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夜谈祸国 十四阙阙百度云

七夜谈 十四阙_百度知道
七夜谈 十四阙
提问者采纳
(*^__^*) 啦啦啦……楼主。我已经将你要的书和同类的书都发送到你邮箱中了。请注意查收。如果没收到。请查看【垃圾箱】。如满意请及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请【追问】我或回邮。祝你看文愉快。谢谢合作。我是【沧央】。From:“糕调点心屋”★“流花似月”团队。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十四阙的相关知识
其他1条回答
我也喜欢的文章啊她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扫描二维码,下载文件到手机
发送给微博、QQ、MSN等好友吧注册时间:-
本系列由七个故事组成,但最后一个故事将前六个故事串连一起,形成一个独立却又有连接的整体。&&&&&&&如破,刺穿魂灵;如唤,切切聆听。  是几世之前的前身,纹出阴影,书写这七夜的睍睍伈伈、一场幻境 【第一夜】:“生前不愿看你,不能唤你,不舍怜你,不敢爱你,现在,请让我一一补回来。”  【第二夜】:“和我一起。将来的风风雨雨,我们两个人一起面对。别想一个人逃,别想再丢下我。”  【第三夜】:城破了,家毁了,我,回不去了……  【第四夜】:“世人看他,看见的是他皇族的姓氏、尊贵的衣袍,而我看他,看见的却是他的勇敢、睿智,与寂寞。”  【第五夜】:拥抱得到的躯体;感应得到的呼吸;情投意合的欢喜……真是让人,好生羡慕。  【第六夜】:我知道第一夜的欷歔、第二夜的博弈、第三夜的执拗、第四夜的孤寂、第五夜的释怀……可我是谁?  【第七夜】:属于第七夜的真相……  也许,我们所最终期盼着幸福的终结模式,不过是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朝朝夕夕。 可我……是谁?——这一世,我的名字叫十四阙。
注册时间:-
【内容简介】本系列由七个故事构成,,全是不吓人的古代鬼故事。也许,我们所最终期盼着幸福的终结模式,不过是和心爱的人长厢厮守,朝朝夕夕。滴水成冰的战场上,一衣之恩,便足以令我铭记千年。可是谁知,原来我早该遇见你,在我最风光也最悲伤的时候。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目录』七夜谈&之一&《朝夕》&七夜谈&之二&《破城》七夜谈&之三&《成碧》&七夜谈&之四&《无衣》七夜谈&之五&《有狐》&七夜谈&之六&《仙劫》&七夜谈&之七&《千年》&&我寻了你千年,陪了你百年,却从不想让你记得我。你带着我的丝带,却记不起我们的过往。我宁愿你从此依旧浑噩,也不愿你想起。到最后,依然抵不过命运。往后我陪着你,一世又一世,寻觅、相遇、相恋、相守。
注册时间:-
&七夜谈&之一《朝夕》也许,我们所最终期盼着幸福的终结模式,不过是和心爱的人长厢厮守,朝朝夕夕。——题记一我的名字叫小朝。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老爷年轻时曾历牢狱之灾,因此把膝下唯一的女儿柳夕送到他的至交好友——当朝左臣相沈刍那寄养。左相家有两位公子,大公子叫沈诺,二公子叫沈言。待十年后老爷从牢里出来时,小姐已经十七岁了。沈柳两家的交情经久弥珍,决定要亲上加亲。因此,左相朝皇上讨来圣旨,亲自为他的长子沈诺与小姐指婚。三月初七,便是大喜之日。这门亲事传遍了京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可算是这年里最受关注的大事件。然而,未等三月初七花轿抬到,三月初六,一场大火烧毁了小姐所住的彤楼,同时被烧毁了的,还有放在楼里所有的聘礼嫁妆,以及……小姐的性命。没错,我的小姐柳夕,在三月初六时,用一把火结束了自己年仅十七岁的生命。柳府一夜间,由红妆更换了白妆,由喜事变成了丧事。而我,在一片身穿丧服的下人中,默默站立,凝望着灵堂中央停放着的棺木,恍如置身梦中。老爷极爱小姐,因此选用的棺木亦是紫檀雕成,描金绣凤,好不精致。他坐在棺旁,想着白发人送黑发人,哭的痛不欲生。一批批客人走过来,上香,施礼,劝慰,看入我眼,全是清一色的麻木虚假。他们根本不认识小姐,甚至,在小姐生前,那些个诋毁她的话,都曾从他们嘴巴里流过。他们说,柳家的那个小姐,作风不怎么端正呢……他们说,有人看见柳小姐在上香时跟个男人勾勾搭搭,而那个男人,就是沈二公子……他们说,老大娶了柳小姐,其实就是戴了老二的绿帽子呢……他们说,听说沈大公子非常讨厌她,但被左相逼着娶,左相既然那么喜欢柳家的小姐,干吗不自己娶了得了……他们说他们说,他们说的那些个混帐话,终于逼死了小姐,而今,却还有脸来给小姐上香!老爷,你为什么还要谢他们?是他们逼死了小姐啊!是这些人不负责任的道听途说夸大其辞,最终,害死了你最爱的女儿……我心中像被什么东西滑过,冰凉冰凉。而就在那时,人群里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我抬起头,便看见沈二公子从大门外走了进来,一步一步,脸色苍白,失魂落魄。他非常非常俊美。左相家的二公子虽然体弱,但容貌之美,名扬京城,堪称帝都首秀。而且才情出众,诗画双绝,比之那个号称混世魔王的哥哥,不知强出多少倍。可是、可是、可是……若非是这样的他,又怎会传出那样不堪的流言?他走到堂前,点香,三拜,插于炉上。却不走,站在棺前时间长长。底下里议论纷纷,他也只当完全听不到,霜露明珠般的脸上,有着深深深深的一种绝望。最后,转身,跪倒在老爷面前。老爷大惊:“你这是做甚?”“是小侄害死夕儿,伤情所至,痛不欲生!”此言一出,众人一片哗然,脸上纷纷露出“这二人果然有私情”的表情。而老爷更是惊慌,颤声道:“你……你……”“世伯,”他抬起雾蒙蒙的眼睛,眉似远山目如秋波,美至极致,也哀至及致,“为什么你和我爹,都在夕儿的婚事上,没有考虑我?”是啊,他和小姐,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青梅竹马。他和他的哥哥完全不一样:沈诺顽劣淘气,沈言乖巧斯文;沈诺吃喝嫖赌样样都会,沈言琴棋诗画件件精通;沈诺仗势欺人是京城有名的浪荡少爷,沈言温文正直是首屈一指的翰林才子……最最重要的是,他对小姐从小关爱倍至呵护有加,而不像他哥哥,跟小姐三天斗嘴两天打架,彼此都看对方不顺眼。他才应该是小姐的良人啊!但是,老爷,你和左相,却都只想把小姐嫁给沈诺。老爷脸上有着悔不当初的痛苦表情,颤悸着将他扶起来,哽咽说:“如今再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是啊,如今再说,再求,都晚了。沈二公子从怀中取出一叠诗稿,低声道:“这些都是昔日我和夕儿一起写的,如今烧了给她,好让她在黄泉路上,不太寂寞。”他将文稿一张张丢入火盆中点燃,火光跳蹿,映得他的脸,亦明明灭灭。当年,寒梅映雪,小小书斋,三小人一同上学。沈言文采最好,深得夫子赞许,因此,小姐望向他时,眼里总是充满了崇拜。当他们两个探讨诗文时,沈诺就在一旁趴于案上呼呼大睡,偶尔翻身碰倒了砚台,手掌沾墨而不自觉,待得醒来一抹脸,就全涂在了脸上。每到那时,小姐就取笑沈诺:“言哥哥读书你也读书,言哥哥墨在胸中,而你倒好,墨在脸上,真是另辟新径啊!”沈诺怒,张开手道:“新径么?给你也辟一个好了!”小姐尖叫一声,连忙躲到沈言身后,其结果就是啪啪两声,沈言脸上印出了两个墨掌印……从小,沈二公子就是这样保护小姐的,无论闯了多大的祸,只要往他身后一躲,小姐就知道再也不会有事,她信任他,如信赖第二个父母。偏偏……有缘无分。诗稿在盆中燃尽,沈二公子俯腰轻泣,老爷挽道:“贤侄,起来吧。有你这份心意,夕儿在天上也瞑目了。”二公子不肯起,一双手臂忽然伸来,握住他臂,他抬眼看见来人,惊呼出声:“爹。”老爷亦在一旁同唤:“沈兄。”来人一袭紫袍,国士无双,正是当朝左相沈刍。左相扶起沈言,转向老爷,低声道:“我……对不起你。子先,我对不住你,更对不住夕儿……若非我太想让她当我的儿媳,逼她嫁给我的儿子,她也不会……”他垂首,面容萧疏,黯淡无光。可他原本,是一个风华绝世,被先帝称之为“人中璧玉”的男子。左相非常非常喜欢小姐,对她的宠溺程度,甚至超过了两个儿子。从小,小姐和沈诺吵架,只要到他面前一说,他绝对会严惩沈诺替小姐出气。有次,小姐和沈诺比赛钓鱼,小姐技不如人,眼见得要输,她一脚踢翻沈诺的鱼桶,鱼儿顺水流出,掉回湖内,小姐拍手道:“你的鱼全没了,看你怎么赢我!”沈诺怒,扑过去也想踢掉小姐的鱼桶,小姐却早有准备连忙护在身后,口中笑道:“你踢不着你踢不着,我有三条而你一条都没有,臭沈诺你输了!”两小人拉扯间,小姐脚下一滑,连人带桶一起掉进湖里。吓得府内下人魂飞魄散。左相知道后,根本不细问原由,就把沈诺打了一顿,并罚他跪在堂前,整整一夜不准吃饭……是了,无论错的是谁,左相都会维护小姐。因为,小姐长得很像他少时仰慕的女子,而那名女子,后来嫁给了老爷。这成了他一辈子永远的遗憾。所以,他才会那么宠爱小姐,仿若第二个父亲。我垂下眼睫,在心中叹息,耳中听左相哽咽道:“若早知承我恩宠会导致这样的结局,我宁可再不看这孩子一眼,离她永远远远的……子先,对不起。”老爷相对抹泪道:“是夕儿自己福薄寿浅,与沈兄何关?