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1年7月29日江苏赛尔女排对赛尔维亚女排哪里转播

凤凰图说:忽报人间伏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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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第36期 中纪委强力反腐之四只老虎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出席青年活动与青年谈心、给青年们人生的告诫。
&&&&&&& 日,一则题为《曝光海门市接待四川绵竹市官员消费与场所名单》的帖子称:海门市审计局在某次公务接待中,一共两天两夜行程,竟然出动了24名公务人员陪同15名来客,工作交流不到4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吃喝玩乐,消费不下十万元。
&&&&&&& 同日,网民发帖《晒晒比最牛烟草局长还牛的烟草局长的吃喝》:汕尾市烟草公司2010年2月、5月和6月的&业务与财务公开&显示,当月业务招待费分别为100万元、135万元和116万元。对此,汕尾市烟草局局长陈文铸承认数据属实。
&&&&&&& 据报道,平遥古城自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以来,繁冗的公务接待令当地不堪重负,最多的时候,一年公务接待近10万人次,仅门票一项就减少收入1200多万元。公务接待的吃住及礼品开销,更是不好统计的&天文数字&。繁重的公务接待任务,使本身就不宽裕的当地财政更加捉襟见肘,甚至连古城保护都经费困难。
&&&&&&& 以上事例屡见不鲜,公务消费接待令人瞠目。
公款接待费是笔糊涂账
&&&&&&& 根据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但实际操作中,规定和原则斗不过潜规则,各种各样的公务接待名目繁多、形式多样。尤其是从事接待工作的部门为了讨领导的欢心,不但高规格接待,甚至还无微不至地掌握了领导喜欢什么牌子的烟酒,以及有无书法、唱歌等喜好。
公务接待其实是&讨好权力&现象的反应
&&&&&&& 多数地方政府唯恐接待不周,上级领导不满意。有些地方甚至提出:公务接待能&出形象&、&出效益&、&出政绩&、&出生产力&。所以,地方政府把公务接待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千方百计要突破国家相关的制度规定,想方设法在公务接待创新上挖空心思。公务接待包含了太多变味的潜规则,潜规则使&公务接待&变成&公务&含量不多的&伪公务接待&和&非公务接待&,变成一种党政机关上下交往和博弈的一种利益链条,变成了一种世俗化社会交往的一个&名利场&。
公务接待异化扩大化
&&&&&&& 目前,公务接待成为了一种幌子,成为一些人公费旅游观光的一种途径和渠道。据了解,《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对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费都做了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定很难被实际遵循。由于公务接待的程序、对象、内容和经费等方面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定,人们进行公务接待主要靠客观条件和自己的主观意愿。单位条件好的执行公务标准就高些;条件差的,执行公务标准就低一点。特别严重的是少数人假公济私,公款变相旅游,私客变相招待,公款违规送礼等现象,在审计中是屡见不鲜、屡查屡犯。
多管齐下,破解公务接待的行政难题
&&&&&&& 面对如此公开化的潜规则,必须要多管齐下,才能解决亟需解决的行政难题。首先,要树立&权力为公&和&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克服权力私有化的不良心理倾向;要提倡服务、平等、节约、廉洁等健康的官场文化要素,克服&官本位&和&官等级&的心理,减少&权力崇拜&和&权力讨好&;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创新公务接待管理的监管体系,确保公务接待的监督到位。哪里有权力,哪里就需要监督。
&&&&&&& 总之,对于&公务接待&这个复杂的行政难题,需要从心理、文化、制度等多个层次入手,健全制度,优化认识,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实效。只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化解&公□ 务接待&中遭遇的各种潜规则,才能真正给&公务接待&这匹脱缰的野马套上&依法行政&的缰绳,才能为一些地方基层领导干部&减负&,给老百姓减负。(姜颖摘编)
  新加坡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成功抑制腐败的国家之一,其政府的廉洁、高效令世界瞩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团在新加坡考察期间,专门访问了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同新方贪污调查局官员就两国反腐败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等进行了交流。本版将分三期刊发他们介绍新加坡贪污调查机制和惩防体系的文章,敬请关注。
