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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中洲镇环卫所抽粪电话057-(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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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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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联 系 人:何子谦 经理
电话:86 9&&
联系地址:浙江
浙江省都有分点 总公司杭州市江干区
产品详细介绍
杭州吉祥环卫清洗公司服务项目如下:一:专业抽粪服务
(浙江省都有分点,总公司在杭州市江干区)抽粪)备有大小抽粪车,最长抽力能达50米,随时为你准备.抽污水、抽淤泥、抽泥浆、清掏化粪池、清理污水池 化粪池清理、砖砌化粪池、钢筋、砼化粪池、化粪池设计、玻璃钢化粪池、不锈钢化粪池、隔油池.本公司备有解放东风4.5吨抽车、130型抽车、1041型环卫车队,专业从事化粪池、隔油池、污水井、地下室排污池等定期护理、清理、清运、保洁服务。可对(1#-10#)化粪池进行机械抽取,人工清掏、维修改造和彻底“清底”(池内所有污物)。
二:疏通部居民管道疏通:大中小型疏通机、专业疏通各种市政管道、商铺及居民楼下水道疏通、疏通维修马桶、地漏、蹲坑、面盆、清洗化粪池:公司配有4吨抽粪车,专业清理化粪池、清理隔油池、污水处理池清洗、油水分离池、集水池及罐体掏粪、抽粪、化粪池清掏等。三:化粪池清理:化粪池清理、砖砌化粪池、化粪池池清掏、隔油池清理、抽粪、化粪池、钢筋、砼化粪池、化粪池设计、玻璃钢化粪池、不锈钢化粪池、隔油池.本公司备有解放东风4.5吨抽车、130 型抽车、1041型环卫车队,专业从事化粪池、隔油池、污水井、地下室排污池等定期护理、清理、清运、保洁服务。可对 (1#-10#)化粪池进行机械抽取,人工清掏、维修改造和彻底“清底”(池内所有污物)。本公司诚邀与物业、社区、酒店、宾馆、大厦、学校、单位长期承包合作,并派专人护理维护等工作,多年来,我 中心以上乘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我们始终秉承“诚信为本、服务至上、信誉第一、以质取胜”服务宗旨,竭诚为社会各界新老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四 :清洗)备有大中高压清洗车--高压清洗各种上下水管道及各种疑难污水管道、市政管线、居民楼房所有分管、立管、主管管线、油污管道清洗、污水管道清洗、高压清洗循环水管道、高压清洗车清洗管道 高压水射流管道清洗,各种疑难下水管道疏通清洗、各类管道的清洗,化学清洗工业设备,化学清洗各类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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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吉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公开日期:&& &文件编号:安委办发〔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社会 责任科室:县委办 & 索&&引&&号: ED-043- &审核程序:
浏&&&&&&&&览: 6526 & 主& 题& 词:
& 来&&&&&&& 源: 安吉县农办 && 内容概述: &&&& 安吉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为有效巩固“中国美丽乡村”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及农村社区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新农村示范区建设,特制定《安吉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一、工作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建管并重的原则,按照“公共卫生保洁好、园林绿化养护好、基础设施维护好”的总体要求,切实把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作为有效巩固中国美丽乡村创建成果、深入推进中国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来贯彻实施。二、基本工作机制实行县、乡镇(街道)、村三级联动机制。1、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农办、文明办、城管局共同成立督查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主要负责全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日常监督与考核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2、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本辖区内村(农村社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建立“乡镇物业中心”,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各行政村两委为具体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组建专业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原则上要求每100户不少于1名保洁人员,每三个行政村不少于1名中转收集人员、1名物业养护人员,其中中转收集人员和物业养护人员由各乡镇政府统一配备)。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探索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有效机制和工作办法,逐步试行社会化、公司化运作模式,切实提高长效管理工作水平。3、在长效管理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切实结合基层需要,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县交通局要建立健全省道、县道沿线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法,并指导好各乡镇、村加强乡道、村道沿线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县城管局要切实抓好全县垃圾的统一收集处理工作,并积极研究实施农村适用的物业管理办法,加强对农村保洁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县文明办要切实加强人民群众素质的教育和提升,积极研究适用的宣传引导载体,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和特点的现代生产生活习惯;县卫生局、规划与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广新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切实抓好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工作。