而她性格太过刚烈,钻了牛角尖就不肯出来,竟用那样的方式报复我们……”声音一转,转为哀嚎,“不,她是在报复我,只是报复我一个人……”小姐一直以为她娘是难产死的,十五岁时才知道,夫人是自杀。老爷和左相是好朋友,在得知自己的妾室就是至交好友寻找了十年的心上人时,就想把夫人让给左相,甚至写好了休书准备放她自由。却不想,夫人全心全意爱的,只有老爷。夫人羞愤悲苦之下,用一把火烧死了自己,用那样决绝的方式,宣告了自己的忠贞。因此,这一次小姐,用同样的方式,给老爷多年未愈一直流血的伤口上,洒了沉沉一把盐。老爷抱棺痛哭:“夕儿啊,是我害了你啊,是爹对不起你啊……我的夕儿,若你能活回来,爹什么都答应你,什么都由着你啊……爹给你赔罪,爹重修你娘的坟,爹取消你跟沈诺的婚事,爹……”“岳父大人,您在说什么呢?”清悠飞扬的语音,仿佛来自天边,又仿佛来自地狱。我的心徒然一跳——时近黄昏,终于教我等到了主角。大开着的府门口,出现了一道人影,火红火红,几灼烧人眼。定睛看去,却是沈诺,穿着新郎的吉服,一步步,走了进来。大红色锦缎上用金线绣着龙凤呈祥,宽大的广袖与下摆水一般地拖曳在地,他走过来,长发飞扬,带着三分的癫,七分的狂。是了,这个穿着吉服闯灵堂的男子,就是沈诺。小姐的未婚夫沈诺。小姐的命中克星沈诺。小姐生前……最讨厌的沈诺。府内三百余人,无一不是面色凝重神带悲伤,更有老爷左相和沈言哭的肝肠寸断,然而,只有他,依旧唇角上扬,竟是在笑。他沈诺,竟敢穿着吉服笑着进灵堂!左相先自色变,惊起道:“诺儿,你来做什么?”“做什么?”沈诺微微的笑,懒懒的答,每一步,都走的好轻佻,“当然是来拜祭我那未过门就死了的媳妇啊。”老爷沉下脸:“这里不欢迎你,你走吧。”沈诺挑眉:“奇了,同是沈家人,爹爹来得弟弟来得,为何独独我来不得?”“你还有脸说!”老爷气的跳脚,伸指指他道,“若非你行多不义恶习累累,更与红袖楼的小月亮纠缠不清,夕儿怎会不肯嫁你,若不是不想嫁给你,她又怎么会以死拒婚……”沈诺的目光胶凝在牌位之上,然后眉毛一跳嘴角一翘,又笑了:“这话说的更是有趣,我行多不义恶习累累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们先前不说,倒现在反来怪我。岳父大人,当初执意要把你女儿嫁给我的,可是您哪。”“你你你……”眼看老爷就要发火,左相轻轻拦住他道:“子先,你先别生气,看在我这张老脸上,就让诺儿拜拜夕儿吧,不管怎么说,他们也有媒妁在身啊……”老爷看了左相一眼,颓然而叹。有下人将香送到沈诺面前,却被他一把推开:“要这劳什子玩意做什么,来人,给我拿酒来。”随着这一句话,十二名青衣人列队直入,每人手上都捧着一坛酒。这些人我认识,都是沈诺的跟班。老爷震惊道:“你要干吗?”沈诺没有理他,径自取过第一人手里的酒,掀去盖子,仰头喝了一大口,再挥袖抹嘴道:“好酒!不愧是十七年的女儿红!”“你你你究竟要干吗?”沈诺还是不理他,望着牌位道:“丑丫头,我知道,你一向最讨厌我喝酒。小时候我偷偷的在酒窖里喝酒,你就去我爹那告状,害我挨我爹打,我喝一次你告一次我爹就打我一次,加起来大概不下于一百次吧。从那时起我就跟自己说,没关系,总有一天,我所挨的扳子我都会讨回来,也总有一天,你再也管不着我喝酒。这一天可总算是来了啊,我这就喝给你看,这可是你陪嫁的十二坛酒,是你出生时就埋于地下的佳酿。哈哈,柳夕啊柳夕,你有本事继续告我的状啊!”说着,他举起坛子开始豪饮,直把周遭一干人等全都看的瞠目结舌。沈大公子的酒量,是京城出了名的千杯不醉。他日日喝夜夜喝病得咳嗽了也照喝不误,每每被小姐看见了,小姐就会咒他:“你干脆喝死得了!”结果,他还没喝死,小姐却先死了。还有一次,沈诺从红袖楼喝的醉醺醺地回来,在花园里遇见小姐,呆呆地盯着她看。小姐恼了,说:“你看什么?”沈诺喃喃道:“真美……你是这么这么的美,美的遥不可及,美的让我心痛……”小姐和他一起长大,朝夕十年,他从没夸过小姐一句好话,还一直叫她丑丫头丑丫头,这还是头一回夸她美丽,小姐整张脸都红了,正在颤悸时,却听沈诺又道:“小月亮,你果然是我的小月亮啊!”小姐这才知道他将自己当成了名妓小月亮,再加上他扑过来抱住了就要亲,至此怒火哪还能熄,啪啪两耳光扇过去不算,更狠狠踹了他一脚,直将他踹倒在地。然后奔去找左相哭,说大公子醉了羞辱她,结果可想而知,沈诺被禁足了整整三个月,才准他再出房门。两人积怨如此之深,却被误指成了鸳鸯,如何能怪小姐会想不开,寻了短见?那边沈诺喝的极快,没多会,一坛酒就见了底,他用力往堂前一掷,缸裂瓦碎,残酒肆流,老爷和左相的脸,都变得很难看。而他长臂一伸,仆人立刻将新酒奉上,依旧是撕掉盖子,仰头狂饮。一坛、两坛、三坛……沈公子嗜酒,路人皆知,但喝的如此不要命,我却是第一次看见。他这个样子哪是喝酒,根本就是在倒酒。当他喝到第十一坛时,左相终于忍不住上前道:“够了,别再喝了!”沈诺不听。左相将他手里的酒打翻在地,暴怒道:“我说,不许再喝了,听见没有?”沈诺被那一打,踉跄向后退了两步,停下来时,目光凌乱,似是醉了。左相沉声道:“来人,送大公子回去!”仆人上前正要搀扶,却被沈诺一把推开,眼神再次转为清冽,哑声道:“把最后一坛拿来。”最后一个捧酒者望望左相又望望他,颤颤地将酒递上。沈诺接过后,挡开左相前来拦阻的手,对着紫棺道:“丑丫头,这一坛,我不喝,给你喝。”他将酒慢慢地洒在地上,然后拎着空坛转身,摇摇摆摆的貌似离开,但是才走三步,身形突然一顿,只听噗的一声,血花飞溅,落得他身前的地面,一片嫣红。“大公子吐血了!”有仆人惊呼,想上前搀扶,却再度被他推开。沈诺一手捂胸,一手提着那个空酒坛,转头看向灵位,淡淡一笑:“如你所言,我真的喝死了……我喝死了,你可就满意了?”他的眼中忽然有了泪光,伸指点点紫棺,仿佛在笑,又仿佛在哭,“丑丫头,你果然一直是我的灾星啊……死了,也是。”话音刚落,他就啪地倒了下去。吉服如烂泥般摊在地上,映着四周清一色的黑纱与白花,咄咄逼人的红。
注册时间:-
二我的名字叫小朝。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自从小姐死后,彤楼变成了废墟,柳老爷睹景伤情,最后一把铁锁封了西园。从此,再也没有人进来。只有我,日复一日的住在这里,看着枯叶残花,回想着小姐生前的繁华景象,不甚哀伤。春雨又复绵绵。小姐生性喜动,待得春至,就一定要外出踏青。通常都是沈言陪着,惟独一次,沈言临时被皇帝传见,左相便唤住宿醉在外刚刚回府的沈诺,让他陪小姐去。小姐不悦,刚待拒绝,沈诺边打酒嗝边道:“弟有事兄代其劳,丑丫头,你就认命吧,谁叫你争的过天争的过地,却争不过皇上呢。”说罢,将她强行推上马车。路上小姐生气,故意不同他讲话。沈诺却笑笑的看着她,忽摇头叹道:“你看看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上个冬天光顾着吃了吧?连小肚子都出来了,啧啧啧……”小姐惊羞,连忙取毯遮住自己的肚子。“你再看看你的脸,居然有这么大的黑眼圈,哎呀呀,连皱纹都有了,老得还真是快呢……”小姐以帕遮脸。“还有你的手,这要不知道的人看见了,还以为你在我们沈家为奴为婢,尽干粗活了……”小姐展袖遮手。如此遮无可遮,正在提心吊胆的担虑,听闻沈诺哈哈大笑,这才知道自己又上了他的当。小姐怒,去掐他胳膊,沈诺边笑边躲,车身突然一个巨震,两人顿时倒在了一起。近在咫尺间。彼此都能感应到对方的鼻息,如此四目相对,肢体缠绕,他覆在她的身上,眼眸微沉。然后,低下头。吻了小姐。我不知道小姐为什么没有躲开。也许是当时沈诺的眼神太过慑人,仿若勾魂夺魄的钩,钩住小姐动弹不得;也许是当时马车颠簸的太过悸乱,天昏地转间根本不知身在何处;也许是当时车内的氛围太过怪异,沉甸甸地压住呼吸,亦压住了思绪……总之,小姐没有躲,而沈诺吻到一半,忽放开她,舔唇笑:“真是……青涩呢……”小姐脸上的血色在刹那间转成了苍白。沈诺目光如星,星光却可燎原:“二弟怎么没调教好你?还是说,你跟二弟之间,到现在都还没有……”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小姐突然跳起,什么话都没说一把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车在急驰中。沈诺大惊,连忙伸手去抓,于是,两人一同摔下车,沿着坡道翻滚,他用手抱着小姐的头,紧紧抱住,一直一直没有松手。转眼夏雷震震。那场意外,令小姐的额头破了相,留下一道一寸长的小疤,却令沈诺摔断了一条腿,足足在床上躺了四个月。小姐不肯去看,许是拉不下脸许是前怒未消许是其他原因,总之,她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肯出门。最后,还是沈言来劝,说五月廿一是沈诺的生日,这会他躺床上肯定是没法好好过了,就带点礼物去探望他,顺便帮他庆生。劝说半天,小姐终于心动,从床底下翻出个匣子来,带着一块跟沈言去了。刚走到沈诺房门前,就听里面一阵说笑声,莺声燕语,好不热闹。透过大开着的窗子,小姐看见一个女人坐在榻旁,喂沈诺吃东西,光一个侧影,便令人神授魂消。耳中听沈诺笑道:“幸好你来看我,这段时间来他们尽让我吃稀粥淡饭,苦死我了,想起你做的麻婆豆腐和豆瓣鱼就口水直流……”那女人掩唇笑:“这话说的,左相家的大公子什么没见过,如今反而来谗我穷人家的伙食。”“还真别瞧不起穷人家的伙食,白菜豆腐那要做的好,可比鲍鱼鱼翅难多了。而小月亮你的厨艺,无疑已经登峰造极。”