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把这鞋踢烂睾丸?一个女生的鞋,放在我们初中篮球队的教室有一年了,应该不要了,一个男生说鞋底挺厚的

“又请假!不行。”纪律委员秦影大声叫道。这个死巫婆,总有一天老子作了你...本来我也算个好学生,尽管成绩不怎么样,但很少惹是生非,至少没天天打架,可偏偏对这个死泼妇动过手。这个贱人,整天打扮得像个妖精样,自以为多漂亮,每天晃来晃去...

一天,我把脚伸到过道上睡着了,她竟故意给我来上两脚.想想那钉子般尖的高跟鞋底踩在脚上会是什么效果,我大叫而起.她竟还娇滴滴的来了句:“对不起啊!没看到.”转身就走,我顿时气得吐血,一飞毛腿踢到她屁股上.“哎呀!”一声倒地,我当时并不解气,又岂料她穿得齐到大腿上的超短裙“喀嚓”一声,破成两半.顿时春光外泄,我立即傻眼,鼻血不止――汗!她穿的竟是那种超小的“丁”字裤...她哭着跑去告诉她的校长舅舅.校长大人为了不让全校师生都知道,只得低调行事,却恨恨的想除掉我,也就是找个机会把我开除了.

又是一个月圆之夜,皎洁的月光射入教室.看起来是多么诱人,对于我这个异物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比得上月光魔力的吸引.因为我是个僵尸,一个需要吸食月光阴寒之气的僵尸.我再也忍受不了了,我们僵尸一族若不在月圆之夜吸入足够多的阴寒之气,那么这一个月内定会萎靡不振,或许还得回棺材里躺上半个月.我可忍受不了那寂寞――同人类相处久了,好象越来越“人”化了.

“好,那你给我记着!”我恨恨地咬咬牙,把那快暴露的僵尸牙活活吞回去,毫无顾忌地走了出来.

“你敢逃课!我告诉我舅舅去!”说完也气冲冲地跑了...

“日!老子难道怕你那校长舅舅不成。”我苦笑,想想自己:一个僵尸,八百年不死的僵尸,而且是个变异的,只不过太无聊才到学校读书,我还真怕他把我开除不成.不过,谁若惹火了我,死神必将在他头上展翅!“我磨了磨两颗硕长的僵尸牙,添了添嘴角边的绿血,刚才为了不暴露身份,竟活生生地把嘴角咬破了,牙齿”滋滋”作响...

我来到学校的小绿林中,皎洁的月光透过稀松的树叶.静静地站在月光之下,仰头呼吸那冷森森的月光,我觉得空气异常清新,体内慢慢注入能量...硕长的僵尸牙在空中飞舞,眼珠慢慢变成绿色,然后变成花白..

.我不必担心任何人打扰,尽情地吸食着月光.

这是一个约会的好去处,小树林旁边有一个浩大的湖泊,中心有座小小的孤心岛,一对对情人经常在这里散步,到处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有些事老师也不好多管,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里就有了一个新的名词“爱的家园”,像我这种单身而来的人大都是些失恋者.当然,除我之外.想想哪天你和自己的恋人在月光下散步,不远处有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花白眼珠却没有瞳孔的僵尸,那应该叫别有一番风景吧...

我暗笑人类的无知,“尸化而成,以血为食.”这就是人类对我们的描述.殊不知我们僵尸一族虽与天同寿,却只有活人中了尸毒才能成为僵尸,而且成功率极低.他们描述的应是吸血鬼一族.

僵尸一族本不能在白天行走,可我是个变异的.白天晚上都一样,只是白天颓废无力.“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知道既然有我这个变异僵尸存在,定会有不可知的力量也存在...

八百年前,我本是个不第秀才.官府黑暗,不容贤才,又因家境贫寒,无法生存,只好掘开先祖坟墓,挖得圣剑龙泉.想不到流传千古的祖先荣耀竟将毁在我的手里.“大丈夫不能养家糊口,连祖宗遗物都保留不了,有何颜面苟活于世.”我仰天长叹,遂拔剑自刎,可阴差阳错.这把宝剑是先祖共工氏大战尸王,将尸王斩杀后便从此封剑,可谁又料想剑上留下了尸王独特的尸毒,从此我便成了一个不生不灭的僵尸...

随着时光流逝,一个个亲人衰老消亡,在一次次打击之后,我也渐渐看淡了.八百年来,我认识的人早以死绝.有什么苦闷也不会在打掉门牙往肚里咽了.我学会了借酒消愁,吸烟解闷,上网发泄...天啊!我还是不是个僵尸,咋成了个不良少年了,汗!

“用干将以济世.”可我没那么大的本事.除了永恒的生命,我照旧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不过我具有一种超能力――每个僵尸都会有一种超能力.譬如被砍下一只手,三天左右就会重新长出.若在月圆之夜,有源源不断的能量注入,则不出三个时辰便可长出.若无足够的阴寒之气,没一点能量注入,则会迅速休克,或许永远休克下去...

几个时辰过去了,月光渐渐暗淡下来.我仍

站在原地吸收残存的能量,眼珠渐渐恢复成黑色...我发现我的僵尸呀牙又长长一截,我知道这预示着我的第二种超能力将会来临.“会是什么力量呢?”我暗暗想道,“希望是种战斗型的力量吧.手无缚鸡之力,做僵尸都觉得丢脸...

不知站了多久,太阳已升得老高.金色的阳光照耀下,眼珠变成了金黄.我连忙带上黑色眼镜,因为僵尸的眼珠没有瞳孔,只能透过同色光线才能看青事物.经过历代的变异.僵尸一族终于能根据光线的变化而变化.”哈哈!我竟不知何时成了契柯夫笔下的变色龙了”我自嘲道,吹着口哨,漫步向教室走去...

还没吃早饭,不过我们僵尸一族从食物中获取能量与月光中获取能量一样,有能量就能生存...慢慢走进教室,日!没人.进行曲乌鸦般的鬼叫,开周会!我迈着老爷步子慢吞吞的朝操场走去.校长大人早已在主席台上咆哮,他似乎不用口水淹死人就不甘心哪!看来今天不平静了,我本想趁他不注意时溜进人群,然而那鹰眼般的目光却盯得我凉飕飕的,这个校长大人不简单哪!

“站住!你当我不存在啊.给我上来!“ 全体同学齐齐盯着我,班主任郭女士对我咬牙切齿,恨不得把我活剥了.我只得低头走上主席台.

“嘿嘿!又是你小子.今天栽到我手里,你死定了!“ 校长低声对我奸笑.

“你叫什么名字?“ 他明知故问,摆明要在大会上修理我.看来只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淹了.

“小狼!“ 我大声回答.台下一阵暴笑,校长气得胡子都歪了,可这也只能怪他自己.四五十岁的人偏偏像个老爷爷一样,留着长长的胡子,而且还特意染白.看来他这个人不仅跟不上时代,还有些复古.

“不是问你外号.你!姓什么,叫什么!“ 校长咆哮起来.

我在人群中搜索那死巫婆秦影的身影,那死巫婆正在那拍手叫好.“哼!“ 我狠狠的瞪着她.看来只好找她那校长舅舅出气了.

校长大人见我竟对他不理不睬,大怒道:“你,站在我们神圣的国旗下,给我老实向全校师生公开检讨!“

“哦!“ 我应声上去,“我姓帅名天,外号小狼.以后诸位叫我帅哥或小狼都可以.“ 说完深深的往台下

鞠了个躬,却有点带小日本性质.

台下再度暴笑,“好样的!“ 几个死党开始为我起哄.想不到我一句话就赢得了主动权.校长大人气得半死,竟说不出话来.直用手指着我“你...你...“ 我胜利的朝他摆个小白兔的姿势,继续说道:“很荣幸能在这和大家见面,由于校长大人没配合好本人的工作,邀我来此发言却未预先通知我.使得本人尚未打草稿,还请诸位海涵!“

台下一片热烈的掌声,各班的班主任开始吼叫却无济于事,便齐齐瞪着我.若眼光可以杀人,我绝不会只死N次那么简单.可怜的校长大人一激动,血压增高体温降低.“扑通“一声倒地,我知道坏事了,趁现场一片混乱,盾身逃去...

从此我便成了同学们心中的英雄,老师眼中的肉刺.听说校长大人在抢救室还突然跳起,告诉所有老师要好好修理我后又倒了下去...

我没事在学校闲逛,只要没老师的地方都去瞧瞧.校园内有座荒废的洗澡堂在“爱的家园“ 旁,这里一般没人来,可里面十分干净.我没有女朋友,除了月圆之夜平常也不来这带有暧昧性的地方.

“是你!“ 一个女孩望着我,去不只她何时来的.

“我们认识吗?“ 我像个丈二的和尚,好象我的记忆中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女孩.高高瘦瘦的,很漂亮.可眼角边又挂着无限的悲凉,一身洁白的连衣裙,让人产生一种想去保护却又畏缩不前的感觉.

“不认识.“ 女孩淡笑道:“不过我经常见你来树林却从不带女孩子,所以特别好奇.“ 脸上一片苍白,没有半点血色.

我一听想起了自己,笑着说:“我失恋啊!“

“失恋?够准时的,每月十五...“ 女孩打趣道.我微笑无语.

“周围去走走?“ 我说道---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最基本的泡妞方式还是懂的.

“想追我?“ 女孩笑的那么灿烂.

“有这个打算.“ 我认真的回答,或许我真应该找个伴了,尽管我是个异物.

”哈哈”她笑得那么灿烂,却带着一股无比凄凉的感觉,”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还想追我...”转眼又十分认真的告诉我:“我叫幽影.”说完就

转身跑去...我一时呆了,“这么容易就成功了?!”我惊讶,急急去追.却早已不见了她的身影...日!被耍了!不过人生第一次被女孩耍,确实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总之我觉得我的春天就要来了...

我哼着小曲,乐不可支.八百年来我真正开心的日子并没有多少.“站住!“ 一伙不良少年挡住我的去路,竟全都是校霸!什么砍刀门,兄弟盟,斧头帮...这些人大概是觉得黑社会很酷,也想搞点花样玩玩.

“几位大哥,有什么事吗?“ 我不想惹他们,更不想破坏我的兴致.

“什么事你应该清楚,你遮住我们的风头了!“ 砍刀门的校霸说道:“你那天一语使得我们在女孩子心中形象大损...“ 汗!就未这事?我无语.看来这些纨侉子弟真是没事找事啊!

“那你们想怎么样?“ 我苦笑不得.却暗暗作好了打架的准备.脚下“轰“的一声被我暗暗一蹬,竟炸了个洞.“凝力成形? 我的第二种超能力?!“ 我也惊了一跳.要知道并不是每个僵尸都能有两种超能力的,除非生前有强大的内力或死后有强大的怨恨之气才有资格拥有,可我中的是尸王的毒...

众校霸顿时被吓倒,没人敢吭一声.

“各位兄弟,有什么我能做的尽管说啊!“ 我奸笑几声,我终于有了战斗型的能力了,正想找个人活动活动筋骨,以解我八百年来受人欺侮的怨气呢.“你们有什么尽管开口嘛!“ 我上前拍了拍那校霸的肩膀,他顿时吓得两腿发抖...

却见另一个人上前道:“看来兄弟是个练家子.“ 我淡笑道:“会点花拳绣腿.“ 我很欣赏他,因为只有他才如此平静,还带有一些欣喜,看样子是个高手.

“是这样,我们大哥想让你臣服在我们门下.“ 他说道.

“臣服?“ 我有些不满.

他又笑着道:“当然是有好处的.只要兄弟加入,以后你的事便是我们的事了.“

“我会有什么事?就凭你们么?”我对他们不屑一顾想想若不是第二道超能力及时出现,恐怕此时我早一成了个肉饼了...

“兄弟话不能说得太绝.几位大哥只是要你表面尊让尊让,每月或可分些红利...“

“多少?“ 我有点不信.他伸出五个手指头.“五百?“ 他摇摇头说:“不,五万!“

“五万?!“ 要知道我在学校五六百块钱一月就足够了,生活费可是我自己赚的.因而对这五万块钱一月只是面子上吃点亏倒也划得来.

“真的假的?“ 我眼都瞪直了. “绝无戏言!“ 看着他身后的几个家伙全部愕住.我笑声道:“哼!把你身后的几位大哥拿去卖身,一个月怕也赚不了那么多.“ 想想几个校霸最多敲诈勒索点老实人,哪会有什么收入!

他回头看了看,也赔笑道:“把他们卖了确实不值,不过兄弟你值!“ 说完从身上掏出两扎钱.“这有两万块,兄弟先拿去用.“ 然后往后叫道:“你们几个过来!“

众人互相望了望,迅速围了上来...我这才明白,原来他才是主角.他笑脸盈盈的说:“我叫战天,很高兴认识你.帅天!“

想不到主席台上一语,这么快别人就知道了我的名字.想想自己来的前几个月,恐怕连班主任也不知还有我这号人物.本来象貌平平,却取名帅天.可那只能怪我老子了.女同学见了我说些什么“帅天?名与貌违啊!“ 日!幸亏我心脏较好.

我握住战天伸出很久的手,也笑道:“很高兴认识你!“ 可他却突然加力,我的手顿时疼痛难忍.只得急急凝气顶住,一股白烟从掌中冒出,而战天的手却像燃烧一般,顿时通红,周围还散发着热气,活活的把我手中的白烟死死压住,我竟发不出力道!

眼见白烟将被压散,心中一急.全身齐齐用力,手中的阴寒之气却从七孔冒出.眼珠变成了花白却无法透过黑色眼镜,我竟看不清了东西.一股无比沉重的压力传来.我只得咬牙相拼.好一会儿,白烟散开.却见他的脸也涨得通红,额头上的汗水不停的滴下.那些校霸却傻傻站在一旁. 不相上下!!

我无奈的朝他瞥瞥眼,他会意.两人同时松开.却见两人身陷数尺,小腿已全部埋入地下.“好!好!“ 他笑道,聚力跳出.我也不甘示弱,凝力跳了出来.

“今日真是棋逢对手,看来今天确实没来错!“ 战天笑着说.我也陪笑道:“自从与兄弟一站,才真正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哪!“ 的确也想不到一个

二十还没出头的人类竟会有这么大的本领,料想他师傅的厉害就可知了.

“欢迎兄弟加入‘战火云烟‘,看来‘战火云烟‘要改成‘战火云烟帅‘了“ 战天乐呵呵得道.“战火云烟“?我大惊.这就是中华大地上的“战火云烟“?? 这“战火云烟“ 分别指的是战天,火戾,灭云,荡烟.均为一二十岁.四人却厉害无比.

传言沿海黑帮闹事,人们不敢外出,警察也管压不住.可这“战火云烟“四人独闯各黑帮,把黑帮老大下得老老实实.一夜之间,众黑帮不再闹事还得向“战火云烟“纳税.但尽管“战火云烟“的名号传边便了神州大地,却找不到他们任何资料,更没见过他们的真实面目.想不到今天遇上了战天,难怪这么厉害!

“原来是战兄大驾光临,小弟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兄弟小小年纪能有如此大的内力确实另在下佩服.“ 战天笑道.“我去通知几个兄弟姐妹,为兄弟的加入庆祝庆祝,有什么事找他们几个.“ 指指那几个校霸朝我示意,我微笑点头.只见他飞身一蹬,失去了踪影.“速度如此变态!“ 我大惊.要知道战场上速度决定一切...

“兄弟!“几个校霸围了过来.

“哦!原来是几个傀儡.“ 我不经意的说道.

“我们能拜倒在‘战火云烟‘部下也是我们的荣幸,你不也一样?“

我无语,竟敢抓我的把柄,心中不禁大怒,“你们老实回答我!“我冷冷的道.我对他们本来就没好感.“战火云烟‘是不是风云学院的学生!“

想起这风云学院本是沿海各大公司合资办的,以便为各企业提供大量人才,穷人想入风云学院得靠顶呱呱的成绩,而有钱人只要有关系或交钱便行,所以这学院可谓鱼龙混杂之处...

“这个...“众人互相望了望,却不敢回答.等了半天来了句“老大不许说...“

汗!这样的人也配当黑社会? “老大不是说有什么事找你们吗?“我得意的说. 现在可是一群老大来讨好我,八百年来这样的日子不多! 此时我终于证实如今的社会:强壮是本钱,革命是本质.

“好吧,我们只知道战天老大是金融系的,其余什么也不知道...“

砍刀门的老大上前说:“以后咱们就是兄弟了,也互相认识一下.我叫龙浩.他叫雷鸣.“指着兄弟盟老大说. “我叫阮破.“斧头帮的老大连忙自我介绍.

“龙浩,雷鸣,阮破?“ 我怎么觉得这么熟呢,“‘龙鸣破组合’,哦,原来是龙氏,雷氏,阮氏的各家公子,难怪校长大人不敢动你们.“ 这三家企业可是中华大地上的三巨头啊!不过我更看不惯他们了,我可是贫民出生!

“既然是兄弟了,以后生活上还望各位资助啊!“ 我奸笑道.

“兄弟只要用得上我们帮忙,尽管开口!“

“尽管开口?“ 想不到着几位花花公子这么慷慨.“唉!你们看我这衣服也不知是几十年前买的,还有我这裤子...“我看了看自己,不停的皱眉头.

众人互相望望.“兄弟!,这卡里有十万,兄弟先拿去用.“ 龙浩咬咬牙,递上一张信用卡.

“十万块!...呃,若买几件衣服倒也够了.“本来十分高兴,却又故作不满.雷鸣也递上一张卡来,“五十万!兄弟不要客气.“ 客气?我当然不客气.“还是雷公子大方啊雷鸣得意的向龙浩和阮破笑笑.龙浩气的发抖,阮破也很不服气,也掏出一张卡来“兄弟,我也没多少,一百万!“随即超他俩挤眉弄眼.

“看来还是龙公子节俭哪!“ 我特意拖着长声,龙浩的脸拉下丈长.也硬着头皮道:“看兄弟身上也没什么装饰品,如今的珠宝店也没什么好货色.我这有一块金表.十六世纪产的,倒也值个千来万.“ 说着掏出块金表递给我.脸上拼出些微笑,此时他的心肯定比滴血还痛,不过仍露出胜利的神情,仿佛刚报完杀父之愁.

雷鸣和阮破的脸瞬息变成灰色.这千来万的破表就挣回了脸面.值!我也趁给他们台阶.“各位兄弟,我还有事 .先走啦!“我哼着小曲,拿着战利品扬长而去...

刚走不久“哇哇“的哭声传来,我才不管他们哩!晚上不用上课,头一回拿了这么多钱竟不怎么用,够郁闷的!

低头四处走走,忽然一个人撞上了我,自己却倒了下去...

“走路不长眼睛啊!见本姑娘来了也不知道躲开.”女孩破口大骂.

“是你!!”我们同时脱口而出,真是冤家路窄,竟是那个死巫婆秦影.我极端愤怒,明明是她先撞我还出口骂人,更重要的是:我看她不惯!我握紧拳头,关节“咔咔”作响。

“怎么?你还想打架啊!真没一点风度!”秦影嘟着小嘴.

“我没风度?”我四周望了望,“嘿嘿!没人.”我奸笑道:”老子今天告诉你,我不仅没风度,还是个老流氓!”然后做了个老鹰捉小鸡的姿势.“救命啊!”她叫得比杀猪还惨,我怕引起麻烦盾身逃去...

好一会儿,她睁开眼睛见我不只去向.但见她两手叉腰,破口大骂:“帅天!你这个死无赖,老娘跟你没完.我要吃你的肉,扒你的皮,先奸后杀在解体...”我躲在一边听得浑身发麻,妈呀!这就是女人的本来面目,遂转身逃去...

