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亚运会各项成绩前三名之前瓜山村会拆迁吗?

  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黄冈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截至2018年7月29日)

  蕲春县漕河镇芝麻山社区八组当地居民高启林私人开设废品回收站,对当地池塘、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另外私烧废品,对空气造成影响。

  关于反映“对当地池塘、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经核查,现场堆放的均是一般性固体废品,业主高启林将废铁、废塑料收购后,不再加工,直接外售,周边未发现污水。环境监测人员对临近居民家自备水井水取样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pH:7.2、COD:6mg/L)。                           关于反映“私烧废品,对空气造成影响”的问题。经核查,业主收购的废品均外售,不存在焚烧的问题,现场及周边未发现焚烧痕迹。在调查中,芝麻山社区干部及当地居民反映未发现该废品收购点有焚烧废品行为。

  鉴于高启林收购废品证照不全,蕲春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已于7月27日关闭清场。

  反映罗田县白莲河乡李家塆村三组华隆石材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有灰尘、噪声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要求企业生产有阶段性,晚上不能生产、不能干扰休息。

  罗田县政府责成环保、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管意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罗田县纪委将加强跟踪督办,对监管履责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将依法追责问责。

  1.反映蕲春县漕河镇蕲昌大道21号烟草仓库对面公路段边上一处私宅屋顶上安装了中国电信公司的信号发射塔,投诉人房子就在旁边,怀疑信号辐射对家里的大人小孩生活有影响,要求拆除。

  2.反映蕲春县蕲州镇红石头村富桥街东申纺织厂内有人半夜生产农药,气味刺鼻。

  1.7月23日,黄冈市环保局辐射管理站对基站进行现场监测:一楼电场强度数据为0.11V/m;四楼顶层电场强度数据0.73V/m。比照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制》标准,电场强度允许范围为小于12V/m。监测结果没有超过国家标准。

  1.鉴于黄冈市环保局辐射管理站对该基站现场监测情况,该基站场量限制未超标,电场强度在法定允许范围之内,建议对该基站予以保留;责令蕲春电信公司加强对基站的日常管理,做好基站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的协调、宣传疏导工作。

  反映浠水县竹瓦镇荷冲村南柏树垸附近,离居民区相距不足100米的两家养鸡场。一家是南友年养鸡场大概养有几千只鸡,一家是南长春养鸡场大概养有二、三万只鸡。两家养鸡场没有任何处理设施,养鸡粪便直排到周边水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1.经现场核查,南长友养鸡场鸡舍雨污分流不完善,未进行雨水导流,存在冲刷鸡粪的隐患。

  2.经现场核查,南友年养鸡户蓄粪池的养殖废弃物有满溢现象,存在鸡舍的雨污分流不彻底的问题。

  1.浠水县已对南长友养鸡场立案查处。(文书号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浠环罚告字〔2018〕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浠环罚字〔2018〕016号)。要求该鸡场在3天内整改完毕。

  2.鉴于南友年养鸡户设施不达标,距离村民较近,影响村民生活。浠水县竹瓦镇组织专班于7月24日晚对该养鸡户淘鸡断电空栏后关停,于7月28日完成粪污清空工作。

  经现场核查,多次发现这种小规模“蚂蚁搬家”式人工盗采河砂的开采河砂行为,信访人反映盗采河砂情况属实。

  反映浠水县蔡河镇郑坳村养鸡场每周五晚上和星期六、日外排养鸡粪进入叶家咀河,污染了河水。

  1.组织三个专班沿麻武高速大山背村高架桥处叶家咀河倒查至城新支渠涵闸处,沿途河水无畜禽粪便污染迹象,叶家咀河水体已由浠水县环保局专班取样抽检(结果待查),涵闸处无水流下行。

  2.三个专班从涵闸处向城新支渠两边各延伸500米继续查看,其中东向500米渠道内干涸见底,无畜禽粪便污染迹象;西向500米有少量积水,有陈年淤泥,但疑似无畜禽粪便污染迹象。

  3.虽然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地域没有发现污染源和污染水体,但是三个专班进一步向周边延伸排查,发现在城新支渠郑坳村十组段有两家规模养殖场(此地属于限养区),其中第一家养殖场在养蛋鸡一万只,已改造皮带运输机刮干粪,其雨污分离储水池有轻微渗漏;第二家养殖场存栏育雏20000只,蛋鸡已于7月21日淘汰,已改造皮带运输机刮干粪,现场检查发现周边雨水沟有少量粪污,养殖场旁通往城新支渠塑料管道有粪污。

  1.由浠水县蔡河镇组织郑坳村结合抗旱需要,对辖内城新支渠的陈年淤泥进行一次清淤。

  2.结合当前环保态势,对郑坳村所有养殖场再次进行入户核查,对偷排直排养殖户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河湖库周边500米范围内养殖户一律关停取缔。

