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单招学校有哪些年领导干部需报告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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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4]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1.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落实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本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学习领会《通知》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为集中规范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党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了2015年《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各单位各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数予以配发,同时另附组电明字[2014]39号文件,供各单位部门学习使用。
请各单位各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按照《通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要求,认真填报本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好的报告表请密封,于2015年1月9日前送交党委组织部(贵勤楼425)。
&&&&&&&&&&&&&&&&&&&&&&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30日
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版权所有(Copyright) :兰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Lanzhou University Organization Department)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730000 
Email: zzb@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 海南大学 | Haina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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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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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编辑:zzb 关于2015年党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与抽查核实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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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依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和《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组通字[2014]1号)的规定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抽查与核实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详见表一),本人收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投资与经商办企业等事项(详见表二),领导干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有关内容解释
(一)移居国境外:是指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获得外国国籍,或者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二)共同生活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房产:是指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房屋等。
三、2015年工作安排
(一)印制表格
1月3日前,按照省委组织部提供的样表,印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做到标准统一。
(二)集中报告工作
按照规定,1月31日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应完成2014年度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
(三)信息汇总上报
4月10日,完成材料归档、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四)重点抽查
按照省委要求,从2015年1月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考察对象为科级的,需先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或者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或者平级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填写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转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核实。
(五)随机抽查
按照省委要求,7月1日,启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核实工作,按照3%比例,随机抽查核实对象,经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核准后,送交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
(六)认定处理
9月31日前,协助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完成随机抽查核实工作。
(七)总结工作
12月中旬前,总结抽查核实情况,并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是评价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是提拔任用干部的硬性条件。
(二)严格承诺。每一位填报人,要对个人事项报告表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进行承诺。
(三)严肃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将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办法(试行)》规定,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等处理。凡是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
&&&&&&&&&&&&&&&&&&&&&&& 中共牡丹江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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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版权所有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邮编:157011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甬土资发〔20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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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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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东部新城国土资源管理处,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中组部、省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局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填报工作新要求。中央组织部对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一是今年新增了填报承诺,填报对象要对2014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或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承诺。二是2014年度新提拔为局管领导干部的,请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逐项详细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三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做了更加详细的说明,各单位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填报的同志。  二、填报对象。所有局管领导干部。具体包括: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正副局级领导、党委、党组成员、局长助理、正副调研员、高配副局级等人员,局机关正副处长、正副调研员(含享受副处级以上待遇人员),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填报内容及受理。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件)的内容,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亲笔、工整、如实填写,并在承诺书上签名。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领导干部的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人亲笔填写后,送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单位主要领导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人亲笔填写后,送分管组织人事的市局领导审签;局机关处室(局)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人亲笔填写后,送分管或联系局领导审签,其他人员的报告表及承诺书由本人亲笔填写后,送所在处室(局)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  四、填报及抽查核实等工作计划。2015年按照时间节点需完成下列各项工作:  1、3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填报工作,将报告表及承诺书送市局组织人事处,上交报告材料时,请附报告对象清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单位及职务、职级、备注;  2、4月份起,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开展本级管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息的录入、汇总综合工作;  3、5月底前,将汇总综合报告及相关数据信息(具体参照上年度做法)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4、6月30日前,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随机产生抽查核实对象,并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信息查询委托函》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对象基本信息情况表》(纸质和“EXCEL”电子版光盘)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根据《通知》规定,从2015年起,对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列为市管后备干部人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  5、12月15日前,对本年度抽查核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五、有关要求。一是各单位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及抽查核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保密意识,确保稳妥有序开展;二是每一位填报的同志要抱着对本人和组织负责的态度,亲笔、工整、如实填写,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三是各单位及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组通〔2014〕43号)  2.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3.承诺书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日
(联系人:蔡晓君;联系电话:7)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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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辽组明字〔2014〕5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校级干部、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二、时间要求
日(周三)17:00前。
三、填报要求
(1)请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按时报告、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确保报告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报告表中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2项应当如实填报2014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它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3)报告表需本人在封面报告人处签字,再经审签人签字(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书记本人的报告表可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之后用信封密封好后交党委组织部。
四、严肃报告纪律
领导干部应当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诫勉、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五、指定专人受理
组织部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工作,受理人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或者扩散领导干部报告事项的有关内容。
六、数据审核录入与报送
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部门对报告表每一事项进行审核,在确保填报内容规范、完整后,再通过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信息管理系统,将个人事项信息准确、完整录入数据库。形成汇总综合报告,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信息管理处。
联系人:崔宏宇(校级干部),电话:
联系人:尚&&艳(处级干部),电话:
附件: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15版)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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