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法学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黄仪贞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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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军事技术哲学学术研讨会
第四届全国军事技术哲学学术研讨会
为不断丰富和完善军事技术体系,研讨军事技术哲学研究发展的基础问题,深化对军事技术本质、结构和规律的认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军事技术哲学专业委员会(筹)与河北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于日至20日在河北石家庄军械工程学院召开了第四届全国军事技术哲学学术研讨会。本次研讨会以“军事技术的理论、历史、文化”为主题,共收到论文83篇。来自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解放军理工大学、陆军军官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军事经济学院、装备学院、军械工程学院、装甲兵工程学院、武汉军械士官学校、海军工程大学、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航空大学、空军预警学院、空军空降兵学院、第二炮兵指挥学院,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东北大学、天津大学、山西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江汉大学、韶关大学,国际易学联合会、科学出版社、装备学院学报编辑室等近30家军地高校和社会团体组织的70余名代表出席。
7月19日,研讨会开幕式在军械技术研究所万戎中心举行。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东北大学文法学院院长陈凡教授代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受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许顺斗副主席委托,河北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河北师范大学副校长邓明立教授代表省科协向来自省内外、军内外的各位嘉宾致意,指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是河北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30多年所形成的优良学术传统的鲜活展示;军械工程学院陈永光副院长在简要介绍了军械工程学院的历史和现状后,代表承办方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开幕式由军械工程学院科研部郑坚部长主持。
本次研讨会特别邀请了来自国内技术哲学和军事技术哲学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做主题报告,主题报告会分别由军械工程学院贾玉树教授和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曾华锋教授主持。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陈凡教授作了题为“技术哲学研究的国际化与中国化”的专题报告。报告主要分为三大部分:一是技术哲学研究的国际化进程,二是技术哲学研究在中国的发展,三是中国技术哲学发展的未来构想。陈凡教授在简要介绍技术哲学国际化发展和中国技术哲学近年来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如何在技术哲学国际化的背景中发展中国的技术哲学。他强调在推进技术哲学国际化的同时,坚持中国技术哲学的传统优势,坚持马克思主义传统的技术哲学,坚持中国问题的技术哲学研究,坚持技术哲学国际化视野,坚持技术哲学中国化导向,走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哲学发展道路。
北京大学哲学系吴国盛教授作了题为“技术哲学作为哲学”的专题报告。吴教授首先批评了社会上流行的技术乐观主义与技术悲观主义割裂人与技术的关系,指出人与技术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此基础上,他提出应当加强对于身体技术、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的研究。其次,他重申他的海马主义技术哲学观点,主张把海德格尔的时间性与马克思的历史性结合起来研究。以此为基础,吴教授分析了军事技术哲学中人和武器的关系问题,指出应当把人与武器装备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不是把它们割裂开来孤立地研究。
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乔瑞金教授作了题为“为什么说马克思的技术哲学思想具有永恒性意义”的专题报告。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技术作为否定性力量或因素,使人的现实生存和实践活动偏离其本质,成为一种异化的存在;二是技术作为肯定性力量或因素,使人在现实生存和实践活动中不断展现其本质意义,成为一种不断超越异化的存在;三是技术作为否定性和肯定性力量或因素的辩证统一,使人在现实生存和实践活动中,不断赋予其本质以丰富的内涵,成为一种趋向回归自我的存在。
国防科技大学刘戟锋教授作了题为“技术与战争及其未来发展”的专题报告。刘教授首先从爱因斯坦关于近代科学起源于实验和逻辑的论述说起,他认为事实不能预期,但是规律是可以预期的。所以,军事技术哲学应当加强对于现代战争规律性的认识。战争既是科学,又是艺术。随着信息化时代到来,战争艺术的空间是在扩大还是缩小?刘教授从军队战斗力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人、武器、人与武器的结合方式这样三个维度,进行简要的历史考察,得出了自己对战争艺术空间历史拓展的一些独特的规律性认识。
装备学院装备指挥系郭世贞教授做了关于在军事技术创新实践中要大力倡导实验哲学精神的报告。报告分三个部分:一是近代西方实验哲学与军事技术创新发展,二是近代西方实验哲学影响军事技术创新发展的主要途径,三是近代西方实验哲学对我国当代军事技术创新的启示。报告从分析培根实验哲学精神的科学内涵入手,围绕提高我国军事技术创新能力这一核心,结合我国军事技术创新实践的具体情况,分析了在我国大力倡导实验哲学的必要性,对于科学认识我国军事技术创新形势,加快推进我国军事技术创新发展具有启发意义。
国防大学胡思远教授作了题为“海洋强国五大对策”的专题报告。报告分为五个部分:一是尽快进行全民的海洋观教育;二是尽快达成中国的威胁主要在海洋的共识;三是走向远洋的核心路径是“以空促海”;四是要在外宣上造成强大舆论优势反击“中国威胁论”;五是在面临钓鱼岛与南海两个方向的威胁时优先解决南海问题。
7月19日下午,与会代表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背景,围绕军事技术理论、方法、历史、文化、装备建设和国家安全等议题进行了大会发言。代表们视野开阔,观点新颖,思路清晰,会场气氛十分热烈。
第一,关于军事技术的理论。陆军军官学院卓爱平教授认为,现代军事技术的运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由于运用现代军事技术的国家制度不同、目的多样复杂,使用现代军事技术武器的正当与否界限模糊。因此必须明确现代国家行使军事技术装备合法性的三个标准:从政治立场判定一国运用现代军事技术是否与时代进步相一致,从法理的视角判断一国应用现代军事技术是否符合国际法基本精神,从道德的范畴评判一国使用现代军事技术武器是否在正确轨道上;空军预警学院陈慧林讲师以“高科技战争与当代国际人道法的新发展”为题,介绍了完善国际人道法所引发的国际法学界争议,指出在当代高科技战争实践推动下,国际人道法在内容和适用范围上不断拓展,法律效力也有所提升;空军工程大学张玮讲师鉴于现代军事技术的伦理问题倍受关注的实际,从主体维度、认知纬度和价值目标三个方面分析了现代军事技术发展的伦理维度,认为,实现真、善、美的统一,完全可以成为技术追求的最高伦理;武汉军械士官学校史建军副教授论述了无人机作战运用伦理合理性及限度,提出了无人机作战运用的伦理限制三原则:人控制机器而不是机器杀人、控制飞行运用范围、操控而不是消灭。装甲兵工程学院卫华副教授针对美国国会通过的“到2015年前,1/3的地面战斗将使用机器人士兵”法案,剖析了杀人机器人的伦理困境,从技术善和技术恶两个方面对杀人机器人进行伦理学辩护,并为杀人机器人的研制给出伦理学对策:提高杀人机器人的技术恶的人类性意识、制定禁止全自动机器人武器的国际性条约、加强文化交流化促进人类和平;军械工程学院邱惠丽副教授立足于纳米技术正在朝向军事领域发展的背景,根据纳米武器装备技术的具体特点,从生命伦理学、环境伦理学和社会伦理学等方面对于纳米武器的社会风险进行了伦理考量,呼吁每一位科学家及研究人员必须增强对人类未来的责任意识;韶关大学周新成副教授分析了技术场域中的工具理论、实体理论、技术批判理论这三大技术理论范式其语境论意蕴,目的就是要在重新拷问技术理论范式最初始意义的基础上,去构建一个技术批判理论的理解方式或理解形式,以期影响和启迪军事技术哲学的理路。
