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走路风风火火 有篇范文 七下 小学教材全解解

彩图10周年纪念版胶版纸香草女巫哈斯勒彩乌鸦小学生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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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作  者:(瑞士)哈斯勒 著,程玮 译出 版 社:21世纪出版社出版时间:页  数:108字  数:印刷时间:开  本:大32开纸  张:胶版纸I S B N:1包  装:平装定  价;16元重  量;0.22KG编辑推荐&&&&&&&& 彩乌鸦系列十周年版  依托德国青少年文学研究院的选荐,&彩乌鸦系列&将&当代、经典、好看&的德语儿童文学集合在它的旗帜下。10年来,其&一口气读完,一辈子不忘&的编辑理想,与通俗流行读物拉开距离的文学追求,吸引了国内儿童文学界持续关注的目光和读者口口相传的诵读热情。  10周年版在保持&彩乌鸦系列&原有规模的基础上精益求精:个别书目作了调整,有的替换了新的译本,原版彩色插图全部恢复。&彩乌鸦&呈现出另一种缤纷模样。内容简介  叫她香草女巫自然是因为她太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了。不要以为女巫无所不能,这个叫香草的女巫连扫帚都没有,每天半夜三点就得起来,跋山涉水地走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她念咒语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凭着自己的智慧给她弄来了一把红树扫帚。有了红树扫帚的香草女巫就变得不同凡响起来了&&作者简介&&& 艾弗琳娜&哈斯勒(Eveline Hasler,1933- ) 瑞士女作家。大学时期学习心理学和文学,曾当过教师,后从事专业写作。为青少年写过许多脍炙人口的佳作,多次在瑞士和德国以及欧洲获奖。《香草女巫》是其代表作,被译成二十余种文字在许多国家出版发行。目录上篇& 香草女巫 闹钟 上学路上 变龙咒 蝌蚪龙出世 红树扫帚 意外惊喜 香草蛋糕 最快的飞帚下篇& 香草女巫和犀牛小子 女巫学校 苍蝇咒 普通人的学校 神奇的苍蝇 听写课 菠菜鼻子 瑞诺的愿望 强大的瑞诺 犀牛小子 李子树 香草现身书摘  上篇  香草女巫  在森林里面,长着很多的黑莓树。  在黑莓树中间,藏着一座小屋。  在小屋里面,住着一个香草女巫。  香草喜欢穿肥肥的裙子,  上面打满五颜六色的补丁。  她还喜欢  戴一条绿色的头巾。  因为经常吃香草蛋糕,  她的鼻尖也变得绿茵茵。  香草喜欢采集香草,  烤出一个个香草蛋糕。  蛋糕的味道无比奇妙,  她真想每天在家烤蛋糕。  可惜,她不能每天在家烤蛋糕,  因为她还是个女巫学生,  她必须每天上午去学校。  香草想起来就伤心,  因为她还没有一把飞帚。  就因为她没有飞帚,  她必须走路去学校。  就因为她走路去学校,    她必须早上三点就起床。  一想到每天都过这样的日子,  她的心里就很烦恼。  闹钟  每天早上三点刚到,  床头的闹钟就开始大闹。  这个闹钟大得要命,  看起来就像一个汤盆。  香草的巫术老师金泼罗  特意把它送给香草。  他说:  &我把这个钟送给你,  以后不许你再迟到!&  金泼罗最讨厌的,  就是他的学生迟到。  这个闹钟有三个大闹铃。  大闹铃下有四个小闹铃。  在这七个大小闹铃下面,  还有一个秘密的缝隙。  只要这个闹钟一振动,  床头柜摇晃,  台灯摇晃,  椅子摇晃,  墙壁摇晃,  地板摇晃,  床也摇晃。  只有香草  还睡得稳稳当当。  闹钟耍出新的花招,  一个又刺耳又难听的声音  从缝隙里传出来:  &三点了,香草!  起床,快!  三点了,香草!  起床,快快!!  三点了,香草!  起床,快快快!!!&  这声音响了几遍,  就安静下来了。  当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金泼罗的闹钟还有一招!  一只金属臂从缝隙里伸出来,  越来越长,停在香草的脸上,  两只手指狠狠夹住香草的绿鼻尖。  香草尖叫起来:  &哎呀,你这个怪物!&  她揉揉鼻子,  从床上跳下来。  她一边套上花补丁裙子,  一边念叨:  &完了,完了!  我又迟到了!& & 上学路上  唉,要是香草有一把飞帚!  她可以再美美地睡上几觉。  到八点差五分的时候,    飞帚像火箭一样,  嗖&&  转眼就把她带到女巫学校。  可惜,香草只能走路:  踢踢踏,踢踢踏,走过森林,  踢踢踏,踢踢踏,上坡啦,  踢踢踏,踢踢踏,下坡啦。  如果碰上刮风天,  顶风走路更费时间。  女巫学校还有规定,  迟到不能超过半小时。  今天香草真倒霉。  她先被石头绊一跤,  又被树根绊一跤。  穿着女巫鞋走路,  总是会跌跌撞撞,  要知道,  女巫鞋总是比脚大两号。  一个在森林里  采蘑菇的老太太,  把香草扶了起来。  这个老太太认识香草,  她对香草说:  &可怜的小姑娘,  可惜你没有飞帚。  你不是一个女巫吗?  难道一点魔法都不会?&  香草伤心地摇摇头说:  &假如我会魔法,  我早就施展了。&  老太太说:  &难道你没学会咒语吗?&  香草说:&咒语我倒是会。  可没有工具也不成。  我必须有一把巨大的扫帚,  然后才能施展魔法。&  老太太笑着说:  &这太容易了,  你到村里的商店去买一把!&  香草摇摇头说:  &村里商店只卖普通的扫帚,  这样的扫帚没法施魔法。  我要一把红得像火那样的树枝扎成的扫帚,  你明白吗?&  &哦。&  采蘑菇的老太太想了想,  突然有了主意:  &你认识一个叫奥德霍夫的农民吗?  他住在村口第一栋房子里。  他家门口就有你想要的那种扫帚,  用红得像火那样的树枝扎成。  