、经费保障及管理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采取个人(企事业单位)缴纳、乡镇(街道)补助、县奖励等方式筹措,设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督。1、个人缴纳:各行政村村民原则上以每人12元/年为标准缴纳,具体按《浙江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浙农经发〔2006〕4号)执行。2、企事业单位缴纳:乡镇(街道)所属农村及农村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农家乐、饭店、商店等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由乡镇(街道)、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并进行收取。3、乡镇(街道)补助:各乡镇(街道)按实际在册农业人口每人不低于12元/年的标准补助。4、县奖励:建立“中国美丽乡村长效物业管理基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美丽乡村(已授牌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复评奖励资金(见安委〔2009〕3号);二是除上述村以外的农村及农村社区,县财政按在册农业人口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进行注资,原乡镇环卫奖励资金作为县财政的注资组成部分予以吸收。(“中国美丽乡村长效物业管理基金”具体使用办法见附件二)以上资金统一缴入“乡镇物业中心”帐户,由各乡镇(街道)进行日常管理,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并接受审计监督,奖励标准按照《安吉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资金筹措及使用办法》执行。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考核监督办公室采取月检查、年考核的方式,全面强化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每个月月底组成考核监督巡视组,分片深入到各行政村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对照标准进行评分,并录制影像资料。根据抽查检查结果,建立工作台帐,以此作为对乡镇(街道)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办法见附件三、四),同时作为对已授牌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年度复评的依据。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明查暗访和群众投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每年年底对各行政村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达标结果,兑现相关政策。部门职能履行情况由县考核办负责考核,并作为部门创新创业奖评选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街道)、农村及农村社区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检查、考核和日常督查机制,切实加强对辖区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巾帼保洁队、青年志愿者、老年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监督,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公共环境共同管理的良好氛围。本《实施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1.安吉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标准2.安吉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资金筹措及使用办法3.安吉县乡镇(街道)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4.安吉县农村(农村社区)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附件1:安吉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标准一、卫生保洁标准1、路面无零星垃圾、积水;路边20米之内无成堆生活垃圾;绿化带、花坛、公共活动场地无杂草、无白色污染、无污物、无垃圾,达到路面、路边、绿化带、花坛周围干净的要求。2、保持村内河道清洁,不得有动物尸体及杂物,河道、池塘及河滩垃圾当天发现当天清除;已整治河道河滩无杂草,无漂浮物,做到定时打捞,定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干净。保持河、塘、沟、渠水干净无异味。3、村民房前屋后(农家乐)杂物堆放整齐、垃圾及时收集;墙面不能出现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宣传品。4、村内垃圾箱、垃圾房、垃圾清运车,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箱内垃圾不外溢。垃圾箱、垃圾房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5、公厕卫生,做到基本无臭,基本无蝇,地面无粪便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尿垢,水冲设施完好,厕内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6、集贸市场保洁良好、卫生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溢,下水道畅通,垃圾及时清运。二、园林绿化养护标准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3、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5、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6、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7、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8、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9、园林树木修剪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三、公共设施管理标准1、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果壳箱全面彻底清洗1周不少于1次,要求清箱清底。有个体污染随时清洗。环卫车辆要求定时清洗,外观保持干净整洁。2、做好环卫设施的除“四害”工作,“四害”密度不超标。3、环卫设施发生遗失、损毁及自然损耗等现象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报告管理部门。