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医院开处方回本地拿药流转去哪儿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4月25日下午,南白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文丰医师为前来看病的参保人开具我区第一张医保电子处方,参保人前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新医大药房直接刷卡并医保结算该处方,实现了我区医保外配处方从“传统纸质”向“数字化”跨越的第一步。同时,该项目也是智慧医保数字化进程的一个重要事项之一。为规范医保处方外配流程,根据《浙江省“智慧医保”软件开发服务项目医保处方流转平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区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上线了“医保处方流转平台”。随着处方流转平台的正式上线,前来瓯海就医和购药的参保人可享受到更加便捷、更富有信息化的医保优质服务,助推瓯海“医保在你身边”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目前,我区辖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均已开通“处方流转”平台,参保群众可依需前往医疗机构开具“电子处方”,并就近至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针对处方“流不动”“流不出”,越来越多的省份寄希望于建立官方、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来打破困局。日前,新疆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外配电子处方流转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快建设全区统一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做好医保药品外配电子处方流转服务管理工作。这也是继湖南、甘肃、山东等省份之后,全国又一省级行政区域宣布正式推行处方外流,政策的积极引导意味显而易见。数据显示,到2028年,处方外流的市场规模将超过7200亿元,连锁药房有望承接其中的5000亿元。而承接处方外流,对药店的专业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因此,面对如此广阔的市场增长空间,国内的大中型连锁药店,纷纷布局专业药房,掘金新机遇。01电子处方,全区统一流转处方外流是一个系统工程,并非只是将处方流出院外就万事大吉,流转、结算、监管、安全,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都将影响这项工作的整体进程。因此,《通知》将这一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细分为四方面的内容:(一)电子处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处方管理办法》有关条款为准则,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使用信息系统,为患者开具的并能实现在医疗机构、患者、药品零售机构(线下和线上)和保险机构等之间存储、管理、传输、重现、保存,由药师进行审核、调配、核对,可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数字化医疗文书。(二)流转平台。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依托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部署业务中台、处方流转中心等相关功能模块,建设全区统一的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平台构建包括开方、审方、药品比价、第三方配送、结算等处方流转系统。(三)外配流转。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部门统一部署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参保人员可在终端进行搜药比价操作,通过价格高低、距离远近、综合评价等因素自主选择定点零售药店,最终实现快速结算。(四)数据安全。外配电子处方所有数据均通过医保专网上传至专用服务器,中心端建有医保数据的完整性保护机制,采用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的安全策略、密码与安全设备、安全管理、加密技术等,保障数据具有不可篡改性、可追溯性,保证数据产生、存储、再利用等整个过程形成回流闭环。按照新疆医保局的设想,新的平台建成后将是一个综合性的医药服务平台,其中不仅考虑到了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甚至还加入了“搜药比价”等功能,帮助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既保证了药品的可及性,也维护了公平性。而在此基础上,《通知》还进一步强调,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医师不得要求患者到指定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通知》要求,2022年11月底前进行业务推广,12月底前实现深化服务应用范围要求,推进处方药品线上医保移动支付,为参保人员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服务。02处方外流,这类药店优先承接处方外流,一直被认为是药品零售市场的下一个增长爆发地。数据显示,到2028年,处方外流的市场规模将超过7200亿元,连锁药房有望承接其中的5000亿元。而承接处方外流,对药店的专业能力有着极高的要求,就目前来看,并非所有的药店都有机会接入流转平台。新疆也如此,首批接入的药店为特药、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通知》明确,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特药、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互联网医院均可接入流转平台。其中,在申请条件上,《通知》要求,协议期内的特药、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外配电子处方流转服务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1.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反协议,或未被医保部门暂停医保协议的,并完成药店贯标、执业药师信息维护以及药品信息维护工作,注册执业药师至少1名;2.具备药品电子追溯条件和冷链服务管理能力;3.确保平台流转药品目录与药店实际的药品供应能力相匹配,能够满足用药需求;4.建立药店流转药品进销存全流程监管机制,药品进销存必须使用同一套计算机软件系统进行管理,并按规定进行数据录入及传送,保存相关数据不少于3年。实现药店流转药品采购入库、销售出库、配送等数据留痕、可追溯。一般来讲,特药、慢性病协议定点药店,本来就是药店群体中的“课代表”,其遴选标准,往往高于一般定点药店。