第二,关于军事技术的方法。浙江大学赵克勤教授以“集对分析与军事技术哲学创新”为题,向与会代表介绍了集对分析及其哲学特征,指出,集对分析(SPA)作为基于哲学关于客观事物普遍联系理念的处理系统不确定性的一种新的数学理论与方法,在军事技术领域应用广泛。讨论中,他向与会者提出了基于集对分析的,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相统一的军事技术哲学创新这一问题,并期待有更多的专家学者来重视这一创新和发展这一创新;天津大学韩永进教授以“信号与博弈”为题,从技术论、知识论和博弈论的视角,解读了信号的本质属性,研讨了信号携带信息的博弈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军事技术发展可资借鉴的方法路径;针对军事仿真技术的发展已经渗透到军事活动的所有领域的态势,空军航空大学李小奇教授研究了面向对象的军事仿真哲学原理,认为,对于未来的军事行动,仿真模型的建立是基础,要依据对立统一的法则这一军事仿真建模的根本法则,来探讨面向对象的基本概念、对象的哲学原理、类和对象的哲学关系、方法的实质、消息(事件)的作用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关于军事技术的历史。军械工程学院王娜讲师立足于黄老学派兵学理论文献,从战争观念、用兵之道和政治与军事技术关系认识等方面,梳理了黄老之学对军事技术的发展;河南科技大学刘鸿亮副教授探讨了19世纪中叶中西军事技术优劣的原因,认为,军事技术的优劣从属于它所处在的社会环境,可从思想层面、制度层面和物质层面等得到合理的解释;军械工程学院白剑光博士以甲午战争为界,论述了晚清时期人们对武器装备制式化问题的前后不同认识,提出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既要注意引进科学技术本身,更要注意吸收先进科技背后所蕴含着的思想观念、规则制度等;军械工程学院刘焕峰讲师着眼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兵工技术发展,阐述了其背景、历程、影响和经验等方面问题述论,认为这一时期人民兵工技术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我军组织结构、作战方式的变革,奠定了战争胜利的物质基础;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杨爱华副教授则以20世纪50年代留苏军事学员的群体为视角,系统考察了其数量规模与派遣程序、分布院校与学习情况、留学费用与生活情况,分析了军事留学生归国后在军队建设、国防工业等各个领域中作出的贡献;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赵阳辉副教授在分析钱学森成长背景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年间钱学森与火箭技术结缘的社会因素,揭示了钱学森科学研究方法的特征,以及在航空航天领域中的重要贡献及影响。
第四,关于军事技术文化问题。军事科学院郭修起教授提出,在战争方式日趋高科技化的今天,大力加强军事科技文化建设不仅符合当今时代要求,而且对于建设现代化军队、快速生成战斗力、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从多个方面探寻军事科技文化建设的途径,努力推动我国军事科技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军事经济学院李平俊副教授认为,一国武器装备究竟应发展到何种水平不仅要受经济技术基础的制约,而且受到该国军事文化的深刻影响,很有必要从军事文化内含的工具性价值观与终极性价值观两个方面来研究一国军事文化对武器装备发展可能产生的促进与制约作用。装备学院田丽韫助理研究员在对比分析不同时代军事装备文学艺术特点的基础上,论述了信息化时代军事装备文学艺术的主要特征及表现形式,分析了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对军事装备文学艺术创作手法、审美情趣等方面的影响,并从文学艺术欣赏的角度评价了信息时代的军事装备文学艺术;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贾珍珍以美国DARPA这个特殊的机构为例,结合科学哲学理论对其创新文化进行系统的阐述和深入地探讨,突出了创新文化功能发挥的内在机理,并针对我国科学发展的状况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第五,关于军事技术的实践。海军工程大学石国进副教授指出,军民融合与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军民融合是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的一个重要现实条件。通过研讨军民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提出了“融入体系、自主创新、发挥优势、促进转化、积极稳妥、军地双赢”的指导原则,明确了军民融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现实对策;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陈童以美国陆军未来战斗系统(FCS)项目为例,从环境政策、技术、费用以及组织管理4个方面分析了造成军事技术创新风险的主要因素;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王文超从人与武器关系的争论出发,探讨了生物交叉技术发展视域下中西战争方式的融合化趋势;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赖燕茹比较了美国超导超级对撞机SSC与欧洲大型强子对撞机LHC的不同命运,分析了基础物理学“大科学”工程所面临的社会环境问题;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文旆把我军与美军电子装备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对比,突出强调了我军必须重视电子装备保障力量的建设;装备学院研究生王雷讨论了军事技术发展与战斗力生成模式转变之间的“主动”与“被动”的关系问题,认为辩证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在现代高技术条件下加快转变我军战斗力生成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六,关于军事技术与国家安全。电子工程学院蒋建华教授界定了国家心理安全的内涵和特征,指出了国家心理安全在巩固国家安全的战略博弈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论证了心理安全威胁的来源,提出了对危机诊断一般应把握的方面和原则;关于网络空间安全,电子工程学院单洁副教授遵循“陆-海-空-天-网络电磁”这“五维一体”国家安全理念,从国家安全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网络电磁空间安全问题进行了解读。而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石海明博士则以科技进步视角,指出了网络空间安全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发展的必要要求,认为,网络空间技术性、虚拟性及广延性决定了其是一个异常复杂的国家安全新疆域,并探讨了世界各国正在加紧筹划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问题;鉴于信息化条件下国际军备控制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征,国防科学技术大学高嘉社副教授分析了新形势下恐怖主义对国际军备控制产生的影响,提出了我国军备控制的对策选择。
