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事一议标语“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的申请范文

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雷屯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情况汇报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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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敦寨镇雷屯村雷屯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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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一事一议”撬动“四在农家o美丽乡村”建设
三穗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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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三穗县紧紧围绕“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原则,不断激活农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通过县、乡、村三级的共同努力,一事一议示范村寨项目建设已初见成效。
一是村容村貌得到进一步改善。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寨的项目推进,寨内道路实现了硬化,解决了群众出行难和运输成本高等问题。原来的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等脏乱差现象已逐步被清洁硬化路、规范垃圾池取而代之。与此同时,随着风雨桥、休闲凉亭、农民健身活动场所建设,改善了寨内文化生活娱乐条件,丰富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二是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融洽,群众矛盾得到进一步化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政策解决了“有钱办事”难题。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实施,干部为群众办事,政策给群众带来实惠这种思想随着项目的完成在群众心中生根。
三是“村民自治”进一步拓展。随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项目的实施,村民组在投工投劳过程中,逐步形成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将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和互帮互助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以“组委会”为主体,逐步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村民自治”机制,各项社会事业逐渐由过去的“政府求着群众干”转变为“群众催着政府办”,村民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良好的社会风尚正在形成。
据悉,三穗县通过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实地勘测、论证,于今年7月份圆满完成2014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示范村寨项目编制、申报工作。2014年示范村寨申报项目涉及八弓、台烈、长吉3个乡镇4个行政村。共有项目48个,其中:交通类项目12个、卫生净化类项目9个、村庄亮化类项目8个,环境美化类项目3个,生活乐化类项目16个,项目总投资946.8万元,其中:申请省级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县级预算安排240.46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06.34万元。项目实施涉及农户1214户,项目建成后,受益群众达53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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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定县2014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字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昌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贵定县2014年“四在农家o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23日
贵定县2014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
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要求,为推进我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工作全面开展,切实改善我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加快我县农村小康建设进程,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贵定县2014年“四在农家? 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贵定经济“大发展、大跨越、大繁荣”的主基调,严格按照省、州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
建活动的目标编制实施项目,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要求,建设“富在农家增收入、学在农家长智慧、乐在农家爽精神、美在农家展新貌”的“四在农家”新型农村。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突出农民利益保障。坚持农民自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包办代替的原则。
(二)规划优先,突出资源优化配置。因地制宜、重点示范、整体推进原则。
(三)分级负责,突出镇(街道)主体责任。镇(街道)统筹、以村为主的原则。
(四)统筹推进,突出示范带动。以盘江、云雾、昌明、沿山、盘江镇为重点,按照整村、整镇推进的模式,集中力量抓好示范推进,摸索经验,逐步推广;同时整合项目、整合资金解决边远贫困山区村寨建设的突出问题。
