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避事件运动的频繁出现是否意味着具有新特点的公益运动走向高潮

“邻避运动”兴起 公众参与效应持续发酵_新浪公益_新浪网
“邻避运动”兴起 公众参与效应持续发酵
上海松江市民聚集在一起,抗议电池厂项目落户松江。资料图片
  昆明PX事件、无锡锡东垃圾焚烧厂事件、南京“常府街变电站”事件……近几年来,公众对政府建设的一些项目质疑声此起彼伏,无论是什邡反对钼铜项目、大连与宁波PX危机,还是南通抗议造纸企业排污,加入抗议的本地居民们,归根结底想喊出的都是这句话:“别建在我家后院”。
  近几年发生的“邻避运动”,从发生到收场几乎都沿袭了同一套模式:某地被曝有重大污染项目在当地绝大多数居民不知情状态下准备兴建,激起当地民众抗议,又通过网络等载体进一步发酵、扩大事态,使当地政府迫于民意最终取消被反对的项目。
  不少专家表示,中国已经进入“邻避运动”时代,整个社会都应直面“邻避运动”,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成为保护环境的有效力量。
  起因:北京接连发生与垃圾处理相关的“邻避运动”
  2006年,正值当时垃圾处理面临填埋不可持续的现实问题,正在寻找另外一种垃圾处理出路的时候,认为焚烧似乎是唯一的选择。
  北京市要建设六里屯垃圾焚烧厂的时候,已有的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让住在附近的居民饱受了十年多的垃圾填埋场之苦,尤其它的臭味。建设六里屯焚烧厂的时候,老百姓的直接反应是:垃圾焚烧厂来了,会不会臭味就没有了,焚烧有污染吗?在进行详细了解后,他们开始和政府展开对话。考虑到周围居民强烈反对和规划地址距离京密引水渠过近等因素,北京市政府宣布弃建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另选人员相对稀少的苏家坨。
  在推动六里屯焚烧项目弃建过程中,居民发挥了重要作用,几乎开创了中国在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过程中公众参与的一个先河。包括后来的高安屯,包括2009年发生轰动全国广州番禺垃圾焚烧项目,可能都跟这个案例有着直接的关系。
  紧接着到了2008年,北京又发生另外一个跟垃圾处理直接相关的事件。2008年奥运会期间,垃圾处理成为北京市面临非常大的挑战,所以本来应该一天填埋一千多吨的高安屯垃圾填埋场,奥运期间每天填埋4000多吨。曾经住在周边的居民,网民“阳光花仙子”,从最初不知道垃圾填埋怎么回事,到偶尔一次夜间被垃圾填埋臭味熏醒,再到她孤身深入垃圾填埋场探寻臭味来源的过程,引发了人们对高安屯垃圾处理设施的关注。为了抑制臭味,北京市发明PE膜填埋法。
  2009年,北京又发生了一起跟垃圾相关的“邻避运动”。北京市在阿苏卫填埋场旁边规划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厂,引爆了周边居民的反对声。近几年,阿苏卫填埋场周边陆陆续续建起了许多的别墅区,网民“驴粪蛋”在厕所旁边一个非常不起眼的地方发现阿苏卫垃圾焚烧厂建设公告的以后,由此引发阿苏卫别墅区居民对于这个项目的热烈讨论。
  同和六里屯居民一样,他们自我学习积极性非常高,甚至于到后来根据他们寻找的资料编制出一本关于垃圾焚烧对环境和人群健康影响的书。
  当周围居民开始关注垃圾焚烧项目的时候,北京市政府给予了非常积极的回应,市政府随即开通一系列沟通渠道,包括后来居民代表去日本考察垃圾焚烧情况。这起事件开启了政府与居民理性对话,真正一起面对这一棘手问题。
  这几起“邻避运动”案例推动了北京市垃圾管理的进程,北京市从2010年初开始开放了每周四公共开放日,每周四,公众可以提前预约,参观北京市所有垃圾处理设施。
  民间环保组织自然大学垃圾学院研究员陈立雯,几乎每隔一周就会组织市民参观北京垃圾处理设施,让居民比较真切地了解目前北京市的垃圾处理状况。
  北京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采用卫生填埋方式,到了2000年以后,人们逐渐认识到垃圾填埋场一些不利的方面,包括渗液等问题,包括占地面积比较大的问题都出现了。那么焚烧是不是唯一的处理方式?也推到了政府和公众的面前。
  北京市从2001年左右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到2010年又开始重提,新一波垃圾分类政策的实施,与过去几年政府所面临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压力有直接关系。就垃圾分类而言,能否成功落地,公众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对城市垃圾管理而言,不管是垃圾分类也好,还是垃圾填埋、焚烧过程当中产生的问题也好,只有公众参与才是未来北京能够处理好、管理好垃圾问题的解决之路。