  3.存在污染风险的两家养殖场第一家要求郑坳村督办其三天内迅速整改到位,对雨污分离储水池进行无死角水泥硬化。第二家由蔡河镇政府专班7月25日对其蛋鸡栏进行断电封栏,郑坳村督办其立即对产生粪污进行清理,由浠水县环保局、畜牧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反映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梅府村中心建有沥青搅拌站,没有任何环评手续,有修路需要沥青就生产,生产过程中,臭气难闻。 今年已经停产。 要求搅拌站搬迁。

  1.反映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梅府村中心建有沥青搅拌站,没有任何环评手续,有修路需要就生产,生产过程中,臭气难闻。今年已经停产,要求搅拌站搬迁。  2.该企业向武穴市供电公司申请停止供电,目前处于停电停产状态。

  3.经湖北华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第三方)对厂界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报告(湖华检2017〔140〕号)显示:所检测项目臭气、非甲烷总、苯、甲苯、二甲苯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指标要求。

  3.在全市范围内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改,对已建、在建项目全面开展是否依法、合规的排查整改。

  1.武穴市配合省级环保督察保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国土资源局刊江国土资源所所长、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二人进行工作约谈;

  2.刊江办事处委员会对梅府社区党支部书记予以全处通报批评,并要求本人作出深刻检查;

  3.刊江办事处委员会对梅府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梅府社区租赁土地的违规收入予以没收。

  反映龙感湖农场芦柴湖分场杨圩新村有私人养猪场排出的污水把河道污染成黑色的,臭味熏天。

  1.养殖小区建成于2009年,占地面积23亩,共有8户养殖户,目前存栏生猪约1000头。经测算产生的干粪约1000吨/年,尿液约700吨/年。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小区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在“三区”划定时被划入限养区范围。

  2.由于养殖户管理粗放,粪尿收集不彻底,致使部分污染物流入周边农田沟渠中,造成水体污染,对周边群众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同时,该养殖小区紧邻居民区,夏季气味大,也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1.龙感湖管理区环保局对涉事8户养殖户进行了调查、锁定证据,并现场出具现场监察记录2份、勘察记录3份。

  2.启动雨污分流设施更新建设,共计投入人力90人次,挖掘机19台班、运土车21台班,对受污染的沟渠和养殖场进行治理,对西边大沟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回填土方填埋,防止污水排入外围沟渠。

  3.开挖污水收集管沟,安装管道200米,清理沼气池,将污水导入沼气池内发酵处理。

  4.养殖户按照减产减量化的要求,积极联系处置生猪,截至7月27日销售处理母猪2头,种猪1头,中肥猪110头,仔猪14头。

  反映浠水县关口镇李河村四组,湖北省圣兴科技有限公司,以鸡粪为原料发酵制作有机肥,离最近的居民住宅不到100米,臭气熏天,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反映麻城市南湖办事处夹洲村一组,居民区有两家养牛的(一家40头左右、一家20头左右),白天散养,晚上赶进牛棚,牛粪没有收集到处都是;一家养猪的(约100头多头),粪便废水乱排。离居民住宅10米左右,窗户不敢打开。整个村到处臭烘烘的,要求查处。

  经现场核查,南湖办事处原夹洲村三户村民分别养牛32头、16头、养猪71头,该三家畜禽养殖户基本未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饲养管理水平低下,养殖场所位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卫生防护距离明显不足,故信访人反映的“粪便废水乱排,整个村到处臭烘烘”情况属实。

  已于三家畜禽养殖户签订了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的书面协议,由村委会适当给予经济补偿,三家养殖户承诺在2018年7月28日之前将现有存栏畜禽全部转运和处置,并将残留粪便清扫干净。

  反映黄州区中环路三清国际城小区直线米处建有一垃圾中转站,异常气味影响正常生活。要求政府另外选址予以搬迁。

  1.遗爱湖大道垃圾中转站于2006年8月开始选址并报黄冈市政府批准,2006年9月经黄冈市发改委立项、10月市环保局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1月市规划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8年建成,2009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       2.其建成时周边100米以内无居民小区和居民居住,与相邻建筑(三清华城小区)之间的间距也远大于规定的15米。其规划与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和《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中转站在垃圾进站和出站以及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气味。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反映团风县但店镇石家庄村朱新口三组几家养鸡场,距离村民房屋不足200米,养鸡场粪便直排村水塘,导致水体变质,气味难闻,影响正常生活,求查处。

  经调查核实,但店镇石家庄村朱新口共有三家养鸡场,成金蛋鸡场距离村民房屋约200米,淑炎蛋鸡场距离村民房屋约100米,应怀蛋鸡场距离村民房屋约100米。其中,应怀蛋鸡场部分粪污外排进入村水塘内。团风县环保局对村水塘水体进行了采样监测,8月1日前出监测结果。                         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气味难闻,影响正常生活”的问题,经现场检查,三家均存在异味问题,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以上3家养殖场选址在限养区内,未办理环评手续,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1.团风县环保局对成金蛋鸡场下达《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责令其将养殖场周围环境清理干净,降低异味影响。