(五)统一规划,协调配合。实行规划统一审批,项目统筹申报,区域统一安排,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按照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方式,资金项目整合集中使用,不搞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确保到2016年底前完成州委、州政府确定的贵定县领跑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按照“六个三”,即“三化、三有、三新、三通、三与、三集中”(即:“三化”—道路硬化、村寨绿化、夜间亮化;“三有”—有一个增收产业、有一个文化场所、有一个群众活动广场;“三新”—村寨居住环境新、群众精神面貌新、基层自治管理措施新;“三通”—数字电视通、互联网通、自来水通;“三与”—与“一事一议”项目相结合、与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与重点小城镇开发建设相结合;“三集中”—垃圾集中存放、污水集中排放、杂物集中堆放)的建设标准,进一步探索建设幸福和谐贵定的发展思路,完善盘江音寨村、清定桥村等州级示范村庄建设,打造沿山、云雾等县级示范点,探索昌明产城一体化建设模式,做到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建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特色乡村。2014年全县创建15个县级示范点,集中打造1个州级示范点,项目主要安排在盘江—沿山—昌明—云雾沿线,重点实施盘江清定桥、音寨、红旗;沿山的星溪、香山;昌明的黄土、猛安、白马;云雾的铁厂、抱管、平伐、营上、东坪、鸟王、小普等15个村寨。2014年,计划实施项目391个,项目总投资86013.31万余元。
四、工作内容&&
按照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要求,进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通过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强化工作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深入开展贵定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小康路行动计划。2014年,计划完成小康路建设项目157个,总投资47350.89万元。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局、县水利水电移民局等。&
(二)小康水行动计划。2014年,计划完成小康水建设项目49个,总投资21680.52万元,解决1.24万人以上饮水安全问题,改善、恢复灌溉面积0.71万亩。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扶贫局、县国土局、县农工局、县水利水电移民局、县烟草局等。
(三)小康房行动计划。2014年,计划完成小康房项目12个,总投资10767.40万元,受益人口13242人。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扶贫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水利水电移民局等。
(四)小康电行动计划。2014年,计划完成小康电项目34个,总投资3767.60万元。  
牵头单位:县供电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工信局等。
(五)小康讯行动计划。2014年,计划完成小康讯项目5个,总投资655万元。  
牵头单位:电信贵定分公司、县邮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工信局、县移动分公司、县联通分公司等。
(六)小康寨行动计划。2014年, 计划完成小康寨项目134个,总投资1791.89万元。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县发改局、县民宗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工局、县文广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水利水电移民局、县烟草局、县新农办、县供销社、县茶办等。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召开动员会、群众会,印发宣传资料、横幅标语等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模式及相关政策,增加群众的认同感,让群众主动参与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
(二)健全机制,上下联动。坚持“党政引导、村寨自治、部门服务、资源整合”的原则和“政府补助、部门指导、社会赞助、群众自建”的运行、投入机制。镇级党委、政府在六项基础设施建设中承担主要职责,整体谋划、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加强政策扶持和指导督察,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一是在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和任务,加强对创建点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进度;二是加强部门协作,实现全县一盘棋统一规划实施;三是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同步小康驻村帮扶等相结合,借助各方力量推进实施。
(四)加大投入,注重实效。一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州专项资金支持,认真梳理国家、省、州对交通、水利、农村危房改造、烟水配套、“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扶贫开发等各项补助政策,根据建设规划,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推进资金整合到示范点。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制定财政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统筹用好资金。
(五)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整合项目用于“四在农家”创建点建设,推进各类资源向示范点倾斜,结合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廉政建设示范点打造,狠抓整脏治乱工作,增强创建点群众的幸福指数,推动“富、学、乐、美”深度融合。
(六)建立考评,加强管理。将“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县委、县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体系,每年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县督查督办局、县“美丽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六项行动计划考评奖惩办法,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强化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及时有效整改,严肃行政问责。
