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照片要求,只要是货车就可以!求!!!

货车行驶证照片上没有牌照但后面字有是正常吗_百度知道
货车行驶证照片上没有牌照但后面字有是正常吗
货车行驶证照片上没有牌照但后面字有是正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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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现在的行驶证照片都没有牌照了,我的两个车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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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求教行驶证照片更换问题
求教行驶证照片更换问题
&偶尔去翼神论坛看见好多人把车身颜色给改了。。。各种改。。。各种羡慕嫉妒恨。。。问过以后说可以去车管所把行驶证给改了。。。。不知道北京怎么弄。。。我已经把前脸改成运动版的了。。。原厂件。。。还想贴个车顶膜&&前灯黑膜。。不知道可不可以去车管所备案???????
貌似只能变更车身颜色。其他的都算非法改装
引用原帖由中文用户名必须有于&13:42:28发表貌似只能变更车身颜色。其他的都算非法改装车身颜色改成什么样都可以呗???我见过一个大仙把车身贴成粉色了。。然后车顶膜是黑色的。。真心帅啊
引用原帖由大兴邦小白于&13:47:31发表车身颜色改成什么样都可以呗???我见过一个大仙把车身贴成粉色了。。然后车顶膜是黑色的。。真心帅啊要保持车身颜色的三分之二的车漆为行驶证颜色(亚光也算改色)其他的随你自己改。对了,貌似镀铬改色是不允许的。因为镀铬反光系数太大,影响其他行驶车辆安全。
引用原帖由中文用户名必须有于&13:52:09发表要保持车身颜色的三分之二的车漆为行驶证颜色(亚光也算改色)其他的随你自己改。对了,貌似镀铬改色是不允许的。因为镀铬反光系数太大,影响其他行驶车辆安全。也就是说。。车顶改成黑色是合法的呗???????还有前脸改装也应该能改过吧。。那天我试试去
引用原帖由大兴邦小白于&13:54:09发表也就是说。。车顶改成黑色是合法的呗???????还有前脸改装也应该能改过吧。。那天我试试去贴车顶肯定是合法的。改装包围就不知道,你可以试试看。。。。等你的好消息
改了不能验车了
围观不发表意见 根据各位喜好吧
............扫地翁
嗯,进来看看
活动达人四级证
为了以后不麻烦,还是咨询当地车管所吧
改变车的颜色是要报备的。
验车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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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阅读并同意《》合法超限货车可上高速 最快30分钟就可以办理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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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陈荞)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告,经省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合法超限运输车辆经办理许可手续可以行驶高速公路。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规定一直在实施,主要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今日,记者前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办理业务的司机只需要带齐行驶证复印件等4种文件,最快30分钟就可以办理完手续。
原标题:合法超限货车可上高速 最快30分钟就可以办理完手续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陈荞)近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公告,经省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合法超限运输车辆经办理许可手续可以行驶高速公路。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规定一直在实施,主要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今日,记者前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了解到,办理业务的司机只需要带齐行驶证复印件等4种文件,最快30分钟就可以办理完手续。今日,在成都一家运输公司工作的梁先生来到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交通运输厅窗口办理合法超限运输车辆的许可证。梁先生的公司有几十辆货车,最近有十多辆货车需要运送吊塔、挖掘机等超限物品。梁先生介绍,“公司运输的是挖掘机和吊塔等工程设备,高度上超了,所以要办理了许可证后才能上高速。”梁先生所在的公司长期办理超限申请,“办理起来还是方便,只是前段时间停止了办理,就累计了比较多的货物,只要能办了,运输也方便。”现场办理申请的工作人员表示,办理合法超限手续需要要符合交通厅法规处下发文件中的条件。到政务中心办理是需要准备行驶证复印件、货车装货后的照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证明,以及申请表,“只要准备好了这些东西,立刻就能在窗口进行办理。”该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手续属于加急办理的文件,最快在半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手续。拿到相应的证件后,超限货车便可以合法地驶入高速公路和四川省境内的公路。