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业未来发展趋势对外宣传不到位怎么办

关于2022年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申报奖励补贴细则指南,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六安市、滁州市、池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宣城市、宿州市、安庆市、黄山市的朋友们如果在寻找安徽省省级奖补资金项目的话,不用去别的地方了,来这里就行,如果文章中关于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并没有你需要了解的,也没关系,直接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就可以了,卧涛科技,专注、知识产权代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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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涉企认定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奖励补贴
1.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2.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3.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
5.鼓励企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开源和共性技术平台。建立合格平台服务商目录和评价制度,以3年为一周期,按照服务范围、服务内容等,对运营情况好、服务能力强、评定优秀的平台,分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三档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
(二)安徽省支持创新创业奖励补贴
6.对新认定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用于示范基地建设。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
7.对首次认定的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三)安徽省支持医药企业发展奖励补贴
8.对医药企业每取得1个全国第一家仿制(首仿)药品生产批件并落户本省生产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9.对纳入《安徽省创新型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医疗器械的首次应用,对省内研制单位按售价10%予以补助,最高500万元。
10.对医药企业产品取得国际注册批件并落户本省生产的,每获取1个产品的国际注册批件给予50万元奖励。
11.对获得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认证、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认证、世界卫生组织PQ认证的本省医药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
(四)安徽省支持智能制造奖励补贴
12.对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省级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2号)
(五)安徽省支持企业奖励补贴
13.对省认定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50万元、80万元。
14.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
(六)安徽省支持绿色制造奖励补贴
15.对获得工信部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
16.对获得工信部国家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企业、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资源综合利用领跑者、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企业称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七)安徽省支持企业驰名商标建设奖励补贴
17.对国家新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省政府一次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0〕79号)

二、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企业达标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支持精品制造奖励补贴
1.对2020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二)安徽省支持服务型制造奖励补贴
2.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省中小企业公平服务示范平台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
3.对省民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综合服务平台择优给予奖补5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三)安徽省支持基地、中心等建设奖励补贴
4.对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一次性配套支持。
5.对2020年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6.对2021年获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或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7.对2021年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和平台的,省级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四)安徽省支持绿色制造奖励补贴
8.对在工业领域实施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专项行动中,被评价为优秀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五)安徽省支持工艺美术发展奖励补贴
9.对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六)安徽省优秀解决方案奖励补贴
10.每年分行业、分领域发布100个工业互联网动态场景清单。支持一批5G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标识解析应用、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2号)
11.每年向社会公开征集评选10—30个“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每个方案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每年择优支持20个左右“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落地建设示范项目,每项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并在省内外推广。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1号)
(七)安徽省机器人及零部件购置、应用奖励补贴
12.对年度购置10台及以上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对年度购置10台以下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的1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13.对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电机和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和末端执行器批量应用于6自由度及以上工业机器人的,一次性奖励机器人零部件生产企业5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14.对省内机器人集成企业集成工业机器人的,按机器人售价总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15.对列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我省注册企业,给予一次奖励100万元。
16.对机器人本体技术指标达到《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联规〔2016〕109号)中十大标志性产品要求且已批量应用的,一次性奖励机器人生产企业1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八)安徽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奖励补贴
17.对获授权的发明专利,依据专利质量、产业化前景等绩效情况,省给予一次性补助。
18.对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费,省、市(县)各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省补助最高可达10万元。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省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最高可达20万元。
19.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单位,省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知识产权布局和转化实施。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九)安徽省支持对外宣传推介奖励补贴
20.支持中国声谷企业主办高水平产业学术论坛、峰会、新技术发布会、软课题研究等,每次按其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助,每个最高100万元。
21.支持中国声谷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每次对会场展位费、租赁费等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
22.支持中国声谷举办国际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创新大赛,对获得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入园发展项目分别给予50万、25万、10万元奖励,并按每次大赛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1号)
23.支持举办省级以上机器人大赛,每次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总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24.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对企业在中央媒体宣传推广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十)安徽省支持初创企业发展奖励补贴
25.支持创业团队落地发展,对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业创新团队落地中国声谷并实际运营的,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房租补贴。
26.支持初创企业开发新产品,对企业应用中国声谷公共技术平台开发创新产品,择优给予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新产品一次性50万元奖励。
27.加大对初创企业股权投资支持,对初创企业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新产品产业化项目,企业可根据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股权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
28.鼓励建设软件名城名园,支持建设不同层次的软件产业园、产业创新孵化园、众创空间、示范区(智慧小镇)和创新产品消费体验促销中心,经专家评审择优按照公共服务平台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1号)
(十一)安徽省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奖励补贴
29.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省级按该款产品首轮流片合同或掩膜版制作合同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30.对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微机电系统(MEMS)、功率器件产业链企业(含材料、装备、工具软件、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配套服务等环节)上一年度购置关键研发设备及工具的,省级按其实际购置金额的2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对其上一年度实施产业化项目并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省级按项目关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20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2号)

三、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资本营收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奖励补贴
1.对在我省新设立独立法人生产企业、实缴资本达到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并用于本省项目投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跨国公司、国内整车10强企业、关键零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装备、材料)10强企业,经认定后,每实缴1000万美元或1亿元给予300万元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50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0号)
(二)安徽省旅游领军企业奖补项目奖励补贴
2.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的旅游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17号)
(三)安徽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奖励补贴
3.对新进入全国制造业50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领导班子200万元,其中法人代表不少于40%。
4.对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企业领导班子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其中法人代表不少于40%。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5.鼓励龙头企业实施“龙头+配套”带动发展项目,通过品牌共享、渠道共享、服务外包及产品配套等方式带动中国声谷中小企业发展,对已签订“龙头+配套”合作协议且带动每款配套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龙头企业每款配套产品50万元奖励。
6.鼓励企业做大规模,企业年软件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政府,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1号)
7.支持相关企业围绕产业链招引上下游企业,对引入上下游企业实施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1亿元及以上新建项目按“三重一创”政策给予补助。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1—10亿元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生物基新材料企业,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10亿元及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单个招引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8.对生物基新材料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的企业,每上一个台阶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0〕2号)
9.对总部新落户本省的全国医药行业百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
(四)安徽省支持相关企业产业链建设奖励补贴
10.对引入上下游企业实施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1亿元及以上新建项目按“三重一创”政策给予补助。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1—10亿元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生物基新材料企业,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10亿元及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单个招引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0〕2号)

