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4鱼门国主3和4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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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介绍:《浮生物语》是青春小说作家的古风动漫作品,《浮生物语4》(即将归来【小说绘】老板娘夫妇强势回归龙与树的下一代也即将出来)裟椤
生于浮珑山顶,千年树妖,“不停”(裟椤开的店的名字)的老板娘,爱金子,手下有胖子和瘦子(实为敖炽),纸片儿与赵公子几个帮工,店里提供一种叫浮生的茶,先苦后甜。接纳各种各样的妖怪客人,上一杯浮生茶,听他们讲一个故事...
与东海孽龙敖炽是对欢喜冤家,在千年中相恋,却总跨不出那道坎,最后终和他在一起,结婚之后,有了敖炽和自己的孩子。
东海龙王的嫡系孙,因在湖中洗澡导致水灾被子淼降伏,后结识裟椤。喜欢裟椤,两人是一对欢喜冤家,在第一部结尾终于结婚,并有了孩子。所谓后记,秉承简单风格。我们人类永远是群居及协作性生物,从某个层面来讲,世上任何一件事物的产生,有形无形,直接间接,都不可能只拜一人之劳。所以,在浮生完结之际,以后记之名,对如下之人,我有如下之话要讲――小邪:如果不是你成天嚷嚷着你我有六年交情,顺手把我勾搭上了贼船,就不会有“浮生”的出现。因此,故事里有了“瘦子”。:浮生物语4全文免费阅读地址:/fushengwuyu4/,喜欢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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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脸,她情不自禁朝那条短信吐了吐舌头,快步朝家里走去。回到家,才发现气氛有点不对。接着便是那通莫名其妙的指责。“爸妈,这是怎么回事?我被困在森林里一晚上,你们不安慰我一下,还让外人指着鼻子骂我?”百里未步撅着嘴蹭到父母身边,委屈地吸了吸鼻子,装要哭的样子。而这次,父母并没有像从前一样,宠溺地摸摸她的头,继而好言相慰。浮生物语·猎狮(9)父亲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手链,放到百里未步手里。“咦?我的手链怎么在这里?”百里未步惊讶地一摸手腕,那条她十岁生日时母亲送她的串着一只纯金小猴的手链,居然在父亲手里。这条手链是她的大爱,睡觉都不离身。“跟我过来。”父亲叹了口气,转身朝通往地下室的暗门走去。百里未步狐疑地跟了过去。她家的地下室,并没有什么特别,一条通道连接着三个呈品字型的房间,除了尽头那个房间平日总是锁上的,另两个房间连锁都没有。不过她知道,锁上的房间里,有个神龛,还有百里家各位祖辈的牌位,每年农历春节的时候,他们全家都会去那里上一炷香,并没有什么特别隆重的仪式。至于另外两个房间,就更没有什么特别了,一间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很多都像砖头一样厚,落满了灰尘。一间养着寥寥数盆貌不惊人的花草,也许因为常年照不到阳光,总是半死不活的样子。父亲打开了最里头的那间房。老实说,百里未步十七年来,除了每年一次的拜祭,她从不下地下室,她对漫画的兴趣远多于那些一看就头痛的砖头书,至于花花草草,就更没有兴趣了。不知道父亲突然带她来这里干什么,离春节还有好几个月呢。房间里没有灯,只有蜡烛,红色的,分立在神龛,还有牌位所在的木台上。父亲边点亮蜡烛,边沉声道:“凌晨,有个男人拿着你的手链来找我,说如果我不在天亮前交出箭伤解药,你的性命就会终止于太阳升起的时候。”百里未步心里咯噔一下。“爸爸,我……我不是很明白。”她的心,突然像那些烛光一样摇晃不止。“我们是什么人?”父亲回头,熄灭了快燃到头的火柴。百里未步一愣,说:“我们……是人马族的后裔,天生的……猎人。”父亲看着台上那些黑色的牌位,“从上古时代开始,人马族的先祖就开始无休无止的狩猎,我们是最骁勇善战的一族,族里的每一个分支都是天生的猎人,世上最犀利的弓箭随我们一同降生。”“我知道。”她看着父亲严肃的脸,小心翼翼地说,“人马族最有名的人物之一,是卡戎,黄道十二星里射手座的来源。”“是,卡戎是人马族先辈里的骄傲。除了他之外,我们的同族遍及世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渐渐变得像真正的人类了,无论内心还是外表。可人马族天生的勇气,与应该担负起的职责,永远不会变。”父亲如是道。“我也知道……”百里未步想了想,“可是,这跟爸爸你带我来这里有什么关系?”“作为人马族在东方的后裔,我们百里家千百年来,最大的敌手是谁?”父亲忽略她的问题,继续问。百里未步略一沉思,不是很肯定地回答:“是……黄金狮人?”父亲叹了口气,点点头。“可是,你们不是说黄金狮人在很多年前,已经被我们消灭干净了?”她狐疑地问。“西汉初年,我们百里家的先祖受命于汉武帝,专肆猎杀黄金狮人,保江山平安。千年时光,人马与狮子之间的战争,不曾平息。”父亲的眼里有风霜,每个字都沾满了沧桑,“直到百年之前,中国境内的黄金狮人几乎被我们猎杀殆尽,仅剩的一支窜逃到了罗马尼亚的森林里。而你的曾祖父,以追捕为名,举家迁往布切基山区,并在黄金狮人藏身的森林里布下了结界,让仅存的敌人终生不能离开此地。”这些事,父亲第一次对她提起。事实上关于他们整个百里家的过往,人马族的种种,父母很少在她面前提及。这么多年,她就像个普通人一样,轻松快活地生活在世上,如果不是今天,父亲如此慎重提起,她几乎都要遗忘自己人马猎人的身份了。浮生物语·猎狮(10)“为什么只是困住它们?”百里未步的脑子还算清醒,追问,“为什么不直接捕杀它们?”父亲苦笑:“这个问题,当年我也问过你爷爷。你爷爷的神态,跟我现在一样。”他深深吸了口气,说:“百里家的人,手上沾满了黄金狮人的血,你爷爷只用了‘杀戮’两个字来评论先祖们对狮人们做过的一切。