  2.团风县对应怀蛋鸡场下达《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责令其迅速补办环评手续。县环保局对应怀蛋鸡场进行立案调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团环责改字〔2018〕第37号),限于7月30日前,清理储存在渗坑中的养殖废弃物,并将养殖场周围环境清理干净,杜绝养殖废弃物外排和鸡粪在化粪池露天发酵过程中产生异味,减轻对周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3. 团风县环保局对淑炎蛋鸡场下达《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将深坑发酵池密封好,将养殖场周边环境清理干净,杜绝粪便(水)外排,降低异味影响,减轻对周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反映蕲春县漕河镇新八世纪华城二期晚间十一、二点后还在施工打混凝土,噪声大、灯光强,影响一期入住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晚上九点后不要打混凝土。

  经现场核查,该建设项目7月24日夜间十点后在施工作业,施工现场灯光照射,罐车正在进行楼面浇灌。经蕲春县环保监测站监测,北向一期入住居民区噪声值72.1分贝,按国家《建筑施工噪声场界限值标准》,居民区夜间噪声最高限值不得超过45分贝,位于北向一期入住居民区的噪声超过限值27.1分贝,施工单位未履行任何夜间施工报备手续,更未向周边居民公告,施工单位的这次夜间施工,所产生的噪声、使用的灯光对一期入住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1.2018年7月25日上午,团风县县委督查室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约谈,责令该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施工单位承诺,更改作业方案,增加机械和人员,确保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停工。

  2.蕲春县环保局已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下达了《蕲春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由蕲春县环保局牵头,组织住建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该企业不发生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违法问题。

  反映罗田县匡河镇汪家桥村一组附近左曙强养鸡场(大约有几千只),距居民房屋不到500米,养鸡粪便臭烘烘的,到处是苍蝇蚊子,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经核查,该养鸡场位于罗田县匡河镇汪家桥村二组,属于罗田县畜禽养殖“三区”发展规划(2016—2020)中划定的非禁养区范围。由于今年鸡粪滞销,有部分鸡粪未及时处理,在7月12日-7月15日之间有大量的蚊蝇繁衍,尽管采取了措施,但还给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反映英山县温泉镇南冲畈村有一家金石矿业,矿山开采时灰尘大,噪声大,下雨时灰尘粉流入村里河道内,水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反映麻城市南湖办事处闵集村到白果镇道路两边都是石材厂,拖石材的车辆经过时灰尘特别大,同时粉尘将麻溪河的水严重污染,影响到村民的正常生活。投诉人表示有洒水车对道路进行降尘,但作用不大。

  1.关于“拖石材的车辆经过时灰尘特别大,有洒水车对道路进行降尘,但作用不大”的问题,经现场核实,麻城市在白鸭山下脚下的南湖办凌家塆村和白果镇徐家咀村建了2个冲洗站点,对运输石材荒料的车辆每趟进行冲洗,同时为解决尾粉运输途中的遗撒、抛洒等问题,更换了40台全封闭石材尾粉专用运输车辆。为保证保洁效果,加大了道路保洁力度,园区保洁公司已添置4辆洒水车,共计15人每天对园区的主干道路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并已加大保洁频次和力度,对主干道的保洁洒水,今年上半年每天洒水增加至6次。采取以上防尘措施之后,麻白公路道路扬尘污染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2.关于“粉尘将麻溪河的水严重污染”的问题。经麻城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安排,环境监测部门每月都要对麻溪河出口水质进行监测,信访办理专班调取了近三次监测数据,均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标准范围值之内。为控制石材加工产生的粉尘污染,石材加工企业普遍采用钢构车间,进行封闭生产,配套建设了车辆冲洗槽、消防水龙头、喷淋装置,添置了洒水车等设备,并安排专人清扫场地。

  反映蕲春县横车镇石头口村四组新桥河存在采砂现象,造成附近的农田被毁,之前跟当地水利部门反映过,不过采砂现象还是存在。

  1.经查,7月23日,蕲春县水利局接到黄冈市水政监察支队转来的举报信息,投诉件反映蕲春县横车镇石头口村四组新桥河段有人非法采砂,情况属实。                  2.盗采嫌疑人利用一条采砂船在该河道内进行非法采砂。据横车镇石头口村村委会负责人反映,蕲春县横车镇石头口村四组新桥河段有人采砂现象属实,造成附近的农田被毁情况不属实。

  7月23日,蕲春县水利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将采砂船只吊离河道,并先行登记保存至七里桥停车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反映黄州区联投国际城西、北两侧的建筑工地施工造成扬尘污染(西侧为碧桂园城品建筑工地,北侧为碧桂园中央公园建筑工地),施工车辆经过时灰尘比较大。

  7月24日市住建委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到现场核实,两工地均存在裸土未覆盖,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喷淋设施不完善,工地无扬尘治理措施等问题。

  1.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了扬尘治理管控长效措施和机制。2.施工场地内的裸土已全部用防尘网覆盖,进出工地的施工道路已硬化并安装了喷淋设施,临街道路安排专人值班洒水。

  7月24日,对碧桂园中央公园建筑施工方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碧桂园城品建筑施工方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扬尘污染进行立案,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黄城管告字〔2018〕2010233号和〔2018〕2010241号)

