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后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程后人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题目: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呈现新局面(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大力加强1、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圆满完成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区依法依规选举产生了第七届社区居委会班子,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本次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直选率100%,全区78个社区全部实现直接选举,侯家塘街道电院社区采取了无候选人直接选举方式。二是选民参选率94%。共登记选民227754名,参加投票选民214217名,参选率94%。三是社区居委会成员义务化率高。全区各社区共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398人(男性205人,女性193人),兼职(义务)委员191人,占48%,其中厅级干部3人,市区两级人大代表22人,政协委员4人。四是社区居委会成员结构优化。全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党员320名,占80.4%,大专以上学历的319名,占80%,新委员193人,占48.5%。2、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统一要求加强监督全面清理各村的村规民约,推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对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加强了村务公开制度建设,对村书记主任进行了集中培训。年初与各涉农街道、乡、镇分别签订《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联合区监察局、农林水局对各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督查。贯彻实施《xx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程》,加强了民-主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的力度,确保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并延伸到组。(二)、社区建设取得新突破1、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成效显著今年,区人民政府与长沙民政职业学院签署了共建和-谐城区协议,本着创新、特色、亮点的工作主题,走一区一示范、一街一精品、一社区一特色的创建之路,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取得成效,我区喜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东塘街道以及牛婆塘、廖家湾、赤岗岭三个社区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社区)。2、社区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一是社区“三位一体”的局面基本形成。年初经过调研论证,基本确定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三者职能各异、分工协作、有机统一、高效服务的社区运行机制。第七次社区换届采取居站分设、三位一体、选聘结合的方式进行,目前已顺利产生社区居委会班子和社区党组织班子,全区共设立78个社区服务中心,其工作人员选聘工作正在进行。二是社区工作经费大幅增加。市、区、街(乡、镇)三级财政对现有社区按每个社区每年平均工作经费6万元、16万元、6万元共计28万元列入同年度财政预算。三是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进行了规范并明显提高。社区“两委”兼职成员给予职务补贴。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薪酬制、年终奖励制、五项保险全享受及考核激励制,年度工作总结《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今年对全区600余名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培训考试,免费集中培训270名社工师参考者。3、合理规划社区,建标志性社区,推进“村改居”全区规划布局社区148个,编制《xx区社区规划布局图册》,做到了社区规划先行,带动管理与建设同步,今年新成立社区4个。全年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阵地12个,新增社区办公阵地面积近6千平方米,全年共与开发商签定社区配套阵地协议7份。村改居工作有新进展,目前正在进行村集体资产量化、村民转户工作。二、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日臻完善目前,基本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流浪救助等为辅助,以慈善救济平台互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一)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1、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规范管理坚持按照应保尽保的工作要求,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强化管理。2009年10月,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777户,8158人,1―10月累计发放低保金、节日费和各类补贴1680.24万元,月人均补差208.1元。农村低保对象699户,1792人,1―10月累计发放低保金、节日费和各类补贴182.15万元,月人均补差88.2元。2、医疗救助工作水平大力提升全面实行“医前救助、分类救助、定点医疗”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积极与卫生部门、定点医院合作,优免了治疗费用,简化了救助程序,加大了救助力度。1―9月特困家庭医疗救助累计47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55.57万元。社会精神病人药物救助对象187人,1―9月累计巡诊36次,实施免费药物救助1473人次,药物价值5.57万元。重症精神病人强制住院救助30人次,救助金额8.96万元。3、临时应急救济制度全面落实1―10月份,实施救助84人次,救助金额6.08万元。(二)积极争创全省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先进区1、日常工作程序全面规范一是坚持三项基本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认真执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三榜公示制度,实行社区(村)、街道(乡镇)、区低保局三级审核审批,准确界定了保障对象,形成了规范、透明高效的运行机制。二是救助资金封闭运作。足额预算本级资金,区级财政兜底支付,救助资金封闭运行,足额拨付、按时发放,银行发放准确率100%。2、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对全区112个低保专干编制进行了全面核实,全区低保专干在岗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人员进行了定岗、定人、定责、绩效考核管理。组织全区低保专干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考试。通过考试、日常考核、考查,对现有低保专干考核,实施末位淘汰。经过调查,建立了农村低保队伍管理台帐。(四)流浪救助以人为本共救助各类救助对象856 人次。提供乘车凭证 209 人次,提供食宿 571人次,提供医疗救助 28 人次,通过上街巡查,主动救助,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街面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深受群众好评。  〔民政局年度工作总结〕【人性最可怜的就是:我们总是梦想着天边的一座奇妙的玫瑰园,而不去欣赏今天就开在我们窗口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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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07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指导和倾情关爱下,全局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实施一主两翼六化驱动战略,夯实基础,按照“五三六”的指导思想,。范文由搜集自网络或网友上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主要是关于年度 工作 救助 民政 治理 农村 社会 制度 组织 建立 的,希望大家尊重原创者的知识产权。
