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这个论坛转载的帖子该怎么删除,注册用户名,需要第一会所邀请码删除,论坛下方的联系好像不能发邮件

被这个论坛转载的帖子怎么删除_百度知道
被这个论坛转载的帖子怎么删除
可是这个论坛怎么也注册不了用户名论坛地址是bbs,有个帖子被这个论坛转载了.com&#47.auouo.index,还能删除吗,很想删除,也联系不上这个论坛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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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样是没有办法删除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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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论坛管理条例摘录
人民网强国社区管理条例用户注册或游客发言前,请认真阅读本条例。一经注册或发言,即视为同意接受本条例;如不同意,请勿注册或发言。一、总则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维护强国社区(下简称“社区”)秩序,保障社区用户的合法权益。2、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3、用户愿意接受本条例,方可注册,成为本社区正式用户。二、用户的权利与责任1、用户享有社区用户的各种权利,可享受社区提供的各项服务。2、用户在社区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本社区及相关论坛的管理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因从事论坛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3、用户要注意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如发现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社区管理者。因黑客行为或用户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4、用户认为自己在社区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社区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5、用户有权对社区管理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有权就论坛管理相关工作向论坛提出咨询。6、用户需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做到文明上网。三、社区规则(一)社区禁止内容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11、包含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3、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发布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请注明并将联络办法告知社区管理员);14、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15、抄袭及剽窃他人的作品,转载及引用请注明出处,不得上贴原作者禁止转载的文章;16、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17、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内容晦涩空泛的帖子;18、包含影响用户正常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文章;19、重复帖、测试帖、过于私人化的聊天水帖;20、涉及他人隐私、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本坛管理人员发布的信息;21、破坏社区及论坛秩序、侵害社区及论坛利益的其他内容;22、请勿重复、大量发贴并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23、未经社区及相关论坛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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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d.)(以下合称"新浪")向所有新浪用户提供的社区服务。&&第三条&&为享有论坛各项正当权益,论坛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规定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新浪页面上的提示完成新浪注册程序,成为新浪论坛正式用户,享有论坛权益,承担论坛义务。&&第四条&&本规定为新浪论坛的基本规定,其它一切新浪论坛规定和规则,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第二章& & 用户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新浪论坛用户人人平等。&&第六条& && &&&新浪论坛用户应遵循的规定和义务:& && && && &1.& &用户应当对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 && && &2.& &&&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一切可能因论坛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 && && && &3.& && & 论坛用户应当遵守论坛的各项规章制度;& && && && &4.& && & 论坛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第七条&&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新浪。因骇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新浪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论坛用户有在论坛各正常版面发贴和读贴的权限,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第九条&&论坛用户有权依照论坛招募申请的相关规定申请担任版主以及其它论坛职务。&&第十条& && &&&论坛用户认为自己在论坛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论坛相关规定进行投诉申诉。第十一条&&论坛用户享有在论坛寻求新浪网其他业务支持与帮助的权利。&&第十二条&&论坛用户在使用论坛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 &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 && & 2.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 && & 3. 遵守论坛管理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 && & 4.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论坛服务;&&& && && & 5.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 && & 6. 不得利用论坛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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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用户转贴应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第二十八条&&论坛根据版面管理需要有权删除转帖;&&第二十九条&&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图片及其它作品须符合以下规范:&&& && && && &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出处为“新浪论坛”或“.cn”&&& && && && &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原作者的同意,不得未经作者同意而剽窃、引用本社区的任何版权作品。