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球迷看中超好奇:中超球队违反了亚足联的哪些

遇到老球迷开口闭口谈底蕴,中超球队哪些是有底蕴的?
和朋友聊球,经常听到的词就是底蕴,什么都能扯上底蕴。LZ我觉得,就职业化20年来,根本没有球队能称得上有底蕴,曾经辉煌的大连早已不复存在,而鲁能王朝也十分短暂,现在的恒大也只能算新贵。
大家觉得中超里有球队能和底蕴扯上关系么?
这些回帖亮了
这就叫底蕴。
深蓝 - 上海申花
天蓝 - 大连实德
绿 - 北京国安
橙 - 山东鲁能
黄 - 四川全兴
提到一种颜色就能下意识联系到一支球队和队史上的球星,这就是底蕴,不论成绩如何现状如何,关键是形成了被广发认可的自身文化,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即使像实德和全兴这样球队已经不复存在的,大连和四川的地方足球底蕴也不曾消失。
中超不知道, 如果放大到国内的话,南华算一个
南华足球队是南华体育会属下一支足球队,1904年成立华人足球队,后于1908年正式成立南华足球队。是亚洲首支华人足球队,也是东亚历史最为悠久,南华的前身“华人足球队”于1904年(清末光绪三十年)成立,借用上环水坑口育才书社为会址,以大坑学界足球场练习,因路途遥远,于1905年改借湾仔书院为会址。
1908年更名“南华足球俱乐部
”,1916年成立“南华游乐会”,正式加入香港足球总会(当时称为西人足球总会),1917-18年首次加入公开乙组联赛,翌年再派队加入甲组参赛,甲乙两组分头与其他洋人球队比赛。1920年正名为“南华体育会”。的俱乐部,底蕴深厚。
甲组联赛冠军 41次
高级银牌赛冠军 30次
联赛杯冠军 3次
足总杯冠军 10次
总督杯冠军 8次
1994 亚洲杯赛冠军杯(亚冠前身) 亚军
2009 亚足联杯 四强(无季军战)
北京国安,河南建业。申花虽然早滚蛋了,但上海申花这个招牌还在,我认为这是文化的传承。
底蕴嘛,比的就是嘴上功夫。就连联赛冠军这种有明确依据的都能有积分不是最高的队跳出来坚称自己是冠军,更何况底蕴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发自手机虎扑 m.hupu.com
楼主的底蕴看来就是冠军蕴,我安高级黑开楼,看好一波援军随后,可能还有围点打援的伪军。既然亮了,就把回复也放在这里供大家探讨。  我觉得底蕴就是对此俱乐部足球文化的积淀发酵。俱乐部足球文化首先是商业性的,其次是社会性的。竞争性再向后放。很多球会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广受当地民众欢迎,因为他们的存在,当地民众认可足球,热爱足球,有地方去踢球,有地方去学球,这就是底蕴——底蕴的最大表现应该是球迷文化与足球市场在此城市所拥有的价值。  每个俱乐部的定位是不同的,不能只用成绩要求底蕴。
[&此帖被RC_longey在 08:01修改&]
引用23楼 @ 发表的:
皇家国安啊,论底蕴谁也别要和国安抢。
楼主你看,说到底蕴,要是没有点黑子,那这支球队一定缺少底蕴。有底蕴的球队就像漂亮姑娘,能吸引英雄才子,也能招来地痞流氓。
这就叫底蕴
辽宁在中国算是有底蕴了,提供中超球员最多的省。。
大连还在的话也是一只底蕴队。。
底蕴这玩意要分开来看,上面说的大部分是球迷方面的,和球队本身是两码事
在我看来,底蕴分两部分,一是球迷方面的,比如降级后依然追随的广州球迷,比如折腾数年依然追随的申花球迷,比如国安球迷,但是这部分底蕴对球队成绩的影响其实颇为有限
第二部分底蕴说的是球队或者说球员本身,就是夺冠争冠应付多线作战的经验+身为强队的尊严,这部分底蕴就是对一支球队是否冠军队伍的验证
楼主的底蕴看来就是冠军蕴,我安高级黑开楼,看好一波援军随后,可能还有围点打援的伪军。既然亮了,就把回复也放在这里供大家探讨。  我觉得底蕴就是对此俱乐部足球文化的积淀发酵。俱乐部足球文化首先是商业性的,其次是社会性的。竞争性再向后放。很多球会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广受当地民众欢迎,因为他们的存在,当地民众认可足球,热爱足球,有地方去踢球,有地方去学球,这就是底蕴——底蕴的最大表现应该是球迷文化与足球市场在此城市所拥有的价值。  每个俱乐部的定位是不同的,不能只用成绩要求底蕴。
[&此帖被RC_longey在 08:01修改&]
北京国安,河南建业。申花虽然早滚蛋了,但上海申花这个招牌还在,我认为这是文化的传承。
联赛总共二十年,所谓底蕴也就是相对的。来个大老板肯投钱的像恒大这种,几年就超过去了。
100年后人家回顾,别看现在沦入低级别,这个球队建队极早,在中超早期也曾呼风唤雨。。。
这就叫底蕴。
辽宁在中国算是有底蕴了,提供中超球员最多的省。。
大连还在的话也是一只底蕴队。。
引用1楼 @ 发表的:
楼主的底蕴看来就是冠军蕴,我安高级黑开楼,看好一波援军随后,可能还有围点打援的伪军。
不不不,不是黑国安,我的表述可能有问题。我是很好奇大家口中的底蕴是什么。说实话,职业化20年也就国安从没易主,如今也是敢于送自己核心出国锻炼,真没得黑。
申花球迷跨年买的广告
申花是冠军
我只想说我很羡慕这样真心爱自己球队的球迷,即使他现在看起来老了,但是爱依旧!