  交锋:面对这种新事物面前,各种观点和看法莫衷一是
  近年来发生在中国的“邻避现象”可以归纳为如下三种:一是与能源类设施有关的,包括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等,以厦门PX项目最终最具代表性;二是与废弃物类设施有关的,包括垃圾处理焚烧厂、污水处理厂等;三是与社会类设施有关的,包括特殊交通设施、火葬殡仪、精神病院等场所。
  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唐昊认为,“邻避运动”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事先预防型,这种类型的“邻避运动”以过往经验为依据,通过“邻避运动”方式阻止项目上马,防止本地区可能发生的环境危害;第二种是事后追究型,当环境危害发生后,受害者以司法诉讼、街头运动等方式寻求正义公平的处理及相应赔偿;第三种则是主动建设型,这种类型并不只是为了单个群体成员的利益而进行的运动,而是把整个生态环境当作自家“后院”,同时也将制度改进作为目标,以司法宣传社会运动等为手段,防治环境危害及追究环境责任。
  良好环境成为稀缺品
  在采访中,一些专家表示,当下“邻避运动”的背景是:好的环境在中国越来越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稀缺一般来说会导致竞争或斗争。而在中国环境资源的竞逐缺乏基本规则的情况下,稀缺所导致的结果正是针对环境资源的无规则斗争,这种斗争是建立在参与各方力量对比极度不平衡的基础之上的,即参与博弈斗争的各方力量差距极大。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但由于整体经济规模的扩张,这些地方承受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仍在加速中。深受其害的居民直接向污染或风险企业下达了“驱逐令”,或强硬地要求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政府本应履行的环境监管义务,这就形成了中国的“邻避运动”。
  公众参与制度尚不健全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健全,相关法律规范不明确,环境保护规定过于原则抽象,操作性不强,难以满足公众需求,这是造成“邻避运动”频发的主要原因。
  在决策者的心目中,只要对项目做了国家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有了“科学依据”,民众就应该欣然接受;抗议事件发生后,政府和企业试图以“科学依据”说服民众。
  在各地发生的环境公共事件中,环评程序被虚置、民意反馈无法有效影响决策的情形已非局部个案。在一些地方,环评程序未启动、特定民意征询未开始,城市重大环境工程的动议伊始,公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不但得不到保障,反而失去了原本应当有的介入渠道、表达平台。
  政府公信力遭质疑
  “我们说什么,民众都不信”,一位政府官员的困惑正是近期广州某主题论坛所选择的议题,有学者在论坛上直言,涉及公共安全健康问题,政府不应总是站出来拍胸脯打包票说“这是绝对安全的”。更何况,即便是公民意见曾经激烈表达,但是在巨大的商业利益和诱人的政绩数据面前,公民环境权益仍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青年环境评论》主编霍伟亚,为此专门撰文,归纳了不同群体对“邻避运动”的态度:政府官员包括环境保护部门官员,把“邻避运动”看作应当被避免的社会风险和突发事件,提出“稳评”机制;而污染的或破坏的企业是造成这种风险和事件的原凶,企业则选择与政府结盟,不正面回应“邻避运动”,利用“邻避运动”缺乏持续性的特点,企图避过风头“依然固我”;民间环保组织把“邻避运动”看成环境保护的增量,但不参与“邻避运动”,希望自身与“邻避运动”能以互补的形式存在。
  公众利益易被忽视
  “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误区是,政府照顾大多数人利益,想当然地认为小部分群体应该牺牲和付出。传统执政理念向来重视集体利益,对小部分人的意见往往不以为然。封闭决策、简单通告,当群众开始有意见时,又采取回避的办法,于是越闹越大。”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与管理研究所所长诸大建的观点可谓“一针见血”。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于建嵘表示,在这种新事物面前,很多人措手不及。有的站在群众的对立面上,对群众集体意志的有力表达心怀恐惧;有的把利益集团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和斤斤算计视为“理性”,并以此为标准,否定环境正义,指责“邻避运动”的“不理性”、“缺乏科学依据”;有些人虽然认识到环境破坏和“邻避运动”的因果关系,但仍把“邻避运动”视为应该避免发生的群体事件,主张为避免“邻避运动”这种“社会风险”而去约束环境破坏的行为等等。“邻避运动”的这一系列思潮和措施所形成的合力,不但消解了“邻避运动”的意义,孤立了“邻避运动”,同时也“劝阻”了环保组织与“邻避运动”的参与合作,与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相悖。
