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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宁《流逝的人本》
每一次挺身而出,都要全身而退
文 / 桃子的桃 | 知乎&十六岁那年,高二,去外地的长途车上,我坐倒数第二排靠窗的座位。&车开的途中,上来五个男青年,二十多岁,全部在最后一排坐下,其中两个手里拎着很粗的钢管。他们上来过了没有多久,我发现腿边突然多了一只手臂,还在不停地动,吓我一大跳,随后,我发现是后座伸过来的一只手&&那人在偷坐我邻座男人裤袋里的钱包。我朝后座看去,有个人还冲我若无其事地笑了下。我赶紧转过头来。&惊慌,心跳加速,血液上涌,这是当时我的反应。同时,我意识到自己应该去告诉坐我的邻座。我一边害怕,一边又因为要付诸行动而紧张。我拼命让自己冷静下来,迅速想办法。我想,用什么办法告诉他呢?告诉售票员?也许不错,可是我是坐在里面的。&最后,我想了个主意,趁着售票员来收钱,我递钱出去的时候,不去看旁边的人,用手肘碰他,然后轻声说:「有人偷你东西。」&他很快就警觉了,捂紧了口袋。我也松了口气,坦然了。&约二十分钟后,他下了车。这时候他有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下车后,在车门边朝车里喊:「我X你妈的,敢偷老子的钱,你们有种下来,到老子的地盘上来&&」&最后一排的五个人刷地站了起来,还拎着他们的钢管。但是车很快开了。只留下那个站在原地朝着车骂骂咧咧的男人。&车开动没有多久,最后一排有一个人站了起来,坐在了我旁边的空位上。&后面四个人。旁边一个。我靠窗。窗打不开。我们在车的最后面。他们都是男的。都比我大。&很难去描述当时的心情。&大脑空白,口干舌燥,两腿发软,心脏跳得那么快,急促如擂鼓,我还想原来书上写的心脏快要跃出喉咙口原来是真的。我看着窗外,假装很平静,可是手不受控制地抖,用一只手握住,但两只手都抖了起来。手心汗湿了,在牛仔裤上颤抖着蹭干。&想,我会遇到什么事呢?我明年就要高考了,就要上大学了,我才十六岁。我父母就我这么一个孩子。最疼爱我的爷爷还在等我回家。我会在外面那些绿油油的田野里消失吗?&&&这些全都是当时闪现在脑子里的念头。&不知道过去了多少时间,在那种紧逼过来的压迫感造成的令人窒息的恐惧之下,人对时间是没有概念的。最后,我做了个决定。&我突然站了起来。旁边的男青年似乎愣了一下。我说,「我要下车」。他好像没反应过来,又呆了一下,然后勉强给我让了让。&我想如果我下车的话,他们也许会跟着下来吧。我在开着的车上拖着发软的双腿慢慢往前走,脑子里飞速转动。然后,我跟售票员说我不下车,我走到最前面,车头部位,司机旁边的、也就是长途车的副驾驶位子坐下。&车到了目的地,我还是不敢下车。所有人都下去了,包括那五个人。他们是最后下去的。其中有一个特地走过来,走到我这边来问我:「小妹妹,你要去哪儿啊?」我一定面无表情,但是手又开始发抖。&等他们走后,这辆车马上就要掉转回去,我央求售票员和司机带我回去。他们知道那群人是长途车上的惯偷。他们问我家在哪里,我说了。我家在一个不大的小城里,人们互相都认识点,我和司机的家离的还很近,他们就把我带回去了,跟着他们的原车返回。我从头到尾都没有下过车。&※※※&招远的事情,让我感受到的恐惧,有两种。&一种的恐惧来自于&&如果我是被害人&一种的恐惧来自于&&如果我是旁观者&关于对被害人的感同身受&&我至今不敢打开那段视频,不敢听那惨叫,这是每一个女性的噩梦。每个女生在看到这件事的时候,想必都不由自主地代入过自己。&而第二种&&&因为十六岁时的那件事,我被家里所有人警告不许再多管闲事,但我还是忍不住。&今年年初,我家楼下那户有个女人撕心裂肺地喊救命,惊动四面八方,我见她离我最近,帮她报警(后来得知她被斩断两根手指),被我妈骂得狗血喷头。&我想也许从小看的武侠、侦探作品,那些路见不平,那种行侠仗义伴随着成长根植在我的骨髓里,所以特别让人热血沸腾特别让人同情弱者让人觉得拔刀相助是自己的责任,让人觉得你有义务去那么做。&何况,我自己也是女性,万一哪天我也遇见这种事了呢?被歹徒堵在家里,出地铁被莫名其妙带走,或者有人问我要电话。绝望无助的时候我该多么盼着有人能帮我一把啊。&可是,那个车上认怂、下车叫嚣、对我不管不顾、把我置于危险境地的男人,我永远都记得。&我也永远记得当时因为恐惧、后来因为后怕而止不住发抖的双手。&我常常想,如果后来我被那几个人打死了或者打残了,那男人是永远没可能知道更不可能会为此负一点责任的吧。&也因此,在所有类似的情况下&&是说,暴徒行凶路人漠视的事件里,我都不会去指责那些路人无作为,最多是在力量极为悬殊的时候感慨为什么大家不团结起来,但我不会指责没有人去挺身而出,因为我尝过那滋味。&哪怕最终我脱险了,那滋味也并不怎么好受。&可能见义勇为最重要的安慰,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但谁知道会为此付出多少代价呢?&那代价也许比你所想到的最坏的情况都要沉重得多。&※※※&招远事件是一个相当暴戾、极为恐怖的事件,属于细思极恐那种。&六人围攻,哪怕其中有妇女有孩子,都是特别可怕的。&说女人没有战斗力的,那也许是因为你没见过撒泼的女人。&说孩子不可怕的,有个问题叫14-18岁的小混混挑衅应该怎么办,可以去看下,绝大多数回答者都建议逃跑,其中受过专业训练的体格健硕者都说自己会逃。&所以在这件事上,指责围观者是最没有必要的。&我深切地明白面对自身可能会遭受的暴力一瞬间涌上的恐惧,那种恐惧会牢牢压制住自己一切的想法,身体的本能必然是呆滞、抗拒、逃跑,这是天性。&不但有对自身安危的恐惧,也在那瞬间想起亲人、家庭,想到也许无穷尽的祸患&&评论中有人提到一部电影,叫&&,我很早就听过,但从来也不敢看,感兴趣的可以去看一下。&不过,话虽然这么说,依然觉得,我们是可以做点什么的。&这是我一直在想的一件事,就是&&群体在面对一个或者一小撮暴徒的时候,可以做什么。&应对策略:&1,打110报警&2,打120叫救护车&3,大喊「警察来了」,未必能够阻止,起码可以干扰暴徒,使他(们)分心&4,迅速集结起人群中的青壮年,增强己方备战心理,利用可靠有效的器物,以众对寡。&一个人去出头是不可能的,如果看到许多人和自己一起,群体的力量会增强自信心,从而提高行动力和战斗力。&比如这次事件,人群里是有几个年轻人想站出来的,他们可以和麦当劳里的男性工作人员联合起来,迅速找出可以应用的器具,比如桌椅、长棍、绳子、灭火器、大的筒状物等等对暴徒进行有效干扰,最好是事先计划好,每两人或者三人针对一名暴徒,所有人一起上,同时让对方失去行动力,最为迅速有效。&第四点的要求很高,这要求人群中有至少一个人是具有冷静头脑、临危不乱能力、组织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的,而且能把一盘散沙的人们联合起来,这人看上去得是值得信赖的。在招远事件中,事情的发生和发展都极快,三分钟以内,三分钟内要做这么多的事,非常不容易。&别苛责了吧。&※※※&我最希望的,是有着敢于上前的勇气的大家,在看到类似的事情一再发生之后,能够不断在电脑前进行反思和总结,以在真正面临危险现场的时候,起码能反应更快速、更敏捷,能很快知道应该怎么做,有时候也许这样不但能救人,也能自救。&「侠义之心」是很宝贵的,每一个有着血性和正义感的人都是好样的,值得好好珍惜&&不但是要珍惜和保有这份侠义之心,也是要好好保护自己,以在每一次挺身而出后,得以全身而退。&最后,由衷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不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不管是要面对对于自身的威胁,还是面临良心的两难选择。&&&0601&&&从昨天下午发了这篇答案之后,后来每一次再看,都会有「这是我的答案吗」这样的错觉。&一天时间,9000赞同,这感受只能用做梦来形容。&我这篇回答,绝对算不上知乎最优秀的回答,然而为什么会得到那么多的赞同数?&两个字:共鸣。&从这9000的赞同中,我看到了许许多多人。&很多和我一样的大家,深受中国传统的侠义之道熏陶,富有正义感,对弱者怀有同情心,乐于伸出援助之手。我们中有的在盗窃现场兴起念头、或真的提醒过被盗者,阻止过小偷、扒手,甚至有的还阻止过暴力行为和事件&&而就算没有这样做过的人,也很希望自己在遇到的时候能这么做。&善良的你们,勇敢的你们,都让我感觉很温暖。&可我们又只是一个普通人&&有帮助别人的心,但仅仅有心是不够的,还要有胆量,有勇气,有强壮的身体素质,和在事件突发现场灵活应变的能力,这些都是作为一个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人所欠缺的&&其中还有很多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也许平常和人吵个架都要心跳半天无法平静,去对付歹徒?&我们不是那么差劲的、冷漠的人,我们也不愿意拿软弱当借口,我们非常想做点什么,可是又感觉是那么无力。&我把最开头的那次经历详详细细地写出来,不是为了扩散负能量,而是想给大家展示一下,在危险临头的时候牢牢笼罩全身的那种恐惧,无助,无力,以及在见义勇为之前和之后复杂微妙的心理。看到有很多人说如同身临其境,感同身受,是的,这就是我想要的。&一味指责旁观者的不作为,毫无建设意义,尤其在你没有经历过的时候。当看了这些,你还认为这是特别简单、伸手就来的事情吗?万一人家真的冲上去后受了重伤,他的后半生和父母难道你来负责?&另一方面,我真心希望所有赞同这篇回答、因这篇回答有所触动的大家,我们不要去想着如何还击指责的那些人,也不要沉浸在「我不行」的心情中。我们不妨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想想,如果下次遇到小偷,遇到抢劫,遇到有他人陷入危险,我们可以做什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机智地、勇敢地救助他人。也许这个答案很难找到,但总比什么也不做要好。&为什么?&除了因为我们自身想要帮助他人的愿望、想让自己成为一个自己喜欢的、不错的人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我们一定曾经都受到过来自别人的帮助,感受过别人援手的温暖。&提醒我背包开了的大姐,在我晕倒在地铁里时送我回家的情侣,夜晚让我远离某个区域的大叔&&以及最前面我提到的司机与售票员,他们也曾不怕麻烦,不怕危险地帮助过我。这个世界是残酷的,但也是温暖的,我们都是其中的一份子。我们接受过善意,当然应该再将善意传递出去,哪怕是凭借再小、再小的一个举动。&而且,只有我们自己做了好心人,当我们面临危险时,遇到好心人的几率才有可能提高。&
