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游泳,投篮,跳高3个词总分作文总结构的作文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做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中旬开始,统一考试时间已经确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7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我局制定了《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初中
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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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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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和《上海市初中学生学业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制定2013年本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促进社会、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关心和重视,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
体育考试旨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上海市中小学体育与健身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规定的初中生学习体育的基本任务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体育考试的原则和要求
体育考试必须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的激发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体育课程改革的发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本方案,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常态化、易行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育考试的内容和结构
(一)结构和分值
2013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1.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三类项目满分为3分,第四类项目满分为3分。
2.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试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九、八、七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九、八、七年级各为3分)。
(二)内容与项目
1.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游泳(男、女生均为200米)
(2)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
(3)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4)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4类项目的考试。可在上述各类项目中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后,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测试的学生,允许其申报核准后在另三类项目中选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参加测试,其成绩以实测项目的成绩分值计。
2.日常考核
(1)平时体育考试项目
第一学期&&&&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跃,武术
&& 第二学期 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第一学期&&&&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
第二学期 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 第一学期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
&& 第二学期 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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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50米跑
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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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女),握力体重指数,跳绳
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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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
四、成绩评定和报送
根据《课程标准》初中教学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现状的总体水平,我委制定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与要求。
1.成绩评定
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由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5分)和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之和组成,计入考试总分。
2.成绩报送
