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在跑步胸口痛能当兵吗的时候胸会颠的痛,而且有块状物还可以

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 - 简书
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
字数 20995
前言 作为选择对象的磨难
萨默赛特·毛姆写道:“任何一把剃刀都自有其哲学。”大约是说,无论何等微不足道的举动,只要日日坚持,从中总会产生出某些类似观念的东西来。
这恐怕是一种颇费功夫的性格:一个不写成文字就无法顺利思考的人,想找寻自己跑步的意义,非得动手一个字一个字写出这样的文章才行。诚实地书写跑步,也就是在某种程度上诚实地书写我这个人。
1. 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谁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呢?)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决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亦不为过。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没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会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六月份,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相当“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于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还是我从某个时刻开始,对“跑步”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跑步,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养成的诸多习惯里,恐怕是最为有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由于二十多年从不间断地跑步,我的躯体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强化。
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却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不过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胜负成败。这一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为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方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
同样的说法也适用于写作。小说家这一职业,至少对我来说,是无所谓胜负成败的。书的销量、得奖与否、评论的好坏,这些或许能成为成功与否的标志,却不能说是本质问题。写出来的文字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基准,这,才至为重要;这,才容不得狡辩。别人大概怎么都可以搪塞,自己的心灵却无法蒙混过关。在这层意义上,写小说很像跑全程马拉松,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动机安安静静、确确实实地存在于自身内部,不应向外部去寻求形式与标准。
跑步对我来说,不独是有益的体育锻炼,还是有效的隐喻。我每日一面跑步,或者说一面积累参赛经验,一面将目标的横杆一点点地提高,通过超越这高度来提高自己。至少是立志提高自己,并为之日日付出努力。我固然不是了不起的跑步者,而是处于极为平凡的——毋宁说是凡庸的——水准。然而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要。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儿,才更为重要。在长跑中,如果说有什么必须战胜的对手,那就是过去的自己。
然而过了四十五六岁,这种自我考核体系也一点点出现了变化,简单地说:比赛成绩再也提不上去了。考虑到年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管是谁,都会在人生的某个时刻迎来体能的巅峰。在我与跑步之间,这样一种徐缓的倦怠期前来造访了。其间有着付出的努力得不到报偿的失望,有着理应敞开着的门户不知何时却被关上的茫然。我称这些为“跑者蓝调”。究竟是何种蓝调,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如果说一个月跑二百六十公里就算“跑得认真”,三百一十公里恐怕算是“跑得扎实”吧。随着距离的增长,体重竟轻了下来。两个半月减了七磅,腹部一带微微长出来的赘肉也消失了。七磅相当于三公斤多。请想象一下去肉铺买了三公斤的肉,拎在手上走回家的情景,大概就能真实地感受到那份重量。想到一度将如许一份重量揣在身上活着,个中滋味颇为复杂。
说起来,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表达得准确一点,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一人默默地跑步也罢,四五个小时伏案独坐,默默地写文章也罢,我都不觉得难熬,也不感到无聊。这种倾向从年轻时起便一以贯之,始终存在于我的身上。和同什么人一起做什么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是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许多来。
虽然如此,自从年纪轻轻便结了婚(我结婚时二十二岁),我渐渐习惯了和人共同生活。大学毕业之后经营一家饮食店,认识到了与他人相处的重要性。人无法独自生存下去,这本是理所当然,我却是脚踏实地学到的。尽管有点走样,我也渐渐掌握了类似社会性的东西。回想起来,从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十年当中,我的世界观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在做人方面也有了一些长进。从四处碰壁之中,学会了生存的诀窍。倘若没有这也算得艰难的十年的生活体验,恐怕我就不会写什么小说了,即便想写,也写不出来。但话说回来,人的本性不会极端地发生变化。希望一人独处的念头,始终不变地存于心中。所以一天跑一个小时,来确保只属于自己的沉默的时间,对我的精神健康来说,成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功课。至少在跑步时不需要和任何人交谈,不必听任何人说话,只需眺望周围的风光,凝视自己便可。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宝贵时刻。
每每有人问我:跑步时,你思考什么?提这种问题的人,大体都没有长期跑步的经历。遇到这样的提问,我便陷入深深的思考:我在跑步时,究竟思量了些什么?老实说,在跑步时思考过什么,我压根儿想不起来。我跑步,只是跑着。原则上是在空白中跑步。也许是为了获得空白而跑步。即便在这样的空白当中,也有片时片刻的思绪潜入。这是理所当然的,人的心灵中不可能存在真正的空白。人类的精神还没有强大到足以坐拥真空的程度,即使有,也不是一以贯之的。话虽如此,潜入奔跑着的我精神内部的这些思绪,或说念头,无非空白的从属物。它们不是内容,只是以空白为基轴,渐起渐涨的思绪。
年过半百的我已处于人生的后半期。二十一世纪之类果真来了,我不折不扣地迎来了五十多岁,这种事情在年轻时无从想象。从理论上说,总有一天二十一世纪会到来,不出意外,届时我将迎来人生的五十年代,这不言自明。然而年轻时的我,要在内心描绘出自己五十多岁的形象,就好比“具体地想象死后的世界”一样困难。
前面说过,无论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工作领域里,和别人交手竞争一决雌雄,不是我追求的活法。听上去好像在大谈特谈无聊的大话,不过,正是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的人,这世间方是世间。别人自有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我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与之相配的活法。这样的差异产生了细微的分歧,数个分歧组合起来,就可能发展成大的误会,让人受到无缘无故的非难。想起来,正是跟别人多少有所不同,人才得以确立自我,一直作为独立的存在。就我而言,便是能够坚持写小说。能在同一道风景中看到不同于他人的景致、感到不同于他人的东西、选择不同于他人的语句,才能不断写出属于自己的故事来。我就是我,不是别人,这于我乃是一份重要的资产。心灵所受的伤,便是人为这种自立性而不得不支付给世界的代价。
我基本是如此思考,并依循着这样的思考度过人生。就结果而言,在某种程度上,我也许是主动地追求孤绝。对于操我这种职业的人来说,尽管有着程度上的差异,这却是无法绕道回避的必经之路。这种孤绝之感,会像不时从瓶中溢出的酸一般,在不知不觉中腐蚀人的心灵,将之溶化。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回护人的心灵,也细微却不间歇地损伤心灵的内壁。这种危险,我们大概有所体味,心知肚明。唯其如此,我才必须不间断地、物理性地运动身体,有时甚至穷尽体力,来排除身体内部负荷的孤绝感。说是着意如此,毋宁说凭着直觉行事。
当受到某人无缘无故(至少我看来是如此)的非难时,抑或觉得能得到某人的接受却未必如此时,我总是比平日跑得更远一些。跑长于平日的距离,让肉体更多地消耗一些,好重新认识自己乃是能力有限的软弱人类——从最深处,物理性地认识。并且,跑的距离长于平日,便是强化了自己的肉体,哪怕是一点点。发怒的话,就将那份怒气冲着自己发好了。感到懊恼的话,就用那份懊恼来磨炼自己好了。我便是如此思考的。能够默默吞咽下去的东西,就一星不剩地吞咽进体内,在小说这一容器中,尽力改变其姿态形状,将它作为故事的一部分释放出去。我努力做到这一点。我并不认为这样一种性格讨人喜爱,恐怕有极少人赏识,却难得讨大众欢喜。对于这样一个缺乏协调性的人,一遇上事情就想独自躲进壁橱里的人,有谁会抱有好意呢?