附录:符合合法超限车辆的条件经省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合法超限运输车辆经办理许可手续可以行驶高速公路。并需符合以下要求:一、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运输车辆,其轴载不能超限,原则上每轴承载不超过10吨。6轴车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不予办理许可,必须换车增加轴数。车货总重超55吨以上的车辆到公安交警办理手续,按公安交警指定通行的时间、路线和速度通行高速公路。二、商品车、半拖挂车、集装箱车等车辆本身尺寸超限运载可解体物品的,其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装车尺寸不得超过行驶证核定的车身长度和宽度。商品车自行加长的不得办理其加长长度的通行证。普通车辆运输可解体物品超限的,不予办理超限运输许可。三、仅尺寸超限的运输车辆轴载不得超限(轴载超限标准按七部委治超标准把握,原则上每轴10吨,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尺寸超限同时重量超过55吨的不可解体物品的运输按第一条办理。四、罐装车等专用车辆运输不可解体物品,不予办理超限运输证。五、申请人不得谎报瞒报,高速公路入口将对通行证和实际尺寸重量进行检查,证物不符的将按擅自超限运输处理,并记黑名单,一年内不允许再次申报超限运输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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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点击排行      我们是社会地位底层的货车司机,为了生计常年背井离乡奔忙在外,顾不上家中老小,时刻担心着交通事故危险,操的卖命的心,挣的是卖白菜的钱。我们如此的生存处境,却逃不过越演越烈的公路乱罚款、乱收费的道道险关。  国家治理公路“三乱”已经十九年了,我们抗争过、反映过、新闻媒体不断披露过,却都无济于事。中国大陆范围内,公路“三乱”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目前,不同层次的交通行政系统,已经成为制造公路“三乱”的主体。无奈之下,我们代表3000余万货车司机借全国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佳机,诚恳邀请在任的交通部长在白忙中出面,听听货车司机们的苦言:  队伍庞大
上路罚款找饭吃  税费改革是国家为农民减负、为运输减负的重大举措。公路费改税后,原有的交通征稽30余万大军,转岗不下岗,充塞到公路的路政法队伍中,为消化这些人员,新增设固定的、流动的治超站点遍地皆是,使执法队伍臃肿至60余万。30余万运管队伍争相上路拦车罚款,某个县级运管所,就多达800余人轮换上岗,鸡蛋内挑骨头式执法,令我们行走如同“唐僧取经”,这类现象逾见普遍。  以罚筹资 政企不分敛钱忙   许多路政、运管执法从业人员的开支,没有经费来源,全靠上路敛钱,巧立名目“借皮”罚款。  高速路政由企业供养,却能行使行政执法权,至今政企职责不清、权限不明。公路局、运管局、高管局争相上路,专对过往的货车罚款收钱,货车司机如入狼群的羔羊没有丝毫自我保护的能力。  政出多门 各取所需钱为主:  法律规定,汽车上路要办行驶证,而运管部门还有一项许可项,就是要办理营运证;依法办理了驾驶证,运管部门还要求办理“从业资格证”。谁都明白,多立一个许可项目,行政部门就多掌握一项权力,多一项权力,就能多获取一份部门利益。  在货车的载货行为中,运管可以指认“未经许可超限行驶公路”罚款10万;路政可以指认“轴载超限”罚款3万;收费站可以指认“超载”收取16倍通行费,各有各的依据罚款。  2000年出台的超限规定,到2004年国家出了台新车辆标准。至今超限规定不变,照样罚款不变。这令货车司机没有守法空间,交通部视而不见。  “非法营运” 界限不明权滥用:  面包车、微型货车等生产生活自用车,只要拉着货物,全按“非法营运”扣车罚款。执法者张口数万元,全靠自由裁量权迫使司机交钱就范。著名的上海钓鱼执法案,根源就在交通法规的缺陷。而且是极不情愿地只纠正被媒体广泛曝光的个案,至今不从根源治理。这为运管部门的创收提供了无限的罚款空间。  指认“擅改” 五花八门无边际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范,《道路运输条例》凭空扩展。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车辆有些细节的变动不在备案范围。而在运管部门直管的综合性能检测站(与公安部门车辆年检基本重复),收了费就给合格证。但车辆行驶到外地,就被途经地的运管执法拦下,认定为“擅自改装”,扣车罚款,少则万千元。  治理超限 演变成路政经营项目  治理超限九年了,固定超限站、流动治超点到处可见,但超限运输现象没有多大改观。认定超限的标准不一,“包月罚款”以罚代管的现象却遍地出现。治超的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执法队伍经费不足,要靠罚款经营来支撑。  霸王收费 处处设陷强索钱  公路收费站属于经营性收费,法律面前的职业人格,应该与司机平等,奇怪的是,收费站却有类似于行政执法的强权。动态地磅称重出现误差,他们不允许复磅,有权扣车、强制索费,还可以按照最远端5倍的费率收钱。这些霸王收费在各地每天都出现,如此坑害司机,交通部不能坐视不管。  项目取消 改换门庭照收钱  日,财政部取消了车辆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收费项目。交通部门经营的综合性能检测站,摇身一变又换成了企业经营。经营者对二级维护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却收费不断。其中,唯一借口的“等级评定”,也是与公安部门的安全性能检测重叠的内容。被取消的收费,换汤不换药,照收不变。如此的搭车收费层出不绝,国家其他部门出台的惠民政策,被交通部门自身的利益链隔断。  罚款设套 交通独创有蔓延  为了规避行政违法被追究的风险,公路交通执法普遍推出了强制签字画押法,就是让司机按照统一提示,照本抄写“不陈述、申辩”、“自愿接受罚款”,这在各地已经很普遍。  《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路政、运管和收费站全不依法执行。公路运管系统用罚款当管理、把法规单向针对司机。对自身的行政违法惩处不力。  千呼万唤