4、严禁以下废弃物进入环境卫生设施:(一)建筑废弃物:建筑残土、砖、瓦、石、陶瓷等残碎物、废水泥及水泥制品残碎物、废砂及其他建筑残碎废弃物;(二)有毒有害物:有毒有害工业制品及其残物,有毒药物,有化学反应并产生有害物的物质,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物危险品、医疗垃圾;(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物质。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中心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确需占用中心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应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中心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清退,恢复中心道路功能。6、要加强对排水设施的管理,组织对排水设施的管养单位定期检查、维修和清淤排障,保证排水设施完好、畅通。7、照明设施维护管理须建立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制度,维护管养单位做好巡查、更换、修复破损、排障等工作,确保照明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8、要加强戏台、舞台、健身路径、篮球场等室外文体活动场地、设施的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拆除、迁移、封闭公厕,确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须提出拆迁方案,报经乡镇同意后,按“先建后拆”的原则负责重建。附件2:安吉县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资金筹措及使用办法一、经费筹措办法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采取个人(企事业单位)缴纳、乡镇(街道)补助、县奖励等方式筹措,设立专项帐户、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督。1、个人缴纳:各行政村村民原则上以每人12元/年为标准缴纳,具体按《浙江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浙农经发〔2006〕4号)执行。2、企事业单位缴纳:乡镇(街道)所属农村及农村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农家乐、饭店、商店等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经费,由乡镇(街道)、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并进行收取。3、乡镇(街道)补助:各乡镇(街道)按实际在册农业人口每人不低于12元/年的标准补助。4、县奖励:建立“中国美丽乡村长效物业管理基金”,资金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美丽乡村(已授牌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复评奖励资金(见安委〔2009〕3号);二是除上述村以外的农村及农村社区,县财政按在册农业人口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进行注资,原乡镇环卫奖励资金作为县财政的注资组成部分,予以吸收。二、经费使用以上资金须统一入“乡镇物业中心”帐户,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督。具体用于村庄环境保洁、运输中转、养护等人员工资以及设备添置等,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村共同筹措,若有结余可结转至下年度使用或用于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三、中国美丽乡村长效物业管理基金奖励办法1、启动资金:每年初按乡镇实际在册农业人口预拨每人4元奖励资金至乡镇物业中心。2、个人筹资部分完成率奖励:以行政村为单位,“个人筹资”部分:完成率达100%以上的,按人均3元奖励。完成率达80%(包括本数)以上的,按人均2元奖励。完成率达70%(包括本数)--80%(不包括本数)的,按人均1元奖励;完成率达70%(不包括本数)以下的不予奖励。3、各行政村按标准筹资的,按人均1元奖励。不按标准的,无奖励。4、年度考核奖励以乡镇(街道)辖区农村和农村社区为考核基础(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已授牌美丽乡村“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复评的依据)。美丽乡村(精品村、重点村、特色村)的奖励标准按县委[2009]3号文件执行。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按标准奖励;89分—80分的按标准的80%奖励;79分—70分的按标准的50%奖励,同时对该村进行黄牌警告,69分以下的不奖励同时建议予以摘牌。除上述村以外的农村及农村社区,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按实际在册农业人口人均4元奖励,89分—80分的按3元奖励,79分—70分的按2元奖励,69分以下的不奖励。5、优秀工作奖励对上述综合奖励后的结余资金,将安排一定的比例,对年度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特别优秀的乡镇(街道)、农村和农村社区进行奖励。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资金的筹措、使用及管理办法。附件3:安吉县乡镇(街道)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乡镇附件4:安吉县农村(农村社区)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乡镇 村(社区)字体:【大中小】【打印】【收藏】【推荐】【关闭】所在地:---
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环境卫生“五有” 达标创建村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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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惠安县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评工作意见》、《关于启动惠安县2015年度&五有&达标村创建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拟于5月11日起对2015年度第一批申报的65个&五有&达标创建村开展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 验收时间日至28日。由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办公室安排人员,采用每午抽签形式,提前20分钟电话通知验收对象联系人,并直接到村一级开展验收工作,不另行文件通知。
