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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袖私信,是私人收藏还是馆藏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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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私信,我们全家非常珍视。&10日,毛泽东主席同窗好友、新化人邹介圭的女儿邹娟娟表示,38年来,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这封信。原来,1949年12月,邹介圭给毛主席写信,直陈建国之初地方弊政。毛主席收到信后,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了地方政府的一些偏差,并亲笔给邹介圭回信。邹介圭感念伟人的情怀,将毛主席的回信当成传家宝珍藏。然而,1977年,当时的新化县档案馆派人将信&借阅&后,再也没有归还,邹家只拿回了一份复印件。
邹娟娟调查发现,当年&借&出去的这封信,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湖南省档案馆。为此,她多次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但该馆相关人员表示,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目前这封信已上交中央相关部门。这起涉及领袖物件收藏权的归属问题,由于在全国尚无先例,已引起文史和法律界的关注。
1、&家书&的法律属性
书信所有权人到底是谁呢?书信作为动产,所有权的归属方面特殊之处在于书信的所有权人有两个:一是书信的执笔人,即作者,他享有的是版权;二是书信持有者,即直接所有人,他享有的是物权。
简单的一封书信,从内容上看版权人就是作者本人,他享有发表权、修改权、出版权等知识产权。但从法律属性上看,书信持有者是所有权人,他享有对书信本身的处分权。所以,作者和持有者对书信有着双重所有权,前者保留版权,后者保留物权。举个简单的例子,书信持有者既可以将收到的来信保留,也可以将信件烧毁,但不能将信件内容公布于众或进行添加、修改和补充,这是出于对版权人权利的考虑。
2、&家书&所有权的法律思考
一封与共和国同龄的领袖私信,一段历时30余年的追讨之路,引发了争议:领袖物件收藏权,究竟归属私人还是国家?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这封信我们没有收藏。所有毛主席的物件都要交给中央有关部门,我们无权处理。&湖南省档案局办公室一位陈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非常理解邹家人的心情,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领袖物件均要上交。市民如果要查看领袖信件的原件,必须办手续,通过中央文献研究室批准。
&毛主席手迹是可移动文物,个人、公家收藏都是一样的。&湖南省文史馆馆员、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梁小进说,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个人持有的领袖物件需上交或捐献给国家。他建议,不管是何种类别的可移动文物,应该允许民间收藏,包括领袖物件也可收藏。文物部门如需收藏,过去一般是上门做工作,或由个人自觉捐献、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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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写给邹介圭的信(复印件)。在两页纸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这封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私信,我们全家非常珍视。&昨日,毛泽东主席同窗好友、新化人邹介圭的女儿邹娟娟表示,38年来,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这封信。原来,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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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主席写给邹介圭的信(复印件)。在两页纸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这封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私信,我们全家非常珍视。