数百年前,康熙年间,百里家的先祖,一对兄弟,发现了一只藏身于京城的黄金狮人,雌性,化身成女子,做了当地一个小官的妻子,其时已有身孕,即将临盆……”说到这儿,父亲停住了。“他们还是毫不犹豫地下手了?”百里未步愕然。“她恳求他们,起码放过她的孩子,也不要惊动她的丈夫,他只是个普通的男人,胆小却好心肠,他不知道自己妻子的真实身份。只要让她的孩子平安降世,他们要对她怎样都可以。”父亲说话的速度比任何时候都缓慢,“弟弟动了恻隐之心,收起了弓箭,并劝哥哥离开。可是,弟弟刚一转身,哥哥的箭已经射中了女人的心口。”百里未步的心脏,急跳了一下。“她临死前,用比海还深的怨恨对百里家下了诅咒。”父亲的脸孔在烛光里闪烁,微微有些苍白,“多年后,那个弟弟在临终前说,这辈子能让他刻骨铭心的东西很少,唯有当年那只雌狮中箭后的眼神,他至死不忘。”“她……她对百里家下了什么诅咒?”百里未步一步上前,抓住了父亲的手。“今后,百里家但凡有女儿出世,必爱上宿敌黄金狮人,必不得善终,必连累至亲。”父亲说出的每个字,都像刀子插进了肉里。“这……”百里未步觉得耳畔嗡一声响,“后来呢?”“弟弟怀孕的妻子,生下了一对龙凤胎,男婴就是你的曾祖父,而女婴……”父亲遗憾地说,“长大后的她,果真同一只黄金狮人堕入爱河,爱得死去活来。”“诅咒就是这样?”百里未步的心里略略松了口气,如果只是这样,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好吧。“如果仅仅只是这样,诅咒也就不叫诅咒了。”父亲一眼看穿她的心思,道,“他们相爱之后不久,整个百里家的人都生了一场怪病,高烧,吃任何东西都只有苦味,总之是痛苦不堪,这样的状况持续了三个月才结束。而当时百里家整个家族里最小的孩子,也是她年纪最小的亲弟弟,却没有这么幸运,他死了,死的时候,身体呈半透明状,看起来像块不够透明的玻璃,轻得像片羽毛。他们想抱起他的尸体,可刚一碰到,这个孩子就像落地的玻璃一样,碎成了无数块。”百里未步的呼吸有点暂停。“这个孩子死去之后,厄运降临到百里家另外一个孩子身上,他的眼睛开始变灰,吃什么都没有味道,总是没有力气,只能躺在床上,跟之前那孩子的症状一模一样。”父亲看着摇晃的烛火,“那个诅咒,不但让百里家的人痛苦,还会杀死家中年纪最小的孩子,如果不破除,百里家的人会按照年龄的顺序,逐一死去。”他难过地摇摇头,“黄金狮人的诅咒……说来也是我们自己的责任。”“那……破解的方法呢?”百里未步急促地问。“百里家的女人,用百里家十年一现的焰晶箭,杀死了她的爱人。救活了另一个濒死的孩子。她自己,自绝于爱人的尸体前。”蜡烛上的烛泪一滴滴落下,在台上积成了一滩,父亲沉声道,“这就是解决的方法。从此以后,百里家不允许有女婴出世。所以到了你曾祖父那辈,以追捕仅剩的黄金狮人为名,离开中国,避世隐居于这里。为的,就是保全自己的女儿,不会因为诅咒的缘故,被百里家的人秘密处死。”浮生物语·猎狮(11)百里未步觉得背脊上流过刺骨的寒意,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看似简单的家庭背后,竟埋藏了这么一段血腥残酷的隐秘。“我们只在这里设结界,不捕杀这最后的黄金狮人。”父亲垂下眼,自嘲地笑笑,“是因为我们一直有愧疚。”“爸爸……”百里未步紧紧握住父亲的手,心头突然一紧,“十年前,我们家是不是发生过什么?姐姐就是在那一年失踪的!”父亲轻轻拍拍她的手,颇无奈地说:“有内疚又如何,那诅咒的力量仍在。你曾祖父之所以选择跟黄金狮人当‘邻居’,名为监视,实为保护他们不再被百里家的人伤害,同时也警告自己的子女,尤其女儿,不得接近他们。总之,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家跟黄金狮人之间,相安无事。我们甚至一度认为,那诅咒可能已经消失了。”百里未步将十年前的旧事,清晰的模糊的,在脑中迅速过了一遍,突然冒出个可怕的念头:“难道……姐姐她爱上了狮人?”“那个诅咒从来都没有消失过,它像一只幽灵,盘踞在百里家的人身上,我们根本不知道它何时爆发。”父亲痛苦地垂下头,“我们谁也没有料到,未晴会跟那只年轻的黄金狮人一见钟情。当我们觉察时,已经太晚。”他抬头看着女儿,“对于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你的记忆一定很模糊吧,因为你发了很长时间的高烧,而你弟弟未雨,从那之后,就一直卧床不起了。”“那姐姐她……”百里未步不相信那个总带着温柔笑容的姐姐,会杀死自己的爱人。可是如果她没有那么做,按照那诅咒的规律,未雨不会活到现在。“她没有杀他。那年,正好是十年一开的九色葵开花之日,这种用人马的血种植而开出的花,用花蕊里的汁液涂在我们的箭头上,我们的箭就不再是普通的人马金箭了,是能让黄金狮人一触即亡的焰晶箭,也只有这种箭才能真正杀死黄金狮人。焰晶箭的效力,能保持二十四小时。那个冬天,从中国找来的同族们,开始了又一场狩猎,以拯救你弟弟为名义。可是,你姐姐用自己的血在森林里布下各种阻挡结界,拖延我们的时间。当我们找到那只狮人时,已经是翌日傍晚,焰晶箭的效力就快消失。千钧一发之际,数支射向目标的焰晶箭,被另一头突然跃出的黄金狮人挡住了……是他的母亲。我们终究失去了捕杀他的机会,也失去了未晴。她失踪了。”父亲望着矗立在阴影中的,先祖们的牌位,“他们取出那只雌狮的血,割了她的肉,加上各种药材,煲了一碗药,给未雨喝了下去。虽然这味药不能治本,但起码能替未雨续命,待到十年之后,九色葵再开花,焰晶箭现世,再杀死那个罪魁祸首,彻底破除诅咒的恶力。”他的眼中闪烁着复杂的光,“今年的平安夜,又是九色葵的花开之日。”百里未步颓然坐到了地上,喃喃:“你们……为什么从不告诉我这些……”“这并不是什么好事。”父亲的语气里有很浓的内疚,也坐了下来,“我跟你妈妈,只希望你们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可是……猎人的命运,狮人的诅咒,让我们无可奈何,只能面对。”“那个人……不,那只狮子,他依然在森林里?”百里未步突然问。父亲苦笑:“傻丫头啊。把你的手链带来的人,就是他啊!”他顿了顿,“九色葵开花在即,同族们如期而至,他们到来的第二天,在碧落里‘闲逛’的时候,遇到了一只年轻的雌性黄金狮人,那应该是他的妹妹或者姐姐,他们用箭重伤了她。