二、验收方式
采取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同步进行方式,参照附件3《惠安县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创建工作验收情况表》要求进行验收,按照五个项目分别打分,全部达标视为验收通过。其中,环境卫生保洁效果考评为3至6月份考评成绩结合现场验收考评以8:2综合量化,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的视为达标;工作机制、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环卫队伍、环卫设施等四个项目根据标准验收,对存在问题视实际情况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为达标。
&&& 三、验收成果
1.验收结果与存在问题由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汇总后函告各镇;
2.根据《惠安县环境卫生综合管理考评工作意见》(惠委办[2014]82号)文件规定,对验收合格的村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一是命名创建村为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二是按照户籍人口数予以经费奖励(&美丽乡村&创建村不予以资金奖励)。
3.各镇创建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工作纳入年度千分制考核。
&&& 四、其它事项
1.各镇于5月8日前将附件2《2015年度惠安县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创建基本情况表》填写完整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县考评中心邮箱,同时纸质材料归档备检;
2.各镇于5月8日前将创建村工作联系人姓名与电话报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因验收对象村工作人员联系不上或不在岗、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验收工作无法开展的,取消该村创建资格;
3.&美丽乡村&创建村&五有&达标村验收不合格的,通报县美丽乡村建设总指挥部,建议取消创建村资格。
4.验收期间,若有群众投诉、媒体负面曝光积案,或市、县考评环境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市、县考评成绩倒数通报的,取消该&五有&达标村创建村资格。
5.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验收不合格的,当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光辉&&&&&&&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箱:)
附件1:2014年度惠安县创建环境卫生达标村工作方案
附件2:2015年度惠安县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创建
&&&&&&& 工作验收情况表
&&&&&&&&&&&&&&&&&&&&
&&&&&&&&&&&&&&&&&&& 惠安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
&&&&&&&&&&&&&&&&&&&&&& 日
附件1:2014年度惠安县创建环境卫生达标村工作方案
&&&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环境卫生工作水平,建立健全环卫工作机制,促进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有设施、有队伍、有制度、有收费、有效果&的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创建工作,确保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县各行政村的创建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全县所有行政村。
二、申报时间
&美丽乡村&创建村必须于六月份前完成申报,其余各行政村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环境卫生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申报时间。
三、申报办法
&&& 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由申报村填写《创建环卫&五有&达标村申报审批表》,经所在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送惠安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核实后分批汇总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四、经费来源
&&& 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环境卫生奖励经费调整为环卫&五有&达标村创建工作专项奖励经费。
五、创建标准
&&& 1.有合理完善的环卫设施:各创建村要求因地制宜,辖区内合理配置方便群众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投放收集、中转需要的环卫设施。主次村道要合理配置垃圾桶、密封或半密封垃圾围、垃圾大斗等环卫收集设施,原则上兼顾实用性与经济性,尽可能整洁规范;环卫车(有密闭设施)、保洁工具、反光背心等配备完善。建筑垃圾要求定点堆放,选址位置要合理(不得在主干道两侧可视范围内)。
&&& 2.有专职环卫队伍:各创建村要求按不低于该村户籍人口数2&标准建立相对稳定的专职环卫队伍,签订有效用工合同或承包合同,辖区内保洁区域实行无缝化分割并责任到人,实行全日制保洁,每日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
&&& 3.有完善的环卫工作机制:各创建村要求根据村情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卫工作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一是环卫设施的规划与建、购、管、用、修等制度;二是环卫人员聘用(承包)制度;三是保洁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四是保洁工作自查自评与奖惩制度(含保洁人员的末位淘汰机制);五是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管理制度。
4.有足额收取垃圾处理费:各创建村要依据《惠安县城乡环境卫生治理实施意见》(惠委办〔2013〕43号)、《关于调整垃圾处理费征收方案的通知》(惠政办〔号)文件精神,按不低于30元/人&年的标准征收垃圾处理费,并参照标准做好沿街店面、经营场所等的收费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多方筹措资金充实环卫经费。镇、村两级应完善财务管理,做到有账可查、账实相符,保证环卫经费专款专用。
5.有取得良好的环卫工作效果:各创建村要求认真落实工作制度,扎实有效开展环卫工作,消除本村辖区内陈年垃圾、卫生死角,清除沟渠淤塞,清理村道杂物及建筑垃圾,拆除村主道沿线乱搭乱盖,规范村民家禽圈养,并实行全日制保洁工作,做到村容整洁、有序。
