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TP的员工录用通知书书是会议邀请函吗?

录用通知书&(或者工作邀请函、offer、offer&letter)中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录用通知书既可能被认定为要约邀请,也可能被认定为要约。
1、如果录用通知书内容具体明确,比如录用通知书对被录用劳动者的岗位(职位)、薪资、合同期限(甚至包括试用期)以及相关福利等主要内容有着明确的约定,用人单位愿意受到该录用通知书的约束,该录用通知书就将成为要约。录用通知书作为要约时,用人单位就要为该要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要约中的诺言,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提供承诺的福利待遇和劳动条件等。
&2、如果录用通知书仅仅构成要约邀请,是希望劳动者发出要约的一个邀请,用人单位就不会因为没有招录劳动者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或者其他相应的责任了。用人单位几乎可以不用为录用通知书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了。
1、作为要约的录用通知书撤回。
《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一般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将作为要约的录用通知书送达劳动者。只要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该录用通知书即生效。根据《合同法》,录用通知书可以撤回,但撤回的通知应当在录用通知书到达劳动者之前或与录用通知书同时到达劳动者。录用通知书的撤回不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规也无必要对其加以禁止。
2、作为要约的录用通知书的撤销。
第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录用通知书一经发出到达劳动者后即生效,用人单位不得撤销。录用通知书不得撤销的理由在于劳动者的就业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存,劳动者必须解除和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如果有的话),如果允许用人单位撤销录用通知书就会给劳动者造成一种不可弥补的损害。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其收到录用通知书,既可以选择承诺,也可以选择放弃,如果选择承诺,双方合同即告成立。
第二,如果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又予以撤销的该如何处理呢?原则上司法机关会倾向于认定撤销行为无效。如果劳动者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承诺的,视为双方合同成立,用人单位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损害赔偿的,应尊重劳动者的选择,用人单位可能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三,关于用人单位因为撤销录用通知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求职者本来就没有工作,用人单位赔偿责任的项目相对较少,如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其他因招聘所发生的费用等。如果求职者本来有工作,因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求职者辞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除了需要赔偿求职者因招聘发生的费用外,还需要赔偿求职者在特定时间段的劳动报酬损失。
第四,在双方还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因录用通知书产生的纠纷,属于普通的民事纠纷范畴,不需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任何一方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作为具有要约性质的录用通知书,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即告成立,权利义务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上的约定履行,而录用通知书自然失效。但是用人单位无法避免地要承担这样一种风险:如果劳动合同对某些内容未予明确约定,而录用通知书上有约定,则该项内容将以录用通知书的约定为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旦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若双方发生争议,企业将陷入举证困境。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如果不能就劳动者的岗位、劳动报酬等约定举证,则会以录用通知书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此时显得非常被动。