在学校转了大半圈却一个熟人也没遇到.几个死党都在附近网吧上通宵,每天想的都是泡美眉.一个字形容:俗!本来宿舍有网线,可...谁叫俺们穷呢?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信用卡,“是不是该装上几台电脑呢?”我想了想,“哼!若我买了电脑,他们几个全泡上美眉,到时候就只剩下我一个孤家寡人就太不够意识啦...还是一起守寡好!”

忽然脑门中闪过一个女孩――幽影.“是不是去碰碰运气,看看她在不在那?”我踱着细步,慢慢向“爱的家园”走去.一对对情人并肩而走,那么浪漫,那么幸福,而我是孤孤单单一个人――陪伴了八百年的孤独.“你看!那不是帅天么?”一对对情人投来奇异的目光,我知道只不过是他们调节一下情趣,拿我寻开心罢了.更加激起了胸中的悲凉.

“喂!帅天.”幽影忽然从我背后跳出来,微笑着说:“又失恋了?一个人前来...”

我望着她,依旧是那张苍白的脸,却仍是那么活泼可爱,可爱的连我的骨头都快散了.我好想把她拥入怀里,诉说几百年来的苦闷.最后还是压住心头的激动,傻傻地望着她笑道:“你不也是一个人而来?还是在等人?男朋友??”突然一股冷水泼面的感觉油然而生.

她深深地望了我一眼,开玩笑似的苦笑道:“是啊!等了几十年了,仍没等到...”

“我也等了好几百年了,也没等

到...”我赔笑道,然后久久望着她,缓缓说:“是不是考虑换个男朋友呢?”虽然当玩笑讲,却是我心底最真诚的想法,她低头久久沉默不语...

“四处走走吧.”我轻声说道,她伫立一阵,最后点了点头.一路上,我们都没有说话,好几次想去拉她的手,却被她巧妙的避开.天已入夜,满天的繁星使得深夜并不单调,远处的街灯依旧能给人带去光明...

我们爬到一棵压弯的树上,望着满天的星星情侣相互地传情,面对着月阴之下茫茫的湖泊,看着水面上柔和的微波.月夜下的四周是那么宁静,远方的孤心岛也沉浸在一片祥和的气氛中.

“这样的场景不需要任何言语,只要两颗心真正相拥...”我轻轻搂住她,她稍做挣扎仍选择放弃,静静地靠在我的肩上...

一轮半月挂在空中,夜风冷冷吹来,我轻声问:“冷吗?”她摇摇头,“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我轻声朗诵着,生怕打破这天地间最完美的气氛.她没吱声,只慢慢地躺进我的怀抱.这是我做僵尸以来第一次感到的幸福,我们便在树枝上静静地坐了一晚...

第二天醒来,天已大亮.幽影早已不见踪影.我躺在一棵树旁,只记得昨天做了个好梦...肚子“咕咕”叫个不停,我快步走向学校,正遇到死党“修罗”,这家伙,好吃懒做.典型的猪样,却帅气冲天――学校数一数二的帅哥.老实说,我的名字他更适合.他一见我,好象抓了个救命草一样,死死抱着我.

“放开!”我大声说道:“我可不好男色,不要对我投怀送抱!”修罗看了看四周投来的奇异目光,才发现丢了面子,急急把我推开.

“小狼,你可要救我啊!”修罗脸沉下来,仿佛哭出来了.

“你说啊!你倒是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呢?我不知道又怎么救你呢?”我像唐僧一样打趣道.

他正要开口,看了看周围的人群,又活生生的吞回去,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来了句:“先帮我解决早餐吧.”

我正感到好奇,以为他又是泡美眉遇上恐龙要我去顶顶,却见他半天来了句这样的话.“日!又吃白食.”不过我也不是小气的人,只要朋友不背叛我,一两餐也只这么大的事,

不过吃多了不行,尽管现在有点钱,但原则就是原则.

我带他来到小炒部.“要吃什么自己叫啊!”我对他说.

“随我叫?那我就不客气啦!”这个小王八蛋竟一连点了五六道菜,摆明是要坑我.

“到底什么事啊!”我问,他只顾狼吞虎咽的吃,却理都不理我.

“周围有女孩子呢,自己丢脸没关系,可别丢我的脸!”我特意大声嚷嚷,周围奇异的目光传来.

他缩头缩脑的躲了躲,红着脸低着头对我说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饶了我好不好?”

“饶你?你坑我时有没有想过饶我呢?”我心里了乐道,多少也得好好捉弄捉弄他.“是不是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啊!”本来我们坐在这就很显眼,我是学校头号流氓,他是学校有名的花痴兼帅哥.“本来一表人才追个美女不成问题,可为人太花,唉!”我脱口而出.周围的人不停地指指点点.

“不吃了!”他面子挂不住,狠狠地摔了筷子.

“日!”看着满桌的饭菜还没动过一点,我也火了,“妈的!求老子办事竟还敢摆架子”

他又葚觉可惜,红着脸对我说道:“去搞几个食品袋来!”

“食品袋?干什么?”我十分困惑.

“干什么?我们在这里大吃大喝,兄弟们还在宿舍吃泡面呢.”他一语十分豪迈,周围的人迅速高度赞扬他铁!他顿觉面子失而复得,葚是欢喜!

“走!去宿舍.”我拉了拉他.

“不打包?”他迷惑道.

“这些鸟菜,打个屁!”我也捞点“里子”吧.

“可是我还没吃呢?”他急急找了几个袋子,一扫而空.

周围的人先大叹我浪费,再高度赞扬他节俭,还有人说什么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正需要他这种人才.汗!这就是帅哥的魅力么?

宿舍内,四个人分三包泡面,争得不可开交.还拼命去抢...

“汗!你们咋混成这副模样啦!不是刚发工资嘛?”我大笑.

我们几个全是贫民,一起在一家餐馆端盘子――当然是在业余时间,但也勉强能保住费用,不过生活费就在“低保”以下了.

么一点面,你就不要分啦!”大哥朱铜道,这朱铜是我们中年纪最大的,因而大家叫他猪头,他先瞥了瞥修罗,然后再向我哭殇道:“兄弟!我们中只有你最铁了,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我一脸迷惑,不停地上下打量着他们...

“吃什么破面啊!我给大家搞了点好东西来了,为了大家我可到卖身哪!”修罗一脸自豪的抢着说.

“日!他卖身?谁要啊!中看不中用的家伙...”只见修罗得意的打开饭盒,众人一拥而上...

“几位大哥,究竟发生什么啊?”我吓得半死,才一两天不见,咋全成了几十年没吃过一顿好饭的劳改犯呢?本来我是个七八百岁的老爷爷了,可身份证上才只有十七岁,比他们都小一截.只能委屈做小弟了,可他们全只顾抢食物,竟没有一个人回答我...

“铃铃铃...“ 一阵铃响,众人却只顾抢食,似乎没有听到.

“上课啦!!...”我不停大叫,“今天是孙老头的课啊!”一阵风烟,众人却早已不见身影...妈的!跑得这么快,我也只得撒腿跑去.

这孙老头驰骋教场几十余年,手下倒下的大哥不计其数.为人严厉无比,用招阴险狠毒.很多企业的老板都是他的得意门生,更恐怖的是当今国家主席是他的得意弟子...

“站住!为什么迟到啊?!”孙老头盯着我,我缩头缩脑的往教室一瞥,那几个王八蛋已坐在教室后面偷乐,秦影和孙老头的孙女孙静正在拍手叫好.全班同学都在等我出丑,日!

“哦,我老家来人了.”我伸了个懒腰,缓缓的说道.却早已在心里咒了他八千八百八十八次.

“每次都有理由啊!并且每次都是同样的理由!”他狠很的瞪着我,大声吼道:“你把我当猴耍是不是?站到教室后面去!给我老实听课,回答不出问题中午就别吃饭啦!”这么毒~!分明是校长派来下杀手的!!

我低头走到教室后面,日!老子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指挥我?!我恨恨的咬咬牙.可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我靠到墙上,孙老头开始口水滔滔地讲起课来,脑海一片空白,头一横,睡过去了...

朦胧中,一根教鞭砸在我的头上.一阵剧痛把我从梦中惊

醒.“妈的!谁敢暗算老子,有种就出来单挑!”我哇哇大叫,蹬身跳起.自我第二次变异以来,僵尸一族本身的气势时时激荡起来,可没料一蹬,跳的太高.竟顶到教室的上墙!一块砖头被我撞了下来,“无声!”我俯身定眼一看,只见孙教授全身到处是灰,手里握住一截砖头,头上稳问鼎住另一截,摆了个黄飞鸿请人赐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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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唐糖初坐在台阶上听身后的大教堂里传出的歌声。经由夜风的吹动,悠扬清远的歌声像是长了翅膀的天使,向四周轻盈的飞去撞入夜的怀抱。

“糖初,怎么不进去?”楚蒙从教堂里走出来,站在唐糖初的身边,右手习惯性的轻放在她的头发上。楚蒙今天穿了一件质地极为柔软的白色毛衣,很衬他干净透彻的笑脸。

唐糖初像孩童一样仰起天真的脸,原本盖在她头发上的掌心覆盖在了脸上。她的世界暗下来,只有楚蒙的掌心传来的淡淡烛香,以及干燥的阳光的味道。

唐糖初的呼吸使楚蒙的掌心微痒,他收回手刮她扁扁的鼻子,在她身边坐下,笑道:“淘气!”

唐糖初揉着鼻子,假装埋怨:“我鼻子那么扁都是你害的,将来嫁不出去你要负责哦。”

楚蒙唇边有浅浅的笑,他望着前方夜未眠的点点灯火,说:“好啊。如果你三十岁还嫁不出去,就背着你的床来投靠我吧。”

心漏跳一拍,像是打错的鼓点。唐糖初偷偷看楚蒙线条流畅完美的侧脸――他一如平常的淡然,看不出是在玩笑,还是承诺。

唐糖初和楚蒙的相识其实挺富有戏剧性的。楚蒙是全校出了名的好学生,而唐糖初则是全校出了名的“迟到大王”。她常是踏着上课铃冲进学校,“准时”得让值周生不知道该不该记下她的名字。而这时,唐糖初早已大步流星的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在唐糖初几乎觉得自己可以凭这项“绝技”独步天下的时候,楚蒙作为值周生站在了校门口。

那天唐糖初像往常那样一路狂飙,踏进校门的时候命歹的刚好上课铃结束。楚蒙拿了个小红本子,像门神一样挡在那里,

“名字,班级。”他低着头,略长的刘海随风飞,像春天的柳枝一般。

唐糖初好歹也算是见过大场面的人。她用力揉揉眼睛,低着头不说话,酝酿感情。

因为长时间得不到回复,楚蒙抬起眼看她:“说呀,说完好去上课。”

唐糖初缓缓抬起头,眼睛微红,说:“我不是故意的。今天早上,我姥姥她……她……我是为了见她最后一面才……”

唐糖初欲言又止泪先流的样子成功唬住楚蒙。他犹豫了一下,侧开身体让唐糖初进去。

老师看见,不然我就帮不了你了。”楚蒙暖暖的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右脸颊上浮现可爱的酒窝。

唐糖初一边在心里欢呼,一边抹干泪痕,楚楚动人的说谢谢,而后绝尘而去。

楚蒙望着她“矫健”的身影,看着她奔跑的时候扬起的细细的金色灰尘,忽然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而这种不好的感觉,很快就在中午吃饭的时候被证实。

楚蒙很缓慢的咀嚼像石子一样坚硬的饭粒,耳里灌满了前面一个女生大肆吹嘘自己演技的声音。

声音很熟,清亮微甜,很好听;她讲的情节很熟,似曾相识;她的背影……也很熟。楚蒙终于认出前面那个张牙舞爪的女生,和今早在校门口楚楚可怜的说她姥姥逝世的是同一人。他微微挑起眉,眼里落满了狡猾的笑容。

唐糖初吃完饭,拍着圆圆的肚子和死党朵薇走在空旷的走廊里时,有人拍她的肩。

“同学,你的东西丢了。”

“什么?”唐糖初回头,看到一双狡黠微笑的眼睛。

“唐糖初,高二(3)。”楚蒙俯下头,在唐糖初遮校牌之前已将他要的信息看清楚。他还看到校牌上的照片中,眼前这个叫唐糖初的女生留着遮眉的刘海,抿着嘴,很拘谨的看着镜头。她的眼睛又圆又大,眼神清冽,像某种野生的小动物。

“你,卑鄙!”唐糖初遮着校牌,瞪着楚蒙,摆出一副要干架的样子。

“以牙还牙而已。”楚蒙翘起唇角微笑,和她身边呆呆的朵薇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和唐糖初擦肩而过。

唐糖初望着他的白色衬衣和蓝色牛仔裤,望着他像小树一样的挺拔背影,那么熟悉,好像曾经这样的画面不只一次的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她有些恍惚,眼前似又出现那个模糊的身影。

【“糖初,我打你你也应该打我啊!以牙还牙懂不懂?”】

唐糖初呆呆的看楚蒙的背影,忽然觉得也没那么气了。

那天最后两节课连起来考数学。数学一向不怎么样的唐糖初最后两大题都扔掉了,不用想也知道,明天她接到那张试卷的时候肯定会看到一个极为惨烈的分数。

唐糖初有些气馁的走在黄昏的校园中。经过公告栏的时候,她下意识的抬头,看到自己班昨天的纪律分竟是满分。

那个楚蒙……想起他的笑,唐糖初觉得好像有阳光晒到她的心里,咸咸的,甜甜的。

楚蒙从教室走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那个叫唐糖初

的女生一个人对着公告版在傻傻的发笑的情景。

“傻丫头。”他走过去拍她的脑袋,像拍家里的歪歪那样熟练。

唐糖初见是他,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你这个人,还不坏。”她说。

“当然比某某自称演技过人的小骗子强多了。”他看到她明亮的眼睛里溢着浓浓的笑意,心头一热,不由和她一起笑起来。

唐糖初和楚蒙起边走边聊,到校门口的时候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楚蒙其实不想那么快就和唐糖初说再见,他觉得她是个有趣的女生。目送着唐糖初的背影,他看到透明灿烂的夕阳提着粉红色的裙摆,在她身上踮着脚轻巧走过。

“明天不要迟到了,糖初。”他忽然冲她的背影喊,声音如他右肩上的那轮夕阳般温情。

唐糖初心口猛地的一窒,脚步停下来,捂着胸口说不出话。记忆好像大海底部的沉渣,随着温暖的海水上浮而泛起来,掀起新的波澜。

是谁,在被尘埋的记忆中,也曾这般唤过她?

“糖初,想飞吗?从那里跳下来就会飞了哦!”6岁的男生指着二米高的台子对5岁的女生说。

“真的吗,天翼哥哥?跳下来就真的会飞了吗?”小女生问的好认真。在孩提的时代里,飞翔是所有人都曾梦想的事情。

“会哦会哦,你快上去试试!”怂恿的声音。

恶意的怂恿和无知的天真换来的是他被一顿暴打,她一个月无法行走。

“糖初,这是我炼制的“神丹妙药”,吃了能长生不死,你要不要试试?我已经吃了一颗,可是如果将来只有我一个人活着,那太没意思了!你要陪我!”7岁的男生往6岁的女生嘴里塞了颗“神丹”。

“天翼哥哥,很难吃耶……”

“我妈妈说‘良药苦口’。”

“这话我妈妈也常说,她们是不是同一个幼儿园老师教的啊?”

对于长命百岁的期待,换来的是他和她一夜的肚子绞痛。

“糖初,我长大了要加入黑社会。黑社会老大都有女人,你要不要当我的女人?”9岁的男生问的很认真。

“不要。人家还是小女生,不要当女人。”8岁的女生不高兴被叫“老”,咬着棒棒糖纠正。

“诶……那你要不要当我的‘女生’?”男生不介意换个称呼,意思对就行。

因为长时间的考虑,没耐心的他抢走了她的棒棒糖以“泻私忿”。

――“隔壁的朵朵自己要求当我女人我都没答应呢!你怎么这么不识好歹!”他舔着棒棒糖,看着坐在地上大声哭泣的她,如是说道。

时光如水哗啦啦的流,她和他都慢慢长大。14岁的张天翼长得长手长脚,短短的板寸头,狡猾的星眸,如山脊般挺直的鼻梁,初现少年的俊朗。13岁的唐糖初喜欢穿白色衬衣,及膝的背带格子裙,少女柔软的线条初显。

那时候张天翼的父母似乎总是吵架,张天翼似乎总是彻夜不归。

某天清晨,唐糖初去上学的时候在弄堂的拐角处看到带着一身伤回来的张天翼。他亦看到她,微挑眉。他看向她的眼神不再似孩提时的天真,而是如水般流动着的邪气。

“天翼哥哥。”13岁的她还是习惯那样叫他,声音软软的,清亮天真。

张天翼摸着下巴,笑容邪气,慢慢靠近她。她后退,退退退,一直退到背靠墙壁无路可退。

“天翼哥哥……”她不懂,陌生的害怕爬到心头。但她还是像童年时那样叫他,双手垂立,掌心平贴在墙壁上,背脊传来潮湿的凉意。

“哥哥?”他笑,眼神邪恶,“谁是你哥哥?”

张天翼学着电视里的样子,笨拙的将唐糖初圈在自己的胸怀和墙壁之间,脸微红,气微喘,却尽量摆出很老练的样子。

“你是……我的女人!”他低头亲吻她像花朵一般柔软的嘴唇,不过蜻蜓点水,却让他自己的世界山摇地动,惊心动魄的比刚飙完车还过之。

唐糖初睁大眼,脑袋里哄的一声炸开了。她呆呆的瞪着近在咫尺的他的睫毛他的眼,两秒钟后终于意识到他正在对她做的事。唐糖初用力推开他,眼眸潮湿。她用力的用袖子擦自己的嘴唇,像是极厌恶他留下的气味,他留下的痕迹。

张天翼看到她的动作,眼里的火种一下子熄灭,紧张青涩的表情迅速换成嘲弄。

“没人吻过你吗?原来你行情那么差!”他不屑的撇嘴,长长的低垂着的睫毛却微微颤动。他在害怕,怕她从此恨他入骨。

“啪!”清脆响亮的巴掌声在清晨微凉的空气里回转。

掌心疼痛,比不过来自心底的伤痛。唐糖初垂着头,看着自己发红的掌心,眼泪终于掉下来,敲打在她自己裸露的皮肤上啪啪响。虽然懵懂,但她清楚的知道心里埋藏多年的种子初发芽就被无情扼杀了,或许再也见不到阳光。

张天翼看着她,危险的眯起眼却没有还手。他张天翼没有不打

女人的习惯,但是即使被狠狠打了一巴掌他还是不忍心对她挥拳头。

“你让我真失望!”唐糖初转身跑开,书包随着跑动的身体一跳一跳的,像只受伤的小鹿。

他知道她在哭,眼泪一定像花一样朵朵绽放,伤心的气味在空气里弥漫。

这个……女人……不知道怎么骂她才可以不至于亵渎她。张天翼狠狠的在墙壁上砸了一拳。14岁少年的眼泪掉在手臂上,落在长在墙缝里的植物叶子上。啪嗒,啪嗒,水滴淌的声音如此清晰,一声一声,都敲打在他的心上。

长满青苔的古老墙壁上,留下一个浅浅的拳坑,如同他心上掉了的那个缺口。他又转身看她的背影――空空的弄堂,凉凉的风,已经看不见她哭泣奔跑的身影。她现在,该在过马路了吧?有没有人提醒她要看清红绿灯……以前小时候,她总是扯着他的衣角慌慌张张的跑,看见汽车开过来会喳喳呼呼的叫,像只麻雀一样……

张天翼终于忍不住蹲在空空的弄堂里,按着心脏,压抑的低声哭泣。糖初……糖初……他叫唤她的名字,声声,生生。他是那么害怕他再也没有机会这样叫她。

第二天张天翼就搬走了,跟着他的妈妈。他没带走的衣物被他的爸爸丢的满院都是。他再也不会回来了吧……这个认知让唐糖初不知道该怎样界定他清晨的逾越。

张天翼离开两个月,唐糖初在给院落的那棵向日葵花洒水的时候,看到花瓣下被月光照的微微发光的玻璃弹珠。犹豫了一下,她捡起那些曾在他们的童年里扮演过重要角色的玩具。三颗玻璃弹珠静静的躺在唐糖初洁白的掌心里,光泽流转,就像记忆中张天翼的眼睛一样漂亮。

张天翼――他的名字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唐糖初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会忽然想起那个在她的生命中离开了四年――或许永远都不会再出现的人。就因为楚蒙唤她的那声“糖初”吗?