附件:贵定县2014 年“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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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速路“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 & & &为加快毕威高速公路沿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步伐,培育乡村文明,打造示范亮点,展示XX卫生美丽的良好形象,县委、县政府决定全面推进毕威高速公路沿线(草海镇开华村、羊街镇矿山村、盐仓镇三寨村、大路村、四埔村、高峰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着力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确保实现&三美三整洁&(即家庭美、环境美、村庄美,居民家中整洁、房前屋后整洁、地面墙壁整洁),使文明卫生创建向更高的目标迈进。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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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630 & XXXX2013XX201356 &
------分隔线----------------------------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3〕17号)、《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党办发〔2014〕3号)和《六盘水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14年全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农村新民居建设工作的通知》(六盘水文明办〔2014〕6号)精神,深化“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内涵,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增强农村发展活力,构建和谐美丽新农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紧紧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讯、小康寨等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六项行动计划”)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抓点、连线、扩面,以村、组为单位改善基础设施,推进房屋改造,加强文化建设,美化乡村环境,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提升乡风文明,全面建成“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美丽乡村,推动农村发展升级转型。&二、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地方民俗风情和生产生活习惯,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从解决农民最迫切、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让农民得到实惠。工作中必须做到起点有差距、过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切不可违背农民的意愿,盲目攀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天然水体、村庄绿化、建筑风貌营造村庄乡土特色。利用好原有的特色资源、自然资源、文化古迹,打造创建亮点。(二)注重特色。结合农民需求和乡村自然条件,顺应农民意愿,注重继承传统和时代创新,以交通干线优先,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征、产业发展、民族特色、文化内涵,彰显村庄特色,形成“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韵”的美丽乡村。使村庄整体建筑、能融入山水资源、历史文化、特色产业,较好地体现“四在农家·美丽乡村”丰富内涵和鲜明地域特色。因地制宜改造农村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建设民族特色村寨,不简单照抄照搬、不搞形式主义、不拘于一种模式、不强调一套标准、避免千组一面。注重产业发展,增加造血功能,促进农民增收,构建和谐新农村。(三)整合资源。“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要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全面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搬迁、扶贫生态移民搬迁、“一事一议”、&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通村通组路(油化、硬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庄整治、农村清洁工程、农村文化建设等项目,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乡村薄弱环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突破,通过资源整合、项目带动、园区驱动,重点打造示范村、示范点、示范带,推动美丽乡村向纵深方向发展。(四)统筹兼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创新工作思路,强化顶层设计,注重与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相衔接,充分保护和利用古民居、古祠堂、古树、古庙宇等古遗迹,传承保护历史文化。兼顾近期和远期发展目标,精心设计建筑风貌,合理选择建筑材料,有序推进创建工作。&&&&&&&&&&&&&&&&&&&&&&&&&&&&&&&&&&&&&&&&&&&&&&&&&&&&&&&&&&&&&&&&&&&&&&&&&&&&&&&&&&&&&&&&&&&&&&&&&&&&&&&&&&&&&&&&&&&&&&&&&&&&&&&&&&&&&&&&&&&&&&&&&&&&&&&&&&&&&&&&&&&&&&&&&&&&&&&&&&&&&&&&&&&&&&&&&&&&&&&&&&&&&&&&&&&&&&&&&&&&&&&&&&&&&&&&&&&&&&&&&&&&&&&&&&&&&&&&&&&&&&&&&&&&&&&&&&&&&&&&&&&&&&&&&&&&&&&&&&&&&&&&&&&&&&&&&&&&&&&&&&&&&&&&&&&&&&&&&&&&&&&&&&&&&&&&&&&&&&&&&&&&&&&&&&&&&&&&&&&&&&&&&&&&&&&&&&&&&&&&&&&&&&&&&&&&&&&&&&&&&&&&&&&&&&&&&&&&&&&&&&&&&&&&&&&&&&&&&&&&&&&&&&&&&&&&&&&&&&&&&&&&&&&&&&&&&&&&&&&&&&&&&&&&&&&&&&&&&&&&&&&&&&&&&&&&&&&&&&&&&&&&&&&&&&&&&&&&&&&&&&&&&&&&&&&&&&&&&&&&&&&&&&&&&&&&&&&&&&&&&&&&&&&&&&&&&&&&&&&&&&&&&&&&&&&&&&&&&&&&&&&&&&&&&&&&&&&&&&&&&&&&&&&&&&&&&&&&&&&&&&&&&&&&&&&&&&&&&&&&&&&&&&&&&&&&&&&&&&&&&&&&&&&&&&&&&&&&&&&&&&&&&&&&&&&&&&&&&&&&&&&&&&&&&&&&&&&&&&&&&&&&&&&&&&&&&&&&&&&&&&&&&&&&&&&&&&&&&&&&&&&&&&&&&&&&&&&&&&&&&&&&&&&&&&&&&&&&&&&&&&&&&&&&&&&&&&&&&&&&&&&&&&&&&&&&&&&&&&&&&&&&&&&&&&&&&&&&&&&&&&&&&&&&&&&&&&&&&&&&&&&&&&&&&&&&&&&&&&&&&&&&&&&&&&&&&&&&&&&&&&&&&&&&&&&&&&&&&三、工作目标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紧紧围绕“三个转变”(即数据由虚向实转变,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内容由单一向复合转变)工作要求,推动“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带动和转型升级。