  发展方式需要反思
  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表明,“邻避运动”之所以频繁发生,是一些地方长期追求经济利益,忽略环境利益、忽略公众利益的结果。引起冲突和混乱的,不是“邻避运动”本身,而是这种与公众利益、环境权益相背离和对立的态度,是持久得不到解决的诸多环境伤害问题的直接“启发”。既然环境问题没有别的办法获得对话机会,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发起一些活动,让对话成为可能。
  在决策者的心目中,只要对项目做了环评,有了“科学依据”,民众就应该欣然接受;反对事件发生后,一封有项目方背景的公开信也试图以“科学依据”说服民众。这种做法显示,在项目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沉默的民众不在考虑之列,政府足以“替民做主”。如此轻视民意,不能不说是执政者的重大失误。
  邻避冲突观念的缺失,还暴露了地方政府发展主义导向固有的弊病。数十年来,不少地方官员把经济发展视作“硬道理”。在实践中,“硬道理”又变成了“硬发展”。这种发展观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把GDP增长等同于公共利益。地方政府就污染项目所做的说明强调,“项目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群众就业、改善民生,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其实就显露了这种硬发展逻辑。
  在这种局面下,全国各地,陆续有一些百姓自发组织起来抵制或驱逐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强有力表达对生态公平与环境正义的追求,这标志着“不要在我家后院”――“邻避运动”时代的到来。
  思考:理性对待“邻避运动”,让公众参与形成正能量
  公众参与是解决环境问题不可替代的力量,尤其是当下基层政府公信力受损,官方更需以负责任的态度了解民意及回应民众的质疑。
  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中国的环境问题一直很严重,是一个事实;面对这种事实,“邻避运动”应声而起,同样是客观规律。维护公众基本权益,维护环境基本权益,是正确对待“邻避运动”的前提。从某种程度上讲,环境信息封闭、决策不透明,让公众的基本诉求无从表达,是“邻避运动”的直接“导火索”。
  因此,必须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上想办法,增加对话机制,举办听证会、研讨会、辩论会,环境信息如实公开,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戒力度,保护环境污染受害者的基本尊严,是“邻避运动”给社会的一个启示。
  透明决策,让解释跑在质疑之前。在城乡建设全过程充分尊重公众的邻避关切,有助于政府从利益冲突的相关方转变为中立的仲裁者,有助于改善政府的形象,使其变成善于倾听、尊重民意的协调者、沟通者,进而成为合格的领导者。倘无视“邻避运动”勃兴的现实,甚至斥为“刁民造反”、“顾小家不顾大家”,则未来类似事件更易激化,后果会越来越严重。
  在采访中,一些专家建议,政府站在公众立场,从一开始就把问题付诸公议,要让解释跑在质疑之前,无论政策颁布还是工程上马,百姓有质疑,政府就有义务解疑释惑,不然工作就有阻力。唯有如此,政府才能获得理解,政策才能获得支持。回应民意,永远莫说“只能这样”,而要多想“还能怎样”。
  对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要从根本上予以尊重,而不仅仅是个别程序环节的应景。面对邻避冲突,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将选定厂址、兴建与营运等环节透明化、法治化,并对利益受损方给予合理补偿。然而,随着邻避关切的升级,公众的关注可能会持续,疑惑可能很具体,是异地重建,还是彻底取消?如果是前者,会不会在异地再次激起冲突;如果是后者,又将如何善后、特别是如何面对投资者?
