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实例说明中国举重运动员男射精在比赛中创造性的重要性(田径项目的)

田径比赛中的径赛项目包括什么?_百度知道
田径比赛中的径赛项目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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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田赛就是计算高度和长度的,径赛是计算时间的径赛是田径运动的一类,是在田径场的跑道或规定道路上进行的跑和走的竞赛项目的统称。奥运会设有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第25届起取消该项目,增设女子5000米)、5000米、10000米、马拉松、3000米障碍赛(男子)、100米栏(女子)、110米栏(男子)、400米栏、10公里竞走(女子)、20公里竞走、50公里竞走(男子)、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其中马拉松跑因各地竞赛环境差异较大,所以只有最好成绩,不设奥运会纪录。在径赛的各项比赛中,如果参加人数较多,可先举行预赛、次赛和最后有8人参加决赛,以决赛的成绩作为最后判定名次的成绩。径赛必须沿逆时钟方向(即左手靠近里圈)跑进。道次(或起跑位置)由抽签决定。分道跑项目和接力跑的第一棒起跑时必须使用起跑器(其他各项径赛不得使用,采用“各就位”、“预备”和鸣枪3个发令信号,部分分道跑和不分道跑项目只用“各就位”一个口令,然后鸣枪。起跑时犯规2次即取消比赛资格。在跑进中挤撞或阻挡别人跑进,取消资格。应在分道内跑进的运动员,不是直接受他人所迫而跑出分道者和比赛过程中接受他人援助(伴跑、提供或指导情况),受警告后再犯者,取消资格。各项竞赛到达终点的名次顺序以运动员躯干(不包括头、颈、臂、手、腿、脚)的任何部分触及终点线内沿垂直面的先后为准,以时间计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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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工作是竞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影响着竞赛的进行和运动员技术水平的发挥。裁判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公平竞赛,保证运动员在竞赛条件均等的情况下进行比赛。运动员在比赛中既不能获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也不能遭受损失,为运动员创造最佳的比赛条件。因此,在工作中要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谦虚谨慎,团结协作。
一、大型田径比赛裁判工作的特点
1、& 现代化的电子仪器设备运用于比赛的裁判工作
为了使田径比赛更加公正、准确,许多高科技的电子设备运用于裁判工作。如全自动电子计时装置代替人工计时;激光测距仪代替了直尺和钢尺测量高度项目和远度项目的成绩;起跑犯规监测仪,能更好地确定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运动员;计算机与网络设备的运用,实现了以竞赛组织编排、记录、成绩处理与公告、查询、信息发布等为一体的高速智能化管理。因此,现代的裁判工作是由裁判员和掌握电子仪器设备的技术人员共同协作完成的。
2、大型田径比赛裁判员分工细,专业性强
田径比赛场地大,项目多(奥运会田径比赛项目有40多项),参赛运动员多,组次多,因而径赛项目的比赛,是在径赛裁判长的领导下,由检录、起点、终点、计时(包括终点摄影计时和手计时)、检查、风速等各裁判组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协作完成的。各裁判组的工作既有独立性,又要紧密协调配合,才能完成比赛任务。随着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裁判员判定成绩和名次准确无误。
先进的仪器设备进入裁判工作,使裁判的分工更加细致。例如,过去一个投掷项目的比赛,4~5名裁判员就可以完成任务,而现在分工为内、外场主裁判、记录员、落点裁判员、终端操作员、时限员、激光测距员、成绩显示牌操作员、管理裁判员等,共需要12~15人组成。
3、大型田径赛裁判员的“大兵团协作”
一次大型田径赛,参赛运动员少则几百人,多则几千人,世界田径锦标赛参赛运动员达两千多人,国际上也经常举行万人马拉松赛。因此,比赛规模大是田径比赛的特点。国际大型比赛,裁判员的人数一般在200人,辅助裁判人员100人左右。例如:九运会田径裁判员180人,辅助裁判60人。
4、以信号指挥运动员比赛
在检录处,设有大型检录时间显示牌,可显示比赛项目、比赛时间、开始检录时间、检录结束时间。
径赛项目开始比赛前,各裁判组准备就绪后,用音频信号提醒裁判员、运动员和观众,接着场内大屏幕显示运动员的信息,并由宣告员介绍运动员,然后再由发令员组织运动员起跑。
田赛的各项比赛,运动员试跳、试掷开始,以显示屏显示运动员的号码为准,代替了裁判员的喊号,显示运动员号码后,裁判员立即拿开停止比赛标志,开始计算运动员的时限。
5、国际大型田径赛的裁判工作,严格按照国际田联竞赛手册的规定进行。
二、裁判长
1、& 应分别任命径赛、田赛、检录、全能和外场裁判长(赛跑和竞走)。
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无权管辖竞走主裁判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2、裁判长应保证田径规则和技术规程的规定得到执行,处理发生于运动会期间的以及田径规则未作明文规定的任何问题。
仅在有关裁判员对名次有争议而不能判定时,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方有权判定比赛的名次。对于发令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如有关径赛裁判长不同意发令组的裁决,该裁判长可作决定,但是当使用了起跑犯规监测仪时除外。
3、裁判长应检查所有有关的比赛成绩,处理任何有争议的问题,在没有(电子)测量裁判员时,监督创纪录的成绩测量。
4、裁判长应对有关比赛进行提出的抗议或异议以及在检录处发生的任何问题作出裁决。有权对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其比赛资格。
给予运动员警告,应向运动员出示黄牌。取消其比赛资格,应出示红牌。这两种处分均应填入成绩记录卡。
5、在任何运动会中,如果有关裁判长认为某项比赛或某项比赛的任何一部分应予以重赛方为公允时,有权宣布该项比赛无效,并作出在当日或其他时间重新比赛的决定。
6、每项比赛完毕,应立即填好成绩记录单,由有关裁判长签名后再交给竞赛秘书。(国内比赛交编排记录组)
7、全能裁判长对全能比赛的进程具有裁判权。他还对全能中各单项比赛的进程具有裁判权。
检录主裁判应与检录员合作,监督运动员从准备活动场地到比赛场地之间的通行,确保在检录室检录后的运动员在场,并根据该项目预定的时间到达比赛场地。检录裁判员应确保运动员穿着由其国家主管机构正式批准的国家或俱乐部的比赛服,正确佩戴号码并与检录单一致,运动员的鞋、鞋钉数量和规格、服装和提包上的广告应符合国际田联的规则规定(注:号码包括大会编定的运动员号码和终点电动计时小号码等。服装,各单位上报服式、商标是否符合国际田联、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的规定;服装必须用即使着湿也不透明的材料制成,比赛服式的照片应在比赛前上交大会,由检录处集中公布,未得到批准的服式,不得进入场地。鞋钉,塑胶跑道不得超过9毫米;跳高、标枪不得超过12毫米;煤渣跑道最长不超过25毫米。以及提包里有无手机、药品等违规物件。)未经批准的物品不得带入比赛场地。
田径比赛除了撑竿需要自备外,其它器材均由大会提供。
另外,田径竞赛规则还规定,不允许运动员在比赛场内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按规定时间带领运动员到达比赛地点,将运动员和卡片(或检录单)交给助理发令员或田赛主裁判。如是接力跑项目,则将各棒次运动员分别带到各接力区,并将检录单交给各接力区的检查员,接力跑时各队运动员必须服装统一。
检录处的位置设在比赛场地外,一般设在主、副场的通道口,距100米起点较近,旁边应有练习场地和厕所等。检录处的布局,根据场地大小,分为径赛和田赛检录区。
工作方法:
1、广播员按预先制定的广播计划,在每单元的检录时间前10分钟预告单元比赛项目、比赛时间、检录时间和注意事项等信息,广播要正确掌握时机,并严格控制时间。
2、& 信息播出后,检录时间显示操作员及时配合显示该项检录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一般检录时间如下:
检录开始时间
到达赛场时间
25—30分钟
20—25分钟
30—35分钟
检录处要粘贴检录时间表。格式如下:
第一场检录时间、入场时间表
大型比赛按赛前工作流程进行。以下例举九运会田径比赛赛前工作流程:
九运会田径比赛赛前工作流程
广播&&& 时间
开始&&& 检录
检录&&& 结束
到达&&& 时间
组织&&& 上道
介绍&&& 运动员
比赛&&& 时间
女子3/7(铅球)
男子1500米
女子1500米
男子4 00米颁奖
女子4/7(200米)
3、发出开始检录的信号后,入口检录裁判员开始检查该项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号码,作好记录,指引运动员进入检录地点。
4、运动员进入检录指定地点后,检录组按事先的分工,分别检查运动员的号码、组别、服装、比赛鞋、包内物品、广告等是否符合规定,分发道次小号码,提示正确佩戴,防止颠倒。
完成检录后,在计算机上确认参赛运动员名单,根据需要打印若干份。
5、按各项、各组进场时间召集运动员,两名检录员一前一后,按选定的路线和规定的时间,将运动员带到比赛场地。将径赛检录表分别送给助理发令员、终点、计时、检查和宣告,将田赛项目检录表送交田赛项目主裁判。检录裁判员回到检录处向检录裁判长报告情况后,再准备执行下一项检录任务。
6、全能项目的检录工作,每天第一项均在检录处进行检录。后继项目由全能裁判员自行检录。检录处应为全能裁判组作好各种准备,如道次小号码等。并提示全能裁判组,每项检录情况都应报告检录处。
7、接力项目比赛时,根据确认的各参赛队棒次表进行检录。检录前,要通知各队教练员按规定时间送交接力跑棒次申报表。然后将各单位、各棒次运动员的号码填入检录表及卡片。接力赛的检录表一式8份,分别送到各接力区检查员和径赛有关裁判组。检录时,首先布置位置,定人、定道,检查运动员的棒次、号码、服装、单位标志、比赛用品、包内物品、广告等合格后,分发道次小号码。一切就绪,报告主裁判和计算机终端。然后根据规定时间、接力区的位置,带各棒运动员入场。将第一棒运动员交助理发令员,将其余各棒的运动员交各接力区的检查员。4&400米接力跑,可将全组运动员同时带到起点交给助理发令员。
接力比赛棒次申报表
组别:&&&&&&