虽然普通的箭无法杀死她,可我们人马族的箭,天生就有非凡的力量,一旦她中箭,其全身都会剧痛难忍,除非用我们家独门的箭伤药治疗,否则必然痛到生不如死。”浮生物语·猎狮(12)“你的意思是,他用我的安危来跟你们交换箭伤药?”百里未步突然明白过来,那个从天而降的“同学”,两人的“偶遇”,居然只是一场别有目的的设计。“如果我没猜错,他把你引到林中,用黄金狮人的灵力制造无形屏障,让你们一直在树林里兜圈,让你走不出来,我们也找不到你,再趁你昏睡之际,拿了你贴身的物事来找我取箭伤药。”“你给他了么?”百里未步沉声问。“给了一瓶。”父亲点头,“我已经没有了未晴,不想你再有任何闪失。”他转过脸,脸上一直柔软的线条变得冷硬起来,“必要时,我会做我本不愿意做的事。我不想继续百里家的错误,可我要保护我的家人。”“爸爸……”百里未步的眼里,渐渐泛起星点泪光,她把头放在父亲膝上,像小时候一样。蜡烛燃了一大半,在一室沉默中轻轻跳跃的烛光,笼罩着紧紧相依的父女,照出风暴之前的无限安宁。神龛上的木盒,光华流动,像只肃穆有神的眼睛,注视着房间里的他们。“难道……除了猎杀,就没有别的办法了……”百里未步觉得脑袋很沉,喃喃自语中,眼前全是那个人看着她时的坏笑,他替棕熊包扎时的专注,他在溶洞里隐晦的悲伤……她的身上,还残留着他衣裳上的味道。虽然他骗了自己,可是,她无法恨他,真的。8.“我知道你一定会来找我的。”他从一块高高的石头上跃下,依然一身黑衣黑裤,风吹起他的头发,额前S型的金色印记,分外显眼。百里未步正视着他的面孔,竟然笑了:“你的名字也是假的吧。”“我真的叫kevin,岑恺文是胡诌的。”他的牙齿像贝壳一样雪白,坏笑依旧,仿佛之前的一切从来没有发生过。“你不怕我宰了你?”她突然伸出握拳的右手,展开,掌心处一道淌血的伤口朝外飞散着萤火一样的晶亮光点,眨眼间,汇成了一把气势浑然的弓箭。她搭箭开弓,动作熟练似一种本能,那犀利的箭头,直指他的心脏。他依然浅笑,不躲不闪。“与人马族一同诞生的弓箭,只要对方一点气味,就可以指引出天敌的方向,也可以破除某些人故意设下的迷宫障碍。”她一字一句道,“我终于知道,那天你为什么阻止我割开手掌使用我的弓箭开路了。”他不说话,沉静地望着她。一侧的树林里,一阵骚动,一头毛色金黄的狮子,跛着脚跳了出来,黑曜石般的眼里透着敌意。“你出来干什么?你的伤还没有痊愈。”他走到它身边,嗔怪着问。“我来参观一下百里家的又一个成员,打算用手中的箭再干点什么好事!”狮子的声音虽有怒意,但依然是个清脆柔弱,好听的姑娘声音,“哥哥,你何必为我费那么大劲去找他们拿箭伤药,我不怕疼。”百里未步放下了弓箭,手掌一动,弓箭又幻化成荧光,嗖一声钻入她的掌心,而那道伤口也迅速愈合,只留下一道微红的印子。“我是猎人,可我不想捕猎。”她从背包里拽出他留给她的外套,扔给他,“你的东西,别乱丢,要是被我家的亲戚拿到,他们很容易就能找到你了。”“谢谢。”他笑得灿烂。他的妹妹,依然警觉,仰着高傲的脖子道:“你来就是为了还外套?”百里未步掏出个黑色小瓶,上前交给他,说:“我爸爸只给你了一瓶箭伤药。我查过,这种药是从我家地下室里的数十种植物身上提取的,必须每天现取一瓶,保持绝对的新鲜,连用十二天才能让箭伤痊愈。以后我会每天带药给你们。”浮生物语·猎狮(13)他略略一愣,他的狮子妹妹则微张着嘴,半信半疑地望着她。“放心,我家的亲戚们不会发现。”百里未步把背包背好,转身前,道,“我会想办法破解百里家下的结界,让你们离开这里。能走多远你们就走多远。”“你不是百里家的人么?为什么要这么做?”狮子大声问。她侧过脸:“平安夜那天,九色葵就开花了。他们等这一天等了十年。这次,不光是我的亲戚们,包括我的父亲也不会放过你。未雨的情况越来越糟了,我父亲不会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一如当年你的母亲,替你挡住焰晶箭一样。”“如果我还活着,你弟弟就要死。”他淡淡说。百里未步咬了咬嘴唇,没回话,头也不回地离开。“也许百里家,也不全是坏人……”狮子看着她的背影,仰头看着自己哥哥手里的药瓶,喃喃道,“比她那个姐姐好多了。那个胆小的女人,最终还是骗了你,没有回到你身边。”“陈年旧事,不必提了。”他笑笑,手里冰冷的药瓶被他握出了些许热度。9.一连十天,百里未步都在早晨第一节课之后,从学校消失。这些日子,她在家人面前,表现得一切如常,父女俩在地下室里的对话,仿佛只是让她听了一个古老精彩的故事,百里未步还是百里未步,看漫画,听音乐,上学放学。可是,当她一踏入森林那一条条熟悉得仿佛左右手般的小路时,她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真正破除那个残忍的诅咒。杀掉狮人,看起来能解救百里家,可那不过是暂时,诅咒本身依然存在,依然会祸及百里家的其他人。照他们家“亲戚”们的说法,只要杀光世界上所有的黄金狮人,那个诅咒必然随之消失。可是,这办法真的有效么?即便有效,百里未步也不可能眼看着他们去实施。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究竟是对还是错,她只知道在平安夜之前,她必须找出彻底破解那个诅咒的,真正的方法!今天是送最后一瓶药的时候。百里未步朝林中那个遇熊的空地赶去,这些天,她都跟他约好在那里碰面。他妹妹用了药之后,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看她的眼神,也不再有敌意了。她渐渐接近那片空地,空地旁那片湖泊,边缘已有了薄薄的一层冰,围绕着碧蓝的湖面,在阳光下闪烁着细碎的光点。一阵轻柔的歌声,从湖边传来。她停下脚步,目光绕过树干——是他,坐在湖边一块光滑的青石上,一手捧着个画板,另一手捏着画笔,在纸上专注地移动。成束的阳光从顶上斜下,仿佛在他背上描出了一对翅膀,连那张俊美的脸孔,也变得比往日明透许多。几只鹿,还有一只野兔,安静地围绕在他身边。一只叫不出名的鸟儿,停在青石的空处,歪着头,偶尔鸣唱几声,似在应和他的歌声。是的,他在唱歌,歌声像流过森林的河水,轻柔蜿蜒。她听不太清歌词,只觉得那调子,真动听。阳光,歌声,还有他恬淡的神态,让身下那块坚硬的石头,都变得温柔起来。