没有改变说话难  交通部设有《网上投诉》、《纪检信箱》和《部长信箱》,但全是作秀。留言不答应,投诉石沉大海不见回复,艰难信访遭遇两难三不:门难进、人难见、不调查、不核实、不纠正。积怨得不到处理。媒体披露、电视报道,见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对付投诉尽力包庇,对付媒体尽力开脱,乱罚款乱收费现象没有丝毫改变。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习总书记阐述“中国梦”时,特别强调这8个字,反映出党对新形势下执政使命的认知,彰显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决心。我们是三千万货车司机的缩影,我们的道路太难走了,时刻被乱罚款、乱收费的魔影笼罩。  我们知道交通部长很忙,也无暇顾及司机生存的小事,仅想借习总书记施政良机,斗胆向现任交通运输部长提出占用您一点时间,率相关部门政要与货车司机座谈座谈,倾听一下货车司机的苦衷!
楼主发言:29次 发图:
  下面用图片和事实经历说明  重复管理交叉管理交通部视而不为  交通安全法没有道路运输条例效力大,改装处罚相差40倍    
  公安部的规章没有交通部的文件效力大,有明文规定的车辆改变颜色处罚相差40倍    
  同一种行为个公安部叫超载最高罚款2000元,公路部门叫超限最高罚款3万,而超宽、超高、超长,交警罚款最高200元,交通公路部门则罚款3万,两者相差150倍    
  车宽3米、长17.9米托板车,车辆依照国家标准GB《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登记注册许可,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交通公路部门则按照2000年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标准车长18米、车宽2.5米的规定则称之“自然超限”如此荒唐的罚款理由,全国各地的交通公路执法每时每刻都在罚款,交通部装聋作哑  
  现实中依照法律注册领取了 《机动车行驶证》却不能行驶,还要按照法规办理《道路运输证》,公安部门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验,运管部门则叫综合性能检测,事实是一套设备重复收费  
  司机依法学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领取驾驶证,却不能驾驶普通货车,凭驾驶证复印件到运管部门考试领取从业资格证,两个部门办证收费后都进行着年度检验收费        换领从业资格证收费高达380元  
  财政部日取消的收费至今全国照收不误交通部不回应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1]9号
  国家档案局、司法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卫生部、文化部、海关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措施意见的分工》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0]32号)的要求,我们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二、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相关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相关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本通知生效前有关收费资金余额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原规定渠道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   附件:  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一、教育部门  1、中小学阅读图书评审费  二、公安部门  2、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收费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四、交通运输部门   4、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  5、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我们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此前,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关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应一律取消。  二、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切实加强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的规定,分别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并在发布实施的文件中予以注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经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的,企业可以拒绝缴纳。
  继续收取等级评定费用票据    媒体报道取消收费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组建专业罚款队伍两个稽查队35人及7名临时工,由交通局直管借运管名义2012年罚款1277万元,多次投诉没有回应,在央视披露后回应处理9人,罚款去向不明交通部始终没有回应    
  以下下是交通部门具有普遍性的罚款 案例  不具备执法主体的交通部门都到公路上罚款,且投诉不回应            
  这些执法不懂法的交通部门罚款高至五千元也使用当场处罚,谁能说清每年罚款多少?    
