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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华云商务代理有限公司与张霞租赁纠纷案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民 事 判 决 书
(2001)海中法民终字第19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海口华云商务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口市滨海大道15号国信大厦十层。  法定代表人贺建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书国,该公司部门经理。  委托代理人孙永翠,该公司文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张霞,女,日出生,汉族,原住海口市机场东路51号京航公寓,现住河南郑州。  委托代理人陈卫,女,日出生,汉族,住海南省农垦总局东院42幢104室。  上诉人海口华云商务代理有限公司因租赁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00)新民初字第76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日立案受理后,依法指定民二庭副庭长甘文萍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胡曙光、李燕组成合议庭,共同负责对案件进行审理。经合议庭评议,本案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海口华云商务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华云公司)与被上诉人张霞于日订立的铺面租赁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依法应受保护。在履约过程中,张霞拖欠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华云公司据此解除了合同,其行为符合合同约定,原审法院予以支持。张霞违反合同约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华云公司反诉要求张霞支付拖欠的2000年9月份租金220元,理由充分,原审法院予以支持。华云公司要求张霞支付2000年7月、8月、9月的逾期租金的违约金33元(按租金额的5%计算),理由充分,予以支持。张霞以华云公司违约为由,要求华云公司赔偿其损失的请求,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张霞要求华云公司退回押金1320元的请求,理由充分,应予支持。扣除张霞应支付的租金及违约金,华云公司应当退回张霞1067元。驳回华云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故判决:一、华云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给张霞1067元。二、驳回张霞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华云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上诉人华云公司上诉称,日上诉人与张霞签订了"铺面租赁合同"一份,该合同约定,由上诉人将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华侨新村入口西侧的鸿华大厦二层2-3、4块铺面出租给张霞,租赁期为一年,从日起至日止,租金每月为440元,租金付款时间为每月前五日期限内;押金1320元,在合同期满结清房租、水电费后退还给承租人;如承租人拖欠租金时间累计达一个月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签约后,上诉人为二层铺面装修共花去6万元整,平均每间铺面投资705元,张霞不按期交租金,上诉人为其减免了2000年6月份的租金,并对7月、8月、9月的铺面租金实行减半处理,但张霞仍拖欠租金累计超过一个月,上诉人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请求判令张霞支付占用铺面半个月的占用费220元,货物保管费300元、因张霞违约造成上诉人必须另找新承租人的合理期限一个月的铺面损失440元、装修铺面损失1410元等。  上诉人在二审中没有新的证据提供。  被上诉人张霞答辩称,一、针对上诉人的第一条上诉理由,在本案起始,不是我方不愿意提走货物,而是上诉人不让我们提走货物,占用费从何而来;二、二楼有保安室,是上诉人不让我方拿走货物,保管费不能让我们承担。三、重新寻找新的承租户,责任在于上诉人;四、每个商场都是新装修才开发的,应当是业主在开张前先准备好的事情,而且上诉人的前任经理在签合同前都说好是装修才开发,装修费不应由我方出。  被上诉人在二审中未有新的证据提供。  法庭围绕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审理查明的事实如下:  被上诉人张霞与上诉人华云公司于日订立了"铺面租赁合同"。约定,华云公司将位于海口市海秀大道华侨新村入口西侧的鸿华大厦二层2-3、4块铺面出租给张霞,租赁期为一年,从日至日止。租金为每月440元,付租时间为每月前五日内,押金1320元,押金在合同期满结清房租和水电费后退给承租人张霞。如承租人张霞拖欠租金时间累计达一个月的,华云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应当支付逾期付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租的金额的5%计算。合同订立后,张霞依约向华云公司交付了押金1320元,开始进场营业。华云公司亦对大厦二层铺面进行了装修。由于营业效益不好,华云公司免去张霞应交的2000年6月份的租金。之后,双方口头约定,2000年7月、8月、9月的租金减半,即每月为220元。张霞于日交付2000年7月份的租金220元,于日交付了2000年8月份的租金220元。尔后,张霞未按时交付9月份租金。日,华云公司以张霞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为由,解除了合同,关闭了其出租的铺面,并在鸿华大厦门口贴出公告。上诉人并于日在海南日报上刊登公告,要求华云商城二楼服装市场各摊主见报后三日内认领滞留商品。张霞遂于日向原审法院起诉,要求华云公司退还押金1320元及赔偿其经济损失(以每日50元计算)。华云公司亦向原审法院反诉,要求张霞支付2000年9月份的租金220元,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包括要求张霞赔偿占用铺面半个月的费用220元(日至15日)、支付日至12月18日期间的货物保管费300元,支付张霞违约造成其另找承租人的合理期限一个月的铺面损失440元以及装修费1410元,引起纷争。