项目:&&&&&&&&&&&&&&&&&&&&&&&&&&&
米接力&&&&&&&&&&
第& 一& 棒
第& 二& 棒
第& 三& 棒
第& 四& 棒
教练员:&&&&&&&&&&&&&&&&&&&&&&&&&&&&&&
时&&&&&&&&
协调与配合:
1、与编排记录公告组联系,领取当日秩序册、检录表、后继赛次检录表、接力棒次表。每天比赛结束后,交运动员缺席统计表。(大型比赛的检录表可以从计算机终端提取)
2、与起点、检查裁判组联系,确定交接人员、地点、时间和方法。
3、与田赛主裁判联系,确定比赛地点。
4、与全能裁判组联系,落实每天第一项的检录,提示后继项目所需用品。
5、与赛后控制中心联系,确认交接运动员个人物品的方法。
6、与场地器材组联系,供应检录所需物品、设备,用后及时归还。
7、与保卫人员和大会工作人员协作,明确入场路线和时间,以求协调配合。
8、工作中如遇疑难问题,及时向检录裁判长反映。
四、赛后控制中心
1、对结束比赛的运动员进行管理,负责接收保管由检录处和径赛起点送来的运动员物品、服装等,按运动员的道次或号码准确无误地归还。引导和召集比赛完毕的径赛运动员离开终点区域进入赛后控制中心,接收完成田赛比赛任务的运动员。负责赛后控制中心的器材和场地的管理,维持秩序,提供饮料、饮水等。
2、协助发奖和兴奋剂检查站的工作,召集和控制参加发奖及需要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按大会指定时间把他们带到发奖室或兴奋剂检查中心。
3、协助新闻采访工作,根据新闻中心的要求,合理安排有关运动员接受采访。
4、疏导无关的运动员离开赛后控制中心。
(一)起点
1、发令协调员、发令员、召回发令员和助理发令员的职责
1)发令协调员的职责
A、明确发令组各裁判员的职责,指定发令组中最合适该项目的裁判员担任发令。
B、监督发令组每位成员履行职责。
C、收到了竞赛主任“开始准备发令程序”的有关指令时(即计时员、裁判员、终点摄影裁判员、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通知发令员。
D、作为计时设备公司技术人员和起点裁判员之间的通话者。
E、保存所有产生在发令过程中的文件,包括起跑反应时和反应时的波形图。
F、确保按规则第162条的执行。(即对起跑犯规运动员的警告和取消比赛资格的规定)
2)发令员的职责
运动员“各就位”时,发令员应是运动员的全权支配者。当使用起跑犯规指示器时,发令员或指定的召回发令员应头戴耳机,以便能够清楚地听到起跑犯规时指示器发出的任何音响信号。(当起跑反应时短于100/1000秒时,指示器发出音频信号。)
在发令前,发令员应确认有关计时员、裁判员、终点摄影主裁判和风速测量员已准备就绪。
在发令过程中,发令员应位于能完全看清所有起跑运动员的位置。发令员站位时,应使自己用狭窄的视角就能观察到全部运动员。运动员采用蹲踞式起跑时,发令员的站位应使自己能看清运动员在鸣枪前的“预备”姿势时均处于稳定状态。在采用梯形起跑的比赛中,如未使用扩音器,发令员的位置应与各运动员之间的距离大致相等。如发令员不能取得这种位置,则应将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装置置于该处,用电子触发发令。
(发令员的位置,还应使计时和终点裁判员能清楚地看到发令员的动作。)
只有发令员有权对起跑犯规运动员的提出警告或取消其比赛资格。
3)召回发令员的职责
比赛时,应有一名或多名召回发令员协助发令员工作。(梯形起跑时,至少应有两名召回发令员。)召回发令员的站位应能看清他所负责的每名运动员。召回发令员如观察到任何起跑犯规的情况都有权召回运动员。在运动员起跑犯规被召回或起跑被中止后,召回发令员应向发令员报告他的观察结果,由发令员决定是否给予运动员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4)助理发令员的职责
助理发令员应检查运动员参加比赛的项目、组次、佩戴号码是否正确。所有径赛项目的出发站位顺序应为面向跑进方向,从左至右编号。
助理发令员应正确安排每名运动员的道次或站位,召集运动员在起跑线后3米的集合线处或分道跑项目在各自起跑线后大约3米处站好。然后向发令员示意一切准备就绪。当下令重新起跑时,助理发令员应重新将运动员召集在起跑线后的集合线上。
接力跑时,助理发令员应负责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
当发生第一次起跑犯规时,要在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1名或多名运动员的道次牌上放置黄卡或在其面前出示黄牌以示警告,与此同时1名或多名助理发令员在所有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面前对他们出示黄卡以示警告,以此通知他们,之后任何起跑犯规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这种最后提醒制度(在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运动员面前对他们出示黄卡)也将在没有使用道次牌的比赛中应用。
当再次发生起跑犯规时,对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1名或多名运动员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在相应的道次牌上放置红卡,或在其面前出示红卡。
在全能项目的比赛中,应在起跑犯规负有责任的1名或多名运动员道次牌上放置黄卡,或在其面前出示黄卡,任何1名运动员起跑犯规2次将被取消比赛资格,并在该名运动员的道次牌上放置红卡,或在其面前出示红卡。
2、发令及起跑要求:
A、所有径赛项目比赛时,发令员均应在确认运动员处于稳定状态、起跑姿势正确之后,使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朝天鸣放起跑。
B、400米及400米以下(包括4&200米及4&400米接力的第一棒)的各项径赛,必须使用起跑器进行蹲踞式起跑。口令为:“各就位”、“预备”,当所有运动员“预备”就绪,即可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在“各就位”口令之后,运动员必须走向起跑线,完全在自己的分道内和起跑线后做好准备姿势。双手和一个膝盖应触地,两脚应接触起跑器。发出“预备”口令时,运动员应立即抬高身体重心做好最后的起跑姿势,此时运动员的双手仍须与地面接触,两脚不得离开起跑器抵脚板。运动员已就位时,其双手或双脚均不得触及起跑线或线前地面。
C、400米以上的各个项目,起跑时只使用“各就位”口令,在所有运动员稳定时鸣枪或启动经批准的发令器材。起跑时,运动员单手或双手不得触地。
1000米、2000米、3000米、5000米和10000米跑,如果运动员人数超过12人,则可分成两组同时起跑。大约65%的运动员为第一组,在常规的起跑线处起跑;其余运动员为第二组,在外侧一半的另一条弧形起跑线处同时起跑。第二组的运动员应沿着外侧的一半跑道跑至第一弯道末端越过抢道线后方可切入里道。
3、赛前工作
1)、熟悉竞赛规程与赛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a、明确运动会的性质、规模、分组情况和项目的设置情况,参赛人数等。
b、检查和准备相关的器材。起跑器的数量、发令枪、子弹的数量和质量、烟屏、接力棒的数量及规格是否符合规则。
c、与编排记录组协调,了解赛程和各项目的分组和分道情况;与检录处协调,商定运动员的交接程序;与电动计时协调,了解声控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和发令要求,以及联调的事宜。
2)、学习田径规则的相关规定,做好裁判分工和实习工作。
4、赛中工作:
1)助理发令员接受检录员带入的运动员,再次进行点名检查组次、道次(或不分道项目的顺序),然后运动员安装起跑器(短距离项目),准备上道。接力跑项目要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
2)发令员在发令前要检查起跑犯规指示器,鸣枪信号传导系统,电动计时器是否准备就绪(从鸣枪到计时系统的启动少于1/1000秒),发令员与终点、计时、检查联系后,确认一切工作准备就绪,方可发令。
3)发令员掌握一切发令工作的进程,做到有条不紊。
4)发令时,口令清晰。
5)注意运动员的犯规情况。
6)通常助理发令员协助指挥4&400米接力的第3、4棒运动员按照同队传棒运动员跑完200米时的先后顺序(由内向外)排列各自的接棒位置。一旦传棒运动员跑过200米处,接棒运动员应保持其排列顺序,不应改变其在接力区起点处的位置。当外侧运动员向内侧移动时,不得改变其原来排列的顺序,任何运动员不遵守本规定,应取消其接力队的比赛资格。(方法:将3、4棒的运动员按道次集中在接力区处跑道的外侧,按同队传棒队员通过200米处的顺序,逐个由里向外排列。)
(二)终点
1、终点裁判员的任务:准确地判定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名次和负责1500米以上项目的记圈工作。
在没有全自动电子计时装置的情况下,终点裁判准确判别名次尤为重要。大型田径赛设专门记圈员,规则规定:在1500米以上各项目的比赛中,记圈员应记录所有运动员跑完的圈数。5000米及5000米以上各项目和竞走项目比赛时,应指定若干记圈员,在裁判长的指挥下进行工作。记圈员应在记圈表格上记下他所负责运动员的每圈时间。当采用这种记圈方法时,每名记圈员负责记录的运动员人数不得超过4人(竞走项目不得超过6人)。为代替人工记圈方法,可以使用计算机计圈系统,可让每名运动员携带一个微型传感器。
一名记圈员应负责在终点线处显示剩余圈数。当领先运动员每次进入终点直道时,应改变显示圈数。此外,在适当时机,应以人工显示的方式通知已脱圈或将被脱圈的运动员。
最后一圈时,应以信号通知每名运动员,通常以铃声作为信号。并向终点摄影计时主裁判通报。
2、判定运动员的终点名次,应以其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顺序为准。
在无电动计时的情况下,短距离跑的比赛,可在终点放置一台摄像机,协助察看终点名次。
3、短跑项目判定名次的工作方法
1)重点与难点:重点是判定前三名,难点是判定四、五名;
2)分工:按1~8名观看的名次由上而下坐在裁判台上,一般采用按名次分工的方法,即主看一个名次,兼看一个与主看名次相近的名次,主裁判看总名次。如有条件再多设1人看三、四名,和一人看五、六名。
3)判定运动员名次的方法:
a、判定运动员名次时,首先要看清名次和运动员的特征,然后辨认其号码和道次。如有串道还应记住串道运动员的号码和串入的道次,并报告主裁判。即要注意点、线、面。
点——运动员的特点、服色、高矮、肥瘦和发型等;
线——线道。紧记运动员名次的线道;
面——注意全程跑中面上的变化情况,逐步引入终点。
b、当运动员跑至离终点线前15米,应初步认清其名次,尤其接近终点前瞬间的变化,可用默数名次的方法。判定前三名,由前向后察看;中间四、五名放开前三名;第六、七、八名由后向前察看。
4、中长跑项目判定名次的工作方法
该项目比赛运动员抵达终点时是不分道的,终点可分成若干个小组记录运动员名次的号码,或采用一人兼看两个名次的方法。如果终点处没有设时间显示屏幕,800米应指定一人报时;1500米以上的项目应指定一人报时,一人报圈。当运动员进入最后一圈,以铃声为信号通知每名运动员。
5、长距离跑项目
长跑项目可分为场内和部分及全部场外举行的比赛。