  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新加坡贪污腐败横行无忌。为了制衡行政权力和有效打击腐败,1952年,新加坡政府将原警察局反贪污小组独立出来,成立了专门的反贪机构&&&贪污调查局(即CPIB)。其主要任务就是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强有力的CPIB
  CPIB的工作由总理直接领导,对总理负责。在成立的最初几年,由于缺乏健全的反贪法律规定和民众配合,CPIB在反贪污腐败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人民行动党执政后,于1960年颁布了《预防贪污贿赂法》。其后,根据实践和发展的需要该法被多次修订,不断强化CPIB反贪污贿赂的侦查职能及手段,使之逐渐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执法部门。根据法律规定,CPIB主要有以下职权:
  受理投诉权。CPIB统一受理公民对公务员贪污贿赂的投诉并对之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可能涉嫌犯罪的则立案侦查。对于恶意投诉的人,CPIB有权进行追查。
  案件调查权。对于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和《预防贪污贿赂法》所列的犯罪,以及可能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可拘捕的犯罪案件,CPIB可以在没有检察官命令的情况下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警察对拘捕罪犯调查的所有权力。经检察官以命令授权,CPIB还可以行使调查任何账目以及任何银行中的保险寄存箱等特别调查权。对成文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经检察官以命令授权,CPIB也可以行使有关警察调查的全部权力。
  武力搜查、扣押权。当CPIB局长对有关控告进行审查后,有理由确信某地藏有相关罪证或赃物时,可授权特别调查员强行进人该地搜查、查封和扣押任何文件、物品或财产。
  秘密跟踪、监视权。CPIB对新加坡的所有公务员,不论该公务员是否受到举报,都有权进行秘密跟踪,观察监视其日常行为。如果发现可疑行为,CPIB可采取卧底、窃听、录像等方式收集和固定证据。而且,在贪污贿赂案件的调查过程中,CPIB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公务人员以外的普通公民以及在新加坡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公民进行秘密跟踪和监视。
  不明财产检查权。新加坡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一般情况下,公务员申报的财产不予公开,任何人非经公务员所属部门行政首长的许可,不能获得申报人的财产资料。但CPIB可随时调阅公务员的财产申报材料副本,对公务员的任何不明财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其财产来源有问题,有权展开进一步调查。
  逮捕、讯问、拘留权。CPIB不需要逮捕证就可以逮捕任何涉嫌违犯《预防贪污贿赂法》的人员并对其进行讯问。
  移交检控权。CPIB调查终结的案件,均需移送总检察署由主控官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但局长有权根据收集的证据,向检察官提出适当的建议。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起诉的,经总检察署同意后,可将案件转交给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对涉案的公务员给予纪律处分。
  职务犯罪预防权。包括:检讨公共服务的运作惯例及程序,并向有关部门首长提出改进方案以杜绝贪污贿赂;采取相关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生贪污贿赂的机会等。
  高效率的CPIB
  贪污调查局内设行动部和行政与特别支援部两个部门。行动部负责案件的调查,又分为五个调查组,其中有一个由精英组成的特别调查组专门负责处理重大和复杂的案件。行政与特别支援部是CPIB的综合服务机构,主要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日常的行政管理与人事安排等。
  新加坡特别强调CPIB查案的行动效率,&通过迅速和肯定、坚决但公正的行为取缔贪污罪行&是CPIB的使命和宣言。每年,CPIB都会接到民众近千起投诉和举报。对于署名的投诉和举报,CPIB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给予正式答复。一旦决定调查的案件,必须在确定查案官员后48小时内展开调查。除非案情复杂,所有的贪污贿赂案件必须在3个月内调查完毕。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法律在赋予CPIB必要权限与手段的同时,还专门将妨碍调查和搜查以及提供错误或虚伪资料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正是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及时灵通的情报信息、高素质的办案人员和快速高效的业务要求,共同造就了CPIB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受制约的CPIB
