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弗森过人集锦,桀骜不驯,忠“艾”一生。

“忠艾一生”――艾弗森球鞋生涯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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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发了个麦迪职业生涯球鞋回顾 突然想到了差不多一起退役的艾佛森 &全明星赛刚结束啊 这届蜗壳不参加 就没有一个96一代了 不过新科MVP欧文飙表现抢眼 甚至在他身上看到了当年答案的身影 真的神似啊 &再想想那时候 不免有些伤感 就想也回顾一下老艾的球鞋吧&小艾是拥有两个签名鞋系列的球星――question(问题)和answer(答案),让我们随着的战靴历程一起追忆小ai的那段峥嵘岁月。The&Answer&13最后一双签名球鞋,应用了全新Hexride大蜂窝设计和Smooth&Fit无缝链接科技。随着艾弗森竞技水平的下降,Answer系列慢慢走向了终结,The&Answer&12应用了DMX&Ride科技。The&Question&3是Question系列终结产品,鞋身中底外露的蜂窝气垫揭露了Question系列身份,鞋身贴设计很像The&Answer&11。The&Answer&11一款设计简明的球鞋,鞋身魔术贴设计是最大亮点。The&Answer&10是Answer系列中科技感最强的球鞋,仿生鞋底+DMX+自动充气。The&Answer&9是Answer系列中保护性最强的球鞋拥有2段魔术贴,和自动充气系统。ATR THE PUMP&05年全明星赛上艾弗森和穿着的同款球鞋,应用充气设计增加鞋身包裹性。The&Answer&8是一双比The&Answer&7更加素朴的球鞋,科技方面无亮点最色是鞋身和鞋底设计了很多8的元素。The&Answer&7是一双设计理念素朴的球鞋,真皮鞋身搭配DMX科技。雅典奥运会艾弗森脚上的The&Question&2十分亮眼,将The&Question&1外形增加了强化。The&Answer&6是鞋带拉链系统和The&Answer&4非常像,TPU后跟的设计使得脚感打了折扣。The&Answer&5是增加了鞋带盖设计保证鞋带不会乱飞。The&Answer&4是除了舒适的脚感外,后掌外露的小ai头像LOGO是设计亮点。曾穿着此款球鞋。The&Answer&3是Answer系列里最轻的球鞋当然也是最不耐磨的球鞋之一。The&Answer&2和Answer&1设计有很大差异,科技换成了3D飘速外底+DMX&Lite,是一双低调的球鞋。The&Answer&1是Answer系列第一款鞋子应用了当时最为顶级的DMX&10科技。日,艾弗森穿着自己的第一首签名鞋The&Question&1出现在赛场,没错!这就是晃倒的那双球鞋。艾弗森的球鞋历程一定要从这里说起,Air&Jordan&11,是艾弗森妈妈拖欠电费给艾弗森买的球鞋,乔丹是艾弗森的偶像,艾弗森也是第一个敢挑战乔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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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章,可以。& & & &
觉得9的季后赛真心好看。。。。
对了 原帖地址
引用1楼 @ 发表的:
觉得9的季后赛真心好看。。。。
恩 同感
艾迷必顶。艾已成往事
帮顶。。。。。。。
卩s_『 无冕的艾弗森 』
灬 丶致敬 !
帮顶。。。。。。。
卩s_『 无冕的艾弗森 』
灬 丶致敬 !
答案,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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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配色的七代 可能再也看不到了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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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所爱,忠ai一生!!!
Answer7 我初2时候拥有的。。。当时过年买998。。
打了两年被草的一塌糊涂。。
去年收了一双白蓝Q1 脚感不错
计划再来一双 白黑 ANSWER4
两双见证AI巅峰 被我艾 踩在脚下的球鞋
Q1 ai 9 10最爱的三双都买到上脚实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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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艾弗森可以成类似于一种信仰的球星?