1)在场内跑道举行的比赛。
a、在径赛裁判长的领导下,采用人盯人的计时计圈或与棋盘记录法、总表记录法相结合的办法判定名次。
人盯人——每名裁判员可记2~4人,并记录运动员每圈时间。当运动员最后一圈只剩四、五十米时及时通知主裁判;
棋盘记录法——将每名运动员的号码写在小棋子上,按照运动员通过终点的顺序依次将棋子移到剩余圈数的小格里。1人报运动员号码,1人移棋子,1人记录,1人核对。
总表记录法——由三名裁判员组成小组,1人报运动员号码,1人记录,1人核对。
b、长跑时终点与计时组配合,分段计时与记圈工作相配合,防止漏记。
①计时员采用人盯人的方法,应认真无误地记录自己所负责的运动员的剩余圈数和分段成绩,计取运动员的最后成绩。
②凡出现脱圈的运动员,应由负责该运动员的计时员向其报告剩余圈数。报圈时,要让运动员听清楚,相关的计时员要从计时台下来到终点第一道的一侧报圈。
③当负责棋盘操作的裁判员报告运动员的剩余圈数时,相关的计时员要注意核对自己所计运动员的剩余圈数。当某运动员将要脱圈时,应及时提醒计时员,以便计时员作好准备。
2)部分和全部场外进行的比赛:
a、由于竞赛分组多(即同时出发有多个组别),因此不同的组别应佩戴不同的号码颜色和不同的号码字头,甚至不同颜色的号码布,如白底黑字,白底红字,蓝底黄字……等,以便区分。各裁判组分别记录本组颜色号码的名次和成绩。
b、如果运动员参加多个组别的比赛,可采用运动员胸前挂号码布及卡片法,卡片上写明该运动员参加多组别的比赛(如公开组、会员组等)。
c、外场竞走比赛采用环形路线,路线长度最长为2.5公里,最短为2公里。参赛运动员较多,一般采用人盯人计时计圈的方法。
长跑项目判定名次的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种,都必须考虑细致,安排周全,反复实习,减少差错。
翻记圈牌的方法:在进行1500米及1500米以上的赛跑时,应在跑道内沿以内的草地上距终点约2米处设报圈牌。应有专人负责翻牌,对已脱圈的运动员要设专人报圈。如10000米跑,先显示“25”的字样,当领先运动员第一圈进入终点直段时显示“24”,以后每当领先运动员进入终点直段时便显示剩余圈数。
6、终点主裁判
1)赛前工作:
a、& 负责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裁判法和进行实习,明确分工;
b、& 带领终点裁判员检查场地器材,列出器材清单;
c、在径赛裁判长的领导下,与计时主裁判、检查主裁判、发令员等研究有关工作配合问题。
2)赛中工作:
a、比赛时与计时、检查、发令等做好联系工作,如有电动计时即由径赛裁判长与电动计时室联系,按铃通知;
b、当看到发令员举旗示意时,即刻“回旗”。或采用铃声,表示工作就绪。
c、每场开赛前,应按赛程的项目顺序、组别、赛次等向裁判员宣读,做好名次记录存查。
d、每组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应将各终点裁判员所记的该组“终点名次报告表”收齐,核实无误后,送交径赛裁判长。
e、如使用电动计时装置,终点主裁判要向电动计时组提供即将到达终点的长跑运动员的名次和号码。
3)赛后工作:认真总结,提高技能,尽量减少错判、漏判名次的现象。
7、比赛用的部分表格:(举例)
终点名次记录表
组别:&&&&&&&&
项目:&&&&&&&&&&&&&&
&&&&米&&&&&&&&&&&&&
(第&&&&&&
中长跑及竞走终点名次记录表
项目:&&&&&&&&&&&&&&&&&
第&&&&&&&&&
裁判员:&&&
&&&&&&&&&&&&&&&&&&&&&终点主裁判:&
&&&&&&&&&&&&&&&&&&月&&&&
终点名次存查表
第&&&&&&&&&
项&&&&&&&&&
决 定 名 次
(主看道次情况)
&裁判员:&&&&&&&&&&&&&&&&&&&&&&&&&&&&&&&&&&
3000米总记圈表
组别:&&&&&&&
赛次:& 赛&&
时间:&&&&&&
&&&&&时&&&
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次序
(三)计时
手计时和以终点摄影系统为基础的全自动计时是被承认的两种正式的计时方法。(凡是申报400米及400米以下项目的省级以上纪录和一级以上的等级运动员,只承认电动计时的成绩。)
1、手计时:
(1)手计时员的任务:计取自己负责的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准确时间,并负责计取800米及800米以上项目运动员的每圈时间和3000米及3000米以上项目的每1000米时间。
(2)手计时的工作方法:
A.计时应从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始,直至运动员的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的任何部位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为止。
B.计时台的位置应距离跑道至少5米,中线与终点线成一直线。
C.应根据运动员的情况指派足够数量的计时员,其中1人为计时主裁判。规则规定:每个项目第一名的成绩应有3名正式计时员(其中1人为计时主裁判)和1至2名后备计时员计取。使所有项目的第一名都有三只秒表计取正式成绩。全能项目由3名计时员独立计取每名运动员的时间。
D.将计时员分成若干小组(每道一组),每组三人。计时员坐的位置,第一计时员坐在左边,第二计时员(线道长)坐在中间,第三计时员坐在右边。第一计时员负责记录及传递卡片。每组按道次自上而下排列坐定。(注:如计时台在跑道内侧则相反。即计时台靠近哪一条跑道,那条道的计时员就坐在下面。)
E.每名计时员均应独立工作,不得让其他看表或讨论其所计的成绩。应将各自计取的成绩填入卡内,签名后交计时主裁判。计时主裁判可以验表,以核对所报的成绩。
F.规则规定:在三只正式秒表中,两只秒表所计时间相同时,应以这两只秒表所计的时间为准;如三只表所计时间各不相同时,则应以中间时间为准;如只使用两只表,所计时间不同时,应以较差的时间作为正式成绩。
G.凡在跑道上举行的径赛项目的手计时成绩,应判读到1/100秒,然后进位换算成较差的1/10秒作为决定成绩。如100米跑10.11,应进位成10.2。
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径赛项目,手计时成绩应进位换算成较差的整秒。如马拉松跑2:09:44.3应进位成2:09:45。
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要求将手计时的1/100秒成绩记录在卡片上,因为分组决赛名次的录取,或按成绩录取参加后继赛次的名单,通常按1/100秒录取。国内田径规则规定:当手计时出现成绩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1/100秒成绩处理。所以,手计时1/10秒的成绩用作成绩公告,而1/100秒的时间则用作录取。
H.计时主裁判应判定每名运动员的正式成绩,并为公告提供比赛成绩。
I.比赛前,计时主裁判把成绩记录卡分发给各计时员,各组接到卡片后,要熟悉即将比赛的项目、赛次、组别和本跑道运动员的号码及特征;并注意听广播介绍运动员,进一步核对卡片和运动员。
J.当听到比赛即将开始的音乐、铃声或其它有关信号时(如终点主裁判与起点联络时),计时主裁判应发出“回表”口令,计时员应立即回表。(注:没叫“回表”不能擅自回表。)
K.“回表”后应注视起点,并力求辨认清楚自己所计道次或号码的运动员的特征,然后全神贯注于烟屏。发令员举枪时,主裁判喊“举枪”,再次提醒计时员注意烟屏。见到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器材发出的闪光或烟开表。开表后立即检查秒表是否正常走动,如有故障,立即报告计时主裁判。
L.当所负责的运动员接近终点时,应以主要目光看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用余光看运动员,直至运动员的躯干抵达终点线后沿垂直面的瞬间停表为止。
M.停表后,分别将三块表的成绩和决定成绩写在卡片和计时存查表上,然后将卡片交给计时主裁判。(记录符号:小时“:” ,分“:”
,秒“.” )
(3)计时主裁判:
A.赛前的工作:
a.组织计时员学习规则和实习,掌握计时工作的进程和秒表的使用方法。
b.明确分工,计时主裁判应先了解计时员的工作经验和水平,妥善安排各分道计时员。
c.检查器材场地,列出器材清单。
B.赛中的工作:
a.按大会规定时间提前20~30分钟进场,按位置坐好,由主裁判发秒表和有关器材,与发令员联系鸣枪,见发令枪的枪烟开、停表实习数次。
b.比赛开始前发卡,准备工作就绪,示意终点主裁判。
c.运动员上道时,要提醒计时员注意,发令员举枪时,要下达“举枪”的口令。
d.运动员到达终点后,(各线道将所计的成绩填入卡片和存查表,并将卡片交给主裁判。)收齐第一组卡片,方可发第二组卡片。将第一组运动员成绩卡进行审核,并按成绩排列后送交径赛裁判长,当有破纪录时,应立即通知径赛裁判长。每组成绩必须经径赛裁判长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e.如计取成绩与终点名次有交叉时,应以终点准确的名次为准。如终点内部对判定名次有争议时,或者有重大问题,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径赛裁判长和外场裁判长有权判定比赛名次。
C.赛后工作:
a.进行工作小结,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检讨存在问题,吸取教训。
b.布置下一场工作任务和时间,收拾器材。
(4)计时员:
A.计时员在计时主裁判的领导下计取比赛运动员的成绩,工作时思想集中,全神贯注,准确无误地计取运动员的成绩,未接到“回表”口令,不能回表。破纪录时,由径赛裁判长查表。
B.发现本分道有卡无人或有人无卡,或运动员跑错道等,应及时报告主裁判。
C.对不分道的比赛项目,应认清自己所负责的运动员的号码及其特征,以便准确地记录运动员所跑的圈数、分段成绩、名次和最后成绩。长距离跑一般采用人盯人计时计圈的方法。
(5)手计时使用的部分卡片及表格:(举例)
计时存查表
道&&&&&&&&&&&&&&&&&&&&&&&&&&&&&&&&
计时员个人有效表:一表&&
次& %,二表&&
次& %,三表& 次&
统计:全同&&&
%,误差0.1&&
%,误差0.2&& 次&
%,误差0.4以上&&&&
&&&&&&&&&&&&&&&&&&&&&&&&&&&&&&
径赛成绩纪录卡片
原有成绩:
5000米分段计时表
号码:&&&&&&&
姓名:&&&&&&&
单位:&&&&&&&&&&&&&&&&&&
组别:&&&&&&&&
已跑距离(米)
已跑距离(米)
&&&&&&&&&&&&&&&&&&&&计时主裁判:&&&&&&&&&&&&&&&&&&&&&&&&&
2、全自动终点摄影计时
(注:当使用全自动终点摄影计时装置时,计时员作为后备计时员进行工作。)
(1)国际比赛和国内一、二、三类比赛均应采用全自动终点摄影计时装置。
(2)全自动电子计时系统必须是使用发令枪或经批准的类似装置自动开始计时和自动记录运动员抵达终点时间的设备。终点摄影计时系统必须能打印出每名运动员抵达终点时间的图片。从鸣枪到计时系统的启动之间的总延误时间是稳定的,并应小于1/1000秒。
如有可能,至少应有两架终点摄影机分别从两侧同时拍摄。这些计时器在技术上应相对独立,即采用各自的设备和电缆分别供电、记录和传递发令枪或经批准的发令装置的发令信号。但赛前应由技术代表(或被任命的国际终点摄影裁判员)指定其中的一台为正式摄影机。