她叫唐糖初,有趣的是她的父母叫她小初,她的死党叫她糖糖,只有张天翼和楚蒙才会叫她――糖初。

糖初……糖初……记得张天翼说过,他叫她糖初的时候会觉得甜,好像嘴里含着白色晶莹的细糖,纯净甘甜。

那时候张天翼还和她一样是个天真的孩子,虽然常和人打架,但是不欺负比他弱小的人,并且成绩优秀。可是后来,他和她离得越来越远,选择完全不同的方向各自追逐。

母不是日日夜夜的吵;如果那时候他没有整夜流连在那些肮脏狭小的录像厅;如果那时候他没有认识那些坏朋友;如果那时候……或许,今天的张天翼会像楚蒙那样优秀吧。意气风发,快乐明朗,有自己喜欢的女生和喜欢自己的女生,日子像水一样单纯。

唐糖初在大街上敲脑袋,告诉自己不要再想那个坏小子。他已经离开,在她的生命里匆匆而过。

“好,楚蒙,我答应你明天我不再迟到。”唐糖初转身,很用力很用力的微笑,她告诉自己这才是她想要的生活。阳光的,灿烂的,明媚的,飞翔的,自由的。那些阴暗的植物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在她的心里枯萎死去。

唐糖初第二天果然没有迟到,当她经过门口站岗的楚蒙,看到他舒服的笑脸时,好心情像花一样绽放。可惜没保持多久,数学63的辉煌战绩就把她打趴下,让她觉得自己像泥巴一样卑微。

唐糖初连午饭都没吃,一个人坐在空空的教室里更正试卷,一题一题,用红色的笔把正确答案清清楚楚的记在旁边。她看着干净的试卷,心里稍稍有点安慰。

有人像拍狗狗一样拍她的头。

唐糖初回头,果然是楚蒙。

“你在干嘛?”楚蒙问。

唐糖初慌忙遮掩试卷,可是他已经看到了。

楚蒙很仔细的看唐糖初做错的题目,像是在鉴赏一件艺术品那样的严肃认真。

“我是不是没救了?”唐糖初趴在课桌上,脸埋在两手臂之间。

楚蒙笑起来,又摸摸她的头发,心里暗叹其质感和他家歪歪有的一拼,嘴上却说:“只是皮肉伤,死不了人。努力一下,应该很快就可以上去。”

“你安慰我?”唐糖初的声音发闷,像是从胸腔里发出来的。

“要不我给你划几道题吧。你好好做,放学了我来检查。到时候我再判断你的毛病到底在哪。”楚蒙翻开唐糖初放在课桌上的《难题精选》划起来。

唐糖初闭着眼睛,世界一片黑暗。她假装自己被世界遗弃了,没人看的到她,没人会想起她,那么那些画满叉叉的试卷也就不会跟着她了。可是楚蒙一直在和她说呀说呀的,像是黑色世界里唯一一丝亮光,不肯放她独自走向黑暗。

唐糖初觉得自己真的是个很差劲的人,遇到问题只会想像只鸵鸟一样躲起来,没有勇气面对。她睁开眼,光线微微刺痛眼睛。“楚蒙,我们做很好很好的朋友好不好?”

,然后扯开唇角微笑,眼神清澈流动。“糖初,如果你喜欢,我们就做一辈子朋友好了。让我像这样,为你划划题目,提醒你不要迟到,如此照顾你一辈子。”

唐糖初忍不住眯着眼快乐的大笑起来,她说:“好啊好啊,楚蒙,我们就做一辈子的朋友。” 唐糖初说话的时候看到窗外的蓝色天空中,大雁排着人字形的队伍向南方温暖的国度飞翔。那一刻,她真的也好想像大雁那样,自由飞翔,一路飞向自己向往的温暖国度。

唐糖初觉得楚蒙就是属于天空的飞鸟,深色的瞳仁和白色的翅膀上落满了阳光,能带给人希望和温暖。

承诺和唐糖初“做一辈子朋友”后,楚蒙常一通电话把被窝中睡的迷糊的唐糖初挖出来,陪他去街上走路。楚蒙是个很喜欢走路的人,不进任何商店,单纯的走过一条一条街道。他觉得人生就和走路一样,不停的走走走,不一定有方向、目标,一路上的辛苦也有所不同,但所经过的风景都是不容错过。当你站在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你永远不知道下个十字路口又会因为你这次的选择而变成怎样的模样。

唐糖初喜欢跟在楚蒙三步远的后面慢吞吞的走,她觉得楚蒙在走路的时候和平常是不同的,整个人松松垮垮,好像卸下了平日所有的防备。

唐糖初有时候会很着迷的看着楚蒙的背影发呆。他喜欢穿浅色系衣服,都是宽宽松松的式样,很没款的样子,但是穿在他身上却很有型。衣服下他的肩胛骨像暗礁一样微微突出。

那个肩膀,看起来似乎很值得依赖。

“糖初,你好像很久没有迟到了。”那天他就在唐糖初发呆的时候忽然转过身来,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微斜着肩,额前的刘海略显凌乱的垂下来,脸上有温暖的笑。

“是的,怕你这个门神了呗。”唐糖初走到他身边,仰首望着他。

“不对,我已经不当门神很久了。”楚蒙抗议,摸摸唐糖初的头发说,“是你变乖了。”他摸摸口袋,掏出一根棒棒糖放到她手里。

“要一直乖哦,下次再奖你糖糖吃。”他的眼神柔柔的,手放在唐糖初的头发上,有温暖的热气的从她的头皮一直渗进去,渗进去。唐糖初觉得自己的脚趾头都热起来了。她像一只受主人宠爱的小猫,微微眯起眼说:“好。”

唐糖初像所有女孩子那样,喜欢被宠爱,喜欢被人珍惜的感觉,好像自己是对方手心里的宝。很

久很久以前,那个叫张天翼的坏小子,好像也这样宠过她吧。有一次他翻墙磕破腿,还被狗咬,只为了为她摘到枝头黄澄澄的果实。当他捧着两手掌满满的果实,很拽的丢到她的裙摆里时,声音是那么骄傲:“看你长得瘦巴巴的,像猴子一样!我从地上捡了些烂果子给你,让你好长肥一些。你可别以为我是爬了墙特意为你摘的!”然后他一瘸一瘸的跑开,跑到自己家的时候又偷偷趴在窗户上看她,见她小心翼翼的在果子上咬了一口,脸上露出笑容时,自己也傻傻的笑起来……

【张天翼……你在哪里?还有没有像小时候那样,如此别扭的表达自己的好意?还有没有如此珍惜的,对你身边的人?】

“糖初,等会儿市中心的广场上有烟火燃放,要不要去看看?”

楚蒙的声音把唐糖初从记忆深处拉出来。她像个老人一样,已经开始习惯回忆。

“好啊。很久没有在人多的地方看烟火了。”唐糖初站起身,这时候教堂顶楼的钟声刚好敲响。

“当――当――”新的一年来了。

唐糖初在淳厚的钟声里,想起自己很喜欢的一句话:“人生其实更像一座钟,总是在受到打击之时,才释放出自己美丽的心声,那悠扬的声音一声比一声悦耳,一声比一声从容。”

她的生命,会不会像这样因为撞击而美丽绽放?唐糖初仰着头看着无尽的夜空思考,她觉得这是个问题。

楚蒙看着地上自己和唐糖初交叠的影子,心里升起陌生的情愫。他站起身,握住她的手说:“糖初,我们走吧。”

他和唐糖初认识也不过才一年吧,可是感觉上好像已经有大半辈子那么久。习惯她在他三步远的地方陪他走路,习惯她难过的时候在她身后给她安慰和鼓励,习惯像摸家里的歪歪那样抚摸她的头发,习惯像这样……握着她的手,感觉她皮肤的温度。

唐糖初,她是他最好的朋友,也或许,如今已不再是朋友那么简单了吧。楚蒙这样想着,心里是安定的。

唐糖初讨厌拥挤,所以她现在很后悔刚才的答应。她没想到除夕夜的大街上竟然有那么多人,好像约好似的一同向广场涌去。

“楚蒙……”汹涌的人流把她和楚蒙紧握的手冲开,唐糖初只好身不由己的向前走。她不时踮起脚叫唤他的名字,可是淹没在嘈杂的人声里一点波澜也没有。楚蒙,他一定比她更着急吧?因为他总是说她是需

要被照顾的人,看起来坚强又乐观,其实像个鸡蛋一样一敲就破。

慌乱中,唐糖初被后面的人推了一下,差点摔倒。幸亏有人扶住了,把她拉到他的胸前,为她挡掉一部分人流。

“谢……”唐糖初抬头看到他形状漂亮的眼睛,像一道闪电刹那划过她的世界,撕裂她的天空。一半的感谢就那么含在嘴里,再也吐不出来。

“糖初,你还认得我吧。”四年之后忽然又出现的张天翼握着她的手臂,保持刚才扶她的姿势不愿放开。糖初,这个他在心里呼唤了无数次的名字终于再化为眼前活生生的人。心里有猛烈的喜悦,似有成千上万的芬芳花朵从他心底那个黑色的溶洞里喷涌出来,空气里弥漫着惑人的香气。

唐糖初仰着头看他,看他线条硬朗清晰的脸,看他微微翘起的唇,看他挑染的飘啊飘的刘海――她弯弯的眉毛皱起来,皱成两条毛毛虫的丑样子,眼睛痒痒的,热热的,后来泪水终于无法抑止的决堤。

唐糖初拉着他的领子,把脸埋进去用力闻他的气味,闷闷的叫他的名字:“张天翼……张天翼……张天翼!”声音里带着四年前的哭腔和四年后的思念。

张天翼将她锁在怀里,再没14岁那年的生涩和别扭,充满失而复得的珍惜。然后他看到人流之后一个不动的身影。那个男生一直一直望着他抱唐糖初的样子,神情淡然。

楚蒙挤过人群,再看到唐糖初的时候她已经在另一个陌生男生的怀里。他似很珍惜,她似很伤心但又不全是伤心。

唐糖初是他很好很好的朋友――是朋友,不是吗?可是为什么,此刻胸口那里会闷闷的疼痛,如此难受?

楚蒙苦笑着问自己,是我,弄错了一些事情吗?是不是已经永远错过?

唐糖初推开张天翼的时候才看到他身边还有一个高挑的年轻女子。她有一头深紫色的及腰长发,像海草一样柔软卷曲;穿黑色紧身吊带和拖地的深色牛仔裤,手腕上戴着一串彩色水晶珠链。

“米修。”她说,“我叫米修,糖初。”

米修是第三个叫唐糖初“糖初”的人。

米修真名叫什么,已无从考证。从她出现在这座城市的时候起,她就叫自己米修。她现在在一家酒吧当歌手,以此养活自己。

张天翼说米修曾经是一个画家,后来放弃;又曾经是个念书的天才,后来又放弃;17岁从南方只身跑到这座北方的城市艰难的生存,并且乐在其中。

张天翼和米修的相识仅仅是因为一杯冰水。那天张天翼和他的朋友在米修驻唱的酒吧里喝酒。灯光昏暗,空气浑浊,人声吵闹,但是米修像是天山上来的少女,纯洁得不染人间烟火。她那天穿了条白色的棉布长裙,裙边上有白色的柔软流苏,一张洗的干干净净的素脸,明眸皓齿,青春逼人。她怀抱着吉他随意的拨动琴弦,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但是灵魂虔诚的吟唱着属于她自己的歌。她的声音纯净并且具有穿透力,张天翼就在那一瞬被她的声音征服。他想她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米修唱完的时候,得到一杯冰水的奖励。是张天翼点的。他不知道酒吧里那些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媚俗饮品中哪样才配的上她干净的声音,所以只叫了杯冰水。

米修侧头看到张天翼低头与人微笑的样子,心里的某个角落被轻轻触动。她走过去坐在他身边,说:“谢谢,今天是我18岁生日,这是我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张天翼微微惊讶,望着她说:“我不知道……”

米修伸出手指堵住他未完的话语。“这样,就够了。”她笑,食指的指尖擦过他潮湿的嘴唇。

张天翼望着她清纯又妖娆的笑容,也跟着她笑起来,说:“是的,这样就够了。”

后来他和她就成了朋友。张天翼常去那家酒吧喝酒,捧米修的场;米修常穿着奇奇怪怪的服装在舞台上唱反差很大的歌。她说声音是她的,她要让它立体的释放。

“楚蒙。”在和张天翼、米修说话的时候,大量的人流已涌向市中心的广场,街上的行人开始少起来。唐糖初终于又看到楚蒙。

楚蒙走过来,手覆盖在她的头发上:“糖初,遇到老朋友了?”

唐糖初愉快的点头说:“是的,不过有老朋友也有新朋友。张天翼,我小时候的邻居;米修,张天翼的朋友,现在也是我的朋友。”

只是小时候的邻居啊。张天翼微皱着眉头笑,礼貌的和楚蒙打招呼。倒是米修对楚蒙爱理不理的。

“你们还要不要去广场看烟火?”楚蒙问的时候,天空中刚好绽开第一朵烟火,然后劈劈啪啪的整个夜空都开满了只在刹那美丽的花火。

“算了,这里看看也蛮好。”唐糖初仰着头,五颜六色的火光映在她清亮的瞳仁里开成小小的花。

张天翼和楚蒙同时看她,然后又互看一眼。

“糖初,我和米修还有事,下次找你。”张天翼问了唐糖初的电话号码后,又将她

的袖子掳高,把自己的手机号码记在她的手臂上,说,“你手心汗多,这样就不怕把数字弄糊了。”

唐糖初说:“你好小气,那么久的事情还斤斤计较。”小时候,张天翼在外面闯了祸后就和唐糖初套好词。以防忘记,唐糖初就把要说的话记在手上,可是后来被汗水浸糊了。她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害的张天翼总是逃不过责罚。

张天翼笑笑,什么也没说。

那天晚上唐糖初一夜无眠,她瞪着天花板想起很多很多关于张天翼的事情。她曾经以为她把那段记忆给丢了,原来只是被更好的收藏,等待一个更好的时机再被打开。她也幻想过和张天翼再见的时候会出现怎样的尴尬场面,没想到今天一切都那么自然。好像他们不过是在上个路口挥挥手说再见,就又在下个路口碰面了一样。

“张天翼。”唐糖初在黑暗中轻念他的名字,觉得那样熟悉。

张天翼一直没有打电话来,倒是米修和唐糖初联系过几次。偶尔在网上碰到,她们会像认识很久的朋友那样聊一些自己的事情。唐糖初觉得米修是个很不简单的女孩子,只身一人却能在声色场所洁身自好;那么年轻就可以一肩挑起自己的生活走自己的路。

“糖初,有空来看我吧。我在城北街一家叫‘子午线’的酒吧驻唱。”有一天深夜告别的时候,米修敲过来这样一行字。

“好的米修,等我来找你。”唐糖初发送完最后一个笑脸符,上床睡觉。黑暗中,她握着手机,看到张天翼的头像始终没有跳起来。

开学,补课,生活乱的一团糟。

唐糖初有些疲倦的从城北的王老师家补完数学回家的时候,已是华灯初放时分。大大小小的彩灯都亮起来,把街道装饰的格外美丽。唐糖初想起米修说过的那家酒吧好像也在这附近,拐过去找了一下。“子午线”在黑白底的木板上被蓝色的灯光照得别有情调,唐糖初一眼就看到了。

她进去的时候米修正坐在吧台边喝冰水。她今天画了很浓的妆,黑色的眼影显得她的眼睛又圆又大。她看到唐糖初的时候举起手挥了一下,脸上有笑。

唐糖初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米修,我来听你说故事了。”米修曾在QQ上和唐糖初说,等她和米修再面对面的时候会讲个故事给她听。

米修看着手里透明的杯子,洁净的水,笑着说:“好啊,我给你讲个主人公也叫米修的故事吧。”

那年米修十一岁,还是一个有些懵懂的小姑娘。“绘画神童”的称号压的她喘不过气来,她不过是想像普通孩子那样很快乐的在太阳底下玩捉迷藏――也变成了一种奢望。因为常会有意无意的被父母拿来比较,同楼的孩子都不愿和她玩,同班的同学也不喜欢她。米修总是一个人跑到空空的画室里用色彩说话。浓烈的色彩交织,好像绞缠着她灵魂的渴望。

那天她走进画室的时候看到一个男生站在她没画完的画前。米修跑过去扯下画布,脸像苹果一样通红。她觉得自己好像被扒光衣服站在众人的视线里,心里感到羞耻。“孤独是羞耻的。”她以前看书的时候看到过句话。

那个男生尴尬的站在那里,然后笑笑,低声说:“对不起。”

米修低着头,用力的摇摇:“没有关系,真的。”她抬起头的时候眼泪就掉下来了,因为已经很久没有同学和她说话了。

那个男生手忙脚乱的帮她擦眼泪,说:“你不要哭,我错了还不成吗?”然后他慌慌张张的逃跑。米修透过泪眼,看着那个瘦瘦的背影,心里有温暖的潮水一波一波的泛上来。

他叫秦南臻,比米修高两级。虽不及她,但也是在绘画方面也极有天赋的孩子。

米修在知道他的名字后,把“秦南臻”三个字写满了整整三本草稿本。

那年夏天的时候,秦南臻小学毕业,考入了当地一所重点初中。米修哭了一晚,第二天起来红肿着眼睛开始很努力的啃书本。两年后她也考入了那所初中。

过了一年,秦南臻又以特招的身份进入了省中。两年后,米修也同样进了那所高中。16岁的米修在高中的校园里再次看到秦南臻的时候她告诉自己,她不要再错过他。

秦南臻是广播站站长,米修就写了许多许多稿子丢在投稿箱里,并且把自己的名字写的又清楚又漂亮。秦南臻在学校里吃饭,,米修就常常坐在离他不远的位置上,看他一眼,吞一口饭。秦南臻喜欢打篮球,米修就天天跑去坐在高高的看台上,一边背单词,一边看他打球。秦南臻是学校美术社的,米修就报名参加了自己以前最不屑的社团,在角落里胡乱鼓捣一通,其实大半的注意力都放在前排的秦南臻身上。可是美术老师还是经常到她这个角落晃晃,对她大加夸赞一番,说什么她的构图富有想象力。这时候秦南臻就会回过头来,清澈的目光很轻盈的落在米修的身上。那一刻,米

修可以清晰的听到自己心如鹿撞的声音。

那天在画室里只剩下她和他。米修闻到空气里浮着栀子花的清甜气味,不知怎么有了莫大的勇气。

“秦南臻,我喜欢你。”她在画室的最后一排,对第一排的他这样说道。简洁而直白的告明心声。

秦南臻没有说话,慢慢的收拾好东西,慢慢的走出画室,把门轻轻带上。门关闭时发出的小小“咯嚓”声,让米修产生自己的灵魂被人“咯嚓”一声拦腰剪断的声音。她没有哭,虽然眼泪不停的掉下来。