对于军事技术哲学的其他相关问题,与会代表也踊跃发言,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的交流。解放军理工大学叶怀义副教授十分关注军校学员哲学思维的培养问题,认为学会哲学思维不仅对学员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着积极的帮助,对提高学员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有积极影响。指出,提高哲学思维的主要措施是使哲学教学体现哲学的本性,按照启发、引导或思辨的方法进行;武汉军械士官学校刘静讲师分析了军事技术发展对军人心理的影响,并探讨了锤炼军人强健的心理的科学方式方法以及提高军人心理素质的对策;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与军事生活、技术生活相关的社会问题,对于促进军队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空军空降兵学院黄仪贞副教授在明确军人社会保障制度地位作用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军人社会保障的现状及问题,对新形势下如何完善军人社会保障制度从体系、模式、管理机制等层面进行了探索,指出,完善我国军人社会保障制度,既是适应和完善国家社会保障改革的具体步骤,也是军队后勤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江汉大学吕翠华老师则基于休闲的角度谈了社会进步观的发展,认为休闲和科技都是我们这个时代重要的特征,休闲的进步观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进步观,社会进步的标准理应包含休闲的内容,充分休闲的社会是我们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原秘书长、国际易学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国政教授回顾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军事技术哲学专业委员会的筹办发展历程,分析了军事技术及其物化的军事装备对于国家安全的影响,着重强调了军事技术创新的意义和价值。此外,王教授还针对中国自然辩证法的历史与现状,提出当前必须更加重视学科建设问题。
按照研讨会议程安排,在曾华锋教授的主持下,与会代表表决通过了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军事技术哲 学专业委员会(筹)组成人员名单。在热烈的掌声中,贾玉树教授发表了激情澎湃的闭幕辞。贾教授指出,本次研讨会筹备时间虽然很短,但参会代表十分关注,成果显著,形成了征集论文数量多、涉及面广,地方学者积极参与、开放性强,聘请专家学术水平高、到会媒体多、影响力大的三个特点。他希望与会代表能继续参与并推动军事技术哲学的建设与发展,相信富有生命力的军事技术哲学必将迎来伟大的未来。
本次研讨会引起了多家新闻媒体关注。《中国社会科学报》日以《美机器人士兵引争议:军事技术发展不能离开人文反思》为题进行了访谈报道。中国社会科学在线、光明网、和讯网进行了转发。长城网7月23日以《第四届全国军事技术哲学学术研讨会在石市举行》为题首发了新闻,人民网、中国日报网、中国社会新闻网等进行了全文转发。
相关会议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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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5:17]重庆文理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毕 业 论 文论文题目: 从国际法来探析恐怖主义论文作者: 司盈盈 指导教师: 李小鲁 专业班级: 法学 1 班 学 号:
2012 年 2012 年 12 月 12 月 3 日 9 日 提交论文日期: 论文答辩日期:中 国 ? 重 庆 2012
年 11 月 目录摘要 ........................................................................ 1 Abstract..................................................................... 2 引言 ........................................................................ 3 一、恐怖主义的概念........................................................... 3 二、恐怖主义的产生........................................................... 4 (一)无政府主义的产生 ................................................... 4 (二)西方意识形态恐怖主义的产生 ......................................... 5 (三)恐怖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紧密联系 ....................................... 5 (四)欧洲各国产生的政治暴力 ............................................. 6 三、国际法关于恐怖主义的影响力 ............................................... 6 (一)恐怖主义犯罪的危害 ................................................. 7 (二)国际法评估......................................................... 8 四、国际法关于国际社会如何反恐 ............................................... 9 (一)进一步加强国家间反恐合作 ........................................... 9 (二)加强和完善国内反恐立法 ............................................ 10 (三)切实加强防范控制措施 .............................................. 11 五、对恐怖主义的反思........................................................ 11 结语 ....................................................................... 12 参考文献.................................................................... 13 致谢语 ..................................................................... 14 从国际法来探析恐怖主义法学专业 09 级 1 班 司盈盈 指导老师 李小鲁摘要 恐怖主义采取绑架、暗杀、爆炸、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图实现其政 治目的或某些要求,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令人关注。 本文对什么是恐怖 主义和恐怖主义的犯罪影响力定了一个概念, 以及针对国际反恐立法, 如何制止恐怖主义的 前景展望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认真探讨。 