(吴圣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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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三届研究生
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营造科学研究氛围,开拓研究生国际学术视野,搭建研究生展示科研成果的平台,提升研究生研究能力、学术水平和国际交流能力,定于2015年11月18-20日举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主办,国际教育学院等相关学院协办。成立第三届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组织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 长:江& 驹&
&&& 副组长:刘丽琳& 范祥涛& 王亚彤&
成& 员:沈& 星& 黄金泉& 赖际舟 &刘少斌& 左敦稳&
汪& 涛& 葛红娟& 刘友文 &张& 卓& 李栗燕&
屈雅红& 刘长江& 于& 敏 &王& 箭&
秘& 书:张廷赟& 沈& 楠& 郑珺子 &
二、会议时间
2015年11月18日-20日
三、会议地点
中国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四、投稿及评审时间安排
㈠征稿范围
本次国际学术会议征稿对象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国内其他高校硕、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国外研究生。
㈡投稿时间
国外研究生投稿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8月31日
国内研究生(含留学研究生)投稿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10月1日。
㈢投稿要求
1、本次学术会议论文投稿领域分航空宇航、机械、信息、材料、人文经管、其他共六大类。论文要求为原创研究成果,论文内容不涉密、不涉及政治与宗教问题。
2、本次学术会议以研究生提交英文论文、大会英文发言交流形式参会。所有未正式发表的论文均可投稿,长度不限。
3、为确保论文传输的质量和会议论文的处理无误,请投稿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用Microsoft Office Word编辑的论文电子文档,论文格式请参照附件。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留学研究生来稿请投至:,其他学生来稿请投至:,电子邮件以论文类别-学校-姓名为标题(如:航空宇航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三)
㈣评审时间
会议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对投稿论文进行匿名评审。国外研究生投稿评审结果将于2015年9月10日前通知论文作者,国内研究生投稿评审结果将于2015年10月30日前通知论文作者,评审通过的论文作者将收到组委会寄发的正式会议邀请函。
五、会议相关事项说明
1、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官方用语为英语,会议分大会交流和分组交流,组委会将选出不超过10篇论文参加大会英文发言交流,其余所有录用论文将在分会场进行交流发言。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会议费用
(1)本次学术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及版面费;
(2)被邀请前来参会的国外研究生,大会组委会将安排会议期间食宿,并择优给予报销往返机票(交通费报销上限为人民币10000元);
(3)被邀请前来参会的国内高校研究生(南京市内高校除外)大会组委会将择优给予报销往返交通费(长途大巴费用、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并安排会议期间食宿。
(1)稿件确定录用后将收入会议论文集并颁发论文录用通知书。
(2)大会将评选优秀论文,分别颁发奖金及优秀论文证书。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含外国留学生)以第一作者撰写的论文被本次会议收录,即可认为满足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五、咨询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郑珺子
联系电话:86-25-&&&&&& E-mail:& iacpn@
沈& 楠& &电话:86-25-& E-mail: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三届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组委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6月10日
Copyright &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技术支持:南京南软
建议使用分辨率浏览清华大学国际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暨第 22 届泛亚体育科学大会征稿通知随着国际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已经面临对体育需求的增长与社会所 能提供的体育服务不足的矛盾问题,如体质下降与亚健康问题,不同民族、性别 体育参与公平问题,适应体育问题,竞技体育异化问题等等。本次国际会议利用 清华大学百年校庆契机,邀请和清华大学体育学科有合作关系的日本早稻田大 学、筑波大学,韩国首