  2、稳步推进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医疗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⑴低保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全面实施农村低保,自今年1月起,在全区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辖区年人均收入低于700元的农村贫困家庭开展制度性救助。为确保农村低保对象能安全、足额领取到低保资金,我局加强了和金融部门的沟通、衔接,实现了农村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半年来,对1人农村低保对象救助504.25万元。二是稳步推进城市低保,进一步加强了动态治理和分类施保工作。1-6月,取消了不符合政策的人的城市低保资格,按程序落实了人的低保政策,全区累计241442户次546165人次享受城市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5378.62万元,有效发挥了兜底作用。如何做到应保尽到,不该保的果断不保,我区在牌楼街道试点,总结出“一本三评四核查”制度,起到了较好的推进作用。
  ⑵积极实施“霞光计划”。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按月对6812名农村五保户发放供养经费,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积极组织实施了“霞光计划”,拟改、扩建部分乡镇敬老院,在全区94个村建设五保家园。目前各项工程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⑶扎实开展医疗救助。一方面按照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的政策,救助了992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155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另一方面,针对现有政策的弊端,积极开展调研。区政府通过了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将给予更有效、更方便、更人性的救助。
  ⑷扎实开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进一步规范了救助治理程序,积极开展主动救助。增设了5个临时救助工作点,方便流浪乞讨人员求助。同时,区救助治理站又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上街开展联合救助10余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达278人(次);万州区流浪乞讨少年儿童救助中心,现已建成投入使用。
  ⑸探索进城务工农民治理的新路子。
  进城务工农民的治理是摆在民政部门面前的一个新问题。我局积极探素,走出了一条“政企社联动”的新路子。目前我区百安坝街道、牌楼街道2栋农民工公寓已入住农民100余人次,并将其纳入社区居民进行治理,享有社区部分居民的权利。
  ⑹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治理
  随着大量的农民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为了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治理工作,我区在白羊镇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白羊镇的做法,采取六条措施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治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了以政府为领导,以学校为主体,人口计生、妇联、团委、民政、司法及各村(居)多方联动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治理工作。二是建立完善档案,做好留守儿童的动态跟踪治理。三是畅通通讯信息,建立家长联系热线,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方便家长第一时间及时了解孩子的有关信息。四是建立帮扶制度。在学校全面启动“温馨工程”,建立了校内班级的互助互爱小组,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安排校内帮扶教师,履行部分家庭教育职责,为部分留守儿童选好“代理家长”。五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与留守儿童的思想沟通,教育他们树立自尊、自强、自立、自爱,远离不良嗜好、远离不法场所、远离不轨人群,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快乐成长。六是实行寄宿制度,尽可能让留守儿童寄宿学校,实行全过程治理,全方位监护。
(范文开心人提醒长时间工作要作息休息哦/fanwen)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卓有成效
  1、双拥、优抚工作成绩显著。
  调整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活动,做好申创全国双拥模范城的迎检工作。区委、区政府、区人武部召开全区双拥工作会议,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制发了《关于开展拥军优属模范镇乡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双拥成员单位分组循环联系驻万部队开展军民共建活动的通知》,将全区52个镇乡、街道全部纳入创建规划,并对双拥成员单位定点联系的部队作了调整。4月4日,区双拥办组织部分镇乡、街道、学校、医院、驻万部队连队的负责人在周家坝街道召开了双拥工作经验交流现场观摩会,并对双拥制度、档案治理、图片收集、宣传专栏和宣传标语、工作总结等迎检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和健全优抚工作台账,对照双拥考评标准,扎实做好双拥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建立万州双拥工作网站,在城区14个主要交通、路口制作和更新大型永久性双拥宣传标语,重新制作完成双拥宣传专题片,通过板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简报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编写《万州双拥工作简报》6期。5月25日,市双拥办到我区检查指导工作,对我区双拥工作和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认真落实双拥优抚政策,维护了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渝府发〔2006〕92号文件,完成4批520人企业老复员军人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审查、兑现工作。按时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金,2006年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00元,达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0%,纳入区财政预算。开展优抚政策督查调研工作。完成优抚数据库更新录入工作,新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450名。开展了元旦、春节慰问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活动。为部队送慰问金26000元,慰问1-4级革命残疾军人43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00余人,慰问金41500元。完成万州区优抚康复医院可行性研究论证,现已开始筹建。万州假肢康复中心完成经营收入50万元,为25名革命残疾军人装配假肢及辅助器具。万州革命烈士陵园被评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编制并实施了《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施纲要》和烈士陵园功能重新规划。建立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机制,对复员退伍军人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建立完善复员退伍军人台帐。