个人感觉喜欢AI的人相当的多,甚至超越了乔丹。个人看过某篮球杂志的艾弗森传记,记得好像叫做《胜者为王》他的经历是很有传奇色彩,但是这应该还不是最重要的理由吧。或者说,是他的过人,他的玉米头,他的风格。望各位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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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艾弗森退役的那天写了一篇文章,不知道是否可以回答一下。《忠艾一生》如果世人传诵我的故事,请让他们说我曾与英雄同在。人的生命犹如冬麦般脆弱,但有些名字必会永垂不朽。 ————《特洛伊.木马屠城》男人永远是男人,世界上不会有新的男人出现。 ————《兵临城下》今天的瓦乔维亚中心球馆座无虚席,世界篮球的目光聚焦在这里,因为人们悼念一个英雄的谢幕——阿伦.艾弗森。英雄之所以被称为英雄,决不是因为他是最后的胜利者,而往往是因为一种精神鼓舞了人们的崇敬,使得以后的许多年里,这种浩歌长存,指引人们前行,引以为信仰。也的确是信仰罢,记得一个美国记者说过:当我看到街头那些穿着艾弗森球衣毫不畏惧地单挑比他们大一圈对手的孩子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或许科比,詹姆斯可以代表这个时代,但艾弗森才是为这个时代下注脚的那个人。无冕也可称王。在篮球界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有四个热爱篮球的孩子找到了上帝,上帝说,我会满足你们每人一个愿望。第一个说,我要比乔丹更好的扣篮,这个人叫文斯卡特。第二个说,我要比乔丹更好的后仰投篮,这个人叫科比布莱恩特。第三个说,我要比乔丹更好的天赋,这个人叫特雷西-麦格雷迪。这时,第四个说,你就是上帝吗?我要挑战你!他叫阿伦艾弗森。艾弗森的整个职业生涯都在挑战与抗争中并存:美国的贫民窟中出身,最矮的状元秀,最矮的得分王,拒绝正式着装令引得无数球迷效仿,新秀赛季晃倒乔丹,2001年独挑如日中天的湖人,还有那忍着一身的病痛喋血回到赛场上向对手发出胜利的怒吼,无数的事迹造就了他不屈的传奇。艾弗森说:“如果问我谁是NBA最伟大的球员,我想是我自己。如果不不是一直朝着这个目标努力,不会有今天的艾弗森。”于是今天的球场外没有谩骂,没有侮辱,说出这句话时我们这一代球迷都眼里含着泪水,满眼尽是惋惜和敬意。只要你愿意走,踩过的都是路。我知道你努力过后,任岁月蹉跎,我们还能笑容如此灿烂。我们这一代人都是切实的看着艾弗森成长起来的。记得我所看的第一场NBA比赛就是艾弗森率领76人队战胜弗老大领军的魔术队。那一场,艾弗森在奥兰多肆虐狂砍六十分,我便一下爱上了这项运动。你不看NBA,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是“西科东艾,北卡南麦”,那时的他们让联盟成为了得分后卫争雄的时代。于是我在今天偶然发现,原来喜欢艾弗森最多的,除了他自己的球迷,还有很多的科密,麦蜜,卡密。想来是时势造英雄,英雄惜英雄。也正是这样的对手,我们所热爱的篮球从不缺少精彩。这些年去过了,鲨鱼退役了,大姚退役了,大致退役了,麦蒂退役了,好多人都退役了。好多人都淡出了我们的视线,淡出了那个最高的舞台。我们高中时代海报上的那些人开始所剩无几。如今艾弗森也退役了,我们不禁感慨一句,时光都去哪了?我依然还清晰的记得艾弗森那侧耳倾听欢呼的手势,仿佛还看见他回到费城亲吻主场地板的场面。