&以上三个问题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切记量力而为!&还是那句话&&&挺身而出,全身而退,就是我们的目标。&共勉。&&&0602&&&因这篇答案引起了比较高的关注度,有知友担心本篇的立场导向,我想在此表明我的明确态度:&1、如果我在现场,我会用力所能及的方式去做点什么,也许我会试着做一个组织者,或者找一位可以组织的人。这方面的应对我考虑很久了,会比大家略有经验一点。&2、现场有愿意站出来的人,我敬佩与尊敬,如果不站出来,我也理解和体谅。&3、我不会假设我的任何家人好友遇到类似事件,只能说,假如我哪天成为事件中的受害人,我憎恨的是凶手,而非路人。对于他们的不出手,我仍然表示理解,就像本次事件中的受害人家属的态度一样。&4、之所以我不会站出来振臂一呼,谴责围观者,我不号召大家去见义勇为、行侠仗义,救人或者救我,是因为&&由于事件危险程度的不可预测性,和现有法律相关方面条款的不健全、执行层面的不规律,让「救助」这件事的后果变得难以预料。万一因我的言论造成比原事件更恶劣的后果,比如有人在我的呼吁之下真的冲了出来,结果与我或者其他被害人一同遇害,造成无谓的伤亡,扪心自问,我更加难以承担这种责任,这会让我一辈子无法心安。所以我是不会这么做的,抱歉。&5、总结我所能做的事:我自己会去救人;我不强迫别人去救人;我建议想救人的人保护好自己。&也许哪一天,在现场,我会和你成为战友、同伴。&以上。&来源:/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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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笑着说说老情人的故事。
甘肃白银几乎是座死城。我是说,这座戈壁滩上的城市曾经只是片无人区。五十多年前,在那个本来不存在的城市发现了巨大的矿藏,随后很多人从各地来到了这里。他们带来巨大的机器,戴起探照灯在矿坑里不停地挖,直到把这片孤零零的戈壁滩挖成金属色,拥有一个明亮却又因为地处西北所以显得阴鸷的名字。不过直到现在,白银这个城市还是没能像北京上海一样为全国人民所知晓,甚至这个带有奇幻色彩的名字,让很多人无法相信这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城市。每次别人问我从哪来,我说&白银&的时候,他们基本都会说,白银,你还黄金的呢。你家是在月球上吗?我真是白银的。白银是重金属堆起来的城,就在西北那片黄沙中暗光流动。那里曾是孤岛,提起名字都仿佛会被西北的朔风刮伤皮肤,像颗孤单星球一样的,白银。当年那些热血又迷茫的年轻人响应号召,从祖国各地奔赴这片无人区,像种子被撒进黄土,粗犷生长。而我们父辈的父辈,就是那些粗糙的根系。
今天要说的,是根的故事,或者说,一对老情人的故事。&二、
我爷爷曾是他生活的那个山西小镇里,最富裕人家的小儿子。爷爷的父亲是比较新潮的人,因为那个年代出来的人大多不识字,但我爷爷甚至读了洋学堂,而不是乡间的私塾。不过好景不长,因为解放初期这些财产就被政府充公了。那年的中国,所有的人都被划了成分,爷爷当之无愧地被定为地主,没收了全部财产。奶奶说她见过我爷爷穿着笔挺西装,头发光亮的样子,只不过后来更多见到的,是那个在批斗会场场地中间目光茫然又麻木的地主的儿子,像个木头人一样耷拉着头站着,聆听着贫下中农代表们的教导。而奶奶,就是代表里的一个。那一年,爷爷被同村的军属打聋了左耳。没有人愿意跟他在一起。除了奶奶。她不顾爷爷成分不好,和这个挫伤了锐气的富家子弟结婚生子,顶着压力和唾骂,跟着大批的工人,背着铺盖卷,来到了和他们一样年轻的白银。这些都是我奶奶告诉我的。每个在家里无所事事的下午,我跟老太太俩人都七扭八歪地躺在大床上,收音机里放着红蜻蜓绿草地的少儿节目和单田芳的评书,然后老太太就闲闲地讲他们相遇的故事。听了无数遍了,但是出乎意料地不烦。老太太对我的吸引力远远大于单田芳。所以每次讲到这儿我都会用胳膊肘戳戳老太太,哎,是不是因为我爷年轻时候特帅,所以你一眼就爱上了?老太太总是白我一眼说,呵呵,瞅瞅你,肤浅。
那一年,小城白银如同这些倔强的爱情,意气风发。巨大的矿产储备让每一个人心高气傲,产矿的锅炉照得每个人脸庞通红,整座城市像是正在迎接一个如白银般闪亮的时代。&
老太太是个特别棒的老太太。我犹记得小时候数学不好我爸训我,我倔,就是不出声。我爸更倔,我越不出声他训得越刻薄。老太太从厨房悠悠然逛出来,照着我爸后背啪地来了一掌,说:&哟,好像小时候有人数学作业全错,罚抄九九乘法口诀表一百遍,我还半夜帮你抄过吧。&我爸差点跪下。我当时热泪盈眶。
当然,后来我爸一走老太太就一副马景涛&我快要窒息了&的表情咆哮着问我为什么学不好数学,训得比我爸还凶。第二天还不知道从哪个旧书摊搞来一大摞《华罗庚小学奥数》。对的,老太太就是这样一个酷炫而且自在如风的少妇。总是高冷而且悠闲,心里着急也绝对不形于色。每天的工作就是早起,买菜,跟楼下的数十个老头老太太排排坐,晒着太阳聊八卦,完全的绯闻老太太。上楼,在厨房高声喊我&阿毛,拿只小篮来剥豆。&中午不费吹灰之力地做好一顿大刀阔斧的饭,美味得让人恨不得吃掉整个厨房。吃完饭大家就一起瘫倒在大床上,听奶奶讲那过去的故事。最后迷迷糊糊进入梦境。醒来的时候,夕阳已经变成金色,老太太做好一顿升级版的晚饭,站在窗户旁边高声叫我。我的每一个假期都是这样度过。记忆里全是白银五六点钟的金色夕阳。彼时街上走的是提着包从矿山上坐火车下班的工人,每个人都带着疲倦而幸福的微笑,等着回家看到自己的孩子和一桌子香喷喷的饭菜。而我就静静躺在大床上装睡,等老太太用饭菜香味把我逼得从床上跳起来。显然,即使现在我学了更加复杂的应用统计和微观经济,我还是经常会回忆起老太太的那套华罗庚奥数。粉白相间的封面,华罗庚的照片印在扉页。小明和小红家相距一千米,请问小红比小明大几岁。
洒满了金色的阳光。
爷爷是个落魄的贵公子,我一直这样认为。虽然没有哪个贵公子讲山西话。他永远穿着整齐的深色夹克和裤子,带着羊毛呢的帽子,脾气温顺。当然这是打我记事起。奶奶说他刚结婚那会儿因为政治成分的问题脾气暴躁,嗜酒如命。成天就是上班,喝酒,喝成狗,然后回家。循环往复。老太太一个人在家带着五个孩子,随时听着大街上的喇叭发送最新指示,一旦听到就要扔下最小的两个孩子,带着三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上街,和一群人民群众一起对着党中央的最新指示宣誓。而爷爷就负责上班赚钱,喝酒,喝成狗,回家睡觉。留给奶奶准备的饭菜的只有鼾声和酒气。所以小说里不是都这么写么,贵公子从未尝过人间疾苦,忽有一日家道中落,养尊处优落成掉毛凤凰,从此怀疑人生,自暴自弃。幸好,每个关键时刻,他们的背后都会出现一个深爱男主,大度宽容,默默付出还甘之如饴的蠢女人。最后浪子回头,happy ending.当然啦,这个故事也不例外。
老头人到中年,痛下决心改邪归正。之后的日子就是每日读书看报,翻山越岭爬高上低地去菜市场买菜,去超市采购各种生活用品。身体好得日行千里不费劲儿。除了耳朵不好哪儿哪儿都比我强。早睡早起,心情愉快。言语犀利,跟我奶奶如出一辙,格外默契。有一次我心情不佳食欲不振,没有豪吃牛饮,老头坐在我对面飞快地扒完一大碗饭,走到我旁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十八岁大小伙子怎么吃得还没我多呢?&当然,大小伙子四个字是重读的。我面条泪。我说爷,你真的把我当女的看么?你是我亲爷爷么?他微微笑说,哦差不多吧。我不重男轻女。男女一个样。一气之下吃了一大碗。老头看着我露出一个温润如玉的笑容。我擦。&
铺垫了这么久不知道你们烦了没有。但是我真的要开始讲这对老情人的故事了。在我个人价值观里,自由恋爱是一件特别不靠谱的事。往回看古代那些歌颂爱情的故事,但凡是悲剧,全他妈的是自由恋爱惹的祸。焦仲卿的身份地位注定了他跟刘兰芝不在一个level上。所有的人都在怜惜刘兰芝身世可怜聪慧可人,间接厌恶了要取代女主的大家闺秀秦罗敷。可是大家闺秀就是大家闺秀。难道大家闺秀的水准一定会比灰姑娘差?事实证明当你的爱人和你没有共同习惯和生活语言,再一见钟情跨越世俗也没用。门当户对绝对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焦仲卿如果不蠢,就不会连累灰姑娘刘兰芝一起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当然我说完这些就被老太太嗤之以鼻了。
老太太一脸嫌弃地看着我说:&你才多大,思想怎么还赶不上我这老太太。&我说你都八十多岁的人了难道要支持自由恋爱么?老太太说:&当年你爷爷成分不好,喏,比你们现在那什么没钱没车没房可是可怕多了,你不懂,那动不动就是没命的事儿。我成分好啊,祖上八辈贫农,按理说怎么也凑不到一起去。但是你说怎么办呢,我就是看上他了。他是贫农我能跟他吃糠咽菜,他是地主我乐意跟他挨批挨斗。当时就是这么想的,一条道儿走到黑了再换一条呗,那时候我十九岁,你爷爷二十四,怕啥啊?&我说:&都闹成那样了,我爷最后要是对你不好你就没想着给自己留条后路啊?&老太太静静地看着我说:&你可是给我记着,人别活得那么聪明。什么都想着给自己留后路,最后是把自己保全了,但是有啥意思啊?你看你这么小年级,就成天想着安安稳稳,因为害怕最后没路可走索性就不开始,谁教你这么怂的?我的平淡是苦出来的,你那不叫平淡,就叫怂。&我瀑布汗。
老太太又说:&我就一直打算跟你说,以后吧,看上谁了别磨叽。只要人品好,你喜欢,他家是个捡破烂的奶奶也给你做这个主,谁说了都不算。你爸你妈要是敢干涉我修理死他俩。日子是你过,别人插不了手。最后万一过得不好,重来就得了。你那么年轻!&她说完看了看坐在桌子旁边看报纸的我爷爷,高声问:&掌柜的,你说是不是?&老头显然耳朵不好根本没听见我们的对话,抬起头愣了一下,笑得特别温顺,说:&你说甚,没听清,哎呀小事儿都听你的,你是掌柜的。&老太太带着&原谅我这一生放纵不羁爱自由&的表情昂首挺胸地走了。
留下我一个看着这一对老情人,眼泪汪汪。六、
当然身为一个女人,老太太肯定有矫情的时候。比如她总是跟我讲起一件她认为是她人生中最sad的故事。某年老太太生日,彼时我爷爷还在外面烂醉如泥。她带着孩子路过菜市,看见新鲜的韭菜,一个人借钱买了一小把。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带着几个小孩儿回家,她招呼孩子说:&孩子们,今天包饺子吃。&我姑姑跟我爸爸欢呼雀跃开始和面烧水。老太太一个坐在桌子旁边痛哭。她说,过生日你爷爷都没想着要回来跟我吃顿饭,当时真的想过,我是不是真的没选对人,是不是真的应该不和他过了。就算不能身临其境也可以理解,场景切换到电视剧里,完全可以想象到一个女人拉扯着孩子等着一个永远不回家的人是多么的凄凉。我问爷爷,那后来呢。老头笑吟吟地说,后来嘛?我想想。后来&&我忘了。
后来的故事,她就一直等下去了。而他猛然回头,发现有个人爱自己很久很久。发现自己不是全世界的弃婴,那些委屈和痛苦的坚冰,在爱人怀里早已经慢慢融化。从豆蔻年华的倔强少女变成了银发苍苍的倔强老太。终于等到了你爱的人。很多人觉得等这么久就算等到了也没意义。但是怎么说呢,小四不是还说&你爱的人总会穿越人群来到你面前所以你要等&吗,你怎么那么感动呢?