  2、2007年度接收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和2007年春季转业士官的接收工作,严把档案审查,人员报道,安置资格审查“三关”。2007年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648人(含江南新区15人),其中:农村392人,占接收总数的60%,城镇256人,(中心及**市直属单位38人,万州区218人)占接收总数的40%,转业士官16人,三级以上复员士官21人。二是认真抓好退役士兵的安置筹备工作。根据**市政府、**市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7]14号)和**市2007年度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区政府出台了我区2007年度安置工作意见,召开了安置工作会议。三是继续抓了2006年度安置扫尾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已安置就业的退役士兵102人,安置率为41%,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147人,自谋职业率为59%。四是逐一核对,上报了中心和**直属单位职工子女的安置计划,已与18个有安置任务的直管单位进行了工作衔接,已办部分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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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余杭区民政局2013年度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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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抓住机遇、夯实基础,2013年民政工作全面提升  围绕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社会管理创新”三大重任和我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实施五个重点,培养四项创新,重点工作有突破,创新工作有进展”的思路,我区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得到稳步提升。我局被民政部评为第三批殡葬改革示范单位。连续十二年被评为区级机关满意单位。同时,余杭区已十二年被评为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区;连续十年被评为杭州地区民政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一)逐步完善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  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形式多样、功能齐全的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逐步扩大社会福利涵盖范围,实现福利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  1.养老事业加快发展。5月份颁布《余杭区养老福利设施发展布局规划()》,为养老事业的发展建设和布局提供科学指导。在全市率先出台《余杭区养老机构优惠扶持办法(暂行)》配套政策,日起对养老机构场地设置、收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水平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乔司街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和径山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获杭州市4A级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称号;中泰街道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获杭州市3A级五保供养服务中心称号。全年为23796名无保障老人发放基础养老金3330.99万元、为436名退职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金95.57万元。全区247名农村“五保”对象和117名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均实现100%,年供养标准在12183元∕人以上。全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为6626人。临平东湖街道荷花塘社区、南苑街道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已于12月正式开展,“余杭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也于12月开始试运行。为老办实事项目全面推进,完成6.7万余张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公交乘车卡和11720张老年证的制作和发放。“四项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余杭区被评为全省首批老龄工作示范县市区;区民政局、塘栖镇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全区11家单位成功创建区级“敬老文明号”,4家单位成功创建市级“敬老文明号”;杭州西溪湿地洪园景区和区96345便民服务中心成功创建省级“敬老文明号”。  2.孤残儿童养护水平全面提升。扎实做好孤残儿童养护、教育、康复治疗及国内外送养等工作,区社会福利中心荣获2013年度全国涉外送养先进福利机构、“浙江省巾帼文明岗”、“余杭区青少年维权岗”“余杭区党员先锋岗”称号。建立孤儿养育、医疗、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月基本生活费分别增至1416元和850元,全年为50名福利中心托养孤儿和23名社会散居孤儿发放生活费108.42万元。  3.福利企业规范管理。及时出台《杭州市余杭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新批)、变更、注销流程》,规范建立福利企业准入、管理及退出机制,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劳动用工、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确保福利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全区58家福利企业实现产值30.8亿元,销售31.3亿元,利润8087万元;安置就业5772人,其中残疾职工2016人。残疾职工月人均工资达到2255元,月人均投保额为711元,意外伤害险额度从500元调至1200元。落实企业退税和奖励政策,发放福利企业补助和奖励资金605万元。区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获得“2012年度全省福利企业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的荣誉。  4.福利彩票发行稳步增长。中福在线累计销量 7661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128%,单店销售列全国第一;刮刮乐累计销量2154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144%,销售列全市第二。积极开展福彩宣传、公益救助和项目资助,全年新增福彩公益金2565万元,支出扶贫、帮困、助学等公益金1021万元。福彩中心被评为浙江省“2012年度刮刮乐网点即开票先进中心站”;杭州市“2012年度中福在线发行管理一等奖”;余杭区“2012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二)继续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创新救助模式,提高救助水平,救助工作实现公正、公平、公开。  1.