如今他走了,NBA从此再无crossover,费城从此再无3号!艾弗森说:“我不想成为乔丹,不想成为“魔术师”约翰逊,也不想成为“大鸟”伯德或伊赛亚·托马斯。我只是想在我职业生涯结束后,面对着镜子,可以问心无愧的对自己说,我就是我。”是啊,艾弗森取得的成就想来是有目共睹的,在邓肯奥胖科比纳什诺维斯基加内特这些都处于巅峰的超巨中占有一席之地,从他们手中生生夺走了一届MVP,足以任何时候都引以为骄傲。他,也就仅仅差了那一个戒指而已。不是每一段恋曲都落幕的完美。每一位伟大的球员,一生都会存在一些遗憾,谁都不能例外。但是当我们驻足在每一个街球场边,看到那些孩子们,那些未来的巨星,他们留着艾弗森的发型,做着艾弗森的身形时,也许才会发现他或许并不遗憾。因为他早就浸没在全世界每一个球场的角落里。冠军只属于12个人,但是艾弗森,属于全世界。今天的比赛76人依旧连败,并没有取得一场胜利送给艾弗森做礼物,但是今天的比赛也只有艾弗森才是唯一的主题。那一句句谢谢说出,全场久久不息的掌声是对一个伟大的球员整个职业生涯不断奋斗最好的肯定。此时此刻,我们也只有含着泪水,轻轻的说一声:别了,永远的费城之子,我们忠艾一生。附上一首《如梦令》做尾,致敬我心中的艾弗森:乱发英眉怒目,面带风霜血污,提剑惊天雷,任逆水寒彻骨。战鼓,战鼓,响彻此此去征途。
首先推荐张工资的艾弗森传接下来个人认为球技当然小艾很厉害但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那种一个人单挑这个世界不怕一切的斗士精神小弟不才,最后分享一篇几年前在空间上看到的一篇日志我觉得的写得很好,可惜不知道原作者是谁,在此谢过清风吹散,往事如烟,人生几度秋凉。不知不觉,我们又陪伴艾弗森走过了10个春秋。费城—丹佛—底特律—孟菲斯—费城—土耳其,这10年间艾弗森的人生轨迹就像07年10月后的中国股市——波折不断,整体跳水。但艾弗森依旧用自己孤傲独行的作风牵动无数球迷的心。或许很多人不明白,现在的社会怎么了?怎么一个全身纹身,穿着肥大的衣服、梳着垄沟头、永远自我、不愿妥协、愿与世界为敌的人会得到这么多人的追捧。我不懂如何说起,或者也许是NBA史上最伟大的教练——菲尔-杰克逊的话更具说服力:“艾弗森不政治化,不欺骗,也不狡诈。”该从何处写起艾弗森,这个桀骜不驯的孤胆英雄?过去10年,艾弗森的轨迹区别于任何巨星,他不像邓肯那样重剑无锋统治奇数年,也不像科比那样游走正邪之间却功成名就,更不像加内特那样卧薪尝胆最终苦尽甘来……因此我不能逆流成河的过度煽情,也不能兴味索然的罗列数据,更不能形而上学来个不着边际的空想。或者我们就从费城开始说起吧!费城时期宾夕法尼亚的费城,全美谋杀之都。在美国最大的10个城市当中,费城的谋杀发案率要远远高于其他9个城市。非黑即白,是费城人民的特点。费城70年代的城市英雄、NFL传奇球员文斯-帕帕利曾说:“想要赢得球迷,你就得流汗流血,他们不信别的。”要想在这座城市里成为英雄,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情。当出生在费城的科比02年全明星在家乡捧起MVP奖杯的时候,迎接他的是满场的嘘声。因为过去10年,乃至15年,在这片有犯罪也有正义,有生存也有毁灭的土地上,只存在着关于一个人的传说——阿伦-艾弗森。艾弗森和费城两者之间究竟是一种怎么的关系?我心中有这么一个词——“家”。因为不论是乔丹回到公牛、加内特回到森林狼,他们都没有像艾弗森一样两次俯身亲吻76人的地板,感激之情、感恩之心、感怀之意溢于言表,毕竟这里收录了他10年的光辉岁月。