(3)终点摄影主裁判负责终点计时器的运转。赛前他应与技术人员会面,熟悉计时器的性能,监督该计时器的安装和测试。在每一比赛单元开始前,终点摄影主裁判应与径赛裁判长、发令员配合,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发令枪和经批准的发令装置能自动启动终点计时系统并匹配无误。终点摄影主裁判还应监督计时器起动误差的检验。终点摄影主裁判应判定运动员的名次和成绩。
(4)规则第165条25款规定,应按下列要求从终点图像上判读时间:
A.10000米及10000米以下各项目的径赛成绩,应从终点图像上判读到1/100秒。如果时间不恰好为1/100秒,则应判读到较差的1/100秒。
B.在跑道上举行10000米以上的各项径赛,其判读时间应为1/100秒。当判读时间的末位数不为零时,均应进位到较差的1/10秒,并以1/10秒为单位记录成绩。如20000米跑的时间为59:26.32应记为59:26.4。
C.部分或全部在场外举行的所有径赛项目,其时间应判读到1/100米。当判读时间的末尾2位数不为零时,应进位成较差的整秒。如马拉松的时间为2:09:44.32应记为2:09:45。
简介电动计时装置的工作原理:
(四)风速测量
1、需要进行风速测量的项目:
径赛项目:100米、100米栏、110米栏、200米。
田赛项目:跳远和三级跳远。
A.径赛项目:
a.应按下列规定时间从发令枪的闪光或经批准的类似发令器材发出信号时开始测定风速:
100米 10秒; 100米栏 13秒; 110米栏 13秒;(少年项目:60米7秒;80米栏10秒)
200米比赛中,应从第一名运动员进入直道时开始测量风速,测量时间为10秒钟。
b.测量径赛项目风速时,风速仪应置于直道一侧靠近第一分道,距终点线50米。风速仪的高度为1.22米,离跑道边沿的距离不超过2米。
B.在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中,应从运动员经过助跑道旁的标记时开始测量风速,测定时间为5秒钟。测量跳远和三级跳远风速的标记应分别放置在距离起跳板40米和35米的地方。如果运动员的助跑距离不足40米或35米时,则应从其开始助跑时测量风速。
风速仪应距离起跳板20米,高1.22米。距离助跑道不超过2米。
C.风速的判读单位为米/秒,进位到跑进方向较差的1/10米/秒(即+2.03米/秒记录为+2.1米/秒,-2.03米/秒记录为-2.0米/秒)。
D.单项比赛,如果在跑进方向上测定的顺风风速超过2米/秒,所创的纪录不予承认;全能项目,需要测量风速的任何单项的顺风风速超过4米/秒,或平均风速超过2米/秒,所创的全能纪录不予承认。
远跳风速测量表
项目&&&&&&&&&&&&&&&&&
各轮次测量结果(m/s)
& 测量员:
全能跳远和远跳项目及格赛风速测量表
项目&&&&&&&&&&&&&&&&&
各轮次测量结果(m/s)
& 测量员:
径赛风速测量表
场&&&&&&&&&&&&&&&&&&&&
测量结果(m/s)
&& 测量员:
3、风速测量登记表:(举例)
(五)检查
1、任务:赛前检查径赛场地设备(如:栏高、栏位、栏数是否准确),比赛中检查径赛运动员有无犯规情况,4&100米接力跑中组织第二、三、四棒运动员的上道。
2、田径比赛规则中规定:
(1)检查员是裁判长的助手,无权作最后裁决。只有径赛裁判长有权作最后裁决。
(2)有关裁判长应指定检查员站在能仔细观察比赛的地点。如发现运动员或其他人员犯规或违例时,应立即向有关裁判长提交书面报告。(检查员写好检查报告表后,由检查主裁判签字后送交径赛裁判长处理。)
(3)出现违反规则的情况,应举黄旗示意。(一般在头上用手摇旗)
(4)在接力赛跑时,各接力区应指派足够数量的检查员。(监察接力区的情况)
注:检查员发现运动员离开自己的分道或在接力区外交接棒,应立即用适当的材料在跑道上标出犯规地点。
发现运动员违例后,应看准违例和受影响运动员的道次和号码,在不影响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立即用适当的材料(一般为胶布)在跑道上标出犯规地点,并面向终点处检查主裁判举黄旗在头上摇摆,直至主裁判示意,填写检查报告表交主裁判。(先看道和号、做记号、举黄旗、写报告。)
3、检查组人员设置:主裁判2人,检查裁判员可根据比赛规模和需要而定,一般为8~16人,大型比赛时设20~46人不等,如奥运会达60人,亚运会46人,全运会24~30人(第九届全运会27人)。
根据不同的项目确定检查员的进出场路线和所站的位置。
A.由主裁判安排检查员的位置和所负责的区域。主裁判一般在终点附近,如设有两名主裁判,另一位流动在各项目容易犯规的区域。
B.直道项目:检查员分布在跑道的两侧,距离跑道内、外沿两米左右,内外交错排列,分段负责检查。
C.200米跑时,在弯道两侧交错分布,重点检查弯道。
D.400米及中长跑项目,应分布在弯、直道交接处、抢道标志线附近;接力跑项目应分布在各接力区和抢道标志线两侧。
5、检查裁判员必须全面、深入、细致地学习田径规则的有关条款,并理解其精神实质。对常用的条文要熟记。对场地栏位、栏高、栏距及接力区等务必明确,填写检查报告表要简明、准确。
6、临场时应密切注意如下的犯规情况:
(1)分道跑和部分分道跑的项目:规则163条3规定,在分道跑的比赛中,运动员应自始至终在自己的分道内跑进。易犯规的情况有:跑出自己的分道,尤其是从弯道转入直道容易发生串道和妨碍他人跑进的犯规现象,踏上或越过内侧分道线,从中获得利益,或以任何方式阻碍其他运动员,或未过抢道线提前切入里道。
注:出现下列情况不应取消运动员的比赛资格:a.运动员由于受他人推、挤或被迫跑出自己的分道,未从中获得利益;b.在直道上跑出自己分道,没有获得实际利益;c.在弯道上跑出自己分道外侧分道线,未从中获得实际利益,也未阻挡其他运动员。
(2)不分道跑的项目:有冲撞、推挤、阻挡、踩踢他人;擅自离开跑道或比赛路线;超越他人时有冲撞或阻挡的动作。
(3)跨栏跑、障碍跑项目:未跑完全程的栏架或跨越他人栏架;有意用手推或用脚踢倒栏架;过栏时有绕栏动作,即运动员跨越栏架瞬间其脚或腿低于栏顶水平面(重点是直道的第一、第八道栏和弯道栏);手臂的摆动影响他人;跨弯道栏的上、下栏时起跨腿或摆动腿踩踏或越过左侧分道线;在障碍跑时踏上水池两边或从两侧越过水池。
(4)接力跑项目:a. 接棒运动员站位不正确;b. 是否在接力区内完成交接棒(以接力棒为准);c.
提前在接力区外触及接力棒(规则第170条14款规定:在所有接力跑中,必须在接力区内传递接力棒。接力棒的传递开始于接力棒第一次触及接棒运动员,接棒运动员手持接力棒的瞬间才算完成传递。);d.
以抛掷的方式传棒;e. 是否借助他人的推动跑进;f .掉棒是否由掉棒者拾起;g. 拾棒时有无阻碍别道运动员跑进;h.
离开自己分道拾棒时,有无缩短比赛距离;i. 传棒后离开自己跑道时有无阻碍他人跑进;j. 是否有运动员连续跑两段或多段距离;k.
未持棒跑完全程或在终点前抛棒;l. 4&200米、4&400米接力跑是否提前抢道切入;m.
4&400米接力跑的第3、4棒运动员在公共接力区内改变排列位置或阻挡他人.。
接力跑的一些其它规定:每个接力区的长度为20米,在中心线前后各10米,接力区的开始与结束均从接力区分界线的后沿算起;4&100米和4&200米接力项目,第2、3、4棒运动员可从接力区后面10米以内的地方起跑;4&400米接力的接棒运动员必须在接力区内起跑;
为了帮助运动员确认抢道线,可在各分道线与抢道线的交界处放置锥形物或棱柱体(5厘米&5厘米),这些标志物最大高度15厘米,与抢道线颜色相同。
7、检查员的协调与配合:
A.检查主裁判与裁判员联系旗示要统一规范。
B.检查主裁判要与径赛裁判长密切联系,及时报告发生的情况,以免影响后继比赛。
C.遇到径赛项目与标枪、跳高等项目比赛同时进行时,场地互有交叉,在该地段跑道位置的检查裁判员,应加强与标枪或跳高的管理裁判员的相互联系,协调配合,防止产生干扰和引发事故。
D.检查裁判员要密切注意跑道上的动向,对可能突然闯入比赛场地的人员、或出现在比赛场地影响比赛的物品等障碍物,应及时处理和排除,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E.跑道上的标志物,接力跑运动员在自己分道内使用胶布做标志,最大尺寸为5&40厘米,不允许使用粉笔或其它任何不易去除痕迹的类似物质。在煤渣或草地跑道上,允许使用钉鞋在自己的分道内画出标记,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不得使用其它标志物。
F.3000米以上项目,可设水站,水站位置一般在非终点直道上。
检查组所需物品:
2、& 折叠椅
3、& 记录板
4、& 栏架量高尺
5、& 对讲机(大型比赛6部)
7、& 铅笔刨
9、& 检查报告表
注:数量根据裁判员的人数确定。
检查报告表(样式)
犯规运动员
号码(道次)
被犯规运动员&&&&&&&
号码(道次)
及违反条款
检查主裁判意见
径赛裁判长意见
(六)起、终点的协调:
1、大型田径赛:终点、终点摄影计时、手计时、检查、风速、和起点均准备就绪后,分别用对讲机报告径赛裁判长,并由赛场指挥发出比赛即将开始的信号(一般是一段音频信号),然后由宣告员宣告即将比赛的项目和介绍运动员,再由发令员组织运动员上道。
2、基层运动会:终点、计时、检查、风速等准备就绪后,由终点主裁判用旗示与起点联络,起点准备就绪也用旗示回应(旗示:先侧平举(询问),然后下摆经体前上举)。然后由径赛裁判长发出比赛即将开始的信号,宣告员宣告即将开始的比赛项目和介绍运动员,再由发令员组织运动员上道。(注:或回旗后,发令员组织运动员上道。)
六、规则有关规定
1、兼项: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则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和撑竿跳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该运动员后来在轮到他试跳(掷)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掷)时限已过,则应视其该次试跳(掷)为免跳(掷)。
2、放弃比赛:如发生下列情况,应取消有关运动员参加该次比赛所有后继项目(包括接力跑)的参赛资格:①经过最后确认,某运动员将参加某项目比赛,但后来没有参加比赛,以致未能正式从该项目检录单中除名者;②运动员通过预赛或分组赛已取得某项目后继赛次的参赛资格,但未继续参加比赛者。
3、规则146条有关抗议和上诉的规定:
①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提出抗议,必须在运动会开始前向技术代表提出。一旦技术代表作出裁决,有权向仲裁组提出上诉。如果在运动会开幕前未能圆满解决该抗议,则应允许该运动员“在抗议下”参加比赛,并将此案提交国际田联理事会。
②如抗议涉及某项目比赛的成绩或进程,则应在正式宣告该项目成绩后的30分钟内提出。大会组委会应确保宣告所有成绩的时间被记录下来。
③所有抗议均应首先由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向有关裁判长口头提出。为了作出公正裁决,在裁判长认为有必要时,应考虑任何有效的证据,包括由大会正式摄像机拍摄的录像或照片,或者任何有效的录像证据。裁判长可就抗议作出裁决,也可将该问题提交仲裁。对裁判长作出的裁决有向仲裁上诉的权利。
④在田赛项目中,如果运动员对试跳(掷)失败的判罚立即作出口头抗议,该项目的裁判长可以在其权限内下令测量并记录该次试跳(掷)的成绩,以便保留所有有关的权利。
