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关部门对审批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会歌有什么要求吗?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仝志华)3月13日,市健身气功协会成立。山东省委社会组织工委委员、省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大义到会祝贺并讲话。
  会议全体举手表决通过了《菏泽市健身气功协会章程》《菏泽市健身气功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菏泽市健身气功协会选举办法》等文件。选举产生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协会组织成员。陈勇当选为协会主席。
  徐大义说,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形势下,菏泽市体育工作蒸蒸日上,菏泽市健身气功协会的成立,将有力推进我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他要求协会扎实工作,努力作为,为提高我省健身气功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巩固我省在创建全国健身气功深化改革综合试验区工作中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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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俱乐部命名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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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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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健身气功推广渠道,更好地满足不同人群习练健身气功的需求,引导和推动健身气功俱乐部规范化发展,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和健身气功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俱乐部,是给予已经注册且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健身气功俱乐部的荣誉称号,由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取得健身气功项目经营许可证,依法运营,收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健身气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办公、教学、练功场所安全完善,各种设施配套,有必需的经费保障;
  (三)专门管理机构和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培训课程和发展规划齐全,有2名以上国家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担任教练;
  (四)教学培训和习练功法为国家体育总局编创推广的健身气功功法,具有50名以上健身气功项目的注册会员;
  (五)接受当地体育行政部门的监管,服务周到,活动经常,受到绝大多数会员的认可,工作成绩突出。
  第四条 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书;
  (二)健身气功项目经营许可证;
  (三)银行资信证明;
  (四)场地使用证明;
  (五)教练员聘任证书;
  (六)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情况。
  第五条 申请命名的单位应由当地体育行政部门逐级推荐,省区市体育局负责提交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审批。
  第六条 向批准命名的单位授予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俱乐部匾牌和证书,并与其法人代表签订合作协议书,有效期3年。
  第七条 被命名为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俱乐部的法人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转租、出让命名称号,不得有封建迷信活动。
  第八条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俱乐部的名称和标识商业开发权属中国健身气功协会所有。
  第九条 被命名为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俱乐部的一切安全、经济、法律等责任由其法人机构负责,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和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被命名的中国健身气功协会俱乐部实行年检制度,凡经营不善,违反本办法及双方合作协议条款,有违法违纪行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有权提出警告,直至撤销合作协议和命名称号。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健身气功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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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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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是地方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实施行政规划。[1]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健身气功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健身气功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二、审核、推广科学健康的健身气功方法;
三、制定健身气功辅导人员的管理制度,负责健身气功辅导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组织健身气功的科学研究;
五、对全国性健身气功活动进行业务管理,指导地方健身气功业务工作;
六、负责健身气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在我国举办的国际健身气功活动的审批和组织工作;
七、协调组织人体科学研究;
八、负责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的日常工作,广泛联系和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九、完成总局交办的其他工作[1]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机构设置
国内发展部
对外发展部
科研宣传部[1]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主要领导
常建平:主任、党委副书记
黄凌海:党委书记、副主任[1]
.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引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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