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运动的男羽毛球运动员身材材最好,哪种最差,大家讨论下

18024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instagram.com/adyanpitkeev/而这一次奥运男单,单论颜,我选在自由滑中摔得乱七八糟的Moris Kvitelashvili。。曾经代表俄国出战,因为国内竞争太激烈,跟随父母改成了格鲁吉亚的国籍出战世界大赛。好吧,好看的不论男女都跑到Eteri的门下了。Instagram:女单的话,真心觉得Zhenya的颜最好,不过她大家都知道,就不放图了。小女单不评论。其他的话Masha Stavitskaya很好看,最近两年改练冰舞,现在怎样不太清楚。。Instagram:Stanislava Konstantinova五官很好看,就是气质太素了点。。Instagram:双人男伴因为是个体力活,所以比较五大三粗,所以没有什么特别让我想起来的。女伴首推Natasha Zabijako(男伴Enbert)节目中举手投足间的那一种芭蕾范儿,身材纤细,超级超级瘦,仙气十足。Instagram:PS:见过真人,其实我国的王雪涵也挺好看的。。再说冰舞,毕竟花滑吸颜还是看冰舞。男伴新科奥运亚军,法国的Guillaume Cizeron(女伴Papadakis)Instagram:女伴的话,那颜值高的就多了。首推我家仙女乌克兰的Sasha Nazarova(男伴Nikitin)眼睛超级大,脸超级小,腿超级长的Sasha,15-16赛季滑施特劳斯和莫扎特的时候淡色考斯滕美的不可方物,如同仙女下凡。这一次奥运很可惜,定级全部失误,没能进入自由舞。16年世锦赛的时候,给她送礼物,她穿着一件白色衬衫,纯素颜,我想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生,也不会再见到更美的了。。Instagram:另外俄国冰舞的Sasha Stepanova(男伴Bukin)或者素颜的时候并不惊艳,但是化了妆上场比赛的时候,金发飘飘,举手投足的那种自信,十分有感染力。Instagram:男的很帅,女的很美,场上一对,场下也一对的Vika Sinitsina/Nikita Katsalapov对Vika也是第一次见就被她那种公主范儿给惊艳到了。而且Vika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对观众特别特别的好。给她鼓励,喊她名字,她都会报以微笑。。Vika's Instagram: Nikita's Instagram: 赞同 4515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西虹市首富》今日上映 沈腾实力演绎史上最“欠”富豪 | 北晚新视觉拒绝访问 | bbs.badmintoncn.com | 百度云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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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屁”约翰逊:不受欢迎的学校生活(连载5)
12:46 来源:澎湃新闻 湃客
