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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以四川乐至县城郊失地农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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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研究.pdf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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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学位论文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研究
姓名:李泽楼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行政管理
指导教师:钱振明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发展问题研究
农村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发展和繁荣不仅需要有相应的政策,资金、
技术和信息的配套,而且需要有发达的教育体系和高素质的人力资本作支撑,并且在与
系统外这些要素的良性互动中实现其发展。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国家在经济、政治和
文化上实行的“城市中心主义”政策,二元经济结构衍生出二元教育结构,导致城乡教
育发展差距持续拉大,并成为一种结构性的问题而严重影响农树经济的发展、并最终影
响整个城镇化进程。
对此,本文充分运用人力资本理论、非均衡发展理论等理论工具对教育和城镇化的
相互关系、城乡教育发展失衡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指出“城市中心主义”的制
度设计是导致城乡教育发展失调的制度根源,主张对原有的教育观念、教育制度、教育
政策进行重新设计和创新,从而为我国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为城
镇化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教育支持和人才保证。
关键词:农村城镇化;
城市偏向;
教育均衡发展;
者:李泽楼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网上讲堂)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市委政研室 刘志成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目前,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的后期,面临城乡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管理方式一体化发展的新要求。在这个历史阶段,应准确判断发展进程、科学分析发展趋势、系统理清发展思路,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努力形成全市城乡经济、社会和生态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关于我市城镇化水平的基本判断
1、城镇化和城市化的内涵。城镇化与城市化区别在于人们对城市化概念上的理解,城镇化是指广义上的城市化。一般来说,在国际上通用“城市化”这一概念。在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首次以“城镇化”概念代替以往的“城市化”概念。现在我们所说的“城镇化”是包括小城镇在内的广义上的城市化,更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
2、我市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判断。目前,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化水平往往用城镇化率来表示。依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我市城镇化率高达65.96%,高于全省(62.10%)3.8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49.68%)16.28个百分点。但是,如果按县镇人口计算,我市县域城镇化率为31.6%,比全省(33.3%)还低1.7个百分点。而且,这部分人无论是收入水平还是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都还没有完全达到城镇水平。我市城镇化率水平高并不能掩盖县域城镇化率较低的事实。所以,评价我市城镇化水平不能简单看城镇化率,更要注重城镇化质量,注重人口的城市化。从我市情况看,实际城镇化水平应略低于65.96%这个城镇化率指标。
3、我市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预测。国际城市化经验表明,城市化率在30%-60%间,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黄金时期。当城市化水平达到70%时,生产力高度发达,城乡差别基本消失,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按照一般发展规律,城镇化水平一年提高0.6-0.8个百分点是比较正常的,也比较有把握;超过0.8个百分点就是高速度;个别年份达到1个百分点是有可能的。如果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有重大突破,并能有效破解我市县域城镇化率低的困境,我市城镇化率有可能每年超过1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全省平均每年预计增加0.9个百分点左右,城镇化率达到65%以上),“十二五”时期我市城镇化率将达到70%以上,将逐渐进入城市化加速推进,城市文明加速普及,城乡加速融合,直至城乡一体的新阶段。可见,未来5-10年是我市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黄金时期。
二、我市城镇化发展现状、问题及潜力分析
1、我市城镇化建设的现状。当前,我市城镇化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一是城镇化体系初步建立。建制镇总数增加到26个,建制镇密度达到41.2个/万平方公里,高于全省38.5个/万平方公里平均水平。二是向海发展城市框架正在形成。城市发展空间的“一核、一带、一轴、多点”的布局初具雏形。三是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在全省率先建立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镇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达到92.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参保覆盖面达到96.8%,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相继启动实施。
2、我市城镇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市城镇化还存在发展质量和内涵有待提升等问题:一是土地要素约束性增强。目前,用地紧张和土地粗放利用设施供给不足和设施重复建设等矛盾并存,可供城镇发展的土地资源严重不足。土地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影响我市城镇化进程的瓶颈问题。二是人口规模偏小。我市小城镇平均人口只有0.8万人,县域城镇人口在“十一五”期间增加不足1万人,且主要源于撤乡建镇的就地转换,外来人口增量微乎其微。三是乡镇经济实力不强。我市绝大多数小城镇只有城镇之“名”无城镇之“实”,对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能力不强,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不足。这是县域城镇化水平较低的根本原因。