我这才知道,原来那个女人就是小月亮,一直以来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京都名妓小月亮。小姐听了那名字,却是出乎寻常的沉默。沈言察颜观色,连忙掀帘而入道:“哥,我跟夕儿来看你了。”纬帘轻扬,令得帘内的沈诺,和帘外的小姐,就那样直直的照了个对面。小姐低眉敛目,表情静静,一言不发。沈诺眸光闪烁,若有所思,但也最终没说话。而一旁的小月亮,转过身来,对着两人盈盈施礼:“月亮见过沈二公子和柳小姐。”沈言迟疑道:“姑娘怎会来此?”小月亮还未回答,沈诺接话道:“是我让她来的。请个老朋友来探望一下病中的我——怎么?不行么?”沈言连忙摆手:“不不,我没那个意思。只是……”他没有说下去。无论如何,妓女出入相门,传将出去,终归不妥。沈诺瞥二人一眼,转向小月亮,继续笑:“别管他们,这道鱼羹真好吃,我还要吃。”小月亮连忙勺起碗里鱼羹继续喂,小姐终于开口:“伤筋断骨,饮食不易辛辣。”那碗鱼羹红红的,全是辣椒,一看就很辣。沈诺抬眉,朝她深深一笑,眸光流转间有种逼人的锐利,“真想不到,柳小姐也会关心区区在下,也不想想我这腿是怎么断的,而且我躺了这么多天,你都不来看我一眼,这会儿,装什么好心啊?”小姐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整个人都在颤抖,气的不轻,最后将匣子往沈言手中一递,“这个给他,我走了!”说罢转身便走,不顾人唤,匆匆离开。沈诺凝望着她的背影,眼眸更加幽沉,沈言打开匣子,递到他面前,叹道:“哥你干吗又气夕儿?你看看她为你准备的生日贺礼。”匣内,静静地躺着一只琉璃瓶,瓶内的液体在日照下折光粼粼,剔透幽蓝。那是稀世难求的极品名酿。秋叶缓缓凋零。沈诺的伤好了,小姐却病了。她整夜整夜咳嗽,所有的大夫都瞧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是感染风寒,要潜心静养。左相心疼的不知如何是好,沈言更是长陪榻前,端茶喂药,惟独沈诺,一次也没来看。深秋后,小姐的病愈发重,痰中带血,吓坏众人。更有多舌者偷偷议论,说柳家的这个小姐福短命薄,怕是就会这样的去了。小姐昏昏沉沉,那些话,有的听见了,有的没听见。她在梦中依稀看见有人靠近,以为是沈言,便唤了句:“言哥哥,水。”那人倒过水来,扶起她的头,慢慢凑到她唇边。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小姐喝了水,说了句“谢谢言哥哥”,便又沉沉睡去。如此好几夜,那个人,总是在需要的时候出现,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不知为何,她闻见那种味道,就会觉得很安心。小姐病得最重的那夜,在阖眼间,又感觉到那个人,于是说:“言哥哥,我快不行了,我要是死了,你可千万不要哭,叫伯父也别难过,如果有来世,我就投胎你们家,当他真正的女儿。”有温热的液体滴到她额头,那种触觉经由肌肤的颤动,一直传递到心间,滚烫滚烫。她甚至能分辨出有双温暖的手,掌心柔软,指节修长,慢慢拢上她的脸庞,最后,覆盖住她的眼睛。“对不起……”那人的声音像是沉在水底,浮起来时,就扭曲变了形,“对不起。对不起。”一句句,尾音长长。窗外的月光,映着他和她,又是清冷,又是凄凉。而小姐终于逃过了那个劫。在度过那个最糟糕的夜晚后,她开始慢慢的康复。待得冬雪飘扬时,老爷获释提前出狱了,当夜就派人来接小姐回家。柳府的下人来的很快,左相和沈二公子全都没有心理准备,小姐听闻了这个消息后,只说了一句话:“让我收拾一下东西,明日清晨再启程。”她回到房中,遣开婢女,亲自收拾行囊,从酉时一直收拾到寅时,烛光方熄。第一缕阳光落到窗棂上时,她打开房门,对柳府的下人们说可以走了,下人们躬身进去抬行李,却发现每件物什都放在它原来的位置上,丝毫未动。小姐说:“带我走就行了。”下人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不敢异议,便拥她上车。车轮碾碎冰雪,驰出长街,对面驰来另一辆车。而那辆车上,彻夜不归的沈诺歪在座上宿醉未醒。两辆车就这样逐渐靠近,然后彼此擦肩,一奔柳宅,一回相府。而那一夜,小姐和沈诺终归无缘说声再见。除夕之夜,老爷把小姐叫到书房,对她说沈柳两家决定联姻,小姐大惊,问:“那将我嫁给哪个?”老爷道:“根据我朝律例,为弟者不可先兄而娶,你当然是嫁给诺儿。”小姐的脸由白复青,最后又重归苍白,惨然一笑:“天意,真是天意!”老爷道,你可愿意?小姐答,愿意,我有什么不愿意的?于是这门亲事便轰轰烈烈的订了下来。街头巷尾,蜚语流长。而那个幸运的新郎,依旧夜夜笙歌,声色犬马。然后便是三月初六,小姐用一把火烧了嫁衣,烧了闺楼,以及……她自己。
注册时间:-
三我的名字叫小朝。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我住在这片断壁残垣里,给小姐守灵。她死了整整一年了,西园已成废墟,被所有人遗忘。我扫着庭中落叶,外面春雨凄绵,天渐渐的暗下去,没有人来点灯,西园一片昏黑。在那样的昏黑中,前方却出现了一点光亮,走近了,原来是有人提着灯笼,从断墙处进来。我定定地看着来人,他的面容在阴影中看不清晰,只有掌灯的一只手,修美如玉。他身上传来一种久违了的熟悉的味道,那味道让人很安心。他走到我面前,吃了一惊,似乎也没想到,此地还会有人。然后问我:“你是谁?”“我的名字叫小朝。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你是柳家的丫鬟?”来人更为震惊,一把将我攥到灯前,细细打量。我抬头,看见他的一双眸子,在黯淡的阴影里亮如晨星。“你怎么会在这里?”“给小姐守灵。”“怎么可能……”那人喃喃,复咄咄,“柳家一年前就举家迁往杭州了,连带着夕……的棺木一起,怎么可能还留下一人在这里守什么所谓的灵?”我大吃一惊,大脑顷刻空白,眼前的一切就像荡漾在水里的影子,巨石落下,涟漪骤起,紊乱成一片——难怪这么久来,我一个人都看不见……难怪没有人给我送饭送水,没有人对我嘘寒问暖……难怪廊前尘灰,怎么扫也扫不完……我再转身,看着破败残缺的屋梁,看着野蔓横生的庭院,看着这个没有烛火也没有食物的废墟,怔怔地想着我这么久来都是如何生活的,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住人?那人再攥我手,逼问道:“你究竟是谁?”“我的名字叫小朝,我是船王世家柳家的丫鬟,我在这给小姐守灵……”我想我就快哭出来了,也许已经哭出来了,因为我的声音抖的那么厉害,连自己听了都害怕。身体再也承受不了那种撕心裂肺般的压力,我一把推开来人,将他的灯笼打翻在地,然后冲出去。我开始拼命奔跑。想着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对小姐的事情如此清晰。身后脚步声紧随而至,那人不肯放过我,跟了上来。最后,湿漉漉的双手将我紧紧扣在身前,有一个声音,仿佛从很遥远的地底升起来,念着一个我听了千万回、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名字——“柳夕……”混沌世界,仿佛因这两个字而逐渐清明,朗朗乾坤因这两个字而重归正位,我在一双亮的能照出世间万物的眼瞳中,看见了自己——梳的很整齐很细致的头发,上面簪满了红色珠花,身上,衣裙鲜红,用金线绣着龙凤呈详,我的眼睛很大,鼻子很高,嘴巴很小……却是,一片焦黑。我伸出颤抖的手指,抚摩自己的脸,摸的很轻也很慢。眼睛的主人低低一笑,恍若叹息,“丑丫头,真的是你。”“你是谁……”这个藏在暗影里看不清楚的人究竟是谁?这个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的人究竟是谁?这个用我最忌讳的称呼在呼唤我的人,究竟是谁?是谁?是谁?你是谁?“你不认识我了?真的不认识我了?”他重新点起灯笼,将灯举到脸旁,明黄色的光映着他的脸,他的眉太浓,他的眼太厉,他的鼻太高,他的唇太薄,他的轮廓太过深邃他的气质太过狂野——他从来都不及沈言美。可是,可是,可是啊……我怔怔地望着这张脸,却泪流满面。我终于想起了他的名字。那个名字,在三月初六那天,从另一人口中说出来,用一种绝对执著的语气。那个人说:“我怀了沈诺的孩子,所以,柳小姐,请你行行好,把沈诺让给我。求你了……”名动京都的绝色名妓,跪在我面前,揪住我的裙摆泣道:“柳小姐,你和沈二公子才是般配的一对璧人,为什么你不嫁他,偏偏要嫁沈诺?难道你不知道吗,沈诺不愿娶你……”沈诺不愿娶你。六个字,透心之凉。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根本是从齿缝间逼出去的:“你如何知道他不愿娶我?”小月亮笑,笑容里有刮骨剔刀般的残忍,“他若喜欢你,又怎会与我相交,并让我有了孩子?”我看见那把刀将我的血肉割开,看见鲜血淋漓,看见满目疮痍,看见我和他的一十七年……并最终,看见了我的结局。那一夜,我看见满室鲜红。
注册时间:-