&昨日,毛泽东主席同窗好友、新化人邹介圭的女儿邹娟娟表示,38年来,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这封信。原来,1949年12月,邹介圭给毛主席写信,直陈建国之初地方弊政。毛主席收到信后,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了地方政府的一些偏差,并亲笔给邹介圭回信。邹介圭感念伟人的情怀,将毛主席的回信当成传家宝珍藏。然而,1977年,当时的新化县档案馆派人将信&借阅&后,再也没有归还,邹家只拿回了一份复印件。  邹娟娟调查发现,当年&借&出去的这封信,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湖南省档案馆。为此,她多次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但该馆相关人员表示,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目前这封信已上交中央相关部门。这起涉及领袖物件收藏权的归属问题,由于在全国尚无先例,已引起文史和法律界的关注。  同窗 常和毛泽东上岳麓山读书  邹娟娟今年70岁,是岳阳七中退休教师。多年来,为追索这封信,她一直奔波于新化、岳阳、长沙三地。&父亲籍贯新化,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和毛主席是同班同学。&邹娟娟回忆,父亲邹介圭,字敏树,不仅是毛泽东的同窗好友,还曾是战友。邹介圭参加过红军,但长征之后因各种原因而脱离革命,隐居在长沙当起中学教师。  在邹介圭未出版的回忆录中,邹娟娟感受到了父辈珍贵的同窗情谊。邹介圭在回忆录中写道,毛泽东当年最爱运动和读书,夏天大家一起爬完岳麓山后,常坐在爱晚亭下读书。有时候读书忘了时间,他们就夜宿岳麓山,碰到蚊虫叮咬,就把报纸盖在身上。&为了考验自己的定力,毛泽东经常约我父亲到闹市看书。&邹娟娟说。  通信 仗义反映情况获主席回信  解放之初,由于新化当地政府向百姓征粮、征稻草行为过激,引发民众抱怨。日,生性耿直的邹介圭与当年的几位同学联名,由他执笔,给老同学毛泽东写了一封&告状信&,反映了这件事。毛主席阅信后,立即召开相关会议,纠正了地方政府的错误,还亲自执笔给邹介圭写了一封回信。  邹娟娟记得,父亲接到毛主席回信后兴奋得直呼:&毛主席日理万机,及时纠正偏差还亲自回信,是真正的好领袖。&  邹娟娟向记者展示了主席回信的复印件,信的全文如下:&孝逵、壮湘、谢华、敏树、广藩、德藩诸位学兄: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来信收到,深为感谢,迟覆为歉。所述征粮工作中的缺陷,三月政务院指示已有所纠正,不知执行情形如何,诸兄如有所见,尚祈随时示知。此覆,敬颂。敬礼!毛泽东,一九五年四月十九日&。记者注意到,两页信纸和信封复印件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从复印件看得出,该信为挂号信,信封上贴有八枚邮票,并写有&湖南新化县正街三十二号邹介圭先生 毛寄&字样。  失信 县档案馆派人&借阅&后未还  &毛主席回信的事很快传遍了当地。&回忆往事,邹娟娟的妹妹邹青青记忆犹新。她说,母亲李淑荷把这封珍贵的毛主席亲笔回信放入镜框,并进行了装裱,挂在客厅展出。&每天都有人来参观,很快大家都知道我家有这个&宝贝&了。&父亲1960年去世时,曾叮嘱家人保管好这封信。后来到了&文革&期间,这封信被锁进木箱中,轻易不再示人。  1977年,邹青青是新化县百货公司工农兵商店的营业员。&公司领导肖善定带了一个叫邹定保的人去我家借信。&邹青青说,肖善定当时称自己是县委机关派来的,想把信借给办公室的人看。在肖善定担保下,李淑荷将信连同信封一起给了邹定保。  既然是借,是否留有借条?邹青青回忆,母亲当时拿出一张三指宽的小纸片,让邹定保草草写了一张借条。遗憾的是,借条因年久破损,已经遗失。她告诉记者,没想到的是,&借信&成了一借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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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君 010-女子收藏毛泽东私信 档案馆借后还回复印件(图)|毛泽东|收藏_新浪新闻
邹娟娟展示毛主席写给父亲的亲笔信(复印件)。信封上写着其父邹介圭的名字。 均为 李卓 摄
 毛主席写给邹介圭的信(复印件)。在两页纸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毛泽东写给昔日同窗邹介圭的一封亲笔信,被档案馆“借阅”后再未归还。30多年来,邹家人一直在追讨——
  领袖私信,是私人收藏还是馆藏文物
  “这封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私信,我们全家非常珍视。”昨日,毛泽东主席同窗好友、新化人邹介圭的女儿邹娟娟表示,38年来,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这封信。原来,1949年12月,邹介圭给毛主席写信,直陈建国之初地方弊政。毛主席收到信后,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了地方政府的一些偏差,并亲笔给邹介圭回信。邹介圭感念伟人的情怀,将毛主席的回信当成传家宝珍藏。然而,1977年,当时的新化县档案馆派人将信“借阅”后,再也没有归还,邹家只拿回了一份复印件。