统一考试成绩由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生参加每一个项目的测试成绩应当场宣告,并由测试人员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统计成绩信息,经区县教育局汇总,并由测试负责人和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一份留各区县教育局,一份送区县中招办,由区县中招办按规定格式将成绩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一份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日常考核成绩中的《体育与健身》学科考核由学校负责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评定。这两项评定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三份送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区县中招办,由区县中招办按规定格式将成绩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一份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
成绩报送工作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一)因残、因病考生免考或缓考的规定
1.因残疾、伤病免修体育课且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由学校初审,报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统一审核,并报区县招办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上述考生如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附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和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1.因残疾并全部丧失运动能力,获准免修及免考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不能参加单项测试的项目,该单项成绩按满分计算。
2.因伤病在七、八、九年级体育与健身课程全程免修及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日常体育考核平均分及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在初中阶段部分学期体育与健身课程免修的考生,其免修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学籍所在学校平均分计算,其它学期日常考核成绩按其实际分数计算,如因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获准免考后其统一考试成绩按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计算。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缓考后仍不能参加考试并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其日常体育考核实际分数及和统一考试满分的60%(即9分)之和计算。因伤病获准单项免考的考生,其该项目成绩按该项目统一考试满分的60%计算。
(三)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须对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提出的申请事由组织医学专家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具体办法由区县领导小组制订。上述材料请各区县在统一考试前汇总,并在统一考试现场指定地点摆放以备市督导组查验。
(四)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考生、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跨区县报考学校的考生的体育考试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沪报考的考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区县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情况计算日常考核成绩。同时,上述毕业生须参加2013年的体育统一考试,计算其统一考试成绩,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学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沪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其体育统一考试分值以满分的50%(即7.5分)计。
跨区县报考学校的应届初三学生,其日常考核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和区县予以评定,并将成绩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六、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统一考试
各区县应采用统一集中测试方式。游泳项目可组织考生分批前往指定的游泳池进行集中测试。
统一考试的时间必须在当年4月份进行,并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县选定,并上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游泳项目可另定)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原则上应在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并安排在当天考生测试项目的最后进行。其它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区县自行安排。
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安排专人负责保护,确保考生的安全。
