘灰还没有落回地上。最初的一段非常狭窄,比盗墓者打的盗洞宽敞不了多少,台阶又浅又窄。往下挪了两米多,忽然就宽畅了一些,四周用规整的长条花岗岩石料加固,和先前一段的土壁截然不同。喀什拉罕宫的地下迷宫,实际上并非一个完整的体系。每幢房子大都会挖地下室,一代新楼换旧楼时,地下室或沿用或弃置,千百年下来,弃置的空间有的塌陷了,有的还留存着,和制陶者数百年来挖出的一处处深洞一起构成了复杂的地下世界。当然另一个重要构成,是当年喀什拉罕王朝在宫殿下挖的地下通道。其用途是藏宝、防御还是逃生已不可考,具体规模也无详细记载。这三者在历年的一次次地震中相互挤压交错,许多地方塌毁,也有少数地方反而相互贯通了起来。我现在所处,从规模形制上看,当属喀什拉罕宫建成时所挖的地下通道。这儿原本就是一处通道出口,但一千多年后这原本的出口已经埋到了地下两米,在建楼时被发现,又费了力气重新打通。脚踩到了地。通道高不过两米,已经算是宽畅了,和中原诸王朝的地下皇陵当然是没得比,往前走一点更会慢慢变低矮。卸下背包扔在地上,我只取了手电和刀在手。我处于一段通道的中间位置,往前或往后皆可。实际上我只有一种选择,因为另一个方向上走不了多远,前路就被堵死了。十二年前我试过。左手光右手刀,我慢慢往前。耳朵里听得仔细,没有特别的动静,钟仪像是已经走到了极远处,或者正屏住呼吸守在暗处。走了没几步,左右就各出现了小岔路,高只一米五许,也更窄许多。相比起来,我现在走的像是主道。这两条小路也是不必走的,一样因为塌陷早堵死了。
我顺着记忆前进,前方弯折向西,曾经这里顶上吊了个钨丝灯泡,当然现在灯泡也在,只是电早就断了,再亮不起来。手电晃动,光斑四下游移,圈进的石块土壁都有一种活转过来的假象。这无疑把我暴露在了明处,如果钟仪要袭击我,会有先手优势,但我并不很担忧,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杀人,比的是狠,我不信她能狠到第一下就把我搞死。我记得,再走几步就将到达一个超过五十平的长方型密室,那是老头子的藏宝间,摆了许多木架子,架子上是他最好的玉石。十二年前,我取了藏宝间入口处架子上的一块小石头&&那一年我们最大的收获,由我亲手在玉龙河上游淘到的,现在正挂在我的胸前。十二年前的我只二十岁出头,鼓荡着午后的冒险心情,在地下密道里四处乱撞。我把所有的岔道一一试过,终于走到了藏宝室,那时我就明白,这一段地下密道,大概四下都已经堵塞,不与它处相连,成了完全属于老头子家的地下空间,所以他才能放心地用来藏宝。我祖上三代都是玉客,那几年走南闯北,见识也不算浅,但小室内的玉石仍让我惊叹。钨丝灯的黄光加十几盏烛火并不能让我辨清那些玉石的白度,可光只温润的质感,就足够令人迷醉。拿了那块羊脂白玉后,我还想找找其它方便偷走的小块玉石,一些声音转移了我的注意力,低沉的、混浊的、急促的声音,从密室最深处传来。那个方向有一座座的架子遮挡视线,我屏住呼吸,从架子间穿过,往喘息处去。回忆忽然断了。因为前路已断。原本通向藏宝室的主路完全塌下来,堵得严严实实。到不了藏宝室,当然就更到不了陈尸现场。是因为几年前的地震吧,它毁了上面的房子,又毁了地下的密道,似乎存心要让这段过去永远过去。这样也好,钟仪就别想找到什么证据了。但等等,钟仪呢?她先于我下来,分明还没有离开。现在前路已绝,她人却去了哪里?岔路。我立刻反应过来。我因为有十二年前的记忆,知道正确的路线,而她则需要一条一条地试。她一定还在哪条岔路里。于是我熄了手电,开始等她。我现在所处的位置,离密道入口不过二三十米,虽然中间有约四十五度的弯折,仍能看见些许曦白天光。我身在最黑暗处,如果钟仪出现,我会在她看见我之前看见她。盯得久了就会有错觉,那一头的淡淡白光微微晃动起来,定睛一瞧又恢复原状。并无任何其它光源出现,但钟仪必然和我一样是打着手电的吧。那两条低矮岔道走不多远就只能折返回来,就算她仅比我早五分钟下来,动作慢得像乌龟爬,现在也该出现了。四周静得可怕,除了我的心跳呼吸和肠胃偶尔蠕动一下的咕咕声,没有其它的声响。钟仪去了哪里?我总算醒觉,既然原本通畅之处因为地震而堵塞,那么原本堵塞之处,会不会因为地震而松动?我拧开手电,往来路走去。一左一右两条岔路,我随意选了一条,弓背缩颈钻进去。