  探讨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的破解路径,尤其需要呼吁和倡导政府决策的理性、公心,给“坐下来、谈一谈”创造条件。
  公民环境权益的维护,不仅是一城一地的得失,法对人的关怀,亦不独局限于诉讼一域,还必然包括对权力的约束。确保权力与利益有效切割,确保其能与公众一道,从今天起关心水、土壤、空气、蔬菜与粮食。
  然而,专家指出,面对“邻避运动”,也应该保持一定理性和警醒。
  “首先,集体的非理性化可能会导致局部的失控;其次,‘邻避运动’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因此利益相关方的互动往往也被证明是一种无规则的互动。就比如在‘邻避运动’中,除了公众和政府之外,很多潜在投资者的利益往往也受到了损害。首先项目的上马没有依据正常的环评规则进行,然后公众也未能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进行表达述求,最后政府为了安抚民心也违反现有规则将项目拉下马。我们看到这其中利益相关方,包括公众、政府和企业三方的互动是无规则可言的。这对相关社会体制的建立都不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唐昊表示。
  专家表示,在谈论“邻避运动”时,也应考虑到企业应扮演怎样的角色,而不仅仅是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互动。“‘邻避运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而非和企业作对,所以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尽可能争取企业的‘同盟军’支持。”唐昊说。
  此外,业内有人也指出,“邻避运动”话题所包含的科学性,也需要进行反复考量和论证,特别是对于一些项目论证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在质疑前往往也要考虑好质疑是否真的具有科学依据。这样,就需要相关部门向公众提供真正的“科学”。
&&& 中国环境报记者 刘晓星
中国环境报发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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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持Flash社科院:厦门PX事件后中国“邻避运动”达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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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5月31日讯 日,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3)》发布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办。该蓝皮书提出,2012年是中国环境NGO自我反思最多的一年,继2011年厦门PX事件后,中国“邻避运动”达到高潮。
日,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3)》发布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朱锦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总编杨群,以及来自中华慈善百人论坛、何仁慈善基金会、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等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组织的多位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会议深入分析了中国慈善事业在2012年的发展状况,并对其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研讨。
继2011年厦门PX事件后,2012年中国“邻避运动”达到高潮,最典型的事件有三起:6月底,四川德阳的什邡市公众抵制在该地投资建设大型钼铜冶炼项目。7月底,江苏启东的王子造纸污水管道排海项目也遭受到公众的抵制。10月初,宁波镇海区的村民抵制引进PX项目。这些事件均在地方政府紧急停止项目后归于平静。事实上,2012年的环境冲突事件还有许多。
以自身利益为动力的“邻避运动”影响巨大。
第一,2012年大大小小的“邻避运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压力远远超过了环境NGO的活动。11月,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坦言“(这些问题)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批先建,二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所在地政府的执政能力问题,四是有关重大项目社会风险评估的法律不健全、机制不健全”。他表示未来将加强依法环评,将所涉及的信息全部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度;建立健全社会风险评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突发事件。