六、验收及奖惩
各创建村对工作成效自评合格后,书面向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提出验收申请,考评中心自收到申请后连续三个月组织人员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依据&五有&达标村创建标准进行验收,连续三个月符合标准验收合格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一是命名创建村为&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二是按照户籍人口数予以1至3万元奖励(户籍人口在2000人以下村奖励1万元,户籍人口在人村奖励2万元,户籍户口在4000人以上村奖励3万元,&美丽乡村&创建村不予资金奖励)。
&美丽乡村&创建村&五有&达标村验收不合格的,通报县美丽乡村建设总指挥部,建议取消创建村资格。各镇创建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工作纳入年度乡镇经济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家园清洁行动考评内容。
三个月验收期间,若有群众投诉、媒体负面曝光积案,或市、县考评环境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以及市、县考评成绩倒数通报的,取消该&五有&达标村创建村资格。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验收不合格的,当年度不得再次申报。
本方案自2014年1月起实行,未详事项由惠安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2015年度惠安县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创建基本情况表
&受检单位:&&&&&&& 镇&&&&&&&&& 村(社区)&&&&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户籍人口&&&&& 人,常住人口数&&&&& 人,村居面积&&&&& 平方千米,保洁作业管理方式&&&&&& (村聘或承包),垃圾转运方式(镇统一中转、村级自行转运)&&&&&&&&&&&&&&&&&&&&&&&&&
专职保洁员&&&& 人,其中主干道专职保洁人员&&& 人(原则上按村常住人口2&以上配备,各自然村至少1名);村内垃圾设专职清运人员&& 人(若无可不填)。
保洁员月总工资&&&&&&& &元(保洁员月工资最高&&&&&& 元 ,最低&&&&& 元);清运人员月总工资&&&& 元;【或承包作业月保洁费用&&&&&&&& 元,清运费用&&&&&&& 元】,近三月财务票据复印备检。
环卫机动车&&& 部,人力车&&& 部,反光背心&&&& 件,其中道路作业人员反光背心着装率必须100%,其他&&&&&&&&&&&&&&&&&&
垃圾圆桶(大斗)&& 个,自建垃圾中转围&& 个,公共垃圾桶&& 个,户备小桶&&& 个,每户垃圾桶配置率&& %(含统一配备与自备),主干道非购置成品的自建垃圾中转围防雨防漏情况&&&&&&&&&&&&&&&& ;村级主干道非购置成品的自建环卫设施应提供全貌图片并标注地址,作为设施台账附件备检。
2014年度总投入&&&&&&&&& 元,其中保洁员工资&&&&&& 元,占比&&&&&& %,2015年度1-4月总投入&&&&&&& 元,其中保洁员工资&&&&&&&& 元,占比&&&&&& %。
建筑垃圾管理机制
村内填埋点、临时堆放点___处(应设立指示牌,附图片), &管理措施 :&&&&&&&&&&&&&&&&&&&&&&&&&&&&&&&&&&
环卫工作提升措施
创卫宣传标语&&& 幅,村规民约制定情况:
其它措施:
说明:各村应据实填写,自建垃圾中转围、建筑垃圾村内填埋点、临时堆放点、创卫宣传标语、村规民约制定情况等需附图片,一并发送至
&&&&& 县卫生管理考评中心,邮箱.
附件3:惠安县环境卫生&五有&达标村验收情况表
& 受检单位:&&&& 镇&&&& 村(社区)&&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结果:
检查情况记录
(一)& 工作机制100分
(1)环卫人员聘用(承包)制度,未建立扣10分,合同未明确奖惩与工作要求的扣5分;未体现8小时保洁与保洁责任、范围等要求的每项扣5分;
(2)自查自评机制:村级有开展实质性督评,重点检查村干部责任挂钩区域自查记录、老协等监督队伍运作与过程性材料及督评结果运用,未建立或执行不到位的扣10分;
(3)垃圾处理费征收与使用等管理制度,未建立扣20分,不完善的扣5分;
(4)环卫设施配置与管理、修缮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并检查设施配置管理台账,未建立不得分,未落实的扣10分;
(5)环卫挂钩扣款执行情况:干部环境卫生责任挂钩扣款未执行到位的扣10分;对县通报每月环境卫生问题保洁人员扣款未执行到位的扣10分。
(6)宣传标语、村规民约制定情况
(二) 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100分
统计按户籍人口垃圾处理费征收比率,按30元/人.年标准,收取率90%以上得满分(不含非户籍人口征收部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2分。检查财政票据(复印件)。
应收&&&&&&& 元,实收&&&&&&&&&&& 元,收费率&&&&&&& %。
(三)& 环卫队伍100分
(1)未按要求比例配足专职清扫保洁员的,每少配1名扣10分,工资或承包经费未及时发放的扣5分;
(2)采取现场抽查询问保洁员并结合保洁区域考评形式,未实行网格化管理,保洁员保洁区域、保洁责任不清的,扣20分,辖区道路未网格化保洁的扣10分;道路保洁未着反光背心扣5分。
环卫队伍100分
(3)现场抽查保洁员在岗情况,未落实8小时制保洁的扣20分,抽查区域规定工作时间存在明显问题且未见保洁员作业的,每处扣5分。
环卫设施100分
(1)主干道、公共场所未配置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扣30分,设施不足造成投放困难的扣10分,未设置建筑垃圾中转堆放点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10分;
(2)除县城区和中心镇区处,村内每户环卫设施配置率高于90%得30分(含统一配置与用户自配),低于30%不得分,其余情况酌情扣分;
(3)环卫设施管养不到位,严重破损影响正常收集等情况的,每处扣5分;环卫设施周边管理差每处扣5分,县级以上主干道自建中转围防雨防漏等措施不到位每处扣5分;
(4)垃圾中转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运输的,每处扣10分。
保洁效果100分
标准与县半月考评标准相同,保洁情况、村容村貌、建筑垃圾、房前屋后、沟渠水体等情况一并纳入。取3-6月份考评成绩与现场考评结果综合量化。成绩85分及以上为达标。
3月份考评成绩:
4月份考评成绩:
5月份考评成绩:
6月份考评成绩:
现场考评成绩:
整改项目验收时间:&&&&&&&&&&&&&&&&&&&&&&&& 验收人:
客户热线:400-888-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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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第一批环境卫生“五有” 达标创建村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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