刚才走的主道,都用了一块块的花岗岩加固天顶和两侧,现在走的分支甬道,就只是土洞,当年最多做过些粘土夯实的工程,坚固程度差上一些,格外容易在经年累月的地层变化中坍塌。小道一会儿左弯一会儿右拐,像是蟒蛇钻出来的。三弯之后到了尽头,依然堵塞着,塌下来形成坡面的土比记忆里更多。最大的变化是尽头三米远的左侧甬壁,这儿形成了一处新的坍塌,上半部裂开了。我拿手电一照,对面是一处宽阔的未知空间。这道裂隙深约三米,我爬的时候毫不担心上面的土层会突然塌下将我埋在里面。如果真有命运存在,我想那一位会很乐意看见事情的结局,那绝对比把我半途卡死有趣得多。我在缝隙中一点点向前蠕动,听见前方有些啮齿类生物的声响。在我快爬到对面的时候,一只肥硕的黑鼠忽然出现在离我脸不到一尺的地方,被手电光照住,一动不动,眼珠子死盯着我。我想大概是鼠王来查看情况,呲起牙吓唬了它一下,它就哧溜一声不见了。然后一阵忙乱急促的响动,许多只小脚爪努力地奔跑,等我爬出去,用手电四下照的时候,那些老鼠已经一只都不见了。我想这儿一定有很多出口,至少对老鼠而言。然后我发现对人也是这样。这显然是一处地下室,有朽烂的桌椅,还有些木箱子,拿手电四处一照,没见到电灯之类的现代设备,也不知是多少年前造的。地下室的四壁塌了的地方比没塌的还多,我无心细看陈设,拿手电细查坍塌处,发现有两处裂隙可以通向别处。我选了个离死老头子近的穿过去,到了另一条甬道里。实际上我并不确定自己牢牢跟在了钟仪的后面,她也许走的并非这条路,上一次的地震看来令地下世界有了巨大的变化,新生长出了许多&分枝&。地下室里她可能选的是另一条裂缝,或者再之前她就选了别的路。只有我清楚知道死老头子在哪里,就像有颗主死的北斗星在某个方位发着幽光,让我可以顺死而去。对她来说这片地下世界是彻彻底底的迷宫,碰到不止一条分岔路时,她只能猜,只能碰运气。但我怕钟仪运气好。所以我还是快点赶到那儿等着吧。而且,既然此时此刻身处此地,杀死钟仪就已经不是一切。我有些想老头子了,十二年了,我想回去看看他。我也想看看她,看看是不是和老头子一样,烂作了骨头安静躺着。她是死了的,我只是想再确认一下。现在我是如此靠近她,直线距离超不过一百米,但她的形象反而在我的脑子里淡成一片似有似无的薄雾,这是近乡情怯么?从我进入喀什起,就注定要面对十二年前的我。我想,我得承认,那个下午,在我走过藏宝室后发生的一切,我的所作所为,于我的精神产生了绝大的冲击。以至于这十二年我再也离不开那段记忆,反反复复地肢解它,导致记忆开始扭曲,甚至越来越不确定有没有杀死她。我需要一场清洗,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然后我会变成另一个人。近了。我仿佛一个会茅山道术的穿墙客,一堵墙,两堵墙,三堵墙;接近,迂回,再接近。近半小时后,我确信自己非常近了,也许只还有一堵土墙而已。但我停下来的地方已经是尽头,左右前方皆无去路。我努力压下挫败感,想着是否退回去,试试几处被我放弃的岔道或裂隙。但那些明显不是这个方向的,会通到目的地的可能性实在太低。手电筒的光斑晃动了一下。错觉?我突然关闭了手电。有道光一闪而过,不属于我手电的光。我安静地等了几秒钟,这道从别处来的光又闪动了一下。它来自右侧壁上。壁上有一道极微小的,手指都伸不过去的缝隙。我看着这道细缝,慢慢后退,直退到后背抵到了对面的墙上。然后,奋力前冲。在此一举,我想着,肩膀撞到裂缝上。墙塌下来,我肩膀受到的冲击甚至不如地窖里那次。我踉跄着翻倒在那一边,一道光芒立刻把我罩住。我打了个滚,脸再次朝上时,只觉手电光无比的刺眼,钟仪的脸藏光芒后的黑暗里,看不见表情。我的电筒脱了手,但最要紧的刀还在,已经出鞘,我左手在地上一垫,人往她胸口一扑,刀递出。
刺入。直没至柄。我单膝跪在她面前,面颊上一滴温热,是她的血。她的手电筒跌落在地上,另一只手却紧握着一柄刀,向我刺来。疼痛让动作变得缓慢,我侧头一让,挥拳击在她手腕上,刀脱手。她痛呼着退后,我顺势拔出刀。那一刀刺在她腹部,并非要害位置,一时死不去,需补刀。她退了两步,坐倒在地上,我却已经站了起来,一步就跨到她面前。落在地上的手电对着我,我踢了一脚,手电转了一百八十度,照亮了她和身边的干尸。她果然好运气,找到了地方。但我的运气也不坏。她捂着肚子,嗅到了死亡的味道,神色惨淡。这是她的最后时刻,我有许多话想讲,但最终作罢。作为一个要了结她性命的人,多说什么既无益又可笑。我紧了紧手中刀,放低肩膀,背弓起来。&等一下!&她叫。&我已经找到了。这游戏是我赢了。&她用发抖的声音说。&你太慢了。&&是你早到了一天。&她又叫道。我不禁笑起来:&所以是要我说对不起吗?对不起。这样可以了吧。&&等等,这里只死了一个人,你看,就一具尸体。&我心里一沉,好像有什么东西就要崩溃,我努力维持着,用脚尖顶着地上手电筒的尾巴,让电筒慢慢变换方向。呈扇面铺出去的白光一点点移转,扫过这片空间的每个角落。我又瞧见了架子,当年它们如灯塔般一座一座矗立着,顶端盛放着一块或几块美玉,而今它们尸体一样倒在地上,头颅滚落四周。还有那张折叠躺椅,它被摆在藏宝室最内侧,坐在上面,欣赏那些灯塔,那些属于自己的宝藏,恐怕是老头子最得意的时刻。如果觉得钨丝灯的亮度不够,把灯塔上的蜡烛点亮,整间密室就充斥了迷离的宝光。