第二,“邻避运动”带来形势的迅速变化,使各方很快就面临一系列“新”的挑战。关键问题是怎样从法律、组织角度将更加深入的对话机制建立起来。第三,在“邻避运动”这样一种灵活随机的、不以固化的组织形态出现的“公民环境行动”,并不由环境NGO发起和推动,NGO在其中的作用也无足轻重。
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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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在中国人民大学发布。该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环境学院宋国君教授领衔的研究组完成,对北京市目前运营的三座焚烧厂和规划中的八座焚烧厂的生活垃圾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进行评估。
新闻排行榜不要建在我家后院!垃圾处理等“邻避运动”屡屡发生_山东新闻_大众网
  网络图。
  所谓邻避运动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居民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
  济南最近5年
  “邻避运动”屡发
  济南市天桥区一小区居民称,该小区在未征求居民意见和公示的情况下,突击建设了一个垃圾中转站,距离居民楼只有2米左右。
  “太臭了!我们家卧室、厨房正对着垃圾站,挨得太近,从来不敢开窗!”距离垃圾中转站仅2米的一位居民抱怨,“更过分的是,晚上11点,甚至到凌晨2点多,就会有车辆倒运垃圾,噪声吵得睡不好觉。”为此,居民呼吁相关部门拆除垃圾中转站,或者把垃圾中转站回迁至原址,让他们摆脱恶臭熏天的生活。
  记者梳理近五年的媒体报道后发现,从2011年至今,省城济南每年都有关于垃圾中转站的新闻报道,其中2011年报道3次,2012年、2013年各报道1次,2014年报道4次,2015年“垃圾围城”的报道更是空前,而最近的一次是今年8月份的济南鹊山楼盘建垃圾中转站事件。
  在居民小区内建一个小小的垃圾中转站致如此多的非议,有研究者指出,居民反对建设垃圾中转站事件逐渐增多,其根源还是居民日益觉醒的邻避意识以及由此引发的“邻避运动”。
  公益项目决策
  该有民众参与
  我国的“邻避运动”最早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从 1996 年以来以年均29%的速度递增,并呈现出规模化、常态化和社会矛盾源生地社区化的趋势。
  有政协委员认为,在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社会发展阶段下,有些项目是必须要有的,比如说垃圾中转站以及垃圾处理厂,但是到底建在哪里就另当别论了,因为没有居民原意自家门前是一个垃圾堆。
  按照媒体的报道,虽然政府一再宣称垃圾处理设施只会对周边民众构成有限的威胁,并能通过科学技术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但民众更关注的是项目对自身所带来的风险。“邻避问题”的症结就是官方强调的科学决策与民众要求的民主决策之间产生的矛盾所致。
  “政府在进行公益项目决策时,应该考虑对环境的影响,要合规、合法、合理。”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孟宪强认为,政府决策前应该进行公示,让民众尽可能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以打消民众的疑虑。
  有研究者还指出,真正解决环境群体事件,仅靠完善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是远远不够的。建议在土地、水利、建设等多领域均应设置公众参与环节,对于征地、补偿等社会矛盾多的热点问题,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减少社会矛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刘飞跃)
初审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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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至17日三天中秋假期期间,济南最高气温一直维持在30℃以上,这让不少市民感慨“真有盛夏的错觉”。“预计未来七天的天气仍以多云到晴为主,18日白天多云,东北风3~4级阵风6级,最低气温济阳、商河16℃左右,市区及其它县(市)区18℃,最高气温26℃左右。
09-18 07-09生活日报
即将修建的垃圾中转站就在自己所住的小区东侧,中间仅仅隔着一条二三十米宽的马路,家住济南市中区中海某社区的许文清(化名)对拟建的垃圾中转站提出了质疑。该工作人员称,从地图上来看,垃圾中转站到三期的房子为110多米,目前主要是九曲庄路西侧小区居民反映垃...