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力度加大。从日起,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为588元每人每月,实现了低保标准城乡统一。全区共有低保家庭人、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人,发放低保金、残保金共5308.32万元。“送温暖”、“送清凉”走访慰问困难家庭、独居空巢老人23974户,发放慰问金和补助共2234.08万元。发放临时救助、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水电气补贴、外来务工人员救助、特殊补助对象生活困难补助等资金1522.09万元。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支出医疗救助金1478.41万元,惠及26467人次。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多部门信息、数据的共享共建。  2.防灾减灾体系着力强化。修订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形成全面系统的救灾应急管理体系。我区现有避灾中心(点)139个,总建筑面积达30.67万平方米,可同时容纳安置55865人。下拨90万元补助资金完善避灾点物资储备,提高救灾能力。发放106.75万元救灾资金用于23号台风“菲特”灾民转移安置和倒房户灾后重建。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共救助各类困难人员1043人。积极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巩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成果。深入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街头劝导关爱性救助,加强特殊灾害性天气巡查工作,劝导流浪人员进救助站受助,对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发放御寒物资。  4.慈善公益事业蓬勃发展。募集善款 3076.93万元,组织开展“慈善流动超市”、助学助困、节日慰问、救灾扶贫等活动20余次,发放救助资金2688.63万元,救助弱势群体41221人次。创新慈善捐助载体,积极做好慈善留本冠名基金和留本基金工作,有10家公司和1家银行设立留本冠名基金1.4亿,2家公司设立留本基金1200万。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慈善宣传广泛,编印《余杭慈善》刊物27万份。  (三)不断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积极支持部队建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  1.双拥工作扎实开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导镇街开展双拥活动。出台《关于加强对散葬烈士墓管理保护工作的通知》,完成全区散葬烈士墓的调查工作。积极开展对重点优抚对象代表、驻地部队、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扎实做好清明节祭扫革命先烈、重点优抚对象疗休养、“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区级32个部门与困难优抚对象帮扶结对等活动。  2.抚恤优待政策认真落实。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发放各类优抚资金和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金4225万元。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水平,发放医疗补助金130万元。加强动态管理,开展优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工作,将16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和2500余名享受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人员相关资料录入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并完成1600余名优抚对象户籍地址调查核实工作。新增重点优抚对象47人,为复员退伍军人核定军龄并出具军龄证明900余份。  3.安置任务圆满完成。接收安置退伍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432人,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近1320万元。为17名历年自谋职业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通过帮扶解决就业,组织对327名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完善《杭州市余杭区部分退役士兵安置实施细则》,出台余政办简复号,使《实施细则》更详尽、更具可操作性。组织军休干部开展“双争双评”活动、理论读书会、节假日慰问等,有效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两个待遇。  4.做好涉军群体的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全年共接待来访780余批次1600 余人,收到来信26件,答复政民互动平台来访41件,处理市(区)长公开电话交办单11件。  (四)稳步推进城乡社区与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目标,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1.城乡社区建设规范有序。平稳有序开展全区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除4个村拟撤村建居延期选举、5个新建社区未参加选举外,其余各村、社区同步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采用自荐直选方式,规范推选村(居)民代表和小组长,创新社区居委会电子投票等方式。下发《关于明确2013年余杭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逐步落实各项城乡社区建设目标任务,“满意社区”测评达标29家。进一步指导落实社区用房,累计解决社区用房63134.66平方米,开发商提供社区用房折价资金万元。加强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双述双评、承诺评议、议事协商共建委员会运行情况。指导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社区整体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农村“田园社区”创建工作。实施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激励社区工作者成长进步机制,全区社工持证比例达35.7%,建立社区社会工作室131个;完成73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聘工作;建立“证书+义工”的社工录用机制,录用23名持证社会工作人才;开展城乡社区优秀社会工作者评定及个案研究评审工作,首次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区人才奖评选范围。  2.96345便民服务精诚。打造96345便民服务品牌,全年提供热线服务45294人次,现有便民服务网点835个、加盟企业119家,开展“每月5日快乐志愿服务”和进社区便民活动24次,提供服务1680 小时,服务5208余人次,营造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的良好氛围。服务中心荣获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区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称号。  3.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步伐加快。出台《余杭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制度体系建设。