  投诉红安县城关镇周家坳村的垃圾场,其污水渗入下游永河镇桃树榜村二组村民生活的池塘,造成土地污染、空气污染,曾向村委会、镇政府投诉过,并未得到改善。

  经核查,该站系5年前建成,位于胡世柏老城区,附近有居民住宅楼,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

  投诉团风县淋山河镇泡树岗村与井边寨村接壤的地方,有家正大养鸡场,每天晚上都要运鸡粪出去,气味难闻,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1.被投诉企业为正大蛋业(湖北)有限公司,为2015年团风县招商引资企业,位于团风县淋山河镇井边寨村,占地89亩,投资5700万元。                              2.该公司蛋鸡养殖场选址在适养区内,相关手续齐全,于2016年8月建成投产运营,现存栏蛋鸡30万只。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不外运,集中收集生产半成品有机肥,处理工艺以堆积发酵为主、翻刨为辅,因处理不及时,临时露天堆放在公司的空场地上(用塑料布遮盖),造成发酵后半成品有机肥异味随风飘散,且在半成品有机肥运输过程中有异味排放,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有影响。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投诉红安县詹店镇祠堂岗村九组有养猪场距离居民住宅不到20米的,造成空气污染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污染农田、水塘,曾向镇政府反映过,并未得到改善。

  1.经现场核实,该养殖户已完成雨污分离水沟300米、污水处理设施240立方米,已购买固液分离机一台,建设干燥棚约45平方米。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有所改善。                    2.7月24日,市畜牧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该养猪场时对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示肯定。前段时间由于天气炎热,气温较高,现场还存在气味。养猪场下面并无水塘,有未耕作的农田,对农田影响很小。

  1.红安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红环罚〔2018〕6512号),对该养殖场做出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该处罚文书在执行中。       2.红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该养殖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①建设人员、车辆进出场消毒设施设备;②建立养殖档案;③申报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诉罗田县大崎乡镇项家河村六组有大型养猪场,距离居民住宅只有二、三百米,臭气熏天,死猪直接露天堆放。

  经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死猪直接露天堆放的情况,通过调阅该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资料,发现该场自2018年元月至今生猪共死亡227头,囤积在化尸池后自然降解过程较慢,确实产生了一定的臭气。但到村民住宅附近巡查未闻到异味。

  1.罗田县政府要求安邦养殖场自即日起不再购进仔猪,现存栏生猪按代养合同要求饲养,在10月1日前由上级公司回购处理完毕。

  2.大崎镇政府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到养殖场附近村组,特别是项家河村5、6组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群众不闹事,给予养殖场退出宽限期。

  3.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县环保局将依法对该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县畜牧兽医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投诉团风县回龙山镇瓜山村附近500米处有家碎石场,作业时灰尘多,气味难闻,影响空气质量。

  1.经调查,该公司离周边居民点约100米,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2018年7月16日,县环保局联合回龙山镇政府对该公司实施了强制断电措施。7月23日,团风县联合调查处理组开展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电、停产状态,现场堆有石块和碎石等生产原料,场地未硬化,现场存积灰尘非常重。                         2.投诉人反映的“作业时灰尘多,影响空气质量”的情况属实,反映的“气味难闻”的情况不属实。

  1.团风县环保局联合回龙山镇政府对团风县文华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立即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处理措施,限于8月5日前完成“两断三清”工作。目前,该公司已经清理了所有原材料及产品,拆除了碎石生产线的传输带,正在拆除主架和电机。

  2.由回龙山镇政府督促团风县文华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及瓜山村做好残留粉尘(灰尘)的处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投诉红安县八里湾镇向家湾村八组有家垃圾场,主要产生如下影响:1、常年露天焚烧,影响空气质量;2、对距离其500米左右的倒水河产生污染。向镇政府上访投诉过,未得到有效处理。

  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近段时间以来,镇区的垃圾每天集中送至该填埋场,运送的垃圾覆盖不及时,同时因天气一直持续高温,导致垃圾填埋场堆放的垃圾自燃,垃圾焚烧产生的烟雾对空气造成影响。二是垃圾填埋场距倒水河直线米,且处于山谷低洼地带,下游有多口池塘,对倒水河产生影响很小。三是群众曾到八里湾镇政府反映垃圾填埋场有关问题后,镇政府党政办工作人员接待后,向镇领导进行了汇报,该镇立即组织专班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2.7月23日,组织挖机、铲车等机械将现场垃圾进行碾压填埋好,采取黄土铺盖措施。

  3.组织消防洒水车对因高温引起自燃产生的烟雾进行洒水,并坚持每日至少洒水两遍。

  4.进一步加大对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整改的基础上,取得群众的谅解。

  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黄冈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截至2018年7月28日)

这个目前还在计划中,还没那块,可以当地的街道直接问下。

估计是这个是还需要一段时间,最少出通知还要有四五个月的样子。

最好是可以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网站问下最好了。

拆迁的具体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政府,申请信息公开文件,如果还未做出征收决定 ,可以查询是否有相关听证公开程序等等。

另外还可以在当地市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查询当地市县的建设用地转化计划和棚户区改造计划,看你家是否在该计划范围之内