与《通知》一同发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本级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申报工作的通知》显示,申报新疆门诊慢性病定点药店,需要满足6个条件:1.从事药品类经营业务的医药连锁零售企业(直营)或集团且为自治区本级医保定点资格1年以上(含1年)均可自愿申请;2.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营业期间保证有注册在该店的执业药师在店;执业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3.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所有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连锁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药店独立设置,实际经营面积80平米以上,经营场所如为租赁,应提供3年以上(即申报日期至租赁结束日期3年及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4.具备相应的物流、仓储等“冷链系统”设备条件及管理经验,有符合规定的冷链运输能力;设置慢性病药品专门经营区域,专区面积30平米以上,包含独立的药品领域,用于仓储、药品销售、药学服务、病人服务和休息等;5.申报前一年无违反《自治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行为;6.门诊慢性病药品按照不高于自治区药品采购管理平台的价格销售。这也说明了,首批接入新疆处方流转平台,承接处方外流的药店,至少需要经过两次“选拔”,层层遴选后成功登陆的药店,无疑是当地药店群体中名副其实的“尖子生”。03处方外流进入实质性进展阶段近年来,多地已建立或推动建立省级统一的处方流转平台。2021年5月,湖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处方流转与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建立全省统一处方流转和监管平台,开展医院处方外延、智能线上审方、慢性病续方、合理用药监测等工作。今年5月,江苏省也提出将建设全省统一入口的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处方药,尤其是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品处方流转、费用结算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全流程跟踪管理。有观点认为,多地建立处方流转平台,标志着处方外流逐步进入实质性进展阶段。也正是由此,国内各大连锁药店也开始积极提高门店专业能力,建设专业药房,申请慢病统筹医保资质,承接未来的处方外流。以益丰药房为例:一是从选址策略和考核机制等多方面继续强化院边店的选址布局,未来力争实现二甲以上医院的全覆盖;二是对慢病和处方药的专业化管理,通过会员体系和顾客服务研究,对慢病及处方药顾客进行分析研究,开展慢病专柜、专区、专店,配备专业员工,为患者提供专业化的目标管理、用药指导和用药提醒,提升会员顾客的依从度;三是大力推动与处方药厂家的战略合作,打造DTP专业药房。截至目前,建成DTP专业药房20余家,经营国家谈判指定医保报销品种42个,医院处方品种近200个,与近80家供应商建立了DTP/DTC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来源:搜药
2019-04-30 23:16
来源:
南方都市报
  针对处方外流,有公立医院与广东省医保局主管的单位将作出相应探索。
在广东首批公立互联网上线同期,4月30日,南都记者获悉,首批上线的互联网医院之一的阳江市人民医院与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下文简称“广东省药交中心”),正式达成外配处方药品供应保障合作。根据双方合作协议,广东省药交中心将全面整合现有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配送企业及零售药店建设“云药房”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承接阳江市人民医院外流处方的药品供应。
“患者在我们互联网医院诊疗完后,经过我们医院的审方中心审核后,就可以把处方转到云端药房。”阳江市人民医院院长梁红峰向南都记者表示,患者可以通过云端药房在医院内药房、院外药店或第三方药房进行取药。
广东省药交中心总经理余峰向南都记者补充,随着“云药房”项目推进,省药品交易中心将全面整合现有的医药生产企业、医药配送企业及零售药店建设“云药房”首期将与合作方一同对院外社会药店作出遴选,“加入"云药房"的药店要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资质”。
处方外流如何实现,此前一直系业界所关注的部分。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此前公布数据显示,处方外流的市场规模突破1300亿元,处方院外销售额占处方销售总额的45%,院外处方新增3000亿元,这一增量主要由零售药店、第三方终端等承接。
据南都记者此前多次采访报道,处方外流的实现模式,主要模式系通过患者在医院或互联网医院诊疗——医生开出电子处方——患者凭借该处方在医院内药房购买、院外社会药店购买、或药品第三方平台购买并配送等形式获得处方药,不过目前这一看似简单的流程却存在诸多疑问,例如电子处方的真实性及可追溯性、处方药安全及可追溯性、医院内外药品差价以及院外购药是否有医保报销等,均系需要解决的问题。
南都记者还注意到,本次承接阳江市人民医院处方外流的广东省药交中心,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医保局,成立至今一直承担广东省公立医院药品、耗材等招标工作。
据介绍,“云药店”首先通过系统对接医院电子处方,实现流转处方真实性、合规性、并可追踪溯源;其次系与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实现系统对接,保障外配处方药品供应与医院药房同品同质,且价格不高于医院药房同期水平;再次系接入药店后,“云药房”对接药店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患者、处方、药品信息追溯链条,对外配处方药品供应的追踪溯源。
当然,社会药店接入“云药店”后,销售的处方药存在“降价让利”的可能。余峰表示,“云药店”未来目标系希望院内外药物价格统一,“我们会依托省药交中心的药品招标价格数据,提供给接入药店进行参考,希望未来(处方药)售价能不超过或低于医院的药品价格”。
另据南都记者了解,在此前2019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中,广东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国家谈判药品供应,实现医保基金直接结算。
相关采访视频视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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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记者 贝贝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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