后来米修有给他写过信,说了一下那天告白的心情。秦南臻有回信,但只说,要好好学习,我们要一起共勉之类的套话。

米修也有给他打过电话。暗压忐忑的心情,假装自己是那种神经大条的女生,说,诶,要不要出来一起玩啊?秦南臻说,我今天要补课。改天吧。米修握着话筒,紧张的手心出汗,一直重复说,这样啊这样啊。对话趋于平淡的沉默。米修听到秦南臻绵长的呼吸,后来她又听到他把电话轻轻扣上的声音。

“嘟――嘟――”的盲音,让米修的心渐渐冷掉。

高一快结束的时候,米修受学校推荐,得到一个去德国美术学院进修的机会。她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也好,反正已经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但是就在这个时候,秦南臻打来电话说:“米修,我们出来聊聊。”

米修放下电话的时候手还在不停的抖,原来他早已在她的心里深深扎根,一直以来从未曾离开过。

在一家叫“水晶琉璃”的冰屋里,他和她面对面的坐着,长久的沉默。

“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米修低着头,看自己放在桌子上的手指,心里的希望在渐渐发酵成失望。

秦南臻的手伸过来,掌心覆盖在米修的手背上。他说:“米修,再给我一次机会。”

眼泪掉下来,打在他的手臂上。“为什么现在才说?我已经要离开。”

“我不知道,原来要失去了才能真正明白。”秦南臻眼睛微红,“大概还有一个月吧,我们彼此留下这最后一个月的快乐记忆也好。”

那年的夏天,是真正属于秦南臻和米修的,他们整天在一起。一起早起爬到风很大的山顶上打羽毛球,一起窝在开足冷气的画室里画画,一起在图书馆静静的看书,一起到破烂的篮球场上挥霍汗水。那时候米修常想,幸福,就是这样了吧。她真的不想让它就这么无疾而终

。所以高二开学的时候,她就到老师那里微笑着把那个机会放弃。

有失才有得。米修不是贪心的人。

可是事情逆转的是那么迅速,米修失去的永远失去了,她以为得到的也没有得到。因为她的放弃,秦南臻很自然的顶替她的位置登上了去德国的飞机。

在机场里,秦南臻的表情尴尬。米修差点恍惚的以为一切又回到了当初他偷看她画的豆蔻年纪。

“你到底有没有真的喜欢过我?”被爱情丢掉的女人总喜欢这么问。

秦南臻在米修直接的目光下无处躲藏。他犹豫了一下,眼睛不敢看她,说:“有吧。”

“有吧?”米修冷笑,滚烫的泪水汹涌而出。这是她第三次为他流泪,也是最后一次。她用劲所有力气一巴掌甩在秦南臻的脸上,然后昂首阔步走出机场。她觉得她是个英雄,真正的英雄。

米修回到学校退了学,不顾双亲的极力反对,执意北上,在人流复杂的酒吧里当驻唱歌手。她如此清楚的知道,南方那座城市里循规蹈矩的生活已经不再是她要的,她要开始自己的生活。

米修讲完了她自己的故事,一口喝干净剩余的冰水。然后跳到舞台上指着台下的人说:“一起跳起来吧!一曲《BAD BOY》送给所有的BAD BOY!”米修充满爆发力的声音很具感染力,所有人的热情被炒高。唐糖初在台下看米修妖娆热烈的跳舞,看她黑色的眼影和紫红色的唇膏下年轻脆弱的脸庞,听她像是会打在听者头盖骨上的高亢声音,心微疼。她分明看见有个19岁的女生,从米修的身体里走出来,靠在舞台黑暗的角落里看她自己热力四射的歌唱,脸上有嘲弄的笑容。

“我不喜欢楚蒙。”唐糖初和她告别的时候,米修这样说道,“因为他的样子让我想起秦南臻。”

是因为还在爱,所以才会恨吧,甚至连相像的人都无法喜欢。唐糖初看着她深黑的瞳仁,没有把话说出口。

“楚蒙和他是不同,对于这一点我万分肯定。”唐糖初微笑着拥抱米修,然后走入夜色中。

米修看着唐糖初的背影,怀里还有她柔软的触觉。唐糖初的生命是那么年轻稚嫩,好像初绽的花骨朵,可是自己似乎早已垂垂老矣。米修把手里的烟蒂熄灭,走进酒吧,重新投入她的生活。

开学一个星期后,唐糖初才收到张天翼的短信。他说:“糖初,出来。还记得小

时候我们常去的那个被废弃篮球场吗?我在那里等你。翼。”

唐糖初瞪着那个“翼”字看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

当她到那个篮球场的时候,张天翼正在打篮球,他呼出的热气好像薄薄的雾一般笼罩在他的周围。让唐糖初看不真切他的表情。

三分――栏板――球反弹过来落在唐糖初的手里。张天翼回头看到她,露出漂亮又落拓的笑容。

唐糖初运球到篮下,三步、起跳,动作一气呵成,桔红色的篮球稳稳的落入筐里。

“原来你还没有忘记。”

“有些事情,怎么忘记?”

张天翼走到唐糖初面前,拨开她遮住眼睛的长发,说:“糖初,还记得我骗你从二米高的台子上跳下来,害你一个月不能走路的事吗?”

“怎么忘记?”唐糖初眯着眼笑。

“还记得我把自己配制的‘神丹’塞到你嘴里,害你和我一起肚子疼的事吗?”

“还记得我问你要不要做我的女人,抢你棒棒糖的事吗?”

“还记得我为你摘果子被狗追,却说是捡来的事吗?”

“还记得我一个人在家里发高烧说胡话,你在我旁边守了一夜的事吗?”

“还记得朵朵说我是她的,你第一次动手推人,把我藏在你身后说我是你的事吗?

“那么,你还记得我临走的前一天早晨,在弄堂里强吻你的事吗?”

唐糖初的睫毛上又吸满水滴,她很用力很用力的吸气,一字一顿的说:“怎么,忘记?”

张天翼珍惜的把她揽入怀里,说:“那就不要忘记好了,永远不要忘记。”

“糖初,我喜欢你,从很久很久以前就开始了――这个你也不要忘记。”

唐糖初再怎么用力都没有用,眼泪还是不停的涌出来。她的脸半埋在张天翼的怀里,泪水在他柔软的运动服上画下圆圆的斑点。

“张天翼,我真的曾经以为我已经忘记你了。可是原来,关于你的那些记忆是刻到骨头里去的,不是想要忘记就可以忘记那么的简单。”

张天翼抱着唐糖初,用力的似要把她揉到自己的骨血里。他看到缕缕阳光中飞舞的细细灰尘,看到枝头新芽初绽的痕迹,心是软的。

那天他们手牵手坐在篮球场的看台上,说起在分别的四年里各自的生活。唐糖初和所有同年龄的孩子一样,没什么特别。张天翼的

经历就显得特别了许多。他跟着她妈妈去了其他城市以后,和这里的同伴也失去了联络。成绩稍微好看了一点,可是大学还是遥遥无期的样子。半年前他在街上闲晃的时候碰上了后来被他称为Jack的演艺经纪人。他说张天翼的条件很好,希望他去学习表演。他有一家经纪公司,适当的时候可以捧他做明星。张天翼对当明星倒不是很有兴趣,但是他对于改变目前的生活很有兴趣。就和Jack签约,跟着他又回到了这座城市,目前在学习唱歌和表演方面的东西。

“那你将来会是大明星哦!”唐糖初托着下巴看他说话,装作很崇拜的样子说。

张天翼敲她的脑袋,指控:“你在嘲笑我!”

“我没有!”唐糖初高举双手以示清白,可是脸上的笑容却像是风吹起的涟漪,扩散开去。

“喂,你寒假里怎么没找我啊?”唐糖初忽然想起自己的等待,她差点以为她和他又要擦肩而过。

张天翼握着她的手,仰望清澈的蓝天说:“想要你想我,想要你因为想我而先打电话给我。可是我还是不争气的比你想我更想你。”

唐糖初偷偷吐舌头,不敢告诉他她其实是忘记自己也可以打电话给他。她跟着他仰起头,平静的天空中没有飞鸟的痕迹。但是唐糖初知道,那些鸟儿很快就会回来,从南方温暖的国度飞回来。

因为,小城的春天已经到了……

唐糖初趴在课桌上做习题的时候,手机在课桌振动,发出爬动的声音。

屏幕上跳动着张天翼的头像。

“糖初,放学到芙蓉路的‘鋈眉玻璃屋’等我。”唐糖初孩子气的咬着嘴唇,用力想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因为除了周末他们是不见面的,她和他的学习都很忙。想了半天她才忽然想到今天是“愚人节”,不由傻傻的笑起来。

张天翼不是那种会过“愚人节”的人,而且他不会骗她,即使只是玩笑。唐糖初把手机放进课桌,继续解让人脑筋打结的题目。可是她再也做不出来了,因为书本上的字都变成张天翼笑的模样。

放学的时候忽然下起大雨,唐糖初被淋的透湿,站在“鋈眉玻璃屋”窄窄的屋檐下,依然有冰凉的雨滴落到她身上。她望着雨帘中奔跑躲雨的人们,等待张天翼的到来。

对街躲雨的小孩子发出惊讶的声音,和男友共用一顶伞的女生在雨中停下脚步――唐糖初忽然看到空中飘落下一场玫瑰花瓣雨,热烈的颜色在冰冷的雨水中燃

烧成一种动人的美丽。铺天盖地的如同翩翩红蝶款款飞舞。唐糖初走出遮雨的屋檐,仰起头。雨水不断的落在她的眼睛里模糊她的视线,红色的花瓣落了她一身,和着雨水粘在她的发上,她的肩上,她的衣裙上。当一片芬芳的玫瑰花瓣落在她眼睑之前,她看到二楼的窗口上张天翼明亮的笑脸。

幼稚也无所谓。糖初,我只想你幸福,能感觉到我恋你如昔,甚至更胜昔。

每年的春天都是如此短暂。春花还未开尽,夏天就带着明媚的阳光,旋着轻快的舞步跳进了唐糖初的世界。

焦头烂额的应付完期末考,唐糖初就要飞到南方的一座大城市去学英语。据说那所英语补习学校非常的有名,去过的人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提高。

张天翼开始正式录他的第一张专辑,明显的忙起来。他们有时候一个月也难得见一次。那天他是背着Jack偷跑出来的,却得到一个唐糖初要暂时离开一个多月的消息。

张天翼和唐糖初并肩坐在两个小小的秋千上,一前一后的摇晃。满天的灿烂星光,冷月默默无声。

“说话呀,我不喜欢我们之间这样子。”唐糖初把秋千荡的很高,裙摆哗啦啦的响,她想象自己是会飞的。

张天翼看看她,还是不说话。他跳下秋千,走过去停住唐糖初的,然后一把把她抱起来搂在怀里。

“我们要一起努力。你努力的好好学习,我努力的好好唱歌,我们都为我们的未来一起努力!现在分开一会儿不要紧,我们有很长的一生可以去等候,不是吗?”他的声音闷闷的,留恋她身上的气味。

“笨蛋,本来就是啊!”唐糖初拍拍他的脑袋,用笑来掩饰内心的感动。

“我笨吗?”张天翼和她鼻尖对鼻尖,瞪着她,呼出的二氧化碳和她的纠缠。

“那还用说?”唐糖初微微侧开头,不畏恶势力的揭露真相。

张天翼毫不留情的揪着她的耳朵说:“敢说我笨?哼,罚你听我唱新歌,恶心死你!”

“好啊好啊,恶心死我吧!我等着!”唐糖初呵呵笑着和他一起做在草地上,张天翼的声音在7月的空气里混合着花香弥漫。

“阳光在墙上开成蝴蝶的斑斓/飞入你的眼眸/变幻迷离的安然/是谁在歌唱记忆中的那场花殇/又是谁的手指在吉他上奏弹/奏弹/这一季的晴岚……”

唐糖初坐在这座南方大城市的陌生教室里,头顶上的风扇吱呀吱呀的旋转,周围是神情漠然

的陌生的脸。她低下头在书本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心里充满了压抑感。

“秦南臻?!”唐糖初无意中看到同桌在书本上写下的名字时愣了一下。

“嗯?”秦南臻抬起头,如春水般温暖柔和的目光在镜片后闪现。他干净清秀的脸上有别于大多数人漠然的微笑。

唐糖初睁大眼睛看着他,觉得实在不像那个米修说的那个“秦南臻”。

“你喜欢画画吗?”唐糖初似随意的问。

秦南臻点头,笑着问:“你怎么知道?我学画已经有十二年了。”

“猜的。”唐糖初笑笑,在心里把他和米修说的那个“秦南臻”之间画上了一个等号。可是,她看他的表情和说话的样子实在不像那种卑鄙的人,而且――他不是该在德国吗?

唐糖初在想这些问题的时候,有人拍她的脑袋。

“楚蒙!”看清来人后,唐糖初很快乐的大叫出声,声音里装满了清晰可见的快乐,“你怎么来了?”

“因为你来了啊。”楚蒙的脸颊上露出笑涡。

位置是按报名的顺序排的,楚蒙和唐糖初打完招呼后不得不坐到后排去。他的英语一直就很好,四级的考试早就过了。可是知道唐糖初要到遥远的南方来学英语时,他还是忍不住也报了名。他想离她近点,哪怕只是坐在一个教室里听课也好。

楚蒙望着唐糖初瘦削的背影,他知道她永远也不会明白这个中的缘由。

本以为一个多月的英语补习会难熬的度日如年,可是因为楚蒙的出现,唐糖初觉得时间流淌的迅速起来,啦啦啦歌唱着一直向前跑。每天上完课,他们一起在学校附近的拉面店叫上两碗牛肉面,大块朵颐一顿。然后再回到教室里复习巩固学过的知识。

唐糖初在和秦南臻简单的交谈中也建立了不错的关系。她觉得她所认识的秦南臻是一个生性纯良,温和有礼的人。

补习完的最后一天,全班在那座城市最大的酒楼里吃了一顿结业饭。唐糖初坐在秦南臻的身边,在说笑、猜拳的嘈杂声中,安静的讲述了那个米修给她讲过的故事。她一直注意秦南臻的表情。他一开始是惊讶,后来趋于平静,一种暗涛汹涌的平静。

“糖糖,请你带我去找给你讲故事的那个朋友!”秦南臻的眼神坚定,执着炽热。

唐糖初回到熟悉的城市时已近黄昏,她在接机的人群中没有看到张天翼的身影。微微有些不安,他们已经很久没有联络了。

唐糖初回了趟家安顿好后,就带

着秦南臻去“子午线”。

远远的,她看到米修靠着木头的门在抽烟,烟雾缭绕,让她的表情不甚清晰。

“米修,我带个人来见你。”唐糖初说完,看到米修慢慢站起来,眼睛定定望着她身后的秦南臻,千万种复杂的表情从她的脸上略过。然后她慌张的把烟蒂丢在地上,转身狂奔!

“晓米!”秦南臻迅速追了过去。

唐糖初望着他们追逐、奔跑的身影,开始觉得有些不美丽故事的结局,并非不可改变。

米修迎着风,深紫色的发肆意飞扬。黄昏依然热烈的八月阳光灼痛她习惯夜的皮肤,她大口大口的喘气,心脏因为突然的超负荷运动而抽痛起来。她慌不择路跑进了小巷的死角。米修背靠着墙,转身大声冲追来的秦南臻喊:“你快消失,你快消失!我不要看到你!”她的眼神似受惊的小兽,被逼入绝境。

“你最不想看到的人,是你自己吧。”秦南臻站在离米修五米远的地方,目光在他熟悉又陌生的她的脸上流连,声音渐渐放柔“晓米,跟我回家,你的妈妈很想念你,我……也是。”

“你骗人!我那样子毁坏她所有的希望,又这样对待你,你们怎么可能还会想念我?我是那么坏的一个人!”米修的眼泪不受控制的掉落下来,她用力的抹去,可是又有新的涌出来。脸上的妆化成脏脏的一团。

米修给唐糖初讲的故事里,人物、事情是真的,可是那个利用感情去骗取进修机会的人是米修,而不是秦南臻。秦南臻在那两个月里是真的喜欢上了米修,又因为别的一些原因,他放弃了出国的机会。德国那所美术学院招的是高三生,可是因为秦南臻的放弃,极有天赋的米修成为唯一的人选。

在机场,秦南臻问她:“晓米,你有真的爱过我吗?”米修看着他受伤的神情,张了张口却什么也说不出来。她真的有,不然不会那么用功的念书只为可以万无一失的考上他念的学校,也不会骄傲如她却还是开口和他告白。只是她当时莫名其妙的自尊和不愿认错的骄傲,让她任秦南臻失望的离去。

米修眼睁睁的看着秦南臻离开她的视野,心里硬生生的被破开一个口子。她丢掉行李,任性的改搭去北方的飞机,把南方的生活丢的远远的。

她开始叫自己米修,过一个名为“米修”的寂寞女子的生活,远离爱情、亲情和阳光。

米修是单亲家庭,一直很优秀的她是她妈妈所有希望的寄托。这样的变故

,可想而知对她的妈妈伤害和打击有多大!

她和他,真的还会想念她,真的还能原谅她吗?

“晓米,我很想念你。当时离开,只是因为伤心,并没有怪你。”秦南臻走近米修,像安抚小动物一样拥她入怀,“晓米,虽然我们真正在一起的只有两个月,但是我是真的喜欢你。无论你做错什么,我都会原谅你。”

“你妈妈在你离开之后真的很伤心,但是她没有怪你很久。你知道吗?她每天都会帮你整理房间,不让灰尘把你喜欢的枕套弄脏。她一直在等你回去……”

“不要说了……”米修心里的那根偏执的坚持终于“蹬”的一声断裂,她接近崩溃的在秦南臻的怀里痛哭失声:“南臻,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对不起!”

“没有关系的,晓米。无论你做错什么,我都会原谅你。而且我现在过的很好。”秦南臻拥紧她,像是拥抱着他这生最大的幸福。

晓米,回家了,不许再如此放逐自己,你是被爱着的……

米修或者说周晓米,跟着秦南臻回去她长大的城市,重回她的生活轨迹。临走前,她把自己买下的那所小小的公寓和里面所有的她两年来搜集的秦南臻的画都送给了唐糖初。

唐糖初和张天翼送走米修后,一起去了她曾经住的那所小公寓――现在,它是唐糖初的。

唐糖初坐在柔软的垫子中,看张天翼仰头看画的认真表情。

“张天翼,我们很久没联络了。”唐糖初敏感的觉得,她和他的感情好像正随着下降的气温而飞速下降。在南方补课的时候张天翼开始还有短信发过来,可是后来再没任何讯息。而她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的手机又总是关机。

“我很忙。”张天翼淡淡的说,目光停留在一幅叫做《思》的画上。画中抽象的女子安静的望着水里自己的影子,脸上有经历风雨后的平静和成熟。水体是变幻深浅的蓝色,组合成各种迷离的幻象。

唐糖初有些困惑,她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我们这是怎么了?”

张天翼终于回过头,认认真真的看唐糖初的眼睛,他一字一句清晰无比的说:“糖初,我觉得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适合。我要出新专辑了,公司说我最好不要找关系亲密的女生。因为我无法给她们想要的东西,对彼此都是负担。”

唐糖初笑起来,清脆甜亮的声音在小小的空间里回转,笑到后来她的泪花都出来了。

张天翼望着她,眼神清冽

,眼底有很多深色的东西,浓的化不开。

唐糖初的情绪终于不受任何控制的宣泄出来,她趴在柔软的枕头上默默流泪。

张天翼,他好像总是让她哭,让她难过。

开学就是高三,首先而来的就是铺天盖地的考试。唐糖初被考的一点力气也没有。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条沙滩上搁浅的鱼,在不属于她的世界里挣扎。

唐糖初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的时候,听到楚蒙的声音,可是首先映入她眼帘的却是一只可爱活泼的松狮狗。

楚蒙假装很伤心的摸摸心口说:“我这个好朋友居然还赶不上一只小狗的魅力。呜呜呜,真伤心。”

唐糖初的唇角翘起来,说:“原来大名鼎鼎的学生会楚会长也会耍宝啊?”