关键词:恐怖主义;反恐立法;影响力评估;前景展望第 1页共 14 页 From international law on terrorismLaw professional grade 09 class 1 Si Yingying tutor Li Xiaolu Abstract terrorism, assassination, kidnapping, explosion to take aerial hijacking, hostage, terror,in an attempt to achieve its political objectives or certain requirements, serious harm to the social order and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safety, concern. This paper is what terrorism and terrorist crimes influence set a concept, as well as for the international anti-terrorism legislation, how to stop terrorism on the prospect of these problems, this article thoroughly analyzed. Key words: legislati Prospe第2页共 14 页 2009 级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论文引言 长期以来,恐怖主义以其血腥的暴力活动为显著标志,在世界许多地区制造混乱,成社 会的动荡不安。 “9? 11” 事件更是使这种活动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它以空前的破坏力、 冲击力和影响力,给世界政治、经济、军事,以及国际关系、国际秩序带来深刻的变化;它 也迫使世界各国再度聚焦恐怖主义, 重新评估恐怖主义危害, 并把反恐纳入国家安全的战略 层面。虽然恐怖主义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恐怖主义威胁并没有在国际反恐斗争 的严厉打击下日趋减小。 仍不断发生的一系列恶性恐怖事件显示, 恐怖主义威胁不仅依然存 在,而且在一些地区还不断恶化。由此可见,反恐斗争仍是一项十分复杂、长期、艰巨的任 务。虽然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人只是极少的一小撮,但由于恐怖活动所具有的特性,使它所 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普通的刑事暴力犯罪,并影响到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国际关系等 各个领域。因此,关注下恐怖主义是一件非常有必要的事情,我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参考各 种资料,并且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已经基本上成功完成了设计要求。在下面各章中我会为 大家一一阐述,谈谈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由于水平有限,论文中难免存在错误和不足 之处,恳请各位导师在百忙之中,予以批评指导,在此向各位老师标示诚挚的歉意! 一、恐怖主义的概念 由于恐怖主义产生、 发展的原因及其活动背景十分复杂, 目前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尚没 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定义, 这种状况不利于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采取一致行动, 也影响到各国 在反对恐怖主义方面进行有效的合作。 美国学者本杰明认为: “恐怖主义是跨国界的蓄意的、 有组织的谋杀”;1998 年 4 月出台的《阿拉伯制止恐怖主义公约》中规定:恐怖主义是指任 何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 这种暴力行为或威胁不管其动机或目的如何, 只要实施对个人或集 体的犯罪计划中,危及人们的生命、自由或安全,危及国家资源就是恐怖主义。美国联邦调 查局认为,国际恐怖主义是在国际社会非法采用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其目的在 于恐吓或给政府、公民施加压力。我国学者认为,某个国际政治团体,脱离群众地不进行其 它形式的斗争,单一的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以达到政治目的的活动,就是恐怖主义。综合 国内外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恐怖主义是指社会中某些组织和个人采取绑架、暗杀、爆炸、 空中劫持、扣押人质等恐怖手段,企图实现其政治目的或某项具体要求的行动或主张。从犯 罪动机上看, “对于犯罪,可以根据其行为或其动机或两者兼具的标准将其分类,在恐怖分 子的暴力行为中,国际法和绝大数国家的分类,基本是以犯罪动机为基础的。”恐怖主义犯 罪的动机是具有某种意识形态或是政治图谋的。 从攻击目标及其选择上看,恐怖主义犯罪 所选择的攻击目标并不必然与其最终宗旨或目的相同, 其在选择袭击目标上, 并不是 “盲目” 的,而是相当有统筹、有目的地进行选择,以便最大限度的获取政治成果,例如&9.11&事件 的袭击目标--美国纽约的世贸大楼、华盛顿 及五角大楼,就其分别是美国的经济、政治、 军事象征。 从行为手段的实施上看,基于某些原因,恐怖主义犯罪选择了暴力手段,欲图 通过暴力手段达到其政治目的。 当代的国际恐怖义行为主要是实施的手段更为便利, 在方法 上高科技含量更高,更容易达到在社会中制造恐怖的效果。从行为的公开性来看,恐怖主义第 3 页共 14 页 司盈盈:从国际法来探析恐怖主义 犯罪为了让政治对手知晓其所谓以及其所谓的政治目的, 更为希望其行为得到公开, 并且公 开性越大,就越能增加其恐怖效果而达到恐怖行为的目的。 恐怖主义犯罪是具有一个或多 个&国际&因素的恐怖主义犯罪, 它在性质上属于&国际犯罪&, 并且在形式上也符合&罪刑法定 &的原则。 二、恐怖主义的产生 (一)无政府主义的产生 恐怖主义是一个不断演变的历史现象,它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自 19 世纪后期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恐怖主义产生后, 恐怖主义就与不同时期的政治、 社会运动以 及各种思潮相结合,表现出与之相适应的时代特征,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如 19 世纪末 20 世纪的无政府主义思潮与革命恐怖主义、20 世纪上半叶的民族主义型恐怖主义、20 世纪 60-70 年代的极左翼型恐怖主义、20 世纪 90 年代后的跨国网络恐怖主义,等等。究其原因, 恐怖主义这些不断演进的特点与工业革命后近现代国际体系各构成要素的变化是互动发展 的。因此,本文力图以现代性为分析视角,挖掘出恐怖主义与近现代国际体系形成与发展过 程中的各种理论与思潮的互动特征,以便厘清思路,破除西方在恐怖主义问题上的偏见,指 出正是西方自身的矛盾与危机问题才导致了恐怖主义的滋生和蔓延, 从而探索根除恐怖主义 的标本兼治的正确方向。 虽然恐怖事件在古代和中世纪就已普遍存在, 但直到 18 世纪后期, 也就是近代革命的 初期,恐怖才被政治理论家逐步升华。法国革命家罗伯斯庇尔等人就认为,恐怖是社会大革 命中政治变革的工具, “使用恐怖手段的最初理由之一就是人要彻底地更新,人们不必在乎 所使用的手段, 因为变革是全面的, 效果要立竿见影??最早使用现代恐怖的人胸怀远大目 标,要彻底改变世界”。雅各宾派的恐怖主义在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作用,它不仅在政治、 法律上使恐怖主义正当化和合法化, 而且在理论上也使之系统化, 为此后形形色色的恐怖主 义奠定了理论基础。当时美国和法国殖民地的居民都认为,人有不可剥夺的权利;而且为了 获得和保持这些权利,可以采取极端手段。例如以完全正义自诩的叛乱者就认为,恐怖是获 得自由、体现其世代相传的价值的一种手段。大革命时期的法国、19 世纪革命时期的俄国 等国家也支持恐怖主义, 认为它是保持革命成果的必要手段。 因为当时的欧洲和美国都处在 现代公民主权国家建构和近代国际体系形成的过程中。 尤其是欧洲经历了由君主主权国家到 公民主权国家的变化, 并由此引起了国际关系体系的变化, 即从君主主权间体系演变成了一 种复合性国际体系。 在从君主主权国家形成的国际体系向近代公民主权国家的国际体系转变 过程中,有两个因素发挥了转变媒介的作用:一是近代市民革命,即由欧洲战争引起的类似 于法国大革命等革命运动以及一些自上而下的资产阶级改革; 二是与此直接相关联的产业资 本主义的发展。公民国家的形成,既是政治与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所带来的结果,也是国际体 系发生变化所带来的结果。在这一系列变化过程中,公民国家从君主国家那里继承了主权、 领土与人口, 同时公民取代了君主的主权与作用而成为政治的主人。 