记得当年艾弗森离开费城时,一个费城球迷对丹佛球迷说,我们最爱的答案现在属于你们了,请替费城球迷好好照顾艾弗森。他是费城的城市名片。没错,费城的球迷是最能读懂艾弗森的内心,在那里,艾弗森是一种信仰,也正是这样一个男人,让那里的球迷无论如何也不能忘却这个城市英雄。01年,艾弗森在费城达到了生涯的巅峰,他夺得常规赛MVP,得分王,抢断王,入选年度第一阵,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浑身是伤的他还率领76人在总冠军给了已经在季后赛12连胜的湖人一个迎头痛击。但我相信在那一年令无数人热泪盈眶的应该是艾弗森率领东部全明星成功逆转后在MVP的颁奖仪式上不停地问身边的人布朗教练在哪里的画面。因为我们知道在那刻,艾弗森终于找到了自己在NBA的导师,一如乔治城的约翰-汤普森。尽管艾弗森和布朗常常会因为意见不合而互相争吵,甚至布朗在03年因为身心疲倦离开了76人,但纵观艾弗森的职业生涯,包括76人时期(早期、中期、后期),掘金双枪时期,活塞时期、灰熊时期,后76人时期、土耳其时期,最最适合艾弗森的球风的球队,最最能完美搭档艾弗森的阵容配置、最最有效发挥艾弗森实力的搭档来看,只有布朗时代的76人!在布朗离开费城后,艾弗森开始顿悟,他开始更多地相信队友,从斯诺、米基到韦伯、伊戈达拉。在场外,艾弗森已经厌倦过去那种官司不断的生活,他承认自己交了些坏朋友,同时也不忘反击那些偏激的言论:“许多人只凭听到的或读到的东西就来评判我,这不公平。” 然后每一年艾弗森依旧会带着满身伤痛,拖着这支球队前进,到最后又总是他充当失败赛季的替罪羊,但艾弗森依旧表达对球队的忠诚“我将在76人一直待到退役”,但对于“business is business”的NBA来说,忠实很多时候只是一厢情愿的看法。06年12月20日,我相信很多艾迷一定会记住这一天,因为这一天艾弗森被送往暴风雪中的丹佛,结束了他在费城的10年生涯。当时,很多艾迷不断诅咒76人,诅咒他们输球,他们认为是76人背叛了艾弗森。其实双方的和平分手,我们根本说不上是艾弗森错,还是76人的不对,或者对于彼此来说,只是各自选择一片自由的天空而已。此后,没有人料想到艾弗森之后的职业生涯会和76人再有交集,毕竟好马不吃回头草,好妞不要负心郎。然而在09年12月,离开孟菲斯艾弗森经历了退役风波,眼睁睁看着艾就要离开那个陪伴了他14年的赛场。在经过好友和恩师的劝告,答案决定收回那个退役宣言,因为他仍热爱篮球,而76人正在经历连败,他们急需一位英雄式人物为他们止住连败,带来胜利,而这位英雄只有艾弗森最适合,艾弗森正式重返费城。重回76人,艾弗森有太多的感慨,他在这里成长,他在这里获得过无数荣誉,他在这里赢得无数人的爱戴。这里的确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地方,但最后因为女儿他又要走了。终于,艾弗森离开了这座兄弟之城,离开了联盟。那一刻他带走了表面的伤感,却留下了真实的遗憾。非费城时期初来丹佛报到,甜瓜安东尼却因为球场暴力事件被停赛,于是艾弗森的单打生涯又延续了十数场。在这十多场内,艾弗森带着一批后备阵容为掘金作赛,取得了接近五成的胜率。赛季结束时场均贡献24.8分7.2次助,这样的数据虽然不能和他巅峰时期同日而语,但绝对可以和当时联盟一流的后卫相媲美。当季,掘金以45胜37负的战绩勉强挤进季后赛,只是他们输给了总冠军——马刺。然而就算丹佛的高原多么冰冷,依旧融消不住艾弗森炙热的手感和冠军的心。