这一年爷爷身体越来越差。先是走路困难,不能像以前一样出门了。去哪里都是轮椅推着。他要面子,不服老。不肯被别人推着走,于是很久他都自己跟赌气不出门。然后慢慢地就是大小便失禁。自己控制不住,经常拉得满床。这个平时笑容温润衣冠整洁的老头把自己锁在屋子里,除了我奶奶,不让人进去。六月份我放假回家的时候,他症状已经很严重了,老太太毕竟岁数大了,每天给他洗洗涮涮根本吃不消。我提出要帮忙,但老头永远不同意。他每次看到我都是无奈地笑,然后说,哎呀,我老了,很快就不行了。但是我知道他不愿意让我看到他现在这幅落魄的样子。就像年轻的时候,贵公子变成落汤鸡,他每天喝酒,为的是不让奶奶看到他的失败。
每次收拾停当,老太太就盘腿坐在他旁边,悠悠地说,你不行呀我可不管你,明天我就去找别的老头,不等你啦。我有点诧异地回头看姑姑,姑姑扬了扬下巴说,天天都这么说,说了二十几年了。
我在杭州的这三年总是悬着一颗心。这三年我有两位亲人去世。第一次因为怕我担心没告诉我。我大闹了一场。第二次他们老老实实地告诉了我,但是我发现无能为力的感觉,比不知道的感觉还要差。无能为力。只能恨自己。为什么以前都没有好好珍惜。
爷爷开始出现轻微的老年痴呆。他完全失去了方向感。认不得人。偶尔会笑眯眯地问我爸,你是谁家孩子呀,打哪儿来啊?也会自言自语地算工资,哎,这个月开了六十七块三毛,够给你买双鞋了。我听妈妈在电话里讲这些,都要很难才能忍住眼泪。他们说他不吃饭,大小便失禁,行动不便,浑身浮肿,认不得人,老年痴呆。我爸妈我姑姑轮流倒班日夜不离地照顾。但是爷爷就像个小孩儿,越来越依赖我奶奶。从以前的只允许老太太给他净身更衣,到现在两分钟看不到我奶奶就会闹。真的是闹,像小孩儿找不到妈妈一样。
我妈说:&你奶奶那天心脏不舒服,就到隔壁屋躺着去了。你爷爷三分钟看不见人,就催你爸去找,你爸不敢告诉他你奶奶病了,就说她在隔壁睡觉不让你爷爷见。你爷爷跟他争着争着就哭了&&快九十岁的老头,老泪纵横,硬是要拄着拐棍去看你奶奶,还没站起来就摔倒了。你爸赶紧去叫你奶奶,你奶奶硬撑着到隔壁屋见了你爷爷一面,你爷爷这才安静下来。&我是故作镇定流着眼泪听完的,可我猜老太太一定是像平素一样,傲娇地抬头挺胸强打精神,去隔壁见了老头一面。她悠悠地说:&你不行呀我可不管你,明天我就去找别的老头,不等你啦。&
我知道在老头心中,属于他的那块记忆面积可能越来越小,小到只能放置一点点记忆,那就是他对老太太的爱。人生本来就没有悲剧和喜剧,只有选择用微笑或是眼泪来面对的我们。我相信如果时间足够久,那些曾经让我们悲伤的往事,苦涩的部分会被时间消融,留下的是那些让我们微笑着感触的记忆。
所以。那天的画面一定是,豆蔻少女偷偷地扒在门口往里看,正好对上充满笑意的,少年的眼睛。
甘肃白银几乎是座死城。
矿没了,这个城市就快被抛弃了&&就像以前去过的河北井陉,矿没了,全城人都计算不出来日如何。小城白银掏空自己完成了使命,最后只剩下城中那个残破的纪念碑。当年爷爷奶奶们来到白银,把青春埋葬在那片戈壁滩上。我们走在异乡的路上,在白银的日子只有冬夏,再无春秋。白银人沉默地路过那个纪念碑,纪念碑上两个意气奋发的青年正举起一块巨大的矿石。那一年,小城白银那些倔强的爱情,那个如白银般闪亮的时代。沙化。走失。
白银某个镇上的爆炒羊羔肉极好吃。就一盘菜,大碗米饭呈上来。黄昏时外面起沙,好像坐进了时间机器。机器里有三代人的青春,飞扬跋扈的样子,都被时间绞成细碎的黄色砂砾,既不知倦,也不知去。&
十、但是。我还是觉得&&
&我觉得这个世界美好无比。晴时满树开花,雨天一湖涟漪,阳光席卷城市,微风穿越指尖,入夜每个电台播放的情歌,沿途每条山路铺开的影子,全部都是你不经意写的一字一句,留我年复一年地朗读。&
&这个世界是你的遗嘱,而我,是你唯一的遗物。&
我知道会有一天,我可以笑着去分享有关于这对老情人的故事。
我原本以为自己可以笑着把这个故事说完的。&&&&&&&
Live In London 2009演唱会 —Leonard Cohen
吐血推荐!莱昂纳德·科恩09年在伦敦的演唱会。科恩是个不爱穿牛仔裤只穿西装的老嬉皮,摇滚乐界的拜伦。五月初关于科恩的传记《我是你的男人》中文版出版了。很多音乐人都受到他的影响并喜欢他。鲍勃迪伦说如果可以成为别人他希望成为科恩一样的人。
一席:《时光》 — 胡德夫
现年64岁的胡德夫被誉为“台湾民歌之父”与“台湾原住民运动先驱“。作为一名民谣歌手,胡德夫已经影响了民谣整整30年。曾经唱响了台湾第一首创作民谣《美丽的稻穗》,在1973年举办过台湾有史以来第一场个人演唱会,以歌参与了台湾那个动荡的时代,并成为其中标志性的人物。1975年胡德夫与杨弦、李双泽一起开启了堪称日后整个华语流行音乐启蒙运动的“校园民歌”运动,是他们俩共同用行动领导了台湾的一轮校园民谣风潮。随后,校园音乐浪潮传到内地,掀起了以高晓松、老狼为代表的第二次校园音乐浪潮。
如果,你念我...If you want me《Once.曾经.》 电影原声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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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国好歌曲 赵照《当你老了》
不管怎样乐观,生活总是会有很多艰难和气馁,但这就是生活
《Just Give Me a Reason》Jason Chen的翻唱版本有木有显得很唯美小清新,just give me a reason~just a little bit's enough~给我一个理由,我可以重新修补我们缺失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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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结冰的小北鼻,太可爱了~
生活啊,不过如此,流着眼泪也要吃下肉
7月中旬大学毕业后,我来到望京工作,离家不算远,坐一个小时的地铁,但下了地铁到单位还有将近五公里的步行距离,好在望京这一片有非常发达的三蹦子市场,北京俗称蹦子,就是那种烧油的三轮车,经常在路上和汽车彪,毫不示弱,还总是一蹦一蹦的,坐在里面总有种随时翻车的刺激感,从地铁口到公司十块钱,价钱合理,又能享受到飞起来的感觉,坐三蹦子就这样成为了我每天生活必不可少的一件乐事。
三蹦子由于车身不稳,油门难以控制,又没有避震系统,所以翻车的几率较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City God们,也就是城管,每周都会做一次三蹦子大扫荡,连车带人一块压走,再加重罚款。基本上望京这一带干三蹦子生意的都是外地来京的底层打工人员,没钱没文化,没人脉没技能,但凡有一点路子的都不会干这门差事,白天在地铁口趴活,一边拉客一边调动全身感官提防城管,晚上住在400元一月的地下室里,他们和三蹦子一样,每天拼尽全力不停的飞奔,但随时要做好翻车倒地,就此告别这片土地的准备。这些都是一位优秀三蹦子驾驶员讲给我的。
他让我叫他小六,来北京打工第三年,今年二十二,和我一样大,但坚持叫我大哥,他说坐他车的都是大哥,不是因为我有大哥的范,请我不要再拒绝。我们的相识缘自我常坐他的蹦子,后来慢慢熟悉,从老顾客成为了蹦友,每天清晨我走出地铁的时候他都会在路边叼根红梅等着我,这个时间点如果出现别的顾客他都会道歉谢绝,死心塌地的等我。小六是我所体验过的最优秀的三蹦子驾驶员,他常用的招牌驾驶姿势是下身翘着二郎腿,就这样炫酷的姿势却能把车骑的极稳,实在天赋秉异,不过他有一点不太好,总喜欢在路上和我聊天,我倒不是担心他会因此分心,而是他娘的他总是喜欢回过头来和我聊天,用后脑勺目视前方。
小六每天都会乐着给我讲点生活趣事,昨天哪个竞争对手翻车了,也不称称自己几斤几两,以为三蹦子是谁都能开的吗!前天哪个哥们一不留神撞到了城管,当场就义愤填膺的抄起随时备好的钳子卸下了一个轱辘,死活咬定这不是三个轮的。还有他千里之外的家里事,他三代单传,去年媳妇给他生了个儿子,一家人高兴的不得了,只是造化弄人,小儿子半年前得了怪病,呼吸常出现困难,方圆百里看了一遍,还是没治好。&不过不要紧,山里的孩子都命硬,我再攒个半年钱就把儿子带到大北京的医院来,咱首都还能治不好?&讲这些时小六依然乐呵着,并且,还是他娘的非要把头扭过来看着我讲。
我喜欢小六,因为他总是两眼眯成一条线,乐呵呵的,每天早上看到他,我都觉得阳光暖的可以融化掉北京的雾霾。
9月中旬的一个早晨,我继续坐着小六的三蹦子藐视所有我们一路超过的汽车,那天小六没要我钱,他说他要回趟老家估计月末才能回来,这段时间送不了我了,给我推荐了两个同行好哥们,叫我以后坐他们的车并告诉我他们是这一带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三蹦子驾驶员。
第二天,小六的身影便没有再出现在地铁门口,生活还要继续,我依然坐着三蹦子去公司。不过第一天没有小六的日子,我乘坐的三蹦子就为了抢路和同样目空一切的马路霸主&&公交车,蹭上了 险些侧翻,我很怀念小六。