这就是百里家穷尽千年时间都要斩尽杀绝的敌人?!这就是他们口中恶贯满盈,以人为食,还会幻化成人类扰乱世间的怪物?!百里未步觉得脑子里一阵刺痛。“你还会画画?”当她把药交给他时,好奇地瞟了一眼他放在石头上的画板。“无聊时的消遣。”他看着她被阳光晒得微微泛红的脸颊,认真说道,“谢谢你。不管将来怎样,我都很感谢上天让我遇到过你。”浮生物语·猎狮(14)“快去吧。以后的事情交给我。我一定有办法破除那个诅咒。”她故作轻松地朝他吐了吐舌头。他用微笑回应他,朝她挥挥手,突然说:“你睡着的样子,真的很像一只小猪,还会流口水。真丑呀。”“你!”她柳眉一竖。他哈哈一笑,转身消失在密林中。看着他消失的方向,她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她还没有找到办法。家人们的决定已经比那块石头还要坚硬,只等到九色葵开花,他们就会行动。他留下了画板,吹过的山风哗哗翻动着上头的画纸。她上前拿起画板,雪白的纸上,画着一个手握弓箭的年轻女人,站在河水边,一只歌唱的小鸟扇着翅膀,站在她的肩头,阳光从高高的云杉之间洒下,远处,有个男子的身影,寥寥几笔勾出,似在朝女人张望。他并没有画出她的脸,只留着一个空空的轮廓。画纸上的留白处,写了几排好看的中文——如果我们相遇,我忘记了歌词,你是否记得曲调。如果我们相遇,我在暮色中张望,你是否点亮灯光。如果我们相遇,我向你走去,有没有关系。这是他刚刚唱的歌吧,百里未步突然觉得鼻子有些发酸。黄金狮人又怎样,真正想要的,也不过是平凡安宁的生活。10.离平安夜,只有两天了。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氛围。学校已经放冬假了,可百里未步仍坚持到达蒂餐厅打工,为了方便隐瞒自己的行踪。她每天都会在工作结束后去找kevin兄妹俩,给他妹妹带去一些有助于恢复筋骨的药材,虽然她的箭伤已经痊愈,但行动依然有些不便。其实,她是想见他。说来也许是个笑话,作为一个猎人,她爱上了自己的猎物。如果这是诅咒的作用,百里未步甚至会感激它的存在。可是,她至今没有找到既能破除诅咒救回弟弟,又能让他安然无恙的方法。她翻阅了家里所有的典籍,才知道曾祖父下的结界,只有百里家的男性才能解除。现在除了她父亲,没有人能办到。而她父亲根本不可能解开结界放走他。如今,她几乎无计可施。她甚至想过用麻醉剂对付那些亲戚,九色葵的花只开一天,只要过了花期,无法制出焰晶箭,就得再等十年。可是,弟弟怎么办?他已经撑不了多久。他是父母唯一的儿子。她的头,痛得几乎要裂开,却无计可施。她垂头丧气地走在回家的路上,眼睛里只有一种颜色,灰,死一般的灰。寂静的路上,她心事重重地低头前行。身后的树丛里,有异声响起,似有兽类穿过,又像有飞鸟扑动翅膀。百里未步从神游太虚里蓦然清醒过来,突地回过头。最近一段时间,她总有这种感觉——在密集而立的树丛之间,有一双眼睛,若隐若现地窥视自己。偶尔还有脚步踏在积雪上的嘎吱声,但总是在她回头之前就没了声息。不过,这次的回头,却让她吓了一跳。一个瘦弱的人,站在她背后,裹着厚厚的黑色长大衣,衣服上的风雪帽翻盖下来,几乎遮住了那个人大半个脸,只露出一张苍白的嘴唇和皮肤粗糙的下巴,连是男是女都看不出来。“你……有事?”她转过身,有些警惕地看着对方。“九色葵要开花了……”那人缓缓开了口,听声音是个苍老的妇人。她顿时一惊,除了百里家的人,没有谁知道九色葵这种东西。浮生物语·猎狮(15)“真正破除诅咒的方法,并不是没有。”那老妇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像一截枯去的树桩。“真的?!”百里未步不假思索地朝她急步迎上,心头的狂喜不啻于见到了拯救世人的神祗。“别过来!”对方急急后退几步,“听我说完就好!”她慌忙停下来,不敢再挪步。“百里家的地下室里,有个神龛,上头有个木盒……”老妇的声音,在风雪声中时而模糊,时而清晰……“这就是真正破除诅咒的方法。下诅咒的狮人,并不是没有留下破除的方法。只是,至今没有百里家的女人能做到。父母一直都知道,可是不会说。”老妇的声音突然有些哽咽,“当年,我最终没有勇气打开它……丧失了勇气的猎人,等于失去了灵魂,她的身躯也会因此快速苍老,直到死去。”百里未步的呼吸,似乎被寒冷的空气冻住了。“你是……”她疯了一般,不管不顾地朝那老妇奔去,一把抓住她的双臂,“你是姐姐?是不是姐姐?”几滴眼泪,从帽子下落到百里未步的手上。“十年,我把自己藏起来。因为我的懦弱,我丢了他,也丢了自己。我常常会站在远处看家里的灯火,我也看到你一天一天长大,知道你遇到了他……可我再没有面目回到百里家,更加没有面目去见他。”老妇慢慢掀开帽子,一张风霜成皱的灰暗脸孔暴露在百里未步的面前,虽如此,可那眉眼之间的熟悉,分明还是她失踪了十年之久的姐姐——百里未晴。“姐姐,你……”百里未步的眼泪夺眶而出,“你知不知道我们找了你多久!”“不要跟爸爸妈妈说我来找过你。”百里未晴重新戴好帽子,“我知道家里来了人,也知道他们想干什么。我已经失去了人马族最重要的勇气,如今只是一个没用的普通人。未步,当我死了吧,就当给我保留最后一点尊严。”“姐姐!”她抓住百里未晴,拼命摇头。“我犹豫过要不要告诉你这个方法。”百里未晴看着妹妹,“最后,我还是来找你了。百里家的女人,流着人马族的血,我们是天生的猎人,勇气就是我们的灵魂,丢了它,我们就是一具没用的空壳。”她拉下百里未步的手,嘴角绽放出微笑,“当年我做不到的事,希望你会完成。”说罢,她扔下在风雪里发愣的百里未步,疾步消失在沉沉暮色中。风雪瞬间掩盖了她的足迹,仿佛她从未来到过百里未步的面前。11.她脱掉身上那件越发碍事的羽绒服,轻装上阵,在森林里快速穿梭。离平安夜还有几个钟头。老地方,她远远就看到了等在那里的他。“来跟我说Merry Christmas的么?”他一脸轻松地朝她笑。“手给我!”她一把抓过他的手,另一手已经举起小刀,朝他的手指割了下去,碧绿的血液,顺着他的指间流出。她把刀一扔,低头吸吮他的伤口。“你在干什么?”他奇怪地看着她的举动,打趣道,“你别告诉我你改行当罗马尼亚的名产了。”百里未步抬起头,用力咽下口里的,他的鲜血。“很难说呀,当吸血鬼很帅的。”她的胸口大起大落,朝他咧嘴一笑,满意地擦了擦嘴。“你到底怎么了?”