钟仪倒在躺椅边,在我突袭之前,她正在研究躺椅上的人。老头子歪坐在躺椅上,他没有如我所想化作白骨,而是成了具干尸。也并不特别令人意外,这儿太干燥了。我的视线没有在这具黝黑的裸尸上停留很久,手电光继续移动,照见了坍塌的土墙,照见了一处能容人通过的缝隙,最后照在我的脚上。手电筒已经三百六十度转了一圈。钟仪说的没错,只有一具尸体。&我一直以为你当年杀了两个人,老人和他的女儿。可是这里只有一具尸体,那个女儿没有死在这里。所以你是对的,她没有死,她逃走了,她总有一天会回来找你的。&我很清楚,钟仪在拖延时间,这是她最后时刻的自救,扰乱我的心神,寻找一线生机。但是&&他妈的这里真的居然只有一具尸体!我脑袋里乱极了,一些气泡从深处冒出来,我使劲地摁住它们,但没用,我快要压不住了,我的脑袋就要开锅了!我拿着刀傻站着,有一个声音提醒我,不能发呆,先把面前这个杀了再说。但我所有的力气都被用来捂盖子了,那锅沸腾的脑浆如果把盖子顶开,天知道会发生什么。我终于注意到钟仪的动作,她的手在动,一寸一寸往旁边摸,那儿是刀,被我击落的刀。一瞬间,我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压了下去,叫道:&去死吧你。&我高高扬起刀,她尖叫起来,涕泪横流。这让我心里舒坦了一些,我把刀扎下去,她翻了个滚躲开了。这当然是我故意放慢了速度,我想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多智的坚强的始作俑者在生命最后阶段的本能反应。我一脚踹在她屁股上。&再躲啊,想拾刀,你试试。&&不是的不是的,不拾刀那不是我的刀。&我冷笑着看她语无伦次,踢了一脚电筒,让光对着她,然后又扬起了刀。&等一下,等一下,死以前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是怎么回事?事情很奇怪,你不觉得吗,她如果装死等你离开后逃走,怎么会不报警,怎么会没有邻居看到?&她强作镇定,但其实害怕得发抖,还流着眼泪,模样可笑极了。但她说的话让我很不舒服,她在掀我的盖子!她没死,为什么不来复仇,她没死,为什么不来复仇,她没死?我得快点杀了她!&等你死以后我会研究这个问题。&
&其实你不是那么残忍的一个人,对不对。&这样的话用气急败坏的语速说出来真好笑。&你是说来吓唬人的,对不对。&我看着钟仪捂着肚子上的伤口说出这样的话,开始对她感到失望。让一切结束吧。&你看你说杀了两个人其实只有一个啊。你说你杀人手段很残忍其实老头子只挨了浅浅一刀啊。你根本不是那么残酷的人你为什么要&&&第二句话像道闪电,从里到外把我照得惨白。我忽然就再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她的嘴被手电光打到一半,活鱼般一张一闭,像场默片。在她一侧的阴影里,仿佛有一颗巨大的行星把它斑驳的背面缓缓转了过来,我忍着不去看不去看,但那引力实在太强,我的头终于还是一寸寸转了过去。那张躺椅,和躺椅上的老头。先前要努力抑制的所有纷乱的记忆片段和闪回画面,此刻全都寂静,那张躺椅在黑暗边缘的阴影中,我不需把电筒照过去,它自在我的眼中越来越明晰。赤**尸斜靠在躺椅上,微张着嘴,露出黄黑的牙齿。可以看出,自死之后,他就没有被挪动过,哪怕是地震,也没能将他从椅子上震下来。他竟就是这么死的?既没有被捆绑,全身上下又都很完整。钟仪说的伤口在胸前,一道斜斜的刀痕,因为浅,不注意的话很容易忽略。没有我记忆中的十刀百刀,只有这浅浅的一刀。我盯着刀痕,眼睛剜进伤口。我又看见鲜血,自刀痕里溢出来,这血牵着我,穿过无数扭曲的记忆。我终于又回到了那个下午。藏宝室里,我从架子之间走过,走向深处的喘息。我看见了,老头子坐在躺椅上,光着身子,衣服脱在一边。他手握白玉雕像在脸上摩挲,另一只手在胯下套弄。他闭着眼,张着嘴,脸涨得黑中泛红。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还记得第一次在槐树下看见老头端详这尊妖娆的玉雕少女时,他说这是玉之精灵,时时刻刻带在身边,可以保佑淘到好玉。后来他要我尊敬她,拜她。我照着做了,发自内心的。我把她当作心灵的寄托,她显然比老头子更能胜任这点,我时常把她从老头子那儿请来,用一块干净的棉布托着,从不会用手去碰,只是和她说说话。终于有一天我发觉,精灵只是老头子随便说说,他自己一点都不虔诚。但我依旧喜欢她,我总觉得她是有生命的,微阖的眼皮后边有一双灵动的眼睛在看着我。但我从没想到这个肮脏的老头子会做出这种事情,他现在到底在干什么?我吃惊得发抖,撞到旁边的架子,上面放的洒金皮大白玉籽料跌落下来,发出沉闷的声响。我看见老头子抖了一下,僵住不动了。