不过此时此刻,只管埋头跑步即可。意义嘛,留待日后重新思考也为时不晚。穿上慢跑鞋,在脸上和颈部抹足了防晒霜,调节好手表,来到路边,于是开始跑步。比赛的纪录不见提高,但也无可奈何。我跑步时,忽然浮想联翩。我已经到了一定的年纪,时间自会拿走它那份额度,怨不得任何人。这就是游戏规则,就如同河水向着大海源源不断地流去一样。
我的脑子并不怎么好使。我是那种通过有血有肉的身体,通过伸手可触的材料,才能明确认识事物的人。不论做什么,只有将其转换成肉眼可见的形态,我方能领会。然而我不是以在脑子里构建理论和逻辑为生的类型,也不是以思辨为燃料向前行进的类型,毋宁说是给予身体现实的负荷,让肌肉发出呻吟(某些时候是悲鸣),来提升理解的深度,才勉强“心领神会”的类型。
2. 日夏威夷州考爱岛(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跑步进入我的日常生活,是在很早以前,准确说来是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那时候我三十三岁。老实说,连自己都不觉得自己有经营才干,只不过觉得一旦失败了便是穷途末路,才不顾一切拼命努力。勤勉、耐劳、不惜体力,从前也罢现在也罢,都是我仅有的可取之处。
三十岁迫在眉睫,已然逼近不能再呼为青年人的年龄。于是乎——连我自己也始料未及——我下了决心:写小说!我可以具体说出下决心写小说的时刻,那是一九七八年四月一日下午一点半前后。那一天,在神宫球场的外场观众席上,我一个人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观看棒球比赛。我并没有野心要当一个小说家。我只是一心一意想写一篇小说,甚至连个具体的构思都没有,却觉得“现在,我大概能写出个像样的东西来”。
周围的许多人都反对我的决断,或是深表怀疑。“店铺好容易上了轨道,还不如交给什么人去经营,你自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写你的小说得了。”他们忠告说。世俗地看,这想法的确合情合理。众人当时并没预想到我能作为职业作家生存下去。我却没有听从劝告。无论做什么事儿,一旦去做,我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则不得安心。将店铺随意交托给某个人,自己躲到别处去写小说,这种讨巧的事情我做不来。竭尽全力埋头苦干,还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撂开手了。然而,如果因为模棱两可、半心半意而以失败告终,懊悔之情只怕久久无法拂去。
当这部小说写完时,我有了某种感触,觉得找出了自己的小说风格。我深切体会到,可以随心所欲伏案写作而不必介意时间,每日集中精力写故事,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又是多么痛苦的事情。不过,刚刚成为专业小说家那会儿,我首先直面的问题,却是如何保持身体健康。我本是那种不予过问便要长肉的身体。由于每日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体重才控制在稳定状态。过上了从早到晚伏案写作的生活,体力逐渐下降,体重则有所增加。
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可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正式开始每天跑步,记得是写完《寻羊冒险记》,稍微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跟决意当一名专业小说家大致相差不远。跑步有好几个长处。首先是不需要伙伴或对手,也不需要特别的器具和装备,更不必特地赶赴某个特别的场所。只要有一双适合跑步的鞋,有一条马马虎虎的路,就可以在兴之所至时爱跑多久就跑多久。此外还戒了烟。每天都跑步,戒烟便是自然而然。戒烟诚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但是你没法一边吸烟一边坚持跑步。“还想跑得更多”这一自然的想法,成了戒烟的重要动机,还成了克服脱瘾症状的有效手段。戒烟,仿佛是跟从前的生活诀别的象征。
我对于长跑,原本就不觉得讨厌。但学校的体育课,我却从来未能喜欢上它,运动会那些玩意儿更是让人厌恶至极。它们是上头强迫我们做的运动。“喏,跑起来!”逼迫我在不喜欢的时间,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对此,我从小就无法忍受。反之,倘若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在自己想做的时间,爱做多少就做多少,我会比别人做得更加卖力。
对学习产生兴趣,是在规定的教育体系大体修完,成了所谓的“社会人”之后。我明白,对感兴趣的领域和相关的事物,按照与自己相配的节奏,借助自己喜欢的方法去追求,就能极其高效地掌握知识和技术。比如说翻译技艺,也是这么无师自通的,说来就是自掏腰包,一点一滴地学了来。花费了许多时间,技艺才得以成熟,还反复出现过错误,可正因如此,学到的东西才更加扎实。
成为职业小说家,让人觉得最高兴的,是可以早睡早起。我们决定,太阳升起来的时候起床,天色变暗了便尽早就寝。这就是我们想象的自然的生活、正经人的生活。
我本非善于同人交往的人,有必要在某个节点回归原始状态。于是,我们从长达七年的“开”的生活,急转直下改为“闭”的生活。我觉得,这样一种“开”的生活,曾经在我人生的某一阶段存在过,是一件好事。现在想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太多重要的东西,这类似人生综合教育期,是我真正的学校。
清晨五点起床、晚上十点之前就寝,这样一种简素而规则的生活宣告开始。一日之中,身体机能最为活跃的时间因人而异,在我是清晨的几小时。在这段时间内集中精力完成重要的工作。随后的时间或是用于运动,或是处理杂务,打理那些不需高度集中精力的工作。日暮时分便优哉游哉,不再继续工作。或是读书,或是听音乐,放松精神,尽量早点就寝。我大体依照这个模式度日,直至今天。拜其所赐,这二十来年工作顺利,效率甚高。只是我想,年轻的时候姑且不论,人生之中总有一个先后顺序,也就是如何依序安排时间和能量。到一定的年龄之前,如果不在心中制订好这样的规划,人生就会失去焦点,变得张弛失当。