中超不知道, 如果放大到国内的话,南华算一个
南华足球队是南华体育会属下一支足球队,1904年成立华人足球队,后于1908年正式成立南华足球队。是亚洲首支华人足球队,也是东亚历史最为悠久,南华的前身“华人足球队”于1904年(清末光绪三十年)成立,借用上环水坑口育才书社为会址,以大坑学界足球场练习,因路途遥远,于1905年改借湾仔书院为会址。
1908年更名“南华足球俱乐部
”,1916年成立“南华游乐会”,正式加入香港足球总会(当时称为西人足球总会),1917-18年首次加入公开乙组联赛,翌年再派队加入甲组参赛,甲乙两组分头与其他洋人球队比赛。1920年正名为“南华体育会”。的俱乐部,底蕴深厚。
甲组联赛冠军 41次
高级银牌赛冠军 30次
联赛杯冠军 3次
足总杯冠军 10次
总督杯冠军 8次
1994 亚洲杯赛冠军杯(亚冠前身) 亚军
2009 亚足联杯 四强(无季军战)
北上广,辽宁大连天津四川。
能说有底蕴就是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保持一定竞争力的球队,曼联绝对是、03年的切尔西算底蕴吗,15年的切尔西呢?诺丁汉森林1865年成立,现在还不是在低级联赛混,谁提它的底蕴。
个人认为,中超能称得上底蕴的就是鲁能,国安,申花,大连(卒)一直保持一定的竞争力。4连冠的恒大在未来青训出头后也是底蕴球队,而且是夺冠底蕴。
只论职业联赛,有底蕴的只有大连和申花,可惜两大豪门一个被徐明败了,一个被朱骏败了。
国安,鲁能,申花,辽宁,大连
其它没成绩保证的算了
发自手机虎扑 m.hupu.com
引用12楼 @ 发表的:
国安,鲁能,申花,辽宁,大连
其它没成绩保证的算了
换了好多东家降过级的辽宁也列在其中,那广州恒大也能在其中。
申花 国安 鲁能
深蓝 - 上海申花
天蓝 - 大连实德
绿 - 北京国安
橙 - 山东鲁能
黄 - 四川全兴
提到一种颜色就能下意识联系到一支球队和队史上的球星,这就是底蕴,不论成绩如何现状如何,关键是形成了被广发认可的自身文化,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即使像实德和全兴这样球队已经不复存在的,大连和四川的地方足球底蕴也不曾消失。
引用2楼 @ 发表的:
北京国安,河南建业。申花虽然早滚蛋了,但上海申花这个招牌还在,我认为这是文化的传承。
感觉上海申花这几年玩来玩去都玩坏了,很多球迷都把它和以前的申花区别开了
底蕴嘛,比的就是嘴上功夫。就连联赛冠军这种有明确依据的都能有积分不是最高的队跳出来坚称自己是冠军,更何况底蕴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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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底蕴就是球迷文化、俱乐部文化
长期积淀使得球队在当地称为类似地标的存在,家长孩子一起看
现在或许没有,以前还是有过的
这就叫底蕴
引用17楼 @ 发表的:
感觉上海申花这几年玩来玩去都玩坏了,很多球迷都把它和以前的申花区别开了
还很多球迷呢,顶多就些花黑在那边跳。你看看上港套票卖了多少,再看看申花套票卖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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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人参加团购399.00元&999.00元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土地公问答
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
为什么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
&p&早上起来看到这么多大神的回复真的好感动,没想到一个由一部电影引发的小问题都会引起关注,再次谢谢大家!我反思了一下确实是我看问题可能太片面了,没有看到深层次的东西。受教了!&/p&&p&-------------------编辑问题是要弄个分割线吗?第一次提问不好意思。。-------------&/p&&p&我看了蝙蝠侠黑暗骑士过后去网上搜索了一下网友对小丑的个角色的评价,但是我得到的答案和我想的不太一样,网友的评论都是喜欢小丑,和他做的一些犯罪的事情,我起初是以为他们喜欢的是这个演员而不是这个角色,但是他们告诉我不是这样的,这是为什么呢?是我没有理解到他们的意思还是我的道德观已经落后了?一个人杀人放火不是应该被社会所唾弃吗?更甚的是有人说小丑只是做了我们不敢做的事,&/p&&img data-rawheight=&1136& data-rawwidth=&640& src=&这是我理解上的错误还是我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的不一致?为什么大家喜欢一个搞破坏,害的家庭破裂的人?甚至还还愿意成为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朋友是那些victim?这些人的观点很像当年那些人崇拜周克华一样。我越来越不能理解网民们的想法了。不要说我太偏激,我只是对网友们说出这种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话感到愤怒,我越来越怀疑是不是我在美帝被洗脑了,理解不了国人的思想了。