粗重的喘息变作细且尖锐的抽气声,很快也断了,喉咙&咯咯咯&地响。我吓得呆住,看着他非常艰难地想要把头抬起来,开始呜呜地嚎。我怕极了,扭头就跑,撞倒了几个架子,跌了一跤。爬起来的时候,身后那吓死人的嚎停了,然后听凶老头子用很哑的声音叫我的名字。我回头,看见他的脸终于抬起来了,青白得吓人。他叫我过去,我慢慢靠近,其实没几步,我走了好久。到跟前的时候,他不知从哪里拿了把刀直直捅过来。他知道活不了,死都不愿我得了他所有的藏宝。他要让这些玉和他一起埋在地底下!他真的不行了,大概已用尽所有力气,但慢得足够让我在一阵惊恐之后,还来得及把他的手推开。他没有一点劲道了,被我一推,刀就反转过来,在自己胸前划了长长的一道,然后脱手掉在地上。我看见血从他胸口涌出来,我从未见过这样触目心惊的血色,因为那红色里是静静的死亡气味。他对此毫无反应,软倒在躺椅上。我摸了他的鼻子,没气了。血不停地流,几乎占满了我整个视野,我往回逃,逃出密室,逃出房子,逃出喀什。我往躺椅边看,一眼就瞧见了&她&。那抹白色。她自老头子的手里跌落,十二年来,一直躺在那儿。原来从来就没有她,只有&她&。现在的我,当然明白老头子死于马上风。但当年的我只以为自己杀了老头子,那片血色在我心里无限弥漫开来,给我以绝大的冲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回想时,眼前便只有血,满天满地满眼的血。强烈的恐惧感,让我必须为自己找出杀人的理由。我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理由,让我可以面对自己,开始新的人生。五年里的点点滴滴,一桩桩一件件,被我汇集起来。仇恨从回忆里一丝丝抽取出来,拧成一只怪兽,跳进我心里。我发现老头子完全该杀,认定他绝对该死。渐渐地,每次我回忆那无边的血,都能生出复仇的快感,我开始觉得,一定有许多刀,才能流出这么多的血,一定要许多刀,才能斩杀老头子背负的肮脏罪恶。我开始写小说,写罪恶,写死亡,那一个又一个虐杀故事让我解脱,我的记忆也被这些故事慢慢扭曲,直到&&我再次看见老头子。只有一道刀痕的老头子。原来我在十二年前并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有个声音在心里反复强调,我没有杀人。这就像一道巫咒,我被咒困住,动弹不得,直到眼前有寒光闪动。那是钟仪捡起了刀,手电筒的光照在刀锋上,血污之间的钢像破碎的镜子。她刺得很慢,几乎比中了马上风的老头子还慢。我看着它接近,触碰我的衣服,切开皮肤,从左胸第四和第五根肋骨间刺进去。我并不觉得痛,只觉得一切如此可笑。嘿,我在想象中对她露出一个笑容。这会是一部好小说,我说。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全文完)
&你是指发散式的随便说,不用管逻辑?&
&跟着你的感觉走。你是个灵性很足的女人。&我说。
钟仪略低着头,笔在本子上无意识地画着圈。
这一刻我觉得她像条伺机而动的蛇。
然后她昂起了头。
&《在嘉峪关》和《在敦煌》,除了这两篇之外,其它的小说是什么?&
&《在和田》和《在喀什》。...&
&你是指发散式的随便说,不用管逻辑?&
&跟着你的感觉走。你是个灵性很足的女人。&我说。
钟仪略低着头,笔在本子上无意识地画着圈。
这一刻我觉得她像条伺机而动的蛇。
然后她昂起了头。
&《在嘉峪关》和《在敦煌》,除了这两篇之外,其它的小说是什么?&
&《在和田》和《在喀什》。但这两篇我没试出密码,打不开。估计和前两篇一样,写的都是在1994年至1999年间当地真实发生过的无头悬案。&
&和田和喀什,又是在我们线路上的两个地方啊。&她与我目光交汇,那认真的劲头,像是要从我的眼睛里看出些什么。
&今天上午,你把我们领到那个有血手印的石窟去,后来我想了很久。那并不是《在敦煌》里写的地方,你后来也没再解释用意,回想当时你的模样&&&她说到这里,似是在犹豫着接下来该怎么说,却沉默了下来,没有再说下去。
我也沉默着,并未接话。
既然电脑里的小说和此行路线重合,那么这一路必有变故,而布局者只有与我同行,才能从容掌控计划。今天上午我把他们带去石窟,就是想找出那个人。因为只有那个人知道,《在敦煌》里写的地方,并不是石窟,所以他或她极可能露出异样的表情。然而这次试探并不成功,细细看来,每个人的表现都有些可疑,陈爱玲不像之前在戏台和之后在汽修店前那样抽烟,范思聪反应过大有些夸张,钟仪过于镇定又像别有所思,而袁野则根本没有跟来。全都可疑,也就是失败了。
现在钟仪提起此事,显然,她意识到了我在试探。她的欲言又止,只因自己也是受怀疑的一个。
而她为什么现在提这个茬?