第二年,艾弗森生涯第二次全勤,投篮命中率更是创下了职业生涯新高(45.4%),场均26.4分7.1助,掘金战绩50胜32负,艾弗森和安东尼也确实是一对无坚不摧的组合,可惜黄金双枪却始终无法帮助丹佛进军季后赛第2轮,这一年他们输给了西部冠军——湖人。08-09赛季,为掘金新赛季打了3场比赛的艾弗森被送到了底特律,后来的事实证明比卢普斯也的确比艾弗森更适合掘金。客观而言,艾弗森在掘金虽未获得突破,却也没受多大的委屈。这支球队从上到下都敬重艾弗森,视艾弗森为核心。卡尔始终将艾弗森列为首发,安东尼则将艾弗森视为良师益友……丹佛每个人都很喜欢艾弗森,但球队需要的不是感情、义气,而是战绩。对于活塞,人们印象更多是纪律、硬朗、沉涩,和艾弗森的桀骜不驯刚好相冲。事实也是如此,当时活塞众将对比卢普斯念念不忘,迈克尔-库里又是个菜鸟主教练,艾弗森迟迟难以融入活塞阵中。09年2月他把自己标志性的垄沟头剃掉。随后在艾弗森因伤休战的日子里,活塞连战连捷,这更加坚定了库里弃用艾弗森的决心。于是,艾弗森渐渐沦为了球队替补,斯塔基和汉密尔顿霸占着汽车城的首发位置。尽管艾弗森为了荣誉球队而牺牲很多,但最终却依旧被人排斥。常规赛最后一个月,艾弗森更是被球队以背伤为由而提早放暑假。底特律,对于艾弗森来说,是一座刻落着辛酸伤感的城市,这座城市将艾弗森从神坛逐下,按捺在替补席上,让他以一个看客身份,内心孤寂无力地看着别人场上拼搏的城市。在这里回忆都是痛楚的,因为作为对手,他永远没有跨过活塞这座大山;而当他作为这支球队的一员时,活塞一如这个城市的汽车工业一样——一泻千里。离开活塞后,在自由市场四处碰壁的艾弗森与孟菲斯灰熊签下了一年的合同,一整个夏天都在寻找新球队证明自己的他终于找到了落脚点。艾弗森说过“宁退役,不替补”,可灰熊却敷衍了他们给予艾弗森的承诺,他们所要的只不过是一个英雄给他们球队带来的上座率。最终,艾弗森选择离开,走得如此坚决,义无反顾。因为他是艾弗森,所以他必须骄傲。走完费城回归的旅途,2010年,在经过一个无人问津、冷冷清清的夏天之后,艾弗森远赴土耳其的贝西克塔斯俱乐部,艾弗森说:重返NBA已不是他的目标,他希望在这结束自己的篮球生涯。圈内更是有传言,艾弗森是因破产而赴欧打球。只是,对于关心的他球迷而已,这都不重要了,所有人都衷心祝愿答案能够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结局,让这个将篮球当作生命的人在球场上走完他篮球生命中的每一分钟。10年来艾弗森从没改变过自己的处世态度,他依旧用自己的方式骄傲的活着。这10年,有多少篮球迷是因为他才关注76人,有多少人因为他才知道美国有个兄弟之城,放眼中国的街头篮球场,有多少身披3#,脚蹬锐步的孩子!记得韩寒说过一段关于偶像的话,大意是“有些偶像可以让你在很多年后为自己当初的眼光而骄傲,而有些偶像会让你在很多年后为自己当初的眼光而后悔”。如今,艾迷们各自长大,拿着微薄的薪水或成为车奴、或成为房奴、或两者皆是,面对领导无理呵斥学会了曲意逢迎,胁肩谄笑,摇尾乞怜。为了按月还贷,艾迷们无法像自己的偶像一般,头也不回甩下一句:老子不干了!艾弗森是一种理想,他可以直接拿起啤酒瓶往老板的地中海砸下去,而不必像我们这类俗辈一般,面对老板的诸多要求只能恨恨地咬碎钢牙往肚里咽。当一个人不再年轻,当一个人丧失了那些天真的梦想,当一个人无法再永远充满激情的为了一个不存在的希望而忘乎所以的拼命,当一个人最终开始被现实与时间压垮,当一个人终于开始被冷酷和荣誉催压,尽管如此,我相信这个人会依然告诉世人,他会在新的地方继续拼命。艾弗森是一种信仰,一种图腾,也就是icon和idol之间的区别。人生有多少个10年?