然而坚持跑了一段时间后,身体积极地接受了跑步这事儿,与之相应,跑步的距离一点一点地增长。跑姿一类的东西也得以形成,呼吸节奏变得稳定,脉搏也安定下来了。速度与距离姑且不问,我先做到坚持每天跑步,尽量不间断。就这样,跑步如同一日三餐、睡眠、家务和工作一样,被组编进了生活循环。成了理所当然的习惯,难为情的感觉也变得淡薄了。我到体育用品商店去,买来了合用而结实的跑步鞋、便于奔跑的运动服、一块秒表,还买了专为初练跑步的人写的入门书,读了。如此这般,人渐渐演变成了跑步者。
如今想来,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身体生得相当强壮。几乎四分之一个世纪,每天从不间断地跑步,还参加过好多场比赛,却从不曾有腿脚疼痛而不能跑的时候。并未好好地做准备运动,却从不曾出过一次身体故障,受过一次伤,生过一次病。长期坚持跑步,身体的肌肉形态会发生巨变。不过那时候,每天跑步,同时感到身体结构日日发生变化,实令内心欣喜:即便过了三十岁,我的身体依然还有改变的可能嘛!这样的未知之处,通过跑步一点一点地得以揭明。不久,原来略呈增加的体重逐渐趋于稳定。每天坚持运动,适合自己的体重自然而然确定下来。最易驱动身体的肌肉开始显现。随即,吃的食物也一点点发生了变化,食物以蔬菜为主,蛋白质主要靠吃鱼摄取。我一直不太喜欢吃肉,愈发吃得少了。少吃米饭,减少酒量,使用天然材质的调味品。而甜的东西,我本不喜欢。
已经说过,我是那种不予过问的话,什么事儿都不做也会渐渐发胖的体质。我太太却不管吃多少(吃的不多,可一有点啥事就吃甜点心),不做运动,也根本不会变胖,连赘肉都不长。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不过细想起来,这种生来易于肥胖的体质,或许是一种幸运。比如说,我这种人为了不增加体重,每天得剧烈地运动,留意饮食,有所节制。何等费劲的人生啊!然而倘使从不偷懒,坚持努力,代谢便可以维持在高水平,身体愈来愈健康强壮,老化恐怕也会减缓。什么都不做也不发胖的人无须留意运动和饮食。并无必要,却去寻这种麻烦事儿做的人,为数肯定不会太多,因此这种体质的人,每每随着年龄增长而体力日渐衰退。不着意锻炼的话,自然而然,肌肉便会松弛,骨质便会变弱。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以长远的眼光观之,才能看明白。人生基本是不公平的。此乃不刊之论。即便身处不公之地,我以为亦可希求某种“公正”。许得费时耗力;甚或费了时耗了力,却仍是枉然。这样的“公平”,是否值得刻意希求,当然要靠各人自己裁量了。
我说起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有人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坚强啊!”得到表扬,我固然欢喜,这总比受到贬低要惬意得多。然而,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的强弱,并没有太大的关联。我能够坚持跑步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儿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儿怎么也坚持不了。意志之类,恐怕也与“坚持”有一丁点瓜葛。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所以,我从来没有向周遭的人推荐过跑步。
对长跑感兴趣的人,你就是不闻不问,他也会主动开始跑步;如若不感兴趣,纵使你劝得口燥舌干,也是毫无用处。马拉松并非万人咸宜的运动,就好比小说家并非万人咸宜的职业。我也非经人劝说、受人招聘而成为小说家的(遭人阻止的情况倒是有),而是心有所思,自愿当了小说家。同理,人们不会因为别人劝告而成为跑步者,而是自然地成为的。
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在学校里,我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一真理。
任怎么说长跑和自己的性情相符,也有这样的日子。“今天觉得身体好沉重啊。不想跑步啦。”经常有类似的日子。这时候便寻找出形形色色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想休息,不想跑了。我曾经采访过奥运会长跑选手濑古利彦,在他退役就任S&B队教练后不久。当时我问道:“濑古君这样高水平的长跑选手,会不会也有今天不想跑啦、觉得烦啦、想待在家里睡觉这类情形呢?”濑古君正所谓怒目圆睁,然后用了类似“这人怎么问出这种傻问题来”的语气回答:“那还用问!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如今反思起来,我觉得这确是愚问。当时,我也明白。然而,还是想听到他亲口回答。即便膂力、运动量、动机皆有天壤之别,我还是很想知道清晨早早起床、系慢跑鞋鞋带时,他是否和我有相同的想法。濑古君的回答让我从心底感到松了口气。啊哈,大家果然都是一样的。
闲话休提。我就这样开始了跑步。三十三岁,是我当时的年龄,还足够年轻,但不能说是“青年”了。这是耶稣死去的年龄,而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凋零从这个年纪就开始了。这也许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在这样的年龄,我开始了长跑者的生涯,并且正式站在了小说家的出发点上——虽然为时已晚。
3. 日夏威夷州考爱岛(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个42公里)
还有一个健康法是睡午觉。我午觉睡得可真不少。大体在午饭后,觉得有睡意袭来,便横躺于沙发上,就这般迷迷糊糊地睡了去。约莫三十分钟便会猛地醒过来。醒来时,身体倦意全消,脑子非常清醒,即南欧人所谓“歇死它”(siesta)。
体重也顺利地下降,脸庞愈加精悍起来。身体如此发生变化,是件好事儿。但比起年轻时代,变化更加费时耗力了。从前花一个半月就能做到的,现在得耗时三个月。运动的效率显而易见降低了。这本是无可奈何的事儿,只能顺其自然,仅凭手头现有的资源坚持下去。这正是人生的原则,况且效率的高低并非决定生活方式价值的唯一标准。东京我一直去的那家健身馆里,贴着一张招贴画,写着:“肌肉难长,易消。赘肉易长,难消。”令人生厌的事实,但终究是事实。身体乃是极为事务性的体系,只有耗时费日,断续地、具体地给它痛苦,它才会认识和理解这信息,才会主动地接纳给予它的运动量。我们再一点一点地将运动量的上限提高。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别让身体超负荷。