  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黄冈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截至2018年7月29日)

  蕲春县漕河镇芝麻山社区八组当地居民高启林私人开设废品回收站,对当地池塘、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另外私烧废品,对空气造成影响。

  关于反映“对当地池塘、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的问题。经核查,现场堆放的均是一般性固体废品,业主高启林将废铁、废塑料收购后,不再加工,直接外售,周边未发现污水。环境监测人员对临近居民家自备水井水取样监测,未发现超标现象(pH:7.2、COD:6mg/L)。                           关于反映“私烧废品,对空气造成影响”的问题。经核查,业主收购的废品均外售,不存在焚烧的问题,现场及周边未发现焚烧痕迹。在调查中,芝麻山社区干部及当地居民反映未发现该废品收购点有焚烧废品行为。

  鉴于高启林收购废品证照不全,蕲春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已于7月27日关闭清场。

  反映罗田县白莲河乡李家塆村三组华隆石材在生产、运输过程中有灰尘、噪声干扰居民正常生活,要求企业生产有阶段性,晚上不能生产、不能干扰休息。

  罗田县政府责成环保、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管意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罗田县纪委将加强跟踪督办,对监管履责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将依法追责问责。

  1.反映蕲春县漕河镇蕲昌大道21号烟草仓库对面公路段边上一处私宅屋顶上安装了中国电信公司的信号发射塔,投诉人房子就在旁边,怀疑信号辐射对家里的大人小孩生活有影响,要求拆除。

  2.反映蕲春县蕲州镇红石头村富桥街东申纺织厂内有人半夜生产农药,气味刺鼻。

  1.7月23日,黄冈市环保局辐射管理站对基站进行现场监测:一楼电场强度数据为0.11V/m;四楼顶层电场强度数据0.73V/m。比照国家《电磁环境控制限制》标准,电场强度允许范围为小于12V/m。监测结果没有超过国家标准。

  1.鉴于黄冈市环保局辐射管理站对该基站现场监测情况,该基站场量限制未超标,电场强度在法定允许范围之内,建议对该基站予以保留;责令蕲春电信公司加强对基站的日常管理,做好基站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做好周边群众的协调、宣传疏导工作。

  反映浠水县竹瓦镇荷冲村南柏树垸附近,离居民区相距不足100米的两家养鸡场。一家是南友年养鸡场大概养有几千只鸡,一家是南长春养鸡场大概养有二、三万只鸡。两家养鸡场没有任何处理设施,养鸡粪便直排到周边水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1.经现场核查,南长友养鸡场鸡舍雨污分流不完善,未进行雨水导流,存在冲刷鸡粪的隐患。

  2.经现场核查,南友年养鸡户蓄粪池的养殖废弃物有满溢现象,存在鸡舍的雨污分流不彻底的问题。

  1.浠水县已对南长友养鸡场立案查处。(文书号为《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浠环罚告字〔2018〕0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浠环罚字〔2018〕016号)。要求该鸡场在3天内整改完毕。

  2.鉴于南友年养鸡户设施不达标,距离村民较近,影响村民生活。浠水县竹瓦镇组织专班于7月24日晚对该养鸡户淘鸡断电空栏后关停,于7月28日完成粪污清空工作。

  经现场核查,多次发现这种小规模“蚂蚁搬家”式人工盗采河砂的开采河砂行为,信访人反映盗采河砂情况属实。

  反映浠水县蔡河镇郑坳村养鸡场每周五晚上和星期六、日外排养鸡粪进入叶家咀河,污染了河水。

  1.组织三个专班沿麻武高速大山背村高架桥处叶家咀河倒查至城新支渠涵闸处,沿途河水无畜禽粪便污染迹象,叶家咀河水体已由浠水县环保局专班取样抽检(结果待查),涵闸处无水流下行。

  2.三个专班从涵闸处向城新支渠两边各延伸500米继续查看,其中东向500米渠道内干涸见底,无畜禽粪便污染迹象;西向500米有少量积水,有陈年淤泥,但疑似无畜禽粪便污染迹象。

  3.虽然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地域没有发现污染源和污染水体,但是三个专班进一步向周边延伸排查,发现在城新支渠郑坳村十组段有两家规模养殖场(此地属于限养区),其中第一家养殖场在养蛋鸡一万只,已改造皮带运输机刮干粪,其雨污分离储水池有轻微渗漏;第二家养殖场存栏育雏20000只,蛋鸡已于7月21日淘汰,已改造皮带运输机刮干粪,现场检查发现周边雨水沟有少量粪污,养殖场旁通往城新支渠塑料管道有粪污。

  1.由浠水县蔡河镇组织郑坳村结合抗旱需要,对辖内城新支渠的陈年淤泥进行一次清淤。

  2.结合当前环保态势,对郑坳村所有养殖场再次进行入户核查,对偷排直排养殖户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对河湖库周边500米范围内养殖户一律关停取缔。