  CPIB虽然权重效高,极具权威,但其调查活动必须接受总检察署及其检察官的指导和监督。检察机关对CPIB的监督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CPIB行使特别调查权必须经检察官授权。特别调查权主要是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而行使的一项司法权力。根据法律规定,CPIB行使这项权力必须向检察官提供相应的材料,使检察官确信&有充足理由怀疑&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并经检察官以书面命令形式授权,方可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账目等进行调查。CPIB在行使特别调查权时,必须按照检察官指定的方式方法及范围进行。
  CPIB调查法律直接规定以外的罪案必须经检察官授权。在对《刑法典》及《预防贪污贿赂法》所列授予CPIB的独立调查权以外的犯罪案件,以及CPIB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非可拘捕犯罪,都必须经检察官以书面命令形式授权后,CPIB才能展开调查。
  检察官对CPIB调查的案件行使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权。在新加坡,贪污贿赂案件的起诉全部由检察官负责,CPIB调查终结后必须将案件移送总检察署,由主控官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于决定起诉的案件,由主控官亲自出庭公诉,CPIB的调查员只能以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检察官对CPIB的调查工作拥有一定的指导取证权。新加坡的刑事调查工作根据分工的不同,分别由刑事调查局、中央肃毒局、贪污调查局、移民局、关税局等执法机关负责,检察官不从事任何调查工作,只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如果主控官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足,可指示调查机关终止调查或补充调查,CPIB也不例外。对于主控官的指示,包括CPIB在内的相关调查机关必须执行。
  综上所述,CPIB的调查职权及其调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总检察署的监督和制约。此外,总统和总理任免CPIB的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和特别调查员,公共服务委员会决定CPIB公务员的聘用、晋升、奖惩,法院对CPIB调查的案件的判决,CPIB对总理负责的领导体制等,在一定程度上也规制着CPIB的调查活动。可见,CPIB虽然独立性较强,但其运行也受到外部的制约与监督。
  贪污调查局(CPIB)是新加坡独立行使肃贪职能的专门机构,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隶属于总理公署,由总统任命,向总理负责。贪污调查局官员的地位、身份、权力、薪金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调查局仅有90多人,分为两个部门:行动部和行动与特别支援部,其中行动部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编制。贪污调查局享有特别侦查权、无证搜查与强行搜查、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监察复制银行账目、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无证逮捕以及限制转移财产等特殊权力。贪污调查局在新加坡政府防范贪腐、树立国家廉洁政府形象上功勋卓著,其处理的政府高官包括,前房屋发展局主席陈家彦、前环境发展部部长黄循文、前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前全国职工总会主席彭由国、前商业调查局局长格林奈等,特别是郑章远,因其和李光耀的特殊关系而备受关注,最后郑章远服毒自杀,&以表示对新加坡法律的尊重&。
湖南师范大学学院&&版权所有凤凰图说:中纪委反腐--国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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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第31期 中纪委反腐--国企篇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出席青年活动与青年谈心、给青年们人生的告诫。
&&&&&&& 日,一则题为《曝光海门市接待四川绵竹市官员消费与场所名单》的帖子称:海门市审计局在某次公务接待中,一共两天两夜行程,竟然出动了24名公务人员陪同15名来客,工作交流不到4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吃喝玩乐,消费不下十万元。
&&&&&&& 同日,网民发帖《晒晒比最牛烟草局长还牛的烟草局长的吃喝》:汕尾市烟草公司2010年2月、5月和6月的&业务与财务公开&显示,当月业务招待费分别为100万元、135万元和116万元。对此,汕尾市烟草局局长陈文铸承认数据属实。
&&&&&&& 据报道,平遥古城自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以来,繁冗的公务接待令当地不堪重负,最多的时候,一年公务接待近10万人次,仅门票一项就减少收入1200多万元。公务接待的吃住及礼品开销,更是不好统计的&天文数字&。繁重的公务接待任务,使本身就不宽裕的当地财政更加捉襟见肘,甚至连古城保护都经费困难。