(二)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1.各校应根据市教委教研室规定的各年级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不得弄虚作假,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学年结束前,将评定结果及时输入上海市中学体育与健身学业评价数据库,上报区县教育局,不得更改。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上一年10-12月份进行,已建立区县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的区县可组织集中测试,也可以各校为测试点,统一配备测试器材,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方法与细则负责组织测试,学校予以配合。并在当天将测试数据输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软件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体质监测机制,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
4.《体育与健身》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85分—100分
得2分&&&&&&&&&&&&
75分—84分&&&
60分—74分&
得1分&&&&&&&&&&&&
  59分以下&&&
(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其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第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得3分&&&&&&&&&&&&&&&&&&&&&&
&& 得2.5分
得2分&&&&&&&&&&&&&&&&&&&&&&
不及格&&& 得1分
(三)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四)严格体育考试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组织督导队伍对各区县统一考试进行全程督考。
体育考试经费由区县教育局及学校予以安排。
从今年开始,体育考试工作均按此办法执行。如无变化,今后将不再印发办法。
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一、男生部分项目考试成绩评定
二、女生部分项目考试成绩评定
篮球(秒)
双手头上前掷实心球(米)
仰卧起坐(次)
三、垫上运动考试成绩评定
1.考试内容:
◆男生:前滚翻分腿起(3分)——前滚翻(1分)——头手倒立(4分)——前滚翻成蹲立,直立(2分)。
◆女生:前滚翻分腿起(3分)——前滚翻直腿坐(1分)——后倒成肩肘倒立(4分)——前滚成蹲立,直立(2分)。
2.评价标准:
◆男生
9.0—10分:分腿起时直膝分腿,头手倒立一次完成,静止2秒钟,身体充分伸展,前滚翻起立无附加支撑。整套动作连贯,方向正确。
7.5—8.9分:分腿起时膝微屈,头手倒立一次完成,静止1秒钟,身体伸展,前滚翻起立略带支撑。整套动作连贯,方向正确。
6.0—7.4分:分腿起时屈膝,头手倒立一次完成,未能静止,前滚翻经支撑成蹲立,整套动作有停顿。
◆女生
9.0—10分:分腿起直膝分腿,肩肘倒立一次完成,静止3秒钟,伸髋并腿直膝;前滚翻成蹲立无附加支撑,整套动作连贯,方向正确。
7.5—8.9分:分腿起时膝微屈,肩肘倒立一次完成,静止2秒钟,身体微屈,前滚翻成蹲立略带支撑。整套动作连贯。
6.0—7.4分:分腿起时屈膝,肩肘倒立一次完成,静止不足2秒种,屈髋屈膝,前滚成蹲立明显手撑垫。
3.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失败的动作扣去该分值,并不得重做。
4.场地器材:
体操垫3张,每张垫子长小于2M,宽不小于1M,并纵向相连摆放。
四、单杠考试成绩评定
1.测试内容:
◆男生:跳上成支撑(1分)——
一腿向前摆越成骑撑(3分)——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3分)——后摆下(3分)
◆女生:跳上成支撑(1分)——
一腿向前摆越成骑撑(3分)——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3分)——前翻下(3分)
2.评价标准:
9.0—10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同时直膝单腿摆越,支撑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超过杠面,推杠展体后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轻且近杠。
7.5—8.9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同时屈膝单腿摆越,支撑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超过杠面,推杠展体不明显,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轻且稍离杠。
6.0—7.4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单腿摆越不协调且屈膝,支撑不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低于杠面,推杠展体不明显,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重,远离杠。
3.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失败的动作扣去该分值,并不得重做。
4.场地器材:
低单杠,高1.10 M—1.30
M,具体高度由学生自定。杠下和两侧放置体操垫,安排专人保护,确保落地安全。
五、双杠考试成绩评定
1.测试内容:
◆男生:跳上成分腿坐(1.5分)——分腿坐前进一次(3分)——两手换成体前握杠,后摆并腿进杠,前摆,后摆(2.5分)——前摆下(3分)。
◆女生:跳上成分腿坐(1.5分)——分腿坐前进一次(3分)——屈膝弹杠,前摆并腿进杠,后摆(2.5分)——前摆下(3分)。
2.评价标准:
9.0—10分:跳起支撑紧接直膝分腿落杠轻巧;前进时直腿,经展髋滑杠顺畅;进杠过渡圆滑,前后摆动一次、顶肩直臂高而稳;前摆下时直腿有挺身过程,落地平稳。整套动作熟练、协调。女生屈膝弹杠有力,并腿直膝进杠,动作协调。
7.5—8.9分:跳起紧接举腿过杠分腿坐;前进时两腿基本伸直,滑杠无停顿;前后摆动直腿直臂,前摆下经展体落地较稳。整套动作较协调。女生屈膝弹杠有力,并腿进杠。
6.0—7.4分:跳起后两腿同时举起分腿坐;前进时两腿滑杠无明显停顿或先后;进杠后有多次摆动,前摆下时屈髋,落地不够稳。女生经弹杠后两腿先后进杠。
3.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失败的动作扣去该分值,并不得重做。
4.场地器材:
低双杠,高1.10 M—1.30
M,具体高度和宽度由学生自定。杠下放置体操垫,安排专人保护,确保落地安全。
六、支撑跳跃考试成绩评定
1.测试内容:
横箱分腿腾越
2.评价标准:
9.0—10分:助跑起跳正确有力,推手快而积极,空中直膝分腿,展体充分,腾越轻盈,落地平稳。
7.5—8.9分:助跑起跳正确,推手积极,空中直膝分腿、展体,落地较稳。
6.0—7.4分:起跳正确,经双手推撑后分腿腾越过箱,双脚落地。
3.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连续测试2次,取最高得分记录成绩。助跑踏上跳板即算测试一次。
4.场地器材:
跳箱:5—7格,总高1.15—1.25米,箱面长1.2—1.4米、宽0.38—0.40米;助跳板离器械0.20米以上;可设置2个高度,供学生选择。箱前放置体操垫,安排至少两人保护,确保落地安全。
七、篮球考试方法说明
1.场地器材:
场地为28米&15米的半个篮球场。篮球为成人橡胶或皮质篮球。
①&&&&&&&
2.测试方法:
由篮球场底线中点出发开始计时,运球至右(左)侧边线中点区域(1米为半径的弧)踩线后,返回并运球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抢篮板球后运球到左(右)侧边线中点,然后折返并运球上篮(未投中者必须补投一次),投中或抢到篮板球停表并记录成绩(运球路线见上图)。每人测试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秒进位,不计小数。如:22.15秒为23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受测者只有一次机会;未投进篮,每次加4秒;出现带球跑、双手运球、运球上篮不碰篮板篮圈篮网、运球后原地投篮(补篮除外)等违例现象,每次加5秒;如开始就出现严重违例则召回重测并加5秒(重测只限一次)。
八、排球考试方法说明
1.场地器材:
在墙面距地面高度1.40米处设一标志线;在地面距墙壁1.50米处划一标志线。
测试用球符合排球规则中规定的比赛用球。
2.测试方法:
考生站在地上标志线外,自己将球向上抛起(开始计时),连续对墙垫球。将球垫至墙面标志线以上,方能计数,反之不予计数。在垫球过程中,球落地由考生自行捡球并继续进行垫球,直至时间结束。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限一次测试机会,时间为40秒。
九、足球考试方法说明
1.场地器材:
在平整的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测试用球为4号橡胶或皮质足球。
2.测试方法:
受测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令后开始用脚运球,同时计时,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受测者和球均过终点线即为完成测试,停表。每人可测试两次,以最好成绩计算。以十分之一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过百分之一秒进位。如:7.11秒为7.2秒。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需依次S形绕过标志物;出现漏绕标志物或球出规定测试区域,应返回原处(指犯规处)继续进行,不停表。
十、游泳考试方法说明
1.测试场地:
必须在长25米或50米的游泳池内进行测试;根据参加考试的人数应分为若干泳道,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
2.测试方法:
出发——从起点处,在水中手扶池壁开始;转身——在途中折返转身时,允许使用身体的任何部分来触及池壁;结束——手触池壁即到达终点。测试时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3.基本要求:
考生须持游泳体检合格证,并自备质量合格的游泳专用运动服方能参加考试;考生可采用任何一种泳姿(允许交替运用)游完规定的距离。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脚蹼等),可戴护目镜;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泳道内游完全程,途中不得在池底站立或在池底行走、拉泳道线和干扰别人游进;违反规则或基本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不计成绩。
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日常考核项目成绩评价标准
一、运动技能评分标准
(1)武术——少年连环拳
100分—85分
熟练完成全套动作,动作准确连贯,没有遗漏和失误,精神饱满、节奏明显、劲力充足。
84分—75分
顺利完成全套动作,动作比较连贯,没有明显的遗漏和失误,精神贯注,有一定的节奏感。
74分—60分
能完成全套动作,动作基本正确,没有严重的遗漏和错误。
不能完成全套动作,多次出现遗漏和错误动作,经提醒重做后,仍达不到要求。
(2)支撑跳越——斜向助跑直角腾越
100分—85分
动作协调、连贯、直角支撑明显,展体充分,落地稳
84分—75分
动作较协调、连贯、直角支撑较明显,展体较充分,落地稳
74分—60分
能完成动作,直角支撑不够明显,展体一般,落地较稳
不能独立完成动作
(3)双杠——
跳起支撑摆动成右杠外侧坐——左杠外侧坐——向前跳下(女)
杠端跳起成分腿坐--分腿坐前进——前摆挺身下(男)
100分—85分
动作准确,衔接连贯流畅,姿态优美。
84分—75分
动作准确,衔接稍有停顿,不够流畅,姿态比较优美。
74分—60分
能基本完成动作或在保护帮助下完成动作。
不能完成动作或在保护帮助下也不能完成动作。
(1)垫上运动——远撑前滾翻(女)鱼跃前滚翻(男)
100分—85分
完成动作质量高,远撑明显到位,鱼跃有明显的高度和远度,滚动流畅、姿态优美。
84分—75分
完成动作质量尚可,远撑到位,鱼跃有高度和远度,滚动比较流畅,姿态比较优美。
74分—60分
能完成动作,女生有远撑,男生能跳起,但动作不够稳定,姿态不够优美。
不能完成动作。
(2)篮球——半场区域内行进间运球投篮
100分—85分
运球动作正确,上篮步法流畅,投篮时手部有明显拨球动作,并两次均将球投进篮框。
84分—75分
运球动作较正确,上篮步法较流畅,投篮时手部有拨球动作,并能投进一球。
74分—60分
能顺利完成动作,但没有进球。
运球不协调,步伐不正确,投篮时手部没有拨球动作。
(3)单杠——跳上成支撑单腿向前摆越成骑撑——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跳下
100分—85分
动作连贯,摆动充分,身体平衡稳,姿态优美。
84分—75分
动作较连贯,摆动不够充分,能控制身体平衡,姿态尚可。
74分—60分
能完成动作,有停顿,摆动不够充分,控制身体平衡不够稳,姿态一般。
不能完成动作。
(1)武术——少年初级长拳
100分—85分
能独立完成整套动作,动作衔接不停顿,有劲力,节奏感强。
84分—75分
能独立完成整套动作,略有停顿,劲力一般,节奏感尚可。
74分—60分
独立完成整套动作,时有停顿,节奏感不足,劲力欠缺。
不能独立完成整套动作,节奏感差,无劲力。
(2)垫上运动——头手倒立(男)肩肘倒立(女)
100分—85分
动作规范到位,身体挺直与支撑面保持垂直姿势并停顿三秒以上,姿态优美。
84分—75分
动作规范到位,身体基本挺直与支撑面保持垂直姿势并停顿二秒以上,姿态尚可。
74分—60分
在保护与帮助下完成动作,能脱离帮助保持身体基本挺直与支撑面保持垂直姿势。
在保护与帮助下不能完成动作。
(3)支撑跳跃——横箱分腿腾越
100分—85分
起跳正确有力,推手及时,腾越时保持直膝分腿,落地平稳。
84分—75分
起跳正确有力,推手积极,腾越时腿部稍有弯曲,落地平稳。
74分—60分
起跳正确有力,推手慢,腾越时两腿明显弯曲,落地平稳。
不能完成动作。
二、运动水平评分标准
50米(秒)
1000米/800米
跨越式跳高
双手头上掷实心球(米)
50米(秒)
1000米/800米
跳远(米)
原地侧向推
实心球(米)
引体向上(次)
50米(秒)
1000米/800米