为了促进与适应这种变 化,社会契约论等政治民主和自由主义思想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同时,工业革命的推广导致第 4页共 14 页 2009 级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论文从农村来到工厂的大批产业工人失业,生活状况十分糟糕。在这种情况下,卡尔?马克思的 社会主义思想和以彼得?克鲁泡特金为首的无政府主义主张应运而生。此后,在无政府主义 的推动下恐怖组织在 19 世纪的欧洲(尤其俄罗斯)和美国都获得了较大发展。 (二)西方意识形态恐怖主义的产生 受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思想运动的影响,17-18 世纪君权神授和君权至上观念逐渐退 出了欧洲的政治舞台,而以洛克、卢梭为代表的社会契约论开始占领意识形态市场。他们认 为社会契约是人民之间的契约,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不是基于契约,而是基于法律,法律 是民意的体现, 人民有权变更法律。 所以对于那些侵犯或剥夺了人们自然权利的政府或官吏, 人们可以通过行使基本权利来加以抵制,甚至可收回已经转让的权利。于是,人们反抗政府 的权利就成为一种为维护自然权利而派生的必要权利了。 政府存在的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的权 利,否则,人民有权抵制政府滥用权力,有权更换政府,甚至有权以暴力推翻压迫人民的政 府。这种“人民可以反抗暴政”的思想对 18 世纪后的欧洲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成为后来 西方意识形态型恐怖主义的重要理论渊源。 社会契约论的提出与当时的国际体系结构密切相关。 当时的欧洲正值君主专制制度向公 民主权国家转变时期, 需要许多新思想来为新的统治模式的到来做准备。 而卢梭等人的思想 正好为欧洲的变革提供了理论武器, 并使法国大革命产生了许多新的概念和意识, 例如新的 “公民”身份概念和新的“主权”统治理念。这些新的概念为“诛戮暴君”的学说注入了新 的内容,如“刺杀者的刺杀目标不再仅仅是‘诛戮暴君’时代的暴君了,与暴君有联系的其 他国家机器的象征目标都成为可能的袭击对象, 具体的暴力对象如今转变为不加区别的暴力 对象”。1848 年欧洲大革命爆发后,一名德国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卡尔?海因茨有感于革命 力量的弱小和反动势力的强大,发表了一篇主张以刺杀手段推动历史进步的文章《谋杀》 (“Murder”)。在该文中,海因茨指出,由于专制政府的谋杀武器已经达到极其完善的地步, 因此专制政权的反对派必须发明“新的谋杀手段”,来应对国家在组织、训练、人员数量及 毁灭手段方面的优势。海因茨还研究了恐怖活动中恐吓的重要性,他说: “革命者必须制造 一种让野蛮人时时刻刻都担忧自己的生命的气氛。必须让他们感到每一滴水、每一口饭、每 一张床和每一片草丛都可能是杀手。 海因茨的这篇文章被认为是第一个 ” “现代恐怖主义 的 全面学说”和“革命恐怖主义”的最早、最重要的意识形态宣言。 (三)恐怖主义与无政府主义紧密联系 19 世纪中叶以后,恐怖主义又与另外一种政治思潮――无政府主义联系在一起。无政 府主义是反对一切形式的政治权威的学说。它译自法文 anarchisme(安那其主义),指否定一 切国家权威的小资产阶级社会政治思潮。19 世纪它出现于欧洲,以德国的斯蒂娜、法国的 蒲鲁东、俄国的巴枯宁和克鲁泡特金为代表。无政府主义主张个人绝对自由,宣称一切权力 是“屠杀人类智慧与心灵”的罪恶,国家是产生一切罪恶的根源。要求为反对一切形式的权 威而斗争, 并立即消灭任何国家。 无政府主义者专门同国家和一切他们认为同政府有关的胁 迫镇压工具――官僚机构、法院、警察、军队以及私有财产制度和宗教制度作对,并力图从第 5 页共 14 页 司盈盈:从国际法来探析恐怖主义 这一切限制人类自由的 外部力量中解放出来。因此无政府主义者不仅反对政治,而且反对 技术和经济。 恐怖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合流的时期正值 19 世纪资产阶级工业革命产生后给社会经济 造成巨大冲击的时期。上述提及,在 19 世纪,工业革命迫使大批失地农民进入工厂后又面 临失业的困境, 从而激化了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矛盾。 而刚起步不久的资本主义又找不出良 方来缓解不断激化的劳资矛盾, 于是政治民主和自由主义思想开始广为传播, 这其中就包括 以俄国的巴枯宁和克鲁泡特金为代表的主张暴力的无政府主义思潮。1869 年,巴枯宁发表 了《革命原则》一书,提出了一些被现代恐怖主义者奉为信条的主张:“革命者必须对罪有 应得者的悲泣置之不理,不能有丝毫的怜悯。除了毁灭之外,我们不接受其他行动。??消 灭国家并不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只要废除继承权,打破人们对国家的迷信,依靠少数人的 密谋暴动,摧毁一切,就可以在 24 小时内一举消灭国家。”另一位无政府主义者乔治?索 雷尔在其代表作《论暴力》中也提出了“未来的理想社会必须以摧毁国家为前提”的暴力主 张,同时还对“暴力”(violence)和“强制力”(force)作了区分,称“强制力的目标就是维持 少数人统治的社会秩序,而暴力倾向于摧毁这种秩序。这种作为实现新社会的暴力,并不等 同于残忍,而是一种宣传手段,一种教育方式,它能赋予革命者的思想以一种其他思想方式 所不能给予的精确和坚定”。 (四)欧洲各国产生的政治暴力 在巴枯宁等人的无政府主义理论流行之时, 欧洲各国也在同时上演着针对统治者的谋杀 剧。仅 1878 年这一年,就有数次针对统治者或统治机构代表人物的刺杀活动,这包括对德 皇的两次谋杀活动,同年 10 月和 11 月针对西班牙国王和意大利国王的刺杀行动,以及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沙皇俄国发生的以刺杀沙俄警察机构总头目和圣彼得堡总督的行动为代表 的“俄国革命恐怖主义”。美国由于完成国家建构的时间相对欧洲而言较晚一些,因此恐怖 活动主要是在南北战争以后,美国由农业社会迅速向工业社会转化的过程中,即 19 世纪后 期和 20 世纪初期。这股恐怖主义浪潮形成的原因如同前已提及的,主要是刚刚兴起的资本 主义制度还没有找到有效途径来调和工人阶级和资本家的矛盾, 于是一些无政府主义者就频 频用恐怖手段向资本家和政府发起进攻。在马萨?克伦肖看来,俄国的革命恐怖主义和同时 期的欧美无政府主义者的恐怖主义一起, 代表了前现代政治暴力和现代政治暴力之间的一个 转折期。它们作为现代反政府恐怖主义的典型代表,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并不断为后来的 极左翼、反政府类型的恐怖组织所效仿。 现代的恐怖主义在冷战结束后开始出现, 因此其产生原因也多发生在冷战结束后, 除了 引发恐怖主义最初产生的殖民主义原因外,还有许多国内和国际的原因。 简要地来说,恐 怖主义产生的国内原因包括经济原因、政治原因和民族、宗教原因等;而恐怖主义产生的国 际原因则包括霸权主义的膨胀原因、 不合理、 不公平的国际秩序原因和东西方文化价值矛盾 的原因等。 三、国际法关于恐怖主义的影响力第 6页共 14 页 2009 级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论文(一)恐怖主义犯罪的危害 恐怖主义危害不因从事恐怖活动的人员减少而缩小。恐怖主义既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 也不同于常规战争, 它是一种“以小搏大”的极端不对称的暴力活动。 这种“不对称”之所 以极端, 是因为它并不是军事作战中的不对称, 而是恐怖组织有预谋地针对毫无防范能力的 平民进行袭击的不对称。 这种“不对称”还体现在政府难以给予“受害群体”全面保护而防 范这种袭击,也就是说,任何国家、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把所有人都像保护要人一样地保护起 来,不可能把所有民用建筑、设施都像保护使领馆、军事基地、政府办公驻地一样地安装各 种防恐设备。由此可见,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与各国军队相比是“弱者”,但与它们袭击对 象相比则是“强者”。 虽然说恐怖组织不断遭到重创,许多恐怖分子不断落网,但残余的恐怖分子“以小搏 大”的危害并没有减少。 这种“以小搏大”, 可以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地方或交通工具里放置 炸弹、大规模劫持人质、使用汽车炸弹、用导弹袭击民用航空器等方式实现。在这些恐怖活 动中,几个恐怖分子、几个炸弹、几枚导弹同它们所造成的伤害与影响可以说难以成比例。 因此,我们评估恐怖主义的危害,不能仅仅因其人员的减少而放松警惕。 