  邹娟娟调查发现,当年“借”出去的这封信,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湖南省档案馆。为此,她多次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但该馆相关人员表示,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目前这封信已上交中央相关部门。这起涉及领袖物件收藏权的归属问题,由于在全国尚无先例,已引起文史和法律界的关注。
  同窗 常和毛泽东上岳麓山读书
  邹娟娟今年70岁,是岳阳七中退休教师。多年来,为追索这封信,她一直奔波于新化、岳阳、长沙三地。“父亲籍贯新化,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和毛主席是同班同学。”邹娟娟回忆,父亲邹介圭,字敏树,不仅是毛泽东的同窗好友,还曾是战友。邹介圭参加过红军,但长征之后因各种原因而脱离革命,隐居在长沙当起中学教师。
  在邹介圭未出版的回忆录中,邹娟娟感受到了父辈珍贵的同窗情谊。邹介圭在回忆录中写道,毛泽东当年最爱运动和读书,夏天大家一起爬完岳麓山后,常坐在爱晚亭下读书。有时候读书忘了时间,他们就夜宿岳麓山,碰到蚊虫叮咬,就把报纸盖在身上。“为了考验自己的定力,毛泽东经常约我父亲到闹市看书。”邹娟娟说。
  通信 仗义反映情况获主席回信
  解放之初,由于新化当地政府向百姓征粮、征稻草行为过激,引发民众抱怨。日,生性耿直的邹介圭与当年的几位同学联名,由他执笔,给老同学毛泽东写了一封“告状信”,反映了这件事。毛主席阅信后,立即召开相关会议,纠正了地方政府的错误,还亲自执笔给邹介圭写了一封回信。
  邹娟娟记得,父亲接到毛主席回信后兴奋得直呼:“毛主席日理万机,及时纠正偏差还亲自回信,是真正的好领袖。”
  邹娟娟向记者展示了主席回信的复印件,信的全文如下:“孝逵、壮湘、谢华、敏树、广藩、德藩诸位学兄: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来信收到,深为感谢,迟覆为歉。所述征粮工作中的缺陷,三月政务院指示已有所纠正,不知执行情形如何,诸兄如有所见,尚祈随时示知。此覆,敬颂。敬礼!毛泽东,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九日”。记者注意到,两页信纸和信封复印件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从复印件看得出,该信为挂号信,信封上贴有八枚邮票,并写有“湖南新化县正街三十二号邹介圭先生 毛寄”字样。
  失信 县档案馆派人“借阅”后未还
  “毛主席回信的事很快传遍了当地。”回忆往事,邹娟娟的妹妹邹青青记忆犹新。她说,母亲李淑荷把这封珍贵的毛主席亲笔回信放入镜框,并进行了装裱,挂在客厅展出。“每天都有人来参观,很快大家都知道我家有这个‘宝贝’了。”父亲1960年去世时,曾叮嘱家人保管好这封信。后来到了“文革”期间,这封信被锁进木箱中,轻易不再示人。
  1977年,邹青青是新化县百货公司工农兵商店的营业员。“公司领导肖善定带了一个叫邹定保的人去我家借信。”邹青青说,肖善定当时称自己是县委机关派来的,想把信借给办公室的人看。在肖善定担保下,李淑荷将信连同信封一起给了邹定保。
  既然是借,是否留有借条?邹青青回忆,母亲当时拿出一张三指宽的小纸片,让邹定保草草写了一张借条。遗憾的是,借条因年久破损,已经遗失。她告诉记者,没想到的是,“借信”成了一借不还。
  追信 家人追讨30余年至今无果
  邹青青说,家人从1981年开始就要求肖善定还信。肖善定则表示,时任新化县档案馆馆长余桂生感谢他们的收藏,不过信已经由省档案馆交给北京有关部门了,只能给她们一份复印件。
  昨日,邹娟娟向记者出示了肖善定的证明材料:“大约在一九七七年四至五月,新化档案馆邹定保同志找到我,要我陪同他。我们找到了邹介圭同志的二女儿邹青青,向她借毛主席五零年写给邹介圭同志的私信,当时写了借条。”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肖善定。“我2011年确实写了证明。”他说,1977年他是新化县百货公司办公室主任,带着邹定保到了邹青青家,“那时候的人很单纯,谁晓得借走了就要不回来了。”
  邹娟娟告诉记者,2011年,湖南省档案馆在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本馆近期在清理文件时发现毛主席亲笔家信一封。信封为白色,长21厘米,宽10厘米……”她惊喜地发现,文章中提及的这封信竟是她家此前收藏的信件。此后,她带着信的复印件及肖善定的证明等资料,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
  “我父亲是普通人,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信封上写着我家的住址,收信人是我父亲,所以这是属于我父亲的私人信件。”邹娟娟表示,她希望在确认信件归属的前提下,再与省档案馆协商。
  争议 伟人物件收藏权归公还是归私?