“只要你喜欢,我耍什么都‘义无反顾’。”楚蒙揉揉松狮狗的脑袋。声音是玩笑的,心却是真的。

唐糖初怎么看怎么觉得他的动作熟练的很眼熟,好像曾在她身上也发生过无数次……

“你说的歪歪……应该是指你表弟吧?”她祈祷千万不是自己心里想的那样,不然……

“不是,是它!”楚蒙笑的天真无邪,把歪歪举高到和唐糖初大眼瞪小眼。

唐糖初愣愣的望着狗狗的眼睛,眨了一下,又缓慢的眨了一下,然后慢慢的偏过脸瞪着楚蒙无辜的笑脸,阴阴的说:“楚蒙,我从来都没有对你‘暴力’过吧?你是不是已经期盼我的拳头很久很久了,嗯?”

楚蒙终于大笑出声,抱着睁着大眼一脸无辜的歪歪左蹦右跳躲闪唐糖初的“袭击”。

跑够了,笑累了,唐糖初和楚蒙坐在大街上的木椅上,舒坦的晒太阳,歪歪在他们的脚步钻来钻去。

初秋,微凉

二、见到神秘女孩        顽博士带我游一天后,回到了顽博士的住房中。顽博士家里还真棒,床、电视机、桌子;桌子上还摆放着各种实验器皿,没有一个不是新的。不愧是博士的家呀!我说到:“博士,你可真行呀,就这实验器皿,也比美国发达!美国人还不知道有比他们还发达的地方呢!”
        我们一路走墙来到了实验室,博士看着我说:“快装吧。”“这五枚原子弹就安在5个上,别的会炸了吗?”“如果不行的话,好吧,原子弹听令,分散。”我问:“原子弹小了威力还会和以前一样吗?”博士说:“对,这一个小的还和一个大的一样。”
        我听了,兴奋的装了起来,组装速度很慢,博士是个急性子,说:“组装!”几万枚原子弹飞了起来自己开始组装。十五秒后,全部组装完毕。
        一队红色人造人听到响声,冲了出来将我们包围,我们一边打一边退,然而不知不觉,我们退到了基地门口,我们分散跑了,我跑到一个小门前,突然,一个又大又粗的黑色胳膊把我抱住拉了回去。
        里面已经有博士和涛了,我们三都很害怕,那个黑人向我们自我介绍,这才得知,他是一个黑色人造人,是8088号。他是从实验室中逃出来的,他是一位最后加绿色药水的人造人,他加得很少,比其他人造人逃得快,在炸的那一刻出来了,绿色药水少,就不怎么恶毒。

十三、幻隐人和变形人的突击(1)        另一方面,大批大批的军队正在找我们,一个人造人见我们进去了,踢了一脚,踢不动,连续踢了三脚,没找着我们,自各儿还给爆炸了,又引发的其他五个人造人,唉,真不识好歹,赔了自各儿,又折兵。 我们降落在基地,然而一降下,便被幻隐人和变形人包围,变形人变成了好多不同的样子,看起来都很厉害,他们的眼里发出激光,我们刚要躲,而激光却成了激光绳,我们一跑,激光绳把机器人给拴在一起,幻隐人扑了上来,结果,自各人打得自个人死光光,又一批幻隐人上来了,直挺挺地把我们逼进包围圈。
         到底是人多,把我们逮着了,这狗日的,我们给扯到牢里,这牢可真够硬的,连8088号也弄不断,这回玩完可。没准。就要去见牛头马面了。

十四、黑衣人.        我们绝望了,这时,地面一下裂开了,我们掉了下去,下面很亮,我们一掉下去,马上被激光绳给捆了个结实,下面一个人造人说:“哈!这回,让你们尝尝地球的酷刑。” 十五、涛的哥哥——了了
       过了一会儿,那黑衣人进来,他把面罩摘下来,涛一见,扑了上去和他拥抱,涛让他把我们俩放了。那队人马马上照办。
      了了开始说他的故事了“那一年,我们镇子遭受了鲁鲁巴的袭击,涛还小,爸妈又被杀,鲁鲁巴对我说:‘只要你归顺于我,我可以不杀你们。’就这样,我成了鲁鲁巴的部下,全镇子也安静下来,我偷偷用飞船把涛送往地球,时间差使涛比我还大,我和努力地干,成为鲁鲁巴的亲信人,我也很努力地找妹妹。”

十六、商量对策        了了说:“鲁鲁巴现在有总基地,他让我来这儿监工,他准备制造特大原子弹炸毁所有星球,自己成为宇宙之王。”


        了了又穿上衣裳,带我们去参观原子弹,原子弹足足有5000枚,而且都很大,了了难为情地说:“我也想改变原子弹,可我不懂呀!”
        博士看了看这些管子说:“只要把这管子里的东西抽回去,然后抽到人造人上,使他爆炸,原子弹里弄点烟花的材料,一发射,哈哈哈哈。“
        了了把人造人叫来,冲上能量,放在太空使他们自行爆炸,充人烟花,原子弹完成,了了去给鲁鲁巴报喜,鲁鲁巴高兴极了,马上对旁边的一颗星球做实验,做完后,鲁鲁巴夸了了说:“你还真行啊!还弄了点烟花不错、不错又有了大进步了。”

十七、鲁鲁巴发现了       了了带我们马上离开,8088号唤出二维空间,我们走后不久,鲁鲁巴发现了星球没有炸,所有的原子弹发射了。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基地能量不够,就把许多小基地吸收了,人造人有损失了四分之三,只好启动了飞船。 十九、巧遇GG飞龙
          我们来到一片沼泽地,涛听见有叫声,她顺着声音去找,找到一只小飞龙,它的翅膀在流血,她把那神奇草往上一抹,伤口好了,她又给小飞龙吃了好多草,小飞龙变大了,也强壮了。
          小飞龙开始自我介绍,他叫GG是一只飞龙,那天飞船把他的父母杀害,他为了活命,带伤一会飞一会爬来到这片地上。这时敌人又来了,GG让我们骑上它,飞龙GG飞得很快,眼看敌人又追来了,涛又让它吃了些草,我们飞行长神奇草的地方。又把原来的那神奇的绿色药水拿出来抹上后隐身了。

二十、一个奇怪老头        我们把神奇的草都装上,把被破坏的二维空间修好了,马上启动了,到了二维空间里了了和8088号把神奇的草压缩成了很小的草,厚零点零零一毫米,长零点五厘米的食物,装在小罐里,封上口子,装在口袋里几罐,需要是时吃上几片,又能有力气,又能填饱肚子,真不错。


        夜里,来了个奇怪老头,把我们叫醒,说:“你们是一群团结的好伙伴,我很执欣赏你们,现在我要教你们外星文明、武术和外星十八般武艺。”
        我们一心一意的学,到了大天亮,奇怪老头笑眯眯地说:“累不累呀?”“不累!”“好!好!好!现要我赐予你们白金战衣和白银战甲,我该走了,下一次我还会来的,博士,把这几颗青春豆吃了,再见。”
        奇怪老头消失了,博士吃下青春豆,变年轻了而且我们身上闪闪发光,手中拿着金银武器,GG呢,他的本领也大了,能同时喷出火、水、冰,即能流动又能成为固体,冲上去把人击打,他的尾巴和翅膀,能发出激光,脚能发出气功,吸收别人的能量,也能变成火龙、水龙和冰龙。
         鲁鲁巴把飞船的四分之三调来,和所有人造人也调来, GG把人造人都吸收了能量。见我们越打越多,把吸收了的能量并成水、火、冰的整合体,一下子飞船也没多少了,剩下的逃了回去。
         博士说:“既然有中基地,那么还有好多中基地、大基地和一个总基地在生产人造人和飞船啦,那么要赶快去炸毁它们。”

8088号一回去,马上就把二维空间缩小,说:“太大了,能量不够用,我们把能量吸出来,造万能量弹和超高射程炮,就能发射到太空去炸毁基地了!”一天忙活下来,剩下的能量用完了,基地也炸了一个,从天空掉下来一个东西,黑色的,了了一看就知道了,这是个好东西,这是一个能量源!


        有了这个能量源,博士肥飞行器改进,再装入神奇草,飞行器能上太空了,我们飞上太空后,GG吸能量,我们掩护,,GG把中基地的能量都吸收放回能量源,中基地被干掉了,能量嘛,自然有用处啦!

二十四、鲁鲁巴生气了        鲁鲁巴这回气坏了,他吃掉了好多个大基地,把能量集中在一起,迅速生产人造人和飞船,一上午的时间,就生产了十万飞船,还有八十万人造人,他一下子就拨下来五十万大军和三万飞船。 鲁鲁巴把人叫回去要干什么呢?夜里奇怪老头又来了。说:“鲁鲁巴在用巨大能量要把宇宙炸毁,现在我见易于黄金甲,黄金甲能抵挡任何武力。也能发出防御罩。枪我给你们变成可以随时变换的枪。另外。GG小飞龙,你的两翼能发射子弹也能随时变换子弹可大可小可有声可无声如果在需要的情况下它可以发出很大的炮弹。任何东西都能炸毁,也有可能没命了。鲁鲁巴现在在干什么你们也知道就看你们的了。”

二十五、鲁鲁巴的新反攻(2)        我们赶往总基地。一种飞船多的很打都打不过来。GG边的边说:“启动飞很器。”这时一架飞碟把GG撞倒了,GG挣扎着把我们带到基地,可任凭怎么打也打不开,GG说:“让我来吧。”说着它准备用超极炮弹了。“轰!”总基地炸开了,GG却倒下了。


         我们冲进去进了一间,门里是个大房间,大房间里又有好多门。每个门里又有很多门,我们发现中计了还要按原路返回却发现门开不开了我们进一间门那门反关上了。不好,我们进了迷宫,而GG还在外面,希望它隐身了。
          这时有人在背后叫我们,原来是GG,GG醒过来了,但还很虚弱,涛让它吃了两罐草,它说:“我们换激光弹吧,虽然费能量,但那些人的能量足够用了。”
         我们冲出去,用激光弹杀敌真是一枪顶仨,GG在很努力的吸取能量,补足枪的能量我们杀出重围,然而却在一道门卡间分散了我和GG在一起,了了、涛和博士8088号在一起看来鲁鲁巴又有新计划了。

二十七、秘室里的谈话          被分开后不久一群敌人又来了,我和GG打了一会儿,GG突然说:“我们别打了让它们抓去吧,也好探探内部情况,我同意了。我们故意不行了,让它们抓去了。


         我们被关入牢中,我用激光把墙弄了个洞,洞对面是了了他们,原来他们想的和我们想的一样博士那边有间秘室就在旁边,秘室里鲁鲁巴说:“超弹已经快完成了,它可以炸毁宇宙。现在只要那龙肯给我吸取能量,保护好基地后再杀了他我就成了宇宙之王了。哈!哈!哈!哈!”
        博士又用时空道到了仓库,仓库里什么都有,还有好多玉米粒和大米,博士都搬来了,和了了眼神一对,了了一下懂了。他把超弹的盖子打开,拿出能量让GG吸了,把炸药拿出,把玉米和大米装进去,再放上炸药,又把一团能量放上,博士把超弹改成定时的带我们乘上时空道就走,我们出了外面保留了时间道。
        此时鲁鲁巴正要去看看,刚过去,定时时间到了,“轰”的一声,基地开了个口子,里面冒出满满一房子爆米花,鲁鲁原气大伤,那脸黑的不成样,尾巴也少了半个,摇摇尾巴,那傻样可笑极了。

三十一、解救上帝(1)          MD对我们讲了很多鲁鲁巴的秘密,最后说鲁鲁巴有块灵石,里面有上帝的灵魂,只要放出灵魂,鲁鲁巴就会死。上帝也就变成原来的上帝了。


        我们隐身进了基地后,MD走了,我们自己摸索着找,我打开一间房,不料里面有人他们开始打我,我开始打,我把枪换了,换成各种子弹全在一起能打的枪,这群人解决了,可灵石在哪儿呢?
         这时,鲁鲁巴带着MD来了说:“你们完了!”他用那半具尾巴一扫我们被打倒了,鲁鲁巴要杀博士时,GG发出了激光,救下博士,我们连忙起来逃跑了。
        我们赤手空拳,人数又不多,又累,只能让了了用起防护罩,我们赶紧吃神奇草。GG先吃了,吸收别人能量后,传给我们,又用能量球击退敌人,我们用起了防护罩,了了吃东西。都吃饱后,我们用防护罩,博士在里面用十八般武艺打敌人。到了火候,我们收起了防护罩,GG使能量球,敌人已分散了,我们赶紧逃跑了。
         这回难办了,如果杀了鲁鲁巴夺回灵石,可那样上帝也会连同死掉,上帝和鲁鲁巴是一个人,要分离他俩人,要有灵石,有了灵石才能放出灵魂 ,这样又回到了老问题。那只有让鲁鲁巴吐出灵石,怎么能让鲁鲁巴呕吐呢?打他的背自然不行了,怎么拍的上呢?就算是拍的上他会吐吗?

三十一、解救上帝(5)       我们寻找解救上帝的方法,一路上,追兵重重,关卡也很难过去,第一关麻烦就大了。


       第一关卡里,兵有很多,还有一个巨人,我们打了好长时间 也不行,GG见有个出口,就用防御罩掩护我们。
        我们走呀走,走了好长时间,终于看到了出口。MD带我们到了一个门前,翅膀一按,门开了,里面有座雕像,一个人在里面冰冻着,MD问:“光明神有什么可以让上帝灵魂出现?”
        小品里有个考试的小品,爸爸要看儿子的考卷,儿子拿出来把两个零捂住,爸爸看到儿子考了一分很生气,儿子又把一个考了零分的拿出来,爸爸要把儿子,儿子说:“爸这是你的,这个一百分的是我的。”
       你是没见爸爸的那样儿,跟一狗熊似的,气得呼呼的,老子在儿子面前出丑!多没面子呀!

三十三、尾声       一周过去了,我们要走了,上帝来送我们说:“CUC星球的勇士们,谢谢你们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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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回家乡,在村里到处走走,曲径通幽处,一堵和村史一样古老的残墙颓壁横在眼前,用手去摸,仿佛触到了岁月深处,不由泛起许多沧桑之慨。

  凄冷的清泉映着同样凄冷的月光。在凄冷的二胡声中浮想翩翩,有一种深深的感动。

  第一次读到长烟落日孤城闭,羌管悠悠霜满地,辨不清是悲怆还是悲壮,只觉得美,一种极致的美,不敢靠近的美。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仿佛一个绝望的美人,冷艳逼人。

  马上瑟琶关塞黑。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激越中的苍凉,凄厉逼人。

  千里孤坟。明月夜,短松岗。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战地黄花,如血夕阳。

  “五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夜晚……老年人回忆中的30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30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张爱玲以出奇的冷静和淡漠,不经意间便营造了一份苍凉之美。

  人生的凄苦与景物的苍凉一样,都可以诗化成美,让我们时时感动,深深感动。拥有一颗诗心,真好!

  人生,其实是一个选择的过程。

  选择的后面往往是遗憾,但我们必须选择。

  两个人走进麦田。只给他们一次机会,让他们摘取最大的麦穗。其中一人不知不觉走到了尽头,两手空空,失去了选择的机会。另一人摘下了麦穗,但他很快就看到更大的麦穗,他选择了,也遗憾了。

  有两个蜗牛,各选择一棵树爬上去。显然,爬得快的不一定爬得高。人们注重的往往是结局--谁爬得高,而不是过程--谁爬得快。两个蜗牛不可能知道哪棵树更高,但它们必须选择,它们选择的出发点,便是自己的位置,位置选择了它们,它们选择了道路。

  我们常常说不清楚,是命运选择了我们,还是我们选择了命运。只能说,选择就是命运。

  真善美是事物的三个方面,并非一个整体。美也可以是不真不善的,比如塑料花、罂粟花。森林里那些美丽的毒菇,还有蒲松龄笔下的诡秘之美、狰狞之美。

  外国有个画家以画艳尸名世。他在塑造美女之死时有一种虐杀的快感。人们并不因其邪异而抹杀其作品的艺术魅

力,苟且称之为残忍之美。

  邪恶也是一种心理需求,比如罪恶快感,也具有一种美。畸恋、婚外恋、所有反道德的情爱,其稳秘之美、乏善之美,对某些人来说,更具诱惑力。所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坏“,也是美的另一面。

  劝世贤文有“敬人如敬己“之句,不少人只理解为“像尊敬自己一样尊敬别人“,我认为还有另外的意思,尊敬别人,自己也得到尊敬。

  “敬人“不能曲意,也不能盲目。其实,只要你不狂妄自大,你会发现许多人都有某些方面值得你去尊敬。

  “敬己“不比“敬人“容易,也不比让别人尊敬自己容易。真真正正觉得自己可敬,除了各方面的表现,还要有“慎独“的功夫,不欺暗室不欺心。

  敬天地以重环保。敬父母以正人伦。敬宗教以存善念。敬社会以守法规。敬生命以惜万物。敬花木以悦性情。敬君子以泓正气。敬小人以化邪心。

  “如果你遇到一个温柔无比的妻子,你将是一个幸运儿;如果你遇到一个蛮横的妻子,你将成为一个哲学家。“人们把苏格拉底的这句话视为戏言,我却认为是至理。假如你在社会上受到伤害,妻子的温柔抚慰可以化解你的痛苦,使你重新振作起来走向社会。假如你受到妻子的伤害,你连可以倾诉的人都难以找到。任何伤害都有比不上妻子的伤害更使人感到人生的孤独无助,感到人生的痛苦。而孤独和痛苦,正是对人生进行形而上思索的温床。

  当你对某个人心存不满或与某个人有点龉龃时,冷静想来,有可能是你不够宽容。

  在好多时候,宽容是不亚于正直、善良之类的美德。

  善良的人不一定宽容,善良主要是同情弱者,悲天悯人。他对那些不需要同情、怜悯的人,有可能横挑鼻子竖挑眼,斤斤计较。

  正直的人不一定宽容。正直主要是正义感强,是非分明,言行率直。他也有可能尖酸刻薄,苛求于人。

  宽容的人如果缺乏正直之心,也容易流于糊里糊涂的老好人,善恶不分,是非莫辨。

  水至清则无鱼,说的是宽容之道。动辄割席断交,我不敢苟同。

  好多时候,语言是多余的。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好多时候,语言是不可信

的。甜言蜜语,山盟海誓,转眼间灰飞烟灭,反目成仇。

  恋人间脉脉含情的凝眸,胜过千言万语。

  埋头苦干的人,往往有专注、执著的目光。

  有思想、有内涵的人,往往有睿智、深沉的目光。

  高明的领导者往往不易为语言所左右,他懂得观察别人的眼睛,也想信自己的目光。

  许多人用这个题目写过文章,但我仍然认为有写一写的必要。

  喜欢是浅层次的好感,不具备强烈的排他性;爱则不然,爱一个人,也想独占这个人,其副产品便是嫉妒。

  在男女之间,除了爱与喜欢之外,还有欣赏和崇拜。欣赏是对岸的风景,可以只观其一点,不涉其它。欣赏接近于喜欢。喜欢是近距离的欣赏,可以平视,也可以俯视。崇拜比欣赏更需要距离,对方不是在天上,便是在峰巅上,你只能仰视。

  喜欢是清清浅浅的小溪,可以一眼见底。喜欢一个人也不羞于让对方知道。也因其清浅,渗进一点异物,喜欢便不复存在了。

  爱是大海,深不可测,包容一切。

  喜欢一个人,会去计较对方的缺点,而爱一个人,却看不到对方的缺点。

  喜欢、欣赏、崇拜,都可转化成爱,但爱一旦不存在了,就无法还原为喜欢、欣赏、崇拜。

  喜欢的反义是讨厌。爱的反义不是恨,恨只是爱的延续,爱的反义是淡薄。

  颗粒饱满的稻穗是低着头的,只有空瘪的稻穗才昂着头。

  有份量的东西总是沉在深不可测的水底,只有轻飘飘的东西才浮在水面。

  我实在找不到有什么品德能比谦逊更容易获得人家的好感和友谊。

  谦逊必须有谦逊的本钱。谦逊的本钱与骄傲一样。没有一点本钱的“谦逊“其实不是谦逊,只能叫“自知之明“,这类人比那些自傲得莫名其妙的人可爱得多。

  谦逊的人虽然知道自己之所长,但更知道自己之所短。

  有些人心里自傲得不行,却装得很谦逊。这些人比自傲得表里如一的人更讨厌。

  就像自认虚伪的人并不虚伪一样,自诩谦逊的人也不谦逊。

  自傲的人其实是很吃亏的。他与谦逊的人取得同等成绩时,前者得到的往往是妒忌,后者得到的往往是尊重。

人,你要淡忘。因为你帮助他时已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你不必去记得对方欠你一份情。如果他值得你帮助,你帮助了他,这件事就已完成了;如果你后来才发现他不值得你去帮助,你对他的帮助已成为过去式,你又何必对此耿耿于怀呢!忿忿不已,只会破坏自己的心情。

  如果昨天你取得了引以为豪的成绩,今天最好把它忘得干干净净。昨天的成绩只能证明昨天,不要让它成为包袱,成为骄傲的资本。在今天,还要以从零开始的心态去做你要做的事,不要生活在过去成绩的光环中,还要有意识地避开“马太效应“。撇开昨天的成绩,也许你会发现,其实今天的你并不比别人出色。这样会使你懂得谦逊,也会激发你努力去创造明天的辉煌。与人有点龉龃时,淡忘会使你宽容。如果你有一段耻辱、失败的经历,你更应把它当成昨夜的噩梦,交还飞逝的时光。不要让昨天的经历阴影着今天。

  对于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也不必过分铭记。淡忘,会使我们活得轻松、洒脱。

  当然,有些东西是不能淡忘的,比如责任、承诺、经验教训、别人的恩惠等。

  子曰:“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要别人知道自己,了解自己,其实很难。

  了解别人,不外听其言,观其行,察其色,再加以揣测。谁能真真正正地了解另一个人?道貌岸然者不乏高尚之言行,倘若揭开其心里底蕴,也许便无高尚可言了。

  “人不知而不愠“,实是一种高境界。如果你对狗苟蝇营深恶痛绝,靠真才实干得到上司的器重,却被误解为你采取了卑鄙手段;如果你注重操守,却因偶然的巧合涉嫌不光彩的勾当;如果你才华横溢却时运不至,你的上司有目无珠,这时候你能不愠吗?

