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刺激的人和正常人什么叫正常人区别

心理学上是怎么界定一个人正常还是不正常的?
我在想,是不是心理学上有一个正常人的模型,所有偏离这个模型太多的人都是不正常的?比如一个人太过内向不正常,太过忧郁不正常,太过理性不正常,太过寻根究底钻牛角尖不正常,太过亢奋也不正常。我们初高中写作文的时候,稍微消极一点也被老师和同学看做不正常。那在心理学眼中,那些整天活得很痛苦的哲学家正常吗?比如:心理学上觉得海子自杀是不是心理疾病?叔本华这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是不是有心理疾病?释迦牟尼看破红尘是不是有心理疾病?让世界上最牛逼的心理学家给这些哲学家气质的人治疗能治好吗?我觉得这个问题心理学家肯定解决不了,因为要解决这些人的心理问题就要先解决这些人的哲学问题,而心理学家又怎么可能解决的了。那既然解决不了,心理学又怎么界定一个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需要心理治疗?柴静在《看见-无能的力量》中写到那个到中国山区支教的卢安克,卢安克的教育理念很值得商榷,但他说的“人之所以正常是因为害怕自由”这句话(大意)我觉得特别深刻地揭穿了人内心最深处的那种恐惧。于是我就想,心理学所谓的要让不正常的人回归正常是不是就是让人适应这种害怕?当人内心不适应的时候就会显得不正常,适应了也就回归正常了。换句话说,当一个人无法与这个世界达成和谐但又渴望回归正常的时候心理学家有必要把他拉回来,但是,当这个人与这个世界无法达成一致但又不想回归常人那种正常的时候,就没法拉回?不知道知乎上有哪些牛逼的心理学专家,大家帮忙邀请一下,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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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考研复习期间偷闲来答一下吧,很多人都比我专业,我这里只说一些个人理解。想到啥我就说啥,不成结构。『正常』这个词、这个概念其实并不常出现在心理学的各个专著和讨论中。因为『正常』这个词,本身就是一个日常用语而非专业概念。『正常』是一个参杂了太多成分的概念。『正常』既可以用来形容健康状态,也可以用来形容不健康状态。比如:①我大多数时候情绪稳定,没有特殊情况我不会大喜大怒或悲伤,显然,我很正常。②我有一对不靠谱的父母,有各种童年阴影,导致我社交技能低下,难以和人建立亲密关系和信任。考虑到我的童年经历,这挺正常。可以看出来『正常』这个词,即用来形容现有状态,也用来描述一种实际存在的『规律』。当我们开始说『正常』的时候,我们已经在用一套既有的道德和价值观念去衡量对方。而这套道德观和价值观,其实并不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如果说心理咨询有什么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坚持,那它坚持的肯定是最基本道德观和价值观,而不是日常的、限定在某个国家或文化范围内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所谓最基本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在我理解里是这样的:不能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做一件事情应该让自己觉得快乐、幸福、自我肯定。拿自杀来说,董存瑞的自杀和抑郁症患者的自杀,显然不同。一个经常考虑自己是不是『正常』的人,肯定不太『正常』了。而一个从来不考虑,哪怕一丝一毫,自己『正常』与否的人,也是不太『正常』的。前者过度苛责,后者缺乏反思。『正常』之所以不是一个好概念,也很少出现在专业著作中,依我看,主要是因为它无法区分『实然』和『应然』。大多数人所处的状态被认为是『正常』;这是实然。而我们又进一步认为人应该怎么样;这是应然。可以说,在我们日常语境中『正常』这一概念既是刻板的,又是模糊的。事实上,心理咨询里倾向于要求咨询师『价值中立』『道德中立』,要尽力去理解当事人的处境,而不是一种批判的角度。如果咨询师『批判』了,其目的也不是为了『改变』当事人,而是为了当事人『成为更好的自己』。所以当然不会去说『正常』或『不正常』。人永远无法和世界达成完全的『和谐』的。当一个人追求某种理想化的『和谐』,带着强烈的负罪感,他首先失去的是自我的和谐。最近读一本书里面第一个案例可以帮助我们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当事人想割掉自己的鼻子,因为他有一种幻觉——老是闻到牛的味道。后来发现,原来这个男人跟自己农场的奶牛有关系,而且不仅是精神上的关系——你懂的。这个男人无法忍受和人类女性的交往,简单来说,他觉得那很麻烦——我相信广大男性朋友,应该不难理解这点。最后,这个男人的解决方案不是提升自己的社交技能,甚至不是完全接受自己的行为,而是用香水。他给自己用了大量的古龙水,然后,他就闻不到牛的味道了。咨询也就结束了。如果我们用『正常』的眼光去看,这男的显然不正常。他和奶牛发生关系。他有和异性交往的障碍。如果继续深挖,我们很可能发现更多问题。在这种过程中,『正常』与否重要么?如果我们思考这种问题,很容易发现用『正常』与否去思考,是一种粗糙的、难以精细的思考。 知友给出的说法和引用的文献,已经很有说服力了。我再精简一下:人应该是一个自主、幸福、快乐而且不给其他人造成痛苦的人。前面所说的案例里的男人,如果他有意愿要停止和牛的性关系,有意愿要和女人交往;那他对牛的『性趣』就是一种内在的障碍,咨询师就有权力也有责任帮助他解决。但如果他要保持现状呢?如果他接纳了自己这个癖好,放弃了对女人的欲求,也能够淡定的面对别人异样的目光,而且并不为之感到羞耻,那会怎么样呢?虽然,按照某些心理学理论,如果一个人能够做到如此的自我接纳,那他估计也不会产生古怪的性癖好,至少不会对和异性交往有排斥或恐惧了。但另一种视角是:性就是性,对于那个男人来说和牛做本来就没什么大问题。如果社会和教育给他的一套性伦理他真的完全接受、内化了,他一开始就不可能去和牛有性关系。他的负罪感和羞耻感,来自于两套性伦理的冲突。无论是放弃和牛继续发生关系,还是不放弃。都可以看做是一种『选择』,在这种选择里,他更进一步的塑造自己,塑造一个和谐的自己。而且结果并不会伤害任何其他的人。有人可能要说,那会伤害他的家人吧?会让人觉得恶心吧?可问题是:当事人并没有强迫别人去看他和牛做,也没有对别人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那凭什么他要对别人的观感负责呢?既然冲突是由于性伦理或说性观念造成的,如果那个男人不干涉别人的性爱好,别人为什么就能干涉他的性爱好呢?如果我们用一种行为主义的视角去看待,一切行为都是被强化后的结果,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或许这就是为什么,一些坚持行为主义的咨询师,同样也能提供给当事人支持、理解。因为在他们看来,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本质上都一样。这是一种非常平等的视角。『心理健康』等一系列心理学概念的提出,本来就是对『正常』这类旧概念的『挑战』。而且我们越来越推崇『只要你不妨碍别人侵犯别人权利,只要你开心你怎么活都行。』基于这种思路,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包容、多样化,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健康』。至少我们现在不给女人裹小脚,也不再规定人应该怎么活,而是给予每个个体多样化的生存权利,然后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合作发展。什么是『心理健康』当然也是一个演变的概念,早期精神分析和近十来年的心理咨询观念就有很大的改变。但我发现,『心理健康』的标准,越来越和特定个文化氛围下『正常』的标准分离。或许是因为心理学是科学,科学而追求普世性。又或者,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普世化进程的世界。