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健身卡但没发卡也没到联通网上营业厅 退款时间能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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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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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交了钱 不但卡没拿到 连门都难进
一起健身卡投诉引争议
商报讯(实习记者 李明)想去健身,便在家附近的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健身卡。可是合同签了,钱也交了,但迟迟拿不到卡。蒋先生日前致电与本报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讲述了一桩让他感到很郁闷的事儿:“我想去健身会所问个究竟,还被会所所在小区的保安以不是业主为由拒之小区门外。如果健身卡不能正常发放和使用,我要求退款。” 消费者:“钱交了合同签了却没收到卡,现在连小区门都进不去” 蒋先生介绍,8月2日,他与英豪斯健身会所工作人员签订了一份会员协议,并缴纳了2800元费用。 “我家住在西溪花园小区,上月初,西溪蝶园小区内新开了一家名为英豪斯的健身会所,因为离我家比较近,而且听说会所内还有游泳池,我很感兴趣,就预约办理一张健身年卡,签了会员协议,并且交了2800元。我签协议的时候,会所没有正式开张,工作人员告诉我,等会所营业了会给我发卡。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健身会所还没有发卡,我去找他们,还没进门就被小区保安拦在小区门外。我打电话给会所前台讨要说法,工作人员却以联系不到负责人推脱。”蒋先生表示,签订协议前,销售员曾向他承诺该健身会所向小区业主以外人士开放,但是协议中并没有提及相关内容。 8月中旬,蒋先生得知已经有不少小区内业主在该健身房进行健身活动,而自己还没有收到健身卡,蒋先生随即前往该健身房询问情况,却被小区保安拦住。“保安告诉我那家健身房只对小区业主开放,外人是不能进去的,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也说因为业主的反对,不是小区业主不能进去健身。”蒋先生说,“我担心即使拿到会员卡也没办法进去锻炼。” 蒋先生表示,他给会所前台和销售员都打过电话,但对方回复说联系不到负责人或不清楚具体情况,均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多次沟通无果的蒋先生认为,自己不仅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还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希望该健身会所能尽快有人出面解决,不然要全额退还所缴费用。 “拖了这么久,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答复,如果健身卡不能正常发放和使用,我要求退款。”蒋先生说。 商家:新店开业工作多进展慢,将尽快给已签合同的会员发卡 记者按照蒋先生提供的号码给销售员打了电话,销售员承认,自己曾向非业主会员承诺,健身会所向小区外人士开放,“因为当时公司也是这样承诺的,至于蒋先生遇到的状况,我们正在跟小区业主沟通,如果不能开放,我们会退款,但是具体处理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得向公司反映。” 记者随即又拨打了英豪斯健身会所前台电话,反映蒋先生的情况后,一位自称该店负责人的余先生称:“因为店是新开的,某些内部程序还没有完善,所以健身房还没有正式对外营业。蒋先生购买的会员卡是预售卡,暂时没有发放,现在公司正在确认会员信息,会尽快向会员发放会员卡,预计10月10日前可正常使用。” 非小区业主能不能进?商家、物业各有说法 对于蒋先生无法进入小区的担忧,余先生表示,“我们健身房的前身是另外一家健身房,因某些原因转租给我们。而之前的那家健身房是不对小区业主以外的人开放的。的确,我们公司现在发展业主外会员是遭到一些小区业主的反对,我们也在积极沟通。但是已经签订会员协议的会员收到卡后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只需向保安出示本店会员卡和本人身份证就可以进入小区,这一点会员大可放心。” 昨天下午,记者辗转联系到西溪蝶园小区物业经理徐先生,他说:“不少业主考虑到安全问题并不赞成对外开放,而我们小区一直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外来人员的出入控制严格,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目前小区还不能让业主外人员以健身为由随意进入。”徐先生透露,小区已经在筹建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后将进一步就此事跟该健身会所交涉。对于余先生“业主外会员可以凭会员卡、身份证进入小区”的说法,徐先生表示这只是店家单方面的想法。 