  一封与共和国同龄的领袖私信,一段历时30余年的追讨之路,引发了争议:领袖物件收藏权,究竟归属私人还是国家?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颜忠军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这封信我们没有收藏。所有毛主席的物件都要交给中央有关部门,我们无权处理。”湖南省档案局办公室一位陈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邹娟娟曾多次来该局交涉,已给她明确答复,这封信已上交。省档案馆2011年确实曾在网上发布信息,该信属当时遗漏了的文件。这位负责人表示,他非常理解邹家人的心情,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领袖物件均要上交。市民如果要查看领袖信件的原件,必须办手续,通过中央文献研究室批准。
  “毛主席手迹是可移动文物,个人、公家收藏都是一样的。”湖南省文史馆馆员、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梁小进说,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个人持有的领袖物件需上交或捐献给国家。他建议,不管是何种类别的可移动文物,应该允许民间收藏,包括领袖物件也可收藏。文物部门如需收藏,过去一般是上门做工作,或由个人自觉捐献、上交。
  来源:长沙晚报
很有可能,任性的人拥有“什么是任性”的解释权——这导致一种情况,任性的人永远被承认任性,有权任性的人,有权否认自己任性,关键是你还拿他没办法。
掌握着最多话语权的群体,在公共舆论中却是一个沉默的人群。掌握着越多的权力,垄断着最多的表达渠道,却是一个最少发出自己内心声音的群体。畸形的体制制造着他们的人格分裂,制造着话语与权力的失衡。
自去年开始被曝光的演艺圈吸毒人士越来越多,眼瞅着扳着手指头就已数不过来了,@芮必峰不由一声长叹:“唱歌的、演戏的、踢球的,为什么文体界有这么多吸毒的…”
全国政协委员葛剑雄在听了第一场政协大会发言后,对中国首富李河君委员提出了批评,说他发言的时候,就谈他做的两样产品,一个是薄膜电池,一个是移动能源,谈这两个产品很好,产生了什么样的效应。这等于是在为他自己的上市公司做免费广告啊!女子收藏毛泽东私信 档案馆借后还回复印件(图)|毛泽东|收藏_新浪新闻
邹娟娟展示毛主席写给父亲的亲笔信(复印件)。信封上写着其父邹介圭的名字。 均为 李卓 摄
 毛主席写给邹介圭的信(复印件)。在两页纸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毛泽东写给昔日同窗邹介圭的一封亲笔信,被档案馆“借阅”后再未归还。30多年来,邹家人一直在追讨——
  领袖私信,是私人收藏还是馆藏文物
  “这封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私信,我们全家非常珍视。”昨日,毛泽东主席同窗好友、新化人邹介圭的女儿邹娟娟表示,38年来,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这封信。原来,1949年12月,邹介圭给毛主席写信,直陈建国之初地方弊政。毛主席收到信后,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了地方政府的一些偏差,并亲笔给邹介圭回信。邹介圭感念伟人的情怀,将毛主席的回信当成传家宝珍藏。然而,1977年,当时的新化县档案馆派人将信“借阅”后,再也没有归还,邹家只拿回了一份复印件。
  邹娟娟调查发现,当年“借”出去的这封信,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湖南省档案馆。为此,她多次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但该馆相关人员表示,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目前这封信已上交中央相关部门。这起涉及领袖物件收藏权的归属问题,由于在全国尚无先例,已引起文史和法律界的关注。
  同窗 常和毛泽东上岳麓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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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邹介圭未出版的回忆录中,邹娟娟感受到了父辈珍贵的同窗情谊。邹介圭在回忆录中写道,毛泽东当年最爱运动和读书,夏天大家一起爬完岳麓山后,常坐在爱晚亭下读书。有时候读书忘了时间,他们就夜宿岳麓山,碰到蚊虫叮咬,就把报纸盖在身上。“为了考验自己的定力,毛泽东经常约我父亲到闹市看书。”邹娟娟说。