在二审审理中,上诉人变更要求张霞赔偿占用铺面的时间为一个星期。  以上事实,有双方订立的"铺面租赁合同"、押金收据一张、租金收据二张等书证以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实,足以采信。  本院认为,根据案件事实,处理意见如下:  上诉人华云公司与被上诉人张霞订立的"铺面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国家法律,属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张霞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华云公司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且张霞应按逾期支付租金的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给华云公司。因此张霞拖欠2000年9月份租金后,华云公司即解除合同,于日收回铺面,其行为并未违反合同,张霞应按双方的口头约定支付9月份租金220元及其2000年7月、8月、9月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660×5%=33元)给华云公司。而华云公司在扣除上述款项后,应将尚余的押金1067元返还给张霞。因华云公司于日已关闭铺面,收回房屋,故其要求张霞支付占用铺面一个星期的费用110元以及要求张霞支付其另找承租人的一个月租金440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对华云公司提出的要求张霞支付货物保管费300元的问题,华云公司未能向法院提供该货物保管费的依据,且华云公司实际于日便已关闭商场,张霞即与华云公司交涉继续租赁或将货物领回,因未能达成协议,即于日诉至法院,因此,对华云公司的该项请求,不予支持。至于华云公司提出要求张霞支付装修费的问题,因双方在合同中未予约定,张霞对此予以否认,而华云公司又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笔费用应由承租人张霞承担,故对此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因此华云公司上诉无理,予以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2元由上诉人海南华云商务代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甘文萍&&   审 判 员 胡曙光&&   审 判 员 李 燕&&  
二○○一年七月五日
书 记 员 王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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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颖;[J];安徽农业科学;2003年03期
黄海南,府亚军,张斌;[J];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学报;2004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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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言慧,段军山;[J];财经科学;200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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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J];财贸经济;2006年04期
李平;钱利;;[J];财贸研究;2005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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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治栋;[D];中共中央党校;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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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黎波;[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年
姜睿;[D];华东师范大学;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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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义;[D];浙江工业大学;2001年
黄小青;[D];湖南大学;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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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风,慕玲;[J];管理世界;2003年12期
杨武;;[J];科学学研究;2006年02期
纪圣森;;[J];引进与咨询;2006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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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民,李国平,杨开忠;[J];地理科学;2001年03期
王昌林;蒲勇健;;[J];管理工程学报;2006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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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剑利;;[A];系统工程与和谐管理——第十届全国青年系统科学与管理科学学术会议论文集[C];2009年
;[A];2003北京中小流通企业服务年会专刊(2)[C];2003年
李倩;;[A];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国科技工作者的历史责任——中国科协2003年学术年会论文集(下)[C];2003年
