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的比丘 比丘尼,比丘 比丘尼尼们为什么不锻炼身体

男居士能拜比丘尼为师吗?能出家长期住在比丘尼寺院吗?--学佛网
&男居士能拜比丘尼为师吗?能出家长期住在比丘尼寺院吗?
发布:圣富&[ &]&& 日期: 21:01:00&&
居士问:男居士能拜比丘尼为师吗?能出家长期住在比丘尼寺院吗?我是男众,有个比丘尼寺院愿意接收我出家,但我不知道是否如法。智渡法师答:1、男居士在多位比丘尼供住道场护法尚可,但不可在尼众道场出家,即使该道场有尼和尚,也无剃度沙弥的资格。2、沙弥是当来比丘,比丘尼即使80 戒腊,尚要顶礼20 岁的新戒比丘;比丘尼欲接受男众出家,已犯轻慢过,有违八敬法。3、出家男众不可在女众道场留宿,何况长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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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请问沙弥(沙弥尼)与比丘(比丘尼)的区别 &(阅读 9186 次)
0 会员 以及 1 访客 正在阅读本主题.
于: 七月 12, :04 下午 »
顶礼上师三宝!末学的问题如题。恳请各位解答!多谢! 阿弥陀佛!
帖子: 5280
« 回复 #1 于: 七月 12, :50 下午 »
怎么,在家人想了解出家人的戒律?这个是被禁止的。
帖子: 10469
« 回复 #2 于: 七月 12, :28 下午 »
此为所受戒律的区别。如楼上道友所说,在家居士除非已发心出家或确定自己决不会生邪见,否则禁止阅读出家人的戒律。
« 回复 #3 于: 七月 12, :27 下午 »
抱歉,可能末学没有说清楚,引起了师兄的误会。不是想了解出家人的戒律,而是共修时,提到“沙弥”、“比丘”等名词,有道友询问沙弥与比丘的区别(大家不明白,都是出家人,怎么分为沙弥、比丘以及沙弥尼、比丘尼)。有的观点认为:是所受戒律的区别(沙弥受十条戒律,比丘受几百条戒律),但还听到网上有说法“满二十岁出家,受比丘戒;不满20岁出家,受沙弥戒……”,所以我们不知道二者是按年龄还是按戒律区别,还是出家首先为沙弥,若干年后,再经过一定程序或受戒律成为比丘?
« 最后编辑时间: 七月 12, :21 下午 作者 大连无明 »
« 回复 #4 于: 七月 12, :05 下午 »
按受的何种戒律来区别,有的一辈子都只是沙弥或沙弥尼
帖子: 5921
« 回复 #5 于: 七月 12, :26 下午 »
即使是老年的时候出家,一般也是先受沙弥戒。满二十岁的说法应该是说自幼出家的沙弥要满了二十岁之后才能受比丘戒,并非说居士满二十岁以后出家的受比丘戒。
喇嘛钦!……
帖子: 10469
« 回复 #6 于: 七月 12, :24 下午 »
有各种情况,但所受是沙弥戒还是比丘戒是决定其是沙弥还是比丘的关键。
« 回复 #7 于: 七月 13, :49 上午 »
多谢辅导员法师和各位师兄慈悲解答。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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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佛陀的教化工作  传道的开始  佛陀初转法轮,是在鹿野苑向五位苦行者,说了解脱法门,允许他们成为弟子,并称「善来比丘」,他们便成了自然得戒的比丘弟子。在此五人之中,以阿若乔陈如的悟性最快,听了佛陀的教法之后,随即证到了阿罗汉果,其他四人,也在不久之间,证了阿罗汉果。  度了五位比丘之后,接著又在波罗奈斯的近郊,开始了佛陀的公开教化。那是由于一位出身高贵的青年,耶舍(yas'a)的从佛入道,他的亲友数十人,也加入了佛教的僧团。满慈子(Purna-maitrayaniputra)、大迦旃延(Mahakatyayana)等人,也于先后舍离外道,进入了佛法。他们在鹿野苑中,度过了第一个雨季的安居生活,也就是在五个月之后,包括几位在家弟子,已达六十人之多。而且,佛教的僧团之中,固然欢迎高等阶级的婆罗门族,同时也欢迎最下级的贱民出家。在听法之时的位次尊卑,是依出家的先后,不依在俗的种族阶级,也不依年岁的老幼。可是,佛的教法,不限于佛陀来宣说,而是更盼佛的弟子们,将各自所闻所知所见的佛教法门,向广大的人间社会,作普遍和深入的阐扬。故在第一个雨季的安居生活终了,佛陀便对弟子们说:「比丘们!我已脱离了人天的一切束缚;你们也是一样。比丘们!为了许多人们的幸福和利益,去游行吧。不要两个人走在一起。说出你们已闻的胜法,开示清净的生活。若不闻法,就此死灭;若得闻法,虽为悟者,亦入于世。」因为这些比丘,几乎绝大多数,是婆罗门教的教徒出身,多已有了宗教知识和宗教经验的基础,故在经过佛陀于五个月的时间,予以开导和训示之后,即能负起各别弘扬佛教的使命。  佛陀遣发了弟子们,分别到四方去传道之后,他自己则到了优娄频罗村(Uruvela-senani),化度了拜火的外道优娄频罗迦叶(Uruvela- kassapa),和他的两个弟弟那提迦叶(Nadi-kassapa)伽耶迦叶(Gaya-Kas'yapa),以及他们三人的弟子,共计一千人。  根据佛典记载,释尊出家之后,尚未进入苦行林之前,曾去摩揭陀(Magadha)国,见了频毗娑罗(Bimbisara)王,王愿以一半的国土赠送给释迦太子,劝他不要出家,但被婉拒了,王即提出请求,希望释尊于成道之后,再来度他。因此,为了实践当时的诺言,佛陀于化度三位迦叶之后,便率同他们到了摩揭陀国的国都王舍城(Rajagrha),住于城郊竹林里。由于佛陀化度了当时颇负盛望的三迦叶,没有多久,对于佛陀的赞颂之声,便传遍了整个的王舍城。国王闻悉释尊已经成道,立即赶到竹林之中,听佛陀说法,大为欢喜,并于第二天,邀请佛陀以及一千多位比丘,进入王宫应供。城郊的那片竹林,为迦兰陀 (Kalanda)长者所有,也受佛陀的感化,把它奉献出来,王即在此竹林之中,为佛及僧,建造了僧房,这是佛教史上第一所有名的大道场。舍利弗与目犍连和大迦叶当时有一位诡辩学派的大修行家删□耶(Sanjaya)外道,也住于摩揭陀国,有一天,他的大弟子舍利弗(S'ariputra),在王舍城的街上托钵之时,见到了佛教的比丘阿说示,发现了阿说示的仪态,是那样地明朗和愉快,使他呆住了。因而上前探问:「朋友啊!你的相貌如此地明朗轻快,你的面色又是如此的澄澈明净。朋友啊!你是跟谁出家的呢?谁又是你的老师呢?你是遵奉著谁的教理呢?」阿说示的回答是很诚恳的:「我的老师是佛陀,但因我是初学新参,要我说明佛陀的教理,实在很难。尽其所能,也只能理解到一个精要而已。」  终于应了舍利弗的要求,阿说示即将使他能够如此明朗轻快的佛陀教义,作了扼要的说明:「一切事物的发生皆有其原因,最胜者则教我们,如何地次第减除这事物及其发生的原因。这是伟大的沙门(佛陀)教理。」  