他妻子每天用它打扫院子。&  &真的?&  采蘑菇的老太太点点头。  &但是我警告你!  他可不容易打交道。  他会放出恶狗来咬你!  我看,你还是走路上学吧!&  香草说:  &这个我得考虑考虑。  不管怎么样,我谢谢你的提醒。  现在我得赶紧上学了!  我要走的路还远着呢。&  变龙咒  女巫学校  坐落在女巫山坡后面。  在女巫学校门口,  有一排奇怪的支架,  就像插放滑雪板的支架。  可是在这个支架上,  插放的不是滑雪板,  而是女巫们的飞帚。  当香草赶到学校时,  支架上已经插满了飞帚。  所有的女巫都到了学校,  她们已经开始上课。  香草把教室门推开一道小小的缝,  像小老鼠一样悄悄溜进去。  没有一个女巫注意到她的到来。  大家把尖鼻子凑在魔法笔记本上,  正在飞快地记着笔记。  金泼罗老师一见香草,  就站在讲台上大声训斥:  &见鬼了,没救了,  香草,你又迟到了!&  这样的话,金泼罗说过不知多少遍,  一定超过一百遍了。  香草每次都羞得脸上发烧,  她使劲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金泼罗老师说:  &香草,快点,快点,  打开魔法笔记本!  今天内容非常重要。  我要教你们怎么变出一条龙!&  香草打开魔法笔记本。  她的笔记本已经记到三十页。  但中间有很多空白。  有的魔法没有开头,  有的魔法没有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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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管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陈鲁豫&&心相约自传
《心相约》 陈鲁豫
序(余秋雨)&&
&&&&&&&让鲁豫写一本书,我是鼓励者之一。&
 &&&&直到“千禧之旅”出发前在香港我才认识鲁豫的。再见面已在耶路撒冷,她来接上一段的主持人许戈辉。
  据说,鲁豫评价戈辉是一枝永远含苞欲放的花骨朵,到了90岁,啪嗒,掉地上了,还没有开放。听这话,鲁豫似乎有一种好汉之气、长者之风。但以我观察,戈辉在枪口林立的尼罗河畔、西奈沙漠、戈兰高地实在不像一枝花骨朵,她不仅每天爬山越岭,完全不怕艰苦,而且每到一处都必须在镜头前言词滔滔,没有任何人为她准备讲稿。讲的都是千年历史和国家政治,居然剀切中肯,毫无障碍。只不过,站在金字塔前,她惶恐了。如此辉煌的历史,因封闭而永久,那么小小的花骨朵,还是合上吧。
  鲁豫的出现,我们才明白自己已经晒黑到了什么程度,包括戈辉在内。后来才知,鲁豫的白,与她正病恹恹地感冒着有关,打眼一看,弱不禁风,自己倒像是一枝“花骨朵”,而不应是戈辉。大家可怜她,想找个中国餐馆让她喝口热面汤,一直从耶路撒冷找到特拉维夫,又从特拉维夫找到耶路撒冷,最后勉强找到一家,她却在车上睡着了。在这片枪口森森、爆炸不断的危险之地,这样一个弱女子能为全球华语观众作出一点强悍的报道吗?
  全然出乎意料之外,工作现场的鲁豫是另外一个人。摆在她面前的采访目标,拿出任何一个来都会让最有经验的男性记者忙乱一阵,而她,却一路悠然地面对难以形容的约旦河西岸、佩雷斯、拉马丹,勇敢激愤地与伊拉克海关吵架,眼泪汪汪地拥抱在战火中毁家的妇女,企图花钱靠近萨达姆,直到在伊朗一次次与宗教极端主义的行为辩论……她的这些言行,都是个人即兴,绝无事先准备的可能,却总是响亮强烈,如迅雷疾风,让全球华语观众精神一振。这时候的鲁豫,似乎有资格评点眼前的一切,甚至把以色列的退休总理看成是已经掉到地上的花骨朵,把约旦新国王看成是仍然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也无妨。
  有趣的是,即便如此,她公事一完又成了一个柔弱无用的小女生。一天晚上她穿着浴袍来敲我的门,说淋浴龙头关不上了。崖国贤听到,进门三下两下就关好了。队长郭滢说:“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知道什么呢?好像是说知道鲁豫处处要人照顾。鲁豫约不到萨达姆,就在到处都挂满萨达姆照片的旧货店里买衣服,终于买了一件艳丽的伊斯兰褂子穿在身上。我发现她那褂子有一个香烟烫出来的小洞,这里可能包含着一个故事,不知是美好的还是凄楚的,我想,更多的是后者吧。鲁豫不管,把那个故事晃荡在身上。傻乎乎的样子,让人全然忘了一个小时前或一个小时后镜头前的凌厉言词。
  鲁豫有很好的胃口,这一点与我很合得来。伊拉克的吃食过于简陋野朴,伙伴们都不习惯,惟有鲁豫和我特别喜欢那里的大饼,每天塞下一堆,显得彻底蠢俗。其实戈辉的胃口也是惊人,瘦弱美丽的身材,却不知多么喜欢肉食。在希腊时,每顿饭她总是和我合着点,三盘、四盘肉食先上来,假装漫不经心地把空盘一个个移开,有两个脑袋遮掩着,别人就不大注意饕餮真相。然而这种情景也只发生在希腊,到了埃及就没有这份福气了,鲁豫接班后,吃食情况更是一天不如一天,只剩下了单相思的胃口。
  我在镜头前与鲁豫有过多次对谈,而且都在那些举世公认的尴尬地带,谈一些举世头疼的危险话题。我历来对世界各大文明的历史文化和生态现状非常关注,对这样一些大话题,没想到这个小女子来者不拒,哪个题目都能谈得起来,而且三句两句就深入堂奥。按她的年龄,不可能看过那么多书,我想她主要得力于现场感受能力和对话题的理解能力。到了任何一个地方,她不欢呼,不感叹,不诅咒,只是面无表情地东看西看,也没见她作思考状,就向我走来,那时她脸上已略带笑意,我知道她可以对谈了。接下来,她表现出另一种能力,那就是语言表达的准确和干净。不像很多人,有了感受就会收不住口,越说越乱。与鲁豫对谈都长不了,几句就解决问题,下一段一定跳跃到另一个意思了,如《世说新语》,如禅宗机锋,正是这种感受能力、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的组合,鲁豫给人造成了“冰雪聪明”的印象。说“冰雪”真是贴切,鲁豫的谈话中弥漫着一种冷雾。相比之下,在她之前的许戈辉似乎更体贴人意,在她之后的孟广美似乎更热情有趣,而鲁豫则不同,只让自己的理性判断不加多少表情地往前延伸。