&&&&&&& 以上事例屡见不鲜,公务消费接待令人瞠目。
公款接待费是笔糊涂账
&&&&&&& 根据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但实际操作中,规定和原则斗不过潜规则,各种各样的公务接待名目繁多、形式多样。尤其是从事接待工作的部门为了讨领导的欢心,不但高规格接待,甚至还无微不至地掌握了领导喜欢什么牌子的烟酒,以及有无书法、唱歌等喜好。
公务接待其实是&讨好权力&现象的反应
&&&&&&& 多数地方政府唯恐接待不周,上级领导不满意。有些地方甚至提出:公务接待能&出形象&、&出效益&、&出政绩&、&出生产力&。所以,地方政府把公务接待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千方百计要突破国家相关的制度规定,想方设法在公务接待创新上挖空心思。公务接待包含了太多变味的潜规则,潜规则使&公务接待&变成&公务&含量不多的&伪公务接待&和&非公务接待&,变成一种党政机关上下交往和博弈的一种利益链条,变成了一种世俗化社会交往的一个&名利场&。
公务接待异化扩大化
&&&&&&& 目前,公务接待成为了一种幌子,成为一些人公费旅游观光的一种途径和渠道。据了解,《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对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费都做了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定很难被实际遵循。由于公务接待的程序、对象、内容和经费等方面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定,人们进行公务接待主要靠客观条件和自己的主观意愿。单位条件好的执行公务标准就高些;条件差的,执行公务标准就低一点。特别严重的是少数人假公济私,公款变相旅游,私客变相招待,公款违规送礼等现象,在审计中是屡见不鲜、屡查屡犯。
多管齐下,破解公务接待的行政难题
&&&&&&& 面对如此公开化的潜规则,必须要多管齐下,才能解决亟需解决的行政难题。首先,要树立&权力为公&和&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克服权力私有化的不良心理倾向;要提倡服务、平等、节约、廉洁等健康的官场文化要素,克服&官本位&和&官等级&的心理,减少&权力崇拜&和&权力讨好&;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创新公务接待管理的监管体系,确保公务接待的监督到位。哪里有权力,哪里就需要监督。
&&&&&&& 总之,对于&公务接待&这个复杂的行政难题,需要从心理、文化、制度等多个层次入手,健全制度,优化认识,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实效。只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化解&公□ 务接待&中遭遇的各种潜规则,才能真正给&公务接待&这匹脱缰的野马套上&依法行政&的缰绳,才能为一些地方基层领导干部&减负&,给老百姓减负。(姜颖摘编)
  新加坡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成功抑制腐败的国家之一,其政府的廉洁、高效令世界瞩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团在新加坡考察期间,专门访问了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同新方贪污调查局官员就两国反腐败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等进行了交流。本版将分三期刊发他们介绍新加坡贪污调查机制和惩防体系的文章,敬请关注。
  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新加坡贪污腐败横行无忌。为了制衡行政权力和有效打击腐败,1952年,新加坡政府将原警察局反贪污小组独立出来,成立了专门的反贪机构&&&贪污调查局(即CPIB)。其主要任务就是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强有力的CPIB
  CPIB的工作由总理直接领导,对总理负责。在成立的最初几年,由于缺乏健全的反贪法律规定和民众配合,CPIB在反贪污腐败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人民行动党执政后,于1960年颁布了《预防贪污贿赂法》。其后,根据实践和发展的需要该法被多次修订,不断强化CPIB反贪污贿赂的侦查职能及手段,使之逐渐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执法部门。根据法律规定,CPIB主要有以下职权:
  受理投诉权。CPIB统一受理公民对公务员贪污贿赂的投诉并对之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可能涉嫌犯罪的则立案侦查。对于恶意投诉的人,CPIB有权进行追查。
  案件调查权。对于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和《预防贪污贿赂法》所列的犯罪,以及可能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可拘捕的犯罪案件,CPIB可以在没有检察官命令的情况下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警察对拘捕罪犯调查的所有权力。经检察官以命令授权,CPIB还可以行使调查任何账目以及任何银行中的保险寄存箱等特别调查权。对成文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经检察官以命令授权,CPIB也可以行使有关警察调查的全部权力。