四我的名字叫柳夕。是船王世家柳家的小姐。一年前我在出嫁的前一晚用大火烧死自己,一如我娘的结局。一年里我流连生前住所,徘徊不去,不知自己已成孤魂野鬼。一年后我再遇沈诺,看着灯下的他,想起前尘旧事,恍如梦境。“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沈诺为什么要来这片荒废了一年的园子?“你为什么看的见我?”凡眼肉胎,他为何会看得见我?他凝望着我,眼中浮翠流丹,明明灭灭,最后,化为一笑:“我来找你。”“找我?”我身体僵直,目光呆滞,有太多太多的不明白。他将灯笼缓缓落下,灯光亦摇曳而下,滑下他的脸,掠上他的衣,长袍随风展开,衬得他仿佛随时都会离去。雪白色的衣袍上,点点黄,点点红。我终于知道那种我所熟悉的味道是什么了。是酒。他身上永远有酒的芬芳。而此刻,酒滓染在襟上,连带鲜血一起,点点黄,点点红。“你喝死算了!”多少年前的诅咒声,仿佛还回荡在耳边。他穿着吉服在灵堂前饮酒咳血的模样,也依旧历历在目。“你也……死了?”我的手指划过衣上的那些黄点红点。“嗯。”“为什么?”“知道你寂寞,所以来陪你。”“为什么?”我悸颤,哽咽难抑,明明不喜欢我的,明明有了小月亮,明明还有了孩子,为什么,又为什么要为我身亡,为我寻觅,为我……来到了这里?“小月亮说谎,我与她清清白白,始终以礼相待。”“那你为何一直宿醉在外?”“因为……”他的眼中,有非常深沉的一种痛苦,“言儿喜欢你。”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夫子出了卷子,两人同时写完,夫子先看沈言的,夸他写的好,沈诺就在一旁将卷子揉烂,笑笑答道,哎呀呀,真是抱歉,我什么都没写呢;左相出上联,沈言先答,左相赏他物什,再问沈诺,他总是说自己不会;皇上召见两人,沈诺表现愚钝,更显沈言聪慧……一直一直以来,他在沈言身边有若遁形,永远没有光彩。一直一直以来,他什么都让给了弟弟。“我小时淘气,在井边玩耍,一头掉下去。当时二娘怀着言儿,大腹便便,正巧路过,连忙甩绳救我。最后,我虽然得救,但她却动到胎气,不但婴儿提前出世,她更是虚脱而死。”“言儿的娘是为了救我死的,所以我对自己发过誓,终其一生,都要保护弟弟,不让他再遭遇不幸,再受丝毫委屈。”“我知道言儿喜欢你,所以我就一直对你坏,避着你。我想我是那么糟糕,我夜夜留宿青楼,喝的烂醉,我这么一个无可救药的大烂人,你是不会喜欢我的。”“可是,一时情动,在马车上却吻了你。我吻了你,我非常非常后悔,于是我选择继续逃。”“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后爹和你爹,在你的婚事上竟然都选了我而没有选言儿。看着言儿痛苦的样子,我对自己说,我不能抢他心爱的东西。”“所以我请小月亮帮我演了一出戏,我想让你对我死心。”“只是我没想到,反而害死了你。”“对不起,我害了你。所以,我把命抵给你。”他屈膝,在我面前缓缓跪下,将脸埋入我手中,“对不起,夕,但我活着一日,就不能忘记二娘对我的恩情,是我害言儿失去母亲,是我害他早产出世从小体弱多病,所以,我根本没有办法娶他所喜欢的你。对不起,请原谅我,原谅我……”杜鹃泣血,病蚀一年。这一年,他是怎么过的,我已不敢想象。“现在,”他抬起头,望着我,一字一字道,“请让我陪你。生前不愿看你,不能唤你,不舍怜你,不敢爱你,现在,请让我一一补回来。”我静静地站了很久很久,最后,伸出手,抚上他发,“傻瓜。”我和他,原来都是傻瓜。五我生前的名字叫柳夕,死后叫小朝。我和另一只鬼,一起住在西园里。如此,年年岁岁,朝朝夕夕&&
注册时间:-
近几年看了好多小说,决定要把看了觉得好看的小说与大家分享
注册时间:-
七夜谈&之二《破城》一我在城门前久久徘徊。太阳一点点地沉了下去,黄昏的余晖映得五丈高的城门呈现出破败的暗红,残痕累累,而把守的士兵也大多神情麻木、满面倦容。这座坐落在边关重镇的燕城,在被氏国大军围困了整整两个月后,终被击破。氏国三皇子颜烁接手此地,以安抚为主,下令休养生息。而我却在城门前,望着一墙之隔的故土,泪湿衣襟。城破了,家毁了,我,回不去了……我看见父亲的头颅,在城墙上挂了七天七夜,因为他率领将士拼死抵抗,因为他誓死不肯投降,因此,氏军在破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割下他的头颅,以儆效尤。我看见母亲的鲜血在城门上流淌,将原本木色的大门染成猩红,父亲一死,她便以身殉节,追随夫君仙去。我还看见我的哥哥,颤抖地举着降书跪在颜烁马前,他的懦弱毁了他自己也毁了全家,百年童氏,成了国之罪人。宛大的天地,而今,只剩下了我一人。我徘徊在城门之外,想着怎么才能进去,在此过程中,我问了一个又一个路人:“可不可以带我进城?”他们大多都没有理睬我,径自从我身边走过。偶有两三个停下脚步,却是看着我摇头轻叹。世情冷暖如斯。我正在黯然神伤,有一道影子覆了过来,抬眸,看见一个男人。白衣,黑发,黑瞳。无比简单的色彩,却在他身上构筑成难言的一种优雅。他望着我所在的方向,眼眸中有淡淡的唏嘘,然后看见我,微微一愕。我问,可不可以带我进城。他沉吟片刻,点头道:“跟我来。”于是我便跟着他进了城。他背着一把竖琴,琴弦在黯淡的夜幕中散发着浅浅银辉,像月光一样。守城的士兵本欲拦阻,但在看见这把竖琴后面色顿变,恭敬而拘谨地让路放行。我抢在他前,踉跄先行,一路过去,满目疮痍。这座原本地属西国、素有明珠之称的燕城,被战火摧毁了的,不仅仅只是城墙,殉难了的,不仅仅只是六千名士兵,还有千年文化,百年富足,和廿年祥宁。且看家家挂白纱,户户添新坟,多少妻离子散,多少家破人亡……就为了成全几个人的权力野心、千秋霸业。氏国,不报此仇,我不为人!
注册时间:-
二长街的尽头是我家。白玉石阶层层叠上,两具铜制人首司晨灵兽屹立在朱门前,门上匾额更是以整块的琉璃雕刻而成,由先帝亲笔御书,恩赐定国之名。我的父亲,便是定国将军童靖,受封燕城。童氏满族风光一时无人可及,又有谁知,最后竟落得这般下场……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门上牌匾已焕然一新,金漆大字在华灯初起中格外分明——颜府。我怔怔地望着那个颜字,感到一种深深的绝望。身后,白衣人道:“你……要找的地方就是这里?”我点头,复又摇头。他打量着我若有所思。便在这时,府门突开,一管家匆匆奔出,对着他躬身行礼,“先生可算来了,快请进!”我这才知道,原来他的目的地也是这里,他是谁?管家边领路边道:“三殿下已经等了很久,吩咐说只要先生一到,就立刻去见他。”“殿下现在如何了?”“殿下的伤始终不见好转,这几日更是咳嗽不止,请了好些个大夫来,全都束手无策。”“饮食如何?”“每日仅能喝三两白粥,已经瘦的不成人形,把我们都给担心坏了……先生,这边请。”管家绕进拱门,我的心顿时为之收紧。临湖水榭,掩映在碧树琼花间,红栏绿板,曲廊回旋,好一派神仙住所。扶栏上挂着八十一颗铃铛,窗棂上绣着七十二朵卷心莲……我对此地是如此熟悉,却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香闺变成了敌主的行宫!管家打开房门,通禀道:“殿下,先生到了。”一阵咳嗽声回应了他的话,管家连忙转身请我们入内。进得门去,但见屋内摆设如旧,丝毫未有变动,我不禁微微诧异。而描龙绣凤的象牙榻上,静静地坐躺着一个人。虽是初见,但我知道,他便是颜烁。以骁勇善战、铁血无情名扬四国的颜烁。被认为是氏国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三皇子颜烁。以及……害我父亲战死害我母亲自尽害我兄长成了众人笑柄的颜烁!此刻,他离我只有五步之遥,脸色苍白,气息荏弱。若我扑将上前,是否能在护卫赶到前掐死他?我想我的表情肯定变得很可怕,因为白衣人突然转过头来,惊诧地看了我一眼。我连忙垂下眉睫,时机未到,不可轻举妄动,机会只有一次,须一击必中才行。白衣人走至榻前,为颜烁搭脉,又翻起他的眼皮看了片刻。管家道:“先生,如何?”白衣人沉吟半晌,起身道:“我虽有心相救,奈何殿下不肯配合。”管家大惊,“什么?先生的意思是,是殿下自己不想好起来?”“我开一方子,你先让他服下,静观几天,再做打算。”白衣人走到书案旁,不见纸笔,我忍不住道:“在第三个抽屉中。”他打开抽屉,鸡矩笔、无心散卓笔与竹丝笔排放地整整齐齐,更有象牙莲藕笔舔,乍一取出,映得整张书桌都为之一亮。白衣人赞道:“好笔!好砚!”“童家的小姐自小才名远扬,写得一手好字,童靖宠她有如至宝,什么好的都搜来给她。”管家说的轻巧,我却心中一酸。白衣人未加置评,提笔开了药方。管家唤进几名家仆,命她们去煎药,又为他安置客房。不知为何,他们对于我的出现只字不提,似乎完全将我看成了白衣人的家眷,也不为我另辟房间。“先生的房间已经准备好了,请跟我来。”管家开门带路,我跟着白衣人走出去,刚跨过门槛,忽听一声音自后传来:“童童……”我大骇,转身惊望,却是颜烁在梦中呓语。
注册时间:-