&但是,这滩冰雪里面还是蕴藏着灼热的,因此鲁豫的可爱也不能仅仅以“聪明”来概括。她在约旦河西岸两个中国外交人员口中听说一个北京姑娘由于一次错误的婚姻在这里陷入深渊,鲁豫说:“你们千万不要让我看见她,我只要一见,一定留下来想多种办法把她抢出去。”我知道她干得出来。在伊拉克儿童医院和防空洞,我看她一次次都因哽咽而难于把采访进行下去。不管是不是在拍摄,只要涉及到战争、制裁、生命的受虐、文化的破坏,她都会一时爆发,全然不是“冰雪聪明”的小女子了。后来我在家里看中国在莫斯科的申奥直播,到公布结果的那一刻,我妻子飞速打开我家27楼的窗子向底下的路人狂喊,喊完回身,却看不见屏幕上一直在主持直播的鲁豫了,下一个镜头才发现,她早已在那里哭成一团,几乎是号啕大哭。我妻子说:这才是鲁豫。
  在我后来的一些个人遭遇上,我也常常会听说鲁豫如何仗义执言,例如在长沙演讲事件和反盗版事件上都是如此。她又聪明地让道义回归于常识常理,结果比什么都有力。她轻轻地反问那些认为我不该到某个圣地去演讲的人:“不就是你们邀请他来演讲的吗?”对方哑口无言。
  我想这一切,除了鲁豫的个人因素外,还与电视人的行业默契有关。电视是一个通畅的行业,人人有机会充分呈现自己,又必须保持着密切的群体关照,每天面对的都是大事,因此不可能为一些琐碎事端尔虞我诈。这一点,我在与中央电视台合作过程中也有强烈感受。正是这种行业默契所造成的工作状态,令我这个非常熟悉传统文化圈行为规则的人,深感陶醉。
  因此,只要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与电视人一起工作,我总是回答:“我从闷罐子里来到了一个空气清新的窗口,怎么还舍得返回?”即便经常听说这个窗口没有“文化”,我也不辩,只把通畅的生存作为第一选择。
  很长时间没有见到鲁豫了。由于“千禧之旅”受过太多的磨难和危险,因此当时的伙伴不管在哪里见到都要拥抱一番,不管是男是女,也不管身在何处。往往是在大庭广众间伸臂一抱,周围不无惊讶,而我们的心却立即飘忽到中东和南亚,把周围惊讶的眼睛当作了恐怖分子密密层层的枪口。
  冷静的鲁豫在这种情况下稍有腼腆,似乎先要为动作铺垫一下,总是先在口里念着:“抱一抱,对,这需要抱一抱。”然后再与一个个汉子们拥抱。那天我去北京三里屯的一个酒吧,进门见她坐在吧台前沿喝酒,便笑着站到了她身边。她从来不会惊叫,只是眼睛一亮,拥抱,然后潇洒地用左手指了指她身边的一个男子,又用右手指了指舞池。舞池上,我们共同的朋友刘璐正与另一位朋友孙冕跳舞,她指的意思很明白,至于她左手所指,一定是她的男友了,但她已经用“大音希声”的方式介绍完了,我也就按照过去对谈时的禅宗机锋,不细问,不细看。那夜的话题,一半就是这本书的写作。
  谁知没隔多久,那位我没有细看的男子却狠狠地细看了我很久很久。他不是鲁豫的男友,而是丈夫,一位出色的摄像师,担任我主持的电视专题片《潮涌东方》的摄像,不仅长久地盯着我看,而且在不同的灯光和角度下捉摸着我的每一个表情。一个人被这样看了,不交朋友也不成。由此可知,禅宗式的无言一指,真是四两拨千斤。
  听那天兴奋在舞池里的刘璐说,今天的鲁豫,早已为了爱情捐弃了咖啡淑女的高雅形态,和她的丈夫一起,喝啤酒、吃猪头肉、嚼花生米、听相声,还在家里挂一面国旗,看世界杯。我大笑,说,鲁豫本来就不拒绝世俗。我一直记得凤凰卫视在推出鲁豫的一个节目时所做的片头,居然是一张黄河下游的老地图。这儿是山东,那儿是河南,茫茫苍苍地连成一片“鲁豫”大地。那张老地图只显棕褐的线条,没有其他颜色,像是代表着那片淳朴的泥土,护卫着自己的小女儿。
  鲁豫的名字确实与地名有关。一个现代生命,就这样与大地、与历史连在一起了。文化是什么?是一个当今的女孩子面对着一张历史的老地图出神,然后出走,然后回来。
  是为序。
第一章& 因英语而改变(1)&
&有一天,真的就是某一天,我突然间对英语开了窍。从此以后,一通百通,英语就这么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至今,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的原因。&
  我成了英语角的小权威,这使我对自己的语言能力深信不疑。
  高中英语课上,我从来都是老师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只要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
  2000年7月,《三联生活周刊》做了一篇题为“英语改变人生”的报道,把我归为“英语天生派”。在此之前,我并没有觉得我的生活会因为一门语言而变得精彩。对我来说,语言就是工具,不用的时候它不过是搁置在仓库里的闲物。
  从小就被认为有语言天赋
  小时候,我生活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很自然地就成了“双语儿童”,在北京讲普通话,在上海讲上海话。两者语音、语调上的差别和南北方言结构上的不同,都让我觉得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之间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我爸妈都是学外语的。他们是文革前的大学生,学的是那个年代时髦的语言。我爸学了斯瓦西里语,我妈学了孟加拉语。以现代人的眼光看,他们的专业实在有些生僻。每次向别人介绍斯瓦西里语我总得费番口舌:“斯瓦西里语是非洲的一个语种,主要使用的国家有坦桑尼亚、肯尼亚等,Disney动画片《狮子王》中的插曲‘Hakuna&Matata’就是斯瓦西里语,意思是‘一切平安’。解释半天,仍然会有人皱着眉头追问你:“什么?稀里哗啦语?”