刘兆君;;[A];黑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家研讨会论文集[C];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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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薇;;[A];第三届湖北科技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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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和跨国公司的变化与发展案例研究:英特尔CPU的“中国造”
  10:26:00 
摘要:英特尔CPU的“中国造”,其主要原因是英特尔芯片的垄断在中国遇到的特殊威胁是国家的安全意识、中国民族产业;其深层原因是世界IC产业趋于成熟,必然出现向生产成本最低的国家或地区转移;中国是世界IC产业转移的最佳承接国,这不仅是因为它有着劳动力比较优势,更因为它是世界IC产业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同时也是英特尔最重要的市场。这一案例告诉我们:IC产业大规模转移时代的序幕已开启,政府在制定产业转移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与WTO规则的兼容性;在制定和推行产业标准上一定要考虑各方面可能的反应,政策与标准的制定一定要严谨和制度化。同时,我们还应更进一步了解国际市场游戏规则,了解国际市场竞争法则,从而在新的竞争中获得更多利益。  引例:英特尔CPU的“中国制造”  全球最大的芯片制造商英特尔公司的CEO贝瑞特(Craig Barrett)于日宣布,正式开始向全球销售在中国封装的最新奔腾4电脑芯片,这批产于中国的“奔腾4”处理器将打上“中国制造”的标记(贾中山,2003)。  按说,CPU最后出厂是中国,打上中国制造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合情合理。然而,有一点让我们感到蹊跷,那就是英特尔CPU始终标记的都是“美国制造”,过去从没有过美国本土以外制造的英特尔CPU,这次中国制造了英特尔CPU,是英特尔CPU制造转移到了中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CPU的生产有三个主要环节,核心是CPU的设计,其次是CPU的制造,再次是CPU的封装。英特尔CPU产业是全球范围内布局的:英特尔CPU的设计,也就是CPU的核心部分,布局在美国本土;其CPU制造厂共有16家,分布在美国本土、爱尔兰和以色列,其中4家在爱尔兰,2家在以色列,其余10家全部位于美国本土,亚洲没有一家;其封装测试厂目前有5家,分布在菲律宾、马来西亚、哥斯达黎加和中国。其中,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哥斯达黎加各一家,另外两家在中国的上海和成都。以往,尽管英特尔CPU的最后一道工序始终是在美国本土以外的菲律宾、马来西亚或哥斯达黎加完成的,但从没见过菲律宾制造、马来西亚制造,或哥斯达黎加制造的英特尔CPU;尽管其加工制造环节也是全球布局,但我们也没有见过以色列制造、爱尔兰制造的英特尔CPU。不过,当英特尔CPU在上海完成其最后一道工序封装测试后,便改变了血统,成了“中国制造”。显然,CPU的封装测试地不是英特尔做出如此改变的主要原因,甚至制造地也不是决定CPU制造国的因素。那么,是什么导致英特尔公司在中国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做出与以往如此不同的决定呢?  实际上,打“中国制造”概念的不仅仅英特尔。AMD也宣称要在2005年实现AMD芯片的“中国造”,AMD的中国工厂将生产AMD第七代电脑芯片,出货量将占全球的25%。我们想要知道的是:是什么导致“中国制造”如此受跨国芯片提供商的追捧和青睐?一、英特尔的中国战略遭阻击就英特尔在中国的战略布局而言,英特尔公司成功地在中国取得了计算机芯片行业垄断地位。但是随着中国IC行业的高速发展,一方面其他竞争对手采取跟随战略进入中国与之展开直接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一直没有放弃在这一领域的技术研究,并取得了明显突破。这些都对英特尔目前的垄断地位带来巨大挑战,如何保持自身在未来全球芯片行业的领导地位,在中国这一潜力巨大的市场中获取高额利润成为英特尔需要认真思考的战略问题。为了更好的保持垄断优势,英特尔全面调整了其战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兴PC市场,主要是中国市场和印度(新闻报道,2002a)。英特尔进行战略重点调整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是在芯片市上实施成本领先战略,以保持其全球芯片业的领先地位,其二是中国是英特尔保持全球芯片业领先地位的最重要的市场。第一,在芯片市场上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因为芯片市场上通过技术的差异化战略越来越困难,英特尔想保持技术领先越来越困难,同时经济全球化为跨国经营提供了条件。通过经营空间的选择,来获取价格竞争优势已是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的空间战略选择。英特尔调整了其战略:专注于它的核心芯片市场,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兴PC市场――中国市场和印度市场。英特尔加强该战略重点是成本领先。第二,对英特尔而言,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主要表现在现三个方面。其一,中国是英特尔除美国之外的第二大市场,到2010年中国市场超越美国市场将成为英特尔最大的市场。从2002年第三季度开始,中国已超过日本成为英特尔的第二大市场。此后,中国作为英特尔产品销售第二大市场的地位越发巩固,目前中国市场的销售量已经达到了除日本之外亚太市场销售量的一半以上。英特尔在亚太市场的销量占公司总销量的20%到30%,中国市场的销量占公司总销量的10%-15%,而日本的这一数据是9%。另外我们知道英特尔对中国市场的预期是:“尽管已经达到了相当的规模,但还将继续发展。”(程程,2003)到2010年中国市场超越美国市场将成为英特尔最大的市场。其二,英特尔在中国可获得更多的歧视性垄断利润。除了正常通过扩大市场规模在中国获得收益外,英特尔在中国还获得了每年有5亿美元的额外收益。这5亿美元来自于歧视性的价格差。据透露,通常情况下英特尔在中国售出的CPU,每颗比国外市场高出约10美元。例如,英特尔提供的最新CPU产品,给清华同方的单价比给惠普的高出50美元。另外,据赛迪数据,2002年中国CPU市场总销售量为935.2万片,其中Intel的CPU市场份额约为84%。从第三方的评测结果看,两家公司的全系列CPU产品基本处于同一档次,但市场价格却相差近600元――接近一倍。