在马拉松比赛中不是跑,而是走,有生以来是第一次。之前,无论多么痛苦,我都不走,这是我的骄傲。马拉松是跑的比赛,而不是走的比赛。当时我甚至连走都勉勉强强。索性放弃比赛,坐进收容车里得了,这个念头几度掠过脑际。反正成绩已是糟糕透顶,不跑也不打紧。然而弃权我是怎么也不愿意。哪怕爬着,我也想坚持到终点。
失败的原因一目了然: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运动量不够!练习量不足,体重也没有完全降下来。四十二公里嘛,随便对付对付,怎么也可以跑下来呀!心里恐怕不知不觉生出了这种傲慢情绪。隔在健康的自信和不健康的轻慢心之间的那堵墙,非常薄。年轻的时候,也许“随便对付对付”就能闯过全程马拉松这一难关。不必跟自己过不去一般拼命练习,单单凭借储存的体力,就能跑出蛮不错的成绩。遗憾的是我已经不年轻了。不支付必需的代价,便只能品尝相应的苦果。
这种苦头我再也不想吃第二遍!当时,我沉痛地想。这种寒冷彻骨的悲惨记忆,我不愿它再来。下次参加全程马拉松,我要回归初心,从零出发,发奋努力;周密地训练,重新发掘自己的体力。将每一颗螺丝都仔细拧紧,看看究竟能跑出什么样的结果来。这就是拖曳着痉挛的脚步蹒跚在寒风中、被许多人超过时,我心中想的事情。一开始我就打过招呼,说我不是好胜厌输的性格。输本是难以避免的。谁都不可能常胜不败。在人生这条高速公路上,不能一直在超车道上驱车前行。然而不愿重复相同的失败,又是另一回事。从一次失败中汲取教训,在下一次机会中应用。尚有能力坚持这种生活方式时,我会这样做。
啤酒诚然好喝,却远不似我在奔跑时热切向往的那般美妙。失去理智的人怀抱的美好的幻想,在现实世界中根本是子虚乌有。这,就是我生来第一个四十二公里,差不多是。在如此苛酷的条件下跑完四十二公里,谢天谢地,这也是最后一次。时隔许久重读这篇文章,我发现一个事实:二十多年已经逝去,我也跑过了几乎与年数相等的全程马拉松赛次,可是跑四十二公里后感受到的,与最初那一次相比,似乎没有多大变化。现在依然如故,每次跑马拉松,我大体都会经历相同的心路。跑到三十公里,总觉得“这次没准儿会出好成绩呢”。过了三十五公里,体内的燃料便消耗殆尽,开始对各种事物大为光火。到了最后,则生出“揣着空空如也的汽油箱不停行驶的汽车”般的心情。然而跑完之后少顷,曾经的痛苦、可悲的念头眨眼间忘得一干二净,还下定决心:“下次我要跑得更好!”任凭积累了多少经验,增添了几岁,还是一再重复相同的旧事。
4. 日东京(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
即便练习量有所下降,也不可中断练习两天以上,这是积累奔跑量时的基本规则。肌肉很像记忆力良好的动物,只要注意分阶段地增加负荷量,它就能自然地适应与承受。倘若一连几天都不给它负荷,肌肉便会自作主张:“哦,没必要那般努力了。啊呀,太好了。”遂自行将承受极限降低。肌肉也同有血有肉的动物一般无二,它也愿意过更为舒服的日子,不继续给它负荷,它便会心安理得地将记忆除去。想再度输入的话,必得从头开始,将同样的模式重复一遍。休息是必要的。然而,比赛迫在眼前的重要时期,要严肃地给肌肉下达最后通牒,将毫不含混的信息传达给它:“这可是一丝一毫也马虎不得的!“当然不能让它超负荷,但一定得与它维持着绝不松懈的紧张关系。处理个中的勾心斗角,有经验的跑者自然得心应手。
不管怎样,反正得坚持跑步。每日跑步对我来说好比生命线,不能说忙就抛开不管,或者停下不跑了。忙就中断跑步的话,我一辈子都无法跑步。坚持跑步的理由不过一丝半点,中断跑步的理由却足够装满一辆大型载重卡车。我们只能将那“一丝半点的理由”一个个慎之又慎地不断打磨。见缝插针,得空儿就孜孜不倦地打磨它们。
接受采访时,常有人提问:“对小说家来说,最为重要的资质是什么?”无须赘言,当然是才华。倘若毫无文学才华,无论何等热心与努力,恐怕也成不了小说家。说这是必要的资质,毋宁说是前提条件。如果没有燃料,再出色的汽车也无法开动。然而无论在何处,才华于质于量,都是主人难以驾驭的天分。有时我们心想,量颇有不足,最好再增加它一点,或是寻思,节约点儿使,每次只拿个一星点出来,好使得长久些。哪有这等好事!才华这东西,跟我们的一厢情愿毫不相干,它想喷发的时候便自管喷涌而出,想喷多少就喷多少,而一旦枯竭,则万事皆休。像舒伯特、莫扎特那样,或某类诗人和摇滚乐手那样,将丰润的才华在很短的时期内汹涌澎湃地使光用尽,然后戏剧性地逝去,化作一个美丽的传说,这样一种活法固然极具魅力,不过对我们大多数人却不具参考意义。
才华之外,如果再举小说家的重要资质,我将毫不犹豫地举出集中力来。这是将自己拥有的有限的才能汇集,尔后倾注于最为需要之处的能力。没有它,则不足以办成任何大事。有效地使用这种力量,就可弥补才华的不足与偏颇。我每天在早晨集中工作三四小时。坐在书案前,将意识仅仅倾泻于正在写的东西里,其他什么都不考虑。我以为,哪怕拥有横溢的才华,哪怕脑子里充满了妙思,假使牙痛不已,那位作家恐怕什么东西也写不出来,因为他的集中力受阻于剧烈的疼痛。
继集中力之后,必需的是耐力。即便能够一天三四小时集中意识执笔写作,坚持了一个星期,却说“我累坏啦”,这样依然写不出长篇作品来。每天集中精力写作,坚持半载、一载乃至两载,小说家——至少是有志于写长篇小说的作家——必须具有这种耐力。姑且把这些比作呼吸法。假使说集中力是屏住呼吸,耐力就是一面屏气,一面学会安静徐缓地呼吸。这两种呼吸法如果不能保持平衡,就难以长年累月地作为职业作家坚持写小说。得一面屏住呼吸,一面继续呼吸。
值得庆幸的是,集中力和耐力与才能不同,可以通过训练于后天获得,可以不断提升其资质。只要每天坐在书桌前,训练将意识倾注于一点,自然就能掌握。这同前面写过的强化肌肉的做法十分相似。每天不间断地写作,集中意识去工作,这些非做不可——将这样的信息持续不断地传递给身体系统,让它牢牢地记住,再悄悄移动刻度,一点一点将极限值向上提升,注意不让身体发觉。这跟每天坚持慢跑,强化肌肉,逐步打造出跑者的体型,乃是异曲同工。给它刺激,持续。再给它刺激,持续。这一过程当然需要耐心,不过一定会得到相应的回报。优秀的侦探小说家雷蒙特·钱德勒曾在私信中说过:“哪怕没有什么东西可写,我每天也肯定在书桌前坐上好几个小时,独自一人集中精力。”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我完全能理解。钱德勒通过这么做,来提高职业作家必需的膂力,静静地提高士气。这样一种日常训练对他必不可缺。我认为写作长篇小说是一种体力劳动。写文章属于脑力劳动,然而写出一本大部头来,更近于体力劳动。