我就想听听大家的意见,你们是怎样看这些评论和这个角色的,客观的。谢谢大家!&/p&早上起来看到这么多大神的回复真的好感动,没想到一个由一部电影引发的小问题都会引起关注,再次谢谢大家!我反思了一下确实是我看问题可能太片面了,没有看到深层次的东西。受教了!-------------------编辑问题是要弄个分割线吗?第一次提问不好意思。。-------------我看了蝙蝠侠黑暗骑士过后去网上搜索了一下网友对小丑的个角色的评价,但是我得到的答案和我想的不太一样,网友的评论都是喜欢小丑,和他做的一些犯罪的事情,我起初是以为他们喜欢的是这个演员而不是这个角色,但是他们告诉我不是这样的,这是为什么呢?是我没有理解到他们的意思还是我的道德观已经落后了?一个人杀人放火不是应该被社会所唾弃吗?更甚的是有人说小丑只是做了我们不敢做的事,…
希特勒因疯狂而覆灭,尼采因疯狂而永恒。疯狂是一种结果,还是一种本能?《小丑》哥谭的秋天,像这座城市一样带着毁灭的韵脚,尤其是一个joker重获自由的秋日。一个一心渴望出人头地的混混琼尼带着愚蠢的勇气前往阿卡汉姆迎接这位被蝙蝠侠剥夺一切的犯罪王子。而这哥谭的君主在出门的第一件事便是向自己的王国致以问候。如果说蝙蝠侠行使恐惧,Bane拥抱恐惧,那么在小丑的心中便是操纵着恐惧。哪怕知道自己的性命已在他走出阿卡汉姆的时候就已被这座城市中其他的霸者盯上,哪怕知道自己现在除了一身衣服已是失却一切,哪怕身旁这个畏缩的小子只不过是自己旧日下属的马仔,小丑就是小丑,他从不惧怕失去,因为这座城市就像一个混乱到极致的受虐狂,永远为他匍匐在肮脏的水洼里舔着他的鞋子。如果说蝙蝠侠行使恐惧,Bane拥抱恐惧,那么在小丑的心中便是操纵着恐惧。哪怕知道自己的性命已在他走出阿卡汉姆的时候就已被这座城市中其他的霸者盯上,哪怕知道自己现在除了一身衣服已是失却一切,哪怕身旁这个畏缩的小子只不过是自己旧日下属的马仔,小丑就是小丑,他从不惧怕失去,因为这座城市就像一个混乱到极致的受虐狂,永远为他匍匐在肮脏的水洼里舔着他的鞋子。回到城中,Joker带着混混找到了自己昔日的打手 鳄霸,有一种人没什么智力,也没什么忠诚,但是却会自动找到应该跟随的主子,鳄霸就是这种人。绝不跟这个肤浅的世界作揖,与其顺从,毋宁奴役它。小丑的哲学有了手下,就该找地盘和钞票了,混混没想到Joker找的是他混迹的那个脱衣舞酒吧,而在那里,早已有一个女人已经宽衣解带正在等待Joker的宠幸。艳动哥谭的Harley Quinn~艳动哥谭的Harley Quinn~在“欢快”地向酒吧老板打过招呼后(原画太场面太骇人我就不放了),Joker接管了酒吧,也接管了混混的忠诚。至于钱,Joker不经常亲自做抢银行这种“没品味”的事,但是这不代表他不擅长。但几麻袋的钞票根本不够再次问鼎哥谭的霸权,他需要一个能替他赚钱的人,一个聪明,贪婪,又懦弱的特权者。在哥谭这样的人不多,但是不多,不是没有,Joker想要的人,包括哥谭的骑士,也只能按时到达。哥谭的大佬们从未放下对Joker的敌视,抑或是至于瞳孔深处的恐惧,第一个遭殃的是企鹅,在蝙蝠侠和Joker面前,他从来就不是主角,即使他是市长。降服了企鹅,小丑开始找他曾经的手下,那些如今坐拥他财富的跳梁之人要回自己的疆域。小丑似乎是个讲道理的人,交涉也似乎在习惯性的粗鲁中完满的落下了帷幕只有死人才能和哥谭的王子谈条件,反过来,和他谈条件的人也唯死一途。汤米,你的主子是个疯子,可怕的是,他不是个傻子。于是你死了。如同例行会议般廉价的街头暗杀在随后的几周充斥在哥谭的街头,鲜血滋养着这座罪恶之城,小丑就是这这片恶之花圃中最尽责的的园丁,红白之物将暗巷涂抹成绝杀的沥红色,而小丑在钢筋的迷宫中狂笑着。他真的享受这一切么?我见过超人的邪恶,我见过哈尔的堕落,也见过黑暗骑士的丧子之痛。我见过超人的邪恶,我见过哈尔的堕落,也见过黑暗骑士的丧子之痛。但这一切的震触,不及小丑的眼泪。泪很酸涩,即使是最癫狂的犯罪家。我们和琼尼看见了小丑的眼泪,但也仅仅是看见了,我们明知道这眼泪什么都不会改变,什么都不能证明,也知道甚至连小丑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而哭泣,却希冀着这映照着小丑心中潘多拉之匣最后封存的浑浊的光芒。泪流干,故事还得继续,毕竟这里是哥谭,如今是双面人哈维的天下了,他(或者说是他们)不会对小丑东山再起坐视不理,于是他们找到了琼尼,威胁他在适当的时候除掉他的主子。回到小丑身边的琼尼目睹了小丑从谜语人的手中买下了一样足以打动哈维的货,再回去的路上,小丑心情很好,或许是因为嗑药,或许是因为权力,可这又有什么不同?刺耳的歌声被扳机击碎,哈维出手了。面对穷途末路的小丑,琼尼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射杀了哈维派来的杀手。随后他倒在了小丑的怀里。小丑的脸上又一次露出了笑意,是真心,还是再次的虚与委蛇?没人知道。人们只知道明天的哥谭只会比今天多出更多的尸体。小丑的脸上又一次露出了笑意,是真心,还是再次的虚与委蛇?没人知道。人们只知道明天的哥谭只会比今天多出更多的尸体。小丑却身居在奢靡的房间中聆听哥谭在自己靴下的呻吟声,终于,哈维打来了电话。交易顺利成章的举行,谈判意料之中的破裂,小丑一如既往的背叛。如果你要和我比疯狂,我必抱着你跃入地狱。哈维固然是一世枭雄,却只配在小丑的面前屈膝求存。当晚,已是大权独揽的小丑带着琼尼,开始了自己的狂欢:先是屠杀一家超市只为喝几口廉价的烈酒,再闯进民居虐杀一对可怜的老夫妻。在这里,邪恶的代行者再次向琼尼告解了自己的哲学。小丑的暴行终于惊动了他一直以来的“玩伴”。此时我不禁在想,小丑会不会从一开始就只是为了被蝙蝠侠抓住而行恶,这世界于他不过是玩具,是孩童引来朋友艳羡而留存的卡片,是少年为取悦心上人而学的吉他。