按照这一价差计算,英特尔每年在中国市场攫取的垄断利益为:785.568万片×600元,约为46亿。(互联网实验室,2004)。可见,对英特尔而言,中国市场的钱要更好赚。其三,中国IC市场增长迅速。截至2003年,中国半导体行业的规模达到350亿元人民币,过去4年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都超过了30%,高于全球半导体行业平均增长的3-4倍。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日本的第三大芯片市场,2003年的市场需求高于2000亿元,而国内的产值规模只有350亿元。IC市场70%的需求是来自PC和手机。中国是世界最大的手机市场,同时也是PC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然而,英特尔中国战略的实施并不是一帆风顺。首先,AMD突破英特尔“三围”立体封锁,英特尔芯片产业链垄断被动摇。英特尔最强大的竞争对手当是AMD。在过去10年时间里,英特尔英特尔通过Wintel联盟,利用“三围”产品结构(指桌面台式电脑、笔记本、服务器芯片),通过对上游板卡厂商的广告支持(提供50%以上的广告费用),以及控制招标,成功地封锁了竞争对手的渗透,实现芯片产业链的垄断地位。三围产品体系封锁了整机企业与AMD合作的可能,使得AMD只能在DIY市场。英特尔帮助下游整机制造商从三大领域全线竞争,增加了PC企业市场能力,也增强了自己在整机市场的立体封锁。由于AMD只有供桌面台式电脑使用的CPU,这样每一个想用AMD芯片的客户都要考虑,如果得罪了英特尔,是否会影响笔记本和服务器两大市场的合作。但是这一局面正在发生着变化。自从AMD公司推出雷鸟(Thunderbird)和钻龙(Duron),在钻龙以超高的性价比赢得不少用户的同时,雷鸟以其良好的超频性能也受到用户的厚爱。在接下来的64位处理器的争夺战中,显然又被AMD抢了先机。2004年,AMD首颗服务器CPU在市场上大获成功,一举拿下了10%的PC服务器市场,这一“微不足道”的业绩,实际宣告一个新的竞争时代的来临,原有的英特尔芯片产业链垄断格局被打破。多家电脑厂商先后背叛英特尔。2004年联想、浪潮这两家以往为英特尔马首事瞻的中国PC制造商推出了装有AMD的电脑;清华同方等厂商已经悄悄将其产品的英特尔迅驰无线模组卸载或改作可选配置;台湾三家主要笔记本电脑厂商宏、华硕和明基则改用AMD处理器。在成都DIY市场,Intel与AMD保持了很久的8:2的市场格局被打破,2004年第三季度一开始,AMD就已经抢占了半壁江山。(Chinabyte,2004)PC制造群的平衡被打破,也在破坏英特尔一直维护的体系内部的势力均衡关系(窦毅,2005)。中小PC企业大规模倒闭,惠普与康柏、联想与IBMPC业务合并,标志着整个产业朝向寡头局面发展。英特尔必须学会如何与这些寡头“都”保持合作。寡头的兴起,不但提高了各自同英特尔的要价能力,而且重新形成几派势力,英特尔不得不面临抉择,如果站在一方队伍里,则意味着失去另一方,甚至几方。一直与戴尔交好,这样惠普肯定有意见,惠普采用AMD芯片做家用PC就是一种警告。而IBM正在与AMD签约合作芯片制造,它们的合作是否会影响到英特尔与IBM的关系?更为严重的是,一直以来,都是英特尔牵着AMD的鼻子走,以价格战打压AMD。而如今,AMD抢先发动价格攻势,英特尔被迫降低迅驰处理器的价格,降幅高达30%。英特尔在新一代处理器的研发方面正在落后于AMD,AMD高端芯片拥有的优势正在显现。第二,在计算机芯片产业中,英特尔并非一直处于顺境,P133败给了威盛。对英特尔构成威胁的还不止是AMD。在中国市场上,除了AMD这一英特尔传统的竞争对手外,台湾威盛电子对英特尔构成了巨大威胁。台湾威盛在1999年7月,以PC133标准对抗Intel Rambus标准大获全胜。从此,威盛电子的芯片组产品供不应求,迅速成长为全球第四大IC设计公司。2001年10月,台湾威盛发布了威盛电子进军中国内地市场和生产主板两大战略。同年12月,威盛的C#3央处理器被台湾和内地厂家应用在笔记本电脑上,开始尾随AMD向英特尔的核心产品出拳。威盛在大陆的扩展动作包括招募人才、设立研发机构等等,在不到9个月内与中国大陆主要主板厂商签约,在中国市场推广威盛芯片组的主板。这种竞争态势使英特尔感到了巨大的威胁 。第三,在英特尔要瓜分的通讯领域,德州仪器、摩托罗拉、高通等老牌生产商是其抢夺市场的强大阻力。在通信产品如手机和PDA产品上,英特尔还不是主导芯片厂商。作为全球最大手机市场的中国,正在成为全球计算与通信产业融合的热点,也成为了英特尔新战略的焦点。2003年迅驰技术的推出,使英特尔向通讯领域迈进了关键的一步。英特尔与笔记本厂商、网络运营商、网络设备商广泛合作,从整个产业链推动无线应用的进程。短短的几个月下来,迅驰取得了极大成功。但是英特尔想从通信类芯片业的巨头摩托罗拉手上分食蛋糕,或者要和摩托罗拉在这个领域一较高低,难度相当大。在手机芯片市场上,英特尔损失6亿美元,仍然远远落后于德州仪器等竞争对手。第四,“龙芯”联盟衬托英特尔姓“美”。在英特尔眼中,未来(3-5年,或者5-10年)真正威胁英特尔垄断利润和长远发展的就是中国力量。目前当然还很弱小,但是借助中国崛起的大势,这些竞争力量的崛起只是时间问题。尽管中国IC市场有2000亿元的规模,而中国IC行业的规模只有350亿元人民币,但是中国IC产业在过去4年的年平均增长速度都超过了30%,高于全球半导体行业平均增长的3-4倍。中国IC行业的增长速度全球第一,这一点让英特尔感到威胁。早在1999年围绕《考克斯报告》的争论上,当时英特尔CEO格罗夫在对《考克斯报告》发表意见时指出:如果美国不给中国急需的计算机技术,中国可能有能力自行研发。2004年开始,“中国高科技威胁论”开始在《华尔街日报》、《财富》、《商业周刊》等美国主流媒体迅速升温,而英特尔是其中最重要的推动力量。英特尔的贝瑞特和格罗夫等在各种场合,包括美国半导体行业、美国国会听证、美国媒体上等场合,成为鼓吹“中国高科技威胁论”的主要声音。由中国政府牵头的中国“龙芯联盟”,是由中科院计算所、海尔集团、神州龙芯等国内七大产研单位联手发起的,旨在推进“龙芯”产业化进程,并打造自主IT产业链的联盟。从形式上看,“龙芯联盟”是一个IT产品的产业联盟,覆盖整个IT产品层次,同时嵌入式龙芯CPU应用,将覆盖通信、数字家电等网络终端产品,所以这个联盟是在产品线的横向覆盖上的产品联盟。“龙芯”的优势在于容易得到政府扶持,同时由于芯片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的军事和战略安全等问题,所以“龙芯”未来的发展前景是外资企业所不能比拟的。尽管“龙芯”目前还只是媒体上的骚动和喧哗,但是英特尔深知,“龙芯”的优势是“中国牌”,“龙芯”联盟实际上起到了强调化英特尔芯片的制造是美国,英特尔芯片姓“美”不姓“中”。第五,“迅驰”战略遭遇WAPI标准。2003年的笔记本市场,“迅驰”作为轻薄、无线上网的代名词成为笔记本厂商们宣传产品的招牌字眼。英特尔对无线局域网代表的潜力巨大的宽带无线通信市场觊觎己久。通过迅驰战略,英特尔在无线局域网终端接入市场的霸主地位指日可待。然而正当英特尔看到“迅驰”大展身脚,为其中国战略顺利实施窃喜之时,一个灭顶之灾正向英特尔袭来。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两个无线局域网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03年12月l日起开始实施,届时将禁止进口、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无线局域网产品,该标准简称力WAPI。