尔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印第安那大学、伊利诺伊大 学、威斯康星大学、德国科隆体育大学、英国拉夫堡大学等一批国内外体育科学 领域的专家就上面这些运动、健康、文化等方面问题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同时 举办由亚洲以及亚洲以外的 54 个国家和地区(韩国、日本、美国、英国、法国、 波兰、俄国、印度、伊朗、马来西亚、泰国、西班牙、津巴布韦、德国、澳大利 亚、葡萄牙、突尼斯、越南、菲律宾、新加坡、尼日利亚、南非、丹麦、比利时、 巴西、阿根廷、朝鲜、博茨瓦纳、中国香港、中华台北、中国澳门等)参与的“第 22 届泛亚体育科学大会” ,为我国的体育科学研究提供一个国际间相互交流的平 台,为体育学科建设和体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 自上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校体育学科快速发展,现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 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拥有硕士、 博士学位点,博士后流动站,在全国学科排名居于前列,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以及在站博士后 30 余名。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一方 面为我校高水平体育代表队提供机能检测评定服务,一方面为我校教职员工、学 生及社会大众进行健康检测,每年检测上万人次。中心和基地先后承担省部级课 题 50 余项,研究内容不仅关注清华师生的健康,更关注中国社会大众的健康问 题,此次国际会议的召开有助于我国体育学科与国内、外相关学科和专家们进行 学术交流,有助于我国体育学科更好地服务社会,为我国大众体育的发展和谐社 会建设以及体育科学事业发展做贡献。 会议名称及主题: 一、会议名称及主题: 会议名称: 清华大学国际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暨第 22 届泛亚体育科学大会 Sport Sciences academic report of Tsinghua University Pan―The 22th Pan-Asian congress of Sports & Physical Education 会议主题:体育 健康 文化 Sports Health Culture 二、主办、协办单位、时间及地点: 主办、协办单位、时间及地点: 单位 主 办:清华大学体育部 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 国家体育总局清华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泛亚体育科学学会 协办单位: 北京中奥硕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astern Sports & PE (IJESPE)》 《Pan-Asian Journal of Sports & Physical Education(PAJSPE)》 .cn(中奥体育网); 地 点:中国 .北京清华大学校内 时 间: 2011 年 7 月 22 日-24 日 三、大会组织机构 大会领导机构: 大会领导机构: 大会主席: 大会主席: 陈旭教授: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校体委主任 副主席: 副主席: 陈伟强 教授 清华大学体育部主任 张 冰 教授 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仇 军 教授 国家体育总局清华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 James Zhang 教授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北美体育管理协会主席 Lee, Jong-Young 教授 泛亚洲体育科学学会主席 (韩国) 马新东 博士 清华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执行主席: 执行主席: 张冰 教授;仇军 教授;马新东 博士; 大会秘书长: 大会秘书长: 邸慧君 博士 大会学术委员会主席 学术委员会主席: 大会学术委员会主席: 张 冰 教授 郑国华 教授 仇 军 教授 James Zhang 教授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北美体育管理协会主席 Lee, Jong-Young 教授 泛亚洲体育科学学会主席 (韩国) 大会学术委员会执行主席 学术委员会执行主席: 大会学术委员会执行主席: 张冰 教授,马新东博士,邸慧君博士。 