  通信 仗义反映情况获主席回信
  解放之初,由于新化当地政府向百姓征粮、征稻草行为过激,引发民众抱怨。日,生性耿直的邹介圭与当年的几位同学联名,由他执笔,给老同学毛泽东写了一封“告状信”,反映了这件事。毛主席阅信后,立即召开相关会议,纠正了地方政府的错误,还亲自执笔给邹介圭写了一封回信。
  邹娟娟记得,父亲接到毛主席回信后兴奋得直呼:“毛主席日理万机,及时纠正偏差还亲自回信,是真正的好领袖。”
  邹娟娟向记者展示了主席回信的复印件,信的全文如下:“孝逵、壮湘、谢华、敏树、广藩、德藩诸位学兄: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来信收到,深为感谢,迟覆为歉。所述征粮工作中的缺陷,三月政务院指示已有所纠正,不知执行情形如何,诸兄如有所见,尚祈随时示知。此覆,敬颂。敬礼!毛泽东,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九日”。记者注意到,两页信纸和信封复印件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从复印件看得出,该信为挂号信,信封上贴有八枚邮票,并写有“湖南新化县正街三十二号邹介圭先生 毛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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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主席回信的事很快传遍了当地。”回忆往事,邹娟娟的妹妹邹青青记忆犹新。她说,母亲李淑荷把这封珍贵的毛主席亲笔回信放入镜框,并进行了装裱,挂在客厅展出。“每天都有人来参观,很快大家都知道我家有这个‘宝贝’了。”父亲1960年去世时,曾叮嘱家人保管好这封信。后来到了“文革”期间,这封信被锁进木箱中,轻易不再示人。
  1977年,邹青青是新化县百货公司工农兵商店的营业员。“公司领导肖善定带了一个叫邹定保的人去我家借信。”邹青青说,肖善定当时称自己是县委机关派来的,想把信借给办公室的人看。在肖善定担保下,李淑荷将信连同信封一起给了邹定保。
  既然是借,是否留有借条?邹青青回忆,母亲当时拿出一张三指宽的小纸片,让邹定保草草写了一张借条。遗憾的是,借条因年久破损,已经遗失。她告诉记者,没想到的是,“借信”成了一借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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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青青说,家人从1981年开始就要求肖善定还信。肖善定则表示,时任新化县档案馆馆长余桂生感谢他们的收藏,不过信已经由省档案馆交给北京有关部门了,只能给她们一份复印件。
  昨日,邹娟娟向记者出示了肖善定的证明材料:“大约在一九七七年四至五月,新化档案馆邹定保同志找到我,要我陪同他。我们找到了邹介圭同志的二女儿邹青青,向她借毛主席五零年写给邹介圭同志的私信,当时写了借条。”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肖善定。“我2011年确实写了证明。”他说,1977年他是新化县百货公司办公室主任,带着邹定保到了邹青青家,“那时候的人很单纯,谁晓得借走了就要不回来了。”
  邹娟娟告诉记者,2011年,湖南省档案馆在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本馆近期在清理文件时发现毛主席亲笔家信一封。信封为白色,长21厘米,宽10厘米……”她惊喜地发现,文章中提及的这封信竟是她家此前收藏的信件。此后,她带着信的复印件及肖善定的证明等资料,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
  “我父亲是普通人,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信封上写着我家的住址,收信人是我父亲,所以这是属于我父亲的私人信件。”邹娟娟表示,她希望在确认信件归属的前提下,再与省档案馆协商。
  争议 伟人物件收藏权归公还是归私?
