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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可以去做法医鉴定吗?_百度知道
自己可以去做法医鉴定吗?
朋友头部被人用菜刀砍上?
然后法医看看病理又看了下我朋友伤口说得等康复5个月以后才可以做?
现在人找到了。我想问下。本来警察说这周3做鉴定的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没联系我朋友家里?
我朋友想自己去家这边公安医院做鉴定可以吗。。然后等周3下午才说他们临时有事等下周3。就差一个鉴定是刑事案件还是制安案件了。 不想拖那么久可以吗。上去就问你看这个能做鉴定吗。然后等到下周3了警察带我朋友去做鉴定。
难道现在做不了吗。。 已经报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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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拿着案发地派出所开具的验伤委托书,到当地公安医院进行验伤,门诊初步判定构成轻伤害(或更严重),当事人可申请进行法医鉴定可以鉴定
自己作法医鉴定无法律效力。
自己到公安医院法医部门做鉴定也是可以的,自己先行垫付鉴定费。有效
公民申请法医鉴定,首先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该部门经审查符合鉴定条件的,可指派或者聘请法医鉴定部门的专业法医师或医师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进行鉴定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包括影像学报告、X光片、CT片、致伤物、照片、证人证言等。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理论上是可以的。法医司法鉴定社会化,只要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就可以进行鉴定。但是鉴定结论公安部门不一定认可。公安部门一般认可自己内部法医的鉴定。到其他地方进行的鉴定可以在法庭上出示作为证据进行质证。有一些损伤、功能的鉴定需要一个治疗恢复阶段,时间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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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帮助整容女子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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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日,马女士向美容医院支付1.8万余元手术费。当月30日,医院为马女士行重睑修复术、自体脂肪填充眶隔术。  马女士诉至一审法院称,手术后一年多,自己的眼睛并没有像医院承诺的漂亮一两倍,反而不如以前好看。眼睛较术前变小,上眼睑下垂,上睁乏力,双眼皮手术痕迹明显,非常不自然,眼尾下垂,眼皮皱纹增多,眼球凹陷,上眼睑去除皮肤过多,致使眉眼距离变近,严重破坏脸部原有的匀称和协调。变得丑陋的眼睛让自己不敢正常与人交往,严重影响生活和事业。故要求美容医院赔偿各项损失20余万元。美容医院辩称,美容手术不存在任何医疗损害,医院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  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马女士的病例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医院对马女士的美容手术造成了右眼睑尾部皮肤较对侧稍下垂的轻微损害后果。而对于医院就该损害后果发生是否具有过错,因手术记录中的涂改部分直接影响鉴定结论,在双方就涂改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无法鉴定。  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美容医院赔偿马女士手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1.1万元的判决后,马女士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相关法律法规  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的种类及注意事项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的,可以向医院住所地的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首次鉴定,一般是区(县、县级市)级医学会。如果患者病情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学会申请首次鉴定。  患者或医院对首次鉴定不服的,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具有最终的鉴定效力,患者和医院不能申请再次鉴定。  在北京地区,首次鉴定的费用是3000元,再次鉴定的费用是3500元,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垫付,由败诉方承担。  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成员,虽然是由患者和医院抽签选择的专家,但是患者无论是抽取的哪个专家,都是从事医学教学、研究或医疗服务的专家。由于个专家之间大多是“同学关系”、“师生关系”或“上下级关系”,医学会做出医疗事故鉴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很难令人信服。  由于患者和律师缺乏必要的医学知识,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难于上青天”。即使构成医疗事故的,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索赔,当事人也往往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导致患者雪上加霜、身心憔悴。  在北京地区,更多的患者和律师选择了国家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公告在册的、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过错鉴定。  二、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鉴定是最近几年出现的一种新的司法鉴定类型,是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必要补充和合理监督。患者可以不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迳行选择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对不构成医疗事故,无法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索赔,但医院确实存在医疗过失的情形,患者选择医疗过错鉴定是一种明智的举措。  这样以来,患者做医疗过错鉴定有更大的把握和选择余地,不像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只有抽签的权利,没有其他选择的机会,而且医学会的专家“神龙见首不见尾”,让患者感觉到自己花了鉴定费,专家却在“帮医院说话”。  北京地区能做医疗过错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只有四五家,收费一般在6000元左右,基本上只接受法院和律师所的委托。  