圣马科斯的得州西南师范学院,老主楼,1927在圣马科斯,没有一个人看到约翰逊偶尔的沉默之外的东西。林登·约翰逊组织了一个布兰科县同乡会。他没有被选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财政部长。他承担的工作,是谁都不想干的:为学校的报纸《学院之星》撰写关于同乡会聚会的文章。第一篇写首次聚会的文章,开头就没有写选举,也没写选出来的干部的名字。文章的第一句话是这样的:“周四下午,林登·约翰逊召集了来自布兰科县的学生。”后来他写的那些关于聚会的文章里,所有的“出席学生”名单中,他的名字都是头一个。很快,他的名字就上了《学院之星》报头的编辑部名单,而且也是第一个。一九二七年春天,本·克赖德从加州放假回来,去圣马科斯看了林登。林登带着他来到《学院之星》的编辑部,说:“本,我很想在这里做编辑。”克赖德回忆说,当时的主编“听到林登说这样的话,还打趣地嘲笑了他。林登当时大概两个月没理发了,而且还是个毛孩子”。但那个夏天,克赖德回到加州,在水泥厂工作一天后回到房间,发现一封圣马科斯的来信,里面有一份《学院之星》,报头顶端用红笔画了线,提醒克赖德注意。那里赫然写着“总编辑:林登·约翰逊”。正值暑假,报纸的所有常规编辑都走了。而毫无报纸编辑经验的约翰逊,说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当然也是因为暑假没人想做。他请母亲写了第一篇社论,然后挂他的名发表出来。但很快他就在《学院之星》上实践了自己的第一项创新,标题用非常大的字体,比以往任何编辑用的都要大。就算是很普通的事情,也要引人注目地写一整版。约翰逊当上了编辑,后来还开始写社论,这给了他为学校领导歌功颂德的好机会。而他也充分利用了这个机会,搞得有些学生都觉得他的文章和社论很不符合现实状况。比如,女生教导主任,玛丽·布罗格登,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她是学生们眼中的“蛇怪”,矮胖严厉的老处女,脸上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和她的束腰一样紧张不顺眼。那时候东部流行比较时髦的短裙,而对于穿短裙的女生,她可是毫不留情;她还设了十点半的宵禁,那些宵禁时间之后才把她管的那些女孩子送回来的男孩,也难逃她的惩戒。她曾经坚持开除了一个没取得她书面允许,就带女生开着新车出去兜风的男生。但是,在一篇记录大学文学社会议的文章中,约翰逊写道:“会议之后,社团度过了非常愉快的时光,因为布罗格登女士邀请社员们去了餐厅,提前准备好了柠檬汁和蛋糕等茶点饮料。布罗格登女士为大家奉上的茶点饮料成为整晚最棒的部分,大家认为她是这座山上最好的领导之一。”这位新编辑为教工主管艾尔弗雷德·诺尔冠上了一系列的形容词:“居安思危、经验丰富、功底扎实、公平正义、能力超群、体察下情……身体强壮、至关重要。”约翰逊的笔头开始描写大学最重要的官员时,这种热情更为高涨,不仅是在文章中(埃文斯学究式的迂腐无聊的讲话,是很多学生忍俊不禁的嘲笑对象,但这个学生在报道埃文斯的讲话时写道,讲话“非常有趣……演讲中处处点缀着相当出彩的有趣话题”),还有在社论里。他还把这些文章都放在头版,确保人人都能注意到:之前,《学院之星》比较倾向于挖掘和揭露学校管理和教工们的内幕,尽量去挑战诺尔和学生主管H.E.思贝克的审查底线。(“林登就不这么做,”诺尔说,“他的判断力非常好,知道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只要是林登·约翰逊写出来的东西,就完全没有审查和修改的必要。”)一些学生对报纸风格的变化颇有微词,不太高兴。大学的年鉴《教育者》就提到了:“林登·约翰逊,社论作者,众多文章引起广泛的评论。”要是这些学生知道约翰逊在私下里做的“文章”,评论大概会更广泛。这个十分关心自己分数的学生,会在最具战略眼光的位置——试卷的结尾——写下一些留言。这些留言都非常有针对性,能最大程度地撩动目标人物的心绪。比如,V.S.