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健身中心心会员卡无法兑现房屋出租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会员退卡遭拒健身房法人代表承认没钱 将先处理会员卡转店事宜_北京现场_北京_北京晨报网
会员退卡遭拒健身房法人代表承认没钱 将先处理会员卡转店事宜
核心提示:
对此,记者从健身房出租方了解到,佳力嘉自2016年开始拖欠水电费,且拖欠了半年多的房租,加起来有200万元的欠费,不得已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措施。目前,健身房仍没有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很多会员已经报警,正计划向法院起诉维权。
北京佳力嘉游泳健身会所会员投诉称,该健身房自春节后断水断电,虽仍在开门营业,但店内找不到工作人员,不少会员要求退卡却遭拒绝。由于健身房一直没有给出后续处理方案,很多会员计划诉讼维权。对此,健身房法人代表翁先生昨天告诉记者,当下确实没有能力退款,将先处理会员卡转店事宜。
半夜偷运器材
会员撞见报警
2017年10月底,于女士在佳力嘉会所花费1500元办了一张一年不限次的年卡。&年前一共去了5次,过完春节发现,健身房已经断水断电,很多器械都没法用。&据另一位会员付先生介绍,2016年5月份,健身房刚开业没多久,他和爱人均买了私教课程。&最初报的课时还没上完,销售就常在耳边推销,教练确实还行,我们又购买了几十节私教课。私教课一课时200元,我和爱人一共交了10600元,工作忙去的次数少,一共去了两三次,大概能退1万元。&&
付先生称,佳力嘉2016年底称店面整改停业了三个月,当时就有会员担心撤店要求退卡。&为了安抚会员,健身房口头承诺会员卡延期5个月作为补偿。没想到还没有一年,又出现了第二次停业。&付先生说,上周六晚上10点,健身房悄悄往外搬设备,不巧被会员撞到了,大家及时报警才制止了。&这摆明了想走人,可我们的会员卡怎么办?&
拖欠房租水电费
房东断水电
昨日,记者来到门店看到,健身房内不见工作人员,只有临时雇佣的阿姨在此看设备。玻璃门上张贴的&通知&称,因出租方停水停电导致暂时无法营业,目前正在和出租方积极协商解决。对此,记者从健身房出租方了解到,佳力嘉自2016年开始拖欠水电费,且拖欠了半年多的房租,加起来有200万元的欠费,不得已采取了断水断电的措施。&
有会员介绍,该健身房有配套的游泳池,会员卡折扣大,周边不少居民办了卡。据工商局网站公开信息显示,健身房注册企业为北京冠宇阳光健身有限公司。而按照昌平工商分局对外披露的2017年全区预付消费投诉较多的企业中,其中北京冠宇阳光健身有限公司被投诉了13次。&销售员和教练刚给你办完卡就离职了,经常换人。&&办卡的时候说三年的钻石卡可以免费转卡停卡,却都是忽悠消费者办卡的幌子。&不少会员称,对于健身房承诺的&转店&,大家都半信半疑。目前,健身房仍没有给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很多会员已经报警,正计划向法院起诉维权。&
对当下的经营局面,记者辗转找到了该健身房的法人代表翁先生。翁先生解释称,&这片区域面临拆迁,健身房又与出租方存在纠纷,经营受到很大影响,只能暂停营业。&翁先生承认,目前手头确实没有资金周转,只能先处理会员卡转店的问题。&&&&
现场新闻记者&汪慧贤&文并摄&线索:马先生
责任编辑:ge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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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丽景健身会馆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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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刚办了为期两年的健身卡,可刚过了不到一年,健身馆就突然“消失”了,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就连存在健身馆储物柜内的私人物品也一同不见了……这事,就发生在长春市民宫先生身上,而且同样遭遇这事的还远不止他一个。  健身馆会员:器材被搬走 健身馆“消失”
长春市民宫先生家住长春市四道街附近,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健身,2010年前后,他在家附近的一家名为丽景健身会馆的健身馆办理了会员卡。
“一是觉得便宜,二是因为离家近。”宫先生称,每年500元,他一次性缴纳两年的费用,也就是1000元。随后几年里,每次到期,他都会及时续费,2014年6月,他又往卡里充值了1000元。宫先生说:“年后这段时间基本上就没怎么开,每次来要不就是提早关门,要不就干脆不营业,问工作人员,对方就让我们先等几天,说是4月15号前给我们答复。”
4月15日,宫先生再次来到丽景健身会馆,“当时会馆内的健身器材全都被搬走了,健身馆就这么消失了……”宫先生说,当日和他有同样遭遇的会员有上百人,大家的会员卡都没到期,“最不能理解的是我们东西还在健身馆的储物柜里呢,即使要搬走,也应该提前通知我们啊!”
