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初步设计方案论证报告怎么写意见怎么写??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关于建筑幕墙结构设计方案安全性论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11:31:56
关于建筑幕墙结构设计方案安全性
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局、设计院、房屋建设开发公司:
根据浙建[2013]2号《建筑幕墙安全技术要求》文件的精神,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从2013年12月1日起,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幕墙专项设计的结构安全性论证工作。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幕墙设计单位进行幕墙工程专项施工图设计。
设计单位、专项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幕墙专项设计,并委托专项设计单位做,专项设计文件应包括原建筑设计单位的确认意见、设计计算书、设计详图、材料控制、施工要求和维护保养要求,并按规定达到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设计文件应加盖注册工程师执业章。
建设单位应将设计文本一式五份交学会,学会在7天之内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专家可协商从专家库名单中选取。每项论证不少于5-7名专家(其中3-4名设计、2-3名施工)。本次公布的专家名单暂未考虑县区的专家,县区的此项工作可参照执行。
专家应本着“安全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提出论证意见(,意见书中必须有5名专家签名,并加盖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公章。
设计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出具设计回复意见书,并对设计文本进行优化修改、改善,出具有效施工图。
建设单位应将通过论证且修改、完善的设计文件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申请施工招标时将备案情况送招标办查核。
建设单位应将论证意见书和论证后有效的施工图交至中标施工企业组织施工方案论证会。
学会联系人:陈雪仙 、王珏&&& 电话:&&&&& 传真:
学会网址: 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99号市科协新大楼419室。
抄送:杭州市建委王荣富副主任、设计管理处、工程管理处、计财处、房开处、科技处、人事处、市场管理处、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杭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县(区)质量安全监督站&&&&&&&&&
&&&&&&&&&&&&&&&&&&&& &&&&&&&&&&&&&&&&&&&&&
&&&&&&&&&&&&&&&&&&&&&&&&&&&&&&&&&&&&&&&&&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 2013年11月18日
杭州市土木建筑学会
www.hztm.org
浙ICP备号&&&&&&CopyRight&&&&&www.hztm.org&&&&&All Right Reserved
地址:延安路499号市科协大楼4楼&&&&&&&&邮编:310006&&&&&&电话:98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字体:
关于印发《惠州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市场化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惠市水务〔号
HBGS-2014-64
关于印发《惠州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市场化改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惠市水务〔2014〕201号
各县(区)水务局、大亚湾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仲恺高新区农村工作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惠市委办发〔2013〕4号)的要求,我局制订了《惠州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市场化改革的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向市水务局建设管理科反映。
&&&&&&&&&&&&&&&&&&&&&&&&&&&&&&
&&&&&&&&&&&&& &&&&&&&&&&&&&&&&&&惠州市水务局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31" month="12" year="年12月31日
惠州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建设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市场化改革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市场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技术审查市场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及《惠州市投资项目技术审查市场化改革方案(试行)》、《惠州市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惠州市&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市场化改革,是指依法选取技术审查中介机构,对申报审批的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下简称&初步设计&)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的技术审查方式改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管理工作。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按照政府采购和惠州市中介管理的相关规定选取技术审查中介机构,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对初步设计审查单位的审查行为进行监督。
第二章& 审查中介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机构资质要求及可承接业务范围:
(一)审查机构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行业(或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的设计单位。
(二)审查机构可承接业务范围: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水利工程行业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接所有类型和等级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业务。
(2)具有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等类型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接所具备类型所有等级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业务。
(3)具有水利行业资质乙级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接中型及以下所有类型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业务。
(4)具有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等类型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的设计单位可以承接所具备类型中型及以下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业务。
(三)审查机构必须是经省水利厅终审通过的勘察设计企业(查询通过终审企业情况可登录网址:)。
第六条 审查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审查人员分为主审人和参审人,审查人员的数量和专业应与项目匹配,基本涵括项目所涉专业。审查人员均应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并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标准、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主审人应当具有10年以上设计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水利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和相应规模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参审人应当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设计经历,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参与过水利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和相应规模的项目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章& 审查内容和程序
第七条 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应以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为原则,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主要包括:
(一)主要内容和深度是否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的要求,是否反映工程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