内特维尔夫人,她是教英语的,同时也是一位特别虔诚的浸信会教徒。约翰逊之前没有表现出对浸信会和其他任何宗教的兴趣,但这一点在给内特维尔夫人的留言中显然是看不出来的。她特别感动,还写了封回信:感谢你在试卷末尾写给我的留言。能够如此引领你学习罗伯特·勃朗宁,并且坚定你的信仰,实在是我在这门课上付出的心血与时间的最好回报……愿上帝继续保佑你,让你永远有坚定虔诚的信仰。约翰逊这种奉承迎合,不仅体现在书面文章上。他会去四十岁的助理教务长埃塞尔·戴维斯的办公室跟她聊天,告诉她自己有多么热爱和尊重母亲。接着他会说,戴维斯女士就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有时候他会请她在某些事情上提提意见,等她做出答复后,她回忆说:“(林登就会说)我说的跟他妈妈说的一样……我的确有点受宠若惊。”事实上,和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私下交往的时候,林登表现出的那种崇拜实在是登峰造极。他的同学们都说,要是完全描述出来,“没有人会相信的”。比如,如果一个教授跟一群学生展开随意的讨论,组织一场“四方会谈”,而约翰逊也在场,那他肯定会坐在教授的脚边。“是的,真的是坐在他脚边。”一位同学说。如果教授坐在长凳上,学生可能会站在他周围,或者坐在他旁边,可是有一个学生,林登·约翰逊,会坐在地上,脸朝上望着老师,表情里全是最深切的兴趣和尊敬。“他会对他们所说的东西全盘接收,坐在他们脚边全盘接收。然后这些老师把心都要掏给他了。”很多学生怀疑这种奉迎与崇拜背后的真诚。因为他们注意到,不管教授说什么,约翰逊绝不会反驳半句。“我就是烦这一点。”乔·贝里,接替阿尔迪斯·霍普尔当上学生会主席的人说。他经常组织讨论校园问题的“四方会谈”。“他从来不明确站队,你永远不知道林登的立场。”另一个学生领袖麦尔顿·肯尼迪说,“无论老师们提出什么,他都绝对不会反对。他很了解(这些教授的感觉),所以他说出的话老师们都肯定会同意。”还有个学生,弗农·怀特塞德说:“一个教授提出某个观点,林登热情地表示同意;第二天,如果另一个教授提出完全相反的观点,林登也会表示同意,而且热情不减。”而对于林登刊登在头版那篇赞颂埃文斯博士“带来的鼓舞与快乐,亲切与温暖……从未间断”的社论,埃文斯的秘书,汤姆·尼克斯,也对其真诚度持保留意见。这位校长经常没有来由地对手下发脾气,很是可怕。约翰逊能嗅到“风暴”的气息。一旦开始“变天”,他总会迅速找个借口离开。直到埃文斯肯定已经走了,他才会回来。一般会在外面办公室的门口探出头来,偷偷问尼克斯:“他走了吗?”这些潮水般的逢迎讨好,对于那些目标人群,可谓十分见效。布罗格登女士,在宵禁问题上那么不容变通那么严格,竟然也对林登·约翰逊开了口子。约翰逊最经常坐在脚边的教授是H.M.格里尼,历史教授和辩论教练。另一个教授教的辩论课,约翰逊只得了一个D,但是他却进入了格里尼的辩论队。队里的学生都很吃惊,有个学生认为,他“虽然很咄咄逼人,但真的不擅长演讲”。约翰逊大学生涯的关键,或者说他是否能赚到足够的钱持续大学生涯的关键,就是埃文斯校长。和私下里的谄媚讨好相比,公开的谄媚讨好根本算不得什么(唯一的见证人是汤姆·尼克斯)。这些都是在校长办公室进行的。而且约翰逊运用的武器,可不仅仅是谦卑、顺从、奉承这些手段。尼克斯这个与世无争的男人,挺喜欢约翰逊的(有个教授说,尼克斯“有张红红的脸蛋,是个真正的乡下小伙子,林登轻易就能搞定了”),但也禁不住说,这个学生不仅努力地去完成埃文斯布置的任务,而且还要想尽办法去夸张他的努力。约翰逊总是拿着一个很大的记事本,把各项任务记在上面。回来跟埃文斯汇报的时候,也总是把记事本举起来,保证校长能看到。“我看见他站在校长身侧,拿着一个名单,都是他尽力去做的事情,一边说一边打钩,表示每一件事情都办好了。”