他突然严肃起来。“来送圣诞礼物的呀。”她也很严肃地回应他,然后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纸盒,放到他手里。他接过,要拆,却被她阻止。“抱抱我吧。”她仰起脸,笑颜灿烂。浮生物语·猎狮(16)他略一迟疑,将她揽入怀中。雪越下越大,身旁的湖面上已经结起了冰,反射着奇异而美丽的光线。落下的雪花,每一个都像有生命的精灵,在听不见的乐章里翩然起舞。“给我唱一次那天你唱的歌吧。我觉得很好听呢,当你给我的圣诞礼物吧。”她紧紧抱住他,把脸埋在他温暖宽阔的胸膛。他笑笑,把她搂得更紧了,嘴里,轻轻哼起那首熟悉的曲子。如果我们相遇,我忘记了歌词,你是否记得曲调。如果我们相遇,我在暮色中张望,你是否点亮灯光。如果我们相遇,我向你走去,有没有关系。“我……”许久之后,当歌声已经飘到很远,他开了口,却被她用手封住了嘴。“有的爱,还没开始可能就要结束。”她抬起脸,只看到红红的眼(game.mihua.net)眶,泪水已经被她偷偷擦干净,但是她仍旧笑得灿烂,“但是,我依然爱你。”她踮起脚,在他的唇上轻轻一吻。“这可是初吻哦!”她转身跑开前,回头朝他扮了个鬼脸。他拿着她送的盒子,有点呆地看着这个突然跑来,又突然离开的疯丫头。他苦笑,她说得没错,有的爱,没开始就要结束。她是来跟自己告别的,他这么想。的确,过了这个平安夜,一切都会结束的。他已经做好了准备。12.零点的钟声响起。平安夜了。百里未步站在神龛前,出神地望着那个蓝光流动的木盒。姐姐的话,言犹在耳——那木盒里,是张黄金狮人的狮子皮。如果百里家的女人,喝下心爱之人的血,再披上这张狮子皮,她就会变成与爱人一模一样的黄金狮人,连她的至亲都无从识破。只要她替他受了那支来自自己家人的焰晶箭,这诅咒就会彻底破除。披上狮子皮,意味着她放弃人马族的身份,成为黄金狮人的替身。当然,也意味着,交出自己的生命。十年前,百里未晴最终没有勇气打开它。之前,也没有人做到。百里未步做了个深呼吸,把手伸向了木盒,脸上,洋溢着释然的笑……13.翌日清晨,碧落森林最高的那块岩石上,立着一只金色的狮子,雪停后的阳光,照耀在它的身上,神迹般的光彩中,它仰起高傲的头,朝空中的某一处张望。丛林里,一队手执弓箭的男女,飞速奔跑。“就是他!十年前我见过它!”领头的老者,健步如飞。狮子的眼睛里,一张接一张出现了熟悉的脸孔。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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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最后头的,是父亲。他没有别人的兴奋,两道剑眉紧紧锁着。看着他们,狮子安静地低下头,从容地等待。心里哼起了歌。森林的另一处,他静静地坐在落满雪的云杉上,拆开她给他的礼物。是他那天留下的那幅画。只是,在他写的那几句话之后,又多了几排娟秀的小字——如果我们相遇,你忘记了歌词,我会记得曲调。如果我们相遇,你在暮色中张望,我会点亮灯光。如果我们相遇,请向我走来。如果这一世不行,那就下辈子。一支流动着九色光华的利箭,剑身箭头如水晶般通透,它在空气中擦出一道火红的痕迹,朝岩石上的狮子飞去……如果说,狮子也会笑。你相信么?可是,岩石上的它,的确在笑。尾?“原来这家伙不是来吃人的啊……它干嘛不早变成人的模样,吓死咱们了!”瘦子跟胖子躲在门外,边朝房里张望,边猥琐地窃窃私语。浮生物语·猎狮(17)这是我第一次在深夜请别人喝茶,而这个“人”,还是一只几乎绝迹江湖的稀有品种——黄金狮人。“要我找冥王帮忙?”我喝了口牛奶,打了个呵欠,“你还真是狮子打呵欠,口气不小。”他的身子朝前略略一倾:“我知道你跟现任冥王私交不错,你还给她写过一个自传叫《我的老公不是人》。”我一阵咳嗽,连声道:“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这个跟这个……没什么直接关系吧?”“世间掌管生死轮回的,只有冥王。也只有你才能帮我。”他垂下他总是骄傲的头,喝了一口浮生,笑道,“真苦。不过,在我的忍受范围之内。”他恳切地望着我,“我知道你跟百里家也有交情对不对,你还在未步小时候见过她……”“比起找不到她的痛苦,这茶水的味道根本不算什么,对吧。”我打断他,咂咂嘴,舔去沾在唇边的牛奶,“谁解开了结界?我真该揍他一顿,把你放出来踩坏了我的花花草草。”他放下茶杯:“未晴回来了,她说出了一切。她父亲,解开了结界。百里家跟黄金狮人的宿怨,就此结束。”他顿了顿,眉眼间有欣慰,“还有,未雨现在已经可以踢球了。如果她知道的话,一定会非常开心吧。”“曾经,黄金狮人真的是以人为食的吧?”我的习惯就是,专门问对方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这……”他点点头,“但是我们吃的,都是奸恶之徒。”“看来,喜欢金子的人,不止我一个呀。”我狡黠一笑,“所以说啊,你们成为猎物的关键原因,不是你们吃了多少人,而是你们的身体里,藏了多少足金的骨头。那才是众多‘猎人’们真正的猎物呀,包括百里未步那些远道而去的亲戚,救人倒未必是真的,找你讨金子才是正经。”如果我没记错,据古籍记载:黄金狮人,皮肉之下,皆生赤金骨骼,价值连城。自古,欲取之者众。可化人形,额有金印,隐于世间。他苦笑着摇摇头:“不止我们吧。只要人类感兴趣的,他们都会想办法取来。喜欢皮草,就剥下别的动物的皮;想替自己治病,就把熊关在笼子里取胆;想满足口腹之欲,可以将无辜猫狗活活打死。”我安静地喝光了牛奶,起身道:“今天太晚了,我得睡了。你回去吧。”他不动。“当然,你可以选择帮我把房顶修好再走。”我径直朝门外走,临出门前,我回头,“把你的手机号留下来。”他愣了愣,继而高兴地说:“好!”一周之后,我给kevin发了条短信,内容是一个地址,远在十万八千里外的一个小国。在那里的某个街区的某户人家家里,刚刚诞生了一个女婴。放下手机,我打开电脑,在我的BLOG里写了一段看起来很朴实的话:没有智慧的勇气,是鲁莽。没有宽容的勇气,是偏执。没有爱的勇气,是残暴。如果真的勇敢,就会为你披上一张狮子皮。如果真的勇敢,就会让人马的利箭,掉转方向,指向自己。