  广东韶关超限站罚款背后强制收取货车转货费数千元,此类现象至今仍然盛行不变      
  车辆防止脱落采取的措施被河北黄骅认定擅自改装,扣车数天欲罚款万元,类似的罚款与抢劫有何区别          
  河北迁安运管对空车货车处罚2000元,就收据一张谁能说清罚款为的是啥?  
  江苏省盱眙运管对车辆加副油箱采取扣车罚款5000元,一人作出法律文书,外加收取停车费150元                  
  各地交通部门以超限罚款只有收据    河北阳曲路政凭目测处罚超限3车收4200元,给3000元票据多次投诉无果    黑龙江的路政罚款票据像过路费一样    河南息县交通超限超包月票据      湖北高速路政收取公路补偿费票据    湖南高速路政巧立名目作出的罚款票据    宁夏路政在公路上随意收费票据    湖南超限罚款票据  
  陕西高速公路路政企业养人却行使执法权,对车辆发生事故烂一块玻璃收取2400元污染公路费    陕西高速路政队对货车故障漏油,扣车收费15200元不交钱不放车  
  被堪称中国最爆的路政罚款——天津宁河超限交通比土匪还凶,超限200公斤扣车罚款2万,只要交钱就可以行走                      
  运管部门处罚改装的罚款比抢劫还来钱快                    
  只要带厢的车就可以处罚非法营运者是运管部门不成文的规定,即可以扣车张口10万以下罚款    
  河北秦皇岛海港区运管对集装箱车辆加两颗螺丝钉认定改装罚款2万     
  危险品车辆却一根接地线扣车罚款2万    
  运载矿石车辆,不超出车厢,运管也认定没有遮盖篷布扣车罚款3000元,这种现象全国很普遍    车厢焊接一处罚款1500元  
  运管部门也不示弱纷纷上路处罚超载的票据          
  各地公路霸王收费      展示  此为甘肃省动态地磅称重将6轴车称重变8轴,本由700余元收费变3520元      此为福建收费站对货车称重不一,按照逃费收取5倍过路费    此为甘肃省过路费称重误差悬殊较大不许复磅收取高额过路费    此为陕西本由480元过路费因称重误差不许复磅,收费变为5070元    此为陕西应收780元,称重多1吨收费变成15795元,投诉至今没有给回应    此为河南省称重误差按照逃费,最远的距离的5倍收费票据  
  全国交通部门最常见也最普遍的“挖坑执法”的样本            
  以上,只是本人所费用具有代表性的罚款票据照片,本人对所发照片和文字负责,愿此举能够得到交通部高层领导重视和解决,理顺交通管理体制,还运输良好的环境
  @交通维权
22:49:00    我们是社会地位底层的货车司机,为了生计常年背井离乡奔忙在外,顾不上家中老小,时刻担心着交通事故危险,操的卖命的心,挣的是卖白菜的钱。我们如此的生存处境,却逃不过越演越烈的公路乱罚款、乱收费的道道险关。   国家治理公路“三乱”已经十九年了,我们抗争过、反映过、新闻媒体不断披露过,却都无济于事。中国大陆范围内,公路“三乱”每时每刻都在上演。目前,不同层次的交通行政系统,已经成为制造公路“三乱”的主体。无奈之下,我们代表3000余万货车司机借全国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佳机,诚恳邀请在任的交通部长在白忙中出面,听听货车司机们的苦言:   队伍庞大 上路罚款找饭吃   税费改革是国家为农民减负、为运输减负的重大举措。公路费改税后,原有的交通征稽30余万大军,转岗不下岗,充塞到公路的路政法队伍中,为消化这些人员,新增设固定的、流动的治超站点遍地皆是,使执法队伍臃肿至60余万。30余...  —————————————————  王大哥,俺给你顶起  
  只能顶起了!  