尼克斯说,他还开始给自己布置任务,“急切地”找事情做,“下定决心要留下一个特别好的印象”。这些当然也要写在记事本上,把每一件事都跟埃文斯汇报,然后在旁边画上一个巨大的“√”。塞西尔·埃文斯校长拿着小红书校长的车库,林登和“笨蛋”·约翰逊免费在此借宿。而且每学期粉刷四次来赚钱他也的确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每周,主楼二层的礼堂会举行全校大会,埃文斯会进行简短发言,好几次发言里,他都提到了约翰逊的高效。在学生工作分配的问题上,他也开始听约翰逊的意见。“他和校长走得很近……让我升到了‘楼巡’的位置,每个月有二十五美元的收入。”室友“笨蛋”·约翰逊说。校长甚至也上了套,要帮林登付学费。“大概就是那个时候,”林登·约翰逊回忆说,“别的地方都筹不到学费了。”他也需要钱吃饭。他和室友已经免费在埃文斯的车库楼上住了,结果他还请求埃文斯,允许他和室友粉刷车库来赚点钱。埃文斯不仅同意了,还把时薪设置在四十美分。“那可是专业工种的时薪啊。”“笨蛋”·约翰逊回忆说。别的做类似工作的学生时薪只有二十美分。一次粉刷挣的钱不够林登·约翰逊待在学校,埃文斯就让他再次粉刷车库,一次又一次。有的学生说,那个学期车库被粉刷了四次。有一两次,埃文斯甚至带着约翰逊去了奥斯汀。埃文斯在全校大会上提到约翰逊,让全校都知道,这个学生和校长走得很近。这个学生又进一步强调和加深了这种印象。别人问他在哪儿住,他会说:“在校长家里。”他只不过是在校长办公室打杂,而且为了明确区分他和尼克斯之间地位的差别,他的办公桌被放在校长办公室的等候区外面,不像尼克斯的是在里面。但是约翰逊充分利用了这个位置,只要有人来办公室,他就会跳起来问候,而且态度特别殷勤,尼克斯说:“有些人说不定觉得这个地方是他说了算。一切都做得太自然了。”几十年后,当时的一个女学生还记得约翰逊“打开一扇门,让我进入埃文斯校长的办公室参加面试,得到了第一份工作”。离开办公室为校长传话的时候,他也会充分利用机会。他会别一支铅笔在耳朵上,一只手抓着一大沓纸,而且总是急匆匆的样子,从办公室冲出来,在主楼的大厅到处跑。要么就是走在通往别的楼的土路上,大步流星,双臂剧烈地甩动着,显得有点别扭,显得完全没时间停下闲聊的样子。他可是个大忙人,在帮校长办事情呢。没人知道,约翰逊偶尔和埃文斯一起去奥斯汀,唯一的职责就是在埃文斯忙于和某个委员会周旋的时候,向他报告另一个议会委员会在干什么。约翰逊总是抓住一切机会谈论“校长和我”在奥斯汀如何合作,为学校争取拨款。另外,他会抓住一切机会和埃文斯一起公开亮相。而且他在公众场合的表现和私下里太不一样了,尼克斯都觉得特别惊讶,不知道办公室里那个谦卑顺从的林登到哪里去了。他把校长介绍给朋友,很夸张地和他谈笑风生,有一次甚至还在他背上拍了两下(学校里因为这事轰动了好几天)。他努力营造一种和校长关系非常好的感觉。很多教员都以为他在做着比实际重要得多的工作。但约翰逊从来没利用过他们的这种感觉,对所有的教员仍然是一样的顺从,认真地倾听,仍然是坐在“他们的脚边”,全盘接收老师们说的一切。怀特塞德说:“天哪,看得出来,他们简直太吃这一套了。”然而,深受老师们欢迎和喜爱的他,在同学们之中印象却很不好。麦尔顿·肯尼迪说,怀特塞德说的约翰逊坐在老师们脚边,全盘接收老师们说的一切,这很生动形象。他顿了顿,最终说道:“林登在老师们面前的表现,语言都无法描述。他有多么卑躬屈膝,多么谄媚奉迎,多么大拍马屁。”如果说学生们不喜欢林登·约翰逊对老师们的态度,那么他们更不喜欢林登对同学们的态度。对于“上面”,他是极尽顺从讨好,而对于“下面”,又傲慢专横到难以忍受的地步。在圣马科斯,他还是和在约翰逊城一样喜欢说“大话”。如果说他刚进大学的时候,还没什么大话可说,那么他把手头仅有的资本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充分利用。