你是个真正勇敢的猎人,未步。数月之后,我收到了一个硕大的快递包裹。里头,是一座差不多两个拳头大小的足金雕塑——一头狮子傲然立于石上,旁边,站了个手执弓箭的姑娘。给老朋友打个电话套个消息而已,就能赚这么大一块金子,我真是笑得合不拢嘴。我想,以后我会把这座雕塑放在最显眼的地方。虽然我只是一只树妖,可我也是射手座。我想,我们每个人,或者每只妖怪,都需要真正的勇气。浮生物语·狐守(1)楔子.三月的最后一天,我坐在距地面二十米高的地方,眺望。一种叫春风的气流时不时拂过我的脸庞,却捎来阵阵不该有的寒意跟异常的气味。瘦子捂着鼻子站在我身后,一脸不满地咕哝:“什么地方不好去,来垃圾场春游……”胖子啪一声打死一只叮在他脸上的早产蚊子,忍不住扯着嗓子冲我喊:“老板娘,今天也不是法定假期啊,咱们不开店做生意,来这里干嘛?又脏又臭还有蚊子!”“不乐意的话,你们尽管离开,又没绳子拴着你们。”我懒懒地说。我坐的地方,是一座小山,不过它的大半个身子都淹没在各种各样的垃圾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丰富多彩。这些无用的遗弃物,日积月累,营造出了山峰连绵的假象。可远观,绝不可近玩。春光三月,美景处处,我却一早在“不停”门口挂上了“东主有事,歇业两天”的牌子,然后拎上胖子跟瘦子来到市郊的迎月山附近。这个地方,多年来无人管辖,最后成了约定俗成的天然垃圾场。就在我们到来的时候,还有一辆无牌无照的运渣车偷偷摸摸倒完一整车废料,再若无其事离开。爬上垃圾山的巅峰,一眼就能看到守卫在四周的迎月山,那是真正的连绵山峦,还有那条有一个很美的名字,但实际上已被污染成了臭水沟的迎月河。胖子跟瘦子面面相觑,想走,自然是不敢的,他们知道我有一百种不用绳子也能困住他们的本事。“老板娘,那您好歹跟我们说说来这里的理由啊!”胖子蹭到我身边,哭丧个脸,“也不知道这些味道闻多了会不会得肺癌。”“以你的EQ跟IQ,我一时间真的很难跟你解释清楚。”我摇摇头,抬头看天,今天阳光明媚,棉花糖一样的云朵漂浮在海水般蓝的天空。但是,整片迎月山,却笼罩在一片阴霾黯淡的灰气之下,阳光被阻隔在外。当然,人类看不到这层灰气,顶多感觉此地比别处阴冷。但,我不是人类,瘦子跟胖子也不是,那层异样的灰气在我们眼里飘荡,聚集,从迎月河的河面直往天际。我指着河面正对的天空,问:“看到空中的那条缝隙了么?”胖子瘦子顺着我的手指看过去,一条若隐若现,如蛇蜿蜒的灰黑缝隙,藏身于那块比别处灰暗许多的空中,漂移而过。云朵很好地掩盖了它,不细看很难发现。“那叫天缺。”我放下手,“天地连山水,山水生灵气。如果缺了这股由山水而生的清灵之气,天地之间就会少了支撑,失了平衡。长此以往,天缺地残,轻则风不调雨不顺,重则天地成祸,生灵涂炭。迎月河上,已经有了一块天缺,并且在扩大中。”瘦子跟胖子顿时煞白了脸,他们不久前刚看了传说中的《2012》。两个家伙不约而同地抓住我的手:“老板娘,难道……你想效仿女娲补天?那可是个技术活啊!”“要补也要先补你们的脑子!”我甩开他们的爪子,站起身,看着脚下那片死气沉沉的山水,“这里的山水失去灵气,是因为没有了守护它们的神。”瘦子一转眼珠:“您是说山神爷爷山神奶奶之类的东西?”“把你活埋在这儿,应该不会有人发现你的尸体吧。”我慎重地凑到瘦子耳边说。瘦子嗖一下退开到五米之外。“闲着也是闲着,我来给你们讲个故事吧。”我转过身,定定望着脚下那条已经没有了本来面目的迎月河。我与人,有百年之约。今日,是履约之时。浮生物语·狐守(2)1、对于我是一只狐狸这个事实,我一直觉得很没创意。由古到今,从小说到动漫,从传说到电影,到处都能看到狐狸的影子,草根狐狸,狐狸妖,狐狸神,型号齐全。就连骂人都会用上“狐狸精”这个千百年永垂不朽的名词。作为一只自认为与众不同,喜欢走在潮流尖端的时尚帅狐狸,我很讨厌这种滥市的感觉,物以稀为贵,到处都是狐狸就不值钱了嘛。所幸的是,狐狸虽然多,但真正见过我们这类可以修炼成人形的狐狸的人,还是少数,只要我们身上的神秘光环还在,神话气息不灭,我就略感安慰了。但是,我除了偶尔郁闷一下狐狸滥市之外,把更多的郁闷放在了那个叫唐小花的土妞身上。想想吧,在潮人密布的新世纪,时尚滚动的大都市,居然还有人用“小花”当名字,这不是“杯具”是什么?而比“杯具”更凄凉的“餐具”是——本狐狸是这个唐小花的守护灵!唉,这就是作为一只非普通狐狸的身不由己啊。就因为我们比那些草根同类多了些本事,比如腾个云驾个雾,穿个墙隐个身之类的,于是就注定要担负起别狐不需承担的责任。我对自己的认知一直比较模糊,也不太清楚自己属于哪个等级的狐狸,反正狐狸们懂的法术我都懂。记得我从那个暗不见天的狐狸洞里出来的时候,脑子里就跟装了GPS一样,径直就朝市妇幼保健医院奔去,连穿十二堵墙壁之后,我一个踉跄跌倒在产房里,一仰头就看到护士手里那个光溜溜的像个小老太太一样的女婴。不过,初降人世的唐小花硬是一声不吭,不论医生拍她多少次,依然坚贞不屈,死都不哭。就在众人以为这孩子是不是被异物堵了气管时,我上前对准她的小屁股抽了一巴掌。哇一声大哭,唐小花荣膺当年婴儿啼哭最高分贝奖。然后,我发现,不论我站在哪里,唐小花的眼睛都会准确地转往我所在的方向,接着,她就会咯咯地笑。这丫头能看见我!从她一出生的时候就能看见我!这实在太奇怪了。按照我们这种狐狸的规矩,如果没有用尾巴扫过普通人类的眼睛,他们一辈子都不会发现我们的踪迹。我开始好奇究竟是谁委派我来当这个小怪物的守护灵了,可惜的是,自打出了狐狸洞之后,我发现我居然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关于我之前在狐狸洞里的生活,也像一个个破掉的肥皂泡一样,从记忆里快速淡去。我猜测这是为了让我专心完成自己的守护使命而下的咒法,按约定,我得守护着唐小花直到她寿终正寝。在这段漫长无聊的岁月里,防止我开小差跑回洞里睡大觉的最佳方法就是让我找不到家门。真狠!不过,虽然我的记忆被模糊掉,但有人一直在用类似狐族传心法的方式偶尔跟我对话,传递出某些指示。我试过用逆向搜寻法把这只幕后黑手揪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把唐小花这个怪物塞给我,而不是给我一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美丽正常小公主。