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广州市遗嘱中心库青岛有没有

“看过世间百态,我一直认可‘我们永远无法预测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这句话。经历了2008年的地震,2020年的新冠病毒,我感触颇多。如果哪一天我离开了,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

这是一条写给家人的遗嘱,特殊之处是它“藏”在手机微信里,输入个人信息就能查看。一条条“幸福留言”里,既有父母对子女的嘱托和祝福,也有年轻人对父母的寄语和对恋人的表白,还有对往事的回忆。

疫情期间,很多人开始重新感悟生命,萌生了为至亲好友留下嘱托与寄语的念头。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中华遗嘱库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紧急开通了“微信遗嘱”服务功能,在3月21日发布。

之所以选择这一天,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表示,既是因为这个倒计时的日子能让人们更珍惜当下,发现生活中的美好,思考人生的意义,也是为了纪念中华遗嘱库在2013年3月21日启动。

其实,真要直面生死时,人们大都会反复思考自己究竟能写下些什么,最后落到笔端的都是最深的表白和祝愿。网友康湛说:“生命总是无常,写完遗嘱反而多了几分释然,心里踏实了很多,不再惧怕未来与可怕的病毒了,没想到立遗嘱也有疗愈效果。”

中华遗嘱库上海分库负责人黄海波解释,微信遗嘱其实是一种“情感遗嘱”,主要是用来传递叮咛和嘱托,也是一种对后人的寄语。“对于子女,遗嘱就是最后一次听父母的话,我们希望遗嘱更多地跟爱与责任挂钩。”

从2018年开始,中华遗嘱库就推出了“幸福留言”情感服务,除了遗嘱,可以再给亲人留一封信,书写自己一生的体会和遗憾,对子女的叮嘱等,中华遗嘱库会按要求的时间传递给指定收件人。每个分库都有一个绿色邮筒,上面写着“幸福慢递”的字样。“因为绝大部分人都将传递时间定在去世后,所以我们希望那一天来得越慢越好。”黄海波说。

线上操作更方便,人们也能敞开心扉。有女儿对妈妈说出感激:“作为母女可以像朋友一样相处,彼此有共同语言,我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只要是方向正确的事你从来不会阻拦我,爱你哦。顺便说一句,我那些专辑、海报、各种周边都是限量的,千万别误扔。”

也有人写下对爱人的依恋:“愿余生身体健康,万事随心,所有的烦恼都与你无关,所有的疾病都能痊愈。如果有来世,但愿依旧可以一起。”

还有人感念:“2020年我们与祖国母亲一同经历了一场生命的较量,深感生命的脆弱及祖国母亲强有力的庇护。”

一位在社区工作的妈妈给孩子留言:“宝宝,妈妈永远爱你,因为这次的新冠病毒肺炎,妈妈作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冲在前面,为居民们做好预防的一线工作,很辛苦,但回家有你等着我,我就不累了。妈妈希望你健康,平安和乐,因为疫情的关系,我很害怕,所以决定立个遗嘱,不能去中华遗嘱库,就用微信记录一下。如果有一天妈妈遭遇不测,妈妈名下的房子,转到你名下,归你所有,其他的就由你爸爸处理好了。”

不过,黄海波也提醒,微信遗嘱虽然是表达情感的方式,但不是法律意义的遗嘱,涉及财产的内容还是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如果要立正式遗嘱,可以先预约,之后再来现场办理。”

疫情期间,中华遗嘱库各登记中心的现场接待和登记服务一直暂停着,网络咨询、预约以及“微信遗嘱”的参与人数都有了明显的增加。

中华遗嘱库的后台数据显示,以往一天网上咨询量一般在十几人次,但2月疫情最严重时每天咨询量曾达到400人次。统计数据显示,40岁至50岁这个年龄段的咨询人数和预约人数最多,30岁至40岁之间的咨询人数也有明显增加的趋势,且女性明显多于男性。