四、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企业基建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支持新建项目奖励补贴
1.对实际总投资(不含土地价款)5亿元及以上,以及实际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且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单个项目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
2.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且引领带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省、市(设区市)联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
(二)安徽省工业互联网(云)平台奖励补贴
3.重点培育一批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行业特色型、区域特色型、专业技术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设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给予奖补,最高3000万元;对行业、区域、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给予奖补,最高1000万元;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4.支持一批纳入省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资源池的企业,按照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和质量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
5.支持工业企业和平台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省级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1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2号)
(三)安徽省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补贴
6.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支持以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业PON(无源光网络)、5G等技术,以及新型工业智能网关、智能边缘计算设备等改造升级企业网络。每年支持一批网络改造应用良好的企业,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7.对省内建成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省级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300万元。
8.面向区域产业特色,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体验中心、推广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等,省级按照不超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5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2号)
(四)安徽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性服务平台奖励补贴
9.支持建立机器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性服务平台,按其关键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补助,最高3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10.支持发力新基建,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在中国声谷园区率先布局,促进平台经济发展。新基建类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的承建单位可按平台项目投资总额的30%申请专项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按照拨款转股权方式,由有关政府性投资公司按有关管理办法办理股权比例确认、股权代持和股权退出手续。每年对平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平台“双招双引”数量、服务企业收入、产品销售、孵化企业实际收入等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给予实际运行成效良好的平台最高50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1号)

五、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涉企技改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补贴
1.对能够完成《安徽省工业强基任务表》中各项任务指标的企业,省级按项目设备投资额和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分200万、300万、500万三档给予补助。
2.对企业实施符合《安徽省重点短板领域技术改造指导目录》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可达5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二)安徽省支持人工智能项目应用示范奖励补贴
3.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制定人工智能创新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对智能传感器、高端智能芯片、智能制造装备等项目,按照不超过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投入的20%给予补助,省、市(县)5:5分担(省与皖北地区7:3分担),单个项目补助最高200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
(三)安徽省粮食加工企业项目奖励补贴
4.省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粮油加工企业、以粮油为主原料的主食及食品加工企业(不含餐饮企业),开展粮油精深加工所进行的技术改造、产能提升、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购销渠道拓展、主导制定行业标准、加大品牌宣传等予以支持,推进我省粮油产业经济发展。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粮食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建〔2018〕270号)
(四)安徽省支持企业三化技改奖励补贴
5.鼓励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省级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500万元。对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改项目3年期以上贷款,省级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4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贴息期不超过3年,最高500万元。
6.支持企业对照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等级在3A、4A、5A级的企业,省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和安徽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2号)

六、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涉企科研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研发生产设备投入补助
1.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10%,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对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补助最高可达20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
2.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予以补助的基础上,拓展险种范围,所在市(县)先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省再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二)安徽省研发试制投入补助
3.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可达30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
(三)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奖励补贴
4.对纳入省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平台网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设施(单台价格在30万元及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管理单位,以及租用上述仪器设备进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的单位,可分别享受省、市(县)补助。其中省按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给予设备管理单位补助,每个单位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设备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四)安徽省支持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奖励补贴
5.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0号)
(五)安徽省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企业奖励补贴
6.在本省生产的中药新药(1—4类)及中药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化学药新药(1—2类),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1—5类)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等重大药械项目,对临床前研究按研制费用的20%予以补助,对临床试验按研制费用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
7.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干细胞库、中药材大数据中心、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活细胞成像平台等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按照关键设备投资的10%予以补助,最高2000万元。
8.加快推进肿瘤免疫治疗、细胞治疗、再生医疗等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对经评审认定具备承担条件的项目,按照科研攻关和应用推广发生费用的30%予以资助,最高5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8〕58号)
(六)安徽省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工程奖励补贴
9.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研发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5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
(七)安徽省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研发产业化创新项目奖励补贴
10.在生物基高分子材料、生物基材料助剂、生物基复合材料、天然生物材料创新型增效利用等领域,支持相关企业与科研院所、下游用户联合实施研发产业化创新项目。经评审认定的项目,对研发及关键设备投入按照10%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纳入“三重一创”建设“一事一议”支持范畴。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生物基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20〕2号)
(八)安徽省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产品研发转化奖励补贴
11.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公开揭榜挂帅新机制,选择有实力企业围绕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重点方向,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关项目,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经认定的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以下项目投资总额类同)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总额最高3000万元。
12.支持企业开展数据创新,对基于数据采集、处理、训练、工具开发及购买等形成的数据创新项目,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企业研发产品产业化,对企业人工智能类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研发产品产业化项目,按照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
13.支持企业开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对进入国家目录的创新产品和省级目录的创新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1号)
(九)安徽省“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应用奖励补贴
14.对经评定的“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政分别按档次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500万元。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秘〔2020〕52号)
(十)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奖励补贴
15.对省内高校院所在皖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在皖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皖转化、产业化的,按其技术合同成交并实际支付额(依据转账凭证),省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
16.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依据绩效情况,省给予20—5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17.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按企业实际支付金额的30%,择优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十一)安徽省支持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奖励补贴
18.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省、市(县)投入不超过4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基础上予以资助,单个项目累计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19.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揭榜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2020〕644号)确认、并完成攻关任务的揭榜企业,对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完成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同一项目,省级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个项目由1个企业揭榜并完成攻关任务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单个项目由多个企业揭榜且同年度仅1家企业先完成攻关任务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单个项目由2个企业同年度完成攻关任务的,每个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单个项目由3个企业同年度完成攻关任务的,每个企业一次性补助6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七、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涉企人才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支持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奖励补贴
1.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在市(县)先行投入支持的基础上,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A、B、C三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支持。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二)安徽省奖励研发团队奖励补贴
2.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省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400万元。
3.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省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
(三)安徽省支持“一室一中心”建设奖励补贴
4.对新建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分别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其中50%用于成果奖励,50%用于人才培养引进。根据“一室一中心”运行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省财政采取稳定运行支持和绩效奖补相结合的方式,每年支持省实验室稳定运行经费每家300万元、省技术创新中心每家100万元,结合绩效考核或评估情况,再予以每家不同档次的绩效奖补。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秘〔2019〕137号)
(四)安徽省支持领军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奖励补贴
5.对入选“省特支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省级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经费支持,专项用于领军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
【政策依据】《安徽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组通字〔2014〕35号)
6.大力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对中国声谷入驻企业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工资性年收入超过50万元且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者,前3年按在本地实缴个人所得税部分等额奖补,之后2年减半补贴。
7.开展人工智能和软件领域创新人才实训培养,对省内学校和中国声谷企业合作建设初创人工智能实训室和软件开发实训室并验收合格的,按照年度实际完成实训人员数量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1号)