三我的名字叫童童。母亲说,意喻她和父亲同年同月同日死之愿。一语成谶。只要闭上眼睛,就能回想起破城那日的情形:父亲身中数箭,自马上坠落,被敌军一杆长枪穿透了身躯;而眼睁睁地目睹父亲殉难的母亲,也趁人不备一头撞上了城墙……而今,我站在曲廊前,望着庭院中一株已经枯死的婆娑梅,回想起过往种种,不甚哀伤。“你究竟是谁?”白衣人靠在门旁,如此问我,“你似乎对这里的一切都很熟悉。”“那么你呢,你又是谁?”他沉默。“我不问你的身份来历,你也莫问我的好么?”他转身离去。我顺着曲廊一路往前,看到了仙龟潭。母亲一度病危,梦中见乌龟驼了杯酒给她,她喝下酒后,醒来果然好转,再在屋子里一找,竟真被她找到一只乌龟,自那以后饲养潭中,日日喂以对虾金鲤,好不矜贵。我走到潭边,那只乌龟仍在。乌龟啊乌龟,你救得了我母亲一次,为何不救她第二次?正在伤感,一连串脚步声由远而近,我连忙躲于树后,见几名婢女拥着一位珠环翠绕的妇人朝这边走来。妇人的脸在夜色中看不清晰,只觉衣饰华贵,想必是颜烁的家眷。一婢女道:“夫人,这只乌龟真有那么神吗?听说以前的童夫人把它当镇府之宝供奉,是不是真的?”另一名婢女掩嘴嗤笑,“若真那么灵验,怎么不见它保佑童家呢?”妇人轻叱道:“住口,不得胡言。”声音极为熟悉,似乎是在哪里听过,我凝眸相望,却只看见她的一截衣袖,袖口绣着兰花,颇是雅致。婢女们自食盒中取出金鲤,妇人亲自用足踩至半死,才投下湖去。一婢女拍手道:“吃了吃了,真的吃了耶!原来要这样喂啊,难怪前几天怎么喂都不吃。”我却心头暗惊——这是母亲喂龟的不二之法,此人究竟是谁,为何会知道?仿佛是为了开解我的疑惑,一阵风来,妇人的长发为风吹乱,她侧过脸来挽了一挽,灯笼里的灯光正好映着她的眉眼,我吃惊的差点叫出声。这个人!这个丰容盛饰看起来好不高贵的贵妇人,竟是我以前的贴身丫鬟小兰!她没有死?她竟还留在这府里?而且摇身一变,竟成了主子?她是谁的主子?又是谁的夫人?婢女道:“夫人,既然已经喂好了,咱们还是快些回去吧,你有了身孕,最怕吹风着凉。”“是啊是啊,三殿下交代过一定要好生照看夫人,若您有个什么闪失,我们这些做下人的就要遭殃啦。”“放心,三殿下最宠夫人啦,到时候只要夫人在三殿下面前替我们说几句好话,殿下就舍不得罚了……”笑声中,一行人渐行渐远,而我,立在树后,失魂落魄。只觉天崩地裂,也不过如此。我的丫鬟,我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姐妹的小兰,竟成了颜烁的妾室!城破不过一个月,她这会就有了身孕,可见早在破城前就与颜烁有染,这个——贱人!枉我一直那么疼她,但凡我有都分她一半,没想到她不但委身仇敌,还早就暗通款曲,没准城里的情报都是她给泄露出去的,她背叛了我,也背叛了童家,贱人!怒火蹿天而起,当即什么都不顾地冲过去,一心只想抓住那个贱人痛打一顿,不料半途伸出了一只手,拖住我臂道:“你做什么?”我回头,从琉璃般剔透的黑眸中看见了自己的模样——双目赤红,形似疯癫。这个认知犹如一盆冷水,哗啦啦地浇下来,将我从头冷却到脚,我捂住双眼,忍不住痛哭出声。为什么要让我看见这一切?为什么要继父亲惨死,母亲自刎,哥哥屈降之后,又看见小兰倒戈?为什么?为什么?白衣人走过来,轻轻抚摸着我的头,“你太累了,我弹只曲子给你听。”他席地而坐,立起竖琴开始弹奏。清丽空灵的旋律像跳跃在玉器上的水珠一样自他指尖流淌,我听着那样的曲子,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朦胧,万物仿佛离我越来越是遥远,我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注册时间:-
四我叫童童。是定国将军童靖的独女,自小父母珍爱如明珠。我在深闺中养到十二岁,有次踏青时误将诗稿落下,被太学府的先生捡到,惊为天人,自那以后才名远扬。十五岁时我认识了青子,他是马夫从外面拣来的孤儿,跟着马夫帮我喂马,他很聪明,知道很多外面的事情,一边教我骑马一边说给我听。风轻轻的吹,马慢慢的走,阳光洒在他浅茶色的头发上,像缎子一样柔软。我爱上那个头发柔软的少年,为此父亲大发雷霆,母亲看着我抹泪,“门不当户不对的,怎么行呢?”我不管。我对母亲说,若是你们不肯,我就跟他私奔去,到时候传了出去,你们说说看,究竟是招个穷小子当入门女婿难听,还是女儿跟个野小子私奔了难听?我是从小娇宠惯了的公主,说一不二,而且父母向来对我百依百顺,我以为闹一闹,吓一吓,这次也会有求必应的……我一直一直那么坚信着,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再也看不见青子。他去哪了?为什么不见了?马厮内,红马依旧,但那个帮我牵马喂马的少年,去哪了?我找啊找,怎么找都找不到,直到无意中路过嫂嫂的房间,听见她对哥哥说:“公公把青子给打死了,若是童童知道了,该有多伤心啊。”哥哥不以为然,“她也就是一时的小姐脾性,不让她要,她非要,放心吧,童童不可能真喜欢那小子的,等时间过去了,兴趣也就淡了。”我在门外犹如五雷轰顶,一时间天旋地转,看不清风景。后面的话就再也没听到。我呆呆的走回自己房间,呆呆的躺到床上,又呆呆的闭上眼睛。整个过程里,没有声音,没有想法,更没有眼泪。我以为我会大哭大闹,冲到父亲面前问他为什么要那么残忍,我以为我会痛不欲生,后来才知道,原来,我也可以那么麻木,麻木到,装作从来不知道那件事情,也从没认识过一个叫青子的少年,继续行尸走肉般的活下去。而此刻,青子的脸在半空中浮现,丰润的嘴唇开开合合,一声声,唤的都是——童童。
注册时间:-
五等我再醒过来时,人已在客房的床上。淡淡的阳光从窗棂外照进来,原来我昏迷了一夜。白衣人背对着我,坐在窗下,依旧弹着竖琴,琴音非常非常好听,宁静又温暖。他道:“你醒了?”我嗯了一声。他道:“我要去为三殿下诊脉了,你,要不要一起来?”我点头。去,当然去,我为什么不去?我冒着这么大的风险回到这里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报仇,这么好的机会怎么可能错过?他收起竖琴,打开房门先我而行,不知是不是错觉,我好像听见了他在轻轻地叹息,叹息里,有着浓浓的惋惜。到得水榭,颜烁依旧气息荏弱。白衣人亲自取过一旁的药碗喂他,他的睫毛颤了几下,忽然抓住白衣人的手喊:“我看见了!”“冷静。”“我真的看见了!”“我知道,但是,请你冷静!”白衣人的袖子在颜烁面上轻轻一拂,他便重新陷入昏迷,在昏迷中喃喃喊着一个名字。白衣人转身对我道:“我们回去吧。”我见旁边站着四名婢女,看来这次也没希望杀掉颜烁,因此只得作罢,跟着白衣人离开。屋外鸟语花香,人间三月,湖面波光粼粼,像是要把人一生的记忆都闪烁出来。白衣人凝望着碧蓝色的湖水,忽道:“你知不知道三殿下为什么要执意住在这里?”因为这里的风景最美。“你知不知道他为何久留燕城不肯回国?”因为他要巩固疆土收买人心。“你知不知道他为何一病不起命在旦夕?”因为他在战役中受了伤。白衣人回过头来,目光复杂,让人觉得哀伤。他一字字道:“那你总该听见,他刚才呼唤的,是谁的名字。”我浑身一震,仿佛再次看见先前梦中那朝我张张合合的嘴唇,以及烙印在记忆深处的少年的脸。一股悲伤自脚底伸起,潮水般将我浸没。“童童……童童……”颜烁喊的,也是这两个字。可他为什么要喊我?为什么要住在我的住所?为什么不回他的氏国?又为什么久病不愈?白衣人的声音在耳边轻飘,仿佛来自天边,又仿佛发自心底:“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一曲《前世镜》,仍没有让你想起来吗?”前世镜?原来他昨夜弹的曲子,叫这个名字吗?可我应该想起什么?除了青子,我什么都没想起来。白衣人垂眉叹息:“那么,入梦去吧!”他的指尖在我额头轻轻一点,我便整个人都飘了起来,飞过碧湖,飞过屋宇,飞到一片桃花林中。“小姐!”清甜的嗓音自前方来,我凝眸望去,看见了小兰。她依旧头梳双髻,穿着我送的衣裳,回到十五六岁时的模样。“小姐,那个无赖又派人来啦!啊呀小姐你别再荡秋千了,快想想办法啊,那无赖几次三番的送礼物来提亲,你怎么半点都不着急呢?”“急什么?”我看见秋千上坐着一个人,背对着我,仿佛是我,又仿佛不是我,“反正这门婚事爹爹是不会同意的,让他提个够好了。”“那可不一定哦小姐,不管怎么说,他好歹是堂堂氏国的三皇子呢。小姐如果嫁过去,就是王妃,将来说不定还能做皇后!”小兰神情雀跃,看起来非常兴奋。“呸!”秋千上的少女啐了一声,声音里满满的不以为然,“谁要当王妃,谁要做皇后?再说氏国和咱们不合已久,就算爹爹同意,皇上也不会同意的。”“如果皇上也同意呢?”清风拂过珠帘般的华丽声音远远传来,轻袍缓带的男子从树林那头走过来,风中桃花翻飞,落了一地绯红。他的五官在我视线中逐渐清晰,秀挺的眉,明亮的眼,无比俊美的一张脸——不再是我所看过的那个样子了。我看过的他,面无血色,憔悴不堪,眼眸也毫无生气。可又怎料,他原本竟可以如此英姿飒爽,意兴风发?小兰啊了一声,连忙躲到少女身后,“小姐,他他他竟然亲自来了!”少女从秋千上跳下,指着他的鼻子道:“你就是颜烁?你为什么非要娶我?”那人微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何况小姐高才,天下皆知。也只有你,够资格做我的王妃。”少女忽然笑了,“原来如此。我的确够资格做三皇子的妻子,只可惜……”“可惜什么?”少女朝他勾手,他依命靠近,少女突然跳起,狠狠给了他一巴掌,颜烁武艺高强,竟未躲避,硬生生的挨了这一下。“只可惜,你不够资格做我童童的夫君。人贵自重,皇子请回吧!”冷冷说完这句话后,少女挥袖便走,剩下小兰,睁着不安的眼睛,看看她又看看他。颜烁站立许久,抬手摸摸被打中的右颊,然后抬眉对小兰一笑:“你家小姐真有个性,不过,我好像更喜欢了。”小兰咬了咬嘴唇,低声道:“小姐心里有人了,不会喜欢你的,你还是趁早放弃吧!”颜烁挑眉。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是得了幅好皮相的不少便宜。因为小兰接下去就说:“小姐喜欢的那个人其实已经死了,但是大家都瞒着她,不让她知道,所以她还在痴痴地等,任何男子都入不了她眼,你,还是回去吧。”颜烁的眼眸由浅转浓,没有说话。场景突然拉远,我再次飘了起来,回到湖边,定下来时,白衣人犹在身前。