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银监办发2014广发 2012 47号文件件?谢谢!

湘办发2014-7号文件关于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_百度知道
湘办发2014-7号文件关于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2010年度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造价员培训班西昌路建设厅旁边165号造价协会、其他如茭菱路234号、建设路47号都有办班。具体报名时间已经错过,学历只要是经济类、造价工作经历三年以上可以考造价师。具体咨询登陆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我协会决定组织2010年度云南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本次考试日期为、29日两天,各科目考试时间见附件1。(二)考试专业及科目1. 土建专业。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公共科目)、《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建)、《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2. 安装专业。考试科目为《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公共科目)、《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安装)、《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三)考试地点本次考试设昆明考区和大理考区两个考区。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情况在报名时选择考区。建议滇西地区(大理、丽江、楚雄、保山、迪庆、德宏及怒江等地)报名人员在大理考区参加考试。考生所在考点、考场及座位号在准考证上载明。(四)收费标准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认证考试费等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计收费[号)规定,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工程造价相关知识与计价》30元\/人,《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30元\/人,《建安工程造价案例分析》50元\/人。二、考试报名(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执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实施细则》的规定。(二)本年度考试实行网络预报名1. 报名人员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进入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根据个人情况注册并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填报成功后打印《云南省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2. 已参加提前资格预审的考生需登录系统按下列要求修改\“本年度参加培训情况\”选项:(1) 本年度参加经备案登记的培训机构举办的考前培训班(报名系统中有相应选项)的报名人员,选择相应的培训机构名称;(2) 未参加培训的考生,选择\“本年度未参加考前培训\”选项。3. 网络报名时间为:日~6月21日任意时点,此时间段之外系统报名功能关闭,不接受报名。(三)网络预报名成功人员按以下要求参加资格审查1.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统一组织办理造价员报名工作。各州、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不办理当地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2. 未参加提前资格预审的报名人员,应向省造价协会提交以下资料各一份办理资格审查:(1)本年度考试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复印件(在读报名人员提交学生证复印件);(4)从事相关工作的单位证明原件(非相关专业报名人员适用);提交复印件时需带原件交验核对。3. 本年度参加经备案登记的考前培训的报名人员,由培训机构代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请向培训机构咨询办理。4.已参加提前资格预审合格的报名人员,直接办理缴费及报名确认。5. 资格审查(缴费)时间为:日~6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四)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以下要求办理缴费及报名确认1. 缴费及报名确认流程如下:第一步:到省造价协会领取缴费通知书;第二步: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缴费;第三步:交回缴费回执,完成报名确认。2. 本年度参加经备案登记的考前培训的,由培训机构代为办理缴费及报名确认手续。3. 报名确认时间与资格审查时间相同。(五)考试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考试报名地点:昆明市西昌路187号三楼(省工程交易中心旁);联系方式:;。三、准考证及考试事项(一)报名确认人员应在参加考试前登录造价员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粘贴照片;系统开放打印准考证功能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确认人员在8月9日后注意上网查看,并尽早打印。(二)参加考试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及准考证,且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信息必须相符。(三)考生应按准考证载明的考区、考场、座位号及考试时间参加考试。(四)考生应按准考证载明的考场规则准备考试用具,遵守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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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的通知》(葫民发〔2014〕47号)_2014年_最新文件_信息公开_葫芦岛市民政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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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的通知》(葫民发〔2014〕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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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要求尽快解决老放映员生活补助问题