通过走访调研、联合检查、组织培训等方式,指导社会组织抓好党建、财务等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率100%,合格率98.6%;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369家社会组织参与评估,评估率达92.02%,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设立300万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通过公益项目资助、开办补贴、先进奖励、评估奖励等方式,加大对行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和科研类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全区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共534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共1663家。注册登记社会组织比去年增加43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比去年增加75家。  (五)持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积极拓展民政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倡导规范管理和文明服务。  1.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提档加速。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免基本殡葬费339.8万元。出台《余杭区关于实施生态葬法特殊群众予以费用减免的通知》,实现殡葬惠民政策由殡到葬的拓展。继续提供免费公交分流祭祀群众,圆满完成清明、冬至期间平安祭扫任务,安全有序接待扫墓群众135万人。全面完成杭州生态市“1250”示范工程建设余杭项目的建设。稳步推进林区坟墓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整治林区坟墓整治4163座。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区部分村(社区)骨灰存放室改造工作的通知》,基本完成11个村(社区)骨灰存放室改扩建任务。我局被民政部评为第三批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区第一殡仪馆获得杭州市“模范集体”、“杭州市工人先锋号”;区第二殡仪馆获得区级“模范集体”和“五一文明岗”的荣誉。王媛媛同志获得“浙江最美女性提名奖”、杭州市“三八红旗手”;滕德凤同志获得“全省百名贴心为民服务标兵”称号,区级“三八红旗手”。  2.移民扶持后期政策有效落实。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3527人,发放直补资金264.715万元。完成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统计年报工作,编制上报年度结余资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计划。出台《余杭区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实施方案》,提升移民创业致富能力。制定《余杭区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移民群体维稳工作。  3.地名管理工作履职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地名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命名(更名)地名116处,发放门牌证15467本,制作安装门牌1436块。完成“数字城管”立案交办案件110件,及时解决率100%。全面完成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普查成果归档案卷33卷,75幅地名普查1:1万成果图上报到省地名档案馆。积极做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按计划完成边界沿线毗邻镇街“平安边界共建协议书”的签订,共涉及余杭与西湖、拱墅、临安、德清、安吉、海宁、桐乡毗邻的40个镇街,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4.婚姻、收养登记规范运行。依法办理结婚登记8299对,离婚登记2119对,无婚姻记录证明人7056次,补发婚姻登记证3110本,收养登记103人次,登记合格率100%。婚姻家庭咨询工作有效开展,为500多对离婚夫妻进行调解和劝阻,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婚姻登记处获得区级“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六)努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继续发挥民政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作用,服务好人民群众。  1.民政信访维稳、政务宣传、资金管理等工作有效实施。做好不同群体涉及民政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400余件,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按时办结主办、协办提案议案共56件。资金管理规范有序、安全到位。民政宣传考核排名靠前,余杭区获得“2012年度全省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寿炳丽同志获得“2012年度全省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纪检监察工作全程跟进。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效能亮剑”和“勤廉余杭”主题教育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民政业务工作之中。下发《余杭区民政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和责任分工》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按照关口前移、在参与中监督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四项监督:即民政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民生工程及阶段性重点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局系统作风效能的日常监督检查;大项物资采购、行业监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招聘等民政重点领域的监督。  3.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总投资3.8亿元的区社会福利中心迁建项目于12月30日正式开工,实现了当年立项、当年征迁、当年开工的建设目标;黄湖镇新扩建的敬老院已正式启用;塘栖养老院迁建项目即将开工建设。逸盛老年养生公寓项目、杭州金色养老生态乐园等多家大型养老项目均在积极筹备中;省福彩发行中心、省民政康复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二、顺势而为、奋勇争先,2014年民政工作再上台阶  2014年余杭区民政局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十二五”规划为推手,深化“贴心民政、法治民政、阳光民政、数字民政”建设,切实发挥民政重视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的主力军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构建余杭现代大民政格局。  2014年余杭区民政局工作目标是:着力推进“九个板块”建设。“九个板块”即构建适度普惠型为老服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孵化,发挥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兜底保障作用,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村(社区)服务水平,稳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规范福利企业的准入、管理、退出机制,探索新形势下殡葬管理,推进其他专项事务及纪检工作。  第一个板块是构建适度普惠型为老服务体系  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区老年人口达17.18万,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19﹪,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的发展趋势。加快养老事业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1.老龄工作稳中求进开好局。一是强化宣传,营造孝亲敬老氛围。