八、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社会保障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奖励补贴
1.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
(二)安徽省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2.对与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根据其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给予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
(三)安徽省一次性创业补贴
3.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
(四)安徽省青年毕业生就业见习奖励补贴
4.将就业见习对象扩大至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新增就业见习岗位20000个以上。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带头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由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牵头承办,见习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全额承担。
【政策依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
(五)安徽省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5.对非因本人意愿失业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未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补助金)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2000元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
【政策依据】《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就〔2020〕6号)

九、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涉企融资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专精特新企业担保费补贴
1.对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省财政按照每年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对单一融资担保机构单户企业担保贷款业务的补贴最高可达1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担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21号)
(二)安徽省企业直接融资奖励
2.省财政对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板挂牌实施股改的企业先期奖励10万元。鼓励各地对在境内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省统筹资金在各地奖励基础上再给予400万元奖励。省财政统筹资金对2021年在“新三板”创新层新挂牌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晋层至精选层的补齐至50万元奖励,转板至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补齐至400万元奖励,鼓励各地给予分阶段奖励。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单户企业每年贴息最高可达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政策依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皖发〔202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0号)
(三)安徽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贴
3.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中央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20万元基础上提高到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3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同时,降低反担保要求,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皖财金〔2020〕506号)
(四)安徽省中国声谷初创企业融资奖补奖励补贴
4.加大对初创企业融资支持,对企业年度金融机构融资利息按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贴息。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中国声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年)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71号)
(五)安徽省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补贴
5.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政策、支持中国声谷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和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21〕102号)
(六)安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奖励补贴
6.设立融资总规模1000亿元的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支持全省制造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不含土地价款)建设,以国家开发银行的制造业优惠贷款利率为基准,贴息40%,省、市(县、市、区)按各50%分担,单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省级贴息金额最高500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实施细则的通知》(皖发改产业规〔2020〕6号)
(七)安徽省农业融资担保服务奖励补贴
7.对从事农业生产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农业企业提供单户额度在10—3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服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20〕15号)

十、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涉企税收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1.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
(二)安徽省确定契税适用税率
2.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我省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为3%。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2021年7月23日安徽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安徽省调整部分车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
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我省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1.0升(含)以下的乘用车的车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降至法定最低标准。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车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法〔2019〕121号)
(四)安徽省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5.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19〕183号)
(五)安徽省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9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皖财税法〔2019〕182号)

十一、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涉企非税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1.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19〕282号)规定,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皖财综〔2021〕728号)
(二)安徽省部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零收费
2.自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印发之日起,我省工业生产企业在厂区范围内的各类建筑、新建专业物流仓储设施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实行零收费。
【政策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
(三)安徽省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奖励补贴
3.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均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综〔2019〕601号)
(四)安徽省支持省级人工智能计算资源共享名录建设奖励补贴
4.支持省内超算中心等计算资源向社会开放,对使用名录的中小微企业,根据实际支付使用费价款的30%予以补助,同一单位累计最高补助30万元。
【政策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0〕14号)

十二、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涉企商务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标准化菜市场(含城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奖励补贴
1.支持各地开展菜市场及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与升级改造,优先支持脱贫县与革命老区以及部分示范性与服务能力强的项目。对符合相关要求的项目,每个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1〕308号)
(二)安徽省特色商业街区培育项目奖励补贴
2.支持各地围绕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等升级改造特色商业街区,对已认定的“安徽特色商业街区”开展的进一步升级改造(包括提升夜市品质)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街区围绕提升消费集聚效应和影响力而统一组织策划的营销活动,给予不超过活动总费用30%且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1〕308号)
(三)安徽省城乡商贸物流设施建设改造和物流标准化推广项目奖励补贴
3.支持我省大型物流企业及商贸流通企业围绕发展集约化配送、促进标准托盘循环共用以及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等,建设改造城乡配送中心、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推广使用标准化托盘(含购置1.2m×1.0m托盘和相匹配的托盘笼、周转箱或筐、叉车等设备),优先支持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配备预冷、低温分拣加工、冷藏运输等冷链设施设备。对符合以上要求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7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1〕308号)
(四)安徽省市场主体及商业品牌培育项目奖励补贴
4.支持各地进一步壮大市场主体及加强商业品牌建设,对2021年销售额(营业额)全省分类排名前50(按批零住餐的社消零计算口径分类排名)且增速超过15%的大型限上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以统计部门确认的2021年底数据为准并在确认的年度兑现);对品牌连锁便利店企业在申报期内新设直营连锁店达30家及以上和已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企业在申报期内新设直营连锁店达5家及以上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且不超过30万元的补助;对已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企业参加由省商务厅或省老字号协会统一组织的以传承传统文化为主题的“老字号”展销会且原则上有8家以上企业参展的,给予参展企业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1万元且单个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含展位和布展、宣传资料费);对申报期内新认定的国家五钻级以上酒家(含五钻)、五叶级绿色饭店(餐饮)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对家政企业升级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添专业服务设备、新开设和升级改造服务门店(点)、为家政服务人员缴纳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以及商业保险费)等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费用)30%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由我厅归口且在申报期内已批准发布的商贸服务业国家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对其牵头编写单位(第一起草单位)按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1〕308号)
(五)安徽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平台建设项目奖励补贴
5.支持设区市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对在2021年6月30日前按《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标准完成市级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的设区市,给予一次性工作支持奖励30万元,主要用于平台日常运维、业务培训等相关业务支出。
【政策依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1〕308号)
(六)安徽省消费促进项目奖励补贴
6.对设区市商务部门牵头承办的促消费活动,在活动的策划和宣传方面予以支持。对符合相关要求的活动,每个给予不超过活动总费用30%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流通函〔2021〕308号)
(七)安徽省农村电商企业奖励
7.对经认定的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按年网销额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7000万元(不含)、7000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2亿元(不含)、2亿元及以上,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70万元和10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奖补政策的通知》(皖财企〔2019〕395号)