  你能代表谁?还血手印,当年不超载的国营车队已经被超载车逼得不做了。现在剩下你这些超载车,能不当马路杀手吗?真的做不了你不知道不做?你们聪明(知道超载)胆大(不怕罚款)还叫个什么嘛。
  土匪太多了!  
  帮忙顶下,确实黑  
  顶,哎
多少年的老问题,,  
  顶好。当疲劳的司机驾驶缺乏保养并严重超载的货车吧你高高顶起的时候,那才是真的顶起。
  怎么办呢?
  支持王金伍,直到永远  公路三路,必须得到根治和改善  转发、关注、支持
  顶起,谢谢王老师,辛苦啦!!!
  请交通部长坐货车体验一把
    牛逼人物
  建议有2个,1上书交通局,2全中国货车司机罢工。  
  哥们不要在理想化了。据好目测很快又有批抢钱法会很快出合!君不见各府都缺银子吗?不要望庙空盼!我最近两件事很说明问题。一日被三匪拦着,说超员,法规罚2千扣12分,后给匪1人-百搞定。。另修-高速占山地一块。他妈路都通了,赔款无着,找乡府承办人,今天推,明天诿。交通费都用几百,最后还得个等。。遥想当年匪们私了几十元可搞定。。。你们这邦庇,成天闹闹闹,现在还有罚你几十的吗???动不动上千上万!!!求你们别在闹了,,不订个罚你几十万银子的规,你邦庇才死心???别梦了!古人曰,说易,行难。别闹了。。。哈哈。。  
  严重支持楼主。坚决反对公安,路政两部门重叠执法。  
  请交通部长出来回应!  
  @九江的小曹 46楼
08:31:10  建议有2个,1上书交通局,2全中国货车司机罢工。  -----------------------------  早些年俺就向王金伍提出过你的第二个建议,可能现在时机还是不成熟吧?
  撤销运管局!  
  把这个贴子坚持下去!
  @交通维权人 49楼
08:48:31  请交通部长出来回应!  -----------------------------  这事你以为交通部长不知道?中国特色而已,也许是真正的日杂美特要把中国推入深渊吧,飞的越高,才能直接摔死。
  @交通维权人 49楼
08:48:31  请交通部长出来回应!  -----------------------------  天子脚下北京,你来看看,拉砂石料的百吨大货车,依然是拉140吨左右,每天行驶在北京各处,路都花钱买通了,各个交通,交警,路政,城管,还对这个腐朽抱有幻想吗?