在径赛项目中,如运动员对被判起跑犯规有异议,并立即提出口头抗议,径赛裁判长为了保留有关权利,可以决定让该运动员在抗议下比赛。
但是,不接受对被起跑犯规监测仪测到的起跑犯规的抗议。
⑤凡上交仲裁的申诉均应在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之后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由代表该运动员的官员签名,并附上100美元或其它等值货币的申诉费,如果该抗议被驳回,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⑥仲裁组应与包括有关裁判长和裁判员在内的所有有关人员商议。如果仲裁组有疑问,则可考虑其他有效的证据。如果根据此类证据,包括任何有效的录像,仍无法裁定,则应认可有关裁判长的判决。
4、成绩相等:(径赛:规则第167条;远度项目:第180条第20款;高度项目:第181条第8款)
A.径赛项目:
在任一赛次中,按成绩录取进入下一赛次时如遇运动员成绩相等,则终点摄影主裁判应考虑有关运动员的1/1000秒的实际成绩。如果成绩依然相等,则有关运动员均应进入下一赛次。如实际条件不允许,则应抽签决定进入下一赛次的人选。
决赛中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有关裁判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这些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是否重新比赛。如该裁判长认定无法安排重赛,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其他名次的运动员成绩相等时,按并列处理。
注:当使用手计时出现成绩相等时,应根据判读的1/100秒成绩处理。
B.跳高和撑竿跳高项目,按下列规定解决成绩相等:
①&&&&
在出现成绩相等的高度上,试跳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②&&&&
如成绩仍然相等,则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全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
③&&&&
如成绩仍相等:
a.如涉及第一名时,则在造成其成绩相等失去了继续试跳权利的最低失败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如有关运动员都跳过或都未跳过而不能判定名次,则横杆应提升或降低:跳高为2厘米,撑竿跳高为5厘米。他们应在每个高度上只试跳一次,直到分出名次为止。有关运动员必须参加决定名次的每次试跳。(见跳高实例)
跳高成绩记录表(实例)
跳跃高度(米)
O:成功&&&&&&&&&
&:失败&&&&&&
b.如成绩相等而不涉及第一名时,则运动员的比赛名次并列。
C.田赛远度项目:
在以远度判定成绩的田赛项目中,如成绩相等,应以其次优成绩判定名次。如次优成绩仍相等,则以第三较优成绩判定,余类推。
如仍相等,并涉及第一名者,则令成绩相等的运动员,按原比赛顺序,进行新的一次试跳(掷),直至分出名次为止。(如成绩相等而不涉及第一名,则名次并列。)
每名运动员均应以其最好的一次试跳(掷)成绩,包括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
七、田赛部分
(一)共同点:
1、在比赛区域的准备活动:
比赛开始前,每名运动员均可在比赛区域练习试掷或试跳,通常练习的次数为2次。投掷项目的练习试掷应始终在裁判员的监督下按抽签排定顺序进行。一旦比赛开始,即不允许运动员使用助跑道或起跳区,各种器械,投掷圈或落地区地面进行练习。
2、助跑标志物:
在使用助跑道的田赛项目中,应沿助跑道旁放置标志物,跳高助跑的标志物可放置在助跑道上。每名运动员可放置1~2个标志物。如大会未提供标志物,运动员可使用胶布,但不得使用粉笔或任何不易去除痕迹的类似物质。
3、试跳和试掷:
除跳高和撑竿跳高外,在其它田赛项目中,如参赛运动员多于8人,每名运动员均有3次试跳或试掷机会,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可再试跳或试掷3次。如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则按规则180条20款的规定处理。(成绩相等的处理方法)
当运动员人数只有8人或少于8人时,每人均有6次试跳或试掷机会。
无论参赛运动员人数多少,在第3轮和第5轮试跳或试掷结束后,应分别对运动员的最优成绩排序,其后的试跳或试掷顺序应与其排名相反。
除跳高和撑竿跳高之外,在任何一轮比赛中,不允许记录运动员一次以上的试跳(掷)成绩。
除了世界锦标赛(室外、青年、室内和少年)和奥运会之外,其它所有的国际比赛中,田赛远度项目的试跳、试掷次数可以减少但这应由管辖该次比赛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决定。
4、及格赛:
①在田赛项目中,如果参赛运动员人数较多而无法顺利进行决赛时,应举行一次及格赛。举行及格赛时,所有运动员都必须参加,通过及格赛获得决赛资格。及格赛的成绩不能成为正式比赛成绩。
②运动员分成两组或多组进行及格赛时。应提供各组在相同时间和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赛的设施,否则应在上一组比赛结束后立即进行下一组的比赛。
③运动会超过3天,建议在高度跳跃项目的及格赛与决赛之间安排一天休息。
④应由技术代表(或组委会)决定及格条件、及格标准和进入决赛的运动员人数。
⑤除高度项目外,每名运动员最多有3次试跳(掷)机会。一旦运动员达到及格标准,就不得继续参加及格赛。
⑥在高度项目及格赛中,如果没有因连续3次试跳失败而被淘汰的运动员,应继续比赛直至及格高度上的最后一次试跳结束。
⑦如果运动员均未达到及格标准或达标人数少于规定人数,则应根据运动员在及格赛中的成绩,补齐进入决赛的人数。如最后一个及格名次成绩相等,则按规则180条8和181条8的有关(成绩相等)的规定处理。
⑧当高度项目的及格赛分两组同时进行时,建议两组在相同时间提升横杆的高度,还建议这两组运动员的水平大致相等。
5、比赛时阻挡:
在田赛的某一次试跳(掷)中,由于任何原因使运动员受阻,有关裁判长有权给予其补试机会,比赛的时限也应重新计算。
6、延误比赛:
A.田赛各项目的比赛,规则上对运动员每次试跳或试掷的时间均有限制。各项目时限如下:
仍在参赛的
运动员人数
连续试跳(掷)
*此处给予的试跳时间,只有当只剩1名运动员,并且之前一次试跳也是他时才适用。
注:应设置向运动员显示剩余时间的时钟。此外,一名裁判员在时限尚余15秒钟的时间内应持续举黄旗或以其他方式示意。
B.如何判定运动员无故延误时间
比赛时,有关裁判员负责向运动员显示一切准备就绪,试跳(掷)开始,并从这一瞬间开始计算该次试跳(掷)的时间。如果超过时限,运动员未进行试跳(掷),则为无故延误比赛时间,该次试跳(掷)以失败论。在任何情况下,均由有关裁判长决定何为无故延误。
撑竿跳高的时限从根据运动员的预先要求将立柱调整好时算起。不允许为额外的调整增加时限。
C.无故延误比赛时间的处理:
a.如果无故延误时间,应判该次试跳(掷)失败。
b.如果运动员在开始计算时限之后才决定免跳,当时限结束时,应判该次试跳(掷)失败。
c.如果时限到时,运动员已开始了试跳(掷),应允许其进行该次试跳(掷)。
7、离开比赛场地:
在田赛项目比赛中,运动员得到许可,在一位裁判员陪同下,可以离开该项目的比赛场地。但回来后错过的试跳或试掷一律不补。
8、变更比赛场地:
有关裁判长认为客观条件证明有必要时,有权变更比赛场地。但变更应在赛完一轮之后进行。不得因风向和风力的变化变更比赛场地。
9、运动员穿鞋的规定:
运动员可以赤脚、单脚或双脚穿鞋参加比赛。鞋掌和鞋跟的构造至多可安装11枚鞋钉,在塑胶跑道上举行的比赛,鞋钉突出部分其长度不得超过9mm,跳高和标枪鞋钉的突出部分不得超过12mm。非塑胶跑道的鞋钉最大长度为25mm。鞋钉的最大直径为4mm。
10、运动员佩带号码的规定:
运动员应分别在胸前和背后佩带号码。在跳高和撑竿跳高比赛中,运动员仅在胸前或背后佩带一个号码。号码不得以任何形式剪裁、折叠或遮挡。
11、提供帮助:
A.下列情况不被认为是提供帮助:
a.运动员与其教练员在比赛区域外进行交流。为方便交流,在靠近每一项田赛比赛地点最近的看台上,应给教练员保留座位。
b.医务代表或技术代表指定或批准的人员在比赛区域内对运动员进行治疗以保证该运动员能够参加或继续参加比赛,但不得延误比赛的进程和该运动员按既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或试掷。
B.下列情况应被认为是给运动员提供帮助,应该禁止。即运动员在比赛场内使用录像机、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违者,有关裁判长应给予警告,如重犯将被取消该项目的比赛资格。
12、风的信息:
在各个跳跃项目的起跳区和标枪、铁饼投掷区附近,应设置一个风向袋,以便向运动员显示大致的风向和风力。
13、田赛裁判员:
在所有田赛项目中,有关裁判员应判定和记录每次试跳或试掷,测量运动员每次有效试跳或试掷的成绩。在跳高和撑竿跳高比赛中,特别是在要创纪录的试跳时,应精确测量每次提升的横杆高度。至少应有两名裁判员负责全部试跳(掷)的记录,并在每轮比赛结束时核对记录。(注:由记录员和检查记录员核对)
比赛时,裁判员应举白旗或红旗以示试跳(掷)的成功或失败。
(二)高度跳跃项目:
1、高度跳跃项目的有关规定:
(1)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应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和每轮结束后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计划直至比赛中只剩下一名已获胜的运动员或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时为止。
(2)运动员可以在主裁判事先宣布的横杆升高计划中的任何一个高度上开始试跳,也可在以后任何一个高度上决定是否试跳。但在任何高度上,只要运动员连续三次试跳失败,即失去继续比赛的资格。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跳除外。
允许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第一次或第二次试跳失败后,在其第二或第三次试跳时请求免跳,并在后继的高度上继续试跳。
运动员在某一高度上请求免跳后,不准在该高度上恢复试跳,除非出现第一名成绩相等的情况。
(3)即使所有其他运动员均已失败,一名运动员仍有资格继续试跳,直至其放弃继续比赛的权利。
(4)除非比赛中只剩下一名运动员,并且他已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
A.跳高项目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2厘米。撑竿跳高每轮之后,横杆升高不得少于5厘米。
B.横杆升高的幅度不得增大。(除非仍在试跳的运动员同意将横杆直接升到世界纪录的高度)