十三、安徽省省级财政惠企政策——政府采购类奖励补贴政策

(一)安徽省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
1.自2021年6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定点采购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其他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等情况不收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明确退还条件、时间和不予退还的情形。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皖财购〔2021〕349号)
(二)安徽省缩短资金支付时间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签订的除外。合同签订后,预算单位应积极配合供应商履约,并及时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皖财购〔2021〕349号)
(三)安徽省实施预付款政策
3.鼓励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文件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合同,一般不低于1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皖财购〔2021〕349号)
(四)安徽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优惠政策
4.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
(五)安徽省平等对待政府采购供应商
5.政府采购项目不得设置不合理的企业资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及隐性门槛,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
【政策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那么安徽省合肥市、芜湖市、六安市、滁州市、池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淮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宣城市、宿州市、安庆市、黄山市企业,如果想要了解自己公司有哪些可以申报的奖励补贴项目政策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这边,免费的项目规划给到您!

[摘要]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文章8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第1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根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文章8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根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上半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情况的通报》文件要求,我局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

把意识形态工作同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了《发改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落实人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民主生活、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会2次,组织生活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领导干部签订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10份,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2、强化理论学习,确保理论武装到位

   一是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精心制定了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加强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建设,通过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每周学习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143人次,撰写心得体会20余篇。党政领导干部均前往联系村开展了上党课活动,开展意识形态党建活动6次、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

   3、加强宣传力度,传播凝聚正能量

   一是把握导向,规范舆论宣传。搭建信息互通的平台,注重把握不同时期宣传重点,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对重大事件及突发性问题,防患未然,注意掌握网络舆情,牢牢掌握主动权。二是强化载体,营造氛围。围绕基层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等丰富宣传内容,悬挂宣传标语6副,张贴1副,发放《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宣传读本》100余册,向群众宣传宣讲政策法规累计246人。

   4、正风肃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2次,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份,制定《发改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上半年通过“三重一大”议题39个,在涉及人、财、物等管理工作中,主动征求纪检组意见,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把关;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反腐思想防线。先后组织职工集体学习143人次;三是狠抓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签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赌博敛财”问题承诺书》23份。签订《限期主动说清党员干部利用地方特产谋取私利问题承诺书》8份。签订《领导干部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自律承诺书》23份。四是继续开展“三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党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开展民族团结,创优服务环境。

   开展“联户联情”工作10批次,实施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建立帮扶对子128对,收集意见建议15条,通过政策解答解决问题13条,反馈镇政府问题2条。坚决查处服务承诺不兑现、办事拖拉推诿等行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题会3次,做宣传展板2个,编写宣传标语4个,张贴宣传画8张。营造浓厚氛围,促进了干部作风的好转和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的优化。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我局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思想掌控不够全面深入,对干部职工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思想倾向,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真实态度等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深度掌控。

   2、意识形态领域基础工作不够到位,一是对外宣传工作的联系和对接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请教、请示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三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一些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需要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提高引导舆论的本领需要进一步增强;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及时研究并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并形成制度常态化坚持。

   2、强化领导,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保持高标准、

   严要求,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组工作报告、纪律检查、干部考核,以及平安建设考核当中去。

   3、强化担当意识和战斗意识,加强正面宣传,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做好中国传统文化的挖掘和成就的展示宣传,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地落实。

   4、加强短板意识和创新意识,补齐短板,做好创新

   工作。我单位将在继续高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同时,加强领导,树立楷模,塑造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以宣传工作促发展,提高发改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高度,更好地履职尽责。

第2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欠缺对学习认识的高度。由于平时较多的工作加以延误,产生了“学不学不是很重要,做到工作才重要”的以干代学的思想,没有把学习摆到重要的位置,缺乏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

  2、欠缺学习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平时的学习中,只注重看些时世新闻之类书籍,对政治理论方面的知识涉猎较少;只注重基本的材料整理方面的知识,对有一定深度的业务知识涉猎较少。学习的知识缺乏理论上的深度和广度,对思想和灵魂的触动不够,学习停留在表面上。

  3、做为一名基层领导,对于自己分管的工作,没有开创进取的精神,总是用老眼光分析问题,没有开拓创新意识,安于现状,不思变革,只注重局部利益而忽视全局利益。

  4、创新意识不够强。看待具体工作习惯使用书本,不善于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有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倾向,做事缩手缩脚,敢试敢闯、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够强。

  5、工作方法不够活。自己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甚至自以为是,不善于吸取他人意见,个人随机应变的能力比较差,在处理问题上特别是紧急突发事件的问题上优柔寡断不够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6、作风上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勇气,在工作中听不进不同的批评和意见,自认为自己什么都对,对什么都懂,其实都是一知半解,没有竭力维护好群众的正当利益。自我要求不够严,严以待人,宽以待己。

  二、今后的整改的措施

  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明确个人奋斗目标,针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努力进一步提高觉悟,增强党性,解放思想,争创实绩。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学习主线,通过学习使自己在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世界观上有较大的改变,使之更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在身体力行上不断有新进步,在推动工作上不断有新进展。政治理论学习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定期与同事学习讨论敞开思想,联系工作,结合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严肃的、真诚的、实事求是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使自己能够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是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地学习分管部门专业理论知识,并向有经验的前辈们学习,翻阅杂志,学习关于农业方面的先进经验。同时,多下基层深入段斗实际调查,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把农业工作搞好。同时,认真学习多方面业务知识,积极配合其他同志,搞好业务工作,努力学习各类相关的业务知识,学用结合,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是学习和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经常地学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严格做到遵章守纪。同时,团结同志,和大家搞好关系,增强本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是定期开展自我批评,深入进行自纠自查,阶段性地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理清整改思路,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防微杜渐。