患者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或存在医疗过错的,直接起诉到法院,然后原被告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共同委托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医疗过错鉴定,并不可取,是一种极其冒险的做法,极有可能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和败诉风险。  比较可行的做法是,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应当向法医咨询做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鉴定的可行性。如果法医根据患者的活动受限情况和患者提供的诊断证明书、病例复印件和片子(如X光片、CT片),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的,律师可以对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一下是医疗事故赔偿的多,还是医疗过错赔偿的多。  如果医疗事故赔偿的多,律师可以积极准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医疗过错赔偿的多,代理人可以动员患者做医疗过错鉴定。  作为律师一定要选好案由,比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等。  三、伤残程度鉴定  有的患者因为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导致肢体或某种器官被截肢或摘除,或虽然没有被截肢或摘除,但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功能障碍。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应建议患者在做医疗过错鉴定的同时,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程度鉴定。  对于医疗过错鉴定成立的,患者确实构成残疾的,做伤残程度鉴定对最大程度的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果定上残,就可以为患者主张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一般是指具有抚养关系的父母、子女)、误工费(如果能够定残的话,误工费可以计算到定残之日前一天)和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定不上残,则这些项目的赔偿则无从谈起。  伤残分为十个等级,一级最重(植物人状态),赔偿系数为100%;十级最轻,赔偿系数为10%。  如果患者是城镇居民,北京地区200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9978元,按照十级伤残计算,患者的伤残赔偿金是:20年X19978元X10%==39956元。  如果患者是农村居民,北京地区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8620元,按照十级伤残计算,患者的伤残赔偿金是:20年X8620元X10%==17240元。  四、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如果患者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如:不能进食、不能翻身、大小便失禁、不能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的)。建议律师在做伤残程度鉴定的同时,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然后,律师可以根据护理依赖的时间,向医院主张患者出院后的护理费用。  五、因果关系鉴定  因果关系鉴定,一般是在诉讼中,医患双方对医院的医疗行为和患者的损伤情况,是否具有医疗上的因果关系,存在较大争议时,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因果关系鉴定。  鉴于因果关系鉴定的费用较高(北京地区一般在6000元左右),如果患者被鉴定为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会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失,所以,律师在诉讼前可以先不做因果关系鉴定。这样,可以为患者节省一笔不小的鉴定费用。  六、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是指医院对据以鉴定的原始证据之影像学资料的真实性、同一性和合法性(如X光片、CT片),存在合理怀疑,法院也无法认定时,在法院的主持下,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应用较少,对司法鉴定影像学资料的的真实性、同一性和合法性“验明正身”。  七、后期治疗项目评定  后期治疗项目评定,一般是指医患双方在诉讼过程中,医院对患者主张的后期治疗费用(如复查费,二次手术费、康复费、医疗器械费和整容费等)的必要性、合理性产生的争议。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后期治疗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科学的评判和认定。  八、医疗费用审查  医疗费用审查,包括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审查和患者出院之后的医疗费用审查。  在诉讼中,医院怀疑患者非正常用药或擅自用药,而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提出的怀疑。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后期治疗费用,进行科学的评判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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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医学影像资料法医学同一认定30例分析--《中国司法鉴定》2014年03期
医学影像资料法医学同一认定30例分析
【摘要】:目的探讨医学影像资料法医学同一认定的鉴定原则、思路及方法。方法总结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年受理的30例医学影像资料同一认定案例,对影像资料数量、种类,鉴定利用的识别点及其类型、间隔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结果胸部X线片为最常见的鉴定资料类型。利用的识别点共有33处、6种类型,包括:自身惟一性特征、骨骼自身结构的变异或发育畸形、疾病或退行性变、创伤后病理变化、医疗后果和正常形态的多处一致。结论影像资料常规审查是案件受理前提之一,同一认定时结合资料类型、投照部位及案情特点选择相应识别点,自身惟一性识别点最佳,多种类型识别点联合使用,识别点多处表现一致得出肯定结论者可应用于鉴定实践。
【作者单位】:
【关键词】:
【基金】:
【分类号】:D919【正文快照】:
医学影像资料可固定病损部位的形态学变化特征,能够客观反映当时病损状况,从而影响甚至决定鉴定意见的内容。在某些鉴定案例中,例如,在肋骨骨折的损伤程度及伤残等级鉴定案例中,医学影像资料更是鉴定的核心依据。在此类情况下,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作为鉴定依据的影像学资料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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