他介绍说自己是“来自约翰逊城的林登·约翰逊”,让大家觉得他是这个镇上名门望族的成员。要是有人直接问他到底是不是,他会肯定这种印象,说约翰逊城是他祖父建立的。这显然是胡说八道。他给《学院之星》写的最初几篇社论,其中之一就提到了“我的南方血统”。(后来的一篇社论中,他还表达了对杰斐逊·戴维斯的崇拜。)现在他说“大话”的资本更多了,这话也说得更大了,而且还不让别的人说话。这位急切地坐在老师们身边倾听的小伙子,似乎认定了别的人都应该坐下听他讲话。和林登·约翰逊同在盖茨夫人的膳宿屋吃饭的学生,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来自两件事:他拿了吃的之后,狼吞虎咽,然后又去拿,总是比应该拿的多拿一点。“他的手臂很长,拿着叉子伸出去,把盘子上最后一块饼干也拿走,就算是在桌子的另一边,如果有块猪排比别的都大,那拿到这块猪排的肯定是林登·约翰逊。”那些学生中的一个说。不但食物要多拿,谈话的时候也要多说。另一个在盖茨夫人那里吃饭的学生,霍勒斯·理查兹说:“他很健谈。总是讲着他父亲和吉姆·弗格森的故事,还有奥斯汀那些各种各样的事。他也很善于模仿,他会模仿弗雷德里克斯堡周围那些德国人,模仿他们的口音什么的。有时候真的挺好玩的,特别是对一些沉默寡言的乡下孩子来说。但要是别的人想说话,嗯,他是不会允许的。他就直截了当地打断你。我的天哪,他就直接很大声地说话来盖过你,直到你闭嘴。只要他一来,整个桌上就剩他一个人说话,直到他离开。我现在还能想起他一边伸手拿吃的,一边滔滔不绝的样子。”大家对林登·约翰逊的这种不悦,有一个很突出的方面,是他总爱说谎。当然学生们也分辨不出全部的假话。他告诉桌上的学生们,自己的智商是一百四十五,而他们也从来不知道这不属实。他还说自己得了很高的分数。多年以后,大多数学生都还认为他成绩优异,用其中一个的话来说:“特别优秀的学生,非常优秀,全A。”这当然也不属实。他进了大学辩论队,但一直没有进入首发队,而是在另外三个候选队之中。他到圣马科斯后不久,学校宣布,辩论队的同学会得到和运动员一样的学校荣誉。在盖茨夫人的饭桌上,林登告诉大家,是他说服埃文斯教授做这个决定的。听众们自然不知道这个决定其实是他入学之前就做了的,对林登深感敬佩。如果说学生们没有分辨出这些假话,很多别的还是能分辨出来的。约翰逊的辩论搭档是厄尔莫·格兰姆。他年纪比较大,教了四年书挣够了学费之后再重返大学。辩论的准备工作大多都是格兰姆做的:“我学习的目的是要成为一名牧师,而且平时也在乡下的教堂布道,所以准备材料算是家常便饭了。”而辩论时他也承担了大部分的责任。一般来说都是他做主辩,进行立论,林登是一辩,然后他再来总结陈词。但格兰姆并不介意,还很欣赏林登抓住对方弱点的天赋。“林登的辩论,不算深入,但是比较聪明。我说实话,林登非常擅长去找对方辩论中的弱点,然后很漂亮地针对这个做出反击。”他一直蛮喜欢林登的,直到听到别人说这位搭档在盖茨夫人那里吃晚饭时谈论辩论队的事。“听着是有点烦,”格兰姆神父说,“我听说,他自称辩论时说了很多直击对方的精彩言论。嗯,完全不是他说的。要么是我说的,要么没人说。林登就是林登,这是毫无疑问的。辩论的事情他会拿去大肆吹嘘的。”有时候,大家也会发现约翰逊那些“参政”的故事也很夸张。因此,在盖茨夫人那里吃饭的一些学生很同意有人说的:“我就是没法相信他像自己说的那样,在奥斯汀参与了那么多重大决策。”有一天,怀特塞德告诉大家,他向林登追问他父亲的事情,而林登一直“都说自己的父亲是得州最高政治团体的成员”。“‘你父亲是做什么的?’”“‘嗯,啊,他是吉姆·弗格森的手下。’”“‘哦,那他具体做什么?’”“‘嗯,啊,调度巴士的。’”大家听得都忍俊不禁。林登,1924女孩子也是他很喜欢谈论的话题。