律师:商家应保障消费者的正常消费活动 市消保委人士提醒消费者:在健身会所办理健身卡是一项长期消费,消费者在选择健身会所时必须保持理性,切忌盲目消费。在与商家签订协议前要进行实地考察,不仅要跟商家确认相关服务款项,还要对健身房内的环境、设施有所把握,保证正规、安全。另外,在与销售员签订协议前要确认对方身份,不可轻信对方口头承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叶水荣律师针对蒋先生的情况表示,消费者与商家签订消费合同后,在商家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拥有自由消费的权利,商家应该与小区物业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制定出一套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保障消费者的正常消费活动。一旦消费受阻,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款,必要时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 [] [] []转让健身卡需缴纳转让费? 市消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条款可协商
一张价值2200元的健身卡,刚使用三个月,想降低价格转让给别人,但是却被健身会所告知,想要转让,需向会所缴纳150元的转让费。这是最近发生在华贸1958健身会所的会员孙先生身上的一桩事。孙先生认为会所要求收取的转让费属于霸王条款,十分不合理。但随后记
  一张价值2200元的健身卡,刚使用三个月,想降低价格转让给别人,但是却被健身会所告知,&想要转让,需向会所缴纳150元的转让费。&这是最近发生在华贸1958健身会所的会员孙先生身上的一桩事。孙先生认为会所要求收取的转让费属于霸王条款,十分不合理。但随后记者调查发现,健身卡的转让费收取已成这一行业的&潜规则&,关于转让费各家会所虽然&定价&有高有低,但都会收取。  转让健身卡需缴纳转让费  市民孙先生今年6月份在我市华贸1958健身会所办理了一张两年制价格为2200元的健身卡,原本是为锻炼身体使用。但由于新工作较为繁忙,孙先生难以抽出健身时间,思来想去孙先生决定将手中的健身卡让给朋友使用。  但当孙先生的朋友手持孙先生的健身卡来到会所时,却被告知该健身卡仅限本人使用,但如果想长时间让给别人用,会所可以为会员办理会员卡的转让业务。可该项转让业务不是免费的,需要向会所缴纳150元的转让费。对此,孙先生表示难以理解,卡是自己的,现在转给朋友用,转卡明明是个人行为,为什么会所还要收取转让费?  此外,即便会员的变更给会所带来了一定的管理不便,但重新进行会员登记,也就只是在电脑系统里删、改一下会员信息的小事而已,这么简单的操作怎么就&值&150元?  健身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已明文写进双方合同  9月10日,记者就此事来到华贸1958健身会所。该会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该会所与新会员第一次办卡签订合同时,已明确在合同中写明该健身卡仅限会员本人使用,不得出借他人,签订后即表明会员对该项协议无异议。  但同时,因考虑到健身卡时间跨度较长,所以健身会所也默认了会员对手中的会员卡进行转让的行为,这一点虽然没写进合同,但在第一次办卡时,会所对会员进行了口头承诺。但转让健身卡并不是免费的,会员的健身卡在进行转让时需向会所缴纳管理费。  记者拿到了一份华贸1958健身会所与孙先生签订的合同。在该合同中,记者没有看见任何有关会员卡禁止转让或收取转让费用的条款。那么150元的转让费从何而来呢?对此,该会所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价格是&上面&规定的,对于两年制的健身卡,需收取150元的转让费。  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条款可协商解决  同时,记者还走访了我市其他的健身会所,在豪仕堡健身会所和金仕堡健身会所了解到,这两家会所针对会员健身卡的转让也同样要收取转让费,但具体的金额视会员手中持有的健身卡金额而定。  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到了市消费者协会。据该协会投诉与法律咨询部姚爱莹主任介绍,消费者手中持有的会员卡的转让及转让费用的收取问题必须按照持卡会员与发卡机构签订的合同执行。  如果合同中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明文规定,而会员在签订合同时也未提出异议则表示接受了合同条款;但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相关事项,而转让费用的收取又完全要听取发卡机构的要求,则是不合理的。针对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的条款,持卡会员与发卡机构在执行的过程中,无义务单方面按照发卡机构的要求进行,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此类问题。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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