恐怖主义危害仍在不断扩大。 常规恐怖活动已经显示了它的杀伤性与破坏力, 每年死于 恐怖活动的人数有增无减。与此同时,人们更加关注大规模杀伤性恐怖主义出现的可能。恐 怖主义无视人类的任何道德规范, 不受任何国际法约束, 因此, 它追求最具轰动、 最具血腥、 最具影响的各种恐怖活动方式,核、生、化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一直是其寻求使用的手段之 一。1995 年造成 10 多人死亡、5000 多人受伤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使人们 在内 的核恐怖主义的恐惧与日俱增;而在美国蔓延的炭疽恐慌更使人们忧虑生物恐怖主义的来 临。随着国际社会的日益开放,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恐怖分子得到制造包括核、生、化在 内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技术和制造材料的途径与方式也越来越多, 亟需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与警惕。 9?11”事件中,载满乘客和油料的大型客机撞向世贸大厦和五角大楼的恐怖举措表 明,恐怖分子在使用常规武器的同时,也在不断寻求新的更具危害的恐怖活动方式。一些恐 怖组织逐渐超越传统,尝试高科技带来的恐怖效应。它们在异地建立支持性网站,从事各种 培训、宣传等活动;利用现代两用技术如全球定位系统、移动电话、寻呼机等进一步加强其 恐怖活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非暴力恐怖主义的危害越来越大,信息恐怖主义就是其中一 个最突出的问题。 当人们在享受现代化传播技术给人们带来的便利, 当人们越来越依赖于计 算机网络时,恐怖主义也把邪恶的目光瞄准这一领域。他们不仅利用互联网结成跨地区、跨 国界的大型组织,利用网络的便利条件获取和发送各种信息、交流经验,利用网络从事各种 犯罪活动;同时,他们也把这种支撑现代化社会的系统作为攻击目标:瘫痪网络、干扰攻击 通信卫星等。此外,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设施也处在恐怖活动的威胁之下。 恐怖主义危害还在于它造成大范围的心理恐慌影响经济发展。恐怖主义主要特征有二: 一是以滥杀无辜来追求更大规模的血腥效果; 二是力图制造更大范围的恐慌效应。 直接造成第 7 页共 14 页 司盈盈:从国际法来探析恐怖主义 人员伤亡与物质财产损失只是恐怖主义危害的一个方面, 它的危害还表现在对人们心理的冲 击。 虽然恐怖活动最直接的受害者只局限于案件现场, 但人们由此所产生的心理恐慌则远远 超过这个范围。因心理恐慌而产生的负面效应是全方位的:一是对政权的稳定有所影响,有 时甚至造成政府的更迭;二是造成社会一定程度的动荡不安,人人自危;三是妨碍正常的工 作与生活秩序,一遇到事件便与恐怖活动相联系,造成交通中断、工作停止等状态。而且, 恐怖主义的危害还在于恐怖活动的放射性作用,极大地阻碍了经济的发展。表现一,通过各 种类型的恐怖活动,增加社会安全成本。为防范恐怖袭击,各国都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各种安 保措施。 这不仅使得人们工作生活的各种快捷途径大打折扣, 而且这种安全成本也使其他经 济活动的效益有所下降;表现二,直接对经济构成冲击。1997 年埃及旅游胜地卢克索发生 屠杀外国游客的恐怖事件后, 世界各国纷纷取消原定去埃及的旅游计划, 使埃及当年的旅游 收入下降了 30%;2001 年印尼巴厘岛爆炸事件后,不仅已在该岛的游客匆匆离去,而且去 该岛的人数也急剧下降。事发第二天,印尼股市开盘,综合指数下降了 10%。“9?11”事件中, 美国纽约在其地标性建筑物――100 多层 400 多米高的世贸双子塔被两架被劫民航客机撞击 后轰然倒塌的同时,既造成了 2800 多人的死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使美国笼罩在恐怖阴 影之下,一时间草木皆兵。此次事件除对经济的直接影响外,间接影响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 估计。 恐怖主义危害日益全球化。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全球化、信息化、多极化稳步发展。 在此状态下,世界各国的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依赖性更是不断加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 也意味着各国的脆弱性增加了。这种脆弱性的实质,是指威胁国家安全的跨国因素增多,而 恐怖主义就是其中最突出的因素之一。我们看到,尽管恐怖活动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热点, 但恐怖主义的全球化使得其危害的全球化现象尽显。 11”事件虽只是针对美国的恐怖活 “9? 动,但却对整个世界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据联合国估计,此次事件将使世界经济发展放 慢 1 个百分点,损失高达 3000 多亿美元。在 2800 多死亡人员中,涉及的国家多达几十个。 换言之, 恐怖主义的全球化使世界各国人民都要承担恐怖风险与反恐成本。 评估恐怖主义的 全球化不应只着眼于恐怖事件的发生,而应看到它的全部。恐怖主义既有极端理论作宣传, 也有一定组织机构进行策划;既有募集资金网络,也有走私武器军火渠道;恐怖事件只是恐 怖主义的一种最终表现形式。由此可见,虽然恐怖攻击主要针对特定国家和目标,但其他恐 怖主义活动则有可能在世界各地进行。 由于以往忽视这一点, 使恐怖主义问题造成了许多国 家之间的摩擦。这种摩擦不仅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有,就是发达国家之间也有,而且这种 摩擦现在仍然存在。 (二)国际法评估 从恐怖主义犯罪事件的发生方式和性质上可以很直观地看到, 恐怖主义者具有很强的组 织能力和行为能力。 恐怖组织的规模和组织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恐怖主义犯罪对社会的 整体危害性以及政府的应对和处理。在评估恐怖主义犯罪的组织程度方面需要考量以下因 素:恐怖组织形成的原因及其历史背景;恐怖组织统领者的基本情况;恐怖组织成员的基本第 8页共 14 页 2009 级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论文情况;恐怖组织的组织化程度;恐怖组织是否具有涉外政治背景;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及其 运用情况; 恐怖组织的武器装备情况及其善用的犯罪手段; 其他决定恐怖组织犯罪能力的因 素。 所有的恐怖主义犯罪都伴随着相应的政治目的或者社会目的,如狭隘的民族独立的目 的,改变社会政策的目的等。恐怖主义犯罪的目的是评估其危害性的主要考量因素,以侵害 国家主权完整和政权稳定为目的的恐怖主义犯罪的危害性最大。 一些组织通过资助甚至领导 恐怖主义犯罪,策动民族分裂,试图破坏一国独立、稳定的政治局面和干扰、阻碍一国的经 济社会发展进程。因此,我们在考量恐怖主义犯罪事件的政治目的与社会目的时,绝不能忽 视该事件发生的时代背景和国际背景。 人身和财产损失是衡量恐怖主义犯罪危害程度的重要因素, 反映着恐怖主义犯罪社会影响力 的大小。 人身侵害最直接地造成社会公众恐惧感, 私有财产和公共设施的被破坏程度则关系 到应对恐怖主义犯罪的物资的调配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规模和方式等。具体应考虑暗杀、 爆炸、 绑架、 劫机等不同形式的恐怖主义犯罪所反映出的不同社会矛盾及其造成的社会影响 力和恐惧感的差异,有针对性地予以应对。 恐怖主义犯罪的危害性与其犯罪对象和犯罪区域有着直接的关联。2001 年的“9?11”恐 怖袭击事件发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 这次事件中具有国际象征意义的世界贸易中心遭受了 毁灭性打击, 其经济影响和在人们心中所造成的恐惧是可想而知的。 我国在处理群众性事件 的级别评估工作中, 也是将事件发生的地点及其针对的对象作为重要的指标加以衡量的。 恐 怖主义犯罪的发生地越重要、犯罪对象的象征意义越大,其危害性和影响力也就越大。 四、国际法关于国际社会如何反恐 (一)进一步加强国家间反恐合作 当前国家间反恐合作是通过国际性的多边公约和区域性的地区公约进行,这些公约使各 国在反恐的基本原则方面达成共识。但国家间反恐合作也存在不足:首先,现有的国际反恐公 约基本上是针对特定行为制定的,缺乏一部切实可行的统一的国际反恐怖主义犯罪公约,主要 是因为国际社会未能就恐怖主义的定义达成共识。