但这一切都无所谓了,蝙蝠侠来了,游戏即将告一段落,小丑拉着琼尼在哥谭的夜空下狂奔,在这一刻,琼尼感觉自己仿佛踏入了小丑的领域,情不自禁的应和着震颤的笑声。在哥谭的大桥上,小丑挟持琼尼与蝙蝠侠周旋,用自己的理念讥讽蝙蝠侠的面具。在哥谭的大桥上,小丑挟持琼尼与蝙蝠侠周旋,用自己的理念讥讽蝙蝠侠的面具。面具下强作的笑脸仿佛证明了在这个故事中最可笑的只能是小丑,尽管不会有人为这个故事发笑。面具下强作的笑脸仿佛证明了在这个故事中最可笑的只能是小丑,尽管不会有人为这个故事发笑。这个故事的结局如何已经不重要了,小丑已经达成了目的,他再次用疯狂为这座城市施洗,不让她成为大都会一般的平庸贵妇,在小丑的护庇下,她只能是那个锈红色的夜晚里的脱衣舞女王,向观众展示最露骨的妖艳。小丑是什么?是人性中最阴暗之处的具象化,是在人类直立行走后未曾摒弃的魔性的余韵,放射着躁动的波长。如果你喜欢他,只不过证实了自己心中对混乱些微的向往,不必为自己的天性而愧;如果你不喜欢他,表示你心中的黑狱已经在万年的行进中为人性涤荡的支离破碎,再容不下狞笑之人的身影。---------------------------------------------------------------------------------------------------------------------------------------本来码了几百字的感想,后来想到与其在这里重复无数丑爷粉都会说的陈词不如介绍一部丑爷的专属漫画来讲讲这位哥谭枭雄的故事,看官喜欢的话点个赞吧
-正好最近画了个儿童简笔画:上次回答「为什么同样是以打击罪恶为初衷,夜神月和蝙蝠侠却走了两个极端?」的时候,就陷入了这种困境。那个问题下面,主要是老爷粉抨击卡密粉,大家纷纷站队(其实倒是没怎么看到什么人给看似主角实为反派的夜神月站队)。可我哪边的粉都不是,而且我觉得自己好像老到不会粉一个虚拟的角色了。到了这把年纪,我说粉一个角色的时候,其实是粉创造它的人。-当我说「我是小丑的粉丝」时,我是专指希斯·莱杰的小丑,而不是这一个:我当然不是说杰克·尼科尔森演得不好。放在1989年来看,还有谁会比杰克·尼科尔森演得更好呢?谁都不敢带着百分百的自信给出一个名字。可我就是不粉这个版本的小丑,一部分原因是,这个角色跟杰克·尼科尔森饰演过的许多其他角色比起来,并不怎么抢眼。而希斯·莱杰的小丑,会让你遐想联翩:「这个在二十八岁上死去的演员,如果没有遇到那场意外,会再带来怎样令人惊喜的表现?」讨论李国豪和他的《乌鸦》时,我们思考的也是这个一模一样的问题。只是这个问题在希斯·莱杰的案例里显得更加遗憾而有力——毕竟,作为一个演员,李国豪当时才刚刚找到自我,而且李国豪的外因加成太多(李小龙的光环;以武带文)。有人说《黑暗骑士》里小丑一角的成功,主要不是希斯·莱杰的功劳,而是导演和编剧的功劳。我不能赞同。对比便知:杰克·尼科尔森这样的老戏骨演的小丑如何呢?能力都是在比较中展现的。在希斯·莱杰以前,所有的超级英雄电影里,从来没有一个畸形(freak)反派能被演得如此血肉真实。在希斯·莱杰以前,不管多好的演员,总是在潜意识里先把自己的角色定位成了一个「漫画里的夸张反派」。只有希斯·莱杰,在酒店里闭关一个月后,悟到了这个其实并不复杂的道理:「我是小丑。我是现实世界里一个活生生的精神扭曲的人物。」不能说诺兰在这方面没有功劳,但要让一个角色在虚拟世界里的癫狂和现实世界里的合理之间找到一个准确的定位,就必须依托演员的天赋了。「把握角色心理」这种玄妙理论咱们就不讨论了,说点一目了然的。首先是声音。希斯·莱杰在酒店闭关一个月研究出的这把声音,与他这套表演方法如此贴切。这方面跟杰克·尼科尔森一比较就特别明显:老杰克用了漫画化的夸张表演,可声音的使用方法却一如往常。这里说的声音,是指声线的变化,而不是梅姨和本·金斯利的那种口音变化。说到用变化的声线来表现角色,吴镇宇是经常被提到的演员。靓坤的塑造为人津津乐道。那把嘶哑的声线,就像《像少年啦飞驰》里描述张洪量的声音:听上去就让人觉得「纵欲过度」。这四个字当然适合靓坤这个角色。我觉得靓坤这个角色对于吴镇宇来说更像一个试验的机会。通过《古惑仔》里的这个试验,他真正意识到了台词的力量,也修炼了台词的功力。后来《无间道II》里倪永孝那冷静却气场十足的台词功力,滥觞便出于靓坤。但那还是普通段位的玩声线。小丑的声线,如上所说,是要在虚拟世界里的癫狂和现实世界里的合理之间找到一个准确的定位。他做到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哦,咿,咿,啊哈,哈,呜,嘻,哈,哈。然后是动作设计。多年前央视电影频道有一个专题节目,《中国武侠电影人物志》,是邀请一些动作电影界的大腕做的访谈,对动作电影爱好者有很好的启蒙作用。而那么多集里,我觉得动作设计师董玮的一句话的启发意义超越了这个系列的其它任何部分:「拿起杯水喝也是叫动作。」孔乙己热衷于研究茴香豆的茴字有几种写法,在常人眼里当然是迂腐。可是书法家却真的需要这样咬文嚼字,好好研究「右」字的第一笔是撇还是横,「茂」字的下面是「戊」还是「戍」,然后找到最适合自己风格的写法。动作也是这样。即便不是影视工作者,我想很多人也会跟我一样,拿一瓶水或者一把折叠伞、一枚硬币在手里的时候,也会想着有哪些不同的方法可以把玩。在生活里,打伞就是为了避雨。打开伞,撑起来,让伞为你挡住雨。可是到了艺术的层面上,打伞的花样就多了。打伞有多少种打法?因为手里有个东西的时候我才会思考怎样设计动作,于是对打伞的花招就格外留意。在斜飘的雨中,对着雨走,背着雨走,在镜头里会营造不同的气氛和情绪。单手持伞,双手持伞;伞杆贴在身上,或悬在半空——加以利用,它们都能传达不同的信息。下面《文雀》里的这两张截图,在持伞的方式上使用了同一个诡计,你看出来了吗?下面这张呢?举手投足都是动作。