舍利弗听了这种「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佛法之后,立即悟到了佛法的中心思想,是说一切事物唯从因缘所生,必以因缘而灭。这是他从未听过的宇宙人生的真理,所以立即感到,他已找到了追求已久的东西,仅此两句,已使他非常受用了。因此他对阿说示说:「教理仅是如此的简单,你已因此而进入了没有苦恼的状态。这种状态是多少万世也不易见到的。」  当时在删□耶外道座下的优秀学者,除了舍利弗,尚有一位摩诃目犍连(Mahamaudgalyayana)。此人由于目连救母的故事,一再地被中国民间用各种方式普遍地流传。因此,在中国民间,已是家谕户晓的传奇的佛教人物。实际上大目犍连是他的姓,名叫拘律陀(Kolita)。他在投师之后的七日之间,便尽得删□耶的一切学问,虽被提升为教授,领导二百五十人,但仍未能解脱生死之苦趣,所以和同门的舍利弗相约,不论谁先得到善师,均当互相启告。故当舍利弗由阿说示处,得到佛陀所示「诸法无我」的缘生思想之后,便告诉了他。于是和舍利弗各自率领了二百五十人,归投到王舍城外竹林精舍的佛陀座下。历经一个月的修行,即证了阿罗汉果。  后来,舍利弗是佛家弟子中的智慧第一,大目犍连是神通第一,乃是初期佛教教团之中,最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两大弟子。  在佛灭之后,继续领导教团,召集长老会议,整理编集佛陀遗教的大功臣,则为佛陀座下苦行第一的摩诃迦叶(Mahakas'yapa)。此人在未曾遇佛之前,早已出家修行。虽曾结婚十二年,却与妻子相约,共修净行,不好五欲之乐,一旦父母谢世,便剃发出家了。后来在王舍城至那荼村之间的多子塔处 (Bahuputraka-caitya),遇到了佛陀,听了佛的开示,这位自负而已受到王舍城的许多人所敬仰的大迦叶,便投入了佛教的僧团,八天之后,即证了阿罗汉果。他一生不用好的衣著,不受美食,少欲知足,常修苦行。  我们在佛经中,常见的所谓「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罗汉」的佛教僧团,到了此时,大致已经形成了。  佛陀的还乡  释尊成道之后第五年,应其父王之召,由王舍城回到了他的祖国迦毗罗卫。佛陀将要回国之先,这个令人惊喜的消息,很快地传遍出来,父王、姨母、妃子,以及佛的儿子罗※罗等,都在等待著释尊返回王宫。可是,此时的释尊,已是佛陀,已是僧团中的一个成员,所以没有回到王宫,而是和大群的比丘们,一同住在近城的森林里。净饭王便和他的侍从们,来到林中那特地为佛陀建筑的尼拘律(Nigrodharama)园精舍,见了佛陀,同时也见到了佛陀座下的许多比丘,披著极为褴褛的袈裟,剃光了须发,所以颇感不忍,到了第二天朝晨,佛陀依照惯例,外出托钵乞食,向街上的人家,沿门托化。此事又被传到了净饭王的耳中,于是急忙地来找佛陀,他说:「我的孩子啊,你为何要像乞丐那样,向人乞化呢?你实在辱没我了!」佛陀的回答是:「大王啊!这是我的祖先的遗规呀!」仅是这样的解释,净饭王是不会理解的,因此佛陀又说:「我们出身的王族和士族,如今当然尚未沦落到要做乞丐的地步。」佛陀接著作了一个微笑,又说:「您和您的王族,的确应以荣誉为首。可是,我的祖先,是过去的诸佛,与我的所作是相同的。」  因为此时的释尊,已不是释迦族的太子,乃是一位以救济全体众生为职志的人天导师,不宜再受王族观念的限制,当以教团的规律为依准了。至于托钵的生活方式,乃是印度当时所有各种沙门团的共同形态。因为出家舍家,身无长物,亦无定居之处,仅以遮身及御寒之用的披衣,以及用来托化食物的钵盂随身。目的是摆下了一切的名利物欲,专心于道业的修持。  再说,就在那天,释尊为了会见以前的妃子耶输陀罗,由两位弟子的陪伴之下,到了王宫。耶输陀罗见到披著乞丐衣(袈裟)的释尊,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扑倒在释尊之前,抱住释尊的双膝,呜呜地哭泣。此时的释尊,扶起了耶输陀罗,给予安慰,用亲切的语言,向她宣说了佛陀的教法。那一番话,在她心中,深深地留下了佛陀的慈悲,因此,当他离开佛陀以后,她便替小王子罗侯罗,穿起了华丽的服装,来见释尊。这位少年,受了母亲的指导,见到佛陀,便问:「父王啊!我于何时能成为国王,承袭释迦族的王位呢?请您给我继承吧!」佛陀听了此语,便牵了罗侯罗的手,离开王城,把这少年带到了他和他的弟子们所住的尼拘律园,并且向他说:「你希望继承的东西,那不是永恒的,而且是引发苦恼的东西;这样的继承,我早已不能给你了。但是,我在菩提树下所得的诸宝,可以成为你的东西,那是能让你永远继承的。」因此,便把这位少年王子,交给了舍利弗,成了僧团中最早的沙弥(S'ramaneraka)。这次释尊回国,在俗情的观点上说,固是省亲性质,但在佛陀的立场而言,乃是用佛法度了释迦族的人。他的父王于闻法之后,即得「法眼净」的初果见道,也就是说,虽未立证阿罗汉果,解脱生死苦患,但已解脱在望,涅盘可期了。宫人也多受了戒法,并且还度了摩诃婆□波提所生的异母弟难陀(Nanda)等人出家。  因此,在这一共七天的归省期中,感化的显著成果,是使佛教的僧团,增加了许多位由释迦王族来出家的弟子们,其中有名的就是阿那律(Aniruddha)、阿难陀(Ananda)、金毗罗(Kumbhira),以及后来与佛陀争取领导权的提婆达多(Devadatta)等人的追随出家,为王子们理发的贱民优婆离(Upali),亦于此时赶来出家。  后世传称的佛陀座下的十大弟子,除了解空第一的须菩提(Subhuti),似乎出家较晚之外,其他九位如智慧第一的舍利弗、神通第一的目犍连、头陀(苦行)第一的大迦叶、天眼第一的阿那律,说法第一的富楼那(Purnamaitrayaniputra满慈子)、论义第一的迦旃延、持律第一的优婆离、密行第一的罗侯罗,均已出现了。  佛陀的行止  释尊于成道之后,直到入灭为止,大约有四十五年的岁月,每年除了四个月的雨季,和常随的弟子们在某信徒的家里,或在某长者所建赠的精舍、林地、庄园之中,安居度过之外。平均每年有八个月的时间,从事于游化人间的工作。经常由村至村,由城至城,由此国到彼国,在许多弟子的伴同之下,到处宣化佛的教法,往往是用浅近的比喻和生动的民间故事,作为宣扬佛法的方便。  佛陀时代,有名的居所,除了前述王舍城的竹林精舍,尚有舍卫城(Savatthi)附近的只园精舍,亦名只树给孤独园 (Jetavanaanathapindasyarama)。这地方,在佛教史上的地位,极其重要,佛陀的许多经典的说出,与这两处有关,因为场所广大,便于容纳多数的听众和出家人的住宿,所以在许多佛经的开卷之时,即说明当时佛陀在王舍城的竹林精舍或舍卫城的只园精舍所说。王舍城是摩竭陀国 (Magadha)的首都,舍卫城是□萨罗(Kosala)国的首都,这两个国家,正是恒河流域印度新文化的中心,比起释迦族的迦毗罗卫,也都是大国和强国。  说起只园精舍的因缘,非常富有诗意。据说,当佛陀带著来自释迦王族的新弟子们,回到王舍城之后,即有一位当地的富豪,恭请佛陀及其弟子们,到他家里应供吃饭,恰巧于前一天的下午,这位富豪有位亲戚,名叫须达多(Sudatta),特别自舍卫城来访,见到这个富豪的全家上下,都在忙碌非常,一问之下,始知是为准备迎请佛陀应供。