终有一天你会明白,如果你遇见了一个优秀的三蹦子驾驶员之后,其他蹦子都会变成将就。
一个星期后,小六提前回来了,在地铁门口看到他时我蹦蹦跳跳的就过去上了他的车,他依然眼睛眯成一条细线,乐呵呵的,只是眼角的皱纹比走那天深了一些。我开心的不得了,过去乘蹦奔腾,策蹦驰骋的日子又回来了,我又可以在小六的蹦子上觊觎一切豪车了。小六的技术丝毫没有退步,驾起车来反而更加迅猛,像一头压抑许久的野兽,向这个世界怒吼着冲向公司。
那天到公司的时间较已往早了几分钟,下车时我想起还一直没问他之前突然回老家的原因,&六子,那会怎么突然说走就走了,家里没出啥事吧?& &没事大哥,儿子病情严重了,媳妇和我娘着急,让我回去看看。&
&那现在好些了吧,看你没到月末就回来了。&
&死了,喘不上气,眼看着死的,小脸都憋紫了。&
我一时怔住,嗓子里像卡进了玻璃碎片,再说不出任何话语,连唾液都忘了该如何吞咽。
&死就死了吧,这娃命苦,生下来就受这活罪,我没出息,实在没法治好他,早点投胎去个好人家,千万别再给我当儿子。&
没有悲愤,没有凄凉,甚至连情绪的变化都没有,小六就这样平静的讲述着一个好像与他毫无关系的孩童的死去。
可他眼角下那在一周里好像被锥子凿刻了的皱纹,没能藏住他内心的悲痛。
秋日清晨的暖阳照射到小六的脸上,他的眼睛又重新眯了起来,嘴角再次咧出弧度 &大哥,你快去上班吧,我回去趴活了,明见。&
就像春的生机盎然,夏的浪漫浮华,冬的安宁沉静,秋天,就像一位历经人间百态,谙熟命途多舛的中年男子,已经走过了盎然,穿过了浪漫,为了那最终的安宁,只得坚强到沧桑满面。
或许每个人,都逃不过这命里的秋天吧。
9月末,一位过去要好的舞友阿飞来找我和其他两个哥们吃饭,每个人都西装革领,人模人样的,再也不是曾经那个放荡不羁一边走路一边塞着耳机做Pop的街舞少年。饭桌上,我们聊起了过去舞蹈带给彼此的快乐,聊起拿过的奖项,创下的辉煌,还有台下姑娘们的尖叫。只是谁都逃脱不了岁月这把刻刀,青春里的光鲜和华美都会被它悉数刻进眼角的鱼尾纹,埋藏在当年勇的话题里。
阿飞说,刚毕业那会,身边跳舞的朋友还都在坚持,每周都会找个舞室聚一下,现在都找不到人了,就剩他自个每晚洗完澡在浴室的镜子前翩翩起舞了。
阿飞是东北人,我对阿飞的了解其实只限于舞蹈,四年前他来我家这边念大学横扫了本土街舞圈的所有人,他是我认识的跳舞朋友里练舞时最专注的,也是唯一一个把爱好坚持进生命里的人。不过后来被我反超了,让我抢回来了本土第一的宝座,没办法,我就是受不了别人比我帅。
除此之外,我还知道阿飞很喜欢笑,四年,我几乎从来没有听他讲过一件不开心的事,永远笑嘻嘻,永远生活太美好。有一次他丢了钱包,钱包里除了各种卡之外还有刚取的两千人民币,但他的第一反应是立马找出一根笔和一张纸,埋头写了半小时,然后咧着嘴对我们说&哈哈哈 卧槽 终于可以狠宰你们一顿了&,这才发现纸上写的是下个月要蹭饭的人名单和详细的时间安排&
饭间阿飞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后眼圈就红了,要了一瓶白酒和六瓶啤酒,他从来不喝酒,他总说他喝这玩意就是毒药,每喝一口都得少活两天。另一个哥们前阵子刚因为中美异地和四年的恋人分手,一直嚷嚷着要喝两杯,看到阿一现在舍命陪君子,大家的酒兴都被点燃了。
借着酒劲,你一言我一语的开始诉说起各自最近生活的不如意,但觥筹交错间没有任何安慰的话语,只有嘻嘻哈哈,互相指着鼻子嘲讽着对方的苦痛,很多事情,还真的是笑笑就过去了。
阿飞一直没有说话,还是笑,只是笑。
他用迷离的眼神看着我&你知道为什么我对舞蹈这么坚持吗?&
旁边的大宇说&豪哥 我跟你说 阿飞可是有故事的人,你们以前没深聊过,绝对够你写篇文章的&
我知道他有故事,一直都知道。
这些年我认识或遇见过不少像阿飞一样的人,每天都没心没肺的,恨不得把把嘴角咧到耳根,简直觉得他们是在郭德纲的相声里长大的孩子。
可是越是这样的人,越是总隐约觉得他们的心里并没有那么多明亮,就像那句听起来很矫情的话,笑的最开心的人往往也是哭的最伤心的人,这话其实还挺对的。
越是拼尽全力的向阳生长,越是在为了甩开身体里的阴影。
那些似乎从来没有灰暗情绪的,始终不愿提及悲苦故事的人,心里都不知道藏了多少疤。我们避而不谈的,往往像极了我们自己。
这是认识阿飞这些年,他第一次主动讲述自己,&年幼的时候父母离婚,没过两年,妈就去世了,因为先天的遗传疾病。从小到大我都是在姥姥身边长大的,她是我这世上最亲的人,也是唯一的。上学后,由于家庭原因,基本上都在四处转学漂泊,我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朋友,妈的病也遗传到了我身上,身体一直很差,其实能活多久我自己也不知道,好在后来接触了街舞,跳舞对我来说远不只是爱好,是我生命的一部分,说句夸张的,它是我的精神寄托。而且让人开心的是,因为跳舞我认识了不少朋友,我对人生没什么想法,没有奢求也没有梦想,我就觉得能活着就很好了。现在每天早上游泳晚上跑步,尽量维持身体健康,使劲活,能和朋友们跳跳舞,偶尔像现在一样破戒喝两口酒就够了。&
阿飞平淡的讲完这段话,只是讲述,没有任何对苦痛的倾诉和怨愤。大家什么也没说,一起干了杯中酒。
&人活着必须他妈的坚强,除了坚强,一切都没有意义。&这是那天酒桌上阿飞的结束语。
走出饭店时夜幕已深,哥几个一时兴起想跳会舞,于是我们走到一个路灯下围成一圈,用手机放起音乐,一人一段轮流跳了起来,没有舞台,没有追光灯,没有音响,没有观众,只有我们自己。9月末的北京已经很凉,但大家都跳到大汗淋漓,坐在马路牙子上,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哈哈哈的笑了起来。
能吃肉的时候就大口吃肉,想喝酒的时候就喝个痛快。挫折、苦难,悲伤、失落,迷茫、彷徨,离别、孤单,这不过是一个个两字词语,被它们击倒的人,不过是不想再站起来的人。
那晚阿飞接到的那个让他忽然红了眼眶的电话内容,是他姥姥去世的消息。从小带他长大的姥姥,他这辈子最亲的人。我们告别时他告诉大家的。
&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过往生命的辜负。&我想起了狂人尼采的这句话。
10月中旬的清晨,我继续坐着六子的三蹦子来到公司,下车离开时六子叫住了我 &大哥,晚上有空吗,想请你吃个饭& &有啊,五点下班,楼下等我&
&对了,给咱这座驾洗个澡,晚上咱去点上档次的饭店,就开着它去&小六笑着眯起眼睛,爽快的答道&好嘞& 我也眯起了眼睛。
下班后,小六如约而至,还真给三蹦子洗了个澡,那铁皮锃亮锃亮的,我当时想着如果下一部变形金刚里能出现一辆三蹦子,那绝对亮瞎中国观众。我上车给他指着路,小六继续翘着二郎腿,老样子,一边向前开一边回过头和我聊着天,在一家朝鲜烤串城前我们停下了。
小六下了车和我一起上楼,这是从七月相识至今,我第一次看到离开三蹦子的小六,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一直要要撬着一条二郎腿炫酷的开车,他的左腿是瘸的。
我把店里所有的招牌烤串点了一遍,满满一桌子的肉,然后要了一箱啤酒。
&先说好了,今这顿饭我结账。&我对小六说。
&不行不行,凭啥啊,都说了我请你!&
&行,那咱就看谁最后能清醒着出门,这会说的再潇洒,一会喝的连爹妈都不知道叫啥了也是抽自个嘴巴&
&哈哈哈, 大哥,你可别逞能啊,我每天早上起了都喝两盅才出去趴活的,你能看出我酒驾吗?&小六冲我扬了扬下巴,一脸的傲娇。
&我操你爹&
我要了两个大碗,一碗差不多是半瓶啤酒,我俩谁也不服谁,比着大口吃肉,比着举起碗就一饮而尽。
我记着半箱下肚的时候,旁边桌两个韩国人,估计是被我们大碗喝酒的架势所震慑,倒了一杯啤的过来敬酒,用蹩脚的汉语说&中国人 厉害!&小六直接抄起一瓶,用牙咬开,&我们是你们爹&低头思绪了两秒钟,&思密达!&然后咕嘟咕嘟就干了。还没等我来得及去解释两句,那两个韩国人就结账穿衣服走了,怂的令人很无奈。
基本上这就是当晚喝酒的前两个小时中,小六所说的唯一一句话。
我确实喝不过小六,七瓶下肚之后,酒就卡到嗓子眼了,再喝一口,我就有可能像喷泉一样吐小六一脸,他也多了,看刚才的豪侠之气,我真怕万一吐到他身上他会抄起酒瓶子揍我。
他继续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我抽着烟,养精蓄锐,等着&&结账。
在我彻底甘拜下风的一小时后,小六继续神勇着。我拿起根烟点燃后送到他嘴里时,他突然就像狼嚎一样开始哇哇大哭,我被吓了一个激灵,赶忙拿纸巾递给他,小六挥挥手,继续狠狠的吃肉,就那么泪流满面的大口吃着肉。
&大哥,我以后送不了你了,家里媳妇跟别人跑了,我怪不了她,我没出息,出来打工三年多也没能混个人样,儿子的死对她打击也很大,我知道她恨我,恨我没能治好儿子。&
&我俩从小在山里长大,真是青梅竹马的,她可是我们村里的村花,好看着呢!跟了我真是委屈,你说我有啥值得她跟的?听说她现在跟的那个人是我们那片最有钱的人家,好事啊!&
&我娘年纪大了,一下给气病了,我得回去陪她,让她好起来。我再没出息,我也得让我娘好起来,你说是不是?&
&是& 我干了一碗。
小六笑了,&大哥原来你还能喝啊,能不能实在点&小六的眼泪一直在淌,这是我第一次在眼前看着一个人,边哭边笑,还他妈一边大口的吃肉。