前两年,有的老人就连看到“遗嘱”这样的字眼都会觉得不舒服。现在情况变了,老人们更开朗、更不避讳了,还会笑呵呵地直接说自己死了之后要如何安排,还有“90后”走进了登记大厅。

订立遗嘱看似简单,但在登记流程上,因为面对的人群千差万别,必须确保流程中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规范,从密室登记、精神评估、录音录像、指纹和人脸扫描到最后的登记保管,都有严格的法定流程。

黄海波介绍,这段时间咨询很多,一个电话就要聊至少40分钟,有时晚上11点他都在接电话。大部分是子女帮老人咨询,有时说着说着,这些三四十岁的年轻人会问自己有没有必要也立遗嘱。“当然有必要,”黄海波说,中华遗嘱库希望更多的人了解立遗嘱的重要性,可以防范纠纷,传递和谐家风,既保护了自己,也保护了自己最亲爱的人们,“遗嘱不是可有可无,是对家人的爱与责任。”

一対老夫妻在登记中心一起写“幸福留言”,老阿姨偷看到老伴笔下的称呼,就哭到不行,“他一辈子从来没叫过我亲爱的”。

在这一生只有一次机会的表达里,老先生写道:“亲爱的,咱俩几十年风雨同路,一瞬即逝,夕阳无限好,已是近黄昏,你是我人生的伴侣,这是注定的缘分。我俩应该珍惜,无论有什么对错,都不应计较,我不懂用什么语言表达,希望全家人能够和睦幸福。”

幸福留言册里还留下了他们的一张照片,两位老人坐在长椅上,老阿姨的拐杖放在一边,头发被风吹乱,老先生的背有些微驼,头向右斜向老伴……

  昨天上午,中华遗嘱库召开六周年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8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对所保管的12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白皮书显示,近年来遗嘱的订立呈现多个特点,立遗嘱人年龄趋向年轻化,再婚家庭立遗嘱人数增多,遗嘱中涉及的财产日趋多样化等。

  白皮书数据显示,2013年,立遗嘱人平均年龄为77.43岁,而到了2018年,平均年龄降低至71.26岁。对此,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分析认为,一是观念上的改变,立遗嘱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早日订立遗嘱;二是中华遗嘱库对立遗嘱人的身体条件有所要求,许多想立遗嘱但身体条件不符合的老年人无法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这些因素叠加之下,立遗嘱老人的平均年龄下降趋势较为明显。

  陈凯表示,为了保障遗嘱效力,中华遗嘱库通过录音录像、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现场见证、文件存档以及司法备案等技术手段使得遗嘱真实性做到无懈可击。因此,需要立遗嘱人具备听说读写能力,有不少老年人因为年纪较大,虽然意识清楚,但视力听力和书写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可能无法通过遗嘱登记系统,导致许多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无法正常办理遗嘱登记。因此,陈凯建议,立遗嘱宜早不宜迟。

  再婚家庭立遗嘱人数增多

  根据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立遗嘱人中再婚比例为2.18%,2018年再婚比例上升为3.86%。其中北京地区再婚比例上升尤为明显,从2017年的1.62%到2018年的3.48%。

  再婚、离异人群订立遗嘱需求逐步有上升趋势,说明再婚、离异家庭更需要立遗嘱来保护自己的财产。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一登记中心主任胡芳介绍,在登记中心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再婚老人前来订立遗嘱,而面对再婚,双方最关注的几乎都是在如何保证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

  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个误区,不少老人认为再婚前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可以防止百年后自己的房产由对方或者对方子女继承。陈凯表示,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婚前财产协议只是对夫妻双方一旦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分割财产的约定,但并不能解决去世时的财产继承问题。法律上,一方不仅能继承对方结婚后的财产,还可以继承对方结婚前的财产,哪怕再婚只有一天时间,再婚配偶也与对方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陈凯表示,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再婚老人要防止家产旁落,必须通过遗嘱处置自己的财产。