  小的时候听爸妈叽哩咕噜地说外国话,觉得神奇,于是也立下志愿,长大后学外语,每天绕着舌头说话,让谁也听不懂。
  我爸很希望我能继承父业。我才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学会“a-o-e-i-u-&”,他就问我:“要不要学英语?爸爸来教你。”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充满期待。
  “你?”据我爸回忆,当时我转着眼球撇着嘴,一脸不屑地说:“你中学学的是俄语,大学学的是斯瓦西里语,你说的英语有口音。我,要么不学,要学就学最标准的英语。”我小小年纪就敢于藐视权威,这让我爸既感动又很有失落感。
  从此以后,他不再提教我英语的事情。
  初中一年级,我才开始学ABCD。
  第一个月,我完全找不着感觉。拼写单词的时候,我非得把26个字母从头背一遍,才能找到要用的那个字母。
  但是,世上真的有奇迹。
  有一天,真的就是某一天,我突然间对英语开了窍。从此以后,一通百通,英语就这么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至今,我仍然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的原因。
  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采访著名钢琴演奏家鲍蕙荞女士,她也谈到了类似的经历。
  鲍蕙荞9岁学琴。别人通常是从单手练起,可不知为什么她的妈妈找了本教材一开始就要求她双手弹琴。入门就这么难,用鲍蕙荞自己的话说就是:“第一天,我整个就是搞不清楚。可到了第二天,忽然好像就会了。”
  鲍蕙荞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我不住地点头,心里不断地在说:“对啊,我学英语也是这么突然开窍的。”想当年,我嘴里开始咕噜咕噜往外冒外语的时候,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初一暑假,我回到了上海。当时,人民公园有个英语角,一到礼拜天就吸引很多英语爱好者去那里练习口语。整整一个假期,每个周末我都由姑姑带着,从浦东坐车,再坐船过黄浦江去参加英语角的活动。
  英语角是露天的,就在公园里一条没什么游人光顾的小路边。路面窄窄的,铺着石板,路边有几棵小树,勉勉强强能遮挡一些夏日的阳光。
  英语角每次都聚集一、二百人,大家来自各行各业,有老师、工人、机关干部和在校大学生。不过,没人在意身份、地位、年龄,在英语角,惟一的衡量标准就是英语,谁的口语最好,谁就引人注目,而且可以占据小树下树荫浓密的地方,其余的人会自发地围成一个圆圈。
  我的出现,在英语角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那时我13岁,身高150米,梳着马尾辫,身穿花布连衣裙,怎么看都是个小孩。可我不怯场,大方地用“流利”的英语向身边每一个人做自我介绍:
  “我叫陈鲁豫,是北京师大实验中学初一学生。我们学校是北京市著名的重点中学。我的爸爸妈妈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工作……”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我的周围聚满了人,大家都想和这个英语讲得很棒的小孩聊上几句。小时候我是个人来疯,人越多越精神。看到那么多大人都专注地听我用英语侃侃而谈,真有些洋洋自得。
  其实,我那时的英语水平很低,一共就会那么几十个单词、三五个句型。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向每一个人自我介绍,是因为我翻来覆去就会那几句话。好在去英语角的都是初学者,成年人大多爱面子,怕说错不敢张嘴,于是成就了我,让我脱颖而出,成了英语角的“小权威”。
  从此以后,我对自己的语言能力深信不疑。
高中英语课上,我从来都是老师的最后一道心理防线。一个问题,全班如果都答不上来,老师势必会把目光转向我。这时,我会知趣地举起手,说出老师想听到的答案。我知道,如果我也答错,老师一定精神崩溃。&
  高一英语第一课是“卡尔·马克思”,课后老师留的作业是背书。可我居然就给忘了,也不知为什么,那一次,全班同学都忘了。
  第二天上课,教室气氛凝重。当第三个同学站在那吭吭哧哧背不出来,老师的脸已经阴得快下雨了。我低着头,心里砰砰乱跳。
  老师走到了我这一组,她沉着脸,用手指在第一个同学的桌面上敲了敲:“你!背第一段!”
 & 我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怎么办?老师没准盯上我们组了,可我也没背啊!”
  我定了定神,把书翻开,假装漫不经心地瞟着书本,脑子里却在飞快地记忆着课文里的内容。
  果然,老师盯准了我们小组。
  谢天谢地,我虽然个不高,但视力好,所以坐在最后一排,是第7个。这样,前边6个同学为我争取到了宝贵的几分钟时间。
  “陈鲁豫,你来背!”老师终于叫出了我的名字,声音里是掩饰不住的期待和信赖。这时,我们组已经全军覆没。
  全班同学都看着我,只要我能背出课文,他们就得救了。
  我慢慢地站起来,又慢慢地合上书,之所以慢,是因为我的嘴里还在念念有词地背着最后一句。之后,我咳嗽了一下,开始背书。
  我相信,人在巨大的压力下,会有超水平的发挥,那天的我,是在为荣誉而战。
  我从头到尾一字不差地背完了整篇课文,我故作镇静地坐下。
  教室里安静极了。
  老师飞快地转过身,低声说了一句:“下面,我们学习第二课。”
  从她的背影,我似乎看到了她脸上的微笑。全班同学都长出了一口气!