  武力搜查、扣押权。当CPIB局长对有关控告进行审查后,有理由确信某地藏有相关罪证或赃物时,可授权特别调查员强行进人该地搜查、查封和扣押任何文件、物品或财产。
  秘密跟踪、监视权。CPIB对新加坡的所有公务员,不论该公务员是否受到举报,都有权进行秘密跟踪,观察监视其日常行为。如果发现可疑行为,CPIB可采取卧底、窃听、录像等方式收集和固定证据。而且,在贪污贿赂案件的调查过程中,CPIB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公务人员以外的普通公民以及在新加坡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公民进行秘密跟踪和监视。
  不明财产检查权。新加坡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一般情况下,公务员申报的财产不予公开,任何人非经公务员所属部门行政首长的许可,不能获得申报人的财产资料。但CPIB可随时调阅公务员的财产申报材料副本,对公务员的任何不明财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其财产来源有问题,有权展开进一步调查。
  逮捕、讯问、拘留权。CPIB不需要逮捕证就可以逮捕任何涉嫌违犯《预防贪污贿赂法》的人员并对其进行讯问。
  移交检控权。CPIB调查终结的案件,均需移送总检察署由主控官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但局长有权根据收集的证据,向检察官提出适当的建议。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起诉的,经总检察署同意后,可将案件转交给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对涉案的公务员给予纪律处分。
  职务犯罪预防权。包括:检讨公共服务的运作惯例及程序,并向有关部门首长提出改进方案以杜绝贪污贿赂;采取相关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生贪污贿赂的机会等。
  高效率的CPIB
  贪污调查局内设行动部和行政与特别支援部两个部门。行动部负责案件的调查,又分为五个调查组,其中有一个由精英组成的特别调查组专门负责处理重大和复杂的案件。行政与特别支援部是CPIB的综合服务机构,主要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日常的行政管理与人事安排等。
  新加坡特别强调CPIB查案的行动效率,&通过迅速和肯定、坚决但公正的行为取缔贪污罪行&是CPIB的使命和宣言。每年,CPIB都会接到民众近千起投诉和举报。对于署名的投诉和举报,CPIB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给予正式答复。一旦决定调查的案件,必须在确定查案官员后48小时内展开调查。除非案情复杂,所有的贪污贿赂案件必须在3个月内调查完毕。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法律在赋予CPIB必要权限与手段的同时,还专门将妨碍调查和搜查以及提供错误或虚伪资料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正是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及时灵通的情报信息、高素质的办案人员和快速高效的业务要求,共同造就了CPIB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受制约的CPIB
  CPIB虽然权重效高,极具权威,但其调查活动必须接受总检察署及其检察官的指导和监督。检察机关对CPIB的监督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CPIB行使特别调查权必须经检察官授权。特别调查权主要是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而行使的一项司法权力。根据法律规定,CPIB行使这项权力必须向检察官提供相应的材料,使检察官确信&有充足理由怀疑&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并经检察官以书面命令形式授权,方可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账目等进行调查。CPIB在行使特别调查权时,必须按照检察官指定的方式方法及范围进行。
  CPIB调查法律直接规定以外的罪案必须经检察官授权。在对《刑法典》及《预防贪污贿赂法》所列授予CPIB的独立调查权以外的犯罪案件,以及CPIB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非可拘捕犯罪,都必须经检察官以书面命令形式授权后,CPIB才能展开调查。
  检察官对CPIB调查的案件行使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权。在新加坡,贪污贿赂案件的起诉全部由检察官负责,CPIB调查终结后必须将案件移送总检察署,由主控官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于决定起诉的案件,由主控官亲自出庭公诉,CPIB的调查员只能以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检察官对CPIB的调查工作拥有一定的指导取证权。新加坡的刑事调查工作根据分工的不同,分别由刑事调查局、中央肃毒局、贪污调查局、移民局、关税局等执法机关负责,检察官不从事任何调查工作,只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如果主控官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足,可指示调查机关终止调查或补充调查,CPIB也不例外。对于主控官的指示,包括CPIB在内的相关调查机关必须执行。