&&& && && && &3.任何文章、图片以及其它作品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七章& & 免责声明&&第三十条&&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新浪论坛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新浪论坛适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新浪网以及新浪论坛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十一条&&新浪论坛不担保论坛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论坛服务不会中断,对论坛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第三十二条&&新浪论坛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新浪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十三条&&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新浪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十四条&&对于因不可抗力或论坛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新浪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第八章& & 附则&&第三十一条&&新浪论坛有权根据论坛发展需要可对本规定进行修订。&&第三十二条&&新浪论坛享有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第三十三条&&新浪论坛任何规定、条例与本守则冲突时,以本守则为准。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新浪论坛2008年3月21日&天涯社区公约序言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网络社区,维护社区的基本秩序,保障会员的权利和利益,订立本公约。 一、总则 第一条天涯社区是由海南天涯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涯公司)创建和维护的网络虚拟社区。第二条天涯社区提供多种社会化网络服务,这些服务的目的是为会员创建快乐、尊严、自由的网上家园。二、会员 第三条凡接受《天涯社区用户注册协议》和本公约并成功注册的,都是天涯社区会员。会员的用户名应符合社区规则的规定,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或者故意误导他人的文字和符号。会员的用户名违反社区规则的,其相关权利不受保护。第四条会员的尊严、自由和权利受社区平等的保护。社区可以依照一定的标准对会员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权利。此类分级的标准应公开透明。第五条会员的积分和其他虚拟财产受社区保护。依照预先确定并公布的规则,某些服务和游戏,会导致会员的积分或者其他虚拟财产增减变动,此类变动受社区保护。第六条会员有依社区规则在社区内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第七条会员的个人隐私受社区保护。社区应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会员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除非本人同意,或者依预先确定的规则,会员的个人资料和其他隐私信息不得被公开。第八条会员的任何行为,除非依在当时就已经存在的社区规则的规定,不受处罚。任何被处罚的会员,享有投诉并由独立公正的机构裁决的权利。第九条会员因社区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社区规则的规定,申请获得积分等虚拟财产作为赔偿。第十条会员有依照社区规则担任社区公职的权利。社区公职的申请、推选、任免应有公开透明的程序,并接受会员的监督。第十一条会员对社区公共事务享有知情权。社区公共事务应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方便会员了解。对会员有较大影响的事务,应提前征询会员意见。第十二条会员的任何权利,以不影响其他会员的相同权利为限。社区规则可以对这些限制做出具体的规定。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十三条会员在社区内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下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会员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四条会员的言论应符合社区规则以及所在分区和版的规则。会员发言前应了解所在版的讨论主题和相关规定,不发表与版规不符的言论,不在他人的帖子内发表与主帖内容无关的言论。对他人或者社区公职人员的投诉应发表在指定的栏目。第十五条会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第十六条会员应遵守社区秩序和网络道德,不得污言秽语,不得进行刷屏、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第十七条会员应尊重他人隐私,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发表他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第十八条未经社区许可,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第十九条会员在社区内发表违规言论的,社区公职人员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删除会员言论和处罚会员,必须给出明确的理由,并以社区规则为依据。第二十条会员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会员在公共论坛的言论一经发表,就无法由本人修改和删除,除非有重大理由,社区公职人员不受理会员删除自己言论的请求。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二十一条社区推行会员自治。除社区的安全监管、商业活动以及因法律和商业义务必须由天涯公司行使的权力外,其他权力均保留给会员自治机构行使。第二十二条天涯社区站务委员会为本社区最高管理机构。站务委员会设常务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其组织和人员任免由天涯公司决定。第二十三条 社区的行政管理权授予管理员。管理员由站务委员会秘书长提名,报站务委员会批准后任命。管理员依社区规则进行管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会员的监督。管理员的分工和组织由社区规则规定。第二十四条社区的规则制定权授予议事广场,包括审议本公约修正案,审议社区规则,审议财务预算案,就社区决策及产品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元老院提出议案,通过其他决议等。议事广场由议事员18至30人组成,议事员任期一年,只有注册两年以上的活跃会员才能担任议事员。议事员由站务管理委员任命和版主推选各一半。议事广场版主由议事员互选产生,首席版主代表议事广场。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议事广场通过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议事员赞成。 第二十五条社区的监督权授予元老院,包括审议本公约修正案,通过对其他机构的监督决议,弹劾违反社区规则的社区公职人员等。元老院由元老9至19人组成。元老由站务委员会秘书长提名,经站务委员会批准后任命。元老任期一年,只有注册五年以上的资深会员才能担任元老。元老院版主由元老互选产生,任期一年,首席版主代表元老院。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元老院通过弹劾案,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元老赞成;元老院通过其他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元老赞成。 第二十六条社区的投诉裁决权授予上诉申诉版和各分区投诉版,包括普通会员、版主、管理员、议事员、元老之间的投诉。上诉申诉版由裁判员5至13人组成,裁判员由站务委员会秘书长提名,报站务委员会批准后任命。