而且,国际反恐条约缺乏强制执行效力,它 只能采取间接模式,即各缔约国通过国内法系统把国际公约的制裁性规范适应于恐怖主义犯 罪分子。其次,国家间反恐合作内容有待突破和创新。目前许多国家间合作局限于共享信息 情报资料、引渡罪犯等传统的司法合作模式,而恐怖主义犯罪的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活动范围 不断扩大,犯罪形式复杂多变,目前的这种合作内容已经不适应于恐怖主义活动的新特点。再 次,国家间反恐合作的具体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从目前情况看,国家间反恐合作虽然声势浩 大,但很多方面只停留在理论上,没有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反恐合作实 际作用的发挥。 中国的反恐只能走一条合作反恐之路,我们对“东突”恐怖势力的打击,就是借重国际合 作才取得了重大进展。因此,中国要积极参加到世界反恐阵营,充分发挥爱和平、负责任的大 国作用,促使各国在恐怖主义认识上求同存异,达成共识,拓展国际反恐合作的内容并促使反第 9 页共 14 页 司盈盈:从国际法来探析恐怖主义 恐措施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落实。 (二)加强和完善国内反恐立法 我国刑法在惩治恐怖主义犯罪方面的修订和新内容的增设,基本上包括了恐怖主义犯罪 涉及的范围。但是,根据反恐国际公约的原则,结合我国反恐的现实需要,我国反恐立法还存在 明显的缺陷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明确恐怖主义犯罪的性质。 对恐怖主义犯罪性质的认定主要是确认恐怖主义犯罪是否为 性犯罪,这会影响到对恐怖活动的态度,因为国际法已经认可“政治犯不引渡”和“政治庇护” 的原则。关于恐怖主义犯罪的性质问题,国内外已有若干文章做了论述,认为恐怖主义犯罪不 属于政治性犯罪,所以不适应“政治犯不引渡”和“政治庇护”原则。这种认定不论从法律 角度还是从现实需要,都是合理的,有利于维护国际国内社会稳定以及全人类的生命财产安 全。但是,我国法律在这一点上的论述是不明确的。因此,我国刑法应明确规定恐怖主义犯罪 的性质,确定“或起诉或引渡”的原则,即若不将恐怖主义犯罪嫌疑人引渡给他国,就应在本国 提起刑事诉讼,防止恐怖分子逃脱惩罚。 制定全面系统的反恐怖主义犯罪条款。我国刑法虽然对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做 了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过于原则和抽象。为了更有效地打击各种恐怖活动,刑法应进一步 修改,增加一些反恐怖主义犯罪的新条款。(1)增设恐怖主义犯罪的罪名。我国刑法中规定与 恐怖犯罪相关的罪名是屈指可数的。根据刑法确立的罪刑法定基本原则,对于尚未明文规定 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就无法定罪量刑,也就无法承担有关国际公约的义务,所以中国要完善国 内刑法对恐怖犯罪的规定。对此,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其一,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凡我国缔 结或加入的国际反恐条约中规定的国际恐怖犯罪,在我国国内法中尚未规定的,应参照国际条 约的有关规定来处理”;其二,在刑法分则中增设相关罪名。如增设恐怖主义杀人罪、劫机罪、 爆炸罪、绑架罪、机犯罪等罪名,使其与一般刑事犯罪区别开来;根据中国加入的国际公约, 增设非法获取和使用核材料罪、 非法使用邮件罪、 劫持人质罪、 暴力侵害受国际保护人员罪、 危及海上安全罪、危害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罪等罪名。 (2)为分化、瓦解和消灭恐怖主义犯 罪,刑法应该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处罚特别规定加重、减轻或免刑事由,以有效打击恐怖主义犯 罪。 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法。国内反恐的主要依据刑法来实施,没有专门、系统的反恐法,与 一些国家相比,中国的反恐立法明显滞后。目前,世界上普遍认为,制定反恐专门法规更有利于 打击和惩治恐怖主义犯罪,更适应当前反恐的需要。面对日益严重的恐怖主义犯罪和国际恐 怖主义活动,中国在现有的刑法基础上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恐法大有必要。这部反恐法应该是 一部综合性法律,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对恐怖主义犯罪的概念、反恐的指导原则以及恐怖主义 犯罪的各种罪名和具体内容都要有明确规定,能够规范反恐行动,调动各方力量,明确反恐职 责,有力地打击恐怖主义犯罪。 .建立系统完善的反恐执法体系。 目前,为满足反恐的需要,许多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执法机 关、司法机关更多、更大的权限。如美国在“9?11”事件后通过“美国爱国者”法,给执法、第 10页共 14 页 2009 级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论文司法机关更多的权限,其中包括扩大窃听范围和监督权限。法国则制定了一个专门审理恐怖 主义犯罪的司法程序,将追踪、预审以及定罪集中在一个单独的法庭,提高了司法审判效率。 反恐斗争具有复杂性、严峻性和长期性的特点,中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除了完善反恐立法体 系外,还要完善反恐执法体系。 一方面要完善司法制度,强化司法队伍建设;另一方面由于恐怖 主义越来越表现为高科技化、国际化并且与挂钩,所以要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让金融部门介 入,参与。通过各组织机构的密切配合,共同构建反恐执法体系,有效打击恐怖主义犯罪。 (三)切实加强防范控制措施 认真做好情报工作。在反恐怖斗争中,谁提前掌握了情报信息,谁就掌握了主动权。因此, 情报工作在反恐斗争中至关重要,是反恐斗争胜利的关键。但是,恐怖组织都非常严密,恐怖活 动也非常隐蔽,而且恐怖分子都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和反侦查能力。因此,搜集反恐情报必然 面临很大的困难。另外,由于情报搜集的困难,情报的处理工作也面临很多困难。在情报处理 初期,往往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份情报,而且可能很不完整、很不清楚。但在大量无用的情报中 极可能隐藏着反映恐怖主义活动的蛛丝马迹,因此情报部门必须根据现有的支离破碎的情报 进行分析研究,判断情报的准确性和可信度。这是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极其困难的工作。 加强边界安全控制。世界各国对恐怖主义认识的不统一,使得恐怖分子可以自由地穿越 某些国境,这是恐怖主义活动泛滥的原因之一。历来反对一切恐怖主义活动,采取了积极有效 的措施,严格控制恐怖主义分子入境,但反恐职能部门在预测意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现 在社会复杂,恐怖主义犯罪具有高智商的特点,有很多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加入恐怖组织。工作 人员仅凭经验和常识无法保证安全。因此,反恐职能部门要转变观念,采取更为严密的措施, 确保边界安全。 五、对恐怖主义的反思 从震惊世界的“9?11”事件到伦敦、埃及发生的连环爆炸案,世界各国都把“反恐” 提上重要日程,当“反恐”作为一种相对而生的独立行为存在时,即意味着恐怖主义的完全 成立。 任何一个国家都认为自己可能成为恐怖主义下一个进行恐怖袭击的对象, 于是专门组 建军队进行反恐,反恐俨然成了一件可能随时准备投入战斗的大事。但是,恐怖主义也并没 有因此而消失, 相反进行恐怖袭击的方式越来越出乎于人们的意料, 我们很清楚恐怖主义始 终处在暗处, 恐怖主义分子脸上没有任何的标记标示着他们的身份, 这不禁让人想起中国的 一句古话: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走在大街上,我们身旁的任何一个人都可能是恐怖分子, 他在背包里放置一个仅重几公斤的炸弹就可能成为其进行恐怖袭击的工具,对于这样的情 况,我们防不胜防。