  综上所述,CPIB的调查职权及其调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总检察署的监督和制约。此外,总统和总理任免CPIB的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和特别调查员,公共服务委员会决定CPIB公务员的聘用、晋升、奖惩,法院对CPIB调查的案件的判决,CPIB对总理负责的领导体制等,在一定程度上也规制着CPIB的调查活动。可见,CPIB虽然独立性较强,但其运行也受到外部的制约与监督。
  贪污调查局(CPIB)是新加坡独立行使肃贪职能的专门机构,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隶属于总理公署,由总统任命,向总理负责。贪污调查局官员的地位、身份、权力、薪金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调查局仅有90多人,分为两个部门:行动部和行动与特别支援部,其中行动部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编制。贪污调查局享有特别侦查权、无证搜查与强行搜查、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监察复制银行账目、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无证逮捕以及限制转移财产等特殊权力。贪污调查局在新加坡政府防范贪腐、树立国家廉洁政府形象上功勋卓著,其处理的政府高官包括,前房屋发展局主席陈家彦、前环境发展部部长黄循文、前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前全国职工总会主席彭由国、前商业调查局局长格林奈等,特别是郑章远,因其和李光耀的特殊关系而备受关注,最后郑章远服毒自杀,&以表示对新加坡法律的尊重&。
湖南师范大学学院&&版权所有图解:习近平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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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图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出席青年活动与青年谈心、给青年们人生的告诫。
&&&&&&& 日,一则题为《曝光海门市接待四川绵竹市官员消费与场所名单》的帖子称:海门市审计局在某次公务接待中,一共两天两夜行程,竟然出动了24名公务人员陪同15名来客,工作交流不到4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吃喝玩乐,消费不下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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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报道,平遥古城自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以来,繁冗的公务接待令当地不堪重负,最多的时候,一年公务接待近10万人次,仅门票一项就减少收入1200多万元。公务接待的吃住及礼品开销,更是不好统计的&天文数字&。繁重的公务接待任务,使本身就不宽裕的当地财政更加捉襟见肘,甚至连古城保护都经费困难。
&&&&&&& 以上事例屡见不鲜,公务消费接待令人瞠目。
公款接待费是笔糊涂账
&&&&&&& 根据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国内公务接待,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但实际操作中,规定和原则斗不过潜规则,各种各样的公务接待名目繁多、形式多样。尤其是从事接待工作的部门为了讨领导的欢心,不但高规格接待,甚至还无微不至地掌握了领导喜欢什么牌子的烟酒,以及有无书法、唱歌等喜好。
公务接待其实是&讨好权力&现象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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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异化扩大化
&&&&&&& 目前,公务接待成为了一种幌子,成为一些人公费旅游观光的一种途径和渠道。据了解,《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对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费都做了相关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定很难被实际遵循。由于公务接待的程序、对象、内容和经费等方面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系统的规定,人们进行公务接待主要靠客观条件和自己的主观意愿。单位条件好的执行公务标准就高些;条件差的,执行公务标准就低一点。特别严重的是少数人假公济私,公款变相旅游,私客变相招待,公款违规送礼等现象,在审计中是屡见不鲜、屡查屡犯。