09-18 07-09齐鲁晚报
党桂敏在等活时,常在群里和其他司机聊天,偶尔还自拍一下。党桂敏接单后,和客人商讨。16日凌晨两点多,一天的工作结束,党桂敏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党桂敏今年34岁,家住济南十六里河,和儿子一起生活。
09-18 07-09齐鲁晚报
昨天是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迎新报到第二天,陆续有全国各地的新生乘坐飞机、火车等前来报到。人物 韩国留学生提前适应校园   昨天上午9时左右,记者来到山大青岛校区,看到不少新生在志愿者的引导下,办理入学手续。
09-18 07-09青岛早报
如今,人人都是摄影师,手机、数码相机、IPAD,我们有太多能够记录生活瞬间的工具,保存照片也不需要洗出来,因为我们有了电脑、移动硬盘、网盘等更方便更高效的介质。
09-18 07-09齐鲁晚报
唐冶片区鲁能泰山七号开盘各种疯狂燃爆地产圈,各种不可思议刷爆朋友圈。如果房子没有预售证,开发商跟购房者就签订不了正式的购房合同,这样交首付款就没有那么着急,倒手赚差价的空间就会更大。
09-18 07-09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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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化解“邻避现象”
  在一些地方,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往往陷入&政府宣布建设&&居民强烈反对&&项目被迫搁置&的困境。
  &邻避现象&最先发端于发达国家和地区,近些年,在中国逐渐兴起。其英文表述是&NotInMyBackYard&,即&不要在我家后院&,指的是政府推行某项政策或者审批设立监狱、工业区、游民收容所、核电厂、垃圾焚烧厂和污水处理厂等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的项目时,目标地域的公众发动的不愿意接纳该项目的社会运动。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我认为,这一规定意味着中国已经进入到了环境优先的时代,在环境优先的时代,公民环境保护意识开始觉醒,很容易拿起法律武器对抗一些建设活动。从此,具有新特点的公益性社会运动走向高潮。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应当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邻避现象。
  一是科学规划,平衡各方权益,通过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方法,遏制环境违法行为,树立执法公信,保证公众的权利。政府要依法保障企业设立权、污染物排放权和资源开发权。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德国为了化解邻避现象,唯一的方法就是重塑执政部门的威信。那时德国已经很发达,有能力来重视环境问题的解决,因此严格执法具备坚实的经济基础和技术基础。严格执法,让社会相信了地方政府,树立了政府监管的威信。对于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和行政审批,社会都相信其公信力。因此,成功地化解了邻避现象。对于中国的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首先应当果断放弃落后的项目和不符合本地定位的项目,科学规划好项目落地的地点,最大程度地保障各方利益,树立或者重塑执政的公信力。其次,除了严格执法以外,通过信用管理和激励机制,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不篡改数据,不偷排,在环境保护方面做表率,赢得社会的信任,缓和或者化解不满的情绪。在这方面,国有企业总体做得还是比较好的。下一步,应通过把环境信用和信贷、上市融资、土地供应、水电供应、保险费率等挂钩,促进所有的企业加强环境管理。
  二是健全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主动化解公众疑虑。浙江省曾经有一家垃圾焚烧厂的建设遭到村民反对。政府后来改变思路,自己出资连续监测了四个月的二恶英排放数据,结果发现二恶英的排放是在法律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由此就消除了公众的顾虑。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并不意味着遵从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就够了,还得主动消除公众的疑虑。2009年,德国的斯图加特市想修建一条铁路,要经过一些森林,需要砍树,老百姓就震惊了,引发了抗议。抗议扩大化后,警察动用了高压水龙头喷水、辣椒水等措施,更加激怒了当地居民,导致了5万人的大游行。后来,政府改变了策略,把工程信息放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特别是不同的意见,鼓励通过全面的信息公开和公开对话来消除疑虑,而不是通过大棒、辣椒水来解决问题,最终重新获得了公众的信任。各国的经验证实,公开透明可以让公众早期参与计划,协助政府作出对政治和环境都可持续的决策。2016年湖北仙桃市、潜江市,广东省高要市和江苏连云港市发生了几起邻避事件,从项目本身来看,其实政府都是想发展区域经济,想解决垃圾围城等问题,出发点都很好,都是执政为民,事件的发生大都和政府不熟悉信息公开、不善于与社会沟通和协调有关。环保部为了落实《环境保护法》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要求,2015年实施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信息公开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程序、企业强制公开哪些信息、鼓励公开哪些信息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都作了相关规定。但是邻避事件却接连发生,说明实施的情况不太理想,各地要引起重视。