  我兴奋得不行,对自己崇拜极了。
  第一次看没有配音、没有中文字幕的英文原版电影是初中二年级,在政协礼堂,看的是美国影片《情暖童心》。电影的英文原名我忘了,只记得女主角是《鸽子号》的主演Debray&Raffin(黛博拉·拉芬)和当时很红的少女明星Diane&Lane(她后来沉寂了10年,直到2003年才重获影坛认可,赢得当年奥斯卡最佳女配角提名,可惜输给了美艳无双的Catherine&Zeta&Jones。)影片讲了一个女教师鼓励残疾女孩战胜病魔,热爱生命的故事。电影很一般,即使在外国影片还很少的1983年,它的情节也不够吸引人。想想看,一个圣母般的老师和一个自闭忧郁的少女,这样的人物组合怎么能产生爱情、阴谋、危机、幽默诸种好莱坞大片必备的元素呢?不过,就是这么一部沉闷的电影,还是把我看傻了:“原来,外国人是这么说英语的!”
  看完电影回到家,我闷闷不乐。
  “怎么了,电影看得懂吗?”爸爸问我。
  “连蒙带猜就听懂百分之二十。”学了一年多英语,我竟然连外国人在说什么都听不明白,这对我的打击太大了。
  我开始重新审视我的英文教科书,这一看,发现了问题。原来,我学的都是所谓Chinglish——中国味的英语。随便翻开一页,就会看到这样的对话:
  “Kate,where&are&you&going?”(凯特,你去哪?)
  “Tom,&Im&going&to&the&No.4&Middle&School.”(汤姆,我去第四中学。)
  2000年,我在美国盐湖城碰到一个热爱中国文化的摩门教老太太,她是个中学老师,退休后一直刻苦学习中文,已经学了好几年,可中文还是差得让人无法听懂。一翻她的中文课本,我乐了,这分明和我的中学英语书如出一辙嘛。她磕磕巴巴地念了几句:
  “李明,你的铅笔是在哪儿买的?”
  “小王,我的铅笔是在第一人民铅笔商店买的。”
  老太太念完,好奇地问我:“Do&you&buy&your&pensils&at&the&No.1&Peopoles&Pensil&Store?”(你也去第一人民铅笔商店买铅笔吗?)
  这倒把我问愣了,我想反正跟她也说不明白,不如开个玩笑,于是特认真地说:“是啊,我们都去那儿买。”
  美国老太太容易较真,不知道她是不是至今都认为中国人买铅笔都去第一人民铅笔商店。
整个80年代,在北京的外国人不多,和老外聊天练习口语的机会很少。好在从高中到大学,一共有11个外教(外国老师的简称)教过我。他们对我语言能力的提高帮助不小。&
  现在想想,他们的资历是否适合教中国未来的主人翁挺值得怀疑,不少人的英语还带有浓重的地方口音。好在我的意志比较坚定,在英语发音上没有受到不良影响。
这让我想起我爸给我讲的一件事情——也许其中有演义成分。
  六十年代,中国派出专家、技术工人远赴非洲,帮助坦桑尼亚修铁路。因为朝夕相处,当地的非洲工人学了不少中国话。最有意思的是,他们的中文有着浓郁的山东口音。原来,中国派出的专家大多来自胶东半岛。据说,直到今天,在遥远的东非还有一群操流利山东话的非洲兄弟。
  我高二那年,班里来了个外教,是个又高又胖的美国小伙子,看样子比我们大不了几岁。他的名字很有意思,叫John&Smith。当年没觉得什么,多年后去了美国,才听朋友们开玩笑说,美国男人带女孩去酒店开房间又不想被人知道,多半会留John&Smith这个名字。这就像中国人叫李华、刘明什么的,因为太常见,所以怎么听都像是化名。
  John冬天总穿一件中国的军大衣,不管多冷,永远敞着怀。我们猜他是太胖了系不上扣,所以成天感冒,上课的时候常常旁若无人地大声擤鼻涕,惊天动地的架势弄得我们十分尴尬,想笑又不敢笑。
  John的课讲得怎么样我早已忘记。但是,他却让我知道了外国人在生活中是如何讲英语的。
  James是我大学时的外教。美国人,20多岁,退伍军人。据我们猜测,他参军并非出于爱国,而是因为退役后可以免费上大学。尽管当兵历史不长,而且生长在和平时期,或许根本没上过前线,恐怕连枪都没摸过,可当兵生活却是他跟我们吹牛时最好的谈资。平常也老爱穿美式军靴和迷彩服,酷暑天都捂得严严实实。
James其实是个文学青年。他面色苍白,身材瘦小,眼神忧郁,外形条件绝对够格当个伤感诗人。他也一心想当作家,上课之余,就窝在广院的外教宿舍里写小说。可能是投稿屡试不中,他苦于没有读者,于是利用给我们上写作课的机会大念他的作品。
  一开始我们还能听得下去,虽然根本听不懂,可大家并不说什么。他却沉迷其中,念一段便要求我们谈感想。我们就故做沉思状,静默一会后,大家抬起目光迷离的双眼,纷纷表示:“太感人了、太震撼了、太诗意了!”这时候,James苍白的脸上会泛起红晕。
  James以为在中国找到了知音,这让他快乐无比。我们不忍打击他,于是分头去背赞美别人的英文形容词。时间一长,意尽词穷,可James还在天天念他的作品。
  我们全班愁得不行,既不想伤害James,更不愿浪费时间。没办法,最后只能找班主任去诉苦。
  这一招果然有效。James不再开作品朗诵会,但是他的热情受到了伤害,他和我们疏远了。
  有一天,我们听说James和一个中国女孩谈起了恋爱,这使我们全班大为兴奋。
  James变得开朗了。爱情也使他变得宽容,他不再记恨我们。
  我们正为James高兴着,却传来了他失恋的消息。
  James请了一天的病假,第二天来上课时,他满脸浓密的络腮胡须吓了我们一跳。
  这以后,James的胡子成了他恋爱生活的晴雨表:
  刮了胡子意味着两情相悦,留着胡子则表示两人刚刚分了第101次手。