  一封与共和国同龄的领袖私信,一段历时30余年的追讨之路,引发了争议:领袖物件收藏权,究竟归属私人还是国家?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颜忠军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这封信我们没有收藏。所有毛主席的物件都要交给中央有关部门,我们无权处理。”湖南省档案局办公室一位陈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邹娟娟曾多次来该局交涉,已给她明确答复,这封信已上交。省档案馆2011年确实曾在网上发布信息,该信属当时遗漏了的文件。这位负责人表示,他非常理解邹家人的心情,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领袖物件均要上交。市民如果要查看领袖信件的原件,必须办手续,通过中央文献研究室批准。
  “毛主席手迹是可移动文物,个人、公家收藏都是一样的。”湖南省文史馆馆员、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梁小进说,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个人持有的领袖物件需上交或捐献给国家。他建议,不管是何种类别的可移动文物,应该允许民间收藏,包括领袖物件也可收藏。文物部门如需收藏,过去一般是上门做工作,或由个人自觉捐献、上交。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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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泽东写给昔日同窗邹介圭的一封亲笔信,被档案馆“借阅”后再未归还。30多年来,邹家人一直在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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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娟娟调查发现,当年“借”出去的这封信,最后一次“露面”是在湖南省档案馆。为此,她多次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但该馆相关人员表示,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目前这封信已上交中央相关部门。这起涉及领袖物件收藏权的归属问题,由于在全国尚无先例,已引起文史和法律界的关注。
  同窗 常和毛泽东上岳麓山读书
  邹娟娟今年70岁,是岳阳七中退休教师。多年来,为追索这封信,她一直奔波于新化、岳阳、长沙三地。“父亲籍贯新化,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和毛主席是同班同学。”邹娟娟回忆,父亲邹介圭,字敏树,不仅是毛泽东的同窗好友,还曾是战友。邹介圭参加过红军,但长征之后因各种原因而脱离革命,隐居在长沙当起中学教师。
  在邹介圭未出版的回忆录中,邹娟娟感受到了父辈珍贵的同窗情谊。邹介圭在回忆录中写道,毛泽东当年最爱运动和读书,夏天大家一起爬完岳麓山后,常坐在爱晚亭下读书。有时候读书忘了时间,他们就夜宿岳麓山,碰到蚊虫叮咬,就把报纸盖在身上。“为了考验自己的定力,毛泽东经常约我父亲到闹市看书。”邹娟娟说。
  通信 仗义反映情况获主席回信
  解放之初,由于新化当地政府向百姓征粮、征稻草行为过激,引发民众抱怨。日,生性耿直的邹介圭与当年的几位同学联名,由他执笔,给老同学毛泽东写了一封“告状信”,反映了这件事。毛主席阅信后,立即召开相关会议,纠正了地方政府的错误,还亲自执笔给邹介圭写了一封回信。
  邹娟娟记得,父亲接到毛主席回信后兴奋得直呼:“毛主席日理万机,及时纠正偏差还亲自回信,是真正的好领袖。”
  邹娟娟向记者展示了主席回信的复印件,信的全文如下:“孝逵、壮湘、谢华、敏树、广藩、德藩诸位学兄:去年十二月十二日来信收到,深为感谢,迟覆为歉。所述征粮工作中的缺陷,三月政务院指示已有所纠正,不知执行情形如何,诸兄如有所见,尚祈随时示知。此覆,敬颂。敬礼!毛泽东,一九五〇年四月十九日”。记者注意到,两页信纸和信封复印件的左下角,均盖有“湖南省档案馆复制”的印章。