才华横溢的作家可以下意识甚至无意识地进行这样的工作。尤其是年轻人,只需具备超出一定水平的才华,坚持写小说并非什么困难,形形色色的难关轻而易举便能闯将过去。年轻,就意味着浑身充满自然的活力。集中力和耐力,如若需要,它们会自己跑将过来。年轻而富有才华,就等于在背上长了一对翅膀。然而,这样的自在随着年纪渐长,渐次失去天然的优势和鲜活。曾经唾手可得的东西,超过一定年龄后,就不能轻易拿到了。
不是那般富于才华、徘徊在一般水平上下的作家,只能从年轻时起努力培养膂力。他们通过训练来培养集中力,增进耐力,无奈地拿这些资质做才华的“代用品”。如此这般好歹地“苦撑”之时,也可能邂逅潜藏于自己内部的才华。这世上的确存在才华永不枯竭、作品品质从不下降、真正才华横溢的巨人——尽管那般罕见。如何使用也不会枯涸的水脉,对文学来说实在是值得庆贺的好事。如果没有这些巨人,文学的历史肯定不是今天这个样子。拥有如此灼灼才华,足以自豪。具体地举出名字,则有莎士比亚、巴尔扎克、狄更斯……然而巨人毕竟是巨人,他们怎么说都是例外的、神话般的人。世上大半的作家并非巨人,我当然也是其中一员,只能各自想方设法努力,从不同的侧面弥补才华上的不足。否则,不可能持之以恒,写出多少有点价值的小说来。采用何种方法,从哪个方面来补足自己,则会成为每个作家的个性,成为其独特的妙味。
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自然地,切身地,以及实务性地学到的。假使当初我改行做小说家的时候,没有痛下决心开始跑长跑,我的作品恐怕跟现在写出来的东西有很大的不同。究竟会如何不同呢?我可不知道。不过差异肯定存在。无论如何,从不间断地坚持跑步,令我满足。
世上时时有人嘲笑每日坚持跑步的人:“难道就那么盼望长命百岁?”我却以为,因为希冀长命百岁而跑步的人,大概不太多。怀着“不能长命百岁不打紧,至少想在有生之年过得完美”这种心情跑步的人,只怕多得多。同样是十年,与其稀里糊涂地活过,目的明确、生气勃勃地活当然令人远为满意。跑步无疑大有魅力:在个人的局限性中,可以让自己有效地燃烧——哪怕是一丁点儿,这便是跑步一事的本质,也是活着(在我来说还有写作)一事的隐喻。
将身体逼到极限固然重要,然而超过了极限,本利都会蚀光了。我的肌肉得花些时间才能开动。启动极其缓慢。一旦完成预热,开始工作,就能毫不费力、状态上佳地连续工作相当长时间。虽然我不懂专业方面的知识,但这种肌肉的特性恐怕天生如此,而且同我的精神特质密切相连。莫非人的精神为肉体的特质左右么?抑或恰恰相反,是精神的特质对肉体起作用么?还是两者密切地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我只能说,恐怕人生来有着类似“综合性倾向”的东西,不管喜欢还是不喜欢,都无法逃离与摆脱。这种倾向可以进行调整,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人们把它称作“天性”(nature)。
每天坚持跑步以来,脉搏显而易见地慢了下来,说明为了适应长距离奔跑,身体自己在调整脉搏。假若脉搏本来就快,随着奔跑距离的增加而越发上升,心脏立刻便会超负荷。去美国的医院看病时,护士先为你提供类似预诊的服务,量脉搏时,她们总是说我:“哦,你是个跑者嘛。”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长跑者的脉搏数都会趋同。手头上能有点东西,就应该感恩戴德了。能够这样思考问题,乃是年华渐去一事为数不多的好处。不论何处,跑长跑的人望去都是相似的。人人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也许什么都没想,却似乎聚精会神。天气如此炎热,居然还在跑步啊!不知不觉便生出钦佩,然而仔细一想,我其实也在做相同的事。
5. 日马萨诸塞州剑桥(即便那时的我有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子)
与之相比,我对败绩早已习以为常。这绝非自夸。人世间令我徒叹无奈的事情多如牛毛,使尽吃奶的力气也无法战胜的对手亦不计其数。然而她们恐怕还不曾体验这样的苦痛,当然,不必非得现在就体验。瞅着她们那荡来晃去摇曳不已、似乎有些洋洋自得的马尾辫子,以及修长而好斗的双腿,我不着边际地思考着诸如此类的事儿,并且保持自己的步调,优哉游哉地跑在沿河的道路上。
我的人生之中也曾有过这等辉煌的日子么?是呀,或许有过那么几天。但即便那时我也有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子,恐怕也不曾像她们的那般摇来荡去。当时我的脚肯定也不像她们的那般坚强有力。这本是理所当然。任怎么说,她们可是名扬天下的哈佛大学的簇新的一年级学生啊!所以,虽然被她们从背后赶上超过,也不会萌生出懊恼之情来。她们自有其步调,自有其时间性。我则有着我的步调,我的时间性。这两者本是迥然相异的东西,我与她们相异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像村上君那样,每天过着健康的生活,难道不会有一日写不出小说来么?”不时有人说这种话。在外国,人家倒不大这么说我,而在日本,持这种意见的人似乎为数颇多。写小说本是不健康的行为,身为作家就应该远离功德世俗,过着不健全的生活,方能与俗世诀别,更为趋近某种具有艺术价值的、纯粹的东西——这样一种类似约定俗成的认识,根深蒂固地存于世间。似乎经年累月,才逐步创造出了这种“艺术家=不健康者、颓废者”的公式。
写小说乃是不健康的营生这一主张,我基本表示赞同。当我们打算写小说,打算用文字去展现一个故事时,藏身于人性中的毒素一般的东西,便不容分说地渗出来,浮现于表面。作家或多或少都须与这毒素正面交锋,分明知道危险,却仍得手法巧妙地处理。倘若没有这毒素介于其中,就不能真正实践创造行为。我为下面这个比喻的奇拔预先表示歉意:这,或许同河豚身上有毒的部位最为鲜美甚是相似。怎么想,写作恐怕都不能说是“健康的营生”。所谓艺术行为,从其最初的缘起,就内含不健康的、反社会的要素。我主动承认这一点。唯其如此,作家(艺术家)之中才会有不少人,从实际生活的层面开始颓废,抑或缠裹着反社会的外衣。这完全可以理解。这样一种姿态,我决不会予以否定。