大会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专家 大会学术委员会专家 国际专家 David L.Gallahue 教授 美国 印第安纳大学体育学院院长 Myra Nimmo 教授 英国 拉夫堡大学体育学院院长 James Zhang 教授 美国 佛罗里达大学北美体育管理协会主席 阿江通良 教授 日本 筑波大学体育学院院长 Lee, Jong-Young 教授 韩国 泛亚洲体育科学学会主席 Zhu Weimo 教授 美国 运动学科学院院士 寒川恒夫 教授 日本 日本体育学会副会长;早稻田大学 亚洲体育人类学会会长; MIchale Delp 教授 美国 佛罗里达大学体育系主任 宫夏宪 教授 日本 日本筑波大体育学院体育系主任 Dan Connaughton 教授 美国 佛罗里达大学 Torkaski 教授 德国 科隆体育大学 Meinberg 教授 德国 科隆体育大学 Rittner 教授 德国 科隆体育大学 彼末一介 教授 日本 早稻田大学 国内专家 国内专家 黄汉升 教授 福建师范大学 校 长 姚家新 教授 天津体育学院 院 长 田 野 教授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熊晓正 教授 北京体育大学 宋继新 教授 吉林体育学院 院 长 池 健 教授 北京体育大学 副校长 王 浦 教授 首都体育学院 副院长 王凯珍 教授 首都体育学院 副院长 张 勇 教授 天津体育学院 副院长 崔乐全 研究员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学术部主任 毛振明 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 院长 王瑞元 教授 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院院长 刘大庆 教授 北京体育大学竞技体育学院院长 王安利 教授 北京体育大学教务处处长 谢敏豪 教授 北京体育大学运动人体科学学院院长 赵 青 教授 清华大学体育部副主任 王守恒 教授 首都体育学院科研处处长 乔德才 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体育与运动学院副院长 李金龙 教授 山西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 李 庆 教授 清华大学体育部 郑国华 教授 宁波师大体育学院 刘 波 博士 清华大学体育部副主任 会议涉及领域 涉及领域: 四、会议涉及领域: 1、体育文化、历史与哲学 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旅游与管理、体育休闲与文化、体育管理 学、体育传媒、体育经济、体育法学、体育政策研究、奥林匹克研 究、体育史学研究、体育法学研究、生态问题/绿色体育、基因伦 理道德 2、体育社会学及社会科学 全球化、重大体育赛事及运动员国籍与资格、体育运动中的 社会问题、体育热点问题研究、体育运动与风险控制、体育公益事 业研究、体育赛事的赌博(犯罪、暴力等)研究 3、体育教育学/学校体育学 体育教学与改革、体育教育思想比较、体育与健康研究、体 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的职业培训 4、体质研究与健康促进 健康促进及计划 、运动损伤的流行病学、体质检测及疾病的 预防、治疗、太极拳及中国传统武术与体育健康 5、运动训练学 教练员执教中的理论与实践、运动员选材及早期培养、运动训 练适应与控制、新科技在体育训练中的应用 6、运动生理、生物化学与营养 体能监测与评价、心肺功能与运动能力、骨、关节、韧带、肌 肉等组织的生理机能研究、运动与营养、体重控制与肥胖、生物标 记物检测、运动适应及运动处方 7、运动医学与康复 体育运动中的基因与遗传、运动损伤的预防、急救与康复、中 医推拿按摩及针灸的治疗作用、兴奋剂检测技术及研究、中草药、 职业化与运动医学的联系 8、运动生物力学 运动生物力学的方法学研究、运动技术分析、力量训练的生物 力学机理、运动创伤的生物力学机理研究及康复方法研究 9、运动心理学 运动与心理健康、竞赛心理、心理训练与心理疗法、神经科学 10、适应体育运动 新技术与残疾人奥林匹克体育、残疾人体育、特殊奥林匹克运 动 11、体育工程 体育工程学科建设、体育系统仿真 、运动与健康工程技术、 体育测量、统计与评价 、体育组织管理技术、体育数学建模 、运 动生物力学与器械开发 、体育仪器器材研究、全民健身与相关器 材研究 、体育系统工程 、电子竞技相关研究、计算机辅助体育教 育、 体育工程与体育装备学科建设 、 体育服装与休闲产品的研发 、 计算机在体育运动中的应用 关于收费 五、关于收费 1、会务费: 国内学者注册类型 普通注册 学生代表 2011 年 4 月 31 日前 800 元人民币 600 元人民币 2010 年 6 月 1 日前 1000 元人民币 800 元人民币备注:上表中所列的会议注册费含会务费、资料费、宴会、餐费、纪念 品、半天旅游等。注册为学生代表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国际学者注册类型 research network people general people Students(Master or Doctor) 4 月 31 日前 180 美元 300 美元 200 美元 6 月 1 日前 300 美元 500 美元 300 美元备注:上表中所列的会议注册费含会务费、资料费、宴会、餐费、纪念 品、半天旅游等。注册为学生代表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另:如需购买会议论文集费用 98 英镑。(世界学术出版社)2、住宿自理(大会组委会推荐住宿酒店,标准为:标间费:460 元/间, 专家公寓 160 元/人.间) 3、论文出版:本次大会入选论文集将全部由国外学术出版社出版,并提交 ISTP 或 EI 检索。具体费用见稿件录用通知书。 4、交费方式: 邮局汇款: 邮局汇款: 地址:清华大学曹光标体育馆 138 室 邸慧君(老师)收 (汇款时请您注明您的具体信息:姓名、文章题目、网站注册编号、汇款银 行名称、汇款银行名称) 银行汇款: 银行汇款: 中国农业银行:39
中国工商银行:13