当他听到「佛陀」的尊号之时,感到惊喜不已,即说:「佛陀的名字都不容易听到,何况能够见到佛陀并且礼敬佛陀,这是多么幸福的事啊!」因此,等不及第二天天明,须达多便迳自前往佛陀的住处求见,那晚的佛陀,是在塞林(Sitavana)中静坐,那是林葬的墓地,人死之后,弃尸于此,任鸟兽□食的林地。虽在极端的恐怖心理之下,须达多还是鼓足了勇气,走进了阴森的寒林,拜见了佛陀,亲闻了佛法,成了虔诚的在家弟子。因他乃是舍卫城的首富,故请佛陀到西北方的舍卫城去弘法。他在回国的途中,凡是遇到了熟人,就劝他们共同发心,建一座精舍,供养佛陀和佛的比丘弟子。由于他的交游广阔,并且受到许多人的尊敬,颇收一言九鼎之效,一边劝说,一边著手建造精舍的工程。  再说建造精舍的处所,当他回到舍卫城后,看了很多地方,均不理想,唯有只多(Jeta)太子的私人游园最合适,所以投金五十四亿,买下了地皮,另由只多太子献出园中的树木,故名只多林(Jetavana)。须达多乐善好施,周济孤独,号为给孤独长者。由两者的功德所成,故称只树给孤独园。当在只园精舍的建筑工程进行之际,佛陀首先派了舍利弗前往,负起监督任务。这所精舍占地达八十顷,长一千六百英尺,宽四百五十英尺。约一万九千一百七十坪,建有十六大重阁,六十窟屋,六十四院,窟外的别房住屋千二百处,各别集众打犍锥处百二十所。  由此看来,这是多么雄伟的大寺院了。住于舍卫城的□萨罗国王波斯匿(Prasenajit)王,当佛陀到了只园精舍之后,也常喜前往访问听法,成了三宝的拥护者。  从此之后的释迦世尊,便经常往返于东南的王舍城和西北的舍卫城之间,佛教的教化活动,也即以此约六百公里直径的范围为中心。  五、佛陀的根本教义  何谓根本教义  此所谓根本教义,顾名思义,乃是佛教教义的基础或原则。佛陀悟道之前的印度,没有这样的思想,佛教的悟道,便是开发了自有地球的人类历史以来,从未发现过的真理,这个真理,便是说明宇宙人生的存在及其变迁的原理,明乎其中的道理之后,便可循著此一道理的轨迹,走向超脱的境界。所以,当释迦世尊成道之后,最初说出的教法,即是从其大觉智慧之中流露出来的根本教义。但是,佛陀在世,一共度过了四十多年的传道生涯,在此漫长的岁月之中,他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个人和群众,也经历了好多文化背景和风俗语言并不相同的环境,为了适应各种不同的对象,便以种种不同的角度和方式,宣说他的教法。然而,宣说的角度和方式虽有不同,却是为了同一个原则,站在同一个基础,那便是佛陀的根本教义。  印度宗教的梵天和人类  在佛陀以前的印度宗教,认为宇宙万物均系梵天所生,在祭师阶级的婆罗门,优势独占的情形下,又将人类的产生,分为四个等级:由梵天的头上生出职业的宗教师婆罗门族,由肩上生出武士及王者阶级的刹帝利族,由腿上生出农工及商业阶级的吠舍族,由足上生出奴隶贱民阶级的首陀罗族。此系出于四吠陀(Veda)中最早出现的梨俱吠陀(Rg-veda)所收的,这也就是说,人类,由于神的造作,有始以来就是不平等的;人类唯有畏神和敬神,并向神献祭之外,不可能自行解决任何问题。尤其对于被征服的奴隶阶级,称为「一生族」,他们没有信奉宗教的权利,被置于神的眷顾之外,当他们死了之后,再没有转生的机会。  至于其他三种阶级,称为「再生族」,同在神的眷顾之下,尚有死后再生的权利;这种不平等的宗教思想,虽然指出了宇宙的起源和人间的现象,但却无以证明它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佛陀的教法──四圣谛  佛陀的教法如何呢?不用说,佛陀是经过了印度原有宗教思想的薰染,而再予以审察的结果,开出了新鲜合理而伟大的智慧之花,那便是以「四圣谛」 (catursatya)──四种转凡夫为圣人的真理。虽然,在这四条真理之中,没有告诉我们宇宙的起源为何?但却为我们解答了宇宙的存在以及人生的价值问题,更为我们说明了人生的归向以及达到永恒目的的实践方法。事实上,整个的宇宙,便是一个无限的存在,我们对于空间的大小和时间的长短,产生出分辨的认识,乃是由于我们在无限的存在之中,自我局限于有限的存在之故,假如摆脱时间和空间的范围,当下便进于无限的存在,和整个的宇宙相等。  至于,在此无限的宇宙之中,何以会产生了有限感觉的凡夫众生?这是一个哲学问题。佛陀对此,没有加以解释,仅谓「法尔如是」,也就是说自然如此的。  因为有了凡夫众生,始有宇宙之存在的感受,故也可说,凡夫众生,并非来自宇宙的分裂,或所谓上帝的创造,乃是本来就有的,无法追究其起源的;因为宇宙本身,没有时空的界限,存在于宇宙中的凡夫众生,亦无时空的起点可求,所谓起迄和来往,仅是凡夫众生的幻觉,不是宇宙本体的真相。所以释迦世尊,不谈宇宙和人生的创始,并且坚决否认上帝创造世界之说。佛陀只教我们如何从有限存在的凡夫众生,转变而成无限存在的大解脱者,凡夫众生的忧悲苦恼和生老病死,均系由于对于种种幻景的贪求、嗔拒、无智慧,故被幻景所左右,以致身陷于幻景的有限之中。由此可见,我们所感受的有限存在,并非真实的存在,乃是虚幻的存在。佛陀的教法,便是指点我们:循著一定的方法,从迷幻的有限之中走出来。具体的说,便是「苦、集、灭、道」的四圣谛法,现在,分别而又一贯地将之介绍如下:  苦圣谛是佛陀的本体论  苦圣谛,略名「苦谛」(duhkha),上面已说到,观宇宙本来是无限的存在,也无所谓有什么宇宙本体论的必要,若一涉及宇宙本体观念,便不是无限,而是出于有限的要求了。比如说,宇宙的观念,是从我人有了四方、上下的方位和过去、现在、未来的过程之设想,才标立了宇宙这名词的观念,既有了方位和过程的假设,当然不是无限,而是落于时空范围的有限了。  因此,佛陀为了说明此一时空范围之形成的因素,而宣说的苦圣谛,便是佛陀的宇宙本体论了。也就是说,以佛陀的智慧,所见的宇宙之形成,乃是由于凡夫众生,对于如下的五种对象(五蕴)的执著,有此五种对象,构成自我的观念,由于有了自我的意识作用,便引来了不自在、不满足、不完整的感受;这些感受,便是苦恼。  五 蕴  构成凡夫世间的要素者,名为五蕴或五阴(skandha)  (1)色蕴:(rupa-skandha)──包括自身的眼、耳、鼻、舌、身等五根,以及反映自身而起感受作用的色、声、香、味、触的五境。这是构成自我观念的物质要素,也即是自我存在的主观的身体及客观的环境。  (2)受蕴:(vedana-skandha)──此为对于五境的接触,所生起心理上的感受作用,即是当身体的五根(五种官能),和其所在环境中的事物,发生了感触的心理活动。  (3)想蕴:(sanjna-skandha)──此为由感触而变成接受的心理活动,例如与顺境接触所感到的欣乐,与逆境接触所感到的悲苦,即是心理上的受取作用。  (4)行蕴:(samskara-skandha)──此为产生了苦乐感受的受取作用之后,接著生起的贪欲、嗔恶,或与之不相关涉的其他心理活动。通常的情况,总是对于可悦的事物,起贪欲心;对于不可悦的事物,起镇恶心,但是也有觉得无关痛养的,或因甲境而想到乙境上去的。  (5)识蕴(vijnana-skandha)──此为更进一步,对于所接触的境物,了别识知,即是意念或意识的活动,也即是心的主体。