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2010年实施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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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情况汇报上午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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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广晚新闻2月12日&& 201020101402226458148 2010329568739218238.7%5.5%8.22%19.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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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谢军报道)针对我国交通参与者普遍存在的不文明交通行为等问题,本周六(1月30日)起新疆将与全国各省区同步展开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与秩序管理处处长蔡青告诉记者,我区交警部门将联合自治区文明办首先在乌鲁木齐、石河子、库尔勒等大城市展开本年度的第一步计划,主要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行动主题,开展“四个六”活动: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等。 各地交管部门及文明办将力争通过3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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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制定2010年下半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意见
  为巩固上半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成果,根据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交管局有关文件精神,湖北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半年工作意见,深入推进下半年实施工作,确保顺利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一、着眼工作常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专题汇报上半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一步争取重视和支持。紧密结合本地党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创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找准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落实部门职责,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完善内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推动社区、村镇建立交通安全基层组织,推广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探索建立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建立部门间交通违法信息交换机制,推行交通违法与银行征信、保险费率挂钩制度。
  二、注重教育引导,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各地要依托当地志愿者服务组织,广泛吸纳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日&、&活动周&、&排队日&、&让座日&等劝导活动,增强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的意识。9月6日,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全省大、中、小学统一开展&万名交警进校园&文明交通宣讲活动,各地要组织业务素质过硬、具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的民警深入校园,按照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确定的统一讲稿和统一内容给学生上交通安全课,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互动体验活动,教育学生遵章守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交通习惯,摒弃交通陋习,倡导传播文明交通理念。
  三、保持严管态势,强化专项整治宣传。各地要采取日常检查和统一行动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对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保持严管态势。针对客运车辆存在的超员载客、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路面及源头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地区交通秩序乱、交通事故多、群众反映强烈的路段、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净化道路交通环境。8月底或9月上旬,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军区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军警联合查缉涉牌涉证违法专项行动,各地要在做好查缉工作的同时,广泛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曝光违法车辆及当事人,向社会公布行动战果,迅速形成强大声势。
  四、完善硬件设施,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各地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及时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危险路段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重点完善学校、幼儿园、医院及新建(改建)路口的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进一步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完善行人过街通行设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加强施工道路交通组织,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五、依托新闻宣传,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共同策划文明交通新闻宣传活动。要组织媒体采访团,深入采访报道本地区工作亮点及成效,突出典型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媒体不同的传播优势,形成文明交通宣传的立体化与网格化;发挥中央媒体驻鄂记者站的力量,及时将本地区的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及案例等新闻素材传送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中央媒体,提升宣传报道层次。同时,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地方媒体建立交通陋习、危险驾驶行为&曝光台&,剖析深层次原因,警示教育违法当事人。9月下旬,全省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新闻媒体统一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曝光日&活动,组织媒体记者上路抓拍闯红灯、占道停车、行人翻越护栏等交通陋习,并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集中公开曝光,形成舆论声势。
  六、发掘先进典型,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广&交通安全宣传示范路&创建成果,学习借鉴宜昌市夷陵区在创建交通安全宣传示范路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推动本地创建工作。1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示范路的创建工作。要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梳理执法、管理和服务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10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巡回演讲团,赴武汉、襄樊、荆州、宜昌、十堰、荆门、孝感、黄冈、咸宁开展巡回演讲。各地要通过网络投票、群众评选、竞赛评比等方式,推出一批违法处理、事故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岗位的&文明示范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七、播发宣传品,普及文明交通知识。近期,总队制作下发了一批文明交通行动车贴、平安结、招贴画、台签、公益广告光盘等宣传品,各地要认真组织在辖区宾馆酒店、中小学校、客运站场、居民社区等场所发放、摆设、张贴,并根据需要组织加印;要积极协调地方宣传、广电部门,在电视、广播等媒体和已安装车载电视的公共汽车、旅游车上免费播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公益广告。年底,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在武汉市举办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艺晚会,各地要结合工作特色,至少准备1个参演节目。12月上旬,各地要将选送节目刻录成DVD格式送总队综合处政宣科。
  八、严格兑现奖惩,加强分类指导和考核。各地要对照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定期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9月,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将召开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会。目前,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正在制定2010年全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标准,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年终予以考核验收。各地也要制定相关考核评价办法,对市(县)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责任编辑:李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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