多管齐下,破解公务接待的行政难题
&&&&&&& 面对如此公开化的潜规则,必须要多管齐下,才能解决亟需解决的行政难题。首先,要树立&权力为公&和&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克服权力私有化的不良心理倾向;要提倡服务、平等、节约、廉洁等健康的官场文化要素,克服&官本位&和&官等级&的心理,减少&权力崇拜&和&权力讨好&;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创新公务接待管理的监管体系,确保公务接待的监督到位。哪里有权力,哪里就需要监督。
&&&&&&& 总之,对于&公务接待&这个复杂的行政难题,需要从心理、文化、制度等多个层次入手,健全制度,优化认识,强化管理,加强监督实效。只有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才能化解&公□ 务接待&中遭遇的各种潜规则,才能真正给&公务接待&这匹脱缰的野马套上&依法行政&的缰绳,才能为一些地方基层领导干部&减负&,给老百姓减负。(姜颖摘编)
  新加坡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成功抑制腐败的国家之一,其政府的廉洁、高效令世界瞩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团在新加坡考察期间,专门访问了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同新方贪污调查局官员就两国反腐败的体制机制、法律制度等进行了交流。本版将分三期刊发他们介绍新加坡贪污调查机制和惩防体系的文章,敬请关注。
  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新加坡贪污腐败横行无忌。为了制衡行政权力和有效打击腐败,1952年,新加坡政府将原警察局反贪污小组独立出来,成立了专门的反贪机构&&&贪污调查局(即CPIB)。其主要任务就是打击贪污贿赂犯罪。
  强有力的CPIB
  CPIB的工作由总理直接领导,对总理负责。在成立的最初几年,由于缺乏健全的反贪法律规定和民众配合,CPIB在反贪污腐败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人民行动党执政后,于1960年颁布了《预防贪污贿赂法》。其后,根据实践和发展的需要该法被多次修订,不断强化CPIB反贪污贿赂的侦查职能及手段,使之逐渐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执法部门。根据法律规定,CPIB主要有以下职权:
  受理投诉权。CPIB统一受理公民对公务员贪污贿赂的投诉并对之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可能涉嫌犯罪的则立案侦查。对于恶意投诉的人,CPIB有权进行追查。
  案件调查权。对于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和《预防贪污贿赂法》所列的犯罪,以及可能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可拘捕的犯罪案件,CPIB可以在没有检察官命令的情况下行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警察对拘捕罪犯调查的所有权力。经检察官以命令授权,CPIB还可以行使调查任何账目以及任何银行中的保险寄存箱等特别调查权。对成文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经检察官以命令授权,CPIB也可以行使有关警察调查的全部权力。
  武力搜查、扣押权。当CPIB局长对有关控告进行审查后,有理由确信某地藏有相关罪证或赃物时,可授权特别调查员强行进人该地搜查、查封和扣押任何文件、物品或财产。
  秘密跟踪、监视权。CPIB对新加坡的所有公务员,不论该公务员是否受到举报,都有权进行秘密跟踪,观察监视其日常行为。如果发现可疑行为,CPIB可采取卧底、窃听、录像等方式收集和固定证据。而且,在贪污贿赂案件的调查过程中,CPIB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公务人员以外的普通公民以及在新加坡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公民进行秘密跟踪和监视。
  不明财产检查权。新加坡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一般情况下,公务员申报的财产不予公开,任何人非经公务员所属部门行政首长的许可,不能获得申报人的财产资料。但CPIB可随时调阅公务员的财产申报材料副本,对公务员的任何不明财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其财产来源有问题,有权展开进一步调查。
  逮捕、讯问、拘留权。CPIB不需要逮捕证就可以逮捕任何涉嫌违犯《预防贪污贿赂法》的人员并对其进行讯问。
  移交检控权。CPIB调查终结的案件,均需移送总检察署由主控官审查决定是否起诉,但局长有权根据收集的证据,向检察官提出适当的建议。因证据不足而无法起诉的,经总检察署同意后,可将案件转交给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决定是否对涉案的公务员给予纪律处分。
  职务犯罪预防权。包括:检讨公共服务的运作惯例及程序,并向有关部门首长提出改进方案以杜绝贪污贿赂;采取相关预防措施,以减少发生贪污贿赂的机会等。
  高效率的CPIB