分店:各店分开经营会员卡不通用
5月4日上午,新文化记者来到了位于长通路上的这家健身会所,而此时会馆内近千平方米的大厅已是空荡荡一片,室内的装修已经全部被拆除,地面堆放着建筑垃圾。在大厅的门口,一张略显破旧的广告仍贴在门上,提示着众人,这之前的确是一家健身会所。
钱没退回来,存在储物柜的私人物品也不知道哪去了,随即,新文化记者拨通了宫先生会员卡上的电话号码,始终无人接听。在会员卡背面,新文化记者发现该健身会馆在长春还有多家分店,记者联系了前进大街分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会馆的各家分店分开经营,“会员卡不是通用的,那家店的具体情况我们也不了解。”
随后,新文化记者来到了负责该场地的物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健身馆的场地是租用的,“今年2月末合同到期,健身会馆方面没有进行续租。”工作人员表示,健身馆搬走的具体原因并不清楚。
负责人回应:房租涨价严重 在找新址
健身馆联系不上,办理的会员卡无处兑现,私人物品也找不回来?对于丽景健身会馆突然的停业“消失”,宫先生表示自己很是气愤。“我还没报警,但据我了解,15号当天就有人去派出所报案了。”宫先生称,如果自己的会员卡迟迟没能退款,他将通过法律来维权。
4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联系到了该健身馆所在辖区的长春市新春工商所,工作人员为记者提供了丽景健身会馆负责人侯先生的联系方式。
“是因为房租涨价太严重,导致我们会所经营不下去了,目前我们正在重新选址,会在近期重新开业。”侯先生表示,会馆过去的租金是每年40万元,而今年房主将场地的租金上涨到了150万元,“一下子翻了3倍多,没办法,我们才在对方的催促下迅速搬走的,不过搬走之前我们也贴了告示,后来可能被撕掉了。”侯先生称,为了让会员联系到会馆,他特意将电话留给了辖区内的工商所以及派出所。
“现在所有联系上我的会员都已经妥善解决了,因为新店选址离旧店不远,所以会员可以在新馆建成后继续来健身,耽误的时长可以补上。”侯先生表示,如果其他会员有异议,可以及时和他取得联系。
消协提示预付有风险 购卡需谨慎
针对上述情况,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近年来,消费者关于预付预售方面的投诉大幅增加。投诉主要集中在服务行业,如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款式消费卡时,除了要对经营者的资质、信誉、经营状况有所了解外,还要考虑实际需要,避免大量购买而承担过大风险。同时,购买后应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一旦发现经营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举报。(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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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内健身时受伤,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发布日期:&&& 作者:
原告方某是被告安庆市豪仕堡健身会所会员, 2012年4月30日健身时左手第四指被健身器材压伤。经诊断为左手第四指末节榨伤伴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因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方某受伤。被告拒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认为其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且体育健身运动本身就存在风险,方某从事健身运动,应认识到风险的存在,方某不能因健身运动受伤而要求提供器材者承担责任。
一、本案的被告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其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1、本案事实清楚。根据原告提供的处警记录及证人证言,完全可以证实,原告第一次在被告处体验健身服务时,由于被告没有健身教练现场指导,也没有进行风险提示和告知义务,导致原告在健身时左手第四指粉碎性骨折。
2、被告作为健身会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是一种法定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在本案中最为直接的体现是,被告对于其管理区域内,健身活动有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应进行提示、说明,并进行适当的劝告和协助。但被告并没有尽到上述安全保障义务:一是,原告因是来被告处接受健身服务,而被告并没有安排专业的健身教练进行现场指导及协助;二是,被告在其场所内也没有进行健身风险的提示;三是,被告没有标明正确使用健身器械方法的说明;四是,在原告自行进行健身时,也没有工作人员来进行适当的劝告。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及《最高院人身司法解释》第6条第一款(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案的被告应承担原告因受伤而产生的相应损失。
二、原告方某作为从事体育健身运动的成年人,应认识到从事体育健身运动受伤的风险,在使用健身器材时应按照健身器材的使用方式正确使用,原告自身也存在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承担70%赔偿责任,原告方某自身承担3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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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上述会所自认为无需操作说明和指导,未对胡小姐作出使用警示和说明,是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据此,胡小姐有权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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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罗先生按会所要求,将数码相机存入自动存包柜,无论会所收费与否,都已构成保管合同。《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案中,会所并非是单纯的无偿保管,罗先生缴费针对的是整个服务,包括寄存也是会所的服务内容之一。退一步说,就算是无偿保管,会所也存在着重大过失,即没有及时对锁进行检查及在锁出问题的情况下仍未加以维修、更换、提醒,因此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利用格式条款强制交易者无效