后来小六再也没提这些事,他开始跟我唠嗑扯淡,他讲了很多他们三蹦子兄弟的故事,讲他们为了能给家里多汇钱三个人挤在十平米的底下室里,讲他们离家多年,半年集体攒钱装回大款,去燕郊找小姐的经历。讲他们为了生活,做的那些偶尔有失道德的疯狂事,讲他们每晚睡觉前都会一起唱首家乡的歌。
我听的津津有味,沉浸在他的话语里,比起平常朋友和同事讲的那些前天谁赚大钱升职了,昨天谁终于历经艰辛实现梦想,今天谁多么励志多么辉煌,更有趣。有趣的不是小六的讲述方式,而是他讲的每一句话,都太过真实,真实的更像生活,真实的,这才是人生。
生活真的有那么多光鲜和靓丽吗,生活真的可以一如海面升起的太阳让人向往和着迷吗,生活真的是有那么多苦尽甘来的实现和获得吗。
与其说人生是为了实现和获得,不如坦诚的说,人生不过是不断地失去和承受。
生活就是这样,不如诗。
那晚我背着小六离开饭店,我走的兢兢战战,努力平稳脚步,真怕一个震荡他就吐我一头的啤酒加肉。小六好样的,一直没吐,就是一边撕着我的耳朵一边喊驾,我突然想到,他不过和我一个年纪,大学刚毕业的年龄,还是一个大男孩啊。
背他回去的路上,小六一直在笑,笑的酣畅淋漓,我问他,你到底在笑个蛋,&想让我哭?去你娘的吧!&然后又是一阵大笑。
那笑声震耳欲聋,在夜晚的空气中肆意飘荡,简直和战场上斩杀百敌的英雄一样荡气回肠。
对,小六是个英雄,生活里的真英雄。
愿他永远把酒当歌,以笑代哭,愿他永远这般倔强藐视人生一切的不如意。
小六走后,我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再也不坐三蹦子了,以此纪念我的小六。题外话
爷爷的妈妈,我的太奶奶,今年99岁,前年我回老家看望她时,她老远就兴奋的喊我&是豪豪吗,豪豪回来看我了&我跑过去像对待一个小女孩一样把她搂进怀里。一个大半身埋进土里的人,一个全身刻满皱纹像一棵枯朽老树的人,却依然耳聪目明头脑清晰,饿了的时候能用一口假牙啃半只烧鸡,太奶奶才是我的女神。
爷爷和我说,太奶奶是个了不起的人,她和在那个裹脚年代长大的人并无二异,了不起的是她一直活到了今天。她经历了那个时代每个人都要经历过的饥荒、混乱、文革,经历了这个世上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苦难、不如意、病痛、离别,和生活与岁月带给每个人的摧枯拉朽与孤单寂寥。
她至今依然站立在这片土地上,她没有成功和荣耀,没有策马红尘的青春,没有为了人生理想的一路奋战。但她从来没有被生活打败过,她没能从岁月那里获得些什么,可岁月也从未能从她身上剥夺摧毁掉什么。
她是一个真实的,平凡的,像这个世界上被无数人所鄙夷的又和无数人一样的为了活着而生活的人。
可她是个了不起的人,是我心里的女神。
太奶奶没有所谓的人生哲学和长寿秘诀,活了将近百岁走过了一个世纪的人,每一句对生命的感慨都是经过时间验证的深刻,但她一如过去从不言感悟也不语遗恨。我从来无法从她那里获得些指点或和经验之谈,我俩一块的时候干的最多的事就是一起吃烧鸡。
关于她的人生过往,我从爷爷那里听到过一二。太爷爷在世时是那个年代的财主,生意做的很大,家里有两辆马车,大土豪。这当然一定是要被革命的,被大伙深恶痛绝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太奶奶只是命运的跟随者。命运弄人,太爷爷不到四十就离世了,不到三十的太奶奶成为了对丈夫阶级仇恨的转移者,批判的承载者。唾弃、咒骂、侮辱,这些基本上构成了她的后半生。她并没有悲愤和怨恨,像一块钟表一样继续生活,只是在每一年太爷爷的祭日时,她都会做上一锅肉,无论贫穷或富裕,然后一个人端起一碗肉坐在家里的门前,一边流泪痛哭,一边大口吃肉。
&流着眼泪也要吃下肉。&这就是太奶奶的这一辈子的人生哲学吧。
10月末,我失恋了,一失还是七年的恋,一时间整个人像被掏空了一样的空白,你说伤心和难过吧,也还真一时没切肤感受到,只是无论走到哪,做什么事,心里都像被挖了个窟窿。
接着,由于失恋引起的一系列失眠、情绪失控、精神涣散,在工作中处处挨骂,被领导提出辞职的邀请。
伤心 痛苦 委屈吗?当然,每天晚上都要把自己灌醉才能入睡。
可是这些又真的算事吗? 我们每个人都像漂浮在海面上的一叶孤舟,被大浪翻滚,被海水吞没,难得的风平浪静,还要苦闷与孤单无助。可这片汪洋上,着实漂泊着太多和你我一样的孤舟破船。
就像老水手会嘲笑新水手的惊愕和慌乱,有一天,你也会因想起过去自己的不知所措而谈笑风生。
你我他都明白,每往前走一步,每长大或苍老一岁,那些得到的,其实永远无法抵消所失去的。人也许真的会在某一岁开始停止前进,不再变的更聪明,更靓丽,不再变的更睿智,更才学。但是有一件事,是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在永远、不断、直到死去也在成长和变强的,那就是承受力。
在每一个光景和年岁前,你回想过去的自己,过去五年、一年、半年前,你都会觉得那时的自己真是幼稚、软弱、不堪一击,和傻逼。可是如果今天可以时光轮回,让过去的那一幕幕重蹈覆辙,你一定不会再像当初了,不会再像当初那般撕心裂肺,那般苦痛挣扎,那般的以为自己活不下去了。
人的心脏,永远在变大,心里装的回忆和故事永远在丰盈,心房的厚度永远在增加,心窝里那个曾经最脆弱,恨不得一针致命的地方,其实也在越来越坚硬。
你哭、你醉、你厌世,你迷茫、你堕落、你绝望,可你否认不了一点,你就是在变的越来越坚强。
那些过去能打倒你的再也无法打倒你,那些未来能击倒你的,有一天也会对你束手无策,毫发无伤。
有时就觉得吧,哪有那么多的辉煌和荣耀,快乐对于人来说总是短暂的,悲痛才是永久的,才是让人铭记的。永远在受挫,在告别,在彷徨,在孤单。
你说人活着是为了实现和获得吗? 不是,人在世上每活一天都是在失去和承受。
你说人是靠理想和憧憬活着吗?不是,人是靠坚强活着。
明明懂得很多大道理可当自己深陷其中时又迷茫脆弱的像个孩童,生活周遭的一切就是如此,发生在别人身上时你总会感到太过残酷和无情。
可当它落到你头上时,无论如何,你也会走下去。
就像吃到美味的食物总找不出恰到的语言来描述,在真实的生活面前,再多语言也是苍白和无力的。
你,我,他,无论此刻在经历着什么,无论过去遭遇过什么。
承受一切,然后活到最后,那就足够闪耀,那就是荡气回肠的真英雄。
伟大的人都有着相同的伟大,可平凡的人,一定都有着不同的伟大。
生活啊,不过如此,流着眼泪也要吃下肉。
来源:/blog/8336960
没有能力怎么办?
文/虫二雪先生
我最近被两个朋友求教。
一个姑娘说她有个闺蜜有一个九年异地恋的男朋友,男朋友回国后想叫女生和他一起到深圳工作,互相磨合一下,毕竟一直都是异地恋。而女孩子的父母认为必须先订婚,不然女孩子没名没分的去了以后怎么做人。
她问我她该怎么去帮助闺蜜解决这个事情。
我说爱情与婚姻其实也是博弈,这事儿双方都没错,最后只能看谁更加自私,谁更加强硬。你帮不了你闺蜜,因为在你闺蜜哭哭啼啼来找你的时候,其实她心中已经做了决定,她没有男人自私,也没有男人那么强硬,因为她一直在强调他俩谈了九年了,十四岁就开始谈恋爱了。强调这些是没用的,对于那个男人而言,数年异地的女友,一个炮友可能关系比她更亲密一点。所以你唯一能够做的是陪她一起哭,然后听天由命,心情淡定。
另外一个姑娘,已经三十二岁了,面临办公室政治,其实我一直认为她那也不算什么办公室政治,销售人员之间的竞争,台面上台面下的手段而已。她一直很不甘,我认识她三年了,这三年几乎一聊天就要聊到她这方面的事情,每次我都会给她出出主意,但是最后都不了了之,她说自己做不出那些下作的手段。
她常常跟我讲,一个老实实在的人是不是真的不适合这个世界?我说,不是,是一个没本事却偏偏心里不安宁的人才不适合这个世界。所谓你们的竞争无非是谁多拿点钱,谁少拿点钱对吗?如果你有能力去拿回来那就去拿,如果你没能力去拿回来,那么你只能选择宽容淡定,因为是你没本事去拿。
昨天她找到我,看出来心情很糟糕,反反复复的跟我说,智商低的人是不是就应该去死?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肮脏丑陋?
我的心情也很糟糕,我说,智商低的人不应该去死,但是智商低却幻想凌驾于智商高的人之上的人才会痛苦死。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肮脏丑陋,肮脏丑陋的是你的心,你的不甘让你看这个世界尽是不如意。你应该去研究一下佛学,你的能力与天分已经如此了,即便给你多少建议都不能帮助你了,你唯一能够改变的是自己,让自己可以安静从容的去看待这些不如意。
第一件事,我知道给那姑娘的闺蜜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因为已经看穿那个男人的自私与不为女友考虑的心态,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开,让他意识到谁才是主导方,可是我也知道那闺蜜是注定不会这么做的。正确的道理对她而言是没用的。第二件事,这位女士最需要的是信仰,她需要的是平和的心态。
是的,当你没有能力去搏斗的时候,何不用一份平和的心情为自己疗伤呢?