&老实说,我觉得有点怪。&她再度开口。
&那是很妙的一招。呵,我想,你不至于否认吧。&她看了我一眼,我知道最好的方式是找个完美的借口否认,只是刚才下意识地保持沉默已经抹去了这个可能性。
既然你猜到了,我便承认又何妨。
她接着往下说:&这也完全是你的风格。我是说,以小说观人,你是一个缜密的步步为营的又绝不甘愿丧失主动权的人。这样一个人,在今天上午的时候,还想着布局要找出嫌疑人,今天下午经过了汽修店前的事情,立刻全然改变,以至于现在希望接受心理治疗。我并不能说你刚才讲的话不真诚,但我的确觉得古怪。那不是我熟悉的你,不是写出那些小说的你。你怎么可能如此软弱,即便你对自己有所怀疑,怎么可能把这种怀疑这种软弱展露在我面前。即便我们上过一次床。你不会。&
&你不同。&我说。
她笑了,吐了吐舌,显得有些俏皮。
&很老套的话,但我真的有点相信呢。今天很晚了,我的脑子开始糊了,要发散想象也没办法。明天吧,如果明天你还提出这个要求,我就随便胡言乱语了。以你的性格,如果真的别有图谋,是不会在被看破之后,还腆着脸继续的。&
我把她送出门,轻轻挥手作别。
&你遍体鳞伤醒过来的那一刻,也戴着手套吗?&她看着我的手,忽然问。
&我一直不敢那么深入的问呢,但从心理学上说,你这个癖好,不管是洁癖还是什么,是构成你整个心理状态的非常重要的一环。那么,就一并留到明天问吧,如果你依然坚持的话。&
我关上门,回到沙发椅上坐下,看见她把笔拉在了茶几上。
又或者,是个好对手?
记忆中的她,有这样的心机、谋算和表演吗?
记忆里的她,只是一片白色的无暇。
但任何人经历了那一切,若还能活下来,必然会变成另一个人。那几乎是生命的升华了。
在关上门之前,她还问了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我是写了小说布下此局的那一个,会在这段旅途的哪一刻发动。
这话问出来,便是对我今晚表现出的诚意的最大质疑。
偏她漫不经心慵慵懒懒地随口问来,那神情竟似有些亲昵。
这是个问题,我得好好想想,我如此回答,然后在她脸颊上轻吻作别。
这是个预设了具体立场的问题,我若回答,就暴露了我的立场。
然而这真是个好问题,如果要杀我,会在何时,何地?
嘉峪关,敦煌,和田,喀什。照理,会在最后一站喀什。但如果反过来想,为了出其不意,也可能在和田。
但&&还是会在喀什吧。
戏台案的复仇之断首,汽修店案只为感受死亡快感的虐杀,《在和田》没打开,要猜的话,与性欲相关的变态奸杀?这所有的死亡能量,只为了在喀什的大爆发吧。那是一切之起源,自然也将是终结之地。嘉峪关和敦煌两站的情形太具有仪式感了,死亡之仪式,复仇之仪式,既然选择了这种堂皇的昭告方式,那么就不会单为了出其不意把终点提前到和田。
只能是喀什!
坐着的沙发正对着门,我定定地瞧着门板,心里盘算着那人会在什么地方动手杀我,注视之处,却似有微光的变化。
我立刻回神,那门上并无异样。
细细回想刚才究竟看见了什么,象是原本暗着的东西亮了起来。那是极微小极微小的变化,以至于竟回想不起来了。
那么换一个思路,既然是微小的,门上有什么地方很微小?
我在门上扫视一圈,就醒悟了。
刚才一直有人挡着猫眼,直到她走开,猫眼才透进外面走廊上的灯光。走廊上铺着很厚的地毯,她没有发出任何脚步声,如果不是猫眼的变化,我不会知道,钟仪竟一直没走。
她在门口干什么?
我几步冲过去,拉开门。这么会儿时间,她来不及走回房间的。
门一开,我便看见了钟仪。却不是她的背影,她正走过来,冲我笑笑。
&我把笔拉下了。&
我转身把笔拿来给她,她说了声谢谢,道过晚安,便回房去了。
我看着她走到房门口,刷开门,进去,门关上,未再转脸看我一眼。
那是张极苍白的脸。
第六章 扰动今天的行程也不下七百公里,经库尔勒,自轮台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夜宿沙漠小镇。原本最早的行程路线上,我们会在火焰山玩半天,然后住在库尔勒,但被我精简掉了。这一路,唯有和田和喀什我留出了宽裕的时间。古时走这条路,是在悠悠天地间的人生苦旅,只盼着早日抵达目的地,哪有闲心中途停留玩耍。要重走丝绸之路,不妨也体会一下当年行路人的心。当然这是用来说着好听的,其实就是我不愿多费时间。最后同意在和田和喀什稍作逗留,是体谅别人。体谅布局的人。布下这么个局,要发动的话,无非是和田和喀什两处,所以总得给人留点布置的时间不是?既然设了局,我就入局,但我入局,却是为了破局。我对自己的智力有充分的自信。我自然明白自信和自大的分别,自愿入局,是觉得既然有人起了这份心,我躲得了一次,难道以后日日夜夜都要防着?索性入局破局,一次扫清。但人家布置好了一切,我也不会大剌剌撞进去,若真的不做任何准备直到别人发动的那刻,是嫌命长。我的做法是,入局,然后扰动。所谓扰动,就是打破原本的状态,使事情出现布局者意料之外的变数。说的再明白一些,就是乱其心。我不知道同行者里哪一个才是布局者(当然我不排除任何可能,包括布局者是复数),所以,我必须对每一个人都进行扰动。对钟仪的扰动,是以男人最喜欢的方式。