侧向移动推
实心球(米)
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考生登记号&&&&&&&&&&&&&&&&&&&&&&&&&&&
及病史概况
(由学校确认伤残鉴定或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后,将复印件附后页)
体育教师与
卫生保健教师
体育日常考核分数:&&&&&&&&&&&
&&&&校长签章:
&&&&&&&&&&&&&&&&&&&&&&&&&&&&&&&&&
学校公章:&&&
区县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体育日常考核分数:&&&&&&&&&&&
体育统一考试分数:&&&&&&&&&&&
&&&&招办负责人签章:
总计分数:&&&&&&&&&&&
&&&&&&&&&&&&&&&&&&&&&&&&&&&&&&&&&&&&&&&&&&&&&&&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区县中招办备案,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体〔2013〕7号)精神,为加强我区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管理,顺利实施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全面负责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区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各项具体事务。同时,各相关学校均应成立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日常体育考核、体育统一考试的相关组织工作。
二、考试对象
已取得2014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报考资格的本区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和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回沪考生。
三、考试时间
(一)统一考试:
1、游泳项目考试安排在4月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项目考试安排在4月11日、12日、13日、16日、17日、18日(若逢雨天,当天是否考试请查询:网址)。
2、游泳项目补考安排在4月10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项目补考安排在4月29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个别报名类考生游泳项目考试安排在4月29日上午,其他项目考试安排在4月29日下午。
(二)日常考核:
1、日前完成七年级至九年级成绩汇总。
2、3月24日至3月26日为日常考核成绩集中公示日。
3、4月3日前,各校上传学生日常成绩汇总电子文档;参加非游泳项目考试时,上交学生日常成绩汇总书面材料。
4、6月16日上午8时,特殊学生体育补考。
四、考试地点
(一)统一考试考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周浦中学、源深体育中心游泳馆(游泳)。
(二)日常考核由各校自行选择考核地点。
五、体育考试的内容和成绩的确定
(一)结构和分值
1、2014年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30分。其中统一考试为15分,日常考核为15分。
2、统一考试分设四类项目:第一类项目满分为6分,第二类至第四类项目满分均为3分。
3、日常考核由《体育与健身》学科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育与健身》考试成绩满分为6分(九、八、七年级各为2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满分为9分(九、八、七年级各为3分)。
(二)内容与项目
1、统一考试
(1)第一类项目: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00米游泳。
成绩计法:均为一次考试成绩。
(2)第二类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25米游泳。
成绩计法:
50米跑:1次考试成绩;立定跳远:3次考试取最好成绩;实心球:3次考试取最好成绩;跳绳:1次考试成绩;引体向上(男):1次考试成绩;仰卧起坐(女):1次考试成绩;游泳(25米):1次考试成绩。
(3)第三类项目: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成绩计法:
垫上运动:1次考试成绩;单杠:1次考试成绩;双杠:1次考试成绩;横箱分腿腾越:2次考试取最好成绩。
(4)第四类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成绩计法:
篮球、排球:均为1次考试成绩;足球:2次考试取最好成绩。
上述4类考试项目中,每位考生各选择一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考试的考生,可向考场仲裁处申报,经同意后在另3类项目中选择1个项目(不能与原选项目重复)替换第一类项目,填写好《其他项目替换第一类项目申请表》(附件2)参加统一考试,其成绩以实考项目的成绩分值计算。
2、日常考核
(1)《体育与健身》学科考核成绩
七年级:第一学期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高、支撑跳跃、武术;第二学期为50米跑、实心球、跳绳、双杠。
八年级:第一学期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跳远、垫上运动、篮球;第二学期为50米跑、实心球(原地侧向)、单杠、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九年级:第一学期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垫上运动、武术;第二学期为50米跑、实心球(侧向移动)、横箱分腿腾越。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评定项目
七年级: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50米跑。
八年级: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握力体重指数,跳绳。
九年级: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
3、考生日常考核成绩中《体育与健身》学科考核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均由学校负责组织评定。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和分数认定严格按市教委有关文件操作。