真正强大的人是不需要信仰的,他本身已经拥有足够的能力去解决自己所面临的的困惑与挫折。这世上所有哲理与学问,于我们这样的凡夫俗子而言,并不是让我拥有可以去获得多么大的成功的能力,而是在我没有足够的能力去征服世界的时候,他们可以保证我不在这个世界面前彻底败退与崩溃。
若世上只剩一人愿意为你做20年的饭,必然是你的母亲
文/韦昕楠&好可惜,每个人笔下的妈妈都只做过两件事。&一是下雨天来学校给我送伞。伞向我这边斜过来,我在她撑起的一方晴空里安然,她却淋湿了大半个身子。二是深夜我发高烧,她背起我就往医院跑,前前后后忙了一整夜,眼睛布满血丝。&更可惜的是,在学生时代写有关母爱的作文时,这屡试不爽的两个例子都是从作文书里抄来的,都没有发生过。&那发生过什么呢。我们的妈妈,做过什么事情呢。&今天下午读到铁凝的《母亲在公共汽车上的表现》,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我亲眼见过我母亲挤车时的危险动作;远远看见车来了,她定会迎着车头冲上去。这时车速虽慢但并无停下的意思,我母亲便会让过车头,贴车身极近地随车奔跑,当车终于停稳,她即能就近扒住车门一跃而上。她上去了,一边催促着仍在车下笨手笨脚的我&&她替我着急;一边又有点居高临下的优越和得意&&对于她在上车这件事的比我机灵。每次同乘公共汽车的时候我都是被母亲&率领&着上车,总是母亲比我&忙乱&而主动。比方说,当她能够幸运地同时占领两个座位,而我又离她比较远时,她总是不顾近处站立乘客的白眼,坚定不移地叫我去坐。&&我觉得这段场景极为熟悉。在我家住在郊区的那十多年里,往往只有一趟108路公交车通向市中心。而我的妈妈,竟也是靠着文中母亲这样的本领,让我每次乘车都享受着她的庇护。这十多年,我也目睹过无数次抢座位的惊心动魄,却总是不知道妈妈为何能够练就在汹涌人潮的夹击中,轻而易举地挤上公交车的技能。&朋友的妈妈看见我转发的这篇文章,回复我说:&我们的本领还有许多呢。比如说,一只手骑车,一只手扶住后面座椅上沉睡的小家伙,也就是你们。&&我鼻子一酸,忽然心血来潮,群发了微信问大家:你们的妈妈都有什么特殊的本领。&握着手机的我,最终在图书馆的小角落泣不成声。&&在幼儿园放学出现的几百小朋友中第一眼看到我。&&&小时候生病,特别赖皮,非要我妈背着我。我妈就一边背着我一边做饭。&&&我小时候不睡觉,我妈可以一边睡觉一边一只手跟着我移动位置,确保我不掉下床。&&&老妈和我都晕车,为了治好我晕车她就一直去坐车,最后她练好了,就能带着我每天坐车了。&&&我老妈在我小学的时候永远能在我起床前把早饭弄好。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是几点起床的。&&&骂我两小时不停。&&&只要是我想吃的东西她都能做出来,只为了让每天的饭菜不单一。还根据我自创了很多菜色。&&&负重能力特别强。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因为我才这样,不过每次和她去买东西她都能拿特别多特别重的,基本不让我拿。麻麻是超人。&&&永远有钱能给我。&&&出生的时候难产,医生是拿镊子夹着我的头弄出来的。后来头上有一片淤青,医生说会跟着我一辈子。没想到被妈妈揉着揉着,就消失了。&&&有一次去亲戚家吃饭,主人表示因为是女孩,不让在桌上吃,让我到旁边的小桌子上吃,然后我妈当场把桌子掀了。&&&家庭医生啊,自学成才的。我的小病都是我妈医好的。&&&从我书房前路过一眼就能看出我是在认真学习还是在课本底下摆了课外书。&&&& &丢掉那些华丽的排比和精巧的比喻,除了把这些回复一字一句地打出来,便再也不知如何下笔。&以前翻到妈妈年轻时的艺术照,完全不能把眼前弱不禁风的她,和那个挤过人山人海一脚登上公交车的女人对接起来。小雪说她一直想看看年轻时候的妈妈是什么样的,应该是那种女神和女汉子的结合体吧。&而我觉得妈妈们年轻的时候应该都是女神。&她们也搞不清大白菜多少钱一斤,猪肉应该买哪一种才会肥瘦得当,做番茄炒蛋的时候应该先放番茄还是鸡蛋。&搞不清怎么晒棉被才会让它变得温暖又松软,带着太阳的味道。&搞不清如何跟小贩争得面红耳赤,才能讲到最低的价格,省下这一块两块的零钱过日子。&搞不清要怎么哄整夜整夜不睡觉的小孩,什么时候该加衣服什么时候该换尿布,发烧了怎么办长小疹子又怎么办。&搞不清当孩子捧着不及格的卷子眼巴巴望着你时,该责骂还是该鼓励。被老师在家长会上点名批评他上课讲小话时,又要如何掩盖住脸上的尴尬和羞愧。&搞不清孩子爱个明星爱得死去活来,哭着吵着要在中考前一晚看他的演唱会的时候该怎么办。&搞不清进入青春叛逆期的小孩怎么会有那么多禁区,只要踩到变会有天翻地覆的一场战争,搞不清这个被自己宝贝大的少年嘴里怎么可以说出那么狠心的话。&搞不清该不该让他选择外地的大学,怕他在那边照顾不好自己的生活。&好多事情就在稀里糊涂里做了选择,选择对了是份内的事情,选择错了便是终身的遗憾,心里觉得对不起孩子一辈子。但其实自己早就已经为他操了一辈子的心,流了一辈子的汗和泪。&她们懂什么啊,在最开始的时候,她们还不是跟现在的你我一样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读林黛玉香消玉殒会哭;买到时兴的牛仔裤会笑,讨论费翔在春晚的舞台上唱《冬天里的一把火》时会眉飞色舞;从行李里面拿出家里带来的咸菜,打开盖子的时候会小心翼翼;收到校门口吹口哨男生送来的玫瑰花和信封会害羞脸红。&以前有个段子是&妈妈是个美人儿,时光你别伤害她。&&谁说时光伤害了她,时光一直让她变得更强,强到不可思议,以至于我们会突然意识到妈妈变成了超人。她永远能抢到公交车的座位,她会背着我做任何一道我想吃的菜,她不再晕车,她掀了桌子,她一眼看出我有没有在学习,她一只手骑单车,她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送我到异乡读书,她能够不停地骂我两小时,她永远有钱给我。&我们读武侠小说,我们看名人演讲,我们觉得这个厉害那个牛逼,却有人在我们刚刚被孕育的时候就已经守护在我们身边,成为寂寞天地里你的大英雄。&如果有个人愿意永远站在你这一边,如果有个人愿意永远听你说话,如果有个人愿意在被你伤害狠狠哭泣后,还是无条件地原谅你,如果有个人愿意为你从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变成精明能干无所不能的女英雄。&别的都不再提,只要有一个人愿意为你做二十年的饭,不管她带着病还是发着烧,不管买菜的路上是风雨还是烈日,只要她愿意为你做二十年的饭。如果世上只剩一个这样的人,她必然是你的母亲。&有些地方在街心公园摆母亲形象的雕塑,我觉得特别傻。最鲜活的母亲不会呆呆地坐在公园望着日出日落,那她在哪里。&在行色匆匆的街头,她在奋力地挤上公交车占了两个座位,她在一手稳稳地握着单车头一手颤颤地扶着后座的孩子。&在狭小熏人的厨房,她把青菜洗得干干净净,她把肉片切得整整齐齐,她把一大盘鸡鸭鱼肉倒进油锅便急速地翻动锅铲,来不及管蹦到脸上的油星子。&在喧闹拥挤的学校,她在老师办公室里为你承担所有的过错,她在人头攒动的校门口第一个认出你来,她在你的毕业典礼上激动得泣不成声。&在冰冷肃穆的医院,她在产房里忍着如肋骨断裂般的疼痛把你生下来,她在你摔断胳膊时焦急地给找关系塞红包安排病房,她在你安然入睡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着点滴瓶,等着喊医生过来拔针。&而现在写下这些不知所云的东西,我也觉得特别傻。我之前给我妈妈看铁凝的那篇文章,笑问她为什么要挤公交车时,她故弄玄虚地跟我说这就是生活,然后立即牛头不对马嘴地开始数落我不懂生活、不陪她去菜市场、不知道现在白菜多少钱一斤了。&我知道我妈妈要是看到这篇文章,最多就是有点害羞,然后问我这是不是老师让写的啊,不是的话写了干嘛,老师让写的作业写了没啊,别因为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耽误学习啊。&她大概很难因为我懂得感恩而感到幸福,对她来讲最大的幸福就是我过得好、我过得幸福,而不是我转过头来又回报了她什么。&就像我猜这篇文章的份量,绝对输给我参加作文比赛得了一等奖的那一篇。我的荣耀才是她的太阳。&自从有了我,她便爱着我的爱,梦着我的梦,苦着我的苦,快乐着我的快乐,幸福着我的幸福。&自从有了我,哪里还有她。&这又不是感动中国的颁奖辞,难道还需要个字斟句酌的漂亮结尾吗。&今天既不是母亲节,也不是受难日,只是因为我读了一篇文章,问了一个问题,得了一些回复,所以才写了一些东西而已。&然而我好像心灵鸡汤里常读到的那个离家出走的小姑娘。&好心的老奶奶送了她一碗热气腾腾的馄炖,她在眼泪中忽然懂得了给她煮了二十年馄炖的那个大英雄。
最好的爱情,无需夸张感受去求证
单恋了别人老婆一辈子的屠格涅夫,晚年说:&如果什么地方有个女人关心我回家吃饭,我情愿放弃我所有的天才及我所有的书籍。&
这话让人听起来心酸,可悲可叹的是,他直到晚年才悟出来。
跟屠格涅夫一样的,还有很多人,有男也有女,张爱玲就是一个。张爱玲一辈子写了那么多书,那么多爱恨离散,是因为她就是那样的经历经验,她写的其实都是自己。
她笔下所有的字,都是血滴子,都是红豆熬成的思念的伤口,江山不幸诗家幸,情路不通文路通,她们是把人生爱恨百炼成钢,才结成让我们鉴照自明的文字。但如果能选择,我宁愿她不写出那些作品,也要让她们像芸芸人潮中的一介凡妇一样,浣纱洗衣,生儿养女,十指纤纤阳春水,做一个小女人,尝一尝寻常巷陌里相爱的滋味。
伟大是遥远的,是不贴身的,不可与之相亲,没有阳光划过皮肤的温暖和质地,也没有灶台前烟熏火燎的饭香和植物味。一个人跟一个人在一起,本来就是虚拟关系,所以才需要细节去支撑,需要家常去濡沫,如果虚拟之上再铺层阳春白雪,那只会是两只小白兔过家家。
贱的是,我喜欢的姑娘大多都是文艺女。譬如其中一位,我曾总结了她的特征:矛盾综合体,安妮宝贝控,古典控,旗袍控,旅行控,微信相册控,刷牙刷两遍,抑郁症患者,严重起床气,严重神经衰弱,肚皮舞初级狂热症,基本不做饭。这一位让我爱到不行的文艺女,生活中接触起来让我简直要抓狂,你往东,她去西;你吃稠,她喝稀;你吃醋,她不在乎,几乎事事你都不能如她的心、称她的意。
后来,我终于打掉牙齿和血吞,分就分吧。文艺有啥了不起,一样要吃喝拉撒。打那,我就暗暗发誓,再也不去找文艺女,伤不起呀!
我最向往的恋爱,不是乱世硝烟中的离散鸳鸯,也不是蓦然回首、惊鸿一瞥的电光石火,我不做张生,你也休要当莺莺;我不是董永,你也别七仙女下凡。如果可能,我宁愿做个三线小城的小户主,娶妻不用青梅竹马,只求投情合意,忙时同耕,闲来同游,即使粗茶淡饭也能炊烟不断,即使两相久坐不交一言,也能有心静观人世绵延。
这样的女人、这样的恋爱虽不文艺,然而真实安心,不会被虐。
曾经有个姑娘问我,要看什么书、电影才会对感情有所帮助?