有些人本身的行为、感受、思想并没有给他带来痛苦,实际上也没有给造成麻烦,而是别人对他行为、感受、思想的异样眼光给他带来痛苦,进而造成心理问题。假如我喜欢穿古装上下班,这在很多人眼里肯定不正常。如果我有足够的社交技能和人格魅力,我就能够让他们接受我,我不需要改变自己的特别爱好。如果我没有足够的社交技能和人格魅力,那我就等着在众人异样的眼光中产生抑郁吧……。其实在一些心理咨询教材里,作者甚至点明:有些被拉去咨询的人,本身没问题,是被逼出来的——反而是当事人的家人很需要『治疗』。有些『心理疾病』是社会造成的。我总会想起福柯的《疯癫与文明》。我们现在的『文明』走向,大概就是不再随便去定义别人是不是疯了,是不是正常吧。我们关心的是别人是否幸福,需要我们捍卫的底线又在哪里?总体来说,人的心理是一个动态整体,并不一定说某人在某一点比其他人更突出他就不健全或有问题,只要整体结构恰当就行。(我可以很忧郁敏感,但我也能感受和珍惜当下的美好)个人和环境、他人关系也是一个动态整体,有些人某点特别突出(比如乔布斯),他依旧能有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认同。自我和谐(不讨厌自己,能接纳和爱自己)并且与外界和谐共处(能接纳外界,至少是不主动找麻烦)那这个人就是健康的,至少可以说是没啥大问题的。回到提问者的问题补充,针对这说些话吧。『那些整天活得很痛苦的哲学家正常吗?』——套用知乎公式:一切不问是不是,就问怎么办的都是耍流氓。别看叔本华哲学和著作里到处都是悲观、悲观、悲观;可这不代表他一直痛苦啊。人家可是富二代,衣食无忧。何况他还做着自己有热情的事情——写作和思考哲学;就凭这点,他的心理健康状态就能胜过不少人了。而且我们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叔本华一生中绝大多数时间都是『痛苦』的。在负面情绪上,他很可能就没有达到病态的强度和持续时长。如果我们读叔本华的传记,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我们可以认为他社交技能发展的不是很好,对异性也有一定的『恐惧』。但结合他的哲学和散文来看,我们又发现,他的对待生活和自己,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说法去概括,去让自己接纳现实。如果说叔本华给我什么启示,在心理学上有什么联想,那应该是这个:他的『三观』和情绪体验、现实生活取得了一种平衡,或曰,和谐。至于释迦摩尼,我看更是跟心理疾病不搭边了。如果叔本华是擦边球,那他就是一脚把球踢到外太空了。他很可能比古今中外绝大多数人都要心理健全呢。他能博爱。他能不被世俗名利所牵挂追求自己的修行。他有一套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而且践行得很好。他悲悯而不伤心绝望。他传到授业解惑,但是他不会愤世嫉俗『挖槽!怎么别人就不能像我这样呢,怎么有些人就是无法像我一样悟道呢,这世界真操蛋啊!』……我就不细说了,总体上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释迦摩尼还是叔本华——人家的出身都是很好的。人家的悲观和对世俗的摒弃,是有限度的或者说是特别的。都说要『拿得起放得下』,很多人就没『拿起』过。在我看来,释迦摩尼和叔本华,都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从小物质条件优越。你不可能跟一个从来都没有吃饱过肚子的人谈其他东西。参考马洛斯需求层次理论。哪怕到了最后『爱』『自我』实现的需求能够超越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比如越南几位高僧为了反战自焚),但前提是肚子一定要填饱过。一个没吃饱过肚子的人谈节食和苦修,是无用甚至可笑的。在我看一些案例的时候,我发现很多人不仅实际上没『拿起』过,心理上也没真的『痛下决心』过。比如我,如果受到挫折后我就开始说服自己『那不好』『那不值得』『那不可能放弃吧』;这是自我排斥,这样的话我的心理就不和谐了。『否定需求』『否定能力』『否定自我』,这都是是不同的。有些心理问题之所以出现,就在于当事人试图否定不可能消除掉的需求,进而否定掉整个自我。比如说,我上场演讲会怕,然后我又认为我『不应该』怕,我认为我怕是个可怕的问题,更进一步我为我有这种心理问题而羞耻,最后我认为我这个糟糕透了。而另一些人,同样也会害怕当众演讲,但他们选择了:『好吧,那我就是这样一个内向害羞的人,我去做点别的就行了嘛。』他们依旧害怕上台演讲,但是他们对自己的规划和期望,已经在依靠上台演讲这件事情了,他们当然也就不痛苦。『我觉得这个问题心理学家肯定解决不了,因为要解决这些人的心理问题就要先解决这些人的哲学问题,而心理学家又怎么可能解决的了。那既然解决不了,心理学又怎么界定一个人是不是正常,是不是需要心理治疗? 』解决不了不代表不能界定。何况我前面说了,心理学家不会用『正常』与否去思考的。人的心理体验,也不全是由于思考导致的。如果人的心理体验都是思考(认知)导致的,那么心理咨询就轻松多了——跟大多数人幻想的一样,说几句话让人『恍然大悟』。可其实不是这样。乃至佛家修行,说的『悟』也不是一闪念一瞬间那么简单,很多想法都是因为世俗一知半解,外加渴望事情就真的那么快速,而去选择相信了某些误解、误读。不过有句话你倒是说对了『当这个人与这个世界无法达成一致但又不想回归常人那种正常的时候,就没法拉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是。没法拉回。当事人的改变动机可以说是咨询(治疗)效果的关键。行内有句话:『咨询师和治疗是拐杖,走路用力的人,还是当事人本人。助人自助。』不过基于科学的谨慎态度,我想某些行为疗法或许会有效,不过我们很难说这个过程中当事人没有任何『我要改善』的想法。甚至设定对当事人一大堆刺激、给予适当环境、暗示,它们产生作用的过程中,本身就是让当事人产生『我要改善』或有同等作用的念头。至少要消除当事人排斥改善的念头。扯了这么多再来说说那个和牛有『浪漫』关系的男人吧。如果释迦摩尼见了他,我估计世尊会说:『你痛苦来源于分别心,认为人和禽兽有分别,认为自己和别人性癖好不同而跟别人有分别。你的痛苦还来源于欲望,你希望满足性欲但又不能从女人身上满足,所以你转而找奶牛。其实跟什么性交不是问题,有性欲也不是问题;问题是你为它们所苦而又不能放下它们,甚至没有包容它们。你困恼于自己是什么样子的人,却没有想过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幻觉……。』我不懂佛学、佛经也没读过几本,我只能猜想到这个地步了。叔本华的书我读过,但也不敢说自己真的懂他的哲学。 最后我提醒一下提问者。如果你跟我一样对这两者都是一知半解,或者你对它们的认识连我都不如(那就真是很低很低了),就不要拿它们来说事。在这个问题中你一连把三个你不了解的事物扯在一起,很难有什么收获的。更难有人能够把佛学、叔本华哲学、心理学串通一气给你解释得清清楚楚。反正我是做不到,我甚至怀疑知乎上有几个人能做到。啊,我还是去看《心理测量》吧。
最近唯一想回答的一题。因为lz的题,就是无论是高中还是大学每次开学psychopathology的第一课以及论文的经典考题,所以简直想把论文贴上来。Davey(2008)对精神疾病(psychopathy)的定义就是“the study of deviations from normal or everyday psychological functioning" (偏离正常心理功能),心理学上的确有“正常人”的模型,但不只一个,而是好多个,比如说楼上说的统计学上的大多数,遵守社会规则的,有正常心理体验的。这些标准的确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区分正常与不正常,但并没有任何一个标准可以完全准确地概括。楼上的回答主要从心理咨询的角度回答,强调情绪上、自我认知上的主观体验(subject experience),诚然这样的回答可以对应大多数的精神疾病,但这样主观体验作为定义有两个严重的问题:1. 主观体验上的不适感可以是来自于外界社会的反应,而不是“不正常”行为本身。当个人不被社会理解或支持,也许会逐渐将自己视为社会的异类,但这并不能说明心理上他是不正常的2. 