广泛开展《老年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贯彻活动。二是纵横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基层老龄队伍建设,抓好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涉老单位间互动,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三是“三项创建”工作务求实效。以开展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型城区和敬老文明号等三项创建工作为抓手,为老办实事。加快推进老小区改造,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四是着力做好2014年余杭区为老办实事项目“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落实。  2.加快养老服务业推进迫在眉睫。一是居家养老方面,整合现有资源,切实发挥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作用。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照顾中心建设,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真正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作用。因地制宜推进老年食堂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坚持“成熟一个、开办一个、巩固一个”。要求各镇(街)对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稳步推进。二是机构养老方面,探索建立“社会力量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的发展机制。加大政府的投入,保障困难人群老有所养。对镇(街道)敬老院进行提升、改造,探索有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参与敬老院提升、改造,实现50%的镇(街道)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快区福利中心建设,为我区再增加1000张养老床位。以《余杭区养老机构优惠扶持办法(暂行)》出台为契机,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需求。积极筹建杭州余杭闲林老年康复疗养中心、杭州余杭逸盛老年养生公寓、塘栖养老院养老项目。三是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引进和培育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根据高龄、独居、孤寡、失能等老年群体不同需求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使全区4%的老年人享受到“政府购买服务数”。2013年底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2014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在临平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等条件成熟的社区先行开展评估和服务。  第二个板块是促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孵化  以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为核心,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1.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推动出台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相关文件,合理编制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目录以及具有承接能力的社会组织目录,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纳入公共财政框架。  2.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力度。以启用社会组织孵化平台为契机,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社会需求量高、发展潜力大的社会组织提供小额补贴、场地支持、能力建设、公益创投等孵化服务,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等。资助有条件的镇街或社区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为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奠定基础。  3.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日起,全省范围内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工作。直接登记简化了注册登记环节的前置审批,但不涉及后续服务管理过程中部门职责分工的调整。因此,下一步要继续以健全社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为重点,年度检查为抓手,发挥社会、相关职能部门、媒体等监督作用,适时公示年检和依法查处情况,进一步完善“年度检查、日常监督、联合检查”三位一体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社会组织依法按章开展活动的意识。  第三个板块是发挥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兜底保障作用  保障社会底线公平,增进人民福祉是时代赋予的最紧迫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基本民生最首要、最基本的任务。  1.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完善制度。根据省、市的相关要求,修改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外来务工人员救助、应急救助等政策,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二是规范管理。继续开展低保规范化建设,严格操作程序,加强入户调查,强化社会督查,健全低保档案。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做好各类救助家庭收入核定,实施阳光救助。三是升级社会救助平台,建立电子签章,真正实现社会救助的无纸化审核,提高救助效率。  2.启用和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一是提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功能,增加更多部门的信息。实现民政、社会保障、房管、公积金、工商等相关信息、数据的共享共建,为辅助办理与家庭经济相关业务提供便捷。二是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依托区政府相关电子政务信息和核对系统上各部门端口导入的最新数据,对社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动态对比和分析,核对相关业务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三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相关单位联席会议,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作用,强化认定结果的公信力。  3.积极开展慈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3+1”慈善组织网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慈善的补充作用。重点推进村(社区)慈善帮扶资金,力争70%的村(社区)建立起帮扶资金,壮大基层救助实力。二是继续推进留本冠名基金,抓好基金增值金的实施到位工作,大力动员企业单位设立基金。三是突出慈善公益项目,与有关部门、企业合作,开展符合需要、作用明显的社会公益项目,扩大余杭慈善影响,打造慈善品牌。  第四个板块是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到防灾减灾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  1.