我告诉她说:&如果想踏踏实实找个男人爱一场,过日子,就什么书都不要读,什么电影都不要看。&这话虽然不免极端,但今天我一样坚持当初的看法,谈恋爱、找男人,跟书和电影没关系,它们只会把你往真爱的反方向上拽,你按图索骥,到头来爱上的只是爱情。
以前的女孩子,读了三毛读琼瑶,枕头一天到晚都是湿的,现在的女孩子不大读这类纯爱的文艺腔了,这是对的。恋爱何必非要文艺?爱情的交给爱情,文艺的交给文艺,井水犯不着跟河水搅在一起。一对男女有一个文艺范儿,那恋爱就会缺少很多烟火气,如果双方都是文艺范儿,那恋爱就像三毛遇到了琼瑶,永远地凄凄惨惨戚戚下去。
谈恋爱不是为了文艺,不是为了浪漫,也不是为了伟大,更不是为了传千古,所以不要去学《乱世佳人》,也不要去学三毛和荷西,没有必要拔高自己,也没有必要弄得惊天动地,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证明,需要证明的感情都是有瑕疵的,是爱得还不够纯粹。
在《爱你就像爱生命》里,有一封王小波给李银河写的信,里面有一句话:&我和你好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王小波去世后,这封信传唱天下。
没有白头的爱情,才是最被大家顶礼膜拜的。梁山伯和祝英台、李隆基和杨玉环、沈复和陈芸、林觉民和陈意映、三毛和荷西&&都是轰轰烈烈传千古。然而生死相隔的爱情是给大家看的,白头到老的爱情是过给自己的,我宁愿他们闾巷人家、生儿养女,也不要成全伟大。
文艺范儿的男女,对恋爱曾有一个比喻,说谈恋爱就像吃辣椒,不吃的时候它总是奇香无比,但真正吃的时候却辣得你痛不欲生,后悔莫及,发誓永不再吃,然而辣劲刚过,你又对它朝思暮想。越辣越香,越香越辣,你永远在思念与后悔之间游离,这就是恋爱的逻辑。
这看似说得一番寒彻骨,其实却是抽刀断水、举杯消愁,揣着明白装糊涂,或者本来就糊涂。无论男女,要爱上对方,不要爱上爱情,弄混了主体只会迷惑自己。恋爱的时候,就应该回到简单的两个人,是鬼别装人,是货别装纯。如佛所说,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你只需要依此如实观照,看摩登女郎是摩登女郎,看红颜知己是红颜知己。
最好的爱情不用文艺,而是投石击水,不起浪花,也泛涟漪。心底的悲欢冷暖,你知,他知,外人不需知,天地也不需知。真爱如禅,不可说,不需说,言语爱断,一说就错,更无需夸张感受去求证。
(摘自《情到浓时情转薄》)
外婆越来越不像话了
外婆越来越不像话了。
她瞒着家人去参加某&健康讲座&。直到舅舅在床底下翻出一台&纳米理疗仪&,她才支支吾吾地交代。理疗仪花了八百块,用一次就坏了。
这已经不是第一回。去年夏天,菜场边上开了家&夕阳红义诊&,免费给老年人按摩量血压。几个大姑娘穿着白大褂,整天笑眯眯的,&阿婆&、&阿公&叫个不停。外婆和她的老同事们每天都去,让姑娘们量完血压,然后坐在电动按摩椅上喝茶聊天。两个月后,外婆悄悄从存折中取出三千元,购得&深海鱼油&、&蜂胶&、&灵芝粉&数瓶。等我发现时,&夕阳红&早已人去楼空。
上个月,老同事拉着她参加&老干部杭州一日游&,据说车费全免,还包一顿饭。外婆执意要去,我只能没收了她的钱包,给她身边留了五十块钱。晚上我去车站接她,只见一车兴高采烈的老人,几乎每人都抱一条被子。外婆抱着两条。&这叫远红外线真空被,从前都是给中央领导用的&,外婆喜滋滋地告诉我,&九千多一条呢,现在搞活动,八百八&,&我给你妈也买了一条,她血压高&。钱是问同事借的。我只能告诉她,这事要是被我妈知道,血压就更高了。
还有更离谱的事。那天外婆见到路边跪着一个十几岁的男孩,地上歪歪扭扭几行粉笔字,&敬爱的好心人。。。&外婆掏光了钱包,还把男孩领回家吃饭,又理出一大包我的旧衣服。男孩千恩万谢地走了,往后隔三差五拎几根香蕉来看望&好心人&,顺便讨点钱花。外婆有点害怕了,嗫嚅着告诉了我。我冲她发了老大一顿火,然后在公园门口找到了正长跪不起的男孩。
外婆今年78,身体还算硬朗。外公五年前去世,她一个人住着两室一厅的房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习惯了大声训斥外婆。训她不按时吃药,训她不自觉睡午觉,训她太容易轻信,训她一把年纪了还老爱喝珍珠奶茶。我觉得自己是为她好,训起来痛心疾首理直气壮,&说多少遍了,怎么就是不听呢!&。外婆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一声不响。
她的记性越来越差,钱包丢了几回,出门要折返好几次,想不起来有没有锁门。
她越来越糊涂,已经不会用手机接电话,时常忘了怎样用遥控器开电视。一个大热天,我推开门,家里跟蒸笼似的,她满头大汗地摆弄着空调遥控器。吹的是热风。
她越来越任性,碰上喜欢的电视节目,熬到凌晨两三点都不肯睡觉。她最爱看《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还四处宣布她的新发现&&觉得我有点像苏有朋。这让我成了全家人的笑柄。从此一看到电视上有苏有朋,两个表妹就恶毒地嚷嚷&明明哥哥出来了&,然后笑成一团。
她越来越怕孤独,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停地给老同事打电话,反反复复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直到同事厌烦地挂了电话。
她越来越胆小,晚上一个人不敢睡。我和妈妈、两个舅舅轮流去陪她。
我看着她的腰慢慢地弯了下去;我看着她已悄然满头白发;我看着她站在岁月里,被时间一点一点带走;我看着她渐渐忘了自己,变成一个小孩子。那个乐观爽朗,总是风风火火的外婆去哪了?那个有着一双温暖的手,为小小的我撑起一片天的外婆去哪了?
小时候我体质差。连着好几年的暑假,外婆每天带我去中医院理疗。正午的烈日下,外婆一手撑伞,一手拉着我,一遍遍走过蝉鸣聒噪的马路。我记得大滴的汗从她的发梢砸落在地。理疗期间不能吃冷饮,外婆也陪着我不吃。有一次她好像忍不住了,小声地问我,&外婆吃一根雪糕好不好,明明不要馋哦&。我点点头,好,明明不馋。
我在作文中三次写到外婆。第一次写她手巧,翻着花样给我做好吃的。第二次写我生病,她急得去静安寺烧香磕头,主题是讽刺老年人的愚昧迷信。我拿给外婆看,她高兴地不得了,碰到熟人就吹嘘,我外孙又写我了,写的老好了。第三次是我虚构的情节,写她重病昏迷,醒过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鼓励我好好学习。后来作文发表了,外婆听说了很激动,立马跑到最大的新华书店,让店员把所有的小学生作文书搬出来,一本一本翻。最后失望地说,什么破书店,连我外孙的文章都没有。
去年冬天,外婆查出胸腔有一个肿块,初步怀疑是恶性。那时我在国外,家人没告诉我。复查报告出来前一天,外婆一个人去了我的高中。她坐在门口的长凳上,看着穿校服的孩子走来走去,终于潸然泪下。几个孩子围过来,问阿婆你怎么了。她哽咽着说想我外孙了。孩子们安慰她,说阿婆看着好精神,一定没事的。外婆破涕为笑,她擦着眼泪,硬要请那些孩子吃羊肉串喝可乐。好在第二天报告一切正常,不然我不会原谅自己。
从前她腿脚还利索的时候,每次都坚持送我下楼。我说,外婆你回去吧。她挥挥手,你走吧,外婆没什么事,我看着你走。
我突然有些害怕,我怕这是注定的别离。
记忆中的烈日和暴雨,那些温暖平常的日子,终有一天要被收回。 岁月不曾饶过外婆,记忆也不会轻饶过我。
浮云蔽白日,游子不顾返。
昨天陪外婆吃过午饭,我催着她去卧室午睡。外婆不情愿地去了,一会跑出来问我要不要喝茶,一会又跑出来告诉我,前几天的晚报都理好了,在壁橱里。我知道,她不过是为了多看我几眼,多跟我说几句话。我几乎又要训她,可我忍住了,眼泪不小心流下来。
来源:/note//
张佳玮:三个“于是他们就在一起了”的故事
个故事的情节,基本打各位主角的自述来。如果说彼此有什么联系,也就是我觉得:&正常状况发展这是不会在一起的,可是你们居然就在一起了&&&
黑泽明,被誉为&电影天皇&
黑泽明33岁上,拍了处女作《姿三四郎》。按规矩得送内务省审核,面试的有一个上头派的检察官、田坂隆具和小津安二郎。面审当天,检察官一言堂,絮絮叨叨,没完没了。黑泽明性烈如火,虽然眼望窗外默念忍耐忍耐千万别动手,还是按捺不住火杂杂。正站起身,想抡椅子砸人的当儿,小津安二郎说话了:
&按百分制,《姿三四郎》打120分。黑泽君,祝贺你。&
说完,眼尾都不扫检察官,带黑泽明一起喝酒去了。
一年后,黑泽明和矢口阳子合作了《最美》,在片场,两人常吵架。那时间,黑泽明父母回乡下了,他当单身汉,日子过得乱七八糟。森田信义劝他说:结婚吧。
黑:对象呢?
森:矢口不是挺好的?
黑:此人不大好对付。
森:我看你俩挺合适。
黑:好吧我跟她求婚!
黑泽明跟阳子求婚,阳子说考虑考虑。黑泽明托个死党去玉成此事,如石沉大海。黑泽明性烈如火,急了,对姑娘使出导演架子:结不结?给个准信!