  5、是结合当前的工作,抓好自己主管的农业工作,开拓思路,大胆进取,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认真做好防汛工作,努力把分管的各项工作搞好。

  我将以这次作风整顿为契机,严格按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工作,找出自己在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自觉学习专业知识,严格整改,格守本分,洁身自爱,严于自律,管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去的地方不去,洁身自好,干好自己该干的事。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依法办事水平,努力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各项水平有一个大的提高,为能尽快的适应各项其他工作而不断提高进步。

第3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积极学习各类相关文件政策,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到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开展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和教育教学、生态文明、学校建设等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让党员干部做好模范弹头作用,把事不避难作为党员的价值取向,鼓劲加油,激励教职工在知行合中主动担当作为,在攻坚克难中练就担当本领,勇于奉献,廉洁从教。

   二、特色及亮点工作

   结合实际制定《**街道中心学校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深入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将此项工作具体化,落到实处。8月29日,组织领导班子,群众代表进行了一次座谈交流会,紧密结合实际,研究适合我校推进此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的具体举措。

   随后,开展心得研讨会,深挖党员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宗旨意识、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把奉献精神贯穿到党性锤炼的全过程。

支部书记刘海卫同志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他始终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富有亲和力的为人感染着身边的每一名教职工,起到了积极的模范引领作用。他经常加班加点,多少个晚上,夜深人静了仍在伏案工作;多少个周末留守校园,改善办学条件;多少次家长来访,他热情接待,将矛盾化解。时时刻刻,他都心系学校,为学校的工作、为老师的生活、为学生的成长着想,一个多月才回家一次。操场破损的草皮修好了,毁坏的长廊补好了,用电的安全隐患排除了,校园的环境焕然一新。不管是打扫卫生、安全巡护还是精准扶贫、组织活动等它都能走在最前面,并且从不抱怨,传递正能量,树立正气,起到了真正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当前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在宣传培训方面:对广大教职工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不够大,形式太过单一。

   (二)在文化需求方面:满足教职工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的学习资料不够丰富。

   (三)在方法的有效性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管控和创新方法,工作开展稍显被动。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将意识形态和学校常规工作结合的不是很密切,有效整合不够到位,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没有完全调动起来;二是相关的宣传和资料的收集不够,氛围不浓,形式仅限于开会、学习、座谈等,稍显枯燥,不够多样;三是在不断的尝试和探索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些管控方法不够新颖有效,没有真正起到管理、监督作用,因此部分教职工不够主动。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很抓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

   工作同学校各项工作同部署,进行有机整合,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控方法,将意识形态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

   (二)抓好舆论引导,传播凝聚正能量。在舆论引导与对外

   宣传中,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尊重舆论宣传规律,讲究舆论宣传艺术,提高舆论引导效果。聚集传播正能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教职工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强化理论研究,确保理论武装到位。广泛收集资料,

   组织活泼生动的创新学习方式,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突出学习重点,打造学习型党组织。积极鼓励教职工积极撰写宣传和调研讨论文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举办各类座谈会、宣讲会,开展专题讨论,用科学理论武装人,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带动广大群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第4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意识形态工作是我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它含盖了整个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能达到习总书记8.19讲话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的高度,尤其是在县及县以下的党员干部中,认识模糊、有局限,总认为那是党的高级干部和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事。

  (二)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经济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意识形态工作往往被忽视、被淡化,出现了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在基层更为严重。

  (三)意识形态工作开展难度大。无论是理论武装、社会宣传,还是理想信念教育等诸多方面,都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党员干部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不强,上级要求做的不得不做,应付了事或流于形式,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时效性,成效不明显。

  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也就是8.19讲话,总书记进一步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就要从这一高度来理解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要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根本任务和着力点,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使我们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

  (二)明确工作重点,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8.19讲话精神,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形成团结奋斗的思想共识。要坚持中心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两手抓,增强做好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守思想防线,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要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不断培植我们的精神家园,增强全民的凝聚力向心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自身修养,使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得到加强。要教育党员干部群众,坚定理想信念,增强道德修养,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巩固执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二是强化理论武装工作,提高理论指导实践能力。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要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增强理论学习的实效性,把理论知识入心入脑,化为促进工作的本领,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达到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三是突出抓好社会宣传,提高社会宣传质量。社会舆论宣传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做好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和主题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和社会新风尚,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加强各类媒体的管理和监督,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宣传报道,特别是社会负面报导要有节、有度、分层面。主流媒体要抢占舆论至高点,对网络舆情既要做到监管得力,又要科学应对。对网络舆情进行正面引导,严厉打击假新闻、假记者等虚假报导,弘扬社会正气,唱响主旋律。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思想队伍建设。一是要稳定宣传思想队伍。尤其是县及县以下的宣传思想干部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充实宣传思想干部队伍力量,保证宣传思想队伍建设跟上时代发展的节拍,不落伍、不掉队,保持宣传思想干部队伍相对稳定。二是要加强宣传思想队伍培训提高。采取定期培训、交流学习、走出去、请过来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宣传思想干部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三是要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也是这样。要坚定理想信念和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必须目标明确,宣传什么、弘扬什么,要紧跟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广大干部也应这样。

第5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意识形态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它体现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根本利益,是一个政权执政合法性的来源。苏东剧变后,中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敌对势力从未停止过在意识形态领域尝试对我国进行颠覆,意识形态阵地的丢失意味着发生动乱甚至丧失政权。因此,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任务,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至关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在任何时侯、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松懈。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逐渐成熟和完善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不动摇,坚持马列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二是在文化领域贯彻社会主义民主原则,贯彻“双百方针”,用民主的方式解决思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提出了“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政策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国知识分子会议对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判定等。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理论与政策并没有很好落实。同时意识形态的地位和作用被无节制拔高和夸大,对马克思主义的随意肢解和意识形态的严重僵化。就文化和意识形态运行看,主要采用“大鸣、大放、大字、大辩论”的群众运动和政治批判的方式。就知识分子政策看,也出现了严重偏差,特别是“文革”十年,对知识分子从政治批判发展到剥夺他们从事脑力劳动各项工作的权利,使知识分子从整体上由“改造对象”沦为“专政对象”。可以说,当时的文化与意识形态并没有体现真正意义上先进文化的内涵,相反,文化理论准备不足和过度动员铸成了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深度混乱,带来的灾难是空前的,教训是沉重的。