体液交流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但往往能产生很多问题,若她是布局者,这样的扰动如果还不能让我发现些端倪,那我就活该死了。更何况因为她是嫌疑最大的那个,我还另加了每晚的心理治疗对话这个项目。对范思聪的扰动,是和钟仪联动的。对我这个上了他心中女神的家伙,怕早在心里用小锉刀吱吱嘎嘎磨了很久了吧。如果他是布局者,我有信心让他成为小不忍则乱大谋的典型。对袁野的扰动,切入点在他那位女友身上,否则我哪里会有这样的闲功夫帮他追女人。现在他一得空就和我说他女友的性格背景,和我分析都发了些什么短信又收到了怎样的回复里面有什么问题下一步该如何进行。如果他是布局者(尽管可能性是四人中最小的),那么他对女友的感情和我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就会让他容易犯错,尤其是在预定要发动的时刻。而对陈爱玲的扰动&&还没有实施。成功的扰动,必须以当事人最在意的事情为基础,一旦触及,必定能使当事人感情受到相当程度的波动,从而打乱他既定的节奏。其实,就是寻找一个人的弱点。很有趣对不对,一个人最在意的事,就是他的弱点。陈爱玲的弱点,至今唯有的一个切入点,在于她的抽烟。这些天来,我只见她抽过两次烟。一次在戏台,一次在汽修店。都是在我讲述谋杀场景的时候。两次她都抽得很凶、很猛、很忘情。这表明她受到了强有力的触动,汹涌而来的情感令她下意识地借抽烟来保持镇定。通常这意味着创伤,或隐秘,或两者兼俱。如果我能知道背后的原因,那么就一定能找到扰动的方式。她喜欢看我的小说,喜欢看罪案美剧,和她在罪案现场抽烟应该有同样的原因。说到爱看美剧的判定,昨天我随口说大概是她的先生小孩爱看,她没有回应,这个细节不寻常,除了让我判断出她对悬疑剧的爱好外,也说明了她很可能没有一个正常模式的家庭。所有这一切,也许能构成同一个回路。说起来,昨天我在石窟演那场戏的时候,陈爱玲没有抽烟。如果把她在我讲述犯罪经过时抽烟看作一种行为模式,那么她在石窟的表现就有两种解释,要么是我终止得太快,她的情绪积累还没到要抽烟的程度;要么,她知道我在扯蛋,石窟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小说《在敦煌》里的故事发生在戈壁滩边的汽修店。所以陈爱玲的嫌疑,仅次于钟仪。我必须尽快开始对她的扰动,否则会有点危险。然而今天一路都在车上颠簸,这样的环境里,我很难和陈爱玲进行什么深度的交流,那需要来回的迂回试探,更需要建立一个比较放松的状态,才可能让她把自己隐密的私事泄露出来。当着那么多人,我再怎样口灿莲花,都不可能做到。
我能做的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聊天,问问她中意什么美剧,《CSI》或《CRIMINAL MINDS》的哪一季哪一集比较精彩,哪一集纯粹扯蛋。前两天我的注意力没来得及放在她身上,和她的交道少一些,现在要补回来。除此之外,早上刚上车的时候,我调戏了钟仪几句,话里话外的很容易让人误解昨晚我们又干了一炮。钟仪显然很不高兴,居然给了脸色看。不过我的目的也达到了,因为范思聪的脸色更难看得多,然后一路上他就一直在找话题和钟仪说话。明知道钟仪和我有一腿,还这般的努力要做二房东,真包容啊。几次停车抽烟放水的间歇,袁野都忙着短信,当然少不得拉我参详。目前进行到的阶段是,袁野解释误发短信的对像就是一普通朋友,而那女人在不停地猜具体人名,把她知道的袁野的异性朋友挨个排除过来。我对袁野说,你别再这么回了,要坏事。你现在就回一句&别闹了&,然后冷处理,不管她再说什么都不理,来电话不接。一直憋到今天晚上,再给她发一情真意切的长信,力图一击致命。他问我长信要怎么写法,我说你记住要点和格式,先写共同记忆,再点一点知道她中间野出去过,切记不能点透要留面子,关键点的同时要苦情,再继续共同记忆,最后说爱她,给承诺。四段式,别提虚构的另一个女人的事,也不用回答她白天发飙时问的任何问题。我们在库尔勒吃的午饭,饭后有个小波折,车的左前轮没气了,漏的这么快,不是打气能解决的,马上要进沙漠,肯定不能拿备胎顶,便找地方去修车。我饭后睡意上来,靠在修车店里的沙发上,听他们说着要从别处调个胎来,就迷迷糊糊地睡过去。醒来的时候,听见旁边范思聪和钟仪在说罗布人村落的事。这也是原本行程上有的,被我勾掉了。我听他感叹着去不了太可惜,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嘲笑机会,就告诉他说,那个在尉犁的罗布人村寨,纯粹是个新造的旅游景点。1950年到1970年间,塔克拉玛干沙漠急剧扩张,那里胡杨林少了一半,早就住不了人全搬走了,现在那儿哪还有什么罗布人给你看。他尴尬恼怒的表情真是妙。钟仪给他解围,问那罗布人去了哪里。我说都基本上和维族人混居了,库尔勒附近倒是还有一支罗布人,但也没在维持纯粹的家族体系,混居比例超过五成,却已经算是罗布人最集中的村落了。钟仪感叹,再过几十年,大概这个民族就被同化消失了。我说当然免不了,这样的事情总在发生,百年来单被汉族同化的少数民族,就不知多少。