  立遗嘱多为防止财产流失

  据了解,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的127968份遗嘱中,有60911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47.6%。

  针对这一现象,陈凯认为主要是由于观念变化导致的结果。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范子女争夺财产,以为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不过随着社会发展,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白皮书显示,有11.79 %的人立遗嘱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值得关注的是,99.92%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有33.29%的老年人立遗嘱的原因是因为担心未来子女办理过户手续困难,为了说明一些无法提供证明的事实,例如是否有非婚生子女,继子女是否曾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等,避免未来子女办理继承手续可能遇到的难题。

  在遗产种类上,目前仍以不动产为主,其次为银行存款。不过,立遗嘱市民的财产种类日趋丰富,公司股权、证券基金、理财合同、保险单、车辆等订立遗嘱的需求也逐渐增加,私人物品、收藏品等个性化的财产也逐步有立遗嘱的需求。

  子女仍是主要继承人

  受中国人传统思想影响,立遗嘱人在遗产分配上,子女以及孙子女仍是主要继承人。2013年至2018年间,子女作为继承人的达到55%;但同时,“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比例逐年在上升。

  陈凯表示,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一方面希望房产由子女继承,但又担心老伴居住受到影响,在老伴在世的情况下不希望子女直接获得房产。如果将房产指定由老伴继承,则又担心老伴再婚后,将房产转赠给外人,希望对老伴做出限制。

  陈凯认为,目前的法律制度下,这一需求的实现难度较大。一是目前没有明确的遗产管理制度;二是子女继承过户获得房屋产权后,可以出卖房产,买房人如果强制搬迁,往往能得到法律支持;第三,遗嘱不能剥夺配偶再婚的自由,也无法对继承后的财产转让进行限制。

  陈凯认为,正在全国人大起草的《民法分则》(草案)中,对居住权和遗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有望解决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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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遗嘱库”对遗嘱公证的机遇和挑战 全国第一个遗嘱登记中心正式挂牌运行,作为中国首个专门关注遗嘱的公益项目,中华遗嘱库将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办理遗嘱的登记、保管和传递服务。“中华遗嘱库”的出现为广大老年朋友订立遗嘱提供了有益帮助,是一次突破性的尝试,“中华遗嘱库”的出现和运行,对公证行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中华遗嘱库”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它为老年人订立的遗嘱提供遗嘱登记、遗嘱保管和遗嘱传递的服务,使得老人订立的遗嘱的证据效力也更高一些。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五种类型。这五种遗嘱的效力有所不同,这五种遗嘱都不得撤销、变更

2、公证遗嘱。虽然目前我国法律并未赋予通过“中华遗嘱库”这种形式订立的遗嘱以较高的法律效力,但是“中华遗嘱库”的中立性、公益性、便捷性,无疑会使遗嘱人订立的遗嘱更容易得到认可和执行,在不久的将来对遗嘱公证也会产生强有力的冲击。 推荐精选一、“中华遗嘱库”的特点 1、公益性。中华遗嘱库是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联合发起的,该组织目前不以盈利为目的,对老年人提供的各项服务均为免费。 2、中立性。中华遗嘱库是独立的中介机构,在办理遗嘱及相关手续时,和遗嘱人并无利害关系,能够客观的、不受干扰的为遗嘱人订立遗嘱提供相应的服务。 3、便捷性。中华遗嘱库有自己专门的网站,有订立遗嘱意向的

3、当事人,可以在该网站上申请进行预约登记,通过网站信息了解到相应的办理流程。 在具有显著特点的同时,中华遗嘱库也存在不足之处: 1、缺乏安全性和稳定性。遗嘱人在订立遗嘱后将遗嘱存放于中华遗嘱库内,主办方能否有充足的空间和地点对遗嘱人的遗嘱进行保管,能否有充足的安全措施保障遗嘱人的信息不被泄露、遗嘱不被丢失或损坏,能否作为一个常设机构持续存在。 2、存在年龄性、地域性限制。目前遗嘱库仅仅针对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订立遗嘱提供帮助,仅在北京设立了一家登记中心,尚无法为其他年龄段、区域的遗嘱人提供服务。 推荐精选3、缺乏法律、法规、政策支撑。我国尚未有任何法律、法规对中华遗嘱库的相关运行进行直接规范和管理。