这就是动作设计的真谛。不过,似乎,大部分动作导演都是只负责「打」的设计的。李安的《色戒》做了很多考据的工作,在易先生的书桌上摆满了属于那个年代的古董,可我依然对一个地方心有不满:动作设计的年代思维。《色戒》里的女性,都是这样抽烟的:但是,按那个年代中国摩登女郎们所追随的时髦,抽烟的方式应该是这样的:这种细节上的要求当然很苛刻。我当然是因为这是李安的作品,才会提出这样的「瑕疵」。在《致命伴旅》这部虽然有我喜欢的约翰尼·德普出演但是我依然觉得很烂的电影里,当安吉丽娜·朱丽走上大街,用一个优雅的动作将手中的包从一只手换到另一只手时,我确实吃惊了一下。这个动作应该是朱丽自己设计的,有些花哨,但是在这里用得恰如其分。演员不是念台词的机器。演员需要在模拟角色的心理状态后,适当地添加剧本上没有的东西,来让角色更丰满,更有魅力。这就是需要「小动作」设计的时候了。没有人会忘记小丑在骚扰筹款聚会时见到Rachel后的举止:「Well... Hello, beautiful!」他一边举起拿着匕首的右手向左边整理头发,同时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然后又理了理右边的头发。你很难确定地说清楚这个小动作到底表达了什么意义,你甚至可以做出几十种解读。但重要的是,当你看到这一串小动作的时候,你就获得了强有力的暗示:这个角色的举止是和常人不一样的。这一层重要的铺垫,便使接下来那连篇累牍、内容夸张的独白显得流畅而自然了。这就是动作设计的力量。-是的,《黑暗骑士》里借小丑进行的价值观讨论也是极富吸引力,但还是希斯·莱杰的表演更让我入迷。-
因为他的邪恶是不可捉摸的,是超越了世俗欲望的,是无法预测的,是纯粹的,是可以为之献身的。在他身上,邪恶不再是一种属性,邪恶就是他。他就是恶。
额,首先,dc系和漫威系的漫画纷繁复杂,但是实际国内有影响力的,无非是靠近些年的系列电影带动的所以这些漫画里有没有内涵反派我说不好,至少电影里的那些,全都弱爆了小丑算是一枝独秀而诺兰的三部曲相当于对原著的解构,小丑这个角色又增添了更多的意涵,摒弃了很多原著故事里俗套的剧情和设定,加上希斯莱杰出神入化的表演,小丑的人格魅力简直爆表比起动不动就科学事故导致变异报复社会的反派们,比起打架靠装备六神装才能抵抗主角光环的反派们,小丑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他是纯粹的混乱的化身,年轻人们哪见识过这个
快感,破坏这乱七八糟不合自己审美的世界的快感,见图:卖萌完毕开始答题。// 什么上面的不就是答案了吗?!答:我不代表“很多人”,就代表自己说说看哈。“我”为啥子喜欢Joker?——因为,他呀,纯!粹!别人犯罪是为了钱、性、巴拉巴拉啥啥的……他不是,他什么都不为。严格说的话,只是为了追求乐趣。这样的人都会让人很向往啊!沉浸在创作中的艺术家,用代码创造世界的程序员,在爆炸声中穿着护士服蹦蹦跳跳的小丑……能仅仅为了兴趣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很幸福!(当然,现实中要建立在不妨害他人的前提下哈——纠结丑爷道德观的见下图 ↓ )更新大概涂了个漫画版Joker:认真涂了个希斯莱杰版的Joker——这位的小丑带我入了Joker粉的大门。 更新:希斯莱杰版小丑的简笔画版
我真是被有些言论吓哭了,大概评论如下:1. Joker这个角色大概70多岁了,如果有谁敢说自己看完了所有漫画麻烦站出来,还“起码”,呵呵。2. 喜欢反派这个事情很正常,还值得上纲上线到希特勒的层面了。实际上,题主贴出来的图片,是非常常见被提及的喜欢Joker的理由,当然也不排除喜欢这个角色的人中间不乏跟风。但是,小丑这个角色应该是有人气的,不然直接让他死了就好了。另外因为这个就怀疑喜欢Joker的人三观不正、期待混乱等等,完全没有任何必要。喜欢反派的情况并不罕见,以美漫为例,反派或者一些带有反英雄主义色彩的角色因为受欢迎而有自己独立刊物的不在少数。(比如N52Harley Quinn的独立刊,M家那边Venom的人气也很可观,还有Deadpool总体销量我不太清楚,但是Wedding of Deadpool那本还是很受欢迎的。)在一个英雄故事里,没有反派是不可能的,可是,当时间推移,反派们也逐渐有了自己的故事。通常他们的起源往往也是悲惨的,引人同情的。这可能成为了一部分人喜欢某些反派的原因,因为觉得这是“情有可原的恶”。还存在另一种同情因素在于,绝大多数时候反派的结局都是失败的。反正最后他们都会输掉,他们更聪明、更坏又会怎样呢?相信绝大多数喜欢Joker的人,并不是喜欢他搞死了Jason。当然,Jason当年的死,也是一个典型的市场操作行为。流行文化产品,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市场导向的影响。除此之外讲一个有趣的现象,在DC周年视频里面,曾经问过画师和编剧:你们最喜欢哪个反派。老爷家这边的画师,讲Joker的虽然多,但是其他反派也都有提及的机会。可是呢,还到大超这边,基本上一水儿的——Lex Luthor。大超家反派人数其实并不少,但是Luthor应该算是最丰满的一个。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间,他的形象也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对手(此处不存在最强大的讨论)。在蝙蝠侠家反派都各具特色的情况下,小丑能够被大多数人称为“最喜欢”,恐怕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足够特别而令人印象深刻。有一句很有意思的话,所谓“好人总是一样的好,坏人却各有各的坏”。