前面的受、想、行三蕴,是心体的现象,识蕴才是心的主宰。故也可将受、想、行的三蕴,称心王所有之法,识蕴便是心王。凡夫众生的生生死死,生来死去,死去生来的主体,便是这个被称为识蕴的心王。一般人称之为灵魂,但是,佛教不称为灵魂,而称为识,因为,识和一般人所说的灵魂,观念颇有不同,灵魂好像是固定不变的,所以普通人把人的生死,比作搬家,从破了的老家,搬进新建的家,屋子虽换了,住屋的人却未变换。至于佛教所说的识蕴,乃是随著各人的善恶行为,经常都在变化不已的,因为,人的善恶行为,不是让什么天曹地府的神明记在生死簿中,而是随时积储在各自的识蕴之中,再根据善恶的轻重类别,感受不同的生死果报。  可见,以上五种构成凡夫众生之自我存在的要素,乃是物质世间和精神世间的综合,从这观点来看佛陀,他既非唯物论者,也非唯心论者,而是心物合一论者。  宇宙是众生所造成的  宇宙是众生活动的舞台,这是通俗的说法;若依佛陀的见地,宇宙是由众生的活动而形成的。比如,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社团,我们的国家,是由家庭中的成员、社员、国民的全体活动而成立的。故可推知,我们的地球世界,是由于生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一切众生所共同完成的杰作,在地球尚未形成之先,一切将要来到地球上生活的众生,便已在各种不同的世界,造作了感受地球世界之果报的业因。所以,地球世界是地球众生共同活动的舞台,但在未到地球上活动之前,即已在其他世界,为了地球的形成而作了相同性质的活动。这些活动的本体,便是构成自我的五种要素,由此五种要素构成的自我,便是凡夫众生,凡夫众生的存在,便是生、老、死的周而复始地受苦,称为「轮回生死」,或名「流转生死」,因为随著时间过程中的善恶行为,而来感受种种环境和生命的果报,升降不已,浮沉无定,所以喻作车轮的回旋,或波流的滚转。人在一生之中的际遇,当然是苦乐相参的,所以,仅从一截生命的片段上著眼,做为一个凡夫众生,未必是绝对可哀的事,然从连贯的生死之流中,观察凡夫众生,那就不能不赞仰佛陀的教义了。因为,佛陀所说的苦谛,并非苦乐相对的苦,而是指出感受此种苦乐存在的本身,便是苦果的报应。宇宙的存在,是为凡夫众生的受苦,那么,苦恼的起源又是什么呢?  集圣谛和灭圣谛是佛陀的现象论  从宇宙的本体而变成宇宙的现象,便是众生生死的起灭,佛陀以心物合一的五蕴,作为凡夫众生世间的本体,又以什么来说明宇宙的现象呢?前面已经表明,佛陀是以众生为宇宙之中心的,有众生始有宇宙,有宇宙即是有限,此一有限的本身就是宇宙的现象,现在所说的现象论,是指此一现象的产生和消灭而言。此一现象的产生,名为苦集谛(samudaya),这是伴著追求快乐和贪欲的满足而来的种种渴望,使得我们从此生到来生,生了又死,死了再生。总括而言,乃是由于我们渴望快乐(欲爱),渴望生存(有爱),渴望无常(无有爱),故使我们永远在欲界、色界、无色界的三界之中,六道轮回。修了善业,生于天上和人间;作了恶业,便下堕地狱、鬼、畜的三恶道中受生。只要一天不断此一渴爱(tanha)之心,永远都在集聚生死的苦因。要想不受苦果,唯有先从明白苦因著手,进而不造苦因,便可不受苦果了。  灭苦的真理,称为苦灭谛(nirodha),必须拾弃欲望,断除欲望,离开欲望,不使欲望有其残存的余地;破除了一切的欲望之后,渴爱之心亦可消灭了。也就是说,从所有的烦恼和善恶之中,解脱出来,由生死的三界,进入寂灭的涅盘境界。此所谓寂灭的涅盘境界,不是永恒的死亡,也不是永恒的生存,而是不生不灭的,寂静安稳的,自由自在的,绝对的存在,无限的存在,无远弗届,无微不至,是冲破了时空界限的,超越了心物观念的彻底存在和究竟存在。  十二因缘的生死观  根据佛陀的悟境所见,形成生死循环的三世因果者,名为十二因缘,亦即是由于十二个环节的连锁,便构成了连续生死之苦的起因,也可由此十二个环节的逐段逆转,达到灭却苦因、断绝生死的目的。故在四圣谛的集谛和灭谛之中,要用十二因缘的道理来说明。  十二因缘,又名十二缘起(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即是以十二个段落的因果关系,说明凡夫众生的生死连续,所以称为十二因缘。现在先将十二因缘,依其排列的次序,介绍如下:  (1)无明(avidya)──此为迷之根本,可以称作无知,即是贪欲、嗔恨、愚疑等的烦恼,故为迷惑于生死界中的根源。  (2)行(samskara)──即是行业,是从无明产生的意识行为,是前世所造的善业和恶业。  (3)识(vijnana)──即是由于过去世中的种种行为所积聚的业体,便是以此业体的本能,投入母胎的最初一念  (4)名色(nama-rupa)──即是投入母胎之后,业体的心识(精神)和胎体的肉身(物质)相结合的状态。  (5)六入(sad-ayatana)──即是在母胎中,逐渐形成胎儿的眼、耳、鼻、舌、身(五官四肢),意等六种感觉器官,又可名为六根。因为一切善恶行为的造作和感受,均系由此六种官能为媒介,而达于心体,成为业因业种,或苦因苦种,所以名为六入,意为诸业的六个入口。  (6)触(spars'a)──此为我们于出胎之后,自我身心的六入(六根),和外在环境的六尘之间,发生了相对的接触。所谓六尘,便是和六根相应的色、声、香、味、触、法,也就是我们这个身心所处的生活环境中的一切事物。  (7)受(vedana)──即是由接触外境而产生的领受苦或乐的感觉。  (8)爱(trsna)──此为由于苦乐的感觉之后,所起欣乐厌苦,求乐避苦,并且贪于财、色、名、食、睡等五欲的心理活动。  (9)取(upadana)──对于自己所喜所贪的欲求的事物,生起执著不舍的心理。  (10)有(bhava)──爱和取,乃是求取生存的欲望,正因为有此生存的欲望,便造下了种种恶行为的有漏(生死之因,故将接受未来的生死果报。此所谓「有」,便是指的生死因素、善恶行为的有漏之业。  (11)生 (jati)──今生造了生死的业因,必将接受来生的再度出生的业果,那便是由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所构成的身心,和此身心所处的环境。如前所说我们的身心是六根,身心所处的环境是六尘,同为五蕴构成,同为所感受的业果报应。如果加以区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是主观的身心,名为「正报」;色(眼所接受的美丑、明暗等),声(耳所接受的一切音声),香(嗅觉所接受的一切气味),味(舌所接受的一切滋味),触(身体所接受的冷暖、粗细、软硬、涩滑等),法(心意所接受的一切学问、观念、思想、方法)等客观的环境,名为「依报」。此处所说的「业」,和通常所用的「孽」字,颇有不同,请勿混淆误解。佛教所称的「业」,是梵文「羯磨」(karma)的意译,是善恶行为所留下的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能,也许和近代科学家所说德语的Energie不同,它是行为的一种余势,由于前一行的余势,可以引出后一现象的发生。  (12)老死(jara-marana)──来生既然有了五蕴所成的身心,又将衰老而至死亡。  因此,佛陀用这十二因绿,说明了凡夫众生,在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之中,所有因果循环的流转现象。此可用下面的表解,帮助我们,理解它的一个概念:  如果顺著十二因缘的三世因果,周而复始的继续下去,便是以集谛来说明苦谛的根由,众生永远是众生,不会脱离苦的范围。但是,佛陀之要指明苦谛的根由,目的乃在协助众生,超越苦的范围,所谓转凡成圣,那便是接著要说的苦灭谛了。  十二因缘的解脱观  苦灭谛,乃是逆著十二因缘的次第,从断绝第十二因缘的老死,向上推转,到了第一因缘的无明断绝之时,即是超凡入圣的解脱境界及涅盘境界。也就是说,要想不「老」不「死」,唯有设法不再出「生」;要想不再出生,便不得造下「有」漏的生死之因;要想不造生死之因,对于贪恋的事物,便当立即放下求「取」和舍不得的心念;要想无取无求,唯有首先排除避苦求乐的「爱」欲心;要想无爱欲心,便当不再领「受」苦乐的感觉;要想不受苦乐所动,当求六根清净,不与六尘接「触」;要求六根不触六尘,唯有不起「六入」;六入是由「名色」  所成,要求不起六入,便不宜求生投入母胎;投胎的主体是业「识」,故应先破业识;业识是由前世「行」为的集聚而成,故当先勿造作有漏的善恶行为;所谓有漏 sasrava),是指本著有我的意念,由身口所作的一切行为,不论是为身心的私我,或为群体社会国家世界的公我,乃至是为宇宙全体的神我,均系有我有漏的生死业,为何有我的观念存在呢?乃因众生皆在「无明」的愚疑之中,何谓无明愚疑?即是没有智慧,不能明察我们所处的五蕴世间,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暂时的,不实在的幻景,所以误将众生各自所造的身心乃至宇宙,当作「我」来维护与贪恋。如果能将此无明排除之后,便可修好解脱之船的漏洞,平安地航出生死的苦海了。如何排除无明,那是要靠修行八正道来完成的工作,也就是下面所要介绍的道谛之内容了。  道圣谛是佛陀的修道论  道圣谛,简称道谛(marga),即是灭苦之道,或灭苦的方法,也就是佛陀所说修道方法,若能依此方法,切实遵行,便可升入圣境,是由凡夫众生成为超脱自在的圣者之道,所以称为道圣谛。  道谛的内容,含有八目,所以总名之谓八圣道分或名八正道(aryastangikamarga),又译作八支圣道及八正法等。现在分条叙述如次:  (1)正见(samyag-drsti)──彻底明了四谛之理,即为正见。当以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盘寂静的「三法印」,来监定见解的正确性。即是说,能够理解我们所处的五蕴所成的身心世界和环境,确是虚幻无常的;既属无常的幻景,自亦没有真我的实体可求;彻见无常,实证无我,当下便是涅盘,便是寂静(不动心)的圣境。唯有依据这样的见地,来从事佛法的修行,才能真正地达到解脱的目的。  (2)正思惟(samyak-samkalpa)──又被译作正志、正思、正分别等,即是正确地思惟四谛之理,基于正见的原则,勿使心中生起贪欲、镇恚、害心等的活动。这是清净意业的工夫。  (3)正语(samyag-vac)──即是真语和实语。不妄语(谎言)、不两舌(挑拨是非)、不恶口(粗言詈语)、不绮语(戏论淫词)。应当以善言劝勉,爱语安慰,直言教导。此为基于正见所作清净口业的工夫。  (4)正业(samyak-karmanta)──又被译作正行,即是端正品行,远离一切的邪恶行为,是指基于正见而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除了已婚夫妇之外的一切男女的淫事,均为邪淫),不用一切兴奋剂或麻醉物。此即是清净身业的工夫。(5)正命(samyag-ajiva)──清净了身、口、意的三业,顺从佛陀的教法,远离五种(不正当的)被佛陀称为以邪法活命的职业,例如:诈现奇特、自称功德、咒术占卜、大言壮语、彼此标榜等;亦即是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不法的利益,名为邪命。学佛的人,当以正常职业,取得生活的所需。  (6)正方便(samyag-vyayama)──又被译为正精进或正治,即是努力于贪嗔无明等烦恼的对治,精进地迈向涅盘的圣道。故当发愿:已生之恶使之速断,未生之恶使之不起;已生之善使速增长,未起之善令之生起。  (7)正念(samyak-smrti)──系念正道,不起邪念;即是以不净观(a-s'ubka-smrti)等的方法,摄心制心,使之不受物境欲念所摇动。所谓「不净观」,即是观想此一身体,共有五种不净:  (一) 种子不净(由父精母血所成故),(二)住处不净(胎中十月住于母体的屎尿之间故),(三)自身不净(此一身体是由地质、水份、热能、空气等四大所成故), (四)自相不净(身中常由眼、耳、口、鼻以及大小便道的九孔之中流泄秽物故),(五)究竟不净(此身死后必将腐烂化为脓血,乃至枯骨亦坏故)。观想自身不净,观想他身不净,便可息灭物欲之心,也可增进舍身为道之心。请注意,佛教所说的「四大」,是指构成宇宙的四大物质元素,不要误以不贪酒、色、财、气,名为「四大皆空」;乃以宇宙的物质元素,暂时幻现的身体,不是究竟的存在,所以称为「四大皆空」。  (8)正定(samyak-samadhi)──循著以上七个阶段次第修行,正念的观想完成,便可进入四禅八定,再加以无常无我、四大皆空的正确知见(即是空慧的观照),便能进入无漏清净的灭受想定,那即是解脱自在的境界,不生不死的涅盘境界。所谓涅盘(nirvana),曾被译作灭度、寂灭、圆寂等,即是超越了一切烦恼苦痛的系缚,住于绝对自在的境域,那是不能用时间和空间来范围的圆满充实的存在。  不苦不乐的中道  我们从以上所见,佛陀的修道论,既不主张享乐,也不主张苦行,乃是不苦不乐的中庸之道。实行起来,也不会感到困难,不用浪费金钱,也不一定要我们避开现实的生活,而是教导我们,就在现身所处的环境中,及时用功修行。著手之际,也不繁杂,只要能够把握住一个原则,认明我们的身心和这身心所处的环境,都是无常的、无我的、暂有的、幻有的,便可渐渐地对名利得失的心念淡薄下来,对于求取解脱之心积极起来。然后再对日常生活、待人接物之间的存心,以及言行方面,加以留意;宁可损己利他,不要损人利己;应以正当的职业,为人间的社会,谋求幸福;尽可能地利用时间,多做自利利他的工作;为了洗练我们的身心,应当多做一些使得物欲沉淀的工夫。这种工夫,上面仅仅列举了一种不净观的方法,其实,正念所包含的方法很多,主要的尚有六种正念:念佛、念法、念僧、念持戒(即在八正道中的身口意三业的清净)、念布施(以财物布施贫穷,以佛法施化有缘的众生)、念生于诸天的功德。  这儿须加解释的,修行的方法很多,归纳起来,不出福慧二类。心中念念不忘地对于佛陀伟大人格的敬仰,对于佛陀所说教法的渴求,对于实践佛陀教法者──僧人的见贤思齐,对于造作恶业的警惕,对于困苦众生的盼望能予以救济,对于以禅定力而生于诸天的向往。