4、通过中华遗嘱库订立的遗嘱从法律上也并没有直接赋予其相较于自书遗嘱更高的效力,与公证遗嘱的效力更是无法相提并论。 二、遗嘱公证的特点 1、遗嘱公证具有一定的公益性。根据公证法第六条的规定:“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在这一点上,公证机构和中华遗嘱库的公益性质是相同的。 2、公证遗嘱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根据公证法和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的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法律赋予了公证遗嘱最高的

5、法律效力,即使遗嘱人在公证机构订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后又在中华遗嘱库订立了一份遗嘱,在中华遗嘱库订立的遗嘱也不能推翻公证遗嘱。 3、遗嘱公证的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和完善。公证遗嘱是方式最为严格的遗嘱,较之其他的遗嘱方式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人申请的遗嘱公证时,首先会依据法律的规定,对遗嘱人的身份、行为、涉及的财产进行详细的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公证机构在办理遗嘱公证的过程中,要经过多重环节,确保遗嘱人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推荐精选4、公证遗嘱的保管更加严格、安全和保密。根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的规定,遗嘱公证的卷宗保

6、存期限为永久保存。相应的遗嘱公证卷宗在公证机构保存一定期限后,会移交同级的地方档案馆进行保存。 三、遗嘱公证如何应对机遇和挑战 遗嘱公证作为一项基本的公证事项,如何在“中华遗嘱库”出现后继续发挥遗嘱公证的作用,如何学习和借鉴“中华遗嘱库”的优点,如何应对“中华遗嘱库”产生的机遇和挑战,是全体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需要思考的问题,我们在办理遗嘱公证的过程中必将吸取“中华遗嘱库”的优点,继续发挥公证的积极作用。 1、加大遗嘱公证的宣传力度。中华遗嘱库成立之初就在社会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成立了专门的网站,不但引起了老年人的热烈追捧,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华遗嘱库成立不到三天,?A约人数已达到近60

7、0人,场面异常火爆。相比而言,公证遗嘱的宣传力度较小,尤其在一些偏远的地区,群众对订立遗嘱心存抵触,对公证遗嘱了解较少。为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广推荐精选“生前立遗嘱”的理念,对公证界来说,在社会关注“遗嘱订立”事件的同时,大力宣传公证遗嘱,达到提高群众认识、普及法律知识的双重效果。 2、加大遗嘱公证的公益性。中华遗嘱库的影响力如此之大,很大一方面原因是因为其公益性。依照现行的公证收费标准,遗嘱公证在公证的业务当中只占微小的部分,收取的费用较低,减免遗嘱公证费用对公证机构的运营影响很小。下一步,公证机构可以依托法律援助,将遗嘱公证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内容,扩大遗嘱公证的公益性。在有条件的地区,积

8、极推广免费办理。 3、采取高科技的手段,完善公证遗嘱订立的程序。目前,公证遗嘱已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完善的订立程序,但还不能完全跟上信息社会的发展形势,无法满足群众的更高要求。在程序的完善方面,公证遗嘱的订立可以借鉴中华遗嘱库如采用保存时间更长,更不易损毁的专用纸、指纹扫描等多种手段,积极采用高科技手段,提高影像资料保存的安全性,实现永久性保存。 推荐精选4、搭建公证遗嘱库,实现公证遗嘱登记信息联网查询。 目前,山东省公证办证系统虽然实现了全省联网,但是公证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过程中,依然无法查询到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之外的遗嘱办理情况。为保证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顺利实现遗嘱继承,搭建全省乃至全国联网的公证遗嘱库,实现登记信息联网查询势在必行。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推荐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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