中国国家标准的出台,意味着迅驰芯片组合中基于无线协议802.fiB的无线网络模块将与WAPI国家标准相背离,到标准强制执行后将不得在中国范围生产和销售。显然,这一标准对英特尔来说是致命的。其竞争对手AMD的火上浇油更让英特尔烦心,国标出台不久,AMD即宣布将大力支持WAPI标准。标准之争其实就是利益之争、市场之争。作为Wi-Fi联盟的主力厂商,英特尔为迅驰投入了3亿美元的宣传费,并从迅驰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英特尔2003年度第四季入账874亿美元,迅驰芯片组合的热卖立下了头功(诸臻,2004)。WAPI标准的执行不仅意味着迅驰在中国的终结,更为要命的是中国政府将WAPI的技术标准无偿的转让给联想等11家国内IT企业,这就意味着任何一家国外企业想要进入中国市场,就必须与这11家中的企业合作才能取得授权。毫无疑问,联想正是得到了这样一个暗示,才有所谓“关联应用”,敢于向上游厂英特尔叫板。在过去的几年中,英特尔占据了中国芯片市场近84%的份额,形成比微软还严重的超级垄断。但是这种垄断体系正受到来自竞争对手、中国的IC情结以及中国政府的威胁。如何继续垄断中国市场,是英特尔公司绞尽脑汁、并不余遗力的努力目标。面对中国的市场上的困难,英特尔开始了系统化的策略实施。二、“中国制造”的英特尔逻辑1.中国市场的核心威胁与核心策略:IC业的中国情结我们把英特尔中国战略用图表示出来,就不难发现,AMD、威盛、摩托罗拉、德州仪器和高通,是英特尔在各个市场上都会遇到的竞争对手和威胁,而只有在中国市场上才构成对英特尔威胁的是龙芯联盟和WAPI标准,它们共同的特征是中国的IC情结,是中国的民族IC业。英特尔在中国商业所有策略都是围绕加强垄断、并把这种垄断向相关领域延伸来实施的。英特尔的立体化策略体系,主要包括:核心策略――构建三围封锁,形成以英特尔为核心的CPU产业价值链;广告策略――中国大陆IT硬件广告市场50%以上都与英特尔有关;渠道策略――构建代理商、经销商、大区销售的政策和折扣体系等;公关策略――了解并满足政府、媒体、用户诉求;竞争策略――打压竞争对手、将潜在威胁扼杀在摇篮里、控制招标、控制政府采购,引导媒体;产业转移――把产业转移到生产成本低或具有战略地位的地区,等等。我们把英特尔在中国市场上遇到的威胁和使用的策略体系放在一张图上时,就不难发现解开其在中国市场上的结是“中国”概念,化解龙芯联盟和WAPI威胁的关键就是“中国”概念,也就是中国制造。&2.中国的IC情结:18号文件催化CPU的中国造IC业关系国家安全,因此在各国芯片业发展史上,政府都在其中充当着重要的主角色,都有着浓厚的IC业本土化情结。20世纪80年代末期,美国国防部每年出资1亿美元支持SEMATECH(半导体制造技术产业联盟),并负责监督其工作;欧洲最大的独立微电子研究中心――比利时微电子研究中心(IMEC),每年从当地政府获得资助,最多的一年占到其总预算的23%。在借鉴世界各国经验和专家的倡导下,2000年6月,由国务院颁布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简称18号文件),旨在扶持中国的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由于18号文件的巨大导向性扶植政策,吸引了大量国内外行业内资本和行业外资本拥入国内半导体行业之中,这其中包括联电、台积电等制造大厂纷纷来内地投资。据中国半导体协会的统计,自号文件颁布至2004年6月的4年间,已签署合同(含意向)的投资额高达到140亿美元,相当于过去20年总和的4倍,其中80%以上为外商投资。但是,18号文件遭遇了美国政府强有力地阻击,这一次,WTO成了美国政府的有力武器。近两年来,美国有近四分之一的半导体加工业务都为追求更低成本,转移到了包括台湾在内的中国的加工厂。IC封装和制造不断向海处转移,引起以美国民主党参议员利伯曼(Sen. Joseph Lieberman)为代表的美国政府的不安。美国人认为:半导体生产业务不断向亚洲IC代工厂商和海外合资公司转移,正在对美国的国家安全构成威胁。建议对中国执行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要求中国取消对进口芯片征收增值税的做法。同时建议五角大楼调查所有中国政府可能提供补贴的芯片技术,并努力采取补救措施。利伯曼同时还呼吁提供更多的税收优惠以鼓励对美国半导体产业的投资,并为芯片开发设立联邦研发基金。日,美国政府式向WTO组织提出指控,称中国相关芯片产业的18号文件违背了WTO的贸易规则,对进口半导体产品征收歧视性关税。美国起诉的第二点,认为中国的做法就是鼓励国外企业到中国国内来投资,致使美国制造业外迁中国。继美国之后,欧盟、日本也分别于日、31日要求加入关于集成电路增值税政策的磋商。日,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和美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戴利在日内瓦正式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 ZDNet China,.cn,2004 )。美方将撤回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针对该问题的申诉。18号文件将于2005年4月1日终止。取消18号文件中对内资IC企业的税收扶植政策,按照国家信产部测算,在产业规模上,由此产生的投资放缓效应会导致全行业发展滞后两年,也就是说原定2008年的发展规模要到2010年才能达到;从技术发展上而言,由于原退税资金指定企业用于发展技术和扩大再生产,由此带来的重大影响是:在未来6年内,全行业在技术投入上的资金投入的减少值,是2003年技术投入总额的4倍,由此导致的技术发展延缓达4年以上。尽管18号文件中止了,但我们还是可以说,18号文件是CPU“中国制造”的助推器和催化剂。不过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18号文件的中止,给中国政府心头加上一块石头,也成了中国人心头难以结开的结。3.将潜在威胁扼杀在摇篮里日宣布的WAPI标准和中国龙芯联盟无非是这种IC中国结的一种延续和表现。在英特尔眼中,中国市场的最大最特殊威胁莫过于龙芯联盟和WAPI标准。如果说龙芯联盟威胁的是英特尔未来利润的话,那么WAPI标准则是扼住英特尔在中国生存与否的咽喉。面对WAPI的威胁,英特尔使出浑身解数,来阻止WAPI这样一个还没有形成多大市场的国家标准的实施。因为对于格罗夫、贝瑞特等英特尔元老们来说,他们今生最深刻的记忆大概就是80年代日本人在半导体产业的崛起,那场危机几乎让英特尔丧身于竞争之中(方兴东,2005)。把潜在威胁扼杀在摇篮里,这是英特尔的生存逻辑。一方面,英特尔巧妙地躲在幕后,动用了国内外媒体、美国政府和行业协会等,这其中包括美国总统、国务卿、商务部部长等几乎所有力量,不惜一切代价狙击。英特尔请出了WPA安全协议的利益拥有者Broadcom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罗斯前来助战。让罗斯威胁中国政府,声称如果中国标准于日生效前仍没有折中方案,Wi-Fi芯片制造商将考虑停止向中国销售Wi-Fi芯片,同时也不会遵守那些规则。