  3.存在污染风险的两家养殖场第一家要求郑坳村督办其三天内迅速整改到位,对雨污分离储水池进行无死角水泥硬化。第二家由蔡河镇政府专班7月25日对其蛋鸡栏进行断电封栏,郑坳村督办其立即对产生粪污进行清理,由浠水县环保局、畜牧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反映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梅府村中心建有沥青搅拌站,没有任何环评手续,有修路需要沥青就生产,生产过程中,臭气难闻。 今年已经停产。 要求搅拌站搬迁。

  1.反映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梅府村中心建有沥青搅拌站,没有任何环评手续,有修路需要就生产,生产过程中,臭气难闻。今年已经停产,要求搅拌站搬迁。  2.该企业向武穴市供电公司申请停止供电,目前处于停电停产状态。

  3.经湖北华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第三方)对厂界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采样监测,检测报告(湖华检2017〔140〕号)显示:所检测项目臭气、非甲烷总、苯、甲苯、二甲苯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指标要求。

  3.在全市范围内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改,对已建、在建项目全面开展是否依法、合规的排查整改。

  1.武穴市配合省级环保督察保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国土资源局刊江国土资源所所长、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二人进行工作约谈;

  2.刊江办事处委员会对梅府社区党支部书记予以全处通报批评,并要求本人作出深刻检查;

  3.刊江办事处委员会对梅府社区党支部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梅府社区租赁土地的违规收入予以没收。

  反映龙感湖农场芦柴湖分场杨圩新村有私人养猪场排出的污水把河道污染成黑色的,臭味熏天。

  1.养殖小区建成于2009年,占地面积23亩,共有8户养殖户,目前存栏生猪约1000头。经测算产生的干粪约1000吨/年,尿液约700吨/年。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小区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在“三区”划定时被划入限养区范围。

  2.由于养殖户管理粗放,粪尿收集不彻底,致使部分污染物流入周边农田沟渠中,造成水体污染,对周边群众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同时,该养殖小区紧邻居民区,夏季气味大,也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

  1.龙感湖管理区环保局对涉事8户养殖户进行了调查、锁定证据,并现场出具现场监察记录2份、勘察记录3份。

  2.启动雨污分流设施更新建设,共计投入人力90人次,挖掘机19台班、运土车21台班,对受污染的沟渠和养殖场进行治理,对西边大沟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回填土方填埋,防止污水排入外围沟渠。

  3.开挖污水收集管沟,安装管道200米,清理沼气池,将污水导入沼气池内发酵处理。

  4.养殖户按照减产减量化的要求,积极联系处置生猪,截至7月27日销售处理母猪2头,种猪1头,中肥猪110头,仔猪14头。

  反映浠水县关口镇李河村四组,湖北省圣兴科技有限公司,以鸡粪为原料发酵制作有机肥,离最近的居民住宅不到100米,臭气熏天,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反映麻城市南湖办事处夹洲村一组,居民区有两家养牛的(一家40头左右、一家20头左右),白天散养,晚上赶进牛棚,牛粪没有收集到处都是;一家养猪的(约100头多头),粪便废水乱排。离居民住宅10米左右,窗户不敢打开。整个村到处臭烘烘的,要求查处。

  经现场核查,南湖办事处原夹洲村三户村民分别养牛32头、16头、养猪71头,该三家畜禽养殖户基本未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饲养管理水平低下,养殖场所位于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卫生防护距离明显不足,故信访人反映的“粪便废水乱排,整个村到处臭烘烘”情况属实。

  已于三家畜禽养殖户签订了畜禽养殖场关停拆除的书面协议,由村委会适当给予经济补偿,三家养殖户承诺在2018年7月28日之前将现有存栏畜禽全部转运和处置,并将残留粪便清扫干净。

  反映黄州区中环路三清国际城小区直线米处建有一垃圾中转站,异常气味影响正常生活。要求政府另外选址予以搬迁。

  1.遗爱湖大道垃圾中转站于2006年8月开始选址并报黄冈市政府批准,2006年9月经黄冈市发改委立项、10月市环保局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1月市规划局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8年建成,2009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       2.其建成时周边100米以内无居民小区和居民居住,与相邻建筑(三清华城小区)之间的间距也远大于规定的15米。其规划与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和《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中转站在垃圾进站和出站以及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气味。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反映团风县但店镇石家庄村朱新口三组几家养鸡场,距离村民房屋不足200米,养鸡场粪便直排村水塘,导致水体变质,气味难闻,影响正常生活,求查处。

  经调查核实,但店镇石家庄村朱新口共有三家养鸡场,成金蛋鸡场距离村民房屋约200米,淑炎蛋鸡场距离村民房屋约100米,应怀蛋鸡场距离村民房屋约100米。其中,应怀蛋鸡场部分粪污外排进入村水塘内。团风县环保局对村水塘水体进行了采样监测,8月1日前出监测结果。                         关于投诉人反映的“气味难闻,影响正常生活”的问题,经现场检查,三家均存在异味问题,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以上3家养殖场选址在限养区内,未办理环评手续,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1.团风县环保局对成金蛋鸡场下达《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责令其将养殖场周围环境清理干净,降低异味影响。