  其实孔圣人也未必能做到“人不知而不愠“,他会见一位行为不检的女人被弟子误解,

  不也猴急万分、指天斗誓吗?

  许多人明知“渴时一点如甘露,醉时千杯不如无“,却偏要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炭。

  “四点九“与“五“相差几何,却一被压抑为零,一被上升为十。

  这不足取么?非也!这是一个淘汰、砥砺的过程。倘若你在“四点九“之时便得到承认,也许你就固步自封了。在你被压抑为零时,你有可能心灰意馁被淘

汰掉,更有可能通过不断积累获得突破。在弹性限度内,压得越紧,反弹越大。

  距离创造了美,不知多少人说过了。距离给人以安全感,则是比较新鲜的话题。其实,这是在拥挤的都市、仄迫的现代生活中产生的。马路上,车水马龙;单位里,脸对脸背对背;楼道中,无缘对面不相识;邻里间,“卡拉OK“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我们在摩肩接踵中各自筑起心灵的篱笆。

  然而,如果你有过在人迹稀少的荒凉之地独自一人的经历,比如大漠、密林,比如在某个僻静的小山村中的一所寂寞的校园里,你就会为一个同类的并肩而立、携手而行、促膝而坐或胝足而眠而欣喜,你会感受到来自同类的温暖,你会体味到距离给人的不安全感。

  身体的距离,常常与心灵的距离成反比。

  在舞台上,唱主角的毕竟是少数,倘若大家都争当主角,哪岂不乱了套!

  在社会的大舞台上,也是这样。

  演好配角,不是甘于平庸,而是一种本份,一种高尚的品质,无私的奉献。

  演好配角,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寂寞乃人生一大境界。

  有个女孩去当伴娘,打扮得花枝招展,抢了新娘的光,得到的不是喝采,而是嘘声。

  配角和主角相映成趣:成功的主角和成功的配角便是各司其位、各尽其职,配合默契;不成功的主角会反过来陪衬成功的配角。

  有两个文学爱好者来找我闲谈,其中一个不断地自我表现,尽情地卖弄自己的浅薄;另一个似乎没什么表现,只是偶尔插上几句。给我留下好印象的,却是后者。

  有位朋友在某报社工作,被分配去接编一个当时很不受重视的版面,他也成了这个报社不起眼的小角色,常常被忽略。然而,经过一年多的苦心经营,他的版面脱颖而出,深受读者的喜爱,引起了领导的重视。去年底,成了这份报纸征订广告的一块招牌。

  放弃有放弃的理由,不放弃有不放弃的理由,就看如何客观地认识自己,准确地把握实际。

  爱情是最不可强求的东西,强扭的瓜不甜。倘若某女对你的痴情嗤之以鼻,对你的追求烦不胜烦,你根本就不是她感兴趣的那类人,不管你如何“精诚所至“,也只能是一厢情愿。这时候,你还不肯放弃,还要把自

己的尊严放在石榴裙下任其践踏吗?

  某作家成名之前屡遭退稿,有可能是编辑的势利,而他确实具有潜质,他的作品确实能打动读者。这些,你有吗?如果你自恋倾向严重,自我陶醉,当局者迷,你不妨请几位朋友来当你的读者,分析你的潜质。写了十多年的稿,你的作品仍坚守在一般初中生的作文水平,不肯向前挪动一步,我劝你还是放弃吧。

  放弃,无疑是十分痛苦的,它意味着对自己过去的努力和积累的否定,它意味着又要从零开始。但是,适时的放弃也是明智的,它给你重新选择的机会。

  对于已经付出了巨大努力、还有一点希望的人,在放弃之前,我也要劝一声:朋友,再试一次!

  幸福与痛苦一样,只不过是一种感觉。

  “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这句话可以说对,也可以说错。美满、温馨、和睦,也许是幸福家庭的共同特征,但其生活状况却各不相同。有些各方面都显得很优越的家庭,在外人看来是幸福的,但是否真的幸福,只有其成员才有发言权。清贫的家庭也可以是幸福的,但如果家庭经济极为困窘,连饱暖都难以维持,是幸福不起来的。即使纯粹精神上的因素,确有过幸福之感,也会是短暂的。幸福的火花,很快就会被生命的基本需求难以满足的痛苦所扑灭。

  为了追求理想,追求真理,宁可放弃舒适的生活去历经磨难,甚至献出生命,这些人是幸福的。

  对幸福期望值过高,有可能是一种不幸。

  幸福可以很平淡:恋人温柔的凝眸,朋友真诚的问候,风雨夜归时默默等候的一窗灯火,同事间彼此善待而掠过心头的暖意,疲倦时的一杯热茶……

  拥有一颗平常心,真是幸福!

  人缘好的人不一定是正直、真诚的好人。好人不一定有好人缘。

  人缘好的人有些是因为圆滑,八面玲珑,善于交际,懂得应酬,逢人说人话,遇鬼说鬼话,甚至耍手腕、玩花招,观颜察色,见风使舵,善于伪装。

  人缘好的人有些是因为随和。随和不是随便。随便是纵容自己,随和是宽容别人。对自己缺乏约束,言谈举止粗枝大叶,自己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全不顾别人的反应,是很讨人厌烦的。随和是温和、婉和。温和使人感到亲切,乐意接近。婉和是说话委婉,讲究方

法方式,批评他人或提不同意见时不粗暴生硬。

  也许你认为正直的人应该棱角分明,真诚的人应该直言不讳。但是,如果你不想圆滑,又想拥有好人缘,你只能选择随和。

  梦绕魂牵的恋人提出分手,沉重的绝望压迫着你的胸口。你希望这是一场梦。梦里恋人翻脸无情翩翩而去,醒来时却见她风情万种投怀送抱。多少回梦里凄风苦雨,醒来时却是丽日和风。

  当巨大的幸福笼罩着你时,你昏昏然,以为自己是在梦中。环顾四周,明晃晃的阳光告诉你,正如痛苦不是梦一样,幸福也不是梦。

  人生又是梦。一切香艳都会凋谢,一切繁华都会衰残,成败得失如过眼云烟。如果你懂得这一点,你就不会不择手段去争名夺利。

  时间是一位公正的裁判。当你痛不欲生时,它告诉你,超脱一点吧,一切都会过去的;当你得意忘形时,它对你说,冷静一点吧,一切都会消逝的。

  走对一百里并不重要,就怕踏错一步。

  路程百里半九十,最后几步是关键。

  人生之旅没有回头路可走。许多人在走近生命尽头时,回首平生,觉得走了不少弯路,便假设“如果重来一次“,遗憾的是,假设只能是假设。

  攀上峰巅的路,总是险道。

  攀山路的人即使累倒在半山腰,也比走在坦途上的人站得高望得远。

  有人一步不慎,失之千里。

  有人太小心翼翼,走路如履薄冰,失去了许多生活的乐趣。

  有人步履匆匆,直奔主题,忽略了许多值得欣赏的景色。

  有人轻装上阵,步伐轻松、快捷;有人总背着沉重的包袱,不肯舍弃什么,因而举步维艰。

  有人固步自封。有人徘徊不前。

  只有闯过“山重水复疑无路“的困境,才能领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界。

  机遇是一个转折点,是一个契机。

  机遇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不要夸大机遇的作用。机遇不等于成功。对机遇消极的等待无异于守株待兔。

  当然,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幸运儿,命运不可能绝对公平。有人仅仅拥有一次机遇便一路顺风抵达成功的彼岸,有人终其一生积极进取却事倍功半甚至劳而无功。

  但更多的时候,机遇是在不断求索中一次不

经意的发现,是丰富的积累之后偶然找到一个突破口,是埋头耕耘者得到一次意外的收获,是“众里寻他千百度“之后“蓦然回首“的惊喜。它看似突而其来,其实它一直潜伏在默默的追求之中。

  顺境是机遇。逆境也是机遇。逆境是砥砺意志磨练才干的机会。

  对机遇的追求,是一种信念。对机遇的发现和把握,是一种本领。有人在机遇降临时却视而不见,有人抓住了机遇却又让它像泥鳅一样溜走。机遇稍纵即逝。

  机遇是打开成功窗口的快捷方式,但绝不是唯一途径。

  当你错过了这班地铁,不必回首,便无所谓失落。不要嗟叹已经过去的遗憾,把目光投向未来,你的眼睛又写满了期待。只要希望还在,你就不会悲哀。

  当你走出雨季,不必回首,便无所谓沧桑。不要去管泥泞上的足印歪歪斜斜,滑倒的地方血迹斑斑,留给过去的只能是背影。

  当你走过了歧路,不必回首,便不会自怜自叹。当你踏上了大道,你已经跨越了自己。脚下的路还很长,摆脱昨天的阴影,把悔恨化为进取的力量。既然输却了过去,便好好把握现在,去赢取一个未来。

  当你走过了辉煌的时光,不必回首,便不会患得患失。灿烂是你,平淡依然是你。真正的强者要耐得住寂寞,耐得住平凡。如果你紧紧瞪住篮中之果,你便会耽误下一个收获的时光。把过去的成绩当作包袱,你就会举步维艰。海燕留恋飞过的小岛,便不可能飞越大海。在平淡中重新起步,轻装上阵,以怡然宁静的心境去拥抱向你走来的日子。

  步入青年的行列,我们都希望自己告别幼稚,走向成熟。

  成熟既是岁月的馈赠,也是一种修养。它往往在你经意与不经意之间悄然而至。自以为成熟的人并不成熟。

  成熟不仅懂得该干什么,而且懂得不该干什么。成熟懂得舍弃的艺术。人生不能只有拥有而没有舍弃。成熟不会因一时之得失或喜或忧,因而拥有一个怡然宁静的心境。

  成熟不仅懂得该说什么,而且懂得不该说什么。成熟懂得沉默的艺术。成熟的沉默不是冷漠,而是恬静;不是故作高深,而是谦逊、倾听。

  成熟并非与单纯无缘。成熟的单纯不是简单、幼稚,是白云更白,清泉更清。如果没有单纯,成熟就会沦为:

或老于世故,或麻木不仁,或心理衰老,或精神颓丧,或看破红尘……

  朋友,不要辜负岁月,让我人在应该成熟的季节拥有成熟的风韵。

  年轻是清清澈澈的小溪,是纤丽淡雅的野菊,是早晨一缕清纯的阳光,是初春一颗鹅黄的新芽。

  年轻有时并不美丽。

  年轻往往伴随着幼稚:把执拗当成执著,把自负当成自信,把简单当成单纯,把武断当成果断,把颓废当成时髦,把幻想当成理想,把飘浮当成飘逸,把缺点当成个性,把浪费当成大方。

  年轻常常成为借口:冲动是因为血气方刚,失败是因为缺乏经验,忧郁是因为情感丰富,脆弱是因为未经磨难,肤浅是因为胸无城府,轻薄是因为浪漫多情,好高骛远是因为追求卓越。

  年轻往往意味着偏激:把成熟视作圆滑世故,把谦和视作平庸俗气;受到一点伤害便怨天尤人,看到一点丑恶便愤世嫉俗。

  年轻是一种财富,也是一种不足。

  年轻是蓬勃的朝气,是灵敏的反应,是潇洒的风韵,是豁达的胸怀,是乐观的态度,是勤奋的精神,是不懈的追求……年轻是一种心灵。

  年轻是诗,不是梦。年轻是疑问,不是错误。年轻是经历,不是结果。年轻是播种,不是收获。年轻是温柔,不是冷漠。

  沧桑不是额际的皱纹,不是脸上的风霜。沧桑是心灵的厚茧,是情感的疤痕。

  沧桑不是麻木不仁的表情,不是淡漠无神的目光。沧桑是一种厚实的积聚,是一种深刻的底蕴,是不可估量的内涵。

  沧桑不是沉重的步履,而是深深的屐痕。

  沧桑不是贴在额上的标签。沧桑是内心的张力,宠辱不惊,喜怒不形于色,胜不骄,败不馁。

  沧桑是阅历,是丰富的生活体验,是透彻的人生感悟。

  沧桑是世事洞明,是人情练达。拥有一份沧桑,便拥有平淡和洒脱,拥有持重和从容。

  沧桑是磨难,更是历练。

  自以为沧桑尽历的人,不配谈沧桑。真正饱经沧桑的人,不谈沧桑。

  乐观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天真。豪放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鲁莽。自信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自负。卓越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狂妄。随和与沧桑并存便不失之平庸,痛苦与沧桑并存便不失

  有人在瞬间成名,也许使人觉得名如浮云。

  有人在瞬间死去,也许使人觉得生如尘土。

  宗教的顿悟,艺术的灵感,是一瞬间。

  瞬间的顿悟,离不开长期的禅思。

  瞬间的灵感,离不开长期的积累。

  静止的繁星景观,我们司空见惯,哪里比得上流星瞬间的辉煌?

  花期长的花卉,即使再鲜艳夺目,也会让我们熟视无睹,而昙花一现却惹得人们一睹为快,叹为奇观。

  一念之差也是瞬间的事。瞬间的失足铸成了千古遗恨。

  有些人因抵不住瞬间的诱惑而陷入罪恶的深渊。

  瞬间的转念,使一些人崇高,一些人堕落。

  人,常常处在这样一种两难境界:苦恼的时候,我们觉得时间冗长度日如年,欢乐的时光总是转瞬即逝。

  我们想享受欢乐的人生,又希望生命绵长。

  在茫茫的时空中,一百岁也不过一瞬。

  瞬间使我们懂得珍惜,使我们想方设法提高这一瞬间的意义。

  如果生命没有止境,那么人的价值便无限稀释,不断趋近于零。

  人不能轻视瞬间,往往在某一瞬间就决定一生的轨迹。

  人生是由一个个瞬间构成,瞬间是你一生的缩影。

  好人不一定伟大,但一定崇高。

  好人不会一边责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一边不择手段巧取豪夺。

  好人不会以好人自居,不会动辄拿自己的闪光点去比别人的阴暗面。

  好人的“人“字两笔,一笔叫善良,一笔叫正直,缺一不可。缺少正直的善良常失之于弱,在强暴面前噤若寒蝉。缺少善良的正直往往失之于暴,在悲剧面前无动于衷。

  “老好人“不是好人,真正的好人不喜欢“和稀泥“。人情练达而不圆滑,世事洞明而不世故。

  没有朋友的人不是好人,没有敌人的人也不一定是好人。

  安守本分的人仅是常人,未必是好人,如果在坏人为非作歹的时候明哲保身,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袖手旁观,难道是好人吗?

  好人应该嫉恶如仇,应该古道热肠。

  位置就是命运。人一生下来,就已放在不同的位置上。

  位置是起点,也是终点。我们跋涉千里,追求一生,其实

不外在寻找自己的位置。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说的也是位置。

  从低处走向高处,要耐得住跌打滚爬,要有毅力。还要坚信这一点:那些站得比你高的人,其实就是在你目前这个位置上登上去的。

  位置的上升,有人是攀,有人是爬。表面看来,攀和爬没什么不同。仔细一想,才知道攀的是人,爬的是狗。

  一个人不可能总是向上发展,也不可能总停在一个位置上。

  你要能从低处走向高处,也要能不失体面地从高处退下来,这需要豁达和洒脱。你不能恋着你的位置不愿走,不能等到后来者把你挤下来,挤到尴尬的位置上。

  太阳的辉煌,使人无视它的黑子;月亮的皎洁,使人忽略它的荒凉。

  我们膜拜名人,往往只知其功绩;我们崇拜明星,常常只见其绚烂。

  整体的完好能够掩盖局部的缺点。

  发现别人的缺点容易,发现自己的缺点困难。

  指责别人的缺点容易,赞美别人的优点困难。

  有些人优点掩盖了缺点,有些人缺点掩盖了优点。人们对成功者多为溢美,对失败者总是挑剔。其实成功者并非无一不好,失败者并非一无是处。

  缺点是相对而言的。这个人身上的缺点,在另一个人身上可能是优点。你所说的优点,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缺点。

  我们要听取别人批评,改正自身的缺点。但如果对别人的批评不加选择全部接受,那又是一个缺点。比如,一个僵化保守的人批评你不安分,也许是因为你有朝气有活力。

  好多时候,个性连接着缺点。个性强的人,缺点也明显。

  似乎没有任何缺点的人,往往有这样一个缺点,缺乏个性。

  有人像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每日里风风火火,忙忙碌碌,你也许会羡慕他的生命充满活力。可他却说,他活得好累好累。

  也有人无所事事,却没有悠然自得之态,神情沮丧,百无聊赖,慨叹虚度年华生活平淡乏味。

  这些人都无法享受平静之趣。

  平静是淡淡的花香,是静静的月色,是薄薄的细雨,是云淡风轻。平静的日子不是一潭死水,是“为有源头活水来“的波澜不惊而澄澈甘纯的一潭幽泉。

  平静的日子源于平静的心。有的人过着平静的生活,

可内心却阴风冷雨;有的人生活里波澜起伏,可他却心如止水,守住那一份平静。平静是一种洒脱。

  或黄昏,或清晨,端一张椅坐在户外,怡然地呷一壶清茶,随意地翻一本杂志,或看白云片片,或听鸟语啁啾,谁说平静不也充满情趣呢?

