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原民办代课教师新政策困难经济补助名单公示

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将领到生活困难补助
祁圣波讲话
周海云主持会议
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唐西英递交责任状
  红网安乡站12月9日讯(分站记者 胡毅)12月9日上午,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动员暨学校安全工作大会在党校大会议室召开。    会议首先传达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通知》明确:两类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日起开始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一类为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另一类为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教育办和现履行教育管理职能的中心学校)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与此同时,这两类人员还需符合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要求。补助发放标准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20元。    会议就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及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关于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困难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工作;要依法依规,按照政策处置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信访诉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精细化管理,立即开展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及时整治化解各种安全隐患。    会上,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副县长唐西英递交了《安乡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责任状。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祁圣波在会上指出,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要做到“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履职配合到位。要正视历史,充分肯定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在特殊历史时期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的贡献。要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政策和会议部署严格抓好落实,确保我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平稳推进。祁圣波还就学校安全工作强调,要保持警钟长鸣,时刻念好学校安全工作“紧箍咒”;要标本兼治,切实筑牢学校安全工作“防护网”;要严字当头,不断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海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何国荣、齐跃生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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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元月14日至21日县级审核名单公示
& & 现将元月14日至21日县级审核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欢迎并接受社会各届人士对公示对象的身份、任教年限、是否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否存在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等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
& & 在公示期内,对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举报者须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所举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具体详实,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保护。
& & 受理举报时间:日至1月30日
& & 举报电话:平江县监察局信访室
& & 平江县教育局纪监室
& & 附件:
平江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
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来源:教育局
文章作者:教育局办临澧县启动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
  红网临澧站12月5日讯(分站记者 何娟)12月4日下午,临澧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动员会在县金穗宾馆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及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易文斌主持会议,副县长邓红作工作报告。
(动员会现场)
  会上,邓红详细解读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的政策精神。据悉,此次补助对象是曾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部分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及在乡村医生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目前已经离开乡村医生工作岗位、年满60周岁、持有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的乡村医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将根据工作年限,按60元、90元、120元每人每月三个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易文斌强调,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关系着原中小学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保障和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严明纪律、严守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组织专门的力量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乡镇乡镇长和分管负责人;经济开发区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区)中(小)学校长和人事专干、卫生院院长、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 16:46:26) ( 16:00:12) ( 08:48:49) ( 17:37:09)&&&新闻热线:021-
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将领到生活困难补助
原标题: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将领到生活困难补助
祁圣波讲话
周海云主持会议
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唐西英递交责任状
  红网安乡站12月9日讯(分站记者 胡毅)12月9日上午,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动员暨学校安全工作大会在党校大会议室召开。
  会议首先传达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通知》明确:两类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日起开始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一类为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另一类为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教育办和现履行教育管理职能的中心学校)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与此同时,这两类人员还需符合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要求。补助发放标准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20元。
  会议就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及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关于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困难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工作;要依法依规,按照政策处置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信访诉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精细化管理,立即开展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及时整治化解各种安全隐患。
  会上,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副县长唐西英递交了《安乡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责任状。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祁圣波在会上指出,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要做到“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履职配合到位。要正视历史,充分肯定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在特殊历史时期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的贡献。要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政策和会议部署严格抓好落实,确保我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平稳推进。祁圣波还就学校安全工作强调,要保持警钟长鸣,时刻念好学校安全工作“紧箍咒”;要标本兼治,切实筑牢学校安全工作“防护网”;要严字当头,不断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海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何国荣、齐跃生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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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将领到生活困难补助
日 19:44 来源:红网
原标题: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将领到生活困难补助
祁圣波讲话
周海云主持会议
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唐西英递交责任状
  红网安乡站12月9日讯(分站记者 胡毅)12月9日上午,安乡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动员暨学校安全工作大会在党校大会议室召开。
  会议首先传达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通知》明确:两类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日起开始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一类为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另一类为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教育办和现履行教育管理职能的中心学校)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与此同时,这两类人员还需符合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要求。补助发放标准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20元。
  会议就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及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关于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困难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身份及工作年限的认定工作;要依法依规,按照政策处置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信访诉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精细化管理,立即开展一次全方位、地毯式的排查,及时整治化解各种安全隐患。
  会上,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向副县长唐西英递交了《安乡县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责任状。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祁圣波在会上指出,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要做到“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规范操作到位、履职配合到位。要正视历史,充分肯定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在特殊历史时期为农村教育事业作出的贡献。要履行职责,按照相关政策和会议部署严格抓好落实,确保我县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平稳推进。祁圣波还就学校安全工作强调,要保持警钟长鸣,时刻念好学校安全工作“紧箍咒”;要标本兼治,切实筑牢学校安全工作“防护网”;要严字当头,不断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链”。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海云主持会议并讲话,县领导何国荣、齐跃生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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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按要求及时发放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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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目前下发《关于做好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计算,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每月将得到60元、90元、120元三个档次的生活困难补助。
&&& 《通知》规定,补助对象为:一是日以前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登记在册进入民办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二是日前经教育行政部门(含原乡镇教育办和现履行教育管理职能的中心学校)备案进入代课教师队伍,在公办中小学(含公办的幼儿园和公办学校举办的学前班)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 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
&&& 补助标准为: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 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从日起计发。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次月起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日以前超过60周岁的,从日起发放,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蒸湘区辖区内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由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按月发放。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责任编辑:张险波
中共衡阳市蒸湘区委、蒸湘区人民政府 主办
蒸湘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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