可每次都失败,这个把我踢到唐小花身边的,绝对是一只修为很高的老狐狸,单凭一个虚无的声音,我根本无法定位他的位置。百般无奈之下,我也只得别扭地留在唐小花身边,我知道,一天不完成我的使命,我就一天都不能回到那个舒服的狐狸洞。我真是一只恋家的好狐狸。这一留,就是十七年。2.辅明高中里最不受欢迎人物榜上,只有两位榜上有名——其一,政教处马主任,专管校风校纪,素有黑面鬼王美誉。其二,就是高二(6)班的女生,唐小花。浮生物语·狐守(3)唐小花,年十七,身高159CM,白且瘦,500度近视,成绩很平庸,兴趣不广泛,扮靓没觉悟,扔进人堆就失踪的类型。总之就是个往我身边一站,立即会被我帅气逼人的光环掩盖掉的小土妞。大家对这个土妞,更多的是畏惧,一如大多数人对老鼠蟑螂的情感,又恨又怕。因为唐小花是出了名的“乌鸦嘴”,但凡谁被她的金口说出“你要小心感冒呀!”、“出门的时候要注意来往车辆!”、“你这次考试一定要小心,很容易挂科的!”之类的话,十次有十次都会一语成谶,屡试不爽。起初大家还以为只是巧合,可无数次的巧合之后,众人渐渐对她的“异能”从怀疑到确认,从无所谓到忌讳,家里有老人的,还警告小辈们不可以跟这样的人走太近,她太不祥。作为一个活生生的见证人,我亲历过无数次这样的惨案。早在她还在牙牙学语的婴幼时期,有一天,母亲抱着她去医院体检,她指着护士小姐的闪闪钻戒说了一个字:“丢……丢……”两个小时后,护士小姐的钻戒在她洗手时不慎滑进了下水道,打捞未果。唐小花坎坷的一生,就从这个时候拉开了帷幕。小时候,我无数次替她挡走砸向她的石子和烂菜叶什么的,那些不晓世事的孩子,朝她吐口水,骂她怪物。邻居们一看见他们一家,都会绕道而走。连父母看她的眼神,焦虑中也透着越来越重的疑惑。“小透。”十岁时的唐小花抑郁地坐在学校里的滑梯上,沮丧地望着漂浮在空中的我,“难道做个诚实的孩子不对么?老师不也说,好孩子要说真话,不可以撒谎么。”唉,我是多么讨厌她叫我“小透”呀!听起来像小偷不说,还特别的娘,我怎么说也是一只身高超过180公分的帅哥呢!就因为当初她问我名字时我答不上来,她就自作主张叫我小透了,她说“透”字很亲切,就像我给她的感觉一样。好吧,我承认离开狐狸洞之后我连名字都忘记了,可名字有什么重要,只是个符号,小透就小透吧。小透守护小花,真是绝配。我知道十岁的她在问这个问题时是绝对认真的。“这个……”我落到她身边,很学术派地端起架子,“唐小花,有时候,真话会惹人不快。当谎言对人类有利的时候,他们宁愿被骗。这个道理,也许你再长大一点会明白。”“不明白,还是不明白。就算我不说出来,这些坏事同样会发生啊。骗人多不好。”关于这个问题,十岁的唐小花用最迷茫的眼神做了结尾。真是个一根筋的动物啊,我飞回半空,看着脚下那个小小的人儿,抱着膝盖呆坐在橙色的滑梯上,夕阳在她黝黑的发丝间缓慢移动,光线的轨迹,像开了一朵不易察觉的花。虽然她对我而言只是个“任务”,可夕阳下那张逐渐低落的小脸总归让我于心不忍,尤其是她膝盖上新增的伤口,头天我溜去邻市买烧鸡,也就离开了几个钟头,学校里的坏小子趁她午睡时把她的两只鞋带拴了个死结,成功让她摔了个嘴啃泥。对于这个,我还是有点小小的内疚,毕竟,我是一只善良的狐狸。再说了,唐小花除了土了点笨了点之外,也没什么别的缺点了。更重要的是,这土妞对我很好。幼儿园里发的可口点心,别的小孩全部塞进自己嘴里,她却总是分出一半给我吃。虽然我并不太喜欢吃甜食,可每次一看到她的眼睛和伸过来的脏兮兮但很热情的小手,我就没办法拒绝。有一年冬天,她还拿出在学校手工课上学到的本事,织了一条漏洞百出的围巾,在圣诞节那天送给了我。浮生物语·狐守(4)“好难看……”视觉系的我,拿起这条白色的围巾,目光穿过上面一个因为掉针而形成的大洞,那后面,是唐小花傻笑的脸。“你总穿这么少,多条围巾会暖和点的。”她很认真地说。“我是狐狸,不怕冷。”我戳着她的小脑袋,“费时费力,还织得这么难看!”唐小花像个小大人一样叹了口气,嚅嗫着说:“除了这个,我没有别的礼物给你了。”“为什么要给我礼物?”我奇怪了,这个土妞的脑子还真是不太正常。“因为小透你一直在保护我呀。”她歪着头,“你对我好,所以我想送你礼物。这样你就会知道,我对你也是很好的。”我的妈呀,这土妞还真是诚实得冒傻气。“听好了,保护你只是我的工作。”我义正词严,“我不接受任何贿赂,尤其还是这么难看的。”“可我织了一个星期……”她有点失望。我在她眼睛里看到了红血丝,还有右手两根手指上红红的两块冻疮。我知道这个笨蛋最近在织围巾,不过我不知道她是织给我。“算了算了。”我把围巾套到脖子上,“下不为例。”我抬起头,倒映在落地窗玻璃上的身影清晰无比,过腰的黑发整齐地束在我身后,一身黑色皮衣野性中流动耀眼时尚,加上很拉风的Armani墨镜,完美得想哭!但,现在多了一条这么土的围巾……我是真的想哭了。唐小花见我戴上了她的礼物,蹭地一下扑过来,抱住我的腰咯咯直笑:“小透万岁!”明净的玻璃映照着这一场深情相拥,我无意一瞥,心却一怔。某个刹那,我突然觉得,这条围巾放在我身上,居然并不难看。而且,我竟有点喜欢被这个柔软的小东西拥抱时的感觉。我再次揣测起老狐狸派我来保护唐小花的真正动机,难道仅仅是因为真话难求,在如今这个谎言密布的世界上,一个能坚持说真话的孩子是多么可贵,所以务必保护她平安大吉?这理由太扯了。唐小花是人类,但她绝对不是普通人类。她身上那种乌鸦嘴的能力,让别人害怕,也让我意外。她说那些即将发生坏事的人,额头上会漂浮出不同颜色的雾气,颜色越深的,会发生的意外就越严重。她有看到这些雾气的能力,不但如此,只要她再专心一点,动用一种莫名天生的意念之力,还能透过雾气看到究竟会发生什么事。但,天赋异禀跟天赐好运不是一码事,唐小花的“天赋”,带给她的大概只有挥之不去的迷茫,以及旁人异样与隔离的眼光。我曾经问过她,我额头上的雾气是什么颜色。她说,她看不到。这又是一件很奇怪的事,难道被守护者的异能对守护者无效?不过,我还是庆幸了。喜欢听好事不喜欢听坏事这种习惯,不但人类有,狐狸也一样。尤其是我这种只盼着早点完成任务回去睡大觉的狐狸。唐小花在我的护卫下渐渐长大,我看着她从小不点成长到高度与我肩膀平行的少女,她每长大一点,我的心就释然一点,等到她生命终结的那天,我就可以功德圆满滚回老家了。