  James的爱情分分合合,他的胡子也就去去留留。我还从没见过像他这样的人,胡子生长的速度飞快,一夜之间,就能从刘备变成张飞。
  公平客观地说,James在广院两年的时间,并不是只谈恋爱、写小说,从他身上,我们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
  一次,James留的作业是写一篇“有喜剧效果的文章”。我们全班都采用了编译的方式,把相声、笑话翻成英文。第二天的讲评课上,全班笑声不断。
  班长代卫星写的是马三立的相声,说的是有小贩卖祖传秘方专治蚊虫叮咬,有人买了秘方,打开一
“The&man&unfolded&the&piece&of&paper&and&saw&only&one&word:‘SCRATCH’!”(那个人打开纸条,见纸条上只写着两个字——“挠挠”。)
  我们全班20个人笑得东倒西歪,可James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他狠狠地盯着我们,一字一句大声地问:“Have&you&come&across&any&problems?”(谁能告诉我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
  我们面面相觑,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发火。这篇文章有什么问题呢?语言流畅,文笔生动,绝对是篇范文。
  James看我们都不说话,突然转过身,在黑板上用力写了几个大大的字母:PLAGIARISM。
  plagiarism是剽窃的意思,这下我们更糊涂了。
  “There&is&no&difference&between&plagiarism&and&stealing&things.”(剽窃和偷东西没区别。)James面色铁青,气得直发抖,“这些文章不是你们创作的,是你们抄袭别人的作品,这就是剽窃。”
  我觉得很委屈,忍不住要替大家也替自己辩护:“We&
  were&drawing&on&stories&that&are&common&knowledge&in&China.The&
  language&is&our&own&.&We&wrote&every&word&ourselves.(我们根本就没剽窃,我们只是用了一些大家都知道的故事,可文字是我们自己创作的,这些文章都是我们自己写的。”)
  James看都不看我,他扯着嗓子咆哮道:“你们现在上的是写作课,不是翻译课!什么叫写作?从思想到文字都必须是自己原创的!而且,你们引用了别人的作品,却没有注明出处,这是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这一次作业,你们全都给我重写!”
  从此以后,我牢牢记住了知识产权几个字。
  我在私底下是个散散漫漫、不拘小节的人,但有一点值得称道,就是绝对不买盗版产品。每次我在香港的HMV和TOWER&RECORDS花高价买正版CD、DVD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一身正气,悲壮极了。这时,我就会想起James。
  大学时,我还遇到过一位变态的外教。不是因为种族歧视或者性别歧视,但她碰巧是个美国黑人老太太。因为身体肥胖,她走路的时候一喘一喘的,教室的地也跟着一颤一颤的。
  老太太每天早上6点起床锻炼。说是锻炼,其实就是围着操场跑道走路。有一天老太太走高兴了,在班上宣布,以后每天早上全班要派一个同学上门接她,然后陪她一起跑步,边跑边练习口语。
  严冬时分,6点钟天还黑着呢,又冷。老太太可不怕,她胖,几步路走下来就大汗淋漓,却苦了我们这些陪跑的,一个个冻得哆里哆嗦,哪还顾得上说英语啊,嘴都冻木了。
  一个星期下来,全班怨声载道。
  更让我们无法接受的是她的讲课方式。
  一个问题如果有A、B两个答案供选择,老太太就要求我们举手表决:
  “认为A是正确的同学请举手。好,一共是15个同学。全班20个人,15个过半数了,所以A是正确的。”
  这样的教学方式匪夷所思。
  中国人讲究敬老爱幼,因此我们忍了大半个学期。
  后来了解到,老太太以前在美国专教智障人士。
  难怪她天天让我们举手表决呢,看来是多年养成的教学习惯,把我们也当智障人士一样教了。
  我们造反了。跑到系里去闹,要求换人。
  事情传到了老太太耳朵里,她表面上不露声色,可心里恨透了我们。于是用考试整治我们。
  有一天上课,老太太捧着一叠试卷一扭一扭走进教室,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Were&going&to&have&a&test&today,&and&its&going&to&be&counted&as&part&of&the&final&exam.”(今天,我们有个小测验,这可是期末考试的一部分。)
  说话时,老太太扬着下巴,眼睛斜斜地瞟着我们,她心里一定在想:
  “小兔崽子们,别以为你们能斗得过我!”
  老太太有所不知,中国大学生都是久经考场,哪在乎一次小测验啊。可没想到,她使出了杀手锏。20分钟不到,她就尖着嗓子大叫:“时间到了!”
  我们全不理会,还是低头答卷。
  她生气了,用胖胖的手指敲着黑板:“Stop&writing!&Time&is&up!&Im&leaving!”(停笔!时间到!我要走了!)