特别是当一个角色丰满了之后,除去他作恶本身,便有一些其他能够吸引人的地方了。(比如说吧,我们最爱说的看脸。)诚然,我们可以举出类似于模仿作案的例子,但是,这就又回到了当年这个奇怪的讨论——因果关系到底是怎样的?有答案提到了希特勒,众所周知《尼伯龙根的指环》中间《女武神》一段是希特勒非常喜欢的一段,所以,能够因此得出结论说瓦格纳是毒草么?如果没有《女武神》,希特勒还是希特勒,没有恶的范例,某些人依然会伤害他人。类似话题一直都在被争论,我们说到美漫总是提到《诱惑无辜》,但是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说,在当年还有其他的学者的调查结果认为漫画里的暴力等元素并没有相应的影响。看了题主最后那一大段,关于现实的联想吧,真的不必如此上纲上线。很多人在考虑这些角色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代入感,他们不想制造混乱也不想上街抢银行。有时候其实我们就是想多了,喜欢反派的人只是因为这些角色have more fun而已。。
当我看到这么多反派角色因为智商低被干死、因为话多被干死、甚至最后还有被主角发嘴炮“感化”死,心中真是千万头草泥马……,所以我就愈发喜欢像小丑这种有个性、有头脑、极恶、不拖泥带水的坏淫,因为有他在大概不会无聊。
首先先明确一点,小丑是个艺术作品里的角色。然后,人们对于美好事物的欣赏是天性。但是对于美好事物的认知上,是不应该存在某种标准答案的。可以喜欢金黄的菊花,拿回去装饰;就可以喜欢妖艳的罂粟,知道不能吃,但不妨碍欣赏。可以喜欢漂亮的陶瓷,当然也可以喜欢好瓷器被摔碎时的脆响(前提是有钱不在乎)。你可以喜欢小绵羊,但也没理由觉得我喜欢大灰狼就错了(我说的不是灰太狼,是像萧十一郎里面提的狼,孤独忠诚骄傲的狼)。更加应该弄明确的是,这种喜欢,只是出于天性,对于某种美好,单纯的欣赏。不附加别的什么东西,所以请不要对我说,“那你去买条狼,和它一起住吧”这种话。我喜欢吃冰棍,满足我一时嘴馋的需要,可不代表我就得去北极生活,把自个变成冰棍。我也很粉小丑。理由很简单,因为在黑暗骑士里,他的智慧,每时每刻都让我觉得充满着邪恶的酷感和节奏感。而且他并不是单纯的作恶,在坚持自己的理念的时候,为了让蝙蝠侠犯下杀戒,他可以毫无顾忌的看着蝙蝠侠开着摩托向自己冲过来,口里还放肆的吼着“hit me”!这算不算是为理想而献身?做事干脆利落,对人性把握入微,对于自己坚持的一个信念可以毫不顾忌的献身。可以这么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邪恶而有品位的犯罪是无限的,小丑把他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邪恶中去了。”人物角色本身设置的成功,更加上希斯莱杰忘情的表演他,说实话,看着小丑犯罪,我觉得简直是一种享受。因为抛开好坏不论,单就这个艺术人物而已,真的让我觉得有一种黑色的美感。这就是一个足够可以让人喜欢的理由。然后,我就为此喜欢了小丑。类似的还有安东尼霍普金斯的汉尼拔,食人魔,却在监狱里举止优雅,越狱杀人时尽显从容;还有鬼片鬼妈入侵里,最后鬼妈带着女儿化蝶的那个镜头,更是满目狰狞面目可憎,可真的让我觉得一种黑色的美感在蔓延。最后说一句,美好不是单纯的好,黑色的美也不该就是不可以欣赏。记得看过新闻,某人杀了提分手的女朋友,带着尸体开车圆了和女朋友生前的旅游梦。杀人当然不对,也必须得受法律制裁,可对于这么一个人,实在很难单纯说他坏。另外,不是欣赏什么就得变成什么,我只是在看电影,欣赏了某种美好,或者说黑色的美好。又不是讨媳妇“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包容你一切,并且变成和你一样”这种。凭什么看了好多不说好,就是我不好;看了坏的不说坏,就是我道德败坏。现在毕竟是21实际,喜欢吴宇森暴力美学的人那么多,也没见香港变成叙利亚;新闻联播天天都放,可也没见房间降下来啊
因为小丑是熵增的。
首先,大部分的人并不是喜欢小丑的犯罪行为,1只是因为电影里小丑的各种行为,说话的语气让很多人觉得很酷,幻想如果自己能像小丑那样该有多好。有这样想法的人大多数是青少年,多半是因为青少年因为遇到生活中的各种烦心事而引发的逆反心理2还有就是希斯莱杰(小丑扮演者)那没话说的演技让很多人喜欢小丑这个角色。顺便纠正一下楼主,电影里小丑是因为小时候经受了很多的家庭暴力长大后才会变成这个样子的,并不是因为小丑导致的家庭破裂
就像很多人喜欢《生活大爆炸》里的谢耳朵一样,因为倒霉的不是他们,他们只是看客。
如果“小丑”的对手不是“蝙蝠侠”,不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小丑的。蔑视世俗最过瘾的方式,莫过于跨在神的脖子上振臂长啸,独孤求败。事实上,跟一身铠甲、无懈可击的天之骄子蝙蝠侠比起来,脸上有疤痕的小丑,才是日常中可以窥见的、血肉之躯的凡人——他有显而易见的弱点和缺陷——这是凡人所必须坦然接受、直接面对并且能进而化之为武器的。而蝙蝠侠不同,他希望拯救世界,他是黑暗里的完美。但是只有黑暗的世界生来就是缺失的。所谓的完美永远只能是蝙蝠侠的理想。在黑暗中作为一个英雄为人们解除苦难——这是年幼父母被害的蝙蝠侠的心结,因此他日渐成熟的身体下面深埋的永远是一颗赤子童心。而恰好,他的对手小丑也是一个心无杂念的小朋友,“游戏”是他人生的主题,“快感”是他永恒的追求,“赌博”是他擅长的手段。