另一方面,英特尔CEO频繁访问中国,对中国地方政府抛诱饵,软硬兼施(董江勇,2004)。日,中美两国就广泛的贸易与技术问题达成协定,中方同意不在6月1日最后期限到来之时强制实施WAPI(中国无限局域网安全强制性标准)技术标准,并将无限期推迟实施WAPI的时间。站在WAPI对立面的英特尔得以绝处逢生。(仇勇,2004)政府谈判挽救了英特尔。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谈判是跨国公司谋取在华利益的工具,在对华战略上,好政府可能比“摩尔定律”起的作用更大。英特尔推出“中国制造”,表明英特尔尽管原姓“美”,但也可以姓“中”。这样做既给中国政府一个面子,缓和一下原本箭弩把张的紧张气氛,同时也不给中国本土竞争对手以口实。这一招真可谓既利己,又极大地满足了政府、消费者和媒体的“中国”偏好,何乐不为?CPU的“中国造”既可以引起媒体的极高的兴趣,又可以满足政府、用户和媒体的IC“中国”情结,是一个极佳的公关策略。CPU的“中国造”无疑还是一个极佳的竞争策略,告诉中国本土竞争对手,你们的“中国牌”、民族IC牌已不具有优势,英特尔与你们一样,可以率先实现CPU的“中国制造”。CPU的“中国造”无疑起到了强化中国市场上的英特尔核心策略的目的。4.控制招标=巩固垄断在中国市场,对于英特尔芯片产业链中的消费环节而言,要牢牢控制的是政府采购。控制政府采购、控制招标就意味着垄断。中国PC的组装市场已越来越小,70%的市场份额来自政府采购,如果失去政府采购市场,英特尔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就不复存在。对英特尔来说,在中国政府采购的障碍之一是财政部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6条中规定:“未经批准,采购机关不得采购外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前款所称外国货物,是指最终货物为进口货物,或者最终货物虽在我国境内生产或组装完成,但其增加值含量不足总价值50%的货物。”这条规定严格界定了外国货物。显然,即便是英特尔在中国封装出货的CPU也属外国货。“中国牌”在政府采购中至关重要。英特尔在中国政府采购遇到的障碍之二就是奔媵III的序列码事件。1999年,由于可能泄露国家重要信息和用户隐私的“后门”――奔腾Ⅲ序列码,英特尔的CPU被中国政府亮了“警示灯”,并且要求安装了奔腾Ⅲ处理器的电脑销往政府部门不得直接上互联网。虽然没有给英特尔“禁令”,但是国家有关部门对信息安全的重视却越来越高,越来越对自己的亲儿子“龙芯”联盟寄于厚望。“安全牌”在政府采购中至关重要。如果 “中国芯”获得特别待遇,进入政府市场,那么瓜分政府采购的不仅仅是“龙芯”,其最有力的竞争对手AMD的空间也随之敞开。因为AMD在中国的最大困难就是,几乎所有重要厂商都不敢公开支持AMD,主要是害怕英特尔的报复和“制裁”。英特尔一旦失去政府采购,也就意味着英特尔芯片价值链的断裂,那么,英特尔在中国每年15-20亿美元的收入将被AMD瓜分,这是英特尔最不愿意发生的事。因此,在政府采购市场,英特尔面临的挑战与微软面临的问题几乎一样。所以,无论是微软还是英特尔,都在努力“国产化”,都在进行政府公关。英特尔把自己的CPU渲染为“中国造”,打的就是中国牌,其背后意图是:假借中国制造,意在垄断中国市场。英特尔CPU的“中国造”,其核心就是“政府牌”、“安全牌”和“中国牌”,是英特尔公关策略和竞争策略的又一次成功运用。英特尔CPU的“中国造”,可以更好地绕过中国在政府采购和国家信息安全方面的诸多法律和政策限制。 5.“中国制造”的风险与合理性英特尔CPU打上中国制造并非没有风险。美国制造的CPU已深得业界认同,冷不丁出“中国制造”的CPU会不会伤害美国人的感情和业界的感情。多年以来,除了美国本土之外,英特尔一直在爱尔兰设有芯片部件生产厂,在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哥斯达黎加有CPU的组装和测试厂,英特尔出货的CPU统一的标记是美国制造。英特尔从来没有也不愿意宣扬CPU是由爱尔兰,或是菲律宾出货的,业界也从来没有认同爱尔兰、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哥斯达黎加出货的CPU是“XX制造”。英特尔之所以在全球各地设立组装和封装工厂,主要是出于战略、供货效率、入关和税收等考虑,所以它没有必要标榜“中国制造”或是“菲律宾制造”。从某种角度讲,英特尔甚至可能希望淡化出货地点,因而统一打上“美国制造”。这一点在中国也得到印证。1995年以来,英特尔就开始在中国封装和测试闪存产品,2002年又增加了芯片组的封装和测试。但是,英特尔从未宣传自己的内存是“中国制造”。英特尔CPU的“中国制造”的确违背了英特尔原有逻辑,不过与每年在中国市场20亿美元的收入相比,“中国制造”不过是对中国市场的一种妥协之举。可谓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英特尔的逻辑中,利润和垄断永远是第一位的。“中国制造”不会影响其CPU的出货。仔细分析英特尔芯片产业链垄断体系,我们不难看出,控制这一产业链的核心是“三围产品封锁”和Wintel联盟,至于CPU是美国制造还是中国制造,对于下游厂商来说并不敏感。况且下游厂商明白,CPU的核心价值就在于设计和制造,而组装和封装工序并没有多少增值空间。对厂商而言,CPU的“中国制造”无非是“中国出货”而已,他们依然不能因此冲出英特尔的“三围”封锁,他们依然要听命于英特尔的控制。另一方面,英特尔在CPU上打上“中国制造”也是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因为上海出货的奔腾IV,毕竟其最后一道工序是在中国完成的,打上“中国制造”也无可厚非。从这一点,我们也要看到,跨国公司的运作是规范,它的任何作法都不容易让竞争对手挑出毛病。在这一案例研究中,我们一定要抓住英特尔战略变化的主要原因和深层原因,才能不被一些合理性的东西所困惑。三、“中国制造”的深层分析英特尔CPU的“中国造”的确有其个案的一面,但是深入分析,我们将看到英特尔CPU的中国制造也是历史的必然。1.芯片产业走向成熟期,产品的成本和价格成为关键因素,因而也有了将IC转移到成本更低的地区去生产的内在动力国际产业转移的经验告诉我们,产业走向成熟成本将成为其竞争的关键因此。芯片产业走向成熟期,产品的成本和价格成为芯片厂商竞争的关键因素,因而IC产业有了向转移到成本更低的地区去生产的内在动力。英特尔CPU的“中国制造”只不过是IC产业发展的“前置”。在芯片行业的创新阶段,芯片的研制和生产主要在美国本土完成,销售也主要集中在美国,消费者的数量也很少。美国以外的各个国家芯片产品的销售量极小。计算机芯片行业从创新阶段走向成熟阶段的过渡期,美国企业已经不再是芯片技术的唯一拥有者,其他国家如日本、印度甚至中国都在进行这一技术的研发。消费者的数量开始大量增加,英特尔可以将产品大量出口而赚取超额利润。IC业的发展阶段及特征芯片行业发展阶段&竞争关键&研发&生产&销售创新阶段&技术垄断&美国本土&美国本土&美国本土向成熟过度阶段&技术垄断&美国、日本、印度、中国&美国为主,少量海外生产&美国、欧盟、日本、中国等高端消费者标准化阶段&价格&美国&全球多点生产&世界各国的普通消费者资料来源:作者归纳整理芯片行业标准化阶段。随着这一产品的日趋成熟和升级,产品走向标准化阶段。