(二)是否执行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相关专题报告的批复(审查)意见:
1.是否执行批文中同意选定(确定、查明)的内容。
2.是否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已确定的内容进行复核。
3.是否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选定(初选)或批文中基本同意并要求下阶段优化和补充完善的内容,做进一步的勘查分析、优化完善工作。
(三)对于应在初设阶段确定(选定、查明)的内容,是否做分析论证工作并有合理的确定意见;对主体工程建设是否进行方案比选,是否达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
(四)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五)初步设计文件是否可靠、完备,应有的附件、附图、附表是否齐全。
第八条 初步设计审查实行委托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初步设计报审文件后,应向技术审查机构出具书面委托书,并移交报审材料,抄送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审查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工作,并向委托单位报送技术审查意见。
第九条 技术审查机构应遵循回避制度,承担技术审查任务的审查机构不得是被审查的初步设计的编制单位,或者审查机构及其人员参与了被审查初步设计的编制。
第十条 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机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单位提交审查意见。技术复杂或需要进一步查勘、论证分析的建设项目审查时间经委托单位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实行合规性预审制度。对初步设计编制质量达不到相关规范或政策规定要求的,审查单位应于接到委托书第二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审查的书面意见,注明原因,经委托单位确认后,及时退回给项目业主,并抄送委托单位等。
第十二条 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机构在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时,应通知委托单位、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以及邀请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划、交通、航道等部门派员参加。
第十三条 技术审查机构出具的修改补充意见是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修改补充初步设计的依据。编制单位依据修改补充意见完成初步设计修编并形成报批稿前,须经该项目主审人审核通过,并在初步设计报告书补充修改情况对照表上签名。经主审人审核同意并签名认定的对照表是初步设计已补充完善的依据,须作为初步设计报批稿的附件。
第十四条 初步设计技术审查实行有偿服务,由审查机构按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款项或所需经费列入项目总投资。
第十五条 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收费标准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有关&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收费标准,计费额为经审批部门审定的概算投资额。行业调整系数按1.2取值,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8~1.2(根据工程复杂程度确定)。
第十六条 技术审查机构在审查初步设计活动中应公平、公正、公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和规定程序组织技术审查,认真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审查质量。
第十七条 技术审查机构在审查初步设计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提醒注意、通报批评、取消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审查资格、行政处罚等处理,并将违法违规行为通报给相关资质管理单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超越本单位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初步设计审查业务;
(二)转让或违法分包初步设计审查业务;
(三)聘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审查活动;
(四)未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
(六)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七)向服务对象索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或单位从事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及相关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初步设计审查机构诚信管理按照《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粤水建管〔2010〕247号)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的管理办法(试行)》(粤水建管〔2012〕122号)执行,以勘察设计企业类别对初步设计审查机构信用评价、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信息认定等信用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 省和国家如出台水利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方面的规定,应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惠州市水务局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责任编辑:null   发布时间:轻工教学实践大楼初步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_高校新闻
下一篇:当前位置: >
轻工教学实践大楼初步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03-19 来源:湖北工业大学 出处:
  3月26日上午,“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项目“轻工教学实践大楼”初步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在省发改委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评审会由国信招标集团湖北分公司组织、主持,来自中南建筑设计院、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院、设计研究院、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对中标方中工武大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设计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质询。作为用户代表,副校级干部何艾兵率基建处、发展规划处应邀参加评审会并就有关项目建设需求进行说明。省发改委社会处戴祖D、省教育厅高教处张锦枫与发规处马志等领导分别代表上级主管部门出席评审会。    经过认真讨论,专家组一致认为,中工武大设计方案符合教学实验综合楼设计规范,较好地满足项目结构与功能要求,并体现了与周边建筑环境的协调与适应性。在原则同意通过本项目初步设计的同时,专家组就建筑供电、供水、消防、节能等方面细节提出了建议选择方案与改进意见。  根据《湖北工业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方案》,在校领导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配合下,湖北工业大学各项具体建设内容稳步实施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图书馆项目已于2013年启动工程建设并获得首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计划于今年9月完成施工及搬迁工作。根据学科结构调整与布局,轻工实践教学大楼建设方案在原可研论证基础上作了重大调整,发展规划处、基建处协同轻工学部,对功能分配、建筑结构与楼层分布等各方面细节进行了多轮修订与论证,以提高项目投资效益与使用效率,确保该重点建设项目在学校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中发挥重大支撑作用。本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基建处将立即着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核准手续报备,发展规划处组织该项目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投资计划申报工作,力争于下半年启动工程施工建设。
更多有关"湖北,发展规划,工业大学,设计方案,项目"的文章请点击进入查看
本文地址:
你应该还会关注的
05-2605-2605-2505-2505-2505-2505-2505-2505-1505-15
各地大学信息
免责声明: &&&&本新闻信息来自于湖北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或高校网站及相关图书。大学信息网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为高考考生及家长提供更多信息作为参考,请以湖北工业大学正式公布数据为准,报错与投稿请发至E-mail:(请将#改为@后再发送),感谢您的支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论证报告怎么写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