最近,我总是在想,10年后的自己会在哪里,会做些什么,会不会记得自己曾经那样爱过一个叫艾弗森的人。我想我会记住艾弗森的,同样,也会记住艾弗森陪我走过的那些岁月。因为之于我,当帮主离开这个舞台后,NBA=Nothing But AI。当年不顾一切的逃课去看你的比赛,为买双ANSWER 4省下本应拿去泡妞的钱,买每一本你做封面的杂志,在球场上学你的每一个动作,然而这一切,再也不会有了。有这么一种人,他们不见得能站在世界的顶端,他们只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向着同一个目标,受伤也罢,失败也罢,他们从没有间断过努力。当他缠上绷带,再一次坚持,却不经意间承载了你我的梦想。不管结局如何,在我们的心中——他们永远年轻,他们永远是人生的胜利者。梦者们的故事,有的失败了,有的成功了,这就是追梦,这就是人生。我还没到林夕那年龄,一个可以有足够回忆去挖掘的年龄。但请允许我提前感受,感受一下倍感韶华已逝时的复杂心情,感受留恋过往时抽搐的泪腺。青春易逝,繁华易摧!父辈们会在听着罗大佑沙哑地唱《鹿港小镇》、郑智化拄着拐杖高唱《水手》时热泪盈眶,我们永远不懂他们对这两个老男人有多少敬意。正如现在很多人不懂艾弗森的伟大一样。一方短碑,几抔黄土,江湖英雄冢自埋江湖人,艾弗森的墓碑注定要刻上“误解”。我们后世的子孙或许只能从我们这些“吹水佬”口中,才能了解到当年NBA曾经有过如此桀骜不驯的天才,他能够凭借只手之力左右天下。但我真的很担心,当我们这些传道者慢慢逝去,后世还会有多少人能够从那块被刻上“误解”的孤坟残碑上的寥寥数语中读懂艾弗森的骄傲?10年前,NBA不易读懂,答案难寻答案。10年后,NBA太多变迁,答案无迹可觅。
语言已经不行了,先上图,,这是我看阿伦视频的一个截屏,01年,阿伦最好的时候,总决赛第一场开始前阿伦在球员通道被一群湖人球员挑逗,这儿我并不想多说第一场比赛阿伦怎么给所有喊“横扫”的人一个嘴巴,喜欢阿伦的人也都知道他怎样跨过泰伦卢,但大家更知道阿伦到底有多么无助,, 这张图其实应该在前面,由于NBA有规定球员不能带血出场,受伤的阿伦为了留在场上就把血全部吞了下去,, 这张图其实应该在前面,由于NBA有规定球员不能带血出场,受伤的阿伦为了留在场上就把血全部吞了下去,, 阿伦好多有故事的图就不再赘述,很容易搜到,, 作为阿伦的死忠球迷,我模仿不来他的动作,但他的视频我可以看几十遍。很多人讲阿伦的个性,讲阿伦的孤独,而很多人追求个性、认为自己孤独所以追随阿伦。我不敢说别人的追逐怎样,对我来说甚至有时都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不喜欢他。对于篮球,阿伦真的有一颗赤子之心。我爱阿伦,但不幸不善表达,, 好吧我承认我的表达能力有问题,真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想啊啊啊,生怕写坏,结果还是让自己都看着不顺眼,,
首先AI的个子矮,让许多人觉得矮个子也可以打NBA,点燃了许多人的NBA梦!其次,球风比较花哨,观赏性强。最后很多人都是跟风。
因为艾弗森就是艾弗森 他永远在做最真实的自己 敢于挑战权威,桀骜不驯的性格加上高超的球技。 说白了,就是牛逼的有个性! 顺便提一句,打球也十年了。 回想当年把我带进篮球的世界的 ,就是这个男人 。我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 成长的过程中追过很多比赛认识了不少球星。但AI永远是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因为他已经超越篮球靠 大晚上的想起这些年这么多回忆,睡不着了……