4、学校必须将考生平时成绩及时告知考生本人,并在校内醒目处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公示3个工作日。
5、学校统一填写好每位考生的《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记录表》(附件3)后放入考生材料袋。
6、各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汇总表》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上传至邮箱;各校到周浦中学参加非游泳项目考试时,在报到处上交加盖学校公章的《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汇总表》书面材料。
六、统一考试流程
(一)准备阶段:
1、统一考试项目必须由考生自己决定,由考生在市教委规定的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四类项目中选择。3月21日之前,由考生本人填写好《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选测表》(附件5),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后将表格交学校。考试项目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学校根据考生本人填写的《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选测表》,正确填写好《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汇总表》(附件6),校对无误后,在备注栏目中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3、学校于3月21日之前将经学生确认、填写正确的《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汇总表》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上传至邮箱,并于3月31日将加盖学校公章的《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汇总表》书面材料交区招生办。
4、区教育局根据各校3月21日前发送到邮箱的《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汇总表》,统一制作考生考试用《体育统一考试情况记录表》。各学校于3月27日到区招生办领取《体育统一考试情况记录表》,交学生贴本人2寸免冠正面近照后,由学校加盖骑缝硬章。
5、各学校将完成上述两项手续的《体育统一考试情况记录表》分为有游泳项目和无游泳项目两类,于3月31日交区招生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个别报名考生于4月1日至4月7日(工作日期间)到区招生办报名参加统一考试。
(二)考试阶段:
1、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在规定考试时间前半小时到考场候考。个别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考场参加考试。
2、学校应在本校考生参加统一考试前填写好《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生信息统计表》(附件7),在本校考生参加统一考试时携该表到位于考场入口的“考场报到处”报到。
3、《体育统一考试情况记录表》作为考试凭证,由考场工作人员在考场门口发放给参加当天考试的考生。考生持该表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入考场,到候考处在自己所选择的考试项目组合牌前等候,由引导员带领到所报考的科目处参加考试。
4、各学校带队老师将考生送入周浦中学正门、办理好参加考试相关手续后,顺时针沿周浦中学围墙到指定的地点休息。
5、考生在完成当天全部考试项目后,须确认成绩,到考场出口处在自己的《体育统一考试情况记录表》上签名,然后将《体育统一考试情况记录表》交给收表处工作人员,由收表处工作人员安排离开考场。
6、参加游泳项目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有游泳体检合格证。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到“考场仲裁处”咨询。考生如果对自己的考分有异议,可以到“考场仲裁处”申诉。
七、关于免考考生的有关规定
(一)免考考生的确认:
1、平时体育免修的考生,因残疾或伤病,丧失运动能力或不能、不宜参加体育考试,可予以免考;在统一考试前或统一考试时,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统一考试和补考的考生,也可以予以免考。
2、考生申请免考,由其家长凭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包括就诊病历)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附件8),经班主任、任课体育教师和卫生保健教师共同签署意见,报学校初审,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区工作小组审定。区工作小组审定后的名单须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免考考生的审定工作分两批进行,学校于3月31日将申请免考考生的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开具的残疾证明、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包括就诊病历原件)及经本人填写的《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考生汇总表》(附件9)交区招生办;学校于4月29日上午,将在3月31日(第一批伤病考生审定日)以后个别因伤、因病等特殊情况确实不宜、不能参加统一考试和补考考生的相关材料交考场仲裁处。区工作小组委托专业医生对申请免考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可申请第一类至第四类四个项目全部免考或其中一类免考。
5、申请免考的考生,在区工作小组审定前,参照普通考生报考程序做好报名工作。
(二)免考考生重新参加统一考试的规定:
经批准同意免考的考生
,一般不得撤销免考申请,但考生确因身体健康状况好转,准备参加体育考试,必须由考生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家长亲自到学校签字确认,填写好《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考试原免考考生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申请表》(附件10)并持本市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能恢复剧烈运动的证明,经学校同意后,于考试当天向区工作小组申请参加考试,经同意后方可参加体育考试。办理申请由学校统一安排,申请地点在“考场仲裁处”。