  行政诉讼状  原告:马宝玉,回族。籍贯:河北省青县辛集村。现住址:宁夏大学B区学仕园17楼四单元601室。电话:  被告:西夏区交通警察大队二大队。地址:高家闸原收费站路西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西夏区交警二大队撤销对宁AFH612号汽车超速罚款计分的违法处理决定。  2:承担由此诉讼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2200元。  3:承担全部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大概俺是在今年的七月份上网时无意中发现,网上挂了一条俺所驾驶的宁AFH612捷达车,在京银线1225公里800米处,于今年4月15日超速50%行驶、罚款2000元、计12分的处罚信息。(见附件)其超速50%指超过限速40公里的50%。  首先,根据京银线既110国道镇北堡段建有收费站可以确定该段最低级别为二级公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第十八条 (见附件3)。 又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可知,二级公路设计速度应为60——80公里。“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一词在公路设计速度运用中描述为:“二级公路作为国家及省干线公路或城市间的干线公路时,可选用80km/h;二级公路作为城乡结合部混合交通量大的集散公路,其设计速度宜选用60km/h;位于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复杂的山区,经论证可采用40km/h的设计速度。”而“设计速度”在周蔚吾《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技术手册》中又被表述为“行驶车辆在整条道路上可以达到和确保的安全行驶速度的最低值。”既设计速度不是车辆在整条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最高速度。也就是说该段镇北堡段安全行驶的速度应该大于80公里。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限速、速度的所有论述有第45条、第46条、第78条、第81条(附件1)。所有的这些关于车辆行驶速度的论述都没有符合在镇北堡镇段设置限速40公里的情况。即便按照第45条第二款第一种情况城市道路算也是为每小时50公里,更何况镇北堡镇段还算不上是城市道路。也就是说在该处设置限速40公里的标志无有效的法律依据,强行设置限速40公里标志是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外立法。法外立法的结果只能是和原发造成冲突。  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关于速度问题涵盖了车辆实际运行中的所有情况,无需之外立法。既然,实际中不能找出任何一种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的情况,那么就应该在设置限速标志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那样去设置,才有法律的依据,才会使资源的使用、废气的排放、车辆的安全行驶处于最佳状态。  还有,交警是否有其立法权?根据《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规定,交通民警的执勤执法范围主要有:“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任务”。由此对于交警是否有立法权,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西夏区交警二大队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外重新立法的事实,见日【银川晚报】。(见附件2)  再有,作为公路交通活动的参与者,无论是管理方还是被管理方,都应受到既立的法律约束。不应该有超出法律在法律之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有在公路上随意设置限速标志的行为。  另外,在该处设置40公里限速标志不仅无有效的法律依据支持,也无科学实际的相关数据论证证实在该处限速40公里比限速30公里或限速50公里既不浪费资源又不污染环境,而且行车安全又处于最佳速度状态。只能说该速度(该处限速40公里)是相关管理部门为利益最大化而设置的速度。俺,作为一个基本的公民,对有些地方政府为了达到上路收费的目的不得不把公路升级,为了罚款又不得不把公路降级的做法感到深恶痛绝。  为此请求贵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判令西夏区交警二大队撤销其所做出的对宁AFH612号车罚款、计分的错误决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误工、交通费用和诉讼费用。  此致  西夏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马宝玉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眼下,社会已失控,如同一匹受到惊吓的野马。
  美的涡轮动力电饭煲,煮出香甜好米饭!技术升级让你更爱吃饭。
  这些部门也是中国最黑暗潜规则最多的部门之一。
  撤销土匪部门!  
  真是良民啊,说话都不敢大声一点,只能盖手印,呵呵
  这个 必须顶
  吃拿卡要的运管部门!!!
  楼主又在放卫星
  忘了告诉楼主,交通部早已经改制了。
  @交通维权 8楼
00:16:11  继续收取等级评定费用票据    媒体报道取消收费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公布取消253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我们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取消部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此前,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规定取消的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有关地方仍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的,应一律取消。  二、取消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经费支出,通过安排其上级主管部门项目支出予以解决。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关部门和单位预算,确保其工作正常开展。  三、有关执收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到原核发《收费许可证》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缴销手续。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欠收入,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四、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及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落实本通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五、切实加强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发[1997]14号)的规定,分别报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并在发布实施的文件中予以注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设立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凡未经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的,企业可以拒绝缴纳。  附件: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下载: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xls