主观情绪上的痛苦和自我界定这个定义对一些真正的理应被视为”不正常“的精神疾病患者不起作用,比如说反社会人格障碍患者,他们的大脑杏仁核部分对恐惧、痛苦反应相对于平常人低很多,这样的他们作为人格障碍中主要的一型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冷漠,不会产生同情心、负罪感、痛苦之类的负面情绪以下是心理学上几种区分正常、不正常(abnormality)的标准,各有长处也各有弊病。1.统计学上的少数 (statistical infrequency): 指社会上只有极少数的人是不正常的,于是统计学上出现行为偏差的人即是不正常,比如说”不正常“的焦虑可以用Spielberger's state-trait anxiety inventory测量,正常人平均得分为44,得分55分以上可以认定为不正常的焦虑因为统计学上只有1/50的人能得到这个分数。然而,这个定义的问题是,那些只占人口极少数却没有任何心理偏差的人怎么办?比如说极高的IQ,少见,但并非“不正常”。另一方面,像抑郁症,焦虑症这样发病率比较高的心理疾病,不算少数,但仍应被视为精神疾病。2. 不合社会规范 (deviance from social norms):这个标准认为不正常的行为是违背社会既定规则的。每个社会有自己的行为规范和对正常行为的期待,打破了这个普遍行为规则的行为就是不正常的这个定义的好处是尊重了文化差异,毕竟正常、不正常的定义依社会文化而改变,在zulu, 幻觉和在街上大叫都是正常的行为,而在西方这样的行为就当精神分裂了但是这个定义最大的毛病是社会行为准则是在变幻中的,比如说同性恋在一百年前会因不合社会规范而作为不正常行为,但现在不再是了。而且这个标准有用来压迫少数人、异议者的嫌疑,比如说前苏联当时将不追随政府的人以这个标准放进精神病院。3. 如今最普遍、最系统地来区分正常和不正常行为的方法是通过精神病诊断 (psychiatric diagnosis) ,无论是西方的DSM(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还是中国的CCMS(chinese classification of mental disorders),都以症状为基础区分心理疾病人群,如此而言,患心理疾病的人便是“不正常”人群。但心理疾病并不像物理疾病,有明确的物理病因和症状,所以也有很多心理学家比如说Szasz批判心理疾病诊断标准只是精神病学上人为凭空构建的分类,每个文化都有很大的偏差,比如说中国精神病门诊50%以上病人诊断是神经衰弱,但神经衰弱在西方用的DSM诊断系统并不存在。 另外,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一直都在改变,像刚出的DSM-5,把整个schizophrenia (精神分裂)的类型细分都取消了,从此再也没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紧张性精神分裂等等之分… 所以这样的诊断来区分正常、不正常,是不是又一定准确呢?另外lz的问题,怎么可能解决哲学家气质的人的心理问题?其中”解决“一词就可以做出很多阐释。解决的意思是治愈?治愈(cure)的意思是从病状中恢复,脱离病状。物理疾病上这很简单,如果断了的手接上了,便是治愈(除非你再弄断一次)。但是心理疾病却是不同的,治疗心理疾病甚少能做到“治愈”,只能说病状减轻,好转,直到不再需要治疗(大多数情况下)。例如忧郁症,从一个忧郁症发作期脱离出来(解决?),不再需要服药,但50%经历过一次发作期的病人会再复发,80%经历过两次发作期的病人会复发(APA, 2000)。因为心理疾病的成因很复杂,除了认知成因还包括了基因,生理上的病理,心理治疗(指cbt之类而不是精神分析)就算纠正了认知上的缺陷,但基因、生理上的病因无法根治,于是远远谈不上解决。所以心理学上怎么界定一个人正常还是不正常的答案是,没有答案。
题主的提问实际上包含了三个方面的问题:心理学上怎么定义“正常”和“异常(不正常)”?我们自己和各种名人奇人是不是很容易就会被划入“不正常”的行列?简单回答:“异常”是“正常”的极端表现,是人遇到“不正常”的环境和影响后出现的“正常反应”。划入严重的“不正常”对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心理异常(即所谓的“不正常”,甚至心理疾病)都是需要得到治疗或矫正(即题主所说的“拉回来”)的吗?又都能治好吗(如哲学家受哲学问题困扰心理学家能解决吗)?简单回答:不是。不是。从根本上说,我们应该区分或存在心理“正常”和“异常”的概念吗?所谓的“心理异常”是不是只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歧视和压迫?简单回答:“心理异常”既“正常”又“不正常”(此正常非彼正常),有成为标签和压迫的危险,但很多时候也不是这么回事。下面分而详述(长文慎入,可直接跳至末尾看总结部分):(一)心理学上怎么定义“正常”和“异常(不正常)”?我们自己和各种名人奇人是不是很容易就会被划入“不正常”的行列?
Barlow & Durand所著的《异常心理学》
Barlow & Durand所著的《异常心理学》心理学里有一个专门的分支来回答——异常心理学(Abnormal Psychology,旧称“变态心理学”)。在该学科中,目前判断是否心理异常主要有三个标准:1.心理机能失调:指认知、情感或者行为机能的损坏。
例如:尽管没有什么危险,却感到莫名的恐惧;发生一般人甚至自己也认为应该感到高兴的事情时却不高兴;发生一般人甚至自己也认为应该感到痛苦的事情时却不感到痛苦;对一些事物的反应程度过于强烈,超出一般人的水平,如一见血就晕倒(一般人也会有不适但不至于这么强烈)。
但是:以此标准划分正常和异常之间的界线是很困难的,每个人的状况更多是处于一个连续的维度和程度上,而很难进行绝对的划分。2.个人的痛苦:个人感到心里极端痛苦不适,其生活、学习、工作、人际关系等功能受到了明显的损害。
例如:尽管自己很想交朋友,但是还是会因为强烈的害羞感而尽一切努力避免与人接触,以至于无法结交朋友,这就是社交功能的受损。
但是:这个标准并不能直接定义异常,因为生活中很多的痛苦和不适都是正常的(例如亲近的人去世时等),遭遇痛苦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因此笔者自己理解,所谓异常,通常还要求痛苦的程度或时间超出了一般人的常态,和前一个标准一样,每个人的状况更多是处于一个连续的维度和程度上,难以进行绝对的划分);同时,有些异常状态中人自己并不会感觉到痛苦,例如躁狂状态(极度兴奋与冲动),或是更多是给他人而非自己带来痛苦(如一些人格障碍等)。3.非典型的或者非文化所预期的:有时候,一些表现之所以被认为是异常是因为它在所处的文化环境中发生的频率很低,偏离一般的状态很远。
例如:在公共场合进行手淫等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也有些反面的例子,如一些宗教行为在非信徒的角度看来可能不寻常,但是从文化或者其个人的角度看却是适当的,又或者如进入恍惚状态和相信自己着魔在西方文化中会被认为是异常的,但在有的社会(如一些原始部落)中却是被接受和不认为奇怪的(不过这样的文化里依然能够识别疯狂的行为,如东非马赛部落中在牛群远行之前的仪式上,马赛人会昏昏乎乎地跳舞,并声称要聆听某种声音,但是一个表现得很有攻击性并且正在聆听声音的女人也会被部落中人认为是发疯了,因为她的攻击性显得异乎寻常,而且“她在错误的时间聆听声音”)。
但是:很多人的行动远不同于一般人,但我们常常把他们看成有才能的或是古怪的,而非有心理障碍,许多艺术家、电影明星、作家、运动员等都是如此,在很多情况下,你创造的价值越多,世人就越能容忍你偏离常态的行为;另一方面,社会规范的标准常被滥用,如仅仅因为持不同政见就把人送进精神病院等。所以,单纯以此标准决定是否异常还是不充分的。总体来说,“心理异常”目前得到最广泛承认(Barlow & Durand, 2006)的定义是:在所属的文化环境中,未预期的、与个人痛苦或严重功能损伤相关的行为、感情或认知方面的机能失调。综上所述,可以看到:目前还没有一个标准可以完全定义异常心理与行为,定义“正常”与“异常”是很困难的事情,而且争论还在继续。一些学者已经很有力地论证了一个观点,即健康专业里永远无法对“疾病”或者“机能失调”给出让人满意的定义,我们能做的最好的是考虑表现出的疾病或者机能失调在多大程度上符合那些机能失调的“典型概况”。每个人的状况更多是处于一个连续的维度上,严格来说只有“正常”或“异常”的程度,难以进行绝对的划分。个人对自己的判断在其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是否心理机能失调、是否有心理痛苦或功能受损),但是并不是必要的条件。因为某些严重的心理异常状态(如精神分裂症等)中,个人自己(可能)是意识不到自己存在问题的,即所谓的对自己的精神正常与否没有“自知力”,而旁人却能够清晰地看出这种状态的非同寻常。现在来看,我们自己和各种名人奇人是不是很容易就会被划入“不正常”的行列?答案是“是又不是”:
我们每个人在一生当中多少都会经历一些偏离所有人平均状态的时刻,从程度上来说是可能存在一种“异常”的“倾向”的,那些著名而奇怪的人则更不用说,所以说我们自己或其他人有时存在“不正常”是不奇怪的;
但是,“正常”和“不正常”本来就没有绝对的界线,只有相对程度的差异,只有达到特别极端和严重的程度(即特定的诊断标准,如美国的DSM-IV和最新的DSM-V、世界卫生组织的ICD-10、中国的CCMD-3等,且这些标准一直在不断更新和调整)时才会被归入科学心理学界承认的“心理障碍(或称心理疾病)”的范畴,而达到这样的标准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不容易的。(二)心理异常(即所谓的“不正常”,甚至心理疾病)都是需要得到治疗或矫正(即题主所说的“拉回来”)的吗?又都能治好吗(如哲学家受哲学问题困扰心理学家能解决吗)?
梵高割耳后的自画像
梵高割耳后的自画像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不是所有的心理异常都需要进行治疗或矫正,因为我们常常混淆了“痛苦”、“异常”和“疾病”这三个概念(参见第一个方面的回答):“痛苦”常常是正常的,正常的痛苦自然也就不需要“治疗”或“矫正”,而是会有一个自然的体验、缓解、消除或残留的过程,其中也可能会自主地进行自我调适,如发呆、倾诉、运动、听音乐、看影视剧、看书、散步、洗澡、散步、旅行、宗教仪式等等等等,而心理咨询与治疗不可能去消除正常的痛苦(否则就等于把人变得不正常了),但可以通过倾听、支持、给予当事人宣泄的空间来帮助当事人缓解痛苦或提升对痛苦的承受能力;“异常”常常只是一种程度或倾向,没有绝对的“正常”也没有绝对的“异常”,且大部分时候都没达到“疾病”的程度(心理疾病的标准也算是一种人为的约定),自然也就谈不上“治疗”或“矫正”,但是可以出于帮助自己的目的去自主调适(除了日常调节心情的方式,还可以看自助书籍、视频、网络资料等)或求助专业的服务(如心理咨询);“疾病”是“异常”到一定严重程度的状态,对自己的个人生活确实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但是是否想要改变一般来说还是要尊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只有当事人自己也很想改变自身的状况,这种情况下求助心理治疗师寻求专业服务才可以算是“治疗”(“矫正”的说法或许会越来越少用了,因为有对当事人强加社会价值观的影响的嫌疑)。那么,心理异常达到比较严重程度的当事人有没有必要寻求心理咨询或治疗呢?关键在于两方面:当事人有没有其他对自己更有帮助的方法和途径?如果有,则大可不必抱在心理咨询与治疗一条大腿上;如果没有,也可以不必抱在心理咨询与治疗一条大腿上(原因见下一点)……当事人有没有足够的“资源”与“动力”寻求治疗?“资源”主要包括经济上能够支持咨询或治疗的费用,或是有渠道获得廉价甚至免费的咨询或治疗(例如在大中小学里往往提供有限次数的免费心理咨询,有些企业也开始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作为福利,一些义诊、专业培训中也可能提供免费咨询或治疗的机会),也可以包括来访者的心理资源(体验、思考与感受的能力等);但最重要的还是“动力”,即来访者自己是否有足够的意愿,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是否愿意花费相应的时间、精力、金钱和努力——缺乏动力则难以改变,就像你永远也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当然也不必去叫醒,装睡必有装睡的理由。又装睡又让你叫醒他/她,这样的要求不必接受,但很多时候当事人自己也意识不到自己是这种状态,心理咨询师与治疗师在这方面同样可以帮助其认识自己)。
但是,确实也存在违背当事人意愿对其进行“治疗”的状况,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对社会安全或其自身安全存在严重威胁的重性精神病性的状况,如某些具有攻击性倾向的精神分裂症病人(但也有很多精神分裂症病人是没有攻击性的,只是出现很多精神功能的衰退和破裂)根据最新出台的《精神卫生法》的规定是可以进行强制住院治疗的,还有重度抑郁状态具有较高自杀冲动的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其亲属或工作单位、学校也可能出于救治其生命的目的将其强制送医院住院治疗(对于是否应该进行自杀干预的问题也同样存在很多争议,此处不展开,但至少应考虑一种情况,即很多被救治的曾要自杀的人事后是后悔当初选择自杀、庆幸没有自杀成功的,而你在救助每一个要自杀的人之前并不会知道他以后有没有可能也会这样,所以很难判断是否应该放弃救助);第二种是自己不愿意求助,但在周围人(如亲友、同事、师长等)看来存在严重的心理问题,对自己对他人都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所以半强制地要求其参与心理咨询或治疗(如不参加可能就不为其提供工作或学习机会或经济支持等);第三种是可能实际上并不存在心理问题,但是因为被其他人怀疑有问题、或者不喜欢、或者认为其有义务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等,而被带来进行“治疗”,而实际上可能是周围的某人存在更为严重的心理问题(可能达到也可能没有达到心理障碍的程度),或仅仅是不符合过度严苛的社会文化规范。
这三种在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被叫做“非自愿个案”。前两种的治疗是正当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过程中依旧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和愿望(虽然未必可以完全满足,但依然要倾听和尊重),并尽量发掘当事人自己的动机(如如何摆脱周围环境的束缚,达成多方共赢),第三种则可以明确告知带来当事人的人这种情况下的心理工作不应该强制,或是和他们做进一步的沟通,甚至有可能把他们一起纳入到工作的范围中,做的更多是帮助沟通和理解的工作,而非仅仅针对当事人的“治疗”,但是如果对方坚决拒绝参与,只想改变他们眼中的“病人/不正常的人”(专业上称为“索引病人”,Index Patient),那么咨询师/治疗师/医生有权利予以拒绝(存在严重状况时甚至可以寻求法律支持,如国外发现存在儿童虐待、性侵犯等情况时可以报警,国内行业伦理规定依然较为模糊,但发现严重违法状况时是可以突破原有的保密设置的,这一点也会在一开始的知情同意过程中予以告知,即“保密例外”的状况),但是如果“索引病人”愿意的话也可以和其一起讨论如何应对当前的状况,如何与身边的人沟通和互动,为其提供专业上的支持。也不是所有心理疾病都一定能得到治愈,因为世界上暂时还没有一切问题皆可解决的保障——也许永远也不会有。看似科学昌明的今天,医学的发展同样不能达到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的程度,更何况是发展时间要短得多的心理学呢?可以看到,很多哲学家并没有达到一定需要进行“治疗”的程度,而卢安克更是可能算不上存在心理异常,只是很多想法和国内大众文化显得格格不入。不过,像梵高这样因精神困扰导致最终自杀的例子可能就有所不同了。