  2.团风县对应怀蛋鸡场下达《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责令其迅速补办环评手续。县环保局对应怀蛋鸡场进行立案调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团环责改字〔2018〕第37号),限于7月30日前,清理储存在渗坑中的养殖废弃物,并将养殖场周围环境清理干净,杜绝养殖废弃物外排和鸡粪在化粪池露天发酵过程中产生异味,减轻对周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3. 团风县环保局对淑炎蛋鸡场下达《环境问题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将深坑发酵池密封好,将养殖场周边环境清理干净,杜绝粪便(水)外排,降低异味影响,减轻对周围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

  反映蕲春县漕河镇新八世纪华城二期晚间十一、二点后还在施工打混凝土,噪声大、灯光强,影响一期入住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晚上九点后不要打混凝土。

  经现场核查,该建设项目7月24日夜间十点后在施工作业,施工现场灯光照射,罐车正在进行楼面浇灌。经蕲春县环保监测站监测,北向一期入住居民区噪声值72.1分贝,按国家《建筑施工噪声场界限值标准》,居民区夜间噪声最高限值不得超过45分贝,位于北向一期入住居民区的噪声超过限值27.1分贝,施工单位未履行任何夜间施工报备手续,更未向周边居民公告,施工单位的这次夜间施工,所产生的噪声、使用的灯光对一期入住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1.2018年7月25日上午,团风县县委督查室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约谈,责令该施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施工单位承诺,更改作业方案,增加机械和人员,确保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停工。

  2.蕲春县环保局已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下达了《蕲春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由蕲春县环保局牵头,组织住建局、城管综合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对该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该企业不发生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违法问题。

  反映罗田县匡河镇汪家桥村一组附近左曙强养鸡场(大约有几千只),距居民房屋不到500米,养鸡粪便臭烘烘的,到处是苍蝇蚊子,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经核查,该养鸡场位于罗田县匡河镇汪家桥村二组,属于罗田县畜禽养殖“三区”发展规划(2016—2020)中划定的非禁养区范围。由于今年鸡粪滞销,有部分鸡粪未及时处理,在7月12日-7月15日之间有大量的蚊蝇繁衍,尽管采取了措施,但还给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反映英山县温泉镇南冲畈村有一家金石矿业,矿山开采时灰尘大,噪声大,下雨时灰尘粉流入村里河道内,水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

  反映麻城市南湖办事处闵集村到白果镇道路两边都是石材厂,拖石材的车辆经过时灰尘特别大,同时粉尘将麻溪河的水严重污染,影响到村民的正常生活。投诉人表示有洒水车对道路进行降尘,但作用不大。

  1.关于“拖石材的车辆经过时灰尘特别大,有洒水车对道路进行降尘,但作用不大”的问题,经现场核实,麻城市在白鸭山下脚下的南湖办凌家塆村和白果镇徐家咀村建了2个冲洗站点,对运输石材荒料的车辆每趟进行冲洗,同时为解决尾粉运输途中的遗撒、抛洒等问题,更换了40台全封闭石材尾粉专用运输车辆。为保证保洁效果,加大了道路保洁力度,园区保洁公司已添置4辆洒水车,共计15人每天对园区的主干道路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并已加大保洁频次和力度,对主干道的保洁洒水,今年上半年每天洒水增加至6次。采取以上防尘措施之后,麻白公路道路扬尘污染现象得到较大改善。                                2.关于“粉尘将麻溪河的水严重污染”的问题。经麻城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安排,环境监测部门每月都要对麻溪河出口水质进行监测,信访办理专班调取了近三次监测数据,均在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标准范围值之内。为控制石材加工产生的粉尘污染,石材加工企业普遍采用钢构车间,进行封闭生产,配套建设了车辆冲洗槽、消防水龙头、喷淋装置,添置了洒水车等设备,并安排专人清扫场地。

  反映蕲春县横车镇石头口村四组新桥河存在采砂现象,造成附近的农田被毁,之前跟当地水利部门反映过,不过采砂现象还是存在。

  1.经查,7月23日,蕲春县水利局接到黄冈市水政监察支队转来的举报信息,投诉件反映蕲春县横车镇石头口村四组新桥河段有人非法采砂,情况属实。                  2.盗采嫌疑人利用一条采砂船在该河道内进行非法采砂。据横车镇石头口村村委会负责人反映,蕲春县横车镇石头口村四组新桥河段有人采砂现象属实,造成附近的农田被毁情况不属实。

  7月23日,蕲春县水利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法将采砂船只吊离河道,并先行登记保存至七里桥停车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反映黄州区联投国际城西、北两侧的建筑工地施工造成扬尘污染(西侧为碧桂园城品建筑工地,北侧为碧桂园中央公园建筑工地),施工车辆经过时灰尘比较大。

  7月24日市住建委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到现场核实,两工地均存在裸土未覆盖,部分施工道路未硬化,喷淋设施不完善,工地无扬尘治理措施等问题。

  1.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了扬尘治理管控长效措施和机制。2.施工场地内的裸土已全部用防尘网覆盖,进出工地的施工道路已硬化并安装了喷淋设施,临街道路安排专人值班洒水。