收款人:邸慧君 (注:在汇款后要及时短信通知收款人,并写清汇款人姓名、文章题目、网 站注册编号) 六、论文提交与评审 投稿论文严格实行三审制,由大会专家委员会人员进行评审和筛选。三审 全部通过的论文,提交 EI 收录;仅通过第二审没有通过第三审的论文提交 ISTP 收录。每位作者论文投稿先提交中文稿件,待专家一审和二审通过后,通知提交 英文稿件。中文稿件字数控制在 6000 以内,英文稿件严格按照大会网站上的论 文格式进行书写。 请各位老师注意: 每位作者(第一作者) 请各位老师注意:中文投稿需交论文评审费 60 元/篇,每位作者(第一作者) 只限投稿两篇。 只限投稿两篇。 七、会议拟设立优秀论文评奖活动 特等奖 3 名;一等奖 10 名;二等奖 30 名;优秀奖 50 名 八、大会交流方式 大会主报告交流;分会场报告交流;墙报交流等方式 请各位论文录选者准备好至少 15 份论文打印材料以便报告时更好的交流, 另还需提供 40cm*60cm 的打印或喷绘墙报,内容主要有该论文的题目、作者、摘 要、论文主要部分即可,大会期间将统一张贴。 九、关于会议重要时间 投稿日期:2011 年 1 月 1 日―2011 年 3 月 31 日。 大会日期:2011 年 7 月 22 日-2011 年 7 月 24 日 参加会议报名日期:2011 年 2 月 25 日-2011 年 6 月 20 日。 十、大会日程安排 时间 主要内容 日期 上午 8:40-11:30 下午 2:00-5:00 晚上 21 报到 报到 欢迎宴会 22 会议开幕主题报告 分会论坛 酒会 23 分会论坛 分会论坛 答谢晚宴 24 分会论坛 旅游安排、离会 十一、其他事项 1、会议论文提交方式只接受在线投稿。任何以信件、邮件等其他方式投 稿均不受理,否则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负。 网站地址为:.cn 2、为避免论文投稿时网络堵塞,请投稿者提前投稿。 3、为更好的做好会议组织工作,请各位参加会议者提前确定好是否参加 会议,并按网站提供的信息及时办理参会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国际体育科学报告会暨第 22 届泛亚体育科学大会秘书处 秘书长:邸慧君 () 成 员:刘峥、石悦 、王军利 大会组委会地址:清华大学曹光标体育馆 138 室 联系人及电话:010-(办公室) ; (王军利) (石悦) ; 网 址: .cn 电子邮箱: .cn清华大学国际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 暨第 22 届泛亚体育科学大会 清华大学体育部 2010 年 12 月 26 日
清华科学大会征文通知―汇集和整理大量word文档,专业文献,应用文书,考试资料,教学教材,办公文档,教程攻略,文档搜索下载下载,拥有海量中文文档库,关注高价值的实用信息,我们一直在努力,争取提供更多下载资源。关于申报2014年“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基金”的通知
& &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度
&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基金&的通知
各位在校博士研究生:
现将2014年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关申请人按要求申报。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统招且人事档案在我校的优秀在读研究生(非定向、非委托培养)。
(二)申请人须为论文的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以是第二作者,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三)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自由会话、宣读论文、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
(四)资助的国际会议必须在国外(港、澳、台地区为境外,不属于国外)举行,申请人必须在大会上口头宣读论文(不包括poster presentation)。
(五)拟参加的国际会议须在我校《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推荐目录》上(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公派留学栏目上可查)。
(六)原则上每位研究生每年只能获得一次该项资助。表现突出者,可酌情给予奖励。
(七)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的在读研究生仅限两名成功申请同一次国际学术会议的资助。
(八)已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不适用于本资助项目。
二、主要资助内容
根据国际会议重要程度,资助以下一项或几项内容,具体资助项目以研究生院审核材料后的批复为准:
(一)往返国际旅费:欧洲、大洋洲、非洲及北美地区10000元人民币;亚洲5000元人民币;
(二)会议注册费、签证费等:各学科最顶级会议方可资助;
(三)凡本项目资助的国际旅费和注册费等,不得进行重复报销。
三、申请资助的具体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公派出国管理中的学术会议申请,在线填写《北航学生出国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提交并打印,完成导师、学院签字盖章审批手续;
登录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填写《北航研究生因公出国(出境)申请表》提交并打印,完成提交研究生院之前的签字盖章手续;
将两个表格及相关附件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需要提交的附件有:
提供国际会议邀请函复印件、大会组委会签发的正式论文录用通知书复印件(包括论文作者排序、是否口头发言、组委会签名等内容)以及其他资助来源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非英语邀请函应有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签字确认(此为《北航学生出国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需要提交附件)。
提供国际会议邀请函复印件一份(此为《北航研究生因公出国(出境)申请表》需要提交附件)。
请将邀请函和论文录用通知中的关键信息(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录用文章题目、文章作者、口头发言等)用荧光笔画出。
申请材料内容不齐的申请人不予考虑资助。
(三)研究生院将根据《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推荐目录》确定资助的范围和金额(《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推荐目录》将公示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公派留学栏目上)。提交申请一周后的一、三、五下午工作时间,申请人可来领取审核结果,研究生院将向通过审核并获得资助的学生发放资助批复表,获资助人将资助批复表复印后与《北航研究生因公出国(出境)申请表》及其附件一并提交国际交流合作处,资助批复表原件本人留存。
(四)获资助学生在取得签证准备出访前的一、三、五下午工作时间,需向研究生院培养处提交资助批复表原件及签证(附复印件一份),在审核无误后,研究生院将通过财务处将资助金额拨付到学号对应的账号上,到账日期为下一月发放学生津贴的日期。
(五)获资助的研究生如放弃资助资格,应于计划出国日期前20天书面告知研究生院;如未能成行,应于计划出国日期10天内将所获资助退还研究生院培养处;所有获资助研究生参会回国后10天内持护照原件到办公楼东配楼103报到。获资助研究生如未能履行以上义务,将通报批评。
(六)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的受理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处负责。
联系人:邵延峰
办公地点:办公楼东配楼103
申请资助提交材料、领取批复以及提交签证的受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
&&&&&&&&&&&&&&&&&&&&&&&&&&&&&&&&&&&&&&&&&&&&&&&&&&&&&&&&&&&&&&&&&&&&&&&&&&&&&&&&&&&&&&&&&&&&&&&&&&&&&&&&&&&&&&& 研究生院培养处
&&&&&&&&&&&&&&&&&&&&&&&&&&&&&&&&&&&&&&&&&&&&&&&&&&&&&&&&&&&&&&&&&&&&&&&&&&&&&&&&&&&&&&&&&&&&&&&&&&&&&&&&&&&&&&&&& 2014年3月5日上海体育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信息(校务)公开网
>>>>>>>>>>正文
上海体育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增强与国内外体育界及学术界的联系,扩大学院影响力,促进参与国内外学术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细则。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经本人提出申请,教研室、系(院)批准方可出席学术会议:
(一)学院在编在岗教师;
(二)具有入选大会交流论文,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上海体育学院;
(三)具有专业外语交流能力(国际学术会议);
(四)具有在研项目,并可从课题经费中支付部分参会费用。
二、对担任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委员以上职务的人员,凭该专业委员会委员通知或邀请函,学院每年提供一次参加该学会学术活动的差旅费用。
三、教师参加以下学术会议的,学院每年资助一次不超过1/3的差旅、会务等费用(按财务有关规定报账),其余差额由个人(课题经费)和所在系(院)协商解决。
(一)国际各类学术组织主办、且被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ndex to Scientific & Technical Proceeding(ISTP)检索系统认定的国际学术会议;
(二)奥运会科报会;
(三)中国体育科学学会及下属二级学会主办的学术会议。
五、所有与会议有关的费用由教师预先支付,会议结束后凭有关费用收据由学院、系(院)统一报销。
六、凡事先没有提出申请,没有经过科研处批准而参加的各类学术会议,会议结束后也没有提交学术会议交流书面总结材料者,视为个人行为,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参加会议的一切费用由其自理。
第六条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报批程序
第七条 各系(院)主办的有关社会科学讲座,其内容、主讲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等均应事先向学院宣传部审核备案。
第八条& 本细则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细则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
年一月一日起
施行。上体院院字〔号同时废止。
&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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