完成&“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任务876户,其中以村为单位实施整村推进涉及1个行政村103户。整村推进村以外的创建户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年底按照县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户数进行一次性拨付(详见附件1)。&四、工作重点&&&&(一)大力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一是以村为单位整村推进创建。按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原设计风格和要求,对未实施改造的农户房屋进行改造,实现房屋改造全覆盖。通过对乡村旧房房屋改造,建设具有乡土气息的特色农村新民居,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二是实施特色村、组创建。重点布局在乡、村交通主干道沿线,结合小康房的建设(符合现代本地生活特点,满足功能、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实现节地、节水、节材、节能、环保要求,符合地方民族的新建或既有的农村房屋),农业观光、产业发展和旅游开发,选择具有特殊人文景观(特色资源、秀美风光、民族风情浓郁、)的村组,进行整体设计打造。通过重点打造,力争形成可看、可游、可乐、可住的乡村旅游特色建筑群,推动特色村寨成为旅游休闲观光景区或景点。(二)大力实施村庄整治。以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强化环境整治、提高建房质量、完善配套设施。结合“六项行动计划”小康寨建设,突出“点、线、面”综合整治,加大对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整治力度;整体推进沿路、沿河、沿景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带打造;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池建设,推广清洁替代能源,提升村庄文明水平。实施庭院经济,积极引导农户在房前屋后栽花种树,利用田间地角种植经济林木,绿化美化亮化庭院,改善居家生活、生产经营环境,注重室内外和个人卫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农民庭院打造成“四季有花、三季有果”的“居家花园”。(三)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农村路、水、房、电、讯、寨等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整合资金和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夯实创建村寨基础设施,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期盼最急需的道路硬化、饮水安全等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施路网工程,实现创建村寨通油路或水泥路;实施生活环境净化工程,修建农村公厕,实施改厕、改圈、改灶“三改”工程,建立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设施,修建垃圾池、投放垃圾箱,建设文体活动场所;实现通讯网络和农电改造全覆盖。五、实施步骤(一)统筹谋划阶段(2014年2月至4月)。(二)启动实施阶段(2014年4月至9月)。(三)巩固提升阶段(2014年10月)。(四)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组织开展自查总结评估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报县“四在农家”办申请县级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县级、市级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乡直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六项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个村一个寨抓,一家一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乡、村领导包保工作机制。采取定期督查调度,加强动态跟踪和过程管理,及时查找和解决存在问题,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村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二)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强化资金整合,不断完善“政府补助、部门帮助、社会赞助、群众自助”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于以村为单位整村推进的创建农户,每户县级财政补助资金0.6万元,约需资金61.8万元。整村推进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由建设农户先垫资进行建设,县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待上级配套资金到位后,再一次性兑现补助资金;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推进,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创建项目资金公示制度。资金数额、用途、程序等要向群众及时公开。补助资金必须采用“一折通”直接发放到创建户手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挤占、套取和挪用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发生,如发现违规违纪,将严格进行问责。(三)加大监管督查。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按照建筑标准、质量要求施工,做好安全监管防范措施,严防出现安全和质量问题。对创建户使用建材要加强质量监督,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建材供应由创建户或施工队自行采购为主。(六)强化宣传发动。乡直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板报、专栏、大喇叭等作用,通过“三下乡”、“五进家园”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的宣传声势。通过宣传发动,使“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建设内容、目标任务以及具体措施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全面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各项工作。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实施“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作者:编辑:红岩乡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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