作为一个普通人,小丑没有骇人听闻的坐骑,没有军火库没有老管家没有大豪宅,他对于这个世界来说,生存或者毁灭都不是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身体力行地教会了小丑:运气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只有自己的大脑和破釜沉舟的决心。不得不说,《蝙蝠侠·黑暗骑士》开篇“抢钱”那五分钟的戏实在安排得精妙。小丑对人性弱点的熟练把握一览无余在这五分钟里一览无余。贪婪的人类,最后必将被贪婪吞噬。小丑达到了目的(抢到了钱随后引起了官方以及蝙蝠侠的注意),除掉了累赘(一起抢钱的小伙伴),开启了故事,潇洒地离开。冷酷与疯狂,胆大与机智。“杀不死你的,使你更怪异。”小丑的追求从来不世俗。他渴望的“怪异”不妨说是一种“命运无常”。对于“突变”小丑的态度里含有一种奇妙的信仰和顺应。你看小丑对自己脸上的疤痕是这么解释的:版本一:想知道这疤痕的来历吗?我的父亲是个酒鬼和变态。一天晚上,他比以往更加疯狂,妈妈拿起菜刀自卫,他一点也不爽她,所以我看着他拿着刀朝妈妈走去,割她的时候他还在笑,他转向我对我说:“何必这么严肃呢?”(why so serious),他拿着刀走过来又说,“何必这么严肃呢?”接着,他把刀插进了我的嘴巴说,“让我们给这脸上增加一点笑容。”版本二:你看上去很紧张,是害怕这些伤疤吗?你知道它们怎么来的吗?来,看着我,我有过一个老婆,跟你一样漂亮,她说,我总是太会担心了,她说,我应该多笑笑。她赌博,欠了高利贷一大笔钱,有一天他们划花了她的脸,我们没钱去做整容手术,她无法承受,我只是想再看到她的微笑,我只想让她知道,我不介意她脸上的伤疤,所以,我把刀放进嘴里,干了这个,让自己变成这样。可你知道吗,她不敢看我一眼,她离开了我。这两个表述真假难辨,但显而易见:小丑对人性的认识消极的、暗淡、绝望。他深受创伤。起先他的表述里,迫害他的是外界,随后对瑞秋的表述里,已然变成自戕。这种心态的转变显然加深了其对命运的嘲讽。天地不仁。小丑以弃儿的姿态被挤压在世界的角落,他彷徨过,失落过,怨恨过,死过。但是伤疤就是伤疤,无法复原。最终他做的反抗,就是去推翻世间公认的正义,戏谑这个对他毫无温柔可言的世界。至此,小丑最终走向了所谓人性的反面——驾驭欲望,而非被欲望驾驭;抛弃情感,而非被情感支配。他的冰冷无声中转变为了他“燃烧 ”的支撑。这也是他成功打败蝙蝠侠的根本原因——蝙蝠侠一身负重(责任、理想、道义..),小丑身无一物。是不是颇有禅味?“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小丑在决定发起挑战的那一刻,他就没想赢。他要“玩”,玩个痛快。之所以说小丑是“特异”的很大程度上也离不开西方文化的语境。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这个人的性格中可以映射到着侘寂美学、老庄之学等东方哲学思想的某些内涵:侘寂(Wabi-sabi),一种以接受短暂和不完美为核心的日式美学。侘寂的美有时被描述为“不完美的,无常的,不完整的”。它是从佛教三法印派生的概念,特别是无常。侘寂美学是日本传统美学中最显著的特点。它在日本的审美价值中的地位,大致相当于希腊对于美和完善的理想在西方的地位。如果一个物体可以在我们内心带来宁静的忧郁和精神向往的感觉,那么它可以说是侘寂。侘寂接受生活是复杂的,但崇尚简单。它承认三个简单的事实:没有什么能长存,没有什么是完成的,没有什么是完美的。接受这三样事实,就能接受满足是一种成熟的快乐。(维基百科)蝙蝠侠没有了铠甲、军火、装备、管家,他也许就不是蝙蝠侠了——他需要外界给他支持,帮他武装。但是小丑不一样,小丑本就一无所有,一无所求,外界怎么变,他还是一样应对自若——他已经看透了人生的真相,他的的力量来自全部内心。这就是小丑最不可复制之处。杜甫诗道: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这十四个字,包含了佛家成住坏空的流转世界观。成劫住劫,是有情世界的建设时节,坏劫是各种灾害破坏有情世界的世界,空劫是世间消失回到空寂状态的时节,周而复始生灭有序。有什么好执着的呢。自然,小丑的魅力不是因为他是佛祖,而是因为他是可以四两拨千斤的笑脸小丑,哦,绅士。他所渴望的疯狂与刺激,实则可如流水无孔不入,也许对于他活着的全部意义就是“反抗”,反抗到灭亡。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唐寅当年风流一世,貌似快活神仙。但是他那一生都注定无法得到自己的最深的渴望。小丑亦然。他们笑起来声音比谁都爽朗,皱纹比谁都紧迫。任何时候,极致的疯狂下头都住着极致的寂寞。以笑覆悲,似乎连悲伤也得不到自由。“那些不能杀死你的,使你更怪异。”所谓怪异,是违背常理,是扭曲,是变形,是不真实的真实。这一切,小丑从不期待世界理解,他以“燃烧”为理想,即他以死为归宿。他挑战蝙蝠侠的权威,是希望以一种最昂贵的姿态阵亡。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他从无畏惧,为何他要误导蝙蝠侠让他失去最心爱的女人,为什么他享受混乱。因为他不在乎生命,死对他来说,才是彻底的解脱。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蝙蝠侠》里的小丑?如果非要一言以蔽之,那也许是因为“众生皆苦”吧。灭苦原应去执。而人生那么短短一瞬,你的执着里流淌的全是纯纯净净的自己,又如何舍得剥除。即使你舍得,你又该如何靠岸?受尽煎熬。无可奈何。最终你选择皈依。那么,好,去执之前,可不可以再让窦唯领着我们唱一句:幸福在哪里。(《高级动物》)我爱的小丑,只有希斯莱杰。在这个沉寂的深夜,万分万分想念他。
因为我们都梦想成为不符合社会安排和期望的人。而超级英雄与超级恶棍是这一个硬币的两面。