“你看见了?”“这是怎么回事?”我仍沉浸在刚才那一幕的震撼里,讷讷难言。“颜烁自从看过你的诗稿后便对你仰慕已久,不顾两国不合,执意要娶你为妻。他一共提了12次亲,你父亲就拒绝了他12次。但是在此过程里,他渐渐博取了你的芳心,你终于被他打动……”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已尖叫起来:“你胡说!不可能!怎么可能!我喜欢的是青子!只有青子!永是青子!我不可能变心!你胡说……”“青子……已经死了。”他的目光深沉如海,不知为何,我突然害怕。为了掩饰那种害怕,我喊的更加尖锐:“就算死了又怎么样?我只喜欢他,其他人再好,也统统不要,更别说是颜烁!他之所以想娶我,不过是为了虚荣心,觉得天下第一才女才配得起他那高贵的身份,更何况他还、还还跟我的婢女有一腿,这种花心无心的男人,怎么比的过青子!青子……青子……”我想起了那个少年柔软的发梢,想起他在阳光下无限亮泽的长发,想起他牵着红马站在我面前温柔的喊我童童,想起婆娑梅下,他俯过身来吻我,身上有青草的芳香……他的一丝一毫都在我脑海里深深印记,这么多年从未相忘……这样的我,怎么可能变心?你胡说!你胡说!远远的,小兰走了过来。依旧是雾鬓广袖,依旧是侍婢成群。她在阳光下看起来无限高贵,哪还有昔日当丫鬟时的影子。“三殿下见到夫人,情绪就会好转,所以夫人更应该多去看看三殿下才是。”“夫人真是好命呢,今生得遇三殿下,真不是我们自夸,几位皇子里,就属我们家殿下最好啦。相貌出众文武双全还很上进,更重要的是,对夫人一心一意。夫人可是他的第一个侍妾,等赶明儿回了国,扶正那是指日可待的事呢……”“是啊是啊,我们就先给夫人贺喜了……”我转身,不愿再听下去。而这一回,白衣人没有再叫住我。
注册时间:-
六我坐在婆娑梅下。这里是我和青子的定情之处。像所有的情人一样,我们发誓要永远在一起。可是,当父亲打死他时,我不但没能拦阻,甚至假装自己不知道,连声委屈都没能替他哭诉。我知道他的尸骨就埋在树下,连树也不忍心吸食那样一个少年的血肉,所以选择了枯萎,更何况是人?我抱住树,忍不住放声痛哭。一声音忽然问我:“谁在哭?”我扭转头,便又看见了小兰。然而这一次,她只有一个人,她的那些婢女们哪去了?她刚看过了颜烁,为什么不回自己的住所,反而跑来了这里?我连忙躲于树后,她找不到人,便又朝前走去,前面是个小小的屋子,那里曾是母亲吃斋念佛的地方。她为什么要来这里?我偷偷跟上前去,见她进了佛堂后,跪在白玉脂观音像前,模样非常虔诚。“观音菩萨在上,请保佑三殿下能平安度过此劫……”贱人!童家养你一十八年,竟不及敌主的一个妾室身份!“三殿下是个好人,他如能好起来,我愿吃斋念佛,长伴灯前。”&我一震,想不到小兰竟对颜烁用情如此之深。她可是在颜烁向我提亲之时便与他有了私情?为什么?为什么?若我先前看见的幻境属实,他可是我的未婚夫婿啊,小兰啊小兰,你竟然觊觎我的未婚夫婿……我紧紧抓住门柱,气得全身都开始发抖,而就在那时,我从她嘴中听见了熟悉的称呼……“小姐,你……不会怪我吧?”小兰说话有很明显的苏杭口音,婉转如莺。她唤起小姐二字时,比旁人都要好听,我一度最爱她用软绵绵的嗓音唤我小姐,而今再听这二字,却是字字钻心。“小姐,我知道你恨颜烁,恨他领兵攻打燕城,但是小姐,三殿下也是没有办法的,他是氏国的皇子,氏燕决裂,燕城成了必争之地,若今日败的不是燕而是氏,结局也同样是生灵涂炭……”狡辩狡辩狡辩!我不要听!“小姐,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可是……我也真的是没有办法……”小兰说到这里,声近哽咽,垂首抚摸着自己的腹部,表情凄婉,“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孩子,我肯定也追随大家去了……小姐,我是个懦弱的人,但是,为了这个孩子,我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小姐,孩子的名字叫念童好不好?”什么?你背叛了我不算,竟然还要让你的孩子来羞辱我么?一十八年!一十八年来,我们朝夕相对,我竟不知你心狠至此!我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地离开佛堂,周遭的风景在我眼前淡化绵逝,我看见自己十八年来的种种,全都跟这风景一样,变得好不真实。我为什么回来?为什么在经历了亲眼目睹父母惨死的悲剧之后仍不肯罢休,要让这故园故人再狠狠伤我一次?童童,你为什么回来?啊,是了,我回来是为了复仇的。那么,我还在等什么?我直直闯入水榭,无人相拦,纱帘飘飘中,颜烁在安睡。我伸出手,正要搭住他脖子的一瞬间,他突然睁眼,望着我,淡淡一笑:“童童。”仿佛是宿命轮回中吟唱过千年的魔咒,我的双手顿时僵在空中,再不能动弹。“童童,我就知道,你会来看我的……”他笑,眼眸里依稀有泪光闪动,“你这么恨我,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地饶了我?”我望定他,木不能言。他忽的对我伸出手来,“童童,让我看看你,走近一点,让我好好的看看你……”我呆立着一动不动,任由他的手拢上我发:“童童,你的头破了,头发上全部是血……童童,你是在哭吗?童童,你怪我没有及时赶到么?对不起,童童我来晚了……”为什么他说的话我听不懂?为什么这个人脸上会有这么温柔的表情,温柔的让我想起先前的幻境,漫天飘舞的桃花,林中玉冠锦服的少年,信誓旦旦的说要娶我为妻。可是,不该是他……不该是颜烁啊……我喜欢的人明明是青子!一想到青子,我心头恨意顿起,双手顿时恢复了力气,一把扣下去狠狠掐住他的脖子。颜烁的眼睛顿时瞪至最大,他张开嘴巴,却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他挣扎,却被我紧紧压住。死吧死吧死吧!正在这时,一道白光闪过,我觉得背上一片冰凉。再回头,看见白衣人站在门口,用他的竖琴正对着我,脸上的表情非常复杂。“果然是你。”他如是说。
注册时间:-
七我冷冷而笑,反手一把脱下被他琴声削碎的外袍,紧按到颜烁脸上,蒙住他的口鼻。白衣人在身后道:“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就凭你么?”我五指划开,顿时在身后竖起一道无形结界。他琴声高起,结界不支而破,我的身体被琴声穿过,疼痛难止,当即大怒:“你敢拦我,好,我先杀了你!”再顾不得颜烁,我回身挥袖,墙那头梳妆台上的铜镜里,倒映出我此刻的模样——长发四下飞扬,身穿一袭红衣,无足无影,有血从头顶流下来……那一天,两军对阵,我一步一步,赤足走上城墙,千万双眼睛望着我,母亲在身后喊我,而我始终没有回头,走到最高处,推开前来拦阻的士兵,然后,双眼一闭跳了下去——我想起来了!我终于什么都想起来了!我自刎军前,化成厉鬼,徘徊于城墙处,久久不走。我夜夜入梦纠缠颜烁,令他伤势日渐加重,我还终于求到一个笨蛋解了我的定魂咒,亲自带我进城,回到这里杀颜烁!原来如此!原来一切的一切竟是这样!那么,还有什么好怕?还有什么可惧?我已经死了,天下再无可阻我之物,颜烁,今日就要你魂断水榭,为我童氏偿命,为我燕国复仇!我朝白衣人冲过去,他架起竖琴开始弹奏,琴音如剑、如刀,亦如一只强有力的手,拦阻我,禁锢我。四面立起无形墙,我在墙内横冲直撞,形似癫狂,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杀了你,杀了你们所有人!“小姐——”长长的叫声穿透结界,我看见小兰在水榭门口目瞪口呆,嘴唇颤抖,“小姐,真的是你?”贱人,我要连你一起杀!无比强大的怨恨终于令结界破碎,我朝小兰飞过去,掐住她的脖子,张开嘴巴正要咬下去时,床榻上的颜烁突然扑过来,将她一把推开,然后反身抱住我的腰。“童童!”我的心如冰山巨岩,因这一声呼唤而开裂,裂痕顺势劈下,我忽然不能动弹。琴音更是激昂,白衣人的手指在弦上一滑,指向我道:“孽障,还不放人?”我如被雷击,整个人砰地朝后摔去,重重撞上墙壁。“还不离开她么?”白衣人的手做了个撕开的姿势,我顿觉自己的身体被撕成了两半,痛得天崩地裂也不过如此了。好恨!好恨!你们所有人都联合起来欺负我!欺负我一个死人!我好恨!白衣人急声道:“你们快唤醒她的记忆!”颜烁问:“怎么唤?”白衣人指尖不停,一边弹琴一边道:“随便说些什么,让她想起来就行!快!”小兰踏近几步,望着我道:“小姐,我是小兰……”我记得你是小兰,你这个贱人!“小姐,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情如姐妹,但凡小姐有的,从来都也给我一份,小姐是小兰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亲人……”我瞪着她,恨不得将她的嘴巴撕裂,将她的心脏挖出,将她的血肉吸食,好让她再说不出这样可恶的话。然而,她却眼睛一亮,摸着自己的肚子道:“小姐,我有孩子了,你还记得吗?你知道我喜欢姜管家的侄子,就为我和他牵了红线。”我一呆,停下了挣扎。“两个月前,他去云岛时遇着了风暴,船翻了,人也就此下落不明,我悲痛欲绝,是小姐你安慰我,告诉我,只要活着,就一切都有希望,小姐,你忘了吗?小姐你说对了,我有了他的孩子,小姐,我好高兴啊,小姐……”我的心开始抽搐。“城破后,我走投无路,是三殿下收留了我,小姐,他连对我都爱屋及乌,更何况是你。小姐,你为什么要杀他?”