  1978年之后,面对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邓小平同志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发展目标。抓经济、保稳定,在指导思想上坚持高度统一,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团结人民群众,重视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成为这个时期意识形态工作的着力点。改革开放初邓小平就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此后,党中央又相继提出“三个面向”、“四有新人”和“四项基本原则”等基本原则与策略,在最广大民众中形成了巨大的精神感召力。而且,邓小平很重视知识分子在文化和意识形态建设中的作用,早在1977年他就提出:“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1]并不时告诫思想文化战线上的同志说:“作为灵魂工程师,应当高举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旗帜,用自己的文章、作品、教学、讲演、表演,教育和引导人民正确地对待历史,认识现实,坚信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鼓舞人民奋发努力,积极向上,……为伟大壮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英勇奋斗。”[2]尽管如此,1980年代后期中共的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还是有所失误,主要是对广大民众,特别是对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忽视”,导致出现一定程度上意识形态领域的被动局面。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各种社会思潮不断涌现,我国的意识形态工作也在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逐渐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江泽民同志指出:“如果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指导思想上搞多元化,势必导致人心大乱、天下大乱,给党和国家带来灾难。”二是与时俱进地发展马克思主义,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我们党不断提高解读现实问题的理论创新能力,在改革开放中起到了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作用。三是坚持对外开放的同时,防范和平演变。胡锦涛同志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希望起到引领社会思潮、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话语权和主动权的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多次联系宣传思想领域、国家安全领域的重大问题,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至关重要性,强调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这一思想对正处于意识形态活跃期、社会矛盾复杂期的当前社会,如何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绝对领导,每个公民该如何自觉坚守意识形态阵地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当前社会环境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不利影响

  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只有找出症结,改正错误,发扬优点,才能在意识形态交锋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作为主导意识形态有被弱化的趋势

  意识形态的核心是信仰,理想信念是坚守精神家园的力量源泉。当前,国人的理想信念意识有淡化的趋势,能够准确讲出理想信念是什么的人越来越少,或是将理想信念等同于宗教信仰、人品修养或道德底线,认为干好工作,当个好人,就算有理想信念了。这种观念不能说不对,但理想信念不仅是这样,它是马克思主义理想和共产主义信念,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目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也有理想信念产生偏差的群体,参教信教、求神拜佛等行为,就是思想上缺乏信念支撑的表现。

  党员干部对理想信念热情减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外来文化的冲击,不良风气的影响,思想防线的松懈,经济利益的腐蚀,理想与现实的反差等等。最根本的是在信仰方面发生了变化,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日益泛滥,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被淡化。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不信马列信鬼神,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一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纪律观念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屡禁不止曰;部分党员干部党员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讲原则、不负责任、言行不一、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奢靡享乐,个人主义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发生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3]

  (二)西方国家和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图谋

  要颠覆一个政权,敌对势力往往会将意识形态作为突破口,从搞乱人的思想入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因经济科技优势,其文化在比较中处于强势地位。而且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历来就“是美国维持其霸权地位所必须实施的战略”。[4]苏东剧变原因错综复杂,但西方国家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当前社会,西方国家以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世界政治话语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像对付苏联一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极力宣扬其价值观念。无论是遏制政策,还是接触政策,目的都是促使中国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根本改变。这种“文化帝国主义”必然影响中国主导意识形态与价值体系的良性运行,因为“运用政治和经济的权力,宣扬并普及外来文化的种种价值和习惯,牺牲的却是本土文化”。[5]

  在具体操作层面,他们极力宣扬“淡化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过时论”、“人权高于主权”,宣传所谓的普世价值,标榜资本主义的民主与自由。美国的富布莱特计划,以文化交流为契机,处处对其他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大量国外产品、资本主义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进入中国,出国留学、旅游、经商的人越来越多,外来文化和价值观念对国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形成巨大冲击,忽视政治、追求财富、追逐自由成为当下的热潮。

  (三)网络舆论对意识形态领导权、话语权的挑战

  中国的互联网兴起不过十几年时间,但是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是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网络的交互性和便捷性让很多想利用和影响社会舆论的人看上了这块阵地。我们打开网站、登上微博、微信和论坛,经常能看到一些说得头头是道,细想却经不起推敲的言论,比如一些微博大V点赞并不断转发的宣传普世价值、丑化和污蔑现有体制的段子,还有一些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的谣言。阿尔温·托夫勒说过:“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和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6]信息可以跨越国界流动,网络成为超越国家界限和意识形态阵地的“超国家领域”,重视网络阵地的话语权和领导权,意义等同于守卫国门。有资料显示,目前国际互联网上的信息90%以上是英文信息,其中80%以上由美国提供,中国的网站仅占世界独立域名网站总数的0.07%,网络信息输出量仅占全球互联网信息总流量的0.05%,而美国输出、输入流量两项指标均超过85%。由于这种巨大的“数字鸿沟”,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意识形态的话语霸权,凭借信息技术和网络优势将其意识形态、价值理念强加于人,使受众不可抗拒地对西方文化产生亲近感、信任感,从而实现其“和平演变”的目标。网络上巨大的信息流使任何监管措施都难以保证言论的绝对和谐,根据传播学定律,听到正面消息时,只有不到一半的人相信,相信的人也只会向周围的三到五个人传播;听到负面消息时,超过七成的人会立刻相信并向周围的八到十二个人传播。这些因素的叠加,造成了正面消息不出门,负面消息传千里的网络舆论现状。

  (四)社会价值观面临着各种思潮的冲击

  社会价值观即人们对好坏、善恶、得失、美丑等的评价标准、观点态度和行为选择。价值观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决定着人们的思想取向和行为选择。现阶段的中国,社会价值观错综复杂,总体上是积极的、进步的,但也在一些社会群体中甚至出现了是非不分、美丑不辨的严重社会现象。[3]