  执法部门在公路上罚款之“乱”、之“狠”,让我这个老执法人员也为车主难过、流泪。其实,执法可以有,罚款可以有,但要依法行政,决不能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那样,车主安装两颗螺丝钉便被罚款2万元,一车主送同乡定亲,将非法证据当合法证据,如果违法行为属实,依法应当处以50元罚款,却被处以50000元罚款。执法之意不在法而在罚,“罚款经济”成了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等部门的最终目的,借执法之名,行敛财之实。  张家口市某公司不服天津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处罚其“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一案,委托我这个老执法人员为代理人申请行政复议,今天,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已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也算我为治理公路“三乱”做出一点贡献。  报载:12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即日起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部党组书记、部长杨传堂强调,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对交通运输公路执法工作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大整改,重点整改十个突出问题,切实做到“五个严禁”,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改进,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切实践行“除‘四风’、强服务,建设群众满意交通”的承诺。  我断言,明年这时候,公路“三乱”依旧。  支持《千余货车司机仰望交通部长倾听苦衷》。
  哪个行业生存不是那么难!忍了吧
  强烈建议取消交通部,取消运政部门,中国的物价之所以高居不下,运政的三乱罚款占主要责任。  不取消这些蛀虫,这些三乱份子,中国底层老百姓不会有好日子过。  
  这个的顶,,,,,,,,,,,,,,,,,,怪不得现在的物价这么高,,,,开车的都被罚的那么惨,,,,运费高聊物价怎么能不高,,,,,太 你妈的黑暗了。。。。。。。。
  顶了。
  如果不超载运费不够成本,有2个选择,1就是老实人不经营了,2聪明的胆大的超载。其实都如果不经营了,现在出厂准载5吨的车自然就出厂准载10吨了。大不了ZF出规定要求车辆去规定地点改装车辆,这样你们的生存环境就有所改善。你们说呢聪明人们?当然又要引起一窝蜂的跟风,也必然又会出现另外的聪明胆大的人,用另外的方法制造不公平竞争环境。(比如
提高计件工资,公里套收入压榨驾驶员劳动....)但是至少现在不会成为唐僧肉谁都可以吃一口。所以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人家没有说错,看你们自己怎么悟。
  @修正正修 67楼
16:18:47  执法部门在公路上罚款之“乱”、之“狠”,让我这个老执法人员也为车主难过、流泪。其实,执法可以有,罚款可以有,但要依法行政,决不能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那样,车主安装两颗螺丝钉便被罚款2万元,一车主送同乡定亲,将非法证据当合法证据,如果违法行为属实,依法应当处以50元罚款,却被处以50000元罚款。执法之意不在法而在罚,“罚款经济”成了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等部门的最终目的,......  -----------------------------  关键的问题是那些部长什么的是不是懂业务?看看那些部长级通过的垃圾文件就知道他们的底细了。
  呼唤公平正义  
  楼主忙啊
  不杀掉拦路虎中国的物价就别想下来
  @haochihaohe 38楼
03:19:42    -----------------------------  说得好。
  我是良民,我真的不想骂人,我是一名卡车司机,在外我们是受够了交警,路政的气,到家数数钱还是一肚子气,都叫他们罚没了
  持证土匪
  交通部长亲戚说不定就在这些部门捞着油水呢 ,别纠结了
  特色  
  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不得从事下列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1) 代其他部门拦车、检查、罚款、收费、扣车、扣证;  (2)参与洗车场、修车场、收费停车场的营业活动,利用职权为其提供方便;  (3)向过往机动车驾驶员、乘车人推销故障车警告标志、灭火器等车辆设备和各种宣传品;  (4)强制过往机动车驾驶员安装机动车后保险防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张贴、书写、喷涂放大车号、方字和标语口号。
  货运司机很苦,赚两钱是在委曲求全,苟且偷生下的辛苦钱。那些只会罚款的人渣,必回得到报应。
  部长大人还是人民的部长吗?  
  顶起来
  货车人的苦只有自己知道
  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不得从事下列检查行为:  (1)拦截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检查转向、制动、车容、防护网、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及其他附加设施;  (2)白天检查机动车照明灯,在非雨、雪天检查雨刷器状况;  (3)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出示除驾驶证、通行证、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牌证、来历证明以外的证件、证明(无上述证件、证明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十三)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的;
  交通局早就该撤销!!!!!!!!!!!!!!!!!!!!!!!!!!!!!!!!!!!!
  社会主义好,大大滴好。
  路过的朋友,请顶一下下。
  开货车就一唐僧肉,各路妖魔鬼怪都想咬一口;我日  
  @交通维权 顶
  开货车就一唐僧肉,各路妖魔鬼怪都想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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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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