跟风。大多数人很少有自己想法和见地,但是怕别人知道这一点儿,于是跟风,赶忙站队。
有荣誉讲荣誉,有风格讲风格,当风格淡化,只能讲信仰了
我读高中时正是AI最火的时候。那时候自己也很狂热的喜欢AI。并且跟楼上的比如匿名用户一样,把“他颠覆了人们对于大个子才能打nba的认识,让不到180的人看到了打球的希望,你觉得他屌不”这么个荒谬的理由当真。当然,这只是信仰AI的人的无数说法之一。AI的球迷,大多数都是在他拿MVP那一年迷上他的。这一个高光赛季成就了他整个职业生涯。但除了这个赛季外,他的职业生涯其他时间可以说并不成功。除了在低命中率下拿了几个得分王外,其他都拿不出手。说他没有帮手,是悲情英雄。但其实AI的职业生涯中并不缺乏好帮手。斯塔克豪斯,休斯等,这些响当当的人物在76人都呆不了多久。原因应该不用多说。把有实力的人赶走,剩下不会跟他争权的人,球队战绩不好又怪帮手不行。高光赛季那几个得力配角,木桶伯,斯诺,麦基,也都是温吞水性格。“他颠覆了人们对于大个子才能打nba的认识,让不到180的人看到了打球的希望,你觉得他屌不”。这句话真的有不少人当真。但实际上NBA从来就没有轻视过速度和敏捷性。AI那个时期,控卫的身高比现在的平均水平还矮了一截。180左右的控卫一抓一大把。AI的矮并不是劣势,反而是造就他当时最快最灵活的优势,如果他高10公分,没那么快了,也没那么灵活了,可能他就是个非常平庸的球员了。真要说在身高上颠覆人们一贯对NBA印象的,只有博金斯,土豆,或者内特这种身高的球员。
剥掉炒作和商业包装的成分,艾弗森确实更像是草根英雄般的希望寄托,想一想生活不如意了或球场被虐了,一激溜,人家“看似”外部条件不可能成为NBA明星的阿伦.艾弗森缺确实实在在的成功了,他的内在毅力正是我们喜欢的,成为信仰因为太唯一,也是76人确实围绕他一个人做文章,加上媒体天天洗脑,你也真他妈恍恍惚惚觉得“哎呦,牛逼哦”
AI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当你的生活不如意的时候,当你不开心的时候,想想AI,我总是能重新振奋起来,总是能重新抬头挺胸大步向前。没有前几位的文采来描述,但也是内心真实感受。
他颠覆了人们对于大个子才能打nba的认识,让不到180的人看到了打球的希望,你觉得他屌不
球风,性格。他的球风吸引了不少球迷。他的性格让许多人产生了共鸣。
脑残粉:之前的qq名是 Answer, 用了大概8年多吧;签名一直是:所有被误解的,终究会有答案来解释。
你想想他的身高,再加上他的成就。
这是评论员杨毅在艾弗森离开灰熊以后写的一段话 我还记得 当年是在《篮球风云》看的视频 第一次听这段话 我就热泪盈眶了 真的不夸张 当时是初三 现在大二 后来我几乎一字不差的背了下来 初三一模考的时候 我就写了这篇文章 语文老师印了我的文章 给全年级的人看了 也许真的太让人感动了吧 艾弗森撤了,跟谁也没说,提包走人,手也没挥,一片云彩也没留。艾弗森没告诉任何人他走的原因,球队只说是“个人原因”,但原因谁都能猜到。新赛季灰熊打了6场,艾弗森一直是替补。上赛季在活塞打替补,他就受不了,说“不让我打主力,我还不如退役”;这个赛季开始这10天,你几乎每天都能听见艾弗森在板凳和更衣室里表达他的愤怒。离开前一天对湖人的比赛,是艾弗森职业生涯里的奇耻大辱。在比赛之前,艾弗森领先科比24分,排在NBA职业生涯得分榜的第16位,科比在这一战里以41比8的个人得分,既率领湖人赢球,又完成了对艾弗森的个人超越。