  贪污调查局内设行动部和行政与特别支援部两个部门。行动部负责案件的调查,又分为五个调查组,其中有一个由精英组成的特别调查组专门负责处理重大和复杂的案件。行政与特别支援部是CPIB的综合服务机构,主要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日常的行政管理与人事安排等。
  新加坡特别强调CPIB查案的行动效率,&通过迅速和肯定、坚决但公正的行为取缔贪污罪行&是CPIB的使命和宣言。每年,CPIB都会接到民众近千起投诉和举报。对于署名的投诉和举报,CPIB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给予正式答复。一旦决定调查的案件,必须在确定查案官员后48小时内展开调查。除非案情复杂,所有的贪污贿赂案件必须在3个月内调查完毕。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进行,法律在赋予CPIB必要权限与手段的同时,还专门将妨碍调查和搜查以及提供错误或虚伪资料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正是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及时灵通的情报信息、高素质的办案人员和快速高效的业务要求,共同造就了CPIB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受制约的CPIB
  CPIB虽然权重效高,极具权威,但其调查活动必须接受总检察署及其检察官的指导和监督。检察机关对CPIB的监督制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CPIB行使特别调查权必须经检察官授权。特别调查权主要是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而行使的一项司法权力。根据法律规定,CPIB行使这项权力必须向检察官提供相应的材料,使检察官确信&有充足理由怀疑&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并经检察官以书面命令形式授权,方可对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账目等进行调查。CPIB在行使特别调查权时,必须按照检察官指定的方式方法及范围进行。
  CPIB调查法律直接规定以外的罪案必须经检察官授权。在对《刑法典》及《预防贪污贿赂法》所列授予CPIB的独立调查权以外的犯罪案件,以及CPIB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非可拘捕犯罪,都必须经检察官以书面命令形式授权后,CPIB才能展开调查。
  检察官对CPIB调查的案件行使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权。在新加坡,贪污贿赂案件的起诉全部由检察官负责,CPIB调查终结后必须将案件移送总检察署,由主控官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于决定起诉的案件,由主控官亲自出庭公诉,CPIB的调查员只能以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
  检察官对CPIB的调查工作拥有一定的指导取证权。新加坡的刑事调查工作根据分工的不同,分别由刑事调查局、中央肃毒局、贪污调查局、移民局、关税局等执法机关负责,检察官不从事任何调查工作,只负责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如果主控官审查后认为证据不充足,可指示调查机关终止调查或补充调查,CPIB也不例外。对于主控官的指示,包括CPIB在内的相关调查机关必须执行。
  综上所述,CPIB的调查职权及其调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总检察署的监督和制约。此外,总统和总理任免CPIB的局长、副局长、局长助理和特别调查员,公共服务委员会决定CPIB公务员的聘用、晋升、奖惩,法院对CPIB调查的案件的判决,CPIB对总理负责的领导体制等,在一定程度上也规制着CPIB的调查活动。可见,CPIB虽然独立性较强,但其运行也受到外部的制约与监督。
  贪污调查局(CPIB)是新加坡独立行使肃贪职能的专门机构,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隶属于总理公署,由总统任命,向总理负责。贪污调查局官员的地位、身份、权力、薪金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调查局仅有90多人,分为两个部门:行动部和行动与特别支援部,其中行动部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编制。贪污调查局享有特别侦查权、无证搜查与强行搜查、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监察复制银行账目、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无证逮捕以及限制转移财产等特殊权力。贪污调查局在新加坡政府防范贪腐、树立国家廉洁政府形象上功勋卓著,其处理的政府高官包括,前房屋发展局主席陈家彦、前环境发展部部长黄循文、前国家发展部部长郑章远、前全国职工总会主席彭由国、前商业调查局局长格林奈等,特别是郑章远,因其和李光耀的特殊关系而备受关注,最后郑章远服毒自杀,&以表示对新加坡法律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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