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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我在奥博健身馆办了一张为期两年的预售健身卡,1月份开始试营业期间,我在瑜伽房内练习瑜伽时,被健身馆经理告知,瑜伽房在非上课期间不得私自入内,而合同上并未说明此事项,考虑到当时还未开卡,想通过协商的方式将办卡时所花的费用退还,健身馆依合同上不合理的条例进行了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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