阳子说:这几天就答复你。
阳子拿来一摞信,是黑泽明那个媒人死党给阳子写的。打开看,全是骂黑泽明的话,骂得阳子对黑天皇信心不足。知人知面不知心,黑泽明被死党卖了都不晓得。还是阳子妈妈智慧,跟女儿说:
&一个是骂人的,一个是挨了骂却还相信骂人者的&&你觉得哪个说话靠谱呢?&
真在一起之后,阳子才晓得:导演都是穷光蛋,收入不及演员一半。《姿三四郎》,黑泽明拿了100元导演费,100元剧本费。因为结婚后阳子就不做演员了,所以那会儿,两人日子过得艰难,黑天皇曾经同时写三个剧本。写完后,喝酒,泪下如雨。
但到了,他们还是在一起了。那年黑天皇35岁,阳子24岁。距离《罗生门》,还有五年。
以上,《蛤蟆的油》里有述,补两个细节。
矢口阳子是个脾气爽朗的姑娘。有一次黄昏回家,被人紧跟慢跟。矢口回身:&我家就在前面,你要来借什么东西吗请便!&
很多年后,矢口自己承认:她婚前看过黑天皇的后脑勺,觉得黑天皇三十来岁就显秃了,对他身体状况没信心。事实证明,黑天皇后来命很硬,年轻时高负荷差点累死自己,六十岁后医生不让他吃鸡蛋他就愣吃,每天各种高热量高蛋白的宵夜往肚里灌,霹雳火爆脾气和三船吵架。如此不健康的生活,最后还是活到了88岁。
山口百惠与山浦友和 我想象他俩摊牌时,大概就这样子吧&&
山口百惠15岁那年,认识了大她近7岁的三浦友和,初识之时,&我把他当作长兄&。但经过许多广告、电视、电影里扮过情侣,久了自然生情意。那时日本演员歧视歌手,歌手也自觉低了一等,山口有时跟三浦吵完架,就&自我嫌弃&,觉得自己孩子气,&他不会喜欢我的&,类似如此。
某一天,在夏威夷,拍摄间隙,两人加一个朋友,开车出去玩。中途朋友去买冰淇淋(怎么看都像是故意安排的),车里剩了俩人,三浦趁这几分钟,就跟山口摊牌:在一起吧。
时间太紧啦,山口又太震惊,没来得及细琢磨就点了头。刚说完这茬,那个朋友买完冰淇淋回来了。
四年之后,早春时节,三浦和山口在六本木一个朋友饭局,吃吃喝喝。吃喝了一会儿,朋友都离席了(怎么看都像是故意安排的),桌上剩了俩人。三浦趁这几分钟,盯着山口说:
&我正在考虑结婚,希望你有思想准备。&
时间太紧啦,山口又太震惊,得到后来回家,跟三浦再电话过,才聊通了,当时她只来得及答应:&嗯。&刚说完这茬,那些离席的朋友又回来了。
于是他们就在一起了。
铁臂阿童木之父手冢治虫
手冢治虫真名叫手冢治,17岁去大阪帝国大学学医,第二年开始连载《小马日记》,用手冢治虫做笔名,大学里就有无数拥趸,追着&画漫画的阿治&看。他画漫画太勤苦了,还留级了一年,24岁拿到了医师执照,所以后来他画《怪医黑杰克》,实非空穴来风,是有专业背景的。儿子画漫画,老妈不乐意,觉得他该做医生;又嫌他事业忙,催他结婚。手冢没时间,托朋友介绍了一个,但久不联系。过了段,女友那边寄来了信,是女友新男朋友写的:
&分手吧!&
年过而立了,手冢大神的老妈发急,跟一位远亲律师千金打招呼,催相亲,&我儿子是个医生&,当然不说是漫画家了。
约会了两次。第一次,手冢治虫在东京被编辑盯着画稿子。姑娘在大阪机场等了两小时,绝望了,回家。还亏姑娘的妈妈到机场,拣着了迟到三小时的手冢,带回来,续约会;手冢太累了,刚喝了两杯就睡着了,睡了两小时,睁眼:
&啊,得回东京了!&
第二次,看电影。因为等位子,熬了一小时多。最后进场坐了前排,看了5分钟,手冢说:&我的时间到了,接下来你一个人看吧。&
后来该姑娘说,她其实特别讨厌福尔马林和哥罗仿味道,跟一个医生相亲纯属礼节性质,过了段就找机会分手;但她也纳闷:这个男生太奇怪了,忙成这样,飞来飞去,真是医生吗?按照手冢大神的说法,他俩之间的情节,是如此逆转的:
&你究竟是干哪行的?&
&我是个漫画家!&
&啊,其实我很喜欢漫画!尤其是,打小我就喜欢阿治!&
&我就是阿治啊!!!&
于是他们就在一起了。
世事从不予人千分顺意,贫穷从不予温柔一丝名分
我的小叔,是个穷人。三十多岁的男人,带着他生病的第二任妻子来到我家。在家里小辈眼中,他一直是一个寒酸而且扶不起的阿斗,一个终年奔波在各个地方的打工仔。
吃完饭家里只有我和小叔还有小婶婶,我泡茶等水开的时候,他笑着对我说,&你啊,这小杯子给我这粗人喝,是牛嚼牡丹。以前在工地干活时,搪瓷大茶缸才合适。&我笑笑没说话。
在我的记忆里,有一张照片上温和的阳光洒满水面,小叔一身红白相间的校服,悠哉自在地坐在石雕扶栏上,侧身抱着一把吉他。发丝黑亮细软,映着阳光跃着淡淡光晕,一张青涩的少年面容干净清秀,身旁垂下的柳枝二十年光景过去,依旧在照片上绿得人心软。
怎么看,那个初入大学的少年,都不会是今天眼前这个麻将机修检师傅。可是记忆总是那么深刻,深刻到即使他曾一脸颓唐、烂醉如泥地坐在地上,我也总会想起那张清秀淡然的少年模样。
这个工地上一抓一大把的民工师傅,曾经在风清月朗的夜晚,在破旧的老苏联楼前拉着二胡。楼下的操场旁有一棵高大的梓树,地上落了柔弱粉白的花朵,用同样掉在地上的线型蒴果穿起来戴在脖子上,跑到小叔面前臭美,他教我背&维桑与梓,必恭敬止&。
当时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更不认识这几个字,只是那样的发音通过不断的重复印在了脑子里。再后来高中时,文绉绉的某同学翻着《诗经》找作文素材,摇头晃脑地重复念着这句话,这段记忆又重新浮出岁月的水面。
那时我们一大家子分用我父母微薄的工资,日子过得很清贫,而我是这一大家子里唯一的小孩子。小叔是唯一一个将所有因贫困而带来的不方便,在我眼前转化成快乐的人。直到现在我还会觉得自己内心仍相信&挂面卷一卷会更好吃&、&帕子用得越旧脸会洗得越漂亮&这类谎话。
大学被退学、和前妻因无子最终离异、家里给找的工作永远干不长久、外出打工多年而没有一分存款、偶尔还需要兄姊救济。
一个多么&&无用的男人。
但老妈生前最后一次提起小叔,没有抱怨他的退学,没有说他的无用,说的是&我刚和你爸在一起的时候,把他带在身边上小学。晚上他会偷偷跑去把水倒在盆里,然后抬到我面前,别别扭扭地说&姚芳,洗脚&。个子小力气小,水大半盆都晃在他身上了。&
外出打工多年,将被迫离异的前妻一直带在身边,为她治病足迹几乎遍及全国。最终确认前妻健康无碍地嫁给别人后,一无所有地回来了。三十多岁的人,身上的钱加起来没有我一个学生多。
再后来,在家里人的帮助下,媒人说亲娶了一个小婶婶。是真的小,比我还小上半岁。
今天晚饭的时候,看见小叔给小婶婶盛汤夹菜,细致入微。小婶落筷时碗里还剩大半碗饭,自然地往小叔面前一推。小婶生病关节发炎,换衣服行走都要小叔帮忙,我以为这病很重。等到喝茶的时候,看到小叔把茶杯端到小婶嘴边,小婶说&烫&时,我才明白其实病是三分,七分是有所依仗的任性撒娇。这个比我小的婶婶可以因为&怕黑&,而让小叔连坐十几个小时的车,最终在晚上赶回家。
一个男人,在没有金钱与事业,承担不起生活重担的时候,社会从不看他还有什么。或者说,社会踩在他身上,看不见他。
我听过他敛目吹奏时的笛箫悠扬;我也记得他跟我说过&茶,香叶,嫩芽。慕诗客,爱僧家&;我还记得他陪着晕车不愿坐车的奶奶打一段车走一段路地,从一个县走到了另一个市;我记得他曾经意气风发地搂着一个长发姑娘的肩,笑容爽朗地跟我说&将来她就是你幺婶&;我记得他将我举在肩上去看苗族对歌&&最终记忆定格在他拉着二胡,我蹲在他脚边的画面。
我最后一次看见这把二胡是在四年前,在老家的木楼梯旁的地上,落满了灰尘被二姑年幼的儿子摔得只剩一只柄。
世事从不予人千分顺意,贫穷从不予温柔一丝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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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穷的爱情不是因为没钱,没有回忆的爱情是贫穷的爱.--《情书》
_低苦艾_兰州兰州_那只船_阿帮阿忙_清晨日暮_小花花_
很清晰!!
&&来自&&的投稿
世界愈悲伤,我要愈快乐。当人心愈险恶,我要愈善良。当挫折来了,我要挺身面对。我要做一个乐观向上,不退缩不屈不饶不怨天尤人的人,勇敢去接受人生所有挑战的人。——几米《我不是完美小孩》
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
文/一直特立独行的猫
  这是我妈常说的一句话,每当我面临困难及有畏难情绪的时候,我妈就用这句话来鼓励我,这真是鼓励离家出走的节奏呢。
  很多人有一样的困惑和吐槽,比如在自己的小家乡多么压抑,感觉自己的一生不甘心这样度过,自己的工作多么不满意,不知道该离开还是拔地而起去反击。你问我,我也不知道你应该怎么选择,人生都只是自己的,谁也无法代替你做怎样的选择,因为没人能保证你未来的路就再也不会有任何困惑。
  我有一个和我熟识的快递员,我在之前公司与他合作了三年。最开始合作的时候,他负责收件和送件,我搬家的时候他帮我安排过两次公司的面包车,有时候他送件的时候会顺路把我塞在他的三蹦子里当货物送回我家。他时常跟我提起在老家农村种地的生活,以及进程之前父母的担忧及村里人为他描绘的可怕的城里人的世界。那时候的他,工资不高,工作辛苦,老婆怀孕,孩子马上就要出生了,住在北京很郊区的地方。一定有很多人想说:&这还在北京混个什么劲儿啊!&但他每天都乐呵呵的,就算把我快递送跑偏了也乐呵呵的。某天他突然递给我一堆其他公司的快递单跟我说:&赵姐,我开了家快递公司了,你看得上我就用我家的吧。&我有点惊愕,有一种&哎呦喂,张老板好,今天还能三蹦子顺我吗?&的感慨。之后我却很少见他来,我以为是他孩子生了休假去了。再然后,我只能见到单子见不到他。某天我问起他们公司的小快递,小伙子说老板去了上海了,在上海开了家新公司。我很杞人忧天的问他:&我擦,那上海的市场不激烈么?新快递怎么驻足啊!&小伙子嘿嘿一笑说:&我们老板肯定有办法呗!他都过去好几个月了,据说干的很不错呢!&&那老婆孩子呢!孩子不是刚生还很小吗?&&过去了,一起去上海了!&
  那个瞬间,我回头看了一眼办公室里坐着的各种愁眉苦脸的同事,并且举起手机黑屏幕照了一下我自己的脸,一股人艰不拆的气息冉冉升起。并不是说都跳槽出去开公司才牛逼,在公司瞪着眼睛看屏幕就是呆逼,我是想说,勇气,改变自己的勇气。
  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越活越内向,越来越自闭,不想说话,不让见生人,越长大越孤单,以至于滋生了&换个新环境我这种性格估计也不会相处融洽所以还是呆着忍忍也能过就算了&的思想感情。与其说自己自闭,其实就是懒,不想突破自己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安全区域小圈圈。工作难受不能忍的想到去了新环境还得重新认识人闹不好还有几个合不来的工作起来前三个月肯定要往死了干就算了,生活中觉得环境不好向往大城市于是看看蜗居中北漂青年自觉自己只能住一单间这还怎么过得下去于是也算了,想要开个淘宝店一想到还要苦逼兮兮的天天PS进货发货闹不好还得旺旺吵架那还是算了。于是大家都活在了对别人的羡慕嫉妒恨与吐槽抱怨生活不得志,搞得刚毕业的人都活的跟30岁一样。
  前几天看《拒绝平庸》看到一句话:很多时候我们为什么嫉妒别人的成功?正是因为知道做成一件事不容易又不愿意去做,然后又对自己的懒惰和无能产生愤怒,只能靠嫉妒和诋毁来平衡。哎呦,我的小心脏都害羞了。
  其实走出去不一定非要走到什么地方去,而是更强调改变自己不满意的现状。有人问我那你常说要坚持,天天跑出去怎么坚持。其实要坚持的是一种信仰,而不是一个地方,如果你觉得一个地方让你活的特别难受,工作的特别憋屈,除了吐槽和压抑没别的想法,那就要考虑走出去。就像歌词里说的:&梦想失败了,那就换一个梦想。&不能说外面都是大好前程你赶紧去吧出门都是大蛋糕,但是肯定你会认识新的人有新的机会,甚至树立第二人格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的机会。
  比如很多人觉得在一个公司做不下去,是不是自己能力有问题?从而自卑了起来。前几天给猎头推荐人,顺便提了一句这个男生被我们公司辞退了,所以你们要小心点,看看哪里是死穴,别再淌上去。猎头笑笑说:&职场上的合适不合适,有很多可能性和干扰因素,不是仅仅是能力的事,谁说他在这里干不好,去别的地方也不行呢?&想想,真的是这样,职场上总能见到在一个地方死活呆不下去而另一个地方就如鱼得水的人。有时候走出去不仅仅是找到新机会,更重要的是找到合适自己的位置,树立起人生新的自信与欢乐。
  这么想来,别在同一个地方折磨自己太久,别跟自己长时间过不去。出路出路,走出去了都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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