  平静的日子是学习和思考的好时光。对于忙碌的人,平静是一种休整;对于空闲的人,平静是一种积累。

  完整的人生应该有松有紧,时动时静。

  随意是透明的小溪,迈着轻盈的步履,唱着欢快的歌,自由地游荡。刻意是忠于职守的堤岸。如果没有堤岸,小溪就会流于肤浅,流于放荡。

  随意是有圆有缺的月亮,它昭示着人类的悲欢离合、成败盛衰。刻意是圆满的太阳,它启迪着我们不要抱残守缺,要矢志追求完美。

  刻意坚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随意懂得凡事不能强求。

  当你尽了最大的努力仍收获失败时,你要随意。

  当欢乐的篝火熄灭,当节日的烟花凋零,当空虚袭上心头……你要有刻意追求的东西,让心有所依。

  没有一定的刻意,随意不可能真正拥有欢乐。没有一定的随意,刻意永远是沉重的包袱。

  沉默是最丰富的表达。最高的技巧是没有技巧。最出色的表现是没有表现。

  默默无闻不失为一种潇洒,不怕被人遗忘往往是一种豁达。

  你无需哗众取宠,无需靠别人的眼光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用不着疲于表演。引人注目虽然是一种光彩,充当观众却是一种福份。

  在人生的舞台上,你不必争当主角。充满配角,只要自然,真实地表现自己,往往比虚浮的主角更能给人以好感。

  炫耀是过份的自我表现。

  无需炫耀,炫耀往往只能暴露自己的轻浮浅薄。

  毫无保留地炫耀,即使才华横溢,成绩卓著也只能有暂时的辉煌,而没有长久的魅力,也没有回味无穷的韵味。

  我们宁可做一个一次只能打一桶水的小井,不做把所有的水都敞露在人们面前的池塘。人们不能量出井的内涵,却能测出池塘的容量。

  不但把肚里的料都抖给人看,而且把七分说成八分,那不是炫耀,而是吹牛。牛皮迟早是会爆裂的。

,一点点成绩就拿给人看,也是颇费时间和精力的。把时间的精力用于炫耀,难成大器。

  拿微不足道的东西去卖弄,得到的不是尊重,而是轻视。

  起初是一只,试探似的,长长地尖叫一声,便霍然而止,仿佛是一把尖刀把静谧的晌午划破了一道窄窄的口子。

  接着,它们的叫声便像从那道口子挤出来,尖厉、刺耳。

  最后,嘈杂一片,分不出究竟有几只在叫。东西南北,漫天盖地都是它们的声音。仿佛这世界是它们的了。

  它们好象是太阳的啦啦队,为毒毒的骄阳呐喊助威。太阳似乎受到鼓舞,把白晃晃的光芒乱射。天气显得愈加闷热难耐了。

  我讨厌这声音,便寻找一些理由为它们开脱,以减少心底的烦躁。

  它们也许太快乐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歌唱。

  它们也许太愤怒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吼叫。

  它们也许太痛苦了,它们压抑得太久了。它们是在倾诉。

  它们是在寻求理解。

  它们是在表白爱情。

  然而,我终究讨厌它们,因为它们的浅薄。

  真正深刻的快乐、深刻的痛苦和愤怒,都是无法说出的。

  深沉的心不苛求理解。

  真挚的爱不需要山盟海誓。

  它们叫着:“知了--“

  也许因为它们一无所知,它们才会这么叫,无知才会狂妄。

  后来,一位老人告诉我,它们是一群聋子。

  它们听不到自己的声音,自然也不知道它们的声音是如何刺耳,如何令人生厌。

  它们使我明白:惹人讨厌,是因为缺乏自知。

  垃圾堆上,蹲着一只石狮子。

  或者说,在一只石狮子身边,人们倒着垃圾。

  还可以说,这只石狮子,像垃圾一样被废弃了。

  不管怎样说,这只石狮子依然叫做石狮子。

  不管怎样说,都在说明这只石狮子已经是落拓了。

  我喜欢端详着这只石狮子,寻觅着以前它雄踞于名门望族的门首之上那耀武扬威的痕迹。有时寻着了,有时觅不到。

  寻着了与觅不到,取决于我当时的心境。石狮子依然是石狮子。石狮子没有变。

  有时觉得石狮子威风不减,仍然

睥睨着熙熙攘攘的滚滚红尘和忙忙碌碌的芸芸众生。蹲在垃圾之上与踞于豪宅门首有何不同呢,在藐视一切的眼睛中?

  有时觉得石狮子的威风是不真实的。石狮子不过是一块石头,徒有狮子之形,没有狮子之威。现在是这样,以前也不外如此。几百年的光阴似乎并不能带走它什么,改变它什么。几百年不过一瞬。对于一块石头而言,对于漫无边际的时空而言,几百年与一瞬实在没有什么不同。

  人们以前在石狮子身上看到威风,那威风是人们自己的心生出来的,自己的眼睛长出来的,与石狮子无关。

  石狮子永远是石狮子。以前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沧桑与它无关。变幻的是落在它身上的目光。

  有时还能在石狮子身上觅到一种振奋精神的东西,那大概可以用“不为环境所屈服“之类的语汇来命名。其实,说穿了,那不过是我心理上或潜意识中的需要。石狮子身上并没有这些东西,是我把这些东西投射到它身上去,再由它反光或回声。

  不管我怎样看待它,石狮子沉默不语。不管我怎样说它,石狮子沉默不语。现在我拿起笔来写它,沉默不语的依然是石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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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  她站在午后寂静山谷的花树下面,穿一件紫色的薄羊绒衫。头发还很黑,烫着波浪发卷。耳朵上戴一副有坠子的纯金耳环。用手再次摸了一下自己的肩头。说,这样可以吗。我说,可以的。我们就在这里拍。20C©建瓯在线社区 -- 这里是建瓯人自己的社区  !t;'5  身后的花树,长长的枝桠伸展过来,重叠绽放的洁白花朵,有细细的粉末花蕊。她的容颜已经有了斑驳的迹象。肌肤松弛,眼角有皱纹。嘴唇没有血色,非常干燥。走了长路之后的疲倦。我说,把丝巾摘掉。身体再略微后靠一些,下巴收紧。眼睛看着我。/

甘肃?陇西?文峰?陇苑书画院

难以明白,当经济大潮冲破理性和良知的堤坝,当写作被急功近利的浮华逼得几无退路的时候,痴情的我为什么还会迷恋并衷情于写作?

鲁迅先生多年前的教诲言犹在耳: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我那时以为当然要首推文艺……

身在教坛的我始终对文学写作情有独钟。我不知自己是否属于犯了“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郎”那类错误。因为有点文字天赋,在校园里我绝大部分时间是在埋头爬格子,是个“校园升学竟技场”的边缘人。爱写作在校园里是不大被谁理会的。所以,我虽未“曲高”,却真的“和寡”,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我就倾心于文学写作,并不明白我为什么需要文学和文学为什么需要我,只是因为很难为作品找到新鲜的题材而黯然神伤。对于我而言,文学是水,是空气,是阳光,是生命之所以存在的唯一原因。

“……文学本身就是在困境中寻求突围的过程,这是人们的一种内在需要。”马原《虚构之刀》中说:“一般认为写作行为本身是一种突围,对人类困境的突围。”

很多时候,我总是喜欢那些暖暖的在人心头流动却又蕴涵着些许忧郁与哀愁的文字,就象村上春树和徐志摩的。曹雪芹举家食粥而在荒山野庙勾勒出封建社会没落史;列宁被流放西伯利亚而在寒风刺骨、四壁透风的木板房中守着一炉孤盏的火苗写出论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全身瘫痪、双目完全失明的状况中凭着铁人的毅力在特制的木板槽写字板上艰难地完成长篇巨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令人难以置信―难道这就是写作?

一个人的精神饥渴和写作冲动是非常有限的。我庆幸的是,自己在少年时代曾经有过一段嗜书如命的阶段,结交了《鲁迅全集》、《红楼梦》、《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青春之歌》等一见如故的朋友亦或是情人。这些经典名著的阅读形成我文学创作中实足的底气。让我收获到极其深邃的思想,她们将人类的苦难、无奈、死亡溶解在精炼的言语中,给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想象空间。阅读在童年里,给我神话般的故事与奔跑的力量;写作在夏季里,让我感受不到酷暑的炎热;写作在秋季里,让我试图诠释着凄凉的含义;写作在冬季里,让我触摸着

生命的巨大力量。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回报他们的,是获得全国“西部魂”杯文学作品大奖赛一等奖的散文习作“母亲和她的阳光”。

写作需要整块的时间吗?不!只要有一两个小时可供自由支配足矣!写作需要安逸的环境吗?不!既然战士可以随时随地拿起武器,为什么作家不可以随时随地拿起笔?索尔仁尼琴可以在酷寒的草原,在铸造车间,在吱吱作响的小木棚里吟诗作赋,可以在卡车的轰鸣中写出剧本。写作需要起码的物质条件吗?不!没有纸笔不是失败的理由,缺乏灵魂和毅力才是平庸的关键!写作需要他人的评品和认可吗?不!我们听凭自己的良知为文学的尺度,因为写作从来都是一个人的事!

人生最重要的不是你所站的位置,而是你所朝的方向。

回眸身边熙熙攘攘的人流―那些各自背负着自己不同故事的人流―戴着各种面具却依然艰难前行的人流,他们演绎出的一幕幕人间悲喜,让我欢笑忧伤快乐难过,当我每每把他们的故事由草稿变成铅字的时候,内心着实如释重负。夜澜人静的时候,故事中的他们一齐围坐在我的周围,他们的嘻笑怒骂皆成我笔下心醉的篇章。他们的故事让我领略着已逝的风景,烹煮着前人的精神旨要,烩作我虔诚的心灵鸡汤……

我一个人在写作的漫长遂道中行走着,任凭夜晚的风吹散我的头发,任凭昏暗的路灯如蝴蝶般抚慰我的心。在嘈杂的滚滚红尘中,我想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空间。写作,让我倾听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心声,探幽访古,寻找先哲的背影,为神探福尔摩斯拍案叫绝,为谭嗣同的“我自横刀向天笑”的侠气方寸如割,为苏东坡低吟的“渺渺兮余怀,望美人兮天一方”唏嘘不已。

写作,让我体味人生百态。明媚的阳光总有照不到的地方,光明总有延伸不到的地方,每想到这里,我就感到肩上责任的重大。写作在人生的原野上,我的背包中装不下物欲的锁链,真实的脚配上一颗善良而敏感的心,一路踏歌一路唱,穿越一座又一座城市,一条又一条河流,一片又一片山岗,一丛又一丛人流,见证一次又一次生命惊心动魄的辉煌与苍凉。踏上一条精神的朝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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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雨的故乡,却时常充盈着懒懒的阳光,大自然赋于的无尽的恩惠似乎近于奢侈,却滋润着一个精灵-漂泊如三春之水;清冷似冬夜之月;惆怅如初夏细雨;幽怨似深秋桂子。这个精灵注定了永远都在流浪,这个精灵就是二胡-黄河边上,流浪的二胡。

蒙古包、轱辘车、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注定了是马头琴的摇篮,红高粱、信天游、大风起兮尘飞扬的黄土高坡天生就是唢呐的世界,而青砖土墙、低矮的窖洞,秋雨斜坡、苍茂柳下,则永远是二胡生生不息的磁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风情亦孕育着一方乐器的生长,只是我不知道,当初的当初,是黄河孕育着陇原选择了二胡,还是二胡选择了陇原?我只知道这样的选择费思量,难端详。

其实二胡之于陇原,恰如山花之于陇原一般的诗意和绵长。虽然我只偶惑见过钟子期的那具焦尾琴,在浔阳江边,寞然抱过白居易笔下的那柄琵琶,虽然在众多的唐诗宋词元曲明剧里,似乎很难聆听二胡的那一声低泣,抚摸二胡那一脉无奈,但是谁能说,有了焦尾琴有了琵琶,二胡就不可以在陇原寂寞地流浪呢?

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着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线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钱塘,有着太浓的绮丽繁华,那也不是二胡琴弓跳动的节拍。陌道、石门、窑洞、廊棚,雨巷、石桥,茶肆、麦场、注定了是二胡流浪的行脚。流浪本不属于墨客骚人,达贵宦家。流浪的二胡注定只是百姓俚民、俗子凡夫欢乐中开放的花,悲愁里流淌的画;流浪的二胡天生就是贩夫走卒、商贾戏子开心时的道具,潦倒间的支撑。

真的,我确实不知道二胡从什么时候开始在陇原流浪,只知道当如水的月色浸淫深秋的山花的时候,当稠密的细雨婆娑渭水边深深弯曲的垂柳的时候,当多情的晚风掸拂黄河石桥的时候,当

散漫的炊烟缭绕乡野麦场的时候,二胡便开始在陇原流浪了。当流浪的二胡宿命地溶入在汹涌的黄河波涛中后,更被无限地扩散放大了。从此,二胡再也停不下流浪的步伐。

二胡,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你的眉头像未解的结,你的脚步疲惫而蹒跚。

古老而烂漫的黄土陇原埋葬了无数 骨、陶片、断简、残碑;这是站立长城寺庙、黯淡的宫阁和拓荒者废墟的土地;这是横亘叱咤风云的康熙大帝平息叛乱的土地;这是勇猛彪悍的八旗壮士演习杀戮的古御道的土地。大清王朝的十二连营埋进深草;抚远大将军的鹿角枪炮没入沼泽。方尖碑如断锷,水泡子是宵遁的噶尔丹饮恨苍天的眼睛。从刀光火石到金戈铁马,从血流飘杵到冠盖如云,都沓然如苍狼呜咽。帝王的霸业连同古战场一起退出历史,一个鞍马部族的史诗在季节的河道声息干裂。

思想就像绯徊在迷离草莽的孤马,你会一再地想起那些似乎遥远的、已经忘却的过去,心里无端地涌起一种莫名的、淡淡的却是幽深的甜蜜或忧伤。你会感到好像早就有过这种体验,要不就是做过一个和眼前的情景极为相似的梦。但是究竟在什么地方,是在一生中的哪个幸或不幸的时刻,你无论怎样也记不起来了。

真静啊。天地间是一片亘古的肃穆。远远的在什么地方,好像隐隐约约是二胡的悠扬。不!那是幻觉。只有风,只有白桦林,只有不甘寂寞的杜鹃、野百灵和蜜蜂在窃窃私语。

西部最远的地方,热浪蒸腾的高坡,号角悄然耸起,最初是一对,然后是一簇,然后是一片。然后,西部高原生命交响的高潮赫然君临 。

万种天风骤然狂作。骏马雄壮的肌群,突起为跳跃的峰峦。马群纵姿跋扈,从远方或更远的远方潮涌而出。

大宛汗血天马从西极灵威、涉浪沙而来,从黄河负图而来。与犁铧一起耕云生命的艰辛,从刀斧一起划破凝滞的血海;与香车一起装点贵胄的荣华。二胡,你为文明所依赖,你也为文明所驾驭;你为文明所恩宠,你也为文明所束缚。

什么时候,文明放逐了你,文明解放了你!

于是,你又重又成为西域的王者至尊。自由与奔放重又成为你的特权。铺张扬厉的野性重又回到了你的身上!

《二泉映月》的音符如泉眼汩汩洇漫,我们知道那流浪着的该是一种怎样的无奈;《病中

吟》的曲调如泪水缓缓渗出,我们知道那流浪着的更是一种彻骨的沧桑。那样的流浪已不是二胡的流浪、音乐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灵魂的流浪,一方土地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时代的流浪,一个民族的流浪。

仿佛是天地间唯一的尤物,让世界透出一种新颖。只有二胡一如既往的稳健,向世人永远倾诉着一个故事,在那漂流悠远的时光里,虽走不出苍茫的命运,但翩飞的梦想,亿万年不改其志。

流浪的二胡总要催生众多流浪的心灵,催放众多流浪的花,瞎子阿炳是一个极致。然而在黄河边上,在漫漫丝绸之路,在去西天取经的羊肠古道,在火焰般滚烫的西行荒漠上,类似因了二胡而流浪的心灵和生命何止阿炳呢?在黄河波涛中生生灭灭的流浪的灵魂中,我们不得不伤感地承认,在所有流浪者手握的乐器中,二胡也许最具有悲剧性格。 这种悲剧不只是因了二胡注定属于流浪的本性,还是因了太多流浪灵魂的挥洒。

遥望叠嶂的山恋,从那遥望的西域轻雾中款款走来的不是一种天籁?悠悠滚过耳畔,直注入我的灵魂,一如朝晖透过薄薄的霞帐,丰富了远山近岭的层次。顿时天地的那片玫瑰红哟,漫射四周,蔚然蒸腾,生灵开始在诱惑和欢乐中轻吟,跳动的音符灿放出最美的光环,这难道就是我朝思暮想的美好吗?

毕竟,二胡寄托着人们的祈求和向望,编织着虚幻得寥寂的美好,但它毕竟又已挣脱了梦,抚平了不知多少心惊动魄天摇地撼海誓山盟风幻云变的时光,让人们代代为之倾情落泣而又放喉引吭。

悠扬的旋律在苍古的山林深壑中蒸发,在悠远的历史天空飘荡,粘附着宇宙间一划而过的历代文人骚客怪异的低吟,摔打着血雨腥风疯雷猛电,断肠的哀鸣,倔强的呐喊,日月昏荒,天地幽咽,愤怒、咀咒、信念、血光交织着,人性在升华,梦想与祈愿是高愿飘忽的招魂幡,在没有了红尘喧器的时空悠晃。

在人类故事的长河中,可以有千百种故事背景,但开头到结局的模式只有一种,每个故事可以有千百种开头的理由,但或喜或悲的结局只有一种;每个人可以有自己不同的故事,但在二胡悠扬委婉的纯净世界里,我们能惊异地发现流浪的唯一理由。

倾听二胡荡涤灵魂的污秽与混蚀,消减人性的丑恶和野蛮,让漂泊的心从没有花香鸟语的旷野中走来,在簇簇荒蒿

中与秋风诉说苍凉后绽放出妖媚。让吹绿的希望在新生与旧古的叠影中茁壮成长,让习惯了默守的山野为你惊异的笑声濡染了片刻晴空而感叹。

也许是经历了太多的沧桑,也许是流落了太多的血泪,心灵上存有着太多的疤结。而器乐是渲泄愤懑的最好依托。器乐是一方水土的精灵,是一盈风情的血脉,更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曾几何时,当迪斯科的鼓点如塞外的马蹄敲击着陇原的市肆,当萨克斯的梦呓如东渐的西风弥满陇原的乡野,我们几乎再也见不到流浪的二胡,再也找不到那些流浪的行脚时,我们才猛然醒悟:其实,流浪不仅仅只是一种悲苦一种困顿、一种沧桑一种无奈,流浪更是一种忍耐一种坚韧、一种奋进一种抗争,流浪是生命另一种鲜活的姿态,而鲜活的姿态是永远都不能消解的。听,今夜的晚风里,什么地方又传来一阵阵二胡的悠扬,那声响单纯稚拙,透明鲜亮,那声响恰如枯树上爆出的一串串鹅黄的嫩芽。

啊,黄河波涛中生息着的精灵!