我是小丑的粉丝,不过并不是一开始就喜欢小丑,而是逐渐认识,了解到最后深深被这个人物所折服的一个过程。首先我认为,这个人物之所以被人喜欢,是因为漫画本身需要这个人物被喜欢。让我们从蝙蝠侠的角度出发。在dc漫画世界中,到处都是像超人这样的bug类人物,代表着绝对和不可侵犯,但是蝙蝠侠呢?虽然是个超级高富帅,但是他没有任何bug属性,只是一个信念坚定的侦探,是最贴近人类的超级英雄。小丑也是一样,在蝙蝠侠诸多拥有强大能力的反派中,他也是最特别的一个(蝙蝠侠的对手很多基本都没什么超能力这是事实,不过小丑的弱鸡程度在这些人里面除了企鹅可能也无人能比吧),单打独斗根本是被蝙蝠侠秒的节奏,最多用个匕首或者笑气喷雾,但是基本构不成多大威胁。小丑手下倒是经常有很多死忠粉,不过经常被他一起玩死,也是搞不懂这些人到底怎么想的……然后我们来看看丑爷都做了什么吧:1.在故事主线[致命玩笑]中杀伤第1任蝙蝠女~结果芭芭拉半身不遂~  2.主线故事[家族之死]在中东炸死第2任罗宾[杰森陶德]  3.在支线故事中杀死[猫女]  4.主线故事中杀了戈登局长的妻子  5.在罗马尼亚认识一群吸血鬼~教唆吸血鬼对付蝙蝠侠~使蝙蝠侠变成吸血鬼~  6.无数次打倒蝙蝠侠.却为了好玩而放过蝙蝠侠~基本上蝙蝠侠漫画里面主要人物的更新换代都是丑爷一手包办的。对了,还有最新的dc系列漫画不义联盟人间之神里面,小丑设计让超人亲手杀死了怀孕的路易斯,成功逼疯超人,完美验证了自己的疯狂理论:all u need is just a little push.(小截几幅图)(话说希斯莱杰演绎过丑爷之后丑爷的人设基本全部从狰狞派往花美男派发展了,尤其是嘴型的设定,往上延伸的伤疤确实比以前一直咧个嘴傻笑来得更富表现力,也让丑爷表情更加丰富)(话说希斯莱杰演绎过丑爷之后丑爷的人设基本全部从狰狞派往花美男派发展了,尤其是嘴型的设定,往上延伸的伤疤确实比以前一直咧个嘴傻笑来得更富表现力,也让丑爷表情更加丰富)为什么这样一个弱鸡角色在蝙蝠侠反派里占了如此重要的一隅?当然是因为他的纯粹。其他所有反派都有目的,或者说他们的作恶都有理由。罗马人是想发展黑帮事业,企鹅、鳄鱼之流呢是因为畸形受到嘲笑想报复社会,双面人呢是精神失常,因为硬币的缘故偶尔还要做做好事(真是太可爱了)……etc只有小丑没有理由,只是为了恶而恶。(如上:为什么你还觉得我需要理由?估计就和我上周用小猫抡死小狗一个理由。丑爷的演讲最帅了!)他的一切都是谜,到现在都没人知道他到底叫什么名字,只有他疯狂的笑容和惨白的脸,让人们过目不忘,他的样子深深切中了人们的恐惧,在看着他犯下累累恶行的时候突然冒出的幽默感有让人忍俊不禁。这一切的设定都能看出dc的画师们对小丑的偏爱。人类本来就是一种有光明面也有黑暗面的生物,世界上只有好人或坏人,没有好的人类或者坏的人类这一说,人类就是人类。我们经常会发现自己会对恶行咬牙切齿又自己时不时的产生一些阴暗的念头,不可否认黑暗的地方是有其迷人之处的。所有的电影,漫画,都会有反派的粉丝,更不用说像小丑这种,精神魅力强大到让给自己治疗的心理医生都不可救药的爱上自己,后来成为他情人兼搭档的哈莉。刚才翻回去看了一下,发现我这个回答很容易被归类为小丑做了我们不敢做的事所以我们喜欢他…但是我不是这个意思…漫画毕竟需要刺激,蝙蝠侠经常会苦大仇深,有时候会让人厌烦,但是只要有小丑出场,就绝对不会无聊,他是个神经病,更是个天才,各种有趣的恐怖的计划层出不穷,所以我喜欢有小丑的故事。另外就像之前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定程度的反英雄主义。试想一下,当你在办公室中度过了狗一样的一天之后,老板突然宣布你被解雇,夜里走在回家的路上,刚刚接到老婆难产死掉的电话,就突然出现几个歹徒把你的脸按在屎里抢了你的钱还要爆你菊花,这时候超人突然出现,身高一米九,肌肉强健,相貌英俊,刀枪不入,一秒钟搞定了歹徒,然后天神一般带着围观群众的欢呼声离去。这种时候,你真的会对这英雄心存感激吗?真的不会觉得世界不公吗为毛我被按在屎里你飞在天上?为毛你要来拯救我?为毛我需要你拯救?你不会去想也变得超级强力然后kick英雄的屁屁吗?但是怎么可能呢?永远没办法。不,这时一个穿着奇异肤色惨白的高瘦男子从小巷另一头摇摇晃晃的走来,没有超能力,没有钱,我们一样可以kick his ass,all we need is just a little push,hahahahahahahahaha!!!!!!不觉得很燃吗?丑爷绝对是反派界的励志大咖啊!就是我这一副弱鸡样子就是能够让世界疯狂啊!贴上唯一一部讲述小丑来历的漫画--致命玩笑,的最后几页,也许不需要我说这么多,你们自己也能看到小丑为何重要。从最后他和蝙蝠侠的对话里可以看出,小丑和蝙蝠侠两人是死敌的原因,他们彼此理解,都明白自己有一天终要被对方杀死,但是无法不向这宿命的地方走去。所以,最后我想说的是,不管我们爱哪一个角色,都是在爱着自己内心深处的那一部分,对于蝙蝠侠和小丑彼此之间也一样(相爱相杀一辈子~\(≧▽≦)/~)。最后想说,只要故事精彩就好,上升到道德层面实在没必要,why so serious?
在《黑暗骑士的归来》中,精神病医生认为自己了解的小丑,带着小丑参加电视台节目,主持人采访小丑,然后精神病医生第一个被小丑杀死,在场的所有观众全部被毒死。那些观众全都是为了看小丑而去,小丑能给他们带来欢笑,小丑这个形象本就是给人带来欢笑的呀!也有小丑的粉丝,被他利用作为犯罪的工具,最后被出卖而死。大家一定觉得小丑非常有个性,毕竟正常人都干不出那种事,而小丑往往都能做出来。
如果真的出现在他们身边,跑还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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