八、关于突发性伤病考生缓考的有关规定
(一)考生在统一考试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不能参加区体育统一考试,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好《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非临场用)》(附件11),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盖章后,由送考老师在考试当天,交考场门口“考场报到处”,可予以缓考。
(二)区组织体育统一考试时,因突发性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好《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临场用)》(附件12)交“考场仲裁处”,经考场仲裁签字同意后可予以缓考。考生一旦申请缓考,当天已完成的项目成绩作废。
九、其他特殊考生参加考试的有关规定
(一)本区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及往届生参加考试的有关规定:
1、本区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及本市往届生作为个别报名类考生,由区教育局安排时间参加体育统一考试。本区户籍外省市就读的考生,由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根据考生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情况,完成《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记录表》,于5月20日、5月21日交区招生办,由区体育考试工作小组认定其日常考核成绩。参加过浦东新区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往届生日常考核成绩由区招生办按上年度日常考核成绩折算,不必另交材料。
2、在外省市就读的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返沪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的,由考生或其家长提交书面情况与《不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申请表》(附件13),报区体育考试工作小组批准后,其体育统一考试成绩以满分的50%(即7.5分)计。材料上交办法由区招生办另行通知。
(二)跨区县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考试的有关规定:
跨区县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考核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和区县予以评定,由学籍所在区县招生办将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三)未获得考生登记号的考生,不予办理报考手续。当获得考生登记号以后,另行办理报考手续。
十、加强督查
各学校应根据《2014年上海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及本方案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作。
区教育局将安排纪检人员,加强对2014年体育统一考试考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管,一旦发现有违反考场纪律的情况,将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德育处)、
(区招办)&
监督电话:(纪工委)
1、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监察小组成员名单
2、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其他项目替换第一类项目申请表
3、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记录表
4.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汇总表
5、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选测表
6、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汇总表
7、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生信息统计表
8、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9、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考生汇总表
10、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考试原免考考生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申请表
11、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非临场用)
12、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临场用)
13、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不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申请表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郁时炼、王浩
副组长:赵连根、盛文萍
员:曹绪飞、马春馥、宣鹤鸣、路玉钢、张剑成、周建明、刘颀、陈珍国、黄捷、吴燕、丁黎忠、张雪飞、康潇津、吴作好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盛文萍
副组长:王大中、赵国雯、蒋倩、周宁医
员:费志宏、俞慧萍、王华、童自强、计德华、张新初、马永清、方志明、李鹰、诸国仙、张镇
一、考场管理:
主& 考(总监考):盛文萍
副主考:王大中、赵国雯
二、考场仲裁:
组& 长:费志宏
副组长:俞慧萍、王华、童自强、计德华、方志明、李鹰、诸国仙
员:顾秦红、陈翠娥、徐青云、方诚爱、宋向阳、季丽群、王军华、唐立新、严军平
三、考场各区域、部门负责人:
1、田径场:宋向阳; 2、东操场:王军华;3、体育馆二楼:季丽群;4、体育馆一楼:
刘颖;5、报到处:张山花;6、游泳:马永清;7、收表处:张薇清;8、登分处:方志明;
9、安全监督:10、唐立新;联络保障:严军平;志愿者:马海俐
四、考务人员:由局机关、有关事业单位及学校中选派。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监察小组成员名单
长:宣鹤鸣&&&&&&&&&&&&&&&&&&&&&&&