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积极做好部、省两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面向全区各村(社区),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宣传工作,普及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  2.扎实做好避灾场所的标准化建设。到2014年底,完成全区120 个避灾场所统一标志牌规范化设置,并按要求完备部分安置场所的其他配套设施。  3.结合我区常见的灾害,有针对性的进行物资储备。我区已储备的物资以常规品种为主,难以适应台风、洪涝、极寒等灾害的应急救助。“菲特”台风的来袭对我区防灾减灾工作是一次重大考验,夏季台风、洪涝灾害所需的抽水机、救生艇、救生衣等抢险救灾设备需要逐步增加。冬季可能出现的极寒天气也需要针对性的储备御寒物资。下一步,将对各救灾点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进行进一步调整。  4.提高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日起,我区开始施行新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作为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定期组织开展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预案应急工作程序,落实各部门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的应急体系。积极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预案演练,着力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演练,熟悉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协同应对灾害的能力,增强对预案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第五个板块是提升村(社区)服务水平  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为目的,扎实做好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1.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一是探索新建社区发展路子,加快“11533运行体系”项目建设,以一个党建为龙头,以一个服务体系为根本,以组织建设、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建章立制五个管理到位为保障,以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作为助力,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三社联动”为合力,不断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规范城市社区管理。保障和提高城市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配备标准。建立新建社区(撤村建居)预报和部门集体审批制度,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选举制度。三是积极开展区、市两级“满意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全区40%以上的社区成为区级“满意社区”。  2.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全民共享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服务场所、服务人员、服务经费。二是加快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运行,力争全区65%以上的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达到“星级”标准。实现“社会工作室”在146个城市社区全覆盖,切实发挥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服务中的作用。着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大力推行社区电子台账,切实减轻村(社区)工作者负担。三是打造96345便民服务品牌,拓展服务项目,深化96345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创新“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形成志愿服务网络圈,不断满足广大居民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3.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一是指导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开展建章立制工作,落实村(居)民委员会三年任期目标,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执行。由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三项承诺书”并公告。二是完成新一届村(社区)组织班子和村(居)民代表、小组长的培训工作,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制订出台全市首个《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华数电视公开制度。  4.大力培育社会工作人才。一是实施社会工作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落实教育培训计划,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的作用,合力促进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三是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社工持证比例力争达40%。完善“持证+义工”的社区工作者录用机制。四是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评价机制,强化岗位绩效考核,落实激励机制。以城乡社区优秀社会工作者为典型示范,激发社会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健康持续发展。  第六个板块是稳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双拥优抚安置是民政部门重要工作,其政治性、政策性和社会性的特征非常明显。营造军政军民和谐融洽氛围,健全优抚安置保障政策,有利于深化优抚安置保障体系。  1.扎实推进双拥共建。广泛开展宣传,深入营造氛围,开展双拥慰问工作,进一步创新双拥活动方式。大力实施智力拥军,科技拥军,努力促进社区拥军、单位拥军、行业拥军、团体拥军。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抢救保护工作。完成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和烈士褒扬(优抚事业单位)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更新录入工作。做好《残疾军人证》和《烈士证明书》的换证工作。  2.落实优抚保障政策。及时调整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标准等。抓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关于浙江省复退军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有关优抚补助问题的通知》,加强部门协作,合力应对,确保政策执行过程平稳过渡。  3.创新安置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杭州市余杭区部分退役士兵安置实施意见》,确保《实施意见》更加合理、更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二是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完善就业帮扶政策、提供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继续推进历年转业士官帮扶就业工作。除原有的推荐公安辅警、社工招考外,逐步增加一些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作为帮扶就业的推荐单位。  4.