C.当某运动员已在比赛中获胜时,应征求运动员的意见,由该运动员决定横杆的提升高度。(此规定不适合于全能比赛项目)
D.大型运动会的全能比赛中,每轮的横杆提升高度均为:跳高3厘米,撑竿跳高10厘米。
(5)测量高度:
A.所有测量应以厘米为单位,从地面垂直量至横杆上沿最低点。
B.每次提升横杆都应准确测量高度。当横杆放置在破纪录高度时,有关裁判员必须进行审核测量,如此纪录高度的横杆被某运动员试跳时触及,在后继运动员试跳前应再次测量。
C.放置横杆时,应使横杆的各个面始终朝向原来的方向。
(6)外力:当横杆明显受外力(如阵风)作用而掉落,并且与运动员无关的情况:
A.如果运动员越过横杆时身体并未触及横杆,但在过杆后横杆掉落,应认定该次试跳成功。
B.如果在其他情况下发生横杆掉落,应给予一次重新试跳的机会。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判为试跳失败:
(1)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掉落。
(2)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立柱前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如果运动员在试跳中一只脚触及落地区,而裁判员认为其并未从中获得利益,不应判为失败。
注:为了助于执行规则,应沿着两个立柱前沿垂直面的地面上画一条50mm宽的白线(通常用胶布或类似物质),该白线前沿与立柱前沿垂直面相交,并延伸至立柱以外3米处。
(3)不是用单脚起跳。
(4)延误比赛。
3、撑竿跳高:
(1)运动员可要求向落地区方向移动撑竿跳高横杆,最大移动距离为80厘米。
运动员应在比赛开始前将其第一次试跳需采用的立柱或横杆托移动的距离通知有关裁判员,移动距离应被记录下来。此后,如果运动员要求改变立柱或横杆托的移动距离,应在按其原要求调整好立柱位置之前及时通知有关裁判员。否则,将开始计该运动员的试跳时间。
注:画一条1厘米宽的白线,与助跑道的中轴线垂直,与插斗前壁顶端的内沿齐平。此线应尽量延伸到两侧立柱的外端,并在落地区海绵包上做好相同的标记。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判为试跳失败:
A.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留在横杆托上。
B.在越过横杆之前,运动员的身体和所用撑竿的任何部位触及插斗前壁上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和落地区。
C.起跳离地后,将原来握在下方的手移握至上方的手以上或原来握在上方的手向上移握。
D.试跳时,运动员用手稳定横杆或将横杆放回。
E.除非撑竿朝向远离横杆或撑竿跳高架的方向倾倒,否则不准有人接触撑竿。如果有人接触撑竿,而裁判长认为,如果撑竿不被接触,将会碰落横杆,也应判此次试跳失败。
F.起跳时,撑竿不是插在插斗内。
G.超过规则规定的时限。
(3)比赛中,允许运动员在双手或撑竿上使用有利于抓握的物质。
除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以外,不得在双手和手指上使用带子。
(4)试跳时,撑竿折断,应给予一次重新试跳的机会。
(5)运动员可使用自备撑竿,未经物主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撑竿。
4、高度跳跃项目比赛的场地器材规格:
(1)落地区:跳高不小于5米&3米,建议不小于6米&4米&0.7米。
撑竿跳高不小于5米(不包括前端)&5米,建议长(不包括前端)、宽、高不小于6米&6米&0.8米,前端部分必须长2米。
(2)两立柱距离:跳高4.00~4.04米;撑竿跳高横杆托之间的距离4.30~4.37米。
(3)横杆托:跳高,呈长方形,宽4厘米,长6厘米;
撑竿跳高,呈圆柱形,长55毫米,直径不超过13毫米。
(4)横杆:横杆应用玻璃纤维或其它适宜材料制成,不得使用金属材料。除两端外,横杆的横截面呈圆形。跳高横杆全长4.00米(±2厘米),最大重量为2kg。撑竿跳高横杆全长为4.50米(±2厘米),最大重量2.25kg。横杆圆形部分直径为30毫米(±1毫米)
横杆由三部分组成,圆杆和两端,两端宽30~35毫米,长15~20厘米。两端横截面应呈半圆或大于半圆形状,并有明确规定的平面放置在横杆托上,这个平面不能高于横杆垂直断面的中心,并要坚硬和平滑。
(5)跳高架立柱与落地区之间至少应有10厘米的空隙,横杆两端与立柱之间至少有1厘米的空隙。撑竿跳高落地区边沿距离插斗10~15厘米,从插斗方向向外倾斜约为45°。
5、高度跳跃项目裁判员的编制与职责:
大型田径赛一般设有:主裁判1~2人,时限员1人,起跳点裁判员1人,放置横杆裁判员2人,记录员1人,检查记录员1人,管理裁判员2人,服务员2人。如果有激光测距,还要设测距员1人。
基层运动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5~7人。
(1)主裁判:
A.领导本组成员学习田径规则的有关部分和竞赛规程,负责本组人员的分工和制定裁判工作细则。
B.组织全组裁判员在赛前检查场地器材,进行裁判工作实习,熟悉器材性能和工作程序,
C.领导本组成员,按照田径规则的规定执行裁判工作。
D.向运动员宣布比赛注意事项及起跳高度与升高计划,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
E.掌握比赛进程,监督丈量高度,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处理比赛中的争议,如不能解决时,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
F.审查成绩和录取名次并签字。运动员破纪录后报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成绩并签字。
(2)起跳点裁判员:
A.协助主裁判判定试跳的成功与失败,撑竿跳高比赛时,负责接护撑竿。
B.丈量高度。
C.指挥服务员整理好海绵包。
(3)时限员:
负责记录和掌握运动员每次试跳的时限。
(4)放置横杆裁判员:
A.负责横杆的升降。
B.放置横杆。
C.协助起跳点裁判员判定试跳是否犯规。
D.撑竿跳高比赛时,负责移动架距。
(5)记录员:
A.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
B.登记起跳高度。
C.根据成绩记录表的顺序,显示试跳运动员的号码。
D.迅速准确地记录每名运动员的试跳成绩和符号,判定成绩和排列名次后交主裁判、技术官员和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
E.比赛结束后,负责将成绩记录表交编排记录组。
(6)检查记录员:
A.检查记录员记录的成绩和符号是否正确,并独立对运动员试跳成绩进行记录。
B.操作成绩公告牌,及时显示横杆高度、试跳运动员的号码和试跳次数等信息。
(7)管理裁判员:
A.运动员进入比赛场地后,负责对运动员的管理,陪同请假运动员离开比赛场地。带领比赛结束的运动员到赛后控制中心。
B.负责维持赛场的秩序,检查运动员助跑标志物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在助跑起点处督促运动员做好试跳准备。
C.撑竿跳高比赛中,负责架距登记的管理,在每名运动员准备试跳前通知移动架距的裁判员调整好架距。
(8)服务员:
A.整理比赛场地,保证海绵包的平整。
B.保证赛场整齐及饮水供应。
C.完成主裁判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工作方法:
A.主裁判领导全组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了解比赛的组别、项目、和比赛时间。进行裁判分工,研究工作方法,制定裁判工作细则。
B.检查场地器材,熟悉器材性能,进行现场实习。
A.全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主裁判向田赛裁判长报告裁判员的出席情况。
B.赛前40~50分钟,在主裁判的带领下整队进入场地,对场地器材、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调试。
C.赛前35~40分钟,运动员入场。主裁判接收参赛运动员和检录表,向运动员宣布起跳高度、升高计划及注意事项后,令运动员开始丈量步点。每名运动员可使用1~2个标志物(大会提供的)。
撑竿跳高比赛时,要求运动员及时将拟移动撑竿跳高架立柱的距离登记在架距牌上。
D.赛前20分钟(撑竿跳高30分钟)左右,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试跳练习。
E.赛前3~5分钟,停止练习。主裁判监督丈量起跳高度,记录员登记运动员的免跳高度,时限员调整好时限钟,其他裁判员整理场地,管理裁判员在运动员休息处附近,记录运动员起跳高度、免跳情况及每次试跳的结果,以便掌握运动员的比赛情况。赛前2分钟或在适当时间,由大会介绍运动员。
F.按规定时间准时开始比赛。在显示牌上显示当前高度、第一位试跳运动员的号码和试跳次数,时限员启动计时钟,运动员试跳开始。
G.当时限还有15秒时,时限员应立即举黄旗示意。当时限到时,运动员还未开始试跳,主裁判上举红旗,判运动员失败,记录员记录该运动员一次失败。注:当时限到时,运动员已开始试跳,应让其完成该次试跳。
H.运动员试跳成功,裁判员上举白旗,运动员试跳失败,裁判员上举红旗。
I.记录员在成绩记录表上清楚、准确地记录成功或失败的符号,在显示牌上显示试跳结果。并使公告牌转动显示,公告牌转动显示回位后,立即显示下一名试跳运动员的号码及有关信息。
J.终端操作员录入成功或失败的信息。
K.记录员显示试跳运动员的号码,管理裁判员通知该运动员开始试跳。
L.准备试跳的高度,凡超过纪录时,主裁判应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对横杆的高度进行审核。
M.一个高度比赛结束后,被淘汰的运动员由管理裁判员带到赛后控制中心退出比赛场地。最后三名运动员在比赛结束后,由管理裁判员带到赛后控制中心交给赛后控制中心主裁判。
N.比赛结束时,记录员整理好所记的成绩、名次,与终端核对无误后签名,并交主裁判、技术官员、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最后送交编排记录公告组。
O.主裁判集合全体人员退场。
(3)赛后:进行工作总结,归还所借物品。
7、成绩记录表格式:(举例)
男子跳高成绩记录表
&&&&&&&&&&&&&&&&&&&&&&&&&&&&&&&&&&&&&&&&&&
&&&&&&&7月26日&&
记录员:&&&&&&&&&&
主裁判:&&&&&&&&&&&&&&
田赛裁判长:&&&&&&&&&&&&&&
技术官员:
(三)远度跳跃项目:
1、成绩测量:
(1)在所有的远度跳跃项目中,记录测量距离的最小单位均为0.01米,不足1厘米不计。
(2)测量成绩时,应从运动员身体的任何部位在落地区内的最近触地点量至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测量线应与起跳线或其延长线垂直。
2、& 一旦比赛开始,运动员不能用助跑道进行练习。
3、&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判为试跳失败:
(1)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跃中,运动员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起跳线以前的地面。
(2)从起跳板两端之外起跳,无论是否超过起跳线的延长线。
(3)触及起跳线和落地区之间的地面。
(4)在助跑或跳跃中采用任何空翻姿势。
(5)在落地过程中触及落地区以外地面,而落地区外的触点较落地区内的最近触点更靠近起跳线。
(6)离开落地区时,运动员在落地区外地面的第一触地点较落地区内最近触地点和在落地区内因身体失去平衡而留下的任何痕迹更靠近起跳线。
(7)超过规定的试跳时限。
下列的情况不应判为失败:
①运动员在任意位置跑出助跑道白色标志线;
②如果运动员的脚或鞋的一部分触及起跳线两端以外起跳线后面的地面;
③如果运动员以正确方式离开落地区后,再向后穿过落地区。
4、三级跳远的三跳顺序是一次单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跃。单足跳时应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时用另一只腿(摆动腿)落地,然后完成跳跃动作。
运动员在跳跃中摆动腿触地不应视为犯规。
5、远度跳跃项目比赛的场地器材规格:
(1)助跑道:助跑道长度至少应为40米,从起跳线量至助跑道尽头。助跑道宽度为1.22米(±0.01米)。应用5厘米宽的白线标出助跑道。
(2)起跳板:起跳板是起跳的标志,为长方形,用木料或其它适宜的坚硬材料制成,长1.22米(±0.01米),宽20厘米(±2毫米),厚10厘米,涂成白色。应埋入地下,上沿与助跑道及落地区表面齐平。起跳板靠近落地区的边沿称为起跳线。紧靠起跳线前端应放置一块橡皮泥显示板,以便裁判员进行判断。
(3)橡皮泥显示板:应用木料或其它适宜的材料制成,质地坚硬,长1.22米(±0.01米),宽10厘米(±2毫米)。安放在紧靠起跳板前端的凹槽或搁板里,其高度超出起跳板7毫米(±1毫米)。显示板边沿向助跑道方向倾斜45°,在倾斜面上覆盖1毫米厚的橡皮泥,也可以切去边角,填充橡皮泥使之倾斜45°。显示板上部靠近助跑方向的前10毫米也要用橡皮泥覆盖。当显示板被安放在凹槽中时,全部装置必须牢固,足以承受运动员起跳时的全部力量。橡皮泥下面的显示板的材料,应使运动员的鞋钉能抓牢而不滑。
如不能安放橡皮泥显示板,应采用下列方法:紧靠起跳线前沿用湿沙铺设沙台,宽10厘米,长1米22,其后沿与水平面成45°角。
(4)跳远起跳线至落地区近端的距离为1~3米,至落地区远端的距离至少应为10米。三级跳远起跳线至落地区近端的距离,男子不少于13米,女子不少于11米,在其他比赛中,此距离应与比赛水平相适应。起跳线至落地区远端的距离不得少于21米。
(5)落地区:落地区宽度最小2.75米,最大3米。落地区内应填充柔软湿沙,沙面应与起跳板齐平。
6、远度跳跃项目裁判员的分工和职责
(1)编制:
大型田径赛:主裁判1~2人,成绩丈量员2人,记录员1人,检查记录员1人,时限员1人,管理裁判员2人,风速测量员1人,平沙坑服务员2人,橡皮泥显示板服务员1人。
基层运动会,一般设裁判员5~7人。主裁判、记录员、丈量员2人、平沙坑裁判员。
(2)职责:
A.主裁判:
a.组织本组人员学习田径竞赛规则,进行裁判工作分工与裁判实习,制订裁判工作细则,并领导本组人员严格按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完成跳远和三级跳远的裁判工作。
b.掌握比赛进程,判定运动员试跳是否成功。
c.遇运动员对本人试跳失败的判罚提出口头抗议时,要保留现场,请田赛裁判长处理。
d.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创纪录的现场与成绩。
e.处理裁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现争议时报告田赛裁判长处理。
f.出现运动员提供或接受帮助的情况时及时处理,但取消运动员比赛资格的处罚必须由田赛裁判长执行。
g.负责本组人员的进、退场工作。
h.比赛结束时检查成绩与名次,并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字。
B.成绩丈量员:
a.在运动员落地位置的最近点插好钢签(或使用激光测距时的反射镜)进行测量。用钢尺丈量时,注意钢尺的“0”点位置。
b.将丈量的成绩准确、清晰地报告给记录员。
C.管理裁判员:
a.与记录员一起负责比赛的检录,管理运动员,和维持赛场秩序。
b.负责陪同请假的运动员离开比赛现场,引导被淘汰的运动员退场。带领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到赛后控制中心。
两名管理裁判员的分工:1人负责按比赛顺序提醒、监督运动员准时参加比赛,护送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到赛后控制中心。另1人负责护送未获得后三轮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及及格赛达到及格标准的运动员到赛后控制中心;检查运动员的助跑标记的放置是否符合规定;维持赛场秩序;观察运动员是否有提供和接受帮助,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主裁判。
D.记录员:
a.按照远度成绩记录表中运动员的顺序,准确记录每次试跳的成绩或免跳、犯规的符号。
b.与管理裁判员共同负责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
c.比赛时显示试跳运动员的号码。
d.每轮试跳结束后,与检查记录员核对该轮次的成绩与符号。
e.比赛结束时,在成绩记录表上判定运动员的成绩和名次并签字,然后交主裁判审核签字,再请技术官员和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并把成绩记录表送交编排记录公告组。
E.检查记录员:
a.检查记录员的记录,并独立做记录。
b.操作成绩公告牌,准确及时地显示运动员的号码、成绩或犯规符号。
F.时限员:
a.看到显示运动员比赛号码时,启动计时器计取时限。
b.当时限还剩15秒时,上举黄旗向运动员示意,当时限到时,黄旗落下。
c.观察运动员是否有接受帮助的情况,发现情况及时报告主裁判。
G.风速测量员:
a.根据田径规则的规定,安放风速仪和风标。风速仪距离起跳板20米,高1.22米。距离助跑道不超过2米。
b.及时准确地测定跳远和三级跳远比赛的风速,并予以记录和公布。
c.比赛结束后,将全部风速登记表整理好,签字后交本项目的记录员。
.平沙坑服务员:
比赛开始前和每次试跳结束后,在落点裁判员的指挥下平整沙坑。
7、工作方法
(1)赛前工作:
A.学习田径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根据裁判员的情况进行分工,制订裁判工作细则,进行现场实习。
B.在田赛裁判长领导下,检查场地、器材设备,熟悉使用和保养方法。
(2)赛中工作:
A.全组人员赛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主裁判清点人数后报告田赛裁判长。
B.赛前40~50分钟,主裁判带领全组裁判员进入比赛场地,检查场地器材,仪器设备等。
C.赛前约30分钟,主裁判接收参赛运动员并向其通告比赛中的注意事项,然后宣布开始丈量步点。记录员通知管理裁判员、风速测量员、时限员、终端操作员,检录表有无变动及变动情况。
D.赛前20~25分钟,记录员、管理裁判员在主裁判的指挥下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练习。
E.赛前5分钟停止练习,起跳点裁判员将停赛标志放在起跳板后的助跑道上,全组人员各就各位做好正式开始比赛的准备,大会介绍运动员,管理裁判员按比赛顺序通知试跳的运动员做好准备。
F.赛前10秒,主裁判示意记录员显示第1个试跳运动员号码,比赛正式开始。
G.风速测量员按田径规则的有关规定测量运动员每次试跳的风速。(从运动员经过助跑道旁的标记时开始计5秒钟,跳远和三级跳远的标记分别放置在离起跳板40米和35米的地方。如果运动员的助跑距离不足40米或35米时,应从其开始助跑时测量风速。)比赛结束时,在风速记录表上签字后交记录员。
H.主裁判应仔细观察运动员试跳的全过程,运动员每次试跳结束,如起跳点和落点均无犯规,则直臂上举白旗,犯规举红旗。
试跳成功,裁判员在运动员身体任何部分在落地区内触地的最近点插上钢签,开始丈量成绩。(如使用激光测距仪测量成绩,则插上反射镜。)
I.丈量裁判员将所测得的准确成绩报给记录员,记录员复述并记录在成绩记录表上,同时在成绩下的风速栏内记下风速显示牌上的读数。
J.终端操作员将运动员的成绩和风速的信息录入计算机终端。
K.检查记录员及时在公告显示牌上显示该运动员的试跳成绩。并将显示牌旋转360°。
L.成绩丈量完毕后,落点裁判员指挥平整沙坑,检查符合规定后,主裁判将停赛标志拿离示意下一运动员试跳,显示牌显示比赛运动员号码,时限员启动计时器,下一次试跳开始。
M.如某运动员试跳犯规,裁判员上举红旗,然后将停赛标志放在起跳板后的助跑道上,记录员记下失败符号与风速。终端操作员输入失败符号与风速,检查记录员在成绩公告牌上显示失败符号并使公告牌旋转360°。平沙坑服务员平整沙坑,准备下一运动员试跳。
N.及格赛时,达到及格标准的运动员,不得再继续比赛。每轮结束后,管理裁判员将达到及格标准以及不再继续试跳的运动员带到赛后控制中心。
O.比赛第三轮结束后,记录员将有效成绩最好的前8名运动员重新排序后交主裁判审核并宣布(如出现第8名成绩相等,则按规则成绩相等的有关规定处理)。被淘汰的运动员由管理裁判员带领到赛后控制中心。同时记录员将参加后三轮比赛的运动员号码、顺序告知终端操作员、检查记录员、时限员、管理裁判员和风速测量员。
P.终端操作员在每轮比赛结束,应及时按成绩排列出该轮名次顺序。在第3轮和第5轮结束后,按运动员个人试跳的最优成绩排名,让运动员按与排名相反的顺序进行试跳。
Q.主裁判与管理裁判员看到时限员上举黄旗时,当黄旗落下,主裁判立即上举红旗,同时将停赛标志放在起跳板后的助跑道上,判该运动员无故延误时间以失败论处。记录员、终端操作员记下失败符号,检查记录员将失败符号显示在公告牌上并旋转360°。如果时限到时,运动员已开始了试跳,应允许其进行该次试跳。
R.比赛有破纪录时,丈量裁判员应报告主裁判。主裁判立即请技术官员和田赛裁判长一起审核场地与成绩,认可后再继续比赛。负责带领前8名运动员的管理裁判员要记下破纪录运动员的号码,到赛后控制中心后,要报告赛后控制中心主裁判。
S.比赛中经裁判员同意请假的运动员,必须由管理裁判员陪同进出该项比赛场地。兼项比赛者,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比赛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
T.比赛全部结束后,主裁判审核记录员和终端操作员判定成绩和名次,并核对风速,无误后签字。记录员请技术官员和田赛裁判长审核并签字,然后将成绩记录表送交编排记录公告组。终端操作员将被录取运动员的名次、号码、姓名、单位和成绩打印一份交给管理裁判员随获名次运动员一起送交赛后控制中心主裁判。
如果有破纪录时,除了在成绩记录表上注明之外,管理裁判员必须向赛后控制中心主裁判报告,以便进行药检,并告知宣告员进行宣传。
U.主裁判带领全组人员整队退场。
