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條件》新国标一实施,便引起人们的热议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機动车管理范畴。电动车升级为“摩托车”消费者、经销商哭声一片。而笔者从市交警大队了解到义乌富女交警暂未收到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