至于心理学工作者是否要解决哲学问题才能解除哲学家的痛苦,参考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就可以知道,很多哲学家的痛苦是不需要“治疗”的,除非他自己希望“治疗”——即使治疗,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可能不是哲学问题本身,而是其背后存在的心理问题。因此,就像医生可以给哲学家治身体上的疾病一样,心理咨询师与治疗师也可以为哲学家提供心理方面的专业服务。有人一定要担心,这样真的好吗?如果真的哲学家、艺术家、各种天才人物的内心冲突都被解决了,失去了强烈的动力,是不是我们很多的哲学思想、艺术作品以及其他各种成就都会不复存在了?事实的确可能如此,但现实是(不知道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很多这样的人并不会寻求治疗,于是很多内心的痛苦也就造就了许多伟大的思想与艺术或其他方面的成就(当然也有可能带来其他的伤害,比如乔布斯在造就苹果的同时也重复了自己亲生父母抛弃孩子的经历,海子卧轨自杀了,顾城杀死妻子后自杀,不一而足)。因此,大可不必担心这样的人获得治疗会带来大量的人类文明的损失,而如果他们为了自己幸福的考虑选择寻求专业帮助并有可能以成就的损失为代价,也请尊重他们的意愿并祝福他们吧,更何况治疗后也未必就一定会损失什么,有时还可能有新的成长和突破呢。(三)从根本上说,我们应该区分或存在心理“正常”和“异常”的概念吗?所谓的“心理异常”是不是只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歧视和压迫?法国思想家福柯法国思想家福柯这个领域最著名的学者或许要数福柯了,其在《疯癫与文明:理性时代的疯癫史》中阐述了这样的主旨:“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产物。没有把这种现象说成疯癫并加以迫害的各种文化的历史,就不会有疯癫的历史。”惭愧的是,本人并没有阅读过福柯的著作,所以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并不深入。但这的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说世界上本来并不存在“心理不正常的人”,只是中间的大多数人无法接受这些少数的例外(甚至有的还可能是嫉妒其天才),而对其打上“不正常/病人/疯子”的标签,那么其本质与历史上的压迫甚至迫害异教徒、犹太人、共产党人、不同政见者等等是一样的(精神病人在历史上也确实受到过许多非人的对待),我们每一个所谓的正常人也就都处在了一个迫害者的地位(也有不知哪天会被迫害的风险),而这种念头是多么让人恐惧不安。
实际上,心理咨询与治疗领域(并非都属于科学心理学界)中确实存在一些较为激进的观点(如某些心理动力性学派的激进观点)认为重性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只是一种负面的标签,实际上所谓的病人并不是完全不可理喻的疯狂,而是可以用非常深层的方式对其加以理解,如心理分析(不过据了解最新的心理动力性学派发展已经不排斥精神病人服用药物了,认同了精神疾病可能存在生理方面的因素,只是会建议服药同时继续进行心理工作)。那么,是否真的所有的“不正常”,其实只是因为没有办法“理解”,所以才出于社会管理和区分的需要而给其打上“异常”或“疾病”的标签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区分“正常”的两个不同的含义:一种含义是“可以理解,理所应当”,另一种含义是“和大多数人的平均状态接近,或者是不会带来痛苦或阻碍”——很多时候我们会混淆这两种不同的含义,前一种含义接近黑格尔的“存在即合理”中“合理”的原意,后一种含义则是“存在即合理”被误用时对“合理”的曲解(参见知乎日报之)。很多所谓“不正常”的人,在外人看来非常的奇怪和难以理解,但是如果你像他/她的心理咨询师/治疗师一样去了解到其家庭/家族和周边社会的环境、成长的经历、内心的世界、躯体生理的因素等等,很多时候都会对其目前的状况变得容易理解很多(如有过多次被抛弃经历的人会特别害怕被人拒绝和疏远,受过最亲近的人的伤害的人会对他人缺乏信任等等,甚至就是因为生理因素导致的大脑活动异常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很多时候不“理解”其实是因为不“了解”,可以说所有的“不正常”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都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理所应当的)。从自我帮助的角度来说,尽力去了解和理解自己(可以自助也可以寻求专业帮助),认识到自己的状态是有原因和可以理解的(心理咨询与治疗上叫做“正常化”),很多时候就已经可以大大减轻心理上的负担,在这个基础上有的当事人会希望继续改善自己的状况,有的直接就可以接纳自己的状况不需要改变了,做出哪种选择是其自己的自由和权利。但另一方面,区分“正常”和“异常”(或者评估其状态和程度)很多时候并不只是社会或他人的需要,也是当事人自己的需要。一种情况是即使我们认同自己并不奇怪,也并不意味着自己就一定不想对其进行改变,于是我们自己也会经常自觉或不自觉地评估自己的状况并以此为依据对自己的心理、行为和生活进行相应的调节(比如我们如果能感觉到自己最近状况“不对劲”,也就可能更早地反思和调整自己的状态)。另一种情况是,有时有的人会把“异常(异于常人)”当成一种另类的选择或自我认同的一部分(“我就是不正常的/特殊的/与众不同的/有疾病的”),于是同样需要这样的标签和界定才能实现。同时,社会管理或他人的需要也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对一些社会风险的控制(如约束对他人安全有威胁的人)和他人侵害的约束(如半强制一些损坏到他人利益但其实是出于心理问题而非道德水平的人接受心理帮助)并不能算是非常过分的要求,就像不存在绝对的自由一样——我大声说话的自由就会破坏你享受安静的自由,而哪种自由才应该被保护需要社会的约定俗成(或者博弈)。心理疾病的标准和受到的评价也是如此,相对来说,历史的发展趋势是人们越来越尊重所谓“精神病人”的尊严和权利(不过从福柯的观点看更早的历史时期“疯子”的待遇反而是更好的),越来越注意避免其标签的泛化,并一直在和其附带的歧视和污名抗争。尽管这是一项非常长期和困难的事业,但应该也在不断的进步当中(推荐一下港剧《仁心解码》,可以看看里面香港的精神科医生和社会对待精神疾病患者的态度)。但是,非常重要的是,我们要时刻警惕自己是不是在用一套僵化的价值体系来判断一个人是否正常,是否一些看似的“出格”,其实可能反而是历史前进方向的先声(就像过去历史上出现过的那些先驱们一样),或者至少是一种勇敢的尝试(就像卢安克所说,大多数人保持日常的生活,可能主要是因为害怕自由,自由一方面意味着风险和不稳定,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自己要完全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总结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
叔本华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写道:“据我所知,至今还不存在对人类疯狂本性的完全清晰的认识,以及区别精神健全和精神病患的正确清晰的概念。”以目前医学和心理学的发展水平,对精神疾病的理解依然处在比较初级的状况,还很难对其本质和原理进行充分的理解、阐释和干预,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的诊断还停留在一个现象学标准的阶段。不过,关于其生理机制(如大脑皮层功能、神经递质水平等)的研究也越来越多,有些心理异常甚至就是由生理疾病或损伤直接导致(如因梅毒感染大脑产生精神分裂症症状、脑损伤带来心理行为等),而另一些问题则受到周边校园、单位、社区甚至更广泛的社会政治经济状态的影响,需要广泛的社会倡议甚至社会运动的支持。因此,心理异常状况的应对并不仅仅是心理学家(主要是指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与临床心理学家)的工作,而是需要医生(包括但不限于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临床心理学家等)、社会工作者、社区管理和福利保障部门、司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家庭等等多方面的共同合作。