(3)赛后工作:
A.小结当场比赛情况,并布置下一场比赛工作安排。
B.全部比赛结束后上交书面总结和办理各种清还手续。
8、田赛远度成绩记录表举例:(远度跳跃和投掷项目格式相同)
(四)投掷项目
1、圆圈投掷项目比赛规则的共同点
(1)铅球、铁饼、链球的试掷应在投掷圈内完成,试掷时应从静止姿势开始,允许运动员触及铁圈内沿。(铅球运动员可触及抵趾板内沿)
(2)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投掷圈,离开时首先触及的铁圈上沿或圈外地面应完全在圈外白线的后面。
(3)器械必须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
(4)成绩测量。每次有效投掷后均应进行成绩测量。从落地痕迹的最近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圈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圈的圆心。记录测量距离的最小单位为0.01米,不足1厘米不计。
(5)落地区标志线应用宽5厘米的线标出,标志线的内沿延长线的夹角为34.92°。
用下列方法精确设置34.92°扇形落地区:在离投掷圈圆心20米处,两条落地区标志线相距12米,即每离开圆心1米,落地区标志线的横距增加60厘米。
(6)每次试掷后,应将器械运回投掷圈附近区域,不得掷回。
(7)不允许向圈内或鞋底喷洒任何物质。
(8)试掷出现下列情况应判失败:
A.铅球出手姿势不符合规定;
B.在进入投掷圈内并开始投掷之后,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铁圈上沿或铁圈外地面或抵趾板上沿。(大型比赛,运动员的整个投掷过程均应录像,以便仲裁。)
C.违反上述第2款。
D.超过时限。
(9)个人保护措施
A.不允许运动员使用任何方法以任何形式对试掷进行帮助,例如使用胶带将两个或更多的手指捆在一起。除了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以外,不得在手上使用胶带。(链球比赛时可在单个手指上捆扎带子,但需要向主裁判展示。)
B.除链球外不允许使用手套,掷链球手套的手掌和手背应光滑。除拇指外,其他手指尖应露出。
C.为了更好地持握器械,可使用某种适宜物质,但仅限于双手。此外,链球运动员可在手套上、铅球运动员可在颈部涂抹此类物质。
D.为防止脊柱受伤,运动员可系一条皮革或其他适宜材料制成的腰带。
E.推铅球时,为了防止手腕受伤,运动员可在手腕处缠绕绷带。
2、圆圈投掷项目比赛规则的不同点
(1)铅球:
应用单手从肩部推出。当运动员进入圈内开始试掷时,铅球应抵住或靠近颈部或下颌,在推球过程中持球手不得降到此部位以下。不得将铅球置于肩轴线后方。
(2)链球:
A.在预摆或旋转前的开始姿势中,运动员可将球体放在圈内或圈外地面。
B.在预摆或旋转时,如果链球球体触及圈内外地面或触及铁圈上沿,不判为犯规,运动员可以停止试掷以便重新开始投掷。
C.如果链球在试掷时或在空中断脱,只要试掷符合规则,不判失败。如果运动员因此失去平衡而犯规,也不判为试掷失败,应让该运动员重新试掷一次
(3)投掷圈内沿的直径:铅球、链球均为2.135米,铁饼为2.50米。
(4)铅球投掷圈有抵趾板,铁饼和链球则没有。铁饼和链球投掷场地要安装护笼。
(5)其它器材(参照田径规则的相关部分)。
3、标枪比赛的有关规则
(1)掷标枪时应握在把手处,从肩部和投掷臂上臂的上方掷出,不得抛甩。不得采用非传统姿势进行投枪。
(2)只有标枪的金属枪尖先于标枪的其它部位触地,并且枪尖完全落在落地区角度线的内沿以内,试掷方为有效。
(3)运动员试掷时,在标枪出手以前,身体不得完全转向背对投掷弧。
(4)试掷时出现下列情况,应判失败:
A.掷标枪时,身体的任何部分触及投掷区标志线或标志线外地面。
B.运动员在距离投掷弧后面36.5米以外的地方开始助跑。
C.标枪的出手姿势不符合规定。&&&
D.超过时限。
(5)如果标枪在试掷时或在空中飞行时折断,只要该次试掷符合规则,则不应判为试掷失败。运动员因此失去平衡而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也不判为一次失败,应允许其重新进行一次试掷。
(6)标枪扇形落地区的夹角为29°。
(7)测量成绩应从标枪尖的首次触地点取直线量至投掷弧的内沿,测量线应通过投掷弧的圆心。记录测量距离的最小单位为0.01米,不足1厘米不计。
(8)投掷标枪时,运动员可戴一个护肘。
(9)运动员在器械落地后方可离开助跑道。离开助跑道时,首先触及的助跑道标志线或助跑道外地面应完全在投掷弧两端的白线后边,该线与助跑道标志线垂直。
(10)在每次试掷后,均应将器械运回助跑道附近的区域,不得掷回。
4、投掷比赛器材:
注:此重量为允许比赛和承认纪录的最小重量,制造厂商提供的比赛使用的重量比最小重量重5—25克。
5、投掷比赛的裁判工作方法
(1)田径竞赛规则中对投掷裁判员的规定:
比赛时,裁判员应举白旗或红旗以示试掷的成功或失败。
(2)分工职责与位置:
大型田径赛投掷各项目裁判组的人数一般为12~14人。
A.主裁判& 2人
a.全面领导裁判组的工作,负责分配每个裁判员的岗位及任务,完成各项裁判工作任务。
b.领导全组认真学习竞赛规程和规则的有关章节,熟练地掌握裁判方法。
c.领导全组裁判员检查场地、器材和仪器设备、领取裁判用具。
d.接收运动员,并提出比赛的要求。
e.比赛中控制比赛进程,处理比赛中发生的问题。
f.严格执行竞赛规则,在内外场判定运动员试掷是否成功。
g.听取技术官员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h.审核比赛成绩和名次并签字。
B.落点裁判员& 1人
a..判定器械落地点位置。
c.指挥服务员将器械运回内场。
&&& C.外场裁判员
a.在全国性比赛时,负责在投掷区角度线外插上运动员的最好成绩显示牌。
D.记录员& 1人
a.核实运动员的姓名、号码和单位。
b.宣布运动员的试掷顺序。
c.记录运动员的试掷成绩,当使用电脑记录成绩时,录入比赛成绩。
d.比赛结束,排出运动员的名次,核实无误后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字。并负责把成绩记录表送交编排记录组。
E.检查记录员& 1人
a.检查记录员的记录是否有误。
b.独立记录运动员的试掷成绩。
c.操作成绩公告显示牌,显示运动员的号码、轮次和成绩。
F.时限员& 1人
根据内场裁判员准许试掷的旗示(或裁判员将停赛标志移离投掷区)开表。当时限还剩15秒时举黄旗示意,时限到时落下黄旗。
G.测量员& 2人
a.操作测距仪,测量比赛成绩。
b.在无测距仪的情况下用钢尺丈量成绩。
H.管理裁判员& 2人
a. 运动员带入比赛场地后,实施对运动员的管理。
b. 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
c. 根据试掷顺序,通知运动员作好试掷前的准备。
d. 陪同临时请假的运动员离开比赛场地。
e. 带领完成比赛任务的运动员到赛后控制中心,并将录取授奖运动员的成绩名次表交给赛后控制中心主裁判。
I.器材管理员& 1人
a.管理现场比赛器械,并发放给试掷的运动员,回收送至内场的器械,整理好放在器械架上。
b.负责维持内场秩序,保证比赛的安全。
注:基层运动会由于条件的限制,裁判组一般设5—7人,具体为:主裁判兼内场裁判1人;记录员1人;时限员1人;外场裁判员2人;丈量员2人。
(3)赛前与赛中工作
学习规程和规则,明确职责分工。研究裁判方法,检查场地器材,进行现场实习。
a各组裁判员按指定时间集合,由主裁判带领进入赛场,并检查场地布置情况。
b接收运动员后,向运动员宣布有关注意事项,并按顺序组织运动员进行2次练习。
c赛前5分钟,停止练习。大会介绍运动员。重新布置场地,回收器材。
d赛前1分钟,内场主裁判以旗示通知外场裁判员就位,显示试掷运动员的号码和轮次,管理裁判员通知试掷运动员开始试掷,时限员启动计时器。
e运动员进入投掷区后,主裁判和内场裁判员应注视其动作的全过程,直至退出投掷区。
器械落地后,外场主裁判判定落点是否有效。如有效,则立即插好钢钎或插好测距反光镜,测量成绩。落地无效,上举红旗示意。
试掷成功,测距员操作测距仪测定成绩。将成绩显示在公告牌上;记录员在成绩记录表上填入成绩。如试掷失败,则录入及显示失败的符号。当成绩公告牌旋转回位后,显示下一位试掷运动员的号码,比赛继续进行。(记录:成功=“成绩”、失败=“&”、免掷=“-”)
f前三轮试掷结束后,记录员按有效成绩取前8名参加后三轮的比赛,试掷顺序与他们前3次试掷后的排名相反,管理裁判员将已被淘汰的运动员带到赛后控制中心,撤离场地。在第5轮试掷结束后,重新对运动员的最好成绩进行排序,第6轮试掷的顺序与其排名相反。
g应以每名运动员最好的一次试掷成绩,包括因第一名成绩相等而进行的决名次赛的试掷成绩,作为其最后的决定成绩。全部比赛结束后,记录员排出运动员名次,并在成绩记录单上签名,再经主裁判、技术官员、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终端操作员将成绩单打印1份(无终端则复写3份,分别送赛后控制中心、宣告和留存),管理裁判员将运动员带到赛后控制中心,和复写的一份成绩记录表一起交赛后控制中心主裁判。记录员将原始成绩记录表交编排记录公告组。
八、编排记录公告工作
(一)概述:
1、国内田径比赛的分类:
1)全国运动会、全国城市运动会及由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国内、国际田径比赛。
2)全国工人运动会、全国农民运动会、全军运动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院校运动会田径比赛。
3)中国田径协会特许的田径比赛。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各行业体协、直属体育院校举办的田径比赛以及上述各单位举办的田径邀请赛。
5)地、市级田径比赛。
6)县(市)及县(市)级以下田径比赛。
2、田径竞赛编排记录公告工作的主要任务:
具体地说就是:赛前编排秩序册,准备比赛的各种表格和卡片;赛中及时公布比赛成绩(包括预、次、复、决赛及及格赛),编排次、复、决赛的秩序;赛后统计和整理成绩记录,编印大会成绩册。大型的田径比赛要求先编排总秩序册,在赛前确认后编印每日秩序册,每天比赛后要整理和编印分场成绩册,并在第二天比赛开始之前连同每日秩序册一起下发到各参赛单位。所以,要求比赛的成绩和所有的记录要做到场场清。
田径竞赛的特点是项目多,赛次多,人数多,信息量大。比赛时不仅分为男、女子组,甚至要在男、女子组中按实际情况再划分为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乙组。参赛单位少则十个左右,多则二、三十个以上,如03年第六届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的参赛单位达66个,2001年华南师范大学举办的第八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参赛单位134个,运动员达1522人。竞赛单项多,跑、跳、掷类俱全;运动员既有单项中的兼项,又有十项、七项全能等等。要保证在预定的日期、场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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