组& 员:张海庭、张新初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
其他项目替换第一类项目申请表
考场仲裁处:
我因&&&&&&&&&&&&&&&&&&&&&&&&&&&&&&&&&&&&&&&&&
原因,不能参加第一类项目考试,特申请以&&&&&&&&&&&&&&&
&项目替换第一类项目。
考生登记号:
考生签名: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记录表
&&&&&&&&&&&&&&&&&&&&&&&&&
考生登记号:&&&&&&&&&&
体育日常考核成绩(15分)
体育与健身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校长签名、学校盖章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日常考核成绩汇总表
学校(章)&&&&&&&&&&&
&&&&&&&&&&&&&&&&&&&&人数&&&&&&&
考生登记号
体育与健身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注:请于4月3日前将此表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上传邮箱。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项目选测表
&&&&&&&&&&&&&&&&&&&&&&&&
考生登记号:&&&&&&&&&
填写所选项目
1000米(男)
800米(女)
引体向上(男)
仰卧起坐(女)
横箱分腿腾越
注:考生在上述4类项目中各选择1个自己擅长的项目作为考试项目。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考生报考信息汇总表
学校:&&&&&&&&&&&&&&&&&&&
填表人:&&&&&&&&&
&&&&&&&&&&&抽签号:
考生登记号
第一类&&&&&&&
(1000米、800米、200米游泳)
第二类&&&&&&&
(50米跑、立定跳远、实心球、跳绳、引体向上、仰卧起坐、25米游泳)
第三类&&&&&
(垫上运动、单杠、双杠、横箱分腿腾越)
(篮球、排球、足球)
此表于3月21日之前以Excel格式上传至邮箱。“校验码”一栏不填,由区教育局统一配置。一至四类项目均按表头提供的文字格式填写。不得多字、少字、改变字的写法。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
考生信息统计表
学校(盖章):&&&&&&&&&&&&&&&&&&&&&&&&&&&&&&&&&&&
参加考试情况统计
学校送考负责人签名
报到处受理人签名
考试成绩记录表交接情况
共交接《初中毕业生统一体育考试成绩记录表》&&&&&&&&&
共交接《缓考申请表(临场用)》&&&&&&&&&&
学校送考负责人(签名)
招办工作人员(签名)
注意事项:
1、请各校在体育考试之前认真填写本表“参加考试情况统计”部分,并加盖学校公章。考试当天报到时在考场报到处交表确认。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缓考人数。应考人数指学校应参加考试的考生人数,其中不包括免考的考生;缓考人数是指考前经学校同意缓考的考生人数。实考人数由考场工作人员根据学校填报的数字清点,缓考人数根据学校上交的《缓考申请表(非临场用)》计算,两者等于应考人数,该校考生可参加考试。
2、请各校安排带队老师在考场出口处向当天参加考试的考生收取《初中毕业生统一体育考试情况记录表》,并按考生登记号前小后大的顺序排列。
3、各校将《初中毕业生统一体育考试情况记录表》收齐并整理后,连同《缓考申请表(临场用)》统一交给区招办工作人员。
4、《初中毕业生统一体育考试情况记录表》加《缓考申请表(临场用)》等于当天实考人数后,由学校带队老师与招办填写本表“考试成绩记录表交接情况”部分。当天考务工作完成。
5、此表游泳项目和非游泳项目通用,每次考试前均要填写。补考时缓考人数不填。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
考生登记号&&&&&&&&&&&&
免试原因及病史概况
(由学校确认伤残鉴定或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后,将复印件附后页)
日常体育考核分数:&&&&&&&&&
&&&&&&&校长签名:
学校盖章:&&&&
日常体育考核分数:&&&&&&
统一体育考试分数:&&&&&&
&&&&&&&招办负责人签章:
总计分数:&&&&&&
&&&&&&&招&
办& 公& 章: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于3月31日交招办备案,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考生汇总表
考生登记号
免考项目请注明类别或全部。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原免考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申请表
&&&&&&&&&&&&&&&&&&&&&&&&&&
考生登记号
提供恢复剧烈运动证明医疗机构
申请参加统一考试理由
本人保证提供的医疗机构证明真实有效,本人不隐瞒参加体育考试子女的身体状况,对隐瞒事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
家长签名:
申请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学校盖章
注:家长必须亲自到学校签名。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
(非临场用)
&&&&&&&&&&&&&&&&&&&&&&&&&&
考生登记号
申请缓考理由
申请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学校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
(非临场用)
&&&&&&&&&&&&&&&&&&&&&&&&&&
考生登记号
申请缓考理由
申请人签名
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学校盖章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临场用)
&&&&&&&&&&&&&&&&&&&&&&&&&&
考生登记号
申请缓考理由
申请人签名
学校带队领导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缓考申请表(临场用)
&&&&&&&&&&&&&&&&&&&&&&&&&&
考生登记号
申请缓考理由
申请人签名
学校带队领导签名
2014年浦东新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
不参加体育统一考试申请表
考场仲裁处:
我因&&&&&&&&&&&&&&&&&&&&&&&&&&&&&&&&&&&&&&&&&
原因,无法参加体育统一考试,请按照规定予以相应的分数。
考生登记号:
考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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