史先生在某连锁健身房购买了为期一年的会员卡,费用8000余元。在办理会员卡时,销售人员极力推荐他们的私教课程,经不住其软磨硬泡,史先生一次性购买了60节课时,费用约为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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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课教练对于史先生申请冻结会员卡一事也不知情,所以误以为他的课程没有到期。4日他才发现,史先生的私教课由于不受会员卡冻结的影响,所以在6月3日已到期,故课程费用不能退还。
在健身房购买私教课程时,消费者会与教练部签订购买协议,在签订的协议中,有规定为“会籍到期则私教课程到期”。虽然教练部隶属于整个会所,但私教课事宜只属于教练部的管辖范畴,所以,如果消费者申请暂时冻结会员卡,此冻结行为与私教课无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第十六条第三款中明确:经营者不能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第二十六条又要求经营者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内容。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预付式购卡要谨慎
李先生为了健身,在铁西区佳兆业楼上的优尼克健身俱乐部交了1200元会员费。可昨日,他再次去健身时发现,俱乐部已经人去楼空,室内所有的工作人员也不见了踪影。
消协副秘书长提醒,预付式消费卡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担保的一种变相融资行为。消费者在选择商家要谨慎,办卡前要注意看经营者营业执照,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的商家。办理预付卡时按照自己实际需求,尽量不要一次为预付卡充入过多金额,以免商家停业走人、携款潜逃导致损失。不能轻易听信口头承诺。办理预付卡后,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管好发票和消费凭证,便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运动强度要适当
20岁女子在上海舒适堡美罗城店健身时意外猝死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
由于这名女子是在私教课程中发生意外的,私教是否具有相应资质?舒适堡方面表示,有!并承诺会提供给记者,但尚未收到相关证明。
在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与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官网上我们可以看到,根据《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手册2016版》内容,健身教练可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理论、技能教学、运动营养、销售客服四大部分。
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机构需要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相应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而持有相应等级的结业证书,是健身教练申报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必要条件之一。现有的健身教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类。但记者了解到,国职培训并不具有强制性,即健身教练上岗并不代表其必须通过国职考试,取得国职证书。
俱乐部搬家不退卡可起诉
在北京月亮河金沙国际马术俱乐部办了会员卡,不料俱乐部却搬迁,市民彭女士不愿接受店家“拿卡去另一家俱乐部消费”的建议,想要退钱却不能如愿。
对此,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玲律师表示,持卡人与俱乐部之间基于服务消费,成立合同关系。
俱乐部因搬迁停止营业,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持卡人。双方协商一致才可变更合同条款,但是要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才能变更。
如果持卡人不同意俱乐部新提供的场地,俱乐部不能单方面变更。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俱乐部应当返还卡中未消费的余额。
如俱乐部既不履约,也不能向持卡人退还卡中未消费部分,持卡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俱乐部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教练离职可协商退费
杨女士在帝豪斯健身俱乐部市府店健身,还请了私教,每节课230元,一共购买了价值5000多元的课。
可没等几天,这个私教突然离职了,我向俱乐部要求退费,相关人员让我先填表,说3天后给结果。可一直到现在,2个多月过去了,俱乐部还是没给退费。”杨女士说。
辽宁省消协商品服务监督部何民先生说:“杨女士与健身俱乐部之间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杨女士想退费,要看她与健身俱乐部关于退费问题的具体约定,合同如何约定就如何执行。杨女士如果想换私教,健身俱乐部必须提供与此前离职私教同等级的,如果以前的私教是国家级的,健身俱乐部就不能提供省级的私教。”
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投诉来看,关于健身行 业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办卡时承诺的优惠商家事后以种种理由不予兑现;商家未按照双方约定提供退卡、转卡或停卡服务,商家设置重重障碍拒绝退卡、转卡或停卡; 商家原本允诺的课程、师资安排不到位,消费者对课程、师资不满意;消费者在健身场所遭遇人身伤害,商家并未妥善处理。
针对健身行业屡见不鲜的消费投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健身行业一般都采用预付费卡的消费模式,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卡时,首先要选择资质过硬、经营状况良好、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商家;其次双方一定要约定明确服务内容、有效期、退转卡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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