裁判员任期一年,裁判员除非因不履行职责或者渎职被弹劾,不得被免职。裁判院依照本公约和社区规则独立裁决,不受任何机构和个人干涉。除非依社区规则向站务委员会上诉并被受理的,上诉申诉版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所有机构和人员都有约束力。凡担任社区公职者,如果不遵守上诉申诉版已生效的裁决,应辞职或者被免职。 第二十七条除本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会员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社区机构中兼职。第二十八条所有社区规则须经站务委员会批准,才具有效力。社区规则与本公约抵触者无效。社区规则与本公约是否抵触的争议,由上诉申诉版裁决。第二十九条经站务委员会批准,天涯公司员工可以担任社区公职,此类任免不受本章其它条款的约束。对天涯公司员工的投诉由上诉申诉版中的天涯公司员工受理。第三十条任何社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其操作权限干扰社区的安全监管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站务委员会可以暂停其权限或者直接免职。第五章 分区和版 第三十一条社区划分为若干分区。分区的设立和调整由站务委员会决定。第三十二条 分区的自治权受社区保护。凡本公约未授予社区机构行使的权力,均保留给分区及分区以下机构行使。第三十三条分区可以制定在本分区范围内施行的规则,分区规则与本公约和社区规则抵触者无效。分区规则与本公约和社区规则是否抵触的争议,由上诉申诉版裁决。第三十四条分区的管理机构,应基于分权和制衡的原则设立。第三十五条各分区对其他分区的规则和裁决结果,应予以完全的信赖和尊重。第三十六条版的自治权受社区保护。版的组织方式包括首席版主制、版主团队制和版务委员会制。采用首席版主制时,版的决策权属于首席版主。首席版主由会员申请,分区管理员任命,版主由会员申请,分区管理员在征得首席版主同意后任命。采用版主团队制时,版的决策权属于版主团队。版主团队以投票的方式做出决定,首席版主负责召集和主持版主团队会议,除非赞成票和反对票相同,首席版主无投票权。版主由会员申请,分区管理员任命,首席版主由版主互选产生。采用版务委员会制时,版的决策权属于版务委员会。版务委员15至45人,由会员申请,分区管理员任命,版务委员应尽可能包括版内各方面人群的代表。首席版主、版主由版务委员互选产生。版的组织方式的选择由分区决定,并写入本版版规。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公约为天涯社区的根本性规章,在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效力。本公约的效力仅限于虚拟社区内部,不得解释为可以对会员或者他人的现实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本公约的任何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自始无效。会员因使用天涯社区的服务产生的现实权利和义务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天涯社区用户注册协议》的保护和制约。第三十八条本公约的修订,涉及天涯公司权力的部分,由天涯公司在征询各机构及会员意见后修改发布。不涉及天涯公司权力的部分,由议事广场、元老院、管理员、裁判员分别以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赞成通过,报站务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当社区秩序受到重大威胁或者本公约的实施遇到重大障碍时,天涯公司可以暂停或者终止本公约的实施,并颁行临时管理措施。 第三十九条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社区规则除非被上诉申诉版裁决为与本公约抵触,继续有效。《凯迪网络用户与信息管理条例》&凯迪网络用户与信息管理条例第一部分 总则1、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本站秩序,保障本站用户的合法权益。2、制定本条例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3、用户应当遵守网络道德,注意网络礼仪,文明上网。4、用户在本站注册笔名及发布信息之前,应仔细阅读本站发布的管理条例和规定。用户一经注册成功即可享有注册用户在本站的各项服务与使用便利,也即意味着用户接受本站的各项条规。第二部分 用户管理一、 用户注册1、本站社区(博客)提倡、鼓励用户实名注册,但亦尊重使用笔名注册的权力;2、网友在本站注册,请使用汉字、数字、拼音或英文做笔名;3、请勿以知名人士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4、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5、请勿注册与名人或其他网友用户名相近、相仿的笔名;6、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之笔名;7、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笔名;8、请勿注册超过六个汉字或12个字节的笔名;9、请勿注册图形符号笔名。10、违反上述规定而注册的用户名将被禁止使用或注销。其发布信息将可能被删除。二、用户的权利与责任1、用户享有本站用户的各种权利,可享受本站提供的各项服务。2、用户有权对本站管理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有疑问请向在线管理员咨询。3、用户在本站所进行的所有活动应遵守本站及相关论坛的管理条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自行承担因从事网络活动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4、用户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如发现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站管理员。因黑客行为或病毒或用户保管疏忽导致用户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从而给用户本人造成损害的,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5、用户认为自己在本站的权益受到侵害,有权根据本站相关规定进行投诉。三、隐私保护1、保护用户隐私是本站的一项基本政策,本站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用户本人授权论坛透露这些信息;(2)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本站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2、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论坛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适当的使用。第三部分 信息管理1、用户在本站所发布的信息,包含文字、图片、动态画面与声音文件。2、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站管理规定正确地发布信息。3、用户利用本站平台发布的信息,本站有权在本站其它区域使用并视情况对其标题或内容进行删节修改。注册用户如不接受本站对所发布信息的编辑修改的,应当事先声明。4、用户转载或引用他人文章,请注明出处和原作者,不得发布原作者禁止转载的文章。5、本站不接受包含下列内容的信息:(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煽动非法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侮辱、诽谤、谩骂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10)以非法组织名义活动的;(11)含有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宗教、民族、地域、残疾、社会经济状况等歧视内容的言论和消息;(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3)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如系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请在发布的信息中注明并将联络办法告知管理员; (14)可能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15)抄袭或剽窃他人的作品;(16)缺乏理性讨论诚意、无理纠缠、恶意灌水等浪费版面资源的信息;(17)明显缺乏章法、错别字过多、内容晦涩、空泛的信息;(18)非中文发布的(必要的引用除外);(19)重复帖、测试帖、过于私人化的聊天水帖等影响用户浏览的内容或格式;(20)涉及他人隐私、有意模仿他人注册名或冒充本站管理人员发布的;(21)破坏本站社区(博客)讨论秩序、侵害本站利益的;(22)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23)未经本站管理部门许可张贴的任何形式的广告; (24)在帖子中(含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25)在帖子中加入如下符号组合的:ASIIC码、区位码字符、汉字空字符、汉字全角字符、键盘上位字符(由按SHIFT引出的符号)等字符;(26)短时间内连续“提升”同一用户的多篇帖子到主版面等“刷屏”行为的;(27)其它被上级网管部门临时通知暂不宜发布的。