  1.不良风气的影响:随着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质产品极大丰富的同时,一些不良风气,如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开始蔓延,匪夷所思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比如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在中国本已传承千年,但自从彭宇案后,孩子出事不敢救、老人摔倒不敢扶,由于害怕出手相救后可能面临的讹诈,在需要助人的时候袖手旁观、步步退却。

  2.消费主义、金钱至上观念的蔓延:崇尚节俭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在也受到了冲击,许多人把高消费看做人生的追求,把拥有巨额金钱看做快乐的前提。渴望发家致富没有错,但如果不靠诚实劳动和自身努力,而是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就与党和国家倡导的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取向相去甚远。还有一些人,富裕之后修建庙宇、烧香拜佛,大行封建迷信之风,与无神论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背道而驰。

  3.文化糟粕的泛滥:基于经济学中劣币驱逐良币的理论,很多文化创作单位仅以盈利为目的,文化产品完全被商品化,致使低俗文化泛滥,一批格调不高、不审美反审丑的娱乐节目占据了黄金时间,一些学者著书立说只为博眼球、捞资本、争名利,甚至依附于外来资本和政治势力,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祸根。

  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对策和建议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出现的具体问题。

  (一)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8·19讲话中着重强调,要坚定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中国和世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所有能保持长期稳定的国家,指导思想都是一元化的。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民主社会主义路线”搞意识形态多元化,结果民心乱了、国家亡了。前车可鉴,我们在意识形态上必须站稳政治立场。在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源于历史、基于实践,是中国人民的选择,是经过几十年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证明的。

  意识形态工作最大的问题之一在于将马克思主义高置神坛之上。党的理论创新生机勃勃,但大众化、普及化和国际化程度相对较弱,往往只体现在文件中、报告上、还有领导讲话里。语言深奥晦涩,别说群众不爱听,党员干部听起来都费神。意识形态工作要“入耳、入脑、入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将服务群众与引导群众相结合,把满足需求与提高素养相结合,多宣传报道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和动人事迹。在对外宣传上,传播好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对负面舆论和不同声音不能装作看不见、听不到,要积极为群众解疑释惑、澄清误区,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多样化的社会思潮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主体和灵魂,对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潮具有强大的引领和整合作用。[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十八大报告中首次以三个倡导概括核心价值观。2014年2月12日,《人民日报》刊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发表了《人民有信仰国家才有力量》社论,将核心价值观比作“中华民族的精神之钙”。过去,在世界意识形态话语权的竞争中,中国处于防御态势,面对各种错误思潮仅仅是批判,甚至因怕扩大影响而回避谈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都涉及到,可以各取所需,照顾到各个社会层面的人不同的精神需求。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和正能量,核心价值观承载的就是正能量,只要广泛传扬,一定会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使他们在纷繁复杂的社会思潮中,坚定立场、明确方向,坚持正确的道路。

  (三)注重网络和社会舆论的引导,营造和谐文化

  网络和社会舆论管理上,重要的是疏而不是堵,古代就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说法,现在这种媒体泛滥、信息爆炸的时代,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中国媒体、境外媒体,都在想方设法地挖新闻、夺眼球,一旦找到负面消息,爆料都怕来不及,怎么会帮着隐瞒。我们只能对舆论进行合理的引导,引导舆论的关键在于信息公开,绝不能因为真实消息是负面的,怕造成不良影响而隐瞒。如果藏着掖着,让人任意揣测的话,以媒体丰富的想象力,可能会演化出比事情真相负面无数倍的不实消息。

  以主流意识形态引导舆论,还要提高效率。宣传部门要把宣传和管理的方向向网络延伸,推动党报党刊、新闻媒体、电视台等发展传统业务的同时,加快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转型升级;和网络平台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他们进行网络舆论监督和不实信息的删除、屏蔽;在原则性问题上,主流媒体要敢于发出自己的声音,对网络上、社会上的热点问题,对突发事件加强引导。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抢占网络舆论的先机。

  (四)党员干部要重视理论学习,加强意识形态能力建设

  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建设的重点是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并给人民群众一个令人信服的解答。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为看家本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多学习理论,多看经典著作,增强理论素养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底气。有一种说法是现在的领导干部理论水平不如过去,是学习机会少吗?应该不是,现在的党员干部有更多培训和学习的机会。是学习内容少吗?应该也不是,书店里有各种理论书籍,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的培训课程不断更新。还是思想上不重视,过去很多老党员、老领导把马列主义经典著作看十几遍甚至几十遍,所以他们党性强、讲政治,理论水平高。今天的党员干部要继承老一辈的精神,学习中国特色,培养世界眼光,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坚决抵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渗透的同时,也要积极吸收人类文明的最新成果,才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幸福安康和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发展。科学分析目前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问题、机遇与挑战,有助于增强意识形态安全的防御力,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群众认同度,这对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意义重大,丝毫不可懈怠。

第6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通知书》(XX号)要求及反馈问题清单,XX认真研究分析,举一反三,结合我会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并将继续抓好落实,力求整改取得实效。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收到整改通知书后,XX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研究分析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落实工作上来。督导指出的问题一是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不健全;二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机制不健全。经过认真讨论研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该建立制度的建立制度,该健全机制的健全机制,要操作性强、实用性强,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紧盯问题,立行立改责任落实

  一是要求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切实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的解决,并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的解决。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细化具体整改措施。要求有什么责任,就要落实什么责任,紧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加强对各部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力度,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

  二是要求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进一步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确立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三个纳入”的工作机制。明确了XX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XX主席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部室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明确领导干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侨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与侨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认真研究制定《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及《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方案》。《分析研判制度》确立XX分析研判机构,明确每年分析研判时间、次数,提出分析研判重点内容,要求定期通报结果。《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方案》建立了XX网络评论监督小组,加强对微信工作群“XX工作交流平台”进行日常监管和安全防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要求网络评论监督小组成员日常积极组织、引导群成员经常发布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积极引导全市侨联干部、侨务工作者及广大归侨侨眷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三、深入推进,务求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理清思路,狠抓落实。以此次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带头狠抓整改落实,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学习成效带动XX工作健康开展。