广义来说,还可以把文学影视音乐等领域也算进来,对于更广大的群体来说,文字、画面、声音等等其实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治愈系”。从本质上说,“心理异常”仅仅是“正常”的感情、行为和认知过程的“极端表现”,是人遇到“不正常”的环境和影响后出现的“正常反应”,与“心理正常”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因此,歧视所谓的“心理不正常”基本只是“五十步笑百步”(或者是“十步笑百步”)而已。虽然我们也可以理解,对心理异常的歧视甚至敌视背后更多是对未知和危险的恐惧和防卫,也算具有一定的社会适应性意义(对于某些危险的心理异常者尤其如此),但对于大多数面临心理困扰的人来说旁人的这种反应很多时候还是有些过度和无益的。很多时候,只有自己也遭遇到类似的痛苦的时候,才能发自内心地认同:原来我们和他们其实也一样,原来他们和我们没什么不同——羞耻、令旁人恐惧或者厌恶常常都是伤痛和病症带来的副产品,自我理解、接纳、治愈和成长的过程却能体现出人性温暖的光辉。【参考资料】David H. Barlow, V. Mark Durand著. 杨霞等译. 王爱民审校. 异常心理学(第四版).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6.补充说明:
修正了部分错误文字(如叔本华的书名),调整了原文中的一些顺序和段落安排,并补充了一些推荐资料(如港剧《仁心解码》)和图片。
谢邀!还有我现在赶生日聚会+出四份考卷,一周内别邀了,谢谢!@答得很好。我换个角度回答:心理学其实可以分为科学外界客观心理学概念 还有个人内心主观认定的心理学-为自己所用的。关键是,一个人是否认为自己正常。 我曾经看到过其实我个人(从我的判断)我认为并没有什么不正常(医院检查没有器质性问题,包括脑检查),但是做一个不被母亲欢迎和喜爱的孩子,父亲又很幼稚离婚后没有照顾的;被疾病化的人,认同了周围最亲密重要他人的概念“你不正常,你有病”…… 即使这样,这位有自己的工作,自己的异性伴侣,在一个新的城市,有着独立的生活。 而觉得自己不正常。动力学角度可以理解病因。 心理治疗角度,这位一直在服药。和题主的询问有差异的是,我认为这位是因为认同而成为一个自认和他认不正常的人。关于题主说的:“心理学所谓的要让不正常的人回归正常是不是就是让人适应这种害怕?当人内心不适应的时候就会显得不正常,适应了也就回归正常了。换句话说,当一个人无法与这个世界达成和谐但又渴望回归正常的时候心理学家有必要把他拉回来,但是,当这个人与这个世界无法达成一致但又不想回归常人那种正常的时候,就没法拉回?”应该说,当一个人极度不安恐惧的时候,知道害怕什么,或者知道自己因为有病才害怕,反而有了安定和所谓控制感。 那部分缺失的最早的认同和归属以疾病的方式获得了满足,有继发性获益。 我搜了一个相对客观和全面对心理学
的定义 (没有看到中文适合的)"Psychology is an academic and
that involves the
and . Psychology has the immediate goal of understanding individuals and groups by both establishing
and by many accounts it ultimately aims to benefit society. In this field, a professional
or researcher is called a
and can be classified as a , , or . Psychologists attempt to understand the role of mental functions in individual and , while also exploring the
processes that underlie certain cognitive functions and behaviors.Psychologists explore concepts such as , , , , , , , , behavior, and . Psychologists of diverse orientations also consider the . Psychologists employ
relationships between psychosocial . In , or in , to employing
methods, some—especially
psychologists—at times rely upon
techniques. Psychology has been described as a "hub science",with psychological findings linking to research and perspectives from the social sciences, , , and the , such as .While psychological
is often applied to the
of , it is also directed towards understanding and solving problems in many different spheres of . The majority of psychologists are involved in some kind of therapeutic role, practicing in clinical, , or
settings. Many do scientific research on a wide range of topics related to mental processes and behavior, and typically work in university psychology departments or teach in other academic settings (e.g., medical schools, hospitals). Some are employed in
settings, or in other areas such as , , , and , as well as in
investigation and other aspects of ."“心理学所谓的要让不正常的人回归正常”心理学的目的是理解个体最终有利于社会。 所以是否回归正常并不重要,很多人不那么正常,但是还是有利于社会的。至于适应害怕……
我会说是自我发现,自我肯定,如果说早期是被塑造的
(比如参考这些,基因,母亲怀孕的状态,夫妻关系对情感的影响等等)那么当一个人成年了,或者说有足够自我意识的时候,如何理解和接纳这些情况,在最大的程度上发挥好自己,让自己和周围人都觉得还可以,造福社会,彼此共赢。 这是我理解的心理学目的。 与楼主定义的正常与否还是有差异的。在我看来科学的心理学知识和心理咨询内容,能让我们最大限度地体验我们内心最深处的存在。 要面对父母和社会或许并不那么爱我们,(但是也不至于那么不安全,有敌意,可以也有自我保护和善意……) 真正坦诚和开诚布公地去体验,并不是容易的事情。一个人与其真实的内容世界和这个世界所提供的信息要法达成一致,又能成为更好的自己是很不容易的。心理学提供了更好的框架。而好的心理咨询会有机会将这些消极等等能展现和容纳并且超越。顺便说,“不要被社会有太多的“正能量”麻痹内心真实的感受”其实从题主的描述来说,本来就是正常的。 只不过有的时候周围碰到的人没有办法面对罢了。
一看到问题我就知道准有人用“病与非病三原则”、“是否泛化”等维度衡量了。那我就给一个新的视角吧,既然是学术讨论。理论来自于OPD-2,有一本书叫做《操作化心理动力学诊断什么什么的》,他并没有从经典的症状学角度去评估一个人是否存在心里问题,而是通过轴的概念来评估一个人的能力在哪个位置上。就好比说一次考试下来,他不告诉你你是否及格,只告诉你你是选择错的多还是问答错的多。首先是主观感受,一个人在人际交往中是否存在不适,这种不适感是什么,他周围的人和他在一起是否不适,不适感是什么。因此在这个维度上没有是否有病,只有他与周围人关系的性质。如果这种性质让他不是服了,说明有问题。第二是内心冲突,选择了7个种类的冲突,每个冲突分为主动和被动模式,看一个人内心不舒服的时候,他的冲突是属于什么性质的。例如有的人因为过多的被照顾而不适,有的人觉得自己没有魅力而不适等等。同上,如果觉得不舒服了,就是有问题。第三是人格结构,从4个人格的功能来判断一个人的人格是否有问题。每个功能分为高水平、中等水平、低水平和无水平。功能水平越低,这个人在症状学角度来说就越容易产生问题。如果说有问题的话,就需要看非高水平的项目有多少了。同样的,一个人的人格结构越差,他体验到现实冲突的能力就越差,例如天天呵呵笑的精神分裂,主观感受很幸福,但是病的很严重。综上所述,评定一个人是否有病除了他有哪些症状,还可以通过他是否感到痛苦和人格功能两部分来进行。