&&内容:我们都是平罗县的老放映员,从国家广电总局(2012)47号文件下发解决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到今已四年时间了。区广电局(2014)47号文件下发也两年时间了。平罗县广电局从2012年开始对我县老放映员进行了多次摸底调查,通过电视、广播通知,多次召集老放映员开会登记。今年4月8日又对符合条件的老放映员进行电视公示,对老放映员的放映年限也在各乡镇进行了张榜公示。可直到今天,县上就是迟迟不于批准解决。我们多次找县广电局,给予的答复是县上还没有批准,让我们再等等。我们都是一些六七十岁的人了,在世上也没有几年了,有几位都还患有严重的慢性病,他们的家属也有生病的,生活比较困难,急需要这笔生活补助。既然国家关心我们,就及时将补助发放给我们。再说了,迟批准一年半年的我们少拿多少钱?不能只听打雷不下雨,让我们等到黄土埋脖才下发。我们的要求是: 1. 对于七十年代参加放映工作符合发放生活补助条件的先于落实; 2. 对于八十年代参加放映工作,对发放生活补助不满意的、提出过分不合理要求的放到后面慢慢解决,不要让我们这些符合条件的跟着他们受害。让我们尽快受到党的好政策。平罗县老放映员: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 闫光前
李天清 9 贺正伟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2014年下半年,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广局发【2014】47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县人社局对全县老放映员进行了全面调查。由于我县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截止1993年,时间跨度长达20多年,期间,从事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人员多达130多人,其中绝大部分是村级放映员,不属于文件规定的生活补贴的发放范围,从中要甄别出“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人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文件(材料)的人员”确实有一定难度。其次是2003年撤乡并镇后,原周城、惠北、六中、下庙、二闸、五香、前进、太西等乡镇被撤并,能反映当时老放映员相关情况的档案资料相继流失,致使放映员身份甄别缺乏相关依据。三是部分老放映员个人管理不善,丢失了能证明其农村电影放映资质的证件,给鉴定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四是部分放映员居住在外地,无法得到相关信息,不能及时到我局登记。五是个别不符合条件的老放映员一直在上访。上述种种原因,致使符合条件的老放映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进展延缓。
近期,为了确保全县符合条件的老放映员都能享受到应得的生活补贴,而不出现遗漏、冒领等情况,文广局已加强了与县人社局的协调,并增加人手,加快了甄别、核实等调查工作,相信生活补贴不久就可发放到老放映员手中。
回复时间:
回复部门:平罗县
办理情况:已办结
&信件编码:NXSZS&反馈人:闫光前&留言日期:
23:07:50&类型: 求助类
1、信件处理的满意度
2、信件处理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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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东区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股金利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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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东区农村商业银行银行股金利息问题
网友:匿名网友
张市长您好:卫东区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股息至今未向客户兑付,今年马上就过去了,有关部门也没给个解释,麻烦您过问,谢谢!
回复单位: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卫东农商行关于2013年股金尚未分红一事的基本情况为:依据《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信用社201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意见的通知》(豫农信财〔2013〕47号)第四大项第(三)款“符合条件拟进行股金分红的机构,分红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税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现金分红不得超过15%,其余转赠股本。”的规定,该行可以按照股本总额的15%实施现金分红。&&&&&但是,按平顶山银监分局(平银监办通〔2014〕7号)文转发《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严格2013年度全省农合机构股金分红管理工作的通知(豫银监办发〔2014〕12号)》文中分红基本原则中要求:坚持比例控制和利润留存原则,在准确计提应提拨备的基础上统筹考虑长期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进行利润分配,对于符合分红条件的农合机构,应将股金分红比例控制在净利润的25%以内,其中,现金分红比例不得超过15%。2013年度该行损益表净利润为44,009,144.44元,净利润的25%为11,002,286.11元。&&&&综上所述,该行2013年拟分红比例15%,分红金额28,138,815.00元。按银监要求分红金额为11,002,286.11元,差额17,136,528.89元。如果按银监(豫银监办发〔2014〕12号)文件中规定,分红额与省联社(豫农信财〔2013〕47号)文件中规定存在差异性较大,至今仍在协调之中。&&&&下一步工作措施&&&&&针对2013年的分红情况,卫东农商行已将《平顶山卫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股金分红三年整改方案的报告》报送至平顶山银监分局,通过平顶山银监分局的协调,拟于近期召开全体股东大会,对2013年度股金进行分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如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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