他……他……我怔怔地看向颜烁,他俯在地上,气息微弱,刚才那一扑已经耗尽了他的全部力气,现在的他已经油尽灯枯。然而,即使如此,他的目光依旧是那么的温柔,温柔的像是桃花林中,永远明媚的春光。“小姐,氏燕交战,三殿下受命攻城,他顾及小姐安危,故而只在城外围守招降,百姓们都不想打仗,老爷也不想打,如此拖了一个月,两国本已准备签约修好,谁知小姐你突然跟着了魔似地冲上城墙,就那样什么也不顾的跳了下去……小姐……我可怜的小姐……”小兰跪倒在地,痛哭出声。而我听着她的哭音,脚底有什么东西涌了上来,又有什么东西摇摇晃晃地离开了我的身体,我忽然变得很轻盈。“孽障,去!”一道白光直飞过来,分明是朝我击来,却穿透我的身体,击中了身后的某样东西,我听见很大一声爆裂音,尘嚣飞扬间,白衣人冲过来一把拉住我,我跟着他瞬间飘开了十丈,再停下来时,见原先站立的地方,有一团黑影在哀嚎。我忍不住问道:“那是什么?”白衣人扬眉,“你看不出来?”我慢慢地朝前走了几步,那影子抬起头来,时光在红尘中悄然流转,明明是一张乌漆抹黑什么都看不出来的脸,我却依稀看见了丝缎般柔软轻滑的浅茶色长发。青子。是你……影子盘旋,挣扎,呻吟,朝我悸颤地伸出手,仿佛是在哀求。我刚要再走上前,白衣人一把拖住我,“别去!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是这只恶灵侵占了你的身体,篡改了你的记忆,令你做出那么疯狂的事情。”那一天,我跳下城墙,在血泊中死去,父亲顿时发疯,单枪匹马冲出城门挑战氏军,被长枪刺死,然后是母亲、哥哥……还有颜烁,小兰……刚刚,差一点,他们就死在了我的手下。这一切,原来都是拜青子所赐,为什么?青子,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怪我没有为你报仇?还是怪我违背诺言,爱上了别的男人?也许,更是怪一代名将亦受门户之见而自私地断送你的一生?先前那种强烈的憎恨仿佛还留在我体内,浓郁而冰凉。我想我知道他的怨恨,感应到他的苦痛,更明了他的哀伤。眼底忽然涌起眼泪,我望着那团不成人形的影子,低声道:“放了他吧。”“他是恶灵。”我摇头,复坚持,“放过他吧,求你。”白衣人望着我,久久一叹,手指在弦上一拨道:“来。”影子化成一道光,飞进他的竖琴里。“青子,如果爹爹同意我们成亲,成亲后,我不要待在这小小的一座城内,你带我去外面看看好不好?我要游三吴,赏江南,纵马边塞,勇攀昆仑,你都陪我去,好不好?”“青子,你笑起来真好看,我最喜欢看见你笑啦,你以后要多笑笑哦。”“青子,你看这株婆娑梅,它的年龄据说和我一样大,等我们两个都老了时,就可以在这下面乘凉,我们呢,要永远永远在一起哦……”那是多久前的誓言,伴随着消逝在竖琴里的黑影,风化为一声叹息,比风更轻。再转过身,看进颜烁的眼睛,清澈如琥珀般的瞳仁里,我的影子长长一道,淡的像是随时就会消失。他唤我:“童童。”我垂下眉睫。颜烁,你我今生果然无缘。生前,我先为青子伤情,不愿嫁人,后为国仇所阻,不能成亲;而今,又人鬼殊途。即便你能见我,即便你能唤我,你又如何能复活我?即便复活,我父死于你军枪下,我母又溅血军前,这么大的仇恨,我焉能忘又焉敢忘?“童童……”如果这世间从无战争;如果这世间再无门第之分;如果我没有死……颜烁,我们的结局一定不会是现在这样。可是,现在,一切都已来不及了。我转过身,小兰哭着唤我:“小姐,不要走!小姐——”“傻瓜。”我扬起唇角,轻轻笑,“忘了我跟你说过的,人只要活着,就一切都有希望。好好活着。”“小姐!小姐!”我装作不闻,任由身后,一声声,渐行渐远。
注册时间:-
八有脚步声自远而近。回眸,白衣人负手,对我淡淡一笑。“你是谁?”“大夫。”停一停,补充,“不仅医人,也医鬼。”我忍不住莞尔,抬袖捂住额头,睨着他道:“那么,我头上的伤,什么时候会好?”“这要看你想什么时候好。”“什么意思?”白衣人的眼眸闪了几下,悠悠道:“你知道的,小兰已有身孕,八个月后她将诞下一名女婴,你如果愿意,可投胎她腹,下一世,与他们再续前缘。”这个提议的确诱人,然而,我望着十里长街,风烟里,无数影子重重,飘来飘去。这些亦是鬼魂,同我一样死于战乱,只是,我比他们幸运,因为我死后,颜烁在我跳下去的地方修筑了墓碑,让我起码有家可归。而青子的怨恨,和白衣人的承诺,更是让我脱离了坟墓的禁锢,可以自由出来行走,与活人说话。可这些亡魂们,飘渺于天地之间,无处可去,无所依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进入轮回。“你是大夫?”“是的。”“管生亦管死?”“是的。”我的声音悠悠,“那么,收不收徒弟?”他怔了一下,继而明白了我的意思,露出惊讶之色。远处,天水一线,红霞万里,又是黄昏。残阳落日下,破败的城池虽然萧索,但却崭露出了复苏的迹象。我的死亡是场悲剧,世界上这样的悲剧并不只我一桩,所以,我希望能为他们做些什么,不让青子和我的悲剧,再次发生。“收我当徒弟吧。”我对白衣人笑,用一种云淡风轻的神态,“旅程寂寞,何不带我同行?”他望着我,时间长长。当黄昏最后一缕阳光也终于敛尽时,他终于开口:“我的名字叫轻尘。”“师父在上,受徒儿童童一拜。”我跪下去,看见远处,一盏明灯悠然升起,点亮了黑夜。宛如宿命。宛如燕城的明日。亦宛如,轻尘和他的竖琴。轻尘在玉琴。&&
注册时间:-
七夜谈&之三&《成碧》一淅淅沥沥的秋雨下了整整一夜,第二日,天色依旧阴霾。整个燕西湖都笼罩在雨雾之中,便连船坊前的灯笼,都显得无精打采,散发着淡淡浊光。金枝不停地挑帘往外看,焦虑道:“宫七真的会来吗?”“他会。”我对着镜子,将一支凤钗插上发髻,这是一支很特殊的凤钗,我花了整整一千两银子雇佣天下最出色的神偷从侯爷府的宝库里,偷出它的草图,又请天下第一巧匠打造了一枚一模一样的,为此,我的计划整整往后推迟了三个月。转眼间,已至清秋。金枝仍是担心,“下这么大的雨,没准他就不来了。”“放心吧,他一定会来的。”我按倒铜镜,盈盈起身,提裙走到一旁的琴案旁,“每年的十月初一,他都会来这里,七年了,没有一年忘记。”一阵凉风吹进船舱,棉帘飞扬间,可以看见外面水天一线,并不是多么美丽的景致,却因为一段传说,而变得与众不同——七年前,宫七公子,与他的夫人朱荇,在此初见
注册时间:-
二宫七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在我接手这笔买卖之前,就已对他耳熟能详。他是当今皇后的胞弟,世袭一等长乐侯,业精六艺、才备九能,少年扬名,风头之劲无可出其右者。他不仅是世人公认的美男子,更是天下皆知的痴情郎。朱氏在大婚之夜失踪,自那之后,宫七一直没有再娶,派人四处寻找妻子的下落,但都杳无音信。而每年的十月初一,他都会来燕夕湖边,等候朱荇。只要是人,多多少少都有可以被挑剔指责的地方,而他却趋于完美,连最恶毒的人,都找不出什么可以攻击他的借口。这样的人,真是看着相当的……不顺眼呢。我最讨厌这种天生就什么都有的人,当别人为生活而苦苦挣扎时,他却得天独厚坐享一切,连仅受的那么一点点挫折,都令他获得了更多同情与爱戴,凭什么?因此,我接了这个别人都不敢也不肯接的买卖——在冬至前,杀死宫七。买凶之人是江贵妃的家人,妄图铲除他来打击皇后的势力。龌龊的政治果然是这世间最无道理和原则的东西,不过,正因为它的没有道理,才令我得以生存。我是个杀手,靠夺取别人的性命以获得报酬养活自己。三年前,当我杀死大师兄后,我在组织里的排名,便升到了第二,仅次于一手将我训练出来的师父。现在是巳时,我要继续忍耐。忍耐到,宫七出现的那一刻。
注册时间:-
三戌时,天色越发深沉,画舫的光映照着暗蓝色的湖面,波光粼粼。金枝的疑惑早已转为不安,开始在船舱中踱来踱去,皱紧眉头道:“我说,如果他真的不来,你难道就一直这样等下去?真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有近路你不肯走,非要绕弯子。宫府的管家不是已经被我们收买,愿意全力协助我们刺杀宫七么?与其在这个见鬼的天气里守着一条破船等待,还不如藏在宫七的寝室横梁上更有机会!”我在心底叹息,难怪金枝的武功明明比我高,却永远只能在组织里排名第十——她沉不住气,而一个沉不住气的人,无论武功有多好,都不会是一个好杀手。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更鼓声,七声长三声短,金枝的身体瞬间绷紧,我也将琴弦上的布盖掀去。——宫七来了。那三声短更,是同伴给予我的信号。我拨动琴弦,开始弹奏。虽然我一向擅琴,但现在弹的这首曲子,还是花费了我许多功夫。它有个很美的名字,叫做《看朱成碧》,据说七年前,外出踏青的宫七就是被这首曲子所吸引,执意要见奏曲的姑娘,当船帘掀起后,里面的少女,睁着一双雾蒙蒙的眼睛,表情惊骇……那便是朱荇,盲女朱荇,靠弹琴卖艺为生的风尘野花。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宫七娶了她,他们的结合成为当时最轰动的大事件。嘲笑艳羡钦佩惋惜者皆而有之,但结局谁也没想到,新娘在新婚之夜逃了,从此人间蒸发。宫七年年找,月月盼,天天等,但朱荇都没有再出现。六年十一个月后的今天,出现的人,是我。“你……是谁?”清越清扬清润的像是绝世美酒般的声音,穿透雨幕,传进船舱。我的手指顿停,琴弦因承受不了压力而断开,与此同时,金枝已提着灯笼走将出去,盈盈笑道:“夜冷雨寒,公子为何独自一人站在岸上淋雨?不如上船喝杯热茶?”