  7月24日,对碧桂园中央公园建筑施工方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碧桂园城品建筑施工方新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扬尘污染进行立案,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黄城管告字〔2018〕2010233号和〔2018〕2010241号)

  投诉红安县城关镇周家坳村的垃圾场,其污水渗入下游永河镇桃树榜村二组村民生活的池塘,造成土地污染、空气污染,曾向村委会、镇政府投诉过,并未得到改善。

  经核查,该站系5年前建成,位于胡世柏老城区,附近有居民住宅楼,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有一定影响。

  投诉团风县淋山河镇泡树岗村与井边寨村接壤的地方,有家正大养鸡场,每天晚上都要运鸡粪出去,气味难闻,影响村民正常生活。

  1.被投诉企业为正大蛋业(湖北)有限公司,为2015年团风县招商引资企业,位于团风县淋山河镇井边寨村,占地89亩,投资5700万元。                              2.该公司蛋鸡养殖场选址在适养区内,相关手续齐全,于2016年8月建成投产运营,现存栏蛋鸡30万只。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不外运,集中收集生产半成品有机肥,处理工艺以堆积发酵为主、翻刨为辅,因处理不及时,临时露天堆放在公司的空场地上(用塑料布遮盖),造成发酵后半成品有机肥异味随风飘散,且在半成品有机肥运输过程中有异味排放,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有影响。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投诉红安县詹店镇祠堂岗村九组有养猪场距离居民住宅不到20米的,造成空气污染臭气熏天、污染地下水、污染农田、水塘,曾向镇政府反映过,并未得到改善。

  1.经现场核实,该养殖户已完成雨污分离水沟300米、污水处理设施240立方米,已购买固液分离机一台,建设干燥棚约45平方米。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有所改善。                    2.7月24日,市畜牧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该养猪场时对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示肯定。前段时间由于天气炎热,气温较高,现场还存在气味。养猪场下面并无水塘,有未耕作的农田,对农田影响很小。

  1.红安县环境保护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红环罚〔2018〕6512号),对该养殖场做出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该处罚文书在执行中。       2.红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该养殖户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①建设人员、车辆进出场消毒设施设备;②建立养殖档案;③申报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诉罗田县大崎乡镇项家河村六组有大型养猪场,距离居民住宅只有二、三百米,臭气熏天,死猪直接露天堆放。

  经现场核查,并未发现死猪直接露天堆放的情况,通过调阅该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资料,发现该场自2018年元月至今生猪共死亡227头,囤积在化尸池后自然降解过程较慢,确实产生了一定的臭气。但到村民住宅附近巡查未闻到异味。

  1.罗田县政府要求安邦养殖场自即日起不再购进仔猪,现存栏生猪按代养合同要求饲养,在10月1日前由上级公司回购处理完毕。

  2.大崎镇政府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到养殖场附近村组,特别是项家河村5、6组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群众不闹事,给予养殖场退出宽限期。

  3.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县环保局将依法对该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县畜牧兽医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技术指导。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投诉团风县回龙山镇瓜山村附近500米处有家碎石场,作业时灰尘多,气味难闻,影响空气质量。

  1.经调查,该公司离周边居民点约100米,且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2018年7月16日,县环保局联合回龙山镇政府对该公司实施了强制断电措施。7月23日,团风县联合调查处理组开展调查时,该公司处于停电、停产状态,现场堆有石块和碎石等生产原料,场地未硬化,现场存积灰尘非常重。                         2.投诉人反映的“作业时灰尘多,影响空气质量”的情况属实,反映的“气味难闻”的情况不属实。

  1.团风县环保局联合回龙山镇政府对团风县文华预制构件有限公司立即实施“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原料、清设备、清产品)处理措施,限于8月5日前完成“两断三清”工作。目前,该公司已经清理了所有原材料及产品,拆除了碎石生产线的传输带,正在拆除主架和电机。

  2.由回龙山镇政府督促团风县文华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及瓜山村做好残留粉尘(灰尘)的处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投诉红安县八里湾镇向家湾村八组有家垃圾场,主要产生如下影响:1、常年露天焚烧,影响空气质量;2、对距离其500米左右的倒水河产生污染。向镇政府上访投诉过,未得到有效处理。

  经现场核查,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近段时间以来,镇区的垃圾每天集中送至该填埋场,运送的垃圾覆盖不及时,同时因天气一直持续高温,导致垃圾填埋场堆放的垃圾自燃,垃圾焚烧产生的烟雾对空气造成影响。二是垃圾填埋场距倒水河直线米,且处于山谷低洼地带,下游有多口池塘,对倒水河产生影响很小。三是群众曾到八里湾镇政府反映垃圾填埋场有关问题后,镇政府党政办工作人员接待后,向镇领导进行了汇报,该镇立即组织专班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2.7月23日,组织挖机、铲车等机械将现场垃圾进行碾压填埋好,采取黄土铺盖措施。

  3.组织消防洒水车对因高温引起自燃产生的烟雾进行洒水,并坚持每日至少洒水两遍。

  4.进一步加大对垃圾填埋场周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整改的基础上,取得群众的谅解。

  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黄冈市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截至201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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