这六种系念的表现,均属于福业,但此六念的功夫所得,便属于慧业了;因为正念不断的更进一步,便入禅定境界,定力即能产生智慧。  以佛陀的智慧所见,生天未必可喜,即使到了最高的非想非非想处天,仍未脱出生死的界限,故对于六念之中的念天功德,不可误解成为仅仅希望求生天上,而是指的八正道中最后一个阶段,盼由四禅八定的禅天过程,进入涅盘。  正念,主要是指心念,但是,晚近中国,以口念佛、念经,也不为错;由口业来帮助意业,当然更好。不过,如果仅用口念而疏忽了心念,那就舍本逐末了;如果仅是口中念佛,而忽视了八正道的兼顾并重,更是错上加错了。事实上,凡是信心坚强、修行殷切的人,也必是位行解双举的佛教徒。因为,佛陀的教法,是要我们在不背弃现实生活和人类环境的原则下,努力于解脱道的修持;并以佛法的实践,来导致个人生命的升华,促进人间社会的净化。所以八正道的修行者,既能摆脱物欲之火的煎熬,也不必如苦行主义者们接受痛苦的折磨。  佛法的中心思想  佛法,便是佛陀所说的教法,即是佛陀教我们用来自利利他的修行方法,以及解释这个修行方法的原理,切勿误解修行仅是出家人的事,也勿以为唯有吃素念佛或坐禅拜佛才是修行,这点可从上面的介绍之中得到理解。也正由于如上的介绍,使我们见到了佛法的一个梗概。这个梗概,便是「四圣谛法」,在此四谛法中,又以五蕴法分析了宇宙人生的本体,五蕴法中包罗了构成主观的六根和客观的六尘,这个五蕴的世间,便是苦谛的内容。又用十二因缘,说明宇宙人生的现象,说明三世因果的循环,也说明了如何使此因果循环的现象消失。事物之间所发生的关系,名为因缘;先后之间所起的现象之关连,名为因果。因缘思想和因果思想,是一体的两种表徵,乃是佛陀思想的独特处,也是佛教的中心思想的中心。佛陀即以此因缘与因果,宣说了集谛和灭谛。为了灭苦的方法,便说了八正道,八正道乃是最平易近人的修行方法,也是最能适合人们接受的中庸之道。  当然,初初接触到佛法的人,可能仍有不太明白的地方,此在佛陀悟道之初,即已有过如此的顾虑,结果还是被许多愿意接受的人理解了,所以也发扬光大了。  从五蕴的基础上,发展成了「唯识法相」的哲学;从因缘生法的立场上,发展成了「般若性空」的实相论;从身口意三业清净的立足点,完成了戒律的体系;从正念及正定的基本上,发达了禅观的思想。统括佛教思想史上的小乘佛教,而至大乘佛教,其中心思想的源头,皆不出如上所举的四圣谛和八正道,所以把它称为佛陀的根本教义;因为它是大乘、小乘,一切佛法的根本,故又被现代学者们,称为根本佛  六、佛陀的教团  教团的构成  在佛陀当时的印度,尤其在恒河流域一带,有著许多的沙门团,是于各种不同的思想下,形成各式各样的出家人的团体。当佛陀成道之后,有了自己的教义,依照佛陀的教义,作为实践依准的出家人,也日渐多了起来,这便是自成为一个佛教教团之开始。  但是,佛陀的教团,虽以出家的沙门(s'ramana)为中心,经常追随佛陀的,也以沙门为主,佛法教化的对象,却不限于出家人,佛陀倒是为了教化在家人而到处游历,并且教导他的出家弟子们随缘教化,往往利用出外托钵乞食,接触俗人,应机施予佛法的宣化,故将托钵乞食视为重要的生活方式之一,以之接引、化导与佛法有缘的人们,所以名为化缘。俗人归信之后,绝对的多数,不会随佛出家,佛陀也不要求人人出家。因此,出家的沙门,形成了教团,教团的外围,便是众多的男女信徒;他们虽不直接参加教团的集体生活,却和教团之间,有著密切的关系。所以,提起佛陀的教团,也不能忽视了在家身分的佛弟子们。  将在家的男女信徒和出家的大小男女,分别起来,佛陀的教团之中,便有七类不同的身分了:  (1)优婆塞(upasaka):汉译为清信士、近事男、近善男等,即是亲近三宝的在家男子。  (2)优婆夷(upasika):汉译为清信女、近事女、近善女等,即是信仰佛法,近事三宝的在家女子。  (3)沙弥(s'ramanera):汉译为息慈(息恶行慈)、求寂(勤求圆寂)等,即是依比丘而住的出家少年。  (4)沙弥尼(s'ramanerika):即是依比丘尼而住的出家少女。  (5)式叉摩那(s'iksamana):汉译为学法女、学戒女、正学女等,即是女子于十八岁至二十岁的两年之间,修习特定的不淫、不盗、不杀、不虚诳语、不饮酒,不非时食的六法,而住于比丘尼的团体中者。此与沙弥尼所不同者,沙弥尼是未成熟的少女出家,一旦进入教团,便可肯定她的出家身分。式叉摩那是已成熟的少妇或已不是处女的女子,须以两年的时间来观察她是否能够适应出家的生活。  (6)>比丘(bhiksu):汉译为乞士、熏士、破烦恼等,即是二十岁以上受了比丘戒的出家男子。  (7)比丘尼(bhiksuni):即是二十岁以上受了比丘尼戒的出家女子。  依据佛教的惯例,以上七类的尊卑位次,是这样的: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优塞婆、优婆夷。总名之为佛陀座下的七众弟子,也即是构成佛教教团的全体信徒。  在家信徒的生活轨范  作为一个在家的佛教信徒,和非信徒之所不同的,即是归依三宝和受持五戒的要求。也就是说,一进佛门,首先要对佛陀生起崇敬之心。虽然,佛陀本身无须由于信徒的崇敬而显出他的崇高伟大,也不是由于佛陀有什么权威而强制信徒对他崇敬,乃是为了崇敬佛陀的伟大人格和智慧,他将他自己所悟的解脱方法,悲天悯人地告诉了我们,我们对他的救世精神,是否应该崇敬呢?假如你已接受了佛法的教化,是否应该见贤思齐,对于佛陀的人格有所向往呢?如果是的,那么,对于佛陀的崇敬,乃是为了提挈自己,使得自己也能渐渐地走向成佛的道路。  所以信佛的第一个条件,便是对于佛陀的敬仰和归信,佛经中称为「归依佛陀」。  信佛的最大目的,不该仅是为了求取现实的利益,但是信佛的利益是通过了现实生活而达到解脱目的者。要想求取利益,必须依照佛陀所示的方法来做。所以对于佛陀的教法,也当归信,名为「归依达磨」。达磨(dharma)即是佛陀的教法,尝被汉译为轨持和轨则等。  佛陀的教法,要藉人的传持和宣扬,才能长时间地让广大的人们接触到,故对传持佛法的人,亦宜恭敬如同佛法,此名为「归依僧伽」。僧伽(samgha),意译为和合众,即是以佛陀的教法为轨范,意见相同、利益均等、生活相同,身、口、意的行为方面,也均和睦相处的人们。主要是指出家的佛弟子们。  以上三项,加起来名为「三归依」,亦名「归依三宝」。以现代的观点来说,便是敬爱教育我们的老师、珍惜老师传授的学问、尊敬创发学问的古圣先贤。不过佛法不同于普通的学问,这是使我们从有限的生死界中,进入无限解脱境中去的方法,所以在归敬的程度上是颇有差别的。  归依三宝之后的人,依照佛陀所示的生活轨范,至少要遵守五点:  (1)不杀害有情:有情(sattva)即是对于具有感情意识的一切生物,不得加以杀害。此有两种原因:一是从因果的观点及轮回的观点上说,现世杀害有情众生,将来也要接受杀害,为了急求解脱生死,不得再造生死的杀业;另一是从灭除无明烦恼的观点及增长慈悲心的观点上说,不应为了自身的欲求而杀害众生,更不应为了嗔怒而杀害众生。  (2)不属于自己应得的任何财物,均不得不与而取,不论巧取或强夺,皆为不法的行为。  (3)不得与夫妇之外的男女发生性关系,夫妇之间亦不得过度地纵欲。  (4)不得虚言、妄语、恶口骂人、两舌挑拨、淫词艳语。  (5)不得饮酒,亦不得食用刺激和麻醉的物品。  以上五点,便是杀生、偷盗、邪淫、妄语、饮酒的五戒。杀、盗、邪淫,属于身业,妄语属于口业,饮酒是为防止因酒而造成乱性,所以最好不饮酒。事实上,五戒的内容,已在八正道的正业和正语之中,能够实践八正道,便能受持五戒。同时,请勿误会,佛教的戒律精神,并非仅止于消极的不得作,更有积极的不得不作的要求在内。例如,不杀害有情众生,进而要救生和放生,有情之中,以人为中心,所以要尽其所能,救济病贫和灾难中的人们;不偷盗他人的财物,进而要量力施舍,多做慈善事业;不淫他人的妻女,进而要劝请他人,共同来净化人间的男女关系;不妄语,更要用语言给他人带来福利。  在家信徒的处世原则  除了五戒之外,作为在家的三宝弟子,对于子女,应当善尽抚养和教育之责;子女对于父母应该敬顺忠实,不得浪费父母的财物,父母年老或虚弱之时,应尽援助和敬养之责。学生对于老师要致礼敬,并且深深体念老师的教诲;老师对学生当以恳切之心,将自己的技能和学问,尽量地传授,并给予爱护。  丈夫应爱他的妻子,尊敬妻子,并且对妻守贞,适时给与适当的衣服和装饰;妻子应善维持家庭生计,亲切地接待来访的亲友,对丈夫要贤淑而有贞操,照顾丈夫的财产,热心而勤勉地作一个家庭的主妇。  对于亲友和同伴,要以平等的态度相待,要经常表示亲切和郑重;要为对方的利益设想,以公平的方式分配共有的财物;不可掉于轻率;当其必要之时或于危难之际,应给与保护;遇到不幸,更当把他视作自己的忠实伙伴。  主人对于属下,勿使负起超过其体力或能力的工作,不要勉强他们,应该多为他们的幸福设想而给与照顾;应给与适当的食物和费用;他们有了疾病,要加以照料;要许可他们有充分的休息。  属下对于主人,当尽力为之服务,以愉快的心情,担负起所做的工作,尽量做到能使主人满意的程度;不要批评主人,更不可咒骂主人。  作为一个在家的佛教信徒,对于出家的比丘和比丘尼们的身口意三业,要以非常友善的态度来接近,欢迎他们到自己的家中乞化,并且供给他们用以维持身体的必需品。  这段教训,出于的《善生经》。由此可见,佛陀的宗教,即是人间的宗教了。  沙弥生活的轨范  本来,沙弥之在佛陀的教团中出现,是在佛陀成道后第五年,由于他的儿子,少年罗侯罗的出家而来,所以是出现在比丘之后。现在为了由沙弥的戒律,到比丘戒的由简入繁,便于叙述起见,所以先介绍沙弥的生活轨范。  沙弥的生活轨范,共有十条守则,名为沙弥十戒,是从五戒的基础上,加了五条与世间俗欲隔离的规定,而成为养成出家人格的训练。因为,要使凡夫众生,从滔滔的人欲洪流之中抽出身来,便不得不先以自我的意志远离物欲,最后才能达到无欲的境地。  仅守在家的五戒,虽也能够到达无欲的边缘,然对于夫妇关系的淫欲未断,终究尚差一步。当然,如果能以在家身分而守出家的戒律,也能达到离欲无欲的目的  现在,将十戒的名目,条列如下:(1)不杀害有情:此与素食思想虽有关连,但却并不等于规定素食,而是规定不得杀生。(2) 不偷盗他人财物:乃至一针一线。(3) 断绝男女的淫事:此与五戒所不同者,乃是由不邪淫而进为不淫。(4) 不妄语:此与五戒的相同。(5) 不饮酒:亦与五戒的相同。(6) 不非时食:过了日中之后,不得进食,这是印度当时,各沙门团的共同原则,也是出家人的共通生活方式的一种。(7) 不用花□等的一切装饰,也不得以香水、香油等物擦脸涂身:这是为了避免虚荣心,以及男女之间的相互诱惑而制。(8) 不得自作歌舞、音乐、伎艺等的世俗游戏,亦不得存心去观赏世俗的歌舞、音乐和伎艺等的演唱:此乃为了不使已经出家的身心,再为世俗的娱乐所迷,引发贪恋俗情的心理。(9) 不坐卧华美轻软而高贵的床座:为免引起高傲心和舒适感,而忘了生死的苦恼,所以应当卧坐坚硬低下的床座。(10) 不为自己保持金钱:出家的人,应该常处于物质生活的贫穷之中,不储蓄金钱,也不手持金钱等的财宝,目的是为灭除对于身外之物的贪求之心,若有一念贪求存在,他便无法进入解脱之门。不过,为了教团大众的生活,以及寺院经营的维持,保持金钱,不为过失。  这是出家沙弥的戒律,也是进入解脱之门的守则。但是,在家的信徒,也有学习出家戒律和体验出家生活的机会,即是逢到每月的斋日即是布萨日 (upavasatha),依现代而言,也可称作佛教的假日或节日吧!在家的信徒,可在那天的一日一夜中,守持沙弥十戒中的前八条,称为八关斋戒。至于沙弥尼戒,和沙弥戒相同。所不同的是沙弥依止比丘而住,为比丘当侍者,并且学习比丘的威仪;沙弥尼依止比丘尼而住,为比丘尼当侍者,并且学习比丘尼的威仪。比丘生活的轨范  上面所说的沙弥十戒,若从字面上看,它是为沙弥所定的戒律;即使从教团的形式上看,也是沙弥所守的戒律。但是,若从戒律的成立史和教团的发展史上考察起来,即可明白,沙弥一词,是由沙门而来,沙弥十戒,本为释迦座下的沙门大众的生活轨范,是最初佛教教团的共同守则。  后来释尊座下的出家弟子,越来越多,早年出家的弟子们,也收了弟子,分子就渐渐地复杂起来,仅靠十条生活守则,已感不够处理教团中所发生的问题了。当弟子之中遇到无法处理的问题时,便去请示佛陀,佛陀亲自处理之后,便成为新的案例,新问题继续发生,新案例也陆续增加,直到佛陀入灭之时为止,有关比丘生活的案例,已达二百五十件左右,这便构成了比丘的戒律。凡是比丘,一律要循著这些规定来处理日常生活中所发生的问题。至于沙弥,因为年龄尚小,成年人的许多案例,尚不能适用,所以仅有基本的十条戒律就够了。  在比丘戒的二百五十条之中,也包含了沙弥的十戒,不过已将十戒分别安置在五篇七聚之中了。所谓五篇,即是犯戒的五等罪行,七聚是犯戒的七项罪名。这是佛教律令的独特的分类法。五篇之中,最重的罪行是波罗夷(parajika),共有四条,即是行淫、偷盗、杀人、大妄语,犯此四条的任何一条,便自然失去出家人的资格。其次依序为僧残、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突吉罗。以突吉罗的罪行最轻。除了波罗夷罪,均可根据规定,向大众之前坦白忏悔,最轻的突吉罗罪,只要自己生起悔过之心就好。  正因为犯了过失要向大众或数人之前忏悔,有的人犯了过失,自己不知轻重,而须他人来当众检讨,所以教团之中,也有了由共住的大众来共处理一切问题的规则,名之为羯磨作法,用现代语说,大概可以称为议事规程吧。这种方式,在今天看来,没有什么稀奇,但在二千五百多年以前的印度社会中,用全民民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民主思想,除了佛陀的教团之外,是从未有过的事。  比丘尼的出现  在佛陀的教团中,最初是不许女性出家的,这不是重男轻女,而是当时印度的一般宗教中,均不许女性出家的,原因是女性的身心脆弱,经常须要他人的保护,如果女性出了家,势必要为比丘增加负累,所以佛陀要说,有女性出家,便为佛陀的正法,由一千年而减为五百年。事实上,由于当时的社会,警察保护不能遍及乡间和山野,女性出家后,往往会单独行动于乡间和山野,危险性很大,后来,在比丘尼之中受到强暴的实例,也真的发生过。  但是,当佛陀的父王病逝之后,佛陀的姨母摩诃婆□波提夫人,率领著五百名释迦族的妇女,剃了头发,穿了褐色的出家装,来到佛前,请求准许出家。