  三是改进国有企业的财务支出规定,恢复企业对属地的适当补偿,建立合作和支持机制,形成和谐的企业和地方关系。在韩国,企业回馈社区的费用往往在前期设计时就有所考虑。我国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如杭州滨江垃圾焚烧厂,企业和周围的老百姓关系就比较融洽。有的时候,企业所在的居委会和街道举行集体活动,企业也积极配合。逢年过节,还会慰问社区困难群众和老人。这些都可以促进企业和社区居民关系的和谐,特别是发生事件时,平时积累下的人脉,可以协助企业协调各种矛盾,防止事件扩大化。
  四是针对不同的人群机构分类对待,化对立为合作。在项目建设之初,必须信息全面透明、全面公开,让所有的利益方及其代言人都能参与其中,兼顾各方利益。江苏南京和湖北监利有过成功的探索,如环保部门都定期向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想做的实事,有时把他们请到环境保护部门来座谈,给予礼遇,充分尊重,谦虚地征求他们的意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前边的工作扎实了,后边的抗争现象就少多了。一旦发生冲突,地方政府和企业就应当改变策略,邀请有不同意见的代表人士和利益相关人士参观该企业和其他类似工艺的企业,打消他们的疑虑。如湖北仙桃和潜江市接连发生邻避事件,而湖北监利的垃圾焚烧厂因为事先征求了居民意见,并邀请居民代表到外地参观了同类技术企业,居民放心了,也就没有发生邻避事件。对于违法带头闹事者或组织者,要申请政府依法处置,杜绝无序参与的现象。对不同的人群,要针对性地做工作,如对核心层要准确识别利益相关方,促进多方利益共享;对于最底层的民众,要让他们共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让他们平时就有机会依法释放一些情绪;对于媒体,政府和企业要准确研判,通过权威的机构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让有公信力的权威人士来解读信息,积极引导,让虚假信息无法发酵;对于社会组织,要发挥他们专业知识的作用,积极吸收他们参加规划和项目论证,购买他们的监测和宣传等服务,利用他们释放一些积极的环境保护信号。
  五是在法律救济方面,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鼓励环境纠纷通过法治化、市场化等途径,而非通过长官命令和社会化的聚众闹事方式来解决。2015年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社会组织不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使邻避事件变得越来越复杂,一些本应上马的项目,变得更加困难。地方政府和企业要熟悉法律法规,使生态环境补偿和赔偿法制化和市场化。地方政府对于能够用钱解决的,必须用公平的代价予以解决,给予老百姓充分的补偿,使公民的房产权、健康权等权益能够得到及时、公正的补偿,不要占老百姓的便宜,同时杜绝小闹小补偿、大闹大补偿的不良现象,消除公众想通过闹事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念头。
  六是在事件应对方面,企业和地方政府应当保障环境信息的及时、科学、全面公开,表达真诚的意愿,使社会了解真实、科学的环境信息和环境危害,并依法做好群体性事件中的媒体传播管控工作。对媒体依法管控是世界各国的通例,凡涉及民族、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相关的工作,否则会产生一些严重的后果。对于涉及暴力、谣言、危害国家安全的一些邻避事件的信息传播,可以采取临时性隔离措施,防止恶意信息的传播和事件的恶化。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很多邻避事件的最初目的不在于对抗和冲突,而在于争取与政府、企业的议价权,促使各方坐下来谈问题,找到一个妥协的方案。如果说各方都坐不下来,最后形成冲突的话,会导致两败俱伤,既不利于社会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也不利于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民生项目的落地。
  此外,可探索第三方评估和第三方治理的新模式。在开展项目建设前,或者邻避事件可能发生时,地方政府和企业可以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并结合评估开展整改工作。地方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为企业合法排放污染物并寻求得到污水集中处理的第三方服务创造条件。一些传统的企业之所以难以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是资金有限、缺乏技术,升级困难,地方政府首先应当帮助他们积极融资,升级改造,通过做加法的方式解决环境问题,这样企业也能升级发展了,不至于关闭并导致失业等社会问题,地方的财政税收也有一定的保障了。其次,地方政府应大力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模式,降低专业化运营的成本,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同时改善环境治理的效果。
  (作者:常纪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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