哦,陇原大地上流浪着的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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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冰下的火焰,是深海的遗骨,是血中的玖瑰,是绝痛中的幸福,我必美极,让你窒息。

我第一次遇见寂生,是在我七岁那年,一天晚上,管家钟富带着他来见我的母亲。母亲向他点头一笑,转脸对我说:“矜矜,向樊老师问好。”当时的我还是有些怕生的,羞怯一笑,细声细气地对他说:“樊老师好。”而他当时并没有立刻回答我,家里很安静,听得见风吹动蕾丝窗帘的声音,当扑动的的声音小了下去的时候,他静静凝注着我,应答道:“六小姐好。”

我是钟家六小姐,他是我的钢琴老师,我们相识在民国十三年五月。

坐在寂生的身边的时候,年幼的我总是痴迷于他俊美的侧影,他的脸庞梭角分明,像象牙一样洁白光滑,而剑眉凤目,眼睫漆黑如鸦翼,淡水色的唇总是好看地抿着,说话不多,多是示范和默默看着我微笑,我弹错的时候,他也不责怪我,只是叫我重新开始,有时候还圈我在他的怀里清析地看他的两手是怎么弹琴的,他的身体欣长而瘦削,并且冰冷,我甚至听不到他的心跳,但我不害怕,我从小就喜欢他,他最好的奖赏就是抱我起来转圈子。“我是多么爱你,我的小公主。”我听他轻声在我耳边说:“等你长大后,我一定要娶你。”我爱寂生,从年幼起,也因他的俊美出众,十六年来,众男子在我心里,暗淡了光辉。

第二次遇见寂生,是在郑公馆的钢琴夜宴之上,作为省立音乐学院钢琴教师的他,在大家面前表演了巴赫的布兰登堡协奏曲,在众人微笑地倾听之中,我呆呆地凝望着他,一度恍惚,我想起他过去说的话,虽然那时我那么小,但还是记得那么深,像烙在我的心上一样。

表演完了之后,寂生起身,谢礼,走进坐宾席,他就在我前面经过,咫尺之遥,我的目光一直跟着他,直到他察觉,突然望向我,我的心跳也仿佛在那一刻停止了,他的眼光,像两柄冷寒的利剑,直直地刺入我的心脏里去……

入夜,我又梦见了他,不,是他的眼睛,美丽的眼睛,目光却是凌利的,可从冷寒中透出热来,从我的眼中的冰凉直入,可又在我的心里燃起了火,冰破之后,是熔岩一般的灼热,带着冥冥而来的那句话的力度,我在这种痛

楚中深陷,不可自拔,双手却渴望着抓住什么,他的领子,我童年爱娇的笑声,遥遥而来,裙摆的轻纱拂过手臂,他象牙般的光滑的前额,埋在我长长柔软的黑发之中,洁白修长的手指轻轻解开我领口的扣子,那么深入的抚摸和亲吻,我幼女皎洁如百合花的肌肤,童年时代难以启齿的秘密,如置在千百层叠的素缎之下,如今被他的目光一把挑开,从此暴露无遗。

次日下午,我梳妆完毕,换上一件素白底子,绘上了初放玉兰花的旗袍去找那个男人,可是他的使女却把我拦在了门外,我才想起,寂生有一个奇怪的习惯,只上夜课,而在白天却是爱睡觉的。站在他的门外,我很沮丧,只好回去,却不能安定下来,便走到他昨天弹琴的地方练琴,弹来弹去反复是昨晚听的巴赫的曲子,心里一直牵着他,不能罢手,待手指弹酸了之后,再也不想动了,我伏在琴上哭了起来,他的手指从我发间慢慢地伸过来,抚摸我的脸颊和颈项,从下颌直到锁骨,他用双臂环抱着我,在我的耳边轻轻呢喃:“你知道你于我来说是什么吗?我的小公主,你是沙仑的玖瑰花,是幽谷的百合花,我一直在等待你的长大,一直在等……。”遥远的记忆之中,我丝绸衣裙的细碎声响,摇曳的烛光,影子在摊开的乐谱本上流动……

“还在梦里弹布兰登堡吗?”我被一阵温柔的话语惊醒,而他,就在我的面前,如今已是夜幕,而月光洒进琴房,水一般地流淌,在静寂中听得见潺潺的声音。寂生径直到了我的面前,伸出右手,轻轻敲击琴键:“应该这样,缓轻,最后消失于无形。而你一直是平的,分离得很突兀……。”他依是像当年一样温柔地微笑,眸光如梦,嘴角优美地上扬……九年了,他一直没有变,俊雅如昔,甚至没有变老,我垂下眼睛,伸出手来,慢慢地爬到他的手上,握住他的两只手指,细细地说:“我好想你,樊老师。”

“叫我寂生。”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抱住我,我埋脸在他的怀里,可我却找不到他的心跳,他没有温度的身体让我的心仿佛悬在了半空中,我像风中飘落的纸片一样无处依附,这使我恐惧起来,我紧紧地抱住他,哀伤地说“寂生,你是真的爱我吗?你爱我,为什么我听不见你的

心跳?你真的是爱我吗?你说过要等我长大娶我的。而我现在已经长大了。”寂生不发一言,只是更加用力地抱紧我,好像害怕我会逃走一样,我几乎要在他怀里窒息了,但是,他依然没有体温没有心跳……

回到家中的时候,我在陈妈手中刚接过银耳汤喝完,就被告知太太要我下去一下,说是要见客。待梳好了头发,换上洋装下去,客人想必已经等了好些时候,厅中的气氛有些僵硬,只见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沙发上,穿细灰条纹的深蓝色西服,打着领结,头发梳得很整齐,“矜矜,这位是王次长的二公子,刚从法国留学回来,王次长和你爸爸是世交,你们两个小的时候也见过面的。”母亲的声音依然是那么优雅从容,像过去跟我介绍每一个世家子弟一样,轻车熟路,但我已经厌了,向他淡淡一笑,道:“王公子好。”他规矩地站起来,应对道“钟六小姐好。”

站在会客厅里,脚下的拼花华美,水晶吊灯的棱角,把正午照进来的阳光折射成细小的光斑,有些晃人的眼睛,我站着不动,只觉得整个人轻飘飘地向上浮,让人感到眩晕,衣裙竟觉得有些紧了,“怕是阳光太刺目了。”妈妈看看我在光照下发白的脸,笑一笑,“叶子,把缎帘放下来。”我的眼光跟着一点一点放下来的罗马帘动,暗色的花纹,一点点地遮住了外头的光,而在帘子压下的一瞬,那丝光线仿佛格外灿烂,只作狞利的一闪,霎时幻灭。

墨黑的夜,沉闷得让人窒息,我从床上爬起来,打开一盏台灯,摸到将要赴订婚宴穿的蕾丝朱纱旗袍,用剪子绞开一个口,尽力一撕,然后再绞,再撕,寂静的夜里,只听见碎珠落地的声响,叮叮咚咚,是从幽暗的地底发出的钢琴声,挣扎中残存的一丝活气,最后归于死寂,我伸着双手躺倒在床上,幽夜的墨色上镀了一层月光的青釉,冷硬如瓷。他的影子渐行渐近,在我的记忆中,俯下脸来,尖牙深深地刺入我的手腕,满满地吸了一口我的鲜血,“让我好好记住你,记住你血的鲜甜,你的生命会在我的怀里绽放出最美的花,而你还小,我会等待你的长大。”他咬下的牙印是我八岁起就烙下的属于他的记痕,我的头脑好乱,不知该做什么,只穿着睡袍,光脚在地上碾着

那些珠子,脚底很疼,但是除了折磨自己,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摆脱对和王家联姻的恐惧。

玛丽亚女校的晚间圣餐仪式我没有参加,偷偷地去找寂生,他的宅子在音乐学院不远的地方,是一幢三层的小楼,仆人领我进去,却不到他的房间,而是楼梯通往房顶的转角,男人,就站在窗的边上,手持高脚杯,遥望月色,那样俊美的男子,浴在清冷的夜风中,像西洋童话里的幽夜王子,我站在梯角凝望他,竟至失神,“寂生……。”我悲伤地向他伸出双手,“寂生……你说过你要娶我的,可是,你为什么对我一直不理不睬,你知道吗?我要和王次长的儿子定婚了,我把衣服撕破了,可他们又做好一套,寂生,你在听我说话吗?我好害怕这场婚姻,我爱你的,你说过你要娶我的,你还记得吗?虽然那时候我还小,但我记在心里了,像烙印那么深。寂生,你在听我说吗?”我仰面看着他,热的泪从脸上淌下来,模糊的泪光中,他从楼梯上走下来,就在我的面前,我伸出臂去搂住他的脖子,他一把将我抱了起来,一级级走上台阶,一步步踏入那夜中清光的所在,月色如水,而我像溺水的人一样渴望他赐予的呼吸,与他唇舌的交流,甜蜜的触摸,我的身体在这欢乐与清寒中颤栗,更加热望他有力的拥抱,幽蓝的月下,我们像彼此纠缠的海底藻类,放肆而妩媚地招展,他的进入,让平静的光之水荡漾起层层涟漪,我沉溺在巨大的激情之中,有一种没顶的欢乐,呻吟和喘息就是一个个从海底升起的泡泡,悠悠驾清光直上,在最高最高的天际破灭,我十六年的青春和欲望在这幽蓝的海底尽情绽放,漆黑如丝的长发像水草一样缠住他的颈,他的臂,分流着他漉漉汗水,冰冷的汗水,针尖一般钻入我的肌肤,彻骨奇寒。睁开眼睛望着他,月下苍白的男人,目光温柔如水,我默默地伸出手去放在他裸着的胸膛上,还是没有心跳,没有心跳,冰冷苍白像――我突然害怕起来,惊恐之中,他一把握住我想收回去的手,哑声对我说:“矜矜,嫁给我,我会给你爱情和永生,你是我九年前订下的新娘,我一直在等你的长大。和你作爱,娶你,你知道我这些年是多么孤独吗?我需要你这样美丽而乖巧的女人陪伴我。”

我没有挣扎,只是静静地

躺在他的臂上听他说话,他的大手热烈地抚过我的乳房,锁骨,肩膀,,最后握住了我纤细的脖子,我感到血脉的贲出,在他渴望的眼神的凝注之下,我莫名地恐惧起来,在他的怀里微微发抖,他俯下脸,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说:“再过三天,十五月圆之夜,我去接你。你好好回去,看看白天,太阳,你瞳仁尽可感知的光,你肌肤尽可感知的热,去好好地看看圣母微笑的脸,因为这一切,在你步入我的世界之后,你便永不再拥有!”我默默地看着他,他的精血的注入更加肯定了对我的拥有,我不能违抗这一切的命令,更何况,我要逃离,逃离我的家我的婚姻,除了他的世界,我无处可去。

而他的世界,是什么?是――死亡中的永生。

整整三天,我没有哭闹,只是悄悄地收好我贴身的东西,玛丽亚女校的十字校徽连同圣经和赞美诗一起摆放到钢琴之上,玩具之中,我只带上了一只水晶壳的小沙漏,鲜洁白色的细沙,是他送给我的,我坐在琴边弹李斯特的练习曲,他在我的身边,拿着小沙漏,微笑着说,“细沙流完,你的曲子也完了。”我的琴音与最后一粒沙共同坠落,随后是他僵冷而空寂的声音,“呵呵,不错不错……。”话还没落音,我猛地砸下琴盖,愤怒地问他:“你的女朋友呢?”“没有啊。”他是在骗我的,我起来跑到他的跟前狠狠地推了他一下,尖声叫着:“怎么会没有?老师,我明明看见你带了一个女人进了你的家,然后没有出来!”“这是谁告诉你的?”他的神情从暧昧转向端庄,“绝对没有这回事,我没有女人。”我狠狠地把沙漏砸向他的脸,“你走,你走,我不要再见你了,我不要你教我了,我不要了,我讨厌你!”

沙漏是缺了一个角儿的,但是里面仍是完好,细沙依然平静地滑落,不受任何限制,现在已是十五的黄昏,残阳如血,我光着脚跑到阳台上,热的空气,热的光辉,我最后一次的日落,人间喧嚣,尘埃浮华,而我将不再拥有,死亡与爱情共驻,等同永生,我伸手向渐渐落下的太阳,忽然泪流满面。

青冥的幽暗之中,月亮像一面巨大的古代银镜慢慢升起,我躺倒在楼顶的地毯上,仰面望着她,我看见自己投映

在里面的影子,他的轻轻靠近,慢慢俯下了脸……

一口咬在我的脖子之上,我睁大眼睛,任他的尖牙刺破我的血脉,我温暖的血液流淌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是汩汩的地下的泉,自我的心脏泵出,自我的周身血脉的汇流,我的生命,我的爱情,我的呼吸,是泉中片片的落花,在青春盛极的万千飘洒之中坠落,或飘浮或沉沦,并同血色的泉水,是他鲜美的盛宴,他像猛兽一样袭击我,像孩子一样吮吸我,他饥渴得让我顿生怜爱,我不光给他而且要完全地给他,我不后悔……

死亡是可怕的,因为那种抽搐的疯狂和理智消失得迅速使我落入无边的恐惧之中,寒冷和孤寂像冰水一般浸透了我的身体,月亮明洁的光渐渐暗了下去,我想我是死了,我不再是人了,我只是一具尸体,但他的血液慢慢地从他的手腕里滴下来,到我的唇上,到我的舌尖,他的生命来了,源源不断地输入我的身体,也许是我的血液从他的身体里渡过一个轮回后又回来了,我生命的灿烂花树刹那成了幽夜繁密的束蔓,而睁开眼睛,所看到的却是我从未见到的景象,夜色如此美丽,而月华灿烂,地上诸物都被镀上了一层银辉,路径明晰,夜行点灯简直是天下最可笑的事情,而小耗子在墙角边吱吱叫着打架,眼睛闪亮得像小星星。我微笑着,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抱我起来,走下顶楼,走下每一级楼梯,来到他的花园,在白日里我来过这里,不过是一些丛生的绿草和素净的白花,而在这夜间,却是让我大大地惊异了,那些花,鬼火一样的青绿和艳紫,骨片一般的惨白和粉黄,鲜血一般浓稠的红,翡翠一般明艳的绿,香味是迷离的,无处不在,清冷而甜腥,让我想起鸦片的味道,然而里面竟没有一点烟火,是冰冷而巨大的鸦片香冻。“这就是我们的世界,美吗?”他搂紧我说:“你和我共同享有的世界,只有我们两人。”我笑着,靠在他的怀里,“你知道这些花为什么这么美?因为每一朵花就是一个死去的人,我每月的牺牲,他们的尸体埋在我的花园里,他们的灵魂从他们的腐肉上生根成长,开出至美的花,而每当花朵盛放之日便是腐肉化尽之时,他们死在我的手上,可我没让他们成为丑恶的鬼,而让他们成为绝美的花。伟大么?”我还是有一点害怕,把

脸埋进他的怀里,他笑着说,“这里面最美的一朵是你十岁那年赶我出去时的那个女人,音乐学院的提琴教师,她为我煮鸡血羹,在我的房间里不停地跟我**,但她明白了我是一个吸血僵尸时。她却恐惧直至疯狂,所以我杀了她,她只是一个俗妇――而你不一样,你有一双妖精般的眼睛,你爱我,你可以满足我的任何需求,甚至我要的生命,而始终你能做到无怨无悔,你是上帝赐给我的女人,不是么?”我在他的怀里微微颤抖,张大眼睛看他,却止不住落下的泪水,“你可以每天吃牲畜的血,但是每月必须要吃活人的血,不然你就会孱弱下去,得不到永生,知道么,宝贝。”

沙漏之寓生命的意义在于,我们的八十年的生龄是细沙流过的时间,细颈所分的两个世界便是人间和地狱,而我们的生命随着细沙的减少而苍老,当最后一颗沙粒落入地狱,便是我们的死日。而我们的生命之沙如果有一天不流动了,沙漏被横置了,于是定格在那个时段,永不流动,永不死去,在这样的情形里,地狱与人间被放置在一个平台上,于是我们,便游离于这两者之间的黑夜,携带着生之华和死之美,永不再老。

但我们仍可**,因为爱情是这世上唯一可以与生死并称的东西,寂生是这个世界孤独的国王,我是他唯一的后,主宰着这月下的深夜,主宰着死者花园的每一朵魂蕊,而在我们轻纱罗缦的婚床之上,我们始终运作反复,如藤蔓的交织,如水乳的相溶,我爱他,犹如他爱我,一切的泄欲和辗转宛若轮回,因为永生,所以没有尽头……

我不愿随同寂生去杀人,我生前是胆小怕事的钟六小姐,死后也是一个孱弱的吸血僵尸。于是,寂生便担负起了哺育我的重担,每到十五那夜,我便会在门口等他,迫不急待地拥抱他,吻他,像饥饿的孩子一样撒着娇儿恳求他,寂生于是伸出左手让我咬破吮吸,他刚刚充满的新鲜血液,我大口大口地饮着他的血,那是奇异的鲜甜,任何牲畜都比不上的,我的目光因为快乐而迷离,而他忍痛宠溺地微笑,贪婪地欣赏我吸血时的娇痴和幸福,每当我喝饱的时候,便情不自禁地甜美微笑,脸色格外娇艳,他从疲倦之中反而生出强烈的欲望,仿佛为了向我讨

还他负出的一切,他疯狂地扒光我的衣服,然后更加疯狂地占有我,而我便在他怀里快乐地回应和尖叫,我有什么理由不爱他呢?

他是赐我爱情的丈夫,给我永生的父亲,赐我饮食的主人,慰我情欲的仆役。而我是他用鲜血养大的最美的花。

当世界消灭了生死,独留下情欲的时候,我们便坠落了,但我们远比人间的人们幸福,所以我们仍然自行如故,消化,弹琴,赏花,**。不问世事,反而是一种超脱。

我们是不敢白日出门的,寂生的房子每一间都挂满了厚厚的黑色窗帘,我穿着蓝色洒花旗袍在白昼的黑暗中行走,寂生在卧房里睡觉,我偷偷地溜出来,软缎拖鞋在木地板上几乎不出声音,我走向黑暗中走廊的一束光线,我的好奇,战胜了他曾对我的警告,我不害怕,我喜欢光和温暖,我从小生长在她的怀抱里,而我为什么不能靠近她?

那束光是从窗帘的一个缝隙里照进来的,无数的尘埃像小飞虫,在此中不停地扑翅飘舞,我的瞳仁被这种刺眼的光耀得疼痛,而我的右手轻轻向那束光芒伸了过去,那么温暖的光,尘埃的轻歌蔓舞之中有一种诱人的华丽,我的手就在其中,舒服得就像被温水浸泡着一样。

已经有三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不知自己为何物的我,只想在这样的温暖中好好享受。

当寂生发现的时候,震恐了,我只记得他低吼一声,疯子一样地冲上来,把我强行拉开,抱在怀里,在这个时候,我才感到剧烈的痛楚,在我的手上,仿佛有火在燃烧,而他比我更痛,在他剧烈的颤抖和对我爱称的呼唤中,我的手,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如花枯萎,若瓷碎裂,霎时灰飞。望着光秃秃的手腕,我呆住了,任他抱着我,紧紧地,远离光线坐下来,我听见他低泣的声音,他哭了,在我面前第一次哭了,埋脸在我的颈子里,他冰凉的眼泪顺着我的颈子往下淌,经过锁骨,经过心口,经过乳房,一直到腰间,像他往日手的抚摩,但比那要更使我快乐。因为他为了我,第一次哭了,我的手没有了,但他在乎我,我在他心中是那么地重要,这样的甜蜜远胜过了失手的痛,我不怕的

,因为寂生的心,是那么爱我,绝不逊于他身体对我的爱。我用一只手和一只腕紧紧地抱住他,抚摩他浓密的黑发,微笑了。

第二天园子里又多了一朵花,那是琥珀色的,我认得是杨妈颈上的饰物,杨妈为寂生作了二十年的使女,终于犯了错误,寂生吃掉了她所有的血,因为是为了他在这世上唯一的女人――我。

但世界在我们宁静而疯狂的爱情之外混乱着,我在白昼的睡眠总是被炮火打断,我们的窗户上贴满了防空纸条,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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