3、我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潜力分析。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的高级阶段,包括城乡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完善,科技文化发展,生活方式改变,环境质量提高,社会保障建立,城镇管理加强等方面。按上述标准,我市无论是新旧城区还是县域小城镇建设的任务都十分繁重,面临着城区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双重压力。同时也应看到,我市城镇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工业化进程加速、社会保障相对完善,具备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全域城市化的基础条件。因此,“十二五”期间,准确把握我市城镇化发展规律,着重于城镇发展质量和内涵的提升,以构建新型城镇化体系为载体,实现全域城市化空间广阔、大有可为。
三、在城镇化进程中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和建议
在“十二五”时期,以新型城镇化为支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依托城区、县城和有条件的重点镇,全方位提高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质量,提升城市、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农村人口向城市、城镇或集中居住区集中,工业向经济区(园区)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实现城镇化和工业化互动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努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实现区。
按照这一思路,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主要有以下三项任务。第一、准确把握城镇化方向,做大做强两个主城区。一方面努力将辽滨水城打造成多功能滨海新城,成为盘锦向海发展、全面转型的重要空间平台。另一方面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为重点,实施老城区立体改造,提高南区建筑品位,加快发展城区现代服务业,高起点改造建设现有城区。第二,努力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下大力气拓展县城建设规模。盘山新县城应依据“两区一带一湖一站”总体布局,按照大中城市的方式重点改造城中村和城边村,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大洼县城按照中等规模城市标准,扩大城市规模,加快建设现代化、田园式的向海发展重要节点城市。第三,扩大城镇化数量,努力发展一批新市镇。坚持走以镇带村的路子,通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提高中心镇向周边村屯的辐射能力,加大公共设施向新市镇倾斜力度,努力打造高升、新于、西安、东郭等一批新市镇。
1、应把推进农民向城区、镇区或集中居住区集中,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切入点。实践证明,农民向居住区集中不仅能有效集约农村土地资源,带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城镇公共管理水平,而且,通过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又可解决城乡发展用地瓶颈问题,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我市作为全省城乡统筹综合改革试验区,具有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独特优势。应按照城镇化整理型、保留发展型、特色发展型和控制搬迁型等不同类型,并结合农垦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分类制定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方案。可以优先考虑在西安、新于、高升和东郭等新市镇所辖区域试点,其它有条件的地区分类跟进,通过“撤镇改街”、“并镇设区”等行政区划调整,提高规划建设标准,将村镇型管理模式转变为城市型管理模式,改善村镇风貌,建设人居环境良好、服务功能完善的新型市镇。同时完善农村户籍、医疗、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及培训机制,实现城乡基本服务和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
2、应把工业向园区和经济区集中,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支撑点。城镇化的基本特征是要素集聚,而集聚经济也是城镇化的基本动力。如上个世纪60年代日本推出产业新都市的50年计划,选择一批新市镇作为集聚重点,以工业园区来聚集产业,以产业来集聚人口,以人口来繁荣城市,建设了一批新城,推进了城乡融合互动发展。目前,我市已经规划了9大重点经济区(园区),应进一步加快主导型产业园区的功能建设,形成强大的产业引导和集聚力量,增强园区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有选择地发展乡镇产业聚集区,把地理相连、开发规模和产业规模较大的乡镇及产业聚集区,纳入全市高级园区规划范围,发展成相关主导型园区的配套区,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相应撤并不符合土地利用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规模过小、建设条件严重缺乏的乡镇工业集中区,引导企业向重点支持的产业园区集聚。应把东风、新开等乡镇油田二级单位闲置资产和当地工业园区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统筹起来,实施产业向新市镇集中战略,增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和人口聚集的吸纳能力。
3、应把稳步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作为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点。从本质上讲,农业集约化就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只有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了,才能把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才能实现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才能逐步实现农民市民化、农村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应充分利用我市土地大规模集中经营的优势条件,在农民向城镇或居住区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基础上,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二种类型(国营农场和纯农民)、三种模式(基本农田规模经营集中、宅基地整理经营集中、其他用地整理经营集中),率先在西安、新于、高升和东郭等新市镇所辖范围内进行试点,其他乡镇地区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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