本站管理人员对于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有权进行删除、删节、修改或屏蔽。用户注明拒绝管理人员上述管理行为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该信息的发布。第四部分 版权声明1、用户在本站发表的信息仅代表用户本人观点,文责自负。2、用户转载他人发布的信息,应注明原始出处和作者,并注意原作者的版权声明;用户自行承担因转载、转摘、引用的信息所引起的版权责任和其它责任。3、用户发布于本站的原创信息,版权属于用户及本站共有;用户不接受此项约定的,应于信息发布时明确声明,对于此类信息,本站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受。4、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站的版权文章须保证:(1)征得作者同意,注明作者及信息的出处为“凯迪网络”(www.kdnet.net),并向作者支付稿酬。(2)对信息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5、本站有权自行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使用用户在本站发布的信息(附带版权声明除外),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用于平面出版等商业性用途时,将按同行业的稿费标准支付稿酬并于使用前通知作者。第五部分 免责声明1、本站用户之间通过虚拟空间交流互动,其交往中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2、用户因个人原因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的,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3、用户在本站的活动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而导致违法后果的,责任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站目前对注册用户提供的服务暂时是免费的。本站不担保服务品质可以全部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保证各项服务不会中断,对本站服务安全性也不作担保,用户在本站所发布的内容务请自留备份。5、本站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本站发布的信息中含有外部链接指向的非由本站实际控制的内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6、由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本站不承担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第六部分 附则1、本条例中“本站”指凯迪网络,包括凯迪社区及凯迪博客。2、本条例中“用户”仅指本站注册用户。3、本规则日修订并开始实施。凯迪网络环球论坛管理条例&欢迎您加入本论坛的交流和讨论,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请各位网友自觉遵守。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网友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环球网二、发贴请注意以下细则,若有违反,管理员及版主有权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对贴文进行转移、禁言,删除其帐号等处罚;情节严重且屡教不改者,将永久封闭其IP。触犯法律者,本论坛有义务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不得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的图文;2、不得发布造谣、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图文;3、本论坛严禁发布涉及**黄色内容,以及格调低下和有可能引起观赏者反感的图文。4、请勿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时政消息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图文。5、请勿发布宣扬种族歧视和破坏民族团结的图文;6、本论坛欢迎对作品进行善意的评论和技术上的交流探讨,但不允许出现大量的与主题内容无关的无意义灌水帖子或回复,不允许对他人作品进行不负责任的恶意评论,更不允许含有人身攻击和侮辱性的言论。7、未经社区管理员同意,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8、本社区不支持用零字节帖子作主贴。主贴三、版权问题1、在论坛里发表的图文仅代表原作者本人的观点,与环球网立场无关。出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我们有权在未经发贴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图文。2、论坛的所有图文,本网都不保证其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或完整性。3、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4、图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他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5、若发贴者无禁止转载或引用的声明,您在本论坛上发表的图文,环球网有权转载或引用。四、注册网名注意事项: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2、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3、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的网名;4、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网名;5、请勿注册图形符号网名。五、签名档填写注意事项:1、签名档内容规定与上贴规定一致,要积极健康;2、签名档中不能超链接其他网站、文章和音乐;3、签名档中链接图片不超过1张。六、您在本论坛注册,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本管理条例解释权归环球网,对管理条例有建议意见者请发论坛短信给管理员。注:邀请码只有在通过邮箱注册时才有用,在本网论坛直接注册不用填写。搜狐社区用户条款搜狐社区用户条款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区用户 第三章 言论规则第四章 社区管理第五章 版权声明第六章 处罚原则第七章 责任声明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社区命名为"搜狐社区"。第2条 本社区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均属搜狐公司。 第3条 本社区的管理维护由搜狐公司社区部门负责。第二章 社区用户第4条 遵守搜狐网站用户服务条款,并且在搜狐社区激活的用户(包括搜狐域邮箱激活和外域邮箱激活用户),可成为搜狐社区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社区用户"),拥有社区用户基本权限。社区用户参与社区活动时必须遵守《搜狐社区用户条款》。当您的社区帐号连续6个月或以上未登录社区,搜狐社区有权删除或冻结该用户社区资料。第5条 本社区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求提供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6条 本社区用户享有在社区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社区处罚而关闭发言权限的除外。