注册时间:-
四宫七进来时,我正在为琴换弦。我听到他的脚步声,我也知道他进来了,我更知道他一直在注视我,但我没有抬头,专心致志地将旧弦卸下,将新弦绷紧,绕好,调拨试音。我要他先开口说话。“你是……谁?”他果然按捺不住,抢上几步,抓住我手。我顺势仰头,入目处,白衣如霜,他的眼眸剔透似琉璃,瞳孔深处倒映出我的容貌,淡眉小口,右眼下三分处,有一滴形如泪痕的黑痣——这不是我的模样,而是朱荇的。一如我头上的钗,不是我的,也是朱荇的。我筹谋半年,为的就是这一刻。“灯火阑残,月白影冷,消魂此处,原是旧时行路。鸳梦难醒酒难尽,岂望陌上云树?笑它英姿秀,鸥盟似旧,却忘归途……西君,你说,我是谁?”宫七的眼睛顿时迷离了起来,这半阙词,这一声西君,我不信你想不起来。西君西君,昔日的朱荇,用这二字唤他,声声断肠。“你……”颤抖,自指尖扩散至全身,他握紧我,表情里三分惊三分喜三分惆怅又还留一分迟疑,“怎么可能……怎么可能!你,你的样子……你的眼睛……”我则笑,笑出三分恋三分怨三分怅然凝聚为一份凄凉,“是啊,西君,我回来了。可是,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了……”当我知道我长得和朱荇有七分相像时,我就拟定了这次的杀人计划——假扮朱荇接近宫七,伺机将他毒死。如此一来,事成之后我消失了,世人也只当是朱荇再消失一次。我入此行十年,真正动用武功的次数很少,我的长项是计谋,而且,越看似荒诞铤而走险,成功的机会恰恰就越高。因为,这个世界本就是非颠倒光怪陆离,就像藏宝图,绝世剑谱,越玄乎反而越有人信。宫七会信么?宫七盯着我,看了很久很久,让我产生一种他也许会一直这样看下去的错觉,而就在那时,他张开了双臂,一把将我抱住,用无比低沉却悦耳的声音,一字一字地说:“我终于等到你了……阿荇。”
注册时间:-
五我跟着宫七回到了宫府。前脚才刚踏进府门,后脚一个年约四旬的青袍男子便来传讯:“老爷要见……夫人。”我注意到他在说夫人二字时目光闪烁语气迟疑,想来此趟邀请绝非普通,没准还是一场鸿门宴。而我走到这一步,也只能去。九转长廊通到尽头,华贵高阔的主屋便呈现在了眼前。其实,我曾经夜探过宫府,没有惊动任何人,将所有路径、构筑全都摸了个透。因此,我知道此刻管家带我去的是宫府的议事堂,老侯爷一般就在这里接见重要的客人。他选择在议事堂见我,表明我只是一位“客人”,而不是他的儿媳。我垂下眼睛,表情谦恭地进了屋。四扇房门立刻合起。置身处,是个四四方方的大房间,中间隔了一道屏风,而此刻,所有的灯光全都聚焦在我身上,因此,我只能依稀看见雕玉紫檀屏风后坐着一个人。“请坐。”苍老威严的声音淡淡地从那边传过来。左右两旁各有四把椅子,我想了想,在左手最末端的那把上坐下。因为,如果此刻是在召开家族大会的话,那么,身为宫家第七子的媳妇,我只能坐最后一个位置。一名红衣裳的小丫鬟给我上了杯茶,然后,那个苍老的声音道:“喝茶吧。”“是。”掀开茶盖,枸杞人参花茶的香味芬芳。我在心中默数五下后,抬头,歉然一笑,“多谢公公抬爱,只不过……这茶里加了人参,而我是不能吃人参的,一吃就起红疹。”“正因如此,所以,更要你喝。”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如果我喝了这杯茶后不起红疹,则说明我不是真正的朱荇。于是我做出一副很为难但又妥协的样子,慢吞吞地将茶喝下。没过多久,我的脖子出就开始冒起一个个小红点,但因人参的分量不重,所以疹子的情况较轻。屏幕后果然无话。我在心中冷笑:姜老弥辣,不愧是纵横宦海三十年不倒的老侯爷,竟想出用这招来试探——需知,一个人的容貌会变,性格会变,但唯独体质,尤其是过敏一事,因为没有根治的方法,所以也就绝对不会改变。可惜啊,遇见的是我。作为夜盟最出色的杀手,怎么可能不做足功课就贸然前来冒充?有关朱荇的一切我都知道,而且可以说,知道的也许比宫七还要多。朱荇会起红疹,所以为了以防万一,我随时带着一种毒粉,就藏在我的镯子里,趁举杯时,轻轻扭开,嗅进鼻子,便能起到一样的效果。这一招,是考不到我的,老侯爷。堂内安静了一会儿,宫老侯爷咳嗽几声,再度开口:“七年前的新婚之夜,你去了哪里?”其实,我一直准备着别人问我这个问题,可宫七却只字不提,正当我郁闷功课都白做了时,他老子却问了。于是我低下头,将事先就已反复演练和考虑了无数次的答案流畅背出:“回公公……其实,我并不清楚那一夜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只在洞房里坐着,然后就晕了过去,等我再醒来时,已置身一座孤岛。岛上的泉水非常神奇,慢慢地治好了我的眼睛,而我又挣扎七年,才等到船只路过,回到帝都。”宫老侯爷冷哼道:“这么离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相信?”我凄然一笑:“我知道我这些年来的经历的确离谱,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但是,我为什么要骗你们呢?如果真想欺骗,我应该可以编个更好点的,而不需要用这么拙劣的连孩子都不会相信的故事,不是吗?还是说,其实……公公你根本就不希望我重新出现,对吧?”屏风后陷入沉寂。置之死地而后生,我用的就是这一招——因为我不可能编造出一个天衣无缝的谎言,那么,与其勉强编一个到时候露出破绽,还不如一开始就漏洞百出的好。最最主要的是,我知道老侯爷不喜欢朱荇,除了宫七,整个府里没有一个人喜欢朱荇。即使我是真的朱荇,都会遭受重重猜忌和怀疑,所以,根本勿需为此担心,只要宫七相信我是,其他人信与不信,都不重要。因为,在宫家,真正说了话算的人,是宫七。而这一点,被我押中了。因为,老侯爷没再问些什么,就命令管家带我回去。走出议事堂的大门,我看见宫七负手立在白玉石栏杆前,望着外面的秋雨,不知道在想什么。听闻声响,他回过身,朝我伸出手:“没事吧?”他的眉睫深然,流露出深深关切,于是我嫣然一笑:“嗯。没事。”“那就好。你知道的我爹他一直对你存有心结,你此番归来,他不问个清楚,心里不会舒坦。无论他说了些什么,你都不要往心里去……”我伸出食指点住他的嘴唇,“嘘,不用说了。我明白的,一切……我都明白的。”我顺势投入他怀中,举止亲昵,但眼神掠过他的肩膀,开始放的很悠远——一切才刚刚开始,宫七,且让我,陪你玩一场菊花开、故人来的游戏吧。
注册时间:-
六窗外的雨很大,而窗内水气氤氲,温暖如春。我舒舒服服地泡在木桶里,跷起两条腿,任由花瓣随着涟漪在身上游走。没有什么事情能比在秋雨滂沱的夜里,洗个香喷喷的热水澡更享受。但是相对于我的惬意,一旁以“丫鬟”的身份伺候我沐浴的金枝则恨得牙痒,忍不住哼道:“你倒是真的不怕!你就不担心?”“担心什么?”我将被水浸得烫烫的毛巾搭在额头,眯起眼睛悠悠道,“宫府我们已经进来了,老头那关也暂时算是过了,我有什么好担心的?”“你!”她跺了跺脚,“我是指今天晚上呀!晚上!等会宫七要是进来要跟你、跟你……同房怎么办?”我噗嗤一声笑了,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她被我看得一张粉脸越来越红,最后粗声粗气地说:“你看什么?我的问题很可笑吗?”“不,不可笑……”我垂下眼睛,笑意却加深了,“其实,那也没什么不好啊。”金枝跳了起来,“喂!我们是杀手,可不是妓女!”金枝一直认为杀手也该有原则,因此她勤学武功,她希望用剑去解决一切。多么天真却又美好的想法,我在心里由衷的艳羡,但嘴上依旧嘲笑道:“可是,这世上不知道有多少女子渴望能与宫七春风一度呢,这么一想,我不是反而应该觉得荣幸么?”她张大嘴巴,怔怔地看了我许久,最后一甩毛巾走了。我将额头处的湿巾拉下,盖住自己的脸,然后把脑袋靠在木桶的边上。水汽蒸腾上来,闷闷的感觉,像是要窒息。其实,杀手和妓女并没有什么不同,如果人生还有一丝希望,谁都不会去从事这两种行业。可是,在从事了这种职业以后,就会发现,继续下去的人生,依旧是一片漆黑,看不到丝毫亮光。为什么我会成为一名杀手?在那个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刻意地去回忆时,脑海里只有一片凌乱的黑。那是,深深深深的一种……绝望。
请输入链接网址:
请输入链接文字:
@您关注的人,我们会通知他来围观,每次只能@3个人我的关注
电话:(新房业务) (二手房业务) (生活论坛业务) (家居装修业务) (客服) 传真: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 ICP备案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十四阙家的猫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