  二是管好阵地,积极把握舆论导向。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内,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管控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积极做好涉及我会职能工作的舆论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按照《分析研判制度》经常性地分析研判我市归侨侨眷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要求机关人员要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归侨侨眷来访,密切观察社情民意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深入社区侨联工作常态化,广泛联系归侨侨眷,积极引导各级侨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为侨服务活动,不断夯实侨联基层组织,发挥阵地辐射作用,凝聚侨心,维护侨界稳定。

  三是围绕服务归侨侨眷,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增强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对于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勇于发声、敢于亮剑。通过各种活动,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示举报电话等途径,建立起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人华侨比较通畅的利益诉求渠道,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下一步,XX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入地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借这次督查的有力时机,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整改的力度和措施,不断提升XX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整体水平。

第7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强化党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1.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位置,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半年度和年度工作研判,及时向党委报告情况,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始终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党组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2.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同时针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改进方式方法,提高意识形态把控能力和网络舆论引导能力建设。全局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严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党员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1.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学习强国等方式,其中集中开展了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部署的专题内容、有关部门要求的必学内容,推动学习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2.加强学习引导,做好“两个维护”。局党组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建设“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党组班子。局机关支部加强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通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言行的甄别能力、舆情的引导能力,坚决杜绝了党员干部发表和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错误观点的行为。深入实施“党建领航工程”,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抓党支部“五化”建设。

  (三)加强阵地建设,确保意识形态正确导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对于确定需要对外发布的内容,始终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凡上报的信息,均需经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签发后方能报送,重要敏感性事件由一把手签字把关,全年未出现违背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畅通与宣传部门、党委政府办公室部门的信息传达渠道,发挥党建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积极作用,在第一时间处理负面舆论,杜绝或最大程度控制社会负面影响。

  (四)拥护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做到不变形、不走样。同时,通过“五联五问”大调研,走进机关,走近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听取意见建议,保障了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合近年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全局上下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总体保持稳定,未发生严重的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未出现负面清单上列举的问题。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党建宣传阵地建设亟待加强。阵地问题成为制约和影响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作用的重要问题。

  (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纷繁多变的舆情、社情新形势,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增强。二是自身宣传意识缺乏,挖掘报道正能量信息不多。干部停留在来事做事的阶段,事后总结也仅仅是拍拍图片、写写日记,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本领不强,升华到意识形态的能力更是薄弱。三是信息宣传力量不够,在界定宣传的内容时,过于谨慎,没有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

  (三)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宣传教育引导多以灌输式、平面式、阶段式为主,方式方法单一,渗透力、感染力、持久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邀请专家学者讲座不多,不利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意识形态工作成果运用不强,尤其是重点理论文章发表不够,不利于党员干部将业务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机结合。

  (四)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还不够。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意识不强,少数同志有“重业务轻思想”的想法,认为本职工作做好了,就是意识形态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意识形态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是对于相关文件精神还没有学深悟透,存在生搬硬套,之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三是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导致部分干部职工思想上的一些不良苗头倾向难以及时发现和教育,不利于服务形象的树立。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的决策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各项工作,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一)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为契机,学懂弄通悟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宣传党带领人民所创造的丰功伟绩,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唱响主旋律,进一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提振精气神,不断夯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二)完善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一是把党建学习室建设起来。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按照标准,结合全局党员干部的实际,结合“五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尽快完成学习室的建设。二是把宣传信息工作强起来。以巡察工作为契机,按照巡察组要求,及时发布进驻新闻稿,公布巡察组进驻信息等。突出弘扬正能量这个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如信息的发布、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等,大力弘扬工作中的先进形象,努力提高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建设。一是丰富学习的方式方法。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结合党务工作培训、干部集中轮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学习和宣传,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提高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营造良好的意识形态工作氛围,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基础。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

  (四)完善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以工作人员定责定岗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二级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指引事务工作发展的“明灯”,使中心工作不偏位、不越轨,在局党组这个火车头的拉动下,加速跑起来。

第8篇: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收到整改通知书后,XX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研究分析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深挖病根,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落实工作上来。督导指出的问题一是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不健全;二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机制不健全。经过认真讨论研究,明确要求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该建立制度的建立制度,该健全机制的健全机制,要操作性强、实用性强,切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紧盯问题,立行立改责任落实

   一是要求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切实推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问题的解决,并举一反三推动同类问题的解决。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细化具体整改措施。要求有什么责任,就要落实什么责任,紧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加强对各部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力度,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

二是要求对《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全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文件进行再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进一步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确立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三个纳入”的工作机制。明确了XX领导班子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XX主席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各部室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明确领导干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侨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与侨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认真研究制定《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制度》及《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方案》。《分析研判制度》确立XX分析研判机构,明确每年分析研判时间、次数,提出分析研判重点内容,要求定期通报结果。《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方案》建立了XX网络评论监督小组,加强对微信工作群“XX工作交流平台”进行日常监管和安全防护,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要求网络评论监督小组成员日常积极组织、引导群成员经常发布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积极引导全市侨联干部、侨务工作者及广大归侨侨眷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三、深入推进,务求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理清思路,狠抓落实。以此次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继续加强学习教育,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带头狠抓整改落实,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学习成效带动XX工作健康开展。

二是管好阵地,积极把握舆论导向。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范围内,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管控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积极做好涉及我会职能工作的舆论引导,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按照《分析研判制度》经常性地分析研判我市归侨侨眷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要求机关人员要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归侨侨眷来访,密切观察社情民意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坚持深入社区侨联工作常态化,广泛联系归侨侨眷,积极引导各级侨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为侨服务活动,不断夯实侨联基层组织,发挥阵地辐射作用,凝聚侨心,维护侨界稳定。

三是围绕服务归侨侨眷,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增强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对于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勇于发声、敢于亮剑。通过各种活动,组织开展形式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示举报电话等途径,建立起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人华侨比较通畅的利益诉求渠道,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是否高兴作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下一步,XX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深入地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借这次督查的有力时机,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整改的力度和措施,不断提升XX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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