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结合各时期政策调整和日常工作,及时把握复退军人动态信息。切实解决复退军人实际困难,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争取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会同镇(街)及相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涉军群体的稳定。  第七个板块是规范福利企业的准入、管理、退出机制  福利企业的资质是否规范,是福利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的前提。按照《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福利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规范建立福利企业准入、管理及退出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的劳动用工、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确保福利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1.建立准入机制。结合2013年上半年省厅、市局对福利企业新办、变更、注销的审批权下放到区级层面的实际,坚持有法必依、程序规范,现场查看、调查了解,对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不予认定。  2.强化督查,规范管理。一是积极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依法认定福利企业资质,确保福利企业依法规范发展。二是联合国税、地税、残联等部门对福利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规范用工、安全生产、残疾职工权益保障等执法检查,依法进行企业年检、变更登记、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3.落实退出机制。提高我区福利企业整体素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福利企业,依法处理,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及时取消其福利企业资格。对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中出现残疾人比例不达标、社会保障不落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福利企业资格。  第八个板块是探索新形势下殡葬管理  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为指导,以“林区坟墓”整治、落实殡葬惠民政策等工作为抓手,开展“阳光殡葬”活动,推动殡葬事业可持续发展。  1.积极推行室内葬。加快大中型骨灰存放室建设和对现有部分骨灰存放室的改扩建工作,有效遏制乱葬乱埋和老坟新修等现象。一是完善骨灰跟踪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建立部门配合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三是完善区级、镇街与村(社区)的三级考核机制,落实考核责任。  2.加强全区公墓安全防范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殡葬服务单位,特别是公墓的安全管理:一是要求各公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制,经营性公墓实行法人负责制,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实行村(社区)领导负责制。二是由区殡葬协会牵头,邀请有资质的地质勘查、设计单位和专家,专门为我区经营性公墓进行整体勘查评估,制定隐患治理方案。三是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多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对一些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改造加固,对一些老旧的骨灰存放建筑进行加固或整修,增设必要的安防监控设备等,确保我区殡葬行业安全稳定。  3.继续深入开展林区坟墓整治工作。一是加大对“林区坟整”治宣传力度,进行广泛而充分的发动和宣传教育。二是积极联合区林水局森林防火办等单位,对各镇(街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时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九个板块是推进其他专项事务及纪检工作  以创新管理方式、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为原则推进其他专项事务。以效能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为载体推进纪检工作。  1.地名管理工作实现三个“继续深化”。继续深化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加大使用标准地名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地名标志检查力度;继续深化地名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电子化管理,方便提供各种咨询服务;继续深化“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边界线稳定。  2.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在规范上求提升。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是法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继续开展行风建设,加强业务培训,积极争创省级“基层群众满意站所(窗口)”。同时,加强婚姻家庭咨询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建设,创新服务方式和载体。  3.移民工作平稳有序。以闲林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为依据,履行好水库移民管理机构的职责。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区水库移民项目库建设。加快水库移民创业致富步伐,加强水库移民开发性生产扶持力度,开发性生产扶持资金安排不低于当年总资金量的30%。妥善解决水库移民的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4.探索未成年人新型社会保护体系。积极建立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切实保障困境儿童的权益。规范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继续做好“接送流浪孩子回家”工作。创新救助管理服务方式,会同公安、城管建立全区街面救助管理机制网络。  5.福利彩票发行安全稳定。临平中福在线销售大厅在整合扩容装修的同时,确保安全运行,完成6400万元销售目标任务,“刮刮乐”计划完成1600万元销售任务。力争为国家筹集公益金1600余万元,为区筹集公益金400余万元。注重福彩宣传,引导舆论,将宣传融入到福彩公益活动中,积极开展公益救助和项目资助。  6.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纪检工作。推进民政队伍建设,抓学习、强素质,抓服务、增效能,抓作风、塑形象。加大对民政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民生工程及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的通知精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岗位风险廉政教育,促进民政队伍清正廉明。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廉洁高效,打造“法治民政、阳光民政”。  2014年,我们面临着更加繁重的任务,也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余杭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推动余杭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幸福新余杭做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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