在这一转化过程中,产品的核心技术已经趋于标准和完善,美国在技术上的垄断优势逐渐丧失,产品也已经在其他国家普及,成为一种大众消费品,产品的成本和价格在竞争中成为相当关键的因素。在此背景下,英特尔把产品生产转移到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特别是劳动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以延长产品生命周期,并继续获取既有的竞争优势。转移封装测试厂是IC产业大规模转移的信号。IC产业的不断成熟是IC产业国际转移的内在动力。IC产业的不断成熟必然会有真正的“中国制造”的CPU,也会有爱尔兰制造、以色列制造的CPU,或是菲律宾制造的CPU。英特尔CPU的准“中国制造”,告诉了我们IC产业的转移方向。英特尔负责生产业务的高级副总裁罗伯特-贝克尔(Robert Baker)表示,正考虑在亚洲修建一家完备的芯片工厂,以迎接英特尔的“亚洲时代”。(北京商报报道,2004)因此我们可以说英特尔CPU的“中国制造”的根本动力是芯片产业发展到标准化阶段的产业转移动力。2.英特尔CPU的全球布局:IC产业在哪里生产?(1)企业的空间扩张企业的生产布局,是企业经营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组织所进行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在欧美国家,一般流行用4W来概括经济活动区位的含义:What――什么样的人类经济活动具有多空间特征;Where――这些活动分布在哪里;Why――为什么分布在那里; How――这些活动在空间上是如何组织的。企业的扩张从地理范围来看,企业在建立的时候一般将经济活动集中在某一地区,然后由此向其他地区扩张,逐步发展成为跨区域的全国性公司。随着企业经济实力和竞争力的增强,一些企业最终将走出国门,在海外建立分支机构和生产点,从而发展成为跨越国界的跨国企业甚至全球企业。&(2)英特尔芯片业的空间特征英特尔的IC设计主要集中在美国。6000多名科学家和工程人员组成的研发力量主要分布在三个领域:分布式协同工作的研发组;中央集成式硅片中试基地;从中试到规模生产的全程复制(分布式全球制造)制造中心。其中的第三小组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如何深化IC分工,如何实施“精确复制”的战略,并且把这种分工在不同地域上完成。精确复制是指英特尔公司在一个地方修建好一座符合标准的生产工厂之后就会在世界各地复制这座工厂的生产模式,英特尔通过“精确复制”能够迅速地采用新技术,并迅速地降低生产成本。英特尔的IC制造。从英特尔全球芯片厂布局来看,除了美国本土,在海外的IC制造厂分设在以色列与爱尔兰。英特尔在以色列兴建芯片制造厂约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除以色列发展经济的因素,以色列雄踞地中海以其区位优势,可作为英特尔切入欧洲市场的第一步。英特尔目前在以色列有2座厂,分别是6英寸与8英寸厂;在爱尔兰则有4座厂,2座8英寸厂、2座12英寸厂。英特尔在全球12英寸厂的布局,除美国的4座外,再加上爱尔兰的2座,共计6座。(英特尔,2004)英特尔的IC封装与测试。所谓封装是指安装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用的外壳,它不仅起着安放、固定、密封、保护芯片和增强电热性能的作用,而且还是沟通芯片内部与外部电路的桥梁,它是芯片生产的后端。英特尔的封装测试则工厂分布在劳动力比较充沛的国家和地区,它有5家封装测试厂,1家分菲律宾、1家在马来西亚和、家在哥斯达黎加,还有2家在中国,其中一家在上海,一家在成都。(3)IC产业的地域分工英特尔芯片产业的这种空间分工结构是随着IC产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的,它具有普遍性。换句话说,随着制造分工的深化,IC产业形成了可以在空间上相互独立的三个部分:IC设计、IC制造和IC封装测试,并且这种分工可以在不同地域进行。通常,IC设计是IC产业的高端,IC产业绝大多数的利润是在这一环节实现,在地域上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如美国。IC设计主要集中在在美国和其他发达地区,如法国和英国;IC制造是IC产业的中端,IC产业约25%利润在这一环节实现,在地域上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IC封装测试是IC产业的低端,IC产业只有5-10%的利润是在这一环节实现,在地域上主要集中在新兴市场国家。(4)IC产业的转移路径IC产业的转移路径是先封装测试环节的转移,然后是制造工厂的转移,最后才会是IC设计的转移,即“封装-制造-设计”转移路径。如果从地域特征的视角观察,IC产业转移通常是“母国-周边发达国家(有密切利益关系国家)-新兴市场国家”模式,即IC产业先在母国扩散,然后向周边发达国家/地区、特别还包括与其有特殊利益关系的国家/地区转移,然后向新兴市场国家/地区转移。中芯国际的张汝京曾说,全球半导体产业发展的历史是,芯片封装制造业从美国转移到日本,然后转移到中国台湾地区,现在又逐步向祖国大陆转移。在长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之后,集成电路产业布局即将向以成都为中心的西部地区转移。3.中国在承接芯片产业上具有成本比较优势和市场优势从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经验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个规律:产业转移从该产业的低端和劳动密集型的部分开始。封装测试厂是芯片行业中劳动力相对密集的部门,其建设成本远远低于芯片加工厂,同时它对产业环境要求也不苛刻。我们知道,1条12英寸芯片生产线投资要10亿美元,即便是1条封装线的投资额也在1亿美元。与上亿美元的投资相比,所需要的劳动力尽管显得很少,但是对于发展日益成熟、竞争日益激烈的IC业而言,无疑是一项可以节约的成本。一条生产线工人多则千余人,少则数百人,如AMD投资上海1亿美元的封装线所需员工是300人(北京商报报道,2004);英特尔投资上海5亿美元的封装线所用的劳动力是1000多人。美国2001年平均工资是每小时14.8美元,折合年人均工资约为3万多美元,300人就是900万美元工资费用;中国的制造业工人平均工资2002年是11001.0元人民币,上海市2003年平均工资为22160元人民币,折合约为0.3万美元,300人是90万美元。一个投资1亿美元的封装线,其每年的可变成本的差异多达810万美元。如果是新建厂,无疑选择工资成本更低的中国对其有极大的好处;即便是关闭旧工厂,因劳动力成本和税收优惠带来的综合运营成本的下降也将达20-30%(程程,2003)。英特尔的封装厂分别位于上海、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哥斯达黎加,没有一家在美国,而我们知道IC最大的市场在美国。英特尔称,其成都工厂的产品,大约有90%是出口,其余10%供应中国市场。CPU的体积小、重量轻,而其价值却相当高,芯片的运输费用所占比重相当低,运输成本在其总成本的构成中可以忽略不计。