  不少同学害怕了,不情愿地交了只答完一半的考卷。老太太又看了我们一眼,昂首挺胸地走了。
  不久,系里解聘了她。全班同学欢天喜地。
  但美国老太太可不一般,她居然跑到朝阳法院告系里违约,要求赔偿。朝阳法院派了工作人员到我们班收集证据,面对组织上的人,我们大吐苦水,几乎变成声讨“美帝国主义”的大会。
  几天后,老太太回了美国。案子不了了之。
英语没有改变我的命运,但它的确为我打开了一扇门。&
  1991年冬天,我在《北京晚报》上看到“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心里竟然有一种非常奇怪的志在必得的感觉,好像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只要我去比赛,冠军非我莫属。最吸引我的是广告内容的最后一段:决赛由北京电视台转播。这短短的一行字让我心驰神往。
  90年代初,我最欣赏的电视主播是蔚华,她是我们广院外语系国际新闻专业的师姐。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蔚华,我知道了什么叫英雄气短。
  那时候的我,真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表面上还能做出一副谦虚谨慎的样子,心里却始终认为,我的英文是最棒的。
  直到蔚华的出现。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从广院回家过周末。晚饭后,拿着电视遥控器频繁换台。突然,我的手停住了。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特别洋气的女主持人。短发,蓬蓬松松,露出一张轮廓清晰的脸。一件宽松的西装,衬着大大的垫肩,浑身上下洋溢着说不出的美。
  洋气,是我在那个时期给人的最高褒奖。它包含了容貌、气质和一种风情。蔚华并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漂亮,但她的大气、干练、职业感和那份无可言喻的国际化令我心仪。更要命的是她的英文,好得无懈可击。
  我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
  “这不是蔚华吗?她是我们国际台英语部的。”我爸也凑到电视机前。
  我知道自己内心的波澜所谓何来了。
  如果我只是从广播里听到她的声音,我的震动不会那么大。但电视不仅有声音,更有图像。从蔚华开始,我对电视产生了兴趣。我想像她一样,做一个英语新闻主播。
  1991年冬天,当我看到英语演讲比赛的广告,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也许是实现目标的第一步吧。”
  第二天是星期天,吃过午饭我就拉着男朋友陪我去北京外语学院报名。晚上回到宿舍,我对谁也没说。我有点迷信,总觉得说了就不灵了。
  比赛内容挺简单,以奥林匹克为题写一篇文章,然后朗诵出来。
  我写的是1990年,北京亚运会我在软式网球组委会担任翻译的经历和感受,表达了北京人、中国人对奥林匹克运动的期盼。文章的开始是我的得意之笔:
  We&see&the&fire&in&the&sky
  We&feel&the&beating&of&our&hearts&together
  This&is&our&time&to&rise&above
  We&know&the&chance&is&here&to&live&forever
  for&all&time
  Hand&in&hand&we&stand
  all&across&the&land
  We&can&make&this&world&a&better&place&in&which&to&live
  Hand&in&hand&we&can
  start&to&understand
  breaking&down&the&walls&that&come&between&us
  for&all&time
  这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主题歌《心手相连》,我以此作为开篇,自己觉得妙不可言。
  比赛分为预赛、初赛、复赛和决赛。按年龄和专业分组,我参加的是竞争最激烈的在校大学生英语专业组。
  预赛、初赛都是在北外举行的。那一阵,我的男朋友在电视台实习,没工夫陪我。我不认路,离开他,简直是两眼一抹黑。我一个人一路从东郊定福庄问到西边,这对别人不算什么,对于我却是个奇迹。
  因为参赛人数太多,预赛、初赛时,考官们只是听听选手基本的语音语调。我还没有念完《Hand&in&hand》(《心手相连》)的歌词,主考老师就微笑着打断了我:“You&speak&really&good&English.swheresdid&you&learn&it?”(好极了,你是在哪学的英语?)
  我立刻明白,我过了,而且是考官最满意的学生。
  复赛时选手们都在场,终于领教了彼此的实力。当北外的一个男生激情澎湃地朗诵起马丁·路德·金的“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我后悔得直掐自己:“这么棒的创意,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
  我正在心里呼天抢地的时候,一个漂亮的长发女孩走上台来,用漂亮的英语说到:“I&have&a&dream.”(我有一个梦。)
  这下,我不慌了。大家都有梦,我偏偏不做梦。‘
  我连过三关之后,接到了参加决赛的通知。决赛一共10名选手,除我之外,其余9人全部是北外的学生。我一下子就踏实了。我是少数分子,属于弱势群体,输了也光荣。
  我心情平静地去参加决赛。
  决赛的评委中有我最敬重的胡文仲老师。胡先生从来没教过我,但我始终认为他是我的英文启蒙老师。是他让我领略到英语的魅力。
  胡文仲先生是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著名教授,八十年代初期,他曾为中央电视台主持一档由BBC制作的趣味英语教学栏目《Follow&Me》(跟我学)。节目播出时,我是一个连ABCD都背不出的小学生,可这丝毫不影响我每天准时收看《跟我学》的兴致。胡先生的讲解生动形象,他不说语法,只简单明了地告诉你正确的表达方式。于是,我从一开始就认为,学习语言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
  决赛好像是在中国剧院举行的。
  那天,北京电视台的转播车就停在大门口。我早早化好妆,一个人悄悄地溜到后台,站在一个没人的角落,静静地看着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忙忙碌碌地架机器、调灯光。一个导演模样的年轻女人拿着步话机,威严地站在舞台中央,冲着台下的人比比划划布置工作。
  我屏住呼吸,惊喜交织地看着这一切,自己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大声地说:“I&want&to&be&part&of&this.”(我也要成为其中的一份子)。
  那一天,就在剧场的大幕后面,我第一次清晰地意识到,我属于电视。
  决赛的时刻到了。我穿着一件淡粉色膨体纱毛衣,腰间绣着孔雀图案。脸上的妆现在想来有点可怕,我搽了鲜红的唇膏、眼睛贴了又长又重的假睫毛。头发和现在的差不多,只是前面的刘海剪得齐刷刷的。
  比赛结果,我获得了第一名。领奖的时候,我看见坐在台下的外教James,他带着全班同学来给我打气。一听见我拿到了冠军,James从座位上一跃而起,在那里又叫又跳。记得,我冲他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冠军的奖品是一台巨大的电动打字机。我居然一个人挤公共汽车把它扛回了家。
  爸爸从来不当面表扬我。那天,他只是微笑着用手摸了摸打字机,想了半天,终于说:“可你还不会打字呀!”