即使是现在还剩下的被官方承认的少数民族,有许多也是仅留衣冠散了魂魄,骨子里已经是汉族了。而越是原汁原味的,就越是和汉族尿不到一块儿,越是有激烈的民族矛盾,同时也越有生命力,把罗布人同化的维族就是其中之一。范思聪说既然那村子就在库尔勒,别过门不入,得去看看。要再过些年,彻底同化,就啥也瞧不着了。我瞧他一嘴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劲头,憋着要在钟仪面前显示自己的文化厚度,心里好笑,说你现在去也瞧不见啥了,基本上就是个维族村子,树屋什么的根本没有。转念一想,我正需和陈爱玲说话的环境,就改口说,反正顺路,去也无妨。车早已经修好,他们看我睡得熟,就没叫我。那村子在和什力克乡和托布力奇乡之间,也有些人家以淘玉为生计,我在那些年里去过一次,不过十几年过去,和当年样貌气质差别很大了,也不虞被认出来。村名其实我已经记不清,只知大概的位置,到附近问路,提及&那些罗布人住的地方&,就有一个眉角生痣的风情维族少妇说知道。车顺着一条土路颠进去,沿着座山转到背阴面,看见一棵树从旁边的溪水里横着长出来,便依稀记起,快到地头了。附近坡上一个个小麻扎,土灰色的圆圆的顶,像一个个蘑菇。维族管坟叫麻扎,这片&蘑菇&下面,就是村里历年死掉的人了。当然不能把车直接开进村里,这里本就不是旅游点,维族聚居区多少还是排外的,一辆越野车开进去侵略性太强,自找麻烦。于是就把车停在路边,袁野呆在车里看着。下车的时候我冲他一笑,说你忍着啊,别功亏一篑,还是先前修车的时候,你已经回过短信了。他说老师你放心,照你的意思办,我忍到晚上。
范思聪和钟仪拖在后面,到了村口我回头冲他笑笑,说你一会儿瞧吧,麻扎、过街楼、清真寺、馕坑,这里和其它维族村子没什么两样。他说没事啊,就当维族村子看,也是很好的异族风情。我说你这是醉翁之意在乎山水之间嘛。他的面皮又胀红起来,估计是意识到他在乎的山水是被我饱览过了的。这村子坐落在山脚和半山腰间,村口是地势较高处,往村里的路是渐向下去的土路,若是一下雨,准泥泞不堪,不过这里显然也不常下雨。之前看见的小溪并不伴着路,现在已经瞧不见,不知弯折到哪里去了。路的一边是二层为主的维族建筑,一律的土砖彻垒而成,一幢一幢地紧挨着。一路走去,家中贫富一目了然,有的人家有种了无花果树的院子,有的是畅开式的前廊,也有的只是顶平常的沿路的木门。路的另一边是崖,不是陡峭的悬崖,落差也就几米,崖下&&哈,那溪就在那儿,我听见声音了。村里的地势起伏,入村的主路先低后高是个U字型,主路上又斜出几条上坡小径,通向村里深处。这村子就是个寻常的维族村落,看上去也像世代居住,总有百年以上的历史,但于我没有任何出奇之处,见得太多了。对钟仪范思聪他们,却又不同,就如北方人来到寻常江南水乡小镇会格外着迷一样,原生态的维族村落当然与汉人村落有很大不同,漫步其中,也别有许多风情。范思聪拿着像机四处拍,越拖越后,真是奇怪,他此行的任务,难道不是拍我么,典型的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倒也好,给我和陈爱玲多点空间。村里并不热闹,实际走了这一小段,我们还没见着壮年人。家家户户的门多半是开着,看进去见不到人,只有一户里坐着个戴小帽的老头,定定看着我们走过,也不说话。旁边小涧中有两个孩子在开阔处玩水,除此之外,没有瞧见其它人了。或许村子里的罗布人还保留一些传统,或许已经完全同化,反正我们这样走马观花是绝计看不出什么门道来的。我在土路上缓步而行,现在还是新疆穿短袖的时节,但我竟然觉得有些许冷。这纯粹是一种心理感觉,这村子&&空落落的像座鬼村。当然其实它并不空,不说刚才见到的老头和孩童,那些土砖砌起来的二层房子里,也一定有妇女在做手工。然而我说的是感觉,一种阴冷的、空空荡荡魂魄无所依的感觉。作为一个惯写杀人故事,呆在杀人现场会有别样兴奋感的变态悬疑小说家,有这样的感觉,是很不正常的。我想,这和我的不舒服有关系。这不舒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回想起来,似乎刚才那戴瓜皮小帽老人定定看着我的时候,不适感就产生了。那仿佛是一种声音,一种非但无形,甚至无声的声音,曲曲折折徘徊在这路上,从敞开着门的院子里来,从身后老人定定的目光里来,从土墙上的裂隙里来,一层一层把我缠起来。那是嗡嗡嗡嗡窸窸窣窣又叽叽喳喳的,从左耳进从右耳出,却留了身体在我的脑子里,而我同时又非常清楚,并不真的有什么声音。这真不是个让人喜欢的村子,我有些后悔来这里了。我试着让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到陈爱玲身上。我们在聊犯罪,说杀人。