因此,与其他产业相比,IC产业更易于实现在全球布局。由于中国是世界上IC产业发展最快的市场,也是未来最大的IC市场之一。无论是出于靠近市场、还是便于出货、关税等的考虑,中国都具备了承接IC产业转移的基础。事实也表明,未来IC产业的重心在中国。一家国际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2年底的两年中,美国共关闭了72家芯片工厂,全球其他国家共关闭了47家芯片工厂,而同期在东亚地区新开了60家芯片厂,其中相当一部分在中国(杭余,2003)。据了解,目前在大陆设立类似封装测试厂的外资企业共有15家,包括英特尔、AMD、三星、摩托罗拉、飞利浦、东芝等在内的绝大多数国际芯片巨头(作者根据媒体报道整理)。四、英特尔CPU“中国造”的启示“中国造”的CPU突然出现,曾给我们带来诸多不解和困惑。通过分析,英特尔CPU的“中国造”至少给我们带来以下几点启示:第一,摩尔定律已不再是支配CPU产业的绝对天律,CPU产业的发展不仅依赖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同样也取决于国与国之间的谈判,取决于政府的力量,取决于人们对产业标准、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所承担的角色的反思。第二,如果说转移封装测试厂信号还不够强烈的话,那么英特尔CPU的“中国造”则明白无误地传达给我们一个强烈信号:IC产业大规模转移时代的序幕已开启。产业转移的规模和速度可能比我们感知到的要大、要快!同时,英特尔CPU的准“中国制造”以及英特尔的“亚洲时代”,告诉了我们IC产业的转移方向。因此,我们的企业和政府(产业政策方面)应以什么样的姿态迎接IC产业的大规模的转移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第三,鼓励接受IC产业转入与限制IC产业转出的战斗永远不会停止,但阻不了IC产业的转移方向。18号文件的终止,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IC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厂的步伐,但是它改变不了IC产业国际转移的趋势,谁也不能阻止中国制造的CPU这颗心脏在IC产业中强劲地跳动。同样,准“中国制造”的CPU也不能让我们迷失方向,中国一定会朝着真正的中国制造的CPU方向上努力。第四,政府在制定产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与WTO规则的兼容性;在制定和推行产业标准上一定要考虑各方面可能的反应,政策与标准的制定一定要严谨和制度化。我们还要更进一步了解国际市场游戏规则,了解国际市场竞争法则,从而在新的竞争中获得更多利益。第五,我们要充分注意到跨国公司在跨国经营中运用各种工具的能力是最高水平的。因此案例研究,是不可缺少的,研究、学习跨国公司的经验,对于我们有借鉴意义。使我们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尽量少交甚至不交学费。第六,这一案例还让我们可以从理论上加以思考,需要加强研究以工序分工为基础的区域分工、需要研究区域分工从部门分工向功能分工的变化过程、需要研究在新兴分工格局下的区域产业政策、需要研究在新兴分工格局下的企业发展战略与策略。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研究掌握IC产业的分工格局与IC产业的利益分配格局之间的矛盾关系,以及中国应采取的策略是什么。第七,虽然这一条放在最后,但是我们认为它是最重要的,就是我们要充分注意到“中国”这一因素或概念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要充分发现并利用“中国”因素,为中国经济发展服务。英特尔CPU的“中国造”说明中国市场的力量与中国经济崛起的威力,说明“中国因素”在跨国公司决策中的重要地位。中国加入WTO后,跨国公司和政府会更加频繁的使用WTO规则为其在华谋取更大的利益,同时也会加快向中国转移IC制造业的步伐。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英特尔会向中国转移其IC制造厂和IC设计,在中国生产出真正的、中国制造的CPU,更希望看到中国人自己制造的“龙芯”。参考文献1.&Chapman and Walker(1987),第83页2.&Chinabyte(2004),芯片巨头英特尔为何连连失利,.cn,日3.&英特尔(2004):Intel公司在中国..cn4.&Unifytruth(2004):美国设防禁止英特尔等在华建先进芯片厂,.cn,日5.&ZDNet China (2005):Gartner:04年全球芯片产业支出将增66%,.cn ,2005年6.&ZDNet China(2004),中美就芯片退税签署备忘录 中方将修改有关规定,.cn7.&深圳商报报道(2003):英特尔CEO:芯片业将向亚洲转移,深圳商报,日8.&北京青年报记者(2003):“奔4”芯片将打上中国标 国产芯片向全球供货,北京青年报,日9.&北京商报报道(2004):英特尔AMD竞赛芯片中国造 明年可能直接建厂,北京商报,日10.&程程(2003):眼红AMD成功 英特尔芯片战略发生重大改变,人民网-硅谷动力,日11.&仇勇(2004):Intel绝处逢生,商务周刊,2004年第5期12.&董江勇(2004):英特尔CEO贝瑞特访华任务完成.,2004年3月13.&窦毅(2005):“制衡”英特尔,中国经营报,日14.&方兴东(2003):封装奔腾4岂能算国产 英特尔“混淆视听”?光明日报,日15.&方兴东(2005):“惶者生存”与“中国崛起”的较量,博客中国,日16.&杭余(2003):调查数据显示全球芯片产业重心向亚洲转移,人民网,日17.&胡孝敏 卢翠萍(2005):英特尔增资成都芯片厂,东方晨报,日18.&互联网实验室(2004),CPU市场垄断:危害与对策,博客中国,日19.&贾中山(2003):英特尔芯片首次标注中国造,北京晚报,日20.&莫大康(2005):全球芯片产业链规律性转移 国内企业要有危机感,第一财经日报,日21.&山东IT信息网(2005):是谁触怒了英特尔? 芯片业技术转移的是非,200522.&搜狐IT(2004):英特尔考虑在中国及其邻国建芯片厂 耗资数十亿,, 日23.&王野(2004):英特尔投资20亿美元 扩建爱尔兰芯片加工厂,赛迪网,日24.&项雨(2003):英特尔:如何界定“中国制造”的概念?,中华工商时报,日25.&新闻(2004),Intel的Yamill计划,个人电脑,2004年第1期。26.&新闻报道(2002a):Intel将在逆境中生存,电子与电脑,2002年第2期。27.&报道(2003)选址与众不同,英特尔要在成都建芯片封装测试厂.,2003年28.&英特尔(2004):英特尔中文网站新闻,29.&中国经营报记者(2003):对Intel投资成都的冷思考.中国经营报.30.&诸臻(2004):Intel明天你是否依然“牛”,信息,2004年第4期
白玫(中国社会科学院工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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