演讲比赛之后,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原样。但直觉告诉我,有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1992年3月的一天,班主任通知我去系办公室。
  办公室里坐着系主任裘国英老师和两个陌生男子。裘老师说:“这两位是来挑节目主持人的。”
  我心里兴奋得怦怦乱跳,脸上却始终是一副矜持的表情。
  “我们是中国民航机上节目的编导,正在筹拍一个旅游节目,名叫《空中博览》,准备要去世界各地拍外景,所以对主持人的外语能力要求很高。”两个男的,一胖一瘦。胖的开始介绍节目的拍摄计划,那个瘦子不住地打量我。
  我有些沮丧,还以为是电视台的呢。不过,坐飞机周游世界也着实令我心动。
  我表示对节目有兴趣,裘老师更是说了不少夸奖我的话。
  那两个人一直点头微笑,然后客气地留下名片便告辞了。
  我是一个极其敏感的人。我知道,他们是慕名而来,失望而归。早就听说广院外语系有个女生得了英语演讲比赛的第一名,估计是个可造之才。没想到,亲眼一见,却是个毫不起眼的黄毛丫头。
  平心而论,实在不能责怪民航的同志不是伯乐。要怪,就怪我当年完全没有半点千里马的风采。已经3月份了,我还穿着臃肿的羽绒服。清汤挂面的头发,胖乎乎的脸,被风吹得红扑扑的。那副样子,任凭想像力再丰富,也不可能把气质、明星魅力这些词和我联系上。
  虽然觉得自己的外形不够靓丽,可我还是暗暗希望民航的导演能选上我。直到今天,也没有得到民航的回复。
  现在,我常常坐国航的班机。每次机上播放《空中博览》,我总会边看边孩子气地想:“当初他们没选我,如今一定在家后悔得拿头撞墙呢。”
  我很容易受伤,但从来不会被打倒。很快地,我就将国航的事抛到了脑后。
  那一阵,我像中了邪一样在准备考托福。每天除了上课、睡觉、吃饭,就是背单词、做托福试题。我刚刚失恋,于是一心想要出国留学,想马上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至于要去哪、学什么,完全不知道。我只是一味地要走,电视,被我完全搁置了。
  天气渐渐地暖和了。4月的一个星期六,班主任通知我,王纪言院长要我下午去电视系演播室试镜,中央台导演要来挑主持人。
  我的心又有些活动了。
  吃过午饭,我照例跑到教室去做托福习题。我喜欢做托福习题,一做就上瘾,一上瘾,就忘记时间。等我赶到演播室,其余试镜的播音系女生已经到了。我找了个不起眼的位子坐下,心里还琢磨着没做完的题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几乎想溜走了。我最讨厌和别人争一件事情。这种时候,我会变得很不自信。
  这时,王院长带着一群人呼啦啦走了进来。其中一个大胡子男人我好像在哪儿见过,看他的样子,想必是导演。
  “这位是中央台文艺部的张晓海导演,今天来咱们学校是为中央台一个新的栏目挑主持人。”院长指着大胡子冲我们介绍。
  “这些都是播音系88、89级的学生,哦,还有一个88级外语系同学,陈鲁豫。”院长在演播室里找了一圈,终于发现了坐在最后一排的我。“她刚获得了北京市申办2000年奥运会英语演讲比赛的冠军。”院长叉着腰站在屋子中央,另一只手远远地指向我。于是整个演播室里三十几个人的目光唰一下都转向我,我窘得不知如何是好。
  张晓海只是对我扫了一眼,没有任何表示。
  试镜开始了。每一位候选人要做一段现场采访,被访者就是张晓海,采访内容不限,可以把张晓海假设成任何一个人。
  这下子,我的兴趣来了。采访是我大学的专业课啊,尤其是那些外教,几年来,给我们成套地灌输了西方式的采访技巧:第一个问题是关键,要让对方明白,你对他很了解;问题要尖锐、要抓住对方回答中的漏洞穷追不舍……这些理论,今天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播音系的女孩一个个上场了。她们声音圆润、吐字清晰,几乎每个人都有着修长的身材和飘逸的长发。和她们相比,我显得太另类了。我的另类并不是酷,而是指我的外表没有一样符合传统美的标准。
  不过,这反而让我信心十足。因为,我的逻辑是:另类=和别人不一样=容易被记住。
  所有的同学都考完了。从张晓海礼貌的表情就可以看出,没有惊喜。
  该我出场了,我拿着麦克风对张晓海说:“我就采访你。”
  “行!”张晓海老实地点点头,但眼神里却有一丝不易觉察的不耐烦。毕竟,他已经站了两个多小时。
  对张晓海我并不了解,只知道他是中央台文艺部最有潜质的年轻导演之一,广院毕业,仅此而已。但我隐约记得中央台文艺部还有两个大胡子导演:赵安、张子扬,也颇有名气。于是,我的第一个问题就从大胡子开始:
  “为什么文艺部的导演都留大胡子?你、赵安、张子扬。”
  张晓海愣了一下,我紧接着提出了问题的关键:“你们3个人是中央台最年轻有为的导演,你们之间的竞争厉害吗?”
  后来,张晓海多次提到我对他“恶狠狠”的采访,说我的问题一个比一个尖锐,逼得他没处躲没处藏。
  如今,我已经采访了许多人,我知道,温和、宽容远比咄咄逼人要有力得多。可我一直很欣赏自己当年对晓海的提问,那是真正的锋芒毕露、畅快淋漓。
  感谢晓海,不仅没有“恼羞成怒”,还能不计前嫌,从众多靓丽的广院女生里选中我来主持《艺苑风景线》。
  从此以后,我和电视结下了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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