在这期间,只要这土妞不要太给我找麻烦,我也就满足了。要知道,替这个乌鸦嘴做许多善后的事情,也是蛮费精力的。我并不是一只太勤快的狐狸。不过也还好,唐小花还算个懂事的土妞,这么些年到也没闹出什么太大的乱子。但,最近的她,让我隐隐嗅到了某种危险的气味。浮生物语·狐守(5)3、几周前的晚上,我跟冥界来的冥差打了一架。祸起唐小花,因为冥差们要给她颜色看。事件结果是,落败的冥差说唐小花坏了冥界的规矩,篡改人类的性命,如果她再敢干涉冥界事务,定不轻饶。可这时候我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最近这段时间我迷上了一种叫魔兽的游戏,整天在电脑前醉生梦死,放松了对唐小花的监管。跟冥差PK后的第二天晚上,我把唐小花拎到了家里隔音效果最好的卫生间里逼供。即便到了十七岁,她在我眼里还是一个彻底的小P孩,卫生间的镜子里,映出势如水火,对面而立的我们。唐小花穿着颜色很丑款式很OUT的中长外套,被一头清汤挂面的短发遮住的脸,略略有些苍白,顶上的灯光透过她光洁的皮肤,隐隐有一种透明的质感。“老实交代,我不在的时候,你干了什么好事?”我的脸色比大理石还冷硬。唐小花嚅嗫着嘴唇,偷偷看了我一眼,马上又把视线移开,不说话。“说!”我觉得自己根本不像个守护灵,像收保护费的黑社会。“这个……我……”她黑亮的眸子在镜片后面躲闪。“你从来不说慌的。”我放柔了语气。逼供也要讲技术,要软硬兼施。“好吧好吧,我说。”她吸了吸鼻子,抬起头看我的额头,举起手指在上头画了一道,然后用一种半兴奋半烦恼的腔调说,“我看到他们的额头上,有新的东西。”“什么意思?”我下意识地摸摸自己的额头。“手机手机,把手机拿出来!”她在我口袋里乱摸一通,拿出我新买的手机,指着屏幕上的电量标示道,“就是这个东西!每个人的额上都有类似的标记。”我一愣:“你说你看到大家的脑袋上出现了电量标记?”“是啊。”她点头,“有的人电量高,有的电量低。老年人都是低电量显示。不过也有不少年轻人是低电量。”略一沉思,聪明如我,大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简单说,这土妞现在多半能看见人类的生命值。可是,这跟冥差发飙又有什么关系?“你什么时候发现有这种新能力的?”我问她。唐小花摇头。“不记得还是不肯说?”我继续逼,捏住了她的肩膀——跟冥界结梁子,这事情可大可小。她往后缩了缩身子,顽抗到底。唐小花最大的特色是,不说谎。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偶尔也学会了沉默,但绝对不说谎。我深知她的脾气,于是松了手,顺着自己的回忆去挖掘她这几个月来的不妥,点点滴滴,细节琐事。最终,目标锁定在我跟冥差PK的前一周。每年里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唐小花24小时,独自去城外的深山吸取昼夜交替时产生的灵露,这些玩意儿一年只出现一次。这就是身为狐狸的悲哀,始终要靠外部能源来维持自己的体力。不过还好,吸取一次灵露就能保证我一年的养分。我跟她的约定是,我不在她身边的这24小时,她不能离开家门一步。我回想起那个早晨,我从山中归来时的情景,唐小花一脸倦容地坐在永远长吁短叹的父母面前吃早餐,啃着一个似乎永远都啃不完的包子。我早已经习惯了她与父母间的这种相处方式,但却不习惯她对我的视若无睹。她在父母面前,乖顺寡言得像只安静的兔子,她毫无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会有的叛逆,她喜欢自己的父母,也尊重他们,听从他们的一切安排,但,总保持着一种微妙的距离。浮生物语·狐守(6)可是,跟我在一起时不一样,虽然也很像一只兔子,但绝不是安静的兔子,而是一只粘人的,跳来跳去的兔子。即便有外人在场,她得装作看不见我时,她暗自追随我的视线里,也总透着一抹只有我能看见的光彩。这种明显区别于他人的亲密,随着她年纪的增长,越发明显。而这个早晨,连我的出现,都无法点亮她的眼睛。这整件事的关键,肯定就发生在我去山里的那天。“我去山里的那天,你违反了我们的约定对不对?”我不能再浪费时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痛……”唐小花脸色一变,叫出声来。我下手历来有轻重,这个力道不会捏痛她。除非……我唰一下捋起她的袖子,那截白皙的手腕上,印着一个清晰的印,那形状似一片花瓣,旋曲成诡异的角度,让我想到一张欲言又止的嘴唇。最离奇的,是我透过这个印记,看到了地板上的花纹——这个印记,让她的血肉消失了一部分。我心里不再是不安,而是危险。“唐小花,我给你两个选择。”我勾起她的下巴,两根手指在她眼前晃了晃,“第一,跟我说出实情。第二,从明天起,我永远消失在你的生活里。你知道我言出必行的。”我承认我没辙了。我没有窥视他人过去的能力。“你……”她慌张地眨着眼睛,生命里没有我的日子,是她从不曾想象过的。我知道用软肋威胁一个黄毛丫头不厚道,但比起让她死得不明不白,我愿意当坏人。“我……”她抽动着鼻子,千古罪人一样垂下头,“我对别人说谎了……”4、那个穿着朴素的男人,抱着年幼的儿子坐在病床前,紧握着躺在床上的妻子的手。这个年轻女人浮肿的面容上,有太多的虚弱以及牵挂。摆在柜子上的饭盒里,一半是米饭,另一半是廉价的炒青菜。“妈妈……回家家……”年幼的孩子憋着嘴,去拽母亲的手。一句话而已,女人开始低声啜泣。“会回去的。”男人红着眼睛,在妻子额上吻了吻,“我跟儿子一直等着你呢。”“可是……”“嘘!”男人轻轻捂住妻子的嘴,温柔地说,“刚刚医生跟我谈过话,你现在只是初期,只要积极配合治疗,治愈的几率很大。我很有信心。你也要有!”“真的么?”女人看定丈夫的脸。“医生刚刚跟我说的。你不知道我听了有多高兴!”男人言之凿凿。我摇头,又一个说谎话的。刚才我分明听到医生面无表情地对他说,他的妻子顶多还有一个月的生命。门口,捏着一包感冒药的唐小花,愣愣地看着那对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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