题主开始说的这句话“是不是心理学上有一个正常人的模型,所有偏离这个模型太多的人都是不正常的?” 这个话你只能放在心理测量中来说,因为测量是有常模的,结果也是和常模去比较的,偏离常模太远了就会认定是“不正常”的,在常模周边波动的可以认为是“正常的” 发现了吧,其实“正常”“不正常”都是在和一个量去对比,而这也只是在统计上的意义并且还不能完全以测量为准,测量只是咨询中的辅助工具。心理学界怎么去界定一个人是否正常呢? 曹老师的答案啊,这个是最直接的明了的答案。而且自测起来也很方便。 那么心理学是一定就要让不正常的人回归正常吗?我说:“不”为什么呢?因为作为一个咨询师我第一首要的任务就是尊重每一个来访者的独特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正常”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不正常”最重要的就是 的要学会和明白去接纳自己。但是心理咨询师必须也有义务让一个想回归正常的人回归正常。但是当这个人不想回来的时候,你说什么也不能去拉人家,因为这是他的选择,是他的自由,是咨询师不是思想辅导员,你必须要尊重他人的选择(极端情况除外)。呐,其实大家都在说的就是,对于咨询,只有这个人有了咨询的意愿自愿走进咨询室的时候,才是改变开始的时候。 因为前面几位解释的已经很到位了,所以我只是简单的提炼我的观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严格的界定所谓心理疾病的话你需要去看诸如CCMD这样的手册。但是作为普通人请记住三条原则:无重大诱因长期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三条都满足的可以去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了。如果是别人——不会影响到你的话基本上可以忽略。
以强迫症为例,界定一个人是否正常需要综合评判,心理学这一点与精神病诊断不同。统计学标准,超出正常人群至少2个标准差,每个人都有强迫行为,例如先掏钥匙,用茶杯的某个角度喝水,但是强度没达到强迫症的级别。主观体验标准,行为人主观上感觉到痛苦,需要改变社会适应表准,丧失或部分丧失社会功能,见过一个病人,喜欢数玻璃,出门办事看到玻璃幕墙的大厦自己就知道,这次完了,不到天黑走不了,一遍一遍的数大厦有多少块玻璃。此外就是狭义的精神病诊断标准了,例如病程、强度、症状和检查包括问卷结果和家属口述症状的综合判断。
推荐看一下 Open Yale courses, PSYC 110: Introduction to Psychology, Lecture 18 - What Happens When Things Go Wrong: Mental Illness, Part I (Guest Lecture by Professor Susan Nolen-Hoeksema)。我是从这堂课了解到的。Abnormality characterized by: Distress: causes person or others significant distress Dysfunction: prevents person from functioning in daily life Deviance: behaviors or feelings highly unusual 也就是说有三个标准或者说三个特征:第一是这个人自己过得很痛苦、很苦恼;第二是不能正常完成日常生活的内容,比如无法继续上学或工作了;第三个标准是最有争议的,也应该是最古老的一个标准,就是让人觉得非常不正常(只不过从前可能稍微有些与社会传统不符就会认为不正常,现在会宽容一些,要「非常」不合社会规范才会被认定为 abnormality)。心理学上的标准也有一个从比较随意的个人判断到尽可能做到明确、统一的过程。在我看来最重要的标准仍然是这个人自己过得好不好,distress 和 dysfunction 的标准似乎也主要着眼于此。如果他自己过得挺好,也没有对别人造成足够大的伤害(除了观感上觉得这人不正常之外),那么其他人以「这个人不正常」为名来「治疗」「改造」他,则很可能只是伤害他。在正常还是不正常的问题上,要尽可能避免自以为是。非心理学内行。如果说错请指正。
这个问题就像医学是怎么判断一个人健康不健康吧。
好吧。。每次写一次论文之前都要用知乎来热热身。。。这个问题很有意思。。我的这个答案只能算是我个人的观点。。跟心理学主流的观点无关。。首先呢,我觉得题主的第一段,其实说的不是心理学意义上的abnormal,而是价值判断上的abnormal。一般来说会觉得另外一个人不正常——比如说过分内向,过分精神质,过分理性等等——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或者行为方式与这个主体认为的normal的人不一样,所以在主体判断的过程当中,当然他们就是abnormal的。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每一个人的价值判断的形成受到N+1个因素的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几个因素包括了文化环境、社会、家庭、早期经验等等,因为每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几乎是不可复制的,所以每个人的这套价值评断体系是很私人化的东西。也就是说,或许在一个主体看待另外一个人的评断结果会跟另外一个主体的评断完全不一样,或许一个主体看是abnormal的,或许在另外一个主体那里可能就是normal的。(在这里我必须要注明,我所说的主体不单单说的是一个个体,而且很有可能是一个群体。)而目前主流的心理学的一大任务就是要探明这一种评价标准的差异性。所以才会有各种各样的测量学,各种各样的实验研究。而一般来说,大部分的心理学的研究都证明一个观点:一个人其实比观察者想象的正常。另外来说,我这里讨论到的价值判断的形成,实际上是社会心理学当中社会化概念的重要方面。个体的社会化对于个体、整个社会群体而言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人类来说——因为人类是群居性动物。对于个体来说,社会化意味着和其他的社会成员进行交流,获得保护等等。对于社会来说,个体扩大群体的规模,为群体做出贡献。而社会化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群体对新进入群体的个体进行教育,这种教育其实也可以被称为洗脑,这种洗脑的主要目标是要把一种标准的、合格的社会成员的形象灌输到个体的脑海中。但是这种社会化有一个很基本的冲突,那就是作为社会化的个体每个人天生都会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同和一套标准化的社会价值评价体系之间的矛盾。可能大部分人天生会比较适合那套很标准的社会标准,比如说现在强调孩子要聪明,要多才多艺等等——其实我个人觉得孩子只需要一个会玩就行了——所以天生智力或者是某方面能力比较强的孩子会得到家长或者社会方面的赞誉,他们很自然的就会很高程度的社会化程度,但是有一部分人则不是那样,他们可能就比较难以接受这一个统一的标准。后一种人在进入社会的过程当中可能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这种困难并不意味着他们不进入社会,而是有进入,但是进入程度不高。这种人与变态心理学当中讨论的abnormal是存在一个本质上的区别的,那就是在变态心理学当中,有的异常的个体是完全损失进入社会的能力的。这种情况在变态心理学当中有一个术语:社会功能受损。这种意义上来说,一般才会进入精神治疗或者心理治疗的范畴。而目前来说,在心理咨询当中,其实人本主义的那一套思想其实已经完全变革了现在大部分靠谱的心理咨询师的思路,并且这种变革随着积极心理学的发展而日益深刻。人本主义认为,人都有人的价值,咨询师应该学会尊重这种价值。而这也就意味着,人的所有不同点都是有价值的,咨询师或者说其他人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资格对一个个体的abnormal指手画脚,也意味着咨询师绝对不拿自己的价值观套在一个个体身上进行价值评价。除非是这个个体自己有意愿想要去改变,但是自己没有能力或者需要人帮助的时候,这个时候咨询师才会去帮助个体进行改变。所以说,题主所说的”当一个人无法与这个世界达成和谐但又渴望回归正常的时候心理学家有必要把他拉回来,但是,当这个人与这个世界无法达成一致但又不想回归常人那种正常的时候,就没法拉回“是对的。心理咨询师并不是神,也不是英雄,而是一个正常人,没有办法拯救不愿救自己的人,也没法做到超越一个人所能做的事情。