当科比在第四节不断用翻身跳投佛挡杀佛,艾弗森只能坐在板凳上,面似冰霜,心更似冰霜。耻辱,不是因为面对面被超越和击败,而是自己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烈士马革裹尸,可以死,但绝不能引颈就戮。所以艾弗森得走,宁可不打篮球,不打NBA,也不能改变他的人生信条。站在一般人的逻辑里,事情如果发生在别人身上,这既不合理,也难以理解。艾弗森在夏天成为自由球员,全NBA30支球队,只有一个灰熊队想要他,是艾弗森没了工作到处找工作,而不是全世界哪儿都想要他请他去。到了灰熊,按说应该洗心革面,约束自己,收敛个性。如果再和灰熊闹翻,就彻底关闭了自己回到NBA的大门。但只有发生在艾弗森身上,你能理解他。在艾弗森的字典里,没有这个世界上最通用的人生哲学,没有“大丈夫能屈能伸”,没有“刚而易折,柔而易保”,没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没有“卧薪尝胆”。艾弗森的字典里只有两个字:骄傲。骄傲是艾弗森的一切,如果你夺走了他的骄傲,艾弗森就再也不是艾弗森。所以他宁可失去职业,失去NBA,也不能失去自我。这就是艾弗森。他能接受所有的苦难。他能接受贫穷,就像他的出身;他能接受身处一支弱队,从NBA的底层起步,就像他在费城76人,一步一步迈向梦想;他能接受失败,就像他惟一一次进入总决赛,输给不可一世的湖人,只要让他尽情尽兴的搏杀,只要让他能展现他的能力。艾弗森惟一不能接受的,就是你剥夺了他的骄傲,把他的骄傲践踏在地,告诉他“你不过是凡人中的一员”,或者“你已经变老”。哪怕他的职业生涯其实已无路可走;哪怕他其实已经失去了他倚赖的速度和爆发力;哪怕在MVP、全明星、美国国家队成员那一连串形容词后面,他已不再是当年的他。在艾弗森的心里,他还是他,我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多少人能不被现实磨得圆滑,能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棱角。父母在教育子女的时候,不会希望他们成为艾弗森那样的人,因为这意味着你和世界的行为准则为敌,这很可能让你失去生存的空间。但这正是艾弗森成为艾弗森的原因。他是NBA历史上最矮小的得分王,在最矮小的身躯里,装着最锋芒的棱角。他在球场上所作出的一切,在这样矮小的身材下不断投篮,不断得分,他那并不合理的投篮时机选择,实际上都离经叛道。正因为离经叛道,艾弗森才走到了今天,否则他就会泯然众人。艾弗森说过,他希望在自己的墓志铭上被称作,“一个被误解的人”。世界无法理解他,而他甘愿做一位孤独的尊者。洛杉矶的深夜里,人皆入睡,世界安歇,晚风拂动,流云散尽。艾弗森收拾行囊,义无反顾。他从何处来,没有人知道;他向何处去,没有人明了。茫然四顾,天下之大,哪里是我容身之所。艾弗森的下一站,如果不在NBA,也很难在比NBA更强调整体的欧洲。难道会在亚洲么?像那些在NBA打不上球的美国人一样,来中国和韩国淘金,为生计所迫,他又怎能接受?这一夜,艾弗森仗剑而去,失去了他的所有,只留下内心的骄傲。”也许文不对题 但是这真的是最感动我的一段话.
当楼主明白为什么当年古惑仔成为众多青少年的偶像时,再来想想自己问的问题
时间,会给我答案
因为I am what I am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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