事实也证明,即使是军事实力排名第一、称霸全球的美国也没能阻止恐 怖分子的恐怖袭击, 而且恐怖分子一出手就是针对美国的重量级机构――世贸大楼, 其采用 飞机以自杀行为撞击大楼的方式也令世人为之瞠目。 目前, 没有事实证明恐怖分子的恐怖行 为只是一次性行为, 即对一个国家只进行一次恐怖袭击, 主要靠措手不及来争取进行恐怖袭 击的时间。 而这世界上也没有人可以预言美国不会再遭受第二次恐怖袭击, 所有的恐怖活动 都是在发生之后才给人们太多的认识。第 11 页共 14 页 司盈盈:从国际法来探析恐怖主义 科学认识恐怖主义和有效开展反恐斗争,必须把握以下两点: 第一、任何国家、民族和公民都必须始终如一地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对于恐 怖主义,无论发生在何时、何地,针对何人、何物,出于何种原由,以何种形式而发生,都 必须坚决谴责与反对。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是我们一贯的立场,也应该成为全世界的普 遍立场。反对恐怖主义的斗争是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的共同事业,是正义与邪恶、文 明与野蛮的较量,而决不能以社会制度与意识形态划线,决不能指向任何民族、任何宗教、 任何文明,必须坚决反对把恐怖主义与特定的民族、宗教或文明挂钩。反对恐怖主义必须坚 决反对搞双重标准, 必须摒弃冷战期间西方国家推行的所谓 “一个国家的恐怖分子是另一个 国家的自由战士”的错误政策,坚持“一个国家的恐怖分子是所有国家的恐怖分子”的正确 立场,决不能给任何恐怖分子特别是“民族分裂主义”恐怖分子和“宗教极端主义”恐怖分 子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政治避难和难民地位。 第二、全球社会都必须科学认识恐怖主义的基本特点,充分认识恐怖主义与反恐斗争的 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与恐怖主义进行恰如其分的不懈斗争。恐怖主义是一种畸形的政 治或社会现象,是一种不对称的非传统安全威胁,有着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原因,是现 实世界各种利益矛盾尖锐化或畸形化的产物。 因此从根本说, 反恐怖主义主要是一种复杂的 政治斗争,不但要从政治的高度致力于解决产生恐怖主义的原因,而且要讲究斗争策略,一 手严厉打击“恐怖主义”的暴力活动,一手有效遏制恐怖主义的宣传活动,想办法削弱恐怖 主义造成的恐怖气氛; 要防止仅仅把恐怖主义当作一个简单的暴力犯罪问题或一个简单的军 事战争问题来对待,以为只靠警察或军事的打击就能解决问题。 “必须意识到由于恐怖主义 主要是一个政治问题,所以最持久的解决办法主要是政治性的” 。必须努力用“政治方案”消 除产生恐怖主义的原因(如贫困、绝望、不公平、民族歧视、阶级压迫),否则任何国家打击 恐怖主义的努力都很难取得成功。 必须科学评估恐怖主义的客观危害, 既要充分认识恐怖主 义的严重危害,防止低估恐怖主义的威胁,避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又要理性评估恐怖主 义的危害,防止夸大恐怖主义的危害,避免反应过度,草木皆兵。简言之,既要重视恐怖主 义,又要蔑视恐怖主义。 总之,恐怖主义的产生由来已久,它对人类的冲突远没有结束,正在以新的形式登场。 历史性的事件是事件背后长期的历史所决定的, 既有赖于我们对其前因的追索, 也有待于其 后果在我们的应对行为中进一步展开。因此,世界各国正以反恐为契机,更好的促进全球化 的发展,使得不同国家人民之间更加相互了解,不同文化地区之间更加相互信任与理解,不 同文化之间相互交融与融合,从而遏制恐怖主义在全球的进一步蔓延。 结语:国际法制止国际恐怖主义的前景展望 “9?11”事件清楚的表明,即使像美国,全球惟一的超级大国也无法独自面对恐怖主义 挑战。 “9?11”之后,国际社会国际恐怖主义的危害性的认识,对国际间法律合作也有新的 诉求,从而也使国际上的反恐获取了更大的成果。长期,恐怖主义的政治性使恐怖主义分子 往往被政治犯,国际法上的“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便因之长期制约着国际反恐合作。不过,第 12页 共 14 页 2009 级法学专业学士学位论文正在逐渐, “非政治化”国际反恐是历史的大势所趋,1997 年的《关于制止恐怖主义分子爆 炸的国际公约》规定:为引渡或司法协助目的,本公约范围内的任何罪行被视为政治罪、与 政治的罪行或有政治动机引起的罪行。 “非政治化”使国际反恐合作前景一片光明。当然, 国际恐怖主义有着的社会历史根源, 制止国际恐怖主义需各国的司法合作, 更需要整个国际 社会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改革不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关注弱势群体的利益,从而彻 底根除国际恐怖主义。参考文献:[1]郑远民、黄小喜,国际反恐怖法[J],法律出版社,2005 年 4 月第 9 期; [2]马福威,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认定[J],杜邈 编著,出自《恐怖主义犯罪专题整理》 , 中 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年 5 月第六期。 [3]张旭,恐怖主义犯罪的惩治与防范:现状、问题与应对[M],杜邈 编著,出自恐怖主义 犯罪专题整理[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年 5 月第 6 期。 [4]刘汾,试论城市中的恐怖主义:根源、特征与治理手段[M],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8 年 4 月 25 日,第 17 期。 [5]张优东,恐怖主义犯罪现状、根源及立法完善[J],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年 4 月,第 15 期。 [6] 王逸舟.恐怖主义溯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年第 23 期(6) 。 [7]胡联合,当代世界恐怖主义与对策[J],东方出版社,2001 年第 18 期。 [8]慕亚平,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法问题研究[J],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年 12 月 1 日, 第一期。 [9]中国国际法年刊(1996)[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年第 8 期. [10]修志军.国际法有关制止国际恐怖主义问题探析[J]东方论坛,2000 年第 3 期. [11]黄仪贞,李笑镭.论当前国际恐怖主义的新发展及法律控制 [J]求是,2006 年第 4 期。 [12]胡联合。当代世界恐怖主义与对策[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 年第 118 期;123. [14]王庭东。 “9.11”事件与全球恐怖主义治理[J]世界经济与政治,2002 年第 5 期.(4) [15]{美}R.J.霍尔德斯。恐怖主义及其严重危害[J]法学评论,2001 年第 8 期(2) 。第 13页共 14 页 司盈盈:从国际法来探析恐怖主义致谢语经过一个多月的探究分析, 对于恐怖主义有了比较深的印象, 但是由于时间比较短当中 还有什么不足的地方, 有什么出错的地方希望老师能够指正出来。 十分感谢系领导以及李老 师在本设计论文中对我的指导和帮助!在本次毕业设计中,我从老师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李老师的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严谨的治学精神和深厚的理论水平都让我受益匪浅。 在他的 帮助下使得毕业设计论文能及时的完成,非常感谢李老师的耐心指导。另外,同学们同样也 给了我不少的帮助, 在这里并表示感谢。 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 都给予我很大的帮助, 使我论文水平得到不少的提高和认识, 这对于我以后的工作和学习都是一种极大的帮助, 在 此最后一次真诚的感谢他耐心的辅导和帮助~!司盈盈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第 14页共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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