最初未获许可,结果由于佛的常随侍者阿难陀的代为再三地恳求,才给她们作了八项特别约束,接受了她们,加入了佛陀的教团,那八项约束,便是「八敬法」,这一批女性即依八敬法而成为比丘尼,像其他由佛陀亲自接引出家的比丘一样,没有使用授戒的仪式。用会议方式的羯磨(karman)法授戒的仪式,乃是当弟子们接引再传弟子时,开始使用的。至于八敬法和女性出家的问题,不妨参阅拙著《戒律学纲要》第六篇第三章比丘比丘尼戒的内容及其同异的介绍。  在那次释迦族妇女们大规模的出家运动之中,也包括了佛陀出家之前的妃子耶输陀罗在内。虽在佛世的比丘尼之中,也出现了好多伟大的圣者,例如佛的姨母大爱道,迦叶尊者出家之前的妻子妙贤,妓女出家的莲华色,淑女出家的法与等人,均为释迦世尊的教团,带来了不少的光辉,所以我也特别为此四大圣比丘尼编写了传记(请参阅拙作《圣者的故事》)。但是,佛陀仍说:「女子多于男子的家庭,易遭盗贼。」所以规定不得由比丘度比丘尼弟子。  至于比丘尼的戒律生活,原则和比丘戒律相同,唯其为了女性在生理和心理上,颇不同于比丘,故有好多规定与比丘戒不同。在表面上看是限止女性,实际上是为了对于她们的保护,也是为了保护教团的声誉。所以通称比丘尼有五百戒。事实上,在四分律中为三百四十八条,在僧只律中仅有二百九十条。四分律的比丘戒为二百五十条,僧只律的比丘戒则为二百十八条。相差数十条而已。  平等的教团  女性出家,虽为一般宗教的惯例所不许,虽会给佛陀的教团带来麻烦,但在佛法的基本思想上是容许女性出家,所以释尊也说,在过去诸佛化世之时,均有女性随佛出家的。这是基于众生平等、种族平等和性别平等的佛法而来。故当准许女性在佛教中出家之后,这一平等的思想,便完全贯彻了。  传统的婆罗门教,唯有婆罗门阶级的僧侣种族,可为宗教师,且为生来的特权阶级。至于第四阶级的奴隶种族,不但不能成为宗教师,即使信仰宗教的权利也被剥夺,这是种族不平等。一般的沙门团,不许女性出家,这是性别不平等。佛教呢?乃是将教法的门户,向著所有的人们开放著的,但能了解佛法而愿归依三宝的人,不论尊卑、不问老少、不别男女,一律欢迎。出家学佛者与在家学佛者是平等的,不论是权威的国王大臣或路边的贩夫走卒,乃至贫贱的乞丐,进了三宝之门,一律是三宝的弟子,但凭各自对于佛法的实践程度而分获益的深浅,不因世俗的地位尊卑而成贵贱差别。出家的男子和女子,也是平等的,比丘能够证得阿罗汉果,比丘尼也同样可以证得。这完全是根据人的本性,也是肯定了人的本性之平等可贵而发出的思想。所谓阿罗汉(arhat),汉译为杀贼(杀灭了一切的烦恼之贼)、不生(不再转世投生)等意,即是解脱的结果,所以在根本佛教中的佛陀,也被称为阿罗汉。在根本佛教的修行结果方面,分作四个阶段:(1) 须陀洹果 (srotapanna-phala):译为预流,即为初见四谛法门,体证了十二因缘的道理,便是进入圣流的预备工夫。到此阶段,最多再经七番生死,便得解脱。(2) 斯陀含果 (sakrd-agamin):译为一来,即是说,即使证得此果之后立即死了,再来人间天上,也仅一番生死,即可解脱。 (3)阿那含果 (anagamin):译为不还,即是说,证得此果,死后住于五净居天(禅定之中),禅定转深,到了灭受想定,即是解脱,所以不再还到凡夫的生死界中。(4) 阿罗汉果  (arhat):已如上述。在家人修行佛法,最高可得阿那含果,这是由于家室俗情之累,不能即生进入灭受想定或彻底无欲的境界。但是,若能进入五净居天的深定之中,已是必得解脱的境界了。  至于佛教的「天」,从文字上看是具象的存在,实则未必要确定天界位置的存在于何处。佛教的天,分作「欲乐福报」的和「禅定境界」的两类。因此可说,凡是欲乐的享受和寿命的维系,超过普通人间的,便是欲乐福报天,不论它是否存在于地球世界或在太空的其他星球世界。再说禅定天的存在,除了意识之外,不用假借物质作表徵,所以更加不必指出它的存在方位了。  和平的教团  佛陀的教团,名为僧伽(samgha),意为和合众,在许多场合,均用「和合僧」来称呼它。在「六和敬」法的原则下,做到:(1) 身和敬:礼拜等的身业相同相敬。(2) 口和敬:赞咏等的口业相同相敬。(3) 意和敬:信心等的意业相同相敬。(4) 戒和敬:受持的戒法相同相敬。(5) 见和敬:对于佛陀的教法,即是因缘所生苦空等义的见解相同相敬。(6)利和敬:衣食等的利益相同相敬。在佛陀的教团之中,没有特权阶级,虽然身为教主的佛陀,也自称「我在僧中」。僧中的人,凡是已经取得比丘资格并且通晓僧中轨范的人,均有发言权、和投票权。人人都有相同的义务和投票权;人人都有相同的义务和责任。如果遇到偶发的纷歧异见,即依法集会,由大家依法解决;万一遇上了困难问题,参加的人员,形成了两个壁垒,争持不下之时,便采用「如草覆地」的方式,把它当作无意味的案件处理,好像用乾草把潮湿的泥泞,遮掩起来,不用再去注意那块泥泞的地方了。所以,在僧伽之中,永远是一片宁静和谐与安乐的景象。故在义净三藏译出的◆根本萨婆多部律摄⒀卷一内说:「诸佛出现于世乐,演说微妙正法乐,僧伽一心同见乐,和合俱修勇进乐。」新学的后辈,对于先进的长老,在求法敬法的原则下无不恭敬如同奉事佛陀;先进的长老,也不会倚老卖老,因为有的沙弥已证阿罗汉果,一些年老的比丘,尚是凡夫;即使是已证圣果的长老比丘,因为已经无我无欲,故对于后进新学,更会如同对他自己一样地,给与适切的照顾及教导。教团的比丘和比丘尼,各自成为两个生活环境。大家都在六和敬法的原则下,度著和平融洽的修道生活;在八正道的标准之下,彼此之间没有口舌是非之争,没有嫉妒,也没有歧视。由于大众的个性与兴趣不同,佛陀允许意趣相投的人,分别聚集在一个一个具有特长的长老比丘的左右。例如,性喜头陀行的比丘,集在迦叶尊者的左右;性喜智慧的比丘,集于舍利弗尊者的左右;性喜多闻的比丘,集在阿难陀尊者的左右;性喜神通的比丘,集于目犍连尊者的左右等等。  由于来自各地的比丘,语言不能统一,佛陀也不勉强他们使用一定的语言,允许他们依各自所用的语言而分成一组一组地,来举行布萨(upavasatha)日的诵戒仪式和羯磨作法。  比丘尼的僧伽,为了便于接受比丘的照顾与指导,原则上是住于距离比丘僧伽不远的地方;但是,除了每半月迎请一位精通戒律并且受了比丘戒二十年以上的比丘,到尼寺教诫之外,平时均在长老的比丘尼的督导之下,度其清净和精进的修道生活。不过,她们对于比丘僧伽,均抱著尊敬的态度。  因为生活轨范的不同,在家的信徒,原则上不能过问出家人的行为。出家人的生活如有失检者,乃由出家僧伽的大众,以会议方式的羯磨法来处置。万一有人,犯了罪恶,并且触及了国家的重大法令,便先依据戒律标准,逐出教团,然后再去接受国法的制裁。例如比丘戒的四条根本戒(波罗夷罪),便是比照当时摩竭陀国的死刑标准而定的,所以比丘偷盗五钱以上的财物,便失比丘身分。  因此,佛陀的教团之内,包含了七类信徒,基本上完全是平等的。但在尊敬修行阶次的原则上,乃以出家的僧伽为主体;出家僧伽之中,又以比丘僧伽为中心,比丘僧伽之中,复以有德的长老为领导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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