这个简单,判断心理正常与异常时候用病与非病三原则:1.主客观世界统一性原则;出现幻觉(不是文艺作品中的幻想)绝对就是有问题了。2.精神活动内在协调一致性原则;遇到开心的高兴,遇到悲伤的痛苦等等,相反到处开心的给人发人民币那肯定有问题。不吃不喝一心求升仙的更不用说了。3.人格相对稳定性。还有一个是看求助者自知力是否完整。是自知力不是自制力。就是自己知道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比如知道自己有点不对,主动就医或者求助亲友的,那基本上算自知力比较完整。对自己完全不清楚怎么个状态的,自称仙子下凡或者黄大仙附体的,那就问题大了。其实心理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讲分为心理正常和心理异常。心理正常又分为心理健康和心里不健康。什么焦虑发作啊拖延症啊、都归于心理正常但是不健康的层面的。没问题,大多数人都会有类似的不良情绪体验的。还有一点就是可以参照持续时间、内心痛苦程度、社会功能受损程度来进行测评。前两个很好解释,社会功能就是成年人的社会生活能力,比如学习工作恋爱生活。如果一个人完全不能上班天天在家不刷牙不洗脸不穿衣服不出门,那这个人就是社会功能完全丧失。如果是工作或者学习效率下降那就是轻微受损。楼主提到了正常人的模型,常模。这个心理测量中讲的比较详细。任何一个心理测试拿到的第一步就是本土化。比如MMPI(明尼苏达多相人格测验),国外常人的标准是70,中国的标准就是60.相对于国外,国内人群收到的不良情绪影响更强烈一些。其实心理测量中还是涉及了不少模型的,但都需要进行本土化。啰嗦了这么多,不知道说明白没有。楼主的主要问题在于没法区分文学作品中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学中的心理问题。内心苦痛、矛盾;遇到痛苦的悲哀;这些常人都有。真正有问题的是那些自知力完全丧失、给自己或者家人生活带来极大痛苦的精神疾病。
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可以不正常,但不要痛苦。
卖馒头,快快乐乐的卖,一点没问题。没有危害。
但是如果你有着一颗做大老板的心,却不得不卖馒头,你感到痛苦绝望暴怒心理失衡,产生仇恨心理,进而要么自杀要么杀人,就需要纠正。
心理学就是帮助你慢慢回归卖馒头该有的心态。
心理学判断是否正常一是看“自知力”,就是说你能不能感觉得出自己不对劲,需要治疗和疏导,需要药物控制,并且有积极的求治心态。
二是要符合“判断心理正常与不正常三原则”。①主客观世界的统一性原则:现实中的“你”和想象中的“你”是不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自我认知”与“自我实现”是否是统一的。比如觉得你身边的人都爱慕你,没有跟你表白只是怕你拒绝,又或者是自觉配不上你,所以要默默守护你,这就是我们说的“钟情妄想”。也是下面要说的“认知失调”②心理活动的内在协调性原则。人的心理活动包括“认知”、“情绪”和“意志行为”三种。三种心理活动不协调,就会产生认知偏差、情绪偏差、意志行为偏差。③人格内在的稳定性原则。如果一个人平时很节俭,突然性格大变,随意挥霍金钱;又或者平时都很和蔼可亲,突然变得斤斤计较,就是人格不稳定了。★当然以上的判断要都符合才能考虑是心理不正常,诊断还需摄入性会谈收集大量的资料,和由各种适合的测验分析的情况,单独一条是不够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心理咨询师所接待的、所研究的、所探讨的,都是心理正常的人群。心理正常又分为:心理健康、心理不健康。一般出现心理问题不能自我调节,必须要进行咨询诊断的,大多都是心理不健康人群。★心理异常人群一般都要被转接至精神病部或者相关医院。
先给个标准,看看大多数从业者是否似曾相识:初步症断过程:区分正常与非正常的“三原则”:1.主、客观是否统一2.精神活动是否一致3.个性相对稳定如果以上三个都满足了“否”,基本上确定为“精神病”,和心理学没多大关系了。如果不是三个“否”,那么来看心理冲突是常型还是变型:1.是否与现实有关2是否有明显道德冲突如果两个“否”,归为神经症,归为神经症之后还要进一步确认,这时候就用到许又新先生的“三标准”从三个方面,我就不详细说了,给个大概:1.病程:根据程度给出1.2.3分2.痛苦程度:同上3.社会功能:同上加起来6分以上,那基本上“神经症”如果是神经症,不同症状又归为不同神经症,有抑郁,焦虑,恐惧如果不是神经症,就要区分一般心理问题,和严重心理问题。两个指标:1.时间 2.泛化如果提问者想问的只是标准,我给出了,很明显,这不是你想问的,但是对你而言肯定还是有帮助的。你在想问,心理学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其实很多是没病的,偏偏到现在就算作有病了?那么,我们现在需要讨论的就是,在心理学上,人的基本预设到底是什么?及什么是人,这样我们才能区分正不正常,做到这个我们才能下一步,需不需要治疗?强调一下,正不正常和需不需要治是两个概念。提前说一下,最终我给不了你答案,只给出了我自己思考的方向,如果失望了,就别看了。首先试试这个假设,来自社会学: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有了这个基本预设,我们就可以开始第一步了,什么叫做正常?社会关系协调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社会导致社会关系出现问题呢?比如那个关于文化的大革命,由于“严重心理问题”导致回归大自然的怀抱的人,该怎么治疗?我有自己的答案,但是不成熟,就不说出来了。再试试这个假设,来自马克思:利益再试试这个假设,来自达尔文:自然选择导致的演化再试试这个,来自我伟大的经典精神分析(本人职业为此,所以伟大二字可以忽略不计):力比多,防御,潜意识,自恋----生物本能再试试这个,来自温尼科特:关系省略了很多自己的思考,因为知道没人会看。
而萧伯纳说:自由意味着责任,这也正是大多数人害怕它的原因。我觉得,向往自由而身陷囹圄活在“正常”的里人比比皆是,但是真正动身去追寻自由的都是英雄,因为那些“正常”的人会用言语、行动,其实是自卑而浅薄的内心,去阻止和诋毁自由者。行者无疆,行者无敌。
1.主客观世界一致。
比如一个人说他听到或者看到什么,而实际上并没有,说明他主客观不一一致,可能有幻听,幻想之类的。2.认知、情绪情感、意志行为的协调一致。
比如一个人遇到开心的事,而却用低沉的语言,不开心的情绪向别人讲述这件事,就说明是不一致的。3.人格相对稳定。
在没有重大外界变化或刺激下,突然人格有严重变化。比如一个平常很热情的人,突然变得很冷淡。
我感觉楼主更多的困惑在于保持个体自由与适应社会主流价值之间的矛盾——对此,我十分推荐弗洛姆的《逃避自由》。
psy101上的学的,很简单,一般变态心理学上,把严重影响生活了的状态叫做疾病。
大学生讨厌的地方就在于。。。。比较喜欢删繁就简~~所以#删繁就简#的回答下这个问题好了本题总结了一下大概就是要解答如何定义异常行为~#难得可以背出来。。一定要码一下#社会标准:社会规范和社会环境,与大多数人的行为发生偏离统计标准:相对标准,任何偏离于平均分的都称之为异常。无法区分优劣~#正态分布这个没什么可说的#个体不舒适感:个体的主观感受,不适程度行为适应不良:生理或情感受伤,严重妨碍日常生活,脱离现实而无法抵制看了一下还是觉得。。。一点都不删 · 繁 · 就 ·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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