然而我以为,如若希望将写小说作为一种职业持之以恒,我们必须打造出一个能与这种危险的毒素对抗的免疫体系。如此才能正确而高效地对抗毒性较强的毒素,换言之,才能建构较为宏伟的故事。打造这种自我免疫体系,并将其长期维持下去,必须拥有超乎寻常的能量,还须想方设法谋取这种能量。但除却我们的基础体力以外,何处能获取这种能量?我认为强化“基础体力”,乃是完成更为宏伟的创作不可或缺的准备,并且坚信这是值得一做的事情,至少做比不做好得多。而且——尽管这一见解平庸之至——正像人们常常说的那样,但凡值得一做的事情,自有值得去做甚至做过头的价值。
如欲处理不健康的东西,人们就必须尽量健康。这就是我的命题。甚至说,连不健全的灵魂也需要健全的肉体。此说颇有些自相矛盾,却是我成为职业小说家以来的深切感受。健康与不健康的东西绝非冰火两极,亦非针锋相向。它们相互补充,某些情况下自然地包于彼此之中。盼望健康的人往往仅仅思考健康的事情,不健康的人则单单思考不健康的东西。这样一种偏颇,不会使人功成正果。
如果可能,我很想避开这种“憔悴方式”。我心目中的文学,是更为自发、更为向心的东西。自然而积极的活力必不可缺。在我而言,写小说就是向险峻的高山挑战,是攀登悬崖峭壁,经过漫长而激烈的搏斗之后,终于踏上顶峰的营生——或是战胜自己,或是败给自己,二者必居其一。我始终牢记这种意象,来从事长篇小说的写作。人有一日总会败北。不管愿意与否,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肉体总会消亡。一旦肉体消亡,精神也将日暮途穷。此事我心知肚明,却想把那个岔口——即我的活力为毒素击败与凌驾的岔口——向后推迟,哪怕只是一丁半点。这就是身为小说家的我设定的目标。
此言颇有些奇妙:在公众面前发言,同运用日语讲话相比,使用仍然不尽如人意的英语发言,却更为轻松。这大概因为,假如用日语作一场完整的发言,我会被这样一种感觉袭扰:自己仿佛被词语的大海吞噬,其中有着无限的选择、无限的可能。我作为一个文笔家,和日语的关系太过密切了,使用日语向人们讲话时,便会在那富饶的词语大海中张皇失措,沮丧不已。
然而用外语去组构发言稿,语言赋予我的选择范围必是有限——我喜欢阅读英文书籍,却极不擅长英语会话,恰恰如此,我反能安闲自适地登台,心想:反正是外国话,有啥办法?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发现。准备起来自然很费时间。必须将长达三四十分钟的英语讲稿一字不漏地装进脑子里,然后去登坛演讲。逐行逐字地照本宣科,必无法将生动的情感传达给听众。得挑选易于听懂的词语,为了让听众身心轻松,还得加入一些笑料。要把我的人品与为人,巧妙地传达给对方;要让听众全神贯注地倾听我的发言,哪怕只是暂时地,也得让他们成为我的朋友。为此,我反反复复地练习演讲方法。诚然费时耗力,却会在其中发现某种感触,觉得自己在向新的东西挑战。
6. 日北海道佐吕间湖(已经无人敲桌子,无人扔杯子了)
而我只有过一次,从清晨一直跑到傍晚,跑完了一百公里的赛程。身体消耗当然十分剧烈。比赛后好一段时间,心里对跑步都产生了抗拒情绪,曾以为自己再也不干这种营生。然而未来的事谁也说不准。也许我好了疮疤忘了疼,有朝一日还会再度挑战超级马拉松。明天将运载着什么东西而来,不到明天,谁也不知道。独自跑完一百公里,究竟有何意义,我不得而知。然而,它虽不是日常之为,却不违为人之道,恐怕会将某种特别的认识带入你的意识,让你在对自身的看法中添进一些新意。你的人生光景可能会改变色调和形状,或多或少,或好或坏。我自己,就有这样的改变。
“我不是人,是一架纯粹的机器,所以什么也无须感觉,唯有向前奔跑。”不管奔跑速度降低了多少,我都不能走。这是原则。违背了自己定下的原则,哪怕只有一次,以后就将违背更多的原则,想跑完这场比赛就难上加难了。如此长时间地不停奔跑,不可能觉不到肉体上的苦楚。不过到了这个时候,疲劳已不是什么重大问题。也许这意味着疲劳作为一种常态,被身体自然而然地接纳了。曾一时沸沸扬扬的肌肉革命议会,似乎也灰心丧气,不再逐一倾诉不满。已经无人敲桌子,无人扔杯子了。它们将这疲劳作为历史的必然,作为革命的成果,默默无言地接受下来。
自己处于这深刻的疲劳中,将这疲劳全盘容纳,还能扎扎实实地继续奔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这更高的愿望了。在这里,跑步几乎达到了形而上学的领域。仿佛先有了行为,然后附带性地才有了我的存在。我跑,故我在。我觉得,所谓结束,不过是暂时告一段落,并无太大的意义。就同活着一样。并非因为有了结束,过程才具有意义。
我是我,又不是我。这是一种异常沉稳而寂静的心情。意识之类并非多么重要的东西。固然,我是一个小说家,在工作上,意识这东西自是十分重要。没有它,主体性的故事便无缘诞生。尽管如此,我还是禁不住感到:意识之类并非大不了的玩意儿。虽然无甚大不了,称不上自豪,还是有一种类似成就感的东西,偶然想起来似的涌上心头。这是一种个人的喜悦:“自己体内仍然有那种力量,能主动地迎击风险,并且战胜它!”这种安心感,也许比喜悦更为强烈。
超级马拉松带给我的种种东西之中,意义最重要的,却不在肉体上,而是在精神上。它带给我的,是某种精神上的虚脱之感。等我觉察到时,一种似乎称为“跑者蓝调”的东西,仿佛薄膜一般将我缠裹起来。就感触来说它并不是蓝色的,近乎白浊色。跑完了超级马拉松,我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对跑步持有自然的热情了。肉体的疲劳难以消除也是原因之一,不过绝非仅此。“我想跑步”这一意欲,在我心中不再像从前那般可以明确地找到了。我不知道是为什么。然而这是难以否定的事实。在我的心中发生了什么事件。平日慢跑的次数和距离都显著减少了。
之后,我依然和从前一样,每年都跑一次全程马拉松。当然,以马马虎虎的态度不可能跑完全程马拉松。我还是相应地认真练习,相应地认真跑完比赛,说到底,这些仅仅停留于“相应”的层面。在我身体的核心,似乎盘踞着一种未尝见惯的东西。并非单单是跑步的意欲有所减退。在丧失了某种东西的同时,一种新的东西在身为跑者的我心中滋生出来。正是这样一种新旧交替的过程,给我带来了这未见惯的“跑者蓝调”。我心中滋生的新东西究竟是什么?我寻觅不到恰如其分的表达,不过,许是近乎“心灰意冷”的东西。说得夸张些,由于跑完了一百公里,我似乎一脚踏进了“稍稍不同的场所”。跑过七十五公里,疲劳感突然销声匿迹后,那段意识的空白之中,甚至存有某种哲学或宗教的妙趣。其中有强迫我内省的东西。也许是因为这个,我再也无法以从前那种不顾一切、单纯而积极的态度面对跑步了。也许并非大不了的事。我只不过对跑步产生了些许厌倦。