弟弟山姆·休斯敦·约翰逊回忆说,去圣马科斯看哥哥的时候,林登不止一次洗了澡光着身子回来,把老二抓在手里,说:“我要把这兄弟带出去来点运动。不知道今晚该上谁呢。”他在外表上投入了可观的时间。再考虑到他的财务状况,他的穿着打扮可以说是相当过分了。对自己乌黑卷曲的头发,他总是在试验新发型,因为他觉得那是自己最吸引人的地方:要么中分,要么偏分,有时压压平,有时又耸起来。连他的室友都觉得,他随时都在捣鼓头发。这一点上他可不怕花钱,经常去理发店,花四十美分剪个头发,再花二十美分刮个胡子。(“给他刮胡子很难的,”理发师说,“他的皮肤很白很嫩……”)他担心自己的脖子太长太细,就一直练习怎么往回缩一缩,还要缩得好看。一个室友回忆说,他总是在练,练个没完。每次约会之前,他会花很长时间打扮。“他会站在镜子前,梳头发,搭配衣服,出门的时候必须一切都没问题!”“笨蛋”说。接着他会把脖子缩一缩,去和佳人共度良宵。事实上,有些同学都不愿意相信林登·约翰逊嘴里的任何事了。他们觉得,就算是最微不足道的事情,林登也没法说实话。有时候他们会故意问他一些问题,就是为了嘲笑他的答案。“有一次,教室里,我坐在他旁边。看见他打了新领带,穿了新袜子,”霍勒斯·理查兹回忆说,“我知道他在哪儿买的,但还是问了他在哪儿买的。他说:‘我是在奥斯汀的斯卡伯勒买的。袜子一美元,领带一美元。’斯卡伯勒是当时奥斯汀最好的商店,一美元在那时候也很值钱。我说:‘林登,你没说真话啊。你昨天根本没去斯卡伯勒,而且我昨天在伍尔沃斯的橱窗看到一模一样的货。袜子十美分,领带二十美分。’但是林登就是要撒谎,说他的领带就是一美元。好像他说什么都必须要说谎。”他经常大谈特谈和别人打架时的英勇强势,这还算可信,虽然他动作很笨拙,但块头不小。不过,一次打扑克的时候,他和另一个学生起了争执,而且一直对人家大吼大叫。旁边的学生跳起来,朝他动了手。约翰逊根本一点反抗都没做,直接就向后倒在床上,对手接近的时候,他开始双腿乱蹬,疯狂得很。打扑克的人都记得他躺在床上蹬腿的样子。“跟个娘儿们似的。”霍勒斯·理查兹说。他们还记得他大喊:“你敢打我,我就踢你!你敢打我,我就踢你!”在场的学生都惊得目瞪口呆。怀特塞德当时也在场,他说:“他太没骨气了。那时候得州的孩子都打架啊,但是他连反抗都不反抗。拼体力的事情他绝对是个没骨气的。但最重要的问题是,他经常吹牛说自己打架特别英勇。”但在同学们眼中,林登·约翰逊最突出的个性,是有时候吹牛或者假话被当众揭穿,他还一点也不尴尬,仍然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他说谎的时候,你揭穿他,他好像满不在乎的样子,”理查兹说,“第二天他又把同样的谎话重复一遍。”克莱顿·斯特里布林说:“(别人揭穿他)他好像一点也不懊恼。他就是不在乎。他也不会发火。第二天还是说着一样的话。”大家对林登·约翰逊的感觉,在印刷品上也有体现。圣马科斯每年的年鉴《教育者》,都会有一栏叫作“猫爪子”,里面会针对一些学生的缺点,做出讽刺和批评。一九二八年的《教育者》中,被“猫爪子”攻击的有十二个学生。其中十一个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批评,但第十二个是林登·约翰逊。编辑没有用约翰逊本人的照片,而是选了一头公驴的照片。下面的图片说明写道:“每天我们在校园里看到的他,就是这个样子。”说明还写道,约翰逊“来自远方,我们真诚地相信他会滚回去”。另外,说明里还写了,他加入了“诡辩俱乐部。简直是哄骗大众的大师”。《教育者》不是唯一用“大师”形容林登·约翰逊的出版物。《学院之星》的幽默专栏上也出现了这样的定义:“狗屁:希腊哲学学派。林登·约翰逊拿到了狗屁大师的学位。”林登·约翰逊的同班同学亨利·凯尔说:“他就是个狗屁大师,是学校里最大的撒谎精。私下里没有女生的时候,我们都叫他‘狗屎’约翰逊。”