和她谈论美剧的时候,就感觉她对这些东西有一种别样的热情,每每说到现场、尸检、杀人动机剖析,就像打了鸡血,眼睛倍儿亮。我观察到她的瞳孔在这时都有放大现象,这是无法作伪的由情绪而引起的生理反应,联想到她那两次抽烟的时机,我确信这是突破口。我不信她生来就喜欢杀人的事儿,那一定有旧日阴影。把它挖出来,对陈爱玲的扰动就能轻易达成。&所以说侧写这种事情,实际上有很大的局限和不确定性,就像微表情一样,电视剧为了效果把它放大了。人心理的复杂性,远远不是侧写师能够掌握的,他们顶多能梳理几条大的脉络,就这还常出错。&&那你呢,你判断人头挂在城墙上,还有女儿的死因,这感觉很像经过了侧写。要照你这么说&&&&我不一样。&我打断她:&我那更多靠的是嗅觉。&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对变态杀人的嗅觉,这不是来自一板一眼的侧写,而更多来自直觉。&&难道直觉更可靠吗?&&那就像是灵光一闪,就像是你进入了另一个人的躯体,附了身。这是一种天赋,如果说犯罪现场还留存着犯罪者的思维频率,那么直觉就像是正好切入频率后的所得。在我看来,直觉是更高一层次的把握,对所有显性的隐性的细节和线索电光石火间的综合考虑,比侧写高级。&陈爱玲皱着眉头想我的话。这种似真似假的胡扯,最能把人带进沟里了。我也皱着眉头,忍受着新一波的不适。&你有听见什么声音吗?&我终于忍不住问陈爱玲。&刚才?没有啊。什么声音?&&没什么。&我摇摇头。兜里的手机振动起来,我拿出来看,眼睛就忍不住眯了起来。那是个彩信,发自陌生的号码。内容除了一个音频外,只有四个字。是时候了。我选择播放音频,然后把手机贴在耳旁。不管那里面是什么,我不想开着扬声器让陈爱玲听见。是笑声。女人的笑声。一串两三秒钟长的女人的笑声,有些清脆,有些尖锐,有些飘忽,揉杂在一起,调混成怪异的腔调。除了笑声,别的什么都没有。我重播了一遍,又重播了一遍,很仔细地听。没有什么背景杂音,只是笑,而那笑,听得多了,竟有些熟悉起来。是错觉,我想。因为我往那个方向想了,才有的错觉,自己给自己的心理误导。分明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不同的,那声音是不同的,绝不会是同一个人!陈爱玲看着我,相信她看出了些问题,但选择闭口不问。我把手机放回兜里,心里兀自翻腾。是时候了,是时候了。我默默念了几遍。然后醒转,意识到陈爱玲还在旁边。人在这种时候,第一反应总是掩饰,我也不能免俗,就想和她把刚才的话题继续下去。张开嘴,却忘了先前聊到什么地方。我右手搭抚在额头上,隐蔽的拇指用力掐着太阳穴,指甲深陷进去。然后我冲陈爱玲抱歉地笑笑,走开两步,掏出手机,拨了回去。不要逃避,我从不逃避。不管那是什么,正面回击吧。我做足了一拳击出的准备,却打在空处。那是个空号。那个号码并不存在。可它分明刚给我发了一段笑声。是某种软件吧,可以虚拟出一个不存在的号码,用以隐蔽自己,我想。我把手机揣回去,若无其事地慢悠悠向前走,仿佛忽然失了谈兴,想看看这小村风景似的。反正我这人本就随兴,或者说难听点反复无常,陈爱玲这一路也见识得多了,并不觉得奇怪,也收了谈意,踱着步子四下打量。但等等,她的眼神扫过我的&&我随着她好似不经意的眼神低头一瞧,是我的双手,我正双手环抱胸前,我竟全没注意到自己这个姿势。这是再典型不过的抗拒姿势,潜意识里的危机感让我做出了这个防卫姿态。这老女人的眼睛挺毒啊。现在把手放下显得太刻意,但注意到这个问题后,再一直抱手而行,让我从里到外都不自在。我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也会有这样局促不安的时候。是压力,刚才那条短信的压力,而所处的这个村庄,也像在不停地给我压力,尤其越往里走,隐约的不安感就越明显。
是要发动了吗?要收网了?但照我的推断,分明该到喀什才发动,再不然也是和田,怎么会在这个地方?谁能知道我会来这个地方?我听到身后有动静,回头看了一眼,是钟仪和范思聪。他们先前不是落在很后面么,像是还去走了另一条岔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一点没发觉。是我走神了。从刚才到现在,我一直在走神。心里的烦躁,无处不在的压力,空气里恍恍惚惚的危险的腥味,不知不觉把我困在牢笼中。这太危险了。而且太异常,我怎么会变得这样,这种自己无法完全掌控意识的感觉,太糟糕了。一声笑,从后脖颈绕过来,钻进我耳朵。我猛然回头。谁在笑?不是钟仪也不是范思聪,他们在讨论一户人家门前挂着的铁牌子,上面有十颗星,用汉维两种文字写着守法星道德星义务星团结星等等。对,没错,刚才的半分钟里他们一直在说这个话题,那声笑出来的时候,钟仪一句话说到一半。就像五好家庭那种牌子一样,她说的是这句话。笑声出来时,这句话没有停,所以当然不是钟仪在笑,也不是范思聪,他丝毫没有笑的理由,况且那是女人的笑声。有些清脆,有些尖锐,有些飘忽的女人笑声。就是短信里的那个女人。&其它都容易懂,但那个科技星是什么,难道那户人家还有什么小发明?&范思聪问。&也许是学习科技,或者科技务农之类。&钟仪想了想回答。他们都没听见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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