跑完超级马拉松,为我带来了极大的喜悦,也催生出相应的自信。我至今仍然认为,参加那项赛事是一件好事。然而它也留下似应称为“后遗症”的东西。此后很长时间,我迎来了长跑者的低迷期——尽管不曾有辉煌的过去,这依然是久久的低迷。跑全程马拉松的成绩每况愈下。练习也罢比赛也罢,虽然多少有些差距,也都变成同一件事形式性的反复,不再像从前那样让我心灵震撼了。我开始认为跑步并非人生的全部——这原本是理所当然的。亦即是说,半是主动地在自己与“跑步”间设置了少许距离,就如同对待失去初期那毫无道理的狂热的恋爱。
现在,我觉得好像从持续很久的“跑者蓝调”的烟霭中,渐渐解脱出来。尚未完全解脱,但是有了某种重新开始的苗头。早晨准备出去跑步而穿起慢跑鞋时,我可以感受它微弱的胎动。在我的周遭以及内部,空气的确开始流动。我愿意精心培育这小小的萌芽。为了不漏过一个响动、不错过一个场面、不迷失方向,我向着自己的身体集中精神。于是时隔许久,我再次怀着淳朴的心情,为了下一次全程马拉松每日积累奔跑距离。
前面也写过,职业性地写东西的人恐怕很多都是这样,我是一边写一边思索。不是将思索写成文字,而是一面写文字一面思索。通过书写而思考,透过修改而深化思考。组排了多少文字也得不出结论,如何修改也抵达不了目的地,这样的事情当然也有。此刻便是如此。只能提出几个假说,只好说明几个疑问,再不就是将那疑问的构造同别的东西类比。
归根结底,岁月周转一轮,周期完成一个循环。我内心有这样一种实感。作为日常行为,跑步中值得高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重新归来了。已经连续四个多月,我扎扎实实地坚持跑步。这并不仅仅是机械性的重复,也不是规定的仪式,是身体自然地要求来到路上跑步,如同干渴的躯体要求水灵灵的新鲜水果一样。在十一月六日的纽约城市马拉松上,我究竟能跑出何种心情舒畅、令人满意的奔跑来,我愿意拭目以待。
成绩不是问题。事到如今,任如何努力,也无法跑得跟从前一样。我愿意接受这一事实。很难说这令人愉快,不过这就是年龄的增长。我有自己的职责,时间也有它的职责,而且远比我这样的人更忠实、更精确地完成。自打时间这东西产生以来(究竟是什么时候啊),它片刻也不曾休息过,一直前行。躲过了夭折一劫的人,作为恩典,都被赋予实实在在地老去这一弥足珍贵的权利。肉体的衰减这一荣誉守候在前方,我们必须接受并习惯它。重要的不是同时间竞争。能胸怀何等的充足感跑完四十二公里,能何等地享受自身,这些,恐怕今后将有重大的意义。
7. 日马萨诸塞州剑桥(纽约的秋日)
平时总是独自一人默默地奔跑,体验一下这种环境会成为良好的刺激,还可以获得大致的感触,了解正式比赛时应当维持怎样的节奏来跑前半赛程。后半赛程将会如何,毋庸多言,只能船到桥头自然直了。
想消除疲劳,休息是最好的办法。赛事临近时,情绪便会高涨,不知不觉便跑得过多。可是如果在下雨,“这下无法可想啦”,便会爽快地断念死心。这是好的一面。尽管没有像模像样地跑步,膝盖却诉起苦叫起痛来。人生中的麻烦大半皆是如此,这疼痛来得极其唐突、毫无先兆。十月十七日,早晨正要走下寓所的楼梯,右膝突如其来地发软。弯曲到某个角度,膝盖骨便申诉独特的疼痛。跟单单的疼痛不同,在某一处,感到不对劲儿,冷不防会使不上力气。这就是所谓的“膝盖颤抖”,日语叫作“膝盖笑”。不扶着栏杆,就下不了楼梯。
日日以艰苦训练为伴的长跑者,膝盖常常是弱点。据说奔跑时每次脚着地,腿部都要承受三倍于体重的冲击。而这样的动作一天恐怕要重复近万次。虽然其间夹着跑鞋的软垫,在坚硬的混凝土地面和不妨说蛮横无理的冲击之间,膝盖始终默默无言地忍受着。平时几乎不去思考这些,但一想,不出问题似乎倒是咄咄怪事了。膝盖偶尔也想发发牢骚吧:“趾高气扬地跑步倒也罢了,可总得体谅体谅我呀。万一弄坏了,就无可替代呀。”上一次认认真真地考虑膝盖的事,究竟是什么时候?这么一想,便觉得颇对不起膝盖。诚如所言,趾高也罢气扬也罢,候补要多少有多少,膝盖却是无可替代。只能同现下拥有的膝盖终生相伴,因此必须珍重之,善待之。坚持跑到终点,中途不停下来步行,再就是享受比赛。这三者,依照顺序,便是我的目标。
四周变得相当寒冷。满街堆着万圣节用的南瓜。清晨,沿河的道路洒满了五彩斑斓的落叶。晨跑时,手套已经成了必需品。我凝神注目,试着窥视身体内部,企图看清存在于彼的东西是什么形态。然而如同我们好似迷宫的意识,我们的身体也是一个迷宫,处处是黑暗,处处有死角,处处有着无言的启示,处处有两意性在等候着我们。我手中所持的,仅仅是经验和本能。经验教给我:“该做的都做了,怎么胡思乱想也于事无补,只有坐待那一天的到来。”本能告诉我的只有一句话:“想象!
8. 日神奈川县海岸的某座城市(至死都是十八岁)
车身上写着“18 Til Die”。这是借用了布莱恩·亚当斯的走红名曲《至死都是十八岁》的标题。当然是开玩笑。真想至死都是十八岁,只有在十八岁时死去。遇上这种可怕的事情,哪怕只是一次,人们就会汲取刻骨铭心的教训。要想实实在在地掌握什么,许多时候,肉体的疼痛必不可缺。打那以来,不管我骑车何等疲倦,睑始终都是上仰,前方路上的东西一个都不略过。这么做,当然要折磨我的肌肉。
然而人生中,事情的发展不会那么尽遂人意。希求一个明快结论之类的时候,家门口响起的咚咚敲门声,往往来自手拿坏消息的送信人。我不说“总是如此”,然而经验之谈,坏消息远比好消息多。先如此顺畅地积累练习量再去参赛,一次也不曾有过。因而我心存期待(或说适度的确信),觉得也许能留下一个近年未见的好成绩。接下去,只需将积攒下来的筹码兑换成现金就行了。
唯有一点,我可以怀着相当的自信作出断言:直至重新获得“好!这次跑得很好”的感触,今后我将依然毫不气馁、孜孜不倦地参加全程马拉松赛。只要身体允许,纵然已是老态龙钟,纵然周围的人频频忠告,“村上君,不要再跑了,已经上年纪了”,我还是会不以为意地继续跑步。哪怕成绩大幅下降,我也会朝着跑完全程马拉松这个目标,如同从前一样——有时还会超过从前——继续努力。是啊,不管别人说什么,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性格,就好似蝎子天生要螫人,蝉天生要死叮着树一般;又好比鲑鱼注定要回到它出生的河流,一对儿野鸭子注定要相互追求一样。
并不是有个人跑来找我,劝诱我“你跑步吧”,我就沿着马路开始跑步。也没有什么人跑来找我,跟我说“你当小说家吧”,我就开始写小说。突然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写小说。又有一天,我出于喜欢开始在马路上跑步。不拘什么,按照喜欢的方式做喜欢的事,我就是这样生活的。纵然受到别人阻止,遭到恶意非难,我都不曾改变。这样一个人,又能向谁索求什么呢?