而他公开的绰号是“狗屁”。“遇到他的时候,就这么叫他,”霍勒斯·理查兹说,“好啊,‘狗屁’。怎么样啊,‘狗屁?’反正我们知道,他的名字就是‘狗屁’约翰逊。”“我们当面就这么叫他,”同学爱德华·普尔斯说,“大家都这么叫他。谁叫他一直吹牛撒谎呢。因为他经常说些狗屁话,大家都不相信他了。他这个人啊,就是没法说实话。”(本文节选自《权力之路:林登·约翰逊传》,罗伯特·A.卡洛著,何雨珈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18年4月版)
关键词 >> 美国总统 美国政治 “伟大社会”计划 美国二十世纪历史 林登·约翰逊 权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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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历史上最大的造假,埃及文明,重磅披露西方炮制古希腊、苏美尔内幕
  伍声09:埃及金字塔建造年份不会低于公元1330年。
  当然,我个人倾向于金字塔是1810年左右建造,当然,只是我的个人根据得到的一些资料的判断。
  忘情:为什么敢给出这么确切的年份?
  伍声09:首先,5000年历史的金字塔、狮身像算是上古文明遗【圣】迹吧?--- 是的,数百万人力造出来的超级大工程,何等壮观、何等雄伟啊,更据说有5000年历史了。
  忘情:是的,但是问题在于,在公元前300年 - 公元1600年间,整个欧洲、甚至包括整个西亚【中东、近东】地区的史籍,为什么毛都没有记录金字塔,或者人们口口相传?难道是金字塔存在感太低,还是其他原因?
  伍声09:我个人倾向于金字塔存在感太低,所以没有什么人知道它的存在。
  忘情:一个没有史载记录的金字塔,为什么却突然间在1837年就出现在世人的视线之中?
  伍声09:因为那时第一代法国佬、英国佬、古希腊史学专家,画师【多来自意大利佛罗伦萨和威尼斯】、雕刻师、建筑师、手工艺制作者都回国了,据报告说系统工程大体完成。但是请你注意一个事件,1912年左右自中国敦煌满载归来英、法学者正在重新向皇室、政府申请重返埃及,据报称中国文明令他们惊叹、羡妒不已,所以那边拟定了新计划,第二批英、法专家、业者重返埃及,做什么,不得而知。
  忘情:7000年历史的埃及文明,连埃及人自己都搞不清的历史,居然19世纪被欧洲人破解了,还破解到了公元前5000年,古埃及年表【帝王】历历在目,宏编巨著,这个是可喜,还是可笑的事情呢?
  埃及难道确实是、真的是一个年历史的上古文明吗?
  或者其中有什么猫腻?
  伍声09:说个趣事,有段时间意大利兴起了希腊热,民众疯狂到希腊挖雕塑(可能是事先埋的)然后希腊一脸蒙逼,我祖宗这么牛,我砸不知道呢?
  埃及更惨,一个国家的人民居然全部忘掉自己的历史,天下奇观。
  欧洲人来埃及之前,埃及人压根就不知道金字塔这东西。
  更可笑的是,埃及文字七千年前,到四千年前,再到公元前两千多年,一直到拿破仑发现金字塔,毫无变化!
  埃及象形文字发展了几千年,没有任何进步改进,这个不符合历史常理。
  但是为何到了拿破仑发现金字塔后,突然凭空跳出几千象形文字,接着法国商博良,一个11岁的所谓天才少年,突然之间就破解了近7000年历史的古埃及文字,破解了罗塞塔碑,从这时起,埃及文明重新【应该说是首次】进入了人类的视线,序幕开始了。
  雅典卫城镇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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