第7条 本社区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斑竹;本社区用户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社区新版。第8条 本社区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第9条 本社区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第三章 言论规则第10条 本社区用户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发表作品、及转载或使用他人的知识产权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第11条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行业的法律、法规、实施办法。社区用户在本社区发表内容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违法或不当而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本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攻击党和政府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地区间友好关系的;(6)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论理道德、以,, 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7)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8)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社会秩序 ,破坏社会稳定的;(9)煽动、组织、教唆恐怖活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散布淫秽、**、**、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11)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12)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13)使用漫骂、辱骂、中伤、恐吓、诅咒等不文明语言的;(14)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15)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12条 本社区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第13条 未经搜狐公司同意,禁止在本社区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14条 本社区设定由站长、社区管理员和斑竹组成的梯级管理体系。第15条 本社区站长由搜狐公司社区组正式全职员工担任;站长行使本社区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站长代表本社区官方立场,除站长之外的任何社区管理人员及网友的言论,由其本人负责,均与本社区立场无关。第16条 本社区内容监察工作由搜狐公司内容监督组负责。第五章 版权声明第17条 本社区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搜狐公司立场无关。第18条 搜狐公司有权将在本社区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并不支付报酬,文章有版权声明者除外。第19条 本社区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贴的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作品系转载而附带有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其版权归属以声明为准。如搜狐社区内某一作品的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认为搜狐社区用户上传的内容侵犯了该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由搜狐的客服部门受理投诉。一旦核实,搜狐社区将采取删除等相应措施。在搜狐社区上载作品,即视为用户同意搜狐网就前述情况所采取的相应措施,搜狐网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违约、侵权或其他法律责任。第20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社区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1)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或图片的出处为"搜狐社区"或“”。(2)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文章或图片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范围及原作出处为"搜狐社区"或""。(3)任何文章或图片的修改或删除均应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出处。第六章 处罚原则第21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破坏论坛、聊天室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社区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22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利用社区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社区有权作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的处理,同时社区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七章 责任声明第23条 搜狐社区对于本社区中的任何信息或通过本社区链接、下载而获得的任何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合法性、正确性、可靠性;并且对于用户经本服务上的广告、展示而购买、取得的任何产品、信息或资料,搜狐社区不负保证责任。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服务的风险。第24条 本社区用户因为违反本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搜狐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25条 本社区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搜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26条 搜狐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a.本服务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b.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包括黑客入侵、网络中断、电信问题及其他不可抗力等;c.用户经由本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第27条& 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搜狐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a.本服务使用或无法使用;b.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的任何产品、资料或服务;c.用户资料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修改;d.其他与本服务相关的事宜。第八章 附则第26条 本条款未规定的内容参见《搜狐网站服务条款》,如有冲突以《搜狐网站服务条款》为准。 第27条 搜狐公司保留解释、修改、完善本条款的一切权利。第28条 本条款自日起颁布实施。 搜狐公司二零一零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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