9. 日新潟县村上市(至少是跑到了最后)
诸位恐怕熟知,十六岁是一个让人极不省心的年龄:会在意琐细的小事,对自己的位置又无力客观地把握;为了微不足道的理由便莫名地扬扬自得,也容易产生自卑感。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了形形色色的失误,该拾起来的拾起来,该抛弃掉的抛弃掉,才会有这样的认识:“缺点和缺陷,如果一一去数,势将没完没了。可是优点肯定也有一些。我们只能凭着手头现有的东西去面对世界。”赤身裸体站在镜子前,一一列举自己肉体上的缺点,这颇为悲惨的记忆依然留在我的心中。负债居多,进账却根本看不到,这就是我这个人可怜的资产。
我告诫自己:别再胡思乱想啦。事已至此,唯有一心一意完成比赛。三个来小时什么也别想,只管游泳、只管骑车、只管跑步得了。那次铁人三项赛的失败难以忘怀。我一直盼望着有朝一日好好雪耻复仇。我属于比较执拗的性格。假如有什么事情未能做成,就会一直做到成功,否则便抛舍不下,心情也无法平静。为了改良泳姿,我跟随过几位游泳教练,可未能遇到令我满意的人。世间游得好的大有人在,能巧妙地传授游法的人却不多见。这是我的真实感受。
就这样,一对一的泳姿改造开始了。话虽如此,并不是将我的游法全面否定,在一无所有的焦土上重起炉灶。我以为,与从一张白纸的状态开始,教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相比,改造一个有了一定游泳能力的人的泳姿,对教师来说难度更高。舍弃业已掌握的不规范泳姿,绝非易事。因此她并不是强行地全面改造我的泳姿,而是费时费日地一处处为我修正身体细微的运动方式。这也许和练习架子鼓很相似。一连几天只练习低音大鼓的演奏,一连几天光作钹的训练,又一连好几天只练锣……单调而无聊。然而当它们成为一体,就出现了完美的节奏。为了达到那一步,就得执拗地、严格地、坚忍不拔地,将一个个螺丝钉依次拧紧。当然得费时耗日,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付出时间乃是最好的捷径。就这样,着手改造一年半之后,我能以远为漂亮的、费力较少的泳姿游长距离了。
通过呼吸过度一事,我认识到:“我自以为属于厚颜无耻的一类,出乎意料,还蛮神经质的嘛。”出发前居然那般激昂,我自己都毫无察觉。不过,我的确是紧张了,跟寻常人一模一样。不论到了多大年龄,只要人还活着,对自己就会有新的发现。不论赤身裸体地在镜子前站立多长时间,都不可能映出人的内面来。
在肉体上是痛苦的,在精神上,令人沮丧的局面有时也会出现。不过“痛苦”对于这一运动,乃是前提条件般的东西。不伴随着痛苦,还有谁来挑战铁人三项赛和全程马拉松这种费时耗力的运动呢?正因为痛苦,正因为刻意经历这痛苦,我才从这个过程中发现自己活着的感觉,至少是发现一部分。我现在认识到:生存的质量并非成绩、数字、名次之类固定的东西,而是含于行为之中的流动性的东西。
冷眼望去或俯瞰下去,这样的人生可能无常而无益,或者效率极低。那也无可如何。就算这是往底上漏了个小孔的旧锅子倒水般的虚妄行径,起码曾经努力过的事实会留存下来。不管有无效能,是否好看,对我们至关重要的东西,几乎都是肉眼无法看见,然而用心灵可以感受到的。而且,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往往通过效率甚低的营生方才获得。即便这是虚妄的行为,也绝不是愚蠢的行为。我如此认为,作为实在感受,作为经验法则。勇敢地面对眼前的难题,全力以赴,逐一解决。将意识集中于迈出去的每一步,同时,还要以尽可能长的眼光去看待问题,尽可能远地去眺望风景。我毕竟是一个长跑者。
成绩也好,名次也好,外观也好,别人如何评论也好,都不过次要的问题。对于我这样的跑者,第一重要的是用双脚实实在在地跑过一个个终点,让自己无怨无悔:应当尽的力我都尽了,应当忍耐的我都忍耐了。从那些失败和喜悦之中,具体地——如何琐细都没关系——不断汲取教训。并且投入时间投入年月,逐一地累积这样的比赛,最终到达一个自己完全接受的境界,抑或无限相近的所在。嗯,这个表达恐怕更为贴切。
假如有我的墓志铭,而且上面的文字可以自己选择,我愿意它是这么写的:
作家(兼跑者)
1949—20XX
他至少是跑到了最后
后记 在世界各地的路上
尽管不是太长的书,从动笔到完成,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而写完后又仔仔细细地着手修改。我出过几本旅行记和随笔集,但如这般围绕一个主题,从正面书写自己,几乎从未有过。更需要细心地斟词酌句。我不愿意就自己谈得太多,但该谈的地方如果不诚实地谈,则特地写这本书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了。个中微妙的平衡与兼顾,不搁置一段时间后重读几次,便很难体味到。
就这样,寒冷的季节便跑马拉松,夏季里便参加铁人三项赛,这逐渐地形成了我的生活循环。坚持体育运动,“调整、增强体力,以写好小说”才是第一目的,假如因为比赛和练习而削减了写东西的时间,那便是本末倒置,要感到为难了。就这般,在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里,日日都坚持跑步,各色各样的思绪从心底涌起。
读书,写作,思考,运动
对于一个慢慢在开始坚持这项上学时候最不喜欢的体育锻炼的人来说,很想看看跑步之于别人的意义。所以在不经意间下载了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这本书。
下载了一段时间了,在今天回程的路上才看了这本书。这本书是随笔形式的,收录了作者2005年夏天到200...
村上春树一部记录跑步的随笔小说,却蕴含了许多有关人生的感悟和遐思。一个职业小说家通过跑步来进行一场身体和心灵之间的沟通,在他多年的写作生涯中,跑步一直是他的好习惯。 Pain is inevitable,suffering is optional. 痛楚难以避免,而磨难可以...
今天跑步的时候在想我应该写些什么呢。想了想,在想村上的文风,觉得村上的文风是那种简洁而清冽,甚至是用MUJI家的性冷淡风格来形容。想了一会,大概跟梦田比较像的文字风格,但是蒙田可能更像一个带着深思的哲人,而村上则像一个冷眼旁观的叙述者。 第一个章节的写作时间是我的生日,哈哈...
记忆回到最初,高二的一次体育考试,女生要求测试800米,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一种灾难,400米塑胶跑道,要跑整整两圈,那些在跑前说好一起跑的人在出发后的半圈就把我甩在了后面,我看着前面的人离我越来越远,后面的人也一个一个从我身边骄傲地跑过,只把背影留给我,我努力地迈着...
不管怎样,反正得坚持跑步。每日跑步对我来说好比生命线,不能说忙就抛开不管,或者停下不跑了。忙就中断跑步的话,我一辈子都无法跑步,坚持跑步的理由不过一丝半点,中断跑步的理由却足够装满一辆大型载重卡车。我们只能将那“一丝半点的理由”一个个慎之又慎地不断打磨,见缝插针,得空儿就孜...
1.修改群昵称 1)为什么要修改群昵称为微信号 因为微信号不能修改,昵称可以修改,方便返利机器人识别。 2.查询宝贝购物券 3.提现失败 1).支付宝app没打开,可通过手机号找到我
紫嫣被捆住双手绑在树上,一个青衣男子坐在旁边看管她,此男子个头不高,身材略胖。还有四个青衣男子围着一堆火在烤野兔,其中两人身材中等,一个略高,一个极瘦。 紫嫣想摆脱绑在手上的绳子,双手使劲地挣扎了几下,发现越动越紧。胖青衣男子察觉了她的举动,笑道:“你还是省点力气吧,这回可...
每次逛街都愈发觉得自己是个穷人,想买的永远买不起,等到能买起的时候又发现自己的审美水平早已超出了这个界限。就像我们小学时盯着一件几十块的衣服看,一脸的欣羡。等到我们成为中学生,我们的实际支配能力达到那件衣服的价钱时,我们早已对这一类衣服失去了兴趣,这时候我们看上的是一百多的...
落得棠花残,紫归依主宣 谁道桑榆晚,莫以秋先眠 帝嘱枫先后,叶泊黄绿间 亭久一空然,后帝翻作先
猪虽然意识到自己错了,但其实也就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她并没有太放在心上,想着顶多请左思尔吃两顿麻辣烫就好了。 可这世上啊,总有那么多巧合,谁能想到哪一幕会被谁看到,谁又能想到看到的人又会告诉谁呢? 左思尔靠在哆啦A梦靠垫上,看着手机QQ正想着要不要把今天的奇葩事件告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咳嗽的时候胸口很痛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