  从复印件看得出,该信为挂号信,信封上贴有八枚邮票,并写有“湖南新化县正街三十二号邹介圭先生 毛寄”字样。
  失信 县档案馆派人“借阅”后未还
  “毛主席回信的事很快传遍了当地。”回忆往事,邹娟娟的妹妹邹青青记忆犹新。她说,母亲李淑荷把这封珍贵的毛主席亲笔回信放入镜框,并进行了装裱,挂在客厅展出。“每天都有人来参观,很快大家都知道我家有这个‘宝贝’了。”父亲1960年去世时,曾叮嘱家人保管好这封信。后来到了“文革”期间,这封信被锁进木箱中,轻易不再示人。
  1977年,邹青青是新化县百货公司工农兵商店的营业员。“公司领导肖善定带了一个叫邹定保的人去我家借信。”邹青青说,肖善定当时称自己是县委机关派来的,想把信借给办公室的人看。在肖善定担保下,李淑荷将信连同信封一起给了邹定保。
  既然是借,是否留有借条?邹青青回忆,母亲当时拿出一张三指宽的小纸片,让邹定保草草写了一张借条。遗憾的是,借条因年久破损,已经遗失。她告诉记者,没想到的是,“借信”成了一借不还。
  追信 家人追讨30余年至今无果
  邹青青说,家人从1981年开始就要求肖善定还信。肖善定则表示,时任新化县档案馆馆长余桂生感谢他们的收藏,不过信已经由省档案馆交给北京有关部门了,只能给她们一份复印件。
  昨日,邹娟娟向记者出示了肖善定的证明材料:“大约在一九七七年四至五月,新化档案馆邹定保同志找到我,要我陪同他。我们找到了邹介圭同志的二女儿邹青青,向她借毛主席五零年写给邹介圭同志的私信,当时写了借条。”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肖善定。“我2011年确实写了证明。”他说,1977年他是新化县百货公司办公室主任,带着邹定保到了邹青青家,“那时候的人很单纯,谁晓得借走了就要不回来了。”
  邹娟娟告诉记者,2011年,湖南省档案馆在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称,“本馆近期在清理文件时发现毛主席亲笔家信一封。信封为白色,长21厘米,宽10厘米……”她惊喜地发现,文章中提及的这封信竟是她家此前收藏的信件。此后,她带着信的复印件及肖善定的证明等资料,来到湖南省档案馆,要求归还信件。工作人员却告诉她:“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
  “我父亲是普通人,信是毛主席写给我父亲的,信封上写着我家的住址,收信人是我父亲,所以这是属于我父亲的私人信件。”邹娟娟表示,她希望在确认信件归属的前提下,再与省档案馆协商。
  争议 伟人物件收藏权归公还是归私?
  一封与共和国同龄的领袖私信,一段历时30余年的追讨之路,引发了争议:领袖物件收藏权,究竟归属私人还是国家?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颜忠军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这封信我们没有收藏。所有毛主席的物件都要交给中央有关部门,我们无权处理。”湖南省档案局办公室一位陈姓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邹娟娟曾多次来该局交涉,已给她明确答复,这封信已上交。省档案馆2011年确实曾在网上发布信息,该信属当时遗漏了的文件。这位负责人表示,他非常理解邹家人的心情,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领袖物件均要上交。市民如果要查看领袖信件的原件,必须办手续,通过中央文献研究室批准。
  “毛主席手迹是可移动文物,个人、公家收藏都是一样的。”湖南省文史馆馆员、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梁小进说,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规定,个人持有